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汇编39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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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535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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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制度一、设备管理办法3二、设备前期管理制度22三、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24四、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26五、备用设备管理制度28六、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0七、封存、闲置设备管理制度33八、静密封管理制度35九、润滑管理制度38十、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41十一、工业建筑、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44十二、修理费使用管理制度46十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59十四、设备更新管理制度67十五、外委检修工程管理办法71十六、PM模块管理2、办法74第二部分 机械专业管理制度一、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制度81二、压力容器管理制度85三、压力管道管理制度95四、大型机组管理制度102五、关键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108六、电站汽轮机管理制度111七、常压储罐管理制度116八、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122九、加热炉管理制度131十、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制度140十一、机械密封管理办法149第三部分 仪表及计量专业管理制度一、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155二、仪表作业工作票管理规定181三、计量管理制度185四、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208五、工业压力表管理办法211第四部分 电气专业管理制度一、电气设备管理制度215二、特殊电气设备管理办法2343、三、电气调度管理制度238四、继电保护管理制度293五、线路保护装置管理规定303六、电气事故(故障)管理办法305七、供电监督管理制度308八、电力设备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312九、电气作业管理办法316十、电气检维修工程外委施工管理办法336十一、季节性电气管理工作规定340十二、电气管理系统使用及管理办法343附录 XX集团公司炼化企业设备检查细则一、关于炼化企业设备检查细则的说明349二、设备综合管理检查细则351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检查细则361四、锅炉设备管理检查细则367五、加热炉管理检查细则373六、常压储罐管理检查细则380七、大型机组、机泵及润滑管理检查细则384八、4、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检查细则392九、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检查细则404十、工业水管理检查细则411十一、炼化企业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措施表417第一部分综合管理制度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的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可靠、长周期运行,实现设备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系统化,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XX集团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结合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实施细则,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设备管理的对5、象是指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生产、产品和物资的供应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工业管道、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第三条 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遵照国家、XX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将实物形态管理和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XX化工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6、础。第四条 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2.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与更新、改造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3.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节能降耗。4.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努力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第五条 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对各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指标考核体系。各单位要将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对本单位的经7、济责任制指标考核体系,列入厂长(经理)任期责任目标,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和考核。第六条 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大力推行全员设备管理。第七条 各单位要按照XX集团公司和XX化工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和改造,安全运行和保护环境,不断改善和提高本单位技术装备水平,满足设备长周期运行要求,努力实现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能和安全可靠性最高、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8、属各单位。第九条 各单位根据本办法修订和制定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不得与公司的管理办法相冲突。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范围第十条 管理机构:1.公司由一名副经理分管公司机动设备管理工作,下设三名副总工程师协助副经理分管机械设备、电气和仪表计量的技术管理工作。公司设置机械动力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在分管副经理和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2.各单位由一名副厂长(副经理)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设备管理副总工程师,协助分管副厂长(副经理)负责设备的技术管理。各单位要设立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处理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3.各车间应9、有一名副主任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设备技术员,处理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的主要职责:1.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有关规定,并结合XX化工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制订、修订公司的机动设备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2.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公司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3.负责公司修理费的使用和控制管理工作。4.负责公司主要生产装置检修计划、重点检修项目检修方案和月修理计划的审批,检查和监督装置检修的质量和进度。5.负责组织公司量值传递;负责处理公司10、内的计量纠纷,做好计量仲裁工作;协助处理与外单位的计量纠纷。6.负责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负责公司用电管理工作。7.负责设备的绝热和防腐蚀管理。8.组织完好房间区的创建活动,负责完好房间区考核标准的制订、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9.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的审查并参与重要设备的选型和工程验收。10.负责公司检修工程和检修市场的管理,组织检修承包商的资质认证和年审工作。11.组织并参与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12.负责公司设备更新管理工作。13.配合做好设备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的资格认证工作。14.组织设备及检维修管理方面的技术交流、推广与应用工作。15.协同财务部11、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市场营销部、安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发展计划部、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等应根据其职责范围,在相应环节各负其责,做好设备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设备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机械动力部的业务领导。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机动设备管理细则;负责检查和监督其下属单位机动设备管理工作质量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给予有效的指导。2.负责本单位修理费用的控制管理。按照公司预算管理的要求做好修理费的年度预算和月预算,按照公司内控管理的审批权限审批签字后按时上报公司机12、械动力部;按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做好费用控制和修理费使用情况经济活动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3.建立主要设备技术档案并组织、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和完善全部设备技术档案。完善设备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定期进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按时上报机动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统计报表,及时进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4.组织完好房间区的创建活动,负责完好房间区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并参与关键设备的特护工作。5.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查定、使用、迁移、调拨、更新、改造与报废等工作。6.负责设备润滑、防腐、密封、防冻防凝、保温保冷、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管理。积13、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7.负责组织制定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年度检修计划、装置(系统)停工检修计划以及重点项目检修方案,负责组织月检修计划的制订、审核和实施。8.负责组织制定并按时上报本单位设备更新计划和重大更新项目的更新方案,按公司批准的更新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更新项目的项目管理。9.负责组织厂级和公司级关键设备的特护管理工作。10.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的管理工作。编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工业管道的检查、检验、修理、检定计划和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及办理使用许可证的工作。11.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修理与检验管理工作。12.负责组织主14、要设备检修和装置(系统)检修的质量检查、技术鉴定和验收工作。参与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竣工验收工作。13.负责本单位的检修工程管理,做好检修合同和工程质量管理,对检修承包商的施工情况进行考核。14.负责监督检查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组织对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对一切危害设备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并向有关领导汇报。15.做好用电和节电的管理工作。16.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继电保护的定值管理。17.负责本单位各装置DCS、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等仪表系统的管理工作。18.组织或参与上报公司设备15、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1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单位机动设备方面技术力量的培训工作。第十四条 车间的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以及公司、厂(事业部)的机动设备管理制度,并结合本装置、车间设备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装置、车间的设备管理细则。2.建立所有设备技术档案(以设备一览表为准)。定期进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机动设备管理方面的统计报表,及时进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3.负责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对设备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4.负责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合理编制设备年度修理计划、装置(系统)停工检修计划和月修计划,并做好16、计划的实施。5.负责设备检修和装置(系统)检修的质量检查、技术鉴定和验收工作。参与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竣工验收工作。6.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合理提出设备更新建议,并按公司批准的更新计划组织实施。7.负责本车间修理费的预算、使用和控制管理。第三章 设备前期管理第十五条 设备的原始状态、设备的前期管理直接影响今后的设备运行,它是设备长周期安、稳运行的物质基础。设备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设备前期管理指的是在投资,更新,技改技措等项目中涉及到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以及投运等环节的管理。设备前期管理的目标是选择最佳设备投资方案,追求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17、济,综合效率最高。第十六条 设备的设计和选型必须有机动部门设备专业人员参加论证,相关图纸由专业人员参加审查会签。在设备选型中应遵循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原则,确保“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合理、性能可靠”。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第十七条 设备购置时要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不仅要考虑一次性购置价格,还要综合考虑后续的维修费用和运行费用,即要考虑设备整个寿命周期费用的经济性,又要满足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的要求。设备购置时必须签定设备技术合同,在设备技术合同中要有满足设备长周期运行的质量和技术要求。设备技术合同是商务合同的一部分。第十八条 大型的关键设备如反应器等设备在制造时应由设备管理18、部门派人进行监造(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派人进行监造),保证制造质量。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严把进厂设备的质量验收关。设备到货后的开箱验货工作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设备使用部门、设备采购部门等专业人员参加。验货时要重点检查图纸资料、质量证明文件、说明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有无备件和专用工具。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验货发现问题时要及时交涉,在问题解决前可暂缓付款。第二十条 工程建设单位对设备的安装施工要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认真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安装队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设备安装必须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达到投用和完好要求。第二十一条 投资、更新、19、技改技措等项目在工程建设完工后必须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向使用部门进行资产移交,办理资产移交时必须同步移交相应的竣工图纸资料。第二十二条 设备投产前,各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全面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维护方法,制定试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设备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第四章 设备使用维护第二十三条 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证设备完好、长周期运行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设备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细则,制定严格的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20、,建立设备隐患发现、分析、报告、处理等闭环管理机制。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安排好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并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安排设备的修理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并严格实行备用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坚持定期对备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第二十四条 设备操作人员是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必须遵守设备操作、维护制度和规程,认真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的设备,做好维修工作,主要关键机泵设备必须执行点检制度,并有详细记录和定期进行分析。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积极开展21、“完好设备”、“完好房间区”、“无泄漏”以及“关键机组特级维护”等活动。做到每台设备、每条管线、每个阀门都有人负责管理,及时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防冻、防凝、防腐、保温、保冷、堵漏等维护工作。第二十六条 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以及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加强设备故障和事故管理,建立设备故障记录,制定主要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第二十七条 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设备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关键设备、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资质的操作证。操作人员对所管辖区域22、内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对特殊工种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第二十八条 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工作。保持设备、管线的整洁,油漆、保温完整,及时检查、记录并按规定及时消除跑、冒、滴、漏。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楚设备的状况。第二十九条 设备操作人员应积极配合设备维修人员对负责区域内的设备做好维护和修理工作。对工作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经常检查,发现腐蚀、下沉、裂纹、破损应立即报告,并做好记录和标志。第三十条 逐步采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如:可携式测振23、器、测频器、测厚器、转速表、点温计等),加强设备的状态监测,提高检修水平,做好记录,并对测试数据进行对照分析,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处理。第五章 动力管理 第三十一条 动力(水、电、汽、风、氮)是生产的重要公用工程,动力的优质可靠供应,是安全、平稳、长周期生产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明确动力生产、供应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做到生产有计划、质量有指标、消耗有定额、节约有措施。第三十二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动力设备的管理,配合其他部门认真做好公用工程的综合平衡,保证水、电、汽、风、氮系统的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和供应。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优化动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制定事故状态下的特殊运24、行方式和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证生产安全和重点生产部位的动力供应。第三十四条 加强水质管理工作,确保工业水、循环水、脱盐水质量,不断改进水处理工艺,严格水处理药剂和离子交换树脂的管理,加强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节约用水,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第三十五条 加强热电生产管理:1.建立健全专业管理体系,按照“统一指标、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统一奖励”的原则,组织开展专业竞赛,不断提高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水平。2.参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电能质量、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保、节能、继电保护、金属监督等电力生产技术和技术监督工作。3.建立科学完善的可靠性管25、理网络和评价、指导、分析、预测系统,保证电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4.加强燃料管理,保证燃料质量,降低消耗和成本。第三十六条 加强电气设备和运行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工业的技术法规和制度,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规程。2.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应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3.各单位应制定、完善电气“三三二五”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4.各单位应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有关运行、调度、操作等各项规程,并严格执行。5.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和预防性试验。6.重视并做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与维护,严格保护定值的管理,保证26、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7.做好防爆电气设备、接地与接零装置、电气安全用具管理,做好防过电压、防污闪、防小动物、防火等项管理工作。8.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第三十七条 加强蒸汽的产、供、用管理,保证蒸汽品质,合理使用蒸汽,做好尾汽、冷凝水的回用和余热利用。第三十八条 加强工业用风和仪表用风的管理,严格控制仪表风的露点、油尘含量等指标,确保供风质量、压力。制定并严格执行空分装置安全运行制度,保证正常供氮、供氧。第六章 设备修理和修理费管理第三十九条 设备检修是指为了消除设备缺陷、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减少设备故障、防止设备事故发生、保证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27、设备检修应坚持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以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维修等多种检修方式相结合,积极推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检修。同时,在设备检修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第四十条 设备检修遵循以下原则:1.应修必修,修必修好;2.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3.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4.以安全运行为主,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5.设备检修、检验周期应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第四十一条 设备检修计划是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做好检修的28、计划性管理,合理安排检修工作,要根据设备运行的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合理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可执行性。第四十二条 对于ERP已经上线的单位,检修计划必须通过ERP填报、审批和下达;对于ERP还没有上线的单位,检修计划必须通过TMMS设备管理软件填报、审批和下达。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领导要按照内控管理的权限及时对检修计划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计划及时下达执行。第四十三条 设备检修计划分为年度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检修计划。1.年度检修计划是各单位对全年设备检修的整体安排,是申请年度修理费指标的依据。年度检修计划内容应该全面,费用预算应该准确。各单29、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下一年度的检修计划按公司内控管理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2.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是装置停工检修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所有计划在停工检修期间实施的修理项目及其所需的材料计划,在ERP中用YH03工单填报。各单位必须在装置停工检修四个月前组织编制、审核并确定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对装置停工检修中需用的、订货周期较长的物资应按年度计划提前将采购计划报给物资采购部门。对于隐蔽工程项目各单位要及时向公司机械动力部请示,并在装置停工检修正式开工后四天之内按停工检修计划补报追加计划。3.月度检修计划是按月安排的设备日常检修施工计划,在ERP中用YH030、2工单填报。各单位必须在每月1日前组织编制并审核完下个月的月检修计划,公司机械动力部在每月13日之前将批准的月检修计划下达各单位执行。4.对于因突发设备故障而进行的抢修项目,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在施工前向公司机械动力部书面申报,并在工程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按月修计划补报追加计划。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月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必须经公司批准下达后方可执行,严禁非计划检修项目的发生。为确保抢修进度,抢修项目可采取书面申报、批准,事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审批。除抢修项目外,其它未纳入检修计划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得在修理费中列支。第四十五条 检修项目管理是对检修项目从计划立项、审批、实施到项31、目结算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必须加强检修项目的项目管理,每个检修项目要落实项目负责人,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第四十六条 检修计划项目编码是确定修理项目有效性和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编码必须与修理项目名称一一对应,且检修计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计划中的项目编码进行修改。对于ERP已经上线的单位,检修项目编码就是检修工单的工单号。对于ERP还没有上线的单位,由生产车间的设备技术人员或各单位的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按XX化工集团公司修理项目编码方案进行编制,详见网址:http:/10.101.5.24/mm/glxx/glxx.asp?d32、m=18&tt=设备信息。第四十七条 所有检修用材料必须与项目编码相对应,对没有项目编码或与项目编码不一致的材料费,财务部门不予结算。第四十八条 外委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应先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内容。对于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可直接组织施工,在项目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合同手续。第四十九条 各单位要大力推行检修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对于土建、防腐、防水、绝热等检修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实行招投标管理。第五十条 对于装33、置停工检修,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八落实的要求。对于装置停工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各单位应绘制总体检修施工网络图,落实施工进度安排,重点检修项目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在装置检修三个月之前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各单位应设立停工检修指挥组织机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设备检修工作。在装置全面停工检修期间,公司将成立检修指挥部,负责全公司设备检修的指挥和协调工作。检修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检修的总结工作和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装置停工检修完成后一个月内34、,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将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各装置检修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各装置检修工程费和材料费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检修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第五十一条 各单位要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做到“三不落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净”。“三不落地”:工具和量具不落地、拆卸零件不落地、油污和脏物不落地。“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打开的设备不见天。“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当天垃圾当天清,工完、料尽、场地清,去向明。第五十二条 设备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35、四不开车”。“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四不开车”:工程未完工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不合格不开车。第五十三条 各单位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检修调换下来的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及时修复入库,妥善保管。需要改制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做好测绘工作。第五十四条 各单位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应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中石化股份公司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及XX化工集团公司的有关检修技术规定。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队伍、材料、备品配件36、中间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第五十五条 主要设备和重要检修项目在检修之前,各单位必须向施工队伍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伍制定详细的检修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要监督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检修质量的过程控制。对关键设备和隐蔽工程要确定检修质量控制点,加强中间质量检查和验收,各控制点未经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检修质量应达到检修规程中的标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验收。设备检修质量的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进行,做好记录并签字。第五十六条 检修完工后,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督促施工单37、位及时提交完善的检修交工资料。检修交工资料内容必须具体,应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XX化工集团公司的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得验收。