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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上市公司财务流动资产管理制度汇编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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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7133 2024-09-08 136页 1,009.66KB
1、房地产上市公司财务流动资产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总 则7第四条 总裁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7第五条 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中的权责7第九条 二级核算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8第十条 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8第二章 资本金的管理8第二十条 负债的管理9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10第二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10第二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10第二十四条 债权的管理10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管理10第二十七条 建立物资存货清理、审批、报废制度。11第二十九条 临时设施的管理11第四章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管理12、1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11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归口分级管理:12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12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12第三十五条 建立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制度12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12第三十七条 无形资产的管理134.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根据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13第五章 投资的管理13第三十九条 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14第六章 工程造价、成本的管理14第四十七条 工程成本管理体系14第五十条 员工福利费的管理15第七章 收入、税金和利润的管理15第五十三条 收入的确认原则15第五十六条 利润及分配16第八章 财务报告及分析的管理17第五十八条 财3、务报表17第九章 附 则18成本管理规定19第一章 总 则19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19第六条 成本管理应遵循的原则19第二章 成本预测20第三章 成本计划21第四章 成本控制23第十六条 成本控制贯穿于整个经营生产的全过程。232.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结算应在事前经公司审定。24第十七条 实行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24第五章 成本核算25第十九条 成本核算的对象与成本项目251.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26第二十二条 实际成本核算272.材料费的核算:271.间接费用的核算:二级单位应设以下明细科目。282.管理费用的核算:明细科目设置如下2834、.财务费用的核算28第六章 成本分析29第二十六条 成本分析的原则29预算成本执行情况分析表291.人工费分析312.材料费的分析313.机械费的分析314.其他直接费分析表325.施工间接费用的分析33第七章 成本考核33第八章 附 则34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34第一章 总 则35第二章 银行账户的管理35第三章 资金收取的管理36第四章 资金上交的管理36第五章 资金使用的管理37第六章 其 他38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39年第 周上交资金计划表402.分包单位是否拖欠人工工资? (是/否)41债权管理规定43第一章 总 则43第二章 管5、理机构43第四条 债权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司法清欠办负责。43第三章 债权管理43第四章 资金收回45第五章 附 则46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46附件147第六条 清欠单位承担“清欠费”的范围52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54第二条 管理部门55第三条 担保条件55第四条 担保审批程序55第五条 担保合同的签订56第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56第三条 路途包干费标准如下:58第四条 住勤包干费标准如下:58第五条 差旅费包干标准的调整和扣除58第十二条 其它补助费59第十四条 乘坐飞机管理规定601、公司领导;60第十五条 差旅费管6、理60第五条 公务人员借款程序63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64附件65第六条 罚款通知单应按以下程序送达:66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67内部单位间拨付工程款的规定68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单位间拨付工程款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68第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69员工出资贷款管理规定0第二条 贷款条件0第三条 贷款额度0第四条 贷款的担保方式和顺序0第五条 贷款合同的签订0第六条 贷款利息、本金的归还0第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0第一章 总 则1第四条 总裁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1第五条 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中的权责17、第九条 二级核算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2第十条 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2第二章 资本金的管理2第二十条 负债的管理3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4第二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4第二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4第二十四条 债权的管理4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管理4第二十七条 建立物资存货清理、审批、报废制度。5第二十九条 临时设施的管理5第四章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管理5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5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归口分级管理:5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6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6第三十五条 建立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制度6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6第三十七条 无形资产的管理74.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8、根据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7第五章 投资的管理7第三十九条 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7第六章 工程造价、成本的管理8第四十七条 工程成本管理体系8第五十条 员工福利费的管理9第七章 收入、税金和利润的管理9第五十三条 收入的确认原则9第五十六条 利润及分配10第八章 财务报告及分析的管理11第五十八条 财务报表11第九章 附 则12成本管理规定13第一章 总 则13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13第六条 成本管理应遵循的原则13第二章 成本预测14第三章 成本计划15第四章 成本控制17第十六条 成本控制贯穿于整个经营生产的全过程。172.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结算应9、在事前经公司审定。18第十七条 实行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18第五章 成本核算19第十九条 成本核算的对象与成本项目191.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20第二十二条 实际成本核算212.材料费的核算:211.间接费用的核算:二级单位应设以下明细科目。222.管理费用的核算:明细科目设置如下223.财务费用的核算22第六章 成本分析23第二十六条 成本分析的原则23预算成本执行情况分析表231.人工费分析252.材料费的分析253.机械费的分析254.其他直接费分析表265.施工间接费用的分析27间接费用分析表27第七章 成本考核27第八章 附 则28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10、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28资金管理规定29第一章 总 则29第二章 银行账户的管理29第三章 资金收取的管理30第四章 资金上交的管理30第五章 资金使用的管理31第六章 其 他32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33年第 周上交资金计划表342.分包单位是否拖欠人工工资? (是/否)35债权管理规定37第一章 总 则37第二章 管理机构37第四条 债权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司法清欠办负责。37第三章 债权管理37第四章 资金收回39第五章 附 则40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40附件141第六条 清欠单位承担“清欠费”的范围46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组织实11、施并负责解释。48第二条 管理部门49第三条 担保条件49第四条 担保审批程序49第五条 担保合同的签订50第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50差旅费管理规定52第三条 路途包干费标准如下:52第四条 住勤包干费标准如下:52第五条 差旅费包干标准的调整和扣除52第十二条 其它补助费53第十四条 乘坐飞机管理规定541、公司领导;54第十五条 差旅费管理54公务借款规定57第五条 公务人员借款程序57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58附件59第六条 罚款通知单应按以下程序送达:60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61内部单位间拨付工程款的规定6212、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单位间拨付工程款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62第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63员工出资贷款管理规定64第二条 贷款条件64第三条 贷款额度64第四条 贷款的担保方式和顺序64第五条 贷款合同的签订64第六条 贷款利息、本金的归还64第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6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处理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及部门。第三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13、单位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四条 总裁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一)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二)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发展规划,财务预算方案,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执行。(三)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财务人员的配备。(四)领导组织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改工作,报董事会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确保实施。(五)坚持全公司财务收支“一支笔”制度,签发日常财务文件,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条 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中的权责 (一)总会计师协助总裁组织领导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向14、董事会负责。(二)具体编制、执行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确保有效使用资金。(三)审核重要财务开支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和二级核算单位与财务的关系。(四)具体负责本公司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人员的配备,对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五)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支持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六)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直属单位(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二级核算。第七条 二级核算单位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由总会计师直接委派,隶属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15、查、分析;具体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具体核算公司经济业务;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费;年度向董事会、股东会汇报财务成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使用资金。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分析、考核等工作;定期对各项计划的执行进行考核,并写出简要情况分析;季末年末应写出财务分析报告;具体负责二级核算单位财务业务领导工作。第九条 二级核算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一)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等财经法规。(二)在财务部指导下开展本单位财务核算;按时报送物资盘点及财务报告。(三)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依法缴纳税费,接受公司财务部的监督及审计部门的审计。(四)按照财务部要求处理其他财务事项。第十条 加强财务管理基础16、工作(一)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清晰、报送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的管理。(二)建立先进、合理、切合本公司实际的定额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人员定额、费用定额、工时定额等。(三)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清查、盘点制度。(四)建立内部控制稽核制度,使各项工作互相牵制,防止舞弊的产生。(五)建立电算化会计管理制度,使财务工作逐步向信息化发展。第二章 资本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除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筹集资本金外,未经公司批准所属各单位一律不准用任何形式筹集资本金。 第十二条 公司因经营需要,增减注册资本或扩大认购范围,由17、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在生产经营期间,各项财产发生的盈余短缺和非常损失,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准直接冲减资本金。 第十四条 公司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投资者按其出资比例对公司净资产享有所有权,并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五条 资本公积金是指投资者投入但不构成实收资本,或从其它来源取得由所有者享有的资金;资本公积金由所有者共同享有,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按各个投资者在实收资本所占份额分别转增各个投资者的投资金额。 第十六条 盈18、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比例为5-10%,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一般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比例为10%;按董事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第十七条 公司盈余公积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盈余公积累积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第十八条 本公司如需筹集资本金,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采取一定资本金筹集方式进行筹集管理,承担有限责任;财务部应具体负责事前预测、计划,进行资金成本分析,选择最佳筹资渠道。 第十九条 由于生产经营及基建等需要的各种长短期借款,需经董事长批准19、后,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办理。 第二十条 负债的管理 负债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一)流动负债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及从工资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二)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三)公司财务部应对不同期限的债务进行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偿还额的相对均衡,避免还款期限的过于集中,防范财务风险,努力优化资产负债情况,保持良好的资产负债率。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20、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预付账款,存货等。 第二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 公司现金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管理,二级核算单位现金由本单位出纳员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办理各项现金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全公司所有单位所属公款,严禁任何人私自挪用、私分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全公司所有银行存款,各二级核算单位对外开立账户,须报财务部批准,财务部统一发放银行印鉴;严格支票申请单制度,建立支票登记簿,杜绝签发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票据与印鉴应分别存放,保障安全,保守存款机密。 第二十四条 债权的21、管理 债权即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等。建立定期核对清查制度;对应收账款等债权,财务部门应逐个工程建立债权动态管理制度,按工程合同详细核算,确保正确、及时;建立债权风险预测机制,降低债权风险性;根据有关规定,按期列出呆坏账,注明原因提报公司总裁审批后处理;及时清理个人欠款及备用金等,杜绝公款私用现象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管理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等。 存货的计价原则: (一)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计价; (二)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22、确认的价值、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市价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所负担的相关费用及相关税金计价;无发票的按同类存货计价。 第二十六条 购入存货,应及时索要正式发票,当月办理入库报账手续;严格验收制度,及时出库、领发、调拨,减少库存积压,并同时调整账务。 第二十七条 建立物资存货清理、审批、报废制度。 第二十八条 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中施工机具、试测仪器及管理用具按每季度10%的摊销率进行摊销,进入相应成本、费用,并设辅助账户核算,由各部门归口管理;低值易耗品中小型工具和劳保护品一次消耗,进入相应成本费用;对小型工具23、和部分劳保护品,由物资部门按人设卡,进行辅助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九条 临时设施的管理 临时设施是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而临时修建的设施;包括:施工现场用办公室、员工宿舍、食堂及其他设施; 购建、安装临时设施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经总裁批准。建立临时设施的验收、报废制度,由市场部负责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应按临时设施的使用年限及所属工程完工时间确定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按规定及时进入本工程相关成本、费用。第四章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仪器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24、年限在2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不需用固定资产; (五)未使用固定资产; (六)土地:指社会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七)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归口分级管理: 固定资产采用分级管理的原则。 财务部按归口使用部门建立明细分类账进行核算。 物资分公司负责全公司的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测试仪器、运输机具的建账、建卡、统一编号,严格管理、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各二级核算单位亦应对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逐台设账、卡管理,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25、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四)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增加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购入固定资产须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进行综合平衡,经董事长批准后,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统一增加购买; 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对外有偿租赁或出售时,须经总裁批准后,由物资分公司办理有关调出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并经财务26、部门收款盖章后,方能移交; 对需报废(拆除)的固定资产,由物资分公司做报废鉴定,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报总裁批准;按规定程序报废处理,财务部同时调整账务。 第三十五条 建立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制度 年度终了由市场部、财务部具体组织,各使用部门积极配合,对全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达到账、卡、物三相符,并写出清查报告,报董事长、总裁; 发生盘盈(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写出专题报告,说明原因,及时报公司审核;财务部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 (一)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固定资产使用27、年限,参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 (二)计提折旧的范围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的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三)不计提折旧的范围。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 (四)季度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季不提折旧;季度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季照提折旧;(五)各类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季度分类计提折旧,进入相关成本、费用。 第三十七条 无形资产的管理 (一)无形资28、产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或自创的、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具有物质实体的资产。(二)无形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和商誉等。(三)无形资产的计价 1.公司购买另一个企业时,购入商誉的成本应根据购买企业支付的价款扣除被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确定; 2.除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从外部取得的,其成本应根据取得时发生的总支出确定; 3.公司自创并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确定; 4.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根据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 5.公司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29、成本,应根据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确认的价值和接受捐赠时发生的各项费用确定。 