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公司厂区财务工作管理制度2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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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664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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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公司厂区财务工作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财务管理体系第二章 企业财务制度一 总则二 财务计划的编制和管理三 企业资金使用原则四 企业的负债五 流动资产六 固定资产七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八 对外投资九 成本和费用十 销售收入、利润及其分配十一 外币业务十二 企业清算十三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办法一 总则二 资金的管理三 资产的管理四 财务报表的管理五 各项会计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实施六 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七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八 会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第一章 财务2、管理体系全厂实行集约经营,厂部设“财务处”负责全厂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处职责范围(1) 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制定本企业内部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全厂的财务计划,核定各项费用的定额指标。认真做好经济活动分析工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3) 负责全厂生产、经营及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及其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合理地调度资金,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4) 负责银行的结算工作,办理企业信贷业务。(5) 对全厂财会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和检查。(6) 负责全厂对内对外经济业务的结算工作。(7) 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进行成本、费用、财务成果以3、及税收的核算;按时编制财务报告和各类财务报表,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按时进行纳税申报。(8) 组织和指导内部单位的二级核算,按照厂部对二级单位的经济管理办法和定额指标,严格控制成本和费用,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经济考核工作。第二章 企业财务制度一 总则1、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本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2、 企业财务部门是全厂经济活动管理的中心,企业的所有经济业务必须全部通过财务部门进行规范核算和如实反映。3、 企业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接受财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4、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4、准,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5、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6、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二 财务计划的编制和管理1、 企业经营管理部门必须会同财务部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认真编制全厂年度、季度、月份生产经营计划、财务计划、三项费用计划以5、及具有一定规模的技术改造计划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将各项成本、费用和利润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单位。2、企业经营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负责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分析。月份,按照成本、费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单项考核;年度,根据财务决算利润计划完成的实际业绩进行全年总考核。三 企业资金使用原则1、 企业财务部门对全厂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使用。2、 企业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对外办理经济结算。3、 企业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对外办理各项借款。4、 企业的所有借款合同必须取得企业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字批准。四 企业的负债1、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付票据、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6、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社保金、失业保险金、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作为流动负债。2、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3、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4、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五 流动资产1、 流动资产包7、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3、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4、 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5、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采取直接转销法,发生时,按照实际数直接计入管理费用。6、 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大宗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7、 存货入库,按照实际成本计价。(1) 购入的,按照不含税买价加运输费、装卸、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计价。(28、)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3)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输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4)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5) 盘盈的,按照重置成本计价。(6)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8、 企业领用或者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1) 原材料中的辅助材料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2) 其他各种存货均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9、9、 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一次摊销。10、 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1)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2) 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加上该部分存货损失的进项转出,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3) 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加上该部分存货损失的进项转出,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六 固定资产1、 固定资产是指:(1)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10、工具等。(2) 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使用期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3)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2、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1)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2)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3)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4)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5) 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6)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11、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7)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8) 企业征用土地交纳的耕地占用税等税费,单独计入土地的价值。3、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1)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2) 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3) 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4、 在建工程发生12、报废或者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或者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5、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6、 虽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7、 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 已提足折13、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 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8、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等,也不计提折旧。9、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 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确定。(从2004年1月改为5%)10、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11、 企业固定资产折14、旧,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12、 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13、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等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方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14、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帐面15、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15、 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16、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1)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2) 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3) 在企业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4) 筹建期间发生的与工程不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清16、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七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1、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2、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1)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2)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3)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4)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5) 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6) 非专利技术和商誉不得作价入帐。