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及大型设备管理制度汇编25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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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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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及大型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各级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 1 -第一节 机电管理的分级- 1 -第二节 机电矿长的主要职责- 2 -第三节 机电、运输副总的主要职责- 3 -第四节 机运科的主要职责- 4 -第五节 机运科长的主要职责- 4 -第六节 机运副科长的主要职责- 5 -第七节 机运技术员的主要职责- 5 -第三章 机运科专业化小组管理制度- 6 -第一节 供电组管理制度- 6 -第二节 电缆阻管理制度- 7 -第三节 电气设2、备管理组职责范围- 9 -第四节 防爆检查组管理制度- 21 -第五节 小型电器设备组管理制度- 26 -第六节 阻燃胶带管理组管理制度- 30 -第七节 油脂管理组管理制度- 32 -第八节 配件管理组管理制度- 35 -第九节 钢丝绳管理组管理制度- 37 -第四章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38 -第一节 主要任务与职能范围- 38 -第二节 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 39 -第三节 设备的计划与购置- 39 -第四节 设备的验收、保管、安装与调试- 40 -第五节 设备检修- 43 -第六节 设备调剂与调拨- 45 -第七节 报废- 45 -第八节 设备的基础管理- 46 -第九节 自修自制3、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47 -第十节 设备管理信息化系统运行- 50 -第十一节 设备保管保养制度- 50 -第十二节 设备发放制度- 51 -第十三节 设备租借制度- 51 -第五章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52 -第六章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55 -第七章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56 -第八章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57 -第一节 防爆设备入井制度- 57 -第二节 防爆设备安装制度- 58 -第三节 防爆设备验收制度- 59 -第九章 防爆检查制度- 59 -第十章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0 -第十一章 井下电气设备检查及检修管理制度- 63 -第十二章 机电设备4、微机管理制度- 64 -第十三章 井下油脂使用管理制度- 65 -第十四章 电气试验制度- 66 -第十五章 阻燃胶带、电缆校验制度- 70 -第十六章 地面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 70 -第十七章 高压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71 -第十八章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72 -第十九章 高压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73 -第二十章 停送电管理制度- 74 -第一节 总则- 74 -第二节 一般规定- 75 -第三节 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及职责范围- 76 -第四节 停送电制度- 77 -第五节 有计划的检修停送电及试验- 79 -第六节 无计划停电或故障停电- 79 -第七节 井下局扇- 80 -第八节 5、供电系统及上级变电所停电- 81 -第九节 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81 -第二十二章 停电检修制度- 83 -第二十三章 井上下接电管理制度- 85 -第二十四章 井下局扇风机及专用线路检修管理规定- 86 -第二十五章 机电设备“四检制”管理制度- 88 -第二十六章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90 -第一节 计划管理- 90 -第二节 设备的审批与发放- 90 -第三节 设备的使用管理- 91 -第四节 机电设备修理过程管理- 91 -第五节 井下设备回收入矿检查验收制度- 92 -第六节 考核办法- 93 -第二十七章 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95 -第一节 大型设备司机交接班管理制度- 95 -6、第二节 大型设备定期检修及包机管理制度- 95 -第三节 大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96 -第四节 大型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制度- 97 -第五节 大型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98 -第六节 大型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9 -第二十八章 井下皮带输送机管理制度- 101 -第二十九章 运输绞车管理制度- 103 -第三十章 水泵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 106 -第三十一章 刮板运输机管理制度- 108 -第三十二章 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08 -第三十三章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10 -第三十四章 井下变电硐室日常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110 -第三十五章 机电干部上岗查7、岗制度- 111 -第三十六章 安全活动制度- 112 -第三十七章 井下通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3 -第三十八章 井下通讯标准化管理制度- 115 -第三十九章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16 -第一节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16 -第二节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17 -第三节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18 -第四节 交接班制度- 119 -第五节 设备机房防火制度- 120 -第六节 值班管理制度- 121 -第七节 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122 -第八节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 122 -第九节 机房卫生管理规定- 123 -第十节 通信联络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8、123 -第十一节 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124 -第四十章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128 -第一节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128 -第二节 供水施救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29 -第三节 供水施救系统轮流值班制度- 130 -第四节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30 -第五节 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31 -第六节 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31 -第七节 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131 -第八节 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32 -第四十一章 轨道运输管理- 133 -第一节 平巷轨道运输管理- 133 -第二节斜巷轨道运输管理- 136 -第三节 小9、绞车运输管理- 140 -第四十二章 主排水系统- 145 -第四十三章 地面供电系统- 146 -第四十四章 井下供电系统- 149 -第四十五章 主通风机及设施- 151 -第四十六章 压风系统- 154 -第四十七章 井下皮带、刮板机及其它采掘设备- 156 -第四十八章 机电、运输事故管理- 159 -第四十九章 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162 -第五十章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62 -第五十一章 机电事故管理制度- 165 -第五十二章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 167 -第五十三章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68 -第五十四章 无计划停电、停风专项管理制度- 169 -第五十五章 煤矿安10、全标志管理制度- 170 -第五十六章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72 -第五十七章 机电隐患排查制度- 172 -第五十八章 矿灯日常充电检查制度- 174 -第五十九章 用电管理制度- 174 -第六十章 各类减速箱检修安装维护管理办法- 178 -第六十一章 关于定量补充新灯的规定- 180 -第六十二章 采掘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180 -第六十三章 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 182 -第六十四章 机电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办法- 184 -第六十五章 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184 -第六十六章 负荷增减审批制度- 187 -第六十七章 井上、下继电保护整定管理制度- 187 -第六十11、八章 低压超长距离供电管理制度- 188 -第六十九章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89 -第七十章 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189 -第七十一章 仓储管理- 191 -第一节 仓储管理制度- 191 -第二节 仓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91 -第三节 仓储应急预案- 192 -第四节 仓储物资保管、保养制度- 197 -第五节 仓库值班制度- 198 -第六节 仓库检查制度- 198 -第七节 统购物资管理制度- 201 -第八节 矿购物资管理制度- 203 -第九节 物资的发放、领用管理制度- 206 -第十节 办公(生活)用品管理制度- 207 -第十一节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08 -第十二节 12、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209 -第十三节 帐务管理制度- 210 -第十四节 仓储物资盘点管理制度- 211 -第十五节 仓储搬运车辆管理规定- 212 -第七十二章 罚 则- 213 -各工种“手指口述”规范- 217 -第一部分 通用部分- 217 -第一节 入井前准备及大巷行走- 217 -第二节 井下行走- 218 -第二部分 机电专业- 218 -第一节 主井提升司机- 218 -第二节 副井提升司机- 219 -第三节 提升机电修工- 220 -第四节 井下配电工(中央变电所)- 221 -第五节 井下司泵工- 222 -第六节 主扇司机- 222 -第七节 空压机司机- 223 -13、第八节 矿车维修工- 223 -第九节 充灯工- 224 -第十节 防爆电器检修工- 224 -第十一节 司炉工- 225 -第十二节 电气焊工- 226 -第十三节 单体液压支柱修理工- 226 -第十四节 平地管道维修工- 227 -第十五节 电缆维修工- 227 -第十六节 地面电修工- 228 -第十七节 井下电修工- 228 -第十八节 提升机机修工- 229 -第十九节 机械维修工- 230 -第二十节 修配钳工- 230 -第二十一节 电气焊工- 231 -第二十二节 电钳工- 231 -第三部分 运输专业- 232 -第一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 232 -第二节 井口验身工- 214、32 -第三节 小绞车司机- 233 -第四节 皮带司机- 233 -第五节 人力推车- 234 -第六节 上把钩工- 234 -第七节 下把钩工- 235 -第八节 斜巷绞车司机- 235 -第九节 斜巷上把钩工- 236 -第十节 斜巷下把钩工- 236 -第十一节 斜巷信号工- 237 -第十二节 信号工- 237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一、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是煤炭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将直接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科学、完善、严细、可操作的机电管理制度,是搞好矿井机电管理的必要、充分条件,是矿井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的首要保证。二、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15、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以及公司有关机电管理的文件、规定等相关条文。三、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属各单位所管理的大型固定设备、采掘设备、运输设备、井上下供电系统等。主要包括:1.大型固定设备(10KV变电站、运输机,副井提升绞车,主通风机,主空压机,主排水泵,主井皮带运输,锅炉等设备及附属设施和控制系统等。)2.矿井主要供、配电设备(主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供电线路、附属防护装置、控制装置等)。3.井下供、配电设备(防爆变压器、防爆高低压开关、真空起动器、防爆电动机、小型电器等设备、线路及保护、控制装置等)。4.矿井采16、掘移动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和照明、通信、监测、监控等设备。5.设备、配件等相关技术资料和各种保护、检查、试验等记录。第二章 各级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第一节 机电管理的分级机电管理分为矿、科室、队组、班组四级管理,煤矿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分级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第二节 机电矿长的主要职责机电矿长对本单位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机电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机电运输专业知识,切实保证本单位供用电的安全、可靠、稳定以及运输系统的可靠。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指令。在矿长的领导下,17、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2、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及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转。3、参与审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审定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单位机电设备的购置、改造、大修中长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审核各种机电运输专业报表。4、组织机电运输工程设计、大型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机电运输安全措施的审批或审查上报工作。5、及时调查、分析,发现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落实解决方案。组织召开机电专题会议。 6、指导分管部门、队组编制实施机电运输专业工人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18、的技术、技能水平。7、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材料计划,建立材料计划、购置、入库、发放、定额指标管理等制度。8、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方面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9、参与各类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10、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节能工作负责,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节能管理责任。第三节 机电、运输副总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其管理机电运输工作,重点抓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2、落实上级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掌握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状态,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机电技术问题。对机电运输技术19、资料及图纸的准确性负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审核并签字。3、定期组织召开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布置机电运输方面的技术工作。4、组织审查、修订月度及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5、负责机电运输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协助机电矿长开展技术革新,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6、协助机电矿长搞好业务范围内的节能工作,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节能管理责任。第四节 机运科的主要职责煤矿机运科是全矿机电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制订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督促实20、施。2、负责机电技术、机电设备、供用电、矿井运输、配件、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运输应急等工作的落实。3、参与机电运输方面的远景规划、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机电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参与机电专项工程的设计及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4、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5、参与机电运输事故的抢险和调查工作,定期对机电、运输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考核。6、负责设备、配件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到货验收、签单入库、发放审批、现场使用及回收工作。7、负责制定电力消耗定额和配件消耗定额指标。8、负责编制供电、设备、配件的月、季、年度报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9、负责机电运输图纸资料的填绘收集,并21、按规定及时上报。10、建立健全机电管理档案。第五节 机运科长的主要职责1、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抓好本部室的日常工作。2、认真组织本部人员学习煤矿安全规程,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3、配合培训部门搞好机电系统各技术工种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生产素质。4、做好机电设备管理、供应管理、配件管理及材料供应的工作;搞好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技术工作;抓好主要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使本部门管理范围规范化、标准化,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搞好安全生产。5、监督设备管理员及防爆检查员做好日常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6、抓好本矿机电管理达标工作,要求大型固定设备完好运22、行、移动设备完好率在85%以上,杜绝失爆设备运行。第六节 机运副科长的主要职责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上级分管的业务工作,做好部长的助手。2、负责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的验收安装、拆除、装运工作。3、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检查、监督落实情况。4、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涉及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及时向部长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5、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工作进度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及时处理设备隐患,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及时传达每日调度会内容,合理安排组织电器设备检修维护。7、组织好每年一次春检工作,搞好安全规程的培训与考核23、,配合电力部门做好春检工作。8、做好矿区用电的管理工作,按时分配各用电单位的用电量,及时上报财务,监督检查各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第七节 机运技术员的主要职责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上级分管的业务工作,做好部长的助手。2、负责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的验收安装、拆除、装运工作。3、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检查、监督落实情况。4、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涉及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及时向部长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5、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工作进度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及时处理设备隐患,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及时传达每日调度会内容,合理24、安排组织电器设备检修维护。7、组织好每年一次春检工作,搞好安全规程的培训与考核,配合电力部门做好春检工作。8、做好矿区用电的管理工作,按时分配各用电单位的用电量,及时上报财务,监督检查各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第三章 机运科专业化小组管理制度矿井必须设供电、电缆、小型电器、防爆、电气设备、配件、油脂、胶带、钢丝绳管理小组。第一节 供电组管理制度1、供电组由12名专职或兼职机电技术人员组成,组长由科室负责供用电管理的技术人员担任。2、供电组人员每月保证绘出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图及变电峒室,黑板图的更改检查,做到准确无误。3、每季对井下各峒室的高压开关进行计算、整定、填写卡片。每年对井上的继电保护进行检查25、整定。并随负荷增减,随时更改整定值,做好记录。4、各种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和检查,必须有整定计算资料、测试检查数据和记录。5、负荷增减、系统改变前应向供电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容量、接线方式和地点接用,并及时对相关图表进行修改。6、每年对避雷器及避雷针,设备接地,井下接地极进行一次接地电阻的测定,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下通知单到所属单位,要求其在两天内处理。7、每月巡回检查高压开关的零部件及机构仪表,保证动作灵敏可靠。8、负责检漏断电器的安装修理及事故处理工作。9、摸清井下高压电缆的用途、规格、长度及使用情况,做好标牌。10、每年对井下高压电缆,进行一次全面性泄流和耐压试验。11、每年对26、井下的高低压开关进行一次年校,并做记录。12、对入井的设备要认真验收,严格把关,不合格的不允许下井。第二节 电缆阻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上下电缆的科学管理,消灭失爆,杜绝因电缆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重大事故,降低电缆事故影响时间,结合*煤业实际情况,特成立*煤业电缆专业化管理小组。一、电缆的发放:1、机运科负责全矿电缆的领取、发放、回收试验等工作。机运科对全矿电缆实行账、卡、牌、板管理,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牌板四对照。2、新电缆由机运科统一从供应科领取,电缆领取后经检验、编号27、上帐后方可出库投入使用。3、各单位增加设备需领用电缆时,应提前一天持领料单到机运科审批,领料单上应注明电缆型号、数量。4、各单位需更换电缆时,持领料单到机运科审批后到库房领取,(领料单应注明更换)。发放新电缆的同时,开出旧电缆回收单,旧电缆应在五日内回收交库。5、工作面安装及其它工程安装领取电缆时,由安装单位持领料单到机运科办理审批手续后,领取电缆。安装单位要提前三天将电缆计划提交机运科,由机运科提前组织准备电缆。否则,延期安装影响生产由安装单位负责。6、机运科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发放回收的电缆记帐、挂牌,应随时掌握每月电缆使用情况、库存情况。7、库房发放的电缆,必须由领用单位与机运科设备管28、理人员现场摇测无误后,方可下井。8、机运科设备管理人员要根据电缆库存情况,每季度编制电缆计划交供应科组织采购。9、电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下井使用电缆绝缘不合格芯线与绝缘层严重粘连电缆护套或芯线绝缘出现老化、龟裂或破损二、电缆的移交、回收1、各单位更换的旧电缆,应在规定期限内升井入库,每迟交一天按10元/米处罚,入库电缆按机运科设备管理人员要求码放整齐,否则罚款100元。2、工作面及工作地点施工结束,由回收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电缆升井入库,每迟交一天按10元/米进行处罚,累计交回为止。3、因工作需要责任单位改变施工地点,电缆需变更使用单位时,由机运科组织原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到现场清点交接,交接29、双方必须在交接后三天之内到机运科办理移交手续,迟办一天对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各罚50元/天。4、新工作面及其它工程安装结束后,由机运科组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到现场对电缆检查交接。交接存在问题按*煤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三天之内到机运科办理移交手续,迟办一天对双方设备管理员各罚50元/天。5、回收升井的电缆发现砸伤、炮崩、截断、数量不够等情况时,机运科必须组织追查分析,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经量取尺寸后,缺少的电缆按电缆原价50%对使用单位处罚。三、电缆现场管理1、井下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等,否则按电气失爆对待,按防爆设备处罚规定处罚。2、电缆砸30、伤、放炮崩坏电缆每处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擅自截断电缆罚款200元。4、电缆落地一处罚款50元,电缆一处浸泡在水里罚款100元,电缆一处被埋在煤里罚款100元。(一处指长度不超过1米)。5、电缆漏电一处罚款1000元。6、电缆穿过墙壁时,没有套管保护一处罚款50元,管口无封堵一处罚款50元。7、通风队砌风门时,无预留穿墙套管(一个风门,一边预留5个穿墙套管)罚款200元。8、电缆吊挂大巷间距为1.5米,其它巷道为2.5米,吊挂时,不允许挂在风、水管上。电缆吊挂顺序:通信和信号电缆在上,电力电缆在下,间距0.1米;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50mm,高、低31、压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100mm,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9、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否则一处罚款50元。10、电缆每喷浆1米罚款10元。11、为使电缆合理调配使用和周转,各使用单位不得库存电缆,否则,罚款50元/米。12、丢失电缆,按原价进行罚款,发现私自剥电缆者给予开除留用处分。13、电缆在装车运输时,严禁超宽、超长以免挤伤电缆,装车不符合要求,机运队不予运输,并通知装车单位重装,否则,挤伤电缆由机运队负责,并罚款500元/次。14、私偷其它单位电缆,按50元/米给予处罚。15、不经机运科同意,私自转交电缆,对双方单位各罚款200元。16、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32、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否则罚款100元。17、主要运输大巷、各车场通信线路,监测线路由调度室负责维护,各单位工作面的通信、监测电缆由调度室安装达标准后,经验收合格交使用单位维护。18、井下巷道内的电缆(电力电缆)沿线每隔50米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额定电压和型号的标志牌,回撤电缆时,标志牌同时交回,否则每处按50元处罚。19、固定敷设的电缆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一次,并做好记录,漏查或漏填一次罚款50元。20、各单位使用的电缆严禁私自外借,特殊情况需经矿领导批准。第三节 电气设备管33、理组职责范围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运转,促进机电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制定。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煤业所有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对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四条、各设备使用单位和操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二、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煤业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开展,由机运科具体负责。机运科作为矿设机电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编制、入库验收、编号、技术配套、移装调拨、大、34、中、小修、更新、改造、租赁、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设计工作。其具体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二、负责全矿设备(包括自购设备)计划、购置、大修计划编制管理工作。三、负责全矿设备租赁工作。四、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五、负责全矿设备内部调配、调拨工作。六、负责服务、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定期召开设备管理员例会,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新技术、新工艺。七、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八、负责组织验收修理单位承修的设备。九、负责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和措施的落实工作。十、参与与机电设备有关的工程35、设计与综采设备配套设计的审查。十一、负责全矿机电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确定工作。十二、负责本矿所属范围内的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十三、协助教育培训部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十四、对特大、重大机电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六条、机电矿长、机运科长对全矿机电设备管理负责。各区队主管队长对本单位机电设备管理负责。第七条、设备使用单位应明确一名副队长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具体负责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建立设备运行、故障记录、包机制度、定期检修制度、维护人员巡回检查制度等,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材料配件落实。第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36、职设备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所属设备的领用、交接、回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所属设备的台账、卡片和图纸管理。各单位设备管理员每月底到机运科对账一次。第九条、全矿机电设备管理指标是90.5.1,即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设备待修率为5%以下,事故率为1%以下。第十条、机运科对全矿机电设备实行账、卡、图管理。所有设备必须编号,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账、卡、物、图四对照。机运科每月组织一次设备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改相关台账、卡片和图纸。第十一条、机运科除定期清查设备外,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条、机运科对每起37、人为设备损坏或丢失事故应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通报,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均按设备原值进行处罚。