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4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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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10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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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各岗位安全施工职责 1、 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施工职责 -12、 公司总工、副经理安全施工职责 -23、 工程项目部经理安全施工职责 -34、 项目副经理安全施工职责 -45、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施工职责 -56、 项目专责工程师安全施工职责 -67、 项目班组长安全施工职责 -78、 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职责 -89、 技安部安全施工职责 -910、 项目部安全施工职责 -10二、管理制度 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2、 安全2、检查制度 -23、 安全措施与施工记录管理制度 -34、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45、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56、 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67、 防火防爆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78、 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89、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10、 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011、 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制度 -1112、 安全施工统一着装管理制度 -1213、 工作票管理制度 -1314、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 -1415、 尘毒、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1516、 班前三交制度 -1617、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17三、规定、命令实施细则 1、 安全生产(施工、运行)奖惩规3、定(试行)-12、 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安全工作规定”防止恶性事故发生的命令-23、 施工现场安全十大纪律-34、 关于避免伤亡事故的反事故措施 -45、 关于避免高空摔跌及器材坠落伤亡事故的反事故措施-56、 避免触电伤亡事故的反事故措施-67、 施工作业“十二不准” -78、 基础开挖作业“十不准” -89、 关于外租机动车辆的暂行规定 -910、 安全帽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1011、 起重机械安装与使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1一、各岗位安全施工职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施工职责1、 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2、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4、,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3、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安全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并对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4、 审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会,部署公司安全工作。5、 审批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6、 确保公司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7、 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8、 按“三不放过”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公司总工、副总经理安全施工职责1、 对本公司的安5、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2、 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4、 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本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负责。5、 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6、 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7、 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技术问题。8、 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项目部经理安全施工职责1、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2、 审定本工程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工程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4、 保证本工程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工程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5、 保证承发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6、 组7、织并参加本项目工地安全大检查工作。7、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项目部主管/工程副总经理安全施工职责1、 领导和协调各班组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工程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2、 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文明施工条件。3、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4、 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5、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8、整改措施。6、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8、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9、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施工职责1、 对本工程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2、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 组织9、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记录。5、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6、 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7、 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8、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项目部专责工程师安全施工职责1、 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2、 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3、 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工程项10、目安全施工记录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4、 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级(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5、 组织编制本项目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6、 负责组织本项目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7、 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的监督与指导。8、 参加本项目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9、 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惩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班组长安全施工职责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11、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4、 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小结。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和用具。6、 负责进行新进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安装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记录的审批工12、作。9、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10、 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11、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职责1、 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2、 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三不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作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13、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9、 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项目部安全施工职责1、 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安装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2、 负责组织编制施14、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3、 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4、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5、 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6、 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7、 财务部门应负责按照已批准的1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并及时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技安部安全施工职责1、 组织制订本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经审定后监督执行。