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夹滩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24007
2024-10-10
20页
290KB
1、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此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目 录第一章规划背景1第二章基础分析1一、现状概况1二、现状问题及分析2第三章对上位规划的解读2一、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总体规划解析2第四章规划依据3一、法规与规范依据3二、上层次与相关规划依据3第五章规划原则和发展目标3一、规划原则3二、规划目标3第六章规划区功能与规模4一、功能定位4二、规划规模4第七章用地布局4一、布局结构4二、用地规划4第八章土地使用规划控制6一、地块划分及编号6二、控制体系及指标6第九章配套公共设施用地规划7一、配置标准7二、规划布局7第十章道路交通规划8一、道路现状8二、路网规划8三、道路交叉口规划8四、道2、路主要技术指标9五、交通设施规划9六、道路竖向9第十一章市政工程规划9一、电力工程规划9二、通信工程规划10三、邮政设施规划11四、给水工程规划11五、排水工程规划11六、燃气工程规划12七、管线综合规划12第十二章绿地系统规划13一、规划原则13二、绿地系统规划13第十三章城市设计导引13一、总体构思13二、空间设计13三、环境设计13四、建筑设计14第十四章环保控制14一、规划原则14二、规划目标15三、垃圾处理15四、环境卫生设施设置15第十五章综合防灾规划15一、防洪规划15二、消防规划15三、抗震规划15四、防地质灾害规划16五、人防规划16第十六章环境保护规划16一、环境保护规划目3、标16二、环境综合整治措施16第十七章“四线”控制规划17一、绿线控制17二、蓝线控制17三、黄线控制17四、紫线控制17第十八章规划实施17一、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机制17二、加强公众参与17三、制定积极的开发策略17第一章 规划背景随着渝泸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重庆三环江津至綦江段即将开工建设,先锋镇城镇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总体规划(2013-2030)已经编制完成,明确了先锋镇夹滩组团新的发展目标和用地布局。目前,先锋镇区夹滩组团存在现状用地结构不清晰,公共设施用地不足且布局混乱,居住用地分散,缺乏公共绿地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有序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进行相应的土地资源配置和4、基础设施建设的重新部署,以此提高城镇环境质量,完善功能结构。为了使先锋镇总体规划对本镇建设具有更强的指导作用,加强对夹滩组团的规划管理及建设控制,使规划区地块功能性质更加符合实际需要,依据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总体规划(2013-2030),结合夹滩组团的实际发展情况,特编制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夹滩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章 基础分析一、 现状概况1. 区域位置先锋镇地处江津城郊结合部,东临支坪镇和西湖镇,西靠龙华镇及慈云镇,北接江津主城区,南面与李市镇接壤。杨珞公路和渝东公路在此交汇,已建成通车的渝泸高速公路从镇区穿过,并在镇区北部设置有高速公路出入口,是衔接江津与重庆主城的重要入口。 夹滩组团(5、以下简称“规划区”)位于先锋镇镇域中部、先锋组团南面。渝东公路(S107)南北向经过该组团西面,笋溪河呈S型由南向北贯穿夹滩组团。夹滩组团距离渝泸高速先锋下道口8.5公里,距江津城区约18公里。2. 自然气候先锋属北半球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全年四季分明、夏长冬短。年平均气温18.4,最高温度41.3,最低温度2.3。常年雨量约为668.8毫米。年均日照在1300小时以上。主要灾害性天气有伏旱、寒潮、绵雨或雷雨大风,夏季洪涝易发生在笋溪河两岸。3. 地形地貌规划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以东褶皱带南延部分之低山丘陵区。地形地貌受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控制,山脉走向与构造线一致,以浅丘地貌为主,斜坡坡度6、为1632。本次规划区范围内最低点海拔为186m,最高点海拔为242m,笋溪河为最低侵蚀基准面,相对高差约为56m。4. 人口现状 规划区现有人口约为6000人。5. 土地利用现状规划区南面部分用地相对紧凑,而北部用地相对较分散。居住用地主要围绕夹滩老场布置,其余为零星布置的农房,商业用地主要沿渝东公路东面布置。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25.97公顷,其中居住面积16.58公顷。序号用地名称用地代码面积(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人)1居住用地R20.7778.8534.62其中二类居住用地R220.7778.8534.622公共设施用地C0.511.940.85其中行政管理用地7、C10.070.270.12教育机构用地C20.100.380.17文体科技用地C3医疗保健用地C40.040.150.07商业金融用地C50.301.140.50集贸市场用地C63生产设施用地M1.646.232.73其中二类工业用地M21.646.232.734道路广场用地S0.762.891.27广场用地S20.782.891.275绿地G2.6610.104.43其中公共绿地G12.6610.104.437建设用地26.34100.0043.908区域性教育科研用地(江南职高)8.459水域和其它用地E52.65其中水域E10.1410农业用地E252.51合计总用地87.44表2-18、 现状用地构成表(1)用地工程地质评价依据江津区先锋镇城乡总体规划夹滩组团规划用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地灾评估报告,本次规划区用地范围内用地均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为适宜建设区。(2)用地适应性评价本次用地适宜性评价范围为规划区范围,总面积87.44公顷。考虑地形坡度、工程地质等各方面因素,将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分为一类用地(适宜建设用地)、二类用地(基本适宜建设用地)、三类用地(不适宜建设用地)。规划区内除沿笋溪河岸部分地块外,均为适宜建设用地。具体见下表:表2-2 土地适宜性评价表用地分类评述用地面积(公顷)比例(%)一类用地地形较平坦,总体坡度小于15%,场地工程地质稳定,处于地质灾害低易发9、区,为适宜建设用地。360.7681.31二类用地地形有一定起伏,但总体坡度大于15%小于25%,场地工程地质较为稳定,处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为基本适宜建设用地。57.4512.95三类用地地形起伏较大,总体坡度大于25 %,为不适宜建设用地。场地工程地质不稳定,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或地质灾害极易发区,为不适宜建设用地。25.465.74合计443.67100.006. 建筑质量评价规划区内的建筑基本为村民自建的住宅建筑和新建建筑,根据建筑质量状况,分为三类。一类建筑指建筑质量较好,不影响规划,可以考虑保留的建筑;二类建筑指建筑有一定的保留价值,但建筑质量较差,平面布置不适宜等,需进行改造翻新10、的建筑;三类建筑指建筑质量差,规划较易拆除的建筑。7. 基础设施现状规划区内现状设施分布较为散乱,沿现状渝东公路东面主要为商业、金融、行政、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规划区现有村委会、小学、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但仍不健全且标准较低,在规划区未来的发展的过程当中还需要进一步建设。二、 现状问题及分析1规划区用地布局不合理。夹滩老场现状用地密集、混乱,其余地方分散自建的情况比较突出。大量低标准农民房零星分布,相互联系不够紧密,影响土地的合理节约使用;相应配套设施的缺乏,使规划区难以形成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居住小区或组团。2市政公用设施欠缺,公共绿地较少;公共服务设施布置较分散,配套不健11、全且标准较低。3道路系统不完善。