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公司安全投入保障技术审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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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8425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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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电 投 贵 州 能 发 电 力 燃 料 开 发 有 限 公 司CPI GUIZHOU NENGFA POWER FUEL DEVELOPMENT CO.,LTD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试 行) 目 录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4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26安全教育与培训(复训)制度30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3安全技术审批制度35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4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0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04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06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08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10安全举报制度112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142、附件一117附件二128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 编制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掌握安全工作动态,把握安全工作重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人、财、物等问题,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 编制依据2.1 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2.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3 规定3.1 能发公司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和“一通三防”例会,召开时间由能发公司安全管理部届时通知。子公司(矿)至少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3.2 公司会议由能3、发公司总经理主持。3.3 参加会议部门及人员:能发公司各位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计划工程部、人力资源部、财资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负责人。3.4 会议内容:3.4.1 各子公司汇报以下工作内容:本月安全工作情况;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本月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情况;当前存在隐患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需公司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人、财、物事项。3.4.2有关部门通报上月相关工作,如生产情况、事故情况、质量标准化情况、“三违”情况、当前存在问题、下月工作安排等。3.4.3公司副总工程师对有关工作提出建议4、。3.4.4公司领导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对下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3.4.5总经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指令,总结分析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3.5要求:3.5.1凡是在安全办公会议上确定的安全重点事项必须是谁开会、谁负责,并有专人或部门进行跟踪、落实、验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制度1编制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地控制和排查安全隐患,保证煤矿安全生产。2编制依据2.1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2.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2.3有关5、法律、法规。3规定3.1能发公司所属煤矿必须依照本规定报告本矿的重大安全隐患。3.2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的生产、安全系统、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和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重大安全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是指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需由能发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是指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是指由区(队)、矿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3.3能发公司总经理、各矿井的总经理(矿长)对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6、的编制;各分管副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矿长)(副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与管理,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查。3.4隐患排查要求及报告程序3.4.1子公司(矿)各业务部门每月进行一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并于当月25日前报能发公司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分类整理呈报分管领导,并将存在隐患分发有关单位落实整改。3.4.2子公司(矿)安全副总经理(矿长)每周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排查一次隐患。3.4.3各子公司(矿)区队班组每天必须组织一次工作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区队必须建立隐患登记、处理档案,班组必须填写好7、隐患牌板,同时做好汇报记录。3.4.4阐述隐患必须说明隐患地点、造成原因、处理措施、负责人、预计完成时间。3.4.5对所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整改措施,由分管副总经理(矿长)组织落实整改。3.4.6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能发公司、矿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按级别和类别每月逐级上报,A、B级事故隐患报能发公司。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逐级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3.5煤炭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矿井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8、3.6能发公司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生产技术部、计划工程部等职能部门参加,对各矿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活动,将查出的隐患按专业进行分类整理,按照轻重缓急、严重程度,分为停产整顿、边生产边整改和限期整改三类,并以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组织落实整改,安全管理部随时进行跟踪督查,验收,直到隐患彻底排除,方能组织生产。3.7凡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10分钟之内,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矿长)、生产副总经理(矿长)、采掘副总经理(矿长)至少有一人必须在矿调度室组织处理。3.8采掘工作面回风瓦斯浓度超过0.8%(掘进工作面炮后瓦斯超过1.0%)时,9、矿总工程师或总经理(矿长)必须立即了解情况做出处理决定,接到汇报后10分钟内瓦斯降不到0.8%以下时,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组织处理,并在瓦斯超限后30分钟内向能发公司调度和有关业务部门、总工程师汇报。3.9各单位必须确保“一通三防”信息全面、动态准确、控制有力,否则,将从快、从严、从重查处。3.10严格落实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瓦斯浓度达到及超过3.0%,由能发公司组织分析追查。分析追查找出瓦斯超限的原因、责任者,并提出防范措施。3.11各矿必须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汇报制度。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工作制度,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停电、撤人、设置栅10、栏、揭示警标,并向矿调度汇报。各级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或发现瓦斯超限后,必须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3.12通风部门要负责督促、检查瓦斯超限或“一通三防”存在隐患的处理措施是否得当,停电、撤人是否到位,瓦斯超限原因是否分析清楚,防范措施是否可靠,并在两天内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安全管理部要负责督促、检查瓦斯超限后安全员是否在现场监督,停电、撤人是否到位,处理瓦斯是否严格按措施执行,是否有违章操作现象,并开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向公司汇报。3.13瓦斯超限隐患不报,一经查出,严格重处。3.14对安全隐患处理,公司规定:对在一个小班处理结束的隐患定为一般隐患,处理时必须有带班副区长、带班队长和安监员现场盯11、班处理;对在一个圆班之内能处理结束的隐患定为较为复杂或较大隐患,处理时,必须有副区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安全部副职同在现场盯班处理;对需要一个圆班以上才能处理结束的隐患定为复杂隐患或重大隐患,处理时,必须有副总以上管理人员现场盯班处理。3.15当井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险情时,矿调度必须立即通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矿领导派人到现场了解分析情况,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最后由矿分管负责人带领到现场进行处理。3.16各职能部门每天必须对各生产矿井进行安全重点动态检查,将所查问题及时与分管部门领导沟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身上,进行隐患治理,若隐患严重的及时向子公司调度汇报或由部12、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向子公司分管领导汇报。3.17公司领导接到重大安全隐患情况汇报后,按安全指令要求向隐患处理责任单位下发安全指令,指导和督促隐患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同时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跟踪监督、检查验收。3.18各矿安全副总经理(矿长)每天必须全面分析全矿安全生产隐患,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分类整理签字电传公司安全管理部,以便监督掌握和跟踪隐患治理。矿总工程师必须对全矿防突采掘工作面全面分析排查,并将分析排查结果详细汇报公司总调度室和总工程师。3.19凡现场检查出瓦斯超限或“一通三防”存在隐患的,现场人员必须按规程规定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将受影响的系统范围的电源停电。现场人员必须将情况向矿调度汇报,13、矿调度将情况汇报到公司调度。3.20矿要将汇报情况记录在案,并立即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和负责人,严格按措施和时间进行整改。3.21强化安全检查队伍建设,各矿必须配齐安全检查员,采掘(开拓)巷修必须做到专人专头专面。所有安检员必须加强培训,具备现场生产的应知应会能力,熟悉生产工艺和过程,能发现生产过程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做到现场交接班,每班在开工前、班中、班末对工作面的安全状况(隐患)至少向矿调度汇报三次,对有隐患或处理隐患过程中必须随时汇报。3.22安检员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制止作业,并将隐患情况汇报矿调度和填写安全检查牌板(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一块安全检查记录牌板)。3.23每班调度要14、根据安监员汇报情况,对存在隐患情况要拟定安全隐患表,安全隐患表的内容包括:汇报时间,汇报人,地点,存在问题,隐患类别(顶板、运输、机电、提升、一通三防、水害和其它),处理情况(汇报哪位领导,隐患排除小组,处理进展情况),根据安全隐患表及隐患处理情况,调度员必须及时填写安全隐患处理表,其内容包括隐患情况,现场勘查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现场负责人,隐患处理情况等。4重大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内容4.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4.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4.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4.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15、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4.5瓦检员配备数量不足的。4.6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4.7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4.8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4.9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4.10突出煤层或按突出煤层管理的采掘工作面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4.11突出煤层或按突出煤层管理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4.12突出煤层或按突出煤层管理的采掘工作面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4.13突出煤层或按突出煤层管理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4.14突出煤层或按突出煤层管理的采掘工作面未按16、规定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4.15巷道施工没有坚持“先探后掘,有疑必抽,逢揭必抽”制度或执行不到位的。4.16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规定而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4.17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4.18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4.19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4.20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4.21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4.22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4.23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4.217、4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4.25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瓦斯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瓦斯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4.26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4.27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4.28在有透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4.29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4.30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4.31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18、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未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的。4.32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4.33自然发火采掘工作面及巷道没有按规定巡视的。4.34被列入国家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4.35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4.36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4.37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4.38高瓦斯矿井、19、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4.3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4.40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的。4.4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而擅自组织生产的。4.42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治理与跟踪管理。能发公司、矿均要建立专门的重大隐患排查台帐,详细记录重大隐患特征、整改措施、整改过程及结果等,并存档备查。4.43不按要求调协完善井下“三条”生命线的(通讯、供水、压风)。4.44不能实现分区通风或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角联通风。4.45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硐室风量不足20、或地点风速不符合规定。4.46矿井反风系统、风门、风桥、挡风墙、密闭等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损坏,严重影响正常通风的。4.47通风系统不稳定,造成主要通风地点风量变化或有害气体异常涌出;通风系统不完善或通风阻力超过规定的。4.48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未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使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瓦斯重点管理区的掘进巷道未装备“三专两闭锁”或“双风机、双电源及两闭锁”;初采工作面瓦斯治理工程没有到位的;采面回收后方堵风的。4.49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超出临界值,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大于5立方米/分钟和3立方米/分钟。掘进、开拓施工没有执行“先探后掘,21、有疑必探,逢揭必抽”的制度和防突采掘工作面未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4.50井下巷道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4.51大倾角采面和掘进工作面没有可靠的挡矸设施的。4.52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不按时封闭,违反规定启封火区的。4.53煤巷掘冒顶区或顶煤破碎带,未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止顶煤自燃措施;巷道掘透采空区或掘透与采空区相连通的巷道,未及时采取有效的封堵措施的。4.54煤矿瓦斯检测仪、瓦斯监测断电装置、风表等安全装置配备不足;未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误差超过有关规定的。4.56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和“四人连锁”放炮制度的。4.57综采(放)工作面内放炮的。4.58工作面22、充水条件不清又无探查措施;采掘工作面附近的采空区、废弃巷道有积水或积水情况不清的。4.59矿井、采区排水能力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不健全或排水能力不够的。4.60采掘工作面过煤柱区、应力集中带、地质构造带等矿山压力显现剧烈区域的。4.61综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20米范围内巷道严重变形、高度小于1.8米的。4.62采煤工作面过废弃巷道,掘进工作面过废弃巷道或采空区;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断面积达不到通风、运输、行人的安全要求的。4.63掘进工作面后路支护变形失稳,断面变小,有冒落堵塞危险的。4.64煤巷锚网支护大断面硐室、交叉点出现显著离层,交叉点变形失效的。4.6523、轨道运输巷及车场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的。4.66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斜井皮带运输防断带装置不齐全的。4.67井筒发生破坏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4.68矿井消防系统不完善,消防水源不足;坑木场、风机房、绞车房、井上(下)变电场、炸药库、油脂库等重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4.69井下胶带运输机未使用阻燃胶带、缺少保护或保护失灵的。4.70电缆老化、绝缘程度低;电缆材质、规格不符合要求;井下使用未经过公司阻燃电缆检测站测试的电缆的。4.71井下电器设备防爆性能和选型不符合规定,井下电器设备失爆的。4.72矿井主要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要输变电设备等带病运转的。4.73提升机、罐笼24、斜巷乘人装置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信号系统、钢丝绳不定期检修、检测和试验的。4.74矿井供电不稳定的。4.75尾矿库不按照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进行监护,出现险情的。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1.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安全方针,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以构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目标,以“一通三防”为重点,以“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工作为核心,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基础,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合理集中生产,积极推广运用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继续加大采掘机械25、化发展力度,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生产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保持矿区持续健康发展。