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5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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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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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节 安全办公室会议制度1第二节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第三节 安全奖惩制度1第四节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第五节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第六节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第七节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1第八节 安全设备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第九节 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1第十节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第十一节 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第十二节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第十三节 安全检查制度1第十四节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1第十五节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制2、度1第十六节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第十七节 井口检身制度1第十八节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1第十九节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1第二十节 机电设备验收制度1第二十一节 设备管理制度1第二十二节 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第二十三节 提升运输检查制度1第二十四节 顶板管理制度1第二十五节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第二十六节 对外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1第二十七节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第二十八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1第二十九节 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第三十节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第三十一节 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1第三十二节支护用品管理办法33第三十三节阻燃胶带管理制度33第三十四节矿井测风制度.34第三十3、五节防灭火检查制度.35第三十六节矿井测尘制度.35第三十七节重大隐患报告及举报制度.36第三十八节煤矿安全生产职责.37第三十九节煤矿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办法 .38第四十节磅房票据管理办法 .43第四十一节矿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措施44第四十二节安全质量管理制度.45第一节 安全办公室会议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指示精神,矿特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实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矿安全委员会负责领导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定于每月三日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2、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委会成员及安全科正副科长参加。3、会议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令、指4、示、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排本月安全生产计划,查找事故隐患,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各类事故及隐患的定性,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二节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目标1、全矿杜绝火、瓦斯、煤尘、顶板、提运等重大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重伤不超过四人次,轻伤采掘单位不超过四人次,辅助单位不超过二人次。2、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确保采掘工程质量一级品率达到60%,消灭不合格品,设备质量达到固定设备台台完好,采掘移动设备达90.5.1的标准。3、年初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提出具体工作方案。二、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年初与各基层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级负责制,确保各级责5、任制的落实。三、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上级要求适时组织各种活动,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四、强化专业管理和专职监察,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抓好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实行重奖重罚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五、搞好职工培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职教科培训和安全科监督作用。年初制定全年职工培训和复训计划,实行培训考核分离制,努力提高全员素质。第三节 安全奖惩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特别制定如下安全奖惩制度。一、安全奖惩1、全矿杜绝工亡事故,6、实行月度风险抵押金返还奖励制度,风险抵押金坚持以岗定责,有安全科统一考核,奖惩标准月底由分管矿长审查,主管矿长批准,送工资科当月结算。二、受奖范围凡是从事井下工作及有下井指标人员达到考核指标的,均享受安全奖。三、考核及奖惩办法1、当月实现安全生产按上交押金数额的30%作为当月安全奖金,全年实现安全生产加倍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2、月度内发生工亡事故,扣除全矿所有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事故单位采掘计件工资额的20%,辅助单位计件或联产工资额的40%,降事故单位工区管理人员联产系数的0.6倍。生产管理单位如出现重伤以上事故,单位的正副职一次性罚款500元。3、月如出现重伤事故及重大通防责任事故和7、机电提运重大事故一人次,扣除事故的班、组风险抵押金的100%,扣除事故单位工区管理人员及片内安全员、调度员风险抵押金的50%,其他安全员、调度员的30%,扣除事故单位其他人员风险抵押金的30%,扣除分管矿长、安全、调度、技术、地测、机电设备科等正、副职风险抵押金的20%,扣除矿级风险抵押金10%,且扣除事故单位采掘计件工资额的10%,辅助单位计件或联产工资额的20%,降事故单位工区管理人员联产系数的0.4倍,生产管理单位如出现重伤事故一人次,扣除事故人风险抵押金的100%,一次性罚款200元(未交风险抵押金者罚款300元),扣除单位正副职风险抵押金100%,依次类推。4、如出现轻伤事故及机电提8、运一般事故一人次,扣除事故人和责任人风险抵押金的100%,扣除本班组其他人员及队长风险抵押金的30%,且扣除事故单位:采、掘计件工资额的5%;辅助单位计件或联产工资额的10%;降工区管理人员联产系数的0.1倍,扣片内跟班安全员、调度员、当班工区管理人员风险抵押金的20%。生产管理单位如出现轻伤事故一人次,扣除事故人风险抵押金的100%,并一次性罚款100元(未交风险抵押金者罚款200元),罚单位正副职风险抵押金的100%。依次类推。5、单位发生事故不分析不汇报安全科,隐瞒事故的扣除本单位正副职及事故所在班组的全部风险抵押金。6、凡被扣除风险抵押金及降联产系数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当月安全奖,出现重9、伤以上事故单位的工区管理人员全年不享受安全奖。7、风险抵押金的交纳办法见附表。8、管理人员必须完成下井和抓“三违”指标,否则不享受当月安全奖。人 员风险抵押金数额备 注矿长、书记300元安全、生产系统副矿级280元后勤副矿级260元采掘、生产管理系统正科级240元采掘生产管理系统副职(区、技)安全员、辅助正职220元辅助副职、跟班调度员、技术员、采掘正、副班长、计划定额副科长180元采、掘直接工、辅助单位正副班长、定额员、材料计划员160元采、掘、机、运、通、制修、矿车各区及井下辅助工120元第四节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管理,防患未然,达到安全生产目的,根据10、我矿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1、矿实行对重大隐患的“四级排查”制度,即由矿、专业、区队、班组,分级定期排查隐患,分专业综合管理的办法。2、每月25日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专业、生产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全矿井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确定等级。隐患排查情况形成会议纪要,发有关单位。安全科负责做好隐患的筛选整理,及时督促整改。3、每月22号前各专业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单位对本专业下月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同时总结当月隐患整改处理情况。顶板管理由调度室负责整理,提升运输由机电设备科负责整理,一通三防由通风科负责,地测系统由地测科负责整理。各专业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必须一式三份,11、形成书面材料(报总工、安全科、自留一份),在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会议上进行汇报,新排查的内容列表填写完整。当月已整改完成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必须填写重大隐患处理验收卡,报安全科。4、工区周五学习日,把隐患排查作为主要内容之一,由区长、技术员主持对本区施工范围内下周重大隐患进行详细排查。排查内容应写明隐患项目名称、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及验收负责人,同时总结本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安全科、调度室。