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说明书41页.docx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24286
2024-10-10
42页
156.35KB
该文档所属资源包:
湖北省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说明书合集
1、中国农谷屈家岭荆门市屈家岭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1第三章 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4第四章 用地规划4第五章 配套服务设施规划6第六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7第七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9第八章 绿地规划与城市设计要点11第九章 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12第十章 规划实施管理14第十一章 附则15附录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16附录二: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17附录三:现状保留用地指标一览表17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屈家岭管理区的建设和发展,协调与控制管理区土地综合开发和管理活动,保证规划区的建设合理有序地进行,特编制屈家岭管理区控制性详细规2、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原则1、优化用地结构,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2、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3、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水平;4、确保公共安全,完善公共安全设施;5、刚性与弹性结合;6、体现地方特色。第三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2002年) 5、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年) 6、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 7、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年) 8、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3、 9、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编制办法(2010年)10、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11、湖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05年)12、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2008修改)13、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14、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农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2009-2020)15、荆门市屈家岭旅游区总体规划(2012-2025)16、屈家岭“中国农谷”核心区建设情况汇报(2011年)17、中国农谷屈家岭建设初步规划(2012年)18、易家岭办事处“十二五”规划19、荆门市屈家岭城区总体规划(2012-2030)20、屈家岭管理区城区东4、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1、屈家岭管理区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2、屈家岭管理区学校布局调整规划(2011-2020)23、屈家岭管理区“十二五”发展规划(文化体育事业)24、屈家办事处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4月)26、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2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9、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30、荆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1、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法规、规范。32、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和文件第四条 规划目标 为中国农谷荆门市屈家岭城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5、以创造生态环境良好、开发建设有序、集约利用土地、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完善的、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新城区。第五条 规划区范围及用地规模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则规划涉及屈家岭城区整体范围,面积13.99平方公里。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则规划范围不包括城区内的工业区(含工业区用地范围内的相关仓储和配套设施用地)范围,规划用地面积8.68平方公里。第六条 规划区功能定位本规划区的主导功能:屈家岭管理区的经济、文化与行政管理中心,是以金融商贸、居住、旅游及生活配套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城区。第七条 规划区总人口本规划总人口为12万人。第八条 规划适用范围本规划是屈家岭管理区城区土地出让和规划管理的法定文6、件,在本规划区内进行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第九条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是根据现有的标准、规范,结合本规划区的特点而制定的。本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在满足本规划制定的控制指标的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湖北省、荆门市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 本规划文本中加粗的条款为强制性规定内容。第十一条 本规划的文本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章 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第一节 控制指标解释第十二条 控制指标系统本规划指标包括规定性和指导性指标,其中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控制、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数、配套设施等,指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密度、建筑形式、建筑体量、建筑风格7、建筑色彩等。第十三条 规定性指标解释1、用地性质用地性质指土地的主要用途。2、容积率容积率指地块内建筑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3、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指地块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4、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是指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5、绿地率绿地率是指地块内绿地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5、交通出入口方位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6、停车泊位数停车泊位数是指各地块内按建筑面积或使用人数必须配套建设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第十四条 指导性指标解释1、人口密度人口密度是指单位建设用地上容纳的居住人口数。2、建筑形式建筑形式指建筑8、的外形。3、建筑风格建筑风格指建筑设计中在内容和形式方面所反映的特征。4、建筑体量建筑体量指建筑物在空间上的体积,包括建筑的长度、宽度、高度。5、建筑色彩建筑色彩指建筑外墙面和屋顶采用的色彩。 第二节 控制指标规定第十五条 用地性质规定用地分类和代码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荆门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建筑密度规定建筑密度的确定应考虑区位条件、用地性质、土地级差、建筑群体空间控制要求等因素。第十七条 容积率规定容积率指标确定应考虑用地性质、土地级差、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因素。地块容积率采用基准容积率和地块容积率调整系数表来控制。公式为:FAR=F9、(基准容积率)*r1(城市设计因子调整系数)*r2(交通区位因子调整系数)*r3(地块规模因子调整系数)1、基准容积率见下表。基准容积率指标控制表用地类型基准容积率居住用地1.6商业金融用地2.3商住用地2.0行政办公用地、邮电设施用地1.6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科研用地1.5工业用地、仓储用地1.02、地块容积率在基准容积率的基础上,应综合考虑城市设计影响因素、交通区位影响因素、地块规模影响因素,按下表调整。地块容积率调整系数表影响因素用地性质影响因素调整系数城市设计影响因素居住(不含中小学)用地 R商住用地 BR基本强度一区1.3基本强度二区1.2基本强度三区1.0基本强度四区0.8商业金融10、业用地B1B2行政办公用地A1基本强度一区1.4基本强度二区1.2基本强度三区1.0基本强度四区0.8文化娱乐用地A2医疗卫生用地A5科研用地A3基本强度一区1.2基本强度二区1.1基本强度三区1.0基本强度四区0.9交通区位影响因素居住(不含中小学)用地 R商住用地 BR生活性主干道21.2生活性主干道=1或次干道21.1次干道=1或支路21.0支路20.9商业金融业用地B1B2行政办公用地A1生活性主干道21.3生活性主干道=1或次干道21.1次干道=1或支路21.0支路20.9文化娱乐用地A2医疗卫生用地A5科研用地A3主干道21.2主干道=1 或次干道21.1次干道=1或支路21.0支11、路20.9地块规模影响因素居住(不含中小学)用地 R商住用地 BR5000S基地100001.0510000S基地20000120000S基地300000.95S基地 300000.9商业金融业用地B1B2行政办公用地A13000S基地80001.058000S基地520万公共交通30分钟距离包含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2区级公园11.513万1500200300第二十四条 附属绿地绿地率规定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例应符合下表的有关规定。单位附属绿地率规划指标表用 地 名 称绿地率(%)医院、疗养院40学校、部队、体育场馆、机关团体、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等30交通枢纽、商业、金融212、0仓储用地20市政用地30第二十五条 居住区绿地率规定1、居住用地旧城区绿地率不小于25%,新区不小于30%。2、居住用地的中心绿地比例不小于其绿地率的三分之一,且居住区中心绿地不应小于10000平方米,居住小区中心绿地面积不应小于4000平方米,居住组团中心绿地面积不应小于400平方米。3、居住用地中心绿地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得小于70%。第二十六条 交通出入口方位基本地块都应设独立的交通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距大中城市主干路交叉口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起不应小于70m ;2、距非道路交叉口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边缘不应小于5m;3、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13、不应小于10m;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5、与立交道口的关系处理及在其它特殊情况下出入口的开设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 停车泊位机动车停车泊位数按照第六十七条荆门市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标准执行。第二十八条 人口密度规定多层住宅居住人口按500-700人/公顷控制,高层住宅区按1000-1400人/公顷控制,低层住宅按400-500人/公顷控制,一般混合区按200-400人/公顷控制。第二十九条 建筑形式与建筑风格指引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应根据城市特色、地段环境风貌要求,从整体上考虑城市风貌的协调性,体现屈家岭城区历史文化特色和现代城区风貌。第14、三十条 建筑体量指引建筑体量应综合考虑建筑竖向尺度、建筑横向尺度和建筑形体三方面的关系,力求高低错落有致,突出城区中心和建筑标志。第三十一条 建筑色彩指引本规划对城区建筑的主色调进行引导与控制,城区建筑主色调为冷灰色调。城区建筑色彩应符合建筑的功能性质、同类建筑的识别性及历史文化特性等要求。第三节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第三十二条 本规划以容积率为主要依据进行开发强度的分区。1、强度一区(容积率3.2-4.0)强度一区是指规划的城市中心区域,位于五三大道与创业路交叉口(老城核心区)、发展路与13号路及16号路交叉口附近(即未来的商业设施中心)。2、强度二区(容积率)强度二区是指临近城市商业及行政中心15、区的区域,以商住用地、高层小区和居住区级的公共设施用地为主,本规划强度二区是位于各个居住片区的中心区域。3、强度三区(容积率)强度三区是指远离城市中心区及片区中心的区域,该区域应以建设中低开发强度的中高档居住小区为宜,以实现从沿河开敞空间到城市中心地段空间上的衔接。4、强度四区(容积率0.1-1.5)强度四区是指位于石龙干渠两侧和城区边缘的居住用地以及其他需要进行低强度开发控制的用地如幼儿园、小学、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还包括靠近屈家岭遗址公园的规划区建设用地,此区域应严格控制其开发规模,实行低强度的开发。5、强度五区(0-0.1)强度五区是指沿石龙干渠、青木垱河的公共开敞空间,以公共绿地16、和防护绿地为主。第三十三条 规划各类用地容积率值域区间 用地代码用地名称容积率值域区间R21住宅用地(其中旧城区为)R22幼儿园用地B11零售商业用地(其中旧城区为)BR商住混合用地B12批发市场用地B21金融保险用地A1行政办公用地A21图书展览用地A22文化活动用地A33中小学用地A41体育场馆用地A51医院用地第四节 四线控制第三十四条 本规划区内的四线控制是指规划的红线、蓝线、绿线和黄线。