1.2奋斗目标控制零星死亡事故,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2、规定2.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时刻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贯穿到每一道生产工序当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制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安全没有把握的,要坚决停下来把情况搞清楚,待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经整26、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生产。2.2坚持重奖重罚原则,脚踏实地抓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2.2.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措施组织施工并验收。2.2.2实施安全质量排名检查、评级制度,并按名次进行奖罚兑现(详见安全、质量奖罚办法)。2.2.3坚持科技攻关,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全面改善井下安全生产环境。2.2.4必须抓好设备、单体支柱检修、验收、入(出)库工作。2.2.5供应部门要严把设备、材料、安全装备的采购关;使用单位要严格检查验收,严禁发放使用不合格产品,如因采购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将严肃追查采购单位的责任。2.3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工作27、2.3.1完善瓦斯防治责任体系。完善矿(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尤其是以第一责任人总经理(矿长)(经理)负全责、总工程师负技术责任的瓦斯防治工作管理机制。完善“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及时调换、补充、配齐测风、测尘、监测电工、瓦斯抽放、打钻、瓦检、防尘、通风、防火、防突等专业人员,充实、精干专业队伍,提高队伍工作能力。认真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制,特别是区科、段队的“一通三防”责任制。精简、优化、完善“四大系统”,即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防尘防火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矿(公司)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工作、矿井通风系统调整、采掘衔接、安全技措经费使用、巷道贯通、石门揭煤、瓦斯抽排、重点工作面的瓦斯28、管理、新采区、双电源供电负责,定期组织“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及通风系统审查评价。2.3.2完善监督管理责任体系。矿(公司)要切实加强对瓦斯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管理。职能部室要督促矿(公司)落实瓦斯防治的规划、措施和责任,协助矿(公司)解决瓦斯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2.3.3完善监督检查责任体系。矿(公司)安全管理部一定要把瓦斯防治的监督检查工作放到突出位置,认真监督检查瓦斯煤尘防治责任体系和监督管理责任体系的落实情况,集中精力排查隐患,尤其是“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不认真落实或拖延不办矿(公司)、能发公司安监部门下达的安全安全隐患整改通29、知书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监察执法文书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2.4认真落实“十二字”方针。落实“先抽后采(掘)”。充实打钻、抽放设备及人员,定期培训打钻工、抽放工,提高打钻、抽放队伍综合素质;坚持区域性预抽,留管抽放,开展本煤层抽放。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3m3/min的掘进工作面和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5m3/min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先抽后采(掘)”,并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瓦斯抽放效果,杜绝任何时间的瓦斯超限。落实“监测监控”。按规定安设的各种监测监控装备做到灵敏、可靠,达到百分之百完好;30、积极推广监测监控专线供电,防止停电影响信号传输,全面提高监测监控网络的连续性、稳定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落实“以风定产”。矿(公司)总工程师对矿井及采区风量审查、核定负责,负责简化、优化通风网络,确保系统合理、稳定可靠。有关部门对供(用)风情况检测负责。风量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必须立即停产调整,验收合格才准恢复生产。2.5抓好薄弱环节,夯实“一通三防”工作基础2.5.1各矿(公司)及生产辅助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2.5.2按照规定建造通风设施,教育职工爱护通风设施,严惩蓄意破坏、盗窃“一通三防”设施的行为。2.5.3井下作业地点严格按照设31、计配风,杜绝循环风、扩散风(无风或微风)、老塘风作业,杜绝盲巷。2.5.4坚持“三专、两闭锁”,坚持“双风机、双电源”并做到自动切换,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所有局扇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安设、风筒吊挂必须符合标准,绝不允许出现循环风。“三专、两闭锁”不符合要求一律不准开工,停风24小时以内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停风超过24小时及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予以密闭。2.5.5检修设备停电时,必须提前报送停电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单位,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复电前,必须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方可送电。2.5.6坚持巷修,扩大巷道断面(至少不低于设计断面),降低矿井通风阻力。232、.5.7加强井下设备防爆管理。消灭明接头、明刀闸,明火打点、明火放炮、放糊炮现象。2.5.8严格井下火区管理。火区密闭每班必须安排专人巡回检查,要定期检查火区内有关气体浓度,并进行分析,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组织处理。2.5.9采掘(开)工作面的专职瓦检员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坚持“一炮三检查”、“四人联锁放炮”制。若瓦斯超限,先停电撤人,再汇报处理。必须按规定次数检查瓦斯,不得空班漏检、假检。必须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凡是瓦斯超限作业,一律当成事故追查,对有关责任者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2.5.10强化放炮、电气、火工管理,杜绝火源。2.5.11巷道贯通必须有设计并提前提交贯通的报告,制定33、贯通措施,落实专人现场监督、管理、指挥。贯通后要立即调整风流,风流正常后方可进行其它工序。采面、掘进(开拓)开工前必须对系统、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开工。2.5.12井下密闭施工必须掏槽,质量坚固可靠,严密不漏风,所有密闭均须编号注册,标明设计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并设专人巡回检查闭前瓦斯浓度。2.5.13按规定设置、完善灭尘管路、水幕、喷雾装置,坚持水电钻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和采掘机内外喷雾,实施动压注水,把煤(岩)尘降到规定浓度以下,特别是打钻过程和综采综掘开机时的粉尘浓度。2.5.14提高防止发生水患事故意识,制定防水治水措施,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34、放水原则,同时必须坚持“有疑必停”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2.5.15矿(公司)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并保证所需的人、财、物投入。2.5.16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2.5.17瓦斯治理工程必须同采掘工作面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瓦斯治理工程未竣工的工作面,不准生产,否则,将追究总工程师的责任。2.5.18落实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管好、用好现有通风安全装备,若因装备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5.19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和公司有关规定,石门揭煤,一律按“四位一体”综合35、防突措施进行且必须坚持先探后掘。2.5.20与科研机构协作探讨、分析研究煤层突出机理,不断提高防突措施的针对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以便更好地解决采掘防突问题。2.6强化机电运输管理,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2.6.1以井下辅助运输和矿区供用电管理为重点,及时检修机电运输设备,提高设备检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力争固定设备完好率达100,其它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保证设备零故障运行。2.6.2设齐安全保护装备,管好用好现有安全设施,确保各项设施可靠灵敏,不断减少机电事故,降低机电运输事故率。2.6.3坚持供电设备检修“两票”制度,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消除管理死角,杜绝“三违”现象。2.6.4设齐“一坡36、三挡”,落实小绞车管理制度,加强人车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人车检修及试验制度,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实现人车安全运行。2.6.5及时改造、更新、淘汰落后、老化或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装备,不断提高装备水平。2.6.6推广应用新技术,改善机电运输安全状况。如供电系统的综合防雷、固定设备的自动监测监控、供电系统的自动配网技术、矿井运输信号集闭系统等。2.7落实顶板管理制度,认真抓好顶板管理工作2.7.1认真落实顶板管理职责,严堵现场管理漏洞,强化顶板管理,尤其是地质构造复杂带的顶板管理,稳定采掘工程质量。2.7.2定期召开顶板管理专题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和改进顶板管理工作。2.7.37、3使用顶板离层仪、坚持矿压观测、组织技术攻关,合理选择巷道布置方式及支护参数。科学地解决松、软、碎地质构造复杂带及压力集中区域的巷道支护问题,做好超前支护,及时跟上永久支护。2.7.4严把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执行关。2.7.5采面初采、收尾、过地质构造复杂带必须制定针对性强、有可操作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2.7.6初次放顶期间,矿(公司)、区必须成立相应的初次放顶领导小组,且每班均有初次放顶领导小组成员跟班指挥,检查初次放顶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7.7完善“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抓好雨季顶板管理工作。2.7.8开展采煤工作面班评估活动。2.8落实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提高38、职工技能综合素质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依据有关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统编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统编教材,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安全技术培训。具体工作由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2.9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重大隐患2.9.1公司机关各业务部室要认真执行业务保安责任制,经常深入矿井监督检查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并督促整改。2.9.2矿安全管理部,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排查源头隐患。2.9.3实行矿(公司)安全管理部“采掘盯面,机运管线,通风跑片39、”,公司安全管理部“巡查、抽查”的制度,开展动态监察,真正做到隐患排查“五落实”(项目、资金、措施、时间、负责人)。排查负责人要对隐患进行全程跟踪,直至排除。2.9.4凡存在特别规定所列15种重大隐患之一的,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待整改完毕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瓦斯超限作业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4)瓦斯抽放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超层越界开采的;(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40、(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2.10发挥党群机构优势,继续“齐41、抓共管”安全工作党群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适时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党团员身边无违章、无事故”和“送温暖”、送“三违”通知书、找职工家属谈心、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提合理化建议以及青岗抓“三违”、查隐患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真正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2.11落实既定规章制度,强化特殊时段安全管理执行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管理人员深入井下的管理规定、双休日查岗制度、应急小组出动制度。双休日,矿除值班领导外,至少有一名矿领导赴现场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机关有42、关部室双休日也要按规定深入基层监督、检查上述制度的落实情况。2.12加强救护队伍建设,提高救护队伍的战斗力救护队是处理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事故的专业队伍,是职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准军事化组织,担负着迅速处理事故,最大限度保证矿山职工安全,尽量减少国家财产资源损失的重任。因此必须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从严从难训练队伍,要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理论教育,严格按照军体训练要求,不断强化体能训练,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及对事故的预见性和应急处置能力。并按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第三条“矿山救护队从事救援技术服务活动,必须进行资质认定,取得资质证书”的要求,完成43、相关等级的资质认定,确保救援技术服务活动的合法性。2.13加强“三项”(火工、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确保火工、消防、交通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公司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火工、消防、交通”安全管理,杜绝“火工、消防、交通”事故。2.14抓住各个时期的安全工作重点,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排除存在隐患2.15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工作部门或单位,由公司考核后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由公司考核后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进入个人档案,并作为组织、人事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先进集体、先进44、个人每年表彰一次。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编制目的为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国资函2005195号文件通知,建立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制度。2规定2.1所称安全费用,是指各矿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2.2公司所属各矿按月实际原煤产量,在原煤成本中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2.3安全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各矿每年11月申报下年度建议计划,经公司审批下达正式计划执行。2.4纳入安全费用计划的项目,必须单独按月报送统计报表,要求每月底将报表一式三份报能发公45、司安全管理部。2.2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三)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施;(四)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设施;(五)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设施;(六)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七)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八)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九)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十)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2.3用安全费用安排的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等相关程序和审批制度比照维简费项目管理。2.4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按国家统一会计制46、度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编制目的为了切实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当作安全工程、效益工程、素质工程、管理工程、形象工程纳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来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生命价值。2基本思路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思路: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标准,立足防范,标本兼治,质量为本,科学发展,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严抓细管,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监管分离,奖优罚劣,典型引路,整体推进。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3工作目标子公司(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省级及以上标准,子公司(矿)矿井通风专47、业均达到行业级标准。4强化组织领导为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公司本着分工负责、对口建设、安全牵头、综合管理的原则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着力建立健全以目标、责任、标准、控制、考核、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保障体系。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副总师、有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由安全部牵头组织。各子公司(矿)要成立以总经理(矿长)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为搞好本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供前所没有的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5落实责任公司职能部门是对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业务责任单位,负48、责指导、检查、考核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当作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大事来抓。各单位分管领导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层层划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责任区,做到事事有规定,项项有标准,处处有人管,形成主要负责人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委管教,行政管长,工会管网,团委管岗,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责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系。6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由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国家颁布的标准基础上,本着高标准,严要求,重点突出,49、狠抓关键,务实求真,细化标准,动态检查,便于考核的原则,结合矿区实际,制定矿区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更具规范性、可行性。7建立健全培训体系7.1从岗前教育入手,树立“干标准活,干放心活”的责任意识;“质量不好,工资难保”的风险意识;“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进取意识,形成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工程、效益工程、素质工程、管理工程与形象工程的共识,切实有效地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意识的培育与建设。7.2完善职工培训的设施,使各项培训计划正常实施。7.3形式多样,广泛开展培训教育,提高操作技能,做到上标准岗,干放心活。7.4加强对教育培训的检查指导与监督,注重培训的实际效50、果。8加大投入认真对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抓好安全基础装备,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本着“计划优先,资金优先,措施优先,落实优先”的原则,结合矿井实际,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投入,积极依靠科技进步改善矿井技术面貌。9突出“一通三防”重点,狠抓掘进关键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难点是瓦斯。因此,务必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重点,真正确立“一通三防”的龙头地位,实施“可保必保,应抽必抽”的瓦斯治理战略举措,推进矿区瓦斯治理由以局部治理为主向以区域治理与局部治理并举转变。