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设备大修固定资产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汇编6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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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584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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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设备大修、固定资产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设备大修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确保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行成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设备大修管理。3 管理职责3.1年度大修统一由公司安排,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3.2 大修中机动处职责:组织大修项目鉴定工作。审定大修报告,组织确定大修方案,确定大修范围等工作。审查大修项2、目、施工预算、材料、设备、备件计划,平衡大修资金、项目及施工力量。负责大修准备工作的落实,做好各单位间的综合平衡,现场布置,协调各单位之间的配合。负责筹建大修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大修施工的现场指挥。负责组织施工安装的质量检查,验收及试车工作。组织编写大修总结等。3.3大修中分厂职责:提出大修报告;按大修范围及设备的实际状况提出大修项目,需改造项目;提供备件加工及施工用图;编写提供备件加工计划、设备订货计划、供辅材料的备料计划;负责大修及生产前准备工作(停炉、扒炉、烘炉、开炉等);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做出预算,提出计划,做好备件、设备的检查验收,预装工作,并组织好施工;参加施工安装的质量3、检查验收及设备试车工作等。3.4大修中施工队伍负责:1做出施工组织计划,包括:施工概况、技术方案、工机具设置、劳力计划、工程进度、安全措施,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等。2编制施工预算及材料、设备、备件供应计划。3大修过程施工与管理。4编制大修决算。5编写大修施工总结。6提供施工原始记录,竣工记录,竣工图等。4 大修解释4.1大修是设备在寿命周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4.2设备经过较长时间的使用,某些关键部位受到损坏,不能在短时间内修复,则必须安排较长的停产时间进行修理,这是工作量最大的修理。4.3大修需要全部或大部分拆卸设备,修理或更换主体部件及全部磨损件,使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技术性能达到规定4、的标准。4.4大修周期的长短取决于设备维护和维修质量的高低。4.5大修工期一般较长,应尽可能结合大修安排一些重大技改项目。4.6大修费用由公司大修基金支付,不计入生产成本。5 大修依据及程序5.1根据设备规定的运行时间,技术状况检查和监测数据,零件失效规律,在生产过程中所处地位及复杂程度等,并综合考虑生产、技术、物质,劳动力和费用等各方面的条件。5.2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是编制年度大修计划的重要依据。5.2.1每年第三季度由机动处提出全公司设备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及要求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全公司进行普查工作。5.2.2各分厂的普查工作,由各分厂机动室主管组织有技术员、班组长、维修人员参加5、的分厂普查小组,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技术员填写普查表,提出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5.2.3机动处负责组织成立设备普查鉴定小组,会同分厂相关人员对提出的大修设备每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修项目。5.2.4机动处以各项编制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修计划,并返回各分厂。5.2.5各分厂在大修前3个月填写设备大修申请单,分厂厂长确认后,由各职能处室审核,符合大修条件,上交生产指挥中心批准,由生产指挥中心安排具体的检修时间。6 大修开工条件1大修工程指挥部管理系统全部落实。2设备和材料到货全部落实。3备件按需要基本到齐,其中关键备件和制作周期长的备件运至施工现6、场,预装、打压等完毕。4施工部门进入工地并做好一切准备。5生产单位已做好一切安排。7 大修施工管理7.1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验收、试车等环节。7.2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安全、进度、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7.3树立整体观念,主动配合,搞好协作,生产要为施工创造条件,施工要考虑生产需要,物资供应走在施工需要的前面。7.4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7.5大修要有方案,需要绘制网络图(复杂工程)。7.6特种设备的检修,除按规程和方案外,还需执行特种设备的有关规定,原则7、上,特种设备一律由有资质的外协单位完成。7.7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开展修旧利废工作,检修后的余料必需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他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8 大修的质量管理1在大修拆除时对重点部位的腐蚀、磨损、变形等做好原始记录,以利积累经验指导工作。2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设计、施工、质量变更等原始记录。3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质量标准,严格遵守检查、试车、验收等制度。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附有必要检查记录方可交检。4设备大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5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主要设备大修竣工由职能部门组织验收。6所有的大修项目,分厂安排专人对整个检修过程进行跟8、踪,条线职能部门对大修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项,及时整改。9 单台设备或系统设备大修规定9.1由于设备事故或严重故障,必需申请安排大修才能恢复其功能和精度。9.2设备技术状况劣化速度加快,必须申请安排大修才能保证生产工艺要求。9.3根据检修前预检,设备的缺损状况经过小修可解决,而原定的大修计划应削减。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设备的新置、闲置处理、转移调拨、报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包括在线使用的设备,新置设备、改造设备及闲置设备。3 固定资产管理3.1固定资产的一般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台设备价值在9、2000元以上。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为固定资产;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3.2 所有设备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台帐和主要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且确保设备台帐齐全。4 新置设备的管理(包括自制设备)4.1 设备的到货验收新置设备到厂后,由收货部门负责报验,由物资验审科组织设备的订货、安装、使用等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4.1.1 设备的安装指导书、图纸、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合格证、附件清单以及所有随机购置的备件工具等,技术资料由各分厂或项目技术资料员把原件收集整理后交档案室归档,并复印交使用部门和施工单位各一份,设备的附件及工具要交使用部门登记专人保管,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10、订购部门与制造厂家协同解决。4.1.2 新置设备在开箱、清洗、安装和试车过程中,如发现缺件、变形、严重锈蚀和损坏等要做好文字记录,分清责任反馈到订购部门以便索赔,避免经济上不应有的损失。4.1.3 对设备进行技术状况的检查和验收,包括安装的正确性检查,安装精度性能检查,空机运转及负荷实验等。4.1.4 企业自制的设备以技术鉴定达到设计使用要求,且主要图纸、各种技术资料齐全,制造成本有据可查,符合企业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4.1.5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物资验审科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交订货和收货部门,收货部门通知分厂或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领用安装,未经验收合格禁止领出安装。4.1.6 使用部11、门到财务处办理转入固定资产手续时,应有设备部门的签署意见方可入账,并由财务处计算折旧。4.2 设备的安装调试制度4.2.1 对引进的设备必须及时安装调试,经过一定时间的生产验证,发现有问题应在索赔期内或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4.2.2 在生产指挥中心的主持下,会同机动处、技术处、信息自动化处、安环处、安装、使用、供应等部门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经共同签证后方可移交生产,如有疑问,应重新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对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设备设施不可交付生产。4.2.3 使用部门和各有关处室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提出有关维修和设备操作使用的要求,使设备移交生产后与管理、维修相衔接。5 闲置设备管12、理5.1 闲置半年以上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原地封存,并填写闲置设备申请单报送上级主管设备部门与财务主管部门,以便检查设备封存是否符合要求,并按规定停止计提折旧。5.2 封存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净油箱存油,将设备擦拭干净,导轨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锈,覆盖防尘罩,挂牌标明保管人,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妥善保管;未经主管设备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零部件,以保持完好;所有附属设备、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随同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5.3 封存的设备需启封使用时,使用单位持原闲置设备申请单,到财务主管部门办理启封手续,再会同主管设备部门检查启封。5.4 闲置设备要保管好,防止丢失和损坏,并积极组织好闲置设备13、的利用工作。严禁随意拆、卸串用封存、闲置或库存的零部件,若生产急需,一般设备零部件必须经厂主管领导批准;主要设备零部件必须经公司设备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用。6 设备转移调拨6.1 对调拨的设备,由需求部门填写设备转移调拨单,经职能部门、企管处审核,生产指挥中心批准后,调入使用部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附件档案及有关资料应全部移交给调入单位。调入调出分厂及设备部门和财务处要根据设备转移调拨单,及时更改固定资产设备台帐。6.2 对公司闲置的设备,分厂要使用的,首先由需求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职能部门、企管处审核,生产指挥中心批准后,方可生效,对闲置设备的调拨应合理作价,经双方同意后再办理设备移交手续。7 设14、备的报废7.1 对无法修复、无使用价值的设备或低值易耗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报分厂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设备部门审核、生产指挥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7.2 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后,使用部门和设备部门同时注销设备台帐及有关资料,保存设备编号,不得被其它新设备代用。7.3 工业锅炉报废,须经劳动部门签字;汽车报废,须经当地车辆监理部门签字。7.4 动力设备和压力容器报废后,不得转卖和留用,报废设备的残值作设备改造之用。7.5 报废设备未经正式批准,不得拆卸、挪用设备的零件作废品处理。7.6 设备经批准报废后,设备主管部门将有关报废凭证转交到财务部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1 目的:15、为合理使用和日常正确维护保养好设备,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分厂的生产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3 管理要求3.1 合理使用和日常正确维护保养好设备,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也是每个职工在各自生产岗位上必须做到的基本职责。各分厂、班组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发挥全员管理网的作用,教育、督促职工管好、用好、维护保养好设备。3.2 无论是设备的使用者,还是维修者对设备的保养都应有足够的重视,应坚持养、修并重的原则,处理好维护保养与检修的关系。3.3 设备的使用要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职责);必须做好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16、;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3.4 设备维护工实施区域分工,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事事处处有人抓。3.5 设备使用中的四个不准;不准超负荷使用设备;不准违章作业和非本机(岗位)人员操作或使用设备;不准任意取消和加大设备安全装置;不准对设备乱拆、乱卸、乱割、乱焊和任意改动设备结构。3.6 设备使用中的四个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润滑管理制度,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加油或换油,使设备润滑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严格执行设备的定期检查,定期测试,定期计划检修、定期维护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状况; 严格执行动力管理制度,保证动力正常供应;严格执行工业卫生管理、厂房室内外和设备必须保持清洁卫生。17、3.7 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在老工人的指导下逐步熟练本机(岗位)的操作。通过应知应会的测验合格后才可独立操作。3.8 生产设备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点检管理、交接班制、维护保养制、计划检修五项制度。3.8.1 岗位责任制:做到“三定三好、四懂四会”。3.8.2 点检管理制:按照设备性能和特点及其相关技术性能参数,制定定期检查巡回路线和重点检查点,做到及时发现隐患,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3.8.3 交接班制:认真交接设备运转情况,着重交清隐患、故障点的情况及处理措施,本班未完成任务和领导要求等。3.8.4 维护保养制:努力钻研熟悉设备性能、原理、机件磨损、润滑要点、做18、到定期维护保养。3.8.5 计划检修制:为实现生产设备安全长期稳定运行,参照维护保养台帐上按期下线设备和点检作业中掌握的设备状况,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适时维修、预防事故、减少故障、提高设备运行效率。3.9 设备的维护保养3.9.1 设备的保养分:日常保养定期保养特殊保养。a.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班前班后认真检查和擦试设备,表面清洁,紧固件不松动;并进行简单的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润滑良好;能及时发现缺陷和故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或和设备点检人员沟通。由维修点检人员对设备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上报点检站长,择时处理。b.定期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人员作密切配合,依据设备维护保养19、台帐,对所用设备进行在线保养或者下线保养。主要工作为:局部解体和检查疏通油路和水路,更换油阀和密封调整设备各部分间隙紧固各连接件更换和修复磨损件,对润滑系统进行清洗油箱、油池并根据油质情况确定是否换油,对动力、电气系统进行检查和修理。c.特殊保养:各分厂车间应根据冶金设备特点和使用环境的变化制订具有针对性的保养,如冬季润滑、液压设备油温加热器保养夏季冷却设备保养等。3.9.2 设备的维护保养要做到:a.清洁:设备四周和设备表面要求达到“三无”(无油垢、无积灰、无脏物);现场存放的工具、附件、材料等堆放整齐、清洁。b.润滑:油具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达标,根据油品实际情况加(换20、)油,合理润滑。c.紧固:设备底脚及连接螺栓齐全、紧固到位,严禁随意改动设备部件的联接方式,对有振动、异响的运转件做到勤查勤调整。d.检查:检查各运转部件温度及介质温度、压力、流量是否达到设备技术要求,及时进行调整、防腐、防漏。e.观测:记录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3.10 设备检查3.10.1 设备的检查分一般的设备检查和季节性检查。a.一般的设备检查:日常巡回检查由各区域分工维修工负责,要做到“四定”:定点、定项目、定时间、定线路、并纳入岗位责任制的巡回检查中,其中内容有:各种控制测量仪表的指数、度数。安全限位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 设备基础稳固,无裂纹、塌陷、21、腐蚀、变形,连接牢固无松动、断裂、脱落;结构完整,零部件、附件齐全,表面清洁,无腐蚀,磨损和变形在允许范围内;设备性能良好,满足工艺要求,可随时开动,安全平稳运转、无振动超标、无异音,设备能力符合设计、铭牌规定或经鉴定确认的能力;液压润滑工作正常,水、风、电、汽(气)等无跑、冒、滴、漏;计器、仪表、控制装置,安全设施,环保系统齐全、灵敏、可靠;设备运行参数(温度、压力、速度、电流、电压、绝缘、真空度)符合要求润滑和水冷却、蒸汽加热系统畅通正常;对检查中记录的数据进行整理,对发现的各类设备隐患及缺陷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防止故障发生,并记入点检记录,做好交接班,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进行22、处理,解决不了的列入检修计划。