建材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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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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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材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1、总 则本制度包括:公文处理办法,会议管理,印信、广告宣传管理,保密管理,档案资料图书管理,劳保用品管理,生活服务设施管理,信息化管理、MIS系统考核办法、信访管理。2、公文处理办法2.1公文格式、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2.1.1公司公文:2.1.1.1公司文件:发文字号为“鄂建材司字20 号”。主要用于向集团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上报重要的请示、报告,转发集团公司的重要文件,下达公司的重要决定、通知、通报和意见,批转公司各部门的重要文件等。2.1.1.2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对外发文字号为“会议纪要20 号”;内部会议记录发文字号为“会议议定事项通知单【 】”主要用于传达总经2、理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2.1.1.3公司公函:发文字号为“鄂建材司字20 号”。主要用于向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请求批准有关事项。2.1.2审批程序为:综合管理兼培训拟稿后,经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上下行文由总经理签发。2.1.3公司公文及部门文件用纸一律采用A4纸型,左侧装订。公文应双面印刷。存档一份。2.1.4公司公文如无特殊情况,均在蒙西办公系统上发送,做到无纸办公。2.2文件制发及传阅流程2.2.1制发文件流程:印发、归档综合管理部拟稿、初稿生成会议及工作需要复核综合管理部送审送签拟稿人签发人人审核把关综合管理部 2.2.2公文传阅流程2.2.2.1文3、不横传。传阅文件应在经办人员和每个应阅人员之间作轮幅式传阅,不允许抛开经办人员在应传阅人之间横传,以免传阅失控、遗失。2.2.2.2控制文件运行。经办人员要根据阅文者的工作安排和活动规律随时调整传阅顺序,并经常了解传阅件有无积压情况,掌握文件的行踪。2.2.2.3实行环节控制。呈传公文由专人负责,掌握传阅进程,及时查看、询问、提醒领导阅文,杜绝呈传公文中出现丢失、遗忘、错传、延误等现象。2.2.3工会发文亦执行以上流程。2.3来文来电办理流程拟办、传阅综合管理部登记、分发综合管理部注结查办人员转办查办部门及人员批(答)复阅件领导及人员签收、分发、登记环节当日完成;拟办环节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转4、办环节经领导签批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完成;批(答)复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急件随到随办。3、会议管理3.1会议分类会议分为公司级会议和部门级会议。3.1.1公司级会议:3.1.1.1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结合实际依法组织召开。3.1.1.2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和安排年度工作,每年第一季度召开。3.1.1.3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经营决策需要,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定期召开年度会议。3.1.1.4总经理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3.1.1.5质量、环保、安全分析会议:对质量、环保体系的运行情况以及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分析,每月中旬召开。3.1.1.6经营管理会议:对生产经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每月中旬召5、开。3.1.1.7工艺设备生产调度会:对工艺设备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每月召开两次。3.1.1.8全员大会:不定期召开,通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级会议召开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组织安排、通知和记录。3.1.2部门级会议:由部门自行组织的各类会议。3.2会议通知及安排3.2.1会议通知应明确会议内容、参加人员、时间、地点。3.2.2由部门提交需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提交部门应按规定格式填写会议申请单,并上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具体安排。4、印信、广告宣传管理4.1印鉴管理4.1.1公司行政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董事长和总经理印鉴由财务部负责保管。4.1.26、公文用印必须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经济合同用印必须严格按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授权委托书用印须经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董事长、总经理印鉴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用印。外单位、个人用印必按审批流程办理。4.1.3外出公务活动需带公司印章,必须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带,并登记注明用途。归还时说明用印情况并签注归还日期。4.1.4印章停止使用后,须及时移交档案室妥善保管。 4.2介绍信管理4.2.1介绍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一般类介绍信用印,由综合管理部审核,并由使用方在存根上签字。重要介绍信的开据,须经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4.2.2对外联系业务,需带加盖7、印章的空白介绍信,必须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或公司总经理同意。业务活动终结后,使用部门及时将剩余空白介绍信交回综合管理部,并将已用介绍信复印件留存,并说明使用情况。4.3其它工程师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名片和公司文件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印制。5、保密管理5.1公司秘密分为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按重要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5.1.1凡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策略有关的各类资讯均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5.1.2凡由公司出资组织研制开发或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的技术内容和信息均属于本公司的技术秘密。5.1.3秘密是公司一般性秘密,泄露会对公司造成一般性损害8、;机密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会对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害;绝密是公司最为重要的秘密,泄露会对公司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害。 