6、班组隐患排查:每班由班组长负责检查施工现场后,将存在隐患填入现场隐患排查登记本,并写明主要处理意见,安监员核实后,由班组长、安监员签字,安监员现场督促落实。二、重大事故隐患12、整改1、分管副矿长是本专业隐患整改项目的整改总负责人,有关单位区(科)长是隐患项目整改的具体负责人。2、专业部门必须根据隐患排查项目与有关单位制定详细的隐患处理措施,并做好检查落实工作。3、区队每周排查隐患,由区队长组织整改,专业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安全科及时做好督促整改。4、班组排查事故隐患,由班组长负责现场组织整改,安监员现场督促落实。对班组无法解决隐患,班组长要及时向工区汇报,并在隐患登记本注明,工区负责落实。安监员对现场未整改完的隐患要进行现场交接。5、安全科必须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并对各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整改质量。三、重大隐患整改的验收1、分管副矿长是本专业13、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的验收负责人,专业部门协助分管矿长做好验收工作。2、事故隐患整改完后,单位必须汇报安全科,由安全科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填写重大隐患处理验收卡,参验人员签字,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四、处罚1、矿井重大事故隐患不按期排查的,对矿总工程师罚款100元,对安全科长罚款100元;专业事故隐患不按期排查,且未形成书面材料的,对分管副矿长和专业科室负责人各罚款100元;区队不按期排查,对区长、技术员各罚100元;班组不按规定排查隐患,对班组长、安监员各罚100元。2、已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完成的,对整改负责人罚款100元。3、因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细、漏排发生事故14、者,对分管副矿长和科室负责人各罚200元。4、对不按期参加验收人员每人罚款50元;验收不负责,隐患未整改完成而消号的,对参验人员各罚100元。五、其他要求1、各专业、单位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优先处理,确保按期完成隐患项目的整改。2、各专业都要把隐患排查项目纳入专业会议重要内容,重点安排,重点落实,重点管理,确保安全施工。3、各专业都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汇报制度,完成整改项目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安全科、调度室、业务部门汇报,做好登记、消号工作。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处理纳入调度内容,以便及时掌握隐患处理情况,为分管领导及时平衡解决问题提供依据。5、安全科负责隐患排查项目的监督落实和考15、核,并在例会上通报。第五节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搞好矿井安全措施管理,落实工程项目计划,特制定小港煤矿安全技措管理制度:一、安全措施的管理责任制:安全技措的管理落实由矿长全面负责:矿总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措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分管副矿长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措的落实管理工作;技术、通防、调度、安全、机电、经管等部门负责安全技措的编制、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财务部门负责安全技措的资金筹备工作;供应部门负责安全技措中所需设备、仪器、仪表、材料的供应工作;安全科负责安全技措的监督检查工作。二、安全技措工程项目管理:1、安全技措重点工程开工之前,必须提出设计方案或施工设计,并报16、总工、矿长批准。2、安全技措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措施,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施工质量。3、安全技措计划要列入调度工作内容,矿长要及时调度平衡检查进度情况,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安全技措工程要按期完成,竣工后再由矿长或总工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要投入使用。5、安全技措项目中所购置的设备、仪器、仪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三证一标志”齐全。三、安全技措资金管理:1、安全技措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提取,并列入财务年度计划。2、提取的安全技措费用,要专款专用,保证重点项目的需要,不得任意挪用,当年的余额要转入下一年安全技措费用中。第17、六节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采区设计:1、每个采区施工前技术科必须编制采区设计,或矿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采区设计,设计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规范,报新泰市煤炭局、泰安行业办公室批准,需对采区设计进行修改时,按上述程序审批。2、井巷施工设计由技术科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技术法规,政策完成修改,总工批准后执行。3、工作面不能形成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按管理权限报煤炭管理部门审批。4、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科编制,报总工批准。5、探放水设计、措施由地测科编制后会审,报市局审批。6、机电供电设计由机电科完成。二、生产作业计划每月在18号前由技术科编制,报总工批准后集中传达。年度生产计划在矿两委的领导下18、,于每年12月上旬由技术科完成初稿,决定后报新泰市煤炭局审查。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于每年12月上旬完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四、作业规程的编制1、作业规程由工区技术员依据设计,结合现场实际编制,不得违背规程及上级安全技术规定。2、回采规程在施工前15天完成,掘进规程在施工前5天完成,应急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罚款50元。3、作业规程要做到内容详细具体,图表齐全,数据正确,无错别字。4、应急工程由技术员编制“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传签后执行。5、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破碎、过老空、老巷、断层、煤柱、冒顶区托伪顶开采、初放、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五、作业规程的审批1、作业规程必须实行会审19、制度,技术通知单可以传签,会审单位包括编制单位、技术科、调度室、地测科、通风科、安全科、机电设备科。2、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交技术科初审,初审合格的规程方可会审。会审由总工主持,技术科协助组织,各有关单位必须按时参加,规程经主管矿长、措施经总工签字后生效,并由负责人报市局审批。3、通防措施由通风科技术员编写,科长审查,交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签字后生效。4、机电安全技术措施由机电工区技术员编写,机电设备科科长审查,交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签字后生效。5、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由运输工区技术员编写,技术科科长审查,交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签字后生效。6、春节放假检修20、工程必须编制施工作业安全措施,会审后报新泰市煤炭局审批。7、上级审批意见及时向有关单位传达。六、设计、规程、措施的传达学习1、设计批准后由技术科负责向工区技术员、技术管理人员传达。2、规程、措施批准后由工区区长组织、技术员协助向职工传达,组织考试,并记录备案。3、生产管理单位必须熟悉规程内容,监督规程落实情况。4、由安全科检查规程考试情况。第七节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为确保职工具备安全生产的素质和按章作业的能力,保证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杜绝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岗前教育培训1、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两个月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经考核合21、格后方可上岗。从事井下作业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签订师徒合同)带领下工作满四个月,然后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由政工科负责组织培训考核。2、工人转岗、调换工种或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不少于两个月的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特殊作业工种、安全技术工种必须经上级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二、在岗教育培训1、矿职教科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在岗培训。2、各单位每周五由区长主持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3、科区长及以上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按上级要求和复训规定实施,安全科、职教科做好登记备案。4、其他培训学习根据需要进行安排。三、其他要求122、职教科必须按编制的年度培训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复)训人员及有关资料要登记,归档备查。同时负责办理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工种证件。2、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周五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学习记录进行审阅,不按规定组织落实,罚款500元。3、安全科负责对全矿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以保证培训质量。4、上级对安全教育培训的规定,文件有修改时,按修改后的执行。第八节 安全设备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一、对主要提升设备的提升装置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每年一次定期检查试验,每年一次对主要受力部件探伤及预防性试验,对罐道、罐耳摇台、天轮钢丝绳、阻车器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装置,每天23、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检查处理结果留有记录。