第五十七条 各单位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设备故障或事故应由施工队伍负责及时进行无偿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各相关单位要对承担装置保运任务的承包商的工作质量制定具体的考核管理细则。第五十八条 公司对检修承包商实行资质审核准入制,对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发放与其施工资质相应的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遵守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对检修承包商实行动态考核管理。XX化工集团公司38、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是承包商可否在XX化工集团公司承揽设备检修任务的唯一凭证和依据。第五十九条 申请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法人(或委托代理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与其业务范围相符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持有省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系统)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从业资质证书。3已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施工(检修)资格认可证。4近两年良好的施工业绩资料(有甲方有效确认)。第六十条 对已经取得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的承包商,公司每年组织对其资质进行一次复审,并根据其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重新核准资质。第六十一条39、 检修资质年审时需要提供的材料:1与其业务范围相符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从业资质证书及其复印件。3.所取得的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上一年度在XX化工集团公司的施工业绩资料(包括甲方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等)。第六十二条 设备制造厂商以及代理商来XX化工集团公司对其所生产的设备进行技术服务,或者技术专利所属者实施专利项目的施工,原则上可不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第六十三条 承包商应做到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检修质量可靠,如有违反XX化工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已取得的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承包商所承包的40、工程范围必须与其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承接项目,且所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或分包。第六十四条 修理费是指设备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为恢复或维持其原有性能和能力所发生的、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费用,包括维护费用、修理费用和检测费用。修理费的使用原则是既要确保设备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又要避免设备过修和失修,不允许违法、违规使用或挤占、挪用修理费。第六十五条 公司对修理费的使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所有修理费的使用都必须有经公司批准的修理项目计划和费用预算。公司定期对各单位的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第六十六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是公司修理费用的主管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修理费管理41、全面负责。与财务部门协商并提出公司和各二级单位修理费用预算;按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指标对全公司修理费进行控制;对各二级单位的修理计划及其费用预算进行审批;制订公司修理费用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各二级单位的修理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财务部门负责按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修理费预算进行控制与核算,对其业务的发生实行会计监督。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核算结果。物资供应部门要配合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做好检修材料的供应和材料费的控制管理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发生的修理费业务实行审计监督,防止挤占、挪用和滥用修理费用的情况发生。第六十七条 年度修理费用预算是各单位向公司申请年度修理费指标的主要依42、据。各单位应在每年第三季度末将本单位下一年度的修理计划和修理费用预算按照公司内控管理的审批权限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公司机械动力部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修理费用预算与财务部门协商,制定公司下一年度的修理费用预算,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公司机械动力部再将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批准的年度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二级单位,形成公司各单位年度修理费指标预算方案,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达给各二级单位作为本单位的年度修理费用控制指标。第六十八条 月度修理费用预算是根据月修理计划和支付情况确定的拟在下个月进成本的修理费用预算额度。各二级单位应在每月25日之前按车间(装置43、)和部门分别做好下个月的保运费、材料费、工程费和其他费使用预算,经同级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按照公司内控管理的审批权限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月度修理费用预算需经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六十九条 月修理费用预算必须与公司批准下达的修理计划相对应,凡未纳入公司批准下达的修理计划或已列入公司批准下达的修理计划但实际不再发生的项目费用一律不得在修理费中列支。各检修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得超出其计划费用。第七十条 各单位必须按照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的年度修理费指标进行严格控制管理,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车间(装置)和部门,并根据费用的发生情况,及时对内部各车间或部门之间的指标进行调整,保证本单位年44、度修理费的发生不超年度指标。第七十一条 各单位要按照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的月度修理费用指标严格控制。当月实际进入成本的修理费用不得超出当月指标。要严格做好检修费的使用管理。所有进入修理费的项目(包括经审计后的工程结算单,材料、备件的出库单等)必须经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和主管设备的厂领导确认后,财务部门方可在修理费中列支;未经确认的费用或不应从修理费中列支的费用不得从修理费中列支,禁止虚支或擅自挪用修理费。第七十二条 各单位要严格做好检修工程的结算管理。对于日常检修的工程项目要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之内具备送二审的条件,对于装置停工检修或抢修的工程项目要在工程完工后两个月之内具备送二审的条件;同时,45、对于具备结算条件的工程项目要及时做好费用使用预算,及时结算。当年完工的检修工程项目必须当年进成本,不得转入下一年。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检修工程结算材料的审计和复核工作。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对结算书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和复核;公司机械动力部对项目的计划性及项目费用的预算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公司审计部对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进行抽查,并对工程结算书的取费定额进行专项审计。各单位的机动设备管理部门每月要及时做好本单位修理费使用、检修工程的发生以及常用材料备件的消耗等方面的统计工作,并对修理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于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上个月修理费实际使用情况的分析材料和相关统46、计报表一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要及时向本单位修理费用主管部门提供修理费用的支付、统计和核算数据。第七章 设备更新改造第七十四条 设备更新费是指对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或维修经济性差的设备进行更新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为了改善或提高设备的性能和效率、减少消耗和污染,而运用新技术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费用。设备更新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更新项目的项目费用应包括项目的材料(设备)费、设计费、施工工程费、质量监理费、各项手续费、税金等。第七十五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是公司设备更新费的使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二级单位编制、审核并向公司发展计划部提出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同时,将47、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由公司主管副总工程师审核、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上报中石化股份公司相关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检查、监督落实各二级单位设备更新费的使用情况,提出对设备更新费使用管理的考核意见。公司发展计划部负责向中石化股份公司发展计划部上报各单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建议,按中石化股份公司批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进行项目编码,并上报投资计划进度完成情况。公司财务部门依据中石化股份公司批准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负责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到位;配合设备管理部门按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做好资金使用控制工作;及时做好已完工项目的资产置换工作。第七十六条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设备更新项目计划的审核以及考核、48、验收工作。设备更新项目的立项除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的更新项目外,对其它项目应以设备运行、故障、检修记录和设备档案为依据进行鉴定和技术经济分析。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更新投资计划执行,控制项目费用,不允许超指标。每个项目要落实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费用安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并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备案。各单位在提报更新项目的材料计划时,应先由本单位的机动部门对材料计划进行确认。当年的设备更新投资计划项目必须当年完成。第七十七条 设备的更新方案和设备选型应征得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同意。公司机械动力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或委托项目申报单位机动部门组织设计方案审查、设备选型、技术谈判、审49、查技术标书和技术协议。申报单位根据公司机械动力部审查通过后的设计选型方案报供应部门采购设备。公司机械动力部、申报单位机动部门要参与选择投标的设备制造厂家、评标及设备的监造等。单台(套)投资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更新方案和设备选型应征得中石化股份公司相关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同意。第七十八条 设备更新项目完成后,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依据有关单据对新增固定资产共同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填写设备更新交付使用资产验收表,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作为转资产的依据;同时要按照每项固定资产的分类、名称、型号、编号、购入时间、使用/保管部门、存放地点、设备位号等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卡),对更50、换的旧设备及时进行台账变更。对废旧设备和材料的处置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设备资产管理第七十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来源有以下几方面:1、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等增加的固定资产;2、无偿或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3、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4、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第八十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应在主管厂长(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固定51、资产管理;认真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或ERP电子卡片),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到帐、卡、物一致,发现问题查明原因,认真处理。机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性能、使用年限、大修理次数、迁移调拨、更新报废的技术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净值、残值及资产处置等的财务核算。第八十一条 凡由基建、新建、扩建、技措、更新改造、零星购置的各项专用资金增加的以及上级批准无偿或有偿调入的资产,在交工验收后,均需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状况和类别由建设部门向产权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以及财务部门分别进行移交,并由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逐项登记填写固定资产台帐或卡片。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车间各存一份52、。第八十二条 固定资产应按有关规定按分类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报废后的更新,应由资产所属单位提出申请,机动部汇总后上报股份公司总部,由总部按项目拨款。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增值手续。未满使用年限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和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仍能满足生产要求继续服役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费的提取,按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第八十三条 因技术改造和工艺技术变更而闲置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拆卸分离主附机及主要附件,保证设备配套。需外调处理的应由二级单位上报公司。停用的固定资产(停用装置和部分系统的设备)要作好封闭、清洗、涂油防腐等防护措施,不许任意拆卸和挪用。闲置固定资产要53、重新使用,必须经过全面的技术检验,符合技术要求,并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第八十四条 为确保资产处置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最大限度保护资产所有者权益,对固定资产进行盘亏(盈)、毁损、报废、核销、调拨、转让等处置行为,要执行中石化股份公司内控制度中的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的调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在本单位内部迁移,由本单位办理。公司范围内各单位之间的调拨,由公司主管部室审批,财务部会签,调出单位销帐,调入单位登帐,并报财务转帐。对公司外单位的调拨,由公司机械动力部、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上报总部财务部批复执行。固定资产的跨公司调拨原则实行有偿调拨;需实行无偿调拨的固54、定资产,必须符合国家和中石化的有关规定。ERP上线单位在进行固定资产的处置时应该在ERP系统中进行相关主数据的变更。各单位不得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明文规定的淘汰设备和待报废的设备转让。第八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报废单中的技术性能状况,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由财务部门上报中石化批准后方可处置,然后进行帐务处理。待报废资产在未批准前,不得私自处理。第八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要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设备管理部门、保管或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实物清点,并与实物账卡、财务账表核对,同时要清查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确定资产归属,将固定资产清查结果报财务。财55、务部门填报固定资产清查报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查结果并签字,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对于人为造成资产盈亏、毁损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九章 设备综合管理第八十七条 XX化工集团公司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管理的全过程,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第八十八条 根据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实行设备分级管理。各单位可视管理情况按关键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进行分级,分级标准由各专业自行制定。可将在生产中起关键作用、技术含量高、价格昂贵的设备列为关键设备。要明确设备分级后的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职责,避免管理失控。第八十九条 为便于管理和统计,按设备的特点和用途,进行设备56、分类。分类办法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十条 要建立健全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做到“一台一档”,档案内容应涵盖设备技术文件、全过程管理动态;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第九十一条 开展设备管理达标升级、各专业劳动竞赛活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表彰。第九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石化行业发展要求,制定重大设备发展规划,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国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统筹重大设备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的引进和消化;对公司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国内专业院所、设计部门、设备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共同开展技术攻关;组织研究开发和应用高精尖设备技术。第九十三57、条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加强设备技术研究和开发,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设备技术成果,改进落后的设备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技术创新。要合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技术问题和生产发展中将遇到的设备技术难题,大力推进设备技术进步。第九十四条 积极开展设备信息化管理,不断开拓设备管理计算机应用,加速建立网络化的设备管理信息体系,努力提高设备信息化管理水平。第九十五条 有计划培养设备管理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的继续工程教育。第九十六条 公司应制定设备管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并下发各单位执行。第十章 设备安全监58、督管理和环保、节能第九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专业化安全管理要求,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努力实现设备本质安全,减少和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第九十八条 应根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点,制定和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检修规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九十九条 生产、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具备相应防爆性能。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第一零零条 各单位对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应定期检测,不准擅自拆除或闲置,并确保工作可靠。联锁自保设施应完好59、投用,特殊情况下拆除(恢复)时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确保生产安全。一旦发生设备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从设备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以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运行的目的。第一零一条 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气、电信、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称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分级、报告、调查和处理,严格按照XX化工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设备事故(故障)的管理,按照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执行。第一零二条 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60、各项要求,积极做好高污染设备的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鼓励采用新型环保装备,积极实施HSE管理。第一零三条 积极探索设备低耗高效运行的有效方法与途径,淘汰高耗低效的老旧设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努力达到设备和工艺的最佳匹配,实现各类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第十一章 检查与考核第一零四条 XX化工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开展设备管理工作“达标升级”活动。各单位必须建立定期的设备检查细则和日常设备检查细则,设备检查可以与岗位责任制检查或安全检查同时进行。第一零五条 XX化工集团公司组织开展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设备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并择优推荐集团公司设备管理优秀61、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单位每年都应进行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维修能手、优秀操作人员的评选。第一零六条 奖励与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1.荣获全国、集团公司和XX化工集团公司的设备管理先进集体、个人荣誉称号者。2.对在设备管理与维修中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成绩优异的,在设备技术改造中技术领先、成效显著的,以及在设备管理与维修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3.在完成公司年度设备管理目标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4.在“达标升级”活动中升级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处罚:1.设备管理混乱,设备失修严重,影响生产和安全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2.对关62、键设备选型论证不足,盲目决策,造成购置不当及长期闲置积压,乃至影响生产者。3.对引进设备不能在索赔期内处理好发生的问题,造成严重损失者。4.严重影响公司设备管理目标实现的单位和责任人。5.在公司“达标升级”活动中降级的单位。6.因管理不善,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制度、规程造成严重设备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凡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章 附 则第一零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一零八条 本办法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设备前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的设备前期管63、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设备的原始状态、设备的前期管理直接影响今后的设备运行,是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的物质基础。设备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设备前期管理指的是在投资、更新、技改技措等项目中涉及到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以及投运等环节的管理。设备前期管理的目标是选择最佳设备投资方案,追求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设备的设计、制造、选型和购置第四条 设备的设计和选型必须有机动部门设备专业人员参加论证,相关图纸由专业人员参加审查会签。第五条 在设备选型中应遵循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原则,确保“生64、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合理、性能可靠”。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第六条 设备购置时要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不仅要考虑一次性购置价格,还要综合考虑后续的维修费用和运行费用,即要考虑设备整个寿命周期费用的经济性,又要满足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的要求。第七条 设备购置时必须签定设备技术合同,在设备技术合同中要有满足设备长周期运行的质量和技术要求。设备技术合同是商务合同的一部分。第八条 大型的关键设备如反应器等设备在制造时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派人进行监造(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派人进行监造),保证制造质量。第三章 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第九条 设备到货后的开箱验货工作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使用65、部门、设备采购部门等专业人员参加。验货时要重点检查图纸资料、质量证明文件、说明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有无备件和专用工具。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验货发现问题时要及时交涉,在问题解决前可暂缓付款。第十条 工程建设单位对设备的安装施工要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认真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安装队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设备安装必须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达到投用和完好要求。第十一条 投资、更新、技改技措等项目在工程建设完工后必须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向使用部门进行资产移交,办理资产移交时必须同步移交相应的竣工图纸资料。第十二条 设备投产66、前,各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全面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维护方法,制定试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设备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三条 各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的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依据XX股份有限公司67、XX集团公司公司的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设备使用和维护包括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证设备完好、长周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管理职责:1、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XX化工集团公司的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2、检查各单位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五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认真贯彻公司有关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和要求,根据厂内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细则。2、对影响重点装置正常生产68、的重大设备隐患和故障,必须及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对关系到全局的设备故障应组织力量进行会诊,并制订监护措施,做好检修的准备工作。第六条 各单位生产车间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并结合本装置设备的具体情况,制订出本装置的设备使用保养工作细则。2、应组织、安排好对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工作,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并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安排设备的修理工作。参与制订生产装置操作规程及开、停车方案。第三章 设备使用、维护第七条 各单位根据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实行设备分级管理。可视管理情况按关键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进行设备分级。第八条 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积极开69、展“完好设备”、“完好房间区”以及“关键机组特级维护”等活动。设备完好严格按照XX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SHS010012004)执行,提高现场设备完好水平,促进设备的本质安全。第九条 设备操作人员是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必须遵守设备操作、维护制度和规程,认真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防冻、防凝、防腐、保温、保冷、堵漏等维护工作。第十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资质的操作证。第十一条 操作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内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70、会排除故障)。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工作。主动做好设备清洁工作,及时消除脏、松、缺、乱、漏等缺陷,认真记录填写运行数据,缺陷记录和操作日记。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楚设备的状况。第十三条 操作人员积极配合设备维修人员对负责区域内的设备做好维护和修理工作。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汇报,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程和岗位操作法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并按有关要求上报。第十四条 采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如:可携式测振器、测频器、测厚器、转速表、点温计等),进行设备的状态监测,作好记录,并对测试数据进行对照分析,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处理。第十71、五条 使用单位应加强设备故障和事故管理,建立设备故障记录,制定主要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对设备的隐患和故障,生产车间应积极组织力量消除,对暂不能消除的隐患和故障,生产车间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监护运行。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对各单位的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按照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公司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72、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巡回检查管理,依据XX股份有限公司、XX集团公司公司的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设备巡回检查是发现设备隐患、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中石化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和要求,对各单位的设备巡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对重点设备的隐患和故障,应积极协助生产单位组织力量消除,对暂不能消除的隐患和故障,要督促生产单位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监护运行。对关系到全局的设备故障应组织力量进行会诊,并协助生产单位制订监护措施73、,做好检修的准备工作。