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21重庆市江津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文本.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23959
2024-10-10
22页
491.50KB
1、重庆市江津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 文本CHONGQINGSHI JIANGJINQU DONGBUXINCHENG KONGZHIXINGXIANGXIGUIHUAZHENGHE重庆市江津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规划文本20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 2009文本目录第一章总 则1第二章规划区功能与规模2第三章土地使用控制2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4第五章“四线”规划(强制性)5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控制5第七章工程管线规划控制6第八章城市设计导则8第九章绿地系统规划9第十章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规划控制10第十一章节能规划控制10第十二章防灾规划控制11第十三章附 则12附表一:土地利2、用汇总表附表二: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附表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背景为落实和深化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建成70万人口的重庆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合理配置城市资源,使东部新城片区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特制定重庆市江津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4.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5.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T50-090-20096.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3、)7. 江津区滨江东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2003年)8. 江津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会议纪要(2004年9月28日)9. 中共江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十次常委会议纪要(2004年10月10日)10. 江津市滨江东段控规调整规划方案专家审查会议纪要(津规纪200540号,2005年8月29日)11. 江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委会2006年第三、四次例会会议纪要(江津规委会办纪20063、4号)12.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局东部新城控规调整研究会纪要(津规纪20075号,2007年4月)13.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委员会2008年第一次例会会议纪要(江津规委会纪20081号4、)第三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范围位于江津区几江城区东南,北至南郊路,南达化肥厂,西以艾坪山高程为290米控制绿线为界,东临长江。主要涉及区域有琅山片区、滨江东段以及艾坪山部分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02.82公顷。第四条 规划原则1. 整体性原则注重与周边片区建设的协调统一,包括用地功能布局、道路交通联系以及景观风貌建设等方面,使其成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2. 结合自然原则保护和营造生态环境,尊重江津山地城市的自然环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分配空间,整合用地结构,确定开发建设模式并组织绿地系统,逐渐形成环境优美的山水园林城区。3. 特色与创新原则注意发掘和强化规划区“山城、水城”的地5、缘特征,塑造特色区域。4. 可持续性原则城市建设滚动开发,注重环境保护,有计划有目的地控制土地市场供给,为后继的发展保留空间和动能。5. 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原则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性指标为刚性控制指标,其建筑形式、色彩等为弹性控制指标,规划采取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考虑土地使用的兼容性,以利于规划的实施。6. 与城市经济相协调的原则注重土地价值的发挥,通过有步骤的土地开发、改造、置换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达到最优组合。第五条 规划目标协调用地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疏理内部交通体系,合理组织道路系统和城市绿地,加强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6、,力求将规划区建设成富有特色及充满活力的山水园林城区。第六条 规划整合为了进一步优化东部新城的功能结构,公共服务配套,道路交通体系及城市空间形态,本次规划将滨江东段片区、琅山片区以及艾坪山片区部分区域约1100.65公顷作为整合涉及区域,实际规划整合区面积为602.82公顷。第七条 在本区内开展的与城市规划有关的设计、管理及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第八条 本规划图件由重庆市江津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文本、图纸及附件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第九条 江津区规划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规划管理。第二章 规划区功能与规模第十条 规划区功能以市级行政办公、商贸、居住为主的城市综合7、新区,富有特色及充满活力的山水园林城区。第十一条 规划规模规划区总用地面积602.8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92.10公顷,规划人口规模控制为15.0万人。即滨江东段:城市用地面积264.35公顷,规划人口规模控制为7.5万人。琅山片区:城市用地面积180.5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控制为5.0万人。艾坪山片区:城市用地面积157.90公顷,规划人口规模控制为2.5万人。第十二条 规划期限:2008年2020年。第三章 土地使用控制第十三条 用地布局规划区突出“一心、两轴、三片”的布局结构。一心:指行政办公中心,位于中央景观步道与南干道结合处,市级行政办公集中地。两轴:指江州景观大道和中央景8、观步道。主要承担商务功能,大力发展以高端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等金融商贸设施和一系列大型公益文化设施,兼商业、服务业、居住等多种功能。三片:指中部公共商业服务片区,集行政办公、商务、商业用地,兼服务业、居住等多种功能;东部居住新区,主要为高档居住和服务业功能;西部协调片区,是城市的旧城改造片区,主要以商业、服务业、居住等多功能。第十四条 功能分区规划区分为七大特色功能区:城市之核、新城枢纽、运动社区、滨水住区、山水住区、伴山城居、协调片区。城市之核:位于规划区中央景观轴线两侧,是集行政办公、商贸、文化娱乐、居住为一体的综合性片区,是城市的核心。新城枢纽:结合新城汽车站以及轻轨站的建设,带动区域经9、济的发展,打造东部交通枢纽中心。运动社区:江津区体育馆是江津区举行大型体育活动最主要的功能场所,通过这几年的建设,片区已初具规模。滨水住区:利用江津自然地形地貌和稀缺的景观资源,通过滨江路的建设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打造宜人滨水住区。山水住区:规划区东部自然环境景观优美,规划利用自然冲沟以及小南海蓄水工程后形成的自然水面,建设山水高档居住区。