第十三条、机运科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参加的设备管理例会,通报全矿设备使用状况,分析现场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当月设备管理情况,布置下月设备管理工作计划。三、设备计划与选型第十四条、矿机运科根据生产需要组织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包括自购设备)的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报上级部门批准。第十五条、设备的选用,应根据生产能力和现场实际情况,由机运科提出技术要求,进行初步设计计算并拿出多个设备选型方案,从安全、技术、经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提出技术方案及选择意见,报机电矿长批38、准。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结构合理、操作简便、高效节能的设备。同时,所选用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必须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第十六条、设备选型方案确定后,机运科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设备的购置、租赁、到货验收等工作。第十七条、各区队需要使用设备时,应至少提前15日向机运科提交设备使用计划,由机运科负责组织设备的修理、购置、租赁、到矿验收等工作。四、设备入库验收第十八条、凡需要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通过检查验收。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入库情况及时进行设备编号,整理设备账页、卡片,收集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第十九条、新设备到货后入库验收的程序:1、新设备到矿时,凭设备发货单和调拨单,39、由机运科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共同开箱检查清点。开箱后,首先取出装箱单,核对随机带的各种文件、说明书、图纸、工具附件等数量是否齐全相符。2、认真查验设备状况。检查有无磕碰损伤、缺少部件、明显变形、受潮、锈蚀等情况。3、机运科负责设备库房的分区,进入库房的设备按分区摆放整齐,不能进入库房的大型设备,验收后应摆放整齐,上有盖、下有垫,不准露天存放,否则每台罚责任人100元。4、设备工具、附件及备件必须登记建账,严禁擅自开箱,乱拿零件、工具等,否则除追回物品外另对责任人罚款200元。5、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由机运科验收人员验收后存档保存,设备图纸、技术资料丢失对验收员罚款200元/次。6、根据检查情况,设40、备验收人员如实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做好详细记录,有关人员应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名,设备管理员应登记建账、编号、登记煤安证号,并收集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否则罚验收人员200元/次。7、设备开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向设备供应单位和调拨单位提出咨询,通知供应单位派人进行处理。发现问题不按规定程序处理的,罚责任人100元/次。第二十条、修复设备入库验收的程序:1、机运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2、根据下达的修理任务单,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查、试验,所修理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要求,防爆电气设备必须达到防爆标准,并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3、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填写验收单41、,发放验收合格证。4、设备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建账。第二十一条、井下回收设备入库验收的程序:1、回收升井的设备由设备管理员指定设备存放地点,使用回收单位负责将设备排列码放整齐,按设备领用清单逐台(件)检查清点数量,查看部件有无丢失、损坏,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包括配件和附件)应报告机运科,机运科按规定对使用回收单位按原值进行罚款。2、设备管理员对入库设备零部件等进行逐项登记。3、由回收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将设备管理牌交回机运科。4、设备管理员及时建账、登记撤卡,并对井下设备布置图进行修改。5、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编写计划报机运科长、机电矿长审批后安排修理。6、对需要检修的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检修42、单位、回收使用单位进行拆检,并按机电设备修理管理办法办理手续。五、设备出库(领用)、移交第二十二条、由机运科统一管理和调拨全矿机电设备,调动矿内各单位设备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各种理由阻止,凡不听从机运科调拨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第二十三条、各单位领取设备,由区队设备管理员到机运科办理出库手续后再出库(抢险、救灾除外),没有办理出库手续的设备严禁出库。抢险、救灾等急用设备必须经机运科同意后可先出库,后办理手续,但第二天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必须到机运科补办手续,否则每拖一天,对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主管队长罚款100元。第二十四条、设备领用人员与机运科设备防爆检查员负责对设备完43、好情况、防爆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试验,设备一经出库,出现的问题经机运科鉴定,属生产厂家或检修单位造成的,由生产厂家或检修单位负责,否则由领用单位负责。第二十五条、新安装设备的领用,由安装使用单位凭审批过的安装计划到机运科办理领用手续进行领取。安装结束后,由安装使用单位提前一天提出验收申请,机运科组织安装使用单位及矿有关部门共同对安装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处理。经机运科检查人员现场清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第二十六条、对正在运行的设备需要变更使用单位时,由设备交出单位提前一天提出交接申请,由机运科组织交、接设备的单位进行现场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三天内到机44、运科办理移交手续,对交接查出的问题由交方按规定期限进行处理整改。第二次交接时,对验收检查出的隐患没整改的按每项100元罚款。第二十七条、无故不参加设备交接的,对交接单位罚款500元,联责主管队长200元,在交接单上无故不签字,影响设备正常交接的,对单位罚款500元,联责主管队长200元,由机运科将设备划转给接收单位。第二十八条、各单位需要更新设备时,持领料单(领料单应注明“更换”)经机运科审批并开出设备回收单后,到设备库领取设备。回收的设备需在规定期限升井,送交指定地点,并到设备管理员处销账,不销账视为未交回。第二十九条、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须提前3天向机运科报送计划,并按时到机运科办理45、领用手续。未办理领用手续机运科不予发放设备,影响生产由使用单位负责。第三十条、各单位领用的设备必须按领料单上注明的地点安装使用,不准私自变更使用地点,生产急需变更地点的设备,使用单位2天内到机运科办理转账手续。第三十一条、凡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管理牌、检修(防爆)合格证。各单位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出、入库情况及时整理设备台账、管理牌和设备布置图,每月26日前各单位应对其使用设备自查一次,并由设备管理员到机运科核对设备使用情况,做到账、卡、物、地点相符,不按时核对的罚设备管理员100元/次。第三十二条、设备承修单位不得私自发放设备。因生产急需,须经矿调度室签字后46、方可发放,第二天领用单位和承修单位到机运科办理有关手续。第三十三条、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在结束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机运科,由机运科现场清点设备后,方可移交或拆除。六、设备的运输与安装第三十四条、设备使用单位的每位员工都有义务爱惜设备。在装车运输时,应选择合适的车辆,按次序轻装轻放,严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车辆下井,严禁野蛮装卸。对于设备超宽有可能碰撞的部位应提前拆卸并加以保护,设备装车必须捆扎牢固可靠,经井口检身工验收后才允许运输入井。第三十五条、机运科应对入井的设备严格把关,入井的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合格证,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交验机运科开据的“机电设备入井证明”(特殊情47、况可由调度室安排入井,事后该单位应补办手续)。没有“机电设备入井证明”的设备严禁入井。第三十六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设备安装前,机运科应尽早向生产技术科提出设备安装地点的巷道、硐室,土建工程的技术要求,保证安装现场具有满足设备最大尺寸运输及维修要求的空间。2、设备安装前,安装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设备安装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有关职能科室审批同意,施工人员贯彻相关安全措施后才能开始施工。3、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安装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矿机运科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科的监督,必须严格执行矿安全管理规定,按设备安装标准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4、安装施工完成,设备调试和检48、测能够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后,安装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工具、材料、仪器、仪表等,保持环境整洁,电缆悬挂整齐,安全保护装置投入使用。设备安装结束,由机运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给使用单位投入运行。5、安装验收后,应将安装的技术资料如安装日志、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资料收集整理并归档,便于日后检查和查阅。七、设备的使用与检修第三十七条、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安全运转的设备管理原则,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操作和精心维护、安全运转,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责。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49、任制,建立健全保障设备运行的规章制度。非本单位设备,不经允许任何人无权操作,私自操作外单位设备人员按严重违章论处,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三十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安排设备操作与维修人员,持证上岗。设备操作与维修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结构、技术特征和动作原理,按照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保持设备完好,正确使用、操作和精心维护设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并负责保持设备运行环境良好。第三十九条、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机电设备的预防性检查和检修,保证检修时间、项目和质量,严禁为赶生产而拼设备。第四十条、地面检修的设备,必须由承修单位兼职验收员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到机运科办理手50、续。对生产急需修复的设备,由机运科安排有关承修单位给予修复,承修单位应积极配合,凡不听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零部件。如因生产急需拆、卸设备部件的,由使用单位打借条,机运科科长签字后方可拆卸。否则罚拆、卸单位500元/次,拆、卸单位必须在半月内把所有拆件交回并恢复完好。八、设备的回收第四十二条、机运科应随时掌握设备动态,闲置设备及时安排回收,严禁井下积压设备,回收设备应保证零部件齐全完整。机电设备管理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必须赔偿,个别无法当时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5日内由承修单位拆开,通51、知有关单位现场分析,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第四十三条、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及时把不用的机电设备或机运科下发回收单的设备回收升井,由机电设备管理员验收后办理入库及销账手续。第四十四条、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应根据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将回收设备摆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否则,不予验收,不办理销账手续,未办理销账手续的视为没有交回。第四十五条、回收的设备必须将其配套的部件和附件(包括开关底座、水泵底盘)也一并回收,否则,按丢失进行处罚。第四十六条、对于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在未投入使用前,由安装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安装单位赔偿。设备回收,原则上谁使用,谁回收。特殊情52、况,安排回收单位时,必须由机运科管理人员和原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到现场清点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第四十七条、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应按机运科下发的“设备回收单”把需要回收的设备按期回收入库。回收的设备必须保证完好,不完好的由使用单位(回收单位)按规定期限修复。否则,修复费用从使用单位(回收单位)总工资中扣除。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回收的设备装车运到车场口,由机运队配合回收升井。第四十八条、采掘工作面使用的刮板输送机在正常使用中,缺少刮板罚款20元/个,缺少连接螺栓罚款10元/条,刮板弯曲罚款10元/个。第四十九条、采掘工作面使用的可收缩皮带机,在工作面推进时,收缩皮带撤下的H架、纵梁、上下托辊等53、要在皮带巷合适位置摆放整齐,由使用单位负责,每50m进行一次回收,升井后交到机电库房。每月底到机运科对账一次,设备管理员根据当月生产掘进进尺,计算应回收件数,数量不够者按丢失处罚。胶带的每次抽出长度应达到整卷(一般为100m),如确有困难的,由机运科长和机电矿长签字,机运科查验后确定具体回收长度。九、奖罚第五十条机运科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按照*煤业开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对各区队设备管理状况进行检查评比考核,奖优罚劣。机运科每周四对各区队机电设备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隐患通知单形式下发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到期落实整改情况。第五十一条、每年年底机运科根据全年检查54、情况和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评选出的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第五十二条、鼓励全矿所属单位和个人针对设备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机运科组织进行改进或攻关。对于设备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科技成果,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取得明显效果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后对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十三条、设备承修单位未经机运科允许私自发放设备的,每台罚款100元。因生产急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发放的设备,领用单位必须在两日内到机运科办理手续。否则,每迟办一天罚设备管理员50元。第五十四条、没有办理入井证明私自入井的设备,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台。第五十五条、新安装的设备,安装结束后如验收不合格,对55、安装单位安装费用按80%进行结算。对验收查出的隐患,设备交接时仍未整改的每项罚款200元,发现的新问题每条罚款100元。查出的所有问题由接收单位负责整改,根据工作量大小,安装单位按每条问题100-300元支付接收单位有偿服务费,所需的材料、配件费由安装单位支付,机运科负责具体办理。接收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完毕的,按每条100元进行处罚,第二次检查验收仍没处理的,按每条200元进行处罚,并联责主管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条。第五十六条、不听从机运科设备调拨安排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偷取其它单位生产设备的,一经查实对偷取单位罚款1000元/台,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台。第五十七条、对56、于更换的坏设备、坏配件应及时升井进行检修。如现场检查发现工作现场存放有未及时升井的坏设备或配件,罚使用单位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时,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第五十八条、回收的设备未按规定期限回收入库(包括不按规定地点存放)者,每迟交一天对回收单位每台罚款100元,直到交回为止。如因私自放到库外没有及时交库而丢失的,回收单位按设备原值赔偿。第五十九条、回收的设备乱堆乱放者,罚款50元/件。随意割断皮带的单位,每个头罚款200元,截掉长度按皮带原值给予罚款(以皮带两端是否有皮带扣为准,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要割断时必须经机运科批准),并对该队主管队长、机电队长各罚100元。皮带架杆、纵梁、托57、辊严禁改为它用,如使用单位、承修单位私自挪用,除按原值赔偿外,每件罚款100元。第六十条、设备损坏、丢失按下列规定罚款:1、交流电动机烧毁,40KW以上(含40KW)按每千瓦40元罚款;15KW至37KW按60元每千瓦罚款;15KW以下按每千瓦80元罚款;直流电动机烧毁,按每千瓦80元处罚;电动机进水,绝缘值降低按每千瓦20元罚款。2、电机损坏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罚使用单位:(一)运行时间超过18个月烧毁的。(二)局部匝间短路的。3、皮带机各滚筒损坏,经检查属缺油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320mm及以下滚筒每个罚款300元,500mm以上滚筒每个罚款500元(新滚筒使用超过12个月、修复滚筒使用超58、过6个月非人为因素损坏的可不罚款)。4、减速机损坏,经检查属缺油或使用不当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壳体断裂每台罚款1000元,一轴损坏罚款100元,二轴损坏罚款200元(伞齿轮损坏罚款300元),三轴损坏罚款300元(斜齿轮损坏罚款400元),四轴损坏罚款500元(四轴齿轮损坏罚款600元)。功率75KW以上配套减速机损坏按事故追查处理。5、潜水泵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按每千瓦60元罚款。潜水泵必须吊挂,底部距底板200mm以上,否则对机电队长罚款100元。6、设备安装后不能使用,该设备必须在48小时内升井检查,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造成损坏的由运输单位负责,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59、款,非以上原因由机运科分析确定责任。不按时升井者,按安装单位的责任处理。7、对野蛮装卸、造成设备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按设备原价值进行罚款,并由责任单位追查出责任人,对其按单位罚款20%进行处罚。旧设备因野蛮装卸造成设备报废不能使用的,按新设备原价的0.8倍折算对单位进行罚款,并由责任单位追查出责任人,对其按单位罚款20%进行处罚。损坏电机、开关喇叭嘴的每个按100元罚款,开关手把折断或按钮损坏罚款50元/个。烧坏或拆卸开关本体:额定电流200A以下开关每台罚款300元,200A以上开关每台罚款500元。8、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皮带机托辊损耗率按固定皮带托辊0.7%,旧托辊及修复托60、辊1.2%;刮板输送机刮板损耗率为1%,连接环损耗率为1%(使用期半年),使用半年以上刮板损耗率为2%,连接环损耗率为2%。9、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损坏的零部件必须由使用单位配齐。否则,按损坏件的价值处罚。10、设备使用单位在设备使用期限内领取开关、电机、减速器、皮带滚筒、耙矸机、水泵等设备,损坏的除罚款外,由该单位支付修理费用(新设备及检修过的设备为8个月、旧设备为4个月)。11、设备随机保护失灵或不使用,罚责任人200元/次。设备无完好标志牌一处罚款50元,设备编号损坏、涂抹一处罚款50元,设备铭牌丢失一处罚款50元,标志牌内容与实际不符一处罚款50元,设备卫生差,一处罚款61、50元。第六十一条1、机运科及矿其他职能部门在安全检查中检查发现设备发放、领取、运输、安装、使用、检修、维护、回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应以隐患通知单形式下发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整改期限向检查部门反馈整改结果,不按期反馈的对责任单位主管队长罚款100元/次。2、职能部门现场落实没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隐患升级,并联责主管队长、机电队长每条100元。第二次落实仍没整改的,对责任人加倍处罚,并联责主管队长、机电队长每条200元。3、各区队必须做好机电设备的预防性检修工作,凡出现因检修不到位而影响生产时间超过二小时者,对机电队长罚款200元/次。4、当班岗位司机发现失62、爆现象(例如电缆破皮、设备螺丝松动等),必须立即通知当班维修电工处理;对故意拆卸设备螺丝或发现设备失爆现象不通知当班维修电工处理者罚款100元/次。当班维修电工若以各种理由不及时处理的,罚款200元/次。5、各区队出现的机电罚款,除对包机责任人按规定处罚外,另外对机电副队长按罚款金额的20执行处罚,对主管队长按罚款金额的10执行处罚。没有机电副队长的区队对主管队长按罚款金额的20执行处罚(以公司下发的任命文件为准)。第六十二条、对本制度规定的罚款要求落实到责任人,不能落实到责任人的由责任单位主管队长承担。设备回收丢失部分的罚款10%联责责任单位主管队长。第六十三条、单体液压支柱使用管理细则1、6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工作面单体柱管理台账,做到数量清、状态明,管理规范。2、井下备用单体支柱按类摆放整齐、对乱堆乱放、每根罚款50元。3、升井单体支柱三用阀必须在井下拆除,严禁带阀升井,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个。4、各使用单位应在每月26日前将单体柱月报表及单体柱台账报机运科。5、对丢失单体和不按规程操作或破坏性使用者,整根按1000元/根进行处罚,配件损坏或丢失部分按原值进行处罚(详见单体液压支柱配件价格表)。6、备用单体柱入库要按区域摆放整齐,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其性能的完好。严禁露天存放,保管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账、卡、物三对照。7、单体柱达到报废期后,由机运科会同供应64、科、财务科、安全科进行鉴定,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8、附表:单体液压支柱配件价格表项目价格(元)项目价格(元)项目价格(元)铰接顶盖401.2M油缸2102.5M接长筒72手把体701.4M 油缸2202.8M下半体200活塞601.6M油缸2303.15下半体240底座401.8M油缸2403.5M下半体3001.2M活柱2402.0M油缸250DW35油缸5001.4M活柱2752.2M油缸260DW35下半体2001.6M活柱3002.5M油缸260DW35活柱4501.8M活柱3202.8M油缸260DW28油缸5002.0M活柱2403.15M油缸260DW28活柱4502.65、2M活柱2603.5M油缸3002.5M活柱4002.0M小柱头412.8M3402.5M柱头763.15活柱4002.8M柱头1803.5M活柱4002.2M柱头37第四节 防爆检查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结合*煤业实际情况,特制定*煤业防爆检查专业化管理制度。一、总则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运科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和66、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达不到要求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3、凡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办法1、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实行群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检查办法。即:设备包机责任人检查,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检查,机运科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机运科组织月度检查。2、设备的包机责任人对自己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3、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对本队所管辖的设备每二天检查一次。4、机运科专职防爆检查员分工包片,每周检查一次。5、机运科每月组织一次安检人员、防爆检查员及各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对全矿使用的电气设备按防爆检67、查细则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总台数不应少于电气设备和小型防爆电器数量的20%,并分别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上报。6、机运科防爆检察员要不定时对井下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完好及防爆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遍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下发设备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失爆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隐患处理后方可使用。对复查时仍没处理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倍处罚。7、机运科防爆检查员在检查中发现危及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有权对存在隐患的设备、电器、电缆等停止使用。挂置专用标志牌,并及时向矿调度室、矿值班领导汇报,停止局扇时应先征得调度室同意,对井下电气检修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8、68、各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单位有专门负责防爆工作的队干部,同时配备兼职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9、为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使用,对机运科检查出的失爆除处罚责任单位外,联责主管队长一处100元,机电队长一处200元。10、公司检查出的失爆按失爆处罚规定的二倍处罚。11、省级单位检查出的失爆按失爆处罚规定的三倍处罚。12、省级以上单位检查出的失爆按失爆处罚规定的四倍处罚。13、对矿领导和职能科室领导发现的失爆现象,对机运科分管人员每处罚款50元;对公司以上领导检查出的失爆对机运科分管人员每处罚款100元,并联责机运科长50元。三、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69、和五小电器应按防爆细则要求加强维护,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对于现场检查出失爆的,按下情况分别给予处罚:1、井下在用机电设备出现下情况之一者,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联责机电队长200元,主管队长100元。(1)电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损伤漏出金属芯线的。(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密封圈的。(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的。(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的。(5)设备外壳、电缆带电(包括信号电缆),人体触摸能感觉到的。2、井下在用机电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300元。(1)一处进线装置同时窜二根电缆的,电动机接线盒盖上反的70、。(2)铠装电缆接线盒内没有灌电缆填充胶使用的。(3)接线腔与开关内腔或与电动机绕组通气的。(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5)隔爆腔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6)防爆外壳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0mm)。(7)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圈的。3、井下在用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大于其标称电压等级的。(2)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3)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的。(4)隔爆面有大于0.5mm深的伤痕其长度大于接合面宽度271、/3以上的。伤痕过长、过深不能修理,造成设备报废的按设备原值处罚。(5)密封圈不合格者(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等),永久变形的。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大于2mm的。(6)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间隙大于1mm的。(7)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最小厚度小于10mm的。(8)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70mm2以上电缆除外),且最小厚度小于4mm的。(9)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10)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11)密封圈部分破损,有缺口且与电缆外径比较有效宽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的。(12)密封圈没有全部套在铠装电缆铅皮上的,进线嘴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72、垫圈的,压叠式进线嘴压紧后电缆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13)闲置进线嘴挡板直径小于进线嘴内径2mm的,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14)防爆外壳锈死打不开转盖的。(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亲嘴)、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密封圈端面与进线嘴内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16)电缆在引入装置内能轻易来回抽动的。(17)电缆护套进入接线室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18)动力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1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金属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间的。(20)螺栓固定隔爆接合面,螺栓或螺母滑扣、乱扣、锈蚀严重73、紧不到位、未采取措施的。(21)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在螺母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22)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少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的,手能晃动的。4、井下在用机电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1)防爆面弹垫失效或压不平的。(2)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不一致,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小于螺栓直径。(3)防爆面有锈迹,没有定期加油或有油漆的。(4)螺旋线嘴拧进小于6扣。(5)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或绝缘胶没有灌到电缆端分口以上或绝缘胶裂纹而能相对松动的。(6)螺母式引入装置紧不到位,用一只手的大拇指、食指、中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74、超过半圈的。(7)煤电钻插销电源侧,负荷侧接反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的)。(8)煤电钻插销缺少防动装置的。(9)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10)信号线及控制电缆破皮露出芯线绝缘的。(11)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0mm或沿圆长三分之一以上者。(12)照明灯具把卡口改为螺口的。