1、红线为按照国家规范和相关法规确定的城市道路及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线。2、蓝线为湖泊、水域规划控制范围线。3、绿线为规划的城市各类公共绿地范围的控制线。4、黄线为规划的市政设施控制线。第三十五条 蓝线控17、制规定 1、严格保护现有水域,不得减少水域面积。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的水域形态,并尽量保留生态自然岸线。2、在水体陆域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或水利设施以外的任何其它建(构)筑物。3、滨水地区现状建设对水域造成污染的必须迁出或逐步改造。4、陆域保护范围根据河流宽度、等级进行控制,40米以下宽度河流两侧各控制2030米,4080米宽度的河流两侧各控制40100米,80米以上宽度的河流两侧各控制100120米。第三十六条 黄线控制规定1、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划要求,进行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区基础设施;其他18、损坏城区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区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2、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的集约性以及发展空间的弹性控制,基础设施廊道设置应强调综合性,在互不干扰的前提下,主要基础设施应按规划综合廊道统一布置,并在城区空间布局中予以落实。3、综合廊道宽度一般按交通通道两侧各控制50米加以控制,中心城区及城乡居民点内控制50米有困难时,可降低至20米;预留和保证交通枢纽用地。4、高压通道应与综合廊道、组团间隔离绿带相结合,尽量避免穿越风景区,禁止穿越核心景区(现状已存在的设施予以严格控制)。高压线不能随意在规划建设区内斜穿,而应顺着道路走向、综合廊道走向进行布线。控制好现有高压廊道,一般与城区建设矛盾不大的现19、状高压廊道予以保留,并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宽度和建设要求控制;与城区建设矛盾较大的,应予以调整,改走综合廊道。控制预留的高压通道禁止其它建设活动。第三十七条 绿线控制规定:1、规划范围内两个城市级公园应按照公园的绿线边界进行严格控制。绿线内所有树木、绿地、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的性质。各类扩建、新建项目,不得随意越过绿线控制范围。2、石龙干渠和青木垱河河岸严格按照规划绿地进行用地控制。沿河绿线与蓝线紧邻,最窄处控制10米宽,形成面积较大的带状公园绿地,适当地段加大水域面积,丰富景观效果。第三十八条 红线控制规定:1、红线的划定应定性、定20、量、定位,强化可操作性。2、红线控制范围内,经批准可以按规划进行绿化建设,市政公用的地上、地下杆(管)线铺设,交通管制设施和道路环卫设施布置。3、红线控制范围内,限制建设城区雕塑、霓虹灯、广告牌位。4、红线控制范围内,不得建设与市政公用设施无关的杆(管)线和非城区公用的配电设施、通信设施、环卫设施、交通管制设施等。5、禁止在城区红线控制范围内进行挖取沙土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第三章 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第三十九条 地块划分原则本次规划实行三级地块控制体系:一级为城市片区、二级为街区、三级为街区内部的地块。城市片区分别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街区和地块分别用数字表示。如“A-01-01”:“A”是城21、市片区编号、“01”是街区编号、“01”是地块编号。地块划分原则上以城市主干道划分一级、二级地块、次干道划分二级地块,再依地块内的用地功能划分三级地块。第四十条 地块规模基本地块规模一般宜控制在1公顷以内。为适应中小学、标准厂房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要,新区基本地块可控制在公顷内,旧城可控制在0.05-1公顷,特殊情况下可再细分或合并,但一般不应跨越城市支路。第四十一条 地块面积计算地块用地面积按地块边界线围合的面积计算,边界线为中心小区以上级道路(15m)的计算至该道路红线、其它计算至道路中心线。第四十二条 用地性质代码构成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2、2011)中的分类规定,本规划用地性质划分至小类,无小类的分至中类.根据荆门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和屈家岭管理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增加商住混合用地,用地代码为BR.第四章 用地规划第一节 空间结构第四十三条 规划区用地功能结构为“一主两次,两轴四片,三带两园”。一主:集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旅游服务、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区中心;两次:分别为旧城次中心和新城次中心;两轴:城区东西向和南北向两条发展轴;四片:旧城居住片区、城东居住片区、城西居住片区、城南居住片区;三带:沿农谷大道的绿化景观带、高湖河沿岸滨水防护绿带、石龙干渠沿河绿化景观带;两园:屈家岭公园、人民公园。第二节 用地布局第四十四23、条 居住用地规划(R)居住用地分为四个片区,分别为旧城居住片区、城东居住片区、城西居住片区、城南居住片区。其中,旧城居住片区位于金龙路以西,五三中路以南;城南居住片区位于五三中路以南,金龙路以东;城东居住片区位于五三中路以北,发展路以东;城西居住片区位于五三中路以北,发展路以西。商住混合用地面积的70%计入居住用地面积中,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总面积为300.85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35.16%,人均居住用地面积25.1平方米。规划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R2),以多层住宅为主,布置有少量高层居住用地和低层居住用地,高层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新区公共服务中心周边用地以及旧城中心区周边用地,低层24、居住用地布置在石龙干渠沿岸局部地段和屈家岭遗址公园附近。第四十五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面积127.96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4.96%,人均用地面积10.66平方米。1、行政办公用地(A1)规划在老城区保留用地条件较好的行政单位用地,在发展路以东、五三大道以北地段集中安排党政机关等重要行政办公用地,形成行政中心;在太子路以北、农大路以西和新区综合中心以南布置部分行政办公用地;在发展路以东、北环路两侧布置部分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办公用地面积30.56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3.57%,人均行政办公用地面积2.55平方米。2、文化设施用地(A2)规划在25、太子路和五三中路之间、发展路东侧设置文化科技综合中心,包括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及组团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套文化设施。文化设施用地面积15.89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1.86%,人均文化娱乐用地面积1.32平方米。3、教育科研用地(A3)在城区完善和建成1所完中、1所高中、1所职业学校、2所初中,分别为五三完中、新建高中、五三职业学校、屈家岭中学和城东新建中学;按照500米服务半径,规划城区内共8所小学,分别为实验小学、屈岭小学、白龙观小学、蔡垱小学和另4所规划新建小学;规划10所幼儿园,结合小学位置进行布局。教育科研用地面积59.59公顷,占规划区建26、设用地比例达到6.97,人均教育科研用地面积达到4.97平方米。4、体育用地(A4)规划1个区级体育中心,位于农谷大道与石龙干渠交叉地段的西北部,为本区域的体育比赛提供场地并为群众健身锻炼提供活动中心;在城区西南部靠近工业区、回龙寺二巷以南规划一处体育中心,为该片区附近居民提供健身活动场地。旧城、城东和城西三大居住片区按照居住区设计规范配套相应的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规划体育用地面积9.44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1.10%,人均体育用地面积0.8平方米。5、医疗卫生用地(A5)规划扩建五三医院,规划床位数达到480个;结合三大居住片区内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布局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社区靠27、近城区级医院,考虑共享医院用地,不再布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8.9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达到1.04,人均医疗卫生用地面积0.74平方米。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规划设置两所福利院与两所孤儿院,社会福利设施用地面积共3.57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达到0.42%,人均社会福利设施用地面积0.3平方米。第四十六条 商业与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B)商住混合用地面积的30%计入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111.31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13.01,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9.28平方米。1、商业设施用地(B1)在新城区规划布置一处区级商业服务中28、心;在老城区保留并完善区级商业服务中心。居住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按3-5万人一处进行设置,在规划区的北部、东北部和东南部分别布置1个居住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城区的东南部、西南部靠近工业区以及城区东部分别布置3个专业批发市场用地,分别是,位于五三大道以南、农谷大道以西的建材批发市场;位于五三大道以南、创业路以西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位于农大路以西、屈岭路以北的医药批发市场。此外,依据500米服务半径和居住人口密度在城区内部规划八个以零售为主的便民市场用地。商业设施用地面积73.62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8.61%,人均商业设施用地6.14平方米。2、商务设施用地(B2)规划商务设施用地集中分布29、于新城区的区级商业服务中心附近,沿发展大道布置,共同构成商业金融服务片区,老城区沿五三大道保留部分商务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面积14.94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1.75%,人均商务设施用地1.25平方米。3、娱乐康体设施用地(B3)娱乐康体设施用地位于城区东部16号路以北农谷大道以东,为屈家岭农谷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娱乐康体设施用地面积1.43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0.17%,人均娱乐康体设施用地0.12平方米。第四十七条 物流仓储用地规划(W)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仓储用地主要位于规划范围东北部,农大路以东、规划13号道路以南,属一类物流仓储用地,总占地面积4.89公顷,占建设用地30、比例0.57%。第四十八条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S)1、城市道路用地(S1)在保留并完善现有道路的基础上进行道路布局,形成五横五纵的路网结构。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在总规的基础上深化完善城市道路系统,适当增加城市支路。城市道路用地占地面积156.95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18.34%。2、交通场站用地(S4)除了位于五三大道东端新建的长途客运站外,规划城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3处,分别在创业路北端、农大路北端和客运站北侧,用地面积共2.36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分区布置,总用地面积为9.75公顷,人均停车用地面积0.81m。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地下停车场。规划范围内,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31、面积为171.70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20.07,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4.3平方米。第四十九条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U1)、环境设施用地(U2)和安全设施用地(U3),总用地面积10.77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1.26%。第五十条 供应设施用地(U1)1、供水用地将现状水厂供水设施迁至城区北部创业路以西,生产规模扩至为6万吨/日。2、供电用地规划完善城区110KV高压配电网,位于五三中路以北、农谷大道以东的原110KV屈家岭变电站于近期投入使用;位于五三中路以北、发展路以西的原有35KV易家岭变电站保留,作为备用电源;规划新建110KV回龙寺变位于工业区内。根据32、用电需求分期建设220KV和110KV三合子母变电站、220KV月湖变、110KV回龙寺变。3、通信设施用地规划保留现有邮政局,在新城区新建屈家岭邮政支局,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规划保留现状电信局,在新城区新建1座电信大楼,综合处理新城区各项通信业务,占地面积8750平方米。第五十一条 环境设施用地(U2)在城区西南角、沿高湖河向南、城南建材厂以西规划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规划范围设置中型和小型垃圾转运站3处,服务半径均不超过1km,总占地9200平方米。第五十二条 安全设施用地(U3)规划在城区中部和工业区中部分别新建1个一级消防站,其中,城区中部的消防站位于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配置消33、防车5部,占地面积为8700平方米,附设消防指挥中心。