第三十八条 财务部应将入账的无形资产在规定年限内摊销,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并同时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第五章 投资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 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第四十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公司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四十一条 公司重大投资计划,应由董事会提出具体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成立投资委员会具体负责投资方向的研究,被30、投资单位的评估、考察、监管,确保投资收益的实现。 第四十三条 财务部按投资对象设立明细账,按规定正确、及时核算投资损益。第六章 工程造价、成本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工程成本指工程预算成本;税金指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工程税费;利润为工程造价中计划利润。 计划利润的大小应满足如下需求: (一)能够满足公司营业外的开支; (二)能够满足投资者不低于银行利率的回报; (三)能够从中留存一定数量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不断发展企业的生产和提高员工集体福利水平。 第四十五条 工程造价统一由公司市场部负责;财务部积极协助办理工程造价结算;财务部负责办理工程价款31、结算账单,正确、及时确认债权。 第四十六条 所有工程价款结算都必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双方签字签章;建立工程财务结算制度,逐步完善工程价款结算的计划、审批、分析程序。 第四十七条 工程成本管理体系 工程成本分为工程直接成本与期间费用(以下简称成本、费用); 公司成本、费用的管理,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直属单位二级核算;二级核算单位以单位工程为主体进行完全成本核算,建立成本核算中心;公司以其发生的费用为主体核算,建立费用核算中心; 公司总裁对整个公司成本、费用的管理负责;各二级核算单位负责人对其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责。 第四十八条 建立工程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32、析、考核办法;建立目标利润考核机制,全员参与成本管理,人人都有成本意识。 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严格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设置成本、费用核算科目。 第五十条 员工福利费的管理 员工福利费按照员工工资总额14%计提,并按有关项目分配计入成本费用。员工福利费主要用于员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员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工资、员工因工负伤外地就医路费、员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员工福利开支;员工福利费由公司统一掌握使用,员工就医及医疗费的报销,严格按公司关于员工医疗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 附属工业企业产品成本及其他业务成本按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执行。第七章 收33、入、税金和利润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 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公司收入包括工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五十三条 收入的确认原则 (一)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根据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及双方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发包单位签证后,分别下列情况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工程,应在工程完成时确认收入;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工程价款总额; 2.如工程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实行月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工程价款收入的实现; 3.按工程形象进度划34、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的,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工阶段工程价款收入; 4.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合同,其合同收益按合同规定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5.如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对工程结果做出可靠估计,应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发生的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未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35、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5.销售收入的确认,以财务部盖章后的销货发票作为确认实现的凭据;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冲减销售收入,现金折扣进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四条 公司缴纳的税金按现行税收制度规定,分为以下几类: (一)按工程结算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计算的营业税、增值税以及在此基础上计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二)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三)在固定资产价值中列支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 (四)由利润中支付的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 财务部正确计算、缴纳各项税金;并于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36、项凭据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五十六条 利润及分配 (一)利润的构成及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 工程结算收入当期为结算工程的,其数额应与工程结算值一致;当期未结算的,应与统计部门所报当期产值数一致; (二)利润分配 1.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所余净利润由董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财务部按规定做相应账务处理;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按下列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具体情况按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办37、理);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提取法定公益金;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6)分配给投资者。第八章 财务报告及分析的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财务报告是总括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五十八条 财务报表 会计报表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日常核算为依据,采用一定的表格形式,定期综合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成本水平和财务成果的报告文件。按内部管理及对外报送的需要,财务部应编制如下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年报)、工程成本表、产品成本表、间接费用表、管理费用表、财务费用表、应上缴款项情况表、补充资料、余额表等。 第38、五十九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每季末及年终决算应编报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包括: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利润情况,资金状况,成本情况,税金缴纳情况,财务部门与统计部门的产值差额分析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十条 公司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前,应认真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工程盘点、物资盘点、行政盘点、核对往来账、结算等。并报送各项盘点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按有关规定处理,列入当年决算。 各二级核算单位,应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作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项目齐全、书写规范、勾稽关系衔接、报送及时。 第六十一条 公司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报总裁39、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出。 第六十二条 财务部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100日内,将财务报告送交各位董事、监事及总裁。 第六十三条 财务分析是以核算资料和计划为主要依据,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其主要财务指标为:营业收入利润率、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第六十四条 建立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公司各部门,各内部单位均应针对自身业务特点进行收入、支出的分析。财务部应依据具体数据对各生产要素、成本、费用、利润等进行定量分析。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员工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及经办人员给40、予相应处罚。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如与上级规定相违背,以上级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应报请董事会批准做补充规定。成本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工程承揽价格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第三条 公司实行公司、直属单位(含各分公司、驻外办事处,下同)两级成本管理核算体制,由总裁负责,各直属单位作为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直属单位经理对工程成本负全面责任。第四条 公司成立成本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成本预测,为投标、报价提供依据;在41、成本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工程目标成本。目标成本作为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书的重要内容,各直属单位依据目标成本编制本工程的具体成本计划;对直属单位成本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其及时、有效地解决成本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使工程成本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五条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有关财务制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各工程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凡属当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成本;凡不属于当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支付,也不应计入当期成本。第六条 成本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成本最低化原则。即制定通过努力可实现的最低成本水平,并据以分析、考核。(二)全面成42、本管理原则。即全公司、全员、全过程的“三全”管理。(三)成本责任制原则。即实行目标成本责任制,将目标成本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与奖罚制度挂钩。(四)成本管理有效化原则。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以最少的人力、物力,完成较多的工作。(五)成本管理科学化原则。即运用科学的方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成本管理,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公司的成本管理规定。第七条 成本管理的内容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六个环节。第二章 成本预测第八条 成本预测是通过取得的历史数字资料,采用经验总结、统计分析及数学模型的方法对成本进行判断和推测。成本预测要充分预测影响施43、工项目成本变化的因素及结果,科学地认识施工项目的成本变化,为投标、准备施工的项目提供决策和管理的依据。第九条 对于投标工程成本预测,首先要搜集近期同类工程的成本资料,然后进行市场调查,将影响工程成本的诸因素充分考虑后,测算出该投标工程的预计成本,分析是否赢利、利润大小,为投标决策提供依据。第十条 公司或各直属单位预测工程成本降低额时,可按以下几种方法:方法一: 工程成本降低额=施工产值-税金-计划利润-工程成本 其中工程成本是指完全成本,即包括间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工程成本也可通过财务部门提供同类已结算工程成本资料,市场部门提供现行社会平均成本资料进行预测。方法二:在报告年度成本降低率44、的基础上,测算由于计划年度实现所制订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使工程量增加、材料消耗定额降低、劳动生产率提高等形成的工程成本降低率,进而测算出工程成本降低额。(一)计划年度工程成本降低额率=报告年度工程成本降低率+计划年度比报告年度增加的工程成本降低率。计划年度比报告年度增加工程成本降低率=由于材料消耗定额降低对成本的影响+由于劳动生产率和平均工资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由于工程量和固定费用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1.由于材料消耗定额降低对成本降低的影响=材料消耗定额降低率材料费占工程成本的比率2.由于劳动生产率和平均工资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1-(1+平均工资增长率)(1+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人工费占工程45、成本的比重3.由于工程量和固定费用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1-(1+固定费用增长率)(1+施工产值增长率)固定费用占工程成本的比重(二)计划年度工程成本降低额=计划年度工程预算成本计划年度工程成本降低率。 第三章 成本计划第十一条 成本计划是成本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成本核算单位降低成本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核算单位降低成本的目标。第十二条 各直属单位应在目标成本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组织各业务部门对目标成本进行层层分解,制定成本计划,落实到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实行归口管理,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检查评比和奖惩有根有据。第十三条 各直属单位要根据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认46、真研究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等,制定科学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明细具体的成本计划。第十四条 项目成本计划一般由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表、降低成本计划表和项目成本计划任务表组成。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表,由直属单位技术人员会同有关业务人员编制。项目成本计划任务表则根据前两张表编制。技术组织措施表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措施项目措施内容涉及对象成本降低额实物名称单价数量合计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降低成本计划表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工程名称成本降低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合计项目成本计划任务表工程名称: 项目经47、理: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项 目直 接 成 本间接成本合 计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小计预算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降低额计划成本降低率第四章 成本控制第十五条 成本控制,通常是指在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费用支出,进行监督、调节、限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第十六条 成本控制贯穿于整个经营生产的全过程。(一)施工前期1.工程投标阶段,根据工程概况和招标文件,联系建安市场和竞争对手的情况,进行成本预测,提出投标决策意见。2.准备施工阶段,中标后,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组建与之相适应的直属单位,以标书为依据,确定目标成本下达给48、直属单位,直属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明细具体的成本计划。(二)施工期间1.从基础工作入手,严格控制成本支出,突出强化项目工期、材料采购、物资消耗、租赁费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及效率等成本影响要素的事前、事中控制。强化生产班组作业时间的节约和劳动效率的提高。2.经常检查对外经济合同的履约情况,对质量不合格的,及时向对方索赔,对缺乏履约合同能力的单位,采取断然措施,终止合同,以免影响施工,造成经济损失。3.积极收取工程进度款,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各项费用支出。4.检查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的动态控49、制。定期检查各责任部门、责任者成本控制情况,检查成本控制责、权是否到位,以便及时发现成本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解决对策。(三)竣工验收阶段1.精心安排,干净利落地完成工程竣工扫尾工作,使扫尾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以免拖拖拉拉,战线过长,成本费用照常发生,使在建阶段取得的经济效益逐步流失。2.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结算应在事前经公司审定。第十七条 实行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一)合同预算岗位人员:根据合同内容和有关规定,充分利用有利因素,编好施工图预算,为增收节支把好第一关;根据工程变更资料同步办理工程量增减变动,编制补充预算,确保公司应得收入的实现;及时提供已完工程的结算资料,已便办理年度结算、竣50、工结算。(二)计划统计岗位人员:组织编制、实施项目施工作业计划,加强综合平衡和施工调度,高度认识项目工期长短对成本节超的重要影响,确保施工生产进度计划的完成,按月编制统计报表提供已完工程量,分析工程量完成情况。(三)工程技术岗位人员:应紧紧围绕工程质量、项目工期、安全生产等成本影响要素,做好工程技术工作。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编制落实技术组织措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不断降低质量成本。不断进行技术革新,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按期分析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四)材料管理岗位人员:负责编制、落实材料采购计划,合理采购,健全收、发、领、退料制度,做好限额领料和材料定期盘点对帐工作,51、按期分析材料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不断降低材料成本。(五)机械设备管理岗位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方案,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合理选择机械,提高机械使用率,减少机械费开支,注意日常维修与保养,提高机械设备完好率,按期核算机械设备租赁费,并分析机械费计划执行情况。(六)劳动工资岗位人员:编制劳动力需用计划,控制非生产用工,严格执行劳动定额,建立健全单位工程人工台帐,做好人工费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七)安全岗位人员:坚持“预防为主”,做好安全宣传,组织实施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按期分析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八)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负52、责该直属单位全面行政管理工作,编制执行费用节约计划,管好办公用品和管理用具,保证其安全完整;合理安排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节约非生产性开支。(九)财务会计岗位人员:按照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控制成本支出;按照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的规定,正确计算工程的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检查、考核各部门、各班组的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并按期分析成本计划节超变动情况,为直属单位经理提供决策资料。(十)其他岗位管理人员: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节约费用支出。第五章 成本核算第十八条 成本核算是施工项目进行成本预测,制订成本计划和实53、行成本控制所需信息的重要来源,又是施工项目进行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的基本依据。离开成本核算就谈不上成本管理。第十九条 成本核算的对象与成本项目(一)根据公司实行的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组织特点,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成本核算的对象。1.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2.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可以将开、竣工时间相接近,属于同一建设项目的各个单项工程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二)工程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间接费五个成本项目。1.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安装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工资,应计入成本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的工资附加和劳动保护费等。2.材料费:包54、括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以及材料节约奖。3.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赁费和租赁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4.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用、生产工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用、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仪器仪表使用费、特殊工程培训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5.施工间接费:包括直属单位为施工准备、组织管理施工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施工间接费支出。具体包括工作人员55、工资、奖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行政工具用具使用费、工作人员劳动保护费、合同公证签证费、其他费用。第二十条 为便于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直属单位不再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转公司,而直接列入当期损益,单独编制管理费用表、财务费用表。预算间接费的70%不再上交公司。第二十一条 成本核算要在坚持会计核算原则的前提下,划清以下界限: (一)划清成本、费用与非成本、费用的界限。即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营业支出和营业外支出的界限。企业为取得本期收益而在本期内发生的各项支出,根据配比原则,应全部作为本期的成本或费用: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施工项目成本,也不得列入企业成本:156、.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2.对外投资支出;3.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4.企业赞助、捐赠支出;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和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的其他支出。(二)划清施工项目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三)划清本期工程成本和下期工程成本的界限,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计算本期工程成本。(四)划清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不得“张冠李戴”。(五)划清未完工程成本与已完工程成本的界限,保证施工项目成本的真实性。第二十二条 实际成本核算(一)直接成本1.人工费的核算:直属单位各月发生的各项工资,均要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按月或按季分配计入各工程成本57、,并按要求填制“应付工资台帐”。2.材料费的核算:(1)不论是外购材料,还是由甲方调料或从内部单位调料,都要及时办理材料验收入库手续,计入各材料科目。