伴山城居:艾坪山是规划区独特的自然景观山体,通过对建筑高度、开发强度、建筑密度的规划控制,突出显山露水的主题,打造高档生态住区。协调片区:延续老城城市功能和肌理,结合城市建设,对老城区内工业用地进行功能置换,逐步实施改造搬迁。第十五条 居住用地规划区居住10、用地面积为272.5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5.2%。其中一类居住用地15.41公顷,二类居住用地233.26公顷。中学用地面积9.6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6%;小学用地面积9.6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6%。根据布局结构,规划配置了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小学、幼儿园、市场、环卫设施、文化设施、医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三)第十六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区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12.5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1%。集中布置南干道和中央景观步道两侧。第十七条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区商业金融用地面积27.1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6%。主要沿江州景观大道、中央景观步道和60米景观步道两11、侧展开。第十八条 文化娱乐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主要为规划老城区现状的文化中心(C9-4地块),用地面积0.84公顷;位于规划区中部中央景观步行道东侧(D2-1-2地块)规划的图书馆,用地面积0.38公顷;保留遗爱池纪委办公楼,调整功能为文化娱乐设施,用地面积0.24公顷。规划区文化娱乐用地面积1.4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0.3%。第十九条 体育设施用地保留现状江津区体育馆用地,因江州大桥的建设,体育设施用地面积由原10.74公顷调整为10.3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7%。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区医疗卫生用地面积10.4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8%。保留现状疾控中心(D4-2地块)12、,用地面积1.15公顷;妇幼保健院(D4-4地块),用地面积1.69公顷。规划市级医院,位于A4-4-1地块,用地面积7.59公顷。第二十一条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保留现状江津区党校用地,规划区教育科研用地面积2.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0.4%。第二十二条 道路广场用地道路广场用地面积合计98.98公顷,人均道路广场用地为6.6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93.28公顷;广场用地5.70公顷。第二十三条 市政设施用地规划区市政设施用地面积14.1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4%。其中:邮电设施2处:现状电信局(D1-6地块)、邮电局(D1-7地块),用地面积2.42公顷。变电站2处:保留琅山变电站(13、C6-1地块),用地面积0.21公顷;原址扩建平桥变电站(E1-2地块),用地面积0.98公顷。垃圾转运站5处:现状3处,位于D5地块及滨江绿化带2处;规划3处位于B1-4地块、滨江绿化带1处和E2-6地块。原址扩建污水处理厂:位于滨江路南侧(A5-4地块),用地面积5.05公顷。储配气站3处:现状保留2处,一处位于林家湾石油输气站(A2-4地块),用地面积0.12公顷,一处位于津柏公路北侧平桥配气站(B3-5地块),用地面积1.09公顷;规划1处,位于猪拱桥(B1-7地块),用地面积0.19公顷。保留现状消防站1处,位于南干道北侧,用地面积1.18公顷。第二十四条 特殊用地保留现状位于南干道14、南侧的77126部队用地(E4-1地块),用地面积12.1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1%。第二十五条 绿化用地规划区内绿地系统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构成,总用地面积126.1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1.13%,人均绿地面积8.3平方米/人。其中公园绿地105.1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7.7%,人均7.0平方米/人;防护绿地21.0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5%,人均1.3平方米/人。公园绿地:主要公园指滨江公园、艾坪山森林公园以及石凉偏生态公园。防护绿地:主要是市政设施防护绿化。第二十六条 地块划分原则1. 为便于规划管理,有利土地出让,控规中的基本地块应因地制宜,结合不同功能性质的用15、地在未来开发建设中建筑布置的相关要求合理划分。2. 用地划分与定性遵从土地经济价值及区位级差规律,保证地块管理与开发的合理性;3. 地块划分应充分考虑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等尽量单独划分,以便重点优先保证。4. 地块划分应考虑山、河、湖等形成的天然界线。对于地块高差大,位于不同标高台地上的用地应划分成各自独立的地块。5. 地块划分应兼顾行政区划界及土地权属界。注意把成规模的新建区与未开发用地分开,大单位中的独立生活区应单独划分。6. 基本地块划分应依据由城市道路、步行道等形成的人工界线。对于单一性质的成片用地,应采用增加可灵活管理的城市支路或步16、行道加以划小,并要注意保留和利用传统的城市公共步行道。7. 配建设施具体定位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实际开发中调整,并经江津区规划局核准。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号均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地块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划分至小类。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性质兼容性按照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的兼容性执行。本规划规定的兼容性质仅在江津区规划局同意的前提下适用。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的各项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强制性指标是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限高、绿地率、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车位、禁止开口路段9项。指导性指标为:居住人口,建筑形式、体量、风17、格、色彩要求,其它环境要求等。第三十条 地块内建筑管理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用地界线调整原则对相邻的两个或多个地块共同开发时,各地块的土地使用界线可适当调整,但其用地性质、配套设施项目和规划指标要求,需按图则中的规定执行。以街坊为整体成片拆建改造时,各地块的界线和内部道路可根据现状情况和详细规划设计方案作适当调整。细分地块内的局部开发,应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各部分的用地性质、配套设施项目和规划指标要求,应根据图则中的规定落实,总体上符合有关规定。指标控制详见附表二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第四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第三十二条 规划控制各18、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用地规模、服务半径、建设方式以及其他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设施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第三十三条 公共服务设施详见附表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第三十四条 规划区教育设施有中学1所,即几江中学B6地块,位于原琅山中学处(原址扩建),用地面积9.61公顷,办学规模初中60班,高中78班。