2、 负责制订本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3、 负责组织编制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4、 监督检查项目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5、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6、 负责制订公司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职业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7、 负责公司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8、 负16、责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 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活与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10、 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对安全工作按规定实施奖罚。11、 协助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12、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13、 协助公司领导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14、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重大项目安全措施审查工作。15、 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16、 组织开展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17、 负责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考核和项目部、班组(队)一级领导干部的岗前安全教17、育培训工作。18、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19、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20、 对公司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2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2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23、 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24、 负责在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25、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18、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26、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公司的安全培训,应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 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2、 公司、项目部的负责人和技安部负责人,应由上级安监部门组织每两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新任命的各级主管,应经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培训、教育,并由上一级安监部门安排组织考试。3、 公司每两年应由总工程师负责,办公一室和19、技安部配合,组织一次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与取证,持证上岗工作。4、 对新进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聘用的其他人员等)应进行不少于30个课时的三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工作。 工程施工临时招用的当地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记录和安全监护制度,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5、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起动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作及接触易燃、易爆、20、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6、 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7、 对因违章及事故责任而下岗的职工,应组织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竞争上岗。8、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9、 公司须建立安全教育室,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安全检查制度1、 公司21、每季度一次检查。公司会同各项目部共同组织检查。2、 专业工地每月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3、 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应使用“安全检查表”,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或参加,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检查。4、 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的文明施工亦应纳入检查范围。5、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6、 公司22、定期自行组织或邀请上级组织专家进行“安全性评价”,对本企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按“安全评价表”进行全面的综合诊断。安全措施与施工记录管理制度1、 公司及其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由项目部经理和总工程师组织,以技术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参加进行编制,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来源,应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23、行,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应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各职能部门和工地,应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6、 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实施。7、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技安部、办公一室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专责工程师交底填写安全施工记录后执行。8、 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安全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a) 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b) 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c) 根据人员和机械24、(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d) 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e) 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9、 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签证。10、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11、 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1、 特大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25、暂行规定及其相关规定。2、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3、 死亡事故由当地政府安全监督、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和我公司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在45天内调查处理结案。4、 重伤事故由施工企业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在45天内调查处理结案。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在报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时,应报送省建设厅。其它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报告和死亡事故处理报告应报送省建设厅批复,并同时报送重、特大事故(重伤事故除外)影像图片资料。6、 轻伤事故及人身记录事故由公司26、下属项目工地、施工班组按责任制的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 公司应成立由办公一室、技术主要负责人、工会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施工委员会,并建立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制度,全面管理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定期研究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发布指令性工作计划和措施。2、 公司应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研究制订安全目标计划;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计划安排阶段性安全工作。3、 专业工地(队)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全会,检查、了解本工地(队)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4、 各级安全工作例会参27、加的成员应是安全施工(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应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5、 技安部应每月召开一次由专、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专业例会。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施工工地配电房是保证施工生活用电的主要动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认真坚守岗位。2、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运行电气设备。了解其使用性能。3、 值班人员必须不定时地对设备进行巡视,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有关管理部门。4、 对运行的重要设备发(变压器、断路器等)要做好记录,备查。5、 严格控制和掌握好负荷的均匀分配,防止电缆超电流运行导致事故。6、 照明用电的多支路配电箱必须装保安器,严禁用钢丝或铝材作保险丝。7、 对正在28、运行的电缆严禁乱接、乱剪,防止人员触电。8、 督促有关管理人员对运行的照明配电箱、照明线路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恢复。9、 工程用电主电缆必须根据工程用电的负荷大小来定:一般使用四相钢芯电缆。10、 工地用电源线原则上必须架空,(但根据地形而定)架空线一般不低于3m。11、 横过马路或施工地带必须埋设或穿管,严防电缆破损。12、 临时照明用电、布线必须清楚,严禁电源线与金属架相碰。防火防爆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宜设独立电源的消防网。