(13)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冷补的。(14)防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的。(15)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16)矿灯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的。(17)矿灯灯线破损露芯线,灯75、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的。(18)防爆内壳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密封挡板生锈的。第五节 小型电器设备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防爆电器设备的管理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结合*煤业实际情况,特制定*煤业小型电器管理制度。一、总则1、井下防爆小型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运科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2、井下防爆小型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76、,防爆性能达不到的小型电器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3、防爆小型电器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二、防爆小型电器设备的检查办法1、对井下小型电器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实行群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检查办法。即:小型电器责任人检查,区队防爆兼职检查员检查,机运科防爆检查员检查和矿月度检查。2、小型电器设备的包机责任人对自己管辖的小型电器设备每班检查一次。3、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对本队所管辖的小型电器设备每二天检查一次。4、机运科防爆检查员分工包片,每周检查一次。5、机运科每月组织一次安检人员、防爆检查员及各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对全矿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按防爆检查细则要求进行77、检查,检查总台数不应少于小型防爆电器数量的20%,并分别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上报。6、机运科防爆检查员要不定时对井下小型电器设备使用情况、完好及防爆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遍小型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下发设备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失爆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隐患处理后方可使用。对复查时仍没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倍处罚。7、机运科防爆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危及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有权对存在隐患的设备、电器、电缆线等停止使用。8、各使用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的单位有专门负责防爆工作的队干部,同时配备兼职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9、为杜绝小型电器设备78、失爆,发现一处对包机人按矿电器设备失爆处理规定数额进行罚款,机运科检查出的小型电器设备失爆,联责主管队长100元/处,机电队长200元/处。10、公司检查出的小型电器设备失爆按失爆处理规定二倍处罚。11、省级单位检查发现失爆按失爆处理规定三倍处罚。12、省级以上单位检查发现失爆按失爆处理规定四倍处罚。13、对矿领导和科室领导发现的小型电器失爆对机运科分管人员罚款50元/处,对公司以上单位检查出的小型电器失爆对机运科分管人罚款100元/处,联责机运科长100元/处。三、井下在用的防爆小型电器应按防爆细则要求加强维护,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对于现场检查出失爆的,按下情况分别给予罚款:(一)井下在用小79、型电器出现下情况之一者,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联责机电队长200元,主管队长100元。1、电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损伤漏出金属芯线的。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金属压圈的。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的。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小型电器的。(二)井下在用小型电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300元。1、一处进线装置同时窜二根电缆的。2、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3、防爆外壳严重变形的,开焊、裂纹(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0mm者)。4、防爆面缺螺栓、缺弹簧垫圈的。5、防爆内壳有锈皮脱落80、的(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三)井下在用小型电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1、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大于其标称电压等级的。2、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的。3、隔爆面有大于0.5mm深的伤痕其长度大于接合面宽度2/3以上的。伤痕过长、过深造成不能修理,设备报废的按设备原值处罚。4、密封圈不合格(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等),永久变形的。5、密封圈外径与孔室内径间隙大于2mm的(小线嘴大于1mm)。6、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间隙大于1mm的。7、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最小厚度小于10mm的。8、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且最81、小厚度小于4mm的。9、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10、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11、密封圈部分破损的,有缺口且与电缆外径比较有效宽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的。12、密封圈没有全套在铠装电缆铅皮上,或与铅皮之间有其它包扎物的,或与铅皮的间隙大于1mm的。进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加金属垫圈的,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13、空闲引入装置密封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于2mm的。14、密封挡板生锈的。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四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16、电缆在引入装置内能轻易来回抽动的。17、电缆护套进入接线室器壁小于5mm82、的或超过15mm的。18、动力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1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金属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间的。20、喇叭嘴亲嘴的。21、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在螺母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22、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少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的,用一只手能晃动的。23、螺栓固定隔爆接合面,螺栓或螺母滑扣、乱扣、锈蚀严重紧不到位置未采取规定措施的。24、防爆外壳带电的。(四)井下在用小型电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1、防爆面弹垫失效或压不平的。2、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不一致,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83、小于螺栓直径。3、防爆面有锈迹,没有定期加防锈油或有油漆的。4、螺旋线嘴拧进小于6扣的。5、螺母式引入装置紧不到位,用一只手的大拇指、食指、中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6、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7、信号线及控制电缆破皮露出芯线绝缘的。8、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0mm或沿圆长三分之一以上者。11、照明灯具把卡口改为螺口的。12、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冷补的。13、防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的。14、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15、矿灯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84、的。16、矿灯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的。本制度由机运科、安全科监督执行。第六节 阻燃胶带管理组管理制度为加强胶带的管理,提高胶带的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煤业胶带专业化管理制度。一、机运科根据生产情况,每季度编制胶带使用计划报供应科,计划应注明胶带规格型号、带强、每卷长度等。二、供应科根据计划向新疆公司供应部报告组织进货、催货。三、供应科购置的胶带必须为阻燃带,供应科要严格按MT1471995、MT4501995标准采购胶带,不得购进无合格证胶带。对无两证(矿用产品合格证、入井合格证)的胶带领用单位有权拒绝领用,并追究供应科责任。四、胶带85、的领用、发放、回收1、胶带领用审批由机运科负责,各单位未经审批私下胶带按每米10元处罚。2、胶带输送机安装、延长或更换胶带时,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持领料单到机运科审批签字后到库房领取,领料单上应写清楚胶带使用地点、安装、延长或更换字样。3、各单位更换胶带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回的旧胶带磨损量按第八条规定执行。4、机运科对综采队和炮采队使用的胶带输送机,按工作面每月推进长度,确定回收胶带长度;对掘进队根据生产计划确定每月领用胶带长度。5、 对回收或更换下来的胶带要在5天以内升井入库,每拖延一天按每米10元处罚。胶带回收率不得低于95%,每少1米罚责任单位100元;宽度磨损不得超过5%,否则按86、10元/米进行处罚。6、回收入库的胶带要按机运科管理人员的要求捆好,放到指定地点,否则,每卷罚款100元。五、正常使用的胶带,不经机运科同意割成短节,发现一次责任区队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六、工作面回收或更换胶带时,每割一个头责任区队罚款500元,(以胶带两端是否有胶带扣为准),另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七、随意截割外单位胶带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八、在一处使用结束后回收以及移动胶带时,胶带宽度、长度磨损均不得超过5%,否则,长度每超1米,罚款50元,宽度每超1%,按原值的10%处罚。九、在胶带输送机交接时,对胶带宽度、长度尺寸进行量取,超过第八条规定指标的对移交方处罚,以量取的87、尺寸做为基准,作为接收方以后的考核标准。十、机运科应对下井使用的胶带量取尺寸,作为以后考核的依据。十一、对于撕裂胶带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罚:(1)强力胶带撕裂的纵向长度小于等于1m的:1、撕裂的横向长度50mm及以下的,罚款200元/处。2、撕裂的横向长度50mm100mm的,罚款1000元/处。3、撕裂的横向长度100mm200mm的,罚款2000元/处。4、造成强力胶带断带的由机运科组织事故追查,并按重大隐患纳入责任单位双基考核。(2)强力皮带撕裂的纵向长度大于1m的:1、未露钢丝绳的按主要隐患纳入责任单位双基考核。2、露钢丝绳的按重大隐患纳入责任单位双基考核。(3)普通胶带撕裂的纵向长度88、小于等于1m的:1、撕裂的横向长度50mm及以下的,罚款100元/处。2、撕裂的横向长度50mm100mm的,罚款200元/处。3、撕裂的横向长度100mm200mm的,罚款500元/处。4、造成断带的由机运科组织事故追查,并按主要隐患纳入责任单位双基考核。(4)普通胶带撕裂的纵向长度大于1m的由机运科组织事故追查,并按主要隐患纳入责任单位双基考核。十二、胶带现场管理1、机运科分管人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胶带输送机运行状况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2、现场检查发现胶带跑偏(上胶带以边缘超过上托辊边缘为准,下胶带以磨H架为准)每跑偏一处罚50元,胶带在滚筒处跑偏一处罚款100元,用圆木或钢管89、等物体塞在胶带架子或机尾处防跑偏,一处罚款200元。3、胶带在工作面现场乱扔乱放,按每卷200元处罚。4、现场随意截割胶带做挡煤皮子或其它用途的,按截割一个头200元处罚,截割下来的胶带每米按胶带原值处罚。需要用胶带作档煤皮子时,应使用报废的旧胶带。注:本专业化管理制度由机运科、安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凡本制度出现罚款与矿下发其它制度罚款金额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第七节 油脂管理组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油脂供应和设备正常运转,同时降低油脂消耗,特制定*煤业油脂专业化管理制度。一、油脂供应1、矿属各单位(包括机关科室)要根据本单位下一个月的施工项目、使用的设备类型和数量制定出下一个月油脂消耗计划。90、油脂消耗计划应包括使用油脂的牌号、数量。油脂消耗计划编制完后,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在每月的18日前交机运科。机运科将各单位所报油脂计划汇总后在20日前报供应科。2、供应科根据机运科编制的油脂计划和油脂库存情况,核定油脂采购计划,并负责落实。3、因有大的检修项目,用油量较大,超出月计划时,用油单位应提前五天编制补充计划经机运科审核后报供应科采购。4、供应科根据油脂采购计划,安排油脂的采购和库存。供应科各种常用油脂的库存量不得少于正常情况下7天的消耗量。5、供应科每次采购的各种牌号的油脂必须有合格证,合格证应存档。6、不同类型、牌号的油脂要分类存放,库存油脂的外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并与所91、盛油脂的牌号、数量相符。7、地面存放的油脂应放在室内或棚下,防止日晒雨淋。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0度,以保证油液有足够的流动性。8、乳化油的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年,早生产的乳化油应先用,防止过期变质。凡超过贮存期的,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同采区使用的乳化油应有清晰的标志。9、油液是易燃品,贮存、运输应有防火设施和措施,符合消防要求。二、油脂的领取1、油脂使用凭单位领料单,经机运科审批登记后到供应科领取。2、供应科应严格执行油脂审批规定,无机运科或矿领导审批不得发放。3、各单位库存油脂的数量不得超过正常情况下7天的使用量。4、除综采队、各区队、机运队外,其它单位不得整桶领取油脂。5、因单项考核所92、用的油脂,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在用油脂情况审批后,到供应科领取。6、各单位领料员应随时掌握本单位当月油脂消耗情况,本着保证使用、减少浪费的原则适量领取,防止油脂消耗量大起大落。当消耗超支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应查明超支的原因。7、机运科应随时掌握各单位油脂消耗情况,对消耗量接近定额的单位应及时给予提醒并控制审批发放量。三、现场管理1、井下存放的油脂要分类存放,外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并与所盛油脂的牌号、数量相符。2、必须按机器设备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油液品种注油(脂),一般不得代用或混用,只有同类油品并且添加剂相同时才能代用,且只能以优代劣。代用油(脂)必须经机运科同意。关键设备使用93、代用油必须经机电矿长同意。3、必须按机器设备说明书的注油期限按时、按量注油,油量不能少也不能多。4、使用的油液应定期检查,发现油液变质或达不到质量指标的油液必须及时更换。正常情况下,齿轮油第一次加注后,使用十到十五天进行清洗更换;以后每使用三个月到六个月清洗更换一次。5、不同油液必须使用各自的盛装容器,不得混用。盛油容器必须标有清晰的标记,防止搞混。6、盛油容器必须严格密封,不得敞口,盛油前应将油口周围清理干净,防止杂物进入。7、检查、补充或更换油脂打开加油盖前,应将加油盖周围的煤矸、灰尘及积水清扫干净,防止杂物、水进入油箱。加油孔上方有淋水时,开盖前应用雨布进行遮挡掩护。8、采煤机液压箱开大94、盖检修时,必须在上方搭好雨布,防止煤矸、淋水等落入。9、备用及回收的液压元件和辅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尘措施。10、加强设备管理检修,对渗油、漏油的部位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设备因缺油损坏,同时降低消耗。11、乳化液浓度要严格按要求配制:炮采3-5%,综采5-6%,乳化液泵站有乳化液浓度自动配制器的要坚持用,每班至少检测三次乳化液的浓度。没有乳化液浓度自动配制器的,每次配完液后,都应检测一次浓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检测记录,检测人员签字。12、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乳化液大量分油、皂析、变色、发臭或不乳化等异常现象,必须查明原因,更换新油。13、不同牌号的乳化油不得混用。14、在地面使用的乳化液要95、注意防冻,防止设备冻坏。15、乳化液箱要定期清洗。16、各种设备的润滑维护、油脂的使用要有记录,记录要齐全、完整、填写认真。17、机运科分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润滑油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整改,到期没有落实整改的每条罚款100元。四、旧油的回收1、除乳化油、润滑脂等不能回收外,齿轮油、液压油、煤油、透平油等应按要求比例回收。齿轮油、液压油、透平油按70%回收,其它油液按50%回收。对各区队大型设备换油列入单项计划的各种油脂回收率应达到85%。2、各单位回收的旧油应分类盛装,不得混装。3、回收升井的设备,设备内的旧油由设备原使用单位回收。4、回收的旧油应交到指定地点,旧油回收负责人称量96、后分类盛装,并出据证明。五、考核1、各单位油脂节超纳入内部市场化核算经营,在工作中直接体现奖罚,违反使用管理的,由机运科负责检查,按规定处罚。2、全矿油脂节约、油脂回收较好时,由供应科、机运科、综合办共同参加验收,根据发放量、回收量每季度汇总核算一次,按照旧油脂回收超支部分的50%(以新油价格计)对有关区队和人员进行奖励。第八节 配件管理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矿机电配件管理,切实供好、管好、用好配件,搞好设备维修,缩短事故影响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配件积压,减少储备资金提高我矿经济效益,特制定*煤业机电设备配件专业化管理制度。一、机电配件管理职责1、机运科负责全矿配件计划汇总、编制及管理工作。97、2、供应科负责配件购置,质量验收及配件库房管理工作。3、各单位应配备兼职配件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月度配件计划的编制及一般零配件的图纸测绘工作。二、机电配件的计划1、每月16日前各单位配件管理员将下月配件计划经单位主管队长审核、盖章、签字后,报机运科。配件计划应注明:设备主机名称、设备型号、生产厂家、配件名称、配件规格型号(或图号)、数量等内容。2、机运科根据各单位配件计划,按配件类型统一汇总编制全矿下月机电配件计划报供应科。3、供应科按配件计划根据库存情况,安排购置,应在规定期限内将配件供应到位。不能按时到位的配件,供应科要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4、供应科每月16日前应将库存机电配件明细表报机运科98、,以利于机运科对配件计划的平衡。5、非标准配件加工,由各单位与配件计划分开报送,经主管队长签字盖章后同有关资料、图纸一起于当月18日前报机运科(加工周期为一个月),由机运科整理汇总,经机电矿长签字后安排加工。6、配件计划逾期不报者,每超一天对单位主管队长罚款100元,截止18日配件计划仍未上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如因配件没有计划影响生产的由该单位负责。7、各区队对配件计划编制工作应认真对待,配件管理员编制计划应与机电队长、机电班长配合,主管队长必须审核签字,不得应付了事。凡因计划不祥、漏报或月底未上报配件计划而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三、机电配件的领用发放1、各单位领取配件时,须用矿99、专用领料单,经主管队长签字、领料员签字、机运科签字,分管矿领导审批签字后, 方可到供应科领取。2、任何单位不得不经审批擅自从供应科直接领取配件,否则,对使用单位领料员、供应科发放人员各罚款100元/次(如生产急需 ,必须经值班矿领导和机运科同意方可领取,但第二天必须补办审批手续,不办手续对单位领取人员按50元/天进行处罚,直到手续补办齐备为止)。对没有经审批的配件,不进行结算。3、如供应科无配件影响生产,需拆卸整机设备部件时,必须由供应科向值班矿领导和机运科汇报并经批准后,方可拆卸设备部件。拆卸部件时,应由机运科设备管理员与领用单位人员一同到机电库房拆卸,等配件到货后,由机运科督促拆卸单位负责100、装好。不按规定时间恢复设备部件的,每超一天对拆卸单位罚款100元,直到装好为止。4、各单位配件管理员要深入现场,随时掌握本单位配件使用状况,对各类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及消耗规律要全面掌握,对主要设备的易损配件,队部库房应存放一至两件。5、领取配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制度(特殊件经机运科长批准可不交)。旧件一律交设备库,由仓库管理员在领材料单上注明(已交旧),否则,分管科室及矿领导不予签字。6、确因生产急需配件不能做到交旧领新的,可由单位出具借条、领料人员签字,方可审批。但旧件应在三天内交库,逾期不交者,每超一天对单位领用签字人员罚款50元,直到交回为止。7、旧配件丢失,按新配件原价的5101、0%处罚,整体交旧时,内部零部件应齐全,不齐全者按缺件原值对领料单位处罚。8、供应科仓库保管员对回收配件要妥善分类保管,对有修复价值旧件要单独存放,由机运队机修车间维修人员进行修复。9、机运队修复的配件,经机运科验收后交供应科入库,由供应科统一发放。为鼓励使用修复件,修复配件费用按配件原值30%计算配件费用。机电配件的管理1、各单位领取的配件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信息反馈到机运科,由机运科通知供应科共同分析落实责任,对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供应部门负责退回更换,更换的配件使用单位不出配件费用。2、各单位要建立设备、配件技术档案,将所使用设备的配件型号、生产厂家、主要技术102、参数详细记入档案内,以备查用,若使用单位对设备配件不清楚要主动与机运科联系搜集补齐资料。3、若使用单位对使用设备配件不清楚,领用配件不符,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4、工作面需要移交或回收的机电设备,必须保证设备零部件齐全,对在移交或回收过程中缺少和损坏的零部件由移交或回收单位负责在规定期限内配齐。否则,超一天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超过规定期限未配齐,由接受单位配齐,所需费用从移交单位配件费用中划拨。5、各单位要建立配件领用记录,定期统计配件费用,掌握配件费用情况。队主要领导要同机电队长、班长每月进行一次分析,查找配件费用节超原因。6、供应科应在月底经营分析会上对各单位及全矿配件费用消耗情况,103、进行通报。根据全矿配件情况及各主要单位消耗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查找配件费用节超原因,提出下月配件管理建议。7、供应科严格执行配件发放制度,对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发,配件账目要清晰,技术数据要齐全,做到账、卡、物三对照,每月留存票据要妥善保管。第九节 钢丝绳管理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钢丝绳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特成立此小组。1.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2.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3.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104、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5.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6.新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7.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如发现有严重扭曲、变形、断丝、断股、直径减少等现象,必须立即更换;8.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9.钢丝绳锈蚀严重,后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10.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1次,只准105、涂、浸专用的钢丝绳油(增磨脂);11.对易损坏、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12.必须每班前检查1次钢丝绳;13.副斜井运料的绞车钢丝绳,如发现总断面磨损5%,必须立即更换;第四章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第一节 主要任务与职能范围一、主要任务: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提高和改善企业的技术装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二、职能范围1、组织落实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华润煤业的规定。根据矿经营方针、目标任务,对设备管理方面提出要求。参与设备的调研、106、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保管、调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工作。2、建立设备管理机构,健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管理、调拨、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工作。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以正确填报有关报表;配合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和核算;按煤业分册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参与固定资产的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进行处理;办理固定资产的投保和理赔及上报工作。第二节 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 1、设备资产保值增值;2、大型设备台台完好;3、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95%以上,待修107、率不超过5%,事故率不超过1%,防爆设备无失爆,无重、特大机电事故。第三节 设备的计划与购置1、机运科要积极推广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杂设备,不断提高装备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2 对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的要求:(1)根据公司规定,要在每年规定时间内,提出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在计划中对主要设备要说明理由、主要技术参数、选型原则、价格和现有设备的使用现状,并将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上报公司机电部、生产运营部。(2)设备选型原则: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能耗低,非淘汰的设备。选购的矿用设备应具备产品生产证、产品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3)对主提升机、108、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主变压器、综采综掘设备、大精稀机床设备、特种设备及30万元以上的其他生产、生活、医疗等主要设备,由公司生产运营部、公司机电部进行调研,编制出技术方案或可行性报告,组织有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审查意见后,公司上报华润煤业审批。3 凡购置的设备,应按下列有关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1)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2)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安监总煤装200849号)(3)关于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2141号)(4)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109、艺目录(第三批)(安监总煤装201117号)(5)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6)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部)(7)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8)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4 设备购置按太原/山西华润煤业设备购置管控流程执行(附件一)。设备购置合同和到货验收单必须在华润煤业运营部备案。设备的登记建账要进行分类;华润煤业将不定期对设备运行状况和登记造册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抽查。上报的购置报告要根据年度计划,把计划内和计划外的分开进行申请。主要的大型设备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华润煤业运110、营部要参与到货验收。第四节 设备的验收、保管、安装与调试一、设备的验收:1、为保证大型及主要设备的质量,矿机运科应派人驻厂,对关键部件、关键环节、主要材料及隐蔽工程等实行现场监造。2、设备到货后,由公司和矿机运科依据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设备采购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主要的大型设备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报请华润煤业运营部参与到货验收。3、验收内容包括:(1)主机、随机配件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是否一致。(2)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图册、煤矿安全标志等相关资料。(3)矿用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4)符111、合设备购置合同中约定的条款。4、资料收集及保管:验收的同时,要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相关技术资料等,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建立设备档案资料管理系统。上述设备档案资料要有纸质版和电子版,并把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图册的纸质版、电子版交到公司机电部一份。二、设备的保管1、入库要求(1)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要进行登记、建帐、建卡、建档、编号,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予办理入库手续。(2)设备分类编号方法可参照公司下发的设备、五小、电缆编号方法进行。2、保管要求(1)设备的保管要做到合理存放、妥善维护、入库领用方便;对库存112、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作好维护保养工作。(2)保管的设备要具备良好的存储环境,对仓库区域要合理布局,实行分区、分类货位编号,便于设备的提取。(3)库房环境要符合设备性能要求,防尘、防潮设备应存放在符合条件的区域。(4)设备库内要留有符合规范的消防通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设消防通讯及报警设备。(5)设备码放要做到安全、准确、合理,原则上不允许分层摆放,确需摆放的要在保证设备存放安全可靠的原则下,根据设备的性能及外观包装情况确定码放高度,并做到不偏不斜,不歪不倒,不压坏底层设备。(6)露天存放的设备要上盖下垫,密封和涂油维护。3、设备地面的安装调试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由矿机运科依据煤矿机电设113、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说明书或有关标准要求,编制出安装调试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地面安装调试。调试完毕后,矿机运科报请公司运营部、公司机电部、建设部和财务部,会同设备供应商,共同进行地面试运转验收,试运转过程中要做好相关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无验收单或验收不合格,公司财务部门不得付款。4、购置的设备在使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造成设备损坏,应由公司运营部组织,公司机电部、财务部参加,向生产厂家提出索赔或补偿。5、原则上未经鉴定的新设备不得在矿进行工业性试验,确因需要进行试验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安检部、生产技术部114、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华润煤业运营部备案。6、在设备验收合格后,矿机运科应及时将验收单据、完工报告书等资料递交财务部门,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处理。7、设备使用与维护(1)矿机运科必须建立和完善设备使用与维护的各项管理制度。a、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实行专人(职)负责制。