b.季节性检查 针对四季变化而影响设备性能、安全的一种预防性检查,内容有:雷雨季节前搞好电气设备和高大建筑物的防雷防雨防锈接地装置电阻测定等。高温季节前,设备的降温措施、电线的松弛度调整等。寒冷季节前水气油管线和露天设备的保温防冻检查。化冻季节前各种设备管线基础塌陷沉降检查预防等。3.10.2 定期组织设备检查:公司职能部门每月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分厂每月至少定期组织自查一次。3.10.3 设备检查的主要内容与范围:a.通过设备检查,进一步摸清设备的技术状况及各类技术参数的变化趋势,查明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整改一些设备的问题,并要制订整改措施计划,分期分批解决。b23、.在设备大检查的同时也要检查工业卫生及安全装置。c.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d.检查开展技术教育和“三好四会”贯彻情况。附件1:设备润滑管理规定1 润滑工作是设备维护的中心环节,搞好润滑工作是减少设备机件磨损,防止设备事故,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检修费用,减少动力消耗,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重要措施。2 机动处设专(兼)职管理员负责全厂润滑管理工作,对设备的润滑和润滑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总结和推广经验,并具体负责业务管理工作及对分厂润滑工作进行有效地指导。3各分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润滑管理网络图,设专(兼)职润滑管理人员,更新完善润滑卡片和润滑图表,做好分厂润滑运行24、管理工作。4 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和实际运行情况,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制订润滑卡片的相关制度,使润滑工作做到“五定”:定人、定机、定量、定时、定质,即固定包干,合理选定,按时定量,定期化验,及时换油。对各分厂要求进行化验的油品逢单月10号前交机动处化验清洁度,每隔两个月交公司中心化验室进行理化指标化验,对不合格的油品在规定期间内再次复验,确定不合格的要求更换油品。同时机动处根据各分厂实际使用情况,不定期组织对其油品进行抽检。5 操作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液压、润滑站做到“五录”: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加油换油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6 润滑站的仪器仪表的可靠性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立25、即更换,岗位人员要认真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各分厂对润滑设备要进行季节性检查,夏季检查冷却器的管路是否畅通;冬季检查加热器工作是否正常、管路是否畅通。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8 确保润滑各油路、水路、汽路无跑、冒、滴、漏现象。9 在使用油的过程中严格按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执行,任何人不准随意乱代品种或进行新油品试用,确需代用时,由分厂申请,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及公司领导批复。10 保持油品清洁,不准乱放或放在露天,换下的废油须有明显标识分类堆放,未经再生合格严禁继续使用。经再生油品由职能部门确定用途。11 使用部门要做到计划用油,合理用油和节约用油。12 润滑设备四26、周和设备表面要求做到“三无”:无油垢、无积灰、无脏物。附件2设备维护人员岗责任制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对设备维护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合范围:使用于公司的所有设备条线维护人员。3 常日班设备维护人员(包括机械、电气、自动化仪表)岗位责任制3.1 负责本单位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施工,负责备品备件制作和下线设备维修及报废工作。3.2 对设备的检修要严格按照检修规程进行,不允许乱拆乱装,检修后做好自检工作并及时报验。3.3 对工具、仪表、材料、备件要有专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或损坏要查明原因,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3.4 不得私自更改分管设备配件的各种配合尺寸、联接方式、27、在用设备的自动化程序、电气控制设备参数,若确需改动,必须办理相关书面手续,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做好更改方案,并要做好记录。3.5 各级设备维护人员对各自专业设备应熟悉、应知应会,熟悉车间设备的性能原理,并能排除日常故障,掌握供汽、供水、供油、供电、自动控制等各类设施情况。3.6 经常了解本单位设备的运行状况,配合跟班设备维护人员做好抢修和检修工作,检修前挂牌操作,树立一切工作要为生产服务的思想。3.7 遵守劳动纪律及厂纪厂规,服从领导安排,发扬风格,吃苦在前。4 跟班设备维护人员(包括机械、电气、自动化仪表)岗位责任制4.1 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检查上班机械、电气、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故障28、发生处理情况,有关易损备件及常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认真搞好交接班;4.2 对本岗所有设备运行负有监视、维护和管理的责任。及时真实记录本班涉及到所管辖设备的各种情况。4.3 详细阅读上班交接班记录,认为确无问题方可签字接班,并及时做好本班设备点检记录;4.4 要按规定的时间经常巡回检查本班包干区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自己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当班领导及条线领导汇报,必要时按各类事故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4.5 认真分析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并记录备案,掌握本岗设备运行技术参数及介质条件要求,着力提高维修技能。4.6 抢修设备后,应保证设备的完整,严禁乱拆和对有关部29、位进行随意改动,经办理相关手续同意改动的设备要做好更改记录,以便查证和恢复;4.7 熟悉本单位设备使用情况,并能掌握有关气路、水路、油路、电路、自动化控制等各自专业条线情况,懂一般设备基本原理,能熟练正确排除各自专业故障故障,负责包干区的设备现场润滑工作;4.8 协助领导监督操作人员合理使用设备,对违章操作要给予劝告和制止,若不听劝阻,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4.9 做好点检工作,并及时、真实、规范地做好点检记录,坚守各自生产岗位,严禁有干私活、睡岗、串岗、离岗等违纪现象,在交接班时发扬风格,把方便留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在交班时若遇事故或抢修任务,应停止交接班,接班者要配合交班者处30、理事故或检修。检修时要严守挂牌操作制度。4.10 电气设备维护人员要时刻注意防止小动物及雨水进入高低压配电室、主控室。并负责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检修人员安全工作。4.11 本岗范围所属的安全用具、消防设备、备品备件、工具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和维修,及时补充和更换,保持完整齐全和试验合格。4.12 电气设备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两票三制度(操作票,工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定期试验切换制度)。4.13 应经常相互开展业务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达到“三熟”,“三能”(熟悉设备运行必须介质,系统和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能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31、故障和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附件3:设备维护人员交接班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设备维护人员的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交接班制度。2 适合范围:适用于本集团所有设备条线维护人员;3 管理要求3.1 根据分厂劳动制度要求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检查了解上一班机械设备、电气、自动化仪表运行情况、故障发生及处理情况,有关易损及备品备件常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3.2 与上一班设备维护人员(包括机械、电气、自动化仪表)取得当面联系,询问、了解有关设备的运行情况、仪表情况;若有问题交待不清的,要与交班者直接到现场看明问懂情况,并做好交接书面手续;3.3 接班人员应认真阅32、读上一班交班记录,认为确无疑问时,方可签字接班,并及时搞好本班记录;交班人员做好文明交接班工作,遇到检修任务时,应主动为接班人员做好准备工作。3.4 交接内容:设备的运行情况、传达有关通知及上级指示、设备检修和试验情况、异常情况及事故处理、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安全设施、接地线拆装情况及临时用电接线拆装情况;3.5 交班人员下班时,要与接班者当面交待清楚,特别是异常情况,妥善安排好后方可交班下班。本班异常情况如:开关跳闸及设备振动超标、仪表故障、未处理事项及其它注意事项;3.6 在交接班时,如遇事故抢修,应停止交接班,接班者应配合好交班者处理好事故或抢修。3.7 如遇接班者有酒醉、精神失常等情况33、,应拒绝交接并立即汇报当班及条线主管领导。设备点检制实施办法 1 目的:为了对设备实施点检作业,以准确掌握设备技术状况,编制合理的维修计划,实行有效的适时维修,预防事故发生,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经济运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主流程厂以及辅助车间及二线各独立厂生产设备的管理。本办法仅规定了有关点检分工、点检实施等业务,对涉及其它相关业务,仍执行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3 点检定义:点检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点”指设备的关键点,如轴承温度、轴承振动、油压、油温、电压、电流等等;“检”指对关键点的检查,从而掌握设备管理需要的信息,以便制定相关对策。具体说来,点34、检是为了维护生产设备的原有性能,借助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工具(测振仪、测温仪、频谱仪、铁谱分析仪、油样分析仪等等)和监测系统(在线系统、离线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照事先设定的标准,对设备上的某一规定部位(点)进行预防性周密检查过程,从而使设备缺陷和隐患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处理。点检制是以点检为核心,以预防维修为基础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的简称。4 点检制的基本内容4.1 点检分类4.1.1 按周期分类,可分为日常点检、定期点检。a.日常点检是指在设备运转中或运转前后,点检人员通过“五感”和工具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点检项目包括安全、振动、噪音、温度、紧35、固、腐蚀、异味、泄漏、完整等,以防止或避免设备在劣化状态下工作。点检周期由各厂自行决定,通常每班点检24次。b.定期点检又可分为短周期和长周期。短周期点检是指在一周内,点检人员靠五感和简单工具、仪器对设备重点部位仔细地进行静或动态的检查;长周期点检是指在一个月时间内,点检人员对设备磨损情况和劣化倾向进行详细检查,其中可包括离线解体检查等不同方式。4.1.2 按工作范围分类,可分为岗位点检、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即所谓“三级点检”。a.岗位点检的工作范围是操作工负责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以日常点检项目为主。b.专业点检的工作范围是各专业负责的条线,工作内容涉及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中与本专业相关的点检项36、目。c.精密点检是指对设备进行综合性测试检查或在不解体的情况下运用诊断技术(即用专项精密仪器、工具及特定方法),测量设备的振动、应力、温度、电压、电流等物理量并进行数据分析比较,定量的判断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劣化倾向程度,以确定其修理和调整的必要性。4.2 规范化的点检制度:为规范点检制度,各分厂要从点检准备、点检计划、点检组织分工、点检实施、点检绩效考核、设备故障倾向管理和点检定修模式等七大方面做起。4.2.1 点检准备,即所谓的“八定”,它主要是按管理学中“5W2H”法制定的。每年年底重新规划本单位点检工作时需按以下八各方面完善、规范。a.定地点(Where/Why),通常为重要、容易发生故障37、的设备故障点。b.定项目(What),点检内容及相应的技术和仪器。c.定人员(Who),操作工、专业点检员和专业技术员。d.定周期(When),日常点检周期、定期点检周期和周期点检周期。e.定方法(How),解体、非解体、停机、非停机、五感、仪表。f.定标准(How much/many),包括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g.定表格,确定各级点检表格。h.定记录,确定点检记录内容项目及相关数据分析。4.2.2 点检计划点检人员实施点检必须有计划,由点检员在点检作业前根据点检标准进行编制,作为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的标准。计划包括点检路线、各级点检记录本。4.2.3 点检组织分工a.各厂把生产设备按生产工艺流38、程划分为若干个管理区段,每个区段按机、电、仪等不同专业,配置一个由几名专业点检员所组成的点检组,专门负责该区段设备的点检工作和设备管理工作。各厂设置点检站,负责组织各点检组点检业务的实施。点检站具体承担的管理业务:编制、修订点检计划;组织专业点检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点检作业;搜集汇总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劣化倾向管理;编制定修计划,做好定修工程的管理工作;制定维修资材计划及维修费用计划(费用计划可分步实施,设为管理目标);真实记录各操作现场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进行事故分析处理;做好维修记录,分析维修效果,提出改善管理、改善设备性能的建议。b.点检工作分别由生产岗位操作工(含生产操作工)和专职点检人员39、承担:日常点检由岗位操作工(含运行操作工)实施并按照设备使用、维护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承担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含加油脂)等维护保养任务,及时检查发现设备隐患、缺陷和进行简易处理。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各厂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报机动处备案。定期和精密点检由专职点检人员提出计划,并组织实施。专职点检员应选拔有一定文化专业技术水平,在运行、维修或设备管理系统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判定设备运行状况的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点检员原则上上午按预先确定好的部位、路线对设备进行点检作业具体设备的点检周期由各分厂各条线按设备台帐的设备清单,根据使用环境、使用频次、重要程度分别制订,可分为按时(2-4-840、小时)、按天(1-2-3天)、按周、按月等;下午开展管理业务,整理各种检查及维修记录,制定计划以及进行其它业务联系工作;在检修时还要对工程进行管理。4.2.4 点检实施a.点检检查,按点检计划规定的周期、项目检查设备、检查前一级的点检记录。b.点检记录,如实及时填写点检记录,采用各中分析方法对数据分析,寻找故障原因、掌握故障趋势。c.点检处理,对点检出的问题分工处理。d.点检改进,点检实施过程中及时改进点检业务中存在的不足。4.2.5 点检绩效考核a. 点检行为考核,包括对点检员工作考核和自身技能考核。b.点检激励,可适当地采取措施奖励点检员,实现企业与个人双赢。4.2.6 设备故障倾向管理L41、观察对象设备的故障参数、控制设备的倾向,定量掌握设备使用寿命的管理,称为设备故障倾向管理。其中关键就是利用点检信息来制定生产、维修决策。4.2.7 点检定修制:根据设备预防维修的原则,在推行点检制掌握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预定设备零部件使用寿命周期的基础上,安排连续生产系统的设备在“停机时间短、生产物流损失小、能源介质损失少、修理负荷均衡、修理效率最高”的一种最经济的修理方式称为定修。定修中检修计划的立项主要来自于点检结果,如果只进行点检而不进行定修,点检就失去了意义;如果不进行点检,定修也就无法进行。5 点检员的职责5.1 岗位操作工的点检职责:1 在当班时间内,必须按日常点检作业卡逐项进行点42、检,并认真做好记录;2 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记入作业卡中,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3 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交接清楚;4 参加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5 根据给油脂标准及作业表进行给油脂作业;6 承担小件更换和简单的调整工作。5.2 专业点检人员的点检职责:1 制定、修订点检标准和给油脂标准等基础资料;2 编制、修订短周期点检计划和长周期点检计划(或称周期管理表)及日点检作业卡和周点检作业卡等实绩记录;3 按计划认真进行点检作业,并对岗位操作工日点检作业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每天查看点检作业卡和相关记录,有问题要查明情况及时进行处理;4 收集设备运行动态,记录整理点检数据,绘制各类趋势图,掌43、握机件的劣化趋势;5 编制检修计划并做好检修各项管理工作,对检修期间需进行检测的各类数据如机械专业的同心度、联接配合尺寸、装配精度尺寸、焊接形式、焊缝高度等以及电、仪专业需检测确认的各参数进行检测和验收,并由专业点检员或点检组(站)长在检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6 编制备件使用计划及维修材料的需用计划;7 根据点检结果和维修需要编制维修费使用(年、季、月)计划;8 参加事故分析处理,提出修复预防措施;9 整理归档维修记录,并进行有关故障、检修费用等方面的实绩分析,提出改善设备的建议;10 组织实施精密点检工作。5.3 专业点检员对每台(套)设备建立设备技术档案。重要和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及点检工作原44、始记录必须有专人保管,定期归档。6 点检工作制度的建立6.1 各厂设备主管(主任)要组织好本单位的点检管理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应做好以下工作:6.1.1 选拔点检组(站)长,建立健全全点检人员的岗位规范和岗位奖励考核制度,点检组(站)长业务上属本单位职能条线科长管理,并要求参与本单位生产及设备会。6.1.2 明确点检作业区域之间的分工,明确机、电、仪设备结合点及管理责任分工;6.1.3 组织建立健全检修作业标准、检修技术标准、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台帐和设备档案;6.1.4 通过点检作业的实施,掌握本厂的设备技术状况,组织对设备隐患及失效因素进行处理、攻关,不断改善提高设备性能;45、6.1.5 定期查阅点检人员的工作日志和点检记录;定期(每月)召开点检工作实绩分析会,提出点检管理目标。