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资金及监督管理制度汇编5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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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39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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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资金及监督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房屋、设施修缮和装饰装修项目管理工作,提高修缮和装饰装修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范,确保各单位房屋建筑、设施安全正常使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名词定义房屋、设施维修项目(以下简称“维修项目”)是指学校对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2、实施修缮维护、装饰装修、节能改造等工程。不包括改建、扩建、抗震加固、加高加层、增加面积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包括围墙、道路、变配电间、自行车库等构筑物、体育场地、绿化场地以及供水、电气、燃气、排水、消防、技防、防雷、通讯网络等装置及相应的线路、管道等设施。文物建筑、古建筑和历史建筑的维修项目按照本市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第三条 适用范围学校维修项目适用本办法。学校维修项目包括使用市级财政(市财力)、自筹、贷款、捐助、合作开发等经费,以及其它应该纳入本管理办法的修缮维护、装饰装修、节能改造等工程项目。第四条 基本原则学校维修项目应当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决策、经3、济适用、依规实施”的原则,兼顾建筑节能、消防、技防、防雷、水电煤扩容等需求,提高维修项目的综合效益。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职责分工学校是维修项目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及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维修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审定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制度,指导、审核维修项目年度计划(含零星、突发、应急维修项目)和资金预算,下达维修项目年度计划,指导、监督、检查维修项目实施。后勤保障(基建)处是学校维修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维修项目立项审批制度、投资控制制度、竣工验收制度等;负责入库项目的申报;负责按程序编制、报送维修4、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安全规范开展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工作。资产管理处负责会同保卫处、后勤保障(基建)处、信息办、后勤服务公司以及各使用单位负责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后固定资产入账管理工作。招标采购办公室是组织各类维修项目招标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维修项目招标采购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负责与维修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施工监理、投资监理等项目的招标组织工作;负责维修项目中的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的审核签订;负责经济类合同资料归档工作。学校保卫处负责维修项目中涉及消防、技防安全等的前期审批;设计方案阶段可行性论证;负责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外来人员管理等监督管理;负责消防、技防工程5、竣工验收。信息办负责维修项目中涉及弱电需求的前期审批,设计方案阶段的可行性论证以及负责维修项目实施过程的弱电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对项目的弱电工程等进行竣工验收。财务处是维修项目资金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制定维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落实年度维修项目资金;负责维修项目资金日常管理。审计处负责制定维修项目审价制度,负责维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第三章 入库项目管理第六条 入库项目申报后勤保障处本着“统筹规划、实事求是、确保安全、经济适用”的工作原则,依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房屋设施使用现状、教育教学计划安排、年度预算使用要求及资金总量情况,统筹考量、科学编制修缮项目年度计划,根据市教委要求填报项目入库6、申请。其中,涉及师生安全、影响面大、重要性强、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申请计划。原则上,对同一年度、同一校区同幢建筑物实施的维修项目不得拆分。建设程序管理投资限额以上(100万以上,含100万)的维修项目由后勤保障处根据市教委要求,结合专家的项目评审意见,经学校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和后勤保障工作委员会同意,形成入库申请项目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以公文形式向市教委提出项目入库申请。建设程序管理投资限额以下(100万)的修缮项目由后勤保障处组织专家审核并出具评审意见,经学校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和后勤保障工作委员会同意,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7、,向市教委备案。第七条 入库项目调整已列入教委维修项目库内的“3年内拟实施项目”,实行滚动管理,上一年度未实施项目自动纳入至下一年度计划项目中。因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确需增补入库的维修项目,应当及时报送市教委,进行增补入库评审。第四章 年度项目管理第八条 年度项目申报后勤保障处根据轻重缓急、相对集中使用资金的原则,结合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和自筹经费情况,从入库项目名单中遴选确定年度维修项目,由专业部门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等专业单位,开展年度维修项目的意见征询、方案设计、项目投资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形成申报材料报送市教委。限额以上项目(100万以上,含100万)申报材料8、包括维修项目方案设计文本、经费投资、图纸和其它资料,其中方案设计文本须达到初步设计深度,项目投资须达到概算深度。第九条 年度项目评审后勤保障处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建设程序管理投资限额以上(100万以上,含100万)的维修项目的申报材料,根据市教委批复情况组织项目实施。对未达到建设程序管理投资限额的维修项目,由后勤保障处自行组织专家评审。第十条 年度项目决策程序年度项目的申报、调整、备案等工作,由后勤保障处提出,经学校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和后勤保障工作委员会同意,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向市教委报送相关材料。第十一条 年度项目安排调整经市教委审核确认或备案后的维修9、项目,是学校安排部门预算和自筹经费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因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发生调整项目内容和投资的,应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程序及时报送市教委,办理相应手续。第五章 项目建设管理第十二条 采购和报建管理维修项目以及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应当按照上海市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执行,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其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以上,含200万)以上的政府采购工程、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实施招标。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开展采购活动。与建设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采购,列入当年政10、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达到建设程序管理投资限额(100万以上,含100万)的维修项目,后勤保障处应当根据市教委维修项目批复,向项目所在区县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维修项目报建手续,并依法开展维修项目招投标、承发包、施工许可证办理、合同信息报送等工作,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未到达建设程序管理投资限额(100万以下)的维修项目,按照各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的维修项目招投标、承发包、项目审价、投资控制、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制度开展管理工作,确保合法依规实施。 第十三条 施工管理后勤保障处在维修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11、安全责任八项规定,督促工程建设参与单位落实五方质量安全责任和保证工程质量和标准。严格建筑材料质量管理,项目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本市标准,特别要注重环保要求。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针对性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及应急预案,消除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规范组织项目实施。第十四条 投资管理后勤保障处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预算做好造价控制,通过组织措施、合同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等方法开展工作,避免超投资,对达到建设程序管理投资限额(100万以上,含100万)的维修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加强投资管理,做好工程投资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的动12、态、全过程管理。