目前规划区内部现状道路系统差,道路等级较低,没有完整且成体系的道路网络。停车场地严重缺乏,人车混杂现象突出。4规划区现有的建筑在形式和风格上缺乏整体性,未能体现地方特色。5规划区排水体制为合流制,排水收集系统非常不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绝大部分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对区域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第三章 对上位规划的解读一、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总体规划解析1. 城市性质江津城区的卫星镇,以发展商贸物流、农产品精加工、都市近郊休闲服务业为主的生态镇。2. 城市规模先锋镇规划控制区面积总共625.19平方公里,其中先锋组团443.67公顷,夹滩组团12、181.52公顷。3. 城市形态与功能规划呈“两心、三点、一轴、一带”发展战略。两心:即先锋中心组团和夹滩组团。三点:三个中心,包括麻柳村、永丰村和金紫村。一轴:即渝东公路发展轴线,该轴由南向北纵贯先锋腹心地带,农业和工商业相对发达、人口集中,发展条件优越,具有较强的辐射影响力。是连接镇域南北的必经之路,也是先锋镇经济发展的载体。一带:即笋溪河生态旅游观光带,笋溪河横贯镇域东南部,流经3个村和1个居委会,该片区经济实力相对较弱,以发展旅游业和新型农业等为主,逐步提高该区域经济实力。4. 总规对规划区的相关描述镇区用地布局采用组团布局,形成“一主、一副”的城镇格局,分为先锋组团和夹滩组团。以先锋13、组团为中心,夹滩组团为副中心。5. 规划小结本次规划严格按照总体规划深化完善,符合总体规划用地布局第四章 规划依据一、 法规与规范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镇规划标准(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6)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7)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8)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9)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二、 上层次与相关规划依据(1)先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第五章 规划原则和发展目标一、 规划原则1. 因地制宜与生态优先原则规划14、在深入调查现状的基础上,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统筹考虑地形、地貌、水系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结合山水的自然肌理特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景观,以体现规划区的山水文化品质,融山、水、城、林为一体。2. 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原则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性指标为刚性控制指标,其建筑形式、色彩等为弹性控制指标,规划采取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考虑土地使用的兼容性,以利于规划的实施。3. 以人为本的原则明确功能分区,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强化居住区中心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防灾减灾等工程设施配建。4. 可持续发展原则规划强调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以合理、集约、经15、济的利用土地资源为重点,提高土地开发的综合效益;同时,注重营造物质环境,通过沿河、沿路布置绿化和控制地块绿地率,实现经济、环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5. 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综合考虑区域近远期发展需要,整体规划用地功能与结构,合理布局;在此基础上,根据发展建设情况,分步实施,近远结合,前后衔接;既考虑近期建设的问题,又考虑远期发展的多种可能,使规划具有整体性、前瞻性和延续性。二、 规划目标1与总体规划相衔接,明确规划区性质。通过产业功能、居住功能、商贸功能的合理布局,充分激活和发挥城镇辐射能力,合理引导城镇空间有序发展,促进先锋镇经济的繁荣和发展。2调整用地结构,提高土地综16、合利用效益,营造交通方便、运营高效、设施完备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以及高品质的生活居住环境,贴近自然的绿化与生态环境,强调适宜的空间尺度和较低密度的开发,为居民营造一个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3完善配套设施,建立合理的道路系统与交通组织,建立人车分行的交通体系,保障组团内的交通便捷和安全,特别是步行系统、公共交通的组织和静态交通的安排。4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各类用地指标控制、建筑退界控制。5.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提高整体环境质量。第六章 规划区功能与规模一、 功能定位结合先锋镇总体规划,夹滩组团是江津产业园、教育拓展地,先锋镇区的副中心,是以生态居住、文化教育、产业配套发展为主的宜居宜17、业的生态小城镇。二、 规划规模1. 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面积87.44公顷。包括夹滩组团,即现状夹滩场及周边用地,其建设用地面积为34.72公顷;区域性农业设施用地,即农业园区用地44.54公顷;区域性教育科研用地,即江南职业学校(夹滩校区)用地8.01公顷。用地规模见土地利用计算表。2. 人口规模规划区的开发兼顾环境和开发强度,居住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本规划区规划夹滩组团可居住人口容量为0.5万人,农业园区0.5万人,江南职高0.5万人。第七章 用地布局一、 布局结构本次规划充分考虑夹滩组团与先锋组团、江津中心城区的紧密衔接,并充分尊重自然生态环境肌理,在功能布局上形成“一轴、一带、两片”的18、基本结构。1“一轴”:即南北综合功能轴,以连接夹滩组团和农业园区的南北向干路为基础,两侧集中布置有商业、行政办公以及商住综合用地等。2“一带”:即以笋溪河自然景观为依托发展形成的笋溪河生态旅游观光带。3.“两片”:即位于规划区中部,以农业园区和江南职高为依托的城市配套发展片区;位于规划区北部和南部的夹滩生态居住片区。二、 用地规划利用规划区地势较好的用地作为居住建设用地,布置完善的居住配套设施,根据现状、地形和环境等情况的不同,使其居住街坊的组合模式、建筑形式、建筑高度、空间特征等各有特点,并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与绿地,形成完整的生活居住小区。配合绿化系统的形成,营造起一个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19、生活、工作、娱乐的公共空间。1. 夹滩组团(1)居住用地规划(R2)规划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选择环境较好,出行方便的用地,尽可能结合公共设施服务半径,沿规划区内部道路进行规划布局。根据服务半径及服务人口在各个居住片区内合理设置相应配套公共设施。控制现状建成区内零星居住改造项目,加快新区的建设,成规模地开发各具特色的居住小区;加快规划区配套设施建设步伐,降低建筑密度,增加小区绿地,疏解老场居住人口,提高生活环境质量。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位于组团东面和南面,用地面积为17.56公顷,占夹滩组团建设用地的比例为50.58%。(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C)主要布置在夹滩组团中部片区与居住配套服务区内,包20、括行政管理用地、教育机构用地、文体科技用地、医疗保健用地、商业金融用地以及集贸市场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6.47公顷,占夹滩组团建设用地的18.63%。1)行政管理用地(C1):为夹滩村委会用地,用地面积0.27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0.78%,人均用地0.54平方米。