第五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认真贯彻公司有关设备巡检的制度和要求,根据厂内设备的具体情况,负责对全厂各生产车间的设备巡检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考核办法。2.定期检查指导车间的巡检工作,不断提高巡检工作质量。对关键机组每周至少巡检一次,认真做好记录。3.对公司和厂级关键机组以及影响重点装置正常生产的重大设备隐患和故障,必须及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第六条 各单位生产车间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厂的设备巡检制度和管理制度,并结合装置、设备的具体情况,制订出本装置的设备巡检工作实施细则,对设备巡检工作必须做到有路线、有内容、有要求、有检查。2.组织安排好设备(包括备用设备74、)的巡检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够排除的要及时排除,暂不能排除的要及时向车间设备员或维修班长汇报,并要求对隐患和问题的发现时间及其表象做详细记录,待有机会时彻底排除。第三章 设备的巡回检查第七条 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和标准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和操作日志。第八条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汇报,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程和岗位操作法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在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时不得盲目开车。对影响整套装置生产的设备问题应及时上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造成主要生产装置停车或降负荷运行的设备问题,厂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75、通知公司机械动力部。第九条 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做到”看、闻、听、摸、比“,及时发现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振动、泄漏以及润滑油缺、少、变质等异常情况并纪录。主动做好设备清洁工作,及时消除脏、松、缺、乱、漏等缺陷,认真记录填写运行数据,缺陷记录和操作日记。第十条 操作人员和检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时、定点、定路线进行设备巡检(包括备用设备),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够排除的要及时排除,暂不能排除的要及时向车间设备员或维修班长汇报,并要求对隐患和问题的发现时间及其表象做详细记录,待有机会时彻底排除。第十一条 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积极开展设备状态76、监测工作,对车间重要设备进行定期监测和趋势管理。当设备状况有恶化趋势时,必须增加监测次数,以便及时分析故障,找出原因,确保设备安稳运行。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对各单位的设备巡检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燕化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备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公司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备用设备的管理,确保备用设备完好备用,保证装置安全、连续、平稳生产,依据XX股份有限公司77、XX集团公司公司的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备用设备是指与在用设备并行设置于生产工艺流程之中,处于完好状态,且可随时可投入使用的设备。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制定XX化工集团公司备用设备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备用设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第五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具体设备情况制定备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对备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维修、定期盘车试运和切换等做出明确的管理规定;2、把对备用设备管理、维护情况作为专业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各装置备用设备的管理情78、况,对出现问题的备用设备积极组织抢修工作。第六条 各单位生产车间职责:1、根据装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备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做好备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巡检和检修。2、对备用机泵要定时盘车,对定期切换的备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定期切换和试运。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第三章 备用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第七条 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和操作法要求做好备用设备定期盘车、试运和切换,并做好相关记录。第八条 设备停运后,应对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并按设备维护保养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第九条 岗位巡检必须按规定对备用设备的情况进行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能够随时投79、入运行。检查结果要在班组岗位记录上予以体现。第十条 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备用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的管理。要依据不同设备类型,制定检查、维护的项目、内容、标准、要求,并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加强对备用设备的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和防腐蚀;要保持备用设备的零部件齐全、完好,润滑油位、油质良好,冷却水系统完好正常,设备本体卫生干净、清洁。第十二条 要加强备用设备的检修管理,设备维护、修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设备故障修理要24小时连续进行。维修后的备用设备必须按要求进行试车并做好记录,试车程序必须按规定要求,确保完好备用。第十三条 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备用设备盘车80、标记是否脱落或不清晰,并及时按标准进行涂刷。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对各单位的设备巡检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燕化石化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为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保证设备技术档案齐全、规范、准确及真实有效,依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81、是设备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进行设备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本制度所称设备技术档案是指石油化工生产类设备的技术档案。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制定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对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促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的实时性和规范化。第五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管理制度以及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负责本单位设备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82、技术档案。第六条 各单位资料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管理制度以及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配合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并及时提供基建、技措、及更新改造项目的相关设备技术资料。第三章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 设备技术档案种类包括:1.设备台帐及各类专业管理台帐2.设备图纸、结构图册及相关设计资料3.设备制造、安装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试车记录、竣工验收记录等4.历次检修、检验资料如设备重大检修方案、设备检修检验报告、试验记录、附属设备及附件的检修检测记录5.历次改造技术83、资料、施工记录6.设备技术档案簿7.设备润滑手册8.下发的各种技术文件及上报的各类报表9.装置检修技术总结、年度设备管理工作总结10.设备事故记录以及主要设备故障记录第八条 设备技术档案的具体内容按设备专业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第九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建立本单位的设备总台帐及各类专业管理台帐,如压力容器台帐、安全阀台帐等。各车间按生产装置建立设备台帐及各类专业管理台帐。第十条 各单位对设备技术档案实行分级管理。车间的设备技术档案要做到”一台一档“;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对关键设备(如公司级、厂级关键机组,三类反应容器、球罐、超高压容器等)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第十一条 下发的各种技术文件、上报的各84、类报表、装置检修技术总结、年度设备管理工作总结等综合性的设备管理资料由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建档保存。第十二条 设备检修或改造后要在设备技术档案簿上及时补充填写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性。设备技术档案簿可采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采用电子版文件。第十三条 设备检修交工技术资料,由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验收,设备管理部门和车间分级保管,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其中,需要进行质量、程序确认的技术文件,必须要有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正式文件存档。第十四条 基建、技措及更新改造项目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可行性报告、隐蔽工程图纸和记录以及有关设备制造技术资料、安装记录、试车记录等由各单位资料室统一保管。第85、十五条 设备技术档案跟随设备使用终生。设备在公司内部迁移、调拨时,其档案随之调出;设备报废,技术档案随之撤消。第十六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推动设备基础信息和设备技术档案网络化、规范化管理,逐步采用专业设备管理软件替代手写版文件,不断提高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 公司结合各类检查对设备技术档案管理组织检查并根据燕化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封存、闲置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86、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的封存、闲置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范畴第三条 封存设备是指因原料、能源不足,工艺条件或生产任务改变而停产(停产时间按财务部门的规定)的设备。封存设备需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封存手续。第四条 闲置设备是指各单位内部除了在用、备用、维修、改装、特种储备、抢险救灾和动员生产所必须的设备以外,其他连续停用一年以上不需要再用的设备或新购进厂二年以上不能投产的设备。第三章 封存、闲置设备管理第五条 各单位对封存的设备、闲置设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对使用过的设备必87、须清除其中的残留物,做好防腐、防锈、防潮、防凝、防冻、防变形等工作,防止零附件丢失和设备损坏。第六条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要按明细(包括名称、规格、使用年限、设备原值、折旧、净值、制造厂等)登记清楚,建立台帐,每年于六月中旬和十二月中旬分两次把登记表分别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和财务部,以便公司将闲置设备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闲置设备调济会。第七条 封存设备启用,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必须进行清洗、检查或修理,符合要求后,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方能使用,并通知财务部门。第八条 各单位对闲置设备的出租和转让,应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制度,并报公司机械动力88、部和财务部备案,接受上级设备管理和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九条 各单位出租和转让闲置设备,应报公司机动部和财务部审核后上报中石化股份公司财务部,按质论价,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第十条 各单位出租和转让闲置设备的收益应按财务规定及时入帐。第十一条 闲置的旧设备要重新使用,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符合技术要求的,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 各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燕化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静89、密封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现场设备管理,降低装置泄漏,减少污染,确保运行安全,进一步提高现场设备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为降低燕化公司生产装置静密封泄漏率,杜绝跑、冒、滴、漏,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各单位在静密封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统计一次静密封泄漏率,每月随设备完好率一同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要充分利用各种时机消除泄漏。组织交流推广静密封新材90、料、新技术。第五条 各车间设备主任、车间(装置)设备员是静密封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装置的管线、法兰、阀门等静密封点做到定期检查,并积极组织车间有关人员工开展静密封查漏、堵漏活动。第六条 各生产车间要对所属装置区的设备、管道及附属冲洗、消防等管线的静密封点,根据工艺生产流程,以区域为单位分门别类的登记成册,建立静密封点台帐和消漏记录。第三章 静密封的管理第七条 因检修或技改、技措、生产工艺变动等原因增减的密封点,要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之内更改静密封点台帐。第八条 静密封的管理要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做到各尽其责,分工明确,并作为巡回检查和交接班的一项内容,发现一般泄漏点要及时消除,若泄漏91、点为易燃有毒物料且泄漏严重,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制定安全堵漏的施工方案,避免恶劣事故发生。第九条 由于生产原因无法消除的泄漏部位要挂牌登记,关键部位的泄漏要加强监视,及时处理。第十条 静密封管理分工:1生产装置所属设备、管线及附属冲洗、消防等管线的静密封管理,由各单位的生产车间负责管理,每月将泄漏率统计上报厂、事业部机动部门。2装置内仪表系统所属管线(包括一次手阀及阀后所属管线和仪表专用伴热线)的静密封点的管理,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每月将泄漏率统计上报各单位主管仪表的部门。3电气系统变压器、油开关、电缆头的静密封点管理,电气设备主管单位负责管理,按分管范围统计泄漏率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4装置92、外生产系统的蒸汽、油品、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水、风以及化学物料等所有管线至用户第一个阀门(包括第一个阀门)为界的静密封点的管理,由输送供应单位负责。5厂与厂之间的各类管道的静密封点,原则上至用户厂的围墙为界,由输送或产权单位负责(若企业间有协议,则按原协议执行)。第十一条 静密封泄漏检验标准,在检查时达到以下要求时即认为合格:1.设备、变压器、油开关、油浸纸绝缘电缆头和管道等结合部位,用肉眼观察,不结焦、不冒汽、不漏水、不漏物料、不冒烟、无渗迹、无水垢;2.空气系统的焊接或联接部位或仪表、工艺管线的联接处,用肥皂水试漏,关键部位无气泡,一般部位允许每分钟不超过五个气泡;或用10毫米宽,100毫93、米长薄纸条试漏,无吹动现象;3.氧、氮、氨、氯、瓦斯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系统试漏,用肥皂水或试纸检查,无气泡,不变色;4.氢气系统高温部位关灯检查,无火苗;低温部位用薄纸条试漏无吹动现象;5.酸、碱等化学物料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渗透、无漏痕、不结垢、不冒烟或用试纸试漏不变色。第四章 检查和考核第十二条 XX化工集团公司在设备检查、专业检查及其它有关的检查中,将静密封泄漏管理作为主要内容之一进行检查。各单位必须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静密封泄漏管理情况的检查,并对检查结果按照本单位的制度进行考核。第十三条 考核指标:1静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2管理完善,堵漏及时,常查常改不间断;3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94、0.4以下,并无明显泄漏;4静密封技术档案及资料记录清楚齐全。第十四条 XX化工集团公司对各单位静密封泄漏管理按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润滑的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管理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搞好设备润滑管理,提高润滑质量,是关系到公司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的关键,各单位在机械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95、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润滑管理职责及润滑油品计划、采购、贮存、发放、使用、废油回收和润滑器具的管理要求。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用于石油化工生产、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等。本制度所称润滑油品包括润滑油、润滑脂等。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全公司的设备润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厂润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交流推广润滑新技术。第七条 由公司机械动力部和公司市场部组织有关单位确定公司润滑油资源市场,选定润滑油品生产厂家,选择润滑油品生产厂家时,在同等条96、件下应优先考虑中石化内部的油品生产厂家;关键机组用润滑油、脂必须使用正规大型有质量体系保证的国内外生产厂家的产品。第八条 各单位主管设备的厂长(经理)负责对本厂设备润滑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第九条 各单位机动部在主管设备厂长(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厂设备润滑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厂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编制设备润滑手册,做好润滑器具的管理;制订厂内润滑管理的奖惩考核标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审批车间上报的润滑油、脂使用计划;对供应部门提供的润滑油品的质量有监督职责,并对供应部门提供的油品质量分析结果进行确认。第十条 各单位机动部门应加强润滑油品的贮存97、保管、检验、发放的管理工作,废油回收工作执行XX化工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新购入润滑油品需有合格证和复验单,由机动部门负责人对复验结果确认后方可使用;关键机组和厂主要设备润滑油要按照机动部门提供的润滑油牌号及厂家采购;库存三个月以上的润滑油品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分析单存档备查。第十一条 车间设备主任对全车间的设备润滑负责,制订本车间的润滑管理奖惩考核办法。检查各岗位润滑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提出本车间润滑油品的使用计划。第三章 油品储存管理第十二条 润滑油品要妥善保管,不同种类牌号的润滑油品要分别存放,并有明显的油品名称、牌号标记、专桶专用,摆放整齐,界限分明,做到防雨、防晒、防98、尘、防凝,防火,保证做到油品不变质、品种不错乱。第十三条 设备管理部门或车间要将润滑油品的合格证及分析单存档备查,凡是库存三个月以上的润滑油品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分析单存档备查。第四章 油品使用和器具的管理第十四条 各车间的润滑油品必须有专人管理。设备主任(班、组长)具体组织操作工人或加油工严格执行设备的润滑制度,认真做好下列工作:1.按设备润滑规定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量、定质、定时)和“三级过滤”(油桶、油壶、加油点)。2.润滑油桶、油壶及备用机泵油箱底部不得有杂质、水分沉淀,要定期抽取底部的油品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3.机泵设备的油杯、视窗要保持清晰完好,油路通畅,油位显99、示准确。4.对自动注油的润滑点要经常检查过滤网、油位、油压、油温和油泵注油量。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5.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6.常用丝杠和螺母之间,要润滑良好、开启灵活。7.各润滑用具标记清晰、专油专用、清洁完好、定位摆放。8.滤网应符合如下规定:汽轮机油、冷冻机油、压缩机油、车用油及粘度相近的其他油品,一级滤网60目、二级滤网80目、三级滤网100目;汽缸油、齿轮油及粘度相近的油品一级滤网40目、二级滤网60目、三级滤网80目;特殊用油按油品的粘度及用途要求选用每级过滤网的目数。“三级过滤”的滤网不得混用、代用。第十五条 大型机组用润滑油,每季度取样分析100、,分析单集中存档,分析项目同关键机组,厂控重点设备根据各厂的工况确定分析周期和分析项目,一般设备根据实际情况抽查。第十六条 在用关键设备的润滑油,必须每月取样分析,分析化验单,车间、设备管理部门各一份,由专人管理,分析项目应包括粘度、酸值、水分,润滑油发现异常或有另部件磨损时可增加分析项目如:机杂、氧化安定性、空气释放值等。更换润滑油时新油要有合格证,抽检化验分析单存档备查。第十七条 在用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及一般设备润滑油分析不合格时应及时处理,更换润滑油时,必须将润滑系统处理干净后方可加入新油。各厂的关键机组应创造条件开展铁谱、光谱,进行动态分析,做到合理润滑,逐步实现按质换油。第十八条 设101、备润滑装置,润滑工艺条件及选用的润滑油品牌号,必须符合规定,不得任意改变。国外引进设备的润滑油品实现国产化时,必须查清国外标准的技术数据,慎重选择技术性能相符的国产油品。一般设备油品牌号变更或改变油品质量,如增加添加剂时必需经厂级主管领导批准,重点和关键设备必需经厂级主管领导批准,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备案。第十九条 对于设备润滑系统有缺陷、不能满足长周期运行的设备,厂机动部门要择机组织改造,如果是大机组、改造难度又比较大,机动部门应立项攻关。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第二十条 XX化工集团公司在设备检查、专业检查及其它有关的检查中,将设备润滑管理作为主要内容之一进行检查。各单位必须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备102、润滑管理情况的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第二十一条 XX化工集团公司对各单位设备润滑管理按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为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强化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工作,依据XX化工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结合设备管理工作的特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发生设备事故(故障)的单位及受影响的单位,必须及时向公司相关管理部门上报103、事故(故障)情况,做好事故(故障)的调查与分析,按要求写出事故(故障)报告,制订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设备事故(故障)的管理第四条 凡属设备事故,严格按照XX化工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处理,不构成设备事故的(如:设备故障),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第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故障)台帐。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事故、故障原因分析,简要内容。第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故障)时,相关单位应及时电话报告公司机械动力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监察部,七日内将设备事故(故障)书面报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构成事故的还须报安全监察部。第七条 对于原因复杂、分析困104、难的事故(故障),经公司机械动力部和安全监察部同意后,相关单位可延时上报正式的事故(故障)报告。第八条 当电网发生短路、接地故障时,无论是否引起上级供电单位开关跳闸,故障电网所属单位应立即报告上级供电单位的值班调度员,并由其转报调度主管部门的专业负责人。第九条 因外单位(或电网)发生事故(故障)而使本单位设备运行受到影响的(如:装置停工、设备停运和设备受损等),也必须按第六条的规定报告公司机械动力部。第十条 外单位发生事故(故障)时,因本单位的过失(如:管理问题,技术问题,联锁装置,断路器、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拒动或误动,设备本身有缺陷而损坏,人员误指挥、误联络、误操作等)又构成事故的,除事故的105、引发单位要承担事故责任外,本单位也负有事故责任。第十一条 设备事故(故障)的调查应查明下列各项1、事故(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2、事故(故障)发生前系统的运行方式和设备的运行状况;3、事故(故障)发生经过和处理过程;4、事故(故障)现象,包括联锁装置、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断路器的动作情况,工艺条件、设备状态参数、信号指示、仪表指示的变化情况,联锁报警记录、故障录波和监控装置记录等;5、设备的损坏情况和损坏原因;6、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7、设计、施工、检修、试验、调试、维护等方面的问题;8、人员和技术方面的问题;9、人身事故场所的周围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情况;10、106、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第十二条 设备事故(故障)报告的编写要求1、简况,包括:事故(故障)的发生时间、地点和单位,当时气象状况,事故概况,影响范围和程度;2、事故(故障)发生前系统的运行状况,包括:系统和主要设备的运行方式,工艺条件,设备状态,负荷情况,系统电压等参数;3、事故(故障)经过,包括:各种事故、故障现象,处理过程,对于引发原因与人员相关的事故和故障,应详细说明有关人员的操作和作业等过程;4、原因分析,包括:管理原因和技术原因;5、事故教训;6、防范措施;7、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第十三条 事故(故障)单位应制订出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负责人和完成时间。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须制订107、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定期演练。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公司将按照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工业建筑、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工业建筑、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重视工业建筑、构筑物、设备基108、础的管理工作,主管部门为设备管理部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参予技术改造、及事故处理的全过程管理。第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工业建筑、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管理工作。第三章 管理要求第五条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都应加强维护,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包括拴挂吊装工具、起重锚点和支撑振动的设备和管道),以及任意开孔拆除。第六条 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作出具体方案,经设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第七条 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普查鉴定。对防潮、防汛、防冻、防尘、防雷击109、防腐蚀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第八条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应设置标点,结合大检修进行检查观测,作出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处理。第九条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设备,必须按防震烈度八级以上设计、验收方可投用。第十条 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修质量,杜绝跑、冒、滴、漏。当出现跑料、跑汽、跑水等情况时,应立即处理。地面不得有积水、积酸、积碱及其它侵蚀性物料,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基础、墙面等建筑物。凡有防腐隔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面等严禁乱打孔、敲击与高温物或火焰接触,以免防腐隔离层受到损坏。第十一条 设置的排气筒(管)、排水管、取样点等,应远离建110、筑物,以防止侵蚀下沉。第十二条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直至报废拆除的全过程应有机动部门的人员参加。第四章 检查和考核第十三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状况进行检查,时刻保持状况良好,确保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修理费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修理费的使用管理,使修理费用的使用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经济性,提高对修理成111、本的管理意识,确保公司整体效益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XX集团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的修理费使用管理制度、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实施细则,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修理费是指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为恢复或维持其原有性能和能力所发生的、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费用,包括维护费用、修理费用和检测费用。修理费的使用原则是既要确保设备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又要避免设备过修和失修,不允许违法、违规使用或挤占、挪用修理费。第三条 修理费的使用范围按XX股份有限公司修理费用列支范围暂行规定执行。第四条 公司对修理费的使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项目计划和费用指标进行控制。公司定112、期对各单位的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定期向公司上报本单位修理费使用分析报告,并对本单位修理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公司进行专题汇报。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是公司修理费用的主管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修理费管理全面负责。制订公司修理费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对各单位的修理计划进行审批,并编制公司的修理费用预算;按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指标对全公司修理费进行控制,并对各单位的修理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按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修理费预算进行监督与核算,如实反映预算的执行结果。第八条 物资装备113、中心要配合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做好检修材料的供应和材料费的控制管理工作。根据检修计划按车间(部门)做好各单位每月的材料费预算和材料实际领用情况统计工作。第九条 审计部负责对检修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进行抽查或专项审计。第十条 各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修理费的主管部门,在主管设备的副经理(副厂长)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修理费管理全面负责。按公司下达的修理费指标对本单位各车间和部门的修理费进行控制,确保本单位修理费用的发生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控制指标;组织本单位修理计划(包括施工项目、材料、备品配件计划)的编制、审核、报批和实施工作;做好本单位的修理费预算管理和控制工作;对各项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统114、计、核算、监督、分析和考核;组织制订本单位修理费管理实施细则;按公司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种管理报表。第三章 修理费的预算管理第十一条 年度修理费用预算是各单位向公司申请年度修理费指标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应在每年第三季度末做好本单位下一年度的修理计划,并根据年度修理计划编制年度修理费用预算,经本单位预算委员会审核、并经厂长(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公司机械动力部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修理费用预算制定公司下一年度的修理费用预算,并报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公司机械动力部再将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批准的年度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形成公司各单位年度修理费115、指标预算方案,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达给各单位作为本单位的年度修理费用控制指标。第十二条 月度修理费用预算是根据月修理计划和项目完成情况确定的拟在下个月进成本的修理费用预算额度。