5.2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保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他各部门是本部门秘密的保管部门。各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秘密资料、文件收发、登记及归档事务,并按密级进行管理。5.3保密措施5.3.1凡经聘用参加本公司技术创新、科研开发、生产技术管理等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将本人参加并掌握的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记录和试验结果(含原始记录)、工艺设计、配方设计、样品、相关数据、计算机程序或构成一项产品的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生产管理控制标准、生产工艺规程等技术秘密的资料在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归档并交档案室存9、档。离开本公司时,须将本人负责的工作交接清楚,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调离或辞职手续。5.3.2公司员工在任期间和离任后都不得将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非法披露、转让给第三者或自行使用。5.3.3公司员工发表论文或参加学术、商务等会议时,负有保守本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对涉及本公司秘密的材料,须履行公司的保密审核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向外发布。5.3.4公司各部门形成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管理。5.3.5公司员工查阅有关资料,须经资料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重要资料查阅须经分管副总批准,一般不得带离资料保管地。5.3.6公司信息系统的有关权限人员负有保密职责,因自身密10、码泄露,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责任,5.3.7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不得对外泄露会议要求保密的内容。6、档案、资料、图书管理6.1档案资料管理:6.1.1档案资料管理职责6.1.1.1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全部档案资料,负责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编研、利用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6.1.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日常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移交。6.1.2档案形成与归档6.1.2.1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经收集整理、立卷后,于次年6月份前移交档案资料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对拒交档案的部门,根据11、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其部门领导和兼职档案员的责任。6.1.2.2基建工程在工程竣工后,由工程主管单位、施工单位、专职档案员共同审核验收竣工资料后由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室,否则工程不予验收。6.1.2.3设备运行记录按季度收集于此月6日前交档案资料室存档6.1.2.4人事档案由综合管理部劳资人事管理员负责管理,每年底移交档案资料室。6.1.2.5会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一年后,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移交档案室。6.1.2.6声像档案应在拍摄、录制、整理后,由各部门及时移交档案室。6.1.2.7实务档案(荣誉证书、锦旗、奖杯)由经办部门或相关部门办理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不得留存在本部门。6.1.2.8所12、有档案必须是一套真实完整的原件 ,文字图表清晰,不得用铅笔或油笔书写,文件资料上不得乱涂乱画。档案移交时,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由专职档案员和兼职档案员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各执一份。6.1.3档案资料的管理6.1.3.1档案资料必须实施“三专”,即专用库房、专用柜架、专管人员。6.1.3.2专职档案员要定期清点档案库,对破损或有可能质变的档案及时采取补救措施。6.1.3.3公司档案资料只限本公司相关人员查、阅。查阅资料不得在档案内勾划、涂改、作记号或拆卷抽页。6.1.3.4借阅档案只限公司内部有关人员,并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6.1.3.5复制档案资料必须经综合管13、理部部长或档案室负责人批准,复制的档案资料使用完毕后,及时交档案室库存。6.1.4档案的保密公司专、兼职档案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6.2图书管理6.2.1图书管理6.2.1.1公司所有图书统一由工会管理,并负责图书的分类整理、保管、借阅、新购图书的审核,办理出入库手续。6.2.1.2兼职档案员为各部门的图书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图书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工会统一指导。6.2.2图书购买审批程序6.2.2.1公司各部门购买图书只限本部门专业用书,公用参考图书由公司统一规划购买。6.2.2.2部门需要购买图书时,必须凭图书购买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购买,并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凭图书购买申请单、购14、买发票、入库单办理报销手续。7、工作生活服务设施管理7.1自动化类(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类(办公桌椅等)、其他类(空调、饮水机、窗帘等)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根据需要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配置。7.2带公司标识的信纸、名片等办公物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制作。7.3以上各类办公用品经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各部门不得擅自采购,否则财务不予报销。7.4自动化类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联系维修,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办公设施类、其他类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维修,费用在综合管理部物业费中列支。7.5综合管理部负责绿化管理工作,制定年度绿化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7.6综合管理部负责厂前15、区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并制定年度维修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8.1分类劳动防护用品分为通用防护用品和专用防护用品。通用防护用品为所有在岗员工都需用的日用品;专用防护用品为从事特殊岗位员工必备的预防职业性伤害的防护用品。8.2采购、发放8.2.1综合管理部物资信息室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由综合管理部库房负责。