掘进是矿井采掘抽平衡的重要基础,是防治瓦斯、确保矿井长久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务必提高认识,调整思路,把握好掘进这一关键51、环节,确立掘进新型的重要战略地位,切实搞好掘进工作.10严抓细管,搞好现场管理以精细管理为手段,以现场管理为重点,以深化、细化、量化为关键,以实现动态达标为目标,狠抓落实,力求把每项工作标准细化、量化到生产全过程、相关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11构建安全质量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11.1实施管理与监督分离。为扭转各专业主管部门在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既是考核者又是被考核者,直接影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不良局面,公司与矿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职能与监督职能分离。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验收和52、业务指导工作,由安全部门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全面监督,最终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结果以安全部门的督查为准,督查权大于管理权,各专业职能部门都置于安全部门的监督之下,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长久有序健康发展。11.2实施动态达标考核。检查是促进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公司与矿、区队、班队都要通过动态检查的创新,不断改进检查方法,实行检查签字负责制度、带问题检查制度、调研式检查制度、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制度、检查整改双向负责制度、突击检查和夜间检查相结合制度,变静态检查为动态检查,变全面检查为随机抽查,变定期检查为不定期检查,实施动态达标检查与考核。每一次检查都必须记录在案,当旬、当月、当季都以最低检查评53、定结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安全教育与培训(复训)制度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令、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3规定3.1. 凡在职在岗、转岗及新招入矿的职工均须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复训)。未经培训(复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不许上岗。 3.2严格按照安全培训教学大纲,结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具体工作实际,拟定教学计划、选定教材、设置课程认真进行培训。3.3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复训)必须保证时间54、。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92学时,其它作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复训时间按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执行。3.4安全培训(复训)必须保证时间,认真组织,严格考核,严格执行培、考分离原则,保证培训(复训)质量和效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作(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培训(复训)形式应以脱产方式进行并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作业);未经培训(复训),或培训(复训)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作业)。3.5培训(复训)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55、织落实。3.6当月培训(复训)工作当月完成。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应书面报告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及单位分管领导。3.7各类人员培训(复训)班开课前须书面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报告。3.8授课、实际操作的实行点名签到考勤制度、培训(复训)记录不全者,视为培训(复训)工作不认真。3.9培训(复训)结束后,应组织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3.10考试人员凭准考证进考场。严格考试考核管理,考试过程若发现互换答卷、代考、代答试题现象时,取消双方考试资格,成绩为零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违规者相应处罚。3.11从事安全技术培训(复训)的教师必须经国家二级及以上培训中心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从事培训(复训)教学56、工作。3.12公司、矿外培(复)训人员,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应报公司登记备案。培训(复训)结束后,学员要持培训(复训)合格证或有关证明经安全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差旅费及相关费用。3.13公司培训机构(能发公司培训资质正在办理)对培训(复训)要求做到“四有”,即:有开班报告、有备课教案、有测试结果,有培训(复训)记录,并达到培训(复训)目的。3.14每月月底由公司及所属矿安监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矿的培训(复训)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报分管领导。3.15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培训(复训)单位未按计划落实培训(复训)工作,并报公司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视情节给予处罚。3.16派送到公司培训(复训)的57、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复训),考试、考核不及格,按矿(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罚。3.17各种培训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3.18各级各类人员取得证书后要妥善保管,做到持证上岗。所有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3.1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销其资格证书,原办证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安全部门通知财务部门后,由财务部门从其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未按规定接受复审;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或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到3次及以上的;弄虚作假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3.20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参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58、书取(换)证培训(复训)的职工,经考核合格后,本人必须持证上岗。若持证人在本工种岗位上发生严重违章行为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若属操作者本人的责任,不论其本人是否受伤,也将严肃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所有责任人法律责任。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规定2.1按照“矿(公司)负责、能发公司监督”的原则,矿(公司)、区(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能发公司安全部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2子公司总经理(矿长)(经理)、区(队)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总经理(矿长)(经理)、总工程59、师、副区(队)长、技术主管对总经理(矿长)(经理)、区(队)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2.3能发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各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和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2.4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2.4.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公司)解决不了,须由能发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子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2.4.2按事故隐患60、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2.5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矿(子公司)、区(队)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B类事故隐患区(队)报矿(子公司),A类事故隐患矿(子公司)报能发公司,事故隐患未整改完之前,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毕。2.6事故隐患的整改。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总经理(矿长)(经理)、区(队)长全面负责;分管副总经理(矿长)(经理)、总工程师、副区(队)长、技术主管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2.761、事故隐患的管理。安全科(局)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报告,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2.8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2.9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编制目的为规范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维护其严肃性,不断提高其技术性、经济性、合理性和可操性。对我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如: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安全技术措施、回采工作面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过断层以及大面积冒顶和往前恢复推进的安全技术措施、回采工作面收尾安62、全技术措施、过老空区和老巷安全技术措施、巷道开口掘进安全技术措施、采掘工作面贯通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防突设计、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步骤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作出规定。2规定2.1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2.1.1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已批准的采掘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2.1.2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区队技术主管组织编制,编制人和区队长署名。2.1.3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现场进行概况描述,确定施工方案、工程施工顺序、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质量要求,验收和组织措施,安全技63、术措施必须围绕各工序逐一进行编制并附图(平面图、剖面图)。2.1.4各单位所编制的规程、措施、图表,一律输入电脑并用A4纸打印。不得采取手工制作(特殊情况除外)。2.2规程、措施的审查、批准2.2.1所有规程、措施一律执行会审制度,会审工作由矿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副总、技术部门、安检部门、通风部门、矿调度主任、呈报单位技术员和技术主管、区长、队长参加。提升运输措施:机电部门、运输部门技术主管和安检部门分管领导或技术主管必须参加。2.2.2规程、措施经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2.2.3安全技术措施提前3天、采掘作业规程提前7天、初放措施提前一个月上报生产技术部门。2.2.4修订、更改、补充后的64、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继续执行。2.2.5各生产区队必须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进行台帐管理,并将支护型式及范围、隐弊工程、防排水、顶板管理、工程质量、材料、火工管理等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入帐,工程结束后,规程、措施、技术报告,统一归档管理。2.2.6探放水工程施工单位的技术主管必须及时将探放水有关资料收集整理报矿技术部门和矿总工程师及有关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2.3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2.3.1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相关区(队)长督促,技术主管(技术员)贯彻,副区(队)长组织实施。2.3.2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区(队)技术人员负责组织生产65、区(队)全体人员学习并考试,未参加学习或考试不合格、不熟悉规程、措施有关内容的干部、工人,不准上岗作业。所有人员都必须学习并签字。2.3.3规程、措施修改、补充后,必须重新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署名。2.3.4生产区(队)的技术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监督、落实、兑现规程、措施,一旦发现规程、措施不兑现、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技术人员的责任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2.4规程、措施的编制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力求经济合理、内容规范、不缺项、文字图表统一、数据准确、层次清楚、逻辑性强、结构合理。2.5涉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应将条款内容直接、清楚地全部写入规程措施,不得出现条款号,以便贯彻。266、.6审批前,规程措施编制人员必须签字,否则不予会审,规程措施中的关键词、句严禁涂改、删减,有涂改、删减的地方必须加盖私章。2.7有关要求2.7.1工程技术入员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研究相关业务知识。2.7.2始终贯彻执行技术为经济服务这一宗旨,强化超前意识,使技术更好地指导生产和服务于生产。2.7.3各有关单位间的横向技术业务联系,必须有技术业务联系单。签收后双方保存,否则后果将由主办方承担。2.7.4各单位要管好用好业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发现现场变化,不得再使用原资料并及时反馈信息。2.7.5凡经批准的规程、措施必须当日送达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2.8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主要章节内容。2.8.67、1工作面概况。2.8.2地质说明书(含图)。2.8.3工程平面图(比例1:1000)。2.8.4顶板管理、支护形式及选择依据。2.8.5工作面基本支架布置平、剖面图(1:100)。2.8.6工作面特殊支架布置图(1:100)。2.8.7工艺流程图。2.8.8运输系统图(注明运煤、运料)。2.8.9供电系统图及设备布置图。2.8.10工作面设备配备表。2.8.11工作面瓦斯电闭锁方案。2.8.12采面配风量计算。2.8.13通风系统图(注明上、下巷通风断面)。2.8.14综合防尘系统图。2.8.15瓦斯抽放设计及管路布置图。2.8.16.排水管布置图。2.8.17.工作面炮眼布置图。2.8.1868、.工作面劳动组织及循环图表。2.8.19避灾路线图。2.8.20.工作面技术经济指标(含工作面直接成本)。2.8.21工作面材料规格、数量表(注明消耗量备用量)。2.9机采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1)做机窝。a打眼操作注意事项。b.装药放炮操作及注意事项。c.机窝特殊支架的操作及注意事项。(2)机组割煤操作及注意事项。(3)挂梁操作及注意事项。(4)移溜操作及注意事项。(5)支柱操作及注意事项。(6)回柱操作及注意事项。(7)掐接、检修、回收上下尾巷。(8)运输安全技术措施。(9)防止片邦、漏顶和冒顶安全技术措施。(10)防倒、防滑措施。(11)过断层的安全技术措施。(12)煤质管理。(13)通69、风、瓦斯管理。(14)综合防尘。(15)防治水工作。(16)其它注意事项。2.10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主要章节内容。1.工作面概况。2.地质说明书。3.设计工程平、剖面图(1:1000)。4.掘进巷道支护形式的选择及支护密度和设计。5.巷道断面设计尺寸(1:50)。6.车场或转载点支护断面图(1:50)。7.巷道与煤层顶底板相对位置图(1:50)。8.爆破设计。(1)掘进方式。(2)钻眼工具。(3)爆破器材的选择。(4)爆破参数的确定。(5)爆破网路计算。(6)工作面炮眼布置。(7)装药结构图。9.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设计)。10.通风系统图。11.供电系统图及断电方案。12.避灾路线图。13.70、运输系统图。14.综合防尘系统图。15.压风供给系统图。16.工艺流程图。17.技术经济指标、劳动组织及循环图表。18.特殊支架(交叉点)平剖面图。19.前探支架三视图、结构剖面图。20.锚喷巷道临时支护、永久支护距工作面迎头最大距离、最小距离、平剖面图。21.材料规格及消耗表。22.安全技术措施。(1)打眼操作及注意事项。(2)装药放炮操作及注意事项。(3)临时支护注意事项。(4)架棚操作及注意事项(打注锚杆注意事项、喷浆注意事)。(5)运料操作及注意事项。(6)溜子运输(使用耙斗机)注意事项。(7)防止后路堵塞的安全措施。(8)防止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9)过断层、破碎带的安全技术措施。(71、10)通风与瓦斯管理。(11)综合防尘。(12)防治水注意事项。(13)其它注意事项。2.11掘进工作面开口架设抬棚的安全技术措施。1.开口位置及巷道状况。2.架设抬棚前的准备工作。3.架设抬棚的安全技术措施。4.开口安全技术措施。5.劳动组织实施措施。6.开口位置工程平面图(比例1:1000)。7.抬棚支架布置图(平、剖面图)(比例1:100或1:50)。2.12工作面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1贯通距离及时间。2贯通顺序及贯通方法。3贯通巷道与被贯通巷道支护情况及预透点周围支架的加固情况。4贯通安全技术措施。5撤人范围及警戒位置、放炮站位置示意图。6贯通后的抬棚架设。7贯通后的风流调整。8贯通位72、置工程平面图。9探眼布置图。2.13巷道套修的安全技术措施。l.巷道套修的目的。2.巷道套修前的状况描述(特征断面图1:50)。3.预计套修范围。4.巷道套修后的支护形式及规格。5.套修方法、顺序和出货方式。6套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7套修地点的电气设备及通风设施的保护。8巷道工程平面图(比例1:1000)。2.14石门揭穿煤层的措施。1制定防突设计。2按防突工作程序依次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1)迎头距煤层法线距离10米(构造破碎带20米),打钻探测煤层位置及煤岩赋存情况,迎头距煤层法线距离5米,打钻穿过煤层,作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和瓦斯压力测定。(2)确保安全岩柱留设的施工措施。(3)打钻释放73、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4)打注固化液钻孔的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5)打检验钻孔的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6)揭煤炮眼布置图、揭煤爆破设计及爆破图表。(7)实施远距离响炮揭透突出煤层和在该煤层中掘进的安全技术措施。(8)全封闭支护的安全技术措施。2.15探放水措施。l探放水设计,必须有说明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图纸。2探放水设计说明书的内容应有:(1)探放水地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并确定探水线。(2)探放水地区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3)探放水钻孔布置,断面规格、支护形式、巷道坡度、施工程序以及巷道水沟断面。(4)探水眼的超前距。(5)探水眼布置包括钻孔数量、方向、倾角、深度和孔径(图)。(74、6)探水设备。3安全措施应包括:(1)排水设备的维护制度,保持正常排水。(2)水沟、水仓的清理制度,保证流水畅通。(3)流水路线(图),排水方式及设备、管路等。(4)巷道维护制度。(5)安全躲避硐。(6)通风方式和瓦斯检查注意事项。(7)通风方法和工具。(8)避灾路线(图)。(9)钻眼放水措施(包括孔口装置、套管深度和套管图定方法)。(10)钻机安装及钻机操作的安全措施。(11)劳动组织措施的实施。(12)施工单位收集资料,归档备案。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主要通风机1、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1日检查、维修:1.1.1各部轴承是否发热、漏油,有无异响或不正常震动。1.1.2各部螺丝、稳钉75、销子有无松动。1.1.3皮带松紧是否合适,有无断裂现象(皮带轮平行对正,两皮带轮轴向错位不超过2mm,端面偏差摆轮径2)。1.1.4注意风机运转中声响是否正常。1.1.5机壳有无裂纹,密封衬垫是否完好,有无漏风现象,清扫灰尘。1.1.6各风门绞车、钢丝绳是否灵活可靠。1.1.7电动机声响、温度是否正常。1.1.8检查各种仪表指数是否正常。1.2月检查、维修:1.2.1包括日检全部项目。1.2.2检查轴承磨损情况,更换或加润滑油。1.2.3检查联轴器部份,直径差2mm更换。1.2.4起动备用风机。1.2.5风门绞车钢丝绳及手动绞车钢丝绳有无锈蚀断丝现象。1.2.6调整皮带长度,张力均匀。1.276、.7检查清扫电机炭刷,调整炭刷的松紧度。二、主排水泵1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1日检查、维修:1.1.1检查各种仪表是否符合规定。1.1.2检查各轴承温度(滑动轴承温度65,滚动轴承温度75)、声响,有无漏油现象和不正常震动,加润滑油。1.1.3检查盘根漏水(盘根滴水不成线)情况,盘根箱不过热。1.1.4各部螺丝、稳钉、销子有无松动。1.1.5泵房内、管路、阀门是否漏水;阀门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有无裂纹。1.1.6监视水位变化情况,用高压水冲刷小井,以防煤泥积聚。1.1.7电机、泵体、温度及声响是否正常。1.2月检查、维修:1.2.1包括日检全部项目。1.2.2检查、调整轴瓦间隙,更换润滑油。1.77、2.3处理漏水管路接头。三、压风机1、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1日检查、维修:1.1.1检查试验保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1.1.2检查各种仪表是否灵活可靠,指针指示是否正确。1.1.3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响或不正常震动。1.1.4检查联轴节、各部螺丝、销子、键等有无松动。1.1.5检查油压、油温、水位、注油器是否正常;水池有无杂物,循环水是否正常,油水管路、阀门有无故障,是否漏油、漏风,出水温度40。1.1.6检查所有温度计。1.1.7检查轴承和电机温度、声响是否正常,是否漏油。1.1.8检查压力调节器动作是否灵活,整定值是否符合50时6.81kg、100时7.2kg的规定。1.1.9检查连杆、十字头78、吸排气阀等有无异响。1.1.10检查水泵盘根漏水是否超限。1.2月检查、维修:1.2.1阀座和阀片保持原运行状态,盛水持续3分钟,渗水不超5滴。1.2.2清洗排气阀,除去油垢焦渣;检查弹簧的疲劳度和阀片的平整性及阀垫的密封性。1.2.3试验调整压力开关的动作值。1.2.4校对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阀动作压力不超过使用压力的10)。1.2.5测量各联轴器的间隙、径向位移(端面倾斜不大于1.2,间隙比轴的最大串量大23mm,径向位移不大于0.15mm)。1.2.6检查电机线头。四、移动式压风机1检查、维护管理制度1.1日检查、维修1.1.1断油、断水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出水温度不超40,油温不超过7079、。安全阀及各仪表是否完好,安全阀压力不超过额定压力的10%。1.1.2运转有无异响,缸体温度及排气温度是否正常,排气温度不超过160。