物资装备中心每月15日之前根据月修计划向各单位按车间(部门)提供下个月的材料费预算;各单位应在每月22日之前按车间和部门分别做好下个月的保运费、材料费、工程费和其他费用预算,经同级预算委员会批准后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月度修理费用预算需经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三条 月修理费用预算必须与公司批准下达的修理计划相对应,凡未纳入公司批准下达的修理计划或已列入公司批准下达的修理计划但实际未发生的项目费用一律不得116、在修理费中列支。第十四条 各检修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得超出其计划费用。第四章 修理费的使用第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按照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的年度修理费指标进行严格控制管理,要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车间和部门,并根据费用的发生情况,及时对各车间或部门的指标进行调整,确保本单位年度修理费的发生不超年度指标。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按照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的月度修理费指标严格控制。月实际进成本的修理费不得超出当月指标。主管设备的厂领导每月要主持召开一次修理费管理专题会议,对费用的发生、使用、结算以及检修工程管理、施工队伍的考核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整理好分析材料,并做好会议记录。公司不定期对各单位修理费专题会议的117、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并每月组织召开公司修理费管理专题会议,听取各单位主管设备的厂领导关于本单位修理费管理情况的专项汇报。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严格做好检修费用的使用管理,要从源头进行管理。各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要对各车间上报的检修项目计划和材料计划严格审核。对材料计划要按照“实用”和“够用”原则,对计划中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严格控制,不得虚增数量或随意对材质进行升级。第十八条 各单位要严格做好检修工程的结算管理。对于日常检修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之内必须送公司进行二审;对于装置停工检修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完工后两个月之内必须送公司进行二审。公司机械动力部将对各单位工程结算的及时性进行考核118、。各单位必须确保已经发生的修理费及时进入当期成本。当年完工的检修工程项目必须当年进成本,不得转入下一年。第十九条 物资装备中心要严格按照各单位提供的检修材料计划进行采购,在保证材料采购质量的情况下合理降低采购价格。对于已经出库的检修材料,物资装备中心要及时转帐。当年发生的检修材料费必须当年进成本,不得转入下一年。第二十条 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检修工程结算材料的审计和复核工作。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对结算书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和复核;公司机械动力部对项目的计划性及项目费用的预算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公司审计部对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进行抽查或专项审计。第五章 修理费的统计和核算第二十一条 各单119、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要及时做好本单位修理费使用、检修工程的发生以及常用材料备件的消耗等方面的统计工作,对检修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要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并对修理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于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修理费使用分析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一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分析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的格式见附件)。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要及时向各单位修理费主管部门提供修理费的支付、统计和核算数据。第二十三条 物装中心要在每月8日之前向公司机械动力部提供各单位上个月实际使用的材料费明细(格式见附件),明细表中各材料的统计数据必须与财务数据一致。第六章 考 核第二十四条 对各单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设备管理考核细则和XX120、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考核。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对本单位各车间和部门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要进行合理的考核。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附件一 修理费使用分析报告(格式)一、上个月的修理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比较分析(按保运费、材料费、工程费、其他费用等分项分析),并与往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着重要详述差异的形成原因。二、上个月发生的主要费用项目(包括材料费)。三、截止上月底,所有检修工程合同的执行及审计结算情况。四、本月的费用预算及安排的主要费用项目。五、目前在费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或需要公司协调的事情。附121、件二 月份修理费使用预算填报单位:(公章) 费用单位:万元车间/部门小 计保运费材料费工程费其他合 计填报人: 主管部长: 财务负责人: 主管经理(厂长):附件三 月份修理费预算明细填报单位:(公章) 费用单位:万元序号车间/部门合同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施工单位材料费工程费其他合 计填报人: 主管部长: 财务负责人: 主管经理(厂长):附件四 月份修理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公章) 费用单位:万元车间/部门当月修理费使用情况小 计保运费材料费工程费其 他预 提合 计说明:仅对已进当月成本的检修费用进行统计,各分项费用不得交叉重复填报人: 主管部长: 财务负责人: 主管经理(厂长):附件五 122、月份材料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费用单位:万元车间/部门小 计其 中常用材料备件的消耗情况备件费材料费机械密封轴承阀门型材板材管材油漆/涂料合 计 说明:仅对已进当月修理费的材料费用进行统计,同一统计栏目中的不同分项费用不得交叉重复 填报人:主管部长:主管经理(厂长):附件六 月份工程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公章)费用单位:万元车间/部门小 计其 中房屋/构筑物修缮土建防水保温/保冷防腐设备修理设备/管线检测其他合 计 注:仅对已进当月成本的检修工程费进行统计,各分项费用不得交叉重复填报人:主管部长:主管经理(厂长):附件七 月份检修材料费使用明细费用单位:万元单位车间/部门材123、料名称规格型号数 量单 价总金额备 注填报人: 主管部长: 财务负责人: 主管经理(厂长):附件八 月份检修工程费使用明细 填报单位:(公章) 费用单位:万元序号车间/部门合同号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费 用填报人: 主管部长: 财务负责人: 主管经理(厂长):附件九检修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管理档案填报单位:(公章)费用单位:万元序号车间/部门合同号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验收时间预算费用实际费用合同状态结算时间备 注说明:1、对已经安排的所有检修工程进行统计,并及时对合同的执行状态进行更新。 2、“合同状态”选择相应的字母填写:A结算书未提交一审;B在本单位一审;C在公司二审;D已具备结算条件;124、E已结算。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保证检修质量,提高修理费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XX集团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的修理费使用管理制度和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结合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实施细则,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设备检修是指为了消除设备缺陷、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减少设备故障、防止设备事故发生、保证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第三条 设备检修应坚持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以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维修等多种检修125、方式相结合,积极推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检修。同时,在设备检修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第四条 设备检修遵循以下原则:(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二)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三)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四)以安全运行为主,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五)设备检修、检验周期应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是公司的设备检修主管部门,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检修管理工作;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126、的设备检修主管部门,在本单位主管设备副厂长(副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公司机械动力部的要求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各车间是设备检修的执行单位,负责按本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设备检修的执行工作。第七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二)制定和修订公司设备检修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并检查和监督各单位的执行情况。(三)组织各单位进行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下达和实施,组织对重大检修项目的检修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检修工作安全、优质、高效。(四)做好公司检修市场的管理。审核检修承包商资质,对检修承包商127、进行统一、分级管理,并对其进行考核;办理公司外委检修工程合同,并对各单位外委检修工程合同进行审核。(五)督促各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六)总结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组织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参加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举办的设备检修管理各种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设备检修的管理水平。第八条 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二)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本单位的设备检修计划、重大检修项目的检修方案,落实检修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费用预算和项目质量保证措施。(三)负责办理128、本单位外委检修工程合同。(四)负责设备检修和抢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五)负责或参与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六)负责设备检修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归档。(七)负责做好检修工程的结算管理。(八)负责按要求向公司机械动力部上报各种检修统计报表及其工作总结。第九条 车间的职责:(一)按照公司和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检修计划,落实项目费用预算。(二)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具体实施和现场管理。(三)负责或参与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四)做好设备检修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归档。(五)按要求做好各种检修统计报表及其工作总结,并上报厂设备主管部门。第十条 物资供应部门职责:(一)组织建立129、设备备品备件储备定额,并按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的要求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的供应所需物资。(二)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满足技术和使用周期的要求。第三章 检修计划管理第十一条 设备检修计划是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做好检修的计划性管理,合理安排检修工作,要根据设备运行的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合理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可执行性。第十三条 对于ERP已经上线的单位,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检修计划必须通过ERP填报、审批和下达;对于ERP还没有上线的单位,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检修计划必须通过T130、MMS设备管理软件填报、审批和下达。第十四条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领导要按照内控管理的权限及时对检修计划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计划及时下达执行。第十五条 设备检修计划分为年度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检修计划。年度检修计划是各单位对全年设备检修的整体安排,是申请年度修理费指标的依据。年度检修计划内容应该全面,费用预算应该准确。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下一年度的检修计划按公司内控管理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在年度指标确定后,各单位要根据年度指标调整年度计划,保证月修计划中安排的项目都有对应的年度计划和预算。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是装置停工检131、修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所有计划在停工检修期间实施的修理项目及其所需的材料计划,在ERP中用YH03工单填报。各单位必须在装置停工检修四个月前组织编制、审核并确定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对装置停工检修中需用的、订货周期较长的物资应按年度计划提前将采购计划报给物资采购部门。对于隐蔽工程项目各单位要在装置停工检修正式开工后四天之内按停工检修计划补报追加计划。月度检修计划是按月安排的设备日常检修施工计划,在ERP中用YH01、YH02和YH04工单填报(具体见XX化工集团公司ERP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试行)。各单位必须在每月1日前将下个月的检修计划提报出来并达到二审状态;每月1日-10日由物装中心对各单位月修计132、划中所提报的材料进行询价,并根据月修计划为各单位提供材料费预算;每月11日-13日由公司机动部对月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计划进行下达;每月14日-16日确定检修承包商;每月17日-19日由各单位准备合同文本并完成厂内会签。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月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必须经公司批准下达后方可执行,除抢修项目外严禁非计划检修项目的发生。对于因突发设备故障而进行的抢修项目,各单位应先向公司机械动力部提交书面申请后,及时组织抢修,并在工程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按月修计划补报追加计划。除抢修项目外,其它未纳入检修计划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得在修理费中列支。第四章 检修项目管理第十七条 检修项目管理是对检修133、项目从计划立项、审批、实施到项目结算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必须加强检修项目的项目管理,每个检修项目要落实项目负责人,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第十八条 检修计划项目编码是确定修理项目有效性和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编码必须与修理项目名称一一对应,且检修计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计划中的项目编码进行修改。对于ERP已经上线的单位,检修项目编码就是检修工单的工单号。对于ERP还没有上线的单位,由生产车间的设备技术人员或各单位的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按XX化工集团公司修理项目编码方案进行编制,详见网址:http:/10.101.5.24/mm/glxx/glx134、x.asp?dm=18&tt=设备信息。第十九条 所有检修用材料必须与项目编码相对应,对没有项目编码或与项目编码不一致的材料费,财务部门不予结算。第二十条 外委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除抢修项目之外必须先办理合同手续后才能施工。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公司将对相关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并取消承揽本项目的检修承包商的资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内容。各单位必须在每月20日之前将符合要求的外委工程合同会签文件上报公司法律事务室,由公司相关部室按照内135、控管理的权限进行会签。对于抢修项目可先向公司机械动力部提交书面申请后直接组织施工,并在项目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合同手续。第二十一条 对于土建、防腐、防水、绝热等有条件的单项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由公司统一采用竞价比价、协商议标或招投标等形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检修承包商。第二十二条 对于装置停工检修,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八落实的要求。第二十三条 对于装置停工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各单位应绘制总体检修施工网络图,落实施工进度安排,重点检修项目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公司级重点检修项目的施工方案要在装置检136、修三个月之前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第二十四条 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各单位应设立停工检修指挥组织机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设备检修工作。在“四烯”系统装置全面停工检修期间,公司将成立检修指挥部,负责全公司设备检修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第二十五条 检修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检修的总结工作和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装置停工检修完成后一个月内,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应将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各装置检修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各装置检修工程费和材料费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检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重点检修项目要有单项检修总结),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实行科学检修137、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做到“三不落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净”。“三不落地”:工具和量具不落地、拆卸零件不落地、油污和脏物不落地。“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打开的设备不见天。“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当天垃圾当天清,工完、料尽、场地清,去向明。第二十七条 设备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四不开车”。“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四不开车”:工程未完工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不合格不开车。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做138、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检修调换下来的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及时联系修复入库,妥善保管。需要改制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要组织好测绘工作。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检修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要建立动态管理档案(格式见修理费管理制度的附表),并在每月10日前将截止上月底所有检修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第三十条 各单位不得擅自挪用列入公司批准检修计划内各项目的费用,实际未发生的检修项目费用不得移做它用。第五章 检修质量管理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应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中石化股份公139、司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及XX化工集团公司的有关检修技术规定。第三十二条 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队伍、材料、备品配件、中间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第三十三条 主要设备和重要检修项目在检修之前,各单位必须向施工队伍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伍制定详细的检修施工方案,经各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要监督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检修质量的过程控制。对关键设备和隐蔽工程要确定检修质量控制点,加强中间质量检查和验收,各控制点未经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第三十五条 检修质量应达到检修规程140、中的标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验收。设备检修质量的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并签字。第三十六条 检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在一个月之内提交完善的检修交工资料。检修交工资料内容必须具体,应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XX化工集团公司的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得验收。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设备故障或事故应由施工队伍负责及时进行无偿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第三十八条 各相关单位要对承担装置保运任务的承包商的工作质量制定具体的考核管理细则。第六章 检修市场管理第三十九条 公司对检修承包商实行资质审核准141、入制,对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发放与其施工资质相应的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遵守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对检修承包商实行动态考核管理。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是承包商可否在XX化工集团公司承揽设备检修任务的唯一凭证和依据。第四十条 申请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法人(或委托代理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与其业务范围相符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持有省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系统)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从业资质证书。3已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施工(检修)资格认可证。4近两年142、良好的施工业绩资料(有甲方有效确认)。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取得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的检修承包商,公司每年组织对其资质情况、技术力量、施工力量、企业的实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和复审,并根据其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检修承包商重新核准资质。公司对检修承包商实行分级管理。各专业的检修承包商分成三个等级,即一级承包商、二级承包商和三级承包商,所有检修工程优先考虑一级承包商,其次是二级承包商,三级承包商作为备用承包商。第四十二条 检修资质年审时需要提供的材料:1与其业务范围相符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从业资质证书及其复印件。所取得的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143、施工资质认可证。上一年度在XX化工集团公司的施工业绩资料(包括甲方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等)。第四十三条 设备制造厂商以及代理商来XX化工集团公司对其所生产的设备进行技术服务,或者技术专利所属者实施专利项目的施工,在没有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一次性供应商来处理。第四十四条 检修承包商应做到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检修质量可靠。外委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时必须统一着装,并配带相应证件,着装上要有明显的本企业标识。如有违反XX化工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已取得的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第四十五条 检修承包商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必须与其资质相144、符,不准超资质承接项目,所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或分包。各单位不得将检修工程项目承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检修承包商。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年在安全、设备大检查中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或专业管理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第四十七条 公司将各单位的设备检修管理纳入对本单位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将按设备管理考核细则和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考核。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设备更新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XX股份145、有限公司XX分公司设备更新管理工作,使设备更新费的使用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经济性,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和XX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和XX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企业设备更新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设备更新是指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本制度所涉及的设备更新费是指用于恢复、维持已有生产能力或功能为目的而对无修复价值、国家已明令淘汰和已不能满足目前使用要求的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更新的费用,不包括为提高装置生产能力或其它原因而进行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第三条 设备更新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第四条 更新项目的项目费用应包括项目的146、材料(设备)费、设计费、施工工程费、质量监理费、各项手续费、税金等。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是公司设备更新费的使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编制、审核并向公司发展计划部提出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同时,将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由公司主管副总工程师审核、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上报中石化股份公司相关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检查、监督落实各单位设备更新费的使用情况,提出对设备更新管理的考核意见。第七条 公司发展计划部负责向中石化股份公司发展计划部上报各单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建议,按中石化股份公司批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进行项目编码,并上报投资计划147、进度完成情况。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门依据中石化股份公司批准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负责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到位;配合设备管理部门按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做好资金使用控制工作;配合做好已完工项目的资产置换工作。第九条 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设备更新费的使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生产设备使用部门编制、审核并向公司机械动力部提出本单位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按公司批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组织实施、验收及考核;定期向公司机械动力部汇报各项目的执行进度和费用结算情况。第十条 各单位对本单位设备更新项目的可行性、项目费用预算的准确性以及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施工质量负责。第十一条 物资采购部门对更新设备和物148、资的及时供应和采购质量负责。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 各单位对设备更新费的使用应按规范化运作要求,理顺内部控制流程,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并从设备更新项目计划、审核以及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对设备更新费进行严格控制,逐步提高设备更新费的使用管理水平。第十三条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设备更新项目计划的审核以及考核、验收工作,要对更新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设备更新项目的立项除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的更新项目外,对其它项目应以设备运行、故障、检修记录和设备档案为依据进行鉴定和技术经济分析。第十四条 各单位每年七月底之前将本单位下一年度的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建议经主管厂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单149、台(套)投资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和总投资在50万元及以上的电气设备更新项目应附专题论证报告;单台(套)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中石化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各专业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设备更新计划建议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形成公司的设备更新计划建议。第十五条 中石化股份公司批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由XX化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对计划内的所有项目进行统一编码,并抄送公司机械动力部、财务部门、物资装备中心和各有关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的合同、料单等单据上必须标注项目编码。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更新投资计划执行,控制项目费用,不允许超指标。150、每个项目要落实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费用安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并书面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各单位在提报更新项目的材料计划时,应先由本单位的机动部门对材料计划进行确认。当年的设备更新投资计划项目必须当年完成。第十七条 项目方案和设备选型意见应上报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公司机械动力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或委托项目申报单位机动部门组织设计方案审查、设备选型、技术谈判、审查技术标书和技术协议。申报单位根据公司机械动力部审查通过后的设计选型方案报供应部门采购设备。公司机械动力部、申报单位机动部门要参与选择投标的设备制造厂家、评标及设备的监造等。单台(套)投资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更新方案和设151、备选型应征得中石化股份公司相关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同意。