二、对钢丝绳连接装置,升降人员及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每隔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检验,以后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三、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性能检查每月一次,每月有分片维修人员检查,符合要求方可下井使用,并签发合格证。四、高压电缆入井前必须检查,摇测无误后下井使用,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对主要电气设备、绝缘工具和外部检查每季度一次,每月有专职电工检查一次。五、对井下井上的设备有设备科每月分旬的检查验收,不少于六次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24、知单,并限期整改,其检查台数不少于在籍台数的60%,每月不得有漏检设备,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第九节 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为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使投入使用的仪器、仪表发挥正常的安全监控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仪器、仪表管理作如下规定:一、通风仪器、仪表包括光学干涉甲烷测定器(简称光瓦)、数字型便携式甲烷测定报警仪(简称数瓦)、甲烷传感器、甲烷自动报警断电仪、粉尘测定仪、风表等,通风科要设立仪器室、配备专人负责收发、充电、维修、调校。二、通风科要健全仪器室的岗位责任制,对维修人员要定期培训,及时掌握仪器的有关常识,做好仪器、仪表的建档、立卡、登记工作,做到帐卡、物相符25、。三、对投入使用的仪器、仪表要及时维修,定期调校和强检,严禁无检验合格证的仪器、仪表投入井下使用,禁止发放不合格的仪器,做好交接班记录、调校记录,对收回有损坏的仪器及时汇报通风科。四、对投入到井下使用的传感器、断电仪、通风科要及时通知设备科和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按照要求负责安设,通风科负责检查调试,合格后交使用单位作为电器设备归入设备科日常管理。五、各单位使用的甲烷传感器、断电仪、数瓦等,每班下井前提科室管理人员,跟班区长、电工都要认真检查仪器的使用运转情况,教育职工爱护好、使用好、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通风科,通风科要及时调试或更换。数瓦要班前领、班后交,严禁数瓦超时使用,使用人有权拒绝领用不合26、格的仪器,对损坏的仪器通风科有权按损坏程度加倍处罚,不使用的仪器要及时撤除,上交通风科。第十节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井下药库岗位责任制1、由地面向井下运送火药时,必须有专人配合保卫科人员押送火药车,确保万无一失。2、一次运往火药库的火药量炸药不得超过3天,雷管不得10天的需用量,并分别存放,禁止数量多、存放时间长,受潮后影响使用质量。3、雷管发放前必须按单位,按班次编号导通,做到正确发放。4、炸药、雷管发放时,必须按单位、队组分班次记台帐,月度汇总后报企管办,对无单位章和领药人姓名的领科单不得发放,否则罚责任人50元。5、炸药库必须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发放回收及时,帐目清楚准确,且帐27、物相符,保证内外卫生清洁。6、炸药、雷管按指定位置妥善保存,禁止破包、失效等现象。二、井下药库人员交接班制度为加强对井下药库人员的管理,防止火工品丢失特制定井下药库的交接班制度。1、所有井下药库必须有爆炸材料管理员24小时值班,不准擅自脱岗,并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严禁出现空岗现象,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2、药库爆炸材料管理员必须做到井下火药帐目清、记录实、日清月结,帐物相符。3、严格执行火药发放制度,凭单位盖章的正规领料单发放,箱锁不齐全者,不得发放,否则每次罚责任人30元。三、火药领退制度为搞好火工品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1、使用火28、药单位要根据当班工作定额确定炸药雷管的用量,填写领料单,经工区审查盖章后交放炮员领取。2、放炮员凭批准的领料单领取火药,药库管理工按领料单如数发放炸药和雷管,并将数字填入火药领退记录本。3、领取的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装入专用的非金属材料制作的箱子内,并加锁,严禁混放。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运送。炸药箱、雷管箱要分别放在顶析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4、当班实际用量和剩余用量由放炮员核实,剩余量由放炮员当班退回火药库,火药库管理员验收核对,确认领取量、使用量和剩余量相符后,填入火药领退记录本并共同签字。四、爆破器材库防火警卫制度1、爆破器材库要按规定设置灭29、火器,防火砂箱、锨等灭火工具,灭火器要定期检查,保证完好。2、接触爆破器材人员应穿棉布或抗静电的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3、库房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和领退爆破材料的爆破工必须将矿灯放在库外指定地点,方能进入库内。4、任何人员进入爆破材料库,必须有安全科开具的证明,并进行登记。5、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职守,执行好交接班制度,严禁擅自脱岗。6、从地面向井下炸药库或发放硐室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特制带锁车箱,并有专职人员押送、装卸。五、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为了加强爆破材料的日常管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1、爆破器材必须有专职人员保管。2、井下30、火药库最大存量不得超过3天的炸药需用量,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用量。3、临时发放峒室最大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需要量,但炸药不得超过400kg。4、井下火药库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别贮存,不同牌号、不同规格和不同制造日期的各种爆破材料,不得混放在一起,以免发放时混发。5、存放爆破材料时,箱子下面要加垫10cm以上的木垫,防止爆破器材变潮,箱堆高度不得超过2m。第十一节 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职工到矿后,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点名考勤,并进行分岗分工。2、根据分工,下井人员凭牌领取专用矿灯专用自救器,矿灯收发人员逐一进行矿灯自救器考勤登记。3、人员下井后到副井下调度室分班次作下井登记,调度员作好统计,汇报调31、度室,到岗后,跟班负责人按岗位分工情况,进行人员清点况。4、施工期间,每循环工序完成后,跟班负责人再进行一次人员清点。5、本班工作结束后,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人员清点,开始撤离施工地点,准备升井。6、人员升井后,及时将矿灯、自救器交回矿灯房,矿灯房根据矿灯交还情况,进行矿灯清点,如发现矿灯超过交班点两小时未还的,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及自救器人员的名单报调度室。7、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告,立即进行落实清点,查明原因,作好记录,及时安排人员升井。第十二节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为保证各类事故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处理,减少事故造成损失,增加事故抢救中的安全系数,根据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事故分类32、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3、死亡事故 4、非伤亡事故二、事故汇报1、发生各类事故,现场人员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做好有关记录,并根据事故性质、程度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和领导组织抢救。2、发生死亡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向矿长汇报,再由矿长报告市煤炭局调度室和安全科。3、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杜绝迟报或瞒报事故现象,凡因迟报或瞒报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事故抢救1、发生一般轻伤事故由调度室和事故单位及时协助伤者做好入院治疗工作。2、发生重伤事故,在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由调度室通知矿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组织33、好抢救工作,确保伤员及时救治。3、发生死亡事故,在现场抢救同时,由调度室按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通知有关人员,必要时,请新汶矿业集团救护大队援助。4、发生事故时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安监员必须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组织人员抢救。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参加抢救或重视不够,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6、矿及事故单位做好伤者入院后的辅助抢救工作。四、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1、发生重伤以下事故,在24小时内事故单位、安全科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事故单位写出事故分析报告,送交安全科。2、发生工亡事故34、,立即向新泰市煤炭局汇报,由上级有关部门作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拿出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并及时上报有关单位。3、发生非伤亡事故,由矿安全委员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4、发生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以上级和矿专门下发文件为准;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经济处罚按矿安全奖惩规定处罚。五、对隐瞒事故的处理1、对矿井发生的各类事故,现场人员在积极处理和抢救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施工单位领导、矿井值班人员和安全科,事故现场须经矿井值班人员组织勘验后方可恢复生产,否则,对隐瞒并私自安排生产的人员开除矿籍。2、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或隐瞒事故,隐瞒35、事故的,一经查证属实,对涉嫌管理人员开除矿籍。第十三节 安全检查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两委会研究,决定实行安全检查和提升运输检查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矿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系统副矿长担任,分三个小组,成员由安全科、调度室、技术科、设备科、通风科管理人员组成。