第五十三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G)1、公园绿地(G1)规划公园绿地由带状绿地、公园和小游园组成,公园绿地总用地面积为94.36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11.03 %。规划建设两条带状绿地,分别为沿石龙干渠滨水带状绿地和沿农谷大道街头带状绿地;规划充分利用滨水景观资源建设滨水绿地,沿石龙干渠修建2处规模较大的城区级公园,分别为屈家岭公园和人民公园;结合居住集中地区,规划设置4处片区级公园。2、防护绿地(G2)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防护绿地主要分布在石龙干渠和青木垱河沿岸,总面积28.0公顷,保障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3、广场用地(34、G3)规划保留现有农谷广场,并在五三中路以北发展路以西的行政用地前新建行政广场,规划范围内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为5.70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为0.67%。第五十四条 规划建设用地统计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人均用地面积(m)大类中类小类1R居住用地300.85 35.16 25.07 R2二类居住用地253.75 29.66 21.15 R21住宅用地249.16 29.12 20.76 R22服务设施用地4.60 0.54 0.38 BR商住混合用地居住部分47.10 5.50 3.93 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27.96 14.96 10.35、66 A1行政办公用地30.56 3.57 2.55 A2文化设施用地15.89 1.86 1.32 A21图书展览用地12.20 1.43 1.02 A22文化活动用地3.69 0.43 0.31 A3教育科研用地59.59 6.97 4.97 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5.82 0.68 0.49 A33中小学用地37.78 4.42 3.15 A35科研用地16.00 1.87 1.33 A4体育用地9.44 1.10 0.79 A41体育场馆用地9.44 1.10 0.79 A5医疗卫生用地8.90 1.04 0.74 A51医院用地8.90 1.04 0.74 A6社会福利用地3.57 36、0.42 0.30 3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11.31 13.01 9.28 B1商业用地73.62 8.61 6.14 B11零售商业用地64.09 7.49 5.34 B12批发市场用地6.13 0.72 0.51 B13餐饮用地1.97 0.23 0.16 B14旅馆用地1.42 0.17 0.12 B2商务用地14.94 1.75 1.25 B21金融保险用地9.65 1.13 0.80 B22艺术传媒用地5.29 0.62 0.44 B3娱乐康体用地1.43 0.17 0.12 B31娱乐用地1.43 0.17 0.12 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12 0.13 0.09 B41加37、油加气站用地1.02 0.12 0.09 B49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10 0.01 0.01 BR商住混合用地商业部分20.20 2.36 1.68 4W物流仓储用地4.89 0.57 0.41 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4.89 0.57 0.41 5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71.70 20.07 14.31 S1城市道路用地156.95 18.34 13.08 S3交通枢纽用地2.64 0.31 0.22 S4交通场站用地12.11 1.42 1.01 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2.36 0.28 0.20 S42社会停车场用地9.75 1.14 0.81 6U公用设施用地10.77 1.2638、 0.90 U1供应设施用地8.99 1.05 0.75 U11供水用地3.10 0.36 0.26 U12供电用地3.37 0.39 0.28 U15通信用地1.14 0.13 0.10 U16广播电视用地1.37 0.16 0.11 U2环境设施用地0.92 0.11 0.08 U22环卫用地0.92 0.11 0.08 U3安全设施用地0.86 0.10 0.07 U31消防用地0.86 0.10 0.07 7G绿地与广场用地128.06 14.97 10.67 G1公园绿地94.36 11.03 7.86 G2防护绿地28.00 3.27 2.33 G3广场用地5.70 0.67 0.39、48 规划总建设用地855.54 100.00 71.30 8E非建设用地12.66E1水域12.66合计规划总用地868.20第五章 配套服务设施规划第五十五条 各类公共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按下表规划内容进行建设,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少下列规划设施。 公共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一览表用地类别项目规划地块用地面积(公顷)所在地块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中心14.01B-02-19北环路预留行政办公用地24.67A-04-07、C-01-06其他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914.36A-02-14、A-03-11、B-02-06、B-02-15、C-04-02、C-04-05、D-01-06、D-01-0940、D-02-13、D-03-08、D-03-15、D-03-16、D-03-17、D-03-18、D-03-19、D-04-16、D-05-04、E-03-07、E-03-09规划保留现状屈家岭行政办公大楼、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电力局、卫生局。文化设施用地文化博览中心25.86E-01-01、E-01-02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26.33B-02-12 、E-03-06社区文化活动站73.68A-01-17、A-02-13、B-01-05、C-01-04、D-01-05、D-04-05、E-04-05、教育科研用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5.82A-04-10中学3141、8.58A-03-01、A-04-04、C-02-16、现状保留屈家岭一中小学812.25A-02-06、B-01-02、C-01-03、C-02-06、D-02-12、-04-21、E-04-02、E-06-04、幼儿园73.95A-01-18、A-02-12、B-01-09、B-02-05、C-02-14、D-04-03、D-05-03、保留实验幼儿园科研用地14.08A-04-03、保留土豆科技园体育用地城区体育活动中心18.16C-03-10南区体育活动中心11.27D-04-08医疗卫生用地五三医院15.07B-01-15社区卫生服务站73.83A-02-09、B-01-06、C-042、1-11、D-01-07、D-04-02、E-03-02、E-04-06社会福利用地福利院21.71B-01-16、E-03-05孤儿院21.85B-01-17、E-01-08商业设施用地城区商业服务中心624.24B-01-25、B-01-26、B-02-16、C-03-01、C-01-09、C-01-14旧城片区商业服务中心710.72D-01-11、D-03-01、D-03-03、D-03-06 D-04-11、D-05-01、D-05-05、现状保留五三大道北侧商业北片区商业服务中心47.74A-03-10、A-03-14、A-04-02、A-04-06专类市场36.12D-04-0143、保留现状明珠大市场、保留东宏医药市场零售市场88.91A-01-19、A-02-08、A-04-06、C-02-13、D-02-14、D-04-15、E-02-04、E-05-04、保留屈家岭大市场餐饮21.96A-02-19、E-06-06、D-02-06、旅馆21.41A-02-18、E-03-08娱乐康体用地娱乐及旅游服务接待中心11.42C-02-12道路交通设施长途汽车客运站12.71保留现状五三客运站公共交通站场32.35A-02-02、C-02-07、E-05-01社会停车场149.75A-01-11、A-02-10、A-03-12、B-01-07、B-01-10、B-02-144、7、C-01-07、C-02-15、D-03-13、D-04-06、D-05-06、D-05-10、E-02-03、E-03-03供应设施 加油站31.00A-03-16、C-03-12、现状保留京山易家岭加油站 邮政与电信支局42.51C-03-02、C-03-04、D-04-09、D-04-10变电站23.37B-02-03、C-04-09环境设施水厂13.10A-01-03环卫站50.03B-01-05、E-06-04、A-04-01、C-01-16、D-04-01垃圾中转站30.92B-01-20、D-03-10、D-02-15安全设施设施消防站10.87 C-03-03第六章 道路交45、通系统规划第五十六条 道路网规划总体规划的城区主干路结构为“五横五纵”,其中,位于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道路框架结构为“五横三纵”,由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组成。“五横”为:五三大道、五三中路、9号路、13号路、16号路;“三纵”为:创业路、发展路、农谷大道。第五十七条 按照下表规划建设规划区内道路: 规划主要道路一览表路名道路等级板块形式控制宽度断面形式(米)人行道慢车道左绿化带主车道中间绿化隔离带右绿化带慢车道人行道发展路主干路三块板506.06.52.021.0-2.06.56.0四块板6.04.52.021.04.02.04.56.0五三大道主干路三块板403.04.52.021.046、-2.04.53.0四块板3.03.52.021.02.02.03.53.0农谷大道主干路一块板304.521.04.5两块板3.5-21.02.0-3.516号路东段主干路三块板406.04.52.015.0-2.04.56.016号路西段主干路一块板276.015.06.09号路主干路一块板304.521.04.513号路主干路一块板304.521.04.5五三中路主干路一块板304.521.04.51号路主干路一块板304.521.04.5工业西路主干路一块板304.521.04.5创业路主干路一块板304.521.04.522号路主干路一块板304.521.04.511号路次干路一块板47、245.014.05.015号路次干路一块板245.014.05.017号路次干路一块板245.014.05.0太子路次干路一块板245.014.05.0农大路次干路一块板245.014.05.02号路次干路一块板245.014.05.05号路次干路一块板245.014.05.021号路次干路一块板245.014.05.0屈岭侧路次干路一块板245.014.05.04号路次干路一块板203.014.03.08号路次干路一块板203.014.03.0金龙路次干路一块板203.014.03.0屈岭路次干路一块板203.014.03.03号路支路一块板203.014.03.06号路支路一块板163.48、010.03.07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10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12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14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18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19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20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23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24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25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26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27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28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29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49、030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31号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建设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市场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太和路支路一块板163.010.03.0第五十八条 公交设施规划规划区内设置公共交通场站用地3处,分别在创业路北端、农大路北端和客运站北侧,用地面积共2.35公顷。第五十九条 停车设施规划1、社会停车场规划区内机动车停车场规划面积为7.80公顷,非机动车停车场规划面积为1.95公顷。按照机动车车均泊位占地面积30平方米、非机动车车均泊位占地1.5平方米的标准规划机动车停车位26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3万个。规划区内共规划社会公50、共停车场库14处,具体位置详见道路交通规划图。2、配建停车场各地块配建停车场(库)应符合下表规定以及本次规划中对各个地块的相关要求。荆门市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标准建筑物性质及分类配建单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居住建筑一类居住区车位/户1.50.5二类居住区车位/户1.00.5经济适用房车位/户1.00.5廉租房、公租房车位/户0.40.5办公建筑市级机关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1.0普通机关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1.0商业建筑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62.0餐饮、娱乐、服务健身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2.0旅馆三星级以上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1.0三星级以下5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61.0市场农贸市场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2.0批发市场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2.0图书馆、展览馆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51.5影剧院车位/100座10.02.0体育场馆车位/100座3.05.0医院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2.0交通建筑火车站车位/高峰日千旅客25.04.0汽车站车位/高峰日千旅客15.04.0游览场所城市公园车位/公顷占地面积10.010.0旅游区、度假村车位/公顷占地面积10.0学校高中、技术学校车位/100师生3.040.0初中车位/100师生3.060.0小学车位/100师生3.020.0幼儿园车位/15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2.0工业工厂、仓储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2.0第七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第六十条 用水量城区总体规划确定城区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0.5万吨/(万人日),城区用水量6.0万吨/ 日。