小学4所:一所位于规划区东部幸家湾B3-4地块,用地面积1.59公顷,办学规模36班;一所位于规划区中部牟家山C10-1地块,用地面积2.96公顷,办学规模36班;一所位于规划区西部原市人民武装部旧址C13-2地块,用地面积1.94公顷,办学规模36班;一所位于规划区中央景观步道D2-19、1-1地块(琅山小学搬迁),规划用地面积3.14公顷,办学规模60班。托幼19所,分别位于A0-1、A3-1、A6-1、A6-2、A7、A8-2、B1-5、B3-1、B5-1、C4、C7-2、C10-2、C12-4、D2-2、D7、D9-1、D10-1、E2-3、E4-2等地块,每所规模为8班,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每处容积率不得超过0.8。第三十五条 规划区医院3处,其中保留现状疾控中心(D4-2地块),用地面积1.15公顷;妇幼保健院(D4-4地块),用地面积1.69公顷;规划市级医院,位于A4-4-1地块,用地面积7.59公顷。同时,配套10处社区保健站,分别位于A1-2、A3-20、1、A6-1、B3-1、C6-3-2、C11、D7、D9-1、E2-3、E4-2等地块。应结合社区公建服务设施建设,建筑面积控制为150-300平方米。第三十六条 规划区配套9处文化活动站,分别位于A2-2、A4-4-2、B1-3 、C3-6、C8-1、C12-1、D8、D9-1、E4-2等地块。应结合社区公建服务设施建设,建筑面积控制为400平方米。第三十七条 规划区配套农贸市场7处,现状保留1处,位于D3-9地块;规划6处,分别位于A6-1、B1-3、C1-4、C5-2、C6-2、 C11等地块。原则上要求独立占地,且占地面积为2500-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00-2500平方米。21、第五章 “四线”规划(强制性)第三十八条 蓝线即小南海水利工程的实施,将规划区内现状2条冲沟按50年一遇198.31米的高程水位控制。 第三十九条 绿线各种绿地(包括各种林地)的边界线,是一个完整的闭合线,该闭合线同时又是禁建区界线。本次规划主要指滨江绿化控制线、艾坪山高程为290米绿化控制线以及河流两侧不小于20米绿化控制线。第四十条 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本次规划区无紫线控制。第四十一条 黄线是指建筑退让高压电线以及城市给水、排水、电信、燃气等市政设施的界线。“黄线”范围内的用地必须严格控制,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或改作他用。本22、次规划黄线主要控制为:变电站两侧保护距离不小于20米;高压线两侧保护距离不小于15米;污水处理厂两侧保护距离不小于50米;储配气站两侧保护距离不小于20米;加油站两侧保护距离不小于10米;消防站两侧保护距离不小于10米;轨道线两侧保护距离不小于36米。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控制第四十二条 本道路交通规划包括道路交通规划、交通设施规划和步行系统规划三部分。第四十三条 本规划区内所有规划道路坐标、标高、平面线型及技术指标仅只作为规划管理和下阶段设计的依据。第四十四条 对外交通南干道以加强片区东西方向联系,西至老城区,东至先锋组团。迎宾长江大桥及艾坪山隧道以加强片区与南北方向联系,南面通过艾坪山隧道拉23、近与德感、双福联系,北面通过迎宾长江大桥积极融入重庆主城区。轻轨5号线加强与主城区的快速交通联系。第四十五条 城市交通1. 规划区道路主要采用方格+自由式的布局,形成“三横七纵”路网结构。2. 规划区规划道路分三个等级: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4米、;城市次干路,红线宽26米、24米、22米;城市支路,红线宽18米、16米、12米、10米。道路断面分幅:44米主干道:5(人行道)+4(绿化)+11(车道)+4(绿化)+11(车道)+4(绿化)+5(人行道)40米主干道(现状):6(人行道)+4(非机动车道)+2.5(绿化)+7.5(车道)+7.5(车道)+2.5(绿化)+4(非机动车道)+6(人行24、道)30米主干道:7(人行道)+8 (车道) +8 (车道)+7(人行道) 5(人行道)+11 (车道)+ 11 (车道)+3(滨江路人行道)26米次干道:5(人行道)+8 (车道)+8 (车道)+5(人行道)22米次干道:5(人行道)+6 (车道)+6 (车道)+5(人行道)4(人行道)+7 (车道)+7 (车道)+4(人行道)16米次干道:4(人行道)+4 (车道)+4 (车道)+4(人行道)14米次干道:3(人行道)+4 (车道)+4 (车道)+3(人行道)68米林荫大道:4(人行道)+8(车道)+44(绿化)+8(车道)+4(人行道)3. 规划主、次、支路最大纵坡分别为3%、5%、8%25、。4. 凡涉及高切坡、深挖方的建设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5. 现有城市道路用地处于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之外时,规划道路未实施前,建设用地不得超越该规划道路红线,同时其建筑物应按相关规定退让现有城市道路用地。6. 道路红线之内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上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7. 道路交叉口路缘石半径的切点向主干路方向延伸70米,向次干路方向延伸50米,向支路方向延伸3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第四十六条 交通设施1. 沿主次干路间隔500-800米规划港湾式停靠站,每处直线长度不小于25米,宽4-9米。2. 在组团中心地段以及流量较大处规划社会停车26、场14处,共计3900个车位,分别位于A2-1、A3-1、B1-3、B7、C2-4、C5-2、C8-1、C11、D2-1-2、D6、D9-3、D10-2、E3-4、E5-4等地块。(具体内容详见图则)3. 本规划区的停车位配置至少按居住建筑每300平方米至少一个停车位;公共建筑每200平方米至少一个停车位。4. 规划四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双向均设置展宽段,其宽度不小于3.5米,长度在交叉口进口道外侧角路缘石半径的切点向后展50-80米。5. 本次规划共规划1处公交首末站,位于规划南干道(E1-1地块),占地面积1.84公顷。6. 规划区加油站2处,保留位于滨江路(A5-3地块)南侧加油27、站一处,用地面积0.48公顷;规划位于琅山变电站西侧原丝绸二厂加油站一处(C6-4地块),用地面积0.32公顷。7. 位于规划区东部黄泥咀区域,规划控制一座互通式立交与迎宾大桥连接,占地面积约11公顷。第四十七条 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接入区内(轻轨5号线),在规划区内设置3处站点,每处站点占地规模不小于2000平方米,两侧保护距离不小于36米。第四十八条 道路规划指标规划区道路总长度约34.95公里,道路广场用地98.9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6.7%。其中道路用地93.2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7%;广场用地5.7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0%。第四十九条 建筑后退红线宽度控制1.28、 44、40、30米城市主干道两侧后退不小于5米。2. 26米、22米城市次干道两侧后退不小于3米。3. 16米、12米城市支路两侧后退不小于2米。第五十条 道路绿化道路绿地率按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的要求控制。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第五十一条 步行道本规划区步行系统由人行道、人行过街系统组成。规划区步行道主要有3条,一是结合滨江绿化打造的滨河步行道;二是位于规划区中部结合公共服务配套打造的中央景观步道;三是位于规划区西面结合商29、业配套形成的60米景观步道。本次规划区步行系统必须设置无障碍通道。第七章 工程管线规划控制第五十二条 给水工程规划1.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按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确定规划区总用水量为5.0万m3/日,日变化系数取1.4,则平均日用水量3.57万m3/d。2. 