后勤保障处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付款。招标采购办公室会同后勤保障处对合同订立、变更、终止均需建立管理流程和配套制度,严格按照流程、制度开展工作。审计处应组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做好结算审价工作。第十五条 竣工管理达到建设程序管理投资限额(100万以上,含100万)的维修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批准的所有建设内容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档案,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后勤保障处在修缮项目实施结束后,在施工单位完成验收自评,监理单位完成复验评定,应及时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与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备案制验收,在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达13、到建设程序管理投资限额的维修项目的竣工验收,在修缮项目实施结束后,后勤保障处及时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使用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第十六条 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处应按照国家、地方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备案、竣工结算审价,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档案资料归档、固定资产入账等工作。第六章 项目监督管理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审计处应加强维修项目的内部审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和纠正,维修项目竣工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决算审计工作。第十八条 监督检查审计处建立维修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对维修项目申报、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竣工验收、结14、算审价、决算审计等建设和资金管理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第十九条 责任追究对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经费,或未按照规定实施招投标及违规发包等涉及违纪违规及违法行为的,根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按照相应程序对相应责任部门、人员予以追责,并予以整改落实;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条(突发事件和应急项目)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工程等突发事件和应急抢险项目,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第二十二条(解释权)本办法由大学负责解释。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细15、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加强民主参与,确保科学决策,根据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适用范围房屋、设施维修项目(以下简称“维修项目”)是指学校对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实施修缮维护、装饰装修、节能改造等工程。不包括改建、扩建、抗震加固、加高加层、增加面积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包括围墙、道路、变配电间、自行车库等构筑物、体育场地、绿化场地以及供水、电气、燃气、排水、消防、技防、防雷、通讯网络等装置及相应的线路、管道等设施。文物建筑、古建筑和历史建筑16、的维修项目按照本市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第三条 立项原则(一)涉及师生安全、影响面大、重要性强的项目;(二)满足使用单位的合理需求的项目;(三)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或者来源已经确定;(四)具备实施条件。第四条 项目分类维修项目按金额大小分为限额以上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预算资金超过100万(含100万)的维修项目称为限额以上项目。预算资金低于100万的维修项目称为限额以下项目。维修项目按工作内容和性质分为常规维修项目、零星维修项目和应急维修项目。第五条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隶属后勤保障工作委员会。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以及校办、规划发展处、教务处、科研处、资产管17、理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基建)处、信息办、财务处、审计处等负责人组成,设主任1人。后勤保障(基建)处是学校维修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维修项目申请的受理、论证、公示等工作。第二章 立项申报审批程序第六条 限额以上维修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 市教委对限额以上维修项目建立委属高校维修项目库,每年开展入库项目和年度项目评审等工作,库内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学校根据教委要求开展此项申报、调整工作。后勤保障处每年三月下发通知,集中受理下一年度限额以上维修项目的申报。程序如下:1. 申请部门填写大学维修项目申报表(附件1),明确项目地址、实施部位、实施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经费投入等,并附维修项目必要性、合理18、性、可行性分析文件,设计方案文件、预期效益分析文件等,经申请部门集体讨论后,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后勤保障处。2. 后勤保障处签收各申请部门递交的大学维修项目申报表材料后,进行汇总整理。 3. 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后勤保障处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完成项目论证工作,出具论证意见,提交基建(修缮)领导小组讨论。4. 基建(修缮)领导小组收到后勤保障处提交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论证意见,完成对项目申请的初步审核,提请后勤保障工作委员会讨论,并形成入库申请项目建议名单。5. 后勤保障处根据后勤保障工作委员会结论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19、,并形成会议纪要后,以公文形式向市教委提出项目入库申请。6. 通过市教委入库审核并列入项目的限额以上维修项目,按照市教委要求进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完成后,提交基建(修缮)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工作委员会对项目按重要性进行排序,确定下一年度实施项目,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以公文形式向市教委提出年度维修项目实施申请。7. 根据学校预算安排,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经费的拟实施项目,市教委将下达立项批复。后勤保障处取得立项批复后,会同项目申请部门开展建设工作。第七条 限额以下维修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后勤保障处每年三月下发通知,集中受理下一年度限额以下维修项目的申报。程序如下:1. 申20、请部门填写大学维修项目申报表(附件1),明确项目地址、实施部位、实施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经费投入等要素,并附维修项目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分析文件,预期效益分析文件等,经申请部门集体讨论后,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后勤保障处。2. 后勤保障处签收各申请部门递交大学维修项目申报表材料后,进行汇总整理。 3. 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后勤保障处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完成项目论证工作,出具论证意见,提交基建(修缮)领导小组讨论。4. 基建(修缮)领导小组收到后勤保障处提交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论证意见,完成对项目申请的初步审核,提21、请后勤保障工作委员会讨论,按项目重要性进行排序。5. 后勤保障处根据后勤保障工作委员会结论,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以公文形式向市教委提出年度实施项目备案。6. 根据学校预算安排,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经费的拟实施项目,由后勤保障处会同项目申请部门开展建设工作。第八条 零星维修、应急维修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对于未列入年度维修计划的小额零星维修工程(单项工程金额小于10万的维修项目),以及不可预见的应急、抢险等维修工程,后勤保障处常年受理该类项目的申请。程序如下:1. 申请部门填写大学零星、应急抢险维修项目申请表(附件2),明确项目地址、实施部位、实施规模、建设内容等要素,说明维修项目必要22、性,并落实经费来源,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向后勤保障处提出申请。2. 单项工程金额小于10万的零星维修项目和应急、抢险维修工程,由后勤保障处负责审批,提交基建(修缮)领导小组备案。3. 单项工程金额大于10万的应急、抢险维修工程,由后勤保障处先组织实施,事后提请基建(修缮)领导小组追认,并报后勤保障工作委员会备案。单项工程金额大于50万的应急、抢险维修工程,另需报校长办公会议追认。4.后勤保障处签收申请部门递交的大学零星、应急抢险维修项目申请表后,如系小额零星工程,后勤保障处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完成项目论证工作,十个工作日内出具论证意见,回复申请部门。项目通过论证的,23、会同申请部门组织实施,项目未通过论证的,不予实施。如系应急、抢险维修工程,先组织实施,事后补手续追认。第三章 附则第九条 项目变更调整限额以上项目进行调整的,按本规定第六条执行。限额以下项目发生重大变更的,需要提请基建(修缮)领导小组重新讨论决定,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不涉及重大变更,报修缮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即可。