1.1.3油水管路及阀门是否畅通、灵活。1.1.4压力调节器动作是否灵敏。1.2月检查、维修1.2.1按时清洗吸、排气阀。1.2.2试验安全阀灵敏度。1.2.3清洗过滤器。1.3季检查、维修1.3.1调整压力开关动作压力。1.3.2检查各连接件及运动部件是否齐全,运转是否正常。1.4年检查、维修1.4.1清洗冷却器及更换润滑油。1.4.2到相关职能部门校正各表指示。1.4.3清洗风包。1.4.4清洗检修油泵,检修电机。1.4.5检查曲轴及轴瓦磨损情况。1.4.680、更换过期灭火器。1.5安装注意事项1.5.1压风机及风包安设在空气流畅的巷道内,不能影响行车、行人。1.5.2设备周围无杂物、无积水,设备无油垢、清洁卫生。1.5.3配齐各种记录、制度、图表。1.5.4配备24个灭火器及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五、提升机1、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1日检查、维修:1.1.1检查各种保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大闸及工作闸前后间隙是否合适(松闸后间隙2.5mm)。1.1.2检查各部螺丝、销子、键有无松动,联轴器胶圈是否磨损。1.1.3检查各转动部份温度(滑动轴承温度不超65,滚动轴承不超75)声响是否正常,有无漏油。1.1.4检查深度指示器位置是否正确(指针行程不小于81、全程的34)。1.1.5检查大绳锈蚀、磨损及断丝情况,绳卡装置是否松动。1.1.6检查油压系统有无漏油现象,压力是否正常。1.1.7检查电机炭刷接触是否良好,各接触器有无卡阻现象。1.2月检查、维修:1.2.1包括日检全部项目。1.2.2处理各转动部份,油压系统的漏油故障。1.2.3检查闸轮、闸瓦磨损程度;调整间隙。滚筒衬木磨损后距螺栓头不小于5mm。1.2.4检查各处有无裂纹、变形、开焊现象。1.2.5调整炭刷弹簧压力,紧固各接线螺丝,打磨各接触器继电器接点,清扫灰尘。1.2.6调整滚筒大绳的排列。1.2.7调整联轴器间隙(直径差2mm更换胶圈)。六、矿灯定期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周检查、维修82、:1.1矿灯加水,两周一次;如温度过高可适当缩短到十天加水一次,每台每次加水量为810毫升。1.2每十天一个循环,检修充电插头旋转失灵、开关松动、漏酸、红灯、电级卡腐蚀等故障;更换已坏的零部件,紧固各部螺丝,保证矿灯防爆。1.3定期调整一次电解液比重,调比重应在补充蒸馏水的第二天进行。1.4视其温度,比重应在1.251.28范围内。2 年检查、维修:检修灯架、整流器,处理绝缘;紧固各部螺钉。七、防爆设备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2防爆设备的购置:设备和五小电气都统一由矿机电科编制需求计划报矿供应科,矿供应科报子公司购置。矿供应科不允许采购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83、气设备)。3防爆设备的检查及检修:3.1新到的设备由机电科设备组验收,验收内容:设备铭牌的内容,尤其是防爆合格证编号和技术标准;煤矿安全标志;设备外观及各防爆结合面间隙检查。发现问题,矿能处理的,自己处理,问题较大的,逐级反映,请生产厂家解决。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归档保存。3.2防爆设备的检修,除五小电气由机电科五小管理组检修外,所有的防爆移动设备都由机修厂检修。执行的标准是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检修工作结束,机修厂检修车间的检修人员自检,车间技术员复检,设备组负责验收的人员终检合格给予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证明该台防爆设备符合入井使用要求。3.3固定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属计划检修,由机电科按要84、求的计划时间进行检修。3.4矿灯的检查和检修由机电科负责。3.5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验收都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4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使用单位在与机电科设备组办理支领手续,并核实设备检修卡内容和设备编号均无误后,双方在设备出厂帐上签字,确定该台设备允许入井使用,凭防爆合格证入井,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5设备的使用和检查:设备的使用单位即设备的管理单位,按矿的管理上报包机人员,井下任何一台设备都有指定负责人具体负责。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检查由机电科和矿安检科负责,检查出问题及时下票通知,并督促整改。6处罚:井下一经发现失爆设备,追究当事人、班长、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机电科长、安检85、科相应责任区人员和主管人员责任,责任当事人接受强制学习,相关人员经济处罚30元至300元不等。八、井下配电装置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日检查、维修:1.1零部件齐全。1.2测量仪表完整准确。1.3接地线合格,搞好设备卫生,周围无杂物。1.4各项指示牌安放正确。1.5供电系统图与实际相符,负荷分配合理,名牌、技术规格准确。1.6电缆悬挂合格,设备无漏油、无淋水,摆放整齐。1.7停合闸标志准确,闭锁良好。1.8无人值班的配电点设备每周检查一次。1.9高压开关机构每十天做人工跳闸试验一次。1.10漏电继电器每天试跳一次,保证动作无误。2月检查、维修:2.1高压电缆接线盒有发热异常现象及时处理,每月巡视86、一次。2.2低压设备每月一次测定。2.3检查内部零部件,调整三相触头接触、开距、超行程压力。2.4摇测相间绝缘,检查绝缘胶木座是否破损,重点检查漏电继电器。3季检查、维修:3.1对设备进行绝缘摇测。3.2查看、紧固一、二次线。4年检查、维修:4.1高压开关每年进行一次测定。4.2油开关油质做耐压试验。4.3调整触头接触,检查压力周期。4.4校验、整定继电器。九、地面配电装置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日检查、维修:1.1零部件齐全紧固。1.2母线、开关各部接头联接整齐,无腐蚀,接触良好,温度正常。1.3瓷柱和套管无尘垢,无裂纹,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无响声,温度正常。1.4油位、油色合格正常,机构灵活可87、靠。1.5接地线牢固可靠。1.6仪表整齐,指示正常。1.7安全牌悬挂正确。1.8无人值班配电点,每周检查一次。2年检查、维修:2.1绝缘油耐压试验。2.2清扫母线、瓷瓶擦灰,检查接头,更换不合格零部件。2.3检修传动机构。2.4检查二次线。2.5继电保护整定校验。2.6摇测绝缘电阻。2.7根据运行情况决定:(1)母线刷漆;(2)解体检查开关油缸;(3)检查开关触头;(4)检查接触同期、接触行程、全行程。十、井下局部扇风机自动切换装置、备用风机检跳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瓦斯管理工作,减少停电、停风及设备故障造成瓦斯超限,切实使用好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装置,备用风机能随时投入使用,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特88、制定井下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装置、备用风机检查试跳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装置(以下简称切换装置),两台风机同时运行且有两趟风筒供风的巷道,其中一台风机必须安设备用风机和自动切换装置。2切换装置、备用风机、切换三通软质风筒由通风工区安装。3切换装置、备用风机检查试跳每天8点班由瓦检员进行,不得随意进行试跳,被试跳设备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任何人不得随意阻拦,试跳完毕后,必须向通风工区、矿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以备查。4试跳时,生产单位电工必须现场配合,由当班瓦检员先将主风机停止运转,备用风机在规定的延时范围内自动启动,需启动主风机时先人工停止备用风机运转,然后人工启89、动主风机。若连续操作二次停止主风机运转后,备用风机不能自动启动,则视为切换装置失灵,由通风工区立即进行处理。5凡是出现切换装置失灵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8小时内修复正常,否则,停止进尺工作,待切换装置处理好,能够正常使用后,方可恢复进尺工作。当主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备用风机自动启动后,通风工区立即处理主风机的故障,如果备用风机能满足供风要求,并实现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其单独运行时间不能超8小时,即主风机8小时内必须修(换)好。否则,不准进尺。6新开工的掘进工作面在开工前必须经验收切换装置合格后方可开工。7对切换装置的检查试跳,有关单位要设立专门的记录台帐,填写检查试跳时间、地点、是否完好、存在90、问题、处理结果及试跳人的姓名后保存备查。8机运部主任、通风区(队)长是该项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管辖范围内切换装置负直接责任。9由安全部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十一、煤电钻综保、信号照明综保检修、维修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及信号照明综保检修内容:1日检:1.1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1.2观察窗是否清洁,无破损。1.3指示灯色是否清晰,并符合规定。91、1.4电源盖板、危险牌是否齐全。1.5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整定是否合格,动作是否灵敏。1.6熔断管是否完整无损伤,固定牢靠;熔体选用是否合适。1.7隔爆接合面是否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处理。1.8隔爆接合面上的螺栓是否紧固齐全,同一部位的螺栓规格是否一致。1.9电缆吊挂、接地线是否合格。2月检:包括日检全部项目。2.1外壳、托架有无明显变形,有无严重锈蚀。2.2接触器绝缘有无损伤,触头接触是否良好,消弧装置是否齐全完整,接触器吸合有无噪音。2.3变压器及导线绝缘有无损伤、老化。2.4摇测绝缘电阻。2.5机械、电气闭锁是否齐全可靠;手柄在停电位置时,触头是否带电(触头不许带电)。92、十二、电气试验制度1电气试验现场应至少有两人参加,一人监护,一人操作,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同志担任。2试验人员要熟悉本单位的电气系统图及电气设备的布置系统,用电单位若改变运转方式或负荷,应通知试验组做相应的调整和试验。3在进行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试验线路的接线查对一次,确认无误后才能试验,同时要交待清楚试验中的安全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4井下超过三个月停止运转和移动的设备投入运行前,试验组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5试验时,试验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不得与旁人闲谈,并随时注意异常现象发生。6预防性的试验,要有完整的试验记录,试验结束后,整理试验记录存档,同时报局一份。7预防性的试93、验,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的项目,要及时汇报分管电气的技术员和科长,共同制定措施,限期调整。8继电保护和接地系统要在每年“五一”前试验完。9每项试验前,要对试验仪器、仪表及接线方式进行校验和检查,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可靠。10对于试验关键性的大型固定设备和入井电缆,要事先有适当的防范措施,试验中注意中间参数变化和有无异常情况。11精心爱护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轻拿轻放,注意搬运和使用方法,要定期校对,检查其准确度。12各项试验必须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并做好各项试验记录,将试验情况如实上报。十三、瓦斯泵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日检:1.1检查各种仪表是否符合规定。1.2检查各轴承温度(滑动轴94、承温度65,滚动轴承温度75。1.3检查瓦斯泵、冷却水泵盘根漏水(或滴不成线)情况,盘根箱是否过热,减速器是否过热。1.4高、低水位的水位是否跑水。1.5电机、泵体、温度及声响是否正常。1.6检查联轴器对轮销子磨损情况及皮带磨损情况。2月检:2.1包括日检全部内容。2.2检查减速器齿轮磨损情况,更换轴承润滑油及减速器齿轮油。2.3清洗水位计玻璃管。2.4处理管路、阀门漏水情况。十四、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2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3新95、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并贴有检查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4供应科购进的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钮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方准发放使用。5凡升井送机电科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竣工后,都必须由防爆质检员、设备管理员、供电车间主任、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检修后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设备组统一发放。6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96、,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员提前一个月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总经理(矿长)审批,然后交机电科审查和准备。7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或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总经理(矿长)(科长),然后由机电总经理(矿长)(科长)组织有关技人员对设备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8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9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10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按矿有关文件进97、行处理。11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12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十五、高低压电缆管理制度1高压电缆管理制度1.1制定试验工作计划及技术措施:(1)制定试验日期、班点、时间(试验起止时间);(2)需要停电所影响的地区和设备;(3)参加工作人员及施工负责人;(4)填写停电工作票;(5)该条电缆上一次试验记录;(6)被试验电缆如一旦击穿的补救方法等。1.2制定年度预防性试验安全措施:(1)试验工作计划、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2)确保试验场98、所工作人员安全的安全措施;(3)防范电火花引燃瓦斯事故的措施。1.3试验资料的总结:(1)试验记录的整理;(2)历年试验结果的比较;(3)试验资料归档。1.4不合格电缆的处理:(1)试验发现不合格的电缆,不应投入运行,应及时处理;(2)查找故障点;(3)重新试验合格。2电缆事故分析制度2.1电缆事故登记卡片:(1)事故发生地点、时间;(2)事故类别;(3)事故发生的原因;(4)参加处理的人员及处理的办法。2.2事故分析后报告:(1)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及类别;(2)事故发生的原因;(3)事故处理的时间及影响的产量或进尺;(4)措施及防范办法。3电缆挂牌制度,按下列部位悬挂电缆标志牌3.1井下每99、条电缆间隔50米处。3.2主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3.3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的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其电缆标志牌应注明:(1)电缆规格、型号;(2)电缆长度、用途;(3)维护人。4低压电缆管理制度4.1电缆的统一编号制度。4.2负荷增减的审批制度。4.3电缆的领取、回收制度。4.4电缆的检修、试验制度。4.5电缆的检查、验收制度。十六、电气设备巡视检查制度1熟悉本变电所各类电气设备1.1熟悉各类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结构性能。1.2掌握主要电气设备铭牌规范、主要技术参数。1.3了解设备定级状况和尚存的设备缺陷。2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高压设备的巡视有下列规定:2.1经100、企业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2.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2.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当接触设备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2.4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2.5、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配电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用,一把专供值班员使用,其它可以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3按照规定的巡视检查路线进行101、巡视检查每个变电所都应研究并绘制一幅设备巡视检查路线图,报上级技术部门批准后实施。在设备现场巡查路径上应有明显的前进箭头标记。值班员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可以避免重复或漏巡。4设备巡视检查要做到认真、仔细、负责,要以主人翁的态度严肃认真做好工作。依次巡视检查每台设备每个部位,对于重要设备、关键部位的巡查要一丝不苟,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做好记录,重要缺陷及时报上级处理。巡查中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故,要沉着、冷静、果断采取应急措施。5设备巡查时间的规定5.1交接班巡查在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各派一名人员对一、二次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查。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待运行方式、设备修试情况、接地线装拆情况、102、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缺陷情况等。5.2正常巡查:值班人员每日至少巡查4次,可在每日10时、15时、19时、22时进行。5.3所长(班长)的例行巡查:变电所所长(班长)每天应巡查一次。5.4夜巡:每周应闭灯巡查一次,巡查人员应携带手电筒,主要观察一、二次设备的接头连接处、引线及端子是否接触不良,有无打火、发热、发红,对满负荷或超负荷的出线和设备,更要通过夜巡发现问题。5.5特殊巡查:遇有下列任一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1)气象条件恶劣的雷电、暴雨、大风、浓雾、冰雪、高温等天气时。(2)出线和设备在高峰负荷或过负荷时。(3)设备一般缺陷有发展但又不能消除,需要不断监视时。(4)新投入、修试后投入运行设103、备需监视者。(5)法定节日确保用电时。十七、变压器检查、维修制度1日检:1.1零部件齐全,紧固。1.2高低压线路合格。1.3瓷瓶清洁无裂纹,无闪络,无发热现象。1.4、油位、油色、油温适当、正常,变压器响声正常。1.5外壳无变形。1.6接地装置牢固可靠。1.7栅栏是否合格,有无不安全因素。1.8无人值班地点,每周检查一次。2季检:2.1井下变压器为月检。2.2包括日检全部项目。2.3紧固螺丝,检查接线柱。2.4停电检查高低压绝缘状况,接地电阻测定。2.5变压器绝缘电阻半年测定一次:(1)油质耐压试验;(2)接地电阻摇测;(3)测定绝缘电阻及吸收比;(4)泄漏电流测定;(5)直流电阻测定。2.6104、根据变压器试验测定结果及运行状况确定大修时间:(1)进行抽芯检查;(2)清理油箱,装入合格的绝缘油;(3)对分接开关等零部件进行检修。十八、锅炉设备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对锅炉受压容器使用规定,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使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免受损失,按有关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锅炉这种重点设备作以下管理制度:1锅炉安全规章制度1.1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1.2司炉工岗位责任制;1.3锅炉设备保养制度;1.4交接班制度;1.5清洁卫生保卫制度;1.6锅炉巡回检查制度;1.7锅炉管理人员职责;1.8事故分析制度;1.9三大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2对锅炉三大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时间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决105、不允许超期使用。2.1压力表,按规定期限使用半年后,送交有资格证的校表单位进行校验;2.2安全阀,按规定使用一年后送交有资格证单位校定压力合格后使用;2.3水位表,要求每班司炉人员必须在接班后进行冲洗,并作记录。3司炉操作人员,定期对三大安全部件的试验措施,防止失灵,造成锅炉运行安全隐患,具体要求是:3.1压力表,每周进行一次冲洗,如有异常,指针指示恢复不到位,立即更换,严禁使用未经校验的表;3.2安全阀,要求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跳,半月进行一次气动起跳,以保证安全阀灵活不失灵。这项工作由车间主任现场监督执行,并作详细记录。3.3水位表冲洗,要求每班交接班时按标准进行冲洗水位表,由双方司炉长监督106、操作。4排污,要求司炉工每班根据水质化验员提供的水质情况进行排污。如水质正常,24小时排污一次。5软化水要求,水质化验员每班必须按规定提供不超标的合格软化水,并每班八小时内,做两次炉水取样化验,根据化验结果,安排司炉人进行排污。6锅炉维修保养半年做一次中修,一年进行大修,具体检修内容:6.1对锅炉本体锅筒内结垢情况,烟火管烟垢清除;6.2以燃烧系统部份,前、后拱,两侧炉墙、炉排等方面进行检查检修;6.3对三大安全部件及各阀门、接头处等方面按锅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检修;6.4对锅炉风道部份,辅机部份,进行检修;6.5对停下来不用的炉,定期检查干法保养情况。十九、胶带运输机保护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各107、种保护必须包机到人,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2每班司机交班后必须对煤位保护、跑偏保护、拉线保护、纵撕保护试验一次,保证灵敏可靠,发现以上保护不正常,严禁开皮带,立即汇报处理,并作好记录。3对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每星期由维护工试验一次,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并作好记录。4各种保护每月检修设备时必须全部检查检修一遍,确保必须灵敏可靠。5发现一次不认真做试验负激励责任人50元、维护工由于责任未到位造成保护不灵敏可靠负激励责任人5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情况分析处理。二十、斜巷提升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检查、维护管理制度1斜巷提升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灵敏可靠。108、2每班提升前必须有专人负责对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不灵敏可靠严禁提升,并立即汇报处理。3维护工每天必须对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不灵敏可靠,严禁提升并立即汇报处理,并作好记录。4每月必须对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全部检查检修一遍,确保必须灵敏可靠。5对自动挡车栏每星期必须试验一次,保证抓捕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6对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不进行认真检查,或者不灵敏可靠仍然进行提升的负激励责任人50元,自动挡车栏不按规定试验的负激励责任人100元,检修不认真负责造成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不灵敏可靠的负激励责109、任人10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情况分析处理。二十一、斜巷提升连接器检查、试验管理制度1对全矿的斜巷提升连接器(包括提升插销,提升三环链)由井运区统一进货,统一试验,统一发放。2使用斜巷提升连接器,必须是经机电公司检验合格并有合格证,井运区方可统一编号后发放。3、斜巷提升连接器发放后对其规格型号、编号、使用单位、使用地点、投用时间,预计收回时间,井运区必须建立专门台帐进行管理。4对达到使用期限的斜巷提升连接器必须收回重新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使用时间超过5年的强制报废。