二、检查方式及要求1、每月1号、11号、21号为安全检查日,检查组全体人员必须参加,特殊情况的向组长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一欠罚款50元。2、一组在1501工作面;二组在6号煤层;三组检查矿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成员要根据组长安排,严格按规程检查,检查情况由调度室、机电设备科汇总,当天下午由调度室召集专题会议安排整改,并及时下发安全检36、查及提运检查整改通知单,由安全员、调度员、生产管理干部监督整改。检查组每月30日交换检查地点。3、各单位要对存在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三日内书面汇报调度室和安全科,不按时整改反馈的追究单位正职责任,并一次罚款50元。单位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协调解决。4、检查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充分发挥安全检查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最近两次检查不准出现重复问题,否则,每项次罚单位正职100元,班组100元。第十四节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一、加强现场管理,抓好现场安全质量工作(一)井下各区队必须做到三班有工区领导跟班盯岗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空班空岗。(二)跟班盯岗管理人员必须坚持37、八小时工作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早上晚下。(三)跟班盯岗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严格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及时发现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四)现场无工区管理人员跟班盯岗的,每发现一次对工区区长、书记各罚款50元。(五)工区跟班盯岗人员在现场不负责任,脱岗、早上、晚下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追究责任。(六)调度室负责对区队跟班上岗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七)安全科负责付井口二班、夜班入井人员的精神状态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的考核。(八)各单位务必抓好职工教育工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六条和第十条规定:现场检查发现违反第十条者禁止下井,并罚责任人1038、0元,单位正职各50元,现场发现不能正确回答安全知识考题者,罚被考者50元,工区正职各30元。二、坚决制止“三违”,严格抓“三违”的质量(一)凡有抓“三违”指标人员须严格按照矿制定“三违”有关规定执行。(二)制止“三违”重点放在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上,否则不算“三违”指标。(三)矿凡有抓“三违”指标的人员,每月至少抓“三违”三人次,且每旬一人次,否则取消当月安全奖。在现场抓到“三违”人员后,要通知“三违”人员违章的性质,罚款数额,上井后填写罚款单,送“三违”人员单位和安全科。(四)所有罚款单位须按规定落实到“三违”人员,由安全科、劳资科考核,如落实不到位,由责任者承担,同时财39、务科将所有安全罚款记入安全基金帐产,由矿统一使用。三、落实安全责任,抓好下井质量管理1、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对所经过的地点、路线进行严格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落实整改,下井不得走马观花凑指标,凡经过的地点8小时内出现事故的,联责追究其责任。2、严格执行上级及矿的有关规定,调度室考勤人员要严格把关,下井不够时间的,不计算下井指标。四、入井宣誓活动规定1、为增强和激励员工的安全责任心,每班入井前,有工区领导组织当班员工,在本工区会议室站立面向全家福专栏宣读安全誓词。2、安全誓词内容为:我宣誓,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团圆,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我一定按章作业,坚决 做到不违章,不违纪40、,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为安全工作做出贡献。3、宣读誓词在班前会分工完毕后,由跟班区长领读。五、评选安全最佳、最差个人的规定1、评优评差按月度进行,每月每单位评出一名安全最佳个人和一名安全最差个人。由最差者交现金50元,奖励最佳者。奖罚实行现金兑现,安全科记帐核发。2、评优评差由本单位按个人安全指标考核表实施,每月26日报安全科核定。一经核定,需于下月3日前交一张五寸彩照及最差现金到安全科,安全科于下月5日张榜公布,到期不交照片和罚款的,停止本人工作,罚区长、书记100元。并对区长、书记按最差对待。3、考核标准及扣分标准见附表。六、作业规程考试制度1、严格落实一工程一规程或一工41、程一措施制度。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 编审执行原技术管理规定。调整通风系统必须有批准的调整通风系统构筑或拆除通风设施必须有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采煤工作面运输系统的安装铺设必须有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或维修必须有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2、严格执行规程措施的学习考核制度。工程开工前,施工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考核实行两级考试,施工单位组织考核合格后,申报安全科,安全科组织复查考试,不及格的三天后补考,补考不及格的脱产学习十天,并罚单位三职各100元,不及格者100元。3、严格执行工程开工许可制度。工程开工必须有传签的开工许可通知单,否则按违章指挥论处,并42、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0元,管理单位强令施工的,罚责任人2000元。第十五节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制度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决定对矿井安全设施实行竣工验收制度。一、运输安全设施1、全矿井上、下各轨道运输环节,都必须按公司技术装备要求,安设安全设施,并明确分管单位和固定维修人员。2、全矿井上下各轨道运输环节、安全设施安装竣工后,由专业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否则不准使用。3、各分管单位和维修人员对所管理的挡车设施、信号及通讯、机车行车保护、提升钢丝绳及保险绳等,都必须每天检查(或试验)一次,并认真填写安全设施检查验收检修记录并及时上报。4、各巷道的躲避所、43、信号室、壁龛要按规定及质量标准要求设置齐全,规格符合规定、支护良好、卫生清洁。5、各类安全标志牌、安全警示牌要设置齐全,悬挂位置适当、醒目,能指导现场职工的安全生产。6、各地点翻车机,特殊地点的防护栏杆要按规程规定设置齐全,并能起到安全防护作用。7、严格执行检查检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地点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并按照检修周期,由固定维修人员进行认真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设施灵敏可靠。8、检查发现安全设施失灵时,必须立即进行维修整改,否则不准生产。9、凡因玩忽职守、漏检、失修,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损失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二、机电安全设施1、全矿井上、下所有机电大型安装设备必须严格按规44、程施工,符合煤矿三大规程要求。2、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资料施工,确保各种安全保护灵敏可靠。完毕后,安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矿组织安装、使用单位、业务部门,对安装设备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有关人员进行签字存档;验收不合格的,安装单位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进行第二次验收,不合格者对安装单位进行100-500元的罚款。影响生产由安装单位负责。3、新安装采煤运输机皮带溜子严格按标准安装,灭火设施完善,皮带保护必须齐全、牢固、可靠。溜头溜尾压柱(地锚)必须齐全、牢固、安装完毕后,由矿组织业务部门、安装和使用单位验收,填写验收单,并签字。不合格限期整改,否则,罚款100-200元45、。4、新安小绞车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地锚或压点柱固定要牢固,电气部分提出申请,由机电设备科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否则对安装单位罚款100-500元。5、井下采区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安装完毕后,由专业组织机电设备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单,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6、新安掘进迎头,必须提前填写接电申请进行审批,迎头开关,设备保持完好,电煤钻综合保护、扒装机卡轨道器、护栏要合格,风电闭锁可靠,迎头安装完成后,由安装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影响生产由安装单位负责,业务监察部门在安装完毕一天内,必须对新安迎头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令其整改,否则给予罚款。三46、“一通三防”及防治水安全设施(一)通防安全设施1、矿井必须有完善的通风系统和防尘系统,矿通防安全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设置,并做到灵敏可靠,使用正常。2、矿井通风设施(风门、密闭、风窗、风桥、测风站),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构筑,新工作面投产前,其通风系统及设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填写验收单并签字,不合格限期整改,填写通风设施管理台帐,由施工单位负责人、验收人签字。通防专业每旬对井下所有设施检查一遍,对不合格的设施,下达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罚款50元。3、矿井防尘设施(防尘管路、三通阀门、水幕、喷雾装置、隔爆水袋),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新工作面投47、产前,其防尘系统,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填写验收单签字,不合格限期整改,并罚款100-500元,其它地点防尘设施安完后由施工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台帐,施工负责人、验收人签字。通防专业每旬对所有地点的防尘设施进行检查一次,对不合格的设施,下达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罚款50元。(二)防治水安全设施1、结束采区、工作面要在一个月内建筑永久密闭墙、水闸墙,永久密闭墙和水闸墙的设计和施工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符合防火、瓦斯、老空水的要求。