重大变更包括建设规模变化、建设标准变化、使用功能调整、重大设计调整、空间布局调整、超出批准投资估算或概算等情况。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表1.1:零星修缮项目审核表申请部门盖章: 日期:申请部门项目名称项目地点经费来源(经费编号)24、估算经费(万元)维修(装修)内容项目建设理由项目内容要求项目效益维修(装修)面积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保卫处意见:信息办意见: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意见:财务处意见:备注:备注: 1、维修(装修)内容按以下顺序填写:墙体、地坪、平顶、门(门锁,标牌)、窗(窗帘)、是否墙体开洞、是否新装隔断、上下水、煤气、照明、插座、空调位置、风扇、网络、通讯、公用部位、其它、原装修拆除内容; 2、以上维修(装修)内容请附相关图纸资料; 3、申请部门承诺维修(装修)范围严格按照上述维修(装修)内容进行施工,用户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如有维修(装修)要求的变更,需另行向后勤保障(基建)处提出25、书面申请。表1.2大学XXXX年维修项目申报表部门(公章)地址实施年度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类型(可多选)房屋修缮 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道路维修设备、管线维修 绿化、灯光维修零星维修 其他房地产权证证号 幢号 投入使用时间年 月最近一次维修时间年 月项目规模(平方米或其他)总投资 万元资金来源部门预算自筹资金其它项目背景及依据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实施进度预期达到的效果年 月 日备注:最近一次维修时间需间隔5年以上。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下称维修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保护学校利益,提高维修项目工程管理水平与投资效益26、,根据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大学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规定的修缮项目采购,适用财政资金投入的修缮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承包、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以及设计、建设监理、投资监理、财务监理、检测、监测、招标代理及其他与修缮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的采购。第三条 采购原则学校修缮项目采购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按工程、货物、服务等类型分类采购。第四条 组织机构学校招标采购办公室是组织各类房屋、设施维修项目招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维修项目施工招标的组织工作;负责维修项目中设备、材料采购工作27、;负责与维修项目有关的设计、建设监理、投资监理、财务监理、检测、监测、招标代理及其他与修缮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招标组织工作。后勤保障处是学校维修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维修项目的招标需求申报。第二章 招标采购方式第五条 招标采购方式(一)工程类(包含暂估价部分)1、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维修项目,按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在上海市或区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标手续。对于公开招标中确定的估算总价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专业工程,承包人作为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方须按照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程序和标准,通过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代理单位库中选择招标代理人按照规定程序,在发包28、人代表的全程监管下进行分包采购。2、预算金额在50万(含50万)200万之间的维修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的修缮项目,按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实施。3、预算金额在10万(含10万)50万之间的项目,原则上由招标管理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为主要采购方式依法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所委托单位需在当年中标单位中产生。4、预算金额在10万以下的小额维修项目(含零星维修、应急抢险维修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采购。(二)设29、备、材料等货物类1、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以上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200万元之间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3、预算金额在10万(含10万)20万元(含20万)之间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原则上由招标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特殊情况下,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采购。4. 预算金额在10万以下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原则上由学校自主采购,由招标管理办公室(或者委托后勤采购部门)以竞争性谈判、询价等30、采购方式依法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采购。(三)设计、监理等服务类1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以上的服务类项目,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预算金额在20万(含20万)200万元之间的服务类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含10万)20万之间的服务类项目,原则上由招标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特殊情况下,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采购。4.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原则上由学校自主采购,由招标管理办公室以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31、购方式依法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采购。第六条 达到招标资金标准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不进行招标:(一)突遇自然灾害等情况;(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特殊要求。第三章 招标采购流程第七条 招标采购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1列入年度维修计划的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项目;2. 限额以上维修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有市教委的立项批复。3. 零星工程已落实资金来源,并有完备的审批手续。第八条 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流程(一)工程类项目(200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购流程如下:1.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2. 招32、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3.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招标文件;4. 发布招标公告(上海建筑建材业网);5.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6. 组织现场踏勘、答疑会;7. 发放补充招标文件;8.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9. 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回标分析;10. 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11. 评标委员会评标并生成评标报告;12. 依法公示评标结果;13. 发出中标通知书;14. 签订合同。(二)工程类项目(50金额200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的修缮项目,按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实施。招标33、采购流程如下:1. 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2.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3.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招标文件;4. 发布招标公告(上海政府采购网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5.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6. 组织现场踏勘、答疑会;7. 发放补充招标文件;8.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9. 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回标分析;10. 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11. 评标委员会评标并生成评标报告;12. 依法公示评标结果;13. 发出中标通知书;14. 签订合同。(三)工程类项目(10金额50万),采用邀34、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特殊情况下,由后勤保障处提出,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所委托单位需在当年入围供应商中选取。招标采购流程如下:1. 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2.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3.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招标文件;4. 