(7) 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3、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17、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4、 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1) 法律没有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2)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10年的期限确定。5、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销售收入。6、 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开办费是指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到支出。7、 下列费18、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1) 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2) 为取得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3) 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8、 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9、 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10、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八 对外投资1、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长期投19、资和短期投资。2、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3、 企业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1)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2)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3)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4)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20、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4、 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5、 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资单位增加或者减少的资产中所拥有或者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6、 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21、,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7、 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有效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九 成本和费用1、 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制造成本。2、 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3、 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5、 制造费用,包括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22、机器设备等折旧费、原油储量有偿使用费、油田维护费、矿山维简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6、 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7、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23、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物)以及其他管理费用。(1) 公司经费包括工厂总部管理人中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通讯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2) 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3)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的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机支付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4)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6%计提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24、葬补助费、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5) 待业保险费是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6) 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7) 咨询费是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8)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9) 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10) 排污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11) 绿化费是指企业对厂区、矿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1225、) 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3) 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费用。(14) 土地损失补尝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15)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16) 技术开发费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17)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26、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18)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 8、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汇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9、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用,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通讯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27、其他经费。10、 职工福利费是指控制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4以内,用于职工福利的费用。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医药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因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11、 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的数额。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年终财务决算时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在年度财务28、报告中予以说明。12、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核算的,按照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13、 企业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十 销售收入、利润及其分配1、 销售收入是指销售企业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2、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3、 其他销29、售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外购商品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4、 企业一般于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5、 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销售收入。6、 企业利润总额按照以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收入营业外支出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收入产品销售成本营业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7、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30、。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8、 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1)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附加返还款等。(2)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3)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31、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9、 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10、 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 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2)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3)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4) 提取公益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1)(2)两项后的5提取。(5)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者分配。11、 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32、 支付优先股股利。(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作公积金按照公司间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3) 支付普通股股利。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盈作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12、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13、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十一 外币业务1、 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2、 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33、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3、 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应当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4、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折合汇率采用外币业务发生进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为中间价,下同),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5、 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帐户的余额(不包括按照调剂单独记帐的外币项目),按照月未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未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6、 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34、期间发生的,如果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价值。