2、密闭墙、水闸墙在施工竣工后由矿总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验收,并建档立卡,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3、所有密闭墙、水闸墙等防水设施,通防、地测部门要每月检查48、一次,雨季半月检查一次,并填写现场牌板,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安排处理,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安监、通防、地测等部门检查一次。第十六节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安全为天,质量为本,为保证质量,矿实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采掘、巷修、通防、轨道质量由技术科质检组负责,设备质量由机电设备科负责,详细规定如下:1、质量检查验收人员对工程质量、设备质量、通风质量、轨道质量、巷道维修质量、负检查验收责任。2、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检查、评定考核,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质量标准,凡因质量验收不符合实际质量造成事故的,追究质量检查验收人员的责任。3、负责对各项工程的日常跟踪抽检,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49、见,并做好复查、评定、考核工程。4、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汇报有关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5、负责对各类质量检查验收资料的统计、整理、存档,并将月度质量汇总报有关部门和领导。6、验收标准执行山东省地方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第十七节 井口检身制度1、井口检身由井口把钩工负责,必须持证上岗。2、井口把钩工上岗后要严格执行好岗位责任制,维护好井口秩序。3、井口把钩工要严格检查入井人员是否戴好安全帽,是否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下井前要逐个检查检身,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如有违犯者,有权制止其下井。4、井口把钩工要认真检查下井人员是否喝酒,喝酒者严禁下井,如发现下井人员有病或精神不振应暂50、停其下井工作,并通知其所在工区。5、井下把钩工要认真检查上井人员是否私带雷管、炸药,如发现严禁其上井。6、井上、下把钩工要认真组织好职工上、下井秩序,每罐12人,严禁超员,严禁闭杂人员靠近井口。第十八节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减少职业危害,保证职工健康,有效合理地使用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我矿严格按照35鲁煤发第47号文山东省煤炭工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一、对工作服、脚靴,采掘工每12个月发放一次,辅助工执行18个月。棉上衣采掘通修执行48个月,调度、安全、技术、地测、机电执行60个月。二、对防尘口罩采掘工、面上51、溜子司机,回柱放顶工每6个月发放一次,通风巷修,每12个月发放一次,对地面有粉尘危害的,每2个月发一次布口罩。三、对腐蚀性强的工种,如充电工,矿专门购置配发了耐酸工作服、手套、围裙等。对绝缘靴、绝缘手套、电焊手套,执行36个月发放的标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旧换新。四、对井底信号、主付井大门工、电车司机执行60个月发放标准,雨衣主井执行60个月,付井执行24个月,井口运搬工雨衣每60个月发放一次。五、对布手套,采掘工、选矸工、运搬工、通修工执行2个月发放标准;所有下井人员,每6个月发放一次,另外对回柱放顶工每1个月发放一次皮手套。六、防护用品必须 按规定正常使用,发现一次不使用的,罚款50元。第52、十九节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安全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规范安全信息的汇报、收集、处理、反馈等工作,特制定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一、记录范围1、副科级以上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科室人员。2、工区管理人员二、填表要求1、凡有填写记录任务者,升井后必须到调度室填写下井记录,否则,不计下井并罚款50元。2、填写记录必须认真,字迹清晰,记录三条以上隐患信息,否则不计下井。3、记录必须记明隐患的单位、地点和现场安排情况及自己的处理意见,否则,不计下井并罚款50元。三、信息运行1、信息站工作人员收到重要信息,必须立即按要求下发隐患通知卡或电话通知有关单位领导。2、信息站应53、建立电话通知记录本,凡发出隐患通知必须记清,通知时间、单位、内容、整改时间和签收人姓名。3、信息站要对安全信息认真分类、筛选,及时下发有关单位。4、各单位接到通知单后,立即组织整改,按规定时间整改,并及时反馈到信息站,信息站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到期整改不了的,罚单位正职100元。5、单位接到隐患通知单,如整改确有困难,又不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按期不能完成的,可用隐患上报卡,汇报矿有关领导和信息站,由分管领导拿出主导意见。6、信息站每天筛选隐患必须于当天下午16点前上报生产矿长及各分管矿长。第二十节 机电设备验收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机电设备管理,使机电设备更好的安全经济运行服务与生产,制定设备验54、收制度如下:1、购进的设备、配件及材料必须由机电专业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明方可入库,对于无法验收的设备及配件待使用合格后再办理入库。2、防爆设备下井时,必须由防爆检查员检查确认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3、制修区维修的设备和加工的配件由机电设备科专职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记工,进二级库。4、在籍使用的设备、设备质量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每月不少于三次定期检查(上旬2-4日、中旬12-14日、下旬22-24日),不少于六次抽查,大型设备、采掘移动设备台台检查,其它设备检查台数不低于在籍台数60%。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55、并限期有关单位整改,对有重大隐患的设备要立即汇报分管矿长,采取措施落实处理,对不及时整改如期完不成的按企业管理制度进行处罚。第二十一节 设备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是煤矿生产的主要生产力,加强设备管理,减少设备损坏、丢失和机械事故,使机电设备更好地服务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制度:1、矿上需要增置的主要生产设备,选型上要技术先进、通用、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下井防爆设备,应有防爆合格证,购置计划有机电设备科提报,机电矿长审批后供应科购置。2、购置设备到货经设备验收小组验收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3、所有在籍使用设备都必须56、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做到设备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维护,并认真填写好运行记录。要求使用中的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查、试验,检测不合格的必须停用。4、设备科要负责好全矿机电设备的使用、调拨及设备台帐、卡片和牌板的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牌板、物和使用地点对口,使其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设备台帐每半年核对一次,设备保管手册要每月核对一次,设备台帐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要每年核对一次。5、定期搞好机电设备防腐,设备科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报防腐申请,报机电矿长同意,报企管57、办,完工后由企管办,设备科进行验收。6、设备物资的报废,必须经过设备科认真检查确认报废后提报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主管矿长同意后,按报废程序实施。第二十二节 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运输是矿井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矿井的咽喉和动脉,为保证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提升运输设备的选型要经济合理,切合实际,技术先进,安全适用,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钢丝绳选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及相关标准。现使用的提运设备除保证安全,经济可靠运转外,还要提高现有提运设备能力,正确进行检修,维护工作以提高设备利用率的服务年限。2、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可靠,每班必须试验一次,任何58、一项不正常都必须停机处理。3、井筒装备、金属井架应按规程定期检查,做好记录,提升系统定期进行技术性能测试,主要部件必须定期探伤;主、付井罐笼防坠器必须定期试验;机车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4、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要符合规程规定,新绳到货保管、使用、更换,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98条至第411条认真做好月检的周期检验。5、提升运输信号必须齐全、安全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主井提升信号提升机及井口设施的闭锁,机车的灯、警铃;倾斜井巷的行车不行人指示灯等必须正常使用。6、提升、运输系统的车房、机房内的消防器材、防护用具必须齐全、性能符合规定。7、矿提运检查领导小组必须按时认真检查,查出问题及59、时处理。第二十三节 提升运输检查制度为加强提升运输安全工作,经矿两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提运检查小组,检查方式及要求:1、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提升运输检查日,检查组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参加,特殊情况向组长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50.00元。2、检查情况由机电设备科汇总,当天下午由调度室召集专题会议安排整改,并及时下发提运检查整改通知单,由安全员、调度员、生产管理干部监督整改。3、各单位要对存在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三日内书面汇报调度室、安全科,不按时整改反馈的追究单位正职责任,并一次罚款50.00元,单位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协调解决。4、提运小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充分发60、挥安全检查作用,不合格的出现隐患的要坚决停下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运检查工作,单位月度内不准出现重复问题,否则每项次罚单位正职100.00元,班组100.00元。