8.2.2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初将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报综合管理部企划室,综合管理部企划室统一汇总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出具“年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8.2.3各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根据“年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岗作出“季度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综合16、管理部审核。8.2.4每季度第二月8日为防护用品发放日,各部门指定专人领取。8.3使用管理8.3.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视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区别对待。8.3.2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时,原防护用品适用新岗位的,继续使用;原防护用品不适用新岗位的,则应收回,按新岗位标准发放防护用品。8.3.3因工伤、患病、事假、上学等原因,脱离岗位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停发或向后顺延使用期限。9、信息系统管理9.1计算机机房管理公司应设立专职的机房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9.1.1机房管理人员每周定期保洁,保持机房清洁干净。 9.1.2机房内计算机及网络通讯设备要按照技术设计进行排列,其他物品17、要合理摆放,未经机房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9.1.3机房管理人员须爱护室内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为保证系统正常运作,应定时查看机房出入登记表,发现故障及时维修。9.1.4完善机房安全保卫措施,注意防火防盗;机房内应按防火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必要时可考虑加装防盗报警设施。9.1.5加强机房内用电管理。电气维护人员应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配电设备及照明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事故。按综合布线设计进行用电线路铺设,不得私拉乱接。机房用电量不得超负荷。9.1.6机房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照明用电及其他电器设备的开18、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9.2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9.2.1综合管理部设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网络系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报告。9.2.2对网络的核心资源实行备份保护(含硬件、软件、数据),存放核心资源的场所要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9.2.3未经综合管理部许可,各部门不得对现有网络(包括网络设备和软件配置)随意改动。9.2.4各部门要建立病毒防范措施,并由计算机管理员负责组织落实。已配备的杀病软件,要及时升级,定期查毒杀毒,对于在内部网络上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和存储介质要严格管理,防止病毒从网上传播。使用19、外来存储介质在内部网络进行数据交换必须先进行查毒处理,如可移动磁盘、U盘等。9.2.5加强对内部各类信息的网络安全防范工作,要防篡改、防泄露。系统内部自用的业务信息不得对外公布,需要对外公布的信息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对外提供信息实行统一归口管理。9.2.6加强对接入互联网的管理。按综合管理部要求,部分岗位的计算机(如专门录数据的计算机等),因工作需要不允许登录互联网。9.2.7从非业务交流获得的软件,未经综合管理部许可,不得装入工作用机上使用。9.2.8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若由于管理不当或使用者责任心不强,造成网络故障、数据丢失、机密泄露等严重事故,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920、.3网络设备管理制度9.3.1 计算机及网络产品使用规定9.3.1.1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的领用:综合管理部按各部门要求,负责购买计算机、网络设备及计算机配件,各部门在领用之前,必须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表”,由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才能领用。9.3.1.2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的使用:9.3.1.21公司所有计算机和网络产品均规定了专人负责,除已借用的笔记本电脑外,一律不得拿出公司。9.3.1.22公司员工严禁打开计算机机箱。如因工作需要需打开机箱者,应报告给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处,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处理。9.3.1.23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未经他人许可严禁随意拷贝、修改及删除他人计算机中的资源。9.3.1.221、4员工如果违反了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的使用规定,由所在部门上报综合管理部,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9.3.1.3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的维修:9.3.1.3.1公司员工发现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产品出现硬件故障后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维修申请。9.3.1.3.2综合管理部在接到申请后,须在一小时内做出电话或到现场维修响应。9.3.1.3.3在维修处理过程中,网络管理员应查阅机器的采购和维修记录,确认出现故障的硬件是否在保修期内以享受免费维修。9.3.1.3.4网络管理员必须记录详细的维修日志。9.3.1.3.5损坏责任的承担:凡属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属个人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自然损坏鉴22、定范围:凡属于计算机原有的质量问题、超过使用年限等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个人原因损坏鉴定范围:凡属于人为因素,例如摔打、撞击等造成的损坏。当无法确认机器的损坏性质时,由综合管理部上报公司进行确认。9.3.1.4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的归还:当员工因内部调动或离开公司需要归还计算机网络产品时,由综合管理部对照固定资产转移申请表,经过通电检验,并修改所有口令之后,给予办理归还手续。如与领用清单不符需按现行价格对缺损部分进行赔偿。9.3.2 笔记本电脑的使用规定9.3.2.1笔记本电脑的使用:在使用笔记本电脑时应注意轻拿轻放,尽量减少震动以避免电池及其他板卡接口错位,开启显示屏时不要用力过猛以防接口断裂23、,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笔记本电脑的保洁工作。9.3.2.2笔记本电脑的归还: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将笔记本电脑交到综合管理部,并在离职手续上签字确认。