2)教育机构用地(C2):规划调整现有的学校用地,通过搬迁、补充等手段,提高人均用地指标,新规划的学校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结合渝东公路建设控制范围,将原夹滩小学迁建于夹滩组团西面,扩大其用地规模和教学规模,用地面积为1.67公顷,共计24个班。 于夹滩组团东面规划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0.28公顷,共计9个班。21、规划教育机构用地面积为1.95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5.62%,人均用地3.90平方米。表7-1 教育设施配置一览表序号名称地块编号用地面积(公顷)班数备注1小学C-02-041.67242幼儿园B-03-02、B-07-030.2893)文体科技用地(C3):为文化活动站用地,规划位于组团南面、村委会东侧,用地面积为0.33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0.95%,人均用地0.66平方米。4)医疗保健用地(C4):结合渝东公路建设控制范围,将对原夹滩卫生院进行拆除,并在夹滩组团南面新建卫生站一处,用地面积0.59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1.70%,人均用地1.18平方米。在夹滩组团北部适当的位置,结合22、居住布置卫生室和其它医疗设施,作为补充的医疗体系。5)商业金融用地(C5):鼓励居住用地和商业金融用地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规划商业金融用地为2.37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6.83%,人均用地4.74平方米。6)集贸市场用地(C6):集市贸易在小城镇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夹滩老场逢场天主要靠占道进行农产品交易,致使整个街道拥挤不堪,严重影响了景观和交通。 根据规划区目前的用地情况,于组团中部新建市场一处,用地面积为0.96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2.76%,人均用地1.92平方米。(3)对外交通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指夹滩客运站用地,用地规模23、为0.72公顷,人均用地10.34平方米,占组团建设用地的2.07%,人均用地1.44平方米。(4)道路广场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5.32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15.32%,人均用地10.64平方米。1)道路用地(S1)用地规模为4.36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12.56%,人均用地8.72平方米。2)广场用地(S2)用地规模为0.96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2.76%,人均用地1.92平方米。(5)工程设施用地(U)现状工程设施用地不足且较为分散,主要考虑其功能和择址,使之与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相结合,形成夹滩组团完善的配套设施。规划工程设施用地面积为0.77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2.22%,人均用24、地1.54平方米。1)公用工程用地(U1):包括邮政所和电信所用地,用地规模为0.54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1.56%,人均用地1.08平方米。2)环卫设施用地(U2):即污水处理厂用地,用地规模为0.23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0.66%,人均用地0.46平方米。(6)绿地(G)夹滩组团绿地总面积3.88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11.18%,人均用地7.76平方米。1)公共绿地(G1)结合规划区地形,主要沿笋溪河流域合理布置公共绿地,包括公园绿地和街旁绿地。公共绿地用地规模为3.84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11.06%,人均用地7.68平方米。2)防护绿地(G2)在污水处理厂站周围规划防护绿地。防25、护绿地用地规模为0.04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的0.12%,人均用地0.08平方米。2. 农业园区(1)居住用地规划规划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用地面积为28.04公顷。(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农业园区与夹滩组团隔河相望,交通便捷,其多数用地均位于夹滩组团公共设施的服务范围内,且夹滩组团公共设施用地均有盈余。因此,规划考虑农业园区的行政办公、文化设施以及教育科研等与夹滩组团共建共享,以此达到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主要以居住商业综合用地(R2B1)为主,布置在南北向干路两侧,总用地面积0.96公顷,其中规划有集贸市场一处,用地面积为0.27公26、顷。(4)公用设施用地在农业园区东侧规划污水处理设施一处,用地面积为0.26公顷。(5)绿地与广场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利用沿笋溪河流域规划公园绿地,形成滨河景观绿化;规划广场用地一处,污水处理设施临近居住用地一侧规划有防护绿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为7.15公顷。3. 江南职高江南职高位于规划区东面,规划用地面积为8.01公顷。第八章 土地使用规划控制一、 地块划分及编号规划区内农业园区与江南职高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划用地性质划分至中类;夹滩组团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的27、规定,规划用地性质划分至小类。地块划分基本依据为城镇道路、步行道及单位用地界线等形成的人工界线,为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对城镇公共设施用地及市政设施用地等单独划分,以便重点优先保证。地块编码采用地块编号分地块编号版本号三级系统。规划将建设用地划分为3个街坊,地块编号为A-C结合实际情况,为满足使用对象的要求又细化为15个二级地块和43个三级地块。地块分三级划分并编号,地块编号按照重庆市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开头一级如上所述三个街坊编号,如A-01-01。以街坊为单位进行成片开发时,街坊内的地块界线和内部道路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在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中作适当调整,但必须符合分图图则中强制性指28、标的规定。属于小区级别的居住配套公共设施只提出控制要求,而不单独划定地块,保证下层次规划设计的灵活性。二、 控制体系及指标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控制线-指标”的控制体系。控制线包括地块边界线、建筑后退界线、机动车禁止开口段、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等,根据地块的具体情况不同,包含的内容可以有所变化。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控制指标和指导性控制指标,强制性控制指标必须严格执行,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指导性控制指标是在地块开发建设时参考执行,如城市设计导则等。在本规划中,容积率控制指标为上限值,建筑密度控制指标为上限值,绿地率控制指标为下限值,建筑后退控制指标为下限值。各地块控制指标详见地29、块控制指标一览表。1. 容积率(FAR)容积率是指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之比,是反映土地开发利用强度的综合性指标。