6.2 各厂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研究处理各厂开展点检工作所提出的问题,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实施。6.3 为建立一支思想作风好、技术业务精、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专业点检队伍,要定期对点检人员、点检组(站)长进行培训。备品备件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以最经济的办法,科学合理地组织备件的生产、采购、验收,跟踪及使用,及时满足维修需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生产设备用备品备件管理。3 主要职责3.1 各分厂所有备件类计划单分为物资计划单、外协申请单二类,由各单46、位技术员根据各自单位实际使用情况及消耗情况分类填写。3.2 机动处备件科负责审核各分厂报送的备品备件计划,对其中可以调剂的备件进行分厂间的调拨,对各分厂计划申报工作以及加急件申报进行考核,对采购计划及时进行采购,对备件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负责备件质量异议处理,负责配合各职能科室对新增备件进行分类定性。3.3 物资库负责根据库存申报通用件计划;负责审核机动处备件科报送的备品备件计划,并对机动处备件科的计划申报工作报企管处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公司的备件物资采购计划并报送各采购部门。3.4 供销公司物资采购科负责根据物资库报送的采购计划及时进行采购。3.5 物资验审科负责对到货备件进行验收,及时向采47、购部门反馈验收信息。4 备件分类和库存管理4.1 备件分类4.1.1常备件:在维修中经常使用,单价较低且需保持一定储备量的备件。4.1.2通用件(含通用事故件):指具有可在各分厂通用或互换特性的备件,一般在两个以上分厂均能使用的备件。4.1.3专用件:指需由专业厂家定做,制作周期较长的备件,一般不能在各分厂通用或互换的备件。4.1.5事故件:事故件也称保险备件或关键备件,以保生产为目的的必备部件,事故件的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正常情况下不进行更换,但存在突然损坏的可能性和更换周期的不确定性,该备件一旦损坏,将损失重大或造成主作业线停产的重大事故,事故件仅为一个分厂使用。4.2 库存管理 4.2.48、1常备件的库存管理:对仓储系统设定最高、最低库存数量,分厂直接到仓库进行领用,由系统自动生成计划,总库负责审核计划对库存进行维护。分厂对一次性使用量超过库存上限的需申报计划,该批物资不作为备用储备物资,到货后及时领用。4.2.2通用件的库存管理:对仓储系统设定最高、最低库存数量,分厂直接到仓库进行领用,由系统自动生成计划,备件科负责审核计划对库存进行维护。分厂对一次性使用量超过库存上限的需申报计划,该批物资不作为备用储备物资,到货后及时领用。4.2.3专用件的库存管理.各分厂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提前申报计划,职能部门对是否需要申报及申报的数量进行审核把关.4.2.4事故件的库存管理,各分厂根据生49、产实际情况需储备事故件的由分厂提出申报事故件申请,职能部门审批后进行申报计划。5 备件的计划管理5.1 外购物资申报5.1.1各分厂根据需求按规范申报专用件需求计划,经部门领导确认后,每月于规定日期前将计划单原件报机动处备件科审核。5.1.2机动处备件科会同相关备件管理职能部门对分厂申报计划及系统生成的通用件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经生产指挥中心审批,并于每月规定日期前将需求计划报送物资库。5.1.3物资库根据库存申报常备件计划及审核机动处备件科报送的专用件和通用件需求计划,汇总各类备件的需求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提供给采购部门。5.1.4事故件计划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分厂申请申报的事故件50、进行审核,在确定符合申报条件后由备件科申报计划,对事故件被领用后由备件科补报计划。5.1.5机动处备件科在审核计划过程中对存在疑问的项目暂不给予申报,需分厂进行确认的带分厂确认好后再给予补报计划,在补报计划时注明补报原因。5.1.6计划变更。已上报计划单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必须填写备件计划变更单,经单位主管领导和负责人签字确认,报职能处室批准后方可更改。5.2 自制备件申报自制备件由各分厂技术员填写工程联系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审核签字,经相关领导审核,由机动处开派工单给机械维修厂或其他单位进行制作,制作结束后由制作单位进行自检,申报部门验收合格后领用。5.3 急件申报:51、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急件时由计划申报人填写计划单需注明申报急件原因,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报生产指挥中心审批后,由机动处备件科向物资库申报,物资库审核后送采购部门采购。5.4 计划申报规范要求5.4.1所有计划单(包括修理计划单、外协申请单)填写时注明申报部门、申报日期、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或图号、材质、单位、数量、技术要求、执行标准、加工范围或施工要求、供货范围,有特殊要求必须注明。在计划单的备注栏内必须填写物资用途,对申报的备件计划项目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当前在线使用和在线备用的数量及离线的数量,并要注明申报数量中检修用数量及备用的数量。对非事故备件需注明计划需用日期。申报时如需附图须随计划一起52、同行交计划审计(图纸必须一式两份,一份送采购部门,一份送物资验收部门),图纸必须由技术员和条线主任及职能部门确认,外协修理项目需先打申请由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后再报计划,修理计划必须注明设备原生产单位,出厂编号,需修理内容及范围。5.4.2(信息自动化处)申报仪控类阀门计划(包括阀门修理)时,除按正常手续申报外,另需由设备技术员对仪控阀门的具体型号、规格、阀体材质、安装管径等签字确认。5.4.3各分厂的申报人员在进行计划申报时,应先查询仓储管理系统,按照仓储管理系统内现有的物品名称、规格要求填写计划单,其它具体要求在附加信息栏中备注。5.4.4各分厂的计划申报人员将需申报的计划输入仓储系统,对仓储53、系统中有物资编码的选用仓储系统中的物资编码输入计划,对仓储系统中无物资编码的报机动处备件科新增编码再输入计划。对分厂申报的计划需打印一份文本版物资计划单由各分厂条线领导、分厂厂长审核签字后报送设备处备件科备案。对仓储管理系统内没有的新增备件,初步对其定性,由计划审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最终定性(该项工作待对仓储管理系统中物资定性梳理完成后由机动处发通知后再执行,在发通知前由机动处备件科负责计划的输入工作)。5.4.5机动处备件科将新增备件输入仓储管理系统时,应先在仓储管理系统内进行核实,确无该备件后,参照类似物品的规范形式输入。5.5 计划申报考核5.5.1机动处备件科负责对各分厂计划申报工作进54、行考核,企管处负责对机动处备件科的计划审计及计划申报工作进行考核。其考核标准由机动处和企管处分别制定。5.5.2大型的、生产周期较长的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急件。机动处备件科负责对分厂的急件计划、计划变更情况进行考核。其考核标准由机动处备件科制定。5.5.3各单位应通过加强备件申报的计划性减少备件库存,其二级库的库存量按经济责任制中相关规定进行考核。5.5.4机动处备件科和物资库每月将考核结果送企管处,由企管处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理。5.6 物资领用考核:对申报的专用件作为检修用物资到货后1个月内必须领用,作为专用备件的物资入库后6个月内进行领用,对超过时间不领用的给予考核。对确定为事故件55、的备件原则不对库存时间进行考核,考虑事故件在发生设备事故时才领用,在领用事故件时必须提供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6 验收管理6.1 物资验审科根据仓库报验单、物资分类及库存规定的资料及时派员对到货备件进行验收,验收时对有特殊要求的,通知分厂技术人员一起进行。验收部门对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部门反馈。6.2 对出现质量异议备件,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到现场,联合验收部门进行复检,如实属产品质量问题,由分厂、备件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及供应商在确保库存的前提下协商处理,暂不开具体的验收单,但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应及时将最终处理情况(与供应商联系情况)向验收部门及相关部56、门进行反馈。7 质量异议管理7.1 克服“只管使用,不管质量”的问题,搞好备件使用管理工作,各分厂要配备专职(兼职)人员对备件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机动处备件管理部门应经常到使用部门了解备件的使用情况,同时采购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定期对各类备件以备品备件使用情况证明单形式给备件管理部门进行质量调查。分厂技术人员根据备件的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填写,经相关职能处室确认并由备件管理部门汇总后移交给采购部门。7.2 使用部门对备件在使用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要做好记录,记录上必须将设备(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出厂编号、制造单位及故障或质量情况详细填写,并以信息联络单形式报相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对质量异议作确认57、后转至机动处备件科,机动处备件科根据信息联络单填写质量异议处理单反馈到采购部门。7.3 采购部门根据质量异议处理单反映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对于需要复检的,验收人员、备件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相关技术员须一起到场复检。7.4 机动处备件科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备件质量异议处理结果向使用部门、相关职能处室进行反馈。7.5 机动处备件质量管理部门,以备品备件质量服务调查表有组织性地对备品备件使用质量与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调查,阶段性汇总分析备件总体质量,并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情况汇总分析,为供应商的客观评价提供参考依据。7.6 备件超过质保期发生问题,不列入质量异议处理程序,但备58、件科应协调相关采购部门,配合联系供应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等服务。有些问题使用单位能够自行解决处理,而对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按照相关流程申请报修。8 台帐资料管理8.1 各分厂应定期到仓库核对备件数量、型号,对备件台帐进行更新,发现库存缺货及时及时申报计划。各分厂在上报备件计划时,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要做到与台帐一致,各分厂在做备件台帐时应记录好备件的计划数量、计划日期、到货数量、要求到货日期、领用数量及领用日期,以便反映出目前正确的备件库存。各分厂所做的台帐(包括二级库),应当确保帐、卡、物的相符。相关处室备件科要根据备件台帐不定期对备件台帐进行抽查,突出重点,保证关键备件的供应。8.2 所有物59、资计划的附图必须按机械图纸标准进行绘制,动力设备、自动化设备按电气制图标准绘制;借用图纸中有更改的必须由有关技术人员对更改的部份进行签字确认。备件图纸必须按照图纸设计及装订要求装订成册,在加工和对外订货时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须经相关领导批准。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注明。对申报的计划原则不得采用附实样形式表达,需对实样进行测绘后附图申报计划。8.3 各仓库做好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如备件台帐、技术资料、公司或职能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等,特别是关于物品计划有关的技术员调动,必须报相关部门备案。8.4 各分厂应做好备品备件的月度总结工作,统计月度领用总库物资(包括本分厂二级库)金额和60、本厂物资结存金额,计算与上月同比增减并分析相关原因,于每月28日下午16时之前报机动处备件科(备件管理部门)。8.5备件管理部门应做好质量异议处理相关资料、备品备件质量服务调查表资料、供应商产品质量和服务情况测评资料、外协电机验收表等文件的存档工作。9 备件入库保管9.1 各仓库注重物资保管质量,消除只管不保现象。入库后备件应充分做好防潮、防尘、防锈“三防”等保养工作。电气类物资应有防潮包装、防尘覆盖措施,机加工件、标准件应有防锈处理,以防锈蚀或影响产品性能。9.2 机动处备件科应配合企管处定期对物资保管保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物资保管账、卡、物不符或保管质量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和考核。 9.361、 因仓库保管不当影响备品备件的质量问题,由各仓库负责。10 备件转移、报废管理101凡是对设备进行转移、调拨时需对该设备的库存备件(总库、二级库备件)进行梳理,梳理出备件如原使用单位不再使用就连同设备一起转移、调拨到新使用单位。10.2分厂需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在制定改造方案时需对该设备的备件进行梳理,将备件处理纳入改造方案一同申报审批,在改造结束后依照改造方案中的备件处理方案对备件进行处理。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公司设备检修的管理,确保生产设备安全、长期稳定运行,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设备管理水平,实现生产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此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各类计划检修的62、管理。3 基本要求3.1 设备计划检修是指恢复设备使用能力,达到原有用途的目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改变用途的设备更新改造作为技改项目不纳入设备计划检修的管理。3.2 设备检修的基本方法是根据日常设备点检和现场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磨损和运行规律,针对设备的技术状况,对设备实行周期性检修、预知维修与状态检修相结合的(以点检制为基础)维修方式。运用修理的办法消除缺陷和隐患,从而恢复其设备的性能和精度。3.3 本制度所称设备检修主要是指生产设备的计划检修、大修。3.3.1 计划检修是以各分厂由平时的日常点检、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离线更换为基础,以维持设备正常运行为目的,由生产指挥中心统一制定安排的检修称为计63、划检修。3.3.2 大修是以设备检修规程和实际状况为基础,以修复和提高设备性能,改善设备技术状况为目的,采用外协和分厂相结合的方式的年度检修。4 主要职责4.1 各分厂负责提交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负责设备大修计划的申请、初步方案和预算的制定。4.2 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大修计划;负责审核分厂编制的计划检修方案,确定委外施工和内部施工,组织检修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审核分厂制定的设备大修方案和预算,并报公司总工办进行方案论证和技术支持;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组建设备大修工作组,由工作组负责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4.3 公司总工办负责组织论证设备主管部门提交的设备大修方案和预算,并负责大修方案审定和64、技术支持。4.4 生产指挥中心负责批准设备年度大修计划,发布设备大修公告。5 检修计划编制5.1 各分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设备检修周期、设备实际状况,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月度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检修内容、检修工时等。5.2 各分厂于每个月20日前上交下月计划检修内容,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检修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分厂上报的计划检修项目汇总审核后,上报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统一安排检修时间。5.3 分厂在计划检修前将设备检修作业卡交分厂厂长审核批准。检修作业卡中施工方案项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为预估费用,允许检修作业完成后填写。5.4 分厂在检修前由检修负责人在检65、修作业卡中人手工填写“存在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两项内容,并组织对现场进行施工前确认。5.5 检修结束后,分厂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调试,验收合格后在检修作业卡“验收情况”项填写,并由负责人确认。5.6 分厂月底计划检修项目以上报项目为准,新增检修项目列为设备非计划检修项目。非计划检修项目按计划检修程序执行,检修前3天把非计划检修项目报设备部门和指挥中心审批,作业方案交分厂厂长审核批准。5.7 检修时间由生产指挥中心统一安排,提倡利用生产上更换品种、补炉时间对计划检修项目进行检修。在规定检修期前15天以内,设备上出现问题需检修,分厂必需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指挥中心批准,视为计划检修,如未提66、前24小时上报指挥中心批准,视为非计划检修;如生产需要,生产指挥中心通知分厂延后时间检修,在延后期间,分厂上报的计划检修项目出现问题,不是维护保养不到位原因造成的,不作考核,若是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按设备故障或事故考核。5.8 分厂检修时间请按照生产指挥中心2008年2月下发的关于生产单位计划检修和各类误时统计的管理规定执行。5.9 检修结束后24小时内,分厂将实际检修的项目和检修作业卡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5.10 检修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统计计划检修完成率,制定计划检修完成率定额指标,每月对各分厂的计划检修完成率进行考核。(注:计划检修完成率=计划检修完成项目数X100%)检修计划项目数量67、+新增检修项目数量5.11 制定检修计划时,应考虑区别各类设备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和零部件磨损特点等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维修方法(在线检修或离线检修),使生产和检修工作能协调均衡地进行。5.12 各分厂编制年度设备大修计划,主要依据设备检修周期、设备技术状况、薄弱环节和隐患、设备改造情况及资金情况进行编制。在平衡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目标、备件加工制造、修理力量,检修计划编制好后申报设备部门备案。