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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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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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规划文本余杭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文 本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华智建筑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21.1规划目的21.2规划原则21.3规划依据31.4规划范围和内容51.5规划期限5第二章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62.1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定位62.2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62.3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定位72.4建筑工业化的总体目标7第三章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93.1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战略93.2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103.3绿色建筑的总体技2、术路线113.4建筑工业化的总体技术路线12第四章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实施计划及技术路线134.1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134.2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总体技术路线134.3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实施计划16第五章规划分区与控制要求185.1目标管理分区划分及基本要求185.2政策单元划分及指标要求21第六章保障措施及政策建议23第一章总则1.1规划目的以本次规划编制为契机,立足余杭现有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基础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充分响应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与3、人民群众对高水平生活环境追求的基础上,合理考虑和设置总体发展目标、定位、战略以及技术路线,明确规划分区及指标控制要求,将规划要求和空间落实紧密结合,从而确保绿色建筑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效指导和推进余杭区绿色建筑发展,以此全面落实生态稳定建设理念,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筑环境质量和空间舒适度,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1.2规划原则1.2.1以人为本,创新驱动。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以人为本,将人本导向作为其第一理念,把人的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学分析规划区域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技术发展基础、条件和趋势,综合考虑各类绿色建筑4、和建筑工业化技术的协调发展。1.2.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建立健全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适当超前,同时具备可操作性。1.2.3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积极引导鼓励各类要素参与绿色建筑发展,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发展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1.2.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杭州现有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基础和水平,树立建筑全5、寿命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切实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资源消耗。通过规划目标的合理分解、技术手段的有力支撑、建设时序的合理安排,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与可操作性,近期规划主要基于现状情况,远期规划基于现状及对未来的预测,近远结合,制定逐步推进的实施计划和分级目标,以实现最终的规划目标,做到主次分明、先后有序,实现近期可行、远期合理。1.2.5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在全面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采用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带动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建筑发展的全面突破,推进城乡绿色建筑6、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政府投资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1.3规划依据1.3.1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2) 中国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1)3)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10.1)4)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1)5)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2016.5)6) 浙江省实施办法(2011.9.1)7) 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2012.10.1)8) 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10月)9) 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5年4月)1.3.2规范标准1)7、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2)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3) 浙江省工业化建筑评价导则4) 建筑产业现代化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5)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2016)6) 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1.3.3政策文件1)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3)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56号)4) 浙江省深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151号)5) 关于进一步加8、强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的通知(浙建20161号)6) 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16149号)7)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61号)8)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6-2017年)的通知1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1.3.4相关规划19、) 浙江省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 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3) 浙江省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4) 浙江省人才队伍建设与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5) 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6) 杭州市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7) 杭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十三五”发展规划8) 杭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9) 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10) 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11) 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12) 余杭区域总体规划(2015-2040)13) 其他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等1.4规划范围和10、内容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余杭辖区全域范围,包括临平、东湖、南苑、星桥、乔司、运河、崇贤、仁和、良渚、闲林、余杭、仓前、中泰、五常14个街道以及塘栖、径山、瓶窑、黄湖、鸬鸟、百丈6镇,规划范围总面积1228.24平方千米。