9.3.3 计算机配件、附带软件及其相关文档的管理“固定资产转移申请表”中包括计算机配件、附带软件及相关文档,各部门使用人员在领用时需对附带软件及相关文档也进行签字确认,领用后妥善保管,离职时和计算机设备经综合管理部确认后一并归还。9.4计算机终端设备管理制度9.4.1终端设备管理应做到制度落实、职责明确。计算机终端设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维护和管理,负责管理公司主干网络、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公司网络应用24、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系统。9.4.2加强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及维修管理。启动设备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种设备的状态,确认正常方可开机。关闭系统时,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在通电情况下拆卸、移动、擦拭设备,严禁带电插拨电缆线。应定期对设备内部进行清扫。长期不使用设备应定期开机检测。 9.4.3非常情况下对设备应有紧急处理措施。计算机终端设备及网络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由网络管理员及时诊断处理。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操作人员负责赔偿。 9.4.4加强设备管理情况检查。应落实专人负责设备检查维护,并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运行情况作记录,未经综合管理部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25、设备。 9.4.5网络管理员对公司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每年不少于两次。9.4.6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任何个人不得将设备据为已有或挪作他用。 9.4.7按要求认真做好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防尘、防潮、防压、防碰等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9.4.8应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9.5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9.5.1 信息系统用户权限管理9.5.1.1 MIS系统、OA系统、邮件系统中,所有的新增用户帐号申请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9.5.1.2 申请内容中必须明确该用户权限所属功能模块,并且明确查询、修改、删除的具体26、权限。9.5.1.3 对于发生岗位变化的用户,系统管理员及时调整其在系统中的访问权限;对于离职的用户,系统管理人员及时删除其在系统中的帐号。9.5.1.4 系统管理人员定期对系统中的账号进行审阅,避免有授权不当或冗余账号存在,彻底清除闲置用户。9.5.1.5 对于特权用户,系统管理人员对其在系统中的操作进行监控,并定期审阅监控日志。9.5.1.6 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应当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利用他人的口令和密码进入软件系统。更换操作人员后,必须及时更改密码。操作人员如果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锁定或退出已经运行的程序,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或散发不当信息。9.5.2 操作系统的安全控制9.527、.2.1 充分利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自身提供的安全性能,在系统中设置安全参数,以加强系统访问安全。禁止未经授权人员擅自调整、删除或修改系统中设置的各项参数。9.5.2.2 操作系统及应用服务器密码长度最少设置为6位,并混合使用3种以上不同字符形式,如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等等。9.5.2.3 启用密码历史校验功能,新密码不能与旧密码完全一致。9.5.2.4 对登陆及注销、用户权限的使用、文件及对象访问、安全性规则修改等内容进行审核。9.5.2.5 定期检测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计算机病毒的预防、检查工作,禁止用户私自安装非法软件和卸载企业要求安装的防病毒软件。一经发现潜在危险,应当及28、时通知操作人员隔离受病毒侵袭的系统部分,尽快处理。如有必要,可以暂时终止系统运行。9.5.3 业务持续性和灾难备份规划9.5.3.1 网络管理员必须每星期备份数据,并且做到异地保存数据备份,即至少应当在远离计算机设备和操作的地方保存一套备份和日志,以备丢失或损坏时重建。9.6.MIS管理9.6.1 参照股份公司信息中心制定本公司整体信息资源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MIS)的设计、修改、升级、扩展,优化;负责MIS数据的管理和系统维护;对各部门业务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和指导,对其操作情况进行监控;负责公司所有计算机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维护。9.6.2 各部门须掌握MIS各功能模块的功能及数据流向29、,以综合管理部监控结果为依据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考核。9.6.3 离职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签字确认后,立即删除MIS帐号。9.6.4 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每星期对数据进行备份,以确保数据的安全。9.6.5 对恶意破坏MIS系统原始数据,造成数据失真或丢失者追究其责任。9.6.6 MIS系统用户只限于本人使用,必须保管好用户名、密码,密码要定期更改,对没有及时更改密码,帐号丢失者,每发现一次,经济处罚100元;若发现帐号被盗用,造成泄密或修改数据的行为,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同时处以500元经济处罚。9.6.7 本公司于每月5日前将MIS系统运行及考核月报表报至股份公司企划部信息中心。10、MIS系统考核办法30、为了使MIS系统在实际工作中更好的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开展了两次MIS系统专项会议,并决定执行2008年12月20日的MIS系统考核方案,以监督各部门对MIS的使用状况。具体如下:各工段(室)指定专门录入数据的人员,并分配给其本工段本岗位MIS系统数据的修改、删除权限,如果没有具体的录入人员就由本工段(室)的负责人录入。工段(室)各员工如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出现错误需要进行修改或者删除操作而自己没有权限的,请与本工段(室)的负责人联系。每月录入数据修改超过20条者,每多修改一条罚款5元;当月数据一条未录入者,处罚责任人100元;录入出现严重错误者视情况给予处罚;当日数据未录入者,处罚责任人31、10元;连续一周未录入数据者,处罚责任人100元;连续10天未录入数据者,将责任人按公司行政处分给予处理;模块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责任人打书面报告到刘晓燕处,然后逐级上报,给予解决。本考核办法自2008年12月20日开始执行。11、信访管理11.1总 则11.1.1为了保持公司各级组织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和大局稳定,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11.1.2本办法中所称信访,是指本公司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及下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等,依法和依照工作职责应当由公司各部门处理的活动。