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购物中心租赁经营商户装修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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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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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物中心租赁经营商户装修手册*购物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单元内部及公共设施的安装或改动须知4第三章 图纸审批及装修申请程序5第四章 各类押金及费用9第五章 装修施工规则11第六章 有关保险14第七章 声明15第一章 总则一. 装修手册的目的本手册旨在向*购物中心租户提供装修指引及一般基本资料,以协助租户顺利进行室内设计及装修。本购物中心内所有租户须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则进行装修,以维护购物中心整体的利益。管理公司方面亦会不时修订本手册,并切实执行其内容。二. 购物中心的结构及外貌任何装修工程均不应影响本购物中心的结构及外貌。所有装修设计图纸必须经由租户提交管理公司审批,为2、维护购物中心整体的利益,管理公司有权要求更改装修设计及停止任何未经批准的工程。租户可按本手册第三章,将有关的装修图纸交管理公司审核,以确保有关工程不违反本购物中心的管理规则。三. 政府部门许可即使租户在装修前已将装修图纸交管理公司审核,这并不表示其内容及设计已符合政府有关条例,租户仍须另向政府有关部门(如消防部门)申请批准其图纸内容。四. 各类按金与费用在开始装修前,租户必须缴交装修按金,作为不损坏购物中心内设施、公共地方及按照已批核装修图纸进行装修工程的保证金。有关各类按金及费用细则请参阅本手册第四章。五. 咨询如对装修事宜有任何查询,请与管理公司联络,管理公司将尽力予以协助。六. 建议为使3、每一租户均能按其计划顺利完成装修,按时开业及维护所有租户的利益,建议各租户仔细阅读本手册,制定详细装修计划,确保其装修工程完全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否则,租户可能延误有关工程及未能按时开业而引致不必要的损失。七. 备注上述及以后所提及的租户应包括本购物中心的租户或由租户授权之装修承建商。第二章 单元内部及公共设施的安装或改动须知一. 给排水管道此乃公共设备,其改动不能影响给排水系统改动须向管理公司申请并由专业施工单位施工二. 风机盘管此乃公共设备,其改动不能影响中央空调系统改动须向管理公司申请并由专业施工单位施工三. 新风及回风此乃公共设备,其改动不能影响中央空调系统改动须向管理公司申请并由专业4、施工单位施工4) 四. 烟感或温感探头、5) 喷淋头此乃公共设备,此乃公共设施一部份改动须向管理公司申请并由专业施工单位施工五. 地面(含地台)、 墙身(剪力墙)及结构任何结构均属公共设施之一如有任何钻凿及改动,均须管理公司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第三章 图纸审批及装修申请程序一. 报批租户在收到本手册后,必须尽快将一式二份不小于1:100面积比例的下列装修图纸,提交管理公司审批。图纸审批的目的是确保进行装修的租户并无违反管理公司及本购物中心的规定,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或争执。但此等审批并不保证:(一) 该项工程并无违反国家规章及政府部门的要求。(二) 该项工程并无对其他租户造成影响。二. 图5、纸租户须向管理公司提供下列图纸:(一) 平面图及详述1. 注明所有间格,列明柜台货架位置及材料安装方法。2. 重型器材,例如:保险柜、复印机、水池、油箱等位置及重量资料。3. 地面材质和设计资料,例如建造升起的地台及用料资料。4. 如所有排水、防水、排气等设计,须列明其施工及接驳共用管道的方法及所用材料。(二) 正面图1. 显示出入口位置资料。2. 显示所有招牌及指示牌安装及背灯资料。(三) 天花平面及消防设计图1. 拟装吊顶类型,布置及高度。2. 照明位置。3. 消防喷淋头原来位置及更改后的位置喉管大小及走向。4. 消防烟雾探测器和温度探测器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之位置。5. 中央广播原来的位置及6、更改后位置。6. 所有检查口位置及大小。7. 空调进出风口位置及大小。8. 消防栓位置(若有)(四) 排风及冷气图(餐饮业者提供)1. 列明风喉位、风机盘管、风口等位置及大小。2. 餐饮业之厨房须列明烟罩的位置及其抽风量。(排烟系统要采用过水式)3. 三废(如废水、废气、噪声)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规定。(五) 电气系统图:列明所有电器设备的位置、耗电量、供电位置及所用材料的型号和规格。(六) 管理公司根据租户装修工程所需而要求商户提供的其他图纸。三. 审图管理公司在收到租户的装修图纸后将立即进行审阅,审批时间一般为三至五个工作日(不包括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若有任何违反管理公司规定的7、设计及工程,将会要求租户作出整改,而租户可能需要重新提交已整改图纸。租户另须向有关消防部门申办装修消防审批手续。四. 装修承办商的资质审核装修工程承办商在办理进场装修手续时,需提交装修工程资质证明,对不具装修工程资质的承办商,管理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场装修。五. 装修工程开始前须知租户必须:(一) 已经收到管理公司批准的装修方案;(二) 缴交各类按金与费用(参考第四章);(三) 交回消防部门批示的消防批文复印件一式三份;(四) 填写及交回管理公司要求的各类申请表及办妥出入证:(五) 领取管理公司的批准开工函件及其他证件。(六) 已领取装修人员出入证。六. 