所有设备都要实行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为主要内容的包机制,大型固定设备配备专职司机和维护工。各工种岗位必须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和设备维修保养制。b、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不超负荷运行,保持设备的完好和防爆115、性能,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不准使用。c、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油脂卡片和档案,根据设备性能和实际允许情况,合理选择润滑油的品种。新到或再生油脂必须经过化验(或有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合格后方可使用。8、特种设备的管理(1)特种设备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定期维护保养和检验、探伤,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2)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修理和改造,必须由具备国家资质认证的单位进行。其它任何单位不得从事相关的工作。(3)各矿要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9、116、各矿应制定主要设备的经济运行指标,定期进行探伤、精度检查和技术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和维修,严禁设备超负荷和带病运转。第五节 设备检修一、基本要求1、为了保证设备的技术状况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减少停机事故,应合理组织设备维护、检修和预防性检修,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2、设备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分为日常检修、一般检修(中小修)、大修和改良。日常检修和一般检修由使用单位和维护单位负责。设备大修须上报华润煤业运营部审批,由华润煤业建设部组织招标,由公司具体负责实施。3、设备大修117、按华润煤业设备大修管控流程(1)设备大修合同和检修竣工验收单必须在华润煤业运营部备案。(2)设备大修期间,公司必须派人驻厂监督、检查检修质量。(3)不同意大修和无修理价值的设备,走设备报废程序。二、设备的日常检修时间及要求1、日常检修时间要求(1)采掘设备:采掘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备用量,按计划轮换检修,正常检修时间为: 序号检修项目每日检修时间(小时)1综采设备不少于4小时2掘进设备不少于4小时3普采设备不少于4小时(2)大型固定设备:按计划实行定检或周期轮换开机,停机设备要及时维护保持完好备用。(3)矿井排水设备:矿井主排水泵及其管路、水仓等,雨季前必须全部检修、清理完毕。并做联合试运转。(4118、)矿井提升设备:矿井主、副提升系统及平时不能停运检修的设备,应根据生产衔接及煤炭外运情况安排节假日停产检修,但每天应保证不少于2小时日常检查维修时间。(5)矿井停产检修:矿井的停产检修天数(包括节假日在内),全年应不少于12天。(6)防雷接地设施试验:应在每年春季进行预防性试验,并必须保证该装置的完好、安全运行。(7)采暖设备检修:锅炉等季节性采暖设备必须利用停运期间认真组织全面检查、检修,保证冬季正常运行。2、其他要求(1)矿机运科要根据建设进度,认真安排检修项目,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检修时间进行检修,做好相关记录。(2)矿井停产检修必须有计划、明确重点检修项目,确定专人负责,做到在检修项目、措119、施、人员、时间、资金方面的“五定五落实”。(3)矿机运科月检、停产检修计划须提前一个月报到公司机电部、运营部。公司机电部、运营部将深入现场检查检修工作情况。第六节 设备调剂与调拨1、闲置设备及管理(1)除在用、备用、维修、特种储备、抢险救灾所必须的设备外,其它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或新购进一年以上不能投入安装、运行的设备为闲置设备。(2)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暂不使用又难以调剂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运营部和财务部门共同核准后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应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套、丢失损坏,报华润煤业运营部备案。(3)矿机运科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在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不用的闲置设备要分别按新120、旧程度造册登记。(4)矿机运科部分管设备的计划和采购人员应掌握本单位闲置及报废设备的情况。(5)国家规定已被淘汰、报废的设备,不允许作为闲置设备。2、设备调拨的程序(1)公司内部矿与矿之间的设备调拨,要履行设备内部调拨手续,并将审批后的调拨单交财务部门一份。(2)公司间的设备调拨,由需求矿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上报华润煤业运营部审核同意后,调入、调出项目公司双方须签字盖章,并将审批与确认后的调拨单交双方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各一份。第七节 报废1、设备报废的原则(1)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的设备。(3)通过修理、虽121、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的设备。(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设备。(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6)已提足折旧的设备。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超龄在用但经过大修改良后且性能良好的设备可不申请报废。2、设备报废的管理(1)设备报废每半年处理一次,由公司组织设备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后提出申请,报华润煤业运营部审批。(2)对报废的设备要妥善保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处理。(3)报废设备不允许再继续使用,尤其是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各种绞车、起吊设备、电气及电控设备、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淘汰设备等。(4)设备报废按华122、润煤业设备报废管控流程执行。不同意报废的设备,公司要做好检修准备,由华润煤业统一进行安排。报废处理的设备,公司要及时在财务部门进行销账并在华润煤业运营部备案。(5)设备报废处置完毕后,由公司生产运营部、公司机电部将处置结果(附有关单据和专题报告)报相关财务部门和华润煤业运营部备案。(6)对于已处置但仍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设备,应单独列账管理。第八节 设备的基础管理1、管理标准、台账等管理要求(1)设备基础管理的标准是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2)设备必须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矿机运科应建立分类设备台帐,各区(队)负责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建立设备保管手册。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设备,由123、于其涉及的数量大,覆盖面广,更换频繁等因素,应建立台帐进行管理。主要包括:7.5kW及以下的电动机。1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200A以下的低压防爆开关。7.5kW以下的水泵、局扇、6吨以下的矿车;4kVA以下的干式变压器。单体液压支柱、电钻、风钻、风镐和矿灯、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3)主要生产设备的动态分布状况,实行图、牌、板管理,实现计算机辅助管理。(4)矿井设备保管手册每月核对一次,设备台帐与财务固定资产台帐每年核对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2、技术档案管理(1)矿井的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副提升机、空气压缩机、主排水泵、锅炉等大型主要设备技术档案资料,要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有专人负124、责管理。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记录,试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履历薄和技术特征卡片,安装图纸,配件图册。(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生产矿井必须有主提升、通风、排水、压风、供热、供水、通讯、井下运输系统图、井上下供电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矿机运科应配备专人负责管理,资料收集齐全。3、设备统计和盘点(1)加强统计管理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矿机运科每月25日前向公司机电部上报设备统计报表及每月新增设备情况(含设备参数等)。(2)矿机运科应每季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125、盘点。对于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由公司生产运营部、公司机电部门查明原因,上报太原/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第九节 自修自制、修旧利废管理规定1、矿井是成本效益管理主体,必须加强自修自制、修旧利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自修自制、修旧利废各项工作,严格进行管理考核。2、矿机运科应根据自身矿井实际生产状况,参照矿井初步设计,配置符合矿井实际情况的修理加工设备,安排相关矿级领导、职能部门专门负责管理此项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引进修理技术人员,尽快加强自修自制能力,开展修旧利废工作。3、公司机电部负责对公司各矿井开展自修自制修旧利废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并严格进行考核,每月月底煤矿上报修理加工报126、表,公司派人抽查。4、矿机运科必须加强自修自制能力,确保设备待修率5%,严格限制设备外委修理,在自修范围内,煤矿没有修理能力,确需外委修理的必须签报申请,经过公司修旧利废办公室审核,相关领导同意,履行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煤矿执行;采掘设备及大型固定设备外委大修理由生产运营部报控股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1)自修范围a.采掘设备更换下来的减速机、联轴器、耦合器、调速器等传动部件;b.55KW以下电机、小型变压器、电焊机、发电机等;c.离心泵、潜水泵、排污泵、泥浆泵、液压泵、喷雾泵等;d.各类开关、照明(信号)综保、皮带输送机各类保护;e.五小电气(按钮、钟铃打点器、防爆灯、接线盒等);f.各类电缆127、修补、试验、编号;g.各类液压件,包括单体支柱、立柱、推移千斤、各类油缸、操作阀、安全阀、液压锁、张拉千斤顶、三用阀、液枪等;h.各类滚筒、托辊、地滚、绳轮、链轮组件、头轴、尾轴;i.各类支护、钻探工具,如液压锚杆钻机、锚索机、风动帮锚杆机、风钻、风镐、钻机等;j.经过焊接、补焊、打孔、磨削等简单加工修理工艺即能修复的机电设备零部件,例如:皮带输送机机头架、机尾架、中间架,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等;k.工字钢、锚杆等各类支护材料;l.螺栓、螺母、道钉、耙钉、棚腿拉杆等材料;m.拉炮器、摇表等仪表仪器;n.其他上述未提及的矿具备修理能力的各类设备及部件、材料等。(2)自制范围a.刮板输送机舌板、分128、链器、小架子、挡煤板、护罩(不包括综采刮板输送机舌板组件等);b.皮带输送机清煤器、托辊架、尾罩、过桥、1米以下皮带机尾架等;c.各类喷雾、洒水装置等;d.小绞车(耙煤机)护绳板、绳皮、挡绳装置;e.各类管路弯头、活接头、异形变头等加工,焊接法兰盘、管路加工外螺纹等;f.锚索线、钢梁、棚腿、钢托板等材料加工;g.其他安全质量标准化设施、安全设施、生产设施。5、管理考核(1)公司对煤矿a.对于煤矿回收物质的修旧利废工作,按测算后的经济效益的10%提成奖励煤矿。实施完成兑现2%,安装使用兑现3%,质保期结束兑现5%。b.季度对自修自制、修旧利废开展工作较好的煤矿进行奖励。c.对于价值(市价)较高、129、具有修复价值的零部件,不及时组织维修或管理不善导致没有修复价值或丢失的,对该单位扣罚该零部件原值的10%。d.设备待修率必须5%,每多1%处罚煤矿10000元。e.对于有条件实施而没有开展修旧利废工作的单位每月扣罚其单位2000050000元。f.设备大修理费用按设备原值的5%提取,由公司修旧利废领导组统筹合理安排。g.各矿之间内部修理费用结算,可按配件材料成本费加人工成本费进行结算。h.自修自制、修旧利废工作季度考核,半年兑现。(2)煤矿内部a.煤矿成立修理加工验收组,组长由机电副总担任,成员由相关机电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对煤矿修理设备、部件、材料及加工产品、材料的质量、安全性进行130、全面验收,严格把关,尤其是连接件、支撑件、支护件等产品,验算强度和安全系数,确保产品安全可靠。b.自修自制修旧利废工作中严禁用设备新部件当做加工原料或移做它用,尽量使用废旧原材料,降低新材料使用范围。c.必须确保修理加工质量,确保安全,建立自修自制修旧利废台账,严格控制使用范围,例如利用回收物资修理后的锚杆不能用作顶锚杆及起吊锚杆使用,只能用作巷道帮锚杆;修理后的螺栓不能用作重要部件的对口螺栓、地脚螺栓、连接螺栓等。e.必须制定详细的煤矿内部自修自制、修旧利废管理考核细则,实行计件工资,按劳分配,上不封顶,下不保底。f.按照年初公司给矿下达制定的修理费,按月分解指标,制定月度修理任务,科学检修131、,使设备待修率5%,确保开机率。第十节 设备管理信息化系统运行1、设备管理的所有业务流程要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网上操作。及时收集整理设备档案信息资料,保证系统有效运行。2、公司机电部负责对各矿设备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监督检查及服务指导,协调公司部门、各矿之间业务流程的运行。3、公司机电部、矿井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信息系统中设备基础信息收集录入及设备流程的运行管理。第十一节 设备保管保养制度1、按照设备不同机型、规格、型号、新、旧、待修、闲置分区分类定位存放。2、设备保管做到标志鲜明、名称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合格、部件齐全、资料完整、妥善保管。3、存放合理化,按类132、型,分机型,将设备摆成横看成列,竖看成行,间隔明显,标牌齐全,垛形统一,整齐美观,须留有吊装通道便于发放。4、库房要保持整齐,清洁卫生,地面无垃圾杂物,设备无尘土。5、保养做到三勤(勤清点、勤整理、勤清扫),七不(不锈、不潮、不冻、不坏、不漏、不短、不补)。第十二节 设备发放制度1、仓库设备发放、应根据到货的时间先后顺序发放。2、发放设备时严格执行发放制度,履行发放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时经领导批示后先领用设备,但必须在二日内补办,领用手续交仓库。3、凡遇下列五种情况者不发放:领单与实物名称规格不符;数量不清;涂改领单;印章不齐全;无正式手续。4、设备出门或入井时,必须签发“出门证”或“入井证”,133、并写清楚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否则不予出门或入井。5、小型或单台设备开出领用单,必须在10日内领用。(特殊情况在30日内),大型设备在20日内,否则就作废领单。第十三节 设备租借制度1、凡属本矿的设备,不准外借,但因特殊需要,属于闲置设备,可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外借。2、租借手续:租借设备前,由租借单位填写“设备租借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并经租借出租、借入单位上级机关批准盖章后,方可租借。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租借手续时,可先按批准权限经上级部门同意可租借。但必须补办租借手续,“设备租借合同”一式五份,租借出租、借入单位各二联,送总公司机电部保存一联。设备租借后,租借出租单134、位在设备帐上注明“租借”字样。3、租借期限:租借出租的设备的期限一般不过三个月。租借单位因特殊需要,须延长租借期限时,必须说明理由经总公司同意后,方可延长时间。4、租借费用:按原煤炭部“固定资产租借协议”规定收取。5、租借设备检验:租借单位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归还的设备如有损坏,应由租借单位负责修理好;如无修复能力,由租借单位按价负责赔偿。6、租借设备的批准权限:各矿无权租借设备,设备租借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和机电矿长批准方可租借。第五章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为了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正确地使用设备,合理地维修设备,才能为生产更好地服务。我们正确使用设备的方针是:在加强设备维护修理,135、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高效率、常使用、快更新、多出活、出好活、充分发挥设备动能的经济效果。我们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为方针,贯彻执行“计划检修”和巩固“计划检修”是最重要的。这样才能减少磨损,延长寿命,减少修理次数,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实践证明,执行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具体制度如下:一、设备操作者对设备精心维护保养,做到“三好”、“四会”,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整洁、润滑、安全。(一)“三好”1、管好(1)操作者应对设备负保管责任,不经领导同意,不准别人乱动。(2)操作者对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冷却、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完整无损。(3)设备开动后136、,不准擅离工作岗位。(4)设备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停车,保持现场、不隐瞒事故情节,及时报告领导。2、用好(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超、欠压、超负荷使用设备,特殊情况必须经矿、科领导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使用。(2)操作者不准把东西堆放在设备上,不准用脚操纵手把和电器开关。3、修好(1)操作者应使设备外观和传动部分经常保持新安装时或大修后的良好状态。(2)操作者应经常保持设备性能良好,精密设备应达到国家标准,一般设备达到完好标准。(3)操作者应保持设备的仪器、仪表和润滑冷却系统灵敏、可靠。(二)“四会”1、会使用(1)操作者应严格遵守各工种的操作规程。(2)要熟悉设备构造、性能、传动原理137、。2、会保养(1)操作者应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做到班前检查润滑,班中巡回检查,班后及时清扫。(2)操作者应保持设备各部件无油垢、无碰伤、无三漏(油、水、气)。(3)操作者应按设备润滑图加油,做到定质、定量、定时、定点保证油路畅通。3、会检查(1)设备开动前,必须检查各操纵机构,各种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各运转活动部位润滑是否良好,一切正常再开车。(2)在接班时,如发现上班造成事故和部件故障,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作出鉴定,修好后方可开车。(3)在接班时,应随时观察各部位运转情况,常听设备运转声音,如有异常,应立即查找原因,直至查明为止。4、会排除故障(1)操作者如发现小的电器故障会排除。(2)操作者发138、现油路系统故障应会排除。(3)操作者发现螺栓、皮带、油脂的故障应会排除。二、建立分级保养制度,这是“操检合一”的一种好形式1、日常维护保养制操作人员班前对设备检查润滑,班中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停车检查、报告,下班前15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清扫,填写好设备使用、检查、保养状况记录,搞好交接班。2、专业检修制各种设备都要有专业的检修人员,负责所管辖区域的设备,经常巡回检查,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并帮助操作工及时调整和消除设备运转障碍,处理设备事故,保证设备不间断地运行。3、定期检修各种设备都要分别制定出班检、日检、旬检、月检的四检图表,按照图表严格检查,发现问题139、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三、对设备的润滑、防腐要建立建全管理制度1、对设备润滑要做到“五定”、“三管理”(1)五定定点:按规定的注油处加油;定时:按规定的时间加油;定质:按规定的牌号加油;定量:按规定的数量加油;定人:每台设备都有专人负责。(2)三管理:建立润滑材料的管理制度,建立润滑站的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清洗换油制度。2、对设备的防腐处理是设备维护中很重要的工作,所以必须做到:(1)定期检查所有运转部位,是否有腐蚀现象。(2)建立健全设备的涂油、刷漆制度。(3)采取措施,把化学腐蚀、磨损的速度控制在最小限度内。四、对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要做到:1、电机运行3000h或半年以140、上均要进行一级保养,运行一年以上要进行二级保养。2、电器设备在运行当中要经常清扫,不允许有漏电现象发生。高压设备半年后进行一级保养,一年后进行二级保养,防爆设备下井前要有合格证,使用半年后必须升井进行检查试验。3、一般小型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不完好立即处理,不允许带病运行。五、在设备日常维修的同时要编好设备的大、中修计划,做到领导批准,资金落实,时间适当,按照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大修:1、大型设备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天数,进行检修。2、采掘设备出井后鉴定,需要大修就外委修理,需要中修就更换主要零部件,采取矿内外相结合的修理办法。3、大、中修理完的设备要经过领导、技术人员、技师三结141、合验收。验收后合格方可入库,否则不能投入生产运行。第六章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为了严格机电设备管理,管好、用好机电设备,全矿所有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定期检修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1、所有大型固定设备,必须全部规定全年停产检修期,检修时间不少于12天的规定,即我矿的“5.1”和“10.1”两大节日停产检修,并要严格按施工图表进行定期检修。2、在日常检修中,要严格“四检”制度,即: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并要严格按检修图表进行严格、详细的检修。3、副井绞车必须坚持每班一小时的检查,主井皮带、煤场内的机电设备,也要随主井每班一小时的严格检查,并要做好记录。4、主排水泵、通风机、主压风机必须每月定期轮开,定期142、进行设备检修,并做好记录。5、胶带运输机必须坚持与采掘队检修班同步检修,每天定期检修的时间保证在3小时以上,并要做好详细的检修记录。6、运输设备的检修,采用循环检查制,由专人在井上车场逐辆进行不停产检修。7、所有采掘设备都必须制订大、中、小修理计划,按计划进行强行定期修理,工作面采用“一班检修三班生产”的原则。8、所有的普采、掘进队组要成立三人以上的定检小组,专门对普采、掘进设备按图表进行巡回定检修理。9、变配电等电气设备,除日常维修外,一律参加节日的大检修,特别是平时停不了电的设备,要作为重点检修。10、所有机电、大型固定设备,都必须按图表进行巡回检查,防爆设备要做到分片包干。第七章 机电设143、备包机制度为了加强机电管理,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性能,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我们特制订以下设备包机制:一、各有关单位应按下述原则建立包机组,并设组长1人1、按机房,如提升绞车房,主扇风机房,井下变电硐室,矿灯房等;2、按设备,如一个回采工作面,一个或几个掘进头;3、按设备或路线,如盘区上下山皮带,顺槽运输线,小巷运输线,上下山运输线等;4、按单元设备,如电焊机、液压支架、移动变电站、泵站、溜子、水泵等;5、各单位选择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的技术人员,任包机组长实行组长责任制。二、设备包机制度是群众参加设备管理的一种好形式。它的主要内容是:1、包使用、包管理、包维护、包排除故障。144、2、包管理:按照总公司颁发的设备管理办法和质量要求,管好机电设备。3、包维护:认真地按质量标准,检修维护保养好机电设备。4、包排除故障:积极主动地、认真及时地排除故障,缩短故障时间,保证正常生产。5、操作工人应作到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事故)。三、各包机组必须做到三定: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1、定人员;配有人员,固定岗位。2、定设备:确定包机范围。3、定任务:根据每台设备性能,确定维修管理的工作内容。另外包机组要相对稳定,不能随便更换。四、包机组必须实行圆班包机、小班分段、留名挂牌、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法1、圆班包机:以一个圆班的参加145、包机人员作为一个整体,负责所包范围内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2、小班分段:每小班内的人员除维护管理好全部设备正常运行外,还要重点负责某一段或某一安装部位的设备和部件的维护、保养和管理。3、留名挂牌:个人负责的设备或部件要挂上责任者名牌,多人包一台设备时挂组长名牌,发生维护、保养和管理不好由责任者负责。五、各包机组都要建立日常巡回检查图表和四检图表并要认真执行,同时留有记录。六、包机组长每周要对所管设备全部进行一次检查,机运科、队长每旬要组织人员对各包机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矿设备组、防爆组人员每月对各队组所有设备进行两次检查。七、对全矿在机电设备、五小电气,电缆、供水管路等都要有包机组人,做到146、台、件有人包,如出现无人包机的,有一台罚科长、队长和机电队长各五十元。八、为了加强设备管理,采掘一线机电工以外的人员都有管好设备的责任,要真正做到全员管理。第八章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为加强煤矿防爆设备的管理,提高防爆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完好水平,促进煤炭生产的建设和发展,确保矿井安全。特制定台城矿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第一节 防爆设备入井制度1、新产品或修复后的各类防爆型设备必须持有防爆合格证,必须测试其电气性能、绝缘强度,并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之项目和标准严格测试,电气性能应符合要求,试验数据要详细记录,防爆专职检查电工应按“煤矿矿井电气设备完好标准”之要求,严格检查完好及防爆性147、能,符合要求后,填写“防爆设备入井单”,方可入井使用,防爆检查电工应严把防爆设备入井关。2、防爆设备在入井时,安装或运送防爆设备人员凭“防爆设备入井单”方可将该设备运往井下安装使用,对没有“防爆设备入井单”,往井下送防爆设备的工人和指挥人员要酌情处理。3、在装运防爆设备时必须轻拿轻放,装平装稳,不许晃动,运输途中观前看后防止碰撞,下放防爆设备不得乱扔,严禁防爆操作手柄控制按钮及外壳互相撞击的现象发生,严禁将防爆设备放在煤堆地点,严禁将防爆设备放在有隐患地点。4、防爆设备在入井之前必须由专职设备人员编号,设备安装必须建帐上卡,上图牌板。5、未有“防爆设备入井单”的各类防爆设备,严禁入井,设备管理148、及安装人员必须严把防爆设备入井关,第二节 防爆设备安装制度1、安装防爆设备之前,安装人员应再次检查其防爆性能及零部件,并用电压相适应的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否则严禁安装使用。如因安装人员未作电气性能及防爆性能检查,将不完好或失爆设备安装使用,对安装人员或指挥者应追究责任,酌情处理。2、防爆设备在安装中应轻拿、轻放,严禁将设备在地上滚动移动,严禁在防爆设备防爆面上堆放任何物件切割电缆,否则对有关人员要酌情处理。3、高压隔爆开关应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第五章第二十三节的要求安装;电机应按第十六节的要求安装;低压隔爆开关及漏电继电器应按第二十四节的要求安装;电气照明应按第二十五节的要求安装;通讯149、设备应按第二十八节的要求安装。4、信号系统应畅通清晰。小型设备台台完好,防爆率必须达到100%,信号电缆接线整齐、牢固、吊挂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章第五节的要求。5、动力电缆应双头编号,吊挂整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章第四节之要求。开关及电缆头必须整齐、牢固,开关腔内不用的进出线,应用密封圈、金属圈及挡板堵严,严防失爆。6、变电硐室及机房和采掘工作面低压开关应台台上架,设备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章第三节第429、430条之规定。7、防爆设备安装后,应在防爆面上再次涂防腐油。8、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安装竣工,网络测试其绝缘电阻,127伏供电网络三级对地绝缘电阻不低于3.5千欧;660伏供电网络150、三级对地绝缘电阻不低于11千欧;1140千伏供电网络三极对地绝缘电阻不低于22千欧;6千伏供电网络三极对地绝缘电阻不低于6兆欧。第三节 防爆设备验收制度1、新产品或外委修复的防爆设备,必须有防爆证件及产品合格证,否则不予接收,并由专职防爆检查电工,检查其防爆及电气性能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可接收入库。2、井下工作面或机电峒室及供电网络安装竣工后,要组织设计人员、安装单位、接收单位人员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逐条详细验收。接收单位应负责机电维修,台台设备及条条电缆均设专人维护并挂牌标出。3、经验收已接收的设备或供电网络及工作面机电安装、电气保护性能(过流、漏电、接地)齐全、完整、合理、安全可靠。151、4、验收合格防爆设备或供电网络及工作面台台设备、条条电缆均要建帐、上卡上牌板。第九章 防爆检查制度1、机运科防爆组负责全矿井的防爆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并实行分片包点,对采掘队组每周检查两次,其他单位每周检查一次。2、现场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限期处理,并进行复查。3、现场检查时发现失爆现象,如用铜丝、铝丝代替保险、明火操作、老鼠洞、羊尾巴等,防爆检查员有权责令队组立即停产整顿,直到把失爆问题处理好后,方可恢复生产。4、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包括五小电气),防爆率必须达到100%。5、防爆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检查外表面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变形;(2)检查设备所在区域的通风情况,152、监测外壳的表面湿度和轴承部位的温度是否变化,有无异常;(3)仔细倾听运行声响是否正常;(4)检查紧固件是否齐全牢固,接地和接零是否良好;(5)检查进线装置的密封是否良好;(6)检查防爆充油型设备的油位和油的颜色是否正常;(7)检查防爆电器及防爆灯具是否完好。6、防爆检查工作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执行。第十章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井下电气防爆安全工作是矿井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结合我矿机电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质量完好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井下防爆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工作要求1、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包括五小电气153、),防爆率必须达到100%。2、井下电气严禁出现明火,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3、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装用率达到100%,动作率达到90%。4、电气三大保护装用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5、坚决杜绝井下低压电缆超长供电。6、电缆吊挂合格率达到 95%以上,电缆接头合格率达到100%。7、防爆检查人员必须经市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8、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必须进行防爆性能和电气性能检验,由防爆专职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入井使用。9、井下电气管理必须建立以下资料(1)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电气性能和154、电气保护性能的检验记录。(2)小型设备及电缆的修理、试验统计记录。(3)非防爆的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记录。(4)典型电气事故记录和事故报告。(5)采煤、机掘、普掘工作面的供电统计资料。(6)井下供电系统图和电气设备布置图、通讯系统图。10、井下严禁甩掉检漏继电器、局扇风电闭锁、各种电气保护装置。11、有故障的线路不准强行送电,必须由使用维修单位对故障线路进行测试,找出故障点,处理后方可送电。12、工掘巷道的局部扇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13、机运科对井下变电硐室的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计算,并根据负荷的变化进行整定;对变电硐室的主接地、局部接地每季度进155、行一次测试处理。14、井下严禁使用油浸电气设备和油浸电缆。15、井下使用的供电电缆必须符合“煤安”规定。 16、仪表和安全用具的试验、检验记录。 二、检查管理措施1、坚持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机运科长主持的电气例会,解决电气存在的安全问题,通报全矿井电气安全的管理情况。2、机运科防爆组负责全矿井的防爆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并实行分片包点,对采掘队组每周检查两次,其他单位每周检查一次。3、现场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限期处理,并进行复查。4、现场检查时发现失爆现象,如用铜丝、铝丝代替保险,明火操作、老鼠洞、羊尾巴等,防爆检查员有权责令队组立即停产整顿,直到把失爆问题处理好后,方可恢156、复生产。5、防爆检查组人员每日查出的问题,出井后立即填写通知单,经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留存队组,督促队组尽快处理。6、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根根电缆有人管,并要留名挂牌、责任到人。7、防爆检查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检查不到为的给予严肃处理。8、建立考核制度,防爆检查人员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检查不到位出现下述情况的将给予严肃处理:(1)检查质量不高,出现漏检,误检。