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滩黄浦湾一期工程施工合同5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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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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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总承包分包专项施工模板大全
1、外滩黄浦湾一期工程施工合同外滩黄浦湾一期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上海乙方: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 O 七 年 一 月外滩黄浦湾一期工程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商: 上海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商: 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外滩黄浦湾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00号。 工程内容:外滩黄浦湾一期工程(包括1#楼、2#楼、及其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9万m2,具体以正式施工图为准。承包范围2、: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管理,乙方总承包范围为工程施工图标明的所有土建、安装等工程(总承包范围详见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主体部分或关键工序转包,经甲方同意可以将部分项目分包,本工程专业分包的分部工程详见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乙方可收取总包管理费、施工配合费(总包管理施工配合的内容和费用,详见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乙方配合专业分包单位顺利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以取得桩基础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算正式开工,具体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竣工备案制报告中所注明的日3、期作为工期计算的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竣工备案制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完成相应工作。本工程总工期:750 日历天(大写:柒佰伍拾日历天)。其中地下车库结构工期(指完成到0.000位置)为210日历天。1.2 质量等级: 1#楼创“白玉兰杯”,2#楼创“市优质结构”、地下车库创“区优质结构”最终创杯、获奖幢号与暂定幢号可以不同。1.3 工程价款:本工程总价款:万元(暂定);大写:(暂定)人民币第二条 词语定义、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 词语定义:2.1.1 甲方:指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1.2 乙方:指被4、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1.3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2.1.4 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2.1.5 总监理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2.1.6 本工程:指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2.1.7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2.1.8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2.1.9 图纸:指5、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经过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资料)。2.1.10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用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11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2.1.1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13 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6、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本合同另有约定时以本合同为准。 2.1.14 本合同的金额均以人民币进行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2.2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条款;(2)补充合同条款;(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纪要;(4)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5)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解释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按第三十二条约定的办法解决。2.3 本合同所述及的通知、指令、报告、批准、答复等均指书面形7、式。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3.1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书写、解释和说明。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有关法规。3.3 适用标准、规范:(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及标准;(2)、现行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及标准;(3)、现行专业项目部颁标准;(4)、本工程设计图纸的规定;(5)、特种产品如无国家和部颁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标准或甲方提出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在确保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在开始施工前7个工作日,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8、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第四条 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4.1 甲方在开工前21天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如不能一次性提供整 套图纸,则应在每个阶段施工前14天提供该阶段施工所需的图纸。4.2 甲方提供图纸拾贰套(施工阶段提供建筑图纸8套、结构图纸8套、电气8套、动力8套、给排水8套、智能化图纸8套,分包施工用图含在内;竣工图编制时提供人防部分为5套、其它各专业图纸4套)地质勘察报告一份、地下管线资料一份;红线定位坐标、水准点测绘报告一份,并进行现场移交,移交后由乙方负责护理至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属于乙方完成本工程全部工作的一部分,不再另行收取编制费。4.3 本工程设计图纸9、中所引用的规范、标准、图集等,当乙方需用时由乙方自行购置。4.4 本工程设计图纸,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转给第三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4.5 乙方应在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委托人、监理人员、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4.6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5.1 甲方委派 余卫东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并重新委派,委派和撤回均10、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2) 甲方代表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乙方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无条件服从。(3) 甲方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乙方代表等项目管理人员,乙方对乙方代表等项目管理人员的更换应无条件服从。(4)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当乙方代表不在施工现场时,甲方可要求属于乙方的其它管理人员代签,签字后即可视为乙方代表已签收并生效;乙方仅签署姓名没有签署日期,则在甲方代表签发48小时后生效。若甲方代表的指令需紧急处理而乙方代表不在,可由监理单位代签,监理代签后,即可视为乙方已收到。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11、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若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先予签收,并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拖延或拒绝执行甲方指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 乙方须立即执行甲方12、获本合同授权而发出的指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增减费用及/或工期调整未能确定等)拖期拖延施工。若乙方未有在合理时间内执行已发出的指示,而在甲方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3天内,乙方仍未执行,甲方可另聘和支付他人执行该指示所要求的工作,并把所有有关的费用作为债项向乙方追讨,或从本合同应付或将会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6) 承包商须对整个项目(包括分包商进行的工程)负责,应迅速将业主发给他的指令中的相关部分传送给分包商,并确保该指令迅速得到执行。(7)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乙方可要求甲方代表提供所需的指令,并在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13、需要指令的理由和延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5.2 总监理工程师及被授权范围甲方委托有限公司实行工程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为,总监代表为。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部分行使合同中甲方的权力,履行甲方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另见甲方提供的认可书。5.3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前任的职责。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6.1 乙方任命 张春定 为乙方代表,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14、乙方现场施工总负责人、乙方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乙方前述人员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前任的职责。6.2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或驻乙方工地代表 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若甲方代表仅签署姓名,没有签署日期,则在乙方代表签发48小时后生效。6.3 乙方代表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下,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甲方代表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认可。责任在15、甲方时甲方承担损失、费用、顺延相应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不顺延工期。6.4 乙方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若乙方拖欠施工人员工资,造成施工人员到建筑管理部门等上访,甲方可以按照乙方与施工人员已确定的数额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向施工人员支付,对甲方名誉造成损失时,甲方按照前述工资额的50%计算乙方罚金。