5.13 设备部门结合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进行汇总并组织讨论,根据讨论结果进行修改、补充,经处长审批后,报生产指挥中心及企管等部门进行综合平衡,经多方征求意见,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大纲。568、.14 各单位根据公司下发的年度检修计划大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落实本单位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备品备件和材料的计划编报,按备品配件管理制度要求进行。6 计划检修规定执行要求检修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保证设备检修计划顺利执行的关键,参加检修的单位必须在检修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内容有:1根据设备检修计划项目和进度要求编制单项工程进度及主体工程综合网络进度。2 拟定施工方案和重点技术组织措施,划分检修场地,保证道路畅通。6.3 检修所需备品备件、材料的准备检查,提前组装并运至现场。4 施工前的安全确认工作是否到位。5 检修施工力量准备以及施工工具和施工机械的准备。6 施工用的水、电、风、69、汽等项准备。7 检修技术质量标准贯彻落实措施。8 成立施工临时指挥机构。9 检修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两票”指操作票和工作票),必须确认停电停机或增加机械连锁后,方可进行挂牌检修施工。10 检修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检修标准和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严禁发生野蛮检修等违章现象。11 检修完毕自检后必须经分厂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其中公司控设备重要参数须经检修负责人调试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投入使用。7 施工计划进度网络图表和单项工程进度表编制施工计划进度网络图表和单项工程进度表是指导检修工作具体实施的指令性文件,应按照设备检修计划工期及时间要求和70、历史同等规模较先进的实际施工进度进行编制,编制时应考虑:7.1 主体工程项目的主要工程量和技术难度并结合以前的检修资料。7.2 较先进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化程度。7.3 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和劳动组织的改善。7.4 施工条件与劳动环境。8 加强月度检修计划的动态管理8.1 检修项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全过程的施工记录,包括检修时间、工期进度、检修内容、质量,及存在问题等。8.2 对设备原设计进行改进时,应经分厂领导同意,并向机动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改后的图纸资料由更改部门交资料室备案。8.3 公司下发的月度检修计划,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检修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检修计划71、的实施,并相应对主要生产设备检修完成情况做记录(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润滑台帐、设备维护保养台帐的及时更新)。8.4 在计划检修过程中分厂可根据设备零部件的实际磨损、腐蚀程度等情况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以实际检修项目为依据进行验收,并填入检修作业卡。8.5 检修结束后,要求参加检修单位、检修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分厂将实际检修的项目和检修作业卡交设备部门备案。9 设备检修费用管理9.1 设备计划检修费用计入生产单位的成本,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9.2 设备大修批准后,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组建设备大修工作组,工作组负责大修物资计划的申报,为大修物资进行编号,大修成本费用的归集,以及大修工程决算;设备大修费用72、由设备大修工作组报企管处,按公司大修预算对生产单位进行经济核算。设备事故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落实设备事故责任制,有效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3 术语3.1设备事故(故障):是指由于设备本身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坏,迫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动力能源供应突然中断,造成的直接损失或停产时间达到了规定的界限,称为设备事故。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1.因设备技术状况不良或检查发现运行中设备的缺陷而主动安排的非计划检修;2.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使生产中断,未造成设备损坏的73、;3.已知设备存在缺陷或隐患,也作了检修安排,但因生产工艺原因不能停机而引起的事故;4.生产工艺过程中发生的转炉、钢包、中包、结晶器跑钢、高炉铁口、铁包、铁沟跑铁、高炉悬料、炉凉、炉缸冻结、轧机卡钢、缠辊、堆钢、进低温钢等事故;5.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或动力能源供应中断;6.尚未正式交付生产使用的设备,在试车或实验过程中造成事故;7.非设备原因引起的火灾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8.蓄意破坏造成的设备损坏;9.非本企业原因造成的动力能源供应中断。3.2设备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三级。3.2.1 特大设备事故:设备修复费在100万元(不包括抢修中的正常更换件,以下同);或主生产线或关键、重74、要设备停机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设备事故。3.2.2 重大设备事故:设备修复费在20100万元之间的;或主生产线或关键、重要设备停机时间在2448小时之间的设备事故。3.2.3 一般设备事故:设备修复费在520万元之间的;或主生产线或关键、重要设备停机时间在424小时之间的设备事故。3.2.4 设备故障:设备修复费在2000元5万元之间的;或因设备原因停机时间在30分钟4小时之间的情形。3.2.5设备误时:因设备原因停机在30分钟以下的的情形。3.3 特种设备(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等)和工业建(构)筑物的事故应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3.4对达不到以上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判定标准的,但由于其本身75、潜在的危害性较大,经事故调查单位鉴定,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可按潜在危害性判定设备事故的等级。4 主要职责4.1机动处、信息自动化处(以下简称设备部门)组织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生产指挥中心审批,报总调室备案。4.2 事故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一般设备事故及设备故障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送设备部门审核后,报生产指挥中心审批,报总调室备案。5 设备事故的管理5.1 事故报告5.1.1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现场保护。各涉及条线专业人员应根据情况安76、排测量、记录、照像、录相及现场描述等取证工作。发生设备事故,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事故单位应保留事故现场。a.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b.因设备事故造成主体设备损坏严重的;c.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一般设备事故。5.1.3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要立即报设备部门和总调度室。对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总调度室要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设备部门及总调度室的主管专业员接到通知后应深入现场调查事故,参加抢修方案的研究。5.1.4发生设备故障、事故后二十四小时内,事故单位须提出书面初步分析材料上报设备部门。其内容应包括:设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初步原因分析;设备损坏情况和恢复77、处理安排。5.1.5设备事故抢修工作按设备事故分级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对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由总调度室负责协调事故的抢修组织工作,制定抢修方案,协调厂内各类生产资源和设备,事故单位负责具体实施。5.1.6事故抢修工作应积极、稳妥、迅速、严密,尽快恢复生产,以减少事故损失。在抢修中要有组织、有方案、有进度要求及安全措施,认真落实抢修项目。恢复生产后,事故单位应准确计算出事故的修复费用。5.2事故调查5.2.1设备部门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必要时联合总调度室、企管处、人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分析和处理建议报生产指挥中心或公司领导审核、审批。对涉及到安全、工艺等相关技术的,由设备部门组织相关78、职能部门协助调查。5.2.2事故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一般设备事故及设备故障的调查,在一周内(当月发生的事故应在本月28日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设备部门审核,若审核中发现没有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设备部门负责再次调查、分析、处理,并报生产指挥中心审批。5.2.3事故调查单位在进行事故调查时,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做到(1)原因不清不放过;(2)责任者未得到处理不放过;(3)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4)没有事故防范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放过。5.2.4事故调查单位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应过程真实、原因清楚、责任明确、教育到位并提出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5.3事故处79、理5.3.1特大、重大及影响较大的一般设备事故,设备部门要提出意见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通报,避免生产事故重复发生,力求做到举一反三。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对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设备部门对其验证情况组织复查。特大、重大生产事故由设备部门对预防措施的有效性组织验证。5.3.3对事故责任单位按经济责任制中的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处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按事故处理意见处理。5.3.4出现下列情形,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加倍严肃处理:a.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延误了事故处理时间或扩大了事故影响范围;b.事故处理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弄虚作假、隐瞒不报;c.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5.3.5对预防事故或80、积极抢修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5.4其它5.4.1加强设备技术状态管理,开展状态监测,按计划进行设备检修,完善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对“带缺陷”运行的设备,要及时处理,当条件不具备时,必须制定特护措施,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监视运行。5.4.2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设备事故、故障台账和档案等相关的防护措施基础资料。5.4.3事故检修结束后,按计划检修要求对检修项目进行验收。5.4.4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按以下要求对设备事故次数、停产时间、直接损失费,进行如实记录与准确计算。a.设备事故次数统计,按生产中断一次计算一次。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后尚未正常生产,在81、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统计事故次数仍为一次,但事故时间累计计算。b.事故停产时间统计,为从发生事故到恢复生产的时间;有备用机组时,事故停产时间应为设备停机到备用机组开机生产时间。c.事故损失费按直接损失费和间接损失费计算。直接损失费指事故设备修复费。间接损失费为因事故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关联费用。设备修复费为修复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运输及管理费用的总和。套件更换时不计算非损坏部份的价值。6 相关记录设备故障报告书、设备事故报告书7 附件:设备事故处理流程设备事故(故障)发生是否特大事故设备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由领导小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是否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采取措82、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抢救工作,并注意现场保护。设备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事故单位须提出书面初步分析材料上报公司设备部门。副总主持,总助、设备、企管、人事主管领导、事故单位参加分析。设备事故发生后7日内报生产指挥中心审核、审批。是否重大事故设备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由领导小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总助主持,设备主管领导和事故单位参加分析。是否一般事故否设备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由领导小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设备主管领导主持,事故单位参加分析。事故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及处理,由事故单位提出故障处理意见。否是是事故单位主持,设备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分析。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了加强对公83、司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正常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现有特种设备种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目前公司有荒煤气管道、氧气、氮气、氩气、蒸汽、压缩空气六种介质的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工程机动车辆。3 术语3.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3.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84、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力),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3.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85、。3.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设备)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3.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 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3.6、厂区机动车辆:是指厂区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各类机动车辆和专用机动行使机械。包括:大型客车、大型汽车、小型汽车、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手扶式拖拉机、手86、把式三轮机动车。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4 新增特种设备的管理4.1、特种设备的添置必须填写新增设备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添置后,方可凭特种设备订货技术要求进行订购。4.2、订购特种设备前须要求供货单位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4.2.1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或出示竣工图上的设计单位资格盖章)。不订购无设计资格的单位设计的特种设备。4.2.2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生产厂家的制造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不订购无制造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或超过制造资质规定范围的生产厂家制造的特种设备。4.87、2.3 进口特种设备须办理进口手续,并提供进口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4.3 订购特种设备时必须明确要求供货单位:4.3.1 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关特种设备的技术协议或订货技术要求并按照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最新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报检验收;至少提供1套完整的随机资料并以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张家港分院检验合格为依据。4.3.2 锅炉的随机资料应包括:锅炉图纸、锅炉质量证明书、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强度计算书、安全阀排放能力计算书、辅机配套清单、备品备件清单等,进口锅炉须提供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4.3.3 压力容器的随机资料88、应包括: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竣工图纸等,进口压力容器须提供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4.3.4 压力管道元件的随机资料应包括:压力管道元件质量证明书。