消防管理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期最高消防点需要。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集程度布设,一般每隔120m应设置一个。在仓29、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机器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120m2设置标准型灭火机一个。2、 消防设施应不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3、 在油库、木工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严禁吸烟,并设“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4、 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和存放在普通仓库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少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火焊进行焊30、接与切割。5、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6、 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箱,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7、 冬季采用火炉暖棚法施工时,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制订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设专人值班。8、 严禁在办公室 、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易燃易爆区周围运用明火,必须办理用火工作票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仓库防火管理制度1、 总则1.1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本制度由公司技安部负责监督。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器科各31、仓库,各项目部仓库亦应结合具体情况遵照执行。1.4 所有在仓库工作的人员,均应经三级安全教育主消防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 防火安全管理责任2.1 仓储班长是仓库的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防火管理责任是:2.1.1 划分整个库区的防火安全责任区,明确责任人,落实岗防火责任。2.1.2 组织仓库保管员、搬运工学习消防法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仓库防火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和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操作方法、火警报告内容(火灾地点、燃烧物和大约数量、火势状况、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并根据重占防火部位的来灭火预案,组织消防演练。2.1.3 经常检查库区的32、消防设施和器材,结其完好、有效负责。对丢失、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有效期行将结束的灭火器的灭火剂,向安全质科提出补充或更换计划,并落实。2.1.4 每日检查仓库保卫人员的值班记录,落实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应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2.1.5 有权随时制止破坏消防设施完好和有悖消防安全的行为。2.1.6 发生火警时,应组织仓库所有人员积极扑救。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同时通知技安部、办公室和公司领导。火灾扑灭后,应注意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2.2 仓库保管员是本人保管的物品存储仓库及其周围责任区的防火责任33、人,负责本防火责任区的防火安全。其防火职责是:2.2.1 熟悉保管物品的性质、保管知识、火灾危险程度分类和消防安全知识,熟悉并遵守仓库防火管理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2.2.2 保管好本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对本责任区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负责。2.2.3 有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2.3 搬运工应了解仓库各类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甲、乙类物品搬运注意事项,消防安全常识;熟悉并遵守仓库防火管理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保管好本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对其完好,有效负责,有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3、 储存管理334、.1 一般要求3.1.1 整个库区,库房区外均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杂物和私人物品。3.1.2 库内物品应排列整齐,货架间距不小于1m,货架与墙间距不小于0.5m,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m。3.1.3 甲、乙类火灾危险物品应设专库存放(数量较少且仓库条件不具备时,允许与一般物品同存一库,但甲、乙类物品应密封包装,且设专柜存放,与其他物品距离不小于5m),但化学性质相互有影响的物品,决不允许在同一库内存储。如:3.1.3.1 乙炔与氧气应分库储存,两库间距应大于10m,存储数量少时,不能小于5m。露天存放的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3.2 油品库、氧气库、乙炔气库是仓库防火管理的重35、中之重。3.2.1 氧气、乙炔气库3.2.1.1 仓库周围10m以内,不准吸烟和进行明火作业。3.2.1.2 气瓶应垂直立放。空瓶可平放堆叠,但应采取防止滑落的措施。4、 装卸管理4.1 装卸易爆和甲、乙类火灾危险物品时,操作人员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拖拉,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震动、磨擦、倒置、重压。4.2 各类机动车辆装卸物品结束后,不准在库区停放,不准在库区修理机动车辆。4.3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库房、市辖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离人。5、 电器管理5.1 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有要用合格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油品库区电报设备的维修,必须停电后进行。5.2 库区内的配电线路需穿金36、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导线应保证绝缘良好,截面满足用电要求。5.3 储存丙类液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副县长热等防火措施,以确保安全。5.4 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5.5 禁止使用不合格不保险装置。 仓库保管员离库前,必须拉闸断电。5.6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等家用电器。6、 火源管理6.1 整个库区严禁烟火。仓库应在入口处和其他重点防火部位(如油品库区,氧气及乙炔37、气瓶库)设置醒目标志。仓库电话机旁设置火警电话号码和火警报告内容。6.2 库区不准流动吸烟,吸烟应在指定地点。6.3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的人员应交出携带的火种,不准空钉有铁掌的鞋的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进入库区。6.4 库区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7、 消防设施和和器材管理7.1 仓储班长对整个库区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负责;各防火责任区的责任人对本责任区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负责。7.2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严禁埋压、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器材。7.3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仓库的安全出口、库区的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停放车辆38、和进行作业。7.4 消防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配件或灭火剂维修消防设施或器材。8、 附则8.1 本制度由技安部负责解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公共财产和职工财产的安全、保障公司安装施工,工作和职工生活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单位及职工。1.3 消防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1.4 技安部在公司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39、并接受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1.5 公司任何部门、单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及参加灭火的义务,任何人有权制止或举报破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2 防火安全责任2.1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其相关职责是:2.1.1 贯彻国家的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指示、规定,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之中。2.1.2 为消防设施的落实提供资金保障,给予义务消防员培训、演练所需的时间,并提供物资保障。2.1.3 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主持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2.2 公司安全委员会(以下40、简称安委会)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安委会在公司经理领导下,负责下列工作:2.2.1 执行国家的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指示、规定。2.2.2 审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公司消防设施方案,公司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消防产品采购计划。2.2.3 确定公司的重点防火部位。2.2.4 对公司技安部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2.2.5 参与公司每年一次的消防安全专题检查。公司安委会由主管消防工作的经理,各项目部及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例会。安委会成员有权监督公司任何部门、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2.3 公司技安部在公司安委会的指导、监督下41、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技安部指定一人负责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2.3.1 负责制订公司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消防产品年度采购计划,要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年度消防工作奖惩意见,经技安部审核后交公司安委会批准。