(2)对巷道内停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小型设备,三天内未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出井的。(3)动态图更新不及时,增减负荷不清楚的。(4)通知单未及时下发的和未与队组“三定”签字的。(5)反劳157、动组织纪律的,下井不到位或利用检查,徇私舞弊的。三、考核办法1、每检查出一处失爆,罚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300元,机电负责人300元,包机责任者500元。2、对于重大失爆,如“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老鼠洞”、“电缆破口”,用铜、铝、铅丝代替熔丝,明火及明火操作等,给予队长、机电队长撤职处分,责任者遣送回劳务派遣公司。对各类电气设备保护应装而不装或甩掉不用的,责任者遣送回劳务派遣公司。3、电缆出现破口按失爆处罚,每发现一处破口罚队长、机电队长各300元,责任者500元。4、未按煤矿安全规定规定装设局部、辅助接地极的,每缺一处罚安装单位责任人200元。多处短缺累计扣罚,运行中的保护接地158、装置每一处不合格,罚维护单位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100元,出现多处不合格累计扣罚。5、过流保护装置(包括短路整定的选择),每查出一处不合格罚机电队长100元,责任者200元。6、未按规定装设“三专两闭锁即风机切换装置的,擅自甩掉风电、瓦电闭锁的,指挥者撤职,操作者停职学习。7、煤电钻综合保护,照明信号综合保护,未装设或装设不起作用的,每发现一处,罚单位正职300元,机电队长300元,责任者500元。8、电动机综合保护(JDB)必须按规定装设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不起作用的,每发现一台罚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300元,包机责任者500元。9、开关整定值和标志牌的整定值不一致,或无标志牌的每159、发现一台罚责任者50元。10、井下机电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带有防爆合格证,凡没有合格证的,每发现一台罚机电队长、包机责任者各100元。11、局扇专用供电线路,严禁接入其它动力负荷,每查出一处罚责任者200元。12、凡井下高低压供电线路和变电所电气设备施工时,必须持批准的电气工作票进行,违反者罚负责人和操作者各500元。13、硐室值班人员不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进行试验(按记录考核)和填写,罚责任者50元。14、井下开关,电机接线有压胶,接线毛刺,接线裸露、烫发头、防爆面油脏等,每检查出一处,罚包机责任者100元。15、电气工作人员在操作或检修时,未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6条的规定,罚责任者100元。1160、6、各单位在未经机电副总审批,私自将其他电气设备接入供电系统,罚单位机电负责人300元,操作者500元。17、在生产过程中将电气设备防爆外壳损伤而导致失爆,罚责任者500元。18、对于违反管理措施中第八条规定的,一经发现,给予责任者10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按事故追查 。第十一章 井下电气设备检查及检修管理制度一、设备检查与故障处理的有关规定1、检查检修时,必须将开关停电并打到零位,禁止不停电打开开关盖和各类接线盒,否则按失爆处理。2、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各类电气设备,严禁带电处理故障。如需停电检修时,要提前一天办理停电工作票,由机电矿长、机运科长、调度值班领导批示后方可工作。遇到电气故障需停电处161、理时,及时汇报调度室,征得机电矿长或机运科长同意后,由通风科瓦斯检查员检测周边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工作。3、井下用摇表测电缆、开关电机绝缘时,必须在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进行。4、检修电气设备时,检修工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5、井下测试电流、电压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6、井下严禁明火操作。7、变电硐室和各机头硐室内检修或处理高低压开关时,必须同通风科瓦斯员取得联系,测得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工作。二、管理制度1、 机运科各专业组人员应定期对井下生产队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出井后及时填写通知单,通知单位处理,并按文件有关规定处罚。2、检查人员在井下发现重大电气问题、影响人身或影响162、设备安全运转的现象,有权责令立即停产(停电)处理,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或分管矿领导汇报。3、各单位每班应至少派一名专职检修工对本单位的设备在运转前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各单位每天严格按照规定的检修项目进行检修。5、井下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设备操作管理制度、“四检制”和每天的详细检修记录,否责每缺少一项,对单位队长、机电队长进行处罚。6、井下各单位严格执行包机责任制,电缆挂好指示牌,设备、开关要做到三牌齐全。7、凡是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质量完好标准所规定的应安装局部接地极、辅助接地极的地方,都必须进行安装。8、井下备用的电机、设备、电缆等都必须摆放整齐,电机加干燥剂并加护套,开关防爆面上163、好油,电缆按规定盘好。第十二章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1、全矿机电设备实行微机电子化管理。 2、对变压器、通风机、绞车、皮带机、压风机等设备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台一档;材料、工具、量具等建立出、入库明细台账。3、全矿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档案要存储到专用硬盘备份,防止数据损坏丢失。 4、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后,要及时修改电子档案,保证微机档案与实际相符。 5、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由设备管理员具体管理。 6、对全矿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档案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数据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7、微机内只准放置机电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各种报表及考核文件。8、严禁个人利用微机进行上网、游戏娱乐164、等活动。9、每月对数据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针对具体检查情况给予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员奖罚。第十三章 井下油脂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我矿油脂的管理,规范各类油脂的使用,降低油脂的消耗,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机电设备、配件成本,特制订本制度。一、齿轮油使用管理井下各类减速机均使用齿轮油作为润滑剂。(1)各部位所用润滑油必须按照机器说明书所标牌号选用润滑油,更换润滑油牌号必须经机运科长和机电矿长批准。(2)加注润滑油必须使用专用油桶,严禁各种油桶混合使用。(3)注油时,必须用规定的过滤网对齿轮油进行过滤。(4)各单位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润滑图表,对每一应该润滑的部位,必须按规定周期、牌号、数量加注165、润滑油脂。对于在淋水较大场所润滑部位容易受水冲刷或淋湿的地方,更应加强注油润滑。如:掘进机支重轮的注油等。(5)对于大型固定设备的减速机用油,必须定期进行油质化验,检查运转中的使用磨损情况。(6)采煤机的截割部、掘进机的减速箱每两个月换一次油。(7)对于各类皮带减速机每两个月更换或进行体外滤油一次。(8)在使用中由于机械原因使油温达到100度以上的,必须更换(因油质变化),发现不更换罚队长50元。二、液压油的使用管理液压油作为采煤机和掘进机的动力传递和控制介质,对污染极为敏感。(1)必须实行“三专三过滤”,三专即专用油桶,专用注油工具和专职注油人员。三过滤是注油前、注油时和机器内部过滤。注油工166、具各队必须配备齐全,如油漏子等,防止浪费。(2)液压油必须按照机器说明书指定的牌号使用,更换牌号必须经机电矿长和机运科长批准。(3)机组内部液压油过滤器必须每3天进行一次清洗,发现损坏,必须及时更换。(4)机组在打开盖板检修时,必须盖上苫布,防止煤粉等杂物进入液压油池中。油盖板等必须有专用的清洁工具,如绵丝和棉布等,对不同部位用相应的清洁工具进行清洁处理。(5)采煤机牵引部、掘进机的油箱必须按规定及时换油,并清洗油箱。三、各类润滑脂的使用管理(1)对于低速运转的大负荷部位,像液压支架的各类铰接大销子、耳子这样的部位,必须经常按照图表加注润滑脂。这些部位承重大,加油既可以减少运转阻力,防止锈浊,167、减少零部位磨损,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而且更换维修方便,不致于造成因机壳损坏,造成修复的巨大困难。(2)加注润滑脂的部位必须定期按规定加注或更换新油。第十四章 电气试验制度为加强煤矿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修,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完好水平,降低电气设备事故率,保证矿井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的安全运行,促进煤炭生产建设和发展,特制定台城煤矿电气设备试验制度。一、防雷装置试验1、旋转型避雷器及复合氧化型避雷器每年必须惊蛰之前试验完毕,试验时要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十二章第36条的有关规定进行。2、壁雷针、避雷网接地极的测试每年在3月15日之前全部测试完毕,接地极电阻值应不大于2。二、接地装置试168、验1、井下主接地及辅助接地和局部接地极的测试每季按原煤炭工业部颁布的“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中有关要求进行一次检查。井下接地网上任意一点接地极电阻值应不超过2,手提式、移动式电气设备间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他相当接地导体,以下各条同)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2、地面电气设备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元件其接地电阻每年在3月15日前测试一次,主要地点和土质不良的地点酌情增加测定次数。3、新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当设备投入运行之前必须检查和测量接地电阻与接地极装置的可靠性。4、接地极试验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二十章第54条的规定进行。三、供电线路试验1、1千伏以169、上的架空电力线路的试验周期及项目和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十八章第50、51条的规定。2、6千伏高压电力电缆试验项目和周期及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九章第25、26条之规定。3、各类低压电缆在入井前,必须测验三相主芯线及地线直流电阻值,测试绝缘电阻值时,并作吸收比测定,即:R吸R60s/R15s1.3试验合格后,浸水1小时作直流耐压值Ue+1000伏。4、井下运行中的动力电缆防爆检查人员每月进行两次检查,电缆不得有破口、冷包头及砸压伤痕迹,绝缘电阻测试每季进行一次。四、交直流电机试验1、交流电机测试周期、项目及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一章第1、2条之规定。2、直流电机测试周170、期,项目及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二章第3、4条之规定。五、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电容器、干式电器、半导体电力整流器试验1、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电抗器试验周期及项目和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三章第5、6、7、8、9、10条之规定。2、断路器试验周期及项目和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四条章第11、12、13、14条之规定。3、互感器试验周期及项目和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五章的15、16条之规定。4、干式电抗器试验周期及项目和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十一章的33、34条之规定。5、电力电容试验周期及项目和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十三章第31、32条之规定。6、171、半导体电力整流器试验周期及项目和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十三章第39、40条之规定。六、绝缘油试验1、绝缘油的试验周期及项目和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十九章第52条之规定。2、变压器油、开关绝缘油:当发生三次短路事故后,对所用油应进行化验或更换。七、套管、支柱绝缘子、悬式绝缘子、隔离开关和母线试验1、套管的试验周期及项目和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六章第17、18条之规定。2、支柱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的试验周期及项目和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19、20条之规定。3、隔离开关和母线的试验周期及项目和标准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八章21、22、23条之规定。八、绝缘用具及安全172、用具试验1、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杆、高压试电笔,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使用用具之前工作人员必须作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2、安全带、脚扣每年进行一次拉力试验,工作人员每次使用前均应进行自检。九、检漏装置、风电闭锁装置试验1、127伏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照明保护装置及漏电保护装置,三相对地绝缘电阻应不低于3.5千欧,工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进行一次模拟跳闸试验,应灵敏可靠,防爆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留作记录。2、660伏供电系统检漏器装置,供电网络三相对地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1千欧,变电所值班人员每周应进行一次检查,并留作记录。3、1140伏供电网络检漏保护装置,漏电闭锁应大于22千欧,173、工作面应设专人每天交接班时均应进行检查试验。4、检漏装置的安装率、合格率必须达100%。5、井下开拓、掘进所用风电闭锁的安装率、合格率均要达到100%,工作人员每班应对该装置进行检查,防爆检查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试验。6、主要运输皮带必须装设“七套”保护装置。十、矿用高压开关柜、高压隔爆配电装置、低压开关板(包括整流器)、低压隔爆开关、50KVA以上户外变压器、矿用变压器、矿用干式变压器、移动变电站按照“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十一、矿用通讯、信号装置、矿灯、充电架、小型电器、电缆应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十二、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试验1、174、过电流保护装置试验(1)地面上高压开关过流、速断保护装置应按负荷变动予以整定,每年进行一次校验,并达到灵敏、可靠。(2)井下高压隔爆配电装置的短路保护应按实际负荷变动予以整定,整定方法应按“矿井低压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第三章第10、11条之规定,防爆组每季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应达到灵敏、可靠合理。(3)井下低压隔爆馈电开关短路保护应按负荷变动予以整定,整定方法应按“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第三章、第二节第5、6条之规定,防爆队检查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应达到灵敏、可靠。(4)井下低压隔爆开关熔断器的选择应按照“矿井低压的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第二章第二节第8、9条之规175、定,达到灵敏、可靠。(5)照明变压器和电钻变压器一次测熔断选择应按“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第三章第12条之规定,达到灵敏、可靠。(6)自动空气开关及空气开关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负荷变动以整定,防爆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校验。(7)隔爆磁力起动器,必须装设JDB保护装置,并按实际负荷予以整定。2、漏电保护试验、漏电继电器的安装、检查、测定应按照“矿井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执行,漏电跳闸后不准强送电,必须查明故障,处理妥善后方可点试送电,确证无误一直送出。3、接地保护、井下接地保护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应按照“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进行,接地保护装置176、的安装率、合格率应达到100%。第十五章 阻燃胶带、电缆校验制度一、阻燃胶带校验制度1、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胶带。 2、采购胶带时,必须采购具有资质的专业胶带生产厂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不准在市场上随意采购阻燃胶带,谨防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3、阻燃胶带入井前,必须取样经过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准入井使用。 二、阻燃电缆校验制度1、凡用于井下的各类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检验中心核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核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177、2、电缆连接装置必须采用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 3、井下使用的各种电缆必须取样经过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后出具阻燃电缆检验报告,否则不准入井使用。第十六章 地面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一、在供电生产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人身伤害,保证设备安全,努力实现无事故的安全目标。二、机运科长是变电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所内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三、安全组长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好安全工作。四、变电所全体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178、个人都应熟悉并认真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运行规程、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缺陷处理制度等,同时,还应熟悉现场设备系统状况,正确执行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五、所内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并加强维修和管理,定期检查试验合格,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并要及时更换。六、所内应建立安全台帐并及时记录,保管齐全。七、认真吸取本矿和外单位的事故教训,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八、安全活动每周一次,活动内容的安排要具体。对矿安全会议,安全通报、安全简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要学习安全规程、规章和制度,总结一周的安全工作,提出下一周安全措施。每次活动要将学习内容、179、参加人数、讨论情况、制定的措施等记录清楚,以备检查,安全活动要注重效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九、坚持开展事故预演活动,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倒闸操作人、监护人把防止误操作做为事故预演工作的重点,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第十七章 高压线路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二、加强线路员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活动内容要具体,要以学习安全规程、安全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简报等为主,并将学习内容、参加人数、讨论情况、制定的措施等记录清楚,使安全活动真180、正见到成效。三、严格执行线路工作票制度,履行工作票手续,严禁无票工作。四、加强电力线路检查巡视和设施的维护。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处理。重点抓好防雷、防风、防汛等检查,检查线弛度和拉线杆塔稳固度,在汛期受雨水冲刷的杆塔以及薄弱环节必须加强检查,对于采空区造成杆塔地基下沉点地段进行重点监控,采取措施,防止倒杆、断线事故。五、线路杆塔名称、编号必须按规定标写清楚。线路工作时登杆前必须首先核对线路名称、杆塔编号,检查登杆塔者的工具、脚扣脚钉等。六、正确使用各项安全防护用品的登高作业工具,如安全帽、工作服、安全带、脚扣、绝缘鞋等。七、电力线路停电以后,必须按设备可能带电对待,经验电挂地线后,方181、可准许开始工作。八、加强线路的防雷保护装设,线路接地电阻按规定周期测试并合格,不合格的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九、作业现场人员必须带工具兜、穿绝缘鞋,严禁向下抛扔工器具及材料。十、必须严格按照架空线路质量标准化标准抓好线路质量标准化工作,以保证供电线路安全运行。第十八章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二、加强安全培训,搞好安全教育。凡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能持证上岗作业,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每182、年进行一次。三、每位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所赋予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四、各级领导明确责任,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机电矿长为管理责任者,各变电站站长为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部、机运科对全矿的供电安全生产进行监察,并对事故调查分析,并参照地区电业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执行。五、由安全部组织每季度对矿所属变电站及生产班组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对违章、违纪及错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罚款并通报批评。严格考评等级变电站。六、严格执行地区电业公司安全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立功人员,给予奖励;对造成事故及“三违”人员,给予相应处罚。七、矿每月召开一次由机电矿长主183、持,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矿长组织的安全生产办公会。八、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活动要有内容、有讨论、分析情况和措施,并做好一记录。第十九章 高压安全供电管理规定一、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运科负责。二、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机运科要有以下资料:(1)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2)高压供电系统图。(3)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4)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5)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三、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184、进行检修。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四、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五、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它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运科现场核准、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六、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七、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高压电气设185、备在安装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八、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九、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上述保护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十、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井上下变电所都要186、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m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硐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第二十章 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一、停送电工作是直接关系着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做好停送电安全工作是一项科学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及我矿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切电气工作人员,在执行停送电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二、发布停送电命令或执行停送电工作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安全规程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没有合格证的人员不得单独执行停送工作。三、井上下一切电气设备,凡在进行停送电上作时,除遵守煤矿安187、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必须执行本规定。若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四、停送电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对违反本规定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发令人申述理由,提出更正符合规定要求时,才能执行。五、对认真执行规定避免造成事故者,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六、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不论在检查、修理、安装、迁移、拆除、接电、解脱电源等工作时,要严格禁止带电作业。七、本规定所谓“带电”按其危险程度规定如下:l、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其电压在36伏及以上的导电部分,和失去绝缘性能的电缆、电线均认为是“带电”。2、不论任何电气188、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虽己切断电源,但未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之前仍认为是“带电”。3、一切电气设备的外壳,配电设备的构架,电缆的附件和电缆的金属外皮等接地装置遭到破坏时,即认为是“带电”部分。八、本规定所谓“停送电工作”系指执行第六条任务,在井上下变电所输配电线路上,动力和照明等设备的开关上,进行停送电操作及在被停电部分的一切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不论全部的或局部的,凡有以上工作,均称为“停送电工作”。 九、本规定适用煤矿供电范围内的停送电工作,作为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各单位在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现场具体要求,另制订补充措施,但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十、各单位在执行189、中,要广泛群众意见,以便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本规定逐步完善。第二节 一般规定一、井上下变电所,必须挂有该供电范围的供电系统图,当系统变动时应予随之修改,必须做到与实际相符,所有开关上应设标示牌,标明开关编号、供电地点或供电线路和设备名称等,以供操作人员识别,防止发生误操作。二、在备用和停用的设备、线路上进行工作时,也应履行停送电手续,事前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清楚,并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和短路,证明确实无电时才能开始进行工作,否则认为“带电”,不得进行工作。三、在进行停送电工作之前,必须准备好合格的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等),登杆工作必须系安全带。四、如遇漏电开关突然掉闸,可190、按照下列规定。1、供井下的分路开关柜掉闸,没有查明原因不准强送。2、供井上的分路开关柜因过流动作掉闸(继电器有动指标),允许强送一次,一次强送不上必须通知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待切断事故点后进行送电。3、确系由于操作机构失灵,或受到某种原因的碰触和震动而造成的掉闸,可以强送。4、由于系统短路,电压突然降低,使装有无压释放器的井下分路开关柜动作掉闸,若查明确非本开关柜馈出系统的事故(过流继电器无动作指示时),也可强送。五、已经停电的设备和线路,随时都有突然来电的可能,所以在未完成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触及设备格线路或进入遮护栏内。第三节 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及职责范围一、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令其参加停电191、的有关工作。1、精神病患者。2、有影响工作的残废者。3、工作前饮酒或因其他思想致使精神不振者。4、未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没有发给“电工证”者。5、如需登杆爬高,不得患有高血压病症致头晕者。二、一切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紧急救法。三、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1、全矿性的停送电负责人,应由负责全矿的输配电机电矿长担任。2、检修工程的停送电工作,应由该项工程的负责人或由该工程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 3、停送电操作,由变电室专责值班人员担任,在高压(6KV以上)设备上进行操作时,一般应有二人来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单人值班的配电室停送电操作可由一人执行。无人值班的配电室和局部地192、区的开关停送电操作,应由工作负责人指派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一人担任,中途不得随便更换人员。四、停送电工作人员职责范围。1、停送电负责人,负责安排安全停电的有关工作,审查停电申请,签发工作票,发布停送电命令,对外联系停送电事项,办理停送电手续,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遵守本规定。2、工作负责人负责本范围内停送电工作的全部责任,正确指挥全部工作和发布停送电命令。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规定。3、工作负责人在送电之前后,负责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有关开关的合闸是否正确可靠。4、停送电操作人,必须严格按照合闸与拉闸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并负责完成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93、,不经本范围工作负责人许可,不准任何人代替。如遇漏电、火灾等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但没有电气常识和对电气设备及线路系统不熟悉的人,也不得进行操作。5、凡变电室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有监护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错误的操作,监护人的技术水平一般不得低于操作人。五、停送电工作,必须熟悉本范围内的输配电系统。第四节 停送电制度一、操作程序1、检修高压线路、高压设备或其它情况需要停电或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2、各用电单位需要停电检修时,首先向调度室提出停电申请,并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由机运科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矿调度值班人(工作许可人),另一份交检修单位实施负责人(工作194、负责人),工作票上所列人员分别签名。