4.3.5 电梯的随机资料应包括: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曳引机合格证、电气线路原理图、电气接线图、部件安装图、限速器和安全钳的合格证及校验报告,易损件图纸或清单等,进口电梯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4.3.6 起重机械的随机资料应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整机型式试验证明、外协外购件产品合格证或产品89、质量证明书、图纸(含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发货清单等,进口起重机械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4.3.7 厂区机动车辆的随机资料应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备品备件和随机专用工具清单、保修卡、发票、主要配件如(发动机、变速箱)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合格证等,进口厂区机动车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4.4、安装特种设备前、中、后期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4.4.1 特种设备在安装前安装单位应必须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一式四份),并与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签订监督检验协议。4.4.2 施工前安装单位应向机动处特种设备科递交经张家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审批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原件或复90、印件备案;同时向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张家港分院办理报检手续。4.4.3 各施工单位在进厂施工前必须到公司安全环境处签订安全协议。4.4.4 施工单位开工后,各分厂/项目建设处应安排专人负责对特种设备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4.4.5 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好后、在投入使用前的30天内由安装单位(或供货单位)主动向机动处特种设备科(永钢特检站)申请检验。4.4.6 通过江苏省特检院张家港分院验收合格后,各施工单位和各分厂/项目建设处必须向机动处特种设备科至少提供如下1套完整的竣工资料:锅炉:随机资料1套、竣工图、安全附件合格证、安全附件校验报告、安装质量自检报告书、特种设备91、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验收检验报告、使用登记卡、“使用证” 。压力容器:随机资料1套、竣工图、安全附件合格证、安全附件校验报告、安装质量自检报告书、特种设备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验收检验报告、使用登记卡、压力容器注册铭牌。压力管道:随机资料1套、竣工图、安全附件合格证、安全附件校验报告、安装质量自检报告书、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检验报告、使用登记卡。电梯:随机资料1套、安全附件调试检验合格证、安全附件型式试验合格证、土建等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须经监理部门确认)、安装质量自检报告书、特种设备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验收检验报告、使用登记卡、“安全检验合格证” 、钥匙等。起92、重机械:随机资料1套、土建承重梁等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须经监理部门确认)、安装质量自检报告书、特种设备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验收检验报告、使用登记卡、“安全检验合格证” 、钥匙等。4.5 新增特种设备的检验及安装费用的支付:4.5.1 新增特种设备须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张家港分院检验,直到检验合格、取证为止;若无法通过检验、取证,除不给供货单位付清费用外还要其赔偿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4.5.2 新增特种设备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张家港分院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由供货单位负责免费整改,并承担二次检验费用,直到检验合格、取证为止;若无法通过检验,还要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493、.6 新增特种设备资料管理4.6.1 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张家港分院检验合格、取证后,其随机资料、安装调试过程中和检验时产生的所有资料(包含钥匙、遥控器等)必须由安装单位(或供货单位)收集整理后,交给机动处特种设备科审核,由机动处特种设备科按照设备编号统一归档存放于档案管理科资料室;要求每台设备对应一套档案资料。其使用维护说明书,使用单位可以复印后作为自己管理及操作人员学习参考资料。随机专用工具以分厂保管为主,常用工具由分厂指派专人保管,并建立齐全的台帐。4.6.2 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张家港分院检验合格、取证后,由机动处特种设备科负责对其统一编制设备编号和特种设备94、明细台帐、特种设备检验台帐;各使用单位负责建立齐全特种设备明细台帐、特种设备检验台帐;特种设备固定资产卡片、特种设备润滑卡片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台帐,并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台帐编号和国家相关色标的标准对相关特种设备进行张贴醒目的编号和颜色标识;并及时做好相应的台帐更新; 5 特种设备使用运行的管理5.1、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役特种设备必须持有下列证书,才能合法投运。A锅炉 使用证 有效期内的年检合格证B压力容器 使用证 有效期内的年检合格证C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D起重机械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E电梯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F厂(场)内机动车 特95、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厂内机动车辆牌照。5.2 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需配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可由专业人员兼职,视特种设备的数量配备专管员或兼管员),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二级网络,负责所属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关事项。5.3 特种设备的“使用证”须在有效期内,并张贴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对即将逾期的“使用证”使用单位应提前30天向机动处特种设备科书面申请定期检验,与此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整和维保,在检验时积极配合,为检验提供必备的条件,确保一次性通过定检、换领“使用证” ;对已办理停用的特种设备,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由使用单位提前30天向机动处 特种设备科申请启用前的检96、验、检验合格后凭“使用证”投入运行使用。严禁运行使用未经验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5.4 各使用单位须建立并在特种设备操作室落实张贴特种设备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各使用单位或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操作特种设备,严禁超压、超载、超吊、超负荷使用特种设备;严禁私自、随意变换特种设备的适用介质或润滑油、脂的牌号等。5.5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国家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上岗,并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的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6 在用特种设备必须贯彻落实定期检验制度。 5.7 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2年,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锅炉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97、为1年,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单位根据上次检验情况判定,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5.8 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必须按期校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其校验周期为1年,压力表的定期校验周期为半年,并做好记录保存校验报告。5.8.1 严禁加大、取消或不安装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灵敏、有效和可靠。5.8.2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的安装方式须参照相关设计(竣工图)图纸或相关标准、规范;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的安全阀应直接安装在设备本体上,中间不允许加装任何阀门等。5.9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参照特种设备的维护规程和使用维护说明书负责98、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点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相关点检检查记录本上;并根据点检检查做好特种设备备件的计划申报工作。对点检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机整改同时向机动处特种设备科汇报。严禁“带病”运行使用。5.10 特种设备若发生故障使用单位应参照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对分厂可以修复的故障原则上由分厂修复,对质保期内或分厂无法修复的故障应由分厂书面申请,机动处特种设备科负责协调解决。5.11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万一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和启动本单位制定的救援预案;努力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尽量保护好现场并99、及时向机动处特种设备科和公司安环处汇报。5.12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配备特种设备专管员负责对其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收集、健全、保管下列资料: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检验台帐、特种设备验收检验报告(特指复印件)、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台帐、特种设备固定资产卡片、特种设备润滑卡片、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资料、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责任制度及相关制度、特种设备的通知、文件和各种单据、特种设备的点检检查记录本。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好机动处特种设备科的相关职能管理。5.13 特种设备的检查与考核5.13.1 生产单位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等必须指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协调、管理工作,100、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监检;同时指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和汇总施工单位各个阶段中的资料。 5.13.2 特种设备的职能管理部门机动处特种设备科每月至少一次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抽查,并将抽查时发现的问题以设备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及时发给相关使用单位限期整改;使用单位应根据抽查的问题进行车间内类似问题的普查,整改后将设备整改回执单返回机动处特种设备科以备复查。机动处特种设备科在复查时检查出其他特种设备还有类似问题将对使用单位提出考核意见。5.13.3 针对屡次出现的问题和故障以及逾期未整改项对相关使用部门提出考核意见。5.13.4 凡生产条线到仓库新领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后,须到机动处特种设备科101、确认,经确认后,方可安装使用。6 特种设备维修、改造的管理6.1、特种设备的改造、维修(主要指大修和中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负责进行维修、改造后的调试、报检、取证,承担相关费用(属交钥匙工程)。施工前、中、后期的工作参照第四大点中的要求进行。6.1.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好相关手续(包括到公司安全环境处签订安全协议),并将施工方案交机动处特种设备科审核备案。6.1.2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严禁乱割、乱焊和随意改变原设计结构及控制系统,如须更改须经其设计单位同意或办理改造告知手续。6.1.3 竣工前施工单位须清理、整理好施工现场,恢复原有的各种编号标102、识、色标等。6.2 吊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起重机械的维修应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检修前要办理好相关作业审批手续,一般应在停机、停电、停气、泄压并挂好操作牌、拉好隔离警示线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进行;在检修时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冶金起重机械吊运熔融金属的:更换的零部件及备件还须符合国质检办特【xx】375号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上的规定;冶金起重机械(吊运熔融金属的)的维修及下线的主要附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并作好相关记录,投用前应经过检查、试车、试压确认等验收手续。6.3 特种设备应按照相关的维护检修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维护检修时应与操作人103、员协调好,相关的操作特种设备时一律由专业操作人员负责。6.4 严禁在特种设备上随意开关阀门、乱割、乱焊、乱涂、乱画、乱贴标志和不按规定刷色标等。7 特种设备转移调拨、闲置、停用及报废的管理7.1 因故须转移调拨(包含移位、移装、变换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及时填写设备转移调拨单 ,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交机动处 特种设备科备案;因故须闲置(特指闲置时间为半年以上含半年,不包含在线备用和检修时用的特种设备)、停用的特种设备一律由原登记使用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机动处特种设备科审核备案;并由原登记使用单位负责张贴“封条”等停用标识、以及负责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等工作,机动处特种设备科负责监督;严禁私104、自开启已停用或已闲置张贴封条的特种设备进行运行使用;严禁私自拆卸已停用、闲置的特种设备上的附件、部件。7.2 因故须转移调拨使用的特种设备,须由新使用单位向原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及时将相应的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检验台帐、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台帐变更、将“使用证” 、特种设备固定资产卡片、特种设备润滑卡片等管理资料交接。对转移使用的厂区车辆应及时通知汽修车和加油站等相关单位,便于费用核算。7.2.1 因故需搬迁厂房(特指不拆除原有厂房设备只搬迁变换新地点)的部门,若原登记使用的特种设备不随着搬迁又无新的部门接管使用不便办理特种设备转移调拨手续时,原登记使用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机动处特种设备105、科备案,各种管理资料、钥匙等移交给机动处特种设备科保管;由机动处特种设备科现场检查核实后再进行张贴封条进行封存,并请公司机修总厂负责进行定期维护保养。7.2.2 若有新的部门因故需启用上述张贴封条封存的特种设备,须提前30天填写设备转移调拨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交机动处特种设备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启用。7.2.3 各使用单位因故需拆除今后不再继续使用且无新部门接管使用的特种设备,原登记使用单位须以书面申请的形式上报机动处特种设备科审批备案,由机动处特种设备科负责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不得以破坏性的方式进行拆除,要考虑到便于今后办理移装手续继续使用;若闲置时间超过半年(含半年)按上述106、第七项第1条闲置设备进行管理。7.3对因故需临时借用或短期内借用的特种设备,需双方办理好借用手续,并明确其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及期间造成的设备损坏等由何方负责;否则一律由原登记使用单位负责。严禁私自将特种设备租借给其它单位或部门使用;严禁公司(特指外单位)以外的部门和个人私自操作、使用公司特种设备。7.4对因故需外卖的特种设备,须由外卖单位或原登记使用单位将相关手续报机动处特种设备科备案后;由机动处特种设备科负责到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理过户手续后,按公司规定的废旧物资销售程序实施。7.5 特种设备的报废应由原登记使用单位或机动处特种设备科,依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上规定的寿命期107、限和经检验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又无维修价值的原则;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机动处特种设备科负责到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并负责监督进行破坏性处理;严禁继续使用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严禁将“整台”报废的特种设备对外出售。