2.3.2 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审核各项目经理部、部门的消防安全措施;审核施工、生活临时用火深入基层尤其是重点消防部位检查、监督、指导消防工作。对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2.3.3 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消防安全专题大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对消防安全42、隐患,责成责任单位、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审批后,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直至消除;对存在问题,找出症结所在,在技安部经理的主持下,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2.3.4 在技安部经理的指导下,拟定公司消防设施方案,并负责监督方案的实施和验收。负责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编号、登记、灭火剂更换和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2.3.5 负责划分公司本部、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负责建立公司和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档案。2.3.6 负责制订公司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2.3.7 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2.3.8 对施工和生活中的消防事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43、进行调查分析和事后处理,并统计上报。2.3.9 对公安消防机构下达的整改通知,组织整改。2.4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工程处、科室的负责人就是本单位、部门的第一防火责任人,领导本单位、部门及所属消防安全责任区的消防安全工作,主持对消防隐患的整改。2.5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工程的第一防火责任人。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同时负责本工程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并落实项目工程工地的消防安全措施;负责保持工地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负责划分项目工地的防火安全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本工地消防设施和措施的交底,并在必要时进行消防演练。所有对项目工程工地的安全大检查均44、应包括消防安全的内容。2.6 上班的职工,项目工地设安全员一名。安全员应每年进行调整、组建和管理,并负责对公司及项目工地消防知识及技能培训。3 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3.1 公司技安部根据公司安委会批准的公司消防设施方案,负责为全公司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仓库配备消防器材,并进行编号、登记。3.2 各防火责任区的责任人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3.3 消防器材的维修、换药、由技安部组织进行。3.4 灭火器的灭火剂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或消防器材丢失、破损后,防火责任区的责任人应通过部门主管及时向技安部提出更换灭火剂或补充灭火器材的计划,由技安部统一更换、补充。3.5 扑灭火灾后,各单位应及时清理消防45、器材,提出补充灭火剂或灭火器材的计划,由技安部统一补充。4 火灾预防和扑救4.1 一般消防规则4.1.1 公司全体员工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及本部门、本部位配置的各种灭火设施,了解其性能,适用范围,并掌握其使用方法。4.1.2 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其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器材箱、桶、铲均应涂成红色。4.1.3 所有施工现场、仓库、办公楼、生活区均应始终保持主要道路畅通。4.1.4 办公楼的档案室、计算机房应悬挂禁止烟火的标志,并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办公室及楼道内严禁随地丢弃烟头、火柴。办公室走道及楼梯处严禁堆放杂物,应始终保持其畅通。4.1.5 办公楼、生活区和仓库一46、律不得使用电炉;车间及施工现场需用时,须经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或其授权的安全专责批准,同时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做到人离即断电源。办公楼、车间、仓库等处冬季用电暖器(无明火)取暖时,必须做到人离电断。4.1.6 所有用电设备均应配置规格合适的熔丝空气开关。严禁以铜丝或大规格的熔丝代替。4.1.7 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各种不必要的电源。施工现场在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检查现场,切断电源,消除火灾隐患。4.1.8 各部门的维修电工应定期巡检本辖区中电气设备及导线的使用情况,防止设备损坏,绝缘老化引起火灾。4.1.9 施工及修理场地严禁存放超过工作需要的油料,且应存放金属密闭容器47、内,周围应避免明火作业。4.1.10 不宜用汽油清洗机件、设备,不宜用汽油、煤油洗手。4.1.11 维修、施工现场用过的各类废油应倒入指定的有盖容器内,严禁随意倾倒。工作用过的油棉沙、抹布、油纸等擦拭材料,不得随地乱丢,应放入指定的有盖金属桶内,定期清除。4.1.12 排水沟、管沟、电缆沟内不得倾倒油污,沟坑内不应有积油,应定期检查清理。4.1.13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相关设备的电源。当火势蔓延范围较广时,应通知配电房有选择的或全部切断电源。电气设备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再灭火。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4.1.14 举办大型庆典、集会、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组织部48、门应同时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报工程技术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4.1.15 重点防火部位、场所及其它禁止明火区,禁止动用明火作业。应设立禁止烟火的标志或书写永久性防火警示标语,悬挂防火守则。4.1.16 发现火灾,应立即扑救,打火警电话,并通知主管部门负责人,技安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4.1.17 消防队到达前,由现场负责人担任临时灭火指挥。在积极组织扑救火灾时,参加灭火的人员应防止被火烧伤或燃烧物产生气体引起中毒,窒息和防止爆炸。4.1.18 公司领导、技安部负责人,消防专责,防火责任区负责人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奔赴火灾现场组织灭火,并做好火场的保卫工作。火灾扑灭后,必须保持火灾现场,以供调查。49、4.1.19 火灾扑灭后,技安部应会同相关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上报。4.2 仓库4.2.1 项目工地仓库是公司的防火重点部门,应建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防火责任,落实消防措施。(详见附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4.3 配电房及变压器4.3.1 非配电房工作人员严禁入内。4.3.2 配电房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3.3 配电房的电线引出处,应用阻燃材料隔离。4.3.4 配备一定的灭火器材(应适用于电器灭火)。值班人员对其完好、有效负责。4.3.5 禁止在配电房内和变压器附近进行明火作业。4.3.6 每天巡检相关设备及线路,发现绝缘老化,接头松动发热等现50、象应及时处理报告。严禁违规操作。4.4 电焊和气焊4.4.1 没有焊工合格证的人不得进行焊、割工作。焊工作业应严格执行电焊、气焊“十不焊”制度。“十不焊”是: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割。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尤其是上下交叉作业时的下部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油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割。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51、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割。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在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割。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油漆等)不能焊割。4.4.2 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设备和工具。4.4.3 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炎热夏季应予以遮挡,避免日光曝晒。4.4.4 乙炔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明火10米以上,使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5m以上距离。4.4.5 使用时,乙炔气瓶上应装阻火器防止回火。应经常检查,阻火器防止其失灵。4.4.6 氧气及乙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52、止沾染油脂、溅落金属熔渣。禁止把乙炔和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物体上,防止重物、热物压在软管上。不得把电焊线和软管敷设在一起,也不得把软管置于运输通道上。4.4.7 严禁将焊接线导搭放在氧气瓶、乙炔瓶上。4.4.8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牢固地接在被焊物件上或与其紧密接触的铁板上,防止产生电火花。4.4.9 交直流电焊机、氩弧焊机、电焊软线冒烟或着火时,应首先断开电源、再行灭火。4.4.10 焊、割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关闭氧气、乙炔气瓶阀门。4.4.11 施工现场氧气瓶为与乙炔气瓶为距离不应小于10米。气瓶上部应考虑顶棚,以防曝晒。气瓶的护圈及保护帽应齐全,搬运时应防止撞击。4.5 工作中产生53、火花的磨削工机具4.5.1 砂轮机应安装在安全地点,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4.5.2 持手提砂轮机工作前,应观察磨削工作点周围无易燃物后方可开始工作。5 奖惩办法5.1 各单位、部门或职工个人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技安部有权实施监督检查。并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优劣提出奖惩意见,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后,分别给予表彰、奖励、罚款、下岗和处分。5.2 在消防工作中做出以下成绩的单位、部门和职工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5.2.1 维护责任区消防安全成绩显著的防火责任区责任人;5.2.2 积极参与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和演练的成绩突出者;5.2.3 勇于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行为,避免火灾事故的;5.2.4 发现重大火灾隐54、患,防止了重大火灾事故的;5.2.5 发生火灾时,勇敢扑救,避免火灾扩大的;5.2.6 发生火灾时,勇敢抢救国家财产和他人生命的。5.3 违反本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消防安全责令改正无效者,处以责任者200-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5.3.1 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5.3.2 埋压、圈占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5.3.3 谎报火警,造成消防部门接警出动的;5.3.4 干扰消防监督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5.4 违反本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危害消防安全的责任者,处200-2000元罚款,并作下岗一个月处理。