第二十四节 顶板管理制度一、顶板管理工作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布置检查总结顶板管理工作。二、队长对本队顶板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接受各级领导及技术人员的监督,督促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主要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作出顶板管理工作的决策。三、技术员负责制定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年度顶板管理技术措施。四、班组长对本班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首先进入工作地点,检查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61、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五、施工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及工程质量标准,按“三大”规程作业。六、施工队管理人员经常下井,掌握现场动态变化,同矿有关部门或领导及时汇报。七、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顶板管理文件及小港矿的有关管理规定或指示。第二十五节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减少职业危害发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管理的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井下铺设防尘管道,按装防尘设备,搞好定点检查与巡回检查相结合,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2、采掘工作面坚持湿式打眼,放炮前后洒62、水灭尘,使用水炮泥、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3、定期为接尘职工发放防尘口罩,滤纸(详见劳动用品发放标准),工作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每班更换一次滤纸。4、调整风量,排除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5、由专人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定期检测,评价的结果存入矿职业卫生档案,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个人防护,指导劳动者正常使用职业防设设备和用品。7、对准备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预防性的查体,不合格的一律不能从事有害作业,在岗从事有害因素的职工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查体,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63、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查体费用由矿承担。8、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9、对已确诊和可疑职业病患者,进行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健康查体,根据卫生监督机构意见,安排治疗和疗养。10、按规定落实职业病患者待遇。11、对矿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做到走人走档管理。其档案内容、填写准确、完整,若有变动及时补充更新。12、接害作业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监测报告,保存齐全。第二十六节 对外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规范外承包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64、,特制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1、矿方要认真审查外承包施工队的安全资质,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队入矿施工。2、矿方与外承包工程队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承包方在施工区域及行走必经路线上自主全面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自主承担事故的不利后果,并有责任及时向矿方汇报。承包方必须自觉接受矿方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管理。3、矿方设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监督外承包队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情况,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和矿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法监督,落实好“三不生产”原则,发现“三违”现象要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产生产处罚。4、矿方要定期利用安全大检查、提升运输大检查和随机抽查65、形式对承包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查出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队,承包队必须立即整改,并把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至安全科和调度室。矿技术科、机电设备科、通风科分别负责承包队的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和“一通三防”质量的检查,检查标准执行矿方规定。5、矿方负责承包施工队的安全规程措施的审批,确保技术先进、质量合格。6、承包方负责招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自觉服从矿方安排的培训计划,保证全员持证上岗;承包方可要求矿方协助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矿方要尽协助培训和管理监督培训的义务。7、在接到外承包队的事故报告后,矿方有协助进行事故抢救、分析及善后处理和按规定上报的义务。第二十七节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根据66、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矿总会计师负责保证安全资金投入,保证按上级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安技措费用列入年度财务计划,做到专款专用,否则,罚款100元。2、 矿总工程师负责于上年度末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否则,罚款100元。3、 安全投入资金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的需要。4、 矿长批准安全资金的投入计划,批准后的计划必须按时完成,安全矿长和工会主席负责监督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5、 安全投入资金按财务年度汇结,节余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转入下年度,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罚67、款1000元。第二十八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为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及损失,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1、 每年年初由技术科负责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总工组织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进行会审,报矿长批准;批准后的救援预案列入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作为矿文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必须传达学习,员工达到应知应会,并具备应急处理能力。2、 救援预案应覆盖煤矿生产过程的各类事故,具备良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 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的应急资源必须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否则,罚分管负责人100元。4、井下发生的各类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在积极自救同时,尽快汇报调度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根据情68、况决定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4、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由总工组织评估绩效和评审改进,保证应急救援的可靠有效。第二十九节 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预防灾害发生的目的,特制定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每年年初由总工组织召开矿井灾害危险程度分析会,确定主要灾害,制定灾害预防方案,每季度进行一次补充修改。2、 技术科负责编制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调度室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科负责监督落实情况,主要灾害的预防控制情况列入安全办公会议调度内容。3、 各专业口要对本专业的灾害程度进行分析辨识,编制专业层次的预防管理措施,并严格督促落实。4、 各基层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69、情况,排查本工作辖区的主要灾害,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并严格落实。5、 对主要灾害的预防管理情况实行年终评估,对实现预防目标的突出贡献人给予奖励,对完不控制目标的责任人给予处罚。6、 安全矿长负责监督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利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第三十节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有效地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在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组织领导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必须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合理有效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如下70、:组 长:刘社忠付组长:田永红、张永飞、陈昆、王艳明、薛培栋、张建军成 员:企管及生产管理科室科长 生产工区区长二、职责1、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企管及生产管理科室负责本专业本管理口的具体事务及相关内业资料的整理。