第十八条 设备更新项目完成后,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依据有关单据对新增固定资产共同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填写设备更新交付使用资产验收表(见附件1),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作为转资产的依据;同时要按照每项固定资产的分类、名称、型号、编号、购入时间、使用/保管部门、存放地点、设备位号等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卡),对更换的旧设备及时进行台账变更。对废旧设备和材料的处置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九条 设备更新计划项目下达后,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每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各单位项目责任人要及152、时掌握项目的执行进度、材料设备的采购情况、项目费用的使用和结算情况。各单位主管设备的厂领导对本单位设备更新项目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费用的使用和结算情况定期向公司机械动力部进行专项汇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各专业主管人员要及时组织好所属专业更新项目的落实情况,了解更新项目的执行进度及费用的使用和结算情况,协调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将各项目的执行进度和费用结算等情况整理成书面汇报材料,定期向公司发展计划部通报。第二十条 各单位设备更新费的控制指标将列入各单位的企业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在设备更新和费用管理过程中,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公司将按照设备管理考核细则和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153、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附件1设备更新交付使用资产验收表填报单位:(公章)序号车间/部门装 置项目编码设备名称设备位号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所在地点项目指标项目实际费用完成时间验收意见验收人 填报人:主管部长:主管厂长(经理):填报时间:外委检修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XX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外委检修工程的管理,保障检修施工质量,提升设备管理水平;合理降低修理费,提高修理费的使用率;加强对检修工程承包商的监管,特制订154、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外委检修工程的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外委检修工程实行公司、各二级单位两级管理;公司机械动力部是外委检修工程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贯彻执行XX集团和XX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外委检修工程管理办法;组织对检修工程承包商施工资质的审定;参与管理外委检修工程的招投标(或竞价比价)工作以及外委检修工程的合同会签。第四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外委检修工程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公司外委检修工程管理规定;负责本单位的外委检修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检修工程质量验收、工作量的确认以及检修工程的结算管理。第三章 检修市场的管理第五条 155、公司对承揽检修工程的承包商实行资质审核准入制度,对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发放与其施工资质相应的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资质认可证。承包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资质认可证:1.具有法人(或委托代理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与其业务范围相符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持有省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系统)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从业资质证书。3.已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核发的燕化公司承包商安全资格认可证。4.近两年良好的施工业绩(经甲方有效确认)。第六条 公司对施工资质按类别进行划分。(详见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资质明细)。获得施工资质认可的承包商,审156、核部门在其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资质认可证中注明施工范围。第七条 设备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对其所生产的设备进行安装修理和改造、由技术专利所属者实施专利项目施工,原则上可不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资质认可证。但委托单位在合同会签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资料,以证明其施工能力。第八条 对已取得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资质认可证的承包商实行资质年度审核制度。对通过年度审核的承包商,在其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资质认可证中加盖年度审核合格印章予以确认。第九条 施工资质年审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以及复印件(复印件留用存档)、以及上一年度在XX化工集团公司施工业绩资料。第四章 外委检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第十条 外157、委检修工程必须由持有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资质认可证并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承包商承揽。除抢修项目之外必须先办理合同手续后方可施工。第十一条 各单位对于抢修项目应先向公司机械动力部提交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直接组织施工并同时补办合同手续。第十二条 当检修工程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时,各单位检修工程主管部门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核确认,会签后方可进行施工。公司重点检修工程需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第十三条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检修工程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加强同检修工程承包商之间的交流联系,对作业中的关键点要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联合检查、签字确认,确保施工质量。第十四条 各单位158、检修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对施工工程进行联合验收。第十五条 日常检修工程项目在工程完工后30天内,工程结算资料送公司进行审计(二审);装置停工检修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完工后60天内,工程结算资料送公司进行审计(二审)。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由主管领导、相关部室以及各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外委检修工程招投标管理小组,对于土建、防腐、防水、绝热等有条件的单项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用竞价比价、协商议标或招投标等形式选择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检修工程承包商。第五章 检修工程承包商守则第十七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以及各项有关规定。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在159、未得到甲方的同意情况下,不得将承揽的检修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第十九条 在未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的情况下,不进行工程施工。对生产急需的抢修工程,工程甲方将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批准的书面意见交给检修工程承包商后工程方可施工。第二十条 工程施工中充分与甲方沟通,积极配合。第二十一条 加强工程管理,制定严密、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施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均进行检查,并有检查合格标识。施工人员着装整齐并有企业统一标识。第二十二条 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良好,落实项目负责人,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工程中有完整、准确的施工记录。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完善的竣工资料。第二十三条 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160、方提供合格的工程结算资料。日常检修工程在工程完工后15天内提供合格的工程结算资料;装置停工检修的工程在装置开车正常后30天内提供合格的工程结算资料。第六章 考 核第二十四条 公司将外委检修工程管理纳入对各单位设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将按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对检修工程承包商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其承揽的检修工程进行及时评价并存档,做为年度审查依据备查。第二十六条 检修工程承包商如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吊销其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资质认可证。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161、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ERP系统设备管理(PM)模块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化工集团公司ERP系统设备管理(PM)模块的运行管理,明确各项管理流程,确保ERP系统各模块之间的相互衔接,推动燕化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根据XX化工集团公司ERP系统PM模块的相关功能,结合日常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炼油厂、化工一厂、橡胶事业部、聚丙烯事业部、化学品事业部、聚酯事业部与PM模块相关的业务管理。第二章 通知单的编制第三条 操作工、机电仪巡检人员在日常巡检中发现设备故障162、,对于生产设备,应通知生产设备所在车间;对于公用工程系统以及道路及办公设施等,需通知相关设备管理部门。相关设备技术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到现场确认设备故障。若设备故障确实存在,则在系统中创建通知单。如果设备需要修理且具备检修条件,将通知单的系统状态由“建立”改为“处理”并创建工单;如果故障不影响生产或由于工艺原因无法立即进行处理,则将通知单的系统状态设置为“延期”,待具备检修条件后,对“延期”的通知单进行处理。各部门的设备技术人员应在每个工作日查询系统中的通知单,将状态为“延期”的,但已经具备处理条件的通知单转为工单。第四条 通知单记录了设备的故障损坏情况,必须按要求填写,每次设备维修任务结束后163、都必须在对应的通知单中填写相关的故障处理信息。第三章 工单分类与使用第五条 工单是PM模块运行的基础,为了便于统计和分析,要求一台设备修理一次只开一张工单。同时为了控制工单的预算,必须根据工单的计划成本填写估算费用。第六条 PM模块的工单分为四种类型。具体类型及适用范围规定如下:YH01:燕山日常维修工单,适用于除功能位置之外的一般生产性设备故障的处理。防腐、保温、防水以及道路、房屋修缮等土建项目不得采用YH01型工单。YH02:燕山月度修理计划维修工单,适用于除装置停工检修计划之外的月度修理计划项目工单。YH03:燕山装置停工大修工单,适用于装置停工检修计划。YH04:管理部门专用工单,主要164、用于空调、车辆修理等由管理费支出的维修工单。第七条 月修理计划外的抢修项目,需征得厂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并采用YH01工单及时进行补单;并依据审批权限逐级通知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尽快审批、下达。装置停工检修的补充计划项目仍采用YH03型工单,补充计划项目提报的最后截止日期为装置停工检修具备条件后的三天之内。第八条 防腐、绝热、防水、土建项目由厂机动部门建立工单,并在工单的增强功能中选用针对防腐、绝热、防水、土建项目的专用项目号。第九条 对于内部班组或施工单位进行的不涉及材料费和工程费的项目只需在系统中建立通知单即可,不必创建工单。第十条 计划员在填写工单时应该按照以上要求选择相应的工单类型165、并在增强功能中选择对应的年度费用项目号。工单上必须填写施工工序,如果需要更换材料的还要在组件选项中选择对应的物资。组件选项(BOM)中没有该项物资的,计划人员应该在系统中查找相应的物资编码,确实没有物资编码的按照有关制度和流程进行新增物资编码的申请工作。车间计划员在申请到新的物资编码后应及时维护设备的BOM数据。如果需要物装中心送料,还应在工单材料的接收方和送货点中填写相关信息。工单计划完成后将工单的用户状态改为“待审”。第十一条 维修计划员在编制含有外委项目的工单时,将外委工序的工作中心改为“SV”,控制码改为PM03,填写服务采购组和服务采购组织。再针对具体的维修工作填写服务号与服务数量。166、第十二条 节假日及夜间发生的突发性生产设备故障,原则上可以采用线下处理的方式进行维修工作。但要求在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完成所有补单任务,遇上五一、国庆、春节等长假时可以在节日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单任务。第四章 工单的审批第十三条 技改技措、设备更新、备件储备等不该计入修理费的项目不得列入工单;润滑油品、劳保用品、包装材料、“三剂”以及单价低于2000元、使用寿命低于一年的工具、焊条、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不得列入工单。应确保已列入保运协议内的费用不得进入工单的成本。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完成工单的审核并保证工单的审核质量。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控制修理费年度指标的使用进度。必须优先确167、保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阀、电气等强制性定检项目的费用。每月25号前各单位必须将下月修理费预算按费用科目汇总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审核后,由财务编制TR预算。第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在每月1日前将下个月的检修计划提报出来并达到二审状态;每月11日-13日由公司机动部对月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计划进行下达;第十六条 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在装置停工检修的四个月前完成YH03工单的“审2”状态的确认,再由公司机动部统一下达。第十七条 在审批工单的过程中机动部门如果不同意工单中的某些项目,可以将工单改回“计划”状态,并在工单的文本描述中注明。计划人员应根据工单文本中的批示修改工单,重新报批。第十八条 计划168、人员和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工单中的项目、材料和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工单的下达只是确认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第十九条 公司机动部不通过工单审核外委服务商的施工资质,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通过采购订单进行审批。第五章 工单的修改及删除第二十条 计划人员编制工单时,应谨慎操作,杜绝各种错误,禁止随意删除工单中的物资需求和外委工序。各厂机动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工单计划的准确率进行考核。当发生工单必须修改和删除的情况,要分别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工单如果没有下达,计划人员可以修改工单中的工序和组件,为了更好地控制工单的预算,工序和组件修改后,注意修改工序和组件对应的计划成本和估算成本。如果需要废除计划状态的工单169、,可将工单的内容清空,重新输入新的设备和功能位置,用于新的维修任务。2、工单若已下达执行,工单的修改由厂级机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在系统中进行操作。在修改物资需求之前需要通知物装中心,若已订货,则需向物装中心提供书面变更手续。如果工单中需要修改外委服务,需通知厂里主管外委服务的部室人员,由主管外委服务的部室人员删除对应的采购申请和采购订单,然后才可以删除对应的工序。删除工单时应在工单描述中注明此工单已作废,并删除工单中所有物料和工序,将计划成本和估算成本清空为零。在确认工单中没有物料和外委服务后由厂部室人员技术完成工单和业务完成工单,并将此工单设置成删除状态。3、若工单已发料,则必须先根据燕化公司170、物资领用及退料的管理规定中的退料程序进行退料,然后技术完成和业务完成工单,并将此工单设置成删除状态。第六章 工单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应在工单中填写工序的供应商,并需将采购申请转成采购订单,同时打印外委申请表,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审批后,方可签订合同。要求对委托同一个施工队伍施工的多个项目,一个车间建立一个采购订单,不得对多个车间建立一个采购订单。第二十二条 维护计划员对系统状态处于“下达”的工单进行打印,办理好作业票、火票、电票等相关票证后,严格执行HSE管理体系的有关制度,交给施工单位进行领料。工单中物料的领用有两种方式:1、对于直接储存在物装库内的备品备件,施工人员可凭工171、单到物装中心库房领料,领料人需在相应的出库单上签字。委托外委施工单位领料时,委托单位的负责人需在工单上签字。2、对于由物装中心送货的物资,需要填写详细的送货信息。送货到现场时车间接收物资并在相应的物资出库单上签字。第二十三条 在检修现场设备解体检查后发现需新增物资需求时,可在打印后的工单上手工填写物资需求,并经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施工队伍可凭工单直接至物装中心领料。但事后应该及时在工单中增加对应的物资需求,由物装中心对需求发货至工单。第七章 完工后的处理第二十四条 施工结束后,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员到现场进行施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维护计划员在系统中进行通知单的完成确认,表明故障已经修复。为了记172、录维修历史,通知单完成前需要填写故障的结束时间、对象零件、故障代码、原因代码等内容。并需检查工单的实际领料与系统中的发料情况是否一致。如发现实际领料与系统中的发料不相符,则需要与物装中心联系,进行发料和退料。对于还有剩余物资没能退料的工单,要将用户状态改为“退料”。只有实际领料与系统中的发料相一致,计划人员才可以将工单改为“验收”状态。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在确认已对工单进行验收而且物资领用数量合理后,负责进行工单的技术完成,以便财务部门进行结算。第二十六条 对于外委项目,待外委工程审计结束后,由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在系统中根据最终审计结算金额,进行采购订单服务接收确认,以便于财173、务部门及时将外委工程记入生产成本。第二十七条 工单中发生的实际成本,由财务人员定期结算至相应的成本中心,结算后工单余额将为0,在确认不会有新的成本产生后,由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对工单进行业务完成。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的工单必须及时审核和关闭,每月28日前应当将具备条件的工单进行技术完成,并将结算完毕余额为零的工单进行业务完成。第八章 系统主数据的维护第二十九条 对于设备的创建、修改、停用、报废等变动及功能位置的新增、修改,由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技术人员填写规范的数据收集表格(该表格可在公司网站上http:/10.101.5.24/公司ERP2005上线支持/工厂维护模块中下载),经设备主任或部门174、主管领导签字后,上交给各单位的厂级主数据维护员,由各单位的厂级主数据维护员录入SAP系统。对于新建、改造或扩建装置的新增设备应在设备投用前一个月,由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技术人员负责,对于新增或更新设备主数据进行收集并交给各单位的厂级主数据维护员。且要求设备的特性、分类、特性值、测量点、BOM等数据的收集、整理导入工作与功能位置、设备主数据维护工作同步。第三十条 车间或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以对自己维护范围内的功能位置BOM和设备BOM进行创建、修改。对于物装中心有编码的物资,车间设备员或部室计划员创建BOM时可直接引用;如果车间设备员或部室计划员在创建BOM时,遇到物装中心没有编码的物资,首先175、填写规范的BOM数据收集表格,上交到各单位物资计划部门,经各级审批后的物资相关信息填入MPM(北京燕化物资管理系统)由物装中心编码。当新增物资编码返回后,由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技术人员对BOM数据进行完善。第三十一条 修理工程项目服务供应商主数据维护的工作,经公司机械动力部进行资质审查通过后,填写供应商主数据收集表,由公司机动部主数据维护人员录入系统。供应商主数据的创建、变更、删除需有财务部门的确认。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确保本单位PM模块正常运行的长效管理机制,设置PM模块的专职业务岗位,并至少配备1名主力人员和1-2名备用人员负责主数据维护及检查考核工作,确保PM模块正常运行。第九章 附176、 则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动部负责解释。第二部分机械专业管理制度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管理,规范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使用与维护,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制度及规定,结合XX化工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机电类特种设备是指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第三条 相关定义1.电梯是177、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2.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3.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厂(场)区内行驶的用于特殊作业的车辆。一般包括叉车、电瓶车、平板车、前置翻斗车、升降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汽车吊、轮胎吊、履带吊等。4.机电类特种设备大修是指需要通178、过拆卸或者更换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符合原设计要求。5.机电类特种设备改造是指改变原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以使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提高原设计性能)为目的的作业。6.机电类特种设备维保单位是指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认定的具有对机电类特种设备实施维修、保养资质的单位。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管179、理制度。2.配合属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机电类特种设备执行登记注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等情况。3.对下属各单位违反有关法规、条例、制度的行为,按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组织或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六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本单位机电类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条例以及XX化工集团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负责建立本单位机电类特种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办理注册登记等工作。3.负责本单位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保养、改造、检验、报废等计划的申报以及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验收工作。4.负责本单位机电类特180、种设备的安全操作、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5.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机电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6.负责对操作机电类特种设备的非本单位人员上岗资格的审查和监督。7.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8.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第七条 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目前尚未规定厂(场)内机动车定期检验周期)。各单位应按时向检验部门申报设备检验计划。经检验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第八条 超过安全检验周期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禁止使用。第九181、条 新增机电类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验收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条 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单位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从业许可证,维修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从事其认可项目的业务,并且对施工质量和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第十一条 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进行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第十二条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大修和改造前,施工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办182、理告知手续。第十三条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产权单位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交付产权单位。第十四条 安装、大修、改造的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0日内将施工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书移交产权单位。第十五条 机电类特种设备变更产权时,原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等全部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产权单位,并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第十六条 机电类特种设备因发生设备事故经大修处理再次使用前,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183、并通过检验部门的检验。第十七条 机电类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办理注销手续。报废后的设备禁止使用。第十八条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应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志。第十九条 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在没有彻底消除设备缺陷前禁止使用。第二十条 因生产原因停用或到期未检的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产权管理部门以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申请办理停用登记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申请安全技术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能重新投入使用。第二十一条184、 机电类特种设备应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2.定期安全技术性能检验记录、日常维护记录等。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设备检查、专业检查及其它有关检查中将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列入主要内容之一进行检查。各单位必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类特种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第二十三条 公司按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185、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为XX化工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XX集团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XX化工集团公司实施压力容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中石化相关制度以及本制度。第三186、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和超高压压力容器。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压力容器管理组织机构1、公司机械动力部是XX化工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在主管经理和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压力容器管理工作。公司机械动力部设置专人负责压力容器管理。2、各单位主管或分管设备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设置专人负责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第五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相关法规、规程、标准以及XX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187、行。2、制定和修订XX化工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3、审批下达压力容器年度定期检验计划,检查、考核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完成情况。4、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的设计、采购、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停用、报废和更新等全过程管理。5、督促检查各单位按规定要求办理压力容器注册使用登记证,考核办证率。6、对第三类反应容器、球罐、超高压容器的重大修理、改造施工方案、全面检验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对关键步骤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组织或参与球罐及其他现场组焊容器的竣工验收。7、督促各单位对盛装腐蚀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开展定点定期测厚工作;对盛装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烃的大型高强钢(b540MPa)储罐定期进行硫或硫化氢含188、量分析监测。8、审核在XX化工集团公司从事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检验等工作的检修承包商资质。9、负责压力容器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10、协助各单位办理压力容器延期检验备案申请。11、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压力容器事故的统一上报工作。12、组织压力容器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及相关法规宣贯,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完成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培训取证。13、组织有关压力容器新材料、新技术的技术交流,并推广使用。14、负责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总结。第六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职责1、负责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工作。2、组织各单位做好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时的倒空、置换工作,协助各单位办理压力容189、器延期检验备案申请。3、组织各单位制定压力容器延期检验的监控使用措施。4、组织各单位编制并落实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第七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职责1、监督压力容器管理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2、督促各单位做好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第八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1、负责在工程项目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及XX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2、负责组织压力容器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按要求移交竣工资料。第九条 各单位设备主管领导职责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法规、规程、标准以及XX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190、及本制度,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2、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全过程管理。3、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管理实施细则。4、审批本单位压力容器检验修理计划、更新计划和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组织协调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完成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等工作。5、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推广应用压力容器新材料、新技术。7、监督考核本单位压力容器主管部门的职责落实情况。第十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压力容器的法规、规程、标准以及XX集团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压力容器管理实施细则。3、督促施工单191、位办理新建容器的安装告知。按规定办理压力容器注册和使用登记证,办理压力容器停用、注销、报废手续,并将办证、停用、注销、报废情况书面告知公司机械动力部。4、制定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计划,按要求汇总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根据公司批复下达的压力容器检验、修理计划组织实施并将计划书面告知本单位生产管理部门。5、审查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修理改造方案,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修理改造的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控。