第六十一条 水源城区总体规划确定城区生活用水水源为石龙水库、青山坡水库;梭敦水库为城区工业用水备用水源;规划要求尽早实施汉东引水工程,解决城区远期水源问题。第六十二条 供水设施规划城区现有水厂,远期迁至城区北部,配套建设反应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等处理设施,将水厂供水能力提升至6.2万立方米/日。进一步完善城区给水管网,形成环状供水管网系统。主干管道采取环网配水,53、支干管采取环网和枝状相结合的配水系统,城区最大管径为800毫米,最小不低于100毫米。老城区扩大及改造现有部分干管管径,输水干管管径不小于100毫米,完善现有给水管网体系,提高城区供水可靠性。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第六十三条 排水体制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第六十四条 污水量城区总体规划确定城区远期污水量为4.8万吨/日。第六十五条 污水设施及管网布置现状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区西南角,沿高湖河向南,城南建材厂以西。城区排水分成三个片区,第一片区:石龙干渠以北区域,在石龙干渠北侧设截污干管,截流污水转入创业路、发展路和农谷大道截污主干管;第二片区:54、创业路以西区域,沿高湖河规划污水干管收集该片区污水;第三片区:即石龙干渠以南、创业路以东区域,污水接入发展路和农谷大道截污主干管。污水干管主要分布在工业西路、创业路、发展路和农谷大道上,干管管径为D6001200;污水支管沿干管两侧道路布置,收集于干管内,集中向南排至污水处理厂,支管管径为D300400。第六十六条 雨水量雨水量取用屈家岭暴雨强度计算公式进行计算:Q=18.06+16.5351gp(t+1.43)0.487雨水量:Q=166.7Fi=Fq其中 t降雨历时(分钟) P重现期,取1年F汇水面积(公顷) 径流系数,采用0.6i管段设计降雨强度(毫米/分钟 q管段设计降雨强度(升/分秒55、公顷)第六十七条 雨水设施及管网布置城区雨水排放分成三个片区,第一片区:石龙干渠以北区域,该区域雨水直接进入石龙干渠;第二片区:创业路以西区域,该区域雨水排入高湖河;第三片区:即石龙干渠以南、创业路以东区域,其雨水自北向南排水,雨水分片汇入青木垱河。规划雨水干管管径为D800-D1000,雨水支管管径为D400-D600。雨水管布置在车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下,位于道路的西、南边,最小覆土厚度为0.7m。红线宽度大于40米道路应两侧排管(渠)。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第六十八条 用电负荷城区总体规划确定城区最大电力负荷为18.9万千瓦。第六十九条 电网规划 1、电压等级城区电网逐步建成以220KV高压送56、电网和110KV高压配电网为骨架的城区供电体系。城区电网电压等级分为220/110/35/10KV。 2、变电站220KV变电站根据总体规划,近期于工业区北部、城区外围的易家岭办事处三合村规划新建三合220KV与110KV子母变电站,远期邻近城区于白龙观镇月湖果林生产队规划新建月湖220kv变。远期管理区内用电均由三合变和月湖变220KV变电站解决。220KV变电站布点安排详见下表:220KV变电站布点表名称位置远期规模(MVA)主供区域三合变220kv易家岭办事处三合村800城区及近期建设工业区月湖变白龙观镇月湖果林生产队600工业区合计-1400-110KV变电站规划近期110KV屈家岭变57、电站投入使用,远期新建110KV回龙寺变和三合110kv变电站。工业区用电负荷较大企业可自建用户变电站。110KV电网采用双电源或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建设110KV单环网供电模式,增强电网的供电能力。远期内城区将由3座110KV变电站联合供电,将城区分为四个供电区域。110KV变电站布点安排详见下表:城区110KV变电站布点表名称位置远期规模(MVA)主供区域屈家岭变发展路东侧,屈岭路北侧200城东居住片区,旧城居住片区回龙寺变工业区内150城南工业片区三合变110kv易家岭办事处三合村150城西居住片区、城北工业区合计-500-35KV变电站城区内原有35KV易家岭变电站保留,作为备用电源使58、用。主供区域为城南居住片区。3、变电站形式220KV变电站主变按规划分期建设,主变容量选用200MVA。220KV变电站站型宜采用户内式,占地面积为32400平方米。110KV变电站主变按规划分期建设,主变容量选用50MVA。110KV变电站站型应采用户内式,占地面积为4800平方米。 4、电网110KV电网引自城区外围220KV三合变和220KV月湖变进入城区,沿高湖河和城区内主要绿化带到达110KV屈家岭变、110KV回龙寺变,经变压引出10KV电力线到达各主要供电区域;三合变110kv可直接引出10kv电力线到达城北工业片区;35KV电力线依据现状走线,作为城区备用电网;各级变电站之间设59、置电力联络线,联络线电压以高等级变电站电压为准。110KV电力线呈树枝状,10KV电力线呈树枝状加环状形式。第七十条 高压走廊及电缆通道改造现状局部影响景观及用地的高压线路,使高压线尽可能沿路、沿绿化带架设,提高城区的土地利用效益。220KV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沿线控制高压走廊 30-40米;110KV线路采用架空敷设,同向110KV线路尽量同杆双回架设,沿线控制高压走廊20-30米。第七十一条 10KV开闭所规划规划在城区范围内设置10KV开闭所36座,每座开闭所转供容量不超过15000kVA,需预留用地600平方米,开闭所进线采用双回路,其双回路应引自220kV或110kV变电站10kV侧的60、不同母线。第七十二条 10KV电缆沟规划1、电缆沟布设原则10KV线路采用电缆沿电缆沟敷设,电力电缆沟设于道路东、北侧人行道下。电力电缆沟一般沿道路人行道最外侧布置,其纵坡与道路纵坡相同。电缆沟规格为12001100mm、1000900mm(净空),电缆过路部分采用钢管保护。2、电缆沟型式电缆沟沿均为砖结构,砼底板、砼盖板,每隔十块普通型盖板架铺两块常开型盖板,电缆支架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的钢支架。两侧支架用8钢筋通长串联焊接作为接地线并与变配电系统的接地系统相连。3、电缆沟排水电缆沟沿线每隔60m左右若无入孔可供排水,则应设排水井,井底用DN200PVC管就近引入雨水或污水检查井中,排水管坡度61、不小于1.5%。4、电缆沟人孔及电缆排管按电缆沿线连接需要在交叉处、转角处、分支处均应设电缆人孔,电缆沟每隔150250m需分支到对面区域,两侧应设人孔,人孔亦可兼排水井之用,井底用DN200PVC排水管引至雨水或污水检查井,电缆穿越道路时,需改用排管敷设。第四节 通信工程规划第七十三条 邮政规划规划保留现有邮政局;在新城区新建屈家岭邮政支局,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城区邮政所按服务半径0.7KM设置,规划范围内建设7个邮政所,每个邮政所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在主干路及人口集中处设置邮筒,方便居民用邮。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应设置邮件接收设施。第七十四条 电信规划按照实际用户为总交换容量的8062、%计算,城区需总交换容量为11.25万门。保留现状电信局,规划在新城区新建1座电信大楼,综合处理新城区各项通信业务,占地面积8750平方米。第七十五条 广电规划继续加强广电网络建设,近期建成以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为主的宽带双向交互式网络,使网络拓朴结构更密集、更合理。全面发展有线数字电视网,丰富广播电视节目,积极发展自办节目,以适应屈家岭本地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充分发挥有线电视宽带入户以及广播电视信息数据库资源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完善传输支干线网络。第七十六条 通信管道规划规划区电话干线段采用光缆,光缆连接到电话集中用户。根据区内道路的特点,按照电信电缆的疏密,进行管道的布置。通信管道的敷设63、按照远期规划一次建设。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第七十七条 气源规划规划接通天然气气源输送管道,结合现状CNG储配站扩建其成为天然气储配站,供气规模为850万立方米/年,储配站应具有贮存、控制、调压、气量分配、计量和气质检测等功能,将瓶装气供气范围向镇郊转移。第七十八条 气量规模城区总体规划确定城区气化率为95%,气化人口11.4万人,居民用气量为654.36万立方米/年,公建工业用气量为280.44万立方米/年。第七十九条 管网规划天然气长输干管由京山天然气门站引至,城区采用中压B、低压二级管网系统,天然气长输干管经储配站调压至中压B燃气管道,其压力值为;由中压B干管沿城区道路敷设,经储备站调压至64、低压燃气管道,其压力值不大于0.005MPA,即可直接输送至城区用户。 第六节 环境卫生规划第八十条 生活垃圾产生量城区总体规划确定城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千克/人日,垃圾日产生量120吨/日。垃圾年产生量为43800吨/年。第八十一条 环卫工程规划1、垃圾转运站规划范围设置中型和小型垃圾转运站三处,服务半径均不超过1km,总占地92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外型应美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设备力求先进。转运站绿化率不低于30。2、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间距5080米。3、公共厕所主要街道按每隔500米设65、置一座公共厕所,一般街道按每隔7501000米设置一座公共厕所,每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均采用水冲式。4、环卫站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设置5个环卫管理站,每个环境卫生管理站具有管理办公、环卫车辆停车和修理、环卫职工休息就餐,环卫工具存放等功能。第七节 防洪排涝规划第八十二条 规划标准根据规划区域的地形、地貌和经济情况,规划确定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第八十三条 防洪排涝规划1、防洪堤青木垱河和石龙干渠的城区段结合其上下游,保留现状已有防洪堤,对于堤身高度、断面不足地段,必须按标准加建复堤。继续整治加固防洪堤和防洪护坡逐步使城区段设防标准达到50年一遇。2、治涝工程规划规划66、确定保留现状青木垱河和石龙干渠的排洪道,拦截上游洪水和地面径流。城区雨水经雨水管网及排洪沟排入雨水受纳水体。规划确定城区雨水排放的受纳水体为青木垱河和石龙干渠。在城区的青木垱河上游新建水库以提高城区的滞洪和蓄洪能力。在石龙干渠城区段新增两处防洪排涝泵站,以解决汛期城区内涝问题。3、防洪措施结合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或人工湿地的建设。加强河道管理工作,按相应的法律法规,严禁乱挖乱占河道。强化对防洪排涝的社会化管理,完善有效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等。第八节 消防规划第八十四条 消防站规划在城区中部新建和工业区中部分别新建1个一级消防站,其中,城区中部的消防站位于本次控制性67、详细规划范围内,配置消防车5部,占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附设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的具体选址以便于消防车迅速出动,在5分钟内达到火灾现场和保障消防站自身安全为原则。规划建设用地的消防栓按120米的间距进行配置,在中心区重点建筑物提高消防栓密度,在居住区按150米间距进行配置。消防栓采用地下式,沿道路两侧设置,宜靠近道路交叉口。第八十五条 消防供水城区消防水源以城市供水为主,青木垱河为辅。规划利用青木垱河水体作为消防备用水源,建设消防取水码头,多渠道保证消防用水量。消防取水码头定点处须留一定场地,以供取水操作之用。第八十六条 消防车通道在新区开发建设中,应完善街坊内部通道,消防通道间距不能大于168、60米。旧城改造必须按照旧城改造规划实施,满足消防要求,避免见缝插针。注意建筑高密度区消防通道的畅通,以保证改善旧城区消防环境。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其它民用建筑、物资仓库等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留出消防车扑救火灾的操作场地。应加强城区管理,达到“座商归店、农贸归市、停车归场”。城市道路也是城市消防车通道,须保持畅通,已备消防抢险之用。 第九节 防震减灾规划第八十七条 抗震设防等级城区为地震度烈度区6度区,一般工程应按照6度标准进行设防,重要的生命线工程、重要设施、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应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均按照7度标准进行设防。第八十八条 疏散救援通道规划区的出入口数量应69、不少于8个,作为城市疏散救援通道的城市干道间距不应大于500米。要考虑疏散救援通道两侧建筑一旦倒塌后不阻塞交通,道路红线宽度要满足两侧建筑物倒塌后至少还有2车道通行,原则要求疏散救援通道两侧的建筑高度不超过道路红线宽度。城区内部疏散通道主要为创业路、发展路、农谷大道、13号路、16号路、五三中路、五三大道;对外的主要疏散通道为五三大道、五三中路、13号路、9号路、创业路、农谷大道、农大路、1号路。第八十九条 避震疏散场地避震疏散场地设置考虑可能避灾的人数,充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和学校操场等。城区内操场、运动场、空地、停车场、公园、街头绿地、为震灾疏散场所。紧急避震疏散场地内外的避震疏散主通70、道有效宽度不宜低于4米,固定避震疏散场地内外的避震疏散主通道有效宽度不宜低于8米。避震人员的平均有效避难面积,紧急避震疏散场地应不小于1平方米/人,固定避震疏散场地应不小于2平米/人。紧急避震疏散场地的用地不宜小于0.1公顷,固定避震疏散场地不宜小于1 公顷,中心避震疏散场地不宜小于50公顷。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应在500米以内,步行大约10分钟之内可以到达;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不宜超过23公里,步行大约1小时之内可以到达。第九十条 管理措施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建立新(改、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制度,切实将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新建、扩建、改建重71、大工程、生命线工程、高层建筑、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必须通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设计中,要严格审查设计文件对国家抗震设计规范,特别是其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依法审查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的一致性。