第七条 甲方工作以下工作应由甲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7.1 甲方已为工程施工在基地安装、验收完成了800KVA容量的箱式变电站,乙方自装计量表具,(甲方可以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调整、分配乙方使用)并负责该箱式变电站的日常维护。一根DN100市政给水管接口已接入基地,乙方自装计量表16、具,并负责日常维护。7.2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7.3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等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7.4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7.5 组织乙方、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7.6 定期组织(或委托监理)召开施工协调会、质量检查会、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会议。7.7 按照竣工备案制的要求,组织、协调建设参与各方(监理、乙方、勘察、设计、质量监督部门)对基础、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的评定、核验工作。7.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17、担甲方费用。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乙方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第八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需求做好以下工作:8.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当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案或工程进行中编制的施工方案的实施涉及到工程费用的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应在该方案实施前10个工作日内,将该方案实施可能造成的工程费用作为该方案的必要附件,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送达费用报告,则认为,该方案的实施对工程费用增加没有影响。方案实施后,甲方按签认程序和授权范围最终签认该费用。8.2 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核对各专业的施工图纸(如建筑图18、与结构图之间、建筑图与机电图之间、机电图与精装修图之间的错误/矛盾之处),15天内(或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提出详细的图纸会审内容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一份交监理,并由甲方审核后送设计单位。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交底。当图纸本身/各专业图纸之间发生错误/矛盾时,在一般情况下以建筑专业图(包括精装修图)为主,其它图纸(如结构图、机电图)仅作参考。乙方应认真审核施工图,对图纸中的错误、遗漏、矛盾的部份有义务在该部分开始施工前7天向甲方提出,以便甲方协调设计等单位进行更正,若上述错误/矛盾无需涉及设计上的修改,则承包方须自行发出核定单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不构成费用增加或变更索赔的依据。若乙方19、没有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则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及工程损失则甲方不予认可。8.3 乙方应将施工总进度计划送甲方代表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向甲方代表提供及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事故报告;根据甲方选材、销售等工作的需要提供某些工程节点的进度计划;乙方应于每月28日前提交下月的月施工形象进度计划;每月28日前提交当月(计算期为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完成工程量预算统计报表;本周工作例会时提交本周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周的周进度计划。8.4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设施。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20、的费用。乙方负责施工道路的维护、清洁,排水沟及沉淀池的疏浚,保证施工期间道路清洁和排水畅通。8.5 遵守上海市及黄浦区区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现场主要道口及危险区必须有明显安全标志。办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政府规定的有关手续,告知甲方。不得发生打群架、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到劳动局上访、偷盗本工程分包单位财物等行为;对甲方名誉造成损失时,甲方可按照纠纷经济数额的20%50%给予罚款,对于偷盗本工程已施工安装到位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经查证确实,甲方将按照偷盗金额的510倍给予偷盗人所属单位罚款,对后果特别严重者甲方提交司法部门解决。8.6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21、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需由设计单位进行补救设计时,设计费用、补救费用由乙方自理,原因和结果及时报告甲方、监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退房、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8.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天内,乙方应组织有关人员与甲方进行交接。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规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8.8 按合同及市政管网管理部门的要求作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保护工作。因施工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地下管线或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损坏,乙方应承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8.9 竣工前应拆除临时设施,清理现场所有建筑垃圾,施工22、设备及剩余材料及时退场,确保工程项目及时验收和交付使用。8.10 乙方应配合作好质监、安监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8.11 乙方除按合同文件规定承担上述责任外,还需承担本工程的管理责任,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总包管理费内,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如下;8.11.1计划协调 (a)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标的,各标的之详细范围及界面;(b)在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协调政府、甲方、设计、分包单位等各方面的配合和关系;(c)根据甲方的要求编制工程总进度表,协调控制设计,分包单位的工作进度,并督促控制工程进度与动态调整;(d)主持工程工作计划和各方面会议;(e)组织施工例会并作会议纪要; (f)向甲方随23、时报告工程情况,及时向各方传达甲方意图,予以落实;8.11.2工程管理 (a)参与设计的审核,跟踪设计进度,对设计的可行性提供相应意见;(b)参与审核工料规范,对设备、材料的选用、质量标准提供意见;(c)安排并组织施工预备会、协调会、施工例会;(d)协调各分包单位的配合和控制工程进度;(e)协助监理公司控制质量、进度和安全; (f)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施工问题;(g)与市政部门协调工程进度;(h)督促分包单位保证工程安全:(i)巡视工地、协调施工、进货等各方面的工作;(j)主持、协调工程调试方案;(k)主持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分部验收,并由甲方牵头,乙方配合进行总验收;(l)提出缺陷清单并24、督促改进;(m)收集和整理竣工资料并移交给甲方;(n)督促分包单位在保修期的职责;(o) 协调设计和分包单位的配合; (p)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工序衔接;(q)督促各分包单位文明施工,遵守工地管理制度;8.11.3材料设备采购管理(a)制定和落实甲供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b)参加订货合同谈判;(c)保管供货商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样品和目录;(d)参加材料和设备的订货联络、验收和支付;8.11.4合同管理(a)协助分包工程施工及供货招标工作,包括:确定标的及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资格审查、访谈、视察、选定;对招标文件提供审核意见;招标工作:参与询标、协助评标和决标;(b)协助与分包合同谈判;(c)监督25、分包执行合同;8.11.5文档管理(a)收集并向各有关方面传送工程文档,包括文件、信函、通知、资料、简报、会议记录;(b)将所有文档存档,工程结束时向甲方移交;(c)遇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则根据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处理问题并向各方通报;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甲方的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第九条 进度计划9.1 乙方应在收到全套施工图纸后 20 天内或收到0.00以下施工图纸15天内,将相应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经监理审核同意后提交甲方审定。9.2 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26、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9.3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托人或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提出积极有效改进的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9.4 节点进度计划:自正式开工之日起至地上结构完成三分之二(三分之二的具体约定为1#楼为16层结构顶板完成、2#楼为16层结构顶板完成、)完成的日历天:1#楼为340日历天、2#楼为340日历天、结构封顶完成的日历天:1#楼为390日历天、2#楼为390日历天、总工期为750日历天(大写27、:柒佰伍拾日历天)。9.5 工期罚金:完成地下结构工程、地上结构完成2/3的工期和结构封顶罚金: 每幢号每延后一日历天的罚金为每天一万元;总工期罚金:每延后一天的罚金为每天二万元。 第十条 延期开工10.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10.2 正式开工后如由于第三方的原因暂停施工,甲方应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乙方的损失协商补偿,28、工期相应顺延。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或具备开工条件;(2) 由于设计变更使原施工工艺需作大幅度的调整,由29、于甲方重大变更滞后于施工进度,造成乙方已施工部分大量返工的。(3) 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造成停工超过8小时;(4) 不可抗力(不包括恶劣天气)的发生,施工进度无法按原计划完成;(5) 因甲方或当地政府部门,非乙方的过失,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或由甲方雇用氮肥执行本合同工作的独立施工单位的阻延;(6)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他有索赔的意向及所根据的条款,并在14天内呈交有详细计算及证据,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索赔将不获考虑。由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或其它原因造成中途停工,给甲方的销售工30、作造成损失的,以及由此造成甲方向购房客户支付违约金、补偿金时,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13.