(2)工程耗用材料,每月末由材料人员根据限额领料单和其他领料凭证,按成本核算对象及时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送交财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据以记入各分项工程成本。(3)季末、年末对本期已开领料单领出,但未耗用的材料应进行盘点,填制“已领未用材料盘点表”,办理“假退料”,冲减本期工程成本的“材料费”,计入下期工程成本“材料费”。(4)若当期料具未报消耗,则应预提计入工程成本,预提费用应根据预算定额和已完工程量计提,不能盲目计提;工程完工后,预提费用应及时58、冲回。(5)工程竣工后的剩余材料,能向甲方退料的及时办理退料手续,不能向甲方退料的仍能继续使用的材料,原则上作价结转公司物资部门。边角废料应尽量回收利用,填制废料交库单,估价入帐,财务部门根据退料单、废料交库单冲减工程成本“材料费”。(6)对于周转材料,应根据施工任务需要量,向公司物资部门办理租赁手续,交付生产班组使用、保管,建立领用保管手册,公司物资部门根据周转材料使用情况,填制“周转材料租赁结算单”双方通过内部支票结算。3.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根据施工需要,直属单位可向公司物资部门办理机械设备租赁手续,由公司物资部门根据使用情况,填制“机械设备租赁结算单”,直属单位通过内部支票结算,计入各受59、益工程项目。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 主要核算施工中发生的生产工人的外埠补助、临时设施摊销、测试仪器、施工机具的摊销、租赁费等。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不能分清的,可分配计入。其中测试仪器、施工机具租赁结算手续同“周转材料”。(二)间接成本1.间接费用的核算:二级单位应设以下明细科目。(1)管理人员工资及奖金:指直属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等。 (2)管理人员福利费:指现场管理人员应付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福利费。(3)办公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复印费、书报费、会务费、水电费、烧水与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4)办公用品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笔墨纸张及各种表格等。(5)差旅交通费:60、指员工因公出差路费、住勤补助费、探亲路费等。(6)出租车费:指现场管理人员发生的市内交通费、过路过桥费等。(7)物料消耗费:指管理用具摊销、食堂用炊具等。(8)折旧及修理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管理用具维修费等。(9)其他费用。2.管理费用的核算:明细科目设置如下(1)工会经费:按直属单位应付工资总额的2%计提数。(2)员工教育经费:按直属单位应付工资总额的1.5%计提数。(3)业务招待费(包括招待物品):指按“小额、合理、必须”原则使用的业务活动费。(4)劳动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的应由单位负担的养老金数额。(5)失业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6)61、医疗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7)工伤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8)生育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9)住房公积金: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住房周转金数额。(10)税金:应由项目负担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1)市场营销提成:按市场营销提成办法计算。(12)司法清欠提成:按司法清欠提成办法计算。3.财务费用的核算(1)利息支出:指项目在银行开户的存贷款利息收支净额。(2)银行手续费。 第二十三条 各直属单位都要建立工程成本卡,做到一份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书,一个工程成本卡,一张62、工程成本报表。 第二十四条 设置工程施工、间接费帐,还应设置质量成本帐,用以核算为实现和提高项目质量水平所支出的费用,按照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创优成本等设置明细,月终按核算需要结转计入工程成本。第六章 成本分析第二十五条 成本分析是根据统计核算、业务核算和会计核算提供的资料,对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进行分析,以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促进成本管理与核算。第二十六条 成本分析的原则(一)实事求是 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客观公正地分析成本情况。(二)用数据说话 要充分利用统计核算、会计核算和有关辅助台帐进行定量分析,尽量避免抽象的定性分析。(三)注重时63、效 要做到三个“及时”,及时进行成本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第二十七条 成本分析应在项目经理组织下,对所属单位、各班组及个人按照成本计划与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方法一般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比率法等。成本项目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合 计(一) 综合分析:即从总体上对施工项目工程成本水平、成本变动进行综合性的分析。 预算成本执行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通过上表看工程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分析在成本总额降低的情况下,是否掩盖着成本超支的因素,以进一步分析。 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 单位:万元或%成本项目计 划实 际计划完成(%)预算成本降低额降64、低率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降低额降低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合 计通过本表,检查、分析降低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工程成本降低动态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或% 成本项目上 年 度本 年 度同比增长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降低额降低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合 计通过本表,认识工程成本变动的规律性,据以加强成本管理,并与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横向比较,发现差距,改进成本管理。(二)工程成本项目分析1.人工费分析人工费成本分析表项 目单 位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异每人日平均工资元工程用工数工日人工费合计万元2.材料费的分析 材料费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材65、料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材料用量预算实际差异预算实际差异3.机械费的分析 机械费成本分析表单位:元机械名称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异台班单价金额台班台班成本金额其中:停置台班费台班金额占预算成本%台班金额4.其他直接费分析表其他直接费分析表单位:万元 成本项目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 异施工外埠补助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生产工具用具摊销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仪器仪表使用费特殊工种培训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工程用水电费合 计5.施工间接费用的分析间接费用分析表单位:万元项 目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 异管理人员工资及奖金管理人员福利费办公费办公用品差旅交通费出租车费66、物料消耗折旧及修理其 他合 计通过成本分析,认真总结成本管理的经验教训,制订改进、挖潜措施,在下一个管理循环中,提高成本管理水平。第七章 成本考核第二十八条 项目成本考核是指依据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书,对项目经理进行定期成本考核和竣工成本考核,依据成本考核结果实行奖罚。项目成本考核包括公司对直属项目经理的考核和分公司对所属项目经理的考核。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组织对各班组的计划成本完成情况、岗位成本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对依据考核结果,写出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和奖惩处理意见报告,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执行。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67、 为全面加强公司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证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流转过程的管理、调配,各内部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资金的调拨。第二章 银行账户的管理第三条 各内部单位开立社会银行账户(含银行账户的变更),必须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变更)手续。第四条 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已开通网上银行系统。网上银行由内部银行负责管理,网上银行资料均为公司机密,除网上银行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须经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查阅。第五条 各内部单位(含控股公司)银行账户必须纳入网上银行管理系统,积极按内部银行要求办理网上银行手续。因系统本68、身原因未纳入网上银行管理的账户,必须报公司内部银行批准后方可使用。第六条 网上银行各单位账户资金的划转,须通知内部单位或总会计师批准后,由内部银行直接划拨,划拨的当日由内部银行负责为相关单位提供相应的单据。 第七条 空白支付凭证和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处存放,银行印鉴必须由主管会计(或单位负责人)、出纳员分别保管,以达到内部互相牵制的目的。第八条 各内部单位会计人员在每月(或每季)报送会计凭证时,要连同银行对账单一并报送,若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按规定办理的会计人员,每次罚款100元。第三章 资金收取的管理第九条 对于在建工程资金,各单位要根据与建设单位(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的资69、金保障条款积极催收,确保资金回收率100%。各单位负责人(或工程承包人)为资金收取的第一责任人。第十条 对于建设单位拖欠的竣工工程资金,各单位负责人(或工程承包人)为回收全部工程款的第一责任人。收回的资金,原则上各单位只能偿还该竣工工程对外拖欠的各种款项,余额应全部上交公司;如急需动用,须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第十一条 各单位收取的资金,须及时送存开户银行。严禁将资金存入储蓄所或其他机构;特殊情况,须总会计师批准、并在内部银行备案。严禁保留账外资金。违反本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处以500元罚款。第十二条 各直属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资金,必须严格办理财务收款手续(包括债权债务转移),任何单位或70、个人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收取资金(包括个人私自从建设单位借款)。特殊情况下,经总裁或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收取;否则,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0元,并按挪用公款处理。第十三条 各单位拟接受债务人以物抵账的,必须报总会计师,所抵物品属流动资产的,经总裁批准后办理;属固定资产的经董事长批准后办理;以物抵账必须签订相关协议。对所抵物品不得私自处理,以物抵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计入该工程费用。违反本规定,由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分别按70%、30%的额度承担经济损失。第十四条 各单位收取银行承兑汇票须到公司内部银行办理贴现。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贴现。违反本规定对会计人员每次罚款100元。第十五条 各单位负责人71、(工程承包人)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或称股份)对履行回收资金的责任提供担保。第四章 资金上交的管理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银行按内部单位建立台账,设立资金上交专户,具体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上交数额由承包费、应交养老保险、未交税金、租赁费等组成,资金上交的核算以内部银行统一开具的上交资金收据为准。各单位上交资金时:收到的工程款中不含主材采购款的按20%上交,含主材采购款的按10%上交;土建分包工程按应收分包管理费加上应交税金进行上交;竣工工程按每次实际收到工程款的50%上交。上交时间为工程款到位后3日内。各二级单位对上交资金应及时核对,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由内部银行汇算一次。财务部根据上交资金核对、汇算结72、果“多退少补”。二级单位未按时足额上交资金的,对单位负责人每次罚款500元;财务部未能按时退还二级单位资金的,对财务部负责人每次罚款500元。财务部对欠交资金的单位下达催款通知书,对未按通知书要求时间上交资金的,对单位负责人处以欠交额0.1/日的罚款。第十七条 应在工程施工地缴纳的各种税费,各单位应积极缴纳,对未缴纳者,公司按当月实收工程款的3.3%收取各单位税金,汇算时并入各单位应上交总额中。第十八条 各单位会计人员每周六编制下周上交资金计划,填写 年第 周上交资金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公司内部银行;每月1-5日统计上月资金收取上交情况,填写资金收取上交明细表(见附件2)报送公司内部银行及本73、单位负责人。“应上交资金”由承包费、社会统筹费(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未交税金、租赁费等组成。承包费按公司与本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内部承包合同,下同)确定;未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暂按本期实际收取工程款的15%计算,待到签订目标责任书后当月调整。内部银行将各单位收取上交资金汇总后报总会计师。编报报表应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若不按时报送或编报不真实,对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分别处以100元罚款。第十九条 各单位在确保上交公司资金后,在建工程资金确有困难的,可向内部银行申请返还资金。申请书报总会计师,经总裁批准后,内部银行按领导批准的意见予以返还。返还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擅自挪用返还资金的,对挪用单74、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处以500元罚款,并收回返还资金。第五章 资金使用的管理第二十条 各单位一次性采购材料数额大于3万元(含3万元)的,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应约定:如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支付我方工程款时,卖方不得追究我方延期付款责任;对工程竣工后剩余的工程专用材料,可原价退回卖方。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因建设单位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竣工结算时,分包方不得追究我方延期结算、付款等责任;未经我方同意,分包方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发生经济往来。合同正本由财务部门存档,会计人员依合同作为对外付款的依据。违反本规定,对责任人及经办人员每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一条 对外支付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及其他款项时,严格按合同75、(或公司规定)付款,并办理严格的财务付款手续;如发生比合同约定超支款项时,对审批人、经办人及有关会计人员各罚款5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审批人、经办人及有关会计人员全部承担。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外拖欠的各种款项及经济往来事宜,由各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诸如法律诉讼等一切后果。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第二十三条 支付各种款项数额超过5000元的,须通过银行结算,严禁现金开支;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第二十四条 实行大额资金支付备案制度,各单位一次性支付资金(含有价证券)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须报公司内部银行备案,各单位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大额资金支付备案表(见附件3)。弄虚76、作假,变相支付而不上报的,对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每次分别罚款500元。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各项开支都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未经授权审批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第二十六条 公司各直属单位用于非生产性和福利方面的开支,须报公司统一掌握审批;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购买业务书籍在公司验收、本单位报销。第二十七条 各经营主体办理各种银行保函及保证金,须在不少于3个工作日前报财务部,经总会计师审批后,方可办理。第二十八条 为各个工程项目办理的工程合同银行履约保函所占压的资金,公司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取各工程项目的利息,计入工程费用,由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到期收回;各“承揽主体”所从77、公司借投标保证金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计入其承揽工程的费用,投标保证金由各“承揽主体”负责收回;履约保函及保证金未及时收回的,从逾期之日起,对相应主体按每日0.5%计收罚息。第二十九条 各“承揽主体”收回的保证金应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未经批准,严禁挪作他用。违反本规定,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0元。第六章 其 他第三十条 应及时收取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经营办公室负责报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用预收联系单,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达当地劳保部门(可邮寄并查询),将相关手续一并送交财务;劳动保险费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收取,财务部统一管理。违反本规定,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78、须持借款手册办理借款和报销冲账,并于每年年末30日内与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理、核对手续。借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无正当理由不清理、不核对、不还款的,按其所借金额,从借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并从当日起依次从工资、各种奖金及对公司的出资等款项中扣回。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每半年对二级单位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确保公司资金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第三十三条 以上规定,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特批后,按批准意见办理。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1. 年第 周上交资金计划表2. 年 月份资金收取上交明细表3.大额资金支付备案表 附表1 年第 周上交资金计划表编制单79、位: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收到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编号施工项目名称累计计划完成情况本周计划安排上交备 注计划上交数实际上交数差 额补交上周差额本周计划金额小 计合 计注:本周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制表人:附表2 年 月份资金收取上交明细表 编制单位: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收到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编号:编号施工项目名称竣工/在建收取工程款本期应交资金本期实交资金本期欠交资金本年度累计上交本月数累计数上 交 比 例承 包 费养 老 金税金小计应交数实交数欠交数现款机具抵上交数等小计合 计附注:1.是否拖欠人工工资? (是/否) 本月应发工资总额: ,本月未发工资总80、额 ;本年度累计应发工资总额: ,本年度累计未发工资总额 。 2.分包单位是否拖欠人工工资? (是/否)会计主管: 制表人:附表3大 额 资 金 支 付 备 案 表 编制单位: 时间: 单位:元序号支付时间经办人摘 要金 额往来帐情况备 注合 计 制表:债权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债权管理,避免形成不良债权,减少呆、坏帐损失,特制订本规定。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二条 公司成立债权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债权管理规定,决定重大债权的折让、拍卖、诉讼等处理方式,确定债权责任人和债权责任指标,对债权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债权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81、工作小组),负责拟订债权管理规定,保证债权安全,执行领导小组关于债权折让、拍卖、诉讼等的决定,拟定债权责任人和责任指标,解决债权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第四条 债权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司法清欠办负责。 第五条 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债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为所负责工程债权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二级单位财务主管为本单位债权管理的业务责任人,负责债权登记、债权结构分析、债权资料收集、整理、债权催收等工作。 第三章 债权管理第六条 公司对应收工程款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不断掌握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等相关情报,以决定采取相应的催收或债权保全措施。第七条 签订的工程合同应严谨,从源头上把82、好资金安全关,避免债权风险。(一)凡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工程合同,在签订前应经过公司经营办公室、法律顾问、公司外聘律师审核。(二)合同洽谈人员要加强对合同可行性的分析,谨防上当受骗。在洽谈前和洽谈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对方的法人资格、履约能力、资金支付能力、企业信誉等情况。在不了解上述有关情况、未作深入可行性分析时,不能签订合同。(三)要重视合同的债务担保。凡是对对方信誉不了解、为避免错失商机而签订的工程合同,或者由我方首先履行的工程合同,必须有效设定合同的担保条款。在可能的情况下,要用保证或者抵押方法来设定。(四)在签订工程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时,应争取公司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争取按以下格式签订:83、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 调解;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双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合同承揽主体应向公司经营办公室填报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1),公司经营办公室审查后随工程合同正本原件报公司财务科。第九条 司法清欠办依据工程合同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建立债务单位信息台帐,进行动态管理。第十条 认真履行工程合同,正确行使合同权利。负责工程施工的二级单位,代表公司履行工程合同。履行工程合同既包括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还包括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如行使要求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拨付工程款的权利。第十一条 在建工程,如建84、设单位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负责施工的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书。建设单位收到催款通知书后在通知书宽限的时间内仍不付款、有恶意拖欠迹象的,二级单位应及时报告公司生产办公室,并向公司请示采取有效的措施。当二级单位的请示被公司批复后,二级单位应严格按公司的批复意见执行。当公司批复或指令二级单位停工时,如二级单位仍继续施工的,对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对扩大的债权,由责任人负责收回,如形成呆、坏账的,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100%承担。第十二条 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按工程合同建立在建工程债权管理台帐(见附件2),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台帐报送司法清欠办,司法清欠办汇总后报总会计师。第85、十三条 二级单位要密切关注建设单位的生产经营、资金、资产等状况的变化,当出现不良迹象时,应及时报告司法清欠办并提出应对意见;司法清欠办在作认真分析后,及时提出保护债权安全的意见,并报告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认为必要时,报告工作小组,并采取必要的财产(债权)保全措施。报告不及时或采取措施不当,导致公司债权损失的,对责任人员罚款1000元,并按照损失额的30%追究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包括各种经济(财务)、技术资料。二级单位应指定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人,员工调动或离职时应办理完整、清晰的工程资料交接手续。