规划内容:确定余杭区行政区域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及住宅全装修)的总体发展目标任务;划定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管理分区和政策单元;确定各目标管理分区内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面积比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和全装修住宅占新建住宅的面积比例等目标要求,以及各政策单元的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比例和住宅全装修比例等控制指标。1.5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11、-2025年,分为两个阶段。近期规划期限:2017-2020年。远期规划期限:2021-2025年。第二章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2.1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定位1)浙江省推广绿色建筑的重点发展区。2)余杭推进新创业梦想地,宜居宜游美丽洲,产城人融合发展的高品质大都市新区建设的重要支撑。3)余杭建筑业绿色发展的主要抓手。2.2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全面贯彻执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要求,坚持绿色建筑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的与时俱进,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绿色建筑提标,加快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贯彻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战略,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贯彻实施杭州市的下达的12、要求,确保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位于全国领先地位。2.2.1近期目标(2017-2020)1)全面提升新建建筑绿色星级标准;余杭区全域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100%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二星级以上:余杭区全域范围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5%。三星级:余杭区全域范围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造的新建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7.5%。目标管理分区编号备注及说明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一星级以上二星级以上三星级近期2017-2020年近期2017-2020年近期2017-2020年330110-01临平创13、业城100%45%7.5%330110-02良渚文化城100%45%7.5%330110-03未来科技城100%45%7.5%330110-04大径山生态区100%45%7.5%备注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2)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达到15%。3)根据余杭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全区建成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到2020年,25%以上的城市已建成区达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根据此目标按照年度目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2.2远期目标(2021-2025)1)继续提升新建建筑绿色星级标准;余杭区全域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照一星级以上14、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二星级以上:余杭区全域范围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 50%。三星级:余杭区全域范围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造的新建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2.5%。目标管理分区编号备注及说明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一星级以上二星级以上三星级远期2021-2025年远期2021-2025年远期2021-2025年330110-01临平创业城100%50%12.5%330110-02良渚文化城100%50%12.5%330110-03未来科技城100%50%12.5%330110-04大径山生态区100%50%12.5%15、备注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2)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达到20%。3)根据余杭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到2020年,25%以上的城市已建成区达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80%以上的城市已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根据此目标按照年度目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3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定位1)浙江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重点区域2)余杭发展绿色建筑的前提条件和主要模式3)余杭建筑业现代化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主要抓手2.4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目标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至2020年,余16、杭区应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至2025年,余杭区应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从2017年10月1日起,中心城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2025年1月1日起,余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形成有效推进余杭地区建筑工业化的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逐步建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财政扶持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快开展建筑工业化工作,并具备良好的实施效果。建筑工业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2.4.1 近期目标1) 装配式建筑:2017-2020年:规范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程度评价体系和相应的17、政府统计标准,形成一批符合新型建筑工业化要求的施工技术和工艺,完善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打造比较完备的上下游产业链,培育规模化的装配式产业工人队伍。余杭为杭州市规定的积极推进地区,按照区域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土地总量50%的比例实施装配式建造,在土地出让或划拨环节明确实施装配式建造要求。 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的技术要求。2) 住宅全装修:余杭区中心城区(2017-2020)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全区域范围内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以及建筑工业化住宅项目纳入全装修住宅建设范围。