造成55、损失的,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肇事者给予行政处分。5.4.1 未经许可违法使用明火的单位或个人;5.4.2 在禁止烟火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动火的;5.4.3 阻拦报警,或阻止扑救火灾,或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5.4.4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经工程技术部通知仍逾期未整改的单位和个人;5.4.5 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5.4.6 隐瞒火灾事故不报的;5.4.7 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甚至伪造现场的单位和个人。5.5 违反消防法规,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56、任。6 附则本办法由公司技安部负责解释。 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 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使用知识的人员操作,机具应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固定工机械设备应随机设安全操作牌。2、 机具应由专人保养维护,并定期试验。3、 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4、 有牙口、刃口及转动部分的机具,应装设备保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5、 机具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6、 机具在进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工作中断时,应将其能源断开。7、 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表、流57、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8、 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不得使用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9、 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就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10、 电动工、机具必须接地良好。11、 使用射钉枪、压接枪等爆发性工具时,除严格遵守说明书的规定外,还应遵守爆破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制度1、 施工总平面布置须符合国家防火、工业卫生等有关规定。2、 临时安装工程应有设计,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3、 58、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4、 施工现场敷设的力能管线不得任意切割或移动。如需切割或移动,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5、 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他用。6、 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应隔开。非工作需要的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7、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中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8、 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59、”,坚持文明施工。在高处清扫垃圾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9、 公司的技安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10、 公司应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时,应有名无实对工程的实际,将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11、 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而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卫生。12、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垃60、圾和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并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13、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组织排放。污水应经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并优先安排在施工现场的复用。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垃圾严禁倒入江河湖海,防止造成淤积妨碍行洪造成环境灌溉和水土流失。14、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损坏的生态原貌,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15、 对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致造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由公司负责61、人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求事故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1、 根据女工生理特性安排女工从事无害健康的工作。凡是女职工可以从事的岗位,任何部门不得借女职工生理特点拒绝安排。对影响妇女身体健康的岗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女职工不可能从事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不宜从事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2、 经期劳动保护。企业应加强女职工经期保护工作,设立妇女卫生冲洗室,建立月经卡,合理安排女工在经期的工作,开展经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3、 乳期劳动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合理安排孕妇的工作。62、女工在孕期不得加班加点,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夜班劳动系指在当日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从事劳动或工作。)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女工,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调换工作岗位。安排适宜的劳动岗位。有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的部门,应设工间休息室,在劳动时间内给孕妇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允许怀孕女工在预产期前休息2周。怀孕女工产前检查,就算作劳动时间。4、 产期劳动保护。按国家规定女职工享有产假、难产、多胞胎生育的按有关规定延长产假。女工如怀孕流产,其所在单位 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1-2周的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5、 哺乳期劳动保护。严格按照国63、家标准安排哺乳期女工工作,以保证母乳质量。对于哺乳期女工,要避免安排其参加过度紧张及劳动强度大的作业,不要安排其加班加点,尽量照顾其不参加夜班作业。应设女工哺乳室,除保证法定的哺乳时间外,哺乳室内应设必要的设备以保证卫生。6、 建立女职工辅助、托幼设施。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女职工辅助、托幼设施,以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顾婴儿等方面的困难。7、 宣传普及女职工劳动卫生知识。要大力宣传普及女职工劳动卫生知识,使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及女职工正确认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重要性,并掌握相关知识,做到从思想上重视,设施上落实,制度上保证,真正搞好女职工的保护工作。尘、毒、射64、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 从事粉尘、有毒、放射性物质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2、 凡在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均应设除尘或通风装置,以及其他安全设施。3、 深井、深沟内工作前必须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有毒等气体,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工作。4、 粉尘作业场所应采用湿防尘、通风除尘等防尘措施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尘浓度达到或接近卫生标准;使用防尘用具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尘肺病的发生。5、 尽可能以无毒、低毒的工艺和物料代替有毒、高毒工艺和物料;对有毒物质泄漏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和工作场必须设置可靠的事故处理装置和应急防护措施。6、 采用防毒教65、育、定期检测、定期体检、定期检查、监护作业、急性中毒及缺氧窒息抢救训练等管理措施。7、 电焊等作业、灯具和炽热物体发身的紫外线,应通过使用防护屏蔽和保护眼睛、皮肤的个人防护用品等防护。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一、 总则为保障起重机械能长期安全正常运行,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设立起重机械归口管理部门和专职操作、维护、保养人员。为使用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电梯(如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等)和起重机(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缆索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简易起重设备和66、汽车、履带起重机等以及电动葫芦和升降机)。二、 人员1、 起重机械管理部门负责会同教育部门组织起重机械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配合省、市劳动保护检测机构的定期检验工作、督促操作、维护、保养人员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2、 司机应设专职,并经考试合格,应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械各机构的构造的技术性能、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能正确处理运行中的各种紧急状态,并能排除一般性的常风故障。专职维护、保养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掌握起重机械的工作原理,各主要构造和功能,能处理和排除各种故障,并对设备进行日常性的维护、保养。三、 运行、检查、维护、保养1、 起重机械的运行、维护、保养工作应建67、立值班制度,每天认真详细地填好值班日志。值班日志应记录每日的巡查情况、故障处理情况、遗留问题等,记录人应签名。2、 起重机械的检查分为:日检、月检、季检和年检。