5对使用期限内的斜巷提升连接器,也必须检查有人进行外观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6使用不合格斜巷提升连接器进行提升的,根据矿有关文110、件规定将的责任人开除矿籍处理。二十二、架空乘人装置保护检查、维护管理制度1各种保护必须包机到人,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2每班司机交班后必须对越位保护、急停闭锁保护、拉线保护试验一次,保证灵敏可靠,发现以上保护不正常,严禁开架空乘人装置,立即汇报处理,并作好记录。3对速度保护、松闸保护、每星期由维护工试验一次,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并作好记录。4各种保护每月检修设备时必须全部检查检修一遍,确保必须灵敏可靠。5发现一次不认真做试验负激励责任人50元、维护工由于责任未到位造成保护不灵敏可靠负激励责任人5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情况分析处理。二十三、机车行车保护检查、维护管理制度1机车行车保护(包括:逆变电111、源、红尾灯、弯道信号、司控道岔,语音报警信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灵敏可靠。2每班机车司机接班后对自己机车经过范围内的机车行车保护全部检查一遍,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3机车司机在拉煤前必须对红尾灯进行检查,发现亮度不够的立即更换。4维护工每天必须对机车行车保护进行检查,不灵敏可靠,严禁提升并立即汇报处理。5每月必须对机车行车保护全部检查检修一遍,确保必须灵敏可靠。6对机车行车保护不进行认真检查,或者不灵敏可靠不进行汇报处理的负激励责任人50元,机车司机对红尾灯,亮度不够未立即更换的负激励责任人50元。检修不认真负责造成机车行车保护不灵敏可靠的负激励责任人10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情况分析112、处理。二十四、机车运输安全装置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机车运输安全器材(包括:闸、灯、警铃、撒砂装置、连接装置)必须包机到人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必须灵敏可靠。2每班机车出库前机车司机和机车小修人员必须对闸、灯、警铃、撒砂装置、连接装置,以及防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以上部分出现问题,机车严禁出库,并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好后方可出库运行。3机车在运行过程机车司机也必须对闸、灯、警铃、撒砂装置、连接装置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闸必须随时检查调整保证闸的间隙符合要求,对出现问题不能在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入库处理。4机车的制动距离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5每年必须组织一次机车年审,对不合格的司机和机车严禁运行。二113、十五、入井轨道绝缘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各矿入井的轨道必须按规定安设绝缘道夹板,并且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绝缘良好。2安设的绝缘道夹板每天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处理。3安设绝缘道夹板处的浮货必须随时清理干净,并且下方表现是空的,不允许有其他杂物。4每年必须由电气试验组对绝缘道夹板绝缘测试一遍保证必须合格,如出现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完后重新测试一遍,直到合格为止。二十六、放煤嘴电液推杆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电液推杆指控制煤仓的电液推杆,必须包机到人,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必须灵敏可靠。2每班给煤机司机接班后必须对电液推杆检查,并试运行一次,观察电液推杆是否灵敏可靠,114、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放煤。3当给煤机司机发现电液推杆不灵敏可靠时严禁放煤,立即汇报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放煤。4维护工每星期必须对电液推杆以及配套的开关电缆检查检修一遍。5对电气绝缘每月必须摇测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对电液推杆使用的油质、油量必须经常检查随时进行更换和补充。因为油质、油量问题造成电液推杆不能正常使用的负激励责任人100元。7对电液推杆的密封件必须经常检查随时进行处理,确保密封良好,不泄压,不漏液。二十七、井下消防器材检查使用管理制度1必须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1.1胶带输送机道机头、机尾各2只灭火器,机头0.2m3干砂,机道必须有消防水管每50米出一个阀门、三通115、并且机头有一根25m长以上软管。1.2充电硐室必须4只灭火器,0.2m3干砂,和一根10m以上长软管。2必须根据各岗位的情况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必须让岗位人员了解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器材的存放情况。3各点灭火器、灭火砂,软管,不准擅自移动、揶用。4各岗位人员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消防器材的个数、铅封、喷管、是否完好并擦拭干净。5在没有发生火灾前,如人为损坏灭火器的铅封、销子、喷管、外壳和灭火砂等,必须追究当班责司机责任。6如果发生火灾时,使用灭火器完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区根据情况立即补充。二十八、瓦斯监测装置安装、维护、调试、回收管理制度1监测队在接到断电方案后,应立即在地面做好安116、装、设备的检修和通电24小时的运行工作,经过验收,证明仪器性能可靠,符合有关技术参数要求后,做好记录,方可入井。2监测装置的安装、数量、位置、种类等必须按照断电方案进行安设。3电缆及设备的安设,必须严格按标准吊挂,富余电缆严禁乱扔乱挂,必须按标准盘挂好。4安装完毕后,经通电试运行,并仔细检查监测装置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安装人员升井后,做好记录。5监测装置维护按采区划片负责包干管理,设备落实到人,并实行挂牌管理。6每天由负责各头的监测人员与采区电工一起对监测装置进行联锁断电试验一次,发现不联锁或不断电立即让电工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准生产。7各片区各头监测人员,每117、天必须对所管区内的监测装置进行认真详细检查维护。确保监测探头数据显示准确,灵敏可靠,联锁范围正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升井后,对有问题的要填写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8对井下修复或处理不了的装置,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处理好。9、井下需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及电缆,由施工单位班组长安排人员移动并吊挂好。10各片头监测人员,每天必须在井下用电话汇报区调度,否则追究责任。11调试人员必须在一旬以内,对井下所有的安全装置进行一次调试;在调试时,严格按传感器的要求用标准气样进行调试。升井后,填写好调试记录。12井下使用的监测设备达到半年,必须升井检修一次。13井下使用的仪器上必须经常擦拭,保持外壳整洁。14监118、测装置的回收(含电缆),必须在接到回收通知后2天内回收完毕。二十九、便携式瓦检器检查、使用管理制度1放炮员、流动电钳工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器。2仪器必须凭牌支领,专人专用,严禁仪器转借他人或私自保存,下班后,必须立即交发放室。3严禁在井下拆卸仪器零件,若发现私自拆卸调试者,一律交矿安检部门处理。4仪器支领牌丢失,使用者应立即同发放室取得联系,以免仪器丢失。5使用者必须爱护仪器,不得摔打拆卸,将仪器丢失损坏者,除按价赔偿外给予50元罚款。6通风区发放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不合格仪器一律不得发放。7值班人员对交回的仪器,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损坏者119、,扣压使用者支领牌,并追究责任。三十、防突仪的检查、维护、使用与管理制度1防突仪由通风区统一保管,并建立台帐。2防突仪必须经常保持完好清洁,并定期进行充电。3在领取防突仪下井前,必须先对防突仪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仪器外观是否完好,充电是否欠压,调零是否准确,预置数据是否正确等。4防突仪的使用,必须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5在使用仪器过程式中,要轻拿轻放,以防摔坏仪器,严禁在井下拆开仪器。6在预测预报过程中,测出有突出危险时,必须停止工作面掘进,并汇报通风区长和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防突仪使用完后,要对其表面灰尘等进行擦拭干净后放好。8防突仪出现故障或损坏,必须送120、有关厂家检修,不得私自拆开仪器自行检修。三十一、光学瓦检器、瓦检器校正仪的保管、维修、检查制度1瓦检器、瓦斯校正仪由瓦检器房统一保管,瓦检器的维修、检定工作,由持有合格证的人员负责。2瓦检器发放人员,严禁发放不合格的仪器。3瓦检器发放人员,对瓦检员交回的瓦检器具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者,要认真组织分析原因,并对责任者进行罚款处理。4对当班交回的瓦检器,要逐个进行擦拭和检查,发现仪器有问题时,应立即交修理人员进行修理。5修理人员对升井的仪器,必须及时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仪器要及时进行修理和检定。每年对所使用的瓦检器,至少检定2次,确保仪器的准确性。6瓦检器维修,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维121、修,检定后的瓦检器光谱清晰、显数准确、不少件、不漏气、药品符合要求、瓦检器的读数必须在允许误差之内。三十二、测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1测风仪表由通风区技术室统一管理,测风员对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认真保护和爱护,不得人为损坏,对损坏的仪器、仪表要组织分析原因,对故意损坏或丢失者,给予罚款或赔偿处理。2仪表升井后,必须交给队长放在办公室统一保管,严禁放在更衣箱或宿舍内保管。3使用的仪表必须按规定6个月送公司校正一次,确保仪表的准确性,严禁使用未经校正的仪表。4对使用的仪表维修、校正等要逐个建卡登记。三十三、测尘仪器的使用、保管、检查制度1测尘仪器、仪表由测尘室统一保管使用。2使用时要认真爱护和保护122、,防止仪器损坏。3对使用的仪器、仪表按规定每半年送有关部门检定一次。4测尘仪器、仪表要建立帐卡,维修检定要逐个登记。三十四、其它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1其它仪器、仪表如:倾斜式、补偿式微压计、干湿温度计等均由技术室统一保管。2按规定对仪器仪表进行送检。3对各种仪器仪表要逐个建立台帐,做好检定登记记录。三十五、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1局部通风机不得失爆,局部通风机的运送、安装由通风工区负责,局部通风机必须上吊或上架,离地高度不少于0.3米,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流中,距通风口不得少于10米,并保证有足够的吸风量,不得出现循环风。2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并与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两闭锁123、”。通风区八点班瓦检员每天对风电闭锁进行一次试跳。如不闭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处理,并向通风工区和调度汇报,只有“风电闭锁”与“瓦斯电闭锁”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3 5.5KW以上局扇还必须安装消音器,并保证高压部位不漏风。由通风工区负责消音器的安装、回收和维护工作。4局部通风机必须挂牌管理,局部通风机的停开由本头瓦检员负责,生产单位应保证局部通风机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开,否则由矿安检部门追究责任。5必须在局扇吸风侧35m安装瓦斯监测报警断电装置,保证进风流瓦斯达到0.5%时切断风机电源。三十六、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由生产单位负责对所辖区域的防灭尘系统进行安装、维护,并与通风区共同使用该系统。124、2严格按防尘洒水管路系统方案安装管路。3管路的安装必须符合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管路吊挂牢固,铺设平直,接头、阀门严密不漏水,不拐死弯。4灭尘管路必须经常畅通,供水正常,并且供水地点管路安装距离要最近,阻力最小。5所有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笼、转载点、装载点及运输的重载系统、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和中间输送机巷、石门等都必须安装防尘洒水管路。6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巷道管路每隔米设一个三通和阀门;主要运输巷道、采区回风石门每隔米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每隔米设一个三通和阀门。7所有皮带运输巷的灭尘管路每隔米设一个三通和阀门,皮带机头、机尾附近米以内必须设置三通和阀门及消防喷雾装置。8采煤工125、作面的管路距上下巷道的安全出口不得大于米,掘进工作面的管路距迎头不得大于米,并随工作面的掘进而延伸。9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装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喷头距转载点、装载点的高度必须保证在500600mm,并且雾化好,灵敏可靠。10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下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井都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巷道全断面;采煤工作面净化水幕的安设地点距安全出口(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得大于米。11掘进工作面迎头所用的移动喷雾装置由生产单位负责安装,并正常使用(放炮时,必须对迎头煤壁进行喷雾)。12供水管路的管径和强度,应能满足采区负载的水质和水量。13水幕、喷雾洒水的喷嘴的主要部件,应是铜质等防锈材126、料制做。14采煤工作面管路安装,必须在回采前三天安装完毕;回采前一天将各运输转载点设施完善并试水,确保位置合理,装置灵敏可靠。安装完毕后,由矿调度室、安检科、施工单位、通风区等到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使用、管理。确保管路正常供水。15采掘工作面防灭尘管路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巡视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6主管路系统每天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17采面管路回收,应根据采面推进情况回收,不得超前和滞后。采面回采结束,必须及时回收管路。18其它管路回收,应在矿规定时间内完成。19不论是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损坏防尘管路,造成跑水,都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127、理,但人为因素损坏或盗窃管路影响井下供水的,必须由矿安检部门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20隔爆水槽由通风区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安装、注水,保证水量充足;有条件的地点安设自动喷雾设施;同时负责采煤工作面的煤体注水工作,有条件的,采用动压注水。21必须建立“矿井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图”,通风队每月对系统图进行一次补充完善。22每季必须绘制“矿井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图”,报公司和分送有关单位。三十七、井下局部通风机停送电制度1当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设备故障等停转,必须做到如下事项:2、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3跟班电工将联锁开关打到零位并锁好。并负责将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128、切断,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锁好。4现场安检员、班组长协助瓦检员将人员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中。5人员撤出后,瓦检员及时将局部通风机开关打到零位锁好,并在掘进工作面开口边设置栅栏,揭示“无风严禁入内”警标。6上述工作结束,瓦检员及时将情况汇报通风调度。7当局部通风机有电后,瓦检员必须及时进行瓦斯检查,只有当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供风。供风正常,经现场瓦检员同意,跟班电工方可送电恢复生产。若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超过1%,但不超过3%,由瓦检员负责排放;瓦斯浓度超过3%,必须由救护队排放。8救护队在排完瓦斯后,将掘进129、工作面移交现场瓦检员管理,经瓦检员同意,跟班电工方可送电,恢复生产。三十八、系统停电管理制度1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转,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做到如下事项:1.1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1.2跟班电工将采掘工作面联锁开关打到零位锁好。并负责将巷道内所有非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切断,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锁好。1.3现场班组长、安检员,协助瓦检员将人员撤到进风巷道中。1.4人员撤出后,对进入工作地点的巷道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分管掘进工作面的瓦检员还必须将局部通风机开关打到零位锁好。1.5上述工作结束,瓦检员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2、主要通风机停转后,受停风影响的井下泵房、变电所等地点都必须将开关打到零130、位锁好。3井下停风后,瓦检员必须随时与通风调度保持联系,以便执行矿总工程师下达的指令。4井下负压巷道恢复通风后,若停风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地面变电所可以直接向中央泵房、中央变电所、各采区变电所送电。否则,必须经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汇报通风调度,通风调度通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机电科送电。5井下负压巷道恢复通风后,分管采掘工作面的瓦检员,要及时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确认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5%,汇报通风调度,通风调度汇报矿调度,矿调度再通知机电科调度向采掘工作面分路开关送电;采面经现场瓦检员同意,跟班电工方可送电恢131、复生产。掘进工作面若瓦斯浓度不超过1%,瓦检员必须及时启动风机供风,供风正常,经瓦检员同意跟班电工方可送电恢复生产。若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但不超过3%,由瓦检员按措施进行排放,若瓦斯浓度超过3%,则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6救护队排完掘进工作面瓦斯后,移交瓦检员管理,经瓦检员同意,跟班电工方可送电恢复生产。三十九、瓦斯超限停送电管理制度1当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2当采掘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采掘工作面一切电器设备电源。3采掘工作面局部瓦斯超限或电动机开关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附近2132、0米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必须断电。4当采掘工作面存在串联风时,串联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5%时,必须切断被串联工作面中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5出现瓦斯超限需断电的地点,由跟班电工实施断电工作,若跟班电工不在场,瓦检员必须及时汇报通风调度,通风调度再汇报调度,由矿调度通知机电科调度,由变电所实施断电。6凡因瓦期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串联风流中0.5%)以下,方可人工送电。四十、通风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由通风区负责组织施工、生产单位使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和回收等由所辖通风队负责。2在通风设施设置前一个星期,由通风区负责编制通风设施的设计,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133、;设计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类别、设置位置、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等。2.1类型:根据通风系统需要及有关要求确定设施类型:永久或临时风门、密闭、调节风墙等。2.2设置位置:通风设施必须是设在巷道内的合理地段,以保证有效控制、分配风量。若通风设施位置不合理,造成瓦斯超限、通风系统不稳定时,追究通风区技术主管的责任。2.3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设施用途确定,但风门不得少于两道。2.4规格:风门根据经过其间的物体大小确定其长、宽、高尺寸,但每道风门不得少于道,其间距不得小于5米,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需设风门时,必须设两道永久性联锁风门,并设置反向风门,防止反风时风流短路;永久设施根据其用途确定其厚度,但134、不得少于500厚。2.5质量要求:以质量标准化的要求为准,有特殊要求的根据现场实际而定。3通风设施的设置和拆除,必须经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通风设施会改变两个及两个以上采区通风系统的,必须报专门措施,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4通风设施施工时,由所辖片区的通风队长担任施工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并负责质量、安全等工作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由该队长负责整改或重新施工,并自负所需工料费用。5通风区成立质量验收小组,组长由生产副区长担任,成员:技术副区长、通风队长及技术员。6每一处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质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施工。7若通风设施在服135、务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则由质量验收小组组长承担责任,并追究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责任。8施工永久通风设施时,必须用砖或料石构筑,不能用其它材料代替。否则,追究通风队长责任。施工时,必须在巷道帮、顶、底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300mm,施工时,无虚体、空洞、瞎缝、重缝等,并对墙体进行勾缝,抹裙边的宽度不得小于100mm等;水泥沙浆按规定配比。施工临时设施四周掏槽深度不小于200mm,并与巷道周边接触严密。临时木板密闭及风门应采用鱼鳞搭接,密闭面要用水泥沙浆抹面或勾缝,门扇平整不漏风,通车风门必须设底坎、挡风帘。9投入使用的通风设施必须挂管理牌板,牌板内容包括:设施编号、性质(永久、临时)、地点、施136、工负责人(管理人)、施工日期、质量验收人、验收日期(竣工日期)、检查日期、完好情况,若无管理牌板或管理版板内容不健全时,由生产副区长负责。10若人为损坏则对责任者给予处罚,未能查出责任者,由所辖区域生产单位照价赔偿。11所有通风设施在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健全和完善台帐记录,内容包括:设计说明及要求、设施编号、性质、地点、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质量验收人、验收日期等,并将该台帐送交安检科存档,若该设施在其服务期限内出现质量、损坏等问题时,由安检科组织分析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12生产单位运大件需要过风门时,必须先与通风区取得联系,经通风区同意后方可进行;过风门时,通风区派木工到现场撤除风门,撤一137、道过一道,过完后立即恢复风门;严禁施工单位擅自撤除风门和运料撞风门,否则,由安检部门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13井下通风设施无论自然因素(如巷压等)或人为因素(如矿车撞坏风门等)造成损坏,通风区都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对于人为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赔偿,情节严重的,报矿处罚。