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总工期或甲方代表同意的顺延工期竣工;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如需提前竣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提前日期制订出具体的赶工措施,报甲方代表同意后实施,相应的措施费用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承担。13.2竣工资料的份数按照上海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本工程需要,本工程人防部分竣工资料为五套,分别为:档案馆一套、人防管理部门一套、甲方两套、乙方存档一套;本工程非人防部分竣工资料为四套,分别为:档案馆一套、甲方两套、乙方存档一套。13.3 在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各31、类管线的走向在建筑实体上做出标示。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14.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或监理单位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予以拆除并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乙方按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或甲方委托监理单位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由甲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14.2甲方、监理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质量责任和返工费用,赔偿甲方的工程损失和由此引起的业主索赔费用,工期不32、予顺延。14.3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查检验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4.4乙方总包管理中,必须建立一套负责机电各专业协调的管理班子,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负责甲方代表、监理、各机电分包、各精装修分包及乙方安装人员的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组织落实日常的质量检查工作。特别注意对机电管线毛坯与精装修完成面的配合检查,室内外机电综合管线的检查。14.5甲方代表发现并提出的现场施工质量问题、各专业施工协调配合问题,乙方的总包机电各管理班子必须及时召集相关分包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会同监理33、监督相关施工单位,在甲方提出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把整改的情况会同监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14.6甲方代表在工程联系单中提出涉及的工程质量问题、施工配合引起的工程质量隐患,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协调处理,屡教不改或引起严重后果的,按照工期延期、质量问题索赔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直至全部的质量问题产生损失的赔偿。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本工程创杯、获奖幢号的质量检验首先应达到绿城集团优良工程评定办法所要求的优良标准,绿城集团优良工程评定办法详见附件七。15.1 工程质量应达到的质量等级: 1#楼创“白玉兰杯”,地下车库创“区优质结构”、2#创“市优质结构”、其余幢号质量不作优34、质要求(最低需达到合格标准)。竣工时“创杯”的幢号与本条款暂定的幢号可以不同;如果最终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创杯要求,则按本条约定幢号的建筑面积计算违约罚金。15.2 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托人或监理单位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托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时间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因乙方原因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由甲方承担返工的损失,工期相应顺延。15.3 质量奖罚措施:15.3.1未创杯工程的罚金,如果最终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创杯要求,按以下金35、额计算罚金:“白玉兰杯”按幢号建筑面积35元/m2、 “市优质结构”按幢号建筑面积20元/m2、 “区优质结构”按幢号建筑面积10元/m2,幢数按本合同的约定计算;当某幢号未达到承诺的奖项、而达到了较低奖项,则按承诺奖项与实际获得奖项的差价计算罚金。15.3.2 乙方为创杯工程而采用不同于常规施工的工法、材料加工、施工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已包含在乙方合同报价内中,若实施了上述措施而没有创杯,甲方可以因为乙方没有最终没有创杯而不予任何补偿。若乙方认为本工程的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围护、铝合金门窗、外墙花岗石干挂、煤气内管工程、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智36、能化集成系统、不锈钢水箱安装、景观绿化工程、户内精装等专业分包的设计、施工质量等可能影响乙方的创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理、专业分包单位提出并督促整改,若乙方没有及时提出则视为乙方已认为专业分包的施工质量不会影响创杯;若乙方提出整改、专业分包单位没有进行,并在创杯的书面评定中注明创杯受此影响,则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若由于本工程电话及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强电配套等独立分包影响乙方创杯,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组织整改,在创杯的书面评定中注明创杯受此影响,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15.3.3对质量通病的处罚条款:地下室渗漏的罚金: 在地下车库、各幢号地下室结构验收完成,地坪混凝土37、浇捣完成后地下车库、各幢号地下室出现的结构渗漏点,经甲方、监理单位确认每处予以1000元的罚金。15. 4市区标化工地的奖罚:15.4.1 “区标化工地”的奖罚:投标单位承诺本标段工程创“区文明工地”并且获得了该“区文明工地”,甲方按该标段建筑面积给予2元/m2的奖励;如果投标单位承诺本标段工程创“区文明工地”结果没有获得了该“区文明工地”,甲方按该标段建筑面积给予2元/m2的罚款;同时甲方根据该标段销售期间销售公司记录、看房客户投诉的并经甲方核实的文明施工情况,给予2元/m2的奖励或罚款。15.4.2“市标化工地”的奖罚:投标单位承诺本标段工程创“市文明工地”并且获得了该“市文明工地”,甲方38、按该标段建筑面积给予3元/m2的奖励;如果投标单位承诺本标段工程创“市文明工地”结果没有获得了该“市文明工地”,甲方按该标段建筑面积给予3元/m2的罚款;同时甲方根据该标段销售期间销售公司记录、看房客户投诉并经甲方核实的文明施工情况,给予2元/m2的奖励或罚款。15.4.3 乙方为达到所承诺的标化目标而采用任何措施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皆包含在该目标达到给予的奖励或目标没有达到不应给予奖励中,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补偿。15.5 土方回填的质量要求::土方回填前必须排除基坑集水、不得使用回有机建筑材料回填、回填土含水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严禁使用淤泥质土回填;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发现、并39、经监理证实,乙方没有排除基坑集水或使用回有机建筑材料回填或使用淤泥质土回填,乙方除返工合格外,甲方每次给予2000元的质量罚款。15.6 本工程质量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该质量保证金包含在工程履约保证金中,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质量标准(乙方总承包范围以外的原因除外),甲方将永远扣留该工程质量保证金。15.7 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的仲裁部门为:上海市黄浦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总监理工程师调解,调解不成,请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40、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托人和监理单位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托人和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报甲方和监理验收直至符合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验收12小时后,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托人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覆盖、掩盖等验收部位,未经甲方、监理参加验收而自行隐蔽,甲方、监理可以认为该部位不合格,甲方对该部位工程量不予认可。第十七条 安装调试设41、备安装工程具备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7.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17.2 由于设备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17.3 由于乙方施工原42、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18.1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三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甲方可委托监理工程师主持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18.2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8.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组织43、甲方、监理及相应的机电安装单位、机电分包单位、精装修单位,对已经验收的机电系统、设备安装的移交工作,作好相关的记录。18.4乙方收集并监督相应的机电安装单位、机电分包单位,编制相应机电系统、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手册,及主要设备清单,设备的维修联系名单(含甲供设备、乙供设备、甲指乙供设备)。并收集相应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装订成册提交甲方。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19.1 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总价为暂定价,自合同签订生效后,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编制预算,(全套施工图提供后60天内)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后的预算可作为进度款支付金额的依据,可以用于月进度款的拨付。19.2 工程计价方式:44、19.2.1 本工程按上海市93定额进行费用结算19.2.2本合同约定的总包各工程费率、下浮率等详见附件一19.2.3 19.2.4 (1)、本合同约定的土建工程的综合费率、税金报价表、预算书、工料机表中约定的费率、税金、单价等除本合同有约定者外,竣工结算均不调整;(2)、本合同约定安装工程材料价格按如下方式确认:除甲供材料外,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标准中已有的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标准的价格结算;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标准中没有的材料由甲方、监理确定品牌、价格,乙方采供;19.2.5本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与结算19.2.5.1材料供应(a)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甲方根据施45、工进度及时确定材料品牌、价格,乙方采购(部分材料可能由甲方采供,甲供材料乙方负责提供需用总量及材料进场计划,甲供材料在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时在税前扣除甲供材料价款);工程进度付款计价时和竣工结算时按甲方实际确认价格调整;对于乙供材料,乙方采购前应至少提供3家以上生产厂家、价格等相关资料报甲方、监理确认品牌、价格、封存样品后,乙方采供。