8 其它凡是上述制度中未涉及到的管理内容均可参考其它管理制度执行;涉及到的管理内容均以本制度为准则。在线备用设备管理办法1 目的:合理使用和正确维护保养好备用设备,是保证生产正常安全进行的保障。为加强在线备用设备的管理,切实做好在线备用设备的周转切换使用工作,做到“有备无患”,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结合108、各分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在线备用设备管理办法。2 适用范围:在线备用设备是指已安装在生产线,且符合以下任一条条件的设备:2.1相互切换使用的设备;2.2 检修或发生故障时代替主机投入使用的设备;2.3 为满足生产需求而需临时投入使用的设备。3 管理要求3.1 各厂必须重视备用设备的管理,明确备用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在线使用设备的生产操作人,确保备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其技术标准等同于主机设备的各项要求,满足生产工艺指标,随时可投入生产使用,在标准范围以内安全平稳地运转、振动、发热,无异响,设备能力符合设计、铭牌规定或经鉴定确认的能力。3.2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生产具体要求,备用109、设备应定期(一般不超一个月)与运行设备切换使用,或定期做运行实验(如利用停产期间),并做好记录。此切换使用由部门设备主管确定。3.3 对各厂设立的在线备用设备由各厂制定相应的备用设备的工作轮换制度报机动处审批后实施,确定备用设备的切换或运行实验周期,每次运行时间不能少于8小时,并处理好与生产协调的关系。3.4 严格执行设备点检制度,停用期间每周至少对备用设备进行一次常规的点检或手动盘车。根据需要,在设备主管同意情况下可进行临时的功能运行或减荷运行。3.5 由于生产安全和特殊情况,在备用设备拆卸部件临时用于在线设备时,必须在拆卸后5小时内向本部门设备主管书面报告,并须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措施恢复备用110、设备状态,保持备用设备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切实执行设备使用“四不准”。3.6 在线备用设备的维护:3.6.1 清洁:设备四周和设备表面要求达到“三无”(无油垢、无积灰、无脏物); 3.6.2 润滑:油具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达标,定期加(换)油,合理润滑。3.6.3 紧固:设备底脚及连接螺栓齐全、紧固到位,严禁随意改动设备部件的联接方式,对有振动的运转件做到勤查、勤调整。3.7 在线备用设备的检修保养应等同在线设备,并做好保养记录。3.7.1 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班前班后认真检查和擦拭规定的各个部位使设备经常保持润滑良好,表面清洁,紧固件不松动,能及时排除缺陷和故障,视设备大小111、繁简程度,每班保养严格执行各设备的操作手册要求。3.7.2 一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人员参加,对所用设备进行局部解体和检查清洗油箱油池疏通油路和水路,更换油阀和密封调整设备各部分间隙紧固各连接件更换少量磨损件,其规模相当于一次小修,设备每运行500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3.7.3 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人员作密切配合,进行设备部分解体和重点项目检查,更换和修复部分磨损件,对润滑系统进行清洗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和修理,其规模相当于中修,设备运行累计2000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动力能源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确保动力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加112、强动力能源的合理使用与管理,保证产品供应稳定可靠,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动力能源的生产、供应和使用单位。3 术语 动力能源:是指生产和生活用水、蒸汽、煤气、氧气、氮气、氩气、压缩空气、高炉鼓风、软化水等。动力能源管理包括对上述动力设备及相应管网的运行、维护、检修和动力产品的生产与应用的平衡及达到合理使用等管理工作。动力生产运转的设备管理要求同设备管理制度中的其它规定一致。4 主要职责4.1 动力产品一般具有生产、输送、使用同时进行的特点,因此,动力产品的供应必须与生产密切配合,随生产的变化而变化,生产过程中的动态调节由公司生产调度系统管理。机动处负责动力能源的静态平衡、协调113、和对外业务归口管理,并对动力设备及节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 凡应用公司管网动力能源的单位,均应明确一个设备专业责任人(点检站),负责本单位的动力能源管理工作,与公司设备处建立业务联系渠道,实行专业对口管理。4.3 本公司内部管理的分工,以生产分厂为单位,分别由各分厂点检站归口管理,公司对内对外业务由设备处按专业分工管理,并与地方节能部门建立专业业务关系。4.4 各单位的消耗量,以信息自动化处提供的数据为准,分配到各班组的能源数据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计量统计。4.5 机动处、制氧分厂、煤气供水站是公司内部动力产品的统一供应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4.5.1 负责所管动力设备及管网的安全经济运行114、。4.5.2 保证动力产品按质、按量、按计划稳定供应。4.5.3 对各使用单位的动力设施及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监察和指导。4.5.4 负责动力能源的指令性调节。4.5.5 制定动力能源年、月生产计划,机动处根据公司生产计划量提出,由生产指挥中心最后审批动力能源生产计划。5 动力运行管理5.1 动力生产必须贯彻安全运转、优质低耗、稳定供应、有效利用的原则,按动力设备的额定参数组织生产,严禁超额定参数运行。5.2 为稳定、可靠地供应动力产品,动力生产设备应有一定的备用能力,产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缓冲量,一般为10-25。5.3 动力生产设备(在修设备除外)应保持随时可起动状态,并应定期轮换使用和试验。5115、.4 动力生产和设备运转要制订正常和异常两种运行方式,运行方式要符合技术经济指标和专业生产的需要,在设备检修和发生事故情况下,要做好临时平衡。5.5 动力管网的停送操作必须执行申请审批制度,并有专人监护和确认。5.6 主要供水系统(高炉、加热炉等)的运行水泵,备用台数不得少于两台(一修一备)。5.7 供水系统容贮水池应严格控制水位,贮水池之贮水量一般保持在80以上。5.8 生产系统的保安水源设施(水塔、高位水池、非电力原动机水泵等)应时刻处于备用状态,严格控制水位等参数,并定期进行使用试验。5.9 按水质分系统运行,确保水质指标合格,定期检测,按标准定期加药及相应的水质处理。5.10 高炉煤气116、含尘量5mg/Nm3。5.11 焦炉煤气地氨含量0.2g/Nm3、硫化氢含量0.2g/Nm3、氢化氰含量0.15g/Nm3、萘含量0.2g/Nm3、焦油含量0.05g/Nm3,硫含量应满足钢铁生产工艺要求。5.12 转炉煤气氧含量2。5.13 氧气贮罐、低温液体贮槽等压力容器,要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定规程”规定进行使用、维护和检修。6 动力产品的供应管理6.1 动力产品的供应应满足公司确定的生产计划和各单位的消耗计划分类供应。对计划指标要确保完成,供应中的动态调节由生产指挥中心总调室决定。6.2 动力产品的供应要保证各项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做到安全、稳定。6.3 使用动力产117、品要厉行节约,不得浪费,通过各种节能措施,不断降低产品单耗或消耗量,做到合理有效使用。各单位所辖动力管道要减少跑冒滴漏,不准私自扩大用量,严禁私接滥用。6.4 凡技措、改造等新建或扩建工程增加动力用量时,必须在设计开始前一个月,由设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机动处同意后填写申请单,持接网平面图(或示意图)报机动处主管动力领导批准,供应单位签认,方能进行施工设计,基建项目由设计院按设计程序办理。6.5 凡技措、改造等新建或扩建工程增加用水时,必须在设计中提出解决水源措施,在此基础上由使用单位办理用水申请(以下同),并同时提出解决废水排放处理措施。6.6 新建项目或新装设备所属单位,应在投产前两个月向118、机动处提供以下资料,作为供应动力的依据。6.6.1 设备规范、数量、所需动力产品参数和用量、负荷性质等有关资料。6.6.2 管网系统竣工图。6.6.3 动力设施(含管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7 用户需增加动力用量时,须提前一个月向机动处提出增量申请,同时提交管网平面图,经公司审批后才能增加。6.8 各种工程施工需临时使用动力产品时,要提前一周向机动处提出申请,办理临时使用手续,经机动处和供应单位签认后方能使用。6.9 公司以外单位申请使用公司动力产品时,一般不予供应。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有生产指挥中心安排到机动处办理手续。6.10 使用单位要按设备处批准的增量、管径和动力供应部门指定的位119、置进行接点,不得擅自改变。6.11 临时使用所接的动力管线,停止使用后,由使用单位及时切断,按原状予以恢复。6.12 新建或改建工程及临时使用动力产品,必须有完善的计量装置,否则不予供应。6.13 用户撤消或停用动力产品,须提前两周通知机动处和供应单位,经检查确认后生效,否则仍按原计划用量结算。6.14 凡因建设需要,现有管道、支架需要拆迁时,设计单位必须提供拆迁方案,经机动处及有关分厂共同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6.15 蒸汽采暖要严格执行下述规定:6.15.1 采暖期:根据本地最低气温连续两天低于10开始,最高气温连续五天高于20结束,特殊情况需经机动处批准,方可提前或延长采暖。6.15.2120、 采暖系统必须加装节能型疏水器。疏水器只能排水,不能跑汽。6.15.3 蒸汽采暖系统必须将同一室、同一排的暖汽串联起来,以减少疏水器数量。6.15.4 室外疏水串联管必须按标准保温。6.15.5 室温控制标准:休息室或更衣室不得超过20,操作室不得超过22.6.16 各使用动力单位要加强在用动力设备和管网的维护管理,各种热力设备(包括采暖器、热水器、蒸锅等)、传输设备及附件,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并纳入岗位责任中。6.17 热力设备及蒸汽管道必须按标准进行保温,外表温度凡超过50者,都必须重新保温,严禁裸管运行。6.18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供应单位有权停止供应,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121、,由使用单位负责。6.18.1 未经批准,私接滥用者。6.18.2 未经批准,提前或延长采暖期者。6.18.3 管道泄漏严重或超过泄漏指标,无故不及时处理者。6.18.4 暖器直排(包括疏水器失灵不及时处理者)。6.18.5 管道无保温,直埋地下或保温层严重脱落者。6.18.6 开窗采暖或室温超过20,操作室温度超过22仍采暖者。6.18.7 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动力产品者。6.18.8 对动力监察员的合理意见拒不执行者。6.19 严禁生活水与生产水联接混用,公司基建处负责对生活水质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对水质进行分析。6.20 消防用水不得任意停供,因故停水时,由停水单位通知安环处、机动处备案,122、总调度室批准,专用消防设施不得他用,由安环处负责消防设施的专业管理。6.21 各单位排水必须有排水测点,并严格按规定指标排放。凡有沉淀池者,严禁不经沉淀池排放。各单位水循环设施必须随生产连续运行,不得私自停转。6.22 煤气管网压力必须控制在126KPa ,超压时要及时放散。使用煤气的炉窑要装有低压报警器,当煤气压力下降至4Kpa时,各使用单位要自动减量,当煤气压力降至2.5Kpa时,必须自动停止使用,当煤气压力降至0.5KPa时,必须向管道通蒸汽,防止因负压发生爆炸。7 动力管道管理责任的划分原则7.1 热力管道,以进入用户厂区或由主管引出支管的第一道阀门为界,主干管和第一道阀门由机动处管理123、,该阀门后的支管及其附件由用汽单位管理。7.2 高炉送风管道以热风炉的放风阀为界,放风阀(包括两侧法兰)及至高炉间的管道由炼铁分厂管理,放风阀以内至鼓风站间的管道由机动处管理。7.3 给水管道以支管第一个水阀门或水表为界,干管及支管第一道阀门(不含阀门)以上管理权归供水单位,供水单位对支管第一道阀门有管理权;支管第一道阀门(含阀门)以下管理权归用水单位,支管及其附件由用水单位管理。排水管道以主干管与支管的第一个联络井为界,干管由建筑公司管理,支管与干管连接第一个联络井(含联络井)及以前的管道、排水井由用户管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用的排水设施根据具体情况由机动处确定管理单位划分。7.4 氧气、124、氮气、氩气和压缩空气管道以支管第一道阀门为界,主干管和第一道阀门由供应单位管理,支管由使用单位管理(富氧站及氧调站的分界点为出站围墙)。7.5 煤气管道以支管第一道阀门为界,主干管及支管第一道阀门由煤气防护站管理,煤气表装在支管第一道截门后,煤气表和支管由使用单位管理。7.6 凡一条支管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用户使用,该管道视为干管进行管理。7.7 动力管道应进行“色标”管理。各种管道颜色标志执行公司统一规定。8 动力管道管理检修维护划分原则8.1热力管道:机动处管理范围的热力管道,由机动处负责协调,总调室负责调度,公司管道维护队负责检修,机修总厂负责维护。用汽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热力管道,若用汽单位可125、自行调度的,由用汽单位自行调度进行检修维护;若用汽单位不能自行调度的通知总调室,由总调室负责调度,用汽单位负责检修维护。8.2高炉送风管道:机动处管理范围内的高炉送风管道由机修总厂负责检修维护,炼铁分厂管理范围内的高炉送风管道由炼铁分厂负责检修维护。8.3给水管: 给水管道以支管第一个水阀门或水表为界,干管及支管第一道阀门(不含阀门)以上由水源煤气站负责检修维护,支管第一道阀门(含阀门)以下,包含支管和附件由用水单位检修维护。排水管道以主干管与支管的第一个联络井为界,干管由建筑公司负责检修维护,支管与干管连接第一个联络井(含联络井)及以前的管道、排水井由用户负责检修维护,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用126、的排水设施由建筑公司负责检修维护。8.4氧气、氮气、氩气和压缩空气:以支管第一道阀门为界,主干管和第一道阀门由供应单位负责检修维护,支管(富氧站及氧调站的分界点为出站围墙)由使用单位负责检修维护。8.5煤气管道:煤气管道中管道由煤气防护站负责检修维护,水源煤气站辅助检修维护。8.6凡一条支管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用户使用,该管道视为干管进行管理。8.7 动力管道应进行“色标”管理。各种管道颜色标志执行公司统一规定。9 动力能源监察与考核处罚9.1 动力能源供应单位设专职(或兼职)动力能源监察员,负责动力能源供用监察。各分厂动力能源专管员负责本单位动力能源使用的监察工作,在业务上受机动处指导,其职责为127、:9.1.1 检查国家有关动力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9.1.2 监察安全使用动力产品,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决。9.1.3 对动力管网的跑、冒、滴、漏以及私接滥用、私自转供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9.2 各分厂点检员应将动力能源设备及其管道的巡检纳入岗位职责范围,对动力能源设备及其管道的巡检应定出时间、路线、部位和内容。9.3 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接受动力能源监察员的监察,强化动力能源管理工作,并如实向监察员提供情况。各单位应支持监察人员的工作。9.4 凡违反上级或公司有关动力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威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动力系统安全运行128、和一切浪费行为均视为违章使用动力。违章使用动力能源者,根据情节轻重分为违规违制、严重违规违制、由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停供、通报直至行政处分等处罚方式,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9.5 违反使用动力能源管理规定,传输系统跑、冒、滴、漏严重,热力管道裸管运行,暖气直排,浪费水等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5000元。经督促不积极整改者,加大处罚力度,并对责任人严肃处理。9.6 私接管道使用动力产品责任者按违章处理,扣责任单位考核分,并按管径最大流量收取使用期内的动力能源费用。9.7 私自转供动力能源,对责任者按违章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罚款。9.8 使用国家和各级政府明令淘汰的耗能设备和器具的,考核相关条线并责令129、停用。9.9 对公司内部单位的罚款,从被罚单位效益工资中扣除,对外协单位的罚款从结算检修款中扣除。收取的罚款冲减检修成本。9.10 罚款单据使用由公司企管处统一印制的“处罚通知单”,一式四联(存根联、记帐联、复核联和通知联),一联由机动处存档,另三联分送结算中心、企管处和被罚单位。设备分级分类管理制度1 目的:公司现拥有炼铁、炼钢、轧钢完整的生产体系,设备装备从数量上、原值上到技术含量上都迅速提高,设备管理的难度也随之加大。为了提高对生产设备管理的有效性,对现有的生产设备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管理,要求全体生产员工都参与生产设备的管理。3 术语130、 设备部门:本制度中的设备部门是指管理集团公司所有主要生产设备的机动处、信息自动化处。4 设备分类根椐生产设备的重要程度,原则上可以将生产设备分为重点设备(A类)与非重点设备(B类、C类)。其中重点设备(A类)为公司控设备,非重点设备中的B类设备由分厂或车间管,非重点设备中的C类设备由车间或班组管,并制定相应的分类方法与管理办法。5 分类标准5.1 A类设备: 单一设备、关键工序的关键设备(包括修理周期较长、技术复杂程度大的设备);生产的专用设备;工序无代用设备;发生故障后对生产、产量影响较大的设备,如高炉、转炉;对产品质量影响很大的设备、或发生故障后即影响质量的设备,如炉前分析仪;备件供应困131、难的设备设备价格高(设备原值在20万元以上)、精度高、技术复杂程度大、出了故障不好修理的设备,如制氧设备;多人操作、高能耗、发生故障会造成损失大的设备,如高炉风机;对环境、对人身安全影响大的设备,如煤气调压设备;进口设备,如线材厂的HCT5500W/7标准型卧式盘卷打捆机。5.2 B类设备: 非单一、工序关键设备;非生产专用设备、发生故障后对产品质量、产量影响不大或可以短时间用其它设备替代; 可以在线抢修得到及时修理的设备。5.3 C类设备与生产没有多大影响的、对产品质量基本没有影响的、或对生产及产品的质量根本没有影响的其它一切生产辅助设备。6 设备分类管理6.1 设备的使用规程、维护规程、操132、作规程等三大规程的编制规定:6.1.1 A类、B类设备,其三大规程原则上由设备部门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编制,交设备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其可行性后,再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各生产分厂具体执行。6.1.2 C类设备,原则为一些维修工具,其规程由分厂自行组织编制,不纳入质量体系文件。6.2 设备分类后的设备台帐管理生产车间的重点设备(A类)、非重点设备(B类)的台帐由设备部门相关职能科室编制,非重点设备中的对生产及产品质量不影响的设备(C类),由生产车间自行做台帐(如轧钢、炼钢、炼铁分厂用于维修的工具型设备电焊机、手提砂轮机、切割机等等)。7 设备日常管理标准及检修方针7.1 A类设备7.1.1 日常管理133、标准为每天必须进行日常点检,在定期检修时高标准、符合满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的要求,操作必须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且有专用的操作规程,生产时故障要求不大于1%的设备。