6、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的设计、采购、安装、使用、修理、改造、停用、报废和更新的全过程管理。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含现场组焊)的竣工验收。7、及时处理压力容器使用、维修、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运行中发现的重大192、事故隐患要逐级上报,制定并落实监控、处理措施。8、对盛装腐蚀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开展定点定期测厚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对盛装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烃的大型高强钢(标准抗拉强度下限b540MPa的材料)储罐定期进行硫或硫化氢含量分析。9、办理压力容器延期检验申请,督促检查超期压力容器监护措施的执行情况。10、按规定逐级上报压力容器事故,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11、建立并完善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第十一条 各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制定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2、负责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符合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要求。3、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完成压力容器检验计划,193、负责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时的倒空、置换工作,提出压力容器延期检验的申请。4、制定压力容器延期检验的监控使用措施。5、制定并落实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三章 设计、制造、安装第十二条 压力容器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第十三条 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规和相应设计标准的要求。设备主管部门应对压力容器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第十四条 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必须由具有相应制造许可资质的单位承担,物资采购部门应对采购的压力容器质量负责,压力容器到货的同时,应向使用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规要求、齐全合格的压力容器制造文件资料。第十五条 压力194、容器安装竣工后,应组织竣工验收,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制造文件、安装文件等竣工资料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第十六条 进口压力容器(指境外制造的压力容器),其境外制造单位应取得中国政府颁发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许可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应按有关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第十七条 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含现场组装的球罐)应由地方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组装监督检验,出具产品现场组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第十八条 压力容器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制造资质或安装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前,安装单位要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办理安装告知。第十九条 压力容器安195、装竣工后,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下列文件移交给使用单位: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制造、现场组焊技术文件和资料。3、压力容器安装告知书。4、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验收记录。5、设备安装记录。6、基础检查记录。7、隐蔽工程记录。8、设计变更通知书。9、压力试验记录。第四章 使用、修理和改造第二十条 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及使用后30天内,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压力容器注册和使用登记,首次投用的新容器由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依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确定安全状况等级196、。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台帐,并逐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利用计算机管理压力容器台帐和技术档案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备份。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料目录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注册登记卡3、压力容器档案卡片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书。5、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制造、现场组焊技术文件和资料。6、压力容器安装记录(一般包括压力容器安装告知书、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验收记录、设备安装记录、基础检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压力试验记录)。7、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年度检查报告。8、修理改造记录(一般包括修理改造方案或图样及施工方案、压力容器修197、理改造告知书、实际修理改造情况记录、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压力容器重大修理和改造监督检验证书)。9、检查、检修记录10、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11、异常工况记录。12、有关事故的记录和处理报告第二十二条 盛装介质为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压力容器及高强钢压力容器(指标准抗拉强度下限b540MPa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各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介质进行腐蚀介质含量分析并控制在设计要求范围内。第二十三条 压力容器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应明确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工作介质、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液位控制等)。2、压力198、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4、压力容器备用、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5、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第二十四条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压力容器操作。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工艺要求定点、定期进行巡检,发现压力容器有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紧急措施,并及时按程序上报。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199、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3、安全附件失效。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6、过量充装。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有效控制。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9、其他异常情况。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不能任意更改压力容器注册使用登记时的各项技术参数。如提高技术参数使用,应以书面形式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校核,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供全面检验报告和相关文件。经设计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并到地方特种设备监督管理200、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方能更改。第二十六条 压力容器修理改造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主管部门应督促其在施工前将拟修理改造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并报公司压力容器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七条 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工程完工后,工程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30日内应将下列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在10日内将其存入该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移交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修理改造方案或图纸及施工方案。2、压力容器修理改造告知书。3、实际修理改201、造情况记录。4、材料质量证明书。5、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6、压力容器重大修理和改造监督检验证书第二十八条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固定式压力容器,按规定办理监控使用手续后方可投用,其累积监控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安全状况等级为4、5级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或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压力容器报废后应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第二十九条 安全状况等级为4、5级的压力容器或者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不得转让、销售或异地安装后仍做压力容器使用。报废压力容器作废旧设备材料销售时,应先进行202、破坏性解体。第三十条 压力容器的保温(保冷)层应牢靠、整齐、美观,保温(保冷)效果达到设计标准要求,压力容器的防腐、防震、防静电、防雷击等设施均需符合有关规定。第三十一条 对备用、闲置的压力容器应妥善维护和处理,防止压力容器内的剩余介质引起不良反应或腐蚀。对拟停用1年以上的压力容器应采取安全封存措施。第三十二条 压力容器停用、变更、过户执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停用压力容器启用要征得各单位设备主管领导的同意,重新启用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进行全面检验及耐压试验,并到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相应的启用手续。第三十三条 压力容器事故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集团公司20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及XX化工集团公司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第五章 定期检验第三十四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执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三十五条 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工作由各单位取得公司压力容器年度检查资格证的人员承担,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车间设备主管领导或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压力容器主管人员审批,并加盖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公章。年度检查报告归入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压力容器主管部门于每年12月20日前,编制本单位下一年度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经设备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机械动力部负责审核汇总公司的压力容器检验计划,并于次年1月30日204、前下达压力容器检验计划。各单位按下达的检验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第三十七条 凡具备定期检验条件的压力容器,必须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因装置连续生产等原因不能按期检验时,按规定办理延期备案申请。1、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应在每年的2月5日前将本年度的压力容器检验计划书面告知本单位生产管理部门。同时,设备主管部门应提前30个工作日将每月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明细书面告知本单位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对能否按期安排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做出书面回复。2、不能按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按XX集团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由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提出压力容器的延期检验申请。并制定延期检验压力容器205、的监护措施,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执行。3、对不能按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办理延期检验备案。经确认确实存在危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隐患或缺陷,各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管理部门停工进行定期检验和检修。4、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监护措施。设备、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监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第三十八条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之前,工艺上应按要求进行倒空置换,使其具备进入内部实施检验、修复的条件。对缺陷的修复处理要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第三十九条 压力容器安全评安通常仅限于重大、关键设备,并且是在缺陷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实施。不允许将安全评定做为不最大限度地消除裂纹等扩206、展性缺陷的理由。第四十条 确因缺陷无法修复需要进行安全评定的压力容器,各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征得公司机械动力部的同意。第四十一条 压力容器经全面检验达到符合继续使用的安全状况等级后方可投入使用。为满足设备投用要求,检验单位可在正式报告出具前,先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将检验初步结论书面通知使用单位。一般设备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大型设备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一式三份,检验单位一份,使用单位两份。第六章 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第四十二条 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管理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等规范标准要求。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安207、全阀台帐。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应使用国家质检部门颁发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安全阀和爆破片,物资采购部门对安全阀和爆破片的采购质量负责。采购部门应根据使用单位的需要,要求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的制造单位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所用的弹簧按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者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取10%(但不得少于2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或者刚度,其变形量或者刚度的偏差不大于15%。第四十五条 安全阀校验周期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等有关法规的要求执行。新安全阀在安装之前应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第四十六条 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工作由燕化锅炉压力容器208、检验所承担,燕化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对安全阀的校验质量负责。安全阀校验合格后,应打上铅封,并出具安全阀校验报告。生产运行期间校验的安全阀,校验报告原则上同安全阀一起交付使用单位。第四十七条 对于出入口加设截断阀的安全阀,在正常运行时,生产装置负责工艺技术、设备的相关管理人员应按安全阀截断阀铅封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截断阀的开闭状态进行确认,填写确认单,现场截断阀需加装铅封。第四十八条 爆破片装置应定期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第四十九条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压力表(含新启用的压力表)由使用单位划定警戒标识并送到有相应资格的检定单209、位校验,压力表校验合格后应铅封。校验单位应及时将校验合格证交使用单位,并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的选用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第五十条 液面计应定期进行检修,检修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应超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压力容器上的玻璃管(板)等液面计液位指示清晰,并划有警戒标识,如有模糊不清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清洗或修理,自动控制液面计应灵敏可靠。液面计的选用要求、耐压试验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第五十一条 现场温度计、自动控制温度计应灵敏可靠。测温仪表应定期校验,校验周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五十二条 紧急切断装置在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时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进行解体、检验、210、维修和调整,做耐压、密封、紧急切断等性能试验。检验合格并且重新铅封方准使用。第五十三条 压力容器及其接管所用紧固件、密封件应符合相应标准。采用特殊要求的紧固件、密封件应建立紧固件、密封件规格表和有更换记录,并定期更换。第五十四条 应定期对腐蚀严重的压力容器接管进行检查。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第五十五条 公司定期或结合各类检查对压力容器管理组织专业检查并根据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压力管道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211、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为XX化工集团公司)压力管道的管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XX集团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必须执行国家及XX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和本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压力管道的类别和级别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划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压力管道管理组织机构1、公司机械动力部212、是压力管道的设备主管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和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2、各单位主管或分管设备工作的领导负责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压力管道的主管部门,设置专人负责压力管道的技术管理工作。第五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压力管道的法规、规程、标准以及XX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2、制定和修订XX化工集团公司压力管道管理制度。3、审核、下达压力管道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检查计划完成情况。4、参与处理重要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及全面检验中的重大技术问题。5、组织或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压213、力管道设计、安装和重大修理改造的方案审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竣工验收。6、负责汇总统计XX化工集团公司压力管道的报表,并按要求上报。7、负责审核在XX化工集团公司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修理改造、检验等工作的检修承包商的许可资质。8、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压力管道事故,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9、组织或参与厂际管网、重要压力管道安全运行检查。10、负责组织压力管道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总结。11、组织压力管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及相关法规的宣贯;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完成压力管道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12、组织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管理方法及技术,交流压力管道管理工作经验。第六条 公司生产管214、理部职责1、负责压力管道运行中的生产调度,并根据在用压力管道的检验计划,安排压力管道的停用和倒空置换工作。2、组织制定并落实压力管道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3、参与压力管道重大修理、改造方案的审查,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投用前的检查验收。4、负责界定厂际间压力管道的管理界限。5、组织检查压力管道的操作运行、工艺指标执行及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6、参与压力管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七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职责1、监督压力管道管理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2、督促各单位做好压力管道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第八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1、负责在工程项目中,贯彻执215、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及XX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2、负责组织压力管道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按要求移交竣工资料。第九条 各单位主管领导职责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程、标准以及XX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全面负责本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压力管道安全使用。2、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管道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3、负责审批本单位压力管道的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及定期检验计划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4、组织或参与压力管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5、组织推广并使用压力管道先进的管理方法及技术。第十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特种216、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压力管道的法规、规程、标准以及XX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2、负责制定本单位压力管道管理的实施细则。3、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前的施工告知。按有关规定办理压力管道的注册和使用登记证;及时办理压力管道停用、注销、报废手续。4、组织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修理计划,按要求汇总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根据公司下达的检验计划组织实施并书面告知生产管理部门。5、审查压力管道全面检验、修理改造方案,控制压力管道检验及修理改造的施工进度及质量。6、组织或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和重大修理改造的方案审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的检217、查和竣工验收。7、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使用、维修、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运行中发现的重大压力管道事故隐患逐级上报,制定并落实监控处理措施。8、开展对输送腐蚀性介质压力管道的定点定期测厚工作,并对测厚结果定期进行分析。9、按规定逐级上报压力管道事故,参与压力管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10、建立并完善压力管道技术档案。第十一条 各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制定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2、负责压力管道的运行管理,确保压力管道的操作工艺指标符合压力管道安全使用的要求。3、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完成压力管道检验计划,负责压力管道全面检验时的倒空、置换工作。4、负责界定装置之间218、压力管道的管理界限。5、制定并落实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参与压力管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三章 设计、采购及安装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设计、安装资质的单位承担,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工程。第十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均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并提供详细的设计资料(包括空视图,必要时须提供电子版格式的空视图)。相关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设计审查。第十三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所涉及到的压力管道元件必须选用有注册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产品,物资采购部门应审查压力管道元件供应商的资质,按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提供219、压力管道元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第十四条 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告知及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手续。第十五条 压力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国外引进装置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可按协议规定的规范或标准执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术指标不得低于国内有关规定。第十六条 加强施工过程中压力管道元件的管理,应制定严格的材料进场验收、保管制度。材料没有质量证明书或质量证明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材料质量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不得使用。第十七条 管道的设计变更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同意。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组织220、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30日内,向使用单位移交竣工资料。资料包括下列内容:1、管道补偿器的预拉伸或预压缩记录。2、管道系统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真空度试验记录。3、管道系统吹扫记录。4、管道系统隐蔽工程记录。5、爆破片、安全液封、阻火器等安全设施的安装记录。安全阀试验、调试记录。6、管道组成元件、焊材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复验、补验报告。7、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报告。8、管道焊接工作记录及射线检测布片图。9、无损检测报告。10、静电接地测试记录。11、高压管件加工记录。12、管道绝热、防腐工程记录。13、管道竣工图(含空视图,电子版空视图)。14、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第十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压221、力管道及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设计、施工必须履行审批及验收手续,工程竣工后,应组织包括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第四章 使用、修理和改造第二十条 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压力管道注册和使用登记证。第二十一条 从事压力管道管理、焊接、操作等项工作的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1、压力管道的操作工艺指标(含介质、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2、压力管道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3、压力管道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222、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压力管道技术档案,一般包括:1、压力管道登记表(管道名称、编号、类别、介质、规格、材质、操作工艺指标、安装及投用日期、管件等情况)。2、管道空视图。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更新、修理等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4、压力管道检验计划、方案和检验报告。5、压力管道异常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和事故记录。6、其它技术资料(包括相关手册、图册、规程、制度,重大修理、改造方案、技术总结、报表等)。第二十四 各单位应定期对厂际间或装置间的压力管道进行巡线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处理,管理人员及时将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入档案。厂际间或装置间的压力管道应做到管理职223、责明晰,不允许存在无人管理现象。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危险物料介质管道的管理,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加强巡线检查,制定事故预防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对于腐蚀严重,易发生泄漏且危害严重的压力管道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开展定期、定点测厚分析工作。第二十六条 严禁压力管道超温、超压运行。更改管道的输送介质或操作条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七条 压力管道的修理、改造应制定施工方案。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对修理、改造施工方案进行审批,重要压力管道的修理、改造方案由本单位设备主管领导审批确认。第二十八条 从事压力管道修理改造的检修承包商须具备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24、审核颁发的安装改造许可证,并取得XX化工集团公司的外委施工资质,经各级设备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从事XX化工集团公司压力管道的修理改造工作。第二十九条 更换的压力管道元件应符合设计规定,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对领用的压力管道元件进行确认,防止材料的错用。第三十条 因租赁、转让或承包等原因变更压力管道产权或使用单位时,应有书面协议并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手续。第三十一条 检验单位判废的压力管道,应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因技改或工艺变更等原因需报废或停用的压力管道,经各单位设备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后,按规定办理报废或停用手续。第三十二条 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或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压力管道安全运行的隐患或225、缺陷,使用单位和检验单位应上报相关设备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消除隐患,处理返修缺陷。