其它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约束的材料、设备:根据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告知乙方; 在乙方无法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供乙供材料的送审资料时,甲方有权直接指定相关材料;(b)、甲供材料设备:洁具 浴缸 进户门 橱柜石材中央空调 电梯 水泵母线槽 电缆 桥架 配电箱、柜 低压配电柜46、 家庭信息箱等电位端子箱19.2.5.2 工程材料价格: (1)、安装工程材料价格: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标准中已有的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标准的价格结算;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标准中没有,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不同品牌的相同设备、材料,进行性、价比,确定材料价格。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确定其品牌标准,及品牌,适时确定告知乙方。乙方没有通过甲方确认,擅自采购的设备、材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 (2)、专业分包的材料价格:专业分包工程包括铝合金门窗、外墙花岗石干挂、煤气内管工程、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不47、锈钢水箱安装、电梯安装、电话及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强电配套、生活水泵房安装工程、户内空调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户内精装修专业分包的材料价格,由甲方与各分包单位确定;行政行业管理部门约束的材料,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确定。(3)、安装工程、专业分包以外的材料: (a)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黄砂、商品砂浆五种建筑材料按本合同19.2.5.5中的约定计算; (b)、双方协商确定材料价格,特殊材料甲方确定告知乙方; (C)、本工程的所有材料甲方有权甲供。19.2.5.3 本工程材料损耗率确定如下: (1)、本工程土建材料损耗率按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附录中主要材料损耗率表确定48、的损耗率计算。(2)、本工程安装材料损耗率: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3)中确定的材料损耗率计算。(3)、特殊材料以上缺项时,双方协商确定材料损耗率。19.2.5.4 19.2.5.5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黄砂、商品砂浆五种建筑材料按如下方式调整: (a)、钢筋价格的调整(分为地下车库、各住宅幢号、其它工程): 地下车库:以上海工程建设标准与造价中材料名称为“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规格型号为“II级 20MnSi 20-25mm”的价格为参照;按该参照价格从地下汽车库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当月(分段验收时以第一段验收报告月为准)至地下汽车库结构封顶月(分段封顶时以第一段结构封顶的时间为准)的算术49、平均值与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当月的差值,计算钢筋材料价差(所有品种、规格钢筋全部按此价差),该价差除计算综合费率、税金外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各住宅幢号:以上海工程建设标准与造价中材料名称为“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规格型号为“II级 20MnSi 16-18mm”的价格为参照;按该参照价格从各幢号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当月至各幢号结构封顶月的算术平均值与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当月的差值,计算钢筋材料价差(所有品种、规格钢筋全部按此价差),该价差除计算综合费率、税金外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其它工程:以上海工程建设标准与造价中材料名称为“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规格型号为“II级 20MnSi 16-18mm”的价格为参照50、;按该参照价格在地下汽车库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当月(分段验收时以第一次验收报告月为准)与监理单位出具工程竣工评估报告当月的差值,计算钢筋材料价差(所有品种、规格钢筋全部按此价差),该价差除计算综合费率、税金外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 (b)、商品混凝土价格的调整(分为地下车库结构、各住宅幢号结构、装饰及其它工程): 地下车库结构:以上海工程建设标准与造价中材料名称为“泵送5-25石子”、规格型号为“c30塌落度12cm1 (不含泵送费)”的价格为参照;按该参照价格从地下汽车库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当月(分段验收时以第一次验收报告月为准)至地下汽车库结构封顶月(分段封顶时以第一段结构封顶的时间为准)的算术平均51、值与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分段验收时以第一次验收报告月为准)当月的差值,计算商品混凝土材料价差(所有商品混凝土全部按此价差),该价差除计算综合费率、税金外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各住宅幢号结构:上海工程建设标准与造价中材料名称为“泵送5-25石子”、规格型号为“c30塌落度12cm1 (不含泵送费)”的价格;按该参照价格从各幢号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当月至各幢号结构封顶月的算术平均值与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当月的差值,计算商品混凝土价差(所有商品混凝土全部按此价差),该价差除计算综合费率、税金外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装饰及其它工程:以上海工程建设标准与造价中材料名称为“泵送5-25石子”、规格型号为“c30塌落度152、2cm1 (不含泵送费)”的价格为参照;按该参照价格在结构验收合格报告当月(以第一幢住宅结构验收合格报告月为准)至监理单位出具工程竣工评估报告当月的算术平均值与住宅幢号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分幢验收时以第一幢验收报告月为准)当月的差值,计算商品混凝土价差(所有商品混凝土全部按此价差),该价差除计算综合费率、税金外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 (c)、水泥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所有水泥全部按以下方式调整:以上海工程建设标准与造价中材料名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规格型号为“32.5”的的价格为参照;按该参照价格从第一幢住宅结构验收合格当月至监理单位出具工程竣工评估报告当月的算术平均值与第一幢住宅桩基验收合格报告53、当月的差值,计算水泥价差(所有水泥全部按此价差),该价差除计算综合费率、税金外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d)、黄砂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所有黄砂全部按以下方式调整:以上海工程建设标准与造价中材料名称为“黄砂”、规格型号为“中粗/混合”的价格为参照;按该参照价格从第一幢住宅结构验收合格当月至监理单位出具工程竣工评估报告当月的算术平均值与第一幢住宅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当月的差值,计算黄砂的价差(所有水泥全部按此价差),该价差除计算综合费率、税金外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 (e)、商品砂浆: 本工程所有商品砂浆(包括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均采用预拌砂浆,全部按以下方式调整:以上海工程建设标准与造价副刊市场54、信息中生产厂家为“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长桥搅拌站”、产品名称为“抹灰砂浆”、规格型号为“RP10PO10012”的价格为参照;按该参照价格从第一幢住宅结构验收合格当月(当月市场信息缺该厂家、该项材料时,则向后推、以此后月份为准)至监理单位出具工程竣工评估报告当月(当月市场信息缺该厂家、该项材料时,则向前推、以此前月份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与第一幢住宅桩基验收合格报告当月的差值,计算商品砂浆价差(所有商品砂浆全部按此价差),该价差除计算综合费率、税金外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19.2.6 关于水费、电费: (1)、乙方自装水表,每月末甲、乙双方共同抄表,竣工时甲方总水表与各承包单位水表的量差按各单位55、用量比例分摊。水费先由甲方向自来水公司支付,在进度付款时水费按乙方水表读数乘以自来水公司收费单价在附件二的税前扣回;竣工结算时,水费按水表读数与分摊水量之和乘以自来水公司收费单价计算总水费,在附件二的税前扣回。 (2)、本工程电费:乙方自装电表,每月末甲、乙双方共同抄表,竣工时甲方总电表与各承包单位电表的量差按各单位用量比例分摊。在正式供电前,若本工程施工用电已拆除,乙方施工需用本小区正式电,电费计算以乙方出场前电力公司所有收费单据为准;本工程电费先由甲方向电力公司支付,竣工结算时,电费按电表读数临电与分摊电量之和乘以电力公司收费单价计算总电费,在附件二的税前扣回; (3)、关于水电安装工程(56、分包工程除外)水电费的计算:虽然本合同水电安装工程按“93定额”计费;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安装工程的水电费双方按本节(1)、(2)点计算后,水电安装工程的水电费不再补差,全部包含在本合同本条中。19.2.7关于工程计价的其它说明:19.2.8土方回填:回填方量按回填成型的密实体积计算。19.3 总包管理配合费:由专业单位分包的分部工程,乙方按该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一定百分比,计算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该费用按各专业分包的具体约定分别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或甲方从分包单位代扣后向乙方支付或分包单位直接向乙方支付;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的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或甲方从分包单位代扣后向乙方支付的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57、在竣工结算时作税前补差,除计取税金外不计算任何费用。专业分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对乙方负责,专业分包单位、乙方对甲方负责;专业分包单位涉及设计变更、造价、现场签证等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的事宜直接同甲方洽商。.在收取分包管理配合费后,乙方应向分包免费提供正确施工所需之合理设施和服务,一般包括下列项目:I.在工地现场提供一定的地方,给分包商让其架设自己的临时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仓等。II.提供及共同使用工地内外的临时道路,并提供合理施工所需之场地及施工作业空间。III.在分包商施工期间,乙方应提供水、电接驳点,允许分包商根据承包商的合理安排由其从指定的地点引出其所需的施工用水、58、电等设施(包括计量表)。IV.提供及共同使用工地内,经业主批准的现有的爬梯、棚架、脚手架等。.提供及共同使用临时卫生设施。VI.乙方须负责对整个工地的看管与保安工作,但不需专门提供人员看管分包商放在现场的物料。VII.向分包单位提供在工地上现有的大型机械、设备、专门操作人员,并协助分包单位将其运到现场的货物卸到设备可以到达的指定位置。另外,利用现有的机械设备帮助指定分包单位将其材料,设备等吊放至作业现场。.提供工地上现成的装置及机械给分包商作卸货、横向及垂直之运输。.分包商须自行负责收集及堆放垃圾与废料到指定的地点。X.乙方还须负责对分包商完工后的填补与修复工作,这类工作主要有如下几项(但不限59、于此):l用水泥砂浆等材料填实生产设备/材料、框架及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l为外露的电线、管道等批灰、上油漆。l进行其他一般所需的修补工作。l修复所有因分包商工作而受影响之工程,及完成其他一切有关之土建项目,以使完成整个工程并使业主满意。l在混凝土浇筑前核对门窗表所示尺寸是否与结构预留孔洞的尺寸相符,如有矛盾,须通知业主及有关的分包单位作修改;l预留适当大小的孔洞及坑槽以便安装窗框及其凸出的冒头、竖框、止水条;以上填补与修复工作在总承包合同以外的由业主签证,若该工作属于本合同范围内分包商工作内容的,若业主委托承包商完成,则该签证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在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承包商。XI.乙方应为分60、包商进行施工的时间和方法提供配合, 提供他们施工放线所需的水准点、座标点和定位线等,并取得有关他们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预埋件(由分包商提供)、预埋套管(由分包商提供)、留洞、做槽口、凹槽等及其形成所需要的全部详情, 并正确地进行有关的预埋工作及预留洞、槽口、凹槽等工作。在浇注混凝土前,预留合理的时间让分包商进行有关的尺寸复合工作。 如果乙方没有按此在结构工程预留洞、做槽口、凹槽、管子槽等, 承包商必须自费开孔洞或槽。