第十节 人防规划第九十一条 建立现代指挥通信系统在管理区行政中心建立人防指挥中心,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将规划建设区划分为若干防空片区,各片区逐步配套完善各类人民防空工程,形成相对独立的防空防护体系。第九十二条 加强各项人防工程建设在公共设施中心区、重要通信设施周围应建设地下人防设施。居住区应按总建筑面积2%72、的比例建设地下掩蔽工程。建设单位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应在其建设地点同时建设防空地下室。加强疏散通道和后方基地的建设,城市主要疏散干道应符合人防战术技术要求,广场、绿地应注重功能配套和整体防护能力的提高,满足人防工程的要求。加快各类人防配套工程建设,根据留城人口40的控制指标,人均人防工程量要达到1.0平方米,城区2030年所需的人防工程面积为4.8万平方米。第九十三条 提高城区总体防护能力党、政、军驻地,交通、通信枢纽、广电、供电、供水系统,以及重要的工业企业、科研基地、仓储设施等目标是防护的重点,在建设和改造中充分考虑战略防护的因素,平时制定好临战防护和战时抢修计划,并按国家有关规73、定修建相应的人员掩蔽和人防专业工程。第八章 绿地规划与城市设计要点第九十四条 绿地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两带两心四园十点”的绿地系统结构,打造特色园林城市,打造屈家岭绿色之谷。“两带”:指石龙干渠绿化景观带、沿农谷大道的旅游绿化景观带。“两心”:指人民公园和屈家岭公园两个城区级绿心。“四园”:指北部农谷大道入口公园,北环路以北创业路以东区级公园,屈岭路以北发展路以东区级公园,创业路以西五三大道以南区级公园。“十点”:十个街区小游园。第九十五条 绿地布局规划1、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由带状绿地、公园和小游园组成,公园绿地总用地面积为94.3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11.03%。规划建设两条带状绿地,分别74、为沿石龙干渠滨水带状绿地和沿农谷大道街头带状绿地;沿石龙干渠修建2处规模较大的城区级公园,分别为屈家岭公园和人民公园;结合居住集中地区,规划设置4处片区级公园。2、防护绿地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防护绿地主要分布在石龙干渠和青木垱河沿岸,总面积28.00公顷,保障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3、广场规划保留现有农谷广场,并在五三中路以北发展路以西的行政用地前新建行政广场,规划范围内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为5.70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0.67%。第九十六条 本规划划定的各类绿地的位置及性质不得改变。第九十七条 城市设计要点1、建筑风格城区总的建筑风格采用现代建筑形式,在旅游服务区及特色公共空间地段75、根据需要采用传统建筑风格。现代风格的建筑根据建筑的性格特征形成不同的现代建筑形式,包括现代居住建筑、现代商业建筑、现代行政办公建筑、现代教育和文化康体建筑等。另外,在现有屈岭路风情街的基础上,增加三条传统建筑风格的街道,分别位于发展路与农大路之间的五三中路路段、发展路与农大路之前的太子路路段、五三中路与五三大道之间的农谷大道路段。2、建筑主色调城区的主色调规划采用冷灰色。对商业性、文化娱乐性建筑的色彩可以偏暖,对历史性、纪念性、行政性建筑的色彩可以偏冷,居住建筑以暖灰色调为主,对量比较大的居住建筑可以增加色彩的丰富性和识别性,局部居住建筑群可以偏冷,传统建筑风格的街道的界面色彩宜偏冷。3、建筑76、高度城区地块建筑最高高度控制为70米,规划范围内地块内建筑高度分为四个区,分别为:H12;12H25;25H45; 45H70。 4、景观设计依据标志景观的类型、色彩、体形、位置等,规划对街区和地快的标志景观提出设计指导,其中,标志景观的类型主要分建筑和雕塑两种,色彩有冷暖区别,体形有方、圆、椭圆等,位置包括道路的不同路段、广场和滨水地段等。第九章 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第一节 各类使用性质用地适建要求第九十八条 用地兼容性质用地兼容性质是指本规划允许的、经规划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许可后可替代的土地使用性质。各地块用地兼容性质按照附表二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的规定执行。第九十九条 各类建设用77、地适建范围各类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按照附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第二节 建筑间距规定第一百条 建筑间距的定义建筑间距是指建筑物间为满足消防、抗震、安全、环保、工程管线和文物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而必须保持的距离。第一百零一条 六层以下(含六层,下同)的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为:1、纵墙面与纵墙面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旧城区内不少于南向建筑或东西向较高建筑高度的1倍,新区内不少于1.1倍,且最小间距不小于12米。2、纵墙面与山墙面(进深不大于14米;山墙进深大于14米,视为纵墙,下同)的间距。当建筑高度在10米以上时,最小间距不小于12米;当两栋建筑高度均小于、等于10米时,最小间距不小于878、米。3、山墙面与山墙面的最小间距不小于6米。第一百零二条 六层以上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为:1、纵墙面与纵墙面的间距:建筑间距由基本间距和高度递增值相加组成。基本间距值为24米,高度递增值按在24米基础上增加的建筑高度的0.4倍计算。(计算公式为:24(H-24)0.4,注:24为基本间距,H为建筑总高度。)其最大间距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前提下可不超过45米。南北朝向布置的建筑,以南向建筑的建筑高度控制间距,且最小间距不小于26米。东西朝向布置的建筑,以较高建筑的建筑高度控制间距,且最小间距不小于24米。2、纵墙面与山墙面(进深不大于16米;山墙进深大于16米,视为纵墙,下同)的间距不小于18米。3、79、山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不小于13米。4、塔式建筑的间距,按建筑之间的各方向重叠面进行计算:无重叠面时最近点距离不少于18米;重叠面小于12米时,间距不少于20米;重叠面大于12米时,南北向间距不少于26米,东西向间距不少于24米。第一百零三条 六层以上的居住建筑与六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为:1、纵墙面与纵墙面的间距:六层以上居住建筑位于六层以下居住建筑北侧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1倍,且不少于13米。当六层以上居住建筑位于六层以下居住建筑南侧时,间距按本条第93条第(1)项计算。当六层以上居住建筑位于六层以下建筑东、西侧时,最小间距不少于24米。2、纵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三层以下的建80、筑的山墙与六层以上居住建筑的纵墙面的间距不小于13米,其它情况不少于18米。3、山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不小于13米。4、塔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的间距不小于18米。第一百零四条 居住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为:1、建筑的夹角不大于3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平行布置的住宅间距控制。2、建筑的夹角大于30度,小于或等于6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不得小于平行布置控制间距的0.9倍。3、建筑的夹角大于6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垂直布置间距规定控制。第一百零五条 非居住建筑间距,按下列要求确定: 1、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和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81、小时的要求,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和南向的普通教室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的要求,且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医院、托幼和学校与相邻建筑的间距表 建 筑 性 质建 筑 间 距备 注托儿所、幼儿园南向遮挡建筑高度1.25倍学 校南向遮挡建筑高度1.2倍两教室长向相对间距不少于25米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南向遮挡建筑高度1.2倍2、除1所列的建筑以外,其它无特殊要求的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同类住宅间距的0.9倍控制,并应符合消防间距的要求。第一百零六条 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按下列要求确定:1、非居住建筑位于住宅南侧时,按同类住宅间距控制。非居住建筑位于东侧、西侧、北侧时,按同82、类住宅间距0.9倍控制,并应符合消防间距的要求;非居住建筑及居住建筑均为高层的,最小间距不小于24米。2、对于居住区内独立低层配套设施与居住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按配套设施本身建筑高度的1.0倍控制。第一百零七条 对现状建筑进行改建和扩建,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第一百零八条 建筑间距应当满足国家日照标准,并符合消防、交通、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城市景观和建筑保护以及国家强制性规定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节 建筑物退让规定第一百零九条 建筑物退后规划用地界线、道路红线距离除满足消防、地下管线、交通安全、市政设施、绿化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的规定要求:1、沿建筑基地边界的建筑物,多层建筑后退距83、离,主要朝向面宜控制在建筑物高度的0.5倍,最小6米。侧面宜控制在建筑物高度的0.3倍,最小4米;高层建筑后退距离,主要朝向面宜控制在建筑物高度的0.3倍,最小12米,侧面宜控制在建筑物高度的0.15倍,最小6.5米;毗邻地块为文、教、卫建筑时,其后退距离在上述基础上加退23米。2、界外为永久公共绿地、广场、水面等开敞空间时,退后规划用地界线距离按居住建筑离界距离的1.1倍控制。3、地下建(构)筑物退后规划用地界线、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宜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距离)的0.7倍,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最小值为5米。4、临界已有建筑退让规划用地界线不足的,新建建筑位于已84、建建筑南面的,按本身建筑间距的0.7倍控制,新建建筑位于已建建筑北面的,按本身建筑间距的0.6倍控制。第一百一十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其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按下列规定执行: 1、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段,沿街新建、改建建筑物,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必须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2、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建筑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道路等级建筑高度城市主干道W40城市次干道30W40城市支路15W25新区旧城区新区旧城区新区旧城区小于24米151012108524-50米(含高层建筑裙房)20121512108大于5085、米(含高层建筑裙房)251520151510备注:如道路两旁有公共绿化防护带时,后退距离从绿化防护带边线算起。第四节 容积率奖励与补偿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 鼓励建设单位在项目用地内建设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经批准取得规划设计条件的开发项目,在符合日照、消防、交通、卫生等相关规定和本规定的前提下,在项目用地内提供无偿全天候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广场、绿地、停车场、通道等公共使用空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实行建筑面积或容积率奖励,奖励增加的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核发的规划条件的指标控制值的15%。1、公共开放空间不包括按规定要求应退后规划道路红线、用地界线的用地以及满足建筑间距要求、地面停车要求的用地,其86、界定应符合以下条件:常年向公众开放,不改变使用性质,并和基地其它空间相对独立,有明显的界限和设置明显的标志, 且应沿城市道路、广场设置,有方便的出入通道;任一方向的净宽在10米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200;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同步竣工,并交有关部门管理或经批准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2、提供公共开放空间的奖励:每提供1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2平方米。 第五节 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交通设施管理规定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的规范要求:1、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应符合规划的道路红线宽度及竖向标高。2、道路纵坡控制在0.3%-3%以下。特殊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过8%,并应根87、据不同的坡度及设计车速控制坡长。最小纵坡应大于或等于0.3%, 困难时可大于或等于0.2%。 3、城市道路纵坡不得直接插入交叉口,应设有保证安全要求的缓和段,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范围内纵坡不应大于3%。 