2.4.218、 远期目标1)装配式建筑2021-2025年,余杭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2)住宅全装修:余杭区中心城区(2021-2025)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全区域范围内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以及建筑工业化住宅项目纳入全装修住宅建设范围。第三章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3.1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战略3.1.1推行规模化战略,助力新建建筑绿色化建设1)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全面执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以及杭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19、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绿色建筑强制性指标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全部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同时积极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的建设,落实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显著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高建筑节能发展质量。深入贯彻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全部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同时,积极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的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并积极争创三星级绿色建筑。鼓励其他公共建20、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2)倡导绿色建筑规模化示范3)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从建筑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管理、维修和养护到拆除再利用的全生命期视角进行绿色建筑实践活动,有效实现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加快既有民用建筑的绿色改造计划实施与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3.1.2推行提升性战略,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1)优化能耗监管体系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并对其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节能监察。继续推进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工作21、,加快建立余杭区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逐步扩大能耗监测范围,并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优化监测水平,实现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实时监测及数据上网传输。2)着力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3)鼓励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4)引入市场化服务模式3.1.3推行资源化战略,实现民用建筑协调化发展1)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贯彻实施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消费比重。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运用,可再生能源设施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实现设施与建筑和环境的有机协调,保障建筑结构和产品使用安全,提高群众居住生活的舒适程度。新建居住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22、政府投资为主以及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与各类试点示范项目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地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绿色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也要充分考虑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2)推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3)推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3.1.4推行支撑性战略,促进民用建筑可持续发展1)完善配套体系建设2)加大技术研发运用3)培育绿色节能产业4)联动相关领域建设5)倡导绿色物业管理3.2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3.2.1实施创新型战略,引领建筑工业化发展方向1)以管理创新推动行业变革2)以科技创新支撑长远发展23、3)以制度创新实现良性运作3.2.2实施标准化战略,奠定建筑工业化发展基础1)探索地方性标准体系2)加快产业标准化研究3.2.3实施产业化战略,培育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1)培育骨干龙头企业2)加快产业链整合延伸3)完善多层次企业架构3.2.4实施规范化战略,完善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1)建立装配式建筑评价认证标准2)强化全寿命监管和服务3)探索编制计价定额体系3.2.5实施示范性战略,助力建筑工业化全面铺开1)以多样化激励措施提升示范水平2)以基地和项目建设加大示范力度3.3 绿色建筑的总体技术路线3.3.1节地技术加快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步伐,通过向地面集中要密度和向立体空间要高度、深度,逐步提高用地24、开发强度。加快新建地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充分考虑地上地下功能的有机联系和互动,加快地下空间体系构建,挖掘地下空间开发潜力,结合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推动城市建设立体化发展。3.3.2节能技术鼓励通过采用余杭地区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手段,改善围护结构组成部分。合理选择和利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方式,有效降低建筑总能耗;鼓励余热废热利用。3.3.3节水技术加快推广非传统水源利用,在住宅、办公、商店、旅馆类建筑中配备雨水、中水回用设备,实现分质供水。积极鼓励在绿化灌溉、道路冲洗、室内冲厕、洗车用水中大幅提高非传统水源比例。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地25、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于有条件的地区,鼓励使用冷却水补水。对于绿化灌溉,推广使用节水灌溉系统,例如喷灌、滴灌等。结合余杭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加快雨水的控制与再利用,优先选择对径流雨水水质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建筑屋面及外装饰材料。鼓励采用绿色屋顶,或者将屋面雨水进行收集的装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3.3.4节材技术加大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力度。推广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鼓励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和卫浴间。鼓励材料使用的就近化、本地化。合理使用各类建筑材料,加大高强度、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使用比重,提高可再利用、可再循环材料的使用比重,推广26、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使用。在装饰装修建筑材料使用上,优先采用耐久性好和易维护的材料。3.3.5室内环境质量鼓励结合建筑立面设计可调节的遮阳措施,有效降低夏季调养辐射的热。合理组织室内气流,保证室内空气质量。有条件时可以设置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一氧化碳浓度检测装置。3.3.6施工和运营管理采用多种有效措施实现降尘、降噪等要求,制定并实施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制定并实施施工节能用能、节水用水方案,减少建筑材料损耗,降低损耗率,大力促进资源能源的节约利用。加大绿色建筑的过程管理,有效控制设计文件变更。推动土建装修一体化施工进程。3.4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技27、术路线3.4.1标准化设计建筑工业化项目应充分体现标准化设计理念,基本单元、构件、建筑部品应尽量满足重复使用率高、规格少、组合多的要求。