惟乙方必须注意, 如没有业主代表的特别批准, 不得进行结构工程的割切工作。并负责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地预埋而导致的一切费用开支及工期延误。.乙方须负责协调指定分包单位对已完分包工程61、的进行保护以防损失,其中包括防火、防风、防雨等措施。X.主动联系个分包单位提供相应资料以核对浴缸、橱柜、洗脸柜安装图纸与浴室及厨房的尺寸是否吻合,确保完成后的厨房及浴室尺寸能适合浴缸、橱柜、洗脸柜的安装。除以上一般责任外,乙方对下列分包单位提供的管理及配合协调事宜及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费率还须包括如下: 19.3.1土方工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为:3元/m3;, 计费基数为:按甲方与分包单位结算的二标段土方量;支付方式为: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配合内容为:详见土方工程分包合同的约定。19.3.2桩基工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费率为:2.5%(大写:百分之二点五);计费基数为:该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62、;支付方式为: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配合内容为: (1)、乙方应及时、快速、准确地将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批准转达打桩单位。及时审核打桩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或批准。(2)、管桩进场时,乙方应会同监理、打桩单位对管桩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应要求退货。(3)、乙方应检查打桩单位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使之满足本合同约定工期、质量的要求,当打桩单位的进度、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甲方报告。(4)、乙方应督促打桩单位作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5)、乙方应检查、验收桩基施工的工程资料。(6)、水电费:分包单位自行接水、接电,甲方直接同分包单位结算水电费。19.3.363、 基坑围护工程 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费率为:2 %(大写:百分之二);计费基数为:该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支付方式为: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配合内容为: (1)、乙方应及时、快速、准确地将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批准转达围护单位。及时审核围护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或批准。(2)、围护单位施工进场时,乙方应会同甲方、监理对围护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应要求退货。(3)、乙方应检查围护单位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使之满足合同约定工期、质量的要求,当围护单位的进度、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甲方报告。(4)、乙方应负责基坑周边的安全围护,为分包单位的夜间施工64、提供照明、交通、人员进出的便利。(5)、乙方应督促围护单位作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6)、乙方应检查、验收围护施工的工程资料。(7)、水电费:分包单位安装水电表,电费按表示读数乘以现行单价计算,由分包单位向乙方支付。19.3.4铝合金门窗 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费率为:3 %(大写:百分之三);计费基数为:该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支付方式为: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 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 (1)、乙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在分包单位进场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包括安装定位交底)。及时审核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或批准。门窗进场时,乙方应会同甲方、监理对门窗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应要求65、退货。(2)、工程进展中及时、快速、准确地将甲方、监理、乙方等有关方面的决定向分包单位传达。(3)、施工用水、用电:每5层提供用水、用电接入点,施工中对各分包单位进行用水、用电协调。(4)、垂直运输设施的使用、楼层内运输通道的畅通,外脚手架的使用。(5)、乙方应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使之满足本合同约定工期、质量的要求,当分包单位的进度、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甲方报告。乙方应检查、验收分包单位的工程资料。 (6)、现场材料堆放场地(可封闭)60 m2, 贵重材料仓库(可 封闭)25m2,办公室一间20m2。当楼层内没有条件提供上述场地, 必须使用总包单位的办公室或宿舍时66、,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协商租赁费用。 (7)、乙方应保证砖墙砌筑的质量,窗框固定在砖墙上时,要求砖墙中的预埋砼块与边角的边距180mm,间距500mm,窗台现浇砼的厚度满足规范要求;引至门窗边的避雷接地引出点。 (8)、按时提供现场测量基准包括垂直水平基准线和安装进出位基准(外墙灰饼),外墙贴面砖时提供具体的面砖贴法方案等,以便于分包单位现场复核及设计加工图。 (9)、分包单位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的文明标化卫生管理,分包单位工棚、仓库、办公、宿舍(宿舍的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清理至乙方就近的垃圾堆放点),乙方应为分包单位提供倾倒垃圾、文明标化、卫生防疫的便利。 (10)、水电费:分包单位的人员与乙方的人67、员共同现场的水源、电源,费用按铝合金门窗结算面积1元/m2计算(铝合金结算中玻璃栏板、栏杆按延长米计算时,水电费按1元/m;按平方米计算时,水电费按1元/m2计算);分包单位直接向乙方支付。19.3.5外墙花岗石干挂、玻璃幕墙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为:25元/平方米计算。计费基数为:按石材、纯铝板、复合铝板的结算面积;支付方式为: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1)、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施工中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协调。(2)、垂直运输设施的使用,甲方、乙方、丙方协调确定材料堆放场地;。(3)、应提供施工测量基准线,清理现场,临时用水的水源、临时用电的电源,施工进出场道路,材料堆放场地,68、材料仓库,装饰用脚手架及约定的安装时间;供施工工作面,做好成品保护工作。(4)、提供搭设工棚和仓库的场地50平方米,提供办公、宿舍用房15平方米,提供食堂就餐的便利。办公、宿舍用房当必须使用总包单位的办公室、宿舍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协商租赁费用。(5)、分包单位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的文明标化卫生管理,分包单位工棚、仓库、办公、宿舍的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清理至乙方就近的垃圾堆放点,乙方应为分包单位提供倾倒垃圾、文明标化、卫生防疫的便利。(6)、25元/平方米(其中4元为水电费)的配合费内容包括总包管理配合费、水电费、外脚手架、室内吊顶脚手架的费用以及竣工资料配合整理、归档。 19.3.6煤气内管工程69、 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费率为:1%(大写:百分之一);计费基数为:该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支付方式为: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 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1)、施工用水、用电,隔层提供用水、用电接入点,施工中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协调。(2)、垂直运输设施的使用。(3)、按照现有施工图纸进行留洞和套管的埋设(套管的埋设按定额相关规定计算费用),预留洞口的修补。(4)、提供搭设工棚和仓库的场地50平方米,提供办公、宿舍用房15平方米,提供食堂就餐的便利。办公、宿舍用房当必须使用总包单位的办公室、宿舍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协商租赁费用。(5)、分包单位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的文明标化卫生管理,分包单位工棚、仓库、办公70、宿舍的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清理至乙方就近的垃圾堆放点,乙方应为分包单位提供倾倒垃圾、文明标化、卫生防疫的便利。(6)、水电费:含在分包工程总包管理配合费中。19.3.7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费率为:1 %(大写:百分之一);计费基数为:该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管路预埋由乙方承担,该部分造价不再计取总包管理配合费);支付方式为:甲方从分包单位代扣后向乙方支付; 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1)、施工用水、用电,每5层提供用水、用电接入点,施工中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协调。(2)、垂直运输设施的使用。(3)、按照现有施工图纸进行留洞,预留洞口的修补。(471、)、提供搭设工棚和仓库的场地100平方米,提供办公、宿舍用房30平方米,提供食堂就餐的便利。办公、宿舍用房当必须使用总包单位的办公室、宿舍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协商租赁费用。(5)、分包单位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的文明标化卫生管理,分包单位工棚、仓库、办公、宿舍的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清理至乙方就近的垃圾堆放点,乙方应为分包单位提供倾倒垃圾、文明标化、卫生防疫的便利。(6)、水电费:按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4%收取,由分包单位向乙方直接支付。19.3.8 智能化集成系统: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费率为:1%(大写:百分之一);计费基数为:该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管路预埋、户内穿线由乙方承担,该部分造价不再计取72、总包管理配合费);支付方式为:分包单位直接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1)、施工用水、用电,每34层提供用水、用电接入点,施工中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协调。(2)、垂直运输设施的使用。(3)、提供宿舍、办公和仓库的用房、场地40平方米,提供食堂就餐的便利。(4)、乙方应保证智能化系统预埋管路的通畅,并负责对堵塞管路的处理。(5)、分包单位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的文明标化卫生管理,分包单位仓库、办公、宿舍的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清理至乙方就近的垃圾堆放点,乙方应为分包单位提供倾倒垃圾、文明标化、卫生防疫的便利。(6)、水电费:按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15%由分包单位直接向乙方支付。19.3.9不锈钢73、水箱安装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费率为:1%(大写:百分之一);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该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提供水电接口、施工电梯垂直运输。水电费:按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5%收取,分包单位直接向乙方支付。19.3.10电梯安装工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为:电梯层站4000元-6000元/台; 支付方式:分包单位直接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配合内容为:(两台并联电梯中间加设工字钢,并且底坑加设安全隔离网的工作和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电梯安装完毕后,电梯厅门的防护工作和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1)、电梯井道与机房及扶梯井道按照已批准的图纸正确建造,井道底坑深度需符合要求并有防水措施,机74、房要有足够的面积,照明和通风设备,机房需设门,如需要时需建扶梯和设防护栏杆。