14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由巷道通至采空区的风眼,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予以封闭。回采结束后,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在所有同采空区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全部封闭采空区。15在封闭采空区及废巷以前,将密闭以里可能产生摩擦火花的支护替换掉,将金属物件拿出;密闭墙严密不漏风,密闭墙设观测孔,需要进行瓦斯抽放的,在其上部设瓦斯抽放138、管,抽放管路带阀门和联接装置。对密闭以里的设反水池。16、在6个月内暂不用的盲巷,可以用临时密闭将其封闭,但在密闭前必须将进入其巷道的电源切断,所有导电体除瓦斯抽放管外,在密闭前后5米全部拿掉,将其与外部隔离,瓦斯管在密闭前设绝缘隔离。17密闭离全负压通风巷道的距离不得超过6米,否则必须制定防止密闭前瓦斯积聚措施和瓦斯检查办法。密闭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及检查牌板,内容包括:巷道名称、一氧化碳及瓦斯浓度、温度、检查人姓名和检查日期。除检查人员外,其它人员严禁进入栅栏以里;密闭前5米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东西;巷道支护完好无积水淤泥。18在进风与回风相遇地点,必须设置(或构筑)风桥,构成立体交叉风路。139、19各采掘工作面瓦检员,每班必须对所辖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负责检查,发现损坏、丢失等立即向区调度进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0通风区长、副区长、技术员要定期对系统内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21所辖通风队每天安排专人对系统内通风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区调度,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四十一、火工品管理细则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各矿的火工品,杜绝爆破物品的流失,特制定本细则。2药库工作人员必须是经矿政审并经专门培训合格者担任,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从事火工品管理工作。(一)爆破材料的装卸、运输1派往提运爆破器材的采购员、武装押运员、驾驶员,140、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爆破规程,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接触爆破物品,否则对有关人员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2运输爆破器材的汽车由分管总经理(矿长)负责安排;必须是性能良好的专用车辆,车箱底必须垫橡胶板,对排气管要进行改造,杜绝火星进入车箱内;车箱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时,必须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否则严禁装运爆破器材,违者开除矿籍。3炸药、雷管严禁同车装载,炸药包箱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小于四层;雷管箱不得侧放、倒放和堆码二层以上,并备有足够的灭火141、器材;装车完毕后,应用帆布覆盖并捆紧后方准行车。4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翻斗车、三轮车、自行车、拖车运输爆破器材,严禁超载运输。5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公路上运输,时速不能超过30公里;通过集镇村寨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运输雷管、炸药的车辆与其它车辆不能尾随而行,至少要有30米以上的距离。6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得装载其它任何货物,严禁乘坐其它人员,严禁在车箱内吸烟;违者开除矿籍。7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在途中停歇时,要在远离集市、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车辆附近吸烟和用火。违者罚款100500元。8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行驶时,押运人员要带上袖标,持枪坐在车箱内142、,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严禁在车箱内抽烟、睡觉,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200元。9爆破器材到达矿药库后,必须立即组织卸车,卸车工作必须在白天进行,卸车只能由药库工作人员进行,押运人员负责警戒,严禁其它人员进行卸车现场。雷管、炸药不能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当天运送的雷管、炸药必须当天装卸完毕。10炸药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抛掷、翻倒或坠落,必须做到轻拿轻放。11由主药库向井下药库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1.1每次向井下药库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由通风调度向矿调度汇报,否则,有关单位有权拒绝运送爆破材料。11.2由矿调度负责与井运和机电调度联系往下运送爆破材料的时间,然后通知通风区什么时143、间内在主药库装爆破材料,通风区装好后汇报矿调度;再由矿调度通知通风区爆破材料出库时间。11.3必须由药库装卸工将爆破材料搬到专用矿车内(矿车内垫有木板、胶皮,上加盖),运到指定位置,押运人员要负责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现场。炸药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高度的2/3;电雷管只准堆放一层。爆破材料箱必须用纸壳等固定住,运送时不得滑动、挤压、碰撞;否则不准运送爆破材料。11.4药库人员装好爆破材料后向调度汇报情况装多少药、多少管及装卸人员姓名,之后待命。若出现爆破材料运到指定地点30分钟后,仍不能往井下运送的情况时,必须向通风区和矿调度汇报,由矿调度通知公安科派人员看守,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11.5运144、到井下药库后,由斜井下药库的接收人员向区调度汇报接收情况。若数目不符时,必须及时将装卸人员留住,并向矿调度汇报,仔细检查;查出责任者后,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11.6运送爆破材料的车辆,必须写有“危险”字样的标记,押运人员要带上袖标。11.7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运送。运送前,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下把钩工,另外还要有一名押运人员提前下到井底车场的安全地点等候;放车时,运送炸药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运送电雷管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司机在起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车辆发生震动。11.8装有爆破材料的矿车到达下车场后,再由机车运往斜井炸药库。机车运送时必须遵守如下145、规定:a.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送;如果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装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m。b.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大于2m/s。c.除跟车、护送和装卸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乘车或运送其它物品、工具等。跟车、护送、装卸人员都必须坐在尾车内。违者对其进行相应处罚。11.9机车将装有爆破材料的矿车运送到炸药库外的指定位置后,由装卸工将炸药运进炸药库放好,交炸药库管理人员管理。11.9在运送的整个过程中,必须由经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否则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二)爆破材料的储存、保管1凡新进炸药、雷管,只准存放在药库146、内,并清点、入帐,其它地点严禁储存;否则对分管区长、药库队长进行相应处罚。2药库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炸药、雷管储存、保管过程中要加强通风管理,严格检查,防止受潮、变质、自燃、自爆或被盗。并应按爆破器材生产日期及进库秩序先后发放,坚持先入后出的原则。若发生自燃、自爆时,必须立即向公安科汇报,并协助调查。3各库房储存的炸药,雷管数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储存在指定地点,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箱与墙、箱与箱之间的距离要符合规定,码放整齐。4药库要严格门卫制度,严格进门登记手续,严禁在库区周围吸烟,严禁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严禁在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违者对其进行相147、应处罚;库内照明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药库必须建立完善的领、退手续,建立入库验收检查和登记制度,进库储存量与发放量要做到手续齐全,帐物相符,帐目清楚。否则,追究药库队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6药库必须备足合格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库内要注意防潮、防水工作,水沟要经常清理,确保畅通,雨季加强平峒药库的防洪工作,值班人员要随时观察水情,发现洪水危及药库安全时,要及时上挡水墙板,并及时向区调度汇报情况。7库内要严防鼠类活动,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进行灭鼠。8爆破器材进出库,要严格手续,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验收,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并汇报有关148、领导。否则,有关人员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9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予以销毁,严禁私拿私分,擅自处理,违者开除矿籍,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三)电雷管的导通、搓码编号1电雷管的导通、搓码编号工作必须由责任心强,经过政审合格和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否则不能从事上述工作。2导通和编号工作要分开,不得在同室进行;发放的雷管必须搓码编号,编号必须清楚,并做好记录,(雷管编号必须与每个炮工的放炮证编号相符)。否则不准发放。3使用搓码机搓码编号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3.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工作原理,掌握调试要求及日常维护149、,并持证上岗。3.2搓码机工作前应调试、验证码平面是否低于滑块平面0.020.03mm,否则必须进行字码平面的修整。3.3采用同批号或同厂家的空雷管调试,首先应将压力调节器上的螺杆旋进顶至死点,然后均匀地将螺杆向外旋松,三次即可。3.4工作室应设有防静电设施,搓码机及防护板应安装在导静电胶板上。3.5操作人员应穿戴棉制工作服和手套操作。工作室内不允许贮存无关物品,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3.6工作室内最多定员为两人;存放雷管不得超过100发。3.7一个工作台配备存放50发雷管的安全箱一个。操作前应将雷管抽成单发,并将脚线末端短接。3.8操作前必须调节好防爆定位器,以便使字码搓在要求位置;字码位置必150、须控制在雷管塑料塞裸露端830MM处,严禁搓在其它部位。3.9在搓码过程中,严禁雷管未取出,就进行复位操作。3.10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者对其进行相应处罚。4雷管导通与编号工作地点,要远离炸药贮存地点。雷管脚线不能与四周墙或其它电气设备相接触,导通雷管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被导通的雷管必须放置在安全箱内。5导通雷管数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技术要求,发现不合格产品,不能乱丢乱扔,要交药库值班人员造册登记,统一集中管理,以便销毁。违者对其进行相应处罚。6导通仪器要按国家计量部门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检定,仪器发现故障要停止使用,仪器检修工作必须送国家计量部门,严禁私自修理,更换电池必须到地面值班室进行。否151、则对其进行相应处罚。7非导通人员严禁进行导通工作,队长要根据生产需要安排导通雷管计划,并保证库存有全矿三天以上需用量的合格产品备用。否则对队长进行相应处罚。8导通工作要作好原始记录,标明出厂时间、编号、厂家、导通时间、导通数量、导通人员姓名备查。对不合格的产品要进行登记,要经常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搓码编号工作必须由专门人员进行,并按生产单位计划单进行编号。(四)爆破材料的发放、清退1放炮员支领和清退爆破器材时,必须凭公安机关批准审核发放的爆破员作业证及采区盖章审批的计划单办理领退手续,并按放炮员雷管编号进行雷管发放,严禁未编号雷管出库。未按上述要求领、退爆破器材的,152、一经查出,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2爆破员作业证及爆破员临时作业证上必须贴有本人的照片,否则药库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发放爆破材料。3放炮员在领、退爆破材料时,必须是本人亲自领、退,严禁其他人员代领;若使用单位领导安排其他人员代领,则该单位正职撤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药库工作人员在发放、清退爆破材料时,必须仔细核对,严禁错发,否则该工作人员开除矿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4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的数量,必须按采区审批的计划量进行领取,药库不得超发审批数量。放炮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计划单,一经查出,开除矿籍。5放炮员在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雷153、管、炸药分开运送、存放),不得监守自盗,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拿、偷盗爆破材料,一以查出,开除矿籍,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将破损的爆破材料丢弃,一经查出,开除矿籍。当班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在本班末退库,办理退交手续,若有做成引药的雷管,必须在远离药库或没有人员的安全地点拆除方能退交。超过规定退交时间(一般为16小时)的,对有其进行相应处罚。6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必须以当班班(队)长严格审核签字,否则药库值班人员不予办理手续,严禁其它人员代签,否则,对其进行相应处罚。7药库工作人员在办理清退时,必须对清楚当班未用完的炸药、雷管,并做好记录,签字备查。(五)药库的巡回检查1药库154、队长必须严格管理,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2对所属药库每周不少于两次巡查,重点药库相应增加巡查次数。并认真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汇报。3认真检查日、旬、月报表,帐、物、卡对口情况,编号情况、管、药分装情况、交接班情况。4巡回检查时间、班次应合理搭配,灵活掌握,三班巡回检查,次数应可能相等,切实加强四点班、零点班的检查工作。5重点加强节日巡回检查,也可以会同公安部门一起进行,凡发现有违反规定者,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6队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带领全队职工搞好火工品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好矿井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六)药库的安全警卫1、严格执行各155、项规章制度,非本库人员,无要害证者,一律不得进入库内。2严禁参观、拍照、录象等。有关单位检查工作时,必须有区领导和公安部门陪同,并严格履行登记制度。3严禁带烟火入库,库房附近20米内严禁生火,严禁穿化纤衣物进库。否则对其进行相应处罚。4值班人员应高度警惕,随时巡视药库附近情况,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科有关领导汇报。5治保组要经常对要害部门检查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日常保安工作。6药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发放、运送和管理。(七)药库的交接班1药库工必须在库内交接班,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对不按时交接班者,对其进行相应处罚。2交接班时,应将本班药、管支领、退还情况向下一156、班详细交待清楚。3认真清理帐、卡,必须做到三对口。4交接班前,应将库内的管、药和所用工具清点一遍,并码放整齐。5、交接班前必须把库内卫生清扫一次,做到整洁卫生。6若当班存在的工作问题,应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必要时留有文字记录。7凡交接班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执行,接班人有权不予接班,并视情况对交班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八)连带责任1由于药库管理不善,造成火工品流失,对通风区长、书记、药库队长,分别进行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2生产单位管理不善,造成火工品流失,直接责任者开除矿籍,对单位正职进行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四十二、氧气呼吸器检查、157、维护、保养制度1氧气呼吸器一般情况下每周检查一次,特殊情况每次使用过后必须清洗、消毒、更换药品并进行检查。确保随时达到战斗标准要求。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填写内容:仪器编号、气密性、流量、氧气压力、队别、姓名)2氧气呼吸器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维护检查。3氧气呼吸器摆放、操作按说明书要求进行。4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突击检查,发现有一件(项)达不到标准要求,追究责任者并严肃处理。5检查或使用过程中发现配件损坏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必须立即更换配件进行处理。6装氧室内严禁烟火,严禁沾污油脂并保持通风良好。四十三、苏生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1苏生器指定专人检查、维护、保养。确保随时达到158、战斗标准要求。2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行处理。3特殊情况使用过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并检查合格。四十四、氧气充填泵检查维护、保养制度1氧气充填泵专人操作、维护保养、检查。一般情况下一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充氧室内严禁烟火、严禁沾污油脂,除充氧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3氧气充填泵的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4氧气充填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有无漏气、漏水现象和异常声响,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充填,进行处理。5每次充填的氧气瓶必须是水压试验合格的。6氧气瓶的存放要摆放整齐,并且严格执行国家二类危险品标准,管理高压氧气的贮存和使用。7充填室保持通风良好159、,无杂物。四十五、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规范设备管理,制定本办法。(一)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进行登记、调查、分析、统计和报告。(二)机电设备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时间、造成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1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1.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万元至2万元者;1.2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1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者;1.3造成供电中断14小时或全矿供电中断1030分钟者;1.4 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1.5提升设备断绳、坠箕斗,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事故160、,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2.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2万元至50万元者;2.2造成生产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或全矿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至2天者;2.3提升设备断绳、坠箕斗,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6KV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3特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事故:3.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3.2造成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全厂供电中断2天以上者;(三)提升设备断绳、坠箕斗、过卷,6KV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等恶性事故,经济损失未构成一般事故,但情节严重者应161、视为未遂事故。(四)机电设备事故的管理和报告程序1由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机电设备事故的登记和上报,并指定专人负责。2机电设备事故发生后,除向调度室汇报,及时组织抢修外,还要按下列程序逐级上报:2.1发生一般机电设备事故时,维修班长应立即向机电汇报,由机电进行追查分析,3天内由机电填写机电设备事故登记表交机电部门。2.2发生重大、特大机电设备事故时,机电维修管理人员应立即逐级向上汇报,由上级部门(矿、公司)有关单位组织进行分析、追查,并在10天内将机电设备事故登记表上报到有关单位。2.3发生机电设备未遂事故的,班队长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机电部门牵头,技术部门,督查办参加,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分162、析,单独记录、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五)对事故的追查分析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对事故的责任者要及时处理,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应加重处理。(六)事故追查程序1发生一般事故后,现场人员情况了解清楚,查明情况后及时组织抢修。检修后12天内由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2追查事故时,当班岗位司机、班队长、车间主任、设备包机人、检修负责人及设备管理员参加,当事人应如实汇报事故经过,提供设备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等相关资料,不得隐瞒或弄虚作假。