规划区由鲤鱼石水厂供水,根据江津城市总体规划,鲤鱼石水厂规模应按10万立方米日考虑。3. 在供水主干管管网形成环网,城市消防用水与城市生活生产用水为同一管网系统,在所有主次给水干管上布置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4. 室外消防按同一时间内两处火灾考虑,消防用水量按70 l/s设计,火灾延续时间3小时。发生火灾时室外消防总用水30、量Q=756m3。5. 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设施,采取各种措施大力节水。第五十三条 排水工程规划1. 规划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系统。雨、污水尽可能利用地形高差,重力流排除。2. 城市污水量按日均用水量的85%计,规划区内平均日污水量为3.03万吨/日。3. 雨水流量采用重庆地区暴雨强度公式计算确定。暴雨强度公式设计重现期选用:排水暗涵P取100年,其余P取12年。4. 对现状排水沟渠进行综合整治,结合防洪、排污、绿化、美化等进行综合整治。5. 规划区内污水经污水干管收集后排入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江津城市总体规划,几江污水处理厂应按8.0万吨/日规模考虑。6. 规划区内雨水按就近、分31、散、重力流直接排入受纳水体。第五十四条 电力工程规划1. 规划区内的总用电负荷预测为5.78万KW。2. 本规划区电源主要由110KV平桥变电站及琅山变电站提供。根据江津城市总体规划,平桥变电站主变压器安装容量为2535万MVA,采用户外式,占地面积约0.97ha。另本规划区西南角方向规划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主变压器安装容量为220MVA,采用户外式,占地面积约5000m2。规划区内10KV电源取自110KV变电站。3. 在本规划区内负荷密集地段规划7座10KV开闭所, 10KV开闭所均采用无人值班式,每座开闭所所馈电负荷不超过1.5万KVA,供电半径不宜大于1公里,占地面积300m2/32、座,优先采用附设式。4. 规划区内的架空电力线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保证110KV架空电力线边导线距建(构)筑物的外边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0米; 10KV线路均采用电缆沟内敷设方式。第五十五条 电信工程规划1. 规划区内电话需求量为7.5万门。2. 本规划区内保留现状电信局及邮政局所。3. 电信管道沿规划道路人行道下敷设。规划电信管道预留23孔作为CGTV电缆和其它消防弱电专用管孔。4. 规划管孔数除电信公用网外,还应适当考虑电信专用网、有线电视和智能化小区管理系统等。电信管道基本为3010孔电信管块。5. 在本规划区内考虑适当增设邮政服务网点。加紧城区的报刊亭建设和邮政“户箱工程33、”的推广。第五十六条 燃气工程规划1. 居民生活用气量标准为1.2立方米/户日,商业用气量按居民用气量的30%计,另考虑5%的未预见用气量。2. 规划区居民生活用气量为5.14万立方米/日,商业用气量为1.54万立方米/日,未预见用气量为0.33万立方米/日。总用气量7.01万立方米/日。3. 本规划区内天然气气源取自现状位于规划区内的平桥储配站,该配气站需根据本规划区的用气规模进行相应扩容。4. 保留规划区内现状两根分别为6兆帕及4兆帕长输燃气高压管,管径为DN720和DN710,为满足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93-200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34、年版)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要求,确保管道及周边的安全,保证离建筑物外墙离路缘石的水平距离为10.5米的控制范围。第五十七条 管网综合1. 管线平面布置一般为:道路的东侧或北侧布置雨水管(渠)、给水管和电缆沟(电力杆),道路的西侧或南侧布置电信管、天然气管和污水管,路灯杆布置在机非分隔带上或人行道两侧。2. 各管线在竖向布置中的相对位置自上而下一般为:电力电缆沟、电讯管、天然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3. 管线与管线之间、管线与构筑物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应满足技术、卫生与施工方面的要求。第八章 城市设计导则第五十八条 规划区结合山、水、绿化打造山水园林式的居住环35、境,体现本区特有的山水园林城市风貌的重要自然要素,严格保护水域及两岸的自然景观资源。结合山体绿化公园,河道绿化以及片区内的部分公共绿地进行城市设计,形成整个规划区的绿色网络。第五十九条 城市主干道、居住区次干道的交叉点形成城市空间节点,规划设计以人为本的城市景观。第六十条 迎宾大桥沿线是城市重要的门户区,道路两侧以及互通立交的绿地应进行景观设计,两侧建筑形式应考虑其美观性和可识别性,作为城市形象的展示。第六十一条 中央景观大道和60米景观步道是城市重要的景观轴,必须进行专项景观设计,同时两侧建筑形式应考虑其美观性和可识别性,作为城市形象的展示。第六十二条 规划区滨河公园、石凉偏生态公园应作为重36、点景观进行设计,打造宜人的滨水空间,创造山水园林城市。第六十三条 建筑高度控制中央景观大道为城市东西主要发展轴,两侧建筑高度控制以高层建筑建筑为主,商业集中区域建筑高度可达100米。滨江路沿线以运用“引水入城”概念,强调“山水”主题,沿江一侧建筑以点式或小板式布置为主,为后排住宅和内院留出观赏“视廊”。同时,住宅层数由外而内依次升高,以此获得更多欣赏江景的住宅单元。迎宾长江大桥沿线为城市形象重点展示区域,其沿线两侧建筑以点式小高层布置为主,同时建筑应尽可能后退道路,留出公共绿化。艾坪山为城市重要的自然绿化景观,建筑物的天际线应与艾坪山轮廓线相互呼应,建筑宜以多层或点式小高层布置为主,布局应突出37、显山露水。中、小学建筑高度根据相关规范确定为:中学教学楼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小学教学楼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第六十四条 开发强度控制结合城市“一心、两轴、三片”的空间结构,在考虑城市土地开发同时,从城市的街道空间、空间轮廓线等方面的着手,对城市的高度、密度、绿地、容积率进行了合理的规划。使城市更加富有活力,空间层次更加有动感。规划分为以下四类开发强度控制分区:1. 高强度开发区:80米景观大道两侧,城市形象重点展示区域,未来江津东部的CBD。2. 次高强度开发区:滨江路沿线,重要景观带,市民休闲、娱乐主要场所,强调“露水”;江州大道沿线,城市东西发展轴,集商业、服务业、居住等多种功能;旧城改38、造区域,强调“减密增绿”,完善公共服务配套。3. 一般强度开发区:艾坪山山脚。高档生态住区,突出“显山”的主题。4. 低强度开发区:各类城市公园绿地、文化设施用地。第六十五条 加强滨江路历史、人文、艺术气息,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第六十六条 建筑布局控制:建筑布局应注意结合地形和绿地,顺应山势,体现山地特色,尽量避免出现高切坡、深开挖。局部居住用地的住宅建议沿垂直等高线方向布置或采用退台爬坡式住宅,以减少建筑物面宽对山体的遮挡。第六十七条 建筑风格与色彩控制1. 商业建筑体量较大,建筑造型以水平线条为主,开窗简洁,细部处理精致,建筑色彩上应强调统一协调,以浅暖中间色调为主。2. 二类居住用39、地建筑群以多层住宅为主,建筑体量不宜过大,可根据不同的开发意向采用不同的风格。建筑色彩上也可以市场认同为准绳,但在组团中宜保持相近的建筑风格及色彩。建议建筑色彩以中间灰色调为主,坡屋顶以深冷色调为主,力求与背景山体融合。3. 一类居住用地建筑以小体量低层住宅为主,应统一采用坡屋顶形式,屋顶色彩以深冷色调为主,外墙色彩以中间冷色调为主,单体造型在保证统一协调的前提下允许适度个性发挥。4. 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风格应含蓄简朴,保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第六十八条 夜景照明江州大道、中央景观步道、60米景观步道是片区中主要的公共活动空间和人流集散空间,同时又是城市形象的重要体现点和区域标志性场所,应作重点照40、明区设计。重点照明区应针对不同的环境整体设计,并且在照明强度、时段及风格上作出具体要求,如老城中心商业空间体现丰富多彩等。片区中的各广场以及围合的建筑群为重点照明地段。重点照明带以办公区、商业服务区、滨水绿带以及组团公共绿地组成的步行系统为对象。通过滨水的带状连续照明塑造良好的滨河城市夜景,其它休闲绿地中可相对弱化照明设计。道路照明除按规范保证视线辨别和交通安全需要以外,道路照明应体现道路等级,以具备引导和辨别的功能。特殊的景观道路可通过道路绿化的照明或广告灯箱的处理达到不同的效果。第六十九条 环境景观控制1. 实现沿街空间的林荫化、休闲化和景观化。2. 环境设计必须和建筑的形式与风格相协调,41、并按环境性质和尺度进行不同方式的布置,绿地、广场、广告设置、夜间照明、小品必须体现区域识别性。