(2)、井道要预留要求的出入口,以便安装侯梯厅厅门。(3)、根据电梯安装需要,预留或开相应的孔穴以及在安装完毕后的填塞、整修工程(包括填塞材料)。(4)、提供混凝土以固定的所有的导轨、支架、门框、缓冲器及卷扬机机台等的横梁。(5)、在机房内按照已批准的图纸提供附安全装置的三相电源、照明电源及开关和机房中单相电源插座(包括水电费)。(6)、井道底坑要有足够有照明灯并设有开关控制。 (7)、电梯设备及材料运至工地的存放。(8)、提供吊机设备以协助电梯设备的起吊。(费用为1500元/台已含在总包配合费中)(9)、提供脚手架材75、料(如无法提供,配合费相应减少1500/台)。 (10)、施工现场的消防措施和保安工作。(11)、水电费:已包含在电梯配合费中,乙方不再收取。19.3.11电话及宽带网络: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无;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管路预埋由乙方施工、费用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计算。水电费:500元,甲方向乙方支付。19.3.12 有线电视: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无;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管路预埋由乙方施工、费用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计算。水电费:500元,甲方向乙方支付。19.3.13 卫星电视: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无;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管路预埋、穿线由乙方施工、费用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计算。水76、电费:500元,甲方向乙方支付。19.3.14强电配套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无;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提供水电接口,协商确定,材料堆放场所;水电费:按5000元计算,甲方向乙方支付。19.3.15生活水泵房安装工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无;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提供水电接口,材料堆放场所; 水电费:每个泵房500元,按实际泵房数量计算,甲方向乙方支付。19.3.16户内空调工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无;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协商确定,材料堆放场所;水电费:按安装中央空调的户数,每户10元计算,分包单位向乙方直接支付。 19.3.17:19.3.18室外总体、景观绿化工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无;77、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提供水电接口,材料堆放场所,道路通行的便利。水电费:景观承包单位自装水电分表,甲方与乙方结算时,从乙方总水电中扣除景观单位的水电表读数。19.3.19精装修工程 总包管理施工配合费费率为: %(大写:百分之);计费基数为:该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支付方式为: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 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 (1)、乙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在分包单位进场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包括定位交底)。及时审核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或批准。分包方材料进场时,乙方应会同甲方、监理对其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应要求退货。(2)、工程进展中及时、快速、准确地将甲方、监理、乙78、方等有关方面的决定向分包单位传达。(3)、施工用水、用电:每5层提供用水、用电接入点,施工中对各分包单位进行用水、用电协调。(4)、垂直运输设施的使用、楼层内运输通道的畅通,外脚手架的使用。(5)、乙方应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使之满足本合同约定工期、质量的要求,当分包单位的进度、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甲方报告。乙方应检查、验收分包单位的工程资料。 (6)、现场材料堆放场地(可封闭)60 m2, 贵重材料仓库(可 封闭)25m2,办公室一间20m2。当楼层内没有条件提供上述场地, 必须使用总包单位的办公室或宿舍时,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协商租赁费用。 (7)、按时提供现场测79、量基准包括垂直水平基准线和安装进出位基准(灰饼),以便于分包单位现场复核及设计加工图。 (8)、分包单位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的文明标化卫生管理,分包单位工棚、仓库、办公、宿舍(宿舍的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清理至乙方就近的垃圾堆放点),乙方应为分包单位提供倾倒垃圾、文明标化、卫生防疫的便利。 (9)、水电费:分包单位的人员与乙方的人员共同现场的水源、电源,费用按建筑面积结算面积1元/m2计算;分包单位直接向乙方支付。19.3.20当工程进行中,甲方根据工程专业施工需要,对特殊分项工程,采用专业分包方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总包管理费费率、总包管理配合的内容双方另行商定。19.3.21被政府管理部门约束的分部80、项工程,总包管理费率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总包施工管理配合内容,否则,甲方、专业分包单位可以根据乙方未完成情况,扣除相应部分的总包管理配合费。第二十条 工程款的收付凭证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合法的发票;甲方工程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需指定专人具体承办工程款的核收工作。每6个月双方财务部对收款、付款情况核对一次。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代表提交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按本合同的约定计算工程造价。(以下简称计价)以上计价无论其结果如何,都不作为工程计价的最终结果,最终结果以竣工结81、算的审核价为准。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量、工程变更尚未经甲方签证的工程量等不予计价。现场签证l现场签证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凡是由施工单位提出须经业主、监理、现场签认的、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又不属于合同范围的事项及合同明确需现场签证的内容均属于现场签证范围,均应按本条款规定执行。包括:工程量增减、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注:分包商提出的设计变更按设计变更的有关指引办理,不属于此范围。) l 现场签证办理 l 实行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确认单完成现场签证确认及审批流程。业主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或事务通知,通过工程联系82、单形式完成。l 提出人(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报监理单位确认。监理确认后送达业主工程部,业主工程部专业人员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并对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及数量签署意见后,交由业主造价部门确认拟签证结算价款,然后在业主方办理审批会签,会签后业主造价部门根据审批意见签发现场签证确认单,最终由业主项目现场代表签认后发出。l 工程结算以现场签证确认单的实施确认为准。l 现场签证通知单、现场签证确认单原件业主工程部、预算、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付款以下方式进行:22.1、工程进度款付款方式:(1)、在1#楼、2#楼主体封顶3个月,一次性支付工程完成部分总价的7083、%;(2)、此后按每月已完成、经监理验收合格、经甲方审核确认工程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3)、竣工验收完成(竣工证书发出及总包合格竣工记录资料,包括各分包合格的竣工记录资料)后两周内付款至甲方审核确认工程总价的85%;(4)、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一个月内付款至审计工程造价的97%;(5)、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一年保修期满,根据保修情况,退还1%的保修金;两年保修期满,根据保修情况,结算退还1%的保修金;五年保修期满,根据保修情况结算退还剩余保修金。22.2、各阶段工程价款的确认原则: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分部项工程单价,约定的费率,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以及84、其它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每个阶段的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2.3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通知发出后第14天起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另行确定。结算时甲方供料款在综合费率报价书计算税金前或者安装工程的费率计算表的税金计算前扣除。甲供料由乙方卸车时,卸车费由乙方向供货厂商收取。乙方卸货至约定地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施工使用前的再次搬运费,乙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经甲方认可后收取。甲方按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85、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的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应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乙方都应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若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有义务应予提醒,经提醒后甲方仍没有通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可以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 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严重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安排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86、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2) 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甲、乙双方同意时,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费用;(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4) 供应时间迟于清单约定的供应时间,并对主导工期的关键施工流程造成延迟、相应顺延工期,对乙方的工程施工造成停工、窝工时双方协商补偿。(5)经乙方检验通过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且不能证明该规格、质量的不符属于乙方卸车、搬运、保管的责任,甲方仍应承担采购、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6)材料的检验费用,采用谁采87、购谁负责检验费用的原则。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质量负责。应由甲方认可价格或质量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该材料正式使用前30天将该种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通告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相关准备工作。