合理的容积率,既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又不致过度开发,以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容积率的确定主要综合考虑合理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为使城镇建设强度分区与用地类型,建设高度控制等相协调,规划对不同地段建设强度进行控制,分为以下四类开发强度控制分区:(1)高强度开发区:中心地段商住混合区、旧城改造区,1.8FAR2.5(2)中等强度开发区:重要地段商住混合区和居住区,1.5FAR1.8(3)低强度开发区:公共设施区域、规划区外围居住区域,FAR1.52. 建筑密度(30、BC)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正投影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率,它是控制地块建筑容量与环境空间强度的重要指标。建筑密度指标确定主要考虑环境质量、地块区位、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安全卫生间距、气候条件和地形坡度、朝向等。规划分为以下几类标准:(1)低层住宅BC35%;(2)多层住宅BC30%;(3)商业BC35%;(4)文化娱乐BC35%;(5)医院BC30%;(6)小学、幼儿园BC35%;3. 绿地率(GR)绿地率指地块内绿化用地面积占地块总面积的比率(%),它是衡量地块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各类用地绿地率的控制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持和景观形象的创造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的确定主要根据地31、块使用性质的不同要求,参照国家有关规范确定。本规划取值范围如下:(1)居住用地GAC40%、45%;(2)小学、幼儿园GAC30%;(3)商业用地GAC30%;(4)文化娱乐用地GAC30%;(5)医院用地GAC35%;4. 建筑后退(1)道路退界临街建筑退让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建筑退让的条文执行。(2)地块退界各类用地内建筑后退地块间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建筑后退的条文执行。5. 建筑间距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建筑间距的条文执行。6. 禁止开口路段及出入口方位控制机动车出入口是指地块内机动车出入开口32、位置,其确定主要考虑减少对外围交通干道的干扰,并合理组织引导地块内部交通。本规划规定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至道路交叉口距离按下面要求进行控制。(1)距干道交叉口:50米;(2)距支路交叉口:30米。7. 停车泊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必须按规定设置停车位。停车位的数量由建筑面积确定,各类建设用地配建停车位按重庆市相关规范要求执行。8. 兼容性控制与规划管理根据规划区的用地性质,制定不同的兼容控制要求。不兼容项目不得审批。按法定审批程序重新修订规划,方可更改本兼容控制。各类用地兼容性详如表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所示。表8-1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注:适建 :不适建o: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33、规划要求确定第九章 配套公共设施用地规划一、 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规划区用地和人口规模为配置依据,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有关公共设施配置标准的规范,并结合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配置公共设施。针对规划区公共设施严重不足的状况,需要结合夹滩组团建设,通过合理安排用地,使其达到标准规模要求。二、 规划布局1. 行政管理规划行政管理总用地即为村委会用地,用地面积为0.27公顷,位于C-05-02地块内。2. 教育小学生的千人指标为72生/千人,按照需服务的人口规模(夹滩组团0.5万人,农业园区0.5万人)进行预测,约有720个小学生。按照每个班45生计算,则组团需配置16个班小学,考虑到周边小34、学生就近入学,于C-02-04地块内规划小学一所,按服务半径500m1000m设置,用地面积1.67公顷,教学规模为24个班。幼儿根据36生/千人计算,按照需服务的人口规模(夹滩组团0.5万人)进行预测,约有180个幼儿,按照30生/班计算,组团共需配置6个班幼儿园。结合幼儿园选址要求和服务半径300m500m,于B-01-01地块内规划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为0.28公顷,教学规模为9个班;于A-01-01和B-03-02地块内结合居住设置社区幼儿园。 3. 医疗卫生规划新建卫生站,用地面积0.59公顷,位于C-07-01地块内;于A-01-01地块内结合居住布置卫生室和其它医疗设施,作为补充35、的医疗体系。4. 文体科技规划新建文化活动站于村委会旁,用以布置各类文化娱乐设施,为周边地区服务。用地面积0.33公顷,位于C-05-01地块内。5. 商业设施在地块B-04-02和C-03-02内结合商业用地设置市场各一处,用地面积为分别0.27公顷和0.96公顷。第十章 道路交通规划一、 道路现状夹滩组团对外通道中,西侧紧临渝东公路,交通条件较好。组团内部现有的主要道路少数为水泥路面,多为石板路,人车混行,通达性较差。现状无大型对外交通设施,无公交车首末站,无社会停车场。现状道路交通存在的问题:1.组团内除渝东公路道路路面状况较好外,其余现状道路等级较低,线形差,不能满足规划区交通功能要求36、;2.组团内部路网结构不完善,交通不便。二、 路网规划1. 规划原则(1) 规划与现状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2) 道路平面规划结合平、纵、横统一考虑,使之有机结合,布置合理,同时兼顾线路的总体性及局部路段的特殊性,使布局更加合理。(3) 规划采用合理的技术指标,在不过多增加施工难度和工程量的情况下,应尽量提高线形标准。(4) 应与道路性质及环境相适应,兼顾道路的美观和景观。2. 对外交通于夹滩组团南面规划新建夹滩客运站一处。3. 内部交通在分析该处地形和现状的基础上,规划基本内容为联结内外交通联系,理顺内部道路关系,进行道路系统的延伸、完善、扩展、调整,按照规范规定布置停车场。路网采用“37、自由式+方格网”结构,形成由干路和支路二级道路构成的组团道路网络。干路:16米 断面484米 支路:12米 断面2.572.5米规划道路通过的局部区域为陡坡、陡坎,在实施建设中一定要注意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必须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三、 道路交叉口规划1. 规划原则(1) 道路交叉口应按城市规划道路网设置,形成应以正交为主,尽量避免采用错位交叉,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2) 道路交叉口形式要结合道路的等级、道路横断面形式、交通流量流向组成等因素考虑,合理布置确保车辆行驶的安全、畅通。(3) 尽量采用占地少、通行能力大的交叉口形式。2. 道路交叉口规划本次规划各交叉口形式采用平面交叉形式,具体控制38、如下:支路与干路相交路缘石最小半径:10米。小区路与小区路相交路缘石最小半径:8米。小区路与组团路相交路缘石最小半径:5米。组团级道路为建议性路网,在具体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建设需要予以调整,组团路用地不计入道路用地。四、 道路主要技术指标1.本次规划夹滩组团道路广场用地面积5.32公顷,占组团建设用地15.32%;农业园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8.13公顷。2.规划道路总长6.85千米,路网密度7.87千米/平方千米。3.规划区道路网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泊位、机动车出入口布置等,应符合分图图则的规定。道路绿地率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的相关规定。五、 交通设施39、规划1. 广场及停车场规划规划区共设置三处广场,总用地面积为0.71公顷,分别位于地块B-03-04、C-03-05和C-06-05内;设置公共停车场三处,用地面积为1.82公顷,位于地块B-02-01、B-05-02、C-03-03内。2. 客运站规划客运站,位于C-05-04地块,用地面积0.72公顷。