3. 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牌在城市和建筑上的位置。第九章 绿地系统规划第七十条 以建设森林城市为目标,将对本规划区山体自然绿化进行保护控制,结合规划区自然环境特征,以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为骨架,创建有城市特色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体系。第七十一条 绿地控制原则1. 规划区内确定的公园绿地必须严格保护,严禁置换。2. 沿河绿化严格按规划执行,严禁侵占。3. 规划区内节点性的公园绿地控制,在保证绿地面积不变情况下,形状和位置可根据下一步方案设计具体控制。第七十二条 公园绿地公园绿地:规划区共有27处42、公园绿地,面积为105.1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7.7%,人均用地面积7.0平方米。其中片区中心公园3处,主要指滨江公园、艾坪山森林公园以及石凉偏生态公园。滨江公园为现状,面积为14.20公顷。艾坪山森林公园主要是以自然绿化景观为主,面积为52.25公顷。石凉偏生态公园,结合小南海蓄水工程,形成大面积水体景观,利用良好自然绿化,打造以水体为主的生态景观公园,面积为12.22公顷。第七十三条 防护绿地主要包括:市政设施绿化隔离带、河道绿化隔离带、道路绿化隔离带,面积为21.0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6%。1. 小南海蓄水工程后,冲沟两侧保护距离不小于20米。2. 变电站、配气站周边保护距43、离不小于20米。3. 高压线两侧保护距离不小于15米。4. 加油站周边保护距离不小于10米。5. 污水处理厂周边保护距离不小于50米。第七十四条 附属绿地主要指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中的绿地。附属绿地指标:1. 旧城改造区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区绿地率不低于30%。2. 建设用地内应有集中绿地,集中绿地面积不得小于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3. 红线宽度在50米以上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度在40米以下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第七十44、五条 绿地指标规划区内绿地系统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构成,总用地面积126.1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1.3%,人均绿地面积8.4平方米/人。其中:公园绿地105.1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7.7%,人均7.0平方米/人;防护绿地21.0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6%,人均1.4平方米/人。第十章 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规划控制第七十六条 环境保护目标规划区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环境质量监控,规划区建成以后,主要环境指标应达到国家控制标准,最终实现环境清洁、优美、安静和生态良性循环。第七十七条 环境保护原则1. 城市开发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原则;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45、治理原则;3. 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第七十八条 水环境质量保护控制。水环境质量指标按国家级质量标准控制,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规划区内生活污水统一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第七十九条 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大气环境质量指标按国家二级或好于二级质量标准控制。主要措施是依靠节能和改善能源结构,提高气化率,控制油烟排放量,提高二氧化硫的去除量,汽车尾气治理达标排放。第八十条 环境噪声治理噪音环境质量指标按国家三类标准控制。第八十一条 环境保护措施1. 加大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的建设,减小对城市环境的不良影响。2. 建设施工时,应严防尘土、泥沙对环境的污染。3. 入驻项目应全部使用清洁能46、源,禁止燃煤。4. 规划区内有污染隐患的建设项目均应进行环境质量评价。5. 合理布设固定噪声源,并采取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确保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场界噪声达标。6. 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7. 高压线、变电站、移动通信站发射天线等产生辐射的设备周围应按规范留出防护距离。8. 建立健全规划区环境管理制度与机构。第八十二条 环保环卫规划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集中处理方式,垃圾运往规划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本次规划布置6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小型垃圾转运站每0.7-1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与周边建47、筑的间隔不小于5米。规划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10座,每座建筑面积20-25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米。公共厕所23座,其中现状10座,规划13座,每座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座。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防雨、阻燃,设于道路两侧和路口;采用分类废物箱,并有明显的标识。规划商业大街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第十一章 节能规划控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需要认真研究分析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途径和办法。总体上应改变能源结构及能源消耗量,保护城市大气环境。第八十三条 建筑节能江津区的建筑节能要执行夏48、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标2001 139号)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八十四条 政府机构节能尽量采用自然光,使用高效能节电照明产品,杜绝“长明灯”。 政府机构的中央空调由总控室控制温度,设定最低温度26摄氏度,以降低空调电能消耗。第八十五条 照明节能采用大宗采购、电力需求、合同能源管理和质量承诺等市场机制和财政补贴激励机制,在政府机关、学校、宾馆饭店、商厦超市、大型工矿企业、医院、铁路车站、城市景观照明及城市居民小区等重点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第八十六条 交通节能对于城市公共交通主要采取保留城镇人行道、自行车道系统,鼓励居民公交出行,限制私家小汽车发展等措施。49、对于城外的公路运输则主要采取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加大使用柴油车、大吨位车和专业车;推广厢式货车,发展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改善道路质量,保障道路通畅;加快运输企业集约化进程,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减少单车单放空驶现象等措施。第八十七条 能源替代节能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太阳能、沼气等清洁、环境友好型能源。第八十八条 减排规划1.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2. 