2、生产各工区负责具体标准要求的落实与整改,以达到符合标准为目的。3、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各项工程的日常跟踪抽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立即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汇报有关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4、矿每月三次的安全检查同时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三、处罚1、对矿每月三次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未在规定日期内得到有效整改的,每条罚单位正职50元。2、矿两次检查问题重71、复的,每条罚单位正职100元。3、对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每条罚单位正职100元。第三十一节 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安全为天,质量为本,为保证工程质量,特别是掘进工程、通防工程、维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没有特殊地质条件影响下,必须保证其工程要有一定的服务年限。为此,特作如下规定:一、大力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活动,工程优良品率不低于60%,开拓工程的主要项目必须达到优良品标准。二、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程建立检查验收档案,记录好验收班次、距验收标志点的距离、支护方法、当班进尺、施工人员、班组长、跟班区长、验收员等,认真填写原始记录,保存入档。三、矿质检人员每月三旬要对井下工程进行验收,记录好现场数据、存72、在问题、验收人员、日期等,填写验收原始记录单、评定等级、月底质量汇总表,保存入档。四、矿质检员要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考核,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质量标准,若质量验收不符合实际罚质检员每人100元;凡因质量验收不符合实际而造成事故的,给予5001000元罚款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五、对不合格工程以及隐蔽工程在一定服务年限内暴露质量问题,原施工单位有责任对其整改,直到验收合格为止,矿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其费用从当月或下月的工资中扣除,同时,对施工单位三职每人罚款200元。第三十二节支护用品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巷道支护质量,加强支护用品的管理,确保支护产品质量,保证巷道的支护效73、果,特制定本支护用品管理办法。1、选用的支护产品必须是有资质的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2、购入的支护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金属产品必须有钢材合格证,锚杆、锚索必须有抗拔拉实验报告。3、所选用的支护产品必须有质检报告。4、购入的产品在使用前必须先入库,由库房管理员统一进行管理。5、锚杆、锚索所用的锚固剂,必须是随用随买,不得积压。6、领用到井下的支护用品,先放在干燥的硐室内摆放整齐,锚固剂要随用随领,防止井下受潮失效。第三十三节阴燃胶带管理制度1、坚持日常检修制度,发现跑偏,螺丝松动,托辊不转等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胶带接头脱扣超过三分之一时,必须重新订扣。2、坚持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加注油脂。3、74、严禁任何人员乘坐胶带输送机,严禁用胶带输送机运输物料。4、作业前必须试运转皮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得开机运转。5、开机前必须发出开机信号,开机时先点动开电机。6、在人员需要经常跨越胶带的地方,必须安设地桥。第三十四节矿井测风制度1、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执行说明的要求,进行全矿采掘工作面和其他进、回风巷道的风量测定,发现漏风及通风不合格的工程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尽快处理。2、定期检查矿井通风系统、风速、风量、瓦斯等情况并提出改善意见。3、定期编制矿井通风系统图。4、按月度计划调配风量,向有关部门提出分配风量的基础数据,负责矿井通风巷道的路标和所有通风设施的检查。5、认真开展通风技术资料的观75、测,收集、统计、整理、管理工作,并妥善保管备查。6、旬、月测定的数据应及时填制报表,同时报送矿各有关部门,并做到记录牌板、手册、测风台帐、报表四对口,每次测风数据都要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版上。7、使用的仪表必须按规定校正,保证所测数据正确。8、仪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9、测风站巷道断面的测定必须随时校正,防止巷道变形,出现误差。10、认真分析矿井气温、气压变化和矿井有害气体与通风的关系,认真检查矿井的反风设施,必须保证矿井和工作面的合理配风要求。11、测定巷道磨擦系数及局扇性能,根据生产需要计算和调整风量。第三十五节防灭火检查制度1、每周开展一次防灭火检查。2、防灭火检查时必须由队干76、现场督促检查,杜绝空班漏检、虚报瞒报。3、检查采空区密闭内部时,必须测定温度、混合、沼气、一氧化碳、氧气浓度。4、检查密闭时认真观察密闭墙体有无裂缝、是否脱皮掉渣、有无挂汗等现象,密闭是否漏风。5、.检查结束时必须关闭观测管的闸阀,防止漏风。6、对巷道中的温度偏高、煤壁有挂汗现象以及有异味的区段,要详细检查,进行分析、超前预测、排除隐患。7、对高冒区、顶板破碎区要定期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以抑制煤体的氧化自燃倾向。8、做好详细记录,填好报表,及时报生产部、矿领导审阅。第三十六节矿井测尘制度1、每月开展两次粉尘浓度测定工作。2、对重点测点进行随时经常性的巡回测定。3、对采掘面和其他巷道的粉尘77、测定时,必须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4、将测定的数据及时填制报表,并登上记录牌,岩尘浓度如实测超限,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搞好综合防尘,并报告有关部门督促检查。5、每半年校正一次仪表,保证所测数据准确无误。6、测定数据正确可靠,不弄虚作假,记录详细,计算准确。7、测定数据填写齐全,清楚,按规定时间上报。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熟悉仪器性能,爱护保养好测尘仪器及附属仪表,保证灵敏好用。9、判断和分析测得的粉尘含量数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10、经常检查维护测尘仪器,及时充电,确保仪器完好。第三十七节重大隐患报告及举报制度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及时调查、追78、查和处理各类事故,作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二、全矿地面,井下任何工作地点发生隐患时,跟班队长或知情人都要以最快的速度报告矿调度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隐患发生的地点、经过和时间等。现场人员要发扬互助精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抢险。若遇重大灾害事故,井下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路线,撤离灾区。三、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和有关部门,并积极协助矿领导组织处理隐患工作,千方百计的加快排除速度,坚决杜绝因处理中失误而扩大险情。在抢险事故中,对“见危不救”或者不听调遣,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要批评教育,必要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四、矿井发生重大79、灾害事故时,矿长和总工程师要亲自参加组织抢救和处理工作,由总工程师全面指挥。五、事故发生后,矿领导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有关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和工人进行调查处理,发动群众认真讨论,弄清性质和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六、对违反政策、法令和三大规程屡教不改者;对工作不负责任,官僚主义、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都必须根据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党纪国法的处理。七、矿对举报“三违”人员,实行保密制度(举报电话号码8155)。查证属实后,并对举报人员实行奖励。八、矿对举报重大隐患,实行保密制度;经举报杜绝了重大事故,给举报者于以重奖。 第三十八80、节煤矿安全生产职责一、矿长需落实煤矿的安全组织机构和职能,并对职能作用的落实要检查和督促。二、煤矿要完善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组织机构人员的素质,配备必要的安全仪器、仪表和检查工具。三、煤矿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使用网络和安全组织机构人员掌握本职工作的技能技术。四、煤矿要严格实行安全奖惩手段,使安全组织网络的管理人员形成一个激励竞争的机制。五、煤矿要把不甘落后的竞争意识运用到安全管理上,常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六、煤矿安全机构人员要及时掌握井下一些可靠的数据,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七、煤矿要定期召开安全组织机构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监察例会,分析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八81、煤炭系统各级安全机构,要配齐必要的检查仪器,如瓦检仪、一氧化碳鉴定仪,高、中、低速风表、湿度计等,以及专用的救护交通工具,充分利用科学手段,管理与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第三十九节xx煤矿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办法矿工程指挥部、驻矿监理处、各施工项目部:为确保花图沟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质量保证办法,各有关部门、各施工项目部要认真贯彻实行。一、机构与责任1、矿工程指挥部、驻矿监理处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责任。2、矿工程指挥部指导、监督驻矿监理处工作。3、各项目部要建立以项目部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主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具体、全面的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二、质量标准依据1、矿建工82、程质量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为依据。