4、人行过街天桥及跨街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净空不得低于4.5米,人行天桥桥面宽不得小于梯道宽;人行地道净空不得低于2.5米;跨越铁路的人行天桥、建筑物、构筑物净空不得低于6.5米。5、在建设城市高架路、高速公路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应当设置声障设施。6、人行道道沿高度不得小于0.2米。7、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应按规范设置方便残疾人使用的盲道等无障碍设施。8、特殊地形、地段城市道路建设,由城市88、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工程管线综合1、城市各类工程管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各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要求。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并提倡使用综合管沟。同一类别管线应采用专项管沟敷设。2、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敷设,不宜横穿道路,必须横穿道路的管线段应尽量与道路中线垂直。分配管线应敷设在支管线较多的一侧。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米时,宜两侧布置给水配水管和燃气配气管;道路红线宽度小于30米时,宜在道路一侧布置排水管。道路红线宽度超过40米时,宜两侧布置污水管。3、主要干管线应优先布置于绿化带、人行道、慢车道下,尽量不将管线布置在主干路的快车道下,应89、尽可能减少机动车道下的管线数量。4、应尽量减少道路交叉口中的管线交叉点;各种管线的敷设除交叉处外,不得上下重迭。5、地下管线交叉处的避让原则为: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小口径管线让大口径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压力管让重力流管,易弯曲管让不易弯曲管,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6、管线穿越河道时,埋深不应妨碍河道的通航、整治、泄洪、引水,并保证管线的安全。管线跨越河道,其净空高度须符合防洪和航运要求。7、在桥梁上敷设管线应符合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规定。设计桥梁应根据管线综合规划预留管线通过位置。 第一百一十四条 各工程管线水平向布置规定及各工程管线垂直向布置规定:各种工程管线原则上均沿规划90、道路敷设,过路管线应尽量保持正交。工程管线在道路两侧的位置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道路东、北侧为给水、燃气、电力;道路西、南侧为污水、电信、热力,雨水管线一般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上。道路横断面上,几种管线交叉时的位置一般自上而下的顺序为:电力、电信、燃气、给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各种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离及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两表要求。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表(单位:m)管线名称给水管排水管燃气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信管道低压中压高压燃低压1.01.0气中压1.51.5管高压2.02.0排水管1.51.51.01.52.0电力电缆1.01.01.01.01.91、0电信电缆1.01.01.01.02.00.5电信管道1.01.01.01.02.01.20.2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垂直净距表(单位:m)管线名称给水管排水管煤气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信管道排水管0.40.15煤气管0.10.150.1电力电缆0.20.50.20.5电信电缆0.20.50.2020.10.1电信管道0.10.150.10.150.150.1明沟沟底0.50.50.50.50.50.5涵洞基底0.150.150.150.50.20.25铁路轨底1.01.21.01.01.01.0第十章 规划实施管理第一百一十五条 临时使用土地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在短期内使用的,与92、生产生活或建设工程有关的不宜办理征地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的临时性土地。在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管理区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1、占用道路、河道或者机场、铁路、公路建设控制范围内土地的;2、占用绿地、广场、公共停车场(库)、文物保护范围或者其他公共活动场地的;3、占用高压走廊、压占地下管线或者影响管线敷设的;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一十六条 用地征用手续规定征用土地按照下列工作程序办理。 1、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管理区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93、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 2、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管理区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管理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3、审批用地。管理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土地审批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 4、征地实施。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管理区政府组织实施。 5、签发用地证书:有偿使用土地的,应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向用地单位签发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94、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用地单位持使用土地证书办理土地记。 6、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管理 建设用地批准后直至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前,应进行跟踪和管理。 7、颁发土地使用证用地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测绘部门测绘,核定用地面积、确地权 属界限,地籍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作为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第一百一十七条 土地使用性质变更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容积率、用地性质等规划条件在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变更。因涉及公共利益确需变更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方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规划条件变更手续:1、申请人向管理区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并说明变更理由95、;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变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3、经论证确需变更的,应当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有听证申请的应当组织听证;4、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提出变更建议并附论证、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5、经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变更规划手续,并及时通报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6、根据变更后的规划条件补(退)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规划条件变更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百一十八条 建设项目审批规定在城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96、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管理区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管理区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在城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管理区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97、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管理区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区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在实施过程中确需修改时,必须报经原审批机关同意。第一百二十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屈家岭管理区建设局。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规划经批准之日起生效。附录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用地类别建设项目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A/B工业用地M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U绿地G一类R1二类R2办公C1商贸C298、文化C3体育C4医疗C5教科C6文物C7其他C9一类M1二类M2三类M3道路S1停车S42公共G1生产G2居住建筑别墅低层住宅多层、小高层住宅中高层、高层住宅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幼托机构小学普通中学商服市场社区集中商业服务网点医疗门诊所、卫生站文体青少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社区健身活动场所市政公用变配电所公共厕所、清洁楼燃气站公共停车场库、公交场站行政居委会物业管理、综合服务站绿化、环卫管理点、市场管理房居住区级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办公行政办公建筑一般办公建筑、商办综合楼商业服务综合商场银行、证券交易所及保险公司一般旅馆、招待所及其附属设施旅游宾馆、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独立农贸市场、批发商场文体99、娱乐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广电中心、报社、出版社、通讯社体育场馆及训练基地、业余体校医疗综合、专科医院、急救中心、血库休养所、疗养所;(不含干休所)精神病院、传染医院、戒毒所教育科研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业余学校科研设计机构市政公用设施社会停车场库加油站、加气站污水、垃圾处理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注:为允许建设;为规划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建设;为不允许建设。 附录二: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片区地块编号用地代号总用地面积(m)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m)居住户数(户)人口密度(人/万)配建车位(个)用地兼容性公共服务设施备注A片区总用地100、面积183.8公顷,水域面积5.