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和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须满足的土地、环保、节能、减排等必要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3. 将减排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实行环境保护行政领导负责制,控制本辖区污染物排50、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4. 建立准确的减排检测体系。准确核定污染减排总量,确定污染源。5. 健全排污收费及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提高征收标准。第十二章 防灾规划控制第八十九条 城市防洪本次规划区按50年一遇洪水位设计,标高为198.31米的高程水位设防。第九十条 城市防震1. 凡新建工程必须严格按地震基本烈度6度设防,对于重要工程,如城市生命线工程可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1度设防。2. 避震疏散场所:规划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空地为避难疏散场所,疏散半径在1-1.5公里内。3. 避震疏散通道:以城市主干道作为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的主要救援通道,救援通道需保证震后7米以上的宽度,道路51、中心线至建筑红线距离应大于建筑高度的一半。4. 采取就地疏散和集中疏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布置停车场地,严格控制建筑间距,适度保留开敞空间,保证绿地、广场、停车场的避震、疏散功能,城市对外交通、主要出入口和抢救通道应保持畅通。5. 对一些能引起再生灾害的油库、高压线等应重点加强防护措施。第九十一条 消防规划1.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增强全民消防意识,健全消防设施和管理制度,加快消防设施建设,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提高预防和补救的综合能力。2. 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间距和消防通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消防规范、技术标准。3. 消防给水沿城市道路间距不大于120米设市政52、消火栓,高层建筑按规定自备消防水池。4. 本次规划保留现有消防站1处,位于D3-3地块,面积1.18公顷。第九十二条 地质灾害防治1. 指导思想:遵循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以减少灾害损失,保护地质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危害大、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为重点,统一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防治;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坚持新技术新方法与传统技术方法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群测群防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力量,按轻重缓急,分区、分期、分批地对区内地质灾害进行综合治理,使区内地质灾害逐年减少,地质环境向良性转变,促进江津区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持续53、发展。2. 防灾目标:通过加强汛前、汛期地质检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预案,达到防灾、减灾、消灾之目的,保障规划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3. 防治原则: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应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凡区内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除作为城市绿化用地外,不得作为城市其他建设用地,并坚持国家及重庆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即“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谁致害、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4.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为边坡坍(滑)塌,当岩质边坡坡向存在以裂隙、层面为主的外倾结构面及其组合时,边坡坡角不宜大于外倾结构面倾角,填土斜坡地区若有建54、设工程项目时,宜先对斜坡进行处理。根据2004年7月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川东南地质大队江津市城镇控制性规划用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和2005年3月四川省地质工程勘查院江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用地(补充部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中明确,本次规划区地质环境简单,局部地质环境中等复杂。5. 本次工作不能替代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不能替代规划区内各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第九十三条 人防与地下空间利用1. 认真贯彻军委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和人防工作,遵循“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和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减灾、救灾相55、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人民防空的工程防护、通讯保障、警报报知、救援组织、城市应急疏散、防空教育和组织指挥等人防保障体系,完善其供电、供水、通讯、救护等配套设施。2. 本规划区人防规划按江津区人防规划一并考虑,要求建立和完善工程防护、通信保障、警报报知、救援组织、城市应急疏散、防空教育和组织指挥等七种人防保障体系,从3. 整体上增强城市的防空抗毁能力。规划在位于景观大道,修建地下商场。4. 加速内部主干道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交通通畅。5. 完善配套地下防护工程。严格限制易燃、易爆炸、有毒产品的生产和储存规模,保护“生命线”工程。6. 加强城市广场、绿化带、停车场等空间建设,确保战时人员及56、时集结与疏散第十三章 附 则第九十四条 本规划自江津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九十五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江津区人民政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江津区规划局负责。第九十六条 本规划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指标,绿地率为下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突破指标限度的规定。