日检 每天作业前检查的项目:A 各类极限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电梯厅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B 轨道的安全状况。C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如有无断丝、磨损、腐蚀、变形和尾断松动等异常情况,凡符合报废标准的钢丝绳一律报废,严禁使用。月检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A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卷筒及轴承座等有无异常情况。B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C 配电68、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D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季检 电梯A 对电梯各传动部分(如曳引线、导向轮、曳引绳、轿顶轮、导靴、门传动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B 对各安全装置进行必要的调整(包括电磁制动器、限速器张紧装置、安全钳等)。C对电器控制系统进行工作情况检查(包括各种接触器、继电器、保险器、电阻元件及各接线端子)。年检 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的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对起重工具应按有规程要求69、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3、 维护、保养从事维护、保养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起重机械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维护、保养和人工润滑。维护、后遗症时应切断主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标志牌应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的位置。按照起重机械润滑图滑点的位置,根据设计要求定期润滑。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概括起重机械的用途、工作环境和钢丝绳的种类而定。在可能的情况下,对钢丝绳应进行适时的清洗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起重机械的制造厂和钢线绳的制造厂另有说明者除外),特别是那些绕过滑轮时经受弯曲的部位。涂刷的润滑油、润滑脂品种应与钢丝绳厂使用的相适应。液压系统应按设计要求用油,按说明书要求70、定期换油。对起重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4、 管理 起重机械管理部门应进行每月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记录。部门安全每一责任人要亲自对月检查做出评定,并签证。5、 为了保障设备、机械的安全使用、公司对公司各项目部机械检验不合格或停止使用的机械、安全器材、劳动保护用品实行一票否决制报废处理,由公司出具证明,财务、办公一室封存或处理。三、 规定/命令/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施工、运检)奖惩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确保实现保命、保网、保主设备;无人身死亡、重大设备、火灾事故;无负责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71、障碍、未遂事故;降低全员负伤频率和职业病发病率等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省公司的安全奖惩办法,并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澧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施工、运检)奖惩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2条 安全生产实行“以责论处”、“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违章者除按公司“关于违章下岗”有关规定进行下岗处理外,必要时可按本规定进行罚款和上岗罚款的双重处罚。第3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应按本规定结合各自工作状况制定本单位(部门)和专业工地(项目工地)、施工队(班组)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且不得低于本规定的处罚标72、准。第4条 公司每年从全公司工资总额中预留1-2%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并把日常对事故单位事故责任者违章者的安全扣罚款一同并入公司安全奖励基金。该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专项立帐进行会计管理,公司工技安部考核使用,用于安全宣传教育界、安全竞赛活动和对安全先进单位、个人的奖励。第5条 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年度安全奖励,对一年来在安全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和单位(部门)进行年度安全生产奖励,实行推荐(支部、工会)和考核(行政、安监)再由各主管单位(部门)向公司申报安全生产优秀事迹材料,经公司技安部审核,公司安全委员会批准张榜公布。第6条 公司对安全处罚实行分级控制和管理,即:公司控制和管理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73、事故,重大机械、设备、火灾、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及一级设备障碍和对电网、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一般事故;项目工地(含检修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一般设备障碍和重大未遂事故、管理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记录事故。对事故责任者、责任单位和严重违章违纪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第7条 各级专、兼职安监员应该忠于职守,切实履行安全监察职能,深入生产(施工、运检)现场,积极做好查“双措”反“违章”的安全工作记录,认真参加安全奖惩的调查考核活动,提出确切的考核意见,提供相关的记录资料。第二章 奖 励第8条 全年实现公司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没有发生省公司考核以上事故(含“三工”事故),公司给予每74、个在册员工100元至300元的安全目标奖。第9条 若公司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省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受到书面嘉奖或在贯彻安规“四项验收”活动中得分190分及以上或在建筑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中得分4500分以上时,公司将对被检查(评价)的单位、部门给予重奖。第10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1、 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避免了人身、设备事故(含一类障碍)发生者;2、 工作细致,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保证人身、电网和主设备安全做出显著成绩者;3、 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抗灾抢险中有重大贡献者;4、 实现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对安全生产有重要贡献者;5、 认真调查研75、究,依靠群众及时侦破电力设施重大外力破坏案件成绩显著者;6、 在领导、组织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中,措施得力,指导有方,使用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成绩者;7、 揭发隐瞒事故行为者;8、 对安全生产做出其他特殊贡献者。(1) 特殊贡献奖金额在500元以下由公司工程技术部主任审定;(2) 500-1000元由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定;(3) 1000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定。第11条 公司第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表彰大会向被表彰单位(部门)个人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第三章 事故的处罚第12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各自管辖的项目工地,施工队(班组)发生轻伤事故(含职业病、职业中毒),一般事故(含轻微交通事故 )未76、遂事故一般障碍等,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意见和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上报公司,公司原则上不作重复处罚,同工程技术部以安全通报形式进行教育。如不作分析,或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公司将对其安全第一责任人和责任安全员追加处罚。第13条 对不按时开展安全活动的单位、项目工地、班组;活动无记录、记录不真实;分项工程无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或有措施而施工前未进行交底(技术交底要有据可杳,双方应签字);施工人员在施工不按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施工安监人员见违章事件不作处理发现一次,对有关责任人处以200元及以上的罚款。第14条 各级行政、技术负责人违反安规要求指挥生产,一经发现处以50077、元以上的罚款。第15条 一般性事故、记录事故、未遂事故每人/次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并责令其下岗,接受安全财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16条 发生事故 (含障碍)必须及时向公司技安部报告,特别是特大、重大事故和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一类障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在24小时之内向公司领导或技安部报告,公司技安部要按事故调查规程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事故责任单位(部门)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持(含现场图示、照片)对隐瞒事故真相,阻挠事故调查或不按规定上报者,根据情节加倍处罚,并承担事故费用。第17条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原则是:1、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规章制度为准78、绳的原则;2、 可以并处的原则。企业对事故责任人可视情况分别或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办公一室主管部门处罚和公司处罚一并报告等。3、 以责任、以损失论处的原则。公司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责任的轻重和损失与影响的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4、 屡犯要从重的原则。对违章违纪人员坚决执行公司关于“违章就下岗”的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一年内重复发生严重违章违纪人员从第二次起每次增加3个月下岗处分外同时外以200无罚款。因严重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导致事故对责任人的处理从重、从严;5、 分层分级的原则。对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公司统一按规定进行,对责任人的行政处罚,事故责任的中的公司领导报省公司处置;事故责任人79、中的公司中层领导由公司党政负责处置;其他事故责任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处置,公司技安部督办。第18条 事故责任单位(部门)一年内或同一个工程中发生两起人身死亡事故,该单位(部门)行政正职应引咎辞职,分管副职就地免职。公司在一年内发生两起人身死亡事故,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要接受省公司给予的记过直至撤处分。