第三十三条 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应按事故预案进行处置,并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及XX化工集团公司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先进的管理方法。第五章 定期检验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依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的要求,开展在用工业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第三十六条 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压力管道的在线检验工作由各单位取得公司压力管道在线检验226、资格证的人员承担。在用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报告书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车间设备主管领导或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压力管道主管人员审批,并加盖设备管理部门公章。在线检验报告归入压力管道技术档案。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管理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编制本单位下一年度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机械动力部于次年的1月30日前批复下达压力管道检验计划。各单位按下达的检验计划,组织实施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第三十八条 具备检验条件的压力管道要按期进行全面检验,对列入年度检验计划,因装置连续生产不能倒空检验的压力管道,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压力管道明细表,生产管理部门按生产单元系统制定延期检验监护措施(包括需控227、制工艺操作参数、巡检次数及时间、巡检的主要内容、紧急处理预案等),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严格落实执行。第三十九条 压力管道经全面检验达到符合继续使用的安全状况等级后方可投入使用。为满足投用要求,检验单位可在正式报告出具前,先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将检验初步结论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在完成检验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一式三份,检验单位一份,使用单位两份。第六章 安全保护装置第四十条 压力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测温仪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的管理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不得随意变更压力管道安全阀的整定压力、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如确需修改时,应经228、设计确认,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第四十二条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延期校验的安全阀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三条 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工作由燕化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承担,燕化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对安全阀的校验质量负责。安全阀校验合格后,应打上铅封,出具安全阀校验报告。生产运行期间校验的安全阀,校验报告原则上同安全阀一起交付使用单位。第四十四条 压力表、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的校验、维护和更换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第四十五条 公司定期或结合各类检查对压力管道管理组织专业检查并根据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229、。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大型机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大型机组的管理,提高大型机组的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稳定、长周期生产,依据XX股份有限公司、XX集团公司的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大型机组是指各单位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并列入大型机组管理范围的机组。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集团公230、司、股份公司有关大型机组管理制度、规程、规定和标准,负责制定公司有关大型机组管理的制度。2、负责或参与大型机组的选、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试运车和验收工作。3、组织大型机组的特级维护管理工作。4、审查大型机组检修计划,检修方案,并参与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5、负责大型机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大型机组的装备及技术水平。6、组织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分析并参与事故处理。第五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职责:1、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改造、设计审查工作。2、参与大型机组机械运转试验和验收,并组织大型机组联动试车及性能考核工作。3、组织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的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技术231、文件。4、负责大型机组的运行管理,确保大型机组在规定的工艺技术条件下运行。5、参与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六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XX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以及XX化工集团公司有关大型机组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有关大型机组管理实施细则。2、负责或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3、负责大型机组的运行状况技术分析,开展大型机组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和技术攻关建立健全大型机组设备技术档案、报表等资料。4、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做好大型机组管理工作总结。5、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更新、改造计划及方案,并报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组织实施,并232、做好过程控制和验收工作。6、组织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分析并参与事故处理。第七条 各单位生产车间职责:1、负责本装置大型机组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严格按工艺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机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2、建立健全大型机组的设备技术档案、报表等资料。负责编制大型机组运行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并上报审批。3、负责落实机组在用油品质量的定期分析工作,并做好分析报告单的归档工作。4、负责大型机组的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主管部门;参与大型机组检修、更新、改造的实施和验收的工作。5、参与大型机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订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第三章 大型机组设计选型第八条 设计单位应根据使用单233、位的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经设计计算后,向使用单位和制造厂商提供大型机组选型技术资料,以便进行初步选型。第九条 制造厂商的初步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通过由制造厂商、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参加的三方设计审查后,方能投入制造。第十条 大型机组设计选型应符合相应的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炼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等特点,选用具有使用可靠、操作弹性大、结构合理、效率高、检修方便的机型,达到寿命周期费用经济、设备综合效能和安全可靠性高等要求。第十一条 大型机组必须配置完善的控制系统、联锁保护系统、实时监测仪表及状态监测系统等设施。第四章 大型机组监造和出厂检验第十二条 选择的机组制造厂商必须是业绩好、信誉好、服234、务好、有先进的设计制造能力、有相关国际标准认证体系的厂家,制造的机型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第十三条 制造厂商必须按技术协议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如有变更,需经设计、制造、使用单位三方确认。第十四条 大型机组制造过程中,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造单位赴制造厂进行监造。第十五条 在大型机组出厂前,使用单位应按照技术协议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验。第五章 大型机组安装、试车及验收第十六条 大型机组的安装单位必须选择业绩好、信誉好、服务好、有相应的设备安装资质和能力的单位。第十七条 大型机组和附属设备安装前,制造厂商必须按技术协议及相应技术标准、规范,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至少包括出厂合格证235、和检验记录、机组总装图、安装图及有关图纸、装箱清单及零部件明细表、机组及附属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等)。第十八条 大型机组安装前,制造厂商、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三方必须共同参加开箱验收。第十九条 安装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大型机组安装方案,经过使用单位、设计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安装,制造厂商应提供技术指导,并协助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二十条 现场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和安装方案中的要求,监督安装的全过程。第二十一条 大型机组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专用工具及随机配件。第二十二条 为全面考核机组的机械运转性能、工艺技术性能和调节控制236、性能,应在安装完毕后对大型机组进行试车。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合同规定,确定大型机组试车负责单位,成立相应的试车小组,并由试车小组编制试车方案,并经过设计、制造厂商、使用单位等单位联合审查。第二十三条 大型机组经过试车后,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行验收:(一)在额定工况下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连续运转。(二)技术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充分满足生产需求。(三)控制系统及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各调节机构动作快速、灵活、准确。(四)有完整、真实的试车记录。第六章 大型机组运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大型机组的投运必须经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第二十五条 逐237、台建立健全机组的技术档案,档案的填写按有关规定执行。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机组制造、安装、试运的整套技术文件、记录;机组运行和检修规程;机组检修、改造的技术资料、记录;故障及事故记录;机组运行记录;其它须归档保存的资料。第二十六条 生产车间应制定大型机组操作规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按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操作法)、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做好运行日志、交接班日志,建立相关技术台帐,编制生产技术报表等。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机组在超温、超压、超负荷、超速情况下运行。第二十七条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和标准对大型机组各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238、现问题、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和操作日记。第二十八条 操作人员发现大型机组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检查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为保证机组和人员安全,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按操作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第二十九条 对于大型机组存在且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采取应对措施。机组故障停机后,应认真检查、分析原因,不得盲目开机。第三十条 加强机组润滑管理,认真执行润滑管理制度,全面管理好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及相关设备。定期分析油品质量,提倡应用铁谱分析、光谱分析等先进技术,及时检测设备磨损等状况。第三十一条 做好备用机组的定239、期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第三十二条 机械、仪表、电气维修人员应按各自专业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控制仪表、联锁保护设施、电气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仪表控制率和联锁投用率。第三十三条 为了保证机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投入自动状态。第三十四条 大型机组开停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到场监护。第三十五条 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搞好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定期对大型机组运行状况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提高大型机组运行状态预知管理水平。第七章 大型机组检修第三十六条 在大型机组检修前,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检修规程和机组运行状况,以实现长周期运行为目标,确定检240、修项目和内容,选择技术力量雄厚、有实际经验的检修单位,组织制定并审核检修方案。公司级关键机组的检修方案要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第三十七条 机组检修应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做到科学检修,并杜绝各类违章,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检修单位应按机组检修项目和内容及有关检修规程,参考历史检修记录编写检修方案,并落实各项检修准备工作。第三十八条 检修单位必须建立质保体系,并按照HSE体系的要求落实各项检修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检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修任务。第三十九条 在检修过程中,检修单位必须认真按检修方案组织施工。加强检修过程中的自检和质量验收,对于重要中间环节,必须由使用单241、位设备管理部门、生产车间和检修单位共同确认。第四十条 在检修过程中,检修单位必须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检查和修理记录。大机组检修扣盖和试运前,必须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生产车间及其它有关部门进行扣盖会签确认和单机、联机试运会签确认。第四十一条 大型机组检修完成后,应按照经过审核的试车方案进行机组试车,并做好试车记录。机组试车合格后,方能投入运行。第四十二条 检修单位在机组投入运行正常后一个月内将检修资料和试车记录交付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车间存档。第四十三条 按照公司要求做好大型机组的配件管理。生产车间提出采购清单后,设备管理部门应认真组织审核,经公司批准后,物资供应部门242、应严格按技术要求和计划组织采购,确保配件质量。第四十四条 机组检修后应达到的基本标准:(一)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主要设备能持续达到额定出力,并能随时起动投入运行;设备效率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达到设计水平;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要求;辅助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能保证主机安全经济运行;表计齐全准确,自动装置、保护装置完好,准确率、投入率达到标准要求。(二)设备不漏汽、水、油,汽轮机真空严密性符合规程要求,保温完好,管道色标符合规定,设备清洁。(三)检修资料齐全、准确,及时存档。第八章 检查与考核第四十五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对各单位的大型机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按照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243、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关键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关键机组的管理,提高关键机组的运行可靠性,保证安全、稳定长周期生产,依据XX股份有限公司、XX集团公司的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和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键机组是指各单位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列入特护管理范围的大型机组。第三条 关键机组的特级维护管理,是指关键机组在日常运行中,成立由设备管理部门牵头的以设备管理、机械244、电气、仪表、操作人员、检维修人员等组成的“特级维护”小组,按制定的护理方案,进行巡检、监测、维护、检修等活动。关键机组特护工作包括公司级特护和厂级特护。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对关键机组特护工作的开展和特护制度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关键机组特护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第六条 各单位要在主管设备工作的副经理(副厂长)领导下,加强关键机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部门为关键机组特护的主管部门,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各负其责共同作好关键机组的运行、维护、检修等管理工作。第七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基本职责:1、成立公司级关键机组特护小245、组,并根据本单位生产情况确定厂级关键机组进行特护,并由厂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进行检查和考核。2、负责向公司机械动力部及时汇报特护机组有关情况,公司级关键机组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向公司机械动力部汇报并积极组织故障处理和进行故障分析;3、负责按时上报状态监测分析月报和机组运行情况月报、故障分析报告等技术报表。4、组织安排好本单位关键机组特级维护管理的各项工作。第八条 特护小组基本职责:1、特护小组都应针对本装置关键机组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特级维护管理细则,明确所有小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真正做到工作有标准、巡检有记录、情况有交流。2、按照特护细则开展特护管理各项工作,特护小组成员按246、要求巡检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定期召开特护工作会议,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3、关键机组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向厂设备管理部门汇报。第三章 特护管理第九条 关键机组特护小组必须由负责机组运行维护的钳工、电工、仪表工、操作工、车间管理人员和厂设备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由关键机组所在装置的设备主任担任特护小组组长。小组成员必须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而且应该相对稳定。第十条 认真做好检修记录、试车记录、缺陷记录、故障记录、档案资料、润滑油分析记录、状态监测记录等基础资料的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特护关键机组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大型机组管理制度“大型机组运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机组的使用和维护,为机组安全、稳定247、长周期运行奠定基础;特护关键机组的检修必须严格按照大型机组管理制度“大型机组检修”有关要求进行。第十二条 特护小组应建立机组联锁台账,掌握联锁投用情况。对机组开车前的联锁自保校验和联锁摘除手续严格按照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和特护小组应存有联锁自保联校记录和联锁摘除手续单备份。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XX化工集团公司“润滑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全面管理好润滑油、密封油、调速油及相关设备,确保油质、油温、油压正常。机组在用润滑油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采样常规分析,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铁谱分析,机组异常时增加分析频次。第十四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特护小组的工作给予指导,并且充分应用设备状态248、监测技术手段,每月至少对关键机组的振动状态进行一次频谱数据采集;每月对关键机组至少进行一次运行状态分析,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司机械动力部;一份交特护小组存档,报告要求有数据、有分析、有结论和建议,对机组特护具有指导意义。第十五条 装置停工检修前,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机组运行状态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写出报告;装置开工及开车后一个月要根据检测数据,对机组的检修质量和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写出报告。第十六条 在大型机组检修前,各单位应根据有关检修规程和机组运行状况,以实现长周期运行为目标,确定检修项目和内容,选择技术力量雄厚、有实际经验的检修单位,组织制定检修方案。249、检修施工方案于停工检修30日前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第十七条 认真做好机组故障管理,及时填写机组故障停车记录和故障分析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公司级关键机组发生故障停机: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公司机械动力部汇报机组故障停机情况,故障处理后一周内将故障分析报告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第十八条 特护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关键机组特护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记录统一要求电子打印版,并抄送相关部门。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包括:上月各专业巡检到位情况、上次会议布置工作落实情况、对目前机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第十九条 特护小组各专业按时巡检并认真做好联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应提交250、特护小组共同研究制订措施,保证机组安全运行。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二十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对各单位的关键机组特护工作进行检查,并按照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电站汽轮机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电站汽轮机组(包括燃气轮机组)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和XX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电站汽轮机251、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电站汽轮机组管理职责范围,明确电站汽轮机组管理要求,对电站汽轮机组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运行、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水平。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汽轮机组是电站生产的关键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机组安全、平稳、长周期经济运行,应加强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第五条 公司有关部门按XX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指导各单位不断改进和加强电站汽轮机组管理工252、作,全面提高电站汽轮机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制定规划和措施,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水平。(二)结合公司管理模式,组织制定电站汽轮机组有关的管理制度。(三)负责电站汽轮机组的基建、检修、技改、科研攻关等计划的编审,组织实施并进行过程控制和验收。(四)负责组织编审电站汽轮机组的技术文件,并监督实施。(五)组织或参与电站汽轮机组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六)组织开展节能降耗、达标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经济运行水平。(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253、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装备及技术水平。第七条 使用单位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XX化工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制定电站汽轮机组设备管理及运行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建立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制度),组织对本单位机组的使用维护管理。(二)做好电站汽轮机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机组设备检修、更新、技改计划的编制并报主管部门;落实设备检修、更新、技改的实施和验收。(三)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设备的技术档案、报表等资料。编制运行规程(操作法)、工艺卡片、检修规程、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并上报审批。(254、四)参加或组织电站汽轮机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订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五)负责开展节能降耗等各项劳动竞赛,不断提高经济运行水平和减少环境污染。(六)组织本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上岗人员的技术水平。(七)积极开展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减少非计划停机。第三章 购置、安装与验收第八条 电站汽轮机组的购置:(一)购置设计合理、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经济节能的设备,购置时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要组织或参与机组设计、选型、验收等全过程工作。(二)设备制造过程中应派专人监造。(三)要有制造厂提供的完整齐全的技术资料。(四)大型机组按规定须采用招标方式的,应通过招标255、确定制造厂商。第九条 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一)选择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安装,安装质量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由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三)使用单位应选派具有相应水平的人员全过程参加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第十条 电站汽轮机组的试运和验收:(一)电站汽轮机组安装及验收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汽轮机篇)的规定进行。(二)机组在首次启动前,必须根据制造厂技术资料编制调节保护系统试验措施,并对调节系统各部套和自动保护装置进行调整试验。(三)机组的启动调试及验收要根据有关验收规程、评定标准及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编制机256、组总体启动调试大纲。通过启动调试校核电站汽轮机组在规定工况下的热力参数与机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检验机组配套的辅助设备、外围设施的性能能否满足主机正常运行的要求、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机组的启动、自动控制及辅助设备、系统的控制性能,全面监测轴系振动、轴位移等,以便检验机组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四)机组经过空负荷试车、168小时(或72小时)满负荷整套试运合格后方能验收。第四章 运行管理第十一条 逐台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的技术档案,档案的填写按有关规定执行。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机组制造、安装、试运的整套技术文件、记录;机组运行和检修规程;机组检修、改造的技术资料、记录;故障及事故记录;机组运257、行记录;其它须归档保存的资料。第十二条 按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操作法)、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做好运行日志、交接班日志,建立相关技术台帐,编制生产技术报表等。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开展运行状况分析。第十四条 编制电站汽轮机组典型操作票,并严格执行。第十五条 建立电站汽轮机组巡回检查制度及标准。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标准要求,对机组进行定人、定时、定线路、定内容巡检;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报告和处理,实行闭环管理。第十六条 建立联锁保护管理制度,确保联锁保护动作正确。联锁保护变更应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执行。第十七条 建立润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设258、备润滑“五定”、“三级过滤”管理,积极采用先进仪器定期分析润滑油质量。第十八条 电站汽轮机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经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后才能上岗。第十九条 电站汽轮机组应制定事故处理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避免机组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 按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切换与试验。第二十一条 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杜绝误操作,减少非计划停机,确保机组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第五章 检修管理第二十二条 机组检修应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做到科学检修,并杜绝各259、类违章,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第二十三条 检修项目管理应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检修质量应符合检修规程要求,推行全过程管理,使检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第二十四条 电站汽轮机组的检修按检修内容一般分为大修、中修、小修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检修内容可参照相应机组的检修规程。第二十五条 检修周期:(一)检修周期一般规定为大修3-4年,中修、小修视情况适当安排。(二)对技术状况较好的机组,应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延长检修间隔,但须经过技术论证并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超过以上期限。(三)对设备技术状况不好的机组,经技术论证并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其检修间隔可低于以上规定。(四)经常启停(每周不少于2次)或调峰幅度260、大于40%的机组;累计运行15万小时及以上的机组,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其大修间隔可低于以上规定。(五)年运行在5000小时以下的机组,检修间隔不受以上限制,可根据机组技术状况来确定检修时间。(六)新机组第一次大修时间一般安排在正式投产后一年左右。(七)在机组故障抢修中,若已完成了检修标准项目内容,并处理了其他缺陷,经论证确定能继续安全运行较长时间,允许将其后的计划检修日期顺延,但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八)使用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合理安排机组检修,机组检修应在计划检修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状态监测检修的比例,最终形成一套由计划检修向状态监测检修过渡的优化检修模式。第二十六条 停机检修日期指机组从系统261、解列(或退出备用)到检修完毕,正式交付调度(或转入备用)的总日期。第二十七条 加强检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认真做好机组检修前的检查、检修过程的监督和检修后的验收,缩短停机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第二十八条 机组检修后应达到的基本标准:(一)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主要设备能持续达到额定出力,并能随时起动投入运行;设备效率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达到设计水平;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要求;辅助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能保证主机安全经济运行;表计齐全准确,自动装置、保护装置完好,准确率、投入率达到标准要求。