第九十七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本规划进行变更时,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附表一:土地利用汇总表序号用地名称用地代码面积(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人均用地(/人)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1居住用地R109.88267.9037.245.322.017.9其中一类居住用地R57、115.412.61.0二类居住用地R2105.44233.2635.739.421.115.6中学用地R223.699.611.21.60.70.6小学用地R220.759.620.31.60.20.62公共设施用地C36.8764.2212.510.97.44.3其中行政办公用地C110.5012.563.62.12.10.8商业金融用地C213.0927.134.44.62.61.8文化娱乐用地C30.581.470.20.30.10.1体育用地C47.5910.302.61.71.50.7医疗卫生用地C53.8510.431.31.80.80.7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1.262.330.58、40.40.30.2文物古迹用地C7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3工业用地M57.6219.511.54仓储用地W0.960.30.25对外交通用地T3.078.571.01.50.60.66道路广场用地S25.6498.988.716.75.16.6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12.3314.184.22.42.51.08绿地G34.21126.1411.621.36.88.4其中公园绿地G134.21105.0811.617.76.87.0防护绿地G321.063.61.49特殊用地D14.4812.115.02.13.00.8城市建设用地295.38592.10100.0100.059.139.510水59、域和其他用地E307.4410.72规划总用地面积602.82602.82备注:现状人口约5.0万人,规划人口规模控制为15.0万人。附表二:东部新城地块指标一览表用地编号面积(HA)规划用地性质兼容用地性质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密度(%)最大建筑高度(M)绿地率(%)停车泊位(个/M2建筑面积)公共配套设施备注A0-115.41R11.0301535托幼体育健身场地公交车站居委会A0-22.15G3A0-30.42G3A1-15.52R22.5303635垃圾收集点A1-27.32R21.8303635体育健身场地社会保健站公交车站公厕A1-30.32G1含水体面积0.15公顷A1-30.32G60、1A2-12.49R22.8303630社会停车场A2-28.15 G1文化活动站含水体面积4.03公顷A2-30.41G3A2-40.12 U13燃气站现状A3-113.41R2C23.0355430托幼居委会社会停车场体育健身场地老年人活动站社会保健站公交车站开闭所公厕A3-20.21S2A3-30.27G12A3-40.22G1A4-10.20S2A4-20.25G12A4-30.19G1A4-4-17.59C51.0305035医院用地编号面积(HA)规划用地性质兼容用地性质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密度(%)最大建筑高度(M)绿地率(%)停车泊位(个/M2建筑面积)公共配套设施备注A4-4-61、26.12R2C22.6358030派出所文化活动站体育健身场地A5-13.13G1含水体面积1.41公顷A5-20.99G3A5-30.46U29加油站洗车场现状A5-45.05U41污水处理厂现状A5-50.15G1A6-15.52R22.83010035托幼居委会农贸市场社会保健站华贵.沁园春小区A6-25.09R23.03510030托幼公厕点金之源-MOMA.西西里A6-30.36G1A72.41R22.6358035托幼公交车站东江美景A8-12.02R22.62510035江畔如歌A8-23.32R22.63010040托幼体育健身场地垃圾收集点碧水龙泉B1-10.40G12B162、-20.20S2B1-34.55R2C23.0306030农贸市场公交车站社会停车场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活动站B1-43.98G1垃圾转运站含水体面积2.23公顷B1-53.27R22.8303630托幼邮政所体育健身场地公交车站用地编号面积(HA)规划用地性质兼容用地性质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密度(%)最大建筑高度(M)绿地率(%)停车泊位(个/M2建筑面积)公共配套设施备注B1-60.19U13燃气站B1-70.19G3B2-13.66R2C22.6356030垃圾收集点B2-20.38G12B3-13.04R2C23.0356030托幼社会保健站邮政所公厕B3-20.08G12B3-30.16S63、2B3-41.59R220.8251835小学B3-51.08U13燃气站现状B3-60.78G3B4-11.89C2R22.0403630开闭所B4-20.88G1含水体面积0.04公顷B4-31.13G1公厕垃圾收集点含水体面积0.02公顷B5-17.15R23.03510030托幼公厕体育健身场地星河奥韵小区B5-20.52R22.5354030B5-30.26G1B69.61R220.9202435中学几江中学B710.30C4体育场社会停车场公厕现状C1-13.71R2C26.03010030邮政所公厕公交车站锦绣花园.尚城C1-20.38S2公厕C1-31.45G1体育健身场地C164、-44.25R2C26.03010030农贸市场开闭所星韵满庭C2-1-11.91R2C26.03010030渝西锦江花园用地编号面积(HA)规划用地性质兼容用地性质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密度(%)最大建筑高度(M)绿地率(%)停车泊位(个/M2建筑面积)公共配套设施备注C2-1-21.37C25.75010018富桥酒店C2-21.26G1C2-34.76R2C25.73010030东城中央C2-41.87S2社会停车场C3-11.23R22.0305435派出所C3-21.37R24.63510035先锋政府集资房C3-33.61R23.0305430公交车站渝西半岛一号还房C3-40.52R65、22.0352430牛奶场集资房C3-50.38R22.0352430渝西半岛三号还房C3-60.57R2C24.0306030文化活动站阜泰.丽景东城商住楼C47.99R23.02510035托幼居委会体育健身场地半岛明珠C5-10.98G1体育健身场地C5-21.02G1农贸市场社会停车场公厕C6-10.21U12110KV变电站C6-20.91G3农贸市场C6-3-11.76R22.8308035已出让地块C6-3-25.42R21.9305435社会保健站公交车站C6-40.32U29加油站C7-14.89R24.23010035祥和家园C7-23.20R22.5305435托幼拆迁面66、积19844C8-14.88R2C22.5305435文化活动站社会停车场开闭所拆迁面积53720C8-21.17C3现状保留含水体面积0.93公顷C8-30.60G1体育健身场地C8-40.30S2C9-1-10.84C2R25.34010035玉水湾用地编号面积(HA)规划用地性质兼容用地性质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密度(%)最大建筑高度(M)绿地率(%)停车泊位(个/M2建筑面积)公共配套设施备注C9-1-21.23C2R26.52310035居委会公厕帝宇名都C9-30.90S2C9-40.84C31.5402130文化活动中心现状C9-50.29C2现状C10-12.96R220.825167、835小学C10-26.18R22.5306035托幼开闭所垃圾收集点拆迁面积34209C10-32.43R22.5304030城投公司2号还房C10-40.72R22.5352430锦绣佳苑C1110.13R22.5306035体育健身场地农贸市场社会保健站老年人活动站社会停车场拆迁面积79971C12-15.48R23.5306035文化活动站公交车站垃圾收集点拆迁面积94678C12-21.39C2R23.5308030开闭所水木年华(三期)C12-31.62G1体育健身场地C12-42.99R2C25.53010030托幼公厕水木年华(三期)C12-50.17S2C13-10.85R268、3.0306035水木年华(三期)C13-21.94R220.8251835小学C13-30.30R22.5356030D1-11.17C10.6153035公交车站检察院D1-20.28C12.1352135工商局D1-32.15G1体育健身场地D1-40.55C11.2252135农机局D1-50.48C11.2252135国土局交易大厅D1-61.13U32.6362135电信局D1-71.29U30.9182135邮电局用地编号面积(HA)规划用地性质兼容用地性质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密度(%)最大建筑高度(M)绿地率(%)停车泊位(个/M2建筑面积)公共配套设施备注D1-80.70C2169、.2301835开闭所移动电信D1-91.52R21.5405430邮政集资楼D1-100.25R21.8302130阜泰公司D1-110.52C11.0182130交警大队D1-120.27C25.0356030德高商务大厦D2-1-13.14R220.8271835小学琅山小学D2-1-20.38C32.0452425文化中心社会停车场图书馆D2-24.10R2C24.53510030托幼公厕建宇商住楼D2-31.54G1D2-40.39S2D3-11.53R22.5503630沿江公司粮食局支坪办事处贾嗣镇联建房/经贸大厦D3-22.33C630.5162735党校现状D3-31.18U70、91.3252135消防站现状D3-40.22G3D3-51.53R22.5353630东方佳园、国土局D3-60.98R24.5258035幸福园小区D3-72.16R22.0402130蓬源公司用地D3-80.52R22.5352130津都苑D3-90.78R23.0452125农贸市场部队换地还房小区D3-100.50R22.5402130城投公司还房D4-10.69R23.5306030渝能华城.