根据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功能差异,有选择的在模数协调、建筑单元、平面布局、连续节点、预制构件和建筑部品六大方面提高标准化设计水平。3.4.2工厂化制作完善余杭地区构件和部品生产企业管理,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和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标准、工艺流程和作业指导监管,明确相应要求。构件和部品的各类生产信息标注应规范化、清晰化、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品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4.3装配化施工余杭地区建筑工业化项目应加大施工组织和管理力度,编制完整28、的装箱施工方案,并具备相应的装配化技术标准、施工工法以及专业化的施工队伍。项目应采用机械化施工操作,显著提高工作效率。采用相应的装配化施工技术和工艺,具备构件安装专项技术方案,符合国家和省部的相关要求,并保证系统性、经济性和适用性。3.4.4一体化装修鼓励制定一体化施工要求的专项方案。加大装配化施工工艺的比重,并与主体结构连接可靠、便于安装,尽量减少需要现场施工和二次加工的工艺。充分满足成品房工程验收要求,大力提高住宅全装修水平。推广集成式厨房和卫生间,实现一次安装到位。3.4.5信息化管理鼓励余杭地区工业化项目建立系统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量化、动态化、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控制。29、建立构件生产管理系统和信息数据库,有效追溯与管理其生产质量及进度。建立现场施工管理系统,有效整合相关信息,促进精细化管理。加大BIM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其贯穿建筑的全过程,并随着项目设计、构件生产、施工建造、使用运营等环节实施信息传递和更新维护。3.4.6综合性评价注重工业化项目对于行业发展、技术提升、人才培育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关注其与传统建造方式相比所体现的经济价值、时间价值以及所减少的能源资源消耗和环保效益。大力推进绿色施工,不断完善施工阶段的节能用能和节水用水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有效降低预拌混凝土、钢筋等材料的损耗率。快装配式建筑发展,从标准化设计、工业化制作、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30、化管理等技术手段出发,最后进行工业化综合评价。第四章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实施计划及技术路线4.1 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既有民用建筑的绿色改造是绿色建筑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节能降耗、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促进绿色建筑发展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结合建筑能耗统计及建筑能源审计制度,开展既有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调查统计,不断探索和持续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利用财政性资金改造的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同步实施节能改造,引导社会资金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至2020年,完成建立余杭区既有建筑统计数据库,对余31、杭区政府国家机关既有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既有公共建筑实施能耗动态监测。至2025年,根据能耗监测平台,指定余杭区能耗限额,建立能耗审计机制。2017年至2020年,余杭区累计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完成面积为6万平方米,累计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完成面积为9万平方米。2021年至2025年,余杭区累计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完成面积为15万平方米,累计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完成面积为25万平方米。其中既有建筑改造任务分解为: 既有建筑改造任务年度分解表 单位:万m2年度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2025合计公共建筑1.522.535555534居住建筑11.51.32、5233333214.2 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总体技术路线4.2.1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总体路线余杭区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应当根据余杭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对既有建筑进行评估并进行系统的绿色技术优化组合分析和研究,建立一些基础性的理论模型和系统,对各项措施得节能潜力及经济性等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建筑最优的绿色改造方案。既有建筑改造应伴随着建筑的功能置换更新、形象改造和标准提高而进行的。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应坚持被动式为主、主动式为辅的设计策略,并以全年为周期动态地调节主被动措施的使用方式。余杭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既有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改建需要整体拆除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33、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改建。4.2.2节地技术路线余杭区的既有建筑改造中,在进行日照模拟及结构可靠度、基础与主体荷载检测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层数、扩充地下建筑空间等手法来实现绿色改造,提升土地利用率。对场地内的绿化进行合理改造,扩大绿化面积,合理采用下凹式绿地和雨水花园结合的方式,对场地内的雨水径流进行控制,同时可以美化户外空间,提升室外环境的舒适性。同时,应增加无障碍设计,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另外,应鼓励通过增加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在达到防护、绿化和美化等效果的同时,遮挡太阳辐射,改善外墙和屋顶的保温性能,改善小气候,减少热岛效应。4.2.334、节能技术路线余杭区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时应优先考虑外窗改造,外窗改造可选择下列方法:用中空玻璃替代原单层玻璃;用中空玻璃新窗扇替代原窗扇;用符合节能标准的窗户替代原窗户;加一层新窗户或贴遮阳膜;东、西、南方向主要房间加设活动外遮阳或中置遮阳装置。同时,对于既有建筑外立面进行刷新改造,增加小区的美观性。暖通节能改造应结合暖通设备寿命期时限,对设备与系统更换同步实施,渐渐淘汰低能效设备,降低系统的运行能耗。对于公共建筑的暖通改造,应尽量考虑免费冷源的利用,采用增设冷却水与冷冻水板换或者结合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加大新风百叶提供过渡季全新风运行的条件,减少冷热源开机时间:对既有建筑电气方面进行改造35、时,应优先改造建筑光源,使用节能型光源(LED、三基色直管荧光灯等等)、高效灯具,采用高效的照明方式及合理的控制方式,显著减少照明系统用电。其次,对于旧小区改造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装节能电梯,增加住户舒适性。可再生能源及能源新利用应结合既有建筑的建筑类型,并根据建筑所在地的环境资源条件,合理选用可再生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降低建筑总能耗。根据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任务分解落实家庭光伏屋顶。4.2.4节材技术路线既有建筑改造时,不仅要重视结构构件的安全性,还要重视非结构构件的安全性。主体结构的改造应着重提高结构整体性能。合理采用高强度结构材料。改造工程中,应采用不适用模板的结构加固技术。36、建筑改造的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宜一体化设计。新增结构构件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高耐久型建筑结构材料。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使用结构加固用胶粘剂、聚合物砂浆或结构防护材料的改造项目应采用环保性和耐久性好的结构加固材料和防护材料。新增建筑材料应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为减少施工现场噪声和粉尘污染,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材料损耗,有利于工业化工厂规模化生产,保证工程质量,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4.2.5节水技术路线绿色建筑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设置合理、完善、安全的给排水系统,采用节水器具。