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如果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标准、规范或设计要求不符时,应按甲方要求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和试验费用88、由乙方承担。 当甲方或监理发现乙方已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或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拆除并修复,乙方不得以该材料是否已经检验为借口进行推脱。根据工程需要,在特殊条件下,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由此增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二十五条 工程变更25.1设计变更:(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进行变更,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经由甲方向乙方签发;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未经甲方受控认可,一律无效。(2)、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书面通知进行变更。乙方接到甲方变更通知后,应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组织变更施工,提出变89、更价款,不得以变更价款未确认为由拖延变更施工,对变更价款的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纠纷。(3)、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经原设计单位、甲方、监理签字认可后,乙方进行变更。(4)、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5.2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认发生工程变更后的7天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答复,逾期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价款;(2) 合同中没有适用的90、价格时,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双方进一步协商,协商不成,提请总监理工程师暂定,工程施工继续进行,并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由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三十二条约定的方法解决。25.3 工程变更后可作为调整工程价款的的依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施工联系单。第二十六条 成品保护乙方应遵照国家、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及本工程投标书中有关承诺,按如下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26.1 工程桩的成品保护:l 机械挖土时,工程桩周围土体用人工铲平,严禁挖掘机抓斗抓挖,以免损坏工程桩;l 凿桩时,91、采用人工凿平,以避免机械凿桩,损坏工程桩。26.2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成品保护(1)、绑扎成型的钢筋成品保护:l 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污染应及时清理干净,如无法清理应调换钢筋;l 钢筋按图纸绑扎成型完工后,应将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l 木工支模及安装予留、予埋、砼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钢筋;l 梁、板、楼梯绑扎成型完工的钢筋上,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堆置重物或任意踩踏,对弯曲变形或位移钢筋应进行纠正;l 木工支模在钢筋绑扎完工后,作业面上的垃圾应清理干净; l 墙体的拉结筋、予留洞口拉结筋当采用植筋方式设置时,在植筋未达到设计强度时,不得进行扰动,对施工出入洞口的拉结筋92、应防止被经常扯动。(2)、模板保护:l 安装予留、予埋应在支模时配合进行,不得任意拆除模板,也不得用重锤敲击模板及支撑,以免影响模板质量;l 模板安装成型后,砼浇筑过程中,应派模板工值班保护,进行检查校正,以确保模板安装质量;(3)、混凝土成品保护:l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进行覆盖保护;l 冬、雨期施工的砼,应按冬、雨期要求进行覆盖保护;l 混凝土终凝前,在规范确定保护期内不得在上面作业;l 安装应在砼浇筑前做好预留、予埋,不得随意凿打;l 混凝土面上临地安放施工设备应垫板,并应做好防污染覆盖措施,防止机油等污染。l 对楼梯踏步的混凝土棱角应采用木模板或角铁进行保护。26.3 铝合金门窗的成品93、保护:l 铝合金门窗在安装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前,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污染;l 已装门窗框的洞口,当施工需要进行运料时,应用木模夹板进行保护;已装窗扇的洞口,不得作为运输脚手材料、砂浆的洞口;l 严禁在门窗框、扇上搭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扇或窗梃上,并严禁蹬窗框、窗扇、窗梃;l 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并应防止电、汽焊火花烧伤或烫伤面层。26.4 外墙干挂花岗石的成品保护:l 外墙花岗石在安装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前,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污染;l 已干挂完成的窗洞口,不得作为运输脚手材料、砂浆的洞口;l 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干挂花岗石上; l 应防止利器划伤花岗石表面,并应防止电、汽94、焊火花烧伤或烫伤表面。26.5 防火门、进户门的成品保护l 现场存放门扇、门框及五金件的地方,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雨水侵入,严禁与酸、碱盐类物质接触;l 木质门在垂直运输中不得采用吊装运输的方式;l 木门表面不得用尖锐物和硬物碰撞,以免擦伤或碰坏表面;l 门扇上不得悬挂重物,避免铰链负担过重而造成损坏;l 门扇关闭或开启时,不得用脚踢或其它非正当方式强行推拉;l 门框已安装完成,手推车需进出运送砂浆等材料时,应用木模夹板对门框进行保护。26.6电梯的成品保护:l 当乙方需使用电梯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申请中应载明以下内容:征得电梯安装单位的同意;设专职电梯驾驶员,并由驾驶员负责电梯门槛的清95、理;黄砂、碎石等碎物料应采用袋装,砖头等块料不得直接堆放在电梯地板上;对电梯轿厢的底板、墙板、天花采取保护措施;对电梯门套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车辆、工具、材料碰撞;对违约、损坏的赔偿措施;对在以上措施落实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后方可如使用电梯。l 机房内设备防止被土建施工污染;l 在竣工交房前由电梯公司提供的成品保护设施不得拆除,电梯公司将回收以上设施。进水损坏部件由责任单位赔偿,责任不明则由总包单位赔偿。26.7 煤气工程的成品保护:l 防止表具、管道污染。26.8 消防工程的成品保护:l 消火栓箱表面防止污染,不得开关消火栓栓口;l 火灾报警终端设备的防盗、防污染。不得无故按报警按钮等。26.9 96、给排水工程的成品保护:l 各种管道、设备、水表等防污染及破坏;l 铸铁管道、地漏、洁具防止堵塞;l 不锈钢水箱防止碰撞。26.10 通风工程的成品保护:l 风管、风阀等防止被涂料等污染。26.11 电气工程的成品保护:l 施工过程中须对电气设施,线路、元器件进行保护,不得损坏、污染及遗失;l 对原有保护设置的电气设备在竣工交付使用前不得拆除;l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闭合开关、断路器及使用户内电气元件;不得利用电气管路作为电焊接地。第二十七条 工程竣工备案27.1按照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乙方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97、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前15天向甲方代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7.2 甲方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更改原设计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27.3 监理单位在乙方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了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的评估报告应在乙方提交竣工报告后5个工作日完成)。工期计算以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时间作为乙方的竣工时间,但不作为最终竣工时间,乙方应按竣工备案98、制的要求继续完成相应工作。27.4乙方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配合甲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制订验收方案,27.5乙方提供了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出具了工程质量报告后,甲方组织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组达成一致验收通过意见后,甲方批准乙方工程竣工报告。最终竣工时间以验收组一致同意的时间为准。27.6 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编制结算报告,在规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乙方结算报告后,由甲方组织、委托有关单位按照本合同及99、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达成的相关文件审核结算报告。本结算报告的审核时间为三个月,若遇特殊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延长审核时间。结算报告审核的开始时间以甲方收到乙方结算报告及全部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的时点开始计算。审核进行时,乙方应给予甲方的审核工作有效的配合,当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时,甲乙双方承诺不以不正当手段阻碍审核工作的公正进行。否则受损方有权提出暂停或中止审核的要求。甲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90天内,提交结算报告意见书,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结算报告意见书,则从第91天起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应付而未付工程款的利息。竣工结算审核费用的支付,当乙方送审造价与最终审核造价的差值在5%以内时,审100、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当差值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乙方承担。审计相关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当上述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乙方没有支付时,甲方可以在应付款中代扣支付。竣工结算全部审核完成后一个月内,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在规定期限内甲方没有支付款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应付而未付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工程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总金额为:工程总价。乙方在工程结构封顶后提供工程总价的部分作为本工程的履约保函,我司在支付工程款时先予以扣除。甲方根据工程履约情况退还,不计利息。