装修工程期间须知(一) 如因开工日期及需要8、临时水电日期与所申报有别,租户须另行通知管理公司。(二) 装修工程期间,租户必须将装修商铺玻璃用白纸贴起,以维持本广场外观的整洁。(三) 租户应督导装修承办商按照指定程序施工及向装修商阐明此装修规则(参考本手册第五章)并确保其遵守规则。(四) 租户必须容许管理公司的职员随时进入装修地方检视工程进行情况。(五) 送货及清理废物1. 事先与管理公司安排运送材料时间。2. 须按管理公司预先安排的电梯及通道运送材料或废物,并按指定时间进行。一切运送工具必需使用胶轮胎,铁轮或石轮运输工具绝对禁止,并且租户要对其所引起的地面(含地台)、墙身、公共地方及设备损坏负责赔偿。(六) 管理公司有权制止任何制造强烈9、噪音、散发强烈气味或其他严重滋扰他人的工程。(七) 商场开业前装修时间为8:00时22:00时,正式开业后为7:0017:00时。强烈噪音的工程须事前通知管理公司,且只能于管理公司许可的时间内进行。(八) 装修承办商须在装修商铺内管理公司所指定位置张贴装修许可证,以便于管理公司不时的检查。(九) 管理公司有权停止一切未经批准的工程。七. 装修完工须知(一) 停止临时水电供应必须通知24小时前管理公司,如未能及时通知,管理公司有权按章收费。(二) 装修完工后,租户须向管理公司报告完工日期,管理公司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检查有关租户是否按章装修。如有违例及损毁公共设施等情况,管理公司除可扣除按金作修复10、外,并有权追讨一切不足的金额。第四章 各类押金及费用八. 押金(一) 装修押金为确保租户在施工期间不损坏本购物中心设备、公共地方及按照已批核的装修图纸进行施工,租户须在开始前按指定方法缴付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按200以下的2000元;201-500:5000元;501-1000:10000元;1001以上:30000元并在向管理公司申请装修时缴交。装修完毕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如没有对本购物中心结构、公共地方及设施造成任何损害,则装修按金将于检查合格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免息退还用户。如因为租户装修施工而产生任何赔偿责任,则有关赔偿金额将由装修按金中扣除;如此按金不足以抵销赔偿数目,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其他11、方法向租户继续追讨。(二) 工作证押金及工本费为方便本购物中心在装修期间的管理,并使各租户的装修人员都能在有秩序的状态下作业,管理公司将对所有装修人员实行发证制度。租户应负责统一为其所有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办理工作证,并缴付工作证工本费及押金。租户凭使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办理工作证,并由管理公司核对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押金为每证¥20元,装修完毕后将由租户负责人统一办理退证手续,管理公司将按照租户交还工作证的实际数目退还押金。九. 费用(一) 装修垃圾处理费为维护市容并保持本购物中心公共地方清洁,管理公司将派员定期清理由租户装修所产生的并已运至物业公司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12、为此各租户须按其所有单位面积大小缴付装修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5元/平方米,拆墙另按墙体面积20元/平方米计收。(以上面积为签约面积)(二) 临时供水电费1. 如租户装修期间需要用到水电资源,则须填写临时供水电申请表,并按规定缴付临时水电费。租户及装修公司绝对不可自行接驳临时水电。2. 临时电费:电费按¥1.5元/度计收。3. 临时水费:每日¥30元。最低临时水费为七日的总消费并须在使用前预缴。4. 单元在交付使用时已有水电供应,但施工用水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供应,故如非特殊情况,临时水电是不必要的。(三) 加时(超出规定装修时间)装修申请租户需要加时装修,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管理公司,并交纳加时管13、理服务费每晚每平方米¥1元(含逾时水、电费,保安服务费)。加时装修时间为:晚上22:00-次日8:00。注:1. 本章中所指的面积为租户按租赁合约中所指的签约面积。 2.管理公司保留权利在适当时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费用。第五章 装修施工规则所有进行单元装修的租户及承包商必须遵照下列装修施工规则进行有关工程:一. 提供足够的保护措施予购物中心内结构、装置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的损毁,如对购物中心内的公共地方或公共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乏保护措施而导致损毁,如裂痕污渍等,租户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二. 装修期间不得占用本购物中心内的公共地方,为保障本购物中心内其他租户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受到直接或间14、接的损害,将由有关租户负责及赔偿。三. 尽量提供足够保护措施减低装修期内引致的尘埃及噪音,令其他租户受到的干扰及不便之处减至最低,而单元的入口门在装修期间必须关闭,橱窗必须贴上足够白纸遮档,以保持本购物中心外貌美观。四. 在装修期间,租户和承办商必须负责装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现场应设有紧急医疗药品。五. 现场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灭火筒、沙桶及防火毯等,以备发生火警时使用。