1)建立有效的节水系统。在满足节水用水37、定额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有效减少建筑的平均日用水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设置合理的供水压力。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在高耗水场所设置必要的节水措施。2)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的卫生器具;景观绿化应采用节水灌溉方式;采用具有节水冷却技术的空调设备或系统;在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中提高节水技术措施的运用比例。3)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新建民用建筑的景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应当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绿色建筑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统筹利用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给水系统应对原有的给水管网进行普查,局部更换年久失修的给水管网,避免管网漏损;根据水平衡测试要求,完善给38、水管网分级计量水表设置。更换用水量大的卫生器具,禁止淘汰产品的使用,推广高等级节水型卫生器具的使用。通过对已有绿化、广场、人行道的改造,增设下凹绿地、透水地面,提高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控制雨水流量径流系数,在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妥善解决城市防洪安全、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不断建设完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4.26可再生能源在既有建筑改造的应用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鼓励设置可再生能源的应用。首先,节约能源是既有建筑的改造的首要目的,在围护结构节能改造,39、设备节能改造之外,加装可再生能源是另一个重要手段。可再生能源及能源新利用应结合既有建筑的建筑类型,并根据建筑所在地的环境资源条件,合理选用可再生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降低建筑总能耗。对于余杭地区,目前较为适合的可再生能源种类主要有太阳能空气能和地热能等。对于余杭地区既有建筑改造中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应以太阳能光伏板、太阳能光热利用或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为主。对整体式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装置与建筑不协调的既有建筑,各地要指导乡镇、街道制定改造计划,建设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改造,积极稳妥地推进有碍视觉景观的屋顶太阳能光热、光伏设施的整治工作。4.2.7环境保护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中,在提高建40、筑的能量效率同时应当积极寻求新的生态能源,不仅考虑室外环境保护,同时也应营造良好的室内环境。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改造过程中合理采用可再利用或可再循环材料,减少对一次能耗的消耗,降低对环境的破坏;在改造施工过程中采用降尘、降噪、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计划作为生态城市环境保护的一部分,在改造设计时因地制宜地考虑生活垃圾分类;在改造后应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4.2.8绿色施工既有建筑改造施工过程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应落实各级责任人,定期组织面向单位职工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并进行监督。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中绿色改造重点内容的专项会审。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节能、节水与节材措施41、。对噪音、能耗、水耗用材情况记录。采用土建装修一体化施工。严格控制设计文件变更,避免出现降低建筑绿色性能的重大变更。工程施工中采用信息化技术,提高项目的工作效率和整体效益,应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4.2.9绿色物业管理及促进绿色运营进一步推动绿色物业管理及促进绿色运营。在建筑物长期运行过程中,用户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意识和行为,直接影响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目标的实现,因此需要坚持倡导绿色理念与绿色生活方式,培训各类人员正确使用绿色设施。具体措施包括:1)鼓励用户和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管理制度,垃圾管理制度,废气、污水等污染物管理制度等;2)设置专人负责建筑的42、能源和水资源使用与管理,建立用能和用水台账;3)建立绿色教育宣传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在公共媒体上对绿色改造成果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全社会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至2020年,加强对既有建筑物业人员培训,对既有政府管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高耗能公共建筑设立绿色物业管理试点;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既有居住建筑设立绿色物业管理试点社区。至2025年规划末期,完成对既有公共建筑设立绿色物业管理体系,设立更大范围的既有居住建筑绿色物业管理试点社区。4.3 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实施计划4.3.1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基础工作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重点以节能改造为43、主,以高能耗建筑改造优先。首先,编制覆盖余杭区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规划。在本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建筑节能监管、审计体系对高能耗既有建筑的分布规律、使用功能(空置率对于建筑能耗存在较大影响,使用率低的既有建筑能耗水平也较低,但不足以体现建筑本身能耗)、用能方式等特点,结合余杭区城市更新计划,确定余杭区能耗限额,改造的判定原则、各区域的改造模式,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其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计算体系和评价体系。根据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模式,研究适合余杭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关键技术和绿色改造关键技术,建立适合余杭区的建筑绿色改造评价体系、施工技术体系,对既有建筑改造实施流程、改造计算、改造实施及效果44、测评等提出规定。在改造过程中,探索试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市场服务模式。建设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相关信息和规定,实现建筑市场监管职能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强化政府部门对项目的实施和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监管;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发展,鼓励企业参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协调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过程中的利益主体。4.3.2对高能耗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充分应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健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机制,完善绿色改造技术和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工作。到2020年底,积极实施既有高能耗公共建筑的绿色改造,全面提升城乡建筑品质。1)公共建筑近期规划中,从建筑功能分析,45、既有公共建筑的改造,以医院建筑、酒店、国家机关办公楼的节能改造为主,根据其他公共建筑的用能特性及使用情况,进行节能改造。在选择改造地区时,优先改造高能耗建筑的地区和经济条件较发达地区。2016年至2020年,累计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完成面积为6万平方米。