3、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即可与变电所联系进行倒闸操作命令(口头、电话),变电所值班人员可根据命令填写倒闸操作工票,受令人将命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然后操作员和监护员在操作票上分别签名。4、操作员和监护员可根据操作票的顺序进行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相应打一个“对”,操作完毕把接地极挂上,并挂停电牌和有关安全标志牌,这时可向调度值班人员(工作许可人)报告。5、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发出工作命令(口头、电话),这时工作负责人可根据工作票要求和有关安全措施,实施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场所,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195、工作完成后,清理现场由工作负责人亲自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工作结果,并将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保管。6、工作许可人向变电所操作人员命令恢复送电,操作人员按规程要求送电,送电后由操作人员向调度值班员汇报,送电正常则本次停电检修结束。 二、管理办法l、各用电单位在申请停电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与单位联系好,安排好单位之间的配合事项及生产安排情况,并商定停电时间。2、停关电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查清所要停关的设备、线路、是否与工作要求一致经查清核对确定无误时,方可进行操作。3、在带电设备的非导电部分进行工作时,必须考虑到工作过程中,一旦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容易使工具、人体等可触及到导电部分,必须切断电196、源再进行工作。4、在井下进行停电工作时,切断电源后必须将导体接地放电,接地放电前,对可能积聚沼气的地方,必须进行检查,当沼气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5、工作完成后,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命令后才能进行合闸关电,严禁用信号、摆灯、喊话、计时间等不可靠的做法指挥送电,杜绝约时送电。6、工作全部完成后要求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合格;螺丝、垫圈、卡爪等是否坚固,有无毛刺,有无障阻物,以免送电后发生短路、冒火花其它事故,特别是井下检修后安装必须把防爆盖盖好。7、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命令全部现场人员撤离工作地点至一定距离。清点人员和工具,并监护工作人员不准再接近导电部197、分。申请送电人一经离开工作现场,去办理送电手续时,即认为设备或线路上已经带电,绝对禁止靠近或继续工作。8、在同一线路或同一电源供电的若干分支线路上,同时进行数项工作时,各项工作负责人必须分别办理各自的停送电工作票,不准趁别人申请停电的机会私自进行线路工作。停送电许可人必须在各项工作全部完成,得到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负责人送电通知后方可命令线路送电。9、在井下同一线路或一个开关控制范围内有数项工作时,各项负责人必须在这趟线路的总开关上分别挂各自的停电牌或填有电工姓名的电工停电牌,只有等全部停电牌拆除以后方可给该线路送电。第五节 有计划的检修停送电及试验1、正常检修申请停电时,必须按停电申请批准时间198、进行停电检修,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延。2、变配电工在接到检修停电申请后,应注意审查停送电时间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确定停电施工负责人是否属实;核对停电开关线路及影响范围是否符合实际,确认无误,向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和矿值班领导报告,得到明确批示无特殊更改,方能按规程规定进行停送电操作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写好停送电记录。3、停电检修线路送电时,必须是停电负责人联系,其它人员联系拒绝恢复送电,变电工得到恢复送电通知后,核对准确无误,摘去停电牌,打开闭锁,先试送一次,无异常情况,才能正常合闸送电;送电完毕,认真填写送电记录,汇报 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4、当停电线路上有两组或两组以上人员199、同时检修作业时,只有待所有施工人员检修完毕,全部取得可靠联系后,才能恢复送电。5、检漏继电器试验按矿规定进行,规定:每天上午10:00正进行,不准提前或拖后,试验前应做好观察记录等准备工作试验完毕即时恢复送电。第六节 无计划停电或故障停电1、因特殊原因或事故处理,需要造成无计划停送电时:当变电所(变电站)变配电工接到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和矿值班领导停电通知时,要问清通知人姓名和要求停电原因,记好通知停电时间,校对好停电线路和开关,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停电,挂好停电,及时通知停送电负责人已停电完毕作好相应记录,汇报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配电工在得到恢复送电通知时,应按停电程序,逐项查询清楚,作好记录,才200、能进行送电操作,送电完毕,汇报 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2、低压总配及分路开关掉闸时:低压总配开关掉闸后,应先把总配所带的分路开关全部打到零位,总配开关复电后,再试送各分路开关,当送到分开关造成总配掉闸时,将此开关打到零位锁死并锁好,重复先前的工作程序送其它开关其余开关全部恢复送电后,查实故障开关供电线路名称及地点,立即汇报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做好一切记录。低压分路配电开关关掉闸时,在无法确认故障性质的情况下,只准试送1次,如不能恢复正常送电应立即将此开关停下,不得再次强行送,并把开关打到零位锁好,挂上停电牌,汇报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作好记录。井下移变低压电开关,变电站400A以上馈电开关跳闸时,201、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故障指示,判别故障性质,若因外部出现短路漏电故障,应及时汇报 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以便急时安排使用单位,排查处理故障,禁止强行送电,因设备短时间出现过负荷跳闸时,可以恢复送电,但不得出现重复跳闸,重复跳闸两次以上时,必须待故障除后,才能恢复送电。第七节 井下局扇1、井下局部扇风机专用供电设备及线路,除正常的检漏继电器试验外,其它情况禁止随意停送电。2、因局扇专用线路及设备故障检修等原因需要停电时,必须经机运科批准“停电申请”,在停电前请示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只有待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的人员撤出,供电电源切断后,才能进行局扇停电工作。3、井下局扇因故障原因,造成开关跳闸不能及202、时恢复送电时,变电工应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和矿调度,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切断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设备电源开关,故障开关短时间内不能送电时,应闭锁开关,挂禁止合闸牌。4、井下局扇恢复送电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确认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0.5%,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才能恢复送电,变电工在恢复送电时,必须得到矿调度的通知批准。5、井下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引起供风巷瓦斯超限需进行瓦斯排放时,变配电工的停送电工作,应按排放措施规定范围和排放领导小组指令进行停送电工作。6、井下局扇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有供电线路,只有经过瓦斯检查证203、实局扇供风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方可进行正常供电。第八节 供电系统及上级变电所停电1、当上级供电系统故障影响本供电区域范围停电时,变电配工应立即拉开本所(站)往外供电的所有高、低配电开关,向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汇报停电情况、作好停电时间记录。2、仔细检查往外供电开关是否有漏拉闸的,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随时与调度保持联系。3、上级变电所恢复送电后,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指示,本所(站)内的开关是否存在故障显示,发现问题时,及时汇报并查清原因进行处理。故障开关不能恢复送电。4、变电所(站)恢复送电正常后,向外供电线路送电必须听从矿调度通知指令送电,送电前应注意核实开关线路,不准擅自随意送电,204、送电完毕,做好各种记录。5、当系统停电影响主扇停风需要撤离变电所时,所内各开关应在撤离前挂好停电牌,高爆开关送电手把必须随身携带到待命地点。第九节 高、低压停送电制度为了保证矿井供电安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停送电制度:1、高压变配电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地线。电容器接地放电,对设备的进出线各相进行验电,确认设备无电。2、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在停电开关处设专人监护悬挂禁牌,着装安全保护用品齐全方可开始作业。 3、作业现场人员除正常检修工作人员外,还要有专人巡回检查和各部位监护,检查人员在未得到命令前不许205、随便离岗。 4、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变配电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有作业组长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 5、配电室内工作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口头约时停送电。6、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 7、停送电作业时,要穿长袖衣服,用防护用品,站在专用的绝缘物上操作。操作时要由技术熟练和对本系统设备熟悉的人员监护。 8、停电先停负荷侧,送电时先送电源侧,严禁带负荷停电。 9、严禁无证上岗、违章操作。10、线路故障和设备检修,需经有关领导许可206、方可停电。 11、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停电措施,应先切断井下所有电源,然后才可停主扇风机。12、地面变电所计划停电前,必须与主、副井提升机司机联系,待提升机停止后,方可进行。13、当地面变电所倒电、送电时,必须先送地面主扇风机电源,主扇风机正常运转后,方可向其它地方送电。14、正常倒电时,主扇风机停风、恢复送风后,应先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统一指挥。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双方联系好后给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中央变电所必须接到调度室通知后方可给采区变电所送电。15、地面主扇停风时间较长(超过10分钟),主扇恢复送风10分钟后,执行如下送电规定:(1)调度室207、通知地面变电所和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双方联系好后,再向中央变电所送电;通风15分钟后,总回风巷瓦斯浓度小于0.5%时由监控人员通知综合调度室,由综合调度室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值班人员,双方联系好后,经安全检验员符合规定后,由中央变电所给采区变电所送电。(2)送局部通风机电时,必须有掘进安全员测过瓦斯后,然后通知配电工送电(相关人员必须听从安全员统一安排),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操作,当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可进行瓦斯排放,严禁一风吹。(3)掘进工作面送电,必须排完瓦斯后,经掘进安全员测量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并由掘进安全员通知采区变电所值班208、电工,方可向掘进工作面送电。(4)采区工作面及回风巷的设备送电,必须检查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巷道的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低于1.0%时,必须由采区安全员通知采区变电所值班电工送采区电。(5)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内的进风侧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恢复送回风流中设备的电。(6)在整个送电过程中,配电工必须听从井下安全员的通知才能送电,送电时必须向综合调度室汇报,并做详细的记录;若是无计划停风时,记录必须包括停送时间,通知送电人、停电人及通话内容。16、需要停电检修的单位必须办理停电票,由检修单位负责人把停电票送到机运科,由机运科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进行停电操作,并挂警示牌;检修完毕后209、,由检修人员亲自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经检查一切无误后,由安全员检查设备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符合规定规定时方可取下停电警示牌恢复送电。17、计划安排停电时,变电所值班电工应提前通知用电单位停电范围、停电时间并汇报综合调度室安排是否撤人。18、所有值班电工必须按照停电送电制度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19、计划内停风停电时,机运科派人到综合调度室值班,长时间停风停电时,安全通风部,机运科,调度室部门负责人到现场指挥。第二十二章 停电检修制度一、停电工作1、凡属我矿范围内的停电工作,必须持有关人员批准的电气工作票方可停电(处理事故例外),节日检修时,除有工作票外,还应采用对口牌。2、节日检修停电时,必210、须严格遵守停电时间表,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停电时,必须经检修指挥人员同意。3、对于大型设备,如主付井绞车、主水泵、主扇风机,主压风机等,停电前应与司机取得联系,当设备停止运行后,再行停电,对主扇风机应与我矿有关领导或调度值班人员取得联系。4、对于特殊用电单位,如食堂、调度室、锅炉和水泵等,停电时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通知,以便做必要的准备。5、用电话联系时,操作人员必须问清对方姓名,所在地点并需相互说明所停线路的名称,应确实无误时,再查明所停线路之开关,依先油开关、后隔离开关的顺序进行操作。6、停电后,操作人员必须进行验电,放电,并在开关负荷侧装设短路接地线,当一切妥善无误后,方可通知对方“211、业已停电”,在上述停电过程中应保持电话接通。7、施工人员接到“业已停电”的通知后,首先进行验电和放电工作,当确实无电并在线路电源侧装设短路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工作。8、停电的开关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在无人值班地点,还应闭锁,绑死手把。二、送电工作1、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必须做详细检查,当一切无误,知道接地线已拆除,现场已清理妥善,人员离开受电设备以后,方可联系送电。2、送电人员应了解在该线路上施工的全部情况,当所有工程均已完毕,工作票或对口牌均已收回,所有施工负责人均已联系送电时,方可进行送电。3、送电人员在送电时,必须查清送电线路开关,当确实无误并于短路接地线拆除后,依先隔离开关212、,后油开关的合闸顺序进行操作。4、送电时,应先试送1-2次,当无任何异常时,再一直送电。5、用电话联系送电时,在操作过程中要保持电话接通,送电已妥后,立即通知对方“业已送电”。6、施工人员接到“业已送电”的通知后,应检查受电设备是否已有电,有无异常现象,当一切正常时,方可离开现场。7、节日检修时,工程施工结束和送电后应及时向检修指挥人员汇报。三、注意事项1、停井下电源,应在停风之前;送井下电源,应正常通风之后。2、送电前以及停电后放电前,均应检查瓦斯浓度,应不超过1%方可进行验、放电工作或送电试车。3、停送电必须专人负责联系,其它人员不得联系停送电,更不得擅自送电。4、停送电操作人员,应站在绝213、缘台上,并穿绝缘靴或戴绝缘手套。5、停送10KV供电系统,工作人员应与调度室机电值班人员联系。6、井上下各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实行交接班手续,并将当班电气设备运行情况详细交清,留作记录。第二十三章 井上下接电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井下各单位硐室需接电时,由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核供电设计,批准后方可到机运科办理停电手续,并由机电矿长和机运科长及调度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工作。2、调度室接到签发好的上的停电时间和地点,通知有关单位,并做好协调工作。3、硐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停电工作票签发的时间停送电。4、施工单位必须由机电队长负责停送电工作,严禁约时停送电,以防止停错电或送错电。5、停电后,施工负责人使214、用电压等级相符的完好验电笔,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6、停电后的高低压开关,手柄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7、工作完毕后,施工负责人详细检查作业场所使用的工具是否遗漏,设备开关是否完好,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到变电所办理送电手续。8、井下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9、对于不开工作票,私自停电、检修不负责以及造成设备失爆的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机电事故进行追查。10、机运科对供电点定期进行检查,对供电系统图及时进行更改。二、考核办法1、井下接拆电气设备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否则罚队长、操作者各100元。2、工作不负责任、业务不熟悉,造成错停送事故,根据事故情节,215、给予操作者2002000元的罚款。3、井下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否则一经发现,罚指挥者200元、操作者100元。4、检修后的电气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和防爆,否则发现一台设备不完好罚机电队长、包机者各100元;发现一台失爆,按机电事故进行追查,罚机电队长、包机者各300元。5、防爆检查人员对各配电点,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关保护的整定情况。否则每漏检一次,罚检查人员100元;发现整定不合格,罚机运科作业人员100元。第二十四章 井下局扇风机及专用线路检修管理规定为了杜绝井下无计划停风、停电,保证局扇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局扇及专用线路检修规定1、检修时间、地点216、及队组建议每月的1日、11日、21日检修班分盘区、分队组给定时间进行检修。2、机运科负责各个变电所及硐室带风机的高低压开关的维修,入井专用电缆的维护和检修。3、各单位在规定的风机检修时间内,由机电队长亲自带队,将本单位所管辖的风机线路、电气设备认真系统地进行检查和处理。4、风机检修前一天,各单位机电技术员或机电队长到机运科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并由调度室、通风部长、机运科长、机电矿长签字。5、检修当天,各队组施工负责人提前20分钟持工作票到变电所,变电所值班员根据停电工作票规定的时间停电。当所有分路上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各家施工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值班员核对无误后方可送电。在变电所和风217、机专用线检修时,机运科派一名副部长现场盯班。6、如在检修过程中发现高低压设备或线路存在重大隐患,在40分钟内不能完成检修的,必须通知通风和安监部门及时汇报调度室,经矿领导批准后,可延长检修时间,但绝不允许隐瞒不报,带病运行。7、风机检修必须检修到位保证质量,不能走过场,如因检修不到位造成停电停风,要追究检修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8、风机检修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所有的风机专用电缆绝缘电阻测试,必须大于500M。(2)风机专用开关及风机打开接线盒测试绝缘电阻,必须大于500M。(3)打开转盖,检修动触头、灭弧装置、JDB保护,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合格。(4)检查和试验风机切换装置是否灵敏可靠。9218、风机检修是否到位,由机运科负责监督检查,通风部委派一名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查检修期间瓦斯变化情况,安检员实施全面安全监督检查。10、检修结束后,各单位检修人员,安检员、瓦检员、防爆检查员待风机运行半小时后,确认正常方可离开工作现场。二、局扇日常管理及考核1、工掘队组要坚持使用风电闭锁和瓦电闭锁,局扇要实现“三专”供电,风机线路严禁接入其它负荷。2、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不持停电票停局扇专用线路高低压开关,否则一经发现,罚指挥者200元,操作者100元。3、风机线路出现电气故障,变电所内由机运科派人处理,变电所外哪个单位的风机,哪个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处理。相关单位之间要积极配合。4、风机检修必须检修到位219、保证质量,不能走过场,如因检修不到位造成停电停风,要追究检修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5、风机检修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所有的风机专用电缆绝缘电阻测试,必须大于500M。(2)风机专用开关及风机打开接线盒测试绝缘电阻,必须大于500M。(3)打开转盖,检修动触头、灭弧装置、数字式电子综合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合格。(4)检查和试验风机切换装置是否灵敏可靠。6、风机检修是否到位,由机运科负责监督检查,通风科委派一名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查检修期间瓦斯变化情况,安检员实施全面安全监督检查。7、检修结束后,各单位检修人员,安检员、瓦检员、防爆检查员待风机运行半小时后,确认正常方可离开工作现场。第二十五章220、 机电设备“四检制”管理制度为了进一部加强各矿机电设备的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充分发挥设备的性能,提高设备开机率,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机电设备“四检制”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四检制图表“四检制”是指机电设备班检、日检、旬检和月检。各单位必须制定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机电设备四检制图表,明确机电设备的检修内容与检修周期。井下各单位在换班室要张挂上墙,地面各单位在机房内张挂上墙,以便于随时掌握、熟悉。机电设备的检修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检修。二、四检制的执行1、班检(1)每班开机前,必须由司机和维修人员对机器进行交接班检查。交班人员必须对上个班机器状况向下个班交221、待清楚,方可交班。接班人员在不清楚上班机器运行状况,或机器存在重大问题隐患时有权拒绝接班,待查明问题原因并汇报单位同意后,方可接班。(2)接班后,司机和维修人员严格按照班检内容对机器进行逐项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司机和维修人员要随时注意机器各部位温度、声音、电流、压力等技术参数,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处理后,方可继续开机。2、日检(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日检项目的要求,把每日设备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彻底检查,尤其是采掘一线的机组滚筒、底托架等的紧固部位。日检后,必须保证设备到下个日检期间的正常运转,日检必须由机电队长亲自负责,对各部位进行详细的检查。(2)综采、机掘的机组或减速机222、的开盖检查,检修时必须把周围打扫干净,并在减速机或牵引油箱上方搭苫布或架简易棚,防止煤、岩等杂物掉入,造成安全隐患;并且有必备的清理工具,有防止棉丝或其他杂物进入造成污染的措施,否则不允许开盖检修。3、旬检(1)出现日检检修不能完成而不能等到月检的检修项目,可在旬检时由各单位自己组织进行检修。(2)如需延长检修时间,必须向矿调度室和机电管理部汇报检修项目和检修进展情况。(3)旬检项目,要明确检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确保检修质量。(4)旬检项目,要由机电队长和机电技术员亲自参加。4、月检矿每月安排12天的停产机电设备检修。(1)计划申报与管理。各单位每月20日前把需要检修的项目内容报送机运科。报223、计划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月度检修报告必须填明检修项目、工作量、检修时间、参加人员、项目负责人等。各单位申报重点项目必须在每月15日前报送机电副总,18日前将所需的设备、配件、材料计划报送机电矿长及材料部、公司供应部门,所报设备、配件、材料计划必须准确、实事求是。机运科、材料部、公司供应部门要认真组织,对难于组织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及时汇报,协调解决。月度检修计划报公司、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运科长、矿调度室各1份。(2)每月21日前,由机电矿长组织召开月度检修工作会,专门落实各家检修项目、设备、配件、材料的准备情况,安排检修的时间,同时对重点检修项目详细安224、排,编制重点检修项目措施,没有检修任务的单位安排组织地面学习。(3)在月度检修中,机运科要现场盯岗检查各单位的检修情况。(4)在月检后,机电管理部要及时掌握各单位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召开月度检修总结会。第二十六章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第一节 计划管理1、机运科要按公司的要求,及时上报“机电设备更新计划”、“机电设备租赁计划”、“安全设备投入计划”以及“设备修理计划”。2、领用新工作面设备要根据每月的采掘衔接会议及采掘设计提出的设备需用计划,并附工作面设计或机电设备开巷通知单,准备采煤工作面提前三周报计划;准备掘进工作面提前两周报计划。3、技术部要按采掘衔接及时通知采掘队组,各队组及时根据本队的生产实225、际情况编制设备需用计划,并由队长、机电队长审核签章上报机电设备部。4、机运科科长要根据采掘衔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矿性的设备衔接会,以防设备需要计划上的漏洞。设备需用计划要经公司机电部部长、机电矿长审批,设备组要严格按队组上报的计划和采掘工作面正规设计计划及时组织发放设备。第二节 设备的审批与发放1、设备的发放严格执行领票逐级审批和交旧领新制度,新设备的发放由机电矿长、机运科科长审批,其他设备发放由机运科科长审批。2、设备领票先经领用单位主管签字盖章后,经机运科审批,然后由设备组签发并建立跟踪管理台帐和设备保管手册后,方可到设备组领取。3、日常因烧毁、损坏设备需要更换的,必须写事故报告单,事故226、报告单要有使用单位队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经机电矿长、机运科科长签发后方可到设备组办理领用手续。4、设备领料员在签发设备票时,要带上设备保管手册,否则设备组拒绝发放。5、原则上夜间、休息日不发放设备,但因生产急需,可由调度室通知,机运科值班干部批示后方可借给,但次日必须补办正式手续。6、设备的发放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但如生产急需旧设备暂时不能交回时,可先打欠条,限期五天,到期不交者,机运科可停发一切设备及配件。第三节 设备的使用管理1、机运科设备组对全矿各单位使用的设备建立台帐。机电管理部对设备实行跟踪管理,动态工对所有井下在用设备实行分片、分面、分头管理,要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认真负责,严格检227、查,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牌板四对口。2、在采掘工作面稳装完毕和工作面采掘结束后,机运科要对该设备的留存数量、撤退数量、出井数量、设备编号、稳装质量进行详细的清点、验收,办理设备使用管理移交单,交给使用单位和撤退单位,并及时转帐,做到交清接明。3、各队组之间未办理移交单,无权转借设备,如因生产急需,可先经双方验收后办理移交单,经机运科长签字并转帐后方可借用。4、在日常工作中,更换下的设备及部件要保证零部件齐全,并在五日内出井交回设备组,设备管理员、验收员要对交回的设备严格验收,对短缺件和损坏件如实记录,月底考核,收回旧设备,设备管理员填写设备回收单,队组凭回收单及时销帐。5、设备在228、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于转动部位有机械磨擦现象时,必须停止运转,处理好后方可继续运转。6、出入井的机电设备及部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坚决杜绝野蛮装卸,机电设备的部件决不允许作为它用,(如皮带运输机的纵梁做抬杠等),由于运输方法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由运输单位承担事故责任,从重处罚,由于验收把关不严导致下井设备不能使用,由机电设备科验收组承担责任。7、生产队组在工作面结束后,应对该面设备使用状况及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报机电矿长、公司机电部部长及修复单位,以便于组织修理。第四节 机电设备修理过程管理1、机电设备部严格按矿安排229、的大、中、小修计划控制资金,能自修的决不外委。2、设备出井后,要充分发挥各队组、机运科的作用,及时组织修理,经有关部门验收人员确定为本矿无法修复的设备,需经机电矿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委托外单位修理加工,并有机电矿长的明确批示。3、不论是自修设备,还是外委修理的设备,一律派专职验收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下井设备不能使用要追查有关验收人员和修理人员的责任。4、验收人员在接到设备验收通知后,要统筹安排时间,及时组织验收。5、对不经指示而私自委托其它修理单位进行修理的,除追回所修设备而且不支付修理费用,同时影响生产要追究其责任。第五节 井下设备回收入矿检查验收制度1、回收要求、实行谁使用230、谁回收移交送矿的原则。、对井下待回收的设备由 机电设备管理员统一下发回收通知单,回收单位按规定及时回收。、如工作需要安排其他单位回收时,必须由机运科组织回收单位和使用单位到回收现场检查设备的完整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回收。、机运科的设备管理员,必须掌握井下闲置设备情况,及时下达回收通知单。2、检查验收要求、凡回收进矿设备必须确保零部件齐全完整。、验收由机电设备管理员组织,技术员,和回收单位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后,设备管理员写出验收移交清单,并三方签字。、清单上必须注明回收单位,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及用途,并记录清楚零部件,损坏丢失及数量。3、处罚规定、各回收单位必须按通知回收时间要求积231、极组织回收,如未按期回收,延期一天,每台件罚款10元。、对于各种烧坏的电机,经分析属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对责任单位实行每kw处罚30元。、损坏部件,经分析属人为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按原值50%赔偿,部分损坏视其轻重进行处罚。、丢失部件对责任单位按其原值赔偿。第六节 考核办法1、设备发放出库后,动态工要去使用单位设备安装地点现场检查核对,掌握设备的安装时间及运行状况,及时反馈回设备组以便于存档跟踪。2、动态工要对管理范围内各队设备的完好率经常检查,要掌握每台设备的包机责任者,在日常检查中,如发现不完好设备时,要及时下发通知书限期整改。3、在动态检查中,如发现停用、闲置设备要及时通知使用单位限期交回,232、并在作业会上通报。4、每月月底前,设备动态工和机电队长把各队设备的实有数量、规格、编号认真清点一次,并与领料员一起到设备组核对一次跟踪管理台帐,保证帐物相符,并及时注销设备保管手册。5、在日常的巡回检查中,针对设备的完好性能、文明生产、机电质量标准化以及井下乱扔乱放、闲置、设备及部件等问题,要及时填写通知单,下发有关单位及时处理、督促、协助生产单位搞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6、下列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在井下解体:耙岩机、水泵、绞车、开关等。如需分解使用必须到机电设备部设备组办理设备井下分解使用审批单,经机运科长、机电矿长审批后方可井下分解使用。严禁各单位私自拆解设备,私自挪作其他用途,否则每发现一次罚233、有关单位队长100元,集体300元。7、井下移交设备,必须到机电设备部办理设备移交审批手续单,经设备组、机电管理部审批后方可移交,严禁各单位私自移交设备或移交后办理手续,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有关单位队长各100元。8、各单位若有闲置设备,要及时通知机电管理部和承运出井单位,由交接双方在工作面巷口办理装车前验收手续,明确设备短缺部件和损坏程度,然后由出井单位运输出井交机电设备部,并持交接单与机电设备部进行交接验收。对限期不出井的设备,罚单位正职100元。9、加大对承运单位的考核,承运单位要按设备组指定地点交放设备,严禁乱扔乱放,否则罚队长300元/次,责任者50元/次。10、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烧电机234、事故,除要追查事故责任外,罚单位集体按旧电机10元/KW,新电机40元/KW。11、凡绞车的双向护绳板或压绳板,不使用或乱扔乱放,每发现一处,罚使用单位正职100元,托绳辊不安装,罚使用单位正职100元。12、对检查出的设备不完好(包括开关不上架),每发现一处,罚使用单位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13、出入井设备如因野蛮装卸,造成设备损坏,对负责出入井装卸的单位根据设备损坏状况,经追查后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14、对于设备转动部位的各类护罩由于变形造成机械磨擦,罚操作人员和包机责任者各50元。序号设备管理要求考核标准罚款(单位:元)单位负责人机电队长责任者集体1井下闲置设备在235、指定时间内交回指定地点如推迟一天502单位之间不能私自转借设备如发现一次两队各罚100503设备要保持综合完好率达90以上发现一台设备不完好(矿上认可的不罚)202050复查时设备仍不完好5050504设备不允许拆套拆配件如发现一次乱拆1003005按计划管理及时上报设备计划未按时报计划30306队干部把关不严多领设备如发现一次1007皮带纵梁不允话挪用如发现一次1008每月最后七天机电队长派领料员到设备组对帐没有在规定时间对帐30309夜间休息日借用设备在次日补票每推迟一天202010动态工对管辖范围设备普查发现一次漏查2011由于“三违”或运输途中野蛮装卸或机电验收把关不严损坏设备按原值罚236、款并按事故处理12承运出井单位,不按指定地点存放设备每发现一次30050第二十七章 大型设备管理制度第一节 大型设备司机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1、交接班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必须进行手拉手交接班。2、在交接班时,应交接以下事项:(1)传达介绍上级指示情况。