工程资料管理混乱或丢失的,对资料管理人员罚款10086、0元,对二级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第十五条 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在收到预结算部门已定案的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0天内办理工程财务结算,取得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故意拖延工程验收的,二级单位应于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之日起,在10日内向建设单位送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故意拖延工程结算的,公司清欠科在工作小组批准后,向建设单位送达关于限期确认工程价款的函、关于限期偿付工程欠款的函,保证公司获得债权优先受偿权。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在工程财务结算后,每年至少与建设单位对账一次,并取得双方确认的对账书面资料。由于建设单位原因,确实无法办理对账资料的,各债权管理责任单位应采取其87、他措施,保证公司债权的诉讼时效。清欠科对各二级单位保护债权诉讼时效负有指导、协调责任,并负责保护由本科直接管理债权的诉讼时效;因未采取必要措施,致使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造成债权损失的,对责任人员罚款1000元,并按不低于损失额的5%追究责任人的失职责任。第四章 资金收回第十八条 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并结合以下原则确定资金收回责任人:每个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为收回本工程资金的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或工地负责人变更的,最后一任项目经理或工地负责人为收回本工程竣工结算款的直接责任人。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两年以上且已办理工程结算的债权由公司统一管理,二级单位将债权移交给公司司法清欠办;但对二级单位确有88、清欠优势的债权,经公司同意后可由二级单位继续管理,并负责清欠工作。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司法清欠办负责收回,施工的二级单位配合。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收回应收工程款的责任人,保证公司的每一项债权都处于责任到人的可控状态。司法清欠办负责公司机关账面应收账款及各单位移交的应收工程款的收回工作。第二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应努力达到应收在建工程款的收回率为100%,公司按关于收取在建工程款的奖罚规定奖励或处罚有关人员。第二十三条 公司领导小组年初确定的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收回应收竣工结算款的责任指标,作为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重要指标之一,年末公司按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按考核结论兑现目标责任89、奖罚。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司法清欠办、清欠科、专职清欠人员实行业务提成,提成的计算见司法清欠提成办法。第二十五条 司法清欠办、清欠科、专职清欠人员的清欠范围由工作小组拟订,领导小组批准,并随实际情况调整。通过司法程序确定债权和收回应收账款的,由司法清欠办负责。第二十六条。向债务人诉讼,由工作小组提出方案,填写债权诉讼(拍卖)审批表(附件3)报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由司法清欠办承办。司法诉讼的原则:诉讼必须确保债权确认,判决必须确保执行到位。第二十七条 可通过拍卖债权收回资金,竞买人范围暂定为公司员工,但负有收回资金工作职责的人员不能成为竞买人。债权的拍卖,由工作小组填写债权诉讼(拍卖)审批表,报送90、领导小组审核后批进入债权拍卖程序。购买债权的资金,在满足公司抵押要求的基础上经公司总裁批准后,可在公司内部银行办理贷款。 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在资金未全部收回前,各单位、部门应妥善保存向债务人发出的报告、通知、函的存根和建设单位的签收资料。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2.在建工程债权管理台账3.债权诉讼(拍卖)审批表填表单位: 时 间年 月 日建设单位全称详细地址营业执照号码注册资金法人代表人联系方式财务负责人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开户账号邮政编码单位传真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造价履约担保备 注附件1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负责人: 填表人91、:附件2在建工程债权管理台账编制单位: 月份: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编号债务单位全称工程合同名称工程产值回收工程款欠款金额备注本月数累计数本月数累计数本月数累计数合 计附件3债权诉讼(拍卖)审批单债权人名称债务人基本情况全 称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所属行业及状况经营状况工程造价付款金额欠款金额诉讼(拍卖)标的诉讼时效状况管辖权拖欠原因生产办公室经营办公室财务部综合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备 注年 月 日司法清欠提成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司法清欠(本办法将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称为司法,将清理收回应收帐款称清欠,司法和清欠统称司法清欠)工作,根据债权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92、第二条 对司法清欠办公室、各清欠科(以下统称“清欠单位”)实行业务提成。清欠单位收回资金、通过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债务单位(债务人)财产,通过诉讼确认公司债权,公司按本办法给予清欠单位提成;司法清欠发生的费用(以下称“清欠费”)由清欠单位按本办法承担。第三条 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清欠单位的清欠优势分配清欠任务(债务单位)。清欠单位对某项清欠任务确实无法完成时,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有权将该任务调配给其他清欠单位。公司的司法工作全部由司法清欠办公室承担。第四条 清欠主体与公司签订清欠目标责任书或司法清欠目标责任书,明确授权司法清欠的债务单位、司法清欠提成比例、奖罚等事项。第五条 司法清欠提成比例93、由公司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核定,每年重新核定一次。司法清欠提成包括以下各项:(一)正常清欠(非诉讼清欠)的提成;(二)通过法院执行清欠的提成;(三)办理应诉案件的提成;(四)案件判决前通过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债务单位(债务人)可变现财产的提成;(五)通过诉讼确认债权(工程结算造价)的提成;(六)其他提成。第六条 清欠单位承担“清欠费”的范围(一)工资、工资附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二)除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法院按规定收费由公司承担外,其他与司法清欠有关的一切费用。第七条 对司法清欠办公室配合其他科室、二级单位工作,完成公司安排的司法清欠以外的任务,履行债权管理等各项管理94、职能所发生的第六条第(一)项的费用实行包干,包干数额在司法清欠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司法清欠办公室人员指导、协助清欠科、二级单位完成清欠工作的,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费用由司法清欠办承担外,其他费用由接受指导、协助的清欠科、二级单位承担。第八条 由于公司领导的帮助完成司法清欠工作的,按公司领导在司法清欠工作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和费用支出的多少,扣减清欠主体相应比例的提成,扣减比例由公司债权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第九条 公司财务科为每个清欠单位发生的费用单独记帐,并为司法清欠办公室配备确认债权报销手册,司法清欠办公室人员在报销确认债权案件的费用时应持确认债权报销手册,并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费用所属的案件及其诉95、讼阶段。财务科出纳员在为司法清欠办公室人员报销后,应在确认债权报销手册上记帐并盖章确认。诉讼案件分为以下三个诉讼阶段:(一)侦察立案阶段:从侦察立案到第一次开庭前止。(二)案件审理阶段:从第一次开庭到判决书生效前止。(三)案件执行阶段:从判决书生效到债权消失止。第十条 清欠单位每年的提成大于当年清欠费的,给予清欠人员兑现“提成奖”,提成奖最高为当年提成的40%;当清欠单位每年的清欠费(含借支工资、工资附加)大于当年提成时,差额部分称“清欠亏损”。兑现提成奖后提成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留存在公司,称“留存资金”,用于“以丰补歉”或作为今后司法清欠的投资。“以丰补歉”包括用当年的“留存资金”弥补以前年96、度的“清欠亏损”和用以前年度的“留存资金”弥补当年的“营销亏损“。当清欠单位解散时,公司与清欠单位办理“留存资金”的结算,“留存资金”属清欠单位所有。第十一条 公司对清欠单位进行年度提成的考核兑现,清欠单位应在每年的2月底前向企管办提供上年度的考核资料。公司在每年的4月底前下达上年度的考核结论。第十二条 清欠单位负责人的提成奖为本单位奖金总数的30%-80%,清欠单位其他人员的奖金由负责人分配,报公司批准;清欠单位的“清欠亏损”由本单位人员按预定的奖金分配比例分担。第十三条 当某一诉讼案件的提成与公司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诉讼成本之和超过本案从被告收回的资金时,超过部分97、的提成不予兑现。当某一诉讼案件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司法清欠办和公司承担的全部费用)超过本案从被告收回的资金时,不再为司法清欠办兑现诉讼确认债权的提成;司法清欠办不再承担本案实际发生的确认债权的费用(案件审理阶段发生的全部费用)。第十四条 司法清欠工作中遇到无财产关系的诉讼案件和其他特殊情况,单独制订提成核算办法,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按批准意见办理。第十五条 经公司批准,债务人以物抵债的,按物资变现金额扣除变现费用后为提成基数;未变现的,按评估价为提成基数;在实物产权转移到公司指定户名后下达考核结论。当公司将抵债物资转手抵债时,抵帐金额为提成基数,债权人提供收据、实物产权转移到对方名下后下达考核98、结论。以债转股形式,将公司的债权转为债务人改制后民营公司股权的,由公司债权管理领导小组确定股权价值,以股权价值作为提成基数。在债务人向工商部门办理完股权变更登记、出具“出资证明书”后下达考核结论。第十六条 未经公司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清欠单位不得以债权折让的形式收回资金;否则,债权折让部分由清欠单位承担。公司批准债权折让回收资金的,降低提成比例,降低幅度由债权管理领导小组在审批时确定。第十七条 因清欠单位的疏忽或过失,致使公司丧失诉讼时效,或使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被债务人合法转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清欠单位按经济损失额的10%罚款。第十八条 清欠单位向其他部门、单位转移清欠费的,按转移99、金额的2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十九条 在考核兑现承包合同或目标责任书时,按本办法为清欠主体核算的提成、公司承担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记入相应的承包单位或目标责任单位的实际成本。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企业担保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规范企业的担保行为,根据国家担保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部门 公司财务部主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其他相关单位或部门应积极协助搞好担保工作。 第三条 担保条件 (一)请求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单位(以下简称债务人),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100、且生产经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有稳定的销售收入。公司不得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二)担保额度不超过债务人全部资产的10%。 (三)在我公司对外投资和借款时,债务人有能力并愿意为我公司提供担保。 (四)债务人应与我公司有较多的经济业务联系,但债务人不得是我公司股东。(五)对非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及经营亏损的单位,一律不提供担保。 第四条 担保审批程序 (一)债务人必须向我公司财务科提交担保请求书及主合同、从合同文本,公司财务科据以填写企业担保审批表。 (二)公司财务科、法律顾问、总会计师按照本规定对担保行为做出分析评价,并在企业担保审批表上签署评价,由财务科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审101、批。 (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到企业担保审批表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对数额不大、风险较小的,审查批准后可直接交财务科办理;对100万元以上的担保行为,应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公司办公室应根据批准的企业担保审批表(见附件),经核对主合同、从合同无误后,方可在主合同、从合同上加盖企业公章。 (五)我公司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债务人必须用其财产为我公司提供反担保,即将债务人的财产抵押给我公司,否则,应拒绝为其提供担保。反担保应单独签订合同并经公证部门公证,同时,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条 担保合同的签订 (一)保证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签订。 保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02、: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限;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二)公司只提供保证担保,不提供其他方式的担保。保证方式应尽可能采用一般保证。 (三)保证合同应明确保证责任的范围,一般应担保主债或主债的一部分份额,对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不予担保。 (四)公司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债务人必须向我公司财务部送存已签章并发生效力的主合同和从合同。 (五)财务部应定期向公司反馈已登记尚未核销的担保事项,对尚未核销的担保事项进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担保作为企业行为,任何人不得私自办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责103、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未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主债权金额2的罚款。 (二)给企业造成轻微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并处以主债权金额6的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企业担保审批表附件企 业 担 保 审 批 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债务人概况单位名称法 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电话号码企业性质资产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 主债权数额(万元) 保证方式主债权种 类保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担 保 数 额(大写) 财 务 科分析评价 分析人签名: 年 月 日104、法律顾问分析评价 分析人签名: 年 月 日总会计师分析评价 分析人签名: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董 事 会会议决议董事会秘书签名: 年 月 日 差旅费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差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实行差旅费包干,包干范围为: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差旅费包干分为路途包干费和住勤包干费两部分,“节约归己,超支自负”。差旅费中的长途路费凭车票、船票、飞机票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第三条 路途包干费标准如下:(一)跨省出差20元/人天;(二)跨地级市出差15元/105、人天;(三)到地级市或跨县出差10元/人天。第四条 住勤包干费标准如下:(一)出差地为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家确定的沿海开放城市的,每天120元(其中住宿费80元);(二)出差地为地级市的,每天80元(其中住宿费50元);(三)出差地为县城及乡镇的,每天60元(其中住宿费40元)。第五条 差旅费包干标准的调整和扣除(一)中层管理人员(机关主办科员至部长,二级单位领导成员、项目经理)宿费标准上调20%。(二)公司级领导住宿费标准上调50%,其中正职领导超过标准的可按实报销。(三)公司级领导出差,其随行人员中12人(由公司领导指定)的住宿费标准可上调50%。(四)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只实行住宿费包干。106、(五)领取远地施工生活补贴和生活补助费(见本规定第十二条)的员工,报销差旅费时扣除出差期间的远地施工生活补贴或生活补助费;如远地施工生活补贴标准高于路途包干费标准或住勤包干费标准减住宿费包干标准的,高于部分不再扣除。第六条 以下特殊情况,住宿费超过包干标准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凭发票按实报销:(一)陪客人出差;(二)因工作需要携巨款出差;(三)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第七条 下列情况不执行住勤包干费,住宿费凭发票在住勤包干费标准内按实报销:(一)员工能自带行李,但工地上不能提供宿舍等住宿条件而住旅店的,包括到工地上蹲点、指挥部组成人员,试调、探伤人员,调入或借入工地的人员,工地之间107、借调的人员;(二)做工程开工准备,住勤超过15天的部分;(三)外出参加研讨会等,住勤期间统一安排膳食,其费用已报销的;(四)经批准回家休探亲假、到外地就医的,并且没有路途包干费。第八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发生的差旅费,须经生产调度室或二级单位人力资源员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差旅费由调入单位报销和承担,从二级单位调入劳务市场的由公司报销和承担。 第九条 公司安排的外出学习人员,其市内交通费和电话费不予报销,其长途路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执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的外出学习人员,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其它费用自理。第十条 报销差旅费时,须凭住宿费发票计算住勤天数;没有住宿费发票的,不予108、报销住勤包干费。第十二条 其它补助费(一)误餐补助费:在工作所在地城区内临时外出,不能回家或回单位就餐的,经单位领导签字,可发给误餐补助费,但不能形成固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为:早餐3元,午、晚餐各6元。(二)生活补助费:1.在没有食堂的施工项目工作,经公司批准,在合同工期内给予每人每天6元的生活补助费;在济宁市区内工作的单身员工,本单位未设食堂,又不能回家就餐的,给予每人每天6元的生活补助费。2.生活补助费由员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考勤做发放表,财务部门负责发放。第十三条 乘坐火车级别规定。公司级领导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卧或硬卧;中层管理人员在乘夜车(18:00以后至次日6:00之间)或到500109、公里以上的目的地出差时可以乘坐火车硬卧;其它人员出差时乘坐火车硬座,因有病确需乘座硬卧的,应事前在公出申请单上报请批准,公司机关员工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二级单位员工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凡乘坐硬座车连续超过12小时的,按票价的30%给予补助。第十四条 乘坐飞机管理规定(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乘坐飞机1、公司领导;2、公司机关业务主管以上(含业务主管)中层管理人员、二级单位负责人、代表处主任从出发地到目的地超过1000公里的;3、处理公司紧急事务或随同符合乘座飞机条件的人员出差,机关人员事先经总裁批准、二级单位人员事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二)飞机票的购买1.乘坐飞机必须提前48小时进行预110、定机票,公司机关员工的机票预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二级单位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机票预定工作。2.预定机票时,按照争取最大优惠的原则,公司办公室通过对济南、郑州、徐州、北京等多个飞机场的机票联系情况,选择综合费用最低的路线,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要选择优惠最多的航班;二级单位按照以上原则执行。(三)飞机票的报销公司机关员工报销飞机票,必须经总裁审批;二级单位员工报销飞机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第十五条 差旅费管理(一)出差审批。因公务派下属出差或因公务申请出差的,均应填写公出申请单,经主管、本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超过规定标准的,须经总裁或单位正职领导审批。领导审批时,应严格控制公111、出人数和时间,并预定承办结果。出差天数超过10天的,必须由单位正职审批。办公室负责发放公出申请单。(二)公出借款。员工公出需支付资金在2000元以内的,由员工垫支,事后按规定报销,公司不予借款;员工公出需支付资金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可向公司申请借款。员工办理公出借款时,须持批准的公出申请单和借款手册按公务借款规定办理借款。报销差旅费时,应将借款还清;不及时还清借款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下次借款。(三)报销。出差回来后应及时报销,一般情况不得超过7日。报销时应有批准的公出申请单。公出申请单必须事前办理,事后补办无效。出差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公司机关依次经财112、务科会计、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审批(或总裁授权人员审批),二级单位依次经主管会计、单位经理审批。(四)严禁携带家属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出差;违者,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事前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五)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后应及时返回。上午会议结束的,当日下午必须往回返;下午会议结束的,次日上午必须往回返。对无故延期返回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和会议费。(六)出差人员未经批准,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七)实行差旅费包干后,不得为节约费用影响工作,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对在差旅费报销中弄虚作假、故意拖延公出时间、虚报冒领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对出差人员处以报销金额5倍的113、罚款。对在差旅费审批中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致使出差人员故意拖延公出时间或扩大公出范围的,一经查实,对审批人处以报销金额5倍的罚款。第十六条 实行年薪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二级公司负责人出差,凭车、船、机票报销路费,凭住宿发票报销住宿包干费,没有差旅补贴。第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执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公出申请单公 出 申 请 单申请人单位(或科室): NO:公 出 人共 人公出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出地点至拟乘坐的超标交通工具超标交通工具: 起止地点: 至 单(双)程批准乘坐的交通工具超标交通工具: 起止地点: 至 单(双)程公出事114、由预定承办结果承办结果 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特批(超标部分): 申请部门(或单位)负责人: 业务主管(或工地负责人):公务借款规定第一条 为减少公务借款数量,降低财务管理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员工因公务需支付资金2000元以内的,由员工垫支,事后凭发票按实报销,公司不予借款。 第三条 员工因公务需支付资金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可向公司申请借款。在填写现金借款单时,应详细写明借款用途、开支预算。第四条 财务部门优先报销垫资单据。由于非个人原因,致使垫资单据暂时不能报销的,当再次发生公务开支需要时,开支预算加垫资单据金额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可向公司借款。在填写现金借115、款单时,除执行第三条规定外,还应写明垫资单据未报销的情况。 第五条 公务人员借款程序(一)公司机关:本人申请,业务主管、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裁签批,财务科出纳员付款。(二)二级单位:本人申请,直接主管、财务主管、经理签批,出纳员付款。第六条 不准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对违反者罚款100元;不准将借款挪作私用,对违反者按挪用额的2倍罚款。第七条 请公务人员做好2000元以内的垫资准备,不得因垫资款不足影响公务;否则,对经办人和其主管分别罚款500元和300元。第八条 公务人员原则上应在公务办结后7天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帐,并结清余款;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未结清借款又不向财116、务部门说明情况的,财务人员将在工资奖金发放表中扣除其欠款,并在其报销时可处以50元的罚款。第九条 公司每年于6月和12月对欠款进行集中清理,欠款人应主动与财务部门对帐,对帐无误后,欠款人在对帐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 为便于公务人员随时掌握还款情况,扣款人应对发放表内所扣欠款、贷款、罚款等出具扣款证明。 第十一条 扣款证明一式三联,由扣款人填制。第一联为存根备查,第二联交被扣款人签收后保存,第三联由扣款人按年装订存入档案。出具扣款证明仅限于未开收据、从工资奖金发放表内扣款的项目。第十二条 空白扣款证明由公司统一印制,各直属单位可向公司财务科办理领用手续。第十三条 公司通过财务检查、审计等方式,对117、各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罚单位负责人1001000元。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扣款证明附件N.00000000XX集 团 有 限 公 司扣 款 证 明 年 月 日部门负责人: 制表: 签收:扣款单位或部门被扣人姓名一联存根 说明:本证明仅作对帐使用,不 作为 交款 的凭 据记帐单位或部门扣款来源 年 月 单位工资(奖金、兑现、补贴等) 扣款项目欠款囗贷款囗罚款囗保险囗其它扣款人民币¥金额(大写)罚款收缴规定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罚款对企业管理的积极作用,严格罚款制度,规范罚款操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执行罚款必须使用公司正式118、罚款通知单,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否则,受罚人有权拒绝接收。