2016年至2025年,累计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完成面积为26万平方米。2)实施既有建筑绿色物业管理体系既有绿色建筑物业管理体系实施需从两个方向着手,一是鼓励物业管理公司引入绿色化管理理念,二是加快既有建筑物业管理绿色化进程。逐步建立绿色物业评价体系,在公共区域管理(保洁、保安、绿化、虫害、停车场)、机电设备管理(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空调、电梯等)、46、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等方面制定评价体系指标,给予获得绿色物业的建筑一定奖励措施。第五章规划分区与控制要求5.1 目标管理分区划分及基本要求5.1.1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指标要求 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标管理分区控制性指标专项规划编号330100专项规划类型:设区的市目标管理分区编号备注及说明(对应市辖区)控制性指标绿色建筑的面积比例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一星级以上二星级以上三星级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25年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25年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25年2017-2025年2017-2025年六城区合计47、(加权)100%100%70%80%18%20%100%100%330100-01上城区100%100%55%100%4%4%330100-02下城区100%100%50%75%5%8%330100-03江干区100%100%75%85%18%22%330100-04拱墅区100%100%65%80%16%18%330100-05西湖区100%100%70%75%18%25%330100-06滨江区100%100%70%75%22%25%备注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中心城区的建筑面积比例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标管理分区控制性指标专项规划编号330100专项规划类型:设区的市所48、辖县(市)目标管理分区编号备注及说明(对应所辖县(市)、工业园区等)控制性指标绿色建筑的面积比例海绵城市管控要求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一星级以上二星级以上三星级年径流总量控置率近期2017-2025年远期2020-2025年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0-2025年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0-2025年2017-2025年近期远期2021-2025年2017-2025年2017-2018年2019-2020年330100-07萧山区100%100%45%50%7.5%12.5%需符合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50%50%50%100%330100-049、8余杭区100%100%45%50%7.5%12.5%50%50%50%330100-09富阳区100%100%45%50%7.5%12.5%50%50%50%330100-010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0%100%55%65%10%15%100%100%100%330100-011大江东产业集聚区100%100%45%50%7.5%12.5%50%50%50%330182建德市100%100%35%45%5%10%15%30%50%330185临安市100%100%35%45%5%10%15%30%50%330122桐庐市100%100%35%45%5%10%15%30%50%330127淳安50、县100%100%35%45%5%10%15%30%50%备注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中心城区的建筑面积比例5.1.2目标管理分区划分基于差异化的现实发展基础, 本次规划按照临平创业城、良渚文化城、未来科技城和大径山生态区的行政管理区划划分为四个独立的目标管理分区,编号为330110-01,330110-02,330110-03,330110-04。5.1.3目标管理分区的目标要求余杭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号3301100)目标管理分区指标要求列表(规划要求)专项规划编号330110专项规划类型:设区的市 县(市、区)目标管理分区编号对应县(市、区)指标要求(适于相关要求在新建51、建筑中所占比例)绿色建筑技术要求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面积比例三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面积比例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2017-2020年2021-2025年2017-2020年2021-2025年2017-2020年2021-2025年330110-01临平创业城45%50%7.5%12.5%50%50%中心城区100%330110-02良渚文化城45%50%7.5%12.5%50%50%中心城区100%330110-03未来科技城45%50%7.5%12.5%50%50%中心城区100%330110-04大径山生态区45%50%7.5%12.5%50%50%52、中心城区100%备注中心城区概念:2017年-2020年中心城区包括临平主要城区范围,良渚新城核心区和未来科技城核心区,2021年-2025年包括余杭区全域范围。详见附录图则。5.2 政策单元划分及指标要求1、政策单元划分原则(1)在控规单元的基础上进行政策单元的合并,尽量保证同一控规单元采用同一政策;(2)尽量以不可变要素为单元边界,如首先选取城市框架性干道、高速公路、铁路等要素为单元边界,其次以道路和主要水系为边界;(3)原则上选取主要水系和主要道路等稳定性相对较强的要素为单元边界(4)原则上建设用地单元以主要通道为单元边界,如杭金高速、现状航道等,非建设用地单元首先考虑行政区划边界,其次53、为河道和主要道路等。(5)结合用地布局或者重大项目,合理调整政策单元界线。(6)提取与“政策单元”划分相关的各类影响因子区域发展水平、生态基底、建设方式、示范区建设,作为政策单元的划分的依据。2、政策单元划分余杭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标管理分区(编号:330110-01)政策单元列表目标管理分区编号330110-01(临平创业城)专项规划类型:设区的市县(市、区)政策单元编号备注及说明(对应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编号或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界线等)330110-01-001西至星河路,南至宁桥大道,东、北至行政边界330110-01-002西至塘栖路,南至宁桥大道,东至星河路,北至行政边界330154、10-01-003西至申嘉湖杭高速,南至东西大道,东至塘栖路,北至行政边界330110-01-004西至申嘉湖杭高速,北至东西大道,东至塘栖路,南至行政边界330110-01-005西至塘栖路,北至宁桥大道,南至临平大道,东至行政边界330110-01-006西制塘栖路,北至临平大道,南至人民大道330110-01-007北至杭州绕城,西、南、东至行政边界330110-01-008北至临平大道,东至塘栖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行政边界330110-01-009北至世纪大道,西至杭甬高速,南至控规边界,东至行政边界330110-01-010北至世纪大道,东至杭甬高速,南至控规边界,东至行政边界余杭55、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标管理分区(编号:330110-02)政策单元列表目标管理分区编号330110-02(良渚文化城)专项规划类型:设区的市县(市、区)政策单元编号备注及说明(对应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编号或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界线等)330110-02-001东至申嘉湖杭高速南至疏港大道、永康路、和杭州绕城,西330110-02-002东、西、南、北至行政边界330110-02-003北至疏港大道,永康路,杭州绕城,南至杭长高速,西、东余杭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标管理分区(编号:330110-03)政策单元列表目标管理分区编号330110-03(未来科技城)专项规划类型:设区的市县(市、区)政56、策单元编号备注及说明(对应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编号或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界线等)330110-03-001西至杭州绕城西复线、北至杭长高速路、南至235国道,东至行政边界330110-03-002西至杭州绕城西复线、北至235国道、331省道、南至329国道,东至行政边界330110-03-003北至235国道、南至331省道、东至行政边界330110-03-004北至235国道、西莱、东至行政边界330110-03-005北至329国道、西、南、东至行政边界330110-03-006西至东西大道、南、北、东至行政边界330110-03-007东、西、南、北至行政边界余杭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57、标管理分区(编号:330110-04)政策单元列表目标管理分区编号330110-04(大径山生态区)专项规划类型:设区的市县(市、区)政策单元编号备注及说明(对应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编号或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界线等)330110-02-001东、西、南、北至行政边界330110-02-002东、西、南、北至行政边界各政策单元控制性指标、引导性指标要求要求详见附录图则。