公共建筑和住宅区应按规范要求配建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可与周边地块共同建设、统筹布局,在保证规划用地面积不变、进出方便、交通顺畅的前提下,其地块边界和位置允许作适当调整。六、 道路竖向本规划区内所有规划的道路坐标、标高、平面线型、宽度等技术参数均只作为规划管理和下阶段设计的依据。竖向设计重点考虑40、道路竖向和场地竖向,满足排水要求。尊重原有地形地貌是竖向设计的原则和基础,对现状地形尽量不做大的改动。在满足排水要求的基础上,考虑道路竖向设计和场地竖向设计的相互衔接。道路平面线性设计基本以现状地形为走势,在竖向上保证土方工程量的最小化。1. 道路坡度设计根据规划区现状高程特点,设计尊重原有地形,规划片区内部道路设计坡度最小为0.30%,最大为8.0%。2. 场地竖向(1)坚向规划在满足各项用地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应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土石方、建(构)筑物基础、防护工程等的工程量。(2)竖向布置方式采用平坡和台阶式结合,用地自然坡度小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用地自然坡度大于8%时,宜规划为台阶41、式,台地划分应与规划布局和总平面布置相协调,台地的长边应平行于等高线布置,台地间高差宜与建筑层高成倍数关系,台阶之间应设挡土墙或护坡连接。(3)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住宅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和通风的要求;高度大于2米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米,其下缘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米。(4)台地规划高程应与周围相应的现状高程(如周围的道路标高、市政管线接口标高等)及规划控制高程之间有合理的衔接。(5)地块的规划高程应高于或等于城市设计防洪、防涝标高,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米以上,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坡度小于0.42、2%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第十一章 市政工程规划一、 电力工程规划1. 现状概况规划区现由江津区电力公司供电,由先锋35kV变电站和双宝110kV变电站供给,装机容量为3.15X2万千伏安。2. 电力负荷预测随着先锋镇整体的发展,规划区考虑采用单项建设用地负荷密度低标准预测电力负荷,负荷预测详见下表:表11-1 夹滩组团电力负荷指标表用地性质面积(公顷)用电指标(kW/hm2)计算负荷(kW)居住用地17.561502634行政、教育、文体、医疗用地3.14200628商业金融、集贸市场用地3.334001332对外交通用地0.721510.8道路广场用地5.321579.8绿地3.843、81038.8总计4723.4预测夹滩组团负荷0.47万kW,负荷同时率取0.60,夹滩组团最大负荷0.28万kW;农业园区及江南职高预测负荷共0.95万kW,负荷同时率取0.60,预测最大负荷0.57万kW。综上,规划区内最大负荷总共为0.85万kW。3. 电源规划规划区用电由双宝110kV变电站提供,规划变电站规模为(25+31.5+50)MVA。4. 电网规划逐步对10kV供电系统改造,使镇内10kV系统逐步实现环网供电,以提高供电质量。规划区内10kV系统主干线路宜采用电缆沟方式敷设。电力电缆沟原则上应与道路施工同期,沿道路东侧、南侧人行道或绿化带下建设。居住区内按800-1200户建44、设变配电房,建设型式可采用独立式(约需150用地)或附建于配套公建内(约需120建筑面积)。路灯电源建议采用路灯专用箱变,供电半径原则上不超过500米。电力线路的具体布置详见电力工程规划图。二、 通信工程规划1. 通信工程现状规划区内无现状电信设施用地。2. 通信发展规划(1)规划目标合理布置电信机楼,使机楼布局与规划协调一致,并满足组团规划期内各类信息化建设对通讯设施用地的需求。统一建设综合通讯管网,使之符合规划区建设对管道建设的要求,满足组团各类通讯网络及信息化专网对信息管道的需求。(2)规划原则以上层次规划为指导,建立满足各类通讯网需求的、适度超前的、统一、完备的通讯机楼及管道网络系统。45、综合考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一体化机楼和以政府部门为主导集约化建设通讯管道,避免通讯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节约土地资源,提高管道资源的使用效率。3. 市话用户预测根据城市建筑物通信设施设计标准、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006-2003)、电话网网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并结合规划区实际情况,选取各类指标,具体计算结果如下表:居住用地 150线/ha 行政、教育、文体、医疗用地 120线/ha 商业金融、集贸市场用地 120线/ha 公用设施用地 40线/ha 经测算,夹滩组团市话用户约0.34万门,按照设备容量占用率80%,则所需交换机容量约0.27万门;农业园区及江南职高市话用46、户约0.55万门,按照设备容量占用率80%,则所需交换机容量约0.44万门。综上,规划区所需交换机总容量约0.78万门。4. 电信局所规划通信工程规划根据上一级规划所制定的原则要求,按适当超前的发展速度,加快建设高速、宽带数字通信网;推行“户线”工程,为本片区经济、文化的高速发展,提供高效能、多层次的现代化通信服务。夹滩组团规划电信所1座,装机容量为0.8万门,位于地块C-06-02内,用地规模为0.28公顷,为规划区提供电信服务。5. 有线电视用户预测表11-2 有线电视需求量指标表用地性质面积(公顷)广电指标(户ha)广电容量(户)居住用地17.561001756行政、教育、文体、医疗用地47、3.14100314商业金融、集贸市场用地3.33100333总计2403夹滩组团电视用户总量约0.24万户,农业园区及江南职高电视用户总量为0.38万户,由城市主干光纤接入提供有线电视服务。6. 通信、有线电视管网规划(1)通信管网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所有城域网服务,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通信管网系统是一综合管群,包含电信业务、有线电视、移动、联通、局间中继、数据用户等多种信息传输功能。各种信息传输业务所需管孔均纳入综合管群,同期设计施工。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合理开发、共同使用综合管群。避免各营运商自建管道及重复建设。(3)通信管道原则上布置在道路的西侧、北侧的人行道下,管线48、采用光缆敷设,管道孔数一般按通信管网主干路由8孔,次干路由46孔设置,管道采用PVC管群,用塑料排架固定,管间隙细沙填充,管径采用114。通信管网的具体布置详见电信工程规划图。三、 邮政设施规划1. 现状概况规划区内现无邮政设施。2. 邮政通信网设施建设规划在夹滩组团新建一处邮政所,位于地块C-06-01内,用地规模为0.27公顷,为规划区提供邮政服务。具体布置详见电信工程规划图。四、 给水工程规划1. 现状概况夹滩自来水厂位于回龙湾,供水水源为笋溪河水,实际供水规模为200 立方米/日。2. 水量预测根据镇规划标准,结合夹滩现状的用水水平,规划采用人均综合用水量300L/人.d计算规划区用水49、量,夹滩组团用水量为0.15万立方米/日,农业园区及江南职高用水量0.30万立方米/日。则规划区总用水量为0.45万立方米/日。3. 供水设施及管网规划(1)供水水源规划区水源为笋溪河水,笋溪河水水源充足,且无污染能够满足用水需求,应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2)水厂规划规划扩大夹滩自来水厂用地,供水规划为0.5万立方米/日。(3)供水管网供水主干管网采用环状,沿主次干道东侧、南侧布置,管径150300毫米,其余给水管道为树枝状。规划区供水和消防供水共用一套系统,道路上要求按国家规范设立消防栓,间距不大于120米。给水管网布置详见给水工程规划图。五、 排水工程规划1. 现状概况排水现状是雨污合流制50、,目前尚无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和雨水进行处理。2. 排水体制规划组团排水体制原则上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雨水分别通过各自的排水系统分流排放,现状的排水管渠作为雨水管渠保留和改造。夹滩老场受道路、建筑和管位等多方面条件的限制,目前把现状的合流制完全改建为分流制所需的工程量很大,规划根据实际情况,近期老场排水采用合流系统,将污水和初期雨水进行截流,排入污水系统,待道路或旧城区统一改造时,再实行污水、雨水分流排放。其它区域规划排水体制均采用雨水、污水分流制,对新建、改建的道路,小区一律实行分流制,建设污水、雨水两套排水系统。