发布招标公告(中国建材网);5.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6. 组织现场踏勘、答疑会;7. 发放补充招标文件;8.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9. 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回标分析;10. 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11. 评标委员会评标并生成35、评标报告;12. 依法公示评标结果;13. 发出中标通知书;14. 签订合同。(四)工程类项目(10万),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施工(室内装饰装修,房屋设施修缮,景观绿化等)入围供应商,当年度维修项目预算下达后一个月内进行招标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一年有效。入围供应商确定后,凡预算金额小于10万的单项零星工程,以及应急、抢险工程,可从入围供应商中选取,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委托。招标采购流程如下:1. 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采购需求;2.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编制招标(或询价)文件;3. 发布招标公告(校园网);4.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或询价)文件; 536、.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询价)并提交投标(或询价)文件;6. 接受投标文件(或询价)、开标、评标;7. 结果公示。8. 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第九条 货物类项目招标采购流程(一)货物类项目(200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实施。如为分散采购,招标采购流程如下:1.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2.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3.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招标文件;4. 发布招标公告(上海政府采购网);5.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6. 组织答疑会;7. 发放补充招标文件;8.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37、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9. 接受投标文件、开标、评标;10. 依法公示评标结果;11. 发出中标通知书;12. 签订合同。(二)货物类项目(20金额200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的修缮项目,按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实施。如为分散采购,招标采购流程如下:1.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2.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3.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招标文件;4. 发布招标公告(上海政府采购网);5.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6. 组织答疑会;7. 发放补充招标文件;8.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38、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9. 接受投标文件、开标、评标;10. 依法公示评标结果;11. 发出中标通知书;12. 签订合同。(三)货物类项目(10金额20万),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特殊情况下,由后勤保障处提出,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招标采购流程如下:1.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2.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3.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招标文件;4. 发布招标公告(上海政府采购网);5.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6. 组织答疑会;7. 发放补充招标文件;8.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39、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9. 接受投标文件、开标、评标;10. 依法公示评标结果;11. 发出中标通知书;12. 签订合同。(四)货物类项目(10万),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特殊情况下,由后勤保障处提出,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招标采购流程如下:1. 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采购需求;2.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编制招标(或询价)文件;3. 发布招标公告(校园网);4.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或询价)文件; 5.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询价)并提交投标(或询价)文件;6. 接受投标文件(或询价)、开标、评标;7. 结果公示;8. 签订合40、同。第十条 服务类项目招标采购流程(一)服务类项目(200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购流程如下:1.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2.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3.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招标文件;4. 发布招标公告(上海建筑建材业网);5.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6. 组织现场踏勘、答疑会;7. 发放补充招标文件;8.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9. 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回标分析;10. 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11. 评标委员会评标并生成评标报告;12. 依法公示评标结果;13. 发出中标41、通知书;14. 签订合同。(二)服务类项目(20金额200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的修缮项目,按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实施。如为分散采购,招标采购流程如下:1.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2.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3.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招标文件;4. 发布招标公告(上海政府采购网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5.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6. 组织答疑会;7. 发放补充招标文件;8.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9. 接受投标文件、开标、评标;10. 依法公示评42、标结果;11. 发出中标通知书;12. 签订合同。(三)服务类项目(10金额20万),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特殊情况下,由后勤保障处提出,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招标采购流程如下:1.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2.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3.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招标文件;4. 发布招标公告(上海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5.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6. 组织答疑会;7. 发放补充招标文件;8.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9. 接受投标文件、开标、评标;143、0. 依法公示评标结果;11. 发出中标通知书;12. 签订合同。(四)服务类项目(10万),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设计(包括房屋修缮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绿化景观设计以及限额以上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单位等)、建设监理入围供应商;当年度维修项目预算下达后一个月内进行招标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一年有效。入围供应商确定后,凡预算金额小于10万的单项服务项目,从入围供应商中选取,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委托。招标采购流程如下:1. 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采购需求;2. 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编制招标(或询价)文件;3. 发布招标公告(校园网);4. 接受报名,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或询价)44、文件; 5.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询价)并提交投标(或询价)文件;6. 接受投标文件(或询价)、开标、评标;7. 结果公示。8. 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第四章 其他第十一条 校内招标中标结果公示异议处理规定进行校内招标的项目,中标人确定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由招标办公室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期内,若出现对评标工作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此处应予以修订受理,可请评标专家给予答复,有必要进行复议的按评标、定标规定的程序进行。