(2)现场巡视设备一周并交待设备运行情况。(3)材料、配件及工具有无增减。(4)齐全、正确的运转记录。(5)防火器材有无丢失、损坏。(6)其它不正常情况。3、交接班时间未到,接班司机虽到,但交班司机不得自行离开岗位,且一人不准接班。4、交接班时,交班司机必须保持机房内外干净、整齐。5、交接班或交接时,设备发生一般性故障,交班人必须协助处理237、完毕,方可离岗。二、考核办法1、不进行手拉手交接班罚司机每人30元。2、有一项交接不清,罚交班司机50元。3、如一人接班罚接班司机30元。4、发现卫生不干净罚交班司机每人30元。5、如遇一般性故障,当班司机不协助处理各罚款50元。6、交接班后如发现记录不填或漏填的,罚交接司机各50元。第二节 大型设备定期检修及包机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按照各机房定期检查图表,严格执行周期性的检修时间,每项定检修计划,由有关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周密安排,包机组成员严格按计划执行。2、包机组必须做到“三定”、“四包”。“三定”是:定人员,配齐固定岗位人员;定设备,确定所包设备范围;定任务,根据包机成员的业务238、职责,确定管理、操作、维修的主作内容。“四包”是:包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包管理,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要求,管好、用好所包机电设备;包维修,按照“质量完好标准”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包排除故障,积极主动及时地排除故障,缩短时间,尽快恢复正常运转。3、包机组必须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图表和定期检修图表,同时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4、定检后按质量标准验收,包机设备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和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达到台台完好的要求。5、定检后的技术资料存档,为下次定检提供计划依据。6、单位主管领导要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检修情况及记录是否齐全,每月239、对各组进行考核。7、年度大检修必须依照检修措施、保证时间,特殊情况经矿领导批准可提前或推迟检修,但时间不得压缩。二、考核办法1、未按定检计划执行,罚包机大组长、责任人各100元。2、没按“三定”“四包”规定执行,造成事故的罚队长、包机大组 长、责任人各200元。3、没按巡回图表检查的,记录填写不认真的,罚包机者50元。4、定检后的技术资料没有及时存档的,罚责任者50元。5、单位主要领导对所管辖的大型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定检工作是否到位,各类记录是否齐全,如不定期检查罚队长200元。第三节 大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大型设备的润滑必须责成专人负责,建立设备润滑档案,了解设备240、润滑状况。2、编制设备的润滑卡片,包括单位、地点、设备、注油员、注油日期、使用油种、存在问题等。3、设备的润滑情况应完全符合润滑卡片的要求,润滑系统中的油温、油压、油量都必须符合规定;并进行周期性的检验。4、设备换油时,要按措施规定,放掉全部旧油,清洗设备油箱,然后再加新油,新油必须有合格证,并经矿油质检验。5、油脂在加注前,必须经过认真检查,其注油点及周围必须无污物方可注油。6、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改变润滑油脂的类型和牌号,如发现润滑油有变质必须进行更换;严禁油脂混用。 7、设备油箱密封盖接合面配合严密,不得漏油。二、考核办法1、未指定专人负责润滑工作罚主要领导100元。2、未建立设备润滑档案、241、编制润滑卡片罚责任人50元。3、未按润滑制度规定进行润滑的罚责任人100元。4、无润滑记录的,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元。5、油质不符合要求,油脏或变质而继续使用的罚队长、包机组长、责任人各100元。 第四节 大型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每班司机接班后,必须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2、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列入包机范围内,由包机组每天进行维护、检查、试验。3、各安全保护装置的继电器,开关线路等应定期进行整定、检查。4、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检查后,应填写好记录。5、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全部投入使用,严禁甩保护运行。6、如经试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进行242、修复。二、考核办法1、对违反本管理办法未按规定检查试验的,罚责任人100元。2、对于试验和处理结果未做记录,罚责任人50元。3、发现有随意甩掉保护的罚队长200元,责任人500元。4、对于经试验、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罚责任人200元。第五节 大型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大型设备都必须建立一台一档,标明设备的技术特征,做好设备定期检修记录。有关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资料由技术室统一管理。2、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证台台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井做好定期试验记录。3、按规定周期对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测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并做好记录。空压机、水泵每年一次;提243、升机提物料的每三年一次,提人的每年一次;主扇每五年一次,如超过规定必须向矿领导打报告汇报。4、按规定对设备进行防腐、涂油。空压机、提升机每年一次;主扇每两年一次,超过规定必须向矿领导打报告。5、加强仪器仪表管理,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按规定必须每年进行校验,保证仪器仪表准确、灵敏、可靠。6、加强设备润滑管理,防止和杜绝跑、冒、漏现象。设备定期注油,并做好换油记录。7、主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定期探伤,并将探伤记录存档。8、严格执行设备包机管理办法,做到台台设备有人包,对包机组在设备管理上要实行奖罚制度。9、岗位司机要做到“三知”“四会”,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使用,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可越244、级上报。二、考核办法1、未建立设备一台一档,罚技术员50元。2、发现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动作不灵敏可靠,并未做好定期试验记录,罚责任人100元。3、未按规定周期对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测定、对仪器仪表进行校验、对没备关健部件定期探伤,罚责任人200元。4、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防腐、涂油;发现设备有跑、冒、滴、漏现象,罚责任人100元。5、未严格执行设备包机管理办法,罚单位主要领导100元。6、发现司机不合理使用设备,罚责任人100元。7、发现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岗位,一律按脱岗处理,待岗培训。8、当班司机班中一律不准喝洒,对发现累计三次者,待岗培训。第六节 大型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通则1、建立健全各项245、规章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2、各级管理人员按要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做到勤、严、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措施、并责成专人负责进行处理。事后分析总结,制定预防措施及技术改造方案,防止事故发生。4、切实做好“三防”安全工作,专用设施(如绝缘靴、绝缘手套、试电笔、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放置整齐,并保证性能可靠,不得兼作它用。5、大型设备应实行包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煤矿安全规程,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组织处理,不得拖延。并有分析、处理事故经过的详细记录。6、严格各种登记制度,闲杂人员禁止进人机房。7、各种仪表每年必须由计量鉴定部门246、进行校验和整定。8、大型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发证,持证上岗,检查发现无证上岗司机,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9、大型设备司机必须做到“三知”、“四会”、“五严”,司机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10、大型设备应分别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11、大型设备必须装设符合规定的保护及其它安全设施,严禁甩保护运行。如有甩保护或保护失效运行的,立即停机组织处理或制定安全措施限期整改。二、主提升1、绞车司机,必须执行一人开车、一人监护的规定,如发现脱岗现象给予严肃处理,247、直到开除公职。2、使用和保管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斜井提升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减速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24,425,426条之规定。三、主要通风机1、主要通风机机房必须架设两趟专用供电线路,线路上不得接其它负荷。2、严格执行主要通风机每月倒运行制度,并按要求进行详细检查,做好记录。3、主、备用通风机各操作机构灵活,必须保证在10秒内开动。四、主排水1、主排水泵房必须装备符合排水能力的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必须有符合排水能力的工作和备用的两趟排水管路。2、电源不少于两回路,当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能担负全部负荷。3、主、付水仓每年必须至少清理两次,特别是在雨季前必须清理248、干净。4、水泵房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防水门必须开启灵活,密封良好,安全出口畅通。五、压风机1、压风机必须装设安全可靠的安全阀和压力表。2、风包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符合要求的释压阀。3、滤风器必须三个月清洗一次。4、安全阀必须定期清洗检查,保证其动作灵活可靠,动作压力不超过额定压力的10%。5、空压机油必须符合规定,并有出厂检验证明。第二十八章 井下皮带输送机管理制度根据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随着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皮带机的现场管理,杜绝井下皮带、托辊、拉条、H架的乱扔乱放和丢失现象的发生,提高皮带服务年限及完好率,促进我矿皮带管理水平的提高,能够更有效的为矿249、井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此办法:一、具体要求1、各转动部位必须按要求安装防护装置。2、机头架至拉紧装置尾处必须装侧护网,且装设牢固。3、皮带机必须在有人员经常跨越的地方设置过人桥。4、皮带必须装综合保护装置,包括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等,并且动作灵敏可靠。5、皮带机各类托辊齐全,无乱托辊和短缺现象。6、皮带机拉条应装的涨力销或螺栓齐全无短缺。7、皮带机拉紧车钢丝绳缠绕圈数符合设计要求,无断股,无死结,绳轮转动灵活;头、尾滚筒及各支承滚筒转动灵活且不与浮煤磨擦。9、各转载部位必须装设洒水灭尘装置且雾化。10、皮带稳装平直,接头正、无跑偏现象,托辊无挂毛现象。11、皮带机头机尾必须固250、定牢固无摆动,非地锚固定的机尾必须使用戗尾装置且设置牢固。12、根据需要必须装设清带器,且清带器框架不得与皮带磨擦。13、各转载处必须设挡煤装置,且牢固不漏煤。14、皮带机主驱动滚筒的胶层磨损不得露出钢筒。15、皮带机在下皮带每隔100米设防跑偏装置一组。16、各使用皮带机的单位(包括机运各队)必须建立好自己的皮带机管理台帐。17、各综采队退下的H架、拉条、托辊必须分门别类,码放整齐。如需调用时,必须及时与机运科取得联系,并办好过账手续,方可调用。18、各普工掘队使用的皮带机中间部分(如拉条、上下托辊,H架等)在井下备用时,必须分门别类,码放整齐,不得有损坏、埋没或淋水现象。19、各工掘队组巷251、道到位后,必须与机运科取得联系,经验收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工作面撤退时,不得遗留拉条、H架、托辊等部件。20、各皮带机使用单位领用皮带机中间部件时,必须经机运科签字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否则配件组有权不予发放。机运科配件组必须保证皮带机中间部分及时供应,并且保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反馈信息,解决问题。21、机运科托辊修理组必须保证托辊修理质量,并且托辊有皮带挂毛的,必须清理干净。22、各皮带机使用单位的机电队长在每月28 30日必须到机运科对使用的皮带机部件进行对帐。二、考核办法1、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的缺一处罚责任者50元,罚队长50元。2、机头侧护网缺一片罚队长50元,有侧护网但252、不安装的,罚责任者50元。3、在有人员经常跨越的地方不设过桥的,罚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100元。4、皮带机必须按规定装设综合保护,每缺一项,罚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100元。5、皮带机每缺一串或一个托辊,罚包机组集体100元,罚当班责任者50元。6、皮带拉条每缺一个涨力销,罚包机者10元。7、拉紧车钢丝绳圈数不够,罚机电队长50元,包机者50元;钢丝绳不完好、断股、死结或绳轮不转者,罚机电队长50元,包机者50元。8、各类支承滚筒每发现一次不转,罚队长50元,包机人50元。9、各转载点洒水装置不装者,罚队长100元,集体300元,不雾化或不装水嘴,罚责任者50元。10、发现跑偏不处理的,每发现一253、处,罚单位机电队长50元,包机组集体300元。11、机头机尾不用地锚固定或戗尾装置不牢靠,发现一次,罚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100元。12、皮带清扫器的钢结构如与皮带磨擦,发现一次罚包机者50元。13、各挡煤装置,发现不牢固或漏煤现象严重者,罚机电队长50元,罚机电队长50元。14、主滚筒胶层磨损严重、钢筒必须及时更换或包胶,如逾期不处理,罚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100元。15、信号钟铃必须正常使用,负责罚责任者100元。16、各队组必须建立好自己的皮带机管理台帐,否则罚单位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17、各综采队退下的H架、拉条、托辊等不进行分类或码放不整齐,罚单位队长、书记各100元。调用时未254、办理过帐手续,罚双方队长各100元。18、各皮带机使用单位领用皮带机中间部件时,没有机运科签字 的,配件组不予办理发放手续。若配件组予以发放,罚配件组长、库工及单位领料员各100元。19、机运科托辊修理组修复的托辊出现质量问题,罚分管部长、修理组长各100元。若修理后的托辊有皮带挂毛现象,每串罚修理组集体20元。20、各皮带机使用单位的机电队长不按规定时间到机运科胶带组对帐的,罚单位机电队长100元。对帐时,皮带机部件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没有过帐手续的,罚单位队长300元。丢失件按原价对单位集体进行处罚。第二十九章 运输绞车管理制度一、完好标准1、滚筒无裂纹,注油孔能正常注油。2、各类销子齐全,不255、用螺栓代,销与孔配合合理。3、操作手把长度一致不变形,且施闸后的最低位置不得到达水平位置。4、护绳板合理、不变形,且不与滚筒边缘磨擦。5、闸皮不变形,无裂纹,底座螺栓齐全、牢靠;闸带必须用铝铆钉铆牢,埋入深度不少于带厚的30%;闸带磨损不得超过1.5mm。6、地脚螺栓齐全牢固且有背帽。7、大对轮罩不与对轮磨擦。8、对轮销齐全,无短缺或断裂现象。9、换档机构灵活、准确。10、电机接线合乎防爆要求,地脚螺栓齐全一致、紧固,风叶及风叶罩完好,风叶罩固定螺栓齐全紧固。11、插爪、扇形板等防松机构完好、无变形、定位准确。12、闸把底座牢固,转动灵活,定期注油。13、横、竖拉杆不变形,长短合理。14、滚筒256、表面固定螺栓或油堵不得高出滚筒外表面。15、滚筒上压绳板不低于2块,且压绳牢固不松动,根绳必须压在压绳板内。16、绞车底座无裂纹,机架无开焊。17、牙轮罩齐全牢固,齿轮润滑良好,无断齿,啮合平稳,声音正常。18、各轴承润滑部位有注油孔并能正常注油。19、钢丝绳固定合乎要求,无断股、断丝现象。钩头绳皮牢靠,无掉落,斜井绞车要有规定长度的保险绳。20、绞车信号,声光俱备,缺一不可。二、检修制度(一)日检1、闸皮完好,闸皮座紧固完好。2、各部位螺栓紧固齐全。3、各类销齐全完好,规格合乎要求。4、钩头插接合乎标准,完好。5、护绳板完好。6、电机风叶完好牢固。7、钢丝绳检查无断股,断丝不超标。(二)旬检257、1、压绳板齐全紧固。2、检查附属装置完好齐全。3、紧固地角螺栓。4、刹车及离合装置松紧合乎要求。5、检查钢丝绳根绳牢固。6、绞车底座完好。(三)月检1、各注油部位注油。2、检查电机绝缘和电缆绝缘。3、检查开关各机构,接线紧固,绝缘良好。各盘区绞车,每月必须检测一次电机绝缘,并做好记录,电机绝缘电阻低于2兆欧以下,必须出井检修。(四)所有井下使用的各类绞车,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出井大修,周期不得超过1年。(五)所有使用的三环链由材料部组织编号,做拉力试验,并做好记录。(六)各单位将“绞车检修制度”的内容作为日常检修内容制表并进行记录。三、维护考核办法绞车的完好情况以机运科日常检查为主,进行管理258、考核。1、对各盘区在用绞车必须台台建档,并做好检修记录,否则罚机电队长100元,队长100元,记录不认真罚责任者100元。2、绞车档案内容要求绞车型号、编号、起始使用时间、使用地点、包机人、检修记录(按检修要求自制表格)对未按检修要求进行检修的罚队长100元,责任者100元。3、所有绞车绳必须有绳皮,否则罚包机者50元。4、绞车的压绳板必须正常使用,否则每缺一块或不起作用的罚包机者50元。5、各类手把无变形,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50元。6、各类销子齐全,合乎要求,否则罚责任者50元。7、各注油部位定期注油,若现场检查无油或无记录,罚责任者100元。8、各机构连接部位转动灵活不锈死,否则罚259、包机人50元。9、闸皮完好不断裂,闸皮磨损不超标,否则罚机电队长、包机人各100元。10、护绳板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者100元。11、对轮有护罩、完好,对轮销齐全,正常使用,否则罚包机人50元。12、电机风叶、风叶罩完好、牢固,否则罚包机人50元。13、滚筒有裂纹时必须及时更换,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100元。14、地脚螺栓牢固不松动,否则罚包机人100元。15、牙轮罩紧固,保证正常使用,齿轮润滑良好,否则罚包机人50元。16、斜井绞车,必须有保险绳并且长度合乎规定车辆长度,无断股,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50元。17、绞车信号声光俱备,保持正常使用,否则罚机电队长50元,包机人50元。260、18、所有绞车钢丝绳无断丝断股,无死结,滚筒边缘高出最外层钢绳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否则罚包机者50元。四、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绞车的安全使用,以安全科、机运科为主负责管理、考核。1、所有操作绞车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否则按“三违”论处。2、任何人不得强行反拉否则罚责任者100元。3、提空钩时,必须设专人跟钩,以免因扳卡拉坏绳皮或拉坏道等其它设施,否则发现一次按“三违”论处。4、在使用绞车时,无论任何原因对损坏绞车部件者,一律按部件原价处罚。5、任何人不得超拉超挂,否则按事故组织追查。6、盘区正巷绞车不准起吊,或自设反绳装置,拉其它巷道的物料,否则罚责任者100元。7、任何队261、组在使用盘区绞车后,遗留的安全隐患问题,如断绳、滚筒脱绳、断股严重等,必须向矿调度或盘区管理单位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否则机运科落实后按事故论处。8、松绳时,滚筒上应缠留3圈以上绳不得放脱,否则罚责任者100元。9、各队组不得使用绞车拉落道车,一经发现给予单位集体300元,责任人100元的罚款。第三十章 水泵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水泵的正确使用、维护,保证水泵在井下的有效使用,保证矿井的正常排水,特制定此制度:一、职责规定1、凡矿所用的各种新水泵,由机运科负责从供应公司领回,入库。2、所入库的新水泵必须经机运科按完好标准验收,入库后的水泵保证随时领用后能正常使用。3、井下所有固定排水点的水泵必262、须在1年内出井大修一次。临时排水点的水泵每用完一次必须出井检查一次,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保持完好状态。4、所有出井的水泵,要统一交回机运科并与机运科销帐。5、使用单位交回的水泵必须与机运科验收组人员一起验收,办理移交单,有问题的由机运科统一委托修理单位进行维修。6、所有发放的水泵,必须经机运科验收合格后统一发放。7、各单位领用水泵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机运科科长签票,发放单位见到批票后方可发放,否则不得发放。8、各使用单位在领用水泵时,必须持票与发放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与运输单位签字运输。运输到位后,运输单位与使用单位验收签字并保存签单备查。9、各单位若在井下需要备用水泵时,必须经分管领263、导批准、机运科签发后方可备用。10、所有入库的水泵,由机运科统一管理,并做好入库验收记录。11、所有在用水泵由机运科负责监督管理,保证水泵完好,并处于正常状态。二、水泵的日常检修维护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检修1、各单位对所管辖的水泵设备要经常维护的使用。2、各单位使用的水泵,不得在有片帮、零皮的地点放置。3、各单位稳装水泵时,要求保证不备水淹。4、各单位的水泵要做好检修时间、检修人员、检修情况的记录。5、日常维护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将水泵解体。6、日常维护工作中,各单位必须对管路、联接紧固件、盘根、密封、地脚、对轮联接等经常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自己的水泵台264、帐,台帐要求:水泵型号、投入使用时问、使用地点、台数、包机人等。第三十一章 刮板运输机管理制度一、铺设刮板运输机的场地平整,并把浮煤杂物清理干净。二、铺设现场支护可靠有效,安装工具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溜槽与溜槽机头接口连接接口要合严。四、铺设底链、上链环数相等,平竖相等刮板螺丝齐全牢固。五、机头与电机减速机,连接支架要牢固可靠。六、接通电源试运转时,信号齐全,运行时要和作业人员配合默契,发出开车信号,进行空载运行。七、运行时无异常振动,不漏油。刮板螺丝齐全可靠,电器设备符合规定,才能正常使用。第三十二章 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机电设备技术档案是机电设备从购入到使用,直至报265、废的整个运行、使用过程中记载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机电设备技术档案是做好技术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该技术资料包括原始资料、运行使用资料及检定、检测资料。机电设备技术档案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性能变化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申请报废等安全、生产方面提供全面的、可靠的重要依据。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的密切配合,及时提供相关的记录与资料,从而保证机电设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参考性。二、管理范围1、机电设备指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台城矿具有所有权的所有机电设备,由机运科负责则对其进行集中的统一管理。2、凡主要机电设备都必须建立机电设备技术档案。3、机运科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266、人员,负责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三、管理程序1、原始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煤安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生产厂家相关证件、使用说明书、零部件目录、图纸。此类资料由机运科设备管理人员从生产厂家搜集,交予档案管理人员存档。2、运行使用资料包括机电设备运行保修记录、机电设备修理验收记录、机电设备事故报告单。(1)机电设备运行保修记录由机运科在工程开工前,向施工队长发放,然后再由施工队长分发给各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由设备操作人员根据设备运行、使用情况如实填写记录。工程结束后,由施工队长负责收集该记录,交予机运科,由机运科统一交资料室归档。(2)机电设备修理验收记录是由机电矿长会同总工程师,在267、设备维修时,对设备的维修质量进行监督的一种形式,由机运科的技术员负责填写记录,由总工程师及机电矿长负责验收签字,每年年终统一汇总,交予档案室归档。(3)机电事故报告单是机电设备发生事故时,由各部室填写相关记录,然后交予机运科档案室归档。3、检定、检测资料包括机电设备技术状况检查表。机电设备技术状况检查表是对机电设备每年进行的定期检查,由机运科检查小组负责检查并填写记录。另外还需对机电设备进行临时性的检查,由机电矿长负责填写该表,然后交予档案室归档。四、管理责任1、认真贯彻国家对技术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机运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机电设备技术档案进行统一的管理。2、档案管理人员需认真268、做好资料的编目、整理、收集工作,以便及时提供归档技术资料。3、机电设备调出、调入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并作好档案的保密工作。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的保存期限为机电设备报废为止。4、借阅技术资料应首先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单位和借阅人不得在技术档案上涂改、抽换、损坏。5、对需要销毁清册的资料,应附文字说明,经机电管理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保持档案室清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 对永久性档案,每季度查点一次;年终对所有档案查点一次。第三十三章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要害部件工作人员,要认真搞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发生重大事故和破坏等事故,要立即向有关领导269、和部门报告,做好现场保护,不得隐瞒。2、要害单位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做好当班工作的记载工作。3、要害部门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凡外来参观、学习、摄影、绘图、索取技术资料人员,必须持有介绍信,经主管部门批准,公安科备案,并有专人带领,进入部门后要进行登记方可进行工作。否则,要害部门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4、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管理好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并要保持经常完好,懂得使用方法,杜绝火灾和各类事故的发生。5、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熟练本部门设备等各种情况,并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处理隐患,做好处理记录。6270、机房门上挂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牌。7、要害部门凡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都要逐项进行登记,由调度室、机运科归档备案,以备查证。第三十四章 井下变电硐室日常检修、维护管理制度为了捋顺我矿井下供电系统,加强井下硐室及配电点的供电管理,确保供电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责任划分1、凡井下硐室内高压开关、变压器、低压馈电开关、接地装置的日常检修、维护、事故处理由机运科负责。2、综采工作面皮带头硐室的日常管理由各综采队自己负责,包括电气设备的卫生、电气设备的看管。严格杜绝变压器、开关上面有人员躺、坐;严格杜绝开关、变压器上衬垫木板及皮带等杂物。3、机掘工作面巷口硐室的日常管理由各机掘队自己负责,271、包括电气设备的卫生、电气设备的看管。严格杜绝变压器、开关上面有人员躺、坐;严格杜绝开关、变压器上衬垫木板及皮带等杂物。4、各盘区、水仓、绞车硐室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盘区的管理队负责,包括电气设备的卫生、电气设备的看管等。二、管理与考核1、属于多家共用的供电硐室的电气没备,队组如需停电、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执行停电设备专人看管,专人操作、监护制度,发现不开停电票私自接电,罚指挥者300元,操作者300元。2、硐室内如发现螺丝、地线、灭火器、砂袋等物件丢失,由相关管理单位负责补偿,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集体罚款300元。3、硐室内如发现有人故意损坏电气设备接地线、封条、螺丝272、灭火器、砂袋等物件,对相关管理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责任人到再培中心学习。4、硐室内移变保护,BKDI-400Z电源总开关严禁甩保护使用。如有发现,相关责任人开除留用,相关单位领导重罚。5、负责硐室日常管理的相关单位,应派专人每日每班对所负责硐室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一单位正职、机电队长、责任者各100元。第三十五章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一、矿、科、队各级机电管理干部要严格执行大型机房及峒室上岗、查岗制度。二、各级机电干部上岗时间: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机运科正副科长,机电队长每周至少一次。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应增加查岗次数。查岗273、内容:1、检查设备的负载和运行状态。2、检查设备的润滑和设备的性能情况。3、检查设备的维修制度执行情况。4、检查设备的安全设施使用状况及各种保护或二级保护的可靠性能。5、检查包机制和司机操作情况。6、检查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所要求的各种记录薄登载情况。7、检查或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8、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人员上岗情况,有无违章违纪现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并组织有关人员限期整改。9、检查各项安全保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三违”现象,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组织处理。10、对上述问题,要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编制措施,改进管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11、各级干部上岗查岗后,应在274、专门的记录簿上填写意见并署名。第三十六章 安全活动制度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指引下,为了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使所有职工在安全问题上,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牢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具体规定以下制度:1、经常学习煤矿安全规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的各项制度以及上级有关指令精神。2、每班坚持半小时学安全、讲安全的活动制度,由干部讲前一天的安全情况,布置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由技术人员贯彻有关的一些施工措施。3、每星期二为安全活动日,全体职工在这一天要很好的学习、总结安全情况,做到自检、互检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安全得到确实的保证。4、干部上岗定期检查安全情况,机电矿长每月275、检查两次,机运科长每星期检查一次,机电队长每天检查一次。5、制定确实可行的“自保、联保、互保”制度。6、建立奖励制度,对于遵章守纪,能及时制止违章的职工,对于防止重大隐患,免于发生事故者给予表扬或重奖。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必须严肃处理,决不手软。7、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方面的技术讲座、技术比武等,使广大职工在工作当中懂得必要的安全知识。8、各队组必须针对性地编写各种设备的安全作业规程,经机电各级领导指示,安全科备案后,认真贯彻执行。第三十七章 井下通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通信管理l、机运科负责全矿井下通信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宏观管理。2、分管机电工作的副矿长是井下通信安全276、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管理的井下通信工作。3、机运科直接负责管理井下通信工作,并对分管副矿长负责。4、井下通信终端设备的使用单位(班、组)应按正确的操作使用方法使用终端设备,确保终端设备的完好。二、设备性能1、井下通信应采用本安型通信系统,具体要求如下:(1)应使用本安型矿用安全藕合器或本安型交换设备和本安型电话机。且上述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2)本安型通信系统要达到本安性能要求。(3)通信设备必须完好。2、有完善的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具体要求为:(1)调度台要直通井下各电话机,并具有强插和强拆功能。(2)调度台277、要有录音和群呼功能。(3)井下电话不得接入地面通信网。(4)井下重要场所和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要求在规定位置装设电话。3、矿井必须装设不小于60门本安型的调度交换机,井下的每一个采掘工作面也同样安装电话。三、安全保护1、通信电缆入井处,必须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并做到避雷装置要有单独接地极,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2、接地电阻每年要进行一次测试,并留有记录;井下通信干线电缆要使用矿用通信电缆,不得用市话电缆代用。3、井下用户话机线应使用不延燃矿用信号橡套软电缆,不得用市话皮线或爆破线等代用。