163、(七)处罚程序1对一般机电设备事故,根据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和事故责任鉴定结论,由会议讨论决定提出处罚意见,经厂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有关部门执行。2对岗位司机操作、维护、保养不当造成设备缺油、丢失、损坏零配件、事故隐患多及设备卫生状况较差的,管理部门每月提出处罚报告和整改通知,经有关部门审查,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有关部门执行。3、对事故责任者的经济赔偿参照损失进行相应赔偿。四十六、乳化液泵的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乳化液泵司机要经常检查泵站设备各部位,做好小型修理和保养工作。2严格按规程作业,保持乳化液清洁、充足、泵站周围无杂物。3观察泵站设备运转情况及油箱的油位,压力表读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4处理油路小164、型故障,乳化液管路悬挂整齐,保证循环畅通,不漏夜。5乳化液的配置、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乳化液的配比要求。6乳化液泵司机要要随时补充泵箱内的乳化液,使液面保持在液标2/3以上;随时检查乳化液的浓度,严禁乳化液泵打清水。四十七、一坡三档检查、维修的管理制度1在各绞车安设的巷道变坡点处必须安设一坡三档。2挡车栏必须安设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方,且必须灵敏可靠。3在使用小绞车提升时,必须在绞车前后或前后56m的摘钩地点安设阻车器,所安设的阻车器必须灵敏可靠。4在使用大绞车提升时,必须在上部车场变坡点处,安设阻车器。5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要经常检查挡车装置165、的完好情况以保证挡车装置的灵敏可靠。四十八、调度绞车及液压绞车检查、维修的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技术参数,组成结构、运行方式、控制原理,会保养、会小修、会调节、会发现问题、故障,熟悉控制系统,液压系统。2起车前,检查绞车钢丝绳是否有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超限,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在滚筒上固定牢固,排列整齐,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三圈,有可靠的护绳板。3起车前,检查试验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目测继电器,接触器,消弧装置是否良好,有无卡阻或接触不良等现象,检查深度指示器批针位置,确定运转方向。4运行中,要听好警钟及滚筒声响,注意是否有咬绳及起圈现象,166、利用停车间隙至少两次检查各部轴承、轴瓦、减速器、电机、闸轮等处温度,液压系统是否漏油,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汇报。5搞好硐室内外设备的环境卫生,设备清洁,滚筒内无积水,积油。6检修后,认真试车,填好各种记录。7爱护各种仪器设备、工具,坚守工作岗位。8遵守劳动纪律,听准信号指示,搞好安全运转,文明生产。四十九、隔离式自救器检查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为此,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原来使用的过滤式自救器停止使用。为加强隔离式自救器的管理,使隔离式自救器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地服务于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各单位167、认真执行。1各使用单位要建立专门的隔离式自救器发放登记台帐,支领人必须签字盖章。2救护队派专业人员到各单位班前会讲解隔离式自救器的原理及使用说明,使每一个职工都熟练掌握隔离式自救器的使用方法,以及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并考试合格。3职工必须妥善保管,严禁损坏或私自打开和丢失,否则按3倍赔偿。4凡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否则一律不得入井。5井口检身人员严格检身制度,发现未携带隔离式自救器的严禁入井。6安检科、救护队及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凡在井下发现无故不携带隔离式自救器者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升井到安检科办“三违”学习班。7工作中非故意损坏隔离式自救器者,要及时申报更换,并照价赔偿168、,否则,查出按私自损坏处理。8升井后隔离式自救器要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室内储存,封条断开按损坏处理,不准其携带入井。9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严禁摘下,否则对其进行处罚。10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应避免碰撞、跌落;不许当坐垫用;不允许用尖锐器具猛砸外壳;不可接触电源或其他裸露带电物体。11长期存放处应避免日光直射,隔离式自救器应远离火源;不要与易燃易爆和腐蚀物品同放一室;存放室应尽量保持干燥。12每天携带时,要检查隔离式自救器外部有无损伤,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送隔离式自救器发放室检查修理或报废。每天携带后,应将隔离式自救器外表面擦干净。13过期和已报废的隔离式自救器,由专业管理人员打开外壳169、,用水冲洗净内部的生氧药品,然后才能处理。切不可乱丢药罐和药品,以免引起火灾和其它意外事故。14、各单位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教育职工爱护隔离式自救器就向爱护矿灯一样,认识佩带隔离式自救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认真佩带并爱护自己的隔离式自救器。15各单位认真对本单位隔离式自救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凡丢失、损坏的立即补齐。五十、消防器材检查管理办法1各单位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保持器材外表清洁、摆放整齐,并要专人管理,责任到人。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损坏和丢失消防器材,对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可根据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3对消防器材的摆放,应采取高挂和消防箱防护措施,避免170、日晒雨淋。4对失效、损坏和使用过的灭火器须及时更换,严禁私自减设灭火器材。5对全矿灭火器材采购和保管,对全矿各单位使用的灭火器材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做到入库、发放、库存、帐目清楚。五十一、仓库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好仓库“十防”工作,即防破坏、防盗、防火、防汛、防中毒、防自然灾害、防漏跑混油、防危险品事故、防物资霉烂残损、防设备损坏和装卸搬运事故。2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桶、砂箱、灭火器、锹、镐、斧头、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池必须有足够的水源。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定期加以培训,使其掌握有关的灭火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3严171、禁在库区内吸烟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库,不准在库内使用明火,特殊情况使用明火需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征得同意方可使用,并做好防范措施。4仓库要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制度,保管员下班时,要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封好门锁。上班时,检查门窗、锁头有无异常,无异样时,方可开锁进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仓库主任下班前每天必须对辖区巡视检查。5仓库不准袈设临时电线,禁止使用电焊和其它取暧设备;库内照明灯泡不能超过60W,库区要有醒目的禁火标志。6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发放易燃品、腐蚀品、毒害品、放射性物品时,必须佩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7加强物资保管、保养,防止材料(配件)变质损坏,达到“十不”要求,即:物资保管不锈、不172、潮、不冻、不蛀、不霉、不腐、不变、不漏、不爆、不坏。8为使仓库的安全制度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必须不断进行仓库安全检查,其检查的方式为,保管员自查与领导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临时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五十二、坑木场“四防”检查、安全管理制度1坑木场属重点防火单位,场内严禁吸烟。要认真搞好安全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火源,达到防火的目的。2坚持“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经常向职工贯彻安全防火知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性能。3场内设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消防173、栓要设专用管路,并保持经常有水。重点岗位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沙箱,做到灭火工具齐全有效。4坑木场内不准有明火,严禁在工作场地吸烟,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时,要经请示消防部门批准后,设专人监护,配有灭火器方可作业。5场内电源、动力线及照明线等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下班后必须切断场动力电源,做到人走电断。6经常保持场内无散垛、乱垛、无树皮锯沫、砖瓦、石块、纸屑,做到整洁卫生,文明生产。7场内的杂草、锯沫经常清理铲除,防止易燃物腐烂、散乱而引起火灾,杜绝火种、火源在场内扩散。五十三、龙门吊检查、使用管理制度1龙门吊单人操作,由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2使用前,操作人员要详细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174、股现象,绳扣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隐患,立即更换或整改。3龙门吊在使用前,要先试运行,确认大车小车行走正常,抓斗上下提放正常后,才可使用龙门吊。4工作中,抓斗运行的下方不得有人,抓斗提取时,要稍作停顿,抓斗稳定后,大车小车才能行走,严禁抓斗在空中打“秋千”。5抓斗抓物料前,稳抓斗的人要待抓斗离被抓木料10cm左右,才能前去站在侧面稳固的地方稳抓斗。稳好抓斗,抓斗下行抓料前,稳抓斗人员要迅速离开抓斗所影响的木料地方,才能抓料,禁止扶抓斗抓料。6龙门吊司机要将木料抓稳抓实(全入抓内),未入爪内的木料要重新抓,直至入爪为止,严防运行途中掉料。7抓斗到位置卸料时,抓斗低于人所站高度后,稳抓斗人员用抓钩稳抓175、斗。8龙门吊启动前,抓料及卸料,以及运行中有人在轨道旁时,要拉铃报警,使其让开。9用龙门吊装矿车:首先掩好矿车,不能让矿任其活动。抓斗在矿车上方稳定后,下行至矿车上口,打开抓斗装矿车。需人员稳定抓斗时,人员站在矿车侧面用长柄抓钩稳定抓斗,且人员不得站在抓斗的下方稳抓斗。抓斗高于矿车运行,严防抓斗冲撞矿车。装矿车时,矿车周围3M范围内不得有人。10龙门吊禁止在夜间及6级以上的大风中使用。11龙门吊临时停车时,抓斗禁止停在空中,要将其放在无安全隐患的空地中。12龙门吊卸火车时,抓车箱口以下木料时,车箱内禁止有人。若需理顺车箱内的木料,龙门吊要停止在车箱内的操作。13使用龙门吊上垛,稳抓斗的人员必须176、站在垛中且在抓斗的上方,下方严禁有人。14龙门吊使用结束后,要停在指定位置,且将抓斗打开放在地上,禁止用龙门吊直接冲撞限位装置停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编制目的为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把事故伤亡人员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规定2.1能发公司、各子公司、各煤矿都要针对本单位具体情况,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能发公司审批后执行。2.2各子公司、各煤矿每年2月25日前,根据本单位本年度生产计划、生产区域安全预测,对上一年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报能发公司审批后执行。2.3经批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批文在调度室、安全管理部(科)、177、矿山救护队或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救护队、档案室各存放一份,同时报矿井所在地县政府求援、安监部门备案。2.4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技术、生产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救护队全体指战员必须认真学习批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5由总经理组织每年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次,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2.6各单位配备、储存的应急与救援的器材、设备,每季度要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一次,按有关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换。2.7在正常时期,所有应急与救援的器材、设备未经总经理(总经理(矿长)批准不得动用;一旦动用,有15天内必须按数补充存放。2.8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格式、主要内容见附件178、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编制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规定2.1各煤矿每年2月25日前,根据本单位本年度生产计划、生产区域安全预测,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当年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能发公司审批后执行。2.2经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批文在调度室、安全管理部(科)、矿山救护队或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救护队、档案室各存放一份。2.3各煤矿要组织本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以及矿山救护队全体指战员认真学习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2.4各单位对仓库储存的救灾器材、设备每季度要全面检查、维修、保养1次,按有关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换。2.5在正179、常时期,所有救灾器材、设备未经总经理(总经理(矿长)批准不得动用;一旦动用,15天内必须按数补充存放。2.6各生产煤矿每年由总工程师主持、组织通防部门编制矿井反风演习措施,经能发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实施,矿井反风演习总结报能发公司安全管理部。2.7各生产矿井由总工程师负责,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核定报告报能发公司安全管理部。2.8各矿井由总工程师负责,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审批,并报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2.9每年雨季前针对实际,及时部署“雨季三防”工作,明确机构,组建抢险队伍,储备防汛财物,确保安全度汛。2.10矿井灾害180、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格式、主要内容见附件二。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发展观,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地发展。2规定2.1个人经济利益必须与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贡献、安生生产工作的效果紧密挂钩,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安全生产科学发展,实现安全生产。2.2在能发公司系统内对安全生产重奖重罚。公司根据各个时期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奖罚额度,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人人头上有指标181、,全员关心安全,全员管安全。2.3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机构,成立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党委书记、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计划工程部主任、人资部主任、财资部主任安全考核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考核的日常业务工作,安全管理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2.4安全考核办公室的职责2.4.1检查、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2.4.2制定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2.4.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分析、统计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2.4.4考核各单位、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实况,提出奖罚意见,报182、公司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审批。2.5考核原则与纪律2.5.1以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与所属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依据,遵循事实,科学分析,认真考核。2.5.2不徇私情,公平、公正、公开。2.5.3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事不对人。2.6奖励资金来源2.6.1总经理安全生产奖励基金。2.6.2违章、违规安全罚款。2.7对总经理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和安全罚款的管理2.7.1总经理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和安全罚款均由能发公司财资部统一管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单列帐户。2.7.2发放安全奖金,必须由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认真考核,提出考核、奖罚意见,经公司安全生产考183、核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总经理签字后才能进行。2.7.3财资部定期向总经理和领导小组汇报资金使用情况。2.8各子公司对其所属单位中层干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由各子公司制定,报能发公司安全管理部、财资部备案。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编制目的为保证井下生产秩序的稳定、良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特制定本办法。2规定2.1入井人员必须服从井口检身工的管理和检身检查。2.2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第十条的规定,必须佩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普通无线通讯工具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喝酒入井下井人员名184、单由培训单位、体检医院共同开具允许下井证明至矿灯房,矿灯房根据开具的证明制作灯牌。入井人员只能凭灯牌领取矿灯、自救器,无灯牌的矿灯房不得发放矿灯和自救器。遇到上级检查等特殊情况需下井领矿灯的凭矿调度开具的允许下井证明领灯。由于下井人员类别不同,为方便矿灯、自救器、瓦检器的管理,矿灯房在制作灯牌时应有所区别。2.3各矿井井口应设置自动考勤系统,每一入井人员入井,出井必须考勤。未设置自动考勤系统的矿井,必须在井口设立入井、出井管理牌板,设专人负责管理,如实填写入井、出井报表并在当班报矿调度室。2.4各区队值班领导每班上班的前一小时内必须将当班入井人数报调度室汇总,本矿机关人员入井前必须到矿调度室考185、勤。2.5矿灯房每班上班的前二小时内必须将上一班未交还矿灯的矿灯号及其使用人姓名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责成其所在区队立即查明,区队将查明情况汇报矿调度室。2.6对超过下班时间2小时以上还未出井的员工,其区队值班领导要向矿调度室汇报员工未及时升井的对不明原因造成未升井的区队管理人员必须下井查找,并将查找情况汇报矿调度。2.7新工人(含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新工人开始的1个月必须由指定的熟练工人带领上下井。2.8本矿非井下职工,家属等和外来入井人员到井下检查、参观、考察,必须得到矿调度室同意后,并有本矿熟悉井下巷道和通风系统的人员带领才准入井。事前,矿调度室要将入井人员的人数、性186、别、入井时间、带领人姓名告知井口检身工。带领人必须将带领入井、出井的人数、性别告知井口检身工。2.9井口检身工必须严守岗位,交接班必须做到“手交手,口交口,你不来我不走”。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编制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提高职工工种岗位操作技能,规范其工种岗位操作行为。2规定2.1各矿(子公司)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落实工作负责。2.2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2.2.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华187、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法律法规,对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矿(公司)的有关要求。2.2.2针对工作环境、工作地点、操作对象编制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2.2.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包括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操作过程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的各个环节。2.2.4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针对不同的条件,明确各工种、各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操作标准、时间、空间顺序要清楚。2.2.5基本要求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检查周围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2.2.6188、操作顺序要按照操作对象的要求制定,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怎么干,严禁什么等都要写清楚。2.2.7明确各工序、各环节的操作标准和达到标准的注意事项。2.3各矿(子公司)要认真组织各工种、各岗位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让职工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休假复工、或调动单位及调动工作地点的职工要首先组织其学习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每个季度要组织各工种、各岗位的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修改、完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4各单位每季度要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一次自查、189、自审工作。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照本文要求,及时补充、修改、完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装订成册,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贯彻。