第十二条 在招标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经评标专家组评审,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3.技45、术方案存在重大缺陷,不宜继续招标的。第十三条 废标、流标的处理1.由招标采购办公室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2.废标或流标的项目原则上应由招标采购办公室重新组织招标。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书面承诺的内容,由招标采购办公室牵头会同学校后勤保障处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商务条款洽谈,后勤保障处负责技术条款洽谈。2.重大维修项目合同应由学校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流转程序结束后,由招标采购办公室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第十五条 资料归档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将开标、评标过程的记录、相关文件及合同文本正46、本等资料一并整理归档,每年按时移交校档案馆保存。招标管理办公室将开标、评标过程的记录、相关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副本等资料同步提交后勤保障处一份,作为维修项目竣工归档资料。第十六条 招标工作纪律1所有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主动接受监督。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学校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但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和影响招投标过程和结果。3.招标投标活动中,所有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评标专家要严格自律,履行职责,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评审并独立提出评审意见。5.凡违反本办法47、之规定的所有工作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为准。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附件一:工程、货物、服务项目(200万)招标采购流程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招标采购办公室委托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出中标通知书支付有关招投标交易费(如需支付)依法公示评标结果(公开招标形式)评标委员会评标并生成评标报告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接48、受投标文件、开标、回标分析发放补充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答疑会向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接受报名委托代理机构提交招标文件,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形式)(上海建筑建材业网或上海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附件二:工程项目(50金额200万)、货物和服务项目(20金额200万)招标采购流程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未通过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确认发布招标公告(上海政府采购网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复议开标/评标/定标评标结果公示(上海政府采购网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有异议无异49、议代理招标机构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附件三:维修项目(10金额50万)、货物和服务项目(10金额20万)招标采购流程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招标需求,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未通过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招标采购办公室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办公室确认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上海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复议开标/评标/定标有异议评标结果公示(上海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附件四:工程项目、服务项目(10万)招标采购流程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项目需求(入围供应商遴选方案)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入围供应商一入围供应商三入围供应商二评标结果公示5天组织开标、评标1天投标方编50、制文件5天发布校内公告(校园网公示)公告5天需方确认招标文件2天编制招标文件3天未通过通过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附件五:货物项目(10万)采购流程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出项目需求评标结果公示5天组织询标、评标1天投标方编制文件5天发布校内公告(校园网公示)公告5天需方确认询价文件2天编制询价文件3天未通过通过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合同管理行为,依据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的维修项目合同,指与房屋、设施维修相关的工程类合同,货物类合同,51、服务类合同。工程类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等;货物类合同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包括招标代理合同、设计合同、建设监理合同、投资(财务)监理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以及其他与维修项目相关的合同。第三条 组织机构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洽谈、签订30万以下的各类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合同,包括工程类合同、货物类合同和服务类合同;并负责管理各类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合同;负责合同归档。后勤保障处协助招标采购办公室进行合同洽谈,负责业务内容条款的确定,招标采购办公室侧重商务条款的确定;合同签订后,后勤保障处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维修项目管理。第二章 合同签订原则第四条 签订原则 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合同是有效管理工程52、项目的合法依据,签订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上级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和其他计划(如投资计划),依法保护学校利益。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严谨、合法。第三章 合同签订流程第五条 合同价款确定1.实行招标采购的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包括项目的工程了(施工)、服务类(设计、监理等)以及与维修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中标价即为合同价。2.小额零星维修工程、应急抢险工程,单项服务费用小于10万的服务类项目(设计、监理等),采用招标方式遴选入围供应商,根据项目需要直接委托。该类工程项目根据工程量清单确定合同暂估总价;该类服务项目按入围供应商的服53、务报价,根据服务难易程度协商确定合同总价。第六条 合同的签订与变更1.通过招标的项目,在依法完成招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采购办公室牵头,会同后勤保障处、此处应予以修改有关人员依据招标文件,与供应商商谈合同条款,拟订合同草稿,并依次送计划部门、使用部门、操作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合同金额30万以下的维修项目合同由招标采购办公室直接签订,合同金额30万以上(含30万)的还需主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核签字后,订立合同,合同上由法人代表人签字方生效。合同签订后,送学校财务处备案。2.采用直接委托入围供应商的维修项目,由招标采购办公室牵头,会同后勤保障处、监审计处有关人员依据入围供应商承诺入围承诺,与供54、应商商谈合同条款,拟订合同草稿,并依次送计划部门、使用部门、操作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由招标采购办公室直接签订。合同签订后,送学校财务处备案。 3.工程类合同一般应在施工单位进场之前签署完毕。4.合同书原件至少一式陆份。合同书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留存一份,财务处留存一份,后勤保障(基建)处留存一份,待办理维修工程档案归档时移交学校档案馆。5.合同的项目名称必须齐全、准确、规范;合同书中涉及的经费一律要标注大、小写金额。6.维修项目的各项合同按照程序审核完毕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代表学校签订合同。合同加盖学校公章(含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署55、合同日期后发生法律效力。7.修缮项目合同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擅自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合同中部分条款的,由后勤保障(基建)处提出,经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同意,招标采购办公室会同审计处拟订补充合同草稿,按原程序重新报批后方可签订。8.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若发生修改,必须重新履行上述程序,将原合同书全部收回销毁。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第七条 合同的履行1.后勤保障处督促对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学校利益。2.合同款按照约定支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支付必须按照规定权限进行审批。3.