7、 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果需要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有关资产帐户按照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35、实收资本帐户按照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国家外汇牌折合;合同、协议未作约定的按照企业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8、 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9、 企业发生外汇调剂业务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 企业按照买入外汇调剂单独记帐的,支用时,按照买入时的帐面调剂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帐面调剂价采用加权平均方法确定。(2) 企业调剂外汇不实行单独记帐的,买入的调剂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购买资产或者支付费用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有关资产价值或者有关费用;属于偿36、还债务的,调剂外汇差计入有关资产价值或者有关费用;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卖出调剂外汇时,实际取得款项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应当冲销调剂外汇价差,如有余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其他外汇时,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十二 企业清算1、 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企业的剩余财产。2、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37、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3、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4、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者变现收入为依据。归还的债务,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收益或者清算损失。5、 企业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加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1) 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 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3) 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 放弃自己的债权。6、 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公告费、诉38、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7、 企业财产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 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2) 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3) 尚未偿付的债务。8、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时,按照比例清偿。9、 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 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2)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优先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39、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10、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十三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1、 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2、 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向证券交易机构和证券监管会等提供年度有关财务报表。3、 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行政机关。4、 企业按月(次月8天内)、按季(次月10天内)、按年(年度终了40、45天内)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5、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企业生产经营、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6、 企业总结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品销售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销售利税率等。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办法一 41、总 则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下称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的各项财务工作,包括资金收支的审批、资金的调配、重大会计事项的处理、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修订与实施、各种会计报表的编制等,必须在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财务处的指导下进行,并处于公司总部的受控管理状态;江西星火有机硅厂财务负责人的管理行为,同时对自身企业和公司总部负责。二 资金的管理(一) 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与审批1、流动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与审批各部门于每月26日前,将下月的流动资金收支计划(供应处报原材料采购用款计划和设备零购用款计划、销售公司报产品销售回款计划等),报厂计财处;全厂流动资金收支计划经厂长42、批准后于每月30日前上报公司财务处审批。待公司批复后,企业按批准的流动资金月收支计划,通过厂周资金调度会分期实施。2、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与审批各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合同、工程进度和批准后的预算计划编制项目用款计划(包括项目设备用款计划、项目材料用款计划、工程用款计划等),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每半月报厂计财处一次(每月22日前报下月1-15日的计划、每月7日前报下半月的计划),并简要说明付款原因(如定金、到货、保证金等)以便报批;全厂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统一由厂计财处汇总编制,经厂长批准后再上报公司规划科技处、财务处审批(每月25日前报下月1-15日的计划、每月10日前报下半月的计划)。经公司批准的项43、目资金使用计划,通过厂周资金调度会总体平衡,分期执行。未列入计划的资金,一律不得支付。对未列入计划以及单笔支出在50万元以上的资金,需单独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支付。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报批,应自项目第一笔付款起直至项目所有款项付清为止。设计、土建和安装工程尾款的支付,需在工程验收合格和竣工结算后,方可上报用款计划及办理财务手续;项目订购设备质保金的支付,需在设备经生产运行考验合格、售后服务及时完善,且质保期已满后才能报办支付手续。3、计划外资金使用的审批对各项计划外资金的支出,要单独向公司财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二) 大额资金支出的审批单笔支出(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转让)金额在100万44、元以上的业务,应填制大额资金支出审批表,经厂长签字上报公司审批,批复同意后,方可对外支付。(三) 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企业项目资金一律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有关项目资金的全部支出,都应从专项账户进行支付,专项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流动资金。如遇特殊情况,在不影响项目用款的前题下,需挪用项目资金,要事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才能实施。挪用的资金要在1个月内归还。如违规管理,直接追究企业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四) 银行存款的限额管理企业流动资金账户、项目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得突破公司财务处核定的限额。超出限额部份的资金,必须划转到公司;不足部份,由公司下拨资金补足。(此限额管理待公司实现“网络银45、行”后实施)。(五) 银行借款的管理企业每笔银行借款的新增、续借、偿还,都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待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六) 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资金计划,对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定期于每月30日前,将银行承兑汇票增减变动的详细情况,上报公司财务处。(七) 银行账户的管理企业计财处全权负责企业全部银行账户的管理。企业账户不得借用。新开立银行账户,由厂计财处上报公司批准。(八) 对外投资、担保的管理1、企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资产抵押,遇特殊情况,需对外担保的,必须上报公司批准,方可办理。2、企业以任何方式(包括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土地等)进行对外投资,都必须事先向公46、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实施。三 资产的管理(一) 每季度,储运处对存货、财务处与销售公司对应收账款、财务处与供应处对预付账款、财务处对其他应收款要进行一次清理和内部对账,并进行账龄分析。每季度次月6日前,储运处将长期积压(时间1年以上、金额1万元以上)的库存物资清单和积压原因等详细资料、销售公司将拖欠时间较长(时间1年以上、金额5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清单和拖欠原因等详细资料,报送厂计财处;汇总材料经厂长审阅后于每季度次月8日前上报到公司。每年财务部门与销售公司一起,至少要与客户核对一次应收账款账目,并收齐对账单,防止坏账发生。存货每季度盘盈盘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公司批准后才能处理47、;应收账款确认坏账并要进行账务处理的,必须报公司审批。(二)每年资产处至少要对全厂的固定资产、项目经理部对全厂的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有偿转让,经厂长批准并上报公司审批后方能处理;在建工程已完工的,需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四 财务报表的管理(一) 财务报表的报送时间1、月报,于次月6日报快报,10日报会计报表(发电子邮件);2、季报,于次月10日报书面会计报表;3、年报,于次年45天内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二) 上报公司的补充报表补充报表,各单位必须于次月6日前按时报到计财处,计财处于8日前上报公司。具体负责编报的单位及报表种类:1、计48、财处:“往来帐余额明细月报表”、“银行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余额月报表”2、供应处:“原材料采购月报表”3、项目部:“项目支出月报表”4、销售公司:“产品销售回款月报表”、“发出商品明细月报表”(三) 加强财务分析财务分析由厂计财处负责,必须每月进行,并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的财务分析上报公财务处。财务分析指标:利润、销售收入、税金、各项期间费用、制造费用、主要产品单位制造成本等完成年计划情况、与去年同期比情况,进行对比细分析。在每季度的分析中,还应增加变现能力比率、资产管理比率、负债比率、盈利能力比率等的分析。(四) 重大、特殊的会计处理事项,计财处要事前上报公司财务处批准同意。(五) 在报送书面正49、式报表一份的同时,相关的会计报表还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一份到公司财务处。五 各项会计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实施企业各项会计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必须上报公司财务处批准和备案。逐步实现全公司实施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六 会计电算化的管理通过ERP实现企业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并形成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核算体系。七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一) 积极参加地方财政、税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各项业务培训。(二) 积极参加公司财务处组织的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三) 鼓励会计人员自学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八 会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一) 企业财务部门会计人员情况、岗位分工情况、工作岗位调整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应于发生变动的当月,由计财处上报公司财务处备案。(二) 企业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同时受公司财务部门有效的监督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