第三条 公司正式罚款通知单一式四联,由公司财务科统一印制管理,有关部门使用时向财务科办理领用手续。第四条 按归口管理的原则实施罚款,确定执行人,由执行人填制罚款通知单。第五条 填制罚款通知单,必须写明罚款执行的文件、规定或领导研究决议并经公司领导或二级单位领导签批后生效。公司直属单位内部自行罚款必须报公司分管部门批准后,按本规定执行。第六条 罚款通知单应按以下程序送达:(一)罚款通知单应由执行人送达受罚者本人,并注明送达日期。(二)执行人应同时将罚款通知单记账联和回执联送交收款人,由收款人在存根联签收。(三)收款人收妥罚款后,应在回执119、联填写执行结果,并将回执联退回执行人。第七条 对个人罚款,通知单必须责任到人,一人一单,不具操作性的罚款通知单,收款人不予受理。公司对内部单位的罚款,由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从其工程奖金中扣除,并交收款人入账。第八条 公司罚款实行专款专用,分级管理。公司机关由财务部门开收据收款,经总裁批准支用;二级单位由财务人员开收据收款,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支用。罚款收据由收款人向公司财务科领取,建明细账进行核算。第九条 受罚人逾期不交罚款的,收款人可以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代扣,并加收20%的手续费。受罚人无工资等收入,又不交罚款的,由执行人向本人收取,并交收款人。第十条 受罚人对罚款决定不服,可在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120、向有关部门提起复议。受理复议的部门必须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答复,并通知申请复议人。第十一条 罚款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因执行人或收款人未履行规定的义务,造成漏罚或少罚的,对责任人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第十二条,在考核各种目标责任书时,如责任人未完成责任目标受到的罚款,在目标责任书考核结论中体现,不使用罚款通知单。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内部单位间拨付工程款的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单位间拨付工程款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一个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部(包括直属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专业公司(包括试验检测分公司、汽机分公司等公司内部单位)共同施工时,由项目经理121、部代表公司向业主(或总承包企业,下同)收取工程款,专业公司予以配合。(一)专业公司应及时将本单位每月的月进度报表报送给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报表汇总和向业主报送等工作。(二)汇总后的工程项目月进度报表经业主审定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向业主申请拨付工程款。(三)业主拨付工程款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专业公司分配和拨付。分配比例按业主审定的月进度报表中专业公司完成产值占本项目产值总额的比例,拨付时间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后7日内。(四)项目经理部向专业公司拨款时应首选现款(含银行存款等社会结算票据,下同),确因工程资金紧张而无法全部拨付现款的,也可以公司内部银行支票的形式向专业公司拨付工程款。第三条 机122、械装备公司、物资分公司向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租赁机械设备等物资时,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单位按租赁合同的规定向承租单位收取租赁费;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月收取租赁费。(一)机械装备公司、物资分公司每月25日前根据设备运行记录等原始资料填制设备租赁费收取明细表、料具租赁费结算表、行政物品租赁费结算表等收取租赁费的结算凭证,在7日内报送承租单位。(二)承租单位对收到的租赁费结算凭证审核无误后,应在7天内向出租单位拨付租赁费。(三)承租单位向出租单位拨款时应首选现款,确因本单位资金紧张而无法全部拨付现款的,也可以公司内部银行支票的形式向专业公司拨付工程款。第四条 内部银行按照内部支票金额首先扣减出票单位内123、部银行账户实有资金;账户实有资金不足扣减时,抵减出票单位本年度已上缴公司资金数额。第五条 试验检测、汽机、机械装备分公司按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向公司上交资金,物资分公司按收取租赁费的70%上交公司,上交后剩余部分存入本单位内部银行账户,由本单位支配。第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员工出资贷款管理规定第一条 根据公司“增资募股”方案,员工向所在公司投资,其出资方式可采取现金出资、债权转股权、贷款出资,为规范出资贷款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贷款条件(一)年龄、收入等方面符合银行贷款的有关规定;(二)出资额必须在1.5万元以上,方可办理出资贷款。第三条 贷款额度累计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124、累计出资额的80%。若出资额大于30万元,本人可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增加贷款额度,但最高不超过累计出资额的90%。第四条 贷款的担保方式和顺序(一)以符合条件的房产等不动产做抵押;(二)以符合条件的有价证券质押(如存折、国库券等);(三)以公司认可的第三人担保。第五条 贷款合同的签订(一)借款人、抵押人或担保人需提供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二)借款人、抵押人或担保人到财务部门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必须明确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要素。第六条 贷款利息、本金的归还(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年末办理结息。(二)每年的分配利润全部归还贷125、款,每年的奖金全部或按一定比例归还贷款;(三)借款人应按时归还贷款,逾期未还的,未还部分的贷款利率上浮50%。第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处理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及部门。第三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四条 总裁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一)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二)根据公司董事126、会制定的发展规划,财务预算方案,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执行。(三)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财务人员的配备。(四)领导组织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改工作,报董事会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确保实施。(五)坚持全公司财务收支“一支笔”制度,签发日常财务文件,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条 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中的权责 (一)总会计师协助总裁组织领导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二)具体编制、执行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确保有效使用资金。(三)审核重要财务开支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和二127、级核算单位与财务的关系。(四)具体负责本公司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人员的配备,对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五)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支持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六)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直属单位(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二级核算。第七条 二级核算单位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由总会计师直接委派,隶属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具体核算公司经济业务;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费;年度向董事会、股东会汇报财务成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使用128、资金。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分析、考核等工作;定期对各项计划的执行进行考核,并写出简要情况分析;季末年末应写出财务分析报告;具体负责二级核算单位财务业务领导工作。第九条 二级核算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一)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等财经法规。(二)在财务部指导下开展本单位财务核算;按时报送物资盘点及财务报告。(三)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依法缴纳税费,接受公司财务部的监督及审计部门的审计。(四)按照财务部要求处理其他财务事项。第十条 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一)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清晰、报送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的管理。(二)建立先进、合理、切合本公司实129、际的定额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人员定额、费用定额、工时定额等。(三)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清查、盘点制度。(四)建立内部控制稽核制度,使各项工作互相牵制,防止舞弊的产生。(五)建立电算化会计管理制度,使财务工作逐步向信息化发展。第二章 资本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除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筹集资本金外,未经公司批准所属各单位一律不准用任何形式筹集资本金。 第十二条 公司因经营需要,增减注册资本或扩大认购范围,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在生产经营期间,各项财产发生的盈余短缺和非常损失,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准直接冲减资本金。 第十四条130、 公司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投资者按其出资比例对公司净资产享有所有权,并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五条 资本公积金是指投资者投入但不构成实收资本,或从其它来源取得由所有者享有的资金;资本公积金由所有者共同享有,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按各个投资者在实收资本所占份额分别转增各个投资者的投资金额。 第十六条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比例为5-10%,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一般盈131、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比例为10%;按董事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第十七条 公司盈余公积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盈余公积累积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第十八条 本公司如需筹集资本金,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采取一定资本金筹集方式进行筹集管理,承担有限责任;财务部应具体负责事前预测、计划,进行资金成本分析,选择最佳筹资渠道。 第十九条 由于生产经营及基建等需要的各种长短期借款,需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办理。 第二十条 负债的管理 负债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一)流动负债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132、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及从工资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二)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三)公司财务部应对不同期限的债务进行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偿还额的相对均衡,避免还款期限的过于集中,防范财务风险,努力优化资产负债情况,保持良好的资产负债率。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预付账款,存货等。 第二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 公司现金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管理,二级核算单位现金由本单位出133、纳员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办理各项现金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全公司所有单位所属公款,严禁任何人私自挪用、私分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全公司所有银行存款,各二级核算单位对外开立账户,须报财务部批准,财务部统一发放银行印鉴;严格支票申请单制度,建立支票登记簿,杜绝签发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票据与印鉴应分别存放,保障安全,保守存款机密。 第二十四条 债权的管理 债权即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等。建立定期核对清查制度;对应收账款等债权,财务部门应逐个工程建立债权动态管理制度,134、按工程合同详细核算,确保正确、及时;建立债权风险预测机制,降低债权风险性;根据有关规定,按期列出呆坏账,注明原因提报公司总裁审批后处理;及时清理个人欠款及备用金等,杜绝公款私用现象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管理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等。 存货的计价原则: (一)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计价; (二)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市价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135、所负担的相关费用及相关税金计价;无发票的按同类存货计价。 第二十六条 购入存货,应及时索要正式发票,当月办理入库报账手续;严格验收制度,及时出库、领发、调拨,减少库存积压,并同时调整账务。 第二十七条 建立物资存货清理、审批、报废制度。 第二十八条 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中施工机具、试测仪器及管理用具按每季度10%的摊销率进行摊销,进入相应成本、费用,并设辅助账户核算,由各部门归口管理;低值易耗品中小型工具和劳保护品一次消耗,进入相应成本费用;对小型工具和部分劳保护品,由物资部门按人设卡,进行辅助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九条 临时设施的管理 临时设施是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而临时修建的设施;包括:施工现136、场用办公室、员工宿舍、食堂及其他设施; 购建、安装临时设施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经总裁批准。建立临时设施的验收、报废制度,由市场部负责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应按临时设施的使用年限及所属工程完工时间确定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按规定及时进入本工程相关成本、费用。第四章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仪器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137、(四)不需用固定资产; (五)未使用固定资产; (六)土地:指社会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七)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归口分级管理: 固定资产采用分级管理的原则。 财务部按归口使用部门建立明细分类账进行核算。 物资分公司负责全公司的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测试仪器、运输机具的建账、建卡、统一编号,严格管理、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各二级核算单位亦应对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逐台设账、卡管理,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138、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四)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增加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购入固定资产须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进行综合平衡,经董事长批准后,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统一增加购买; 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对外有偿租赁或出售时,须经总裁批准后,由物资分公司办理有关调出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并经财务部门收款盖章后,方能移交; 对需报废(拆除)的固定资产,由物资分公司做报废鉴定,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报总裁批准;按规定程序报废处理,财务部同时139、调整账务。 第三十五条 建立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制度 年度终了由市场部、财务部具体组织,各使用部门积极配合,对全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达到账、卡、物三相符,并写出清查报告,报董事长、总裁; 发生盘盈(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写出专题报告,说明原因,及时报公司审核;财务部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 (一)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参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 (二)计提折旧的范围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的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季节性停用、修140、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三)不计提折旧的范围。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 (四)季度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季不提折旧;季度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季照提折旧;(五)各类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季度分类计提折旧,进入相关成本、费用。 第三十七条 无形资产的管理 (一)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或自创的、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具有物质实体的资产。(二)无形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141、作权、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和商誉等。(三)无形资产的计价 1.公司购买另一个企业时,购入商誉的成本应根据购买企业支付的价款扣除被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确定; 2.除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从外部取得的,其成本应根据取得时发生的总支出确定; 3.公司自创并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确定; 4.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根据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 5.公司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确认的价值和接受捐赠时发生的各项费用确定。 第三十八条 财务部应将入账的无形资产在规定年限内摊142、销,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并同时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第五章 投资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 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第四十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公司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四十一条 公司重大投资计划,应由董事会提出具体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成立投资委员会具体负责投资方向的研究,被投资单位的评估、考察、监管,确保投资收益的实现。 第四十三条 财务部按投资对象设立明细账,按规定正确、及时核算投资损益。第六章 工程造价、成本的143、管理 第四十四条 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工程成本指工程预算成本;税金指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工程税费;利润为工程造价中计划利润。 计划利润的大小应满足如下需求: (一)能够满足公司营业外的开支; (二)能够满足投资者不低于银行利率的回报; (三)能够从中留存一定数量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不断发展企业的生产和提高员工集体福利水平。 第四十五条 工程造价统一由公司市场部负责;财务部积极协助办理工程造价结算;财务部负责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正确、及时确认债权。 第四十六条 所有工程价款结算都必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双方签字签章;建立工程财务结算制度,逐步完善工程价款144、结算的计划、审批、分析程序。 第四十七条 工程成本管理体系 工程成本分为工程直接成本与期间费用(以下简称成本、费用); 公司成本、费用的管理,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直属单位二级核算;二级核算单位以单位工程为主体进行完全成本核算,建立成本核算中心;公司以其发生的费用为主体核算,建立费用核算中心; 公司总裁对整个公司成本、费用的管理负责;各二级核算单位负责人对其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责。 第四十八条 建立工程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办法;建立目标利润考核机制,全员参与成本管理,人人都有成本意识。 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严格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设置成本、费用核算科目。 第145、五十条 员工福利费的管理 员工福利费按照员工工资总额14%计提,并按有关项目分配计入成本费用。员工福利费主要用于员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员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工资、员工因工负伤外地就医路费、员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员工福利开支;员工福利费由公司统一掌握使用,员工就医及医疗费的报销,严格按公司关于员工医疗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 附属工业企业产品成本及其他业务成本按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执行。第七章 收入、税金和利润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 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公司收入包括工程结算146、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五十三条 收入的确认原则 (一)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根据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及双方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发包单位签证后,分别下列情况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工程,应在工程完成时确认收入;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工程价款总额; 2.如工程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实行月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工程价款收入的实现; 3.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的,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工阶段工程价款收入; 4.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合同,其合同收益按合同规定方式147、和结算时间,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5.如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对工程结果做出可靠估计,应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发生的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未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5.