第19条 发生检修安装质量事故,比照附表事故责任处罚表第二款机械、设备事故进行处罚,导致重大装备,主设备损坏和人身死亡事故除按事故统计规定外将按同比最高额度处罚。第一节 人身事故的处罚第20条 人身记录事故(含一般未遂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每人/次,对事故主要和直接责任人罚款150-300元,对事故80、一般责任者罚款100-200元。第21条 凡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对事故一般责任者罚款200-400元。第22条 凡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事故主要和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1500元,对事故一般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事故所在班组人平罚款300元,事故所在单位人平罚款200元,对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400元,对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罚款300元,技安部主任罚款200元,对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工会主席罚款150元,公司机关本部所有人员扣罚年终安全奖人平100元。第23条 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本工程施工队长(副队长)就地免职,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事故主81、要和直接责任人罚款1500-2500元,项目部安监员事故其它责任者罚款1000-2000元,事故所在班组人平罚款600元,事故所在单位人平罚款400元;对公司安全第一负责人罚款1000元,对主管生产副经理罚款800元,对公司总工程师和技安部主任罚款500元,对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经营副经理和工会主席罚款300元;机关本部所有人员扣罚年终安全奖人平200元。第24条 凡发生死亡2人/次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部安监员、事故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罚款2000-3500元,事故其它责任者罚款1500-2500元,对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2000元,对主管生产副经理罚款1582、00元,对公司总工程师和技安部主任罚款1000元,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经营副经理和工会主席罚款600元,取消公司全年安全奖金。第25条 “三工”事故按职工同类事故同等考核,同等处罚。第二节 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罚第26条 凡发生特大机械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罚款1500-2500元,事故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罚款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处以罚款,事故其它责任者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罚款。第27条 凡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以下(不含10万)的事故,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罚款800-1500元,主要和83、直接责任者罚款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处以罚款,事故其它责任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罚款。第28条 凡发生机械设备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事故主要和直接责任者按事故直接不济损失的4%处以罚款。第29条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机械设备事故责任者罚款800元。第30条 凡发生交通事故,除公安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其进行吊扣、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外,公司还将对事故驾驶员和所在部门进行处罚。第31条 凡发生我方负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对事故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3000元,对事故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7%-884、.5%罚款,但不得少于4000元;对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公司交安联组负责人处以500-800元罚款,对公司工程技术部主任处以300-500元罚款,对公司交安员处以100-300元罚款。第32条 凡发生我方负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分别对事故部门负责人罚款500-2000元罚款,对事故责任按直接经济损失的7.5%-9%罚款,但不得小于2000元;对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处以300-600元罚款,对公司交安联组负责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对公司技安部主任150-400元的罚款,对公司交安员处50-200元罚款。第33条 凡发生我方负全部、85、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对事故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8%-10%罚款,但不得少于1500元。第34条 凡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对事故责任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12%罚款,但不得少于300元。第35条 凡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50-300元。第36条 发生非生产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每死亡1名职工对主要责任人罚款2000元,对事故单位罚款3万元,每死亡一名外人,罚款1万。第3786、条 各用车部门必须加强车辆防范管理,配备必要的防盗器具,在外因公出车执勤因驾驶员失职造成丢车事故,对责任驾驶员不得少于10000元的罚款;私自出车的交通事故和丢车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驾驶员负责,并全额赔偿损失。第38条 外聘驾驶人员凡是发生事故,不论事故性质如何,损失如何,均应做辞退处理。第39条 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对事故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罚款1500-2500元,事故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罚款3000-5000元,对事故一般责任者罚款2000-4000元;对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对技安部主任罚款300-500元,对消防专干罚款100-200元罚款。第40条 87、凡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对事故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罚款1000-2000元,事故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罚款2500-4500元,对事故一般责任者罚款2000-4000元;对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200-600元,对技安部主任罚款150-300元,对消防专干罚款50-200元。第41条 其它火灾事故,对事故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罚款,但罚款不得少于500元。第42条 分包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万-5万元。第43条 分包单位在施工中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全面接受公司项目部(工地)和业主(监理)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对存在的不安全现象进行认真整改,工程完工后没有发生任何事故,88、除全额返回安全抵押金处,将按风险抵押金的15%给予奖励。第44条 分包单位在合同责任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除按合同对事故负全责外,发包方将对其施以下罚款:1、 重伤一人: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并追加罚款1万元;2、 死亡一人: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0%,并追加罚款2万元;3、 发生重大事故: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0%,并追加罚款5-10万元;4、 发生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除扣罚全部风险抵押金外,再加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罚款。第45条 造成事故的分包工程队施工人员,不论责任大小,损失如何必须一律作辞退处理。第四章 附 则第46条 发包单位事故报告和记录将作为其安全资质档案,通报有关89、部门。第47条 本规定中的所指公司所属单位包括项目部、施工队、各科室。第48条 本规定有关事故的定性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原电力部建筑施工事故调查规程和国电公司建筑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执行。第49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公司技安部负责解释。事故责任处罚表事故类别及责任 处罚 处罚类别经济处罚(元)行政处罚一、人身事故1、轻伤事故(1人/次)项目部和施工队(班组)负责人、主要和直接责任人400-600次要责任人200-4002、重伤事故(1人/次)主要、直接责任人1000-1500警告以上处分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1000-1500行政处分次要责任人500-1000行政处分事故所90、在单位人平200直接责任人所在班(组)人平200-300公司行政正职、分管生产副职(总工)300-400公司技安部部长200公司其他领导150公司机关员工人平1003、死亡事故(1人/次)主要、直接责任人1500-2500开除留用一年处分(情节严重开除处分)次要责任人(含安监员)1000-2000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 事故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1500-2500警告至撤职事故所在班(组)人平600班长(副班长)就地免职事故所在单位人平400公司行政正职、分管生产副职800-1000接受省公司警告至记过处分公司总工、技安部部长500公司其他领导300公司机关员工人平2004、死亡事91、故(2人/次及以上)主要责任人2000-3500开除处分次要责任人1500-2500开除留用一至二年或开除处分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含安监员)2000-3500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公司行政正职、分管生产副职1500-2000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公司总工、技安部部长1000行政记过至降职处分公司其他领导600行政记过至降职处分公司机关员工取消年终安全奖二、机械、设备事故1、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的特大事故事故责任处罚表事故类别及责任 处罚 