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78.7公顷,其中道路用地面积31.1公顷A-01-01G25444.37/100/*A-01-02G25398.45/100/*A-01-03U1131009.790.824807.832203012/*开闭所A-01-04G25164.01/100/*A-01-05R2161213.631.697941.808303024830350660R22/B11/B13幼儿园、垃圾收集点A-01-06G13559.270.05177.963559510/*A-01-07G27466.02/100/*A-01-08G1995.350.0549.7101、67559510/*A-01-09G28006.75/100/*A-01-10R2151022.231.366328.899303018590300470R22A-01-11S429422.62/25/*A-01-12R2159124.81.376862.24303018620300500R22垃圾收集点A-01-13G24804.71/100/*A-01-14G23748.28/100/*A-01-15G13604.290.05180.214559010/*开闭所A-01-16R2162674.531.6100279.25303024660350520R22A-01-17A223640.53102、1.86552.954253524/30*A-01-18R2241800.62508254012/20*规划9班幼儿园A-01-19B114666.281.15132.908352512/30R2/B13/B14/B4公厕市场A-01-20G19591.010.1959.10159010/*A-02-01R2148991.441.678386.304253024650350520R22/B11/B13A-02-02S4110074.60.55037.3253012/*A-02-03G1119280.11192.859012/*公厕A-02-04R2133085.851.652937.36303103、024440350350R22/B11/B13A-02-05B1112164.12.732843.07352530/30R2/R3/B13/B14/B4A-02-06A3316055.670.69633.402254018/30*开闭所、垃圾收集点规划小学24班A-02-07R2149678.711.469550.194303024530300420R22/B11/B13A-02-08B118893.211.210671.852352512/25*市场A-02-09A515324.491.47454.286303518/15*社区卫生服务站A-02-10S428012.8/25/*A-02-1104、1BR15842.652.641190.89303030150250200R2/B11/B13A-02-12R226324.50.63794.7254012/20*规划9班幼儿园A-02-13A225489.561.58234.34353518/30*A-02-14A14722.321.57083.48353018/25*A-02-15R2123283.981.534925.97253024310350240R22A-02-16R2162558.631.8112605.53303024960400770R22/B11/B13A-02-17R2128787.441.646059.90430302105、4350350280R22A-02-18B149562.782.523906.95352530/90B11/B12/B13A-02-19B1310048.361.616077.376352524/120B11/B12/B14公厕A-03-01A33107165.170.996448.653254024/81*五三完中(高中36班,初中24班)A-03-02G135818.740.051790.93759012/*开闭所A-03-03G26674.87/100/*A-03-04G27406.99/100/*A-03-05G123895.940.051194.79759012/*A-03-06BR106、16223.012.642179.8303030150250200R2/B11/B13A-03-07R2140641.941.877219.7253036700400560R22垃圾收集点、开闭所A-03-08R2144984.031.880971.254253036790400630R22/B11/B13A-03-09G17762.560.05388.12859012/*A-03-10B1141777.913125333.73302536/600B13/B14/B21/B31/B49A-03-11A17640.86215281.72353018/50*A-03-12S427227.47/25107、/*A-03-13R2117489.622.441975.088283030310500240R22A-03-14B116694.743.523431.59352545/140B13/B14/B31/B49A-03-15G23091/100/*A-03-16B414551.520.83481.8252512/20*加油站A-03-17G16668.940.1666.89459012/*A-04-01G1128078.080.112807.80859012/*环卫站、开闭所、垃圾收集点A-04-02B1116050.52.844941.4352536/180B13/B14/B31/B49A-04108、-03A3540857.641.249029.168352530/160*开闭所科研用地A-04-04A3342944.720.938650.248254024/60*规划高中A-04-05G112090.980.05604.54959012/*A-04-06B1112883.71.215460.44383012/40B13/B14/B31/B49公厕市场A-04-07A126276.11252552.22353530/250*道路管理中心A-04-08G37301.260.05365.06356010/*A-04-09G17702.140.05385.10759012/*A-04-10A32109、58201.370.966202.1253524/50*垃圾收集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A-04-11G122705.660.051135.28359012/*B片区总用地面积141.0公顷,水域面积4.6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36.35公顷,其中现状保留用地面积3.42公顷,道路用地面积31.4公顷B-01-01G114944.640.11494.46459012/*B-01-02A3314088.970.811271.176254018/24*规划小学24班B-01-03R2120364.841.632583.744253024250350200R22/B11/B13垃圾收集点B-01-04R2110、133727.681.653964.288253024410350330R22B-01-05A225088.691.57633.035303018/38R22环卫站B-01-06A515139.811.26167.772253512/30*B-01-07S424803.75/25/*B-01-08B1120972.492.756625.723352536/220B13/B14/B31/B49B-01-09R227019.840.64211.904254012/20*规划9班幼儿园B-01-10S429675.44/30/*B-01-11R2139923.451.455892.833030184111、30300340R22B-01-12G17588.190.05379.409559010/*B-01-13G22502.13/100/*B-01-14G21934.41/100/*B-01-15A5150720.921.681153.472253024/180*五三医院B-01-16A610106.580.55053.29254012/10*养老院B-01-17A610837.710.55418.855254012/10*孤儿院B-01-18G154371.430.15437.14359012/*公厕B-01-19G149151.990.14915.19959012/*B-01-20U2240112、05.880.52002.94253512/*垃圾中转站B-01-21G138202.290.13820.22959012/*公厕B-01-22G124435.250.12443.52559012/*B-01-23G16654.190.05332.709559010/*B-01-24R2144809.781.985138.582264024884450700R22B-01-25B1155665.82.8155864.24302545/620B13/B14/B21/B31/B49开闭所B-01-26B2152591.723.8199848.54252570/800B14/B22/B29垃圾收集点113、B-02-01G162903.330.16290.33359012/*B-02-02G210301.17/100/*B-02-03U1227400.520.821920.416203012/*B-02-04G16939.650.1693.96559012/*B-02-05R2246870.62812.2254012/20*B-02-06A15700.161.58550.24303518/35*B-02-07G28446.5/100/*B-02-08G27532.13/100/*B-02-09G113175.830.11317.58359012/*B-02-10G22256.42/100/*B-114、02-11G22415.35/100/*B-02-12A2148254.91.886858.82354045/290*B-02-13R2163945.211.595917.815303018685300540R22/B11/B13B-02-14BR38006.652.283614.63353030340250270R2/B11/B13/B14公厕B-02-15A18602.081.311182.704303024/65*赵坡社区服务中心B-02-16B2128143.53.8106945.3253045/427*开闭所B-02-17S4210177.2/30/*B-02-18G39862.36115、0.1986.236204012/*B-02-19A140175.172.288385.374353536/300*B-02-20G113748.750.05687.437559012/*B-02-21G35270.880.05263.544206012/*B-02-22G131850.05159.2559012/*B-02-23G23948.99/100/*B-02-24G2897.02/100/*C片区总用地面积182.8公顷,水域面积2.8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79.92公顷,其中现状保留用地面积16.86公顷,道路用地面积33.99公顷C-01-01G17679.040.05383.9116、5259012/*C-01-02R2131390.65262781.3253030530500420R22/B11/B13幼儿园C-01-03A3312044.260.89635.408254012/30*规划小学24班C-01-04A226487.381.811677.284353524/58*C-01-05G118979.770.05948.988559010/*C-01-06A120579.71.837043.46303036/140*C-01-07S4210653.07/35/*C-01-08R2124637.321.639419.712303030300350240R22/B11/B117、13C-01-09B1118071.63354214.89402536/210B13/B14/B31/B49C-01-10R2138825.371.869885.666253024550400440R22垃圾收集点C-01-11A517165.421.39315.046303524/24*社区卫生服务站C-01-12R2171084.211.6113734.74253024890350710*幼儿园、开闭所C-01-13G111371.390.05568.569559012/*C-01-14B1160546.263.8230075.79402545/920B13/B14/B31/B49C-01118、-15G15737.990.05286.899559012/*公厕C-01-16BR55802.522.8156247.06353045400200420R2/B11/B13/B14环卫站、垃圾收集点C-01-17G110477.460.05523.87359012/*C-02-01G114692.010.05734.600559012/*垃圾收集点C-02-02G14637.210.05231.860559012/*C-02-03G14107.810.05205.390559012/*C-02-04R2123672.811.433141.934303024250300200*开闭所C-02-119、05G111359.270.05567.963559012/*公厕C-02-06A3310913.230.88730.584254012/30*规划小学24班C-02-07S4110327.790.55163.895254012/*C-02-08G111670.740.11167.07459012/*开闭所C-02-09R2134547.961.551821.94303024360300280*C-02-10G110567.080.11056.70859012/*C-02-11R2129059.971.646495.952303024360350280*C-02-12B3114267.862.120、535669.65303530/120*C-02-13B1113918.181.216701.816352512/110*开闭所市场C-02-14R228783.450.65270.07254012/20*C-02-15S428530.26/30/*C-02-16A3335732.020.932158.818254024/40*规划初中24班C-02-17B1119831.55359494.65352545/280*C-03-01B1133963.333.9132456.99402550/300B13/B14/B31/B49公厕、开闭所C-03-02U168622.11.613795.3630121、3518/40*C-03-03U318621.160.65172.696254018/*C-03-04U157208.761.611534.016203018/*C-03-05B1118633.83355901.49383036/254B13/B14/B31/B49C-03-06G26232.05/100/*C-03-07G24440.72/100/*C-03-08BR60377.722.6156982.07353536420250750R2/B11/B13/B14C-03-09G110070.690.05503.534559010/*C-03-10A4181660.242163320.484122、03530/1000*C-03-11G114151.580.05707.57959010/*C-03-12B413174.670.82539.736252512/20*加油站C-03-13G212546.29/100/*C-03-14G27101.38/100/*C-04-01G110058.950.05502.947559010/*C-04-02A152245.991.578368.985353024/390*C-04-03B1119718.95359156.85402545/350*公厕C-04-04BR481032.6125067.8353030430250520R2/B11/B13/B123、14垃圾收集点、开闭所C-04-05A111067.681.516601.52353024/80*C-04-06G138082.840.13808.28459012/*C-04-07G126336.690.12633.66959012/*C-04-08G210501.87/100/*C-04-09U126346.650.85077.32203012/*110KV屈家岭变站C-04-10BR53434.591.896182.262352524380200450R2/B11/B13/B14C-04-11G16898.650.05344.932559010/*C-04-12G26882.98/100124、/*C-04-13G27359.46/100/*C-04-14G140550.890.14055.08959012/*公厕D片区总用地面积217.2公顷,水域面积0.6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16.53公顷,其中现状保留用地面积74.53公顷,道路用地面积40.70公顷D-01-01R2114333.211.622933.136302524180350140R22/B11/B13D-01-02G24543.4/100/*D-01-03G24888.35/100/*D-01-04R216432.43212864.8625253010045080B13/B14D-01-05A221815.181.6125、2904.288353024/15*D-01-06A11662.51.52493.75353024/15*D-01-07A512263.081.32942.004303518/10*D-01-08B212326.1936978.57402524/10B13/B14/B31D-01-09A11082.141.31406.782353018/5*苏台社区服务中心D-01-10B1111290.583.539517.03402530/150B13/B14/B31/B49D-01-11B1116540.253.862852.95402530/250B13/B14/B31/B49D-01-12R2111126、865.322.529663.3302530210500160B11/B12/R22D-02-01BR20574.692.245264.318302530180250280R22/B11/B13D-02-02G18181.360.1818.13659012/*D-02-03G24043.33/100/*D-02-04G24058.39/100/*D-02-05B114003.143.514010.99402530/27B13/B14D-02-06B132593.23.18038.92402524/25B11/B14D-02-07B112435.213.17549.151402524/106B1127、3/B14开闭所D-02-08BR17694.171.831849.506302530160250240R22/B11/B13D-02-09G17507.140.1750.71459012/*D-02-10G23907.18/100/*D-02-11G23843.74/100/*D-02-12A3325886.660.820709.328254012/70*规划小学24班D-02-13A14816.721.57225.08304018/20*D-02-14B118733.011.210479.612402512/60*市场D-02-15U222836.560.51418.28254012/*D128、-02-16G14009.760.05200.48859012/*D-02-17G23384.08/100/*D-02-18G23