第三十条 工程范围及工程分包以下所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的,并101、不能视为完整无缺,应根据图纸及相关要求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30.1工程范围 乙方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土方工程(2)基坑围护工程(3)桩基工程(4)地下室结构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和砌体工程(5)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砌体工程(6)楼梯扶手等金属结构工程(7)楼梯间装饰工程和外墙抹灰工程(8)室内粗装饰工程(9)防火门安装工程(10)安装工程30.2工程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除以下适合于专业分包的分项工程外,不得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其它任何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带“*”号的为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带“*”102、号的为甲方独立工程)(1)土方工程(2)基坑围护工程(3)桩基工程(4)外墙花岗石干挂、玻璃幕墙工程*(5)铝合金门窗工程*(6)煤气内管工程*(7)消防系统*(8)智能化集成系统*(9)不锈钢水箱安装、游泳池设备安装*(10)电梯安装*(11)户内精装饰工程*(12)按摩浴缸安装工程*(13)厨房橱柜及电器安装工程*(14)固定衣柜安装工程*(15)室外总体工程*(16)景观绿化工程*(17)外墙保温工程*(18)给、排水市政管道接驳工程*(19)供电主线接驳工程*(20)电话主线接驳工程*(21)天然气主管接驳工程*上述分包工程尚未最后确定及不能视为彻底全部的分包工程,甲方有权删除、再分、103、合并合并以上分包工程,乙方需遵从甲方指示,而不能向甲方要求额外费用及工期的延长。乙方在约定的分包项目外,未经甲方许可又分包其他工程,即为转包工程。乙方转包工程,甲方一经发现,即可责令停止转包,并有权以转包工程造价的10%(本合同约定的造价)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因转包工程而造成的工期严重延误、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0.3分包合同的签订:对于专业分包的工程,在分包合同签订前,甲方将有关分包内容及分包队伍选择告知乙方,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条款及本合同条款精神相抵触,当出现抵触时,以本合同条款及本合同条款的延伸解释为准;当分包合同采用三方合104、同形式或两方合同形式需由乙方签章时,乙方不得拒签。乙方自行分包的工程,在分包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将有关分包内容及分包队伍选择报甲方,甲方认可后,方可分包;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条款及本合同条款精神相抵触,当出现抵触时,以本合同条款及本合同条款的延伸解释为准。30.4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驻派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30.5乙方自行分包的工程,其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付款责任。30.6 由于工程施工的专业性特点或由于受某些甲乙方之外条件的制约,本工程的一些特105、殊分项工程,甲方可以将其交由专业分包商施工。第三十一条 保 修乙方应按国家、上海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工程按时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暖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 装修工程为2年;(6) 保修金按结算总价的 3% 暂扣;(7) 相应项目保修期满后,甲乙双方结算退还保修金。各单项工程保修金的具体拆分为: 屋面、卫生间、房间、外墙的防渗漏占1.106、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0.75%,其余为0.75%;一年保修期满,根据保修情况,结算退还1%的保修金;两年保修期满,根据保修情况,结算退还1%的保修金;五年保修期满,根据保修情况结算退还剩余保修金。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一般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本工程的物业管理公司代行甲方职责)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的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相应保修金届满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第三十二条 争 议甲107、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1) 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人员要求调解;(2) 向有管辖权的有关仲裁机关申请仲裁;(3)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约定以 (2) 方式进行解决。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3)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三十三条 违 约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和合同要求,文明安全施工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或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承担的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8、甲方代表没有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责任,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合同中已有约定的,则按合同。第三十四条 索 赔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指标、质量未达标准,工期拖延或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其它由甲方责任造成的乙方损失。受损害方可109、按以下规定向对方索赔:(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 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对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3) 责任方在接到对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接到索赔通知后 14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获批准。第三十五条 安全施工(1)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有关费用。(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110、事故责任方承担。(3)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乙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第三十六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处理。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另行协商分摊或分享。第三十七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111、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系指:l 6级以上地震;l 7级以上(含7级)的日主导大风;l 其他100年来未遇的自然灾害;l 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2 )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并请甲方及时核实损失情112、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3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3 )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l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l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l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l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第三十九条 保 险(1) 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2) 乙方(包括分包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3)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113、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应在15天后每3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第四十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乙方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物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四十一条 工程监理本工程实行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单位为: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内容具体114、如下:(1) 协助业主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2) 确认承包单位资质,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3) 参加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协助业主办理设计变更等审核工作。(4) 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实施。(5) 检查进场施工机械和机具规格、数量、性能和适用性,保证施工质量。(6) 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7) 审核承建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合同约定、国家(地方)标准规范。(8) 进行施工工艺过程质量115、控制工作,行使质量监督权;检查工序质量,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签证。(9) 审批承建商编制的年、月、周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建商实施进度计划。参加承建商的月生产例会。(10) 组织有关质量、进度协调会议,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11) 参与组织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并对事故处理质量验收签证。(12)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按规定及时向业主及其它有关部门提报有关监理技术资料、报告、总结等。(13) 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核工程竣工图。(14)协助业主116、进行工程进度款审核和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不包括工程量的计算)。(15)督促承建商回访。(16)督促承建商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无须公证,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验收完成、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竣工结算完成、甲方支付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四十三条 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8份,甲方9份,乙方9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五条 附件附件一工程计算规则及说明 附件二1#楼、2#楼、地下车库、总包117、工程下浮率、取费标准等附件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附件四廉洁协议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六绿城集团优良工程评定办法 附件七 附件八甲方:上海 乙方: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电 话: 电 话:地 址: 淮海中路222号1709室 地 址:邮 编: 200127 邮 编: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附件二外滩黄浦湾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费率、报价汇总表一、工程取费类别 土建工程: 安装工程: 桩基础(含基坑围护)工程: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浮动率 土建工程造价下浮率: % 安装工程造价下浮率: % 桩基础(含基坑围护)工程造价下浮率:三、其它需收取的费用:(如开办费,需列出明细及标准) 第 53 页 共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