后勤保障处负责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对合同内容产生56、争议,由招标采购办公室会同后勤保障(基建)处和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五章 合同的保管第八条 合同的保管1.合同签订后,正本由招标采购办公室保管,后勤保障(基建)处和财务处各留一份副本,并根据工作需要,将合同复印件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2.合同管理人员应建立索引,完善借阅签收手续,合同正本原则上不外借。3.项目竣工后,合同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归档。第六章 责任第九条 责任工作人员需该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违反本办法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和学校的规定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民事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十条 本办法由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57、。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3 大学合同会签单(适用30万以上合同)合同编号: 日期:项目编号合作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合同内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询价采购单一市场其他学校自定承办人签字: 日期:使用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 日期:计划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 日期:操作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 日期:分管校领导签字: 日期:校长(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备注说明:1、 使用部门:指合同项目立项和项目最终落实使用的部门(如学校等)2、 计划部门:指经费管辖部门(如校长外事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人事处后勤保障基建管理处、学生处、图书馆、审计处等)。3、 操作部门:指合同58、归口管理部门(学校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合同章使用部门)大学合同会签单 (适用30万以下合同)合同编号: 日期:项目编号合作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合同内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询价采购单一市场其他学校自定承办人签字: 日期:使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计划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操作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 日期:备注说明:1、 使用部门:指合同项目立项和项目最终落实使用的部门(如学校等)2、 计划部门:指经费管辖部门(如校长外事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人事处后勤保障基建管理处、学生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审计处等)。3、 操作部门:指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学校规定授权委59、托代理人合同章使用部门)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投资控制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第一条为做好学校维修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使用市财力、学校自有资金以及捐赠资金的本校维修项目及维修项目的工程签证,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基本原则学校维修项目工作要贯彻厉行节约的要求,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从严控制修缮工程造价。其中设计变更原则应当遵循“从严控制、索赔相伴”的原则,以达到“提高项目质量、缩短工期、节约项目成本”之目的;实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工程变更提高60、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扩大规模。工程变更应遵循一下原则:(1)对设计变更类的签证,宜签事实,不签工程量;(2)因工程变化或其他原因造成拆除、清理以及工程本体以外的工作量签证:建设单位只签事实,施工监理确认工程量;(3)涉及费用的签证必须报学校工程管理部门审核。(4)工程变更签证应做到“一事一单、一项一签”。所签内容必须明确;第四条 职责分工后勤保障(基建)处要严格实施维修项目预算管理,确保维修项目按照经批准的规模、标准和概算执行。后勤保障(基建)处要积极主动地与项目使用单位沟通,摸准需求。本着资源共享、统筹兼顾、勤俭办学的原则,对项目功能进行准确定位和详细论证,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标准61、,做好维修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学校可以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分析论证维修项目的规模、标准、工艺设备选型、装修标准等内容。后勤保障(基建)处要依据经批准的立项文件,认真、合理、科学地编制维修项目设计任务书,明确维修项目规模、使用功能和装修形式等。应跟踪项目设计过程,各专业技术人员要充分与设计人员沟通,及时掌握设计情况。招投标办公室会同后勤保障处编制项目招标采购规划,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专业服务、工程及货物的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统一协调。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维修项目的程序要求,执行维修项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程序确定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工作。维修项目62、所需的招标代理、规划、设计、监理、检测、监测以及其它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活动,维修项目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招标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维修项目招标标书内暂估单价的和施工期间变更增加的工程材料和设备类货物,该类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招标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维修项目招标标书内专业工程和施工期间新增工程的暂估材料采购,该类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招标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分包招标采购。后勤保障(基建)处要开展并加强维修项目造价控制管理,在合同规定时效内,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洽商进行造价变动的确认。造价管理依据为批复的设计概算、施工63、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经确认的工程洽商、设计变更、材料设备确认价、国家颁布的有关造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严格审查月报工程进度款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工程监理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学校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后勤保障(基建)处应要求工程监理要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的管理制度。对于施工期间确需发生并涉及工程造价变动的工程洽商及设计变更,工程监理应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预算控制目标并根据工程的变化报后勤保障(基建)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64、整的结算资料,经工程监理审查后交后勤保障(基建)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交审计处进行工程审价,审核意见经各方同意后形成结算审定价。第二章 工程变更程序第五条 工程变更类型(1)、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2)、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3)、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第六条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1、工程变更成果文件内容及其要求工程变更成果文件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工程变更设计通知单及其附图(工程变更设计图,变更设计通知单须注明附图的图号,工程变更设计图上同时必须注明变更出图依据的变更设计通知单编号)。(2)工程细部补充设计通知单及其附图(工程细部补充设计图,补充设计通知单须注明附图的图号,工程补充65、设计图上同时必须注明出图依据的补充设计通知单编号)。(3)专业工程/新增工程二次设计通知单及其附图(工程二次设计图,二次设计通知单须注明附图的图号,工程二次设计图上同时必须注明出图依据的二次设计通知单编号)。上述各类变更需完成设计变更会签单经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后,并由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资料。第七条、施工现场签证审批管理流程1、工程签证单工程签证单主要用于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工程费用相关的工程量、材料量、机械使用台班等进行现场确认,通常是施工合同外的内容或不能在签合同前确认的内容,如零星用工、挖填土方等,需要在签证工作发生时/后即时办理,并须经工程监理66、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相关费用可以直接纳入最后决算。2、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审批流程(1)由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签证报告(签证单);(2)建设单位签收承包单位提出的签证报告(签证单);(3)工程监理单位审核确定签证理由是否成立;(4)建设单位审核。