销售收入的确认,以财务部盖章后的销货发票作为确认实现的凭据;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148、冲减销售收入,现金折扣进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四条 公司缴纳的税金按现行税收制度规定,分为以下几类: (一)按工程结算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计算的营业税、增值税以及在此基础上计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二)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三)在固定资产价值中列支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 (四)由利润中支付的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 财务部正确计算、缴纳各项税金;并于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五十六条 利润及分配 (一)利润的构成及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营业149、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 工程结算收入当期为结算工程的,其数额应与工程结算值一致;当期未结算的,应与统计部门所报当期产值数一致; (二)利润分配 1.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所余净利润由董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财务部按规定做相应账务处理;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按下列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具体情况按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提取法定公益金;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6)分配给投资者。第八章 财务报告及分析的管理 第五十七条150、 财务报告是总括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五十八条 财务报表 会计报表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日常核算为依据,采用一定的表格形式,定期综合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成本水平和财务成果的报告文件。按内部管理及对外报送的需要,财务部应编制如下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年报)、工程成本表、产品成本表、间接费用表、管理费用表、财务费用表、应上缴款项情况表、补充资料、余额表等。 第五十九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每季末及年终决算应编报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包括: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利润情况,资金状况,成本情况,税金缴纳情况,财务部151、门与统计部门的产值差额分析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十条 公司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前,应认真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工程盘点、物资盘点、行政盘点、核对往来账、结算等。并报送各项盘点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按有关规定处理,列入当年决算。 各二级核算单位,应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作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项目齐全、书写规范、勾稽关系衔接、报送及时。 第六十一条 公司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报总裁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出。 第六十二条 财务部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100日内,将财务报告送交各位董事、监事及总裁。 第六十三条 财务分析是152、以核算资料和计划为主要依据,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其主要财务指标为:营业收入利润率、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第六十四条 建立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公司各部门,各内部单位均应针对自身业务特点进行收入、支出的分析。财务部应依据具体数据对各生产要素、成本、费用、利润等进行定量分析。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员工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及经办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如与上级规定相违背,以上级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应报请董事会批准做补充规定。成153、本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工程承揽价格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第三条 公司实行公司、直属单位(含各分公司、驻外办事处,下同)两级成本管理核算体制,由总裁负责,各直属单位作为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直属单位经理对工程成本负全面责任。第四条 公司成立成本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成本预测,为投标、报价提供依据;在成本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工程目标成本。目标成本作为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书的重要内容,各直属单位依据目标成本编制本工程的具体成本计划;对直属单位成本计154、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其及时、有效地解决成本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使工程成本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五条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有关财务制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各工程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凡属当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成本;凡不属于当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支付,也不应计入当期成本。第六条 成本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成本最低化原则。即制定通过努力可实现的最低成本水平,并据以分析、考核。(二)全面成本管理原则。即全公司、全员、全过程的“三全”管理。(三)成本责任制原则。即实行目标成本责任制,将目标成本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与奖罚制155、度挂钩。(四)成本管理有效化原则。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以最少的人力、物力,完成较多的工作。(五)成本管理科学化原则。即运用科学的方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成本管理,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公司的成本管理规定。第七条 成本管理的内容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六个环节。第二章 成本预测第八条 成本预测是通过取得的历史数字资料,采用经验总结、统计分析及数学模型的方法对成本进行判断和推测。成本预测要充分预测影响施工项目成本变化的因素及结果,科学地认识施工项目的成本变化,为投标、准备施工的项目提供决策和管理的依据。第九条 对于投标工程成本预测,首先要搜集近156、期同类工程的成本资料,然后进行市场调查,将影响工程成本的诸因素充分考虑后,测算出该投标工程的预计成本,分析是否赢利、利润大小,为投标决策提供依据。第十条 公司或各直属单位预测工程成本降低额时,可按以下几种方法:方法一: 工程成本降低额=施工产值-税金-计划利润-工程成本 其中工程成本是指完全成本,即包括间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工程成本也可通过财务部门提供同类已结算工程成本资料,市场部门提供现行社会平均成本资料进行预测。方法二:在报告年度成本降低率的基础上,测算由于计划年度实现所制订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使工程量增加、材料消耗定额降低、劳动生产率提高等形成的工程成本降低率,进而测算出工程成本157、降低额。(一)计划年度工程成本降低额率=报告年度工程成本降低率+计划年度比报告年度增加的工程成本降低率。计划年度比报告年度增加工程成本降低率=由于材料消耗定额降低对成本的影响+由于劳动生产率和平均工资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由于工程量和固定费用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1.由于材料消耗定额降低对成本降低的影响=材料消耗定额降低率材料费占工程成本的比率2.由于劳动生产率和平均工资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1-(1+平均工资增长率)(1+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人工费占工程成本的比重3.由于工程量和固定费用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1-(1+固定费用增长率)(1+施工产值增长率)固定费用占工程成本的比重(二)计划年度工158、程成本降低额=计划年度工程预算成本计划年度工程成本降低率。 第三章 成本计划第十一条 成本计划是成本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成本核算单位降低成本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核算单位降低成本的目标。第十二条 各直属单位应在目标成本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组织各业务部门对目标成本进行层层分解,制定成本计划,落实到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实行归口管理,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检查评比和奖惩有根有据。第十三条 各直属单位要根据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认真研究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等,制定科学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明细具体的成本计划。第十四条 项目成本计划一般由技术组织措施计划159、表、降低成本计划表和项目成本计划任务表组成。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表,由直属单位技术人员会同有关业务人员编制。项目成本计划任务表则根据前两张表编制。技术组织措施表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措施项目措施内容涉及对象成本降低额实物名称单价数量合计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降低成本计划表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工程名称成本降低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合计项目成本计划任务表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项 目直 接 成 本间接成本合 计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小计预算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降低额计划成本降160、低率第四章 成本控制第十五条 成本控制,通常是指在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费用支出,进行监督、调节、限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第十六条 成本控制贯穿于整个经营生产的全过程。(一)施工前期1.工程投标阶段,根据工程概况和招标文件,联系建安市场和竞争对手的情况,进行成本预测,提出投标决策意见。2.准备施工阶段,中标后,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组建与之相适应的直属单位,以标书为依据,确定目标成本下达给直属单位,直属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明细具体的成本计划。(二)施工期间1.从基础工作入手,严161、格控制成本支出,突出强化项目工期、材料采购、物资消耗、租赁费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及效率等成本影响要素的事前、事中控制。强化生产班组作业时间的节约和劳动效率的提高。2.经常检查对外经济合同的履约情况,对质量不合格的,及时向对方索赔,对缺乏履约合同能力的单位,采取断然措施,终止合同,以免影响施工,造成经济损失。3.积极收取工程进度款,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各项费用支出。4.检查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的动态控制。定期检查各责任部门、责任者成本控制情况,检查成本控制责、权是否到位,以便及时发现成本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解决对策。(三)竣工验收阶段1.精心162、安排,干净利落地完成工程竣工扫尾工作,使扫尾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以免拖拖拉拉,战线过长,成本费用照常发生,使在建阶段取得的经济效益逐步流失。2.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结算应在事前经公司审定。第十七条 实行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一)合同预算岗位人员:根据合同内容和有关规定,充分利用有利因素,编好施工图预算,为增收节支把好第一关;根据工程变更资料同步办理工程量增减变动,编制补充预算,确保公司应得收入的实现;及时提供已完工程的结算资料,已便办理年度结算、竣工结算。(二)计划统计岗位人员:组织编制、实施项目施工作业计划,加强综合平衡和施工调度,高度认识项目工期长短对成本节超的重要影响,确保施工生产进163、度计划的完成,按月编制统计报表提供已完工程量,分析工程量完成情况。(三)工程技术岗位人员:应紧紧围绕工程质量、项目工期、安全生产等成本影响要素,做好工程技术工作。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编制落实技术组织措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不断降低质量成本。不断进行技术革新,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按期分析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四)材料管理岗位人员:负责编制、落实材料采购计划,合理采购,健全收、发、领、退料制度,做好限额领料和材料定期盘点对帐工作,按期分析材料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不断降低材料成本。(五)机械设备管理岗位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方案,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合理选择机械,提高机械164、使用率,减少机械费开支,注意日常维修与保养,提高机械设备完好率,按期核算机械设备租赁费,并分析机械费计划执行情况。(六)劳动工资岗位人员:编制劳动力需用计划,控制非生产用工,严格执行劳动定额,建立健全单位工程人工台帐,做好人工费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七)安全岗位人员:坚持“预防为主”,做好安全宣传,组织实施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按期分析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八)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负责该直属单位全面行政管理工作,编制执行费用节约计划,管好办公用品和管理用具,保证其安全完整;合理安排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节约非生产性开支。(165、九)财务会计岗位人员:按照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控制成本支出;按照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的规定,正确计算工程的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检查、考核各部门、各班组的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并按期分析成本计划节超变动情况,为直属单位经理提供决策资料。(十)其他岗位管理人员: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节约费用支出。第五章 成本核算第十八条 成本核算是施工项目进行成本预测,制订成本计划和实行成本控制所需信息的重要来源,又是施工项目进行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的基本依据。离开成本核算就谈不上成本管理。第十九条 成本核算的对象与成本项目(一166、)根据公司实行的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组织特点,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成本核算的对象。1.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2.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可以将开、竣工时间相接近,属于同一建设项目的各个单项工程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二)工程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间接费五个成本项目。1.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安装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工资,应计入成本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的工资附加和劳动保护费等。2.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以及材料节约奖。3.机167、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赁费和租赁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4.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用、生产工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用、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仪器仪表使用费、特殊工程培训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5.施工间接费:包括直属单位为施工准备、组织管理施工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施工间接费支出。具体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行政工具用具使用费、工作人员劳动保护费、合同公证签证费、其他费用。第二十条 为便于落实项目管理责168、任制,直属单位不再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转公司,而直接列入当期损益,单独编制管理费用表、财务费用表。预算间接费的70%不再上交公司。第二十一条 成本核算要在坚持会计核算原则的前提下,划清以下界限: (一)划清成本、费用与非成本、费用的界限。即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营业支出和营业外支出的界限。企业为取得本期收益而在本期内发生的各项支出,根据配比原则,应全部作为本期的成本或费用: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施工项目成本,也不得列入企业成本:1.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2.对外投资支出;3.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4.企业赞助、捐赠支出;5.16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和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的其他支出。(二)划清施工项目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三)划清本期工程成本和下期工程成本的界限,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计算本期工程成本。(四)划清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不得“张冠李戴”。(五)划清未完工程成本与已完工程成本的界限,保证施工项目成本的真实性。第二十二条 实际成本核算(一)直接成本1.人工费的核算:直属单位各月发生的各项工资,均要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按月或按季分配计入各工程成本,并按要求填制“应付工资台帐”。2.材料费的核算:(1)不论是外购材料,还是由甲方调料或从内部单位调料,都要及时办理材料验收入库手续,计入各材料170、科目。(2)工程耗用材料,每月末由材料人员根据限额领料单和其他领料凭证,按成本核算对象及时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送交财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据以记入各分项工程成本。(3)季末、年末对本期已开领料单领出,但未耗用的材料应进行盘点,填制“已领未用材料盘点表”,办理“假退料”,冲减本期工程成本的“材料费”,计入下期工程成本“材料费”。(4)若当期料具未报消耗,则应预提计入工程成本,预提费用应根据预算定额和已完工程量计提,不能盲目计提;工程完工后,预提费用应及时冲回。(5)工程竣工后的剩余材料,能向甲方退料的及时办理退料手续,不能向甲方退料的仍能继续使用的材料,原则上作价结转公司物资部门。边角废料应尽量171、回收利用,填制废料交库单,估价入帐,财务部门根据退料单、废料交库单冲减工程成本“材料费”。(6)对于周转材料,应根据施工任务需要量,向公司物资部门办理租赁手续,交付生产班组使用、保管,建立领用保管手册,公司物资部门根据周转材料使用情况,填制“周转材料租赁结算单”双方通过内部支票结算。3.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根据施工需要,直属单位可向公司物资部门办理机械设备租赁手续,由公司物资部门根据使用情况,填制“机械设备租赁结算单”,直属单位通过内部支票结算,计入各受益工程项目。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 主要核算施工中发生的生产工人的外埠补助、临时设施摊销、测试仪器、施工机具的摊销、租赁费等。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172、可直接计入,不能分清的,可分配计入。其中测试仪器、施工机具租赁结算手续同“周转材料”。(二)间接成本1.间接费用的核算:二级单位应设以下明细科目。(1)管理人员工资及奖金:指直属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等。 (2)管理人员福利费:指现场管理人员应付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福利费。(3)办公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复印费、书报费、会务费、水电费、烧水与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4)办公用品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笔墨纸张及各种表格等。(5)差旅交通费:指员工因公出差路费、住勤补助费、探亲路费等。(6)出租车费:指现场管理人员发生的市内交通费、过路过桥费等。(7)物料消耗费:指管理用具摊销、食堂173、用炊具等。(8)折旧及修理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管理用具维修费等。(9)其他费用。2.管理费用的核算:明细科目设置如下(1)工会经费:按直属单位应付工资总额的2%计提数。(2)员工教育经费:按直属单位应付工资总额的1.5%计提数。(3)业务招待费(包括招待物品):指按“小额、合理、必须”原则使用的业务活动费。(4)劳动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的应由单位负担的养老金数额。(5)失业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6)医疗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7)工伤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8)生育保险174、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9)住房公积金: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住房周转金数额。(10)税金:应由项目负担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1)市场营销提成:按市场营销提成办法计算。(12)司法清欠提成:按司法清欠提成办法计算。3.财务费用的核算(1)利息支出:指项目在银行开户的存贷款利息收支净额。(2)银行手续费。 第二十三条 各直属单位都要建立工程成本卡,做到一份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书,一个工程成本卡,一张工程成本报表。 第二十四条 设置工程施工、间接费帐,还应设置质量成本帐,用以核算为实现和提高项目质量水平所支出的费用,按照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175、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创优成本等设置明细,月终按核算需要结转计入工程成本。第六章 成本分析第二十五条 成本分析是根据统计核算、业务核算和会计核算提供的资料,对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进行分析,以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促进成本管理与核算。第二十六条 成本分析的原则(一)实事求是 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客观公正地分析成本情况。(二)用数据说话 要充分利用统计核算、会计核算和有关辅助台帐进行定量分析,尽量避免抽象的定性分析。(三)注重时效 要做到三个“及时”,及时进行成本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第二十七条 成本分析应在项目经理组织下,对所属单位、各班组及个人按照成本176、计划与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方法一般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比率法等。成本项目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合 计(二) 综合分析:即从总体上对施工项目工程成本水平、成本变动进行综合性的分析。 预算成本执行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通过上表看工程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分析在成本总额降低的情况下,是否掩盖着成本超支的因素,以进一步分析。 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 单位:万元或%成本项目计 划实 际计划完成(%)预算成本降低额降低率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降低额降低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合 计通过本表,检查、分析降低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工程成本降低动态情177、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或% 成本项目上 年 度本 年 度同比增长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降低额降低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合 计通过本表,认识工程成本变动的规律性,据以加强成本管理,并与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横向比较,发现差距,改进成本管理。