2、土建工程以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3、工程的规格尺寸、技术要求以设计院的施工设计图为依据,如有变更以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共同签署的变更设计为依据。三、工程质量保证工作程序(一)矿工程指挥部1、收到工程图纸后及时组织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有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听取各方意见如有变更履行变更手续,最后达到与工程有关各方设计意图清楚,设计尺寸和技术要求明确。2、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规程会审,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3、审核监理处所签发的开工报告。4、组织有关部门和施工项目83、部有关人员参加中间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5、组织有关部门和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验收报告。不合格工程限期整改,整改后组织复验收。6、日常巡视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7、参加监理处组织的工地例会,对监理处难以解决的工程质量问题做出处理决定。8、及时传达上面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方针、指示、意见。(二)驻矿监理处1、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出建设性意见。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会审,明确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质量标准。3、实地观察施工设备、施工材料、施工队人84、员进场情况,全程见证施工材料送检。如施工材料送检不合格、要通知清出场外,具备开工条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报告。4、组织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分项工程和平行工程质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的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监理通知书限期整改。5、10天主持一次监理工地例会,总结工程质量所存在的问题和所取得的成果。6、监理工程师全程见证所辖工程的施工材料送检,不合格的施工材料要求及时清出场外。按标准规定进行批、次、量送检见证。7、对重点施工材料如锚固剂监理工程师必须准确掌握进货数量,使用前及时参加施工单位进行的现场拉拔试验,不合格的锚固剂及时退回厂家。8、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到按85、工序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准确掌握隐蔽工程情况。如喷浆前要进行锚网安装质量的检查、验收,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9、积极配合矿工程指挥部组织的各项质量检查工作。10、每月向矿和工程指挥部在月报中详细汇报工程质量情况。(三)、工程施工项目部1、单位工程开工前按开工要做好开工各项准备工作,按开工报告要求详细填写开工报告送监理处审批。2、施工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做到每旬作业工序、每个作业地点都要做到随时质量监督检查,隐蔽工程要认真做好记录。隐蔽工程不符合标准不准进行安排下一道工序。有问题的工程要及时通知监理人员和甲方工地代表,按监理和甲方工地代表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3、及时按工程质量标准进86、行工程质量检查自检,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项目质量负责人要审阅检查结果并签字。4、及时按工程质量标准对施工材料进行实验室检验,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进行全程见证。5、及时安排需现场试验的施工材料进行现场试验,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见证,并做好检查记录。6、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施工材料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材料按监理工程师主动及时的清出场外,对与上次不同厂家、不同地点的同种施工材料必须进行重新送验。7、必须及时按质量检查标准要求向监理处送报质量自检结果记录表、隐蔽工程记录表和各种实验记录、检验报告。8、及时向矿工程指挥部、驻矿监理处汇报工程质量变化情况。9、凡是规定由监理和工程指挥部检查的87、项目施工队必须先自检合格后再请监理处和指挥部检查。四、工程质量处罚1、工程指挥部、驻矿工程监理处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有处罚权,同一问题不重复罚款。2、工程指挥部一次罚款额度最高五万元,驻矿监理处一次处罚额度最高伍仟元。3、被处罚单位领导要在罚款通知单上签字,如拒签加倍处罚,罚款部门要在罚款通知单上盖章。4、对不按标准规定对施工材料送检的视情节一次罚款10003000元5、对不按标准规定进行现场试验的一次罚款20005000元。6、对不按设计尺寸和设计技术要求施工的视情节一次罚款10005000元7、对现场材料不及时通知监理检查的一次处罚10003000元。8、对偷工减料的视情节罚款10088、05000元。9、对不按监理和建设方整改要求整改的一次罚款10003000元。10、对工程指挥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不合格工程一次罚款3000元。11、对监理处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不合格工程一次罚款2000元。12、凡是受到罚款的问题必须按标准进行整改。13、支护问题处罚严格按下列执行:(1)、不按标准规定进行锚杆拉力试验的视情节一次罚款20005000元。(2)、锚杆安装角度不符合标准视情节一次一根罚款100500元。(3)、锚杆托盘不紧贴岩壁的一次一个罚款100500元。(4)、锚杆长度、直径不足设计要求的一次一根5001000元。(5)、锚杆处露长度大于或小于标准规定的一次一根罚款10020089、元。(6)、网片压茬和连网扣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一处罚款100500元。(7)、混凝土喷射厚度达不到要求的一处一次罚款20005000元。(8)、喷浆后发生兜网与围岩离层一次罚款20005000元。以上凡被处罚的问题必须按标准进行整改。第四十节xx煤矿磅房票据管理办法 一、xx煤矿磅房现以“内蒙古伊东集团恒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装车单”为传递票据。磅房主任:李富荣开票员:杨三良 过磅员:贺荣 电脑磅单为磅房留存。二、现金煤当日交回公司出纳,并由销售主管确认销售价格,不允许磅房存放现金。三、装车单为原始销售记录,应真实及时记录销售情况,过磅员和开票员签字确认。四、装车单为五联票,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90、联交销售主管领导,第三联为装载机装车票,第四联交煤矿财务,第五联为出门证,必须交门房值班人员,方可放行拉煤车辆。五、每日销售必须有当日销售日报表,详细记录当日销售情况及装车费用,并由主管领导签字,于次日报矿长、会计。六、每月20日为结账日,销售矿长、财务、磅房、门房核对当月票据,磅房出销售月报表及装车费用,票据归档。七、票据传递工作为磅房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磅房工作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准确的工作态度做好这项工作。第四十一节矿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措施xx煤矿矿建工程预计于2009年3月初投产,为了提高矿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具体如下:一、安全生产目标矿建工91、程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做到无死亡及重伤和二类以上机电运输事故发生。二、保障措施1、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和xx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矿建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值班和入井制度及工人入井登记制度。2、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为蓝本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3、制定各工种操作规范,积极组织各特殊工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4、落实井口检身制度和安全员巡回检查制度。5、制定掘进、综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情况。做好各掘进工作面的隐蔽工程和支护情况的监督验收。6、落实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跟踪制度,做到不安全不生产,92、生产必须安全。7、落实安全生产汇报制度,做到班班有汇报,并且记录完整。8、做好“一通三防”工作,并严格执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9、严格机电设备管理,做到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达到95%,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小型电器合格率95%以上,严禁有故障的设备强行运转。10、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和摸索薄煤层开采条件下的顶板来压规律,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第四十二节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1、2009年3月1日起,各施工队的主要负责人、总监、工程指挥部成员每天早上8:00在矿上召开生产调度会,汇报前一天施工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并对93、当日的进度进行考核,每欠一米将给予500元的处罚,并讲明原因,若按时能完成本旬计划任务,可以免除本旬当日的进度进行考核处罚。对无故不参加调度会或迟到者将给予200元的处罚。2、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掘进工作面发现一处锚杆间排距过大罚款2000元。发现一根锚杆托板不紧罚款100元,发现一处偷工减料罚款至少3000元。(喷厚不够、不挂网就喷等)。质量资料不按时报验的,首先对具体负责人进行罚款,迟一天100元,如果还不有效对项目部再进行罚款,一次至少2000元。(含各种试验等)施工材料,不符合标准不许使用而用的发现一次,罚款2000至3000元,累计翻番。3、加强安全管理,对不按要求设立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挡车闸、转动部位护栏、警标等)发现一次罚款1000至3000元。罚后不整改的累计罚、不按作业规程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的,(如爆破警械、炮泥等)发现一次罚款1000至3000元、罚后不整改的累计罚、对“三违”现象(如脱岗、吸烟、和违章指挥者)发现一次罚款500至1000元(视情节程度)4、加大执行力度,对例会及调度会所安排的工作一项没完成的罚款1000至5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