六. 每日必须清理所有装修废料及垃圾,并存于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以保持其通道畅通及减低火警发生的可能性。七. 任何装修人员不得在现场留宿、居住及煮食。八. 装修时间为8:00时22:00时,若需逾时工作,必须事前向管理15、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批准后才能进行。如有产生特大噪音的工程,须事前通知管理公司,且只能于管理公司许可的时间内进行。九. 不得占用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进行装修工程。十. 所有租户皆不得拆迁、更改本购物中心外墙及公共地方之设备,亦不得改装任何排水及给水管道。此外,不得加设任何招牌、帐蓬、铁笼等或其它固定装置于本购物中心外墙上。十一. 所有通道走廊、单元外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物料,否则管理公司有权安排将其清走,所有搬运费用将由装修押金中扣除,如搬运过程中,该等物料数量减少或受损,管理公司无须负责。十二. 不可在本购物中心的消防栓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否则一旦发现16、,管理公司有权按情节严重程度向违犯者罚款,没收其押金及/或要求停工。十三. 装修人员必须穿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或赤膊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十四. 所有装修人员在本购物中心范围内必须佩戴管理公司发出的出入证,否则严禁进入购物中心范围。十五. 承包商须确保工程由合符资格的持上岗证上岗的人员承担,如管理公司发现进行工程的人员不符合有关持证上岗要求,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工程。十六. 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材料等,在进入装修现场时,必须做好登记。上述器材若需要搬离本购物中心,必须预先通知管理公司,并接受管理公司的检查。承包商对其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妥善保管,租户及管理公司17、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十七. 装修人员如需在装修现场动火,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司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十八. 在施工期间,须于门外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许可证,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十九. 本购物中心各层地面的最大承载力为 350公斤/平方米,任何摆放于本购物中心内的物件不得超越此限制。二十. 所有店铺/租户均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对其他租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设备或灯饰。二十一. 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或维修空间。二十二. 不能改变防火/防烟门和玻璃门的功能及位置。二十三. 在室内装设吊顶时,应在每一个水管闸门及每一个电源箱或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查口。二十四. 租18、户应在施工前预先获得所有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部门的批准。二十五. 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规格、性能及效果。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租户负责。二十六. 如有必要,管理公司始终有权要求租户对已审批及完工的工程作出改动,租户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完成所需改动。二十七. 在一切施工开始前及整个施工过程中,租户必须在其店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手提灭火器(每100平方米设置不少于一个2kgABC灭火器)。二十八. 装修期限:租户应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装修工程。第六章 有关保险由于各租户在19、其聘用的装修公司为其提供装修服务期间,要对装修人员的作业行为负有完全责任,因此为充分保障装修人员的自身利益,以应付其所雇公司人员因意外疏忽所造成公共伤害及对管理公司的赔偿责任,管理公司建议租户应为其所有的装修工程向保险公司购买足够的临时保险,诸如火险、劳工保险、第三者保险、或全保等,租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与保险公司接洽。第七章 声明本手册内容主旨在于为租户装修提供指导的一般性资料,尽管所有资料组合都经过周密安排,但管理公司须作如下声明:一. 所有服务报价金额,应以管理公司最后对客户确实的金额为准。二. 管理公司保留对本手册修改的权利,以确保本手册在任何时间均适用于本购物中心及各租户的共同利益。三. 本手册所有条文,如与政府的规例有所不同,应以政府的规条为准。四. 如管理公司在合理基础下行使职权,对个别租户产生不便或损失,管理公司将不承担责任。15
地产商业
上传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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