4、通信电缆接头应使用本安型接线盒,水平运输大巷可使用不延燃性能的热缩管接头,不得有冷包头、鸡爪子、羊尾巴等278、。5、井下所有电话机必须使用本安型电话机,电话机必须完好。6、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变电所、绞车房、泵房、主皮带集中控制点,各机房、硐室、保健站、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应装设电话并保证良好的通信质量,回采工作面电话应装在转载机头处,工掘工作面电话机应装在距工作面不大于100米处,并及时移动跟进。7、主扇机房应有主、备两套通讯设施,确保24小时正常通话。8、井下主要水泵房、中央变电所、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9、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四、设备及通信线路布置1、通信电缆吊挂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69条规定。2、10对以上(不包括10对)电缆拐弯,分支点,应279、标明去向,用途、对数。3、接线盒内严禁套管接头和黑包布接头,必须使用接线端子或接线柱接线。4、井下电话故障,从接到通知到修复不得超过4小时。五、图纸资料图纸资料应完整,齐全,并实时进行补充、完善。具体包括有:1、井下通信系统图,并与实际相符。2、安装电话的设备说明书。3、井下通信设备及电话机原理图纸、技术说明书。4、本安型设备本安性能实验证明、被授权单位鉴定证明、设备达到的技术标准。5、包机责任制。6、如井下有半小时以上通信事故,应有事故记录、原因分析、处理和改进意见。第三十八章 井下通讯标准化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通信线路管理,保证通信畅通,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井下车场、图表280、室、变电所、绞车房、泵房、各皮带集中控制点、采掘工作面都应装有电话,并保证通信质量。2、回采工作面,电话应装在转载机头处,工掘工作面电话应装在距工作面不大于100米处,并及时移动跟进。否则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300元。3、井下通信线路必须保证完好符合行业标准,不得有冷包头,鸡爪子、明接头等,电话线应使用HUPVV型电缆或阻燃矿用信号软电缆,不得用市话皮线或爆破线等代用,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1000元。4、井下各电话安装地点,电话线100米以内不允许有接头。电话线接头必须用防爆接线盒连接,电缆吊挂及接线必须标准规范。5、电话使用单位因工作面撤退电话线回收,长度不得低于100米,否则罚款300元。6、281、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等的通讯线路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各盘区及大巷的通讯线路由各盘区管理单位和运输队负责管理,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各管理单位按原值赔偿。7、井下各电话使用单位如发生电话机丢失或损坏后不能进行修复使用的,按原值( 500元部)罚款,对人为损坏可修复的电话机,配件按原价加倍罚款。8、井下生产队组如需安装或工作面搬家拆移电话,到电讯队办理装、移机手续,由电讯队落实后负责安装,安装后交付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并签字,使用材料建帐、存档。9、电话使用单位如发现电话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电讯队修复。第三十九章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第一节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282、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信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信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中心进行申请,信息中心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2、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通信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通信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信中断造成的后果。3、出现通信中断、信号故障时,信息中心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4、各使用单位不得强安、强要、强撤通信设备和线缆等。需新增电话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283、。信息中心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通信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安设方案,不得以破坏系统总体性能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5、任何单位不得未经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变通信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6、使用单位的井下电话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不得更改设备参数。7、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通信线缆、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通信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单位负责对通信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信缆线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井下通信分线盒、放大器、缆线。凡丢失和损坏的,对责任单位给予500元每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每次的处罚,并284、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承担因通信中断造成的后果。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8、通信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到信息中心更换。通信设备统一由信息中心修理、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按照设备、材料赔偿价格从使用单位材料费中扣除。9、采煤工作面的通信缆线及相关设备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回撤盘放整齐,坚决不允许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否则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回撤缆线盘放过多的,可以从缆线接头处断开并及时升井上交。10、信息中心电话班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监督通信相关设备、缆线的使用情况。对不按标准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权出具罚款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第二285、节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的使用和维护(1)各责任单位按职责范围负责通信设施的维护工作。通信故障时,责任单位必须安排当班人员进行排除。(2)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到监控中心领取设备更换,监控中心负责维修和发放,维修配件由监控中心提报,发生丢失,使用单位按折价赔偿。(3)生产过程中需要变动设备位置时,必须经调度室、监控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改动通信联络系统、并接设备。(4)各单位在变更工作地点时,要将该工作地点范围内的通信设施完好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随即履行通信设施的安撤、使用、维护和管理的职责。交接双方应在交接完毕后到监控中心办理转、消账,如未办理,发生损坏、丢失等现象,286、将追究原登记在案单位的责任。2、设备检修(1)检修后的通信设备应保持原有的防爆性能。在维修本质安全型设备时其本安电路的电气参数应保持在产品说明书标定的范围内,其保护性能应满足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若需更换本质安全电路及其关联电路的电气组件时,应选用规格、型号相同的电气组件,不得擅自更改。(2)在进行通信设备检修前,应根据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认真分析故障现象,迅速查找和修理。在查找故障时,一般遵循从系统到具体设备,先排除设备自身故障再查找线路故障。(3)对于故障组件的检修,一般在井上通信设备维修室进行。在维修前,应了解该组件的工作原理、工作电压、各点波形和频率,根据电路原理图和印制线路板图维修。287、(4)通信设备维修室一般应配备万用表、电工组合工具、校验平台等。(5)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零部件齐全、外壳应无损伤。 (6)各部位螺钉、弹簧垫、垫圈等应齐全完整。(7)拧卸凹窝内的螺钉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8)按线路图校对设备接线,接线应正确,连接应良好,元件、导线应齐全无损。(9)以上各款达不到要求,每次罚款100-300元,由监控中心主任监督执行,矿总工抽查。3、设备安全管理(1)任何单位不得破坏、私自扣留、存放设备、线缆、接线盒等通信材料和设施,一经发现,除按原价罚款。(采煤、掘进各备用1部电话及接线盒)(2)使用单位在安撤调度通信线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严禁拉、288、乱、扯。处理线路故障时,必须对接头部分处理,严禁出现明头和绝缘胶布包扎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5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第三节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为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达到最好状态,需经常对设备设施、线路进行检修调试。1、设备的检修分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由技术员按检修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订检修计划,交各班组实施。2、各班组每次完成检修后,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填写检修记录并存档。3、设备的检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由技术员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检修方案,交班组执行。4、如检修中发现有可能导致严重故障的缺陷事项,必须立即填入检修记录表,上报整改。5、每次检修后必须填写相应的表格,副主任289、负责监督执行。6、设备应尽量避免安装在有潮气、淋水、积水的工作地点。7、定期清除设备灰尘、油污和潮气,擦拭、调整各个触点;螺钉应紧固,触点接触应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应良好,铃声应响亮。8、更换设备、话盒、听盒、接线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其他修理工作应在井上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调度值班员,待更换完毕修复后,再通知调度值班员恢复正常使用。9、为使设备保持完好通话状态,检修人员要经常巡查维护,每月不少于2次,并填写好检修记录。10、要定期巡查电(光)缆,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有无撞伤或挤压、掉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节假日前对重要部门电话实测一次,调度、安监、医院等用电话每月实290、测一次。如需要检修时,应装备用机。12、每月按区段沿线路徒步巡查一次,检查以下内容并填写巡查记录:线杆有无歪斜,拉线撑铁是否有效,垂度是否合适,挂钩是否松动,树木、房屋是否与电缆摩擦,塌陷地段是否积水,电力线是否威胁安全,各处分线箱有无变化。13、每月查对一次用户名称、电话号码,配线号和电缆序号应一致。14、全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的维修(1)机房温度、环境湿度、供电电源、接地电阻一定要符合说明书要求。(2)软件故障可按复位键消除。(3)不可带电插拔插件。(4)两次开机时间间隔在3min以上。(5)若有硬件故障,可换正常的备用板,故障板可寄回厂家维修。第四节 交接班制度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本班没291、有完成的各项任务得到接班人员的处理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接班员须知(1)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2)正在检修的设备情况;(3)设备故障的处理经过和结果;(4)重大隐患或上级领导安排的问题记录是否详细、全面、字体是否清晰。2、交接班程序(1)按规定时间由交班员工主持交接班;接班者应按时接班,对未按时接班者,交班人员仍要坚守岗位并及时上报单位领导。(2)交班员工宣读本班工作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结果和经过。(3)交接班双方会齐共同对主要巡视内容进行巡检,接班检查,交班随从巡查。(4)报告检查结果。(5)正常,接班人员签字,交接班结束。(6)不正常,由交班人员处理,292、接班人员配合;一时难以完成的,转由接班人员进行。(7)交接班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双方签字认可。3、交接班暂停凡有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必要时立即通知主管到现场处理。(1)巡视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实。(2)交接班人不在场时。(3)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良,包括倦怠、醉酒和伤病等时。(4)设备有故障在抢修中,而又必须交接双方共同处理时。(5)设备运行有异常而又找不出原因或运行情况不明时。第五节 设备机房防火制度为加强我矿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确保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293、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矿总工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准备好灭火器;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能离开。4、部门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教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5、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7、机房内的灭火器、备用灯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人员施救时应坚持“294、先断电,后灭火”原则;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10、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11、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由电工按操作规程安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安装。12、严禁擅自乱拉、接电线和违章使用电气设备。14、严禁用铜、铝、铁制品代替保险丝安装。15、不准在电线上搭挂物品和超负荷用电。16、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第六节 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内通信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根据我矿295、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值班员坚守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不得私自离岗、串岗;节假日坚守岗位。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2、值班员工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3、值班员工必须服从主任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主任的工作指令。4、值班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5、值班员工外出时必须有人替班,保持联系。6、值班员工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7、值班员工必须做好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296、,汇报上级及时处理。8、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第七节 运行记录管理制度为加强运行记录的日常管理,运行现场不断创新完善,规范其标准,制定本制度1、巡视值班记录表每天记录一次,电气设备运行记录、每天记录一次,由主任检查后每月月底将表格汇总存档。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由维修人员填好后交部室,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审查后签名,每月月底将记录表格汇总存档。3、巡检记录表每日均由当班值班员巡查设备后签名,由主任抽查监督,月底汇总后存档。4、巡视值班记录表每日由当值员工填写。5、值班表每天由值班员进行填写,主任审阅后存档。6、设备检查必须认真、仔细,记录须填写认真、字迹清晰。7、所297、有记录必须按时完成,不准弄虚作假。第八节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电讯组必须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1、巡视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巡视检查管辖下的设备。2、巡视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时与部门保持联系。3、巡视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巡检记录上依顺序做好巡检情况和结果记录。4、巡视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5、发现设备仪表、电压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通知维修人员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使用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6、当298、班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7、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九节 机房卫生管理规定为做好机房内外和设备的清洁工作,保证设备的最佳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卫生制度。1、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2、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3、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4、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落尘。5、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6、操作人员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299、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7、各专业管理员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发现严重卫生问题,立刻组织整改,并追究设备责任人的责任。第十节 通信联络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建立建全的通信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及各类记录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2、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3、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4、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私自销毁,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经济、行政处罚。5、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第十一节 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300、防止和减少通信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通信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通信阻断,保证通信网络畅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电信行业有关规定、煤矿行业标准、无线通信技术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矿井全部或局部通信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全部或局部生产、生活通信、造成重大事故时。1.4.应急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通信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通信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2)统一指挥。在调度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301、下,各小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通信恢复等应急工作。3)保证重点。在通信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生产信息畅通和安全运行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通信恢复中,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做到快速、有序。1.5.危险源辨识基本情况1)调度通信交换设备供电故障、备用电瓶放电到临界。2)调度通信交换设备控制部分出现故障。3)局部重要岗点电话不通。2.本矿通信联络系统概况本矿现有15部对外固定电话,有15部对外局域网小线电话,有KTJ7/8000-200(200门)程控调度交换机1台,用于生产调度及井下各主要场所、地面部室、各机房进行通信302、。3.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3.1.组织机构成立通信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指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机电矿长指挥部成员:调度室主任、机运科科长、综合科科长3.2.下设三个工作组:1)指挥组组 长:调度室主任成 员:调度室、机运科机电队职 责:负责安排落实通信事故预防日常工作;及时了解通信线路、网络运行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掌握应急处理和通信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应急抢险组组 长:机运科科长 成 员:机运科机电队全体成员职 责:负责通信硬件设施和各种通信线路抢修工作;在通信保障期间,组织相关303、人员进行设备运行,通信线路巡检,防止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3)后勤保障组组 长:综合科科长成 员:综合部全体职员职 责:负责抢修物资的供应,安全防范物资保障,负责各类通信设备、测试仪表、抢修工具的统一管理及使用调度。4、事故应急救援程序4.1.预警信息化班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突发通信安全事件警示信息后,首先要到达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问清或掌握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汇报现场情况。4.2.预警行动值班领导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电话告知应急抢险指挥组组长,由指挥组组长判断属于哪一类事故和危险程度,并下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相关处304、理程序按通告程序执行,4.3.信息报告与处置1)发生通信设备事故及地面重要部门、井下重要岗点电话故障时,现场人员拨打8001或8000申告故障,值班人员在接到现场人员申告电话后迅速向单位值班领导汇报,经值班领导判断为可能导致重大通信事故时,立即电话告知应急抢险指挥组组长,由应急抢险指挥组组长下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值班人员通过电话向其他领导报告事故情况。2)信息上报,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序,由主任向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汇报。4.4.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接到汇报后,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影响范围等迅速作出判断,确定属于哪一类事故,按照事故严重程度,通信事故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两个等级。 1)305、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上报有关情况。2)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通信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3)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矿调度室和上级专业部门,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救援。4.5.应急启动1)停电时的处理:在矿井停电检修期间或因其他各种异常原因造成长时间停电,通信机房交换设备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无法正常送电、备用电瓶放电到临界306、时,调度人员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同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在接到故障申告后,按申告、预警通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在接到故障申告后,迅速赶到故障地点,迅速处理,及时供电。2)调度交换设备故障处理:发现电话不通后或其他故障,可立即向调度申告故障,值班人员接到故障申告,必须做好申告人号码、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记录,并迅速向值班领导落实汇报。值班领导初步确定故障,应立即下令启动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并按通告程序通知相关人员。技术人员接到电话后,赶到调度机房,根据故障现象判断故障影响范围,检查调度交换机调度台是否正常,保证调度辅机能正常调度不影响通信,尽快排查故障原因,向值班人员汇报故障机影响范307、围。故障排除后,调试正常,值班人员向值班领导汇报完成,值班领导向上级部门汇报完成故障排除。3)线路故障处理程序:部门、岗点电话不通可立即向调度申告,值班人员必须问清故障电话的号码、使用地点、故障现象、做好详细记录,迅速向值班领导汇报,经值班领导初步判断故障原因,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排查。维修人员排查设备及配线是否故障,如设备故障按设备故障程序执行。如无故障,立即通知机运科,进行巡查线路。维修工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可靠,无隐患方可使用,并准备齐全各种材料,迅速赶到现场排查故障。故障排除后,调试正常,线路维修人员向值班人员汇报完成,值班人员向领导汇报完成故障排除。5.保障措施5.1.技术保障结合通信运行308、情况,制定并落实通信事故各类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经常性的组织开展应急处理演习。5.2.资金和物资保障认真做好备品、备件、生产设施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物资准备工作,保证抢险和应急物资及时供给。5.3.人员保障1)结合应急工作需要,联系上级业务部门及其他矿井相关专业有关部门组成应急专家组,调查和研究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加强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5.4.抢修队伍应急抢险小组在接到抢修命令后10分钟内在调度室集中,赶309、赴事故现场。6.事后处理6.1.发生通信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分类组织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楚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6.2.改进措施发生通信事故后,相关单位及时组织生产运行、安监、设计等部门联合改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事故应急预案。7.训练和演习由安全部负责组织职工定期学习培训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以便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有效地科学地处理突发事件。第四十章 供水施救系统310、管理制度第一节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1020-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1)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2)装置的水管、三通、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3)装置的水管、三通、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4)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5)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6)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7)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8)饮用水质应符合CJ94-2311、005的规定。(9)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10)供水水源应保持24小时有水。(11)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2、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3、主要功能(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3)系统应具有在各采掘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4)系统应具有过滤水源功能。(具体说明:防尘供水管道与扩展饮用水管道衔接处或在供水终端处增加过滤装置,以达到正常饮用水要求)(5)系统宜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312、(水压异常、流量异常)。(6)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7)系统宜保护水管管网功能,以防止灾变破坏。第二节 供水施救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2、系统(设备)布置图、饮水点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3、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313、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4、本单位其他部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5、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第三节 供水施救系统轮流值班制度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及相关部室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责任制。2、井下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3、领导干部、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4、领导必须亲临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314、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5、调度室负责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有权进行处理。第四节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2、加强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3、搞好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4、供水管网的延伸和维护,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由机运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第五节 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供水管网每处应设置安全管理牌版。清洁水源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供水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水嘴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