3. 污水排放系统规划(1)污水量计算规划区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乘以排放系数51、确定,排放系数取0.85,即污水总量为0.38万立方米/日。(2)污水排放在夹滩组团西面新规划污水处理厂一处,位于地块C-02-01内,用地面积为0.23公顷;农业园区东面规划污水处理设施一处,位于地块B-05-04内,用地面积为0.26公顷;在江南职高和北面未规划污水干管的地块内自行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污水干管分片收集后,分别排入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3)污水管网污水管道的走向尽可能与道路坡向一致,以减少埋深;尽量减少管道穿越排洪沟次数。污水管道结合地形主要沿规划道路敷设,局部管道在绿地中敷设,以重力管道为主,局部区域因高差较大,需设置污水加压泵站,污水经收52、集后采用压力管输送污水。污水管网布置详见污水工程规划图4. 雨水排放系统规划(1)雨水系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接入排入笋溪河。(2)雨水量计算雨水设计流量计算公式: Q=qF(升/秒)重庆市暴雨强度公式:2822(1+0.7751lgP)q = (升/秒公顷) (t+12.8P0.076)0.77其中:t为集水时间,t=t1+mt2; t1为雨水地面径流时间,取5-8分钟; m为折减系数,管道取2; t2为雨水管渠内流行时间;设计重现期P=3-5年;综合径流系数取0.65; F为汇水面积(公顷)。(3)雨水管道规划雨水管沿规划道路布置,尽量顺坡敷设,收集区域内的雨水,就近排入笋溪河。雨水管53、在机动车道下,最小覆土厚度应大于0.7米。雨水管道水力计算采用延时计算法,为尽量降低埋深,水力坡降尽可能利用道路纵坡。雨水管网布置详见雨水工程规划图。六、 燃气工程规划1. 现状概况夹滩组团已通天然气,气源来自李市配气站。2. 气源选择结合先锋镇的实际情况,杨家店片区内扩建后的先锋配气站将能够为夹滩组团未来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气源。3. 用气量预测(1)用气标准:居民用气:1.0m/户d(每户按3.5人计算);公建用气:按居民用气的20%计;未预见用气按总用气量的5%计;(2)用气量计算如下:1)夹滩组团居民用气:0.14万m/d;公建用气:0.03万m/d;未预见用气量:0.01万m/d;预测,54、夹滩组团用气量为0.18万m/d,农业园区与江南职高用气量为0.36万m/d。综上,规划区总用气量为0.54万m/d。4. 管网规划采用中压单级系统供气,在规划区干道、支路上均规划天然气主、次干管,环网敷设,确保供气安全可靠。工作压力0.10.3兆帕,沿道路北侧、西侧布置108-89-76天然气管道,形成完善的燃气输配气管网系统。燃气管网布置详见燃气工程规划图。七、 管线综合规划1. 管线综合内容规划管线综合的内容有:给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水管线、燃气管线、电力管沟、通信综合管块等六种管线。本次规划排管方式为电力、热力、给水、雨水设置在东南侧;电信、有线电视、燃气、污水设置在西北侧。地下管线相55、互交叉时,各种管道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应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2. 管线平面综合根据各种管线性质、易损程度、建筑物对各种管线的安全距离要求以及各种管线相互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本着小管避让大管,压力流避让重力流,易弯曲管线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避让主干管,临时性管线避让永久性管线的原则,规划对各种管线安排如下:雨水、污水管线安排在车行道下或绿化隔离带下边,给水管道、燃气管道、电力管沟、通信综合管块安排在人行道下或绿化控制带下,路灯电缆放在缘石内侧,路灯杆安排在人行道或绿化隔离带内。各种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燃56、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第十二章 绿地系统规划一、 规划原则1.结合地形、水系和现有林地植被分布等自然环境特征进行系统设计,把自然山水环境引入规划区,建立多样化的生态绿色网络,以满足生物群落的自我维持、更新和调节,适应物种多样性环境。2.绿地景观系统应作为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居民活动的组织与延续,并以居民休闲、游乐活动为主线,建立各类绿地的密切联系,提供多样化的活动空间。3.绿地景观系统的规划应注重场所环境的塑造,在设计中强调以人为本的思想。二、 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利用规划区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城镇布局特点,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强调城镇对自然的可达性和亲密性,注重城57、镇开敞空间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有意识地建立生态廊道,构建规划区以笋溪河为依托,周边山体绿化为背景,规划以城镇街区庭院绿化为基调,以交通干道绿化为主轴,大面积的城镇公园为主体,大量的街头绿地为补充,具有自然生态效应的城镇园林绿地系统。1. 道路交通绿化此为绿化系统的“线”,贯穿规划区东西和南北的干道是规划区重要景观带,规划布置重要的绿化景观要素。2. 公共集中绿地此为绿化系统的“面”,在规划区中形成相当面积的绿地生态环境,作为城镇的“肺”,起到净化空气、隔离污染、提供优美游憩场所的作用。规划将B-01-01、B-06-01、C-01-01、C-06-04和C-08-01地块作为规划区的公园绿地。在58、集中绿地之外,各功能分区内规划一定密度的小型小区级绿地及广场绿地,此为绿化系统中的“点”。这些绿点设计精美,引人入胜,分布广泛,成为城镇景观和生活环境中最积极活跃的因素。3. 安全防护绿地规划于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设施外围设安全防护绿地,位于地块B-05-03、C-02-02内。第十三章 城市设计导引一、 总体构思根据规划区的功能分布,结合自然地形条件,确定以景观面、景观点、景观轴,以及公共开敞空间所形成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空间景观控制体系。注重全方位的景观空间塑造。在规划上把握以下原则:保护生态敏感区域,软化开发区域与自然的边界关系;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人与自然交会的空间,最大程度提升周边土地59、价值;与规划布局相协调,重视城市景观的文化性、艺术性,充分发挥空间景观的保育、景观、游憩的功能;控制建筑体量与尺度,立面构型与色彩;城市设计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创造宜人、舒适的空间环境。二、 空间设计规划区的景观空间由绿地休闲空间、体验活动空间和外围生态绿地空间组成。绿地休闲空间主要由滨河带状绿地、街头公园等组成,通过丰富的绿化植被形成游憩休闲场所;体验活动空间由商业步行广场、行政文化广场等共同构成,是区域内重要的聚会交流和休闲体验的开敞空间;外围生态绿地空间主要以沿笋溪河自然绿化为主体,与规划区外围的山体绿带相结合,形成整个区域的绿色基面。三、 环境设计1. 景观轴线由道路绿化景观组成,利用60、规划区内干道两侧的绿化空间自然形成主要绿契,形成贯穿组团南北的景观轴线。2. 滨河景观带由沿笋溪河流域自然生态景观为主体形成的滨河景观带。该滨河景观带呈“S”型,贯穿于规划区南北、东西,规划应以其为城镇整体设计的载体,加强对笋溪河两旁的绿地空间和建筑的设计与控制,利用流域两旁建筑的形态和色彩,以及借景、对景等多种景观设计手法进行景观设计,丰富组团空间,打造形成良好的城镇形象,充分体现规划区的建设风貌。3. 地标和节点门户地段和重点地段为规划区内主要的形象节点。本规划对不同类型的入口门户,根据条件,强调不同的空间场所以及构成空间的建筑组合、风格、色彩、材料等,筛选植被种类,美化空间环境。(1)一61、个地标地标一般以特殊地段的特色建筑的形式出现,地标具有清晰的可识别性,是规划区对外展示的重要组成要素。规划以夹滩文化站作为本区地标。地标性建筑要在利用建筑的高度、建筑的形势、建筑的规模成为标志外,还必须融入当地的历史,使之成为规划区标志性景观工程。(2)三个景观节点在规划区重要位置形成的空间和景观节点,除空间形态应精心设计和严格控制外,应具有标志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或景观小品,塑造宜人的生活环境,形成规划区风貌展现的亮点。