(二)设备不漏汽、水、油,汽轮机真空严密性符合规程要求,保温完好,管道色标符合规定,设备清洁。(三)检修资料齐全、准确,262、及时存档。第六章 附属设备的管理第二十九条 电站汽轮机组附属设备、管道、系统应按规范及时维护、检修和检验。第三十条 电站汽轮机组主要附属设备、管道、系统应单独建立技术档案。第七章 报 废第三十一条 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和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中设备报废有关条款规定,对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和经济性能差的设备予以判定报废,并及时按规定办理设备的报废手续。第八章 检查与考核第三十二条 公司定期组织专业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第三十三条 考核按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263、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常压储罐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为XX化工集团公司)常压储罐的管理,确保常压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XX集团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的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和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常压储罐是常压立式圆筒型钢制焊接储罐。按容积大小划分为一般储罐(容积5000M3和大型储罐容积5000M3)。第三条 XX化工集团公司常压储罐管理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设备更新相结合,专业264、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加强管理,保持储罐完好状况,充分发挥储罐的储存效能,以达到储罐使用寿命长、维修费用低、综合效能高的目标。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常压储罐管理组织机构1、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是常压储罐的设备主管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和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常压储罐管理工作。2、各单位主管或分管设备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常压储罐的管理工作。各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常压储罐的主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常压储罐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规程、标准和XX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265、定,制定XX化工集团公司的常压储罐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审批常压储罐检修、检查、更新计划。3、参与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大型常压储罐的基础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储罐更新的竣工验收。4、组织或参与大型常压储罐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5、推广应用常压储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不断提高储罐的管理水平。第七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职责1、负责组织审核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储罐在设计规定的工况下运行。2、根据储罐的年度修理、检查计划,督促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及时合理地安排储罐修理检查时间,协调处理相关问题。3、参与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八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职责266、1、负责制定XX化工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检查“三同时”工作的落实情况。3、参与大型常压储罐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与储罐有关的安全装备、消防设备、气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第九条 各单位设备主管领导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规程、标准和XX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储罐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储罐设备的管理方针、目标做出决策,组织制定规划和措施,以提高本单位储罐装备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2、审批储罐的大修、检查、更新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开展储罐检查评比等活动。4267、组织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条 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XX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储罐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落实XX化工集团公司常压储罐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常压储罐管理实施细则,并检查执行情况。2、督促检查使用车间建立完善储罐技术管理档案,掌握储罐状况,做好储罐管理工作。3、组织编制审核储罐的年度修理及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相关人员对储罐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问题进行技术分析,开展技术攻关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不断提高储罐技术管理水平。5、组织制定储罐设备的更新计划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对拟报废的储罐进行技术鉴定,并按要求办268、理报废手续。6、组织或参与有关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7、组织或参与储罐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8、负责储罐备品备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定备品配件计划。9、负责储罐防腐蚀管理工作,编制年度防腐蚀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10、负责储罐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做好储罐年度工作总结。第三章 储罐的设计、安装与验收第十一条 储罐设计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和确认。第十二条 储罐应配备完善的液位指示、报警系统及相应的辅助设施。第十三条 新建或改造的储罐,必须进行充水试验,充水试验结果应满足储罐相关规范与标准的要求。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的3269、0日内向使用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第十五条 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应遵照有关的设计、建造规程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相关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改扩建储罐的验收工作。大型储罐检修后的验收工作由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一般储罐由使用车间负责。第十六条 储罐安装、检修与防腐工程应选择有XX化工集团公司施工许可证和业绩良好的检修承包商承担。第四章 储罐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储罐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现场储罐应有罐号及所储存物料性质标志。当储存介质或运行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对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及时进行修订。第十八条 储罐操作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1、严格遵守储罐操作270、使用和维护规程。做到操作前认真准备,操作中反复检查,运行中及时调整,停车后妥善处理。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严禁超温、超储运行。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和标准对储罐进行检查,防止跑油、混油、冒顶和突沸事故发生,认真填写运行、交接班等相关记录。3、严格执行储罐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储罐设备的完好水平。对封存、闲置储罐应按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查。4、保持储罐及附件的完整、清洁,加强静密封点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达到文明生产和环保的要求。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储罐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防雷、防静电271、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在雷雨季节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之达到规定要求。对内浮顶罐要做好防静电连接导线的检查,确保连接良好。第二十条 在用储罐要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全面检查。1、外部检查由使用车间负责组织进行,根据储存介质和地区特点,每年至少应检查一次。2、全面检查由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一般情况下每6年应进行一次。(1)、对于腐蚀较重的储罐,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全面检查的年限。(2)、对于储装介质腐蚀性不强,腐蚀速率0.1mm/a,并有可靠的防腐蚀措施,上一次全面检查确认设备状况良好,可确272、保安全运行的储罐,经各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全面检查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3、储罐外部检查和全面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按照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执行。4、所有的检查工作都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并及时存入设备技术档案中。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加强储罐的防腐蚀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各种物料的腐蚀性,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盛装原油、石油产品储罐要特别重视罐底板、顶板和下部壁板的防腐,可采用阴极保护和防腐蚀涂料等综合防腐蚀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第二十二条 当储罐符合报废条件需要报废时,由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第五章 储罐的检修第二十273、三条 储罐的检修是保证储罐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加强对储罐检修工作的管理,防止失修现象发生。要认真执行检修质量标准,做到优质、高效、安全、文明、节约。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按照储罐有关规程的要求,加强对储罐检修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储罐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储罐检修计划,并纳入本单位年度修理计划,认真执行。第二十六条 对生产过程中储罐出现的各类故障和缺陷,应根据损坏的程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检修方案,及时组织实施。第二十七条 需进罐检查或在罐体动火的检修项目,在检修前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防火274、安全措施和防中毒、窒息措施,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在检修中严格执行。第二十八条 储罐检修要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检修准备工作要做到“七落实”(计划项目落实、图纸资料落实、施工方案落实、物资材料落实、施工力量和机具落实、施工质量落实、安全环保措施落实)。做好预制工作,确保预制深度。第二十九条 应加强储罐检修过程中焊接质量的管理,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焊接质量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第三十条 加强储罐防腐蚀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施工方案的确定,涂料选用、表面处理和施工中间环节的质量检验工作,确保防腐施工质量。第三十一条 储罐在检修过程中的检验方法、充水试验和验275、收可参照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储罐检修验收应具备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关的试验和检验记录等。验收记录要有使用车间、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三方签字。第三十三条 储罐检修结束后,设备管理部门要督促使用车间编写储罐检修技术总结,并存入设备技术档案。第六章 储罐附件管理第三十四条 储罐主要附件有呼吸阀、温度计、液面计、高液位报警器、加热器、内浮顶和进出口阀门等。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相关要求做好储罐附件的检修、清理、更换等工作,保障储罐附件处于良好状态。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按储罐在生产中的重要276、程度,对储罐进行分级管理,大型储罐由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负责重点管理。一般储罐由生产车间管理,分级标准由各单位自定。第三十七条 开展储罐管理评优和升级活动,开展创建“完好罐区”、“无泄漏区”等活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表彰,不断促进和提高储罐管理水平。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对储罐管理、使用、维护、检修、技术开发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储罐管理混乱,严重失修而影响安全生产的限期整改,对造成储罐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给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为掌握储罐技术状况,加强储罐管理,各单位应重点检查考核下列内容:1、罐体有无变形,各部位腐蚀程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有无渗漏现象。2、阀277、门、人孔、清扫孔等处的紧固件是否牢靠。3、罐体外部及附件防腐层有无大面积脱落,保温层是否完好。4、浮顶罐密封系统有无异常,转动扶梯、导向装置是否灵活好用,浮顶排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5、储罐液位计、高低液位报警、呼吸阀等附件是否完好。6、储罐基础有无下沉,罐体有无倾斜,散水坡有无破损,沥青封口是否完好。7、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好。8、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第四十条 考核指标:1、完好罐区95%。2、储罐故障率5%。(考核期内非计划检修储罐数量在用储罐总数量100)3、储罐完好率95%。4、静密封泄漏率0.30。5、储罐定检率100%。6、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9%。7、无278、重大储罐设备事故。第四十一条 公司定期或结合各类检查对常压储罐管理组织专业检查并根据XX化工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为XX化工集团公司)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锅炉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锅炉是指:1、属于蒸汽锅279、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范围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2、利用炼油、化工废气废热产生蒸汽且按锅炉进行设计、制造、管理的废热锅炉和余热锅炉。3、属于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范围同时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0.1MW或额定出水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热水锅炉。4、属于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管辖范围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第三条 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锅炉管理职责,明确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要求,对锅炉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移装)、使用、检验、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XX280、化工集团公司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水平。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生产管理部是XX化工集团公司锅炉的主管部门。在主管经理和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设置相应的厂级领导主管或分管锅炉工作。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本单位锅炉的主管部门,要设置专人负责锅炉的设备管理和运行、技术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公司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七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法规、标准和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XX化工集团公司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2、审批下281、达锅炉系统年度和月度修理计划、定期检验计划,对计划完成情况和检维修质量进行检查。3、对锅炉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评。督促下属各单位按法规要求进行锅炉报装、取证、定期检验和报废、注销等工作。4、对承担锅炉安装、修理、检验和化学水清洗的检修承包商进行年度资质审查和考评。5、参与新建锅炉以及锅炉重大技措工程计划及方案的审查和实施,参与竣工验收。6、参与锅炉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7、组织技术交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锅炉设备管理水平。8、组织锅炉设备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第八条 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法规、标准和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XX化工集282、团公司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2、负责锅炉运行技术管理,审查下属各单位锅炉运行规程(或锅炉工艺技术规程、锅炉岗位操作法、锅炉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组织编制公司锅炉运行技术报表。3、对锅炉运行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负责锅炉管理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评比工作。4、组织在用锅炉日常炉效监测工作,每季度对炉效指标组织一次检查考核;组织新建锅炉的性能测试工作。5、组织锅炉工艺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以及锅炉司炉工的取证、换证培训。6、组织技术交流,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第九条 各单位主管领导职责1、全面推动本单位锅炉管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协调设备283、管理部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做好锅炉的日常运行管理及检验检修工作,保证锅炉的安全合法运行。2、组织处理本单位锅炉重大技术问题,审批本单位锅炉设备大修、检验、更新和技措等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3、审批本单位锅炉运行规程(或锅炉工艺技术规程、锅炉岗位操作法、锅炉工艺卡片)等技术性文件并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本单位锅炉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以及锅炉报废鉴定工作。5、参与本单位锅炉基建和重大技措工程的方案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6、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第十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标准,贯彻执行公司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及上级有关284、部门下达的各项制度、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组织编制、上报锅炉年度、月度设备检验、修理、化学水清洗计划和设备更新计划,按公司主管部门审批下达的计划组织实施。3、组织并参与本单位锅炉设备大修、系统检修的质量检查、技术鉴定。审查锅炉重大修理、改造的施工技术方案、化学水清洗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4、参与实施锅炉技术改造及科研工作。参加基建、技措等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定货技术谈判和竣工验收工作。5、对本单位锅炉设备实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设备隐患,提高设备完好状况。6、组织本单位自备电站锅炉的金属技术监督活动,编写锅炉金属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285、总结,审定检修、检验、安装中金属技术监督检测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呈报公司主管部门。7、办理新建锅炉使用登记以及锅炉的停用、报废、注销等手续。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办理新建锅炉的报装手续。8、组织或参与本单位锅炉系统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一条 各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标准,贯彻执行公司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种制度、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做好锅炉日常运行的技术管理,确定相关技术控制指标,确保锅炉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组织编制本单位锅炉运行规程(或锅炉工艺技术规程、锅炉岗位操作法、锅炉工艺卡片)、286、特定情况下的锅炉运行安全生产措施等技术文件。3、负责本单位锅炉运行技术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锅炉技术档案。4、组织本单位锅炉各项运行试验和性能测试工作。5、配合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做好锅炉的定期检验和修理,根据检验修理计划安排锅炉的停车、倒空,为锅炉的定期检验和维护修理创造条件。6、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锅炉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7、组织或参与本单位锅炉系统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并实施。第三章 锅炉设备使用管理第十二条 必须购置具有相应等级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生产的锅炉产品及其部件。第十三条 锅炉安装(移装)1、锅炉、锅炉房的设计必须符合相287、关规程、标准的规定,且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2、承担锅炉安装(移装)的检修承包商须具有相应资质。锅炉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程、图纸及安装说明书的规定。3、安装单位在锅炉安装(移装)前须携带有关资料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办理报装手续。4、锅炉安装(移装)期间,应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进行安装监检。5、锅炉在安装过程中改变元部件结构,使用与原设计材质、规格不相同的材料以及安装工艺有重大改变时,须征得设计和使用单位同意,由设计出具设计变更并做好记录。第十四条 锅炉的试运行和验收1、锅炉安装及验收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及评定标准288、或工业锅炉安装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2、在规定验收期限内由工程建设部门组织进行锅炉总体冷热态验收。3、锅炉的启动调试验收要有锅炉总体启动调试大纲或指导书。通过启动调试校核锅炉在额定工况下的热力参数与机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检验锅炉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第十五条 锅炉投入使用前及使用后30天内,各单位必须携带有关资料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的资料包括:1、锅炉安装报装表2、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3、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4、安全阀排量计算书5、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6、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289、说明书7、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8、水流程图及水动力计算书9、锅炉房设计图10、锅炉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11、锅炉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第十六条 在办理锅炉使用证后一年内,为考核锅炉性能,优化生产,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锅炉性能测试,并出具性能测试报告。第十七条 在用锅炉必须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进行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只有上述三项均在合格有效期内的锅炉才能投入运行。第十八条 除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部检验:1、移装锅炉投运前;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投入或恢复运行前;3、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4、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290、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第十九条 锅炉检验、修理、改造、化学水清洗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且在公司备案的检修承包商承担,且施工前要求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第二十条 锅炉检修要执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坚持定期检测、按需修理的预防性维修方针,既要防止失修,又要避免过修。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按照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上报锅炉的年度、月度修理计划,经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审批下达后予以实施。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建立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安全附件台帐,并按规定实施定检。第二十三条 锅炉暂停使用一年以上要办理停用手续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 不符合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291、法中规定的安全要求,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予发放使用证的锅炉以及按上级有关规定应予报废的锅炉,确定为报废锅炉,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备案。报废锅炉就地解体,严禁再次使用。第二十五条 锅炉拆迁过户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办理注销手续并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备案。第四章 锅炉运行管理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逐台建立锅炉技术档案,登录锅炉有关运行、检修、改造、事故等重大事项。档案应齐全、准确并及时记录整理。锅炉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锅炉主要技术规范2、技术性能、各类参数、结构尺寸3、锅炉设计、制造、安装、试验的全部技术文件4、辅助设备结构及特性5、运行记录6、锅炉运转、备用、修292、理情况7、锅炉承压部件检修技术资料8、锅炉改造竣工技术资料9、历次锅炉检验报告10、安全阀校验记录11、故障及事故记录等。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根据有关规范、锅炉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设备系统实际以及制造厂技术文件,编制锅炉运行规程(或锅炉工艺技术规程、锅炉岗位操作法、锅炉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第二十八条 锅炉运行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1、锅炉的技术规范和特性2、锅炉设备检修后的检查与试验3、锅炉的启动4、锅炉运行控制与调整5、锅炉的停止6、锅炉辅助设备的试验及运行7、锅炉事故及事故处理8、应附有下列图纸或简图:(1)、锅炉纵剖面图(2)、锅炉蒸汽、给水系统图(3)、锅炉空气、烟气系统图(4)、293、锅炉燃料系统图第二十九条 锅炉设备或系统有重大变动时,必须修订运行规程,一般每五年修订一次。锅炉运行规程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备案。第三十条 锅炉使用单位应按锅炉运行规程(或锅炉工艺技术规程、锅炉岗位操作法、锅炉工艺卡片)等工艺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应做好运行日志、交接班日志的记录,建立相关工艺技术台帐,编制有关生产、技术、经济等报表。第三十一条 锅炉的各种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日志、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及定期试验记录等)应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查阅。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制定锅炉设备运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标准。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标准要求对锅294、炉进行定时定人定内容定线路巡检,并及时处理巡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锅炉定期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定期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锅炉定期排污、锅炉吹灰、备用设备定期切换和试运、水位计的校对和冲洗、向空排汽阀定期试验、汽包压力的校对、调节阀(档板)的校验、贮气罐和油罐(箱)的脱水等。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配备足以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和其他操作人员。锅炉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取得企业上岗证,严格持证上岗。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还必须持有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司炉操作证和锅炉水质化验员操作证等特种作业证。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制定锅炉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定295、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第三十六条 应制定燃料管理规定,确保入炉燃料满足锅炉安全运行要求,设备腐蚀速度在受控范围,烟气排放符合政府环保要求。严格燃料热值、灰分等指标的检验,严格入库燃料数量管理。第三十七条 做好锅炉的节能降耗工作,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和设备,努力提高锅炉热效率,使之达到或超过设计值。定期进行炉效监测,具备条件的单位在锅炉大修前后应进行热效率测试,以检测大修效果。每两年至少对锅炉进行一次综合炉效测试。第三十八条 在日常运行管理中,对锅炉的排烟温度、烟气氧含量、风机电耗、给水泵电耗等进行检查分析并组织劳动竞赛,使之经济合理。第三十九条 锅炉的主要技术296、控制指标如下:1、锅炉运行的实际出力,原则上一般不低于设计出力的80(生产调度指令或蒸汽平衡需要除外)。2、锅炉主汽压力的允许变化范围为:高压锅炉0.2MPa(表压),中压锅炉0.1MPa(表压)。3、锅炉主汽温度的允许变化范围为5。4、在正常负荷条件下,高、中压锅炉综合效率达到92%以上。第四十条 重视锅炉热力管线的保温工作,在无日光直射时保温外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不得超过30。第四十一条 加强锅炉的“六项基本监督”工作,即“化学监督、热工监督、绝缘监督、金属技术监督、环保监督、节能监督”,并遵照“六项监督”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汽水品质管理第四十二条 按照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297、汽质量及工业锅炉水质,制定锅炉汽水品质的标准和相应的水质分析查定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第四十三条 锅炉应有加药、除氧、排污设施和汽水分离装置及取样装置,确保汽水品质符合要求。第四十四条 当汽水品质异常时,应按有关规定增加分析频率,并调整锅炉运行和加药工况,经处理不能恢复时,应按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T12145-1999)及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1576-2001)的“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要求执行,直至停炉。1、进口锅炉低于GB12145-1999标准的应按此标准执行;高于此标准的按制造国的国标或制造厂的厂标执行。2、废(余)热锅炉应参照同等压力锅炉标准执行。对废(余)热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