970.37/100/*D-02-19R2111322.961.820381.328302524160400130R22D-02-20G16606.370.1660.63759012/*D-02-21B114416.43.415015.76382530/90B13/B14公厕、开闭所D-03-01B116322.213.924656.619402530/125B13/B14/B31/B49D-03-02R2120758.36241516.72302524320450129、260R22/B11/B13D-03-03B119835.813.231474.592402530/120B13/B14/B31/B49开闭所D-03-04G13107.90.1310.7959012/*D-03-05R218746.27217492.54302524130450100R22D-03-06B1113224.093.850251.542402550/200B13/B14/B31/B49D-03-07R219308.15218616.3302536150450120R22D-03-08A113213.971.317178.161353024/70*王畈社区服务中心D-03-09B1130、17602.92322808.76403045/4B13/B14/B31/B49D-03-10U222346.980.51173.49253512/*垃圾中转站D-03-11G1113330.11133.359012/*D-03-12B117702.82.519257402524/109R2/B13/B14公厕D-03-13S423139.66/30/*D-03-14R2131050.381.958995.722252530475400240R22D-03-15A11846.0111846.01353024/15*D-03-16A11875.031.52812.545353024/15*D-0131、3-17A13807.081.55710.62353024/30*D-03-18A13313.891.54970.835353024/30*D-03-19A12339.141.53508.71353024/18*D-03-20B119961.133.332871.729402536/130B13/B14/B21/B22公厕D-04-01B1221337.821.225605.384402518/120B11/B13环卫站、公厕农产品批发大市场D-04-02A516602.191.38582.847303524/20*D-04-03R226008.410.84806.728254012/21*规132、划9班幼儿园D-04-04R2114951.191.929067.7302536230400180R22/B11/B13D-04-05A225546.941.89984.492303524/41*D-04-06S425565.37/35/*D-04-07G111116.250.11111.62559012/*D-04-08A4112711.742.531779.35303524/140*D-04-09U165124.0115124303024/*D-04-10U154185.711.25022.9303024/*D-04-11B113983.89311951.67402536/40B13/B1133、4D-04-12R2128031.511.850456.718302524400400320R22/B11/B13开闭所D-04-13G16869.620.1686.96259012/*D-04-14R2134185.121.654696.192302524430350340R22垃圾收集点D-04-15B116341.021.27609.224402512/40*市场D-04-16A11098.671.31428.271353018/8*回龙寺社区服务中心D-04-17R2140465.551.872837.99302530570400450R22公厕D-04-18R2140353.121.134、872635.616302530570400450R22D-04-19R2141467.971.666348.752302524510350410R22D-04-20R2147561.161.885610.088302524670400530R22D-04-21A3332243.130.825794.504254012/30*规划小学24班D-05-01B119306.783.835365.764402536/98B13/B14/B31/B49D-05-02R2115474.181.929400.942282536250450200B13/B14/B31/B49D-05-03R222562.7135、30.61537.638254012/15*D-05-04A15217.31.57826303518/26*交通分局D-05-05B215101.173.919894.563402545/260B22/B29D-05-06S424014.85/35/*D-05-07B1117191.27468765.08402550/270B13/B14/B31/B49开闭所D-05-08BR31141.89262283.78352530270250210R2/B11/B13/B14垃圾收集点D-05-09BR44339.451.879811.01352530390250320R2/B11/B13/B14D-136、05-10S425705.9/30/*D-05-11G265733.63/100/*E片区总用地面积143.4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43.4公顷,其中现状保留用地面积58.63公顷,道路用地面积19.76公顷E-01-01A2135712.142.278566.708303030/500*垃圾收集点、开闭所E-01-02A2122959.582.250511.076303030/330*E-01-03BR47000.472.5117501.18303524500300400R2/B11/B13/B14E-01-04G113837.710.05691.885559510/*E-01-05R2120137、529.271.632846.832303024260350200R22E-01-06BR12051.56224103.123530309020090R2/B1/B2E-01-07R2117626.21.628201.92303024215350170R22E-01-08A67732.461.29278.952304018/20*孤儿院E-01-09G111120.470.11112.04759012/*E-02-01G18438.810.05421.940559010/*E-02-02R2131569.461.650511.136303024390350310R22垃圾收集点E-02-03S138、426165.9/35/*E-02-04B1114184.311.217021.172352512/60*市场E-02-05R2146642.711.360635.523303018490300390R22E-03-01BR15931.142.235048.508303030260220300R2/B11/B13/B14开闭所E-03-02A513330.811.34330.053303518/10*社区卫生服务站E-03-03S424407.21/35/*E-03-04B1110295.212.727797.067402530/100B13/B14/B31/B49E-03-05A67000.139、221.39100.286303518/10*养老院E-03-06A2115122.271.827220.086303024/150*E-03-07A111432.631.517148.945353524/90*E-03-08B144683.032.813112.484402536/60B11/B13E-03-09A11667.61.22001.12353024/33*E-04-01B1125515.04251030.08402524/120B13/B14/B31/B49幼儿园E-04-02A3311315.340.89052.272304012/50*E-04-03R2113992.461.140、216790.952263018125250100R22垃圾收集点、开闭所E-04-04G16608.550.1660.85559012/*E-04-05A228808.351.513212.525303018/25*E-04-06A5184951.311043.5303018/132*E-04-07G22645.05/100/*E-04-08G114007.330.11400.73359012/*开闭所E-05-01S413179.570.51589.785254012/*E-05-02W119503.130.917552.817254012/81*E-05-03R2122539.441.2141、27047.328303018225250175R22E-05-04B1119508.041.223409.648402512/80*市场E-05-05G213174.96/100/*E-06-01G21894.35/100/*E-06-02B117266.483.525432.68402530/83B13/B14/B31/B49公厕E-06-03BR12771.52225543.0430302410025080R2/B11/B13/B14垃圾收集站E-06-04A336334.710.85067.768254012/15*环卫站E-06-05R2127067.61.540601.426402142、4290300230R22E-06-06B137091321273402530/80B11/B14E-06-07B114460.23.616056.72402530/50B13/B14E-06-08W129406.960.823525.568254012/120*E-06-09G13691.980.05184.59959010/*E-06-10G26176.32/100/*E-06-11G25245.31/100/*附录三:现状保留用地指标一览表单位名称用地代号总用地面积(m)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m)居住户数(户)人口密度(人/万)配建车位(个)用地兼容性公共143、服务设施五三豪庭BR342542.6390088.0225.33250580505280R22/B11/B13垃圾收集点土豆科技园A35119133.161.5178699.7430352400500*张塘湾村R2126655.961.539983.94283024310167180R22垃圾收集点御景新都R2125047.533.8596432.991303054614397426R22安和顺天府R2125664.063.4889310.92934.430.254646675194R22/B11/B13宇峰领秀天地R2148517.983.35162535.2329.043872117664144、0425R22/B11/B13垃圾收集点、公厕北京城R2124629.986.72165513.47393360852865280R22保留居住R215205.431.26246.5162625245035018R22运通花园R2131059.331.5949384.33531.631.721512428314R22垃圾收集点、公厕(樱桃苑西侧)保留居住R2198711.211845.230252412026057B11/B12/R22樱桃苑R2125802.42.1455217.136303024525373145R22/B11/B13垃圾收集点保留实验幼儿园R226413.521.2769145、6.2242430120010*景秀天成R2147755.611.885960.098302524000R22金岭龙城R2173042.911.94141703.2526.825242254813R22公厕月秀新城R2113750.512.3532313.69932.227.33417268352R22宝岭一号R215574.731.810034.5143530.12412256832R22金五新城R2136715.121.866087.216352524668472118R22/B11/B13(金五新城南侧)保留商住BR9578.471.211494.1643525246016215R2/B146、11/B13/B14八号小区R2120546.061.8838626.59331.321.424300380155R22(八号小区南侧)保留商住BR11864.721.821356.49635252425054885R2/B11/B13/B14(建设路东、屈岭路南)保留商业B114697.19314091.574025300063B13/B14/B31/B49现状保留有线电视营业网点B491006.291.31308.1773025240010B11/B12/B13现状保留商业B111322.332.53305.8254025450011B13/B14/B31/B49(市场路西、屈岭路南)保留147、居住R218518.961.512778.443025248526030R22垃圾收集点现状保留金融商业用地B218328.171.310826.6213025300050B22/B29现状保留屈家岭农贸大市场B1112975.81.4719074.42640251800117B11/B13公厕(五三大道北、发展路西)保留商住BR10292.581.818526.64435302414030085R2/B11/B13/B14屈家岭一中A3363027.630.850422.104254018000*垃圾收集点(发展路东侧、五三大道北)保留商业B1110119.69330359.07402515148、0045B13/B14/B21/B22(发展路东侧、五三大道北)保留商业金融用地BR6838.321.28205.98440251830061R2/B11/B13/B14华天国际BR52891.533.6190409.513040.80109902200五三国际俱乐部商住混合BR49928.45.9294577.645308020221014120R2/B11/B13/B14垃圾收集点五三新都R2112272.9449091.644.721.8547311548486R22/B11/B13徽商国际BR36158.11.865084.6453060144360240B13/B14/B31/B49149、公厕(徽商国际东侧)保留居住R2121487.940.919339.146302524657620R22垃圾收集点公安局A18376.891.815078.4023030240025*司法局A16709.261.610734.8163030240030*检察院A17887.081.511830.623030240030*工商局A16083.771.59125.6553530240025*现状行政办公用地A117462.631.526193.94535352400130*政府办公大楼 A115262.671.2218620.4572035240085*农谷广场G334518.580.13451.150、858206012000*君悦花园R2145487.971.5369596.594323224427243261R22垃圾收集点国土资源局A14476.461.67162.3362830243621028*国家电网A15187.631.36743.9192330243618030*屈家岭卫生局A13775.331.134266.12292830242416620*时代星辰二期R2127302.541.540953.8132352422521542R22垃圾收集点、公厕时代星辰一期R2163633.751.276360.532352438615770R22开闭所东宏医药B1214729.291.151、522093.9353530200060B11影视文化产业园B2252931.39152931.393035240049B13/B14/B49桃源居R2113822.411.8425433.23436322422442273R22万佳华府一期R2136778.831.9973189.872363824620440131R22万佳华府二期R2135735.871.8365396.642324030522380128R22万佳华府商业街B117953.361.3610816.575025120065B13/B14客运站S326382.340.153957.3512530120050*公厕金鹿卧龙山庄R2169582.691.6111332.3343560996377125R22幼儿园、垃圾收集点、公厕京山易家岭加油站B412455.770.3736.731403012/10*(明珠广场北侧)沿街商业B118989.440.87191.5524025180020R2/B13/B14明珠大市场B1225282.76125282.7640251200174R2/B13/B14明珠广场R2141046.121.6266494.714323636425267100R22垃圾收集点(明珠广场北侧)保留沿街商住BR6824.520.85459.6163535241153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