7.1.2 以预防性、预见性维修为主,每年必须有大修预修的计划,在检修时对重点部位必须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在检修时,先由检修人员自检,点检人员对检修过程检验。检修结束后,由本岗位操作工、检修人员及点检人员一起,参与试车验收,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签字确认。7.2 B类设备7.2.1 日常管理标准为不必每天进行日常点检,按一般标准进行定期检修,符合满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的要求,操作必须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其操作规程使用通用操作规程134、,生产时故障要求不大于1.5%的设备。7.2.2 以预防性维修为主,每年必须有大修预修的计划,在检修时对重点部位必须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在检修时,先由检修人员自检,点检人员对检修过程检验。检修结束后,由本岗位操作工、检修人员及点检人员一起,参与试车验收,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签字确认。7.3 C类设备日常管理标准为不必每天进行点检,不必进行定期检修,日常保养只要求定期进行清扫,一级保养定期进行,没有专人操作,其操作规程使用通用操作规程,生产时故障要求不大于3%的设备。事后维修,维修中投入的维修力量只需一般水平的维修操作人员。7.4 分类设备维护的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特殊保养的内容和范135、围具体规定见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设备检修外包管理制度1 目的:为充分、合理地利用外部检修资源,对公司所有主要生产设备检修外包活动进行管理,使各项检修外包工程按期、按质完成,并在检修时按照有关检修标准进行,确保公司设备处于完好、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主要生产设备检修工程的外包管理。3 术语3.1 设备部门:本制度中的设备部门是指管理集团公司所有主要生产设备的机动处、信息自动化处。3.2 外包项目:除生产单位自己承担外,委托到本公司以外的生产设备检修项目。4 外包检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4.1 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国家标准,能认真履行合同规定内容。136、4.2 具有独立完成检修任务的技术力量,检修项目无转包、挂靠行为;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承接工程项目能确保施工工期,施工项目方案编制及标准化作业内容齐全,满足工程需要,施工现场实现定置管理,退场及时;2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档案资料齐全整洁,竣工验收、核销准确及时;在内部管理上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维修力量稳定并有逐年提升的、有能力完成检修项目的企业。5 外包单位的管理外包单位进厂前到公司的安环处办理好安全协议。外包单位的员工到公司保卫科办理临时出入证。6 工作程序6.1 设备检修前,生产单位根据设备的实际工况,提前一个月(为保证生产,抢修项目经领导同意后可先联系外包检137、修单位进行施工,后补相关报批手续)把外包检修项目内容和要求上报设备部门和生产指挥中心审批。6.2 设备检修工程(包括计划检修、大修)以本公司机械维修力量为主,对于本公司的机修总厂来不及或检修技术不能满足检修要求的,可以将检修项目外包。6.3 由设备部门推荐外包施工单位,外包施工单位应根据检修规程、标准和甲方要求制定施工方案以及制订在检修时出现意外情况的紧急预案,生产指挥中心、设备部门负责外包施工单位的审查指标;由生产指挥中心领导签字批准后并审批预决算,根据审批意见,由指定部门负责与外包施工单位办理合同手续;负责签订合同部门将本公司关于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现场文明方面的要求告知外包施工单位。138、6.4 生产单位、备件部门应根据检修内容在检修前积极做好检修用备件、材料的准备工作并落实到位。6.5 外包检修工程施工管理6.5.1 外包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内容及有关检修规程、标准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并作好自检记录。6.5.2 对检修中发现的有关技术问题应及时向生产单位、设备部门报告,并记录清楚。6.5.3 有技术更改的要由生产单位做出更改方案报设备部门、设计部门审批、备案后,经公司领导同意,由设备部门、设计部门出具更改通知。外包施工单位根据更改方案进行检修。6.5.4 外包施工单位、生产单位的设备技术专职点检人员根据检修作业标准和合同签订的施工方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并做好检验记录。6.139、5.5 安环处协助外包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做好安全设施监督维护工作。6.6 外包检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6.6.1 由生产单位组织设备部门、技术部门、外包施工单位一起进行验收。6.6.2 各相关单位在接到验收通知后,一起到检修工程现场进行集体验收,验收依据为设备检修规程中的技术参数、施工图纸、技术更改通知。6.6.3 验收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对验收合格的,参与验收的所有单位人员在设备检修验收表上进行签字。6.6.4 对验收不合格的,立即要求检修外包施工单位进行返工,重新按检修方案进行检修,直到再次验收合格。6.6.5在2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检修结束后,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检修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严格按140、资料室规定填写的表式,并与生产部门做好资料交接,并出具软件资料归档目录。6.7 外包检修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量结算管理6.7.1 2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由生产单位与检修外包施工单位根据实际的工程量填写工程结算表。工程结算表具体表式:封面上必须有“工程名称、合同号、承接工程单位” 以及在封面上将工程量明确列上;并在承接工程单位名称处盖上外包施工单位的印章;另附有具体工程量的决算明细表(有领单结算单、磅码单的,以表格形式一一罗列)。 6.7.2 对外包检修工程量的审核,要严格按照图纸、更改要求、材料的实用量进行核对工程量,由生产指挥中心指定部门进行审核。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141、理,规范设备设施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3 职责: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3.2 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3.3 分管副总负责变更的审批。3.4 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4 工作程序4.1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b.安全设施的变更;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e.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f.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g.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4.2 变更申请人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142、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4.3 申请变更部门将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4.4 申请变更部门将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报至分管副总处,进行变更审批。4.5 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4.6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4.7 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5相关制度风险评价程序6 相关记录:6.1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6.2 变更验收表汽修作业管理办法 1 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汽修车间车辆维修、保养的工作质量;明确维修质量问题的责任143、归属,缓解车辆托修方、承修方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的矛盾;完善汽修作业流程;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生产分厂和辅助单位要求汽修车间修理、保养的车辆。3 主要职责3.1 机动处负责对汽修作业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协调。3.2 机修总厂汽运公司负责对汽修作业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机修总厂对汽修作业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和考核。3.3 物资采购科负责采购汽修配件和配件质量问题的联系处理。3.4 物资验审科负责对汽修配件的质量审核。3.5 汽配仓库负责常用汽配备件的申报、领用手续的办理和备件的存放。3.6 各车辆使用单位对汽修车间车辆修理、保养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修理质144、量问题和其他异常现象及时与汽运公司反映;对分厂驾驶员汇报的修理问题进行记录、汇总后,每月上报至机动处特种设备科和汽运公司。4 车辆维修管理内容和要求4.1 基本管理 车辆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故障或需保养时,分厂车辆送修人首先对故障做简单分析,确认属哪类问题后(大修、小修、保养、电路、钣金),填好车辆维修单,由分厂车辆管理员或领导确认后,将车辆维修单随车带到汽修车间;由相应的维修班组组长或接车人员做进一步的检查,车辆送修人员根据车辆问题检查情况,到汽修车间办公室开车辆修理派工单,汽修车间开具的派工单上应注明修理、保养结束日期(特殊情况应注明)。 汽修车间在开具领料单前,应先查询该车原修车记录,对145、重复领用的大中修配件(质保期内),需及时联系车间领导或质量专管员,确认产生原因,并及时联系处理。 汽修车间在对车辆保养、修理时领用的配件,应及时存入车辆维修派工单的数据库中;存入的配件型号、名称需规范,如有方位的必须登记方位,以便今后在对配件产生问题时的查找和解决。 汽修车间应在安全、质量第一的前提下,保质、保期的完成车辆修理工作(备件因素除外)。 车辆外修管理 分厂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如遇故障抛锚,不能行驶到汽修车间修理的车辆,分厂可联系汽修车间要求外修;分厂在联系外修时应先说明抛锚车辆车号、存在问题、车辆抛锚的具体位置等。 汽修车间接到分厂外修要求后,需及时把抛锚车辆车号、存在问题、车辆抛锚的146、具体位置等通知外修人员,外修人员接通知后应竟快到修理地点修理;如遇外修人员在外抢修,不能及时到达现场修理车辆的,汽修车间应通知车辆报修分厂,说明原因,并确认外修人员到达时间。 汽修车间派责任心强、技术好的修理工承担外修任务。 汽修员工在外修理车辆期间,必须按汽修车间安全规程做好安全措施(报修单位必需配合)。 车辆修理结束后,须由分厂驾驶人员试车,并在车辆维修单上签字确认后,外修人员才能返回; 对外修车辆能确定属大修车辆的,以车辆所属分厂把故障车辆送汽修车间修理为主(特殊情况除外)。 对外出修理大中修车辆的,汽修车间按本办法4.7回访要求执行。4.2 车辆修理日期规定4.2.1 小修、保养、一级147、维护不得超过24小时(备件因素除外)。4.2.2 车辆发动机、变速箱、二级维护等不得超过7天。4.2.3 对维修日期预计在5天或5天以上的送修车辆,汽修车间必须及时汇报到机修总厂汽运公司,由汽运公司联系车辆所属分厂,协助分厂安排驾驶员做适当的工作。 对预计维修日期超过7天的送修车辆,汽运公司必须汇报机动处特种设备科办公室,并注明原因和预计修理结束日期。由特种设备科对上报车辆的维修进度进行监督、协调。 对在规定时间内车辆因修理原因不能出厂的,由汽运公司按办法内4.8.7条款赔偿驾驶员损失,并按机修总厂制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汽修车间相关责任人(备件采购原因除外)。4.3 车辆维修的质量控制 过程控制 148、过程控制实行维修工自检、维修班组内部互检及质量专管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汽运公司质量专管员,对车辆维修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严格控制车辆修理过程中的装配质量,以确保维修人员在车辆修理过程中按照操作标准进行操作。 盖箱报检制 发动机、变速箱在开箱检修完毕准备盖箱前,维修人员须填写车辆修理盖箱报检单至质量专管员处,由质量专管员验收;只有质量专管员在报检单上签字确认合格后,维修人员方可进行盖箱。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报检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确认的车辆,质量专管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并按汽修车间制定的考核标准考核维修人员。 车辆出厂检验 车辆维修结束后、出厂前,由质量专管员和车辆所属分厂接车149、人员共同对车辆进行检验。对大中修的车辆,质量专管员和车辆所属分厂接车人员需对每一辆车进行试车检查;对小修、保养的车辆,由车辆所属分厂接车人员检查,质量专管员对车辆可抽查。试车和外观主要检查项目如下:4.3.3.1 检查各紧固部件的紧固情况。 机油油位、水箱中的水位、蓄电池液位加到标准位置,需要润滑的部件有足够的润滑脂等。4.3.3.3 发动机、变速箱、各传动部件、前后驱动桥、转向系、制动系统、电路系统等工作正常。4.3.3.4 车胎气压达到标准,各安全附件齐全且有效。 只有在上述部位经检查合格后,由质量专管员在车辆维修单、车辆维修质量跟踪单上签名确认后,修理车辆才能出厂。4.4 车辆修理合格证150、 :车辆三检合格竣工后,由汽修车间发放车辆修理合格证给车辆驾驶员,注明本次车辆修理内容,更换零部件名称,质量保证期等。 车辆修理合格证一式两份,一份由汽修车间存档,一份交驾驶员,由车辆所属分厂保留。4.4.2对质量专管员或分厂接车人员在检查修理完毕准备出厂的车辆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由质量专管员要求车辆维修班组对车辆进行返修。质量专管员按汽修车间制定的考核标准考核维修人员。4.5 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1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者3个月。2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者20天;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1000公里或者7天。4凡修汽151、车的质量保证期将从返修出厂当日重新计算。5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6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4.6 汽车返修在厂日期1.发动机、车身、车架返修日期不超过7天(除配件采购周期长除外)。2.底盘返修在厂日期不超过3天。3.小修、调校在厂日期不超过1天。4.7 竣工出厂车辆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处理 质量异议处理:当出现车辆维修质量问题时,由车辆驾驶员汇报所属分厂车辆管理员,由分厂车辆管理员向汽运公司反映,汽运公司开具车辆维修质量问题分析单,分析该质量问题属于何种原因,征得车辆所属分厂认同后,依据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相应处理; 如汽运公司与车辆所属分152、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汽运公司将该问题上报机动处,由机动处进行第三方认证,并做出相应处理。4.7.3 因维修质量未达到技术标准和维修过失造成的质量事故的,其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汽修车间负责。 属于外购配件质量不佳造成的故障或损失,由承修方负责返修,并负责全部工料费(工料费用由汽运公司联系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向配件供应商进行索赔)。 属于原车旧件,经汽修车间判定可以利用的,在修理质保期造成的故障或损坏,承修方应按要求及时修复,收取适当的配件和附料费,工时费从优。如果承修方要求更换有问题的原车配件,而托修方不同意更换,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托修方负责,收费按标准收取(对托修方要求更换的配件,而汽修利用原153、车旧件的,汽修车间应对修理人员记录在案,对超过质量未损坏的由汽修车间,给予维修工适当的奖励)。4.7.6 属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善或明知车辆有问题而不及时通报承修方,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问题的扩大造成的故障、损坏,由托修单位负责,并报机动处进行核查后报相关分厂,按车辆运行管理要求的考核标准考核相关责任人(汽修车间在修理过程中发现因操作和维护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应及时上报机动处特种设备科)。4.7.7 车辆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因驾驶员在使用过程中点检不及时而造成部件损坏或丢失的;机动处除督促汽运公司按汽修管理办法考核汽修人员,另对分厂驾驶员按车辆运行标准进行考核。4.8 回访 车辆检修结束交车后,由154、汽运公司负责对汽修车间检修、保养后的车辆,尤其是大中修后的车辆,进行质量跟踪访问。 由汽运公司根据车辆修理的类型发放车辆维修质量跟踪单给车辆驾驶员,询问车辆驾驶员用车情况和对汽修车间服务的意见,并将填写完成的车辆维修质量跟踪单收集存档。 对于车辆驾驶员对汽运车间的要求,或希望或投诉,应进行汇总,并及时予以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告上级主管,请示解决办法; 每月对质量跟踪回访工作进行一次小结,每年末进行一次总结。机修总厂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回访工作。4.9 修理质量的考核 因维修过失、维修质量未达到技术标准造成的质量事故,修理人员按更换配件的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按费用的30进行处罚,超过3000元的部155、分按5%进行累加处罚;并按汽运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考核质量专管员。 因维修过失、维修质量造成车辆返修的,除维修、配件费用、修理人工费等全部费用由汽修车间承担外,另对修理人员按更换配件的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按修理费的20进行处罚,超过2000元的部分按5%进行累加处罚。4.9.3 因外购材料、配件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失,由汽运公司联系供应处物资采购科协调退货(并按供货协议内容进行索赔)。 因修理、保养超时,按汽运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考核汽修车间负责人。 