第六章保障措施及政策建议6.1 建立区域目标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市级政府制定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与配套政策,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区县或区域属地政府,形成明确的目标任务体系。将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与建筑工业化系列相关目标一起58、纳入各区县属地政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实施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能实现责任目标的进行责任追究。6.2 建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强化示范引领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工作,落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完善绿色建筑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大力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应用于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研发与推广,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制定,合同能源管理、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民用建筑改造、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等项目示范,绿色建筑区域示范以及绿色建筑宣传培训和公共信息服务。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和落实关于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59、领域各项工作开展的扶持和激励政策,强化政府引导,加快、加大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域的建设和推广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认知和认同。6.3 健全法律法规标准配套,强化过程监管加强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体系。土地出让、项目规划和建设全过程均应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指标体系要求,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应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加强规划审查和土地出让监管。建立专家评审机制,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相关要求作为设计审查内容,并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依据之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立绿色建筑和60、建筑工业化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达到设计要求。6.4 加强技术交流专业培训,提升专业水准 建立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技术培训机制,确定一批专业、权威的培训机构,定期开展相关技术、技能的培训和交流,加强相关人员与专家队伍的建设,提升相关人员、部门、企业的技术水准,确保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工作取得实效。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研究开发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使用;鼓励、支持发展绿色建筑技术服务产业,建立绿色建筑技术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挖掘、组织社会资源和力量,促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技术进步与创新,大力提升绿色建筑和建61、筑工业化的专业水准。6.5 加强产业联合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互推共进在区政府的统筹下,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各部门间的协调力度,统筹指导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推进工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工作的全面发展。附录1 引导性指标列表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引导性指标列表指标名称单位近期目标(2017-2020)远期目标(2021-2025)实施计划及技术路线绿 色 建62、 筑可再 生能 源利 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1520通过建筑设计、节能评估等手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标准执行太阳能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通过建筑设计、节能评估等手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执行太阳能光热系统有热水需求的适用的建筑有热水需求的适用的建筑通过建筑设计、节能评估等手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执行空气源热能应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有热水需求的适用的建筑有热水需求的适用的建筑通过建筑设计、节能评估等手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执行浅层地热能应用用地条件适宜的项目用地条件适宜的项目通过建筑设计、节能评估等手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执行能耗监测单体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63、单体建筑面积1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所有公共建筑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建科发2016215号关于规范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余热利用适用于采用大型冷水机组项目且有生活热水需求的项目适用于采用大型冷水机组项目且有生活热水需求的项目通过建筑设计、节能评估等手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执行地下空间利用所有建筑所有建筑通过建筑设计、节能评估等手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执行自然通风、采光所有建筑所有建筑通过建筑设计、节能评估等手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执行白蚁生态防治%100100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执行建筑 工业 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单体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64、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市级重大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阶段应率先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施装配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应率先应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执行采用EPC 项目项适用于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或者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适用于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或者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标准执行既有 建筑 改造能耗监测栋1015通过能耗统计等手段,查找能耗定额超标建筑,列为重点改造目标行政机关建筑能耗限额kgce/.a行政机关级别单位综合能耗省级15市级11区级9行政机关级别单位综合能耗省级12市级9区级7医疗机构建筑能耗限额kgce/.a医疗机构等级单位综合能耗二级10三级30医疗机构等级单65、位综合能耗二级10三级30高校建筑能耗限额kgce/.a建筑功能单位综合能耗教学、行政楼5.6宿舍楼8建筑功能单位综合能耗教学、行政楼5宿舍楼7饭店建筑能耗限额kgce/.a饭店星级单位综合能耗三星30四星35五星40饭店星级单位综合能耗三星25四星30五星35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1030筛选近年来能耗统计数据,查找能耗定额超标建筑,列为重点改造目标,引导社会资金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515结合背街小巷改造、平改坡、三改一拆、道路整治、历史建筑保护等城市有机更新,同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一星以上%710通过建筑设计落实注:标66、准煤按当量值折算。