凤凰小区D4-21.15C51.5251830医院疾控中心D4-31.44R22.8402130纪委嘉平司法局集资房D4-41.69C51.8352135医院江津区妇幼保健院D4-50.84R71、23.0306035拆迁面积14475D4-60.55R22.2356030燕山高尚小区D4-70.77R22.2353030现状D4-81.54R25.53510035人民政府集资房科委集资楼用地编号面积(HA)规划用地性质兼容用地性质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密度(%)最大建筑高度(M)绿地率(%)停车泊位(个/M2建筑面积)公共配套设施备注D4-90.22R22.0302125现状D4-100.42R25.0368030琅山建司综合楼D51.11G1垃圾转运站体育健身场地现状D60.94G1社会停车场D712.82R22.13010035托幼社会保健站垃圾收集点公厕公交车站祥瑞水木年华湖上D8572、.27R23.53010030居委会派出所公交车站文化活动站御景轩D9-15.41R2C22.13010035托幼文化活动站社会保健站邮政所水木年华D9-22.15G1体育健身场地D9-31.96C27.54510030社会停车场公厕几江中学园丁大厦津华大厦重齿A栋集资楼D9-40.18S2D10-15.42R22.53010030托幼水木年华.郎苑(四期)D10-20.50G1社会停车场公交车站体育健身场地公厕公园D11-13.02R22.5354030水木年华D11-24.19R23.0308035体育健身场地垃圾收集点渝能华城D11-31.25R25.72510025渝能华城一期E1-173、1.84U2公交首末站用地编号面积(HA)规划用地性质兼容用地性质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密度(%)最大建筑高度(M)绿地率(%)停车泊位(个/M2建筑面积)公共配套设施备注E1-20.98U12110KV变电站现状E1-31.64G3E1-417.00G1公园E1-51.77R22.5157030E1-61.77T20.5101230长途客运站E1-70.42U2轨道站场E2-12.72R22.0303635公交车站已出让地块E2-22.84G3E2-34.59R22.0303630托幼社会保健站老年人活动站渝西半岛2号还房E2-41.81R21.8303635E2-57.61G1公园E2-62.74、82R21.8303630垃圾转运站E2-70.54G12含水体面积0.05公顷E2-814.33G1公园E3-11.36R21.8303630E3-20.96G1E3-37.31C11.0303635公交车站城投大厦E3-40.46S2社会停车场E3-51.25R21.2351530计委、规划局E3-61.57G1含水体面积0.27公顷E3-74.47R2C23.0309030体育健身场地已公示E3-81.44G12含水体面积0.29公顷E3-91.53G3E3-108.30G1公园E4-112.11D77126部队(现状)E4-216.55R21.5251835托幼社会保健站老年人活动站文75、化活动站体育健身场地建宇.雍山郡E4-31.88G3用地编号面积(HA)规划用地性质兼容用地性质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密度(%)最大建筑高度(M)绿地率(%)停车泊位(个/M2建筑面积)公共配套设施备注E4-43.97G1公厕垃圾收集点含水体面积0.11公顷E4-50.91G3E5-15.83R22.4405430津北公司E5-22.18R21.0301535津北公司二期E5-31.10G3E5-42.48G1社会停车场公交车站公厕E5-50.84C11.0305035交通局E5-61.54C11.0305035广电局E5-70.24S2E5-81.54G1附表三:东部新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序76、号类别项目用地代码数量(处所)用地规模(公顷)所在地块号服务半径(米)设置标准与控制要求现状规划1教育托幼R2219A0-1、A3-1、A6-1、A6-2、A7、A8-2、B1-5、B3-1、B5-1、C4、C7-2、C10-2、C12-4、D2-2、D7、D9-1、D10-1、E2-3、E4-23008班,独立占地,每处容积率不得超过0.8。小学R2241.59 ha2.96 ha1.94 ha3.14 haB3-4C10-1C13-2D2-1-150036班36班36班60班中学R2219.61 haB6(几江中学)1000初中60班高中78班2医疗卫生医院C51117.59 ha (市级77、医院)1.15 ha(疾控中心)1.69 ha(妇幼保健院)A4-4-1D4-2(现状)D4-4(现状)社区保健站10A1-2、A3-1、A6-1、B3-1、C6-3-2、C11、D7、D9-1、E2-3、E4-2结合建筑底层布置,建筑面积150-300。3文娱体育文化活动中心C31110.81 ha0.38 ha0.24haC9-4(现状)D2-1-2C8-2文化活动站9A2-2、A4-4-2、B1-3 、C3-6、C8-1、C12-1、D8、D9-1、E4-2结合建筑底层布置400。体育中心C4110.30 haB7(现状)体育健身场地20A0-1、A1-2、A3-1、A4-4-2、A8-78、2、B1-5、B5-1、C1-3 、C4、C5-1 、C8-3、C11、C12-3、D1-3 、D5 、D9-2、D10-2 、D11-2、E3-7、E4-2宜结合周边公共绿地或小区绿地设置。老年活动站5A3-1、B1-3 、C11、E2-3、E4-2结合建筑底层布置,建筑面积400。公园312.22 ha52.25ha14.20石凉偏公园(A2-2、B1-4 )艾坪山森林公园(E1-4、E2-5、E2-8、E3-10、E4-4、E5-8)滨河公园(现状)公园绿地24A3-4、A4-2 、A4-3、A5-1、A5-5、A6-3、B4-2 、B4-3、B5-3、C1-3、C2-2、C5-1、C579、-2、C8-3、C12-3、D1-3、D2-3、D5、D6、D9-2、D10-2、E3-2、E3-6、E5-44行政管理居委会6A0-1 、A3-1、A6-1、C4、C9-1-2、D8可结合建筑底层布置,建筑面积50/千人,每处建筑面积新区不得小于500,旧城区不得小于300。5公安消防派出所3A4-4-2、C3-1、D8800独立占地,用地面积每处不小于3000,建筑面积每处不小于1500。消防站U911.18 haD3-3(现状)6邮电设施电信局11.13haD1-6(现状)邮电局11.20haD1-7(现状)邮政所4B1-5、B3-1、C1-1、D9-1建筑面积100-1507商业农贸市80、场C2616D3-9(现状)A6-1、B1-3、C1-4、C5-2、C6-2、 C11原则上要求独立占地,且占地面积为2500-3000 ,建筑面积为2000-2500 ,可结合建筑底层布置。8道路交通公交首末站U211.84 haE1-1长途客运站T211.80 haE1-6社会停车场S314A2-1 、A3-1、B1-3、B7、C2-4、C5-2、C8-1 、C11、D2-1-2、D6、D9-3、D10-2、E3-4 、E5-4加油站U29110.48 ha0.32 haA5-3(现状)C6-4 含洗车场9市政公用变电站U12110.21 ha0.98 haC6-1(现状110KV变电站)81、E1-2(现状110KV变电站)开闭所7A3-1、B4-1、C1-4、C8-1、C10-2、C12-2、D1-8公共厕所U421013现状:B7、D7、C1-1、C1-2、C9-1-2,滨江路绿化带5处(现状)规划:A1-2、A3-1 、A6-2 、B1-3、B5-1 、C5-2 、C12-4、D2-2、D9-3、D10-2、E1-6、E4-4 、E5-4每座建筑面积30-60。垃圾转运站33D5、滨江路绿化带2处(现状)B1-4、E2-6、滨江路绿化带1座每座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00 m2,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m。垃圾收集点U4210A1-1、A8-2、B2-1、C10-2、C12-1、D7、D11-2、B4-3、E2-8、E4-4每座建筑面积20-25 m2。污水处理厂U4115.05 haA5-4(现状)储配气站U131110.12 ha1.13ha0.19 ha A2-4(现状)B3-5(现状)B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