(二)工程成本项目分析1.人工费分析人工费成本分析表项 目单 位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异每人日平均工资元工程用工数工日人工费合计万元2.材料费的分析 材料费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材料用量预算实际差异预算实际差异3.机械费的分析 机械费成本分析表单位:元机械名称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异台班单价金额台班台班成本178、金额其中:停置台班费台班金额占预算成本%台班金额4.其他直接费分析表其他直接费分析表单位:万元 成本项目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 异施工外埠补助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生产工具用具摊销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仪器仪表使用费特殊工种培训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工程用水电费合 计5.施工间接费用的分析间接费用分析表单位:万元项 目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 异管理人员工资及奖金管理人员福利费办公费办公用品差旅交通费出租车费物料消耗折旧及修理其 他合 计通过成本分析,认真总结成本管理的经验教训,制订改进、挖潜措施,在下一个管理循环中,提高成本管理水平。第七章 成本考179、核第二十八条 项目成本考核是指依据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书,对项目经理进行定期成本考核和竣工成本考核,依据成本考核结果实行奖罚。项目成本考核包括公司对直属项目经理的考核和分公司对所属项目经理的考核。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组织对各班组的计划成本完成情况、岗位成本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对依据考核结果,写出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和奖惩处理意见报告,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执行。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公司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证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流转过程180、的管理、调配,各内部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资金的调拨。第二章 银行账户的管理第三条 各内部单位开立社会银行账户(含银行账户的变更),必须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变更)手续。第四条 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已开通网上银行系统。网上银行由内部银行负责管理,网上银行资料均为公司机密,除网上银行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须经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查阅。第五条 各内部单位(含控股公司)银行账户必须纳入网上银行管理系统,积极按内部银行要求办理网上银行手续。因系统本身原因未纳入网上银行管理的账户,必须报公司内部银行批准后方可使用。第六条 网上银行各单位账户资金的划转,须通知内部单位或总会计师批准后,由内部银181、行直接划拨,划拨的当日由内部银行负责为相关单位提供相应的单据。 第七条 空白支付凭证和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处存放,银行印鉴必须由主管会计(或单位负责人)、出纳员分别保管,以达到内部互相牵制的目的。第八条 各内部单位会计人员在每月(或每季)报送会计凭证时,要连同银行对账单一并报送,若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按规定办理的会计人员,每次罚款100元。第三章 资金收取的管理第九条 对于在建工程资金,各单位要根据与建设单位(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的资金保障条款积极催收,确保资金回收率100%。各单位负责人(或工程承包人)为资金收取的第一责任人。第十条 对于建设单位拖欠的竣工工程资金,各单位负182、责人(或工程承包人)为回收全部工程款的第一责任人。收回的资金,原则上各单位只能偿还该竣工工程对外拖欠的各种款项,余额应全部上交公司;如急需动用,须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第十一条 各单位收取的资金,须及时送存开户银行。严禁将资金存入储蓄所或其他机构;特殊情况,须总会计师批准、并在内部银行备案。严禁保留账外资金。违反本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处以500元罚款。第十二条 各直属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资金,必须严格办理财务收款手续(包括债权债务转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收取资金(包括个人私自从建设单位借款)。特殊情况下,经总裁或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收取;否则,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0元,并183、按挪用公款处理。第十三条 各单位拟接受债务人以物抵账的,必须报总会计师,所抵物品属流动资产的,经总裁批准后办理;属固定资产的经董事长批准后办理;以物抵账必须签订相关协议。对所抵物品不得私自处理,以物抵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计入该工程费用。违反本规定,由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分别按70%、30%的额度承担经济损失。第十四条 各单位收取银行承兑汇票须到公司内部银行办理贴现。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贴现。违反本规定对会计人员每次罚款100元。第十五条 各单位负责人(工程承包人)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或称股份)对履行回收资金的责任提供担保。第四章 资金上交的管理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银行按内部单位建立台账,设立资金184、上交专户,具体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上交数额由承包费、应交养老保险、未交税金、租赁费等组成,资金上交的核算以内部银行统一开具的上交资金收据为准。各单位上交资金时:收到的工程款中不含主材采购款的按20%上交,含主材采购款的按10%上交;土建分包工程按应收分包管理费加上应交税金进行上交;竣工工程按每次实际收到工程款的50%上交。上交时间为工程款到位后3日内。各二级单位对上交资金应及时核对,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由内部银行汇算一次。财务部根据上交资金核对、汇算结果“多退少补”。二级单位未按时足额上交资金的,对单位负责人每次罚款500元;财务部未能按时退还二级单位资金的,对财务部负责人每次罚款500元。财185、务部对欠交资金的单位下达催款通知书,对未按通知书要求时间上交资金的,对单位负责人处以欠交额0.1/日的罚款。第十七条 应在工程施工地缴纳的各种税费,各单位应积极缴纳,对未缴纳者,公司按当月实收工程款的3.3%收取各单位税金,汇算时并入各单位应上交总额中。第十八条 各单位会计人员每周六编制下周上交资金计划,填写 年第 周上交资金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公司内部银行;每月1-5日统计上月资金收取上交情况,填写资金收取上交明细表(见附件2)报送公司内部银行及本单位负责人。“应上交资金”由承包费、社会统筹费(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未交税金、租赁费等组成。承包费按公司与本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内部承186、包合同,下同)确定;未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暂按本期实际收取工程款的15%计算,待到签订目标责任书后当月调整。内部银行将各单位收取上交资金汇总后报总会计师。编报报表应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若不按时报送或编报不真实,对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分别处以100元罚款。第十九条 各单位在确保上交公司资金后,在建工程资金确有困难的,可向内部银行申请返还资金。申请书报总会计师,经总裁批准后,内部银行按领导批准的意见予以返还。返还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擅自挪用返还资金的,对挪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处以500元罚款,并收回返还资金。第五章 资金使用的管理第二十条 各单位一次性采购材料数额大于3万元(含3万元)的,必须签订购187、销合同。合同应约定:如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支付我方工程款时,卖方不得追究我方延期付款责任;对工程竣工后剩余的工程专用材料,可原价退回卖方。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因建设单位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竣工结算时,分包方不得追究我方延期结算、付款等责任;未经我方同意,分包方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发生经济往来。合同正本由财务部门存档,会计人员依合同作为对外付款的依据。违反本规定,对责任人及经办人员每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一条 对外支付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及其他款项时,严格按合同(或公司规定)付款,并办理严格的财务付款手续;如发生比合同约定超支款项时,对审批人、经办人及有关会计人员各罚款5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审批人188、经办人及有关会计人员全部承担。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外拖欠的各种款项及经济往来事宜,由各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诸如法律诉讼等一切后果。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第二十三条 支付各种款项数额超过5000元的,须通过银行结算,严禁现金开支;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第二十四条 实行大额资金支付备案制度,各单位一次性支付资金(含有价证券)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须报公司内部银行备案,各单位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大额资金支付备案表(见附件3)。弄虚作假,变相支付而不上报的,对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每次分别罚款500元。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各项开支都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未经授权审批189、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第二十六条 公司各直属单位用于非生产性和福利方面的开支,须报公司统一掌握审批;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购买业务书籍在公司验收、本单位报销。第二十七条 各经营主体办理各种银行保函及保证金,须在不少于3个工作日前报财务部,经总会计师审批后,方可办理。第二十八条 为各个工程项目办理的工程合同银行履约保函所占压的资金,公司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取各工程项目的利息,计入工程费用,由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到期收回;各“承揽主体”所从公司借投标保证金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计入其承揽工程的费用,投标保证金由各“承揽主体”负责收回;履约保函及保证金未及时收回的,从逾期之190、日起,对相应主体按每日0.5%计收罚息。第二十九条 各“承揽主体”收回的保证金应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未经批准,严禁挪作他用。违反本规定,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0元。第六章 其 他第三十条 应及时收取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经营办公室负责报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用预收联系单,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达当地劳保部门(可邮寄并查询),将相关手续一并送交财务;劳动保险费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收取,财务部统一管理。违反本规定,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须持借款手册办理借款和报销冲账,并于每年年末30日内与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理、核对手续。借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无正当理由不清理、不核对、不还款的,191、按其所借金额,从借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并从当日起依次从工资、各种奖金及对公司的出资等款项中扣回。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每半年对二级单位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确保公司资金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第三十三条 以上规定,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特批后,按批准意见办理。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1. 年第 周上交资金计划表2. 年 月份资金收取上交明细表3.大额资金支付备案表 附表1 年第 周上交资金计划表编制单位: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收到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编号施工项目名称累计计划完成情况本周计划安排上交备 注计划上交数实际上交数差 额补192、交上周差额本周计划金额小 计合 计注:本周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制表人:附表2 年 月份资金收取上交明细表 编制单位: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收到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编号:编号施工项目名称竣工/在建收取工程款本期应交资金本期实交资金本期欠交资金本年度累计上交本月数累计数上 交 比 例承 包 费养 老 金税金小计应交数实交数欠交数现款机具抵上交数等小计合 计附注:1.是否拖欠人工工资? (是/否) 本月应发工资总额: ,本月未发工资总额 ;本年度累计应发工资总额: ,本年度累计未发工资总额 。 2.分包单位是否拖欠人工工资? (是/否)会计主管: 制表人:附表3大 额 资 金193、 支 付 备 案 表 编制单位: 时间: 单位:元序号支付时间经办人摘 要金 额往来帐情况备 注合 计 制表:债权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债权管理,避免形成不良债权,减少呆、坏帐损失,特制订本规定。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二条 公司成立债权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债权管理规定,决定重大债权的折让、拍卖、诉讼等处理方式,确定债权责任人和债权责任指标,对债权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债权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拟订债权管理规定,保证债权安全,执行领导小组关于债权折让、拍卖、诉讼等的决定,拟定债权责任人和责任指标,解决债权管理中出现的问题194、。第四条 债权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司法清欠办负责。 第五条 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债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为所负责工程债权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二级单位财务主管为本单位债权管理的业务责任人,负责债权登记、债权结构分析、债权资料收集、整理、债权催收等工作。 第三章 债权管理第六条 公司对应收工程款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不断掌握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等相关情报,以决定采取相应的催收或债权保全措施。第七条 签订的工程合同应严谨,从源头上把好资金安全关,避免债权风险。(一)凡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工程合同,在签订前应经过公司经营办公室、法律顾问、公司外聘律师审核。(二)合同洽谈人员195、要加强对合同可行性的分析,谨防上当受骗。在洽谈前和洽谈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对方的法人资格、履约能力、资金支付能力、企业信誉等情况。在不了解上述有关情况、未作深入可行性分析时,不能签订合同。(三)要重视合同的债务担保。凡是对对方信誉不了解、为避免错失商机而签订的工程合同,或者由我方首先履行的工程合同,必须有效设定合同的担保条款。在可能的情况下,要用保证或者抵押方法来设定。(四)在签订工程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时,应争取公司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争取按以下格式签订: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 调解;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双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196、条 合同承揽主体应向公司经营办公室填报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1),公司经营办公室审查后随工程合同正本原件报公司财务科。第九条 司法清欠办依据工程合同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建立债务单位信息台帐,进行动态管理。第十条 认真履行工程合同,正确行使合同权利。负责工程施工的二级单位,代表公司履行工程合同。履行工程合同既包括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还包括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如行使要求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拨付工程款的权利。第十一条 在建工程,如建设单位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负责施工的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书。建设单位收到催款通知书后在通知书宽限的时间内仍不付款、有恶意拖欠迹197、象的,二级单位应及时报告公司生产办公室,并向公司请示采取有效的措施。当二级单位的请示被公司批复后,二级单位应严格按公司的批复意见执行。当公司批复或指令二级单位停工时,如二级单位仍继续施工的,对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对扩大的债权,由责任人负责收回,如形成呆、坏账的,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100%承担。第十二条 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按工程合同建立在建工程债权管理台帐(见附件2),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台帐报送司法清欠办,司法清欠办汇总后报总会计师。第十三条 二级单位要密切关注建设单位的生产经营、资金、资产等状况的变化,当出现不良迹象时,应及时报告司法清欠办并提出应对意见;司法清欠办在作认真分198、析后,及时提出保护债权安全的意见,并报告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认为必要时,报告工作小组,并采取必要的财产(债权)保全措施。报告不及时或采取措施不当,导致公司债权损失的,对责任人员罚款1000元,并按照损失额的30%追究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包括各种经济(财务)、技术资料。二级单位应指定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人,员工调动或离职时应办理完整、清晰的工程资料交接手续。工程资料管理混乱或丢失的,对资料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对二级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第十五条 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在收到预结算部门已定案的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0天内办理工程财务结算,取得建设单位确199、认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故意拖延工程验收的,二级单位应于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之日起,在10日内向建设单位送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故意拖延工程结算的,公司清欠科在工作小组批准后,向建设单位送达关于限期确认工程价款的函、关于限期偿付工程欠款的函,保证公司获得债权优先受偿权。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在工程财务结算后,每年至少与建设单位对账一次,并取得双方确认的对账书面资料。由于建设单位原因,确实无法办理对账资料的,各债权管理责任单位应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公司债权的诉讼时效。清欠科对各二级单位保护债权诉讼时效负有指导、协调责任,并负责保护由本科直接管理债权的诉讼时效;因未采取必要措施,200、致使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造成债权损失的,对责任人员罚款1000元,并按不低于损失额的5%追究责任人的失职责任。第四章 资金收回第十八条 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并结合以下原则确定资金收回责任人:每个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为收回本工程资金的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或工地负责人变更的,最后一任项目经理或工地负责人为收回本工程竣工结算款的直接责任人。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两年以上且已办理工程结算的债权由公司统一管理,二级单位将债权移交给公司司法清欠办;但对二级单位确有清欠优势的债权,经公司同意后可由二级单位继续管理,并负责清欠工作。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司法清欠办负责收回,施工的二级单位配合。第二十一条 201、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收回应收工程款的责任人,保证公司的每一项债权都处于责任到人的可控状态。司法清欠办负责公司机关账面应收账款及各单位移交的应收工程款的收回工作。第二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应努力达到应收在建工程款的收回率为100%,公司按关于收取在建工程款的奖罚规定奖励或处罚有关人员。第二十三条 公司领导小组年初确定的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收回应收竣工结算款的责任指标,作为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重要指标之一,年末公司按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按考核结论兑现目标责任奖罚。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司法清欠办、清欠科、专职清欠人员实行业务提成,提成的计算见司法清欠提成办法。第二十五条 司法清欠办、清欠科、专职清欠人员202、的清欠范围由工作小组拟订,领导小组批准,并随实际情况调整。通过司法程序确定债权和收回应收账款的,由司法清欠办负责。第二十六条。向债务人诉讼,由工作小组提出方案,填写债权诉讼(拍卖)审批表(附件3)报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由司法清欠办承办。司法诉讼的原则:诉讼必须确保债权确认,判决必须确保执行到位。第二十七条 可通过拍卖债权收回资金,竞买人范围暂定为公司员工,但负有收回资金工作职责的人员不能成为竞买人。债权的拍卖,由工作小组填写债权诉讼(拍卖)审批表,报送领导小组审核后批进入债权拍卖程序。购买债权的资金,在满足公司抵押要求的基础上经公司总裁批准后,可在公司内部银行办理贷款。 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八203、条 在资金未全部收回前,各单位、部门应妥善保存向债务人发出的报告、通知、函的存根和建设单位的签收资料。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2.在建工程债权管理台账3.债权诉讼(拍卖)审批表填表单位: 时 间年 月 日建设单位全称详细地址营业执照号码注册资金法人代表人联系方式财务负责人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开户账号邮政编码单位传真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造价履约担保备 注附件1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负责人: 填表人:附件2在建工程债权管理台账编制单位: 月份: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编号债务单位全称工程合同名称工程产值回收工程款欠款金额备注本月数累计204、数本月数累计数本月数累计数合 计附件3债权诉讼(拍卖)审批单债权人名称债务人基本情况全 称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所属行业及状况经营状况工程造价付款金额欠款金额诉讼(拍卖)标的诉讼时效状况管辖权拖欠原因生产办公室经营办公室财务部综合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备 注年 月 日司法清欠提成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司法清欠(本办法将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称为司法,将清理收回应收帐款称清欠,司法和清欠统称司法清欠)工作,根据债权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司法清欠办公室、各清欠科(以下统称“清欠单位”)实行业务提成。清欠单位收回资金、通过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债务单位(债务人)财产,通205、过诉讼确认公司债权,公司按本办法给予清欠单位提成;司法清欠发生的费用(以下称“清欠费”)由清欠单位按本办法承担。第三条 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清欠单位的清欠优势分配清欠任务(债务单位)。清欠单位对某项清欠任务确实无法完成时,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有权将该任务调配给其他清欠单位。公司的司法工作全部由司法清欠办公室承担。