因车辆修理超时,影响分厂正常生产的,按汽运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考核汽修车间负责人,另对保养、修理车辆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对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未156、填写质保单的,按汽运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考核质量专管员。 仓库库存量低于企管规定最低标准,导致车辆修理延误的,按总库制定的员工处理标准进行处罚。 对车辆修理超时或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返修的,由汽运公司按三班运转的150元/天、二班运转的100元/天、一班运转的50元/天的标准进行补偿(不满24小时不核算费用)。5 车辆备件采购、管理要求5.1 供应处物资采购科在采购汽车配件时,要严格按照物资采购周期表要求及时采购,要在保证所需配件质量的前提下,再去进行价格方面的比较。5.2 对某些采购周期长的备件,供应处物资采购科应及时用书面的方式与汽修车间沟通,并尽量多方、多渠道采购,确保汽修进度,服务好生产157、。5.3 供应处物资采购科采购的汽修配件到货后需及时联系物资验审科检验,对检验合格的通知汽修车间领用。5.4 对购买备件质量有问题的(含使用过、但未过质保期的配件),需及时要求供货商进行退货,并按供货协议内容进行索赔造成的损失。5.5 物资验审科接到供应处物资采购科报验汽修配件的要求后,应尽快安排人员对汽修配件进行验收,合格的入库,不合格的要求供应处物资采购科退换货。5.6 汽配仓库负责对备件存放、领用手续的办理和把关。5.7 各部门、分厂如需领用常用汽修配件(件),由所属分厂先开具领料单,分厂领导签字确认后,需到汽修车间进行转票,再到汽配仓库领出。6 其它:汽修、采购、物资验审、仓库的管理、158、考核由相关单位负责制定、落实。工程车辆轮胎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规范轮胎的使用,减少轮胎消耗数量,降低运输成本,根据国家轮胎使用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生产分厂和辅助单位使用的车辆。3 主要职责机动处负责对轮胎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机动处负责对使用有异议的轮胎的鉴定、联系处理。 汽修车间负责各生产单位使用轮胎的编号、更换、登记工作。各生产单位负责规范本单位车辆轮胎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检查和考核;对轮胎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其他异常现象,及时汇报机动处。4 管理内容和要求4.1 原各分厂所有备用的轮胎全部收回,由汽修159、车间统一安排调配使用;4.2汽修车间对公司所有厂区机动车辆使用的轮胎进行统一编号管理;4.3 轮胎实行更换审核管理凡是更换新胎、翻新胎,汽修车间对轮胎须先编号、后登记。轮胎编号按本办法第6条执行;汽修车间对轮胎使用的登记按轮胎编号、使用车辆牌号、轮胎更换位置、使用日期逐一登记; 汽修车间需每天对更换轮胎的电脑台帐进行更新。4.4 轮胎送外翻新前由汽修车间对轮胎编号登记进行确认,对无编号的轮胎应烫制编号、登记后再翻新。4.5 轮胎翻新后由汽修车间对翻新胎的质量(各部件间的脱层、海绵状、钢丝圈断裂、钢丝圈严重上抽、多根帘线断裂、胎里帘线起褶楞和胎冠出胶带帘线等)、轮胎翻新前的编号、轮胎翻新前的其他160、要求等进行检验和确认,在核对无误后才能入库。5 翻新轮胎的使用原则 所有车辆的导向轮不使用翻新胎;铁水车不使用翻新胎;工程车的中轮、后轮,牵引挂车的后轮主要以使用翻新后的钢丝胎为主。6 对轮胎编号原则 6.1车辆使用新轮胎的编号 按四位阿拉伯数字的顺序和新轮胎使用的日期(年、月、日)进行编号;例:汽修厂在09年1月1日准备为某车安装一个新胎、此前汽修厂轮胎的编号已经编到(永钢0005)时,则在领用的新胎上先刻上(永钢0006),再在编号后空去2厘米的地方刻上090101即可。6.2车辆使用翻新胎的编号 按第一次编的前四位号码不变,在前一次编的(年、月、日)编号后补刻上新使用日期的(年、月、日)161、编号。例:汽修厂在09年1月5日为某车安装一个翻新胎,原轮胎编号为(永钢0007,日期为070806)。汽修厂只需在(070806)的编号后部空去2厘米处刻上090105即可。6.3轮胎编号刻在每一个轮胎两侧(胎侧胶)的下半部分。7 翻新胎的底胎来源7.1翻新胎的底胎来自各类车辆更换下来的轮胎(钢丝胎)。7.2新胎、翻新胎等轮胎在使用至轮胎磨损标志(轮胎胎面磨损到距中间花纹深度约1mm时),由驾驶员提出更换轮胎申请;7.3汽修车间按国家载重汽车轮胎使用标准中的“轮胎使用至轮胎磨损标志(轮胎中间的花纹面到胎底部的距离,深度约1mm)时不应再使用”的规定进行检验,对符合更换标准的,按轮胎更换、装配162、原则进行轮胎更换。8 轮胎报废标准8.1胎面磨光且帘线暴露的;8.2胎侧磨损且帘线暴露的;8.3胎圈断裂或损坏的;8.4局部磨损不均匀且伤及缓冲层和带速层的;8.5胎侧区域结构性损坏的;8.6胎体破裂或胎体异常变形的。8.7轮胎穿洞性损伤极限标准:名义断面宽度胎体损伤最大尺寸/mm最多修补处损伤部位近边缘至胎趾禁翻区最小距离/mm胎侧部位胎冠带束层垂直与帘线方向沿帘线方向7.0以上到10.0025504046520751010011.00以上到13.0040504047020100101109 轮胎的配胎、装配原则9.1 轮胎必须装配在规定的车型和轮辋上,安装和拆卸轮胎要用专门的工具或器械,严163、禁硬砸。不允许在已损坏或经焊接修理过的轮辋上装轮胎(轮辋的变形和不匹配会造成胎圈部位的不正常磨损和胎圈爆破以及其它故障)。9.2 斜交轮胎和子午线轮胎不应混装。装配有方向花纹的轮胎时,应将轮胎的旋转方向标志与车辆行驶方向一致。9.3轮胎装配的六个相同;即同一轴上建议做到同一厂牌、同一轴上必须同规格、同一轴上必须做到同层级、同一轴上必须同花纹、同一轴上必须同气压、每一辆车尽量做到整车装配同一种结构的轮胎。9.4 后轮双胎并装时轮胎直径不允许内高外低。9.5 轮胎花纹出现锯齿形的(前高后低),驾驶员应及时联系汽修车间对轮胎进行换位,汽修车间在换位后应改变轮胎滚动方向。10 轮胎使用的考核10.1新164、轮胎非正常损坏,导致轮胎报废的,按该轮胎未利用价值50的金额对驾驶员进行考核;10.2翻新胎的非正常损坏,按新轮胎非正常损坏30的额度进行考核。10.2对轮胎损坏不能查找责任人的,则对相关联的责任人进行捆绑考核,按轮胎未利用价值50的金额,分摊到相关联的每个责任人。10.3对轮胎损坏、但可以进行修补的,以修补的原则进行,按损坏修理费用50的金额对驾驶员进行考核。10.4轮胎未利用价值计算 损坏轮胎胎面至胎面磨损标志(轮胎中间的花纹面到胎底部的距离,深度约1mm)的值除以新轮胎胎面至胎面磨损标志的值,然后再乘以轮胎的购买价格。10.5因轮胎更换不及时,导致无法对轮胎进行翻新利用的,按每个轮胎20165、0元的价格对驾驶员进行考核。10.7驾驶员如偷窃其它车辆上的轮胎使用的,一经查实,对偷窃者作辞退处理。10.8汽修厂需严格按本办法第9条“轮胎的配胎、装配原则”的要求,进行装配、更换轮胎。未按标准执行的,按车辆管理办法内的相关内容、标准对汽修厂进行考核;10.9轮胎报废的确定,按本办法“第8条”的相关条款执行。供用电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供用电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和电气设备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提高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电力行业规程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集团公司电网有关的供、用电单位和个人。供用电管理具体166、包括:安全用电、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以下简称“三电”);用电申请管理;计量管理;维护分工管理及停送电管理等。 3 主要职责3.1 集团公司电网与市供电公司之间的运行管理业务,由公司机动处按专业分工进行业务对口管理。3.2 公司机动处是公司供用电的归口管理部门,高压管理科作为其下属科室是公司内部供电单位。机动处主要职责:3.2.1 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上级电业部门及公司有关供用电专业的方针政策,并对各单位提出要求,规定任务,以保证供用电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参加组织公司电网的方案设计、审定、实施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供用电业务与技术管理。组织供电方案设计、审定、实施工作,审定电气167、设备工艺规程及岗位操作规程,审查生产系统继电保护方案,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掌握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审查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负责集团公司各分厂电气设备的检修和备件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管理。3.2.3 及时组织处理生产系统电气设备的各种缺陷,对电力设备及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监察和指导。3.2.4 组织电气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组织非正常情况下电力资源的平衡分配,最大限度地保证安全生产用电。3.2.5 负责组织用电、节电工作,制定、落实节电管理办法,组织推广节电先进技术。3.2.6 负责集团公司对外三电业务的归口管理。3.3 总调室职责3.3.1 组织正168、常生产条件下的供用电动态平衡,合理安排生产。保证电气设备检修、试验工作的正常进行。3.3.2 参与电气设备事故调查分析。3.4 安环处职责:1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电气设备安全法规、规程、规定,组织电气设备操作、维护、检修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工作。2. 审批各单位电气设备岗位操作规程中的交接班和安全规程,并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3 检查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审查电气设备检修、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下达安全检查通知书,责令对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4 .参加电气设备的试车、验收工作。5 .169、参加电气设备事故调查分析。3.5 各厂(车间)是公司内部主要用电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3.5.1 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按生产工艺的要求和电气设备的技术性能,制订和完善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经主管厂长批准,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3.5.2 协助做好电气设备的安装、试车、验收工作;参与本单位电气设计方案的审定;检查本单位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掌握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做好各种检查、试验记录;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检修、预防性试验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3.5.3 及时组织处理本单位电气设备的各种缺陷,将重大缺陷、隐患及时上报。组织制订监督控制使用制度,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3.5.4 参加本单位电170、气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及时填写事故报告上报公司主管部门。3.5.5 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保证公司电网系统安全,防止用电设备对系统的污染和冲击。3.5.6 对电气设备及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改进。 接受总调室和机动处在非正常情况下对用电负荷的平衡调节。3.6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主要职责:1 熟悉并认真执行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和设备点检制度,确认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反映,并向主管领导汇报。2 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各项操作制度,按规定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运行记录。3.7 电气设备的维修、点检人员的主要职责:3.7.1171、 明确重点检查部位,掌握电气设备的主要指标和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以及预防措施。3.7.2 定期对分管电气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3.7.3 必须按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标准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4 “三电”管理4.1 各供用电单位根据公司及动力处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高、低压电气设备、线路维修工作安全。4.2 各厂(车间)应认真做好安全用电工作,遇有事故停电,应尽快恢复供电。正常检修计划停电应在每月动力处例会上提出,并列入月度检修计划内。4.3 各单位应结合季节性特点,进行电气设备安全大检查。特别是高压电气设备,如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危及人身172、和设备安全,必须立即组织处理,并报动力处。4.4 临时施工用电,由施工单位到安环处、机动处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需要专用变压器的报机动处审批。4.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公司以外用户转供电。特殊情况需转供电时,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特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用电申请手续。4.6 各单位发生高压电气事故时,应立即报告高压管理科及机动处,并采取应急措施和预防事故扩大的措施。事故后必须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报机动处。4.7 继电保护是电网安全运行的关键。各生产厂(车间)的继电保护方案由高压管理科负责提出,报机动处审批。4.8 所有继电保护整定值在整定方案颁发后,未经审批单位同意,不173、得擅自修改调整。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改变有关保护定值时,由高压管理科审定修改,事故处理完毕,由高压管理科书面向机动处报告定值修改原因。设备在运行中如因被保护设备或保护元件发生变更(如电机、变压器CT、PT、继电器、开关等),应及时提出修改定值并报机动处备案。4.9 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各厂(车间)应积极协调,保证检修、试验的顺利进行。4.10 各厂(车间)凡需改变高压系统,增加或拆除高压电气设备、改变高压线路结构及位置、改变高压变电结构等,必须事先拟方案报机动处审批,批准后办理用电申请手续。4.11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指示,积极推广节电先进技术,做174、好节电工作。4.11.1 各单位应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努力降低线路损失和变压器损失。4.11.2 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员工,结合本单位特点,组织推广节电措施,不断革新工艺,改造设备,改进操作,采用新技术,加强设备维修等措施,降低单位产品电耗。4.11.3 加强用电管理,把用电指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岗位和个人。要合理布局和使用照明设备,减少设备空转,注意点滴节约,消灭长明灯等,杜绝用电浪费现象。4.11.4 积极推行用低能耗设备更新高能耗设备。在用设备中凡不符合节能条件,应安排计划更新。新上或改造项目,必须采用节能型产品,否则不允许接入系统。4.11.5 做好电能平衡测试工作,175、查明本单位电能利用率情况,有计划地实施提高电能利用率的措施。4.12负荷调整 4.12.1 在电力供应不平衡情况下,包括系统故障或事故情况下,必须合理调整用电负荷。限电的拉路顺序由高压管理科提出方案报机动处,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指挥中心统一布置执行。4.12.2 临时限电由机动处会同生产指挥中心提出方案,报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下达各厂车间执行。4.12.3 公司功率因数要保证在0.90以上。各单位补偿电容器要尽可能采取分散就地补偿,高压集中补偿装置要尽可能安装在接近负荷的分厂变电所,确保装置正常运行。分厂(车间)不得擅自投切补偿电容器,如需投切需得到高压科176、许可(滤波电容器分厂可根据生产情况自行投切)。4.12.4 为了做好负荷调整工作,高压管理科要提供准确的生产日负荷曲线。4.12.5 表计不全或不准确者,由高压管理科配合信息中心解决配表及校验。5 用电计量管理5.1 加强用电计量管理,供电单位与用户结算必须按表计量。信息自动化处负责各厂车间用电的计量统计工作。5.2 非专用回路用户的计量表计应装在入口处,并尽可能装在高压侧,并加上一定的线路损失。如装在低压侧,还应加上变压器损失。5.3 高压管理科配合信息自动化处对计量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更换,保证计量准确。5.4 各单位均应记清检修、试验、更换二次线及PT停电时的起止时间和表底,确保电量的真实177、性,防止事后推诿。6 电气设备、线路的操作和维护管理分工6.1 电气设备管理分工6.1.1 l#、2#、3#、4#、#5和建农变电所电气设备归属机动处高压管理科管理。6.1.2各厂(车间)高压柜、动力(整流)变、电容器 、直流屏运行、维护和试验归属机动处高压管理科管理。6.1.3 各厂(车间)高压电缆、安全用具等交接、预防性试验归属动力处高压管理科管理。6.1.4 设备配套的专用变压器归属使用厂(车间)管理。6.1.5 低压电气设备归属使用厂(车间)管理。6.2 线路维护分工 6.2.1 6kV以上架空线路及110KV变电所配出至各分厂(车间)的电缆桥架上高压电缆的巡视检查、维护工作归属动力处178、高压管理科。6.2.2 变电所配出至各厂车间的电缆线路机动处高压管理科负责其每月巡视检查一次。6.2.3 各厂(车间)变压器配出的线路归,属分厂(车间)维护。6.2.4 各厂(车间)专用低压线路归属各厂(车间)维护。6.2.5 路灯线路、通讯线路归属机修总厂电修车间维护。6.3 电缆隧道(沟)的维护分工6.3.1 变电所向各厂(车间)供电的专用隧道(沟)由高压管理科维护管理。6.3.2 各厂(车间)区域内为本厂(车间)敷设高、低压电缆的隧道(沟),由该厂(车间)维护管理。6.3.3 归属不同的所有电缆隧道(沟),如因生产需要,通过协商,应允许其它厂(车间)的电缆在其隧道(沟)内敷设。6.4 所179、有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线路归属该临时用户维护管理,安环处和机动处行使用电监察权利。6.5 设备倒闸操作分工6.5.1 机动处高压管理科负责变电所具体的运行负荷监视调整工作,故分厂(车间)3000KW及以上高压电机启动必须报高压管理科视负荷及电压情况后方可进行。6.5.2 机动处高压科负责对全公司高压设备停送电的操作及安全措施布置。6.5.3各分厂车间开关柜单一操作由分厂(车间)人员进行。6.5.4 TRT发电,从发电机至并网柜(含)的操作由所属分厂(车间)负责。7 停送电管理7.1 电气设备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安全工作票及监护、复诵、确认和挂牌制度(“两票四制”)。7.2 停送电联系:各厂(车间)应电气负责人作为各厂(车间)停送电联系人(须上报名单)。停送电事宜由联系人同高压管理科负责人落实办理相应的停送电手续。7.3 有计划检修或预试任务的停送电工作,应提前书面上报停电计划、工作内容,以利于供电系统安排相应设备的检修工作。7.4 遇有紧急事故处理时,可先进行有关停送电操作。但事故处理完毕后,须向机动处汇报,并填写停送电操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