主要景观节点:将连接规划区南北的道路交叉口作为规划区的主要景观节点,此节点在绿化空间形态精心设计和严格控制外,应具有特色性的构筑物、体现夹滩组团的历史文化特色。次要景观节点:分62、别在夹滩组团南面和农业园区的核心区域,结合人们的日常景观需求,打造独具特色的广场景观。4. 景观控制地段景观控制地段是以景观轴和景观节点为依托,限定规划地段内主要的景观内容。景观控制地段包括:山体景观、商业中心景观廊道,注重街面连续性与一致性,突出重要节点建筑与公共空间。5. 视线控制对主要景观轴、景观带进行视线规划与控制,确保视觉通廊不受遮挡。规划要严格控制透景通廊,使绿带有机地组织在街景中;保护周边自然山脊线与制高点,避免大型与突兀的建筑体量遮挡视线。6. 夜景照明规划区夜间照明按照明效果分为功能性照明和装饰性照明;按照明区域分为道路交通照明、步行照明、绿化照明、主要景观区照明、主要建筑照63、明。在满足功能性照明需要的同时,应注重夜间灯光景观艺术效果。7. 城市家具城市家具是城市景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优良的城市家具可增强城市景观的美感和动感。精细选型、合理布置雕塑、花坛、喷水池、凳椅、服务亭、交通标志、栏杆、路灯等街头小品。各类标志标识必须规范,注重实用性和艺术性。人行道的铺装应舒适、美观、防滑,设无障碍通道,并与沿街建筑的室外铺装相协调,共同构建和谐的视觉空间。四、 建筑设计控制建筑体量与尺度,立面构型与色彩。建筑限高应根据上述形态分区的要求按照规划图则执行。规划区内建筑整体上以巴渝民居风格为主,应采用尺度适宜、简洁轻盈形式。公共建筑造型要挺拔、层次丰富、富有创意。公共建筑应以64、浅暖色或重暖色调为主;居住建筑基本色调则应以淡雅为主。沿主要道路建筑应形成连续的、统一协调的界面。紧邻笋溪河、公园绿地的建筑布局应依山就势、分散布局,严格控制沿山建筑高度,宜以低、多层建筑为主。建筑避免过多连续,并避免对山体绿化产生封闭性遮挡。第十四章 环保控制一、 规划原则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紧密结合夹滩组团现实基础、经济条件,贯彻环境卫生设施与规划区建设协调发展、环境卫生必须为全体居民服务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健全环卫机构,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环境卫生管理职能。二、 规划目标环境卫生规划建设的总目标是:逐步建成与江津城市相适应的较65、高标准的环境卫生设施系统,为规划区的生产、生活等各类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具体目标是:(1)道路清扫保洁实现全日制保洁,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规划期末为60%。(2)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率规划期末为100%,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规划期为95%。(3)生活垃圾容器化收集率远期达到100%。(4)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规划期末为100%。(5)按部颁标准二类以上水冲式公共厕所比例规划期末为100%。(6)清运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率规划期末为50%,其中主干路清扫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100。三、 垃圾处理1.规划区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点收集后转运至双宝垃圾场进行集中处理。2.城镇粪便污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3.卫66、生站和其他单位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可委托具有专业处理能力的单位做特殊处理。4.建筑渣土等无害无毒垃圾统一按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消纳。四、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1. 公共厕所按每300-500米设一座。规划总设置5座公共厕所,分别位于地块A-01-01、B-04-02、B-05-01、C-03-02、C-05-04内。2. 果皮箱在商业、娱乐等地区按每25米-50米设置一个,交通干道每50-80米设置一个,一般地区每80-100米设置一个。3. 垃圾收集点本规划共设垃圾收集点3处,位于地块A-01-01、B-04-02、C-03-02内。第十五章 综合防灾规划一、 防洪规划贯彻“安全第一、常67、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洪总方针,加强本规划区的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完善水系的疏浚整治和雨水管网建设,防止内涝灾害。建立健全防洪救灾机构,落实防汛责任,加强对防洪抢险的宣传工作,提高市民防洪意识,杜绝破坏防洪设施的行为。规划区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考虑。二、 消防规划先锋组团的消防站能满足先锋和夹滩组团的消防需求,本次规划在夹滩组团村委会内配建消防办公室,位于地块C-05-02内。规划区内项目设计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各类防火规范标准,并加强城镇及各单位有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保证建筑防火间距,留出消防登高场地。消防给水与生产、生活给水共用同一系统68、,采用低压制,消防增压由消防设施解决。火灾同一时间发生1次,每次消防用水量10L/S,2小时消防延时考虑,消防用水量72立方米,该水量由水池蓄备,不计入规划区供水规模。市政消火栓沿规划区主次干道布置,间距不大于120米,服务半径不大于150米,并在道路交叉口或转弯处增设消火栓。三、 抗震规划规划区一般建构筑物按6度抗震设防,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以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规划措施包括:1.对新建筑物工程严格抗震设计,新建工程前期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估工作,科学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干路两侧房屋高度,应考虑震时房屋倒塌69、可能堵塞交通的宽度。2.规划确定疏散救援通道为规划区小区路,在各疏散救援通道上设置醒目指示标志。3.疏散场地的服务半径为300-500米。疏散场地分为区级疏散场地和组团级疏散场地。区级疏散场地包括小学操场、开阔的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组团级疏散场地包括街心花园、街头绿带、居住区停车场等。疏散场地配以相应的供水设施。4.重点保护次生灾害源点,防止在地震时可能诱发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和病菌散溢。严格控制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四、 防地质灾害规划1.规划用地范围内斜坡、边坡地形坡角较大地带的建设,应尽量避免高切坡、深开挖,应避免水体对软质岩石的浸润,防止崩塌、滑坡产生。对规划区内的边70、坡失稳,应采取有效防止和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措施。2.规划用地若切坡,规划时应依山就势,避免大开挖(直立切坡)诱发地质灾害,并作好地质灾害评估工作。3.涉及本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作建设用地的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加强高切破、深开挖建设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高切破项目需经专家论证。4.对形成的人工挖方边坡,应进行放坡处理,边坡为泥岩者,进行防风化处理,若须形成永久边坡地段,建议进行支挡或锚固。5.对于填方地带,可清除呈软塑可塑状的土层,再有序回填,分层夯实处理,防止填土地基不均匀沉降。五、 人防规划人防工程建设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为重点,人员掩蔽工71、程根据地形、地质选择适当位置,按照城市规划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作为人员掩蔽工事,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考虑人防标准按照人均0.8平方米计算,规划区共需人防设施面积1.2万平方米。