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所属企业员工差旅费财务报销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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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756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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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所属企业员工差旅费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集团差旅费报销及费用审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明确我集团费用支出审核程序和差旅费报销范围,提高费用报销及时性,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章 费用报销签字程序第二条 集团费用报销审核签字由财务管理部统一办理,具体签字程序如下:经办人签字部门长签字财务审核(集中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公司总裁签字董事局主席签字(大额费用支出)第三条 各项费用报销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集团财务管理将有权拒绝单据审核。第四条 费用2、报销单经办人栏应由费用具体经办人签字,禁止其他人员代替费用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仅限于主持该部门工作人员,其他人员签字无效。第二章 费用报销时效性第五条 费用报销人应在业务结束后两周内(节假日不顺延)到财务管理部审核报销,其中市内交通费每两周审核报销一次。第六条 超过报销日期未到财务管理部审核报销的财务管理部将直接按照以下考核办法进行考核;1、专项业务:超过规定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包含一个月)给予10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期限在一个月以上,二个月以内的(包含二个月)给予20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给予30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0元罚款。3、(专项业务是指因公购物、承办活动、支付零星货款等为了某个明确目的而发生的业务)2、其他业务:超过规定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按照报销金额的10给予罚款;超过规定期限在二个月以内的按照报销金额的20给予罚款;超过规定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按照报销金额的30给予罚款;超过规定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按照报销金额的50给予罚款。第四章 报销单填写规定第七条 青岛市内发生的差旅费应填写市内交通费报销单,青岛市外发生的差旅费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办人发生的差旅费以外其他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但如果一项业务涉及多种费用单据的,只填写一种报销单,保证业务单据的完整性。第八条 各报销单应按照费用项目、发生时间、金额、内容等详细4、填写,所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规范。费用报销单必须用蓝、黑钢笔填写,且填写的金额项目不得涂改。第五章 差旅费报销规定第九条 差旅费报销包括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行李包裹托运及保管费、订票费等(不包含通讯费)。第十条 出差人员不得超标准乘坐飞机、人力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同时不得超标准住宿。具体乘车及住宿标准如下:项目等级标准职务火车轮船飞 机住宿标准出租车标准总裁级软席二等舱普通舱500元/天100元/天部长级硬席三等舱普通舱300元/天50元/天其他人员硬席三等舱-200元/天30元/天第十一条 两人以上共同出差到同一地方办理相同事项且能够共同住宿的,出租车及住宿标准减半执行;出差人员乘坐出5、租车必须因公需要,并且业务真实、合理;公司员工因公参加统一组织且统一安排住宿的各项会议,住宿标准按照会议实际标准报销。对于因特殊情况超标准乘车(船)或住宿的应单独申请审批,并列明详细原因。第十二条 集团各职能部门在青岛市办理业务,每月出租车实行定额管理,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费用,公司不再给予报销,集团各职能部门每月暂定定额为150元,未配备专车部门每月增加出租车费300元。乘坐出租车必须为因公需要,并且业务真实、合理。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误餐补助30元,在青岛市内出差不再享受出差误餐补贴,对于出差人员已报销业务招待费、会务费、培训费的不享受当天出差误餐补贴。第十四条 公6、司员工因公出差发生通讯费给予定额补贴,部级以上每人每天补贴3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补贴15元。第十五条 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交通费只报销往返直线车船票、订票费、住宿费(在探亲途中因中途转车确需要住宿的,可报销一天的住宿费),其它费用不予报销。第十六条 对于探亲人员超标准乘坐飞机的按照火车或轮船标准给予报销,但出差人应提供相关标准确凿证据。第十七条 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各项培训,按照上述1-3项规定执行,不再享受出差补贴。对于员工参加具有学历性质的学习培训(例如MBA、成人教育等),公司原则上不报销各种差旅费,对于特殊因公委派参加培训,应单独审批并到财务管理部备案。第十八条 员工发生工作调动(主要7、是指毕业大学生以及其他专业人才到我集团报到工作),按照上述1-3项规定执行。第六章 单据审核规定第十九条 财务管理部按照有关费用报销标准及财会税收制度规定,审核报销单据金额是否正确,单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审核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单据,一律盖章作废;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更正、补充。第二十条 经审核合格后,审核人应在报销单据上加盖“审核”章及个人私章,对需要更改的数字或项目经更改后,须加盖审核人的私章。 第二十一条 对于公司员工因公报销的出租车费用,必须取得具有时间标记且为微机打印的原始单据,不符合标准的原始单据公司不予报销。第七8、章 罚 则第二十二条 集团财务管理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业务不真实,骗取公司资金的,按照实际金额给予5倍罚款,并从经办人当次报销费用扣除,当次报销费用不足部分,财务管理部通知人力资源与组织人事部从经办人工资中扣除。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费用报销管理程序停止执行。附件:费用报销单 编号:Q/AKMG04B001F01市内交通费报销单 编号:Q/AKMG04B001F02 差旅费报销单 编号:Q/AKMG04B001F03集团财务管理部2007年1月1日 Q/AKMG04B001F01澳柯玛集团费用报销单发生时间费用项目业务描述票据张数金额合计大写: Q/AKMG04B001F02澳柯玛集团市内交通费报销单日期业务描述起止地点票据张数金额合计大写: Q/AKMG04B001F03澳柯玛集团差旅费报销单姓名起止时间地点金额其他费用项目金额详细事由:日期起点日期止点出租车费误餐补贴通讯补贴合计大写:审核人员签字 领导签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