11.1.332、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和各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1.1.4信访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11.1.4.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11.1.4.2坚持保护信访人信访权利原则。对进行检举、揭发的信访人及其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对信访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11.1.4.3坚持疏导教育原则。及时、就地依法解决来信来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11.1.4.4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思想教育为主,做好疏导工作,减少越级上访,控制集体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11.2职责分工33、11.2.1公司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11.2.2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常设机构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11.2.2.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并设立举报电话:0477-6480508 0477-648050511.2.2.2贯彻好上级信访指示精神,承办上级机关或信访部门及本级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11.2.2.3向所有相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11.2.2.4协调、参与有关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指导检查所属责任单位的信访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和检查。11.2.2.5在查办信访件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需移交纪检监34、察部门查处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分办处理。11.2.2.6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做好信访的统计、分析和信访资料的管理工作。11.2.3信访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进行处理。11.2.4信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范围:11.2.4.1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以权谋私。11.2.4.2对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信访人及信访事项要有保密意识。11.2.4.3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在转办检举、揭发和控告信访件时,可通过抄录或摘录转办;转办要准确及时。11.2.4.4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11.2.4.535、办理信访事项须实行回避制度。11.3信访受理11.3.1信访受理的内容11.3.1.1对公司及公司员工的批评、建议和要求。11.3.1.2公司员工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举报,包括:11.3.1.2.1利用职务之便,胁迫他人或索取私人利益的行为;11.3.1.2.2故意刁难、打击报复当事人的行为;11.3.1.2.3在工作过程中,明显违法、办事不公或收受贿赂或徇私枉法的行为;11.3.1.2.4对不认真履行职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不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11.3.1.3控告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11.3.1.4其他依法提出的信访事项。11.3.1.5对已经或36、正在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11.3.2受理信访事项处理完毕时,应向信访人答复。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或要求书面答复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书面答复意见。11.3.3各部门必须认真处理信访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把问题解决在本公司。11.3.4各部门发现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处理有误时,应当重新处理。上级发现下级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有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责成下级重新处理。11.3.5受理时限11.3.5.1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根据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最37、长不得超过60日。11.3.5.2领导交办、上级转办的信访事项,要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信访部门。11.3.5.3对超过5人以上的集体上访事项,应在3日内报告综合管理部;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紧迫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在当日报告综合管理部。同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11.3.5.4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当时能予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要在接访后的30日内给予答复;对有署名的信函件,要在30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答复来信人。11.3.5.5公司发函转办要结果的信访事项,一般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办结;特殊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办结;紧急38、事项要依据转办的时间要求办结,并将结果报综合管理部。11.4信访秩序11.4.1受理信访事项的单位可以要求工作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及信访人共同维护信访秩序。11.4.2公司任何人不得煽动、胁迫他人参加集体上访或者防止他人退出集体上访。11.4.3信访人无理取闹的或扰乱公司秩序的,信访受理单位可请求保安人员将其带离接待场所。11.4.4信访单位发现来访人员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精神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11.5信访工作考核11.5.1各单位在信访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综合管理部进行督办;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11.5.2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