附录2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 1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2绿色建筑等级 Green Building Rating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 个等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本规划所指的绿色建筑星级,是指该新建民用建67、筑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规定,按此相应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3 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本规范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用于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用途的公共建筑(包括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4 装配式建筑 Prefabricated Building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构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和装配式木结构。5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太阳能、风 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空气能(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等68、。6 全装修Decorated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基本要求。7 目标管理分区 Target Management Division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和行政管理格局,以乡镇行政边界、县(市、区)行政边界和各类工业园地域边界为基础,划定的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管理的基本范围。8 政策单元 Policy Unit根据所属目标管理分区内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现状基础和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情况,以控强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为基础,以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等为边界划定的明确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指标要求的基本管理单元。9 控制性指标 Contro69、l Indices指政策单元内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等级和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其中,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包括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和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要求等。10 引导性指标 Guiding Indices指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的其他技术指标和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相关指标。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细分或调整,包括但不局限于:1.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余热利用、白蚁生态防治和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先进、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指标;2.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要求;3.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等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相关指标。11被动措施(绿色建筑) passive techniqu70、es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 条件,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采用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供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环境性能。通常 包括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蓄热、 雨水入渗等措施。12 主动措施(绿色建筑) active techniques通过采用消耗能源的机械系统,提高室内舒适度,实现室内 环境性能。通常包括供暖、空调、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措施。13 政府投资及政府投资为主项目指本市国有企业承担政府职能投资的项目(包括 PPP 项目)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利用下列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71、2)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3)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4)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5)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 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6)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14 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的关系建筑工业化的实施能够使建筑做到节约资源(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是实现绿色建筑的途径之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14 中有与建筑工业化相关的得分项,如“2.3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2.5 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评价总分值为 5 分”、“2.6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72、计的厨房、卫浴间,评价总分值为 6 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2016 中也有较多工业化相关的设计要求,可以说绿色建筑包含建筑工业化的要求。15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的关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14 中有相关的得分项如“4.2.1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分值为3分。”“4.2.13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73、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3分; 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3分;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3分。”“4.2.14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评价总分值为6分。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得3分;达到70%,得6分。”“4.2.15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3分;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3株/100m2,公共建筑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得3分。”由此可见,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相互包容。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