第四条 清欠主体与公司签订清欠目标责任书或司法清欠目标责任书,明确授权司法清欠的债务单位、司法清欠提成比例、奖罚等事项。第五条 司法清欠提成比例由公司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核定,每年重新核定一次。司法清欠提成包括以下各项:(一)正常清欠(非诉讼清欠)的提成;(二)通过法院执行清欠的提成;(三)206、办理应诉案件的提成;(四)案件判决前通过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债务单位(债务人)可变现财产的提成;(五)通过诉讼确认债权(工程结算造价)的提成;(六)其他提成。第六条 清欠单位承担“清欠费”的范围(一)工资、工资附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二)除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法院按规定收费由公司承担外,其他与司法清欠有关的一切费用。第七条 对司法清欠办公室配合其他科室、二级单位工作,完成公司安排的司法清欠以外的任务,履行债权管理等各项管理职能所发生的第六条第(一)项的费用实行包干,包干数额在司法清欠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司法清欠办公室人员指导、协助清欠科、二级单位完成清欠工作的,除本207、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费用由司法清欠办承担外,其他费用由接受指导、协助的清欠科、二级单位承担。第八条 由于公司领导的帮助完成司法清欠工作的,按公司领导在司法清欠工作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和费用支出的多少,扣减清欠主体相应比例的提成,扣减比例由公司债权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第九条 公司财务科为每个清欠单位发生的费用单独记帐,并为司法清欠办公室配备确认债权报销手册,司法清欠办公室人员在报销确认债权案件的费用时应持确认债权报销手册,并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费用所属的案件及其诉讼阶段。财务科出纳员在为司法清欠办公室人员报销后,应在确认债权报销手册上记帐并盖章确认。诉讼案件分为以下三个诉讼阶段:(一)侦察立案阶段:从侦察208、立案到第一次开庭前止。(二)案件审理阶段:从第一次开庭到判决书生效前止。(三)案件执行阶段:从判决书生效到债权消失止。第十条 清欠单位每年的提成大于当年清欠费的,给予清欠人员兑现“提成奖”,提成奖最高为当年提成的40%;当清欠单位每年的清欠费(含借支工资、工资附加)大于当年提成时,差额部分称“清欠亏损”。兑现提成奖后提成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留存在公司,称“留存资金”,用于“以丰补歉”或作为今后司法清欠的投资。“以丰补歉”包括用当年的“留存资金”弥补以前年度的“清欠亏损”和用以前年度的“留存资金”弥补当年的“营销亏损“。当清欠单位解散时,公司与清欠单位办理“留存资金”的结算,“留存资金”属清欠单位209、所有。第十一条 公司对清欠单位进行年度提成的考核兑现,清欠单位应在每年的2月底前向企管办提供上年度的考核资料。公司在每年的4月底前下达上年度的考核结论。第十二条 清欠单位负责人的提成奖为本单位奖金总数的30%-80%,清欠单位其他人员的奖金由负责人分配,报公司批准;清欠单位的“清欠亏损”由本单位人员按预定的奖金分配比例分担。第十三条 当某一诉讼案件的提成与公司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诉讼成本之和超过本案从被告收回的资金时,超过部分的提成不予兑现。当某一诉讼案件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司法清欠办和公司承担的全部费用)超过本案从被告收回的资金时,不再为司法清欠办兑现诉讼确认债权的210、提成;司法清欠办不再承担本案实际发生的确认债权的费用(案件审理阶段发生的全部费用)。第十四条 司法清欠工作中遇到无财产关系的诉讼案件和其他特殊情况,单独制订提成核算办法,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按批准意见办理。第十五条 经公司批准,债务人以物抵债的,按物资变现金额扣除变现费用后为提成基数;未变现的,按评估价为提成基数;在实物产权转移到公司指定户名后下达考核结论。当公司将抵债物资转手抵债时,抵帐金额为提成基数,债权人提供收据、实物产权转移到对方名下后下达考核结论。以债转股形式,将公司的债权转为债务人改制后民营公司股权的,由公司债权管理领导小组确定股权价值,以股权价值作为提成基数。在债务人向工商部门办211、理完股权变更登记、出具“出资证明书”后下达考核结论。第十六条 未经公司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清欠单位不得以债权折让的形式收回资金;否则,债权折让部分由清欠单位承担。公司批准债权折让回收资金的,降低提成比例,降低幅度由债权管理领导小组在审批时确定。第十七条 因清欠单位的疏忽或过失,致使公司丧失诉讼时效,或使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被债务人合法转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清欠单位按经济损失额的10%罚款。第十八条 清欠单位向其他部门、单位转移清欠费的,按转移金额的2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十九条 在考核兑现承包合同或目标责任书时,按本办法为清欠主体核算的提成、公司承担的诉讼费、保全212、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记入相应的承包单位或目标责任单位的实际成本。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企业担保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规范企业的担保行为,根据国家担保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部门 公司财务部主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其他相关单位或部门应积极协助搞好担保工作。 第三条 担保条件 (一)请求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单位(以下简称债务人),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且生产经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有稳定的销售收入。公司不得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二)担保额度不超过债务人全部资产的10%。 (三)在我公司对外投213、资和借款时,债务人有能力并愿意为我公司提供担保。 (四)债务人应与我公司有较多的经济业务联系,但债务人不得是我公司股东。(五)对非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及经营亏损的单位,一律不提供担保。 第四条 担保审批程序 (一)债务人必须向我公司财务科提交担保请求书及主合同、从合同文本,公司财务科据以填写企业担保审批表。 (二)公司财务科、法律顾问、总会计师按照本规定对担保行为做出分析评价,并在企业担保审批表上签署评价,由财务科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审批。 (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到企业担保审批表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对数额不大、风险较小的,审查批准后可直接交财务科办理;对100万元以上214、的担保行为,应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公司办公室应根据批准的企业担保审批表(见附件),经核对主合同、从合同无误后,方可在主合同、从合同上加盖企业公章。 (五)我公司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债务人必须用其财产为我公司提供反担保,即将债务人的财产抵押给我公司,否则,应拒绝为其提供担保。反担保应单独签订合同并经公证部门公证,同时,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条 担保合同的签订 (一)保证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签订。 保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限;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215、。 (二)公司只提供保证担保,不提供其他方式的担保。保证方式应尽可能采用一般保证。 (三)保证合同应明确保证责任的范围,一般应担保主债或主债的一部分份额,对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不予担保。 (四)公司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债务人必须向我公司财务部送存已签章并发生效力的主合同和从合同。 (五)财务部应定期向公司反馈已登记尚未核销的担保事项,对尚未核销的担保事项进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担保作为企业行为,任何人不得私自办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未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主债权金额2的罚款。 (二)给企业造成轻微损216、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并处以主债权金额6的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企业担保审批表附件企 业 担 保 审 批 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债务人概况单位名称法 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电话号码企业性质资产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 主债权数额(万元) 保证方式主债权种 类保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担 保 数 额(大写) 财 务 科分析评价 分析人签名: 年 月 日法律顾问分析评价 分析人签名: 年 月 日总会计师分析评价 分析人签名: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董 217、事 会会议决议董事会秘书签名: 年 月 日 差旅费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差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实行差旅费包干,包干范围为: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差旅费包干分为路途包干费和住勤包干费两部分,“节约归己,超支自负”。差旅费中的长途路费凭车票、船票、飞机票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第三条 路途包干费标准如下:(一)跨省出差20元/人天;(二)跨地级市出差15元/人天;(三)到地级市或跨县出差10元/人天。第四条 住勤包干费标准如下:(一)出差地为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家确定的沿海开放城市的,每天120元(218、其中住宿费80元);(二)出差地为地级市的,每天80元(其中住宿费50元);(三)出差地为县城及乡镇的,每天60元(其中住宿费40元)。第五条 差旅费包干标准的调整和扣除(一)中层管理人员(机关主办科员至部长,二级单位领导成员、项目经理)宿费标准上调20%。(二)公司级领导住宿费标准上调50%,其中正职领导超过标准的可按实报销。(三)公司级领导出差,其随行人员中12人(由公司领导指定)的住宿费标准可上调50%。(四)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只实行住宿费包干。(五)领取远地施工生活补贴和生活补助费(见本规定第十二条)的员工,报销差旅费时扣除出差期间的远地施工生活补贴或生活补助费;如远地施工生活补贴标准219、高于路途包干费标准或住勤包干费标准减住宿费包干标准的,高于部分不再扣除。第六条 以下特殊情况,住宿费超过包干标准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凭发票按实报销:(一)陪客人出差;(二)因工作需要携巨款出差;(三)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第七条 下列情况不执行住勤包干费,住宿费凭发票在住勤包干费标准内按实报销:(一)员工能自带行李,但工地上不能提供宿舍等住宿条件而住旅店的,包括到工地上蹲点、指挥部组成人员,试调、探伤人员,调入或借入工地的人员,工地之间借调的人员;(二)做工程开工准备,住勤超过15天的部分;(三)外出参加研讨会等,住勤期间统一安排膳食,其费用已报销的;(四)经批准回家休探亲假、220、到外地就医的,并且没有路途包干费。第八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发生的差旅费,须经生产调度室或二级单位人力资源员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差旅费由调入单位报销和承担,从二级单位调入劳务市场的由公司报销和承担。 第九条 公司安排的外出学习人员,其市内交通费和电话费不予报销,其长途路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执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的外出学习人员,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其它费用自理。第十条 报销差旅费时,须凭住宿费发票计算住勤天数;没有住宿费发票的,不予报销住勤包干费。第十二条 其它补助费(一)误餐补助费:在工作所在地城区内临时外出,不能回家或回单位就餐的,经单位领导签字,可发给误餐补助费,但不221、能形成固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为:早餐3元,午、晚餐各6元。(二)生活补助费:1.在没有食堂的施工项目工作,经公司批准,在合同工期内给予每人每天6元的生活补助费;在济宁市区内工作的单身员工,本单位未设食堂,又不能回家就餐的,给予每人每天6元的生活补助费。2.生活补助费由员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考勤做发放表,财务部门负责发放。第十三条 乘坐火车级别规定。公司级领导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卧或硬卧;中层管理人员在乘夜车(18:00以后至次日6:00之间)或到500公里以上的目的地出差时可以乘坐火车硬卧;其它人员出差时乘坐火车硬座,因有病确需乘座硬卧的,应事前在公出申请单上报请批准,公司机关员工必须经公司分222、管领导批准,二级单位员工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凡乘坐硬座车连续超过12小时的,按票价的30%给予补助。第十四条 乘坐飞机管理规定(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乘坐飞机1、公司领导;2、公司机关业务主管以上(含业务主管)中层管理人员、二级单位负责人、代表处主任从出发地到目的地超过1000公里的;3、处理公司紧急事务或随同符合乘座飞机条件的人员出差,机关人员事先经总裁批准、二级单位人员事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二)飞机票的购买1.乘坐飞机必须提前48小时进行预定机票,公司机关员工的机票预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二级单位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机票预定工作。2.预定机票时,按照争取最大优惠的原则,公司223、办公室通过对济南、郑州、徐州、北京等多个飞机场的机票联系情况,选择综合费用最低的路线,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要选择优惠最多的航班;二级单位按照以上原则执行。(三)飞机票的报销公司机关员工报销飞机票,必须经总裁审批;二级单位员工报销飞机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第十五条 差旅费管理(一)出差审批。因公务派下属出差或因公务申请出差的,均应填写公出申请单,经主管、本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超过规定标准的,须经总裁或单位正职领导审批。领导审批时,应严格控制公出人数和时间,并预定承办结果。出差天数超过10天的,必须由单位正职审批。办公室负责发放公出申请单。(二)公出借款。员工公出需支付资金在2000元224、以内的,由员工垫支,事后按规定报销,公司不予借款;员工公出需支付资金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可向公司申请借款。员工办理公出借款时,须持批准的公出申请单和借款手册按公务借款规定办理借款。报销差旅费时,应将借款还清;不及时还清借款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下次借款。(三)报销。出差回来后应及时报销,一般情况不得超过7日。报销时应有批准的公出申请单。公出申请单必须事前办理,事后补办无效。出差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公司机关依次经财务科会计、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审批(或总裁授权人员审批),二级单位依次经主管会计、单位经理审批。(四)严禁携带家属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出差;违者,不225、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事前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五)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后应及时返回。上午会议结束的,当日下午必须往回返;下午会议结束的,次日上午必须往回返。对无故延期返回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和会议费。(六)出差人员未经批准,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七)实行差旅费包干后,不得为节约费用影响工作,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对在差旅费报销中弄虚作假、故意拖延公出时间、虚报冒领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对出差人员处以报销金额5倍的罚款。对在差旅费审批中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致使出差人员故意拖延公出时间或扩大公出范围的,一经查实,对审批人处以报销金额5倍的罚款。第十六条 实行226、年薪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二级公司负责人出差,凭车、船、机票报销路费,凭住宿发票报销住宿包干费,没有差旅补贴。第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执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公出申请单公 出 申 请 单申请人单位(或科室): NO:公 出 人共 人公出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出地点至拟乘坐的超标交通工具超标交通工具: 起止地点: 至 单(双)程批准乘坐的交通工具超标交通工具: 起止地点: 至 单(双)程公出事由预定承办结果承办结果 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特批(超标部分): 申请部门(或单位)负责人: 业务主管(或工地负责人):公务借款规定第一条 为减227、少公务借款数量,降低财务管理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员工因公务需支付资金2000元以内的,由员工垫支,事后凭发票按实报销,公司不予借款。 第三条 员工因公务需支付资金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可向公司申请借款。在填写现金借款单时,应详细写明借款用途、开支预算。第四条 财务部门优先报销垫资单据。由于非个人原因,致使垫资单据暂时不能报销的,当再次发生公务开支需要时,开支预算加垫资单据金额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可向公司借款。在填写现金借款单时,除执行第三条规定外,还应写明垫资单据未报销的情况。 第五条 公务人员借款程序(一)公司机关:本人申请,业务主管、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裁228、签批,财务科出纳员付款。(二)二级单位:本人申请,直接主管、财务主管、经理签批,出纳员付款。第六条 不准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对违反者罚款100元;不准将借款挪作私用,对违反者按挪用额的2倍罚款。第七条 请公务人员做好2000元以内的垫资准备,不得因垫资款不足影响公务;否则,对经办人和其主管分别罚款500元和300元。第八条 公务人员原则上应在公务办结后7天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帐,并结清余款;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未结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门说明情况的,财务人员将在工资奖金发放表中扣除其欠款,并在其报销时可处以50元的罚款。第九条 公司每年于6月和12月对欠款进行集中清理,欠款229、人应主动与财务部门对帐,对帐无误后,欠款人在对帐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 为便于公务人员随时掌握还款情况,扣款人应对发放表内所扣欠款、贷款、罚款等出具扣款证明。 第十一条 扣款证明一式三联,由扣款人填制。第一联为存根备查,第二联交被扣款人签收后保存,第三联由扣款人按年装订存入档案。出具扣款证明仅限于未开收据、从工资奖金发放表内扣款的项目。第十二条 空白扣款证明由公司统一印制,各直属单位可向公司财务科办理领用手续。第十三条 公司通过财务检查、审计等方式,对各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罚单位负责人1001000元。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扣款证明附230、件N.00000000XX集 团 有 限 公 司扣 款 证 明 年 月 日部门负责人: 制表: 签收:扣款单位或部门被扣人姓名一联存根 说明:本证明仅作对帐使用,不 作为 交款 的凭 据记帐单位或部门扣款来源 年 月 单位工资(奖金、兑现、补贴等) 扣款项目欠款囗贷款囗罚款囗保险囗其它扣款人民币¥金额(大写)罚款收缴规定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罚款对企业管理的积极作用,严格罚款制度,规范罚款操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执行罚款必须使用公司正式罚款通知单,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否则,受罚人有权拒绝接收。第三条 公司正式罚款通知单一式四联,由公司财务科统一印制管理,有关部门使用时向财务科231、办理领用手续。第四条 按归口管理的原则实施罚款,确定执行人,由执行人填制罚款通知单。第五条 填制罚款通知单,必须写明罚款执行的文件、规定或领导研究决议并经公司领导或二级单位领导签批后生效。公司直属单位内部自行罚款必须报公司分管部门批准后,按本规定执行。第六条 罚款通知单应按以下程序送达:(一)罚款通知单应由执行人送达受罚者本人,并注明送达日期。(二)执行人应同时将罚款通知单记账联和回执联送交收款人,由收款人在存根联签收。(三)收款人收妥罚款后,应在回执联填写执行结果,并将回执联退回执行人。第七条 对个人罚款,通知单必须责任到人,一人一单,不具操作性的罚款通知单,收款人不予受理。公司对内部单位的232、罚款,由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从其工程奖金中扣除,并交收款人入账。第八条 公司罚款实行专款专用,分级管理。公司机关由财务部门开收据收款,经总裁批准支用;二级单位由财务人员开收据收款,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支用。罚款收据由收款人向公司财务科领取,建明细账进行核算。第九条 受罚人逾期不交罚款的,收款人可以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代扣,并加收20%的手续费。受罚人无工资等收入,又不交罚款的,由执行人向本人收取,并交收款人。第十条 受罚人对罚款决定不服,可在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向有关部门提起复议。受理复议的部门必须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答复,并通知申请复议人。第十一条 罚款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因执行人或收款人未履行233、规定的义务,造成漏罚或少罚的,对责任人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第十二条,在考核各种目标责任书时,如责任人未完成责任目标受到的罚款,在目标责任书考核结论中体现,不使用罚款通知单。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内部单位间拨付工程款的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单位间拨付工程款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一个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部(包括直属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专业公司(包括试验检测分公司、汽机分公司等公司内部单位)共同施工时,由项目经理部代表公司向业主(或总承包企业,下同)收取工程款,专业公司予以配合。(一)专业公司应及时将本单位每月的月进度报表报送给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234、报表汇总和向业主报送等工作。(二)汇总后的工程项目月进度报表经业主审定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向业主申请拨付工程款。(三)业主拨付工程款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专业公司分配和拨付。分配比例按业主审定的月进度报表中专业公司完成产值占本项目产值总额的比例,拨付时间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后7日内。(四)项目经理部向专业公司拨款时应首选现款(含银行存款等社会结算票据,下同),确因工程资金紧张而无法全部拨付现款的,也可以公司内部银行支票的形式向专业公司拨付工程款。第三条 机械装备公司、物资分公司向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租赁机械设备等物资时,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单位按租赁合同的规定向承租单位收取租赁费;未签订租赁合同的,235、按月收取租赁费。(一)机械装备公司、物资分公司每月25日前根据设备运行记录等原始资料填制设备租赁费收取明细表、料具租赁费结算表、行政物品租赁费结算表等收取租赁费的结算凭证,在7日内报送承租单位。(二)承租单位对收到的租赁费结算凭证审核无误后,应在7天内向出租单位拨付租赁费。(三)承租单位向出租单位拨款时应首选现款,确因本单位资金紧张而无法全部拨付现款的,也可以公司内部银行支票的形式向专业公司拨付工程款。第四条 内部银行按照内部支票金额首先扣减出票单位内部银行账户实有资金;账户实有资金不足扣减时,抵减出票单位本年度已上缴公司资金数额。第五条 试验检测、汽机、机械装备分公司按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向公司236、上交资金,物资分公司按收取租赁费的70%上交公司,上交后剩余部分存入本单位内部银行账户,由本单位支配。第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员工出资贷款管理规定第一条 根据公司“增资募股”方案,员工向所在公司投资,其出资方式可采取现金出资、债权转股权、贷款出资,为规范出资贷款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贷款条件(一)年龄、收入等方面符合银行贷款的有关规定;(二)出资额必须在1.5万元以上,方可办理出资贷款。第三条 贷款额度累计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累计出资额的80%。若出资额大于30万元,本人可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增加贷款额度,但最高不超过累计出资额的90%。第四条 贷款的担保方式和顺237、序(一)以符合条件的房产等不动产做抵押;(二)以符合条件的有价证券质押(如存折、国库券等);(三)以公司认可的第三人担保。第五条 贷款合同的签订(一)借款人、抵押人或担保人需提供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二)借款人、抵押人或担保人到财务部门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必须明确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要素。第六条 贷款利息、本金的归还(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年末办理结息。(二)每年的分配利润全部归还贷款,每年的奖金全部或按一定比例归还贷款;(三)借款人应按时归还贷款,逾期未还的,未还部分的贷款利率上浮50%。第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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