第十六章 环境保护规划一、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1. 大气环境本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大气环境控制至2016年PM2.5值达标。2. 地面水环境本区地表水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类地面水水质标准。城镇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100%,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废水处理率达100%。3. 声环境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国72、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各功能区标准。其中,各干道达到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其他居住片区达到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4. 固体废弃物保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5. 电磁辐射和光污染 严禁在规划区内设置较大电磁辐射污染的设施。建筑外墙不应设置大面积玻璃幕墙,夜间照明和灯饰工程不应影响区内居民休息。二、 环境综合整治措施1. 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措施改善能源结构,推行节能降耗;提高分区绿化水平;加强建筑工地的环境管理;治理汽车尾气。2. 水环境质量综合整治措施完善污水处理系统,禁止向水体中排污,实现雨污分流73、,进入笋溪河废水应经过污水处理系统达标排放。完成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建防洪堤,防止水土流失;控制地下水开发量;加强水环境监测,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3.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建立生活垃圾综合无害化处理系统,严禁向山体和水体倾倒垃圾。卫生站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进行无毒、无害化处理之后方可进入城市垃圾收运系统。4. 声环境污染控制措施通过用地布局的合理调整,加强对生活噪声的污染控制;明确道路功能,在交通干道两侧预留缓冲带;提高建筑施工的技术装备水平,控制夜间施工,有效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第十七章 “四线”控制规划按照四线管理办法,划定绿线、蓝线、紫线、黄线进行区域空间控制,确保基础设施建74、设、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迹保护的刚性约束。一、 绿线控制为了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依据城镇风貌要求、景观要求及卫生防护要求划定绿地界线,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等防护绿地。城镇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绿地建设。城镇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镇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镇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镇绿线范围内,75、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二、 蓝线控制蓝线即规划区内确定的长江、河、库、渠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在蓝线内禁止进行违反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蓝线内水域;禁止进行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其它对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蓝线划定范围内禁止不利于河流原生态环境保护和维育的人工建设。笋溪河水域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控制,防洪标高为197米。三、 黄线控制黄线是对规划区发展全局有影响的、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电信所、邮政所、汽车站等的用地范围。在城镇黄线范76、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镇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镇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镇基础设施或影响城镇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四、 紫线控制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组团内目前没有发现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规划期内发现历史文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并对已有典型民宅、古树名木等进行重点保护。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目的在于通过实施77、规划,控制引导城镇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规划的实施与管理是规划工作重要的组成部门和关键环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规划管理部门或地方政府批准后产生法律效应,是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土地审批的主要依据。虽然规划的主体明确,但客体的复杂不确定性,在城镇建设与开发的过程中,规划的实施与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规划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 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机制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支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控规编制、审批的要求,各地方赋予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法律地位,使控规实施有法可依。在城市建设与过程中,力求依法实施规划构想,以法治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保证规划的实施78、。二、 加强公众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同时也涉及到民众的行为,民众遵守控规规定及服从规划管理即为参与,对特殊项目(如公益项目)进行投资,即为主动参与。在规划执行的过程中听取公民、社会团体不同意见,达到规划、管理、民众三方面的互相了解、信任,并对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落实重庆市已出台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三、 制定积极的开发策略土地开发前期,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和引导土地使用及产业开发,确定发展方向,改善投资开发环境,吸引土地开发资金进入,优先建设基础设施,在开发过程中保障配套设施的跟进建设,严格遵守开发强度控制,采取滚动分期方式,以点带面,带动区域建设。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开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