安全举报制度1编制目的为促进和搞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家属和社会各界人士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反对违法、违规、违章,保障国家财产和员工根本利益不受损失。2规定2.1举报人能发公司系统全体员工、家属、学生及各子公司,项目部等各矿管理人员、煤矿工人,以及关心、支持能发公司煤炭生产和安全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举报。2.2举报内容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上,有下列情形均可举报。1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章的。2190、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煤矿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3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和突出、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5、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的。6、生产现场有事故预兆或隐患不及时整改的。7、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8、领导未按规定下井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9、生产现场隐患未处理强制冒险作业的。10、违反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行为。3举报形式举报人可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留名或匿名举报。4举报电话:08516992556(能发公司总工)、6992518(能发安全部主191、任)6992506(能发安全部副主任)5受理部门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安全部。6查证、处理受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必须及时登记,在10天内查实,如经查实属实的,需提出处理意见报能发公司处理;紧急危及安全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查实、处理。7举报奖励7.1能发公司对举报有功人员按其举报的内容、类别、性质、收到效果的大小,给予505000元奖励;对因举报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给预重大奖励。7.2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权查证不实者,对假报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罚。8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工作,防止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编制目的192、为了转变煤矿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深入井下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2编制依据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安监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制定的煤炭企业领导干部下井管理规定有关要求。3规定3.1加强矿井现场安全生产的领导煤矿面临着瓦斯、水、火、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但是,灾害再多,只要我们认真执行好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才能得到基本保证。为此,各级管理人员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切实加强对矿井安全生产的领导,始终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的关系,毫不动摇地把193、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不安全不生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遏止“三违”现象,努力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的逐步好转。3.2下井次数规定:3.2.1能发公司正职领导每月不少于3次,分管生产、安全、机电、技术等方面的副职领导每月不少于4次,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5次。3.2.2公司机关党群部室正职领导每月不少于3次,副职领导每月不少于4次;公司机关行政部室正职领导每月不少于5次,副职领导每月不少于6次。3.2.3各生产矿井正职领导每月不少于8次,分管生产、安全、机电、技术等方面的副职领导每月不少于10次。3.2.4各矿采区正职领导每月不得少于20次。3.2.5其他人员由各矿自行决定。3.2.6194、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下井带班。3.3建立和完善下井带班制度3.3.1各子公司(矿)要建立健全以总经理(总经理(矿长)为首,各级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总经理(总经理(矿长)、书记每月带班各2次,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矿长)、机电副总经理(矿长)、安全副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各3次;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4次。下井带班人员的班次由子公司(矿)安排。3.3.2矿井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下井带班,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做到管理人员分班上岗并下井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不得空缺。3.3.3各矿非生产管理岗位人员下井或下井带班作业,应安排1名生产195、管理人员陪同协助。正副区队长、矿机关科室负责人下井带班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矿根据实际情况制订。3.3.4、矿井采煤、掘进、通风、巷修、机电、运输作业,一律由区队负责人带班作业。3.3.5、各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井下安全隐患应急排除制度。在巷道贯通、初次放顶、排放瓦斯、揭露煤层、处理火区、探放水、过断层等关键阶段,必须有一名分管业务的矿领导到现场指挥。若遇到重大安全隐患,矿上没有能力排除的,公司接到矿请求报告后,必须派公司有关领导到现场指导。3.4明确下井带班人员的职责3.4.1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196、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在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3.4.2总经理(矿长)、区队长是矿、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井带班人员协助总经理(矿长)、区队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若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必要的停电、停产和撤人的排除隐患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向区长通报。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在追究总经理(矿长)、区队长责任的同时,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相应的责任。3.5要对带班人员严格管理和考核3.5.1实行井下带班人员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采取防197、范措施和应注意的事项,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3.5.2建立下井带班档案。下井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将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查。3.5.3加强带班人员监督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带班人员要予以奖励;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带班人员,要严肃处理。附件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提纲一、封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单位:公司煤矿(盖公章)执行日期:年月日签发人:总经理(总经理(矿长)(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目 录一、矿井基本情况 二、矿井主要危险源分析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预测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四、应急救援联络方案198、五、事故救援方案六、事故应急救援基本程序七、保障应急救援预案贯彻执行的措施八、信息发布九、事故应急救援终止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与管理 十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范围和级别 一、矿井基本情况(一)矿井地理位置,交通,距最近的城镇、医院等。开采煤层,煤层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煤尘爆炸性及煤层自然发火倾向鉴定结果。矿井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邻近小煤矿和废弃老窑、采空区位置及其积水情况。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矿井开拓方式,矿井通风方式及其主要通风机型号、配套电动机型号、功率、台数,通风能力。井下水仓容积、主排水泵型号、配套电动机型号、功率、台数、排水管直径、排水能力。主要提升机型号及配套电199、动机型号、功率。地面瓦斯抽放站瓦斯抽放泵型号、配套电动机型号、功率、台数、抽放能力。矿井供电系统电源回路数量、导线型号及长度、主要变压器型号及台数、地面至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及其主排水泵的供电电缆回路数量、电缆型号及长度、变压器型号及台数、高(低)爆开关型号及数量。已投产(联合试运转)矿井:全员人数、其中矿级管理人员人数、各级技术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人数、井下工人人数、地面工人人数。基建矿井:各工程承包施工单位名称及其资质,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全员人数、其中管理人员人数及其资质,各级技术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人数,井下工人人数,地面工人人数。矿井开工基建与联合试运转日期,当前基建与生产概况。当年基建、生产200、任务及其区域。(二)矿(子公司)组建的矿山救护队情况(组建日期、级别、编制、人数、取得资质级别及其日期、主要救援装备和仪器、仪表)。未组建矿山救护队的单位:矿(子公司)与就近三级资质以上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情况及救护队距矿井的距离、交通情况。矿(子公司)与就近正规医院签订救护协议情况及医院距矿井的距离、交通情况。二、矿井主要危险源分析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预测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一)煤与瓦斯突出;(二)瓦斯、煤尘爆炸;(三)井下火灾(瓦斯燃烧、煤层自燃、电气火灾及皮带着火等);(四)井下水灾(含水层承压水、老窑及采空区突水);(五)斜井跑车、立井蹲灌、过卷等;(六)采掘工作面冒顶;(七)地面201、地质灾害;(八)地面建筑。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应急救援指挥部总 指 挥:总经理(总经理(矿长)副总指挥: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 员:领导班子成员、救护队长(二)应急救援工作组1、应急救援调度室主 任:矿调度室主任调度员:矿调度室工作人员2、技术组组 长:总工程师成 员:生产技术部、通防部、机电部、安全部副总工程师或负责人3、现场救护组组 长: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矿长)副组长:救护队长、事故单位区(队长)、增援单位区(队)长成 员:救护队有关人员、事故区队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通防部、机电部、安全部工程师及有关人员4、后勤组:组 长:分管物资、设备的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矿长)202、成 员:物资供应部、机电部、财务部、行政、车队等部门负责人5、保卫组组 长:成 员:6、信息组组 长:办公室主任成 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总之,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立。(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工作组职责(分别制定)。四、应急救援联络方案(一)企业内部联络方案:采用电话联系,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全体人员通讯录(包括与能发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调度及有关人员的联络)。(二)对企业外部联络方案(包括与省救援中心、分管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矿井所在地县政府有关部门、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救护队和医院的联络及其通讯录表)。五、事故救援方案针对上述第二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预测”的各类事203、故,分别编制救援方案。用表格列出应急仓库储存的应急设备、材料明细,并说明应急仓库位置及交通情况。六、事故救援基本程序(一)基本程序图:针对上述第二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预测”的各类事故,分别编制救援方案。用表格列出应急仓库储存的应急设备、材料明细,并说明应急仓库位置及交通情况。六、事故救援基本程序(一)基本程序图:事故发生先期处置应急启动(现场指挥部成立、人员到位、应急资源调配)应急处置(现场救援、医疗救护、专家技术、综合协调、安全保卫、人员疏散、后勤保障、发布信息、善后处理)通报相关部门及人员控制事态应急结束(发布应急结束命令、解除警戒、队伍撤离、提交处置报告)后期处置扩大应急申请救援接警警204、情判断事故发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1、有1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中毒;2、发生重特大事故;3、需要县级救援的矿山重特大事故或地质灾害;4、本单位救援机构的力量不足,没有足够的能力控制事态,需要县级以上增援。(二)接警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时,要问清事故时间、地点、性质、伤亡大约人员、报告人姓名及单位,作好记录。立即向矿(子公司)值班领导请示现场救援、疏散灾区人员、派出救援队伍、通知有关人员的指示。2、调度室按矿(子公司)值班领导指示传达命令,并作好记录。通知救援单位,说清事故时间、地点、性质、伤亡程度。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及各工作组人员急速205、到位。向上级(能发公司、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医院报告,特别要说清是否需要支援。(三)应急救援行动1、救援队伍向指挥部报到,了解现场情况,提出救援建议,确定救援行动方案,接受任务,执行任务。2、救护队探险侦察、寻找伤员,向指挥部汇报侦察情况,执行指挥部指示,防止事故扩大。3、救治伤员救治伤员的原则:先救命后治病,先重伤后轻伤,先急后缓。救治伤员的顺序:危及生命但可能获救的伤员紧急救治措施能稳定病情的伤员生理上没有太大改变的伤员受致使损伤必然会死亡的伤员已死亡者。转送伤员合理安排车辆,合理选送医院。(四)应急救援疏散方案各工作组按指挥部指示,分别参与救援行动。1、矿(子公司)值班领导接到报警后要立即206、作出警情判断,根据事故性质、事故程度、事故可能波及和影响的最大范围,下令将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到井下安全地点或地面;如果是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火灾事故,还要下令切断供向灾区和受波及影响范围的电源。调度作好记录。2、对聚集在井口、临时救治站、调度室、车场、交通要道及其进出口的与救助事故无关的所有人员和车辆进行疏散,同时在这些场所设立警戒。(五)控制事故扩大和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编制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井下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确保井下通风系统正常、可靠、稳定,未经指挥部批准,不准随意停风、改变风量或改变风流方向。(六)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真实,必须制定事故207、现场的保护措施,其主要内容如下。1、为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物体时做现现场标志。2、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准破坏、冲洗、擦拭,保持原样状态。3、与事故有关物体的破损部件、碎片、残缺物、致害物进行收集,不准冲洗、擦拭,严禁个人私自带走、销毁。收集时必须是不少于两人一组。4、对死亡在现场的位置、姿式、体位(头、脚朝向)要有准确标示或描述。进行标示或描述时必须是不少于两人一组。七、保障应急救援预案贯彻执行的措施(一)内部保障措施1、根据本单位情况成立辅助救护队或义务抢险队伍;2、确保通讯、信息畅通,及时准确。3、储备应急抢险救灾设备、材料、工具。4、对基建矿井还应强调:在应急抢险救灾期间,各承包工208、程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材料、工具、车辆等必须服从指挥部调遣指挥,先救灾,后算帐。5、经批准,发布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每年组织演练1次,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二)外部救援措施一旦事故扩大或本单位救援力量不能控制事态时,由指挥部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并咨询有关专家以请求提供救援信息。八、信息发布向上级汇报和向外发布的有关事故及其救援的各类资料、数据经指挥部总指挥签署后及时发布。九、事故应急救援终止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抢险情况,确认符合如下条件时,可终止应急救援。(一)受伤人员和死难者全部找到,并转移出事故现场,得到妥善处理;(209、二)已解除事故危险,事故周边地区人员和居民不受到事故伤害;(三)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已结束,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四)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应急救援终止;(五)事故应急救援终止后,及时发布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周边地区人员。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与管理(一)矿(子公司)每年2月25日前,根据本单位年度生产(基建)计划和安全预评价,以及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修改当年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能发公司审批。(二)经批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图纸)在矿(子公司)档案室、调度室、安全部、矿山救护队各存一套。十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范围和级别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公司煤矿地面和井下发生安全事故时,用于指210、导事故抢险救灾处理及平常安全培训和演练。本预案级别定为四级(企业级)。附件:1、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图; 2、矿区交通位置图附件二一、封面格式贵州有限公司煤矿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 制:(手迹签名)总工程师:(手迹签名)总 经 理:(手迹签名)年月日第一章 矿井概况(一)矿井地理位置,交通。开采煤层,煤层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煤尘爆炸性及煤层自然发火倾向鉴定结果。矿井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邻近小煤矿和废弃老窑、采空区位置及其积水情况。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矿井开拓方式,矿井通风方式及其主要通风机型号、配套电动机型号、功率、台数,通风能力。井下水仓容积、主排水泵型号、配套电动机型号、功率、台211、数、排水管直径、排水能力。主要提升机型号及配套电动机型号、功率。地面瓦斯抽放站瓦斯抽放泵型号、配套电动机型号、功率、台数、抽放能力。矿井供电系统电源回路数量、导线型号及长度、主要变压器型号及台数、地面至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及其主排水泵的供电电缆回路数量、电缆型号及长度、变压器型号及台数、高(低)爆开关型号及数量。已投产(联合试运转)矿井:全员人数、其中矿级管理人员人数、各级技术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人数、井下工人人数、地面工人人数。基建矿井:各工程承包施工单位名称及其资质,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全员人数、其中管理人员人数及其资质,各级技术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人数,井下工人人数,地面工人人数。矿井开工基建与(212、联合试运转)日期,当前基建与生产概况。当年基建、生产任务及其区域。(二)矿(子公司)组建的矿山救护队情况(组建日期、级别、编制、人数、取得资质级别及其日期、主要救援装备和仪器、仪表)。未组建矿山救护队的单位:矿(子公司)与就近三级资质以上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情况及救护队距矿井的距离、交通情况。矿(子公司)与就近正规医院签订救护协议情况及医院距矿井的距离、交通情况。第二章 年生产区域一、掘进(施工)区域:1、井巷工程名称,煤岩别、工程量、施工起止日期;2、揭煤巷道名称,揭开煤层编号,计划揭煤日期;3、贯通巷道名称,煤岩别、计划贯通日期;4、在河流、湖泊、含水层、采空区、小窑区、大断层等附近施工213、的巷道名称、煤岩别、工程量、施工起止日期。二、回采区域:1、采面编号、采面回采储量、回采起止日期,当年年计划回采产量;2、当年采面接替情况;3、当年回采采面中有无断距大于1米的断层,断层性质及其要素,过断层的方法(硬过,还是另开切眼),计划过断层时间;4、采面初次放顶、结束放项,采面回收的计划起止时间。第三章 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别分析根据第一、第二章进行分析。灾害类别为:一、煤与瓦斯突出;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三、火灾;四、水灾;五、顶板;六、提升运输;七、其它。第四章 灾害预防措施根据第二、三章内容,针对具体情况,分灾害类别、区域分别编制,关键是要有针对性,实用性。本章是整个计划的重点之一。214、第五章 灾害处理计划根据第二、三章内容,针对具体情况,分灾害类别、区域分别编制。本章是计划的又一个重点。内容包括:一、灾害处理的总则。包括自接到发生灾变汇报时起,撤人、汇报、组织自救、防止灾害扩大,其中救人是第一位的,等一系列共用、通用的行动措施。二、根据不同类型灾害和发生的地点分别编制灾害处理措施。三、设立非常仓库。仓库位置,救灾物资型号、数量明细,同时强调在平时未经总经理(总经理(矿长)批准,救灾备用物资严禁它用。四、救灾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的职责。从总指挥到治安保卫人员、汽车司机,分别制定。五、救灾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通讯录:序号救 灾岗 位姓 名职 务住 址电 话 号 码办公室手 机住 宅1总 指 挥总 经 理2副总指挥总工程师3副总指挥副总经理4第四项中的所有人56附图:1、采掘工程平面图(施工进度平面图)1/1000,1/2000;2、井上、下对照图,1/2000;3、井上、下配电系统和电气设备布置图; 4、通风系统图; 5、井下运输系统图;6、井下通讯系统图;7、井下压风、排水、防尘、抽放瓦斯管路系统图(要标明管道直径、闸阀位置);8、井下避灾路线图(分别标明瓦斯、火、水、顶板事故避灾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