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附件三:工程变更与签证控制流程签证核定单不同意同意不同意施工单位编制变更工程预算书和/或相关图纸监理机构审核编制变更工程汇总表甲方现场代表审核不同意见时与项目代表/经理沟通同意不同意后勤保障(基建)处审核定期备案监理机构监督实施施工方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变更单、建立台账调整总投资67、成本等动态控制报表附件四:修缮项目款项支付流程(相关费用支付流程)施工方修缮项目费用申请核算结果与申请额比较,并将审核结果每月汇总报建设方结果相符提供付款审批表后勤保障(基建)处、施工监理对该部分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确认学校财务处审查并支付款项附件五:签证核定单修缮(装修)工程签证核定单(常规变更)项目名称使用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施工地址联系人制单人现场施工日期送签日期估价常规变更(增减内容包括:提高标准、减少工程量或取消工程等)监理单位现场考核验证签证建设(监理)单位技术或变更签证建设单位复签或审核签证签证备注()工程内容、要求工程量(主材料消耗量)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复签或签字主材料品牌主材料单价68、简图说明(隐藏施工)签证核定单修缮(装修)工程签证核定单(突发变更)项目名称使用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施工地址联系人制单人现场施工日期送签日期估价突发变更情况说明突发变更工程量不超过10%监理单位现场考核验证签证建设(监理)单位技术或变更签证建设单位复签或审核签证签证备注()工程内容、要求工程量(主材料消耗量)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复签或签字主材料品牌主材料单价简图说明(隐藏施工)突发变更工程量超过10%监理单位现场考核验证签证建设(监理)单位技术或变更签证建设单位领导复签或审核签证签证备注()工程内容、要求工程量(主材料消耗量)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复签或签字主材料品牌主材料单价简图说明(隐藏施工)大学房屋69、设施维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修缮项目资金管理,明确修缮项目资金管理职责,保证建设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修缮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修缮项目资金主要指市财力、学校自有资金、捐赠资金、国内银行贷款投入建设领域的资金。第三条 主要任务学校对修缮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管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修缮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按工程概算和项目管理预算控制投资;执行投资计划和修缮项目支出预算;70、依据合同按程序结算支付价款;加强工程预(结)算、决算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加强监督检查。第四条 学校修缮项目资金管理原则 (一) 专款专用原则。修缮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修缮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预算内修缮项目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用于修缮项目建设。(二) 效益原则。修缮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五条 职责分工财务处为学校修缮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修缮项目所需自筹建设资金由学校负责筹集、组织、调剂、供应工作。后勤保障(基建)处应根据市教委批复项目的下达计划以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资金可供量和71、内部调剂的可能,编制年度修缮项目计划。修缮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以及大宗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财务人员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条款付款。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会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各修缮项目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全面监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修缮项目的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 建立、健全修缮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制度。(三) 编报年度修缮项目支出预算和年度修缮项目财务决算。(四) 及时筹集项目修缮资金,保证修缮项目用款。(五) 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控制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基本建设资金。(六) 参与编制工程项目预算、72、合同签订、参与施工工程的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工作。(七) 定期收集、汇总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效益分析报告。(八) 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第二章资金管理程序第六条 修缮项目资金的支付申请程序(一)后勤保障(基建)处需在每月25日前,根据项目的形象进度,对下月用款计划向学校财务处提出申请,列明付款单位、工程内容及金额。(二)支付金额超原合同约定的金额需签订补充协议,并书面说明签订补充协议的原由,按合同审批程序签订补充协议后,才能申请支付资金。第七条 修缮项目资金的支付(一)工程价款的支付,应由后勤保障(基建)处审查,并对监理部门核算的结果进行复审。73、(二)预付款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预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并根据周转情况陆续抵冲工程款。(三)形象进度款。拨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要与工程进度相适应。至工程完工,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审价后,支付至95%,原则上留5%的工程质保金。凡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不得拨付备料款。(四)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合同约定比例或质量保修合同规定的比例提留,在质量保证期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五)支付修缮项目资金,需填写大学修缮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注明工程名称、付款内容、合同价格、已付金额等,需附有效合同、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或审批后方可支付74、。(六)申请支付工程尾款时,应审核该单位是否确已完全履行合同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第八条 修缮项目支付审批权限(1)单笔金额在2万元(不含)以下的由后勤保障(基建)处负责人审批。(2)单笔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另需分管校领导审批。(3)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需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30万元以上由校长审批。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学校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75、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是指由学校协调、组织、参与的对维修项目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竣工的验收。第二章 竣工验收程序第三条 验收程序后勤保障(基建)处对竣工验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可聘请专业人士或中介机构帮助验收。财务处根据审价资料等编制工程财务决算书,提交审计处,由审计处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安排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后勤保障处(基建处)负责工程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提供。审计处负责按规定比选工程决算审计单位。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决算编制是否正确。第四条 归档程序学校应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对76、修缮工程项目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修缮工程项目的归档应与修缮工程同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搞好维修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1)后勤保障(基建)处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2)设计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勘察、设计文件,并于任务结束后向学校移交完整、准确的设计基础材料和设计文件。(3) 项目承包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项目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统一上交。(4) 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监理文件,修缮工程项目第六条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程序:(一)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后勤保障(基建)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77、工程概况;(2)后勤保障(基建)处和学校相关部门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3)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第五条 本规定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附表1.1: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编号建筑面积施工总日历天数工程名称结构类型有效施工天数建设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中途因故停工天数设计单位竣工日期年月日验收内容验收意见承包单位(章):使用部门审批意见:后勤保障处签章:监理单位: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本报告一式四份,报公司审批后,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送建设单位,一份退项目部。附件178、.2:维修项目提请经济审计报告审计处:根据校内相关议事规定,下列项目已完成实施,特此报请项目经济审计。项目名称:提交的审计资料:维修(装修)、改造项目部门审核表大学修缮招标申请表大学合同会签单(50万以上)大学合同会签单(50万以下)修缮(装修)工程签证核定单(常规变更)修缮(装修)工程签证核定单(突发变更)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项目实施时间和过程:项目立项过程:预算立项机动立项预算追加立项其他合同预算约定:预算(中标)金额:施工方项目决算结果:附件:1) 合同份2) 现场签证份3) 竣工图套后勤保障处意见:报告人: 日期:附件1.3:移交验收单工程内容:移交清单(钥匙、资料、其他有关配件):共计79、施工单位(自评意见):验收人:日期:监理单位意见:验收人:日期:后勤保障处意见:验收人:日期:接受使用部门意见:验收人:日期:大学关于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实施办法(修订)工大审2016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200417号令)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真实反映工程造价,降低工程建设成本,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修缮工程,是指本校及所属各单位新建、扩建、修缮、改造、装饰、园林绿化等各类建设项80、目,均属应审计范围,项目负责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学校对投资经济活动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前,学校审计处对基建、修缮项目有关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第四条 凡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学校自有资金等投资的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均须接受审计处的审计监督。原则上5000元以下的修缮项目由学校审计部门内审,5000元以上的项目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未经审计的项目,不得办理结算手续。第五条 学校的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运用各种资金来源工程项目均应由学校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统一计划、统一管理, 统81、一由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请审计。第六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一般按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支付70%的预付工程款,特殊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可支付到80%,余款应在审计结束后,按审定额结算。第七条 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时编制决算书,并应在60天之内提交审计处实施审计。第八条 由学校审计处内审的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不收审价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所发生的审价费,按照沪建计联 2005 834号,沪价费2005 056号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执行:项目送审价核减率在5%以下的,由学校承担审价费。项目送审价核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的82、审价费由学校承担,超过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核增部分的审价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二章 审计内容第九条 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内容:(一)基建项目投资开工前审批手续完备、合法性;建设资金来源的合规性;建设资金是否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建设工程项目、修缮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及合同履行情况。(二)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及变更内容、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三)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程序的合规性;隐蔽工程、临时增设项目等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工程量变更的客观、合理性。(四)工程项目成本及相关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等。第三章 审计程序及要求第十条 建设工程、修缮工程审计83、程序: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时,由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向审计处提出委托,并经主管审计的校领导批准提交审计;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须在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坚持原则、初步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在审计工程过程中,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应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做好现场核实工作量和核定工程资金谈判工作;在正确计算工程建设金额后;经委托方、施工方、审计方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后核定工程建设总金额,签署审定单;出具审计报告;计算双方应付审价费并开具收费票据;支付结算工程款余额和审价费用;审计资料按工程项目立卷归档。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相关定额的实施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前,资产管理处会同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应与审计处协商有关84、工、料、费的价格,审计处应进行价格鉴证。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编制工程预算书,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工程量,应及时填制签证单,并请学校现场管理人员签证确认。隐蔽工程完工后,应请学校现场管理人员事前拍照,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决算书,并向学校后勤保障处(基建处)提交预、决算书、竣工图纸、签证单、有关材料的发票、竣工质量验收单等资料,进入审计程序。第十三条 为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二次装修的装饰工程和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必须通知审计处到现场察看现状并作记录。对预算为100万元以上的房修、装饰项目及专85、业性较强的大型绿化、安装项目应聘请投资监理,实施过程跟踪审计。审计处须经常进行市场调查,对在审项目的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进行询价,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查看使用材料、工人操作的情况等,获得与工程相关的第一手资料。第十四条 财务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预付工程款,按审计报告支付(除合同规定预留保证金外)的工程余款,并按社会中介机构开具的审计费用票据,由学校和施工单位各自支付审计费用。第四章 审计资料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竣工审计需提交以下审计资料:(一)100万以上项目计划(或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方案论证报告、项目评估报告)及建设、修缮工程合同、招标预算书;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建设86、规划、建筑工程质量、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100万以下项目经费预算表、修缮工程合同、招标预算书;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建设规划、建筑工程质量、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二)项目预决算书及计算式。决算书须正确套用定额,客观、真实提供工作量,一旦进入审计程序,原则上漏项不补。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单应有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工程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供签证应写明具体的时间、事由、发生的工程量、所用材料的数量、规格、品牌等,并须经学校现场管理员签字确认。签证一般只说明工程量的变化,不应涉及价格,涉及价格变化的内容须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签证单应当场填写、确认。如遇特殊情况87、,可在本项作业完成后的一周内签署完毕,签证单后补无效。(三)现场管理日记。项目由施工监理方实行过程监理的,由监理方提供。无监理施工的项目由记录、签证、日记、协调会纪要等组成,主要内容由后勤保障处(基建处)现场管理员提供。现场管理日记应记录该工程主要材料进场的时间、数量、品牌、规格;机械进场的时间、种类、使用时间;拆除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概况;临时变更的工程量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数量;甲供材料的使用情况等。(四)甲供材料的原始凭证。提供需要甲供材料的说明原因及甲供材料的领料单或出库单,该凭证需列明甲供材料的数量、品牌、规格等内容。第五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大学关于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实施办法原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