处罚类别经济处罚(元)行政处罚主要、直接责任人按事故直接损失2%罚款开除次要责任人按事故直接损失1%罚款开除或开除留用察看2年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92、理)1500-2500行政降级及开除留用察看1年2、损失在5-10万元的重在事故(不含10万)主要、直接责任人按事故直接损失3%罚款开除留用察用1年至开除次要责任人按事故直接损失2%罚款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1年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800-1500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3、损失在0.5-5万元的一般事故(不含5万元)主要、直接责任人直接经济损失4%罚款4、损失在0.5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不含0.5万元)主要、直接责任人800三、交通事故(按我方负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论处)1、特大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人直接经济损失7-8.5%罚款且4000 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对主要责任者给予93、行政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500-1000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200-500公司交安联组负责人500-800公司技安部部长300-500公司交安员100-3002、重大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人直接经济损失7.5-9%罚款且2000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事故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500-2000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300-600公司交安联组负责人200-500公司技安部部长150-400公司交安员50-200事故责任处罚表事故类别及责任 处罚 处罚类别经济处罚(元)行94、政处罚2、一般交通事故(1万-3万元)事故责任人直接损失8-10%罚款且1500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处分3、一般交通事故(1000-10000万元)事故责任人直接损失10-12%罚款且300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处分4、一般交通事故(1000万元以下)事故责任人150-300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处分四、火灾事故1、特大火灾事故主要、直接责任人3000-5000开除处分次要责任人2000-4000开除或开除留用察看2年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1500-2500行政降级或开除留用察看1年公司行政正职(含党委书记)、分管副职500-1000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公司技安部部长300-500消防专干1095、0-2001、重大火灾事故主要、直接责任人2500-4500除留用一年直至开除处分次要责任人2000-4000记过至开除留用一年处分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1000-2000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公司行政正职、分管生产副职(总工)200-600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公司技安部部长150-300消防专干50-2002、一般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损失5%500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处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防止恶性事故发生的命令今年以来,我公司生产发展较快,以行政正职是第一安全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责任制正在建立和完善,但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施工中违章违纪,96、特别是习惯性违章仍较突出,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建设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命令如下:一、 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学习领会“建设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十条决定”,关键就是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百分之百的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班组,真正做到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二、 公司所属各部门应认清当前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有危机感,要认识到安全年产生效益即包括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又具有重大社会效益,各项目部、班组,每一岗位都应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每个职工都要对各自的工作负安全责任。三、 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97、违章违纪者必须及时制止,不愿改正者将按公司制定的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实施处罚。四、 坚持每周“安全日”活动,各行政一把手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项目部及各施工队(班)长要切实抓好本队本单位的“安全日”活动,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检查,结合施工实践,内容充实多样化,记录完善。五、 坚持班前“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措施)班(队)长、技术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此项工作、不交底、无措施的任务不准开工,施工人员可拒绝施工,各项目部对三交工作应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六、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各自不同行业特点,统筹安排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抓好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认98、真进行考核,增加职工自我保护能力,生产人员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七、 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司乘人员要根据自身人员素质和运输特点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的反事故措施,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非专业司机动用车辆。八、 技安部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监察机构、设安全监察员,坚持“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三交,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归口公司技安部管理。九、 进一步加强工会对安全的监督职能,强化安全监察工作,加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考核原则是“从严要求、重在防治、分级考核、重奖重罚”。十、 招用临时工和包工队必须认真执行部电办1993290号文颁发的两99、个“规定”,合同签定前要做好对包工队的资格审查,查安全机构,查安全技术管理,查安全规章制度,合同管理中要杜绝以包代管,特种作业人员要验证上岗、公司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上述合同的安全监督。以上十条,希各单位认真执行。施工现场安全十大纪律1、 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程要求戴好安全帽。2、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3、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中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4、 无安全措施或措施未向施工人员交底的项目不准开工。5、 严禁酒后上班,工作时间应精力集中,严禁打闹、互相追逐开玩笑。6、 电气设备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任意拆动。7、 施工机械、机动车辆非操作人员和驾驶员,其他人严禁运100、用。8、 危险物品,必须按规章管理和使用。9、 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章进行管理和使用。10、 停电作业必须执行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先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然后才开始工作。关于避免高空摔跌及器材坠落伤亡事故的反事故措施(试行)一、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试,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工作前严禁饮酒。按规程着装,紧衣袖,穿工作鞋。思想集中。二、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绳。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绳要有合格证和定期检验合格证。上述安全用品必须专人保管和使用。三、 工作现场的梯子、平台、脚手架及踏板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走道平台要设护板和栏杆。禁止在脚手架上使用临时物件101、作业补充台架要利用脚手架作为起重支架时,需经技术部门核准,工作时要停止脚手架上其他作业。四、 双层和单层作业要有防止物件下跌的隔离设施。临近交通要道作业区要使用封闭脚手架和保护网。五、 严禁高空作业任意掷抛物件、废料,人员上下必须走楼梯。六、 禁止地面工作人员在高空作业面下停留。安全帽发放、使用管理规定安全帽是保护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头部免受意外伤害的安全用具,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程规定戴好安全帽。当前,我们工地尚有部分同志对安全帽的使用与保管存在不足之处,损坏丢失严重,如用安全帽当凳子坐,用帽盛装其它物品,平时乱丢乱放,用时东找西找,找不到就光着头上工地或要求重新领用,还有就是转工地102、时不随身携带,到新工地后说“搬家遗失”,要求重新领用。为了加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1、 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将按严重违章进行处罚;2、 安全帽由公司器材部门按国标GB2811-89安全帽标准到国家定点生产厂家或劳动保护用品专用商店购买。3、 安全帽的领用由各单位提出领用计划,经技安部签发后,到器材科领取(安质、器材两部门对各单位领用数量、日期、安全帽品种应进行登记);4、 竹壳安全帽使用年限为二年,各单位在发放时应登记造册,注明发放日期,到时以旧换新。5、 农技工安全帽可在工程开工时发给,但发给时必须按帽的新旧程度收取5元-10元的抵押金;6、 安全帽的使用者应妥善保管,爱护103、使用,不准用安全帽当凳子坐,或用安全帽当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每次罚款十元。在规定使用年限内由于保管不善或因工作原因损坏、丢失,必须按帽价和使用时间按比例折算出金额进行赔偿后,方可重新领用。7、 如因工作原因损坏,必须有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的损坏原因说明书,经核实后方可重新领用,可免扣款。8、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起重机械安装与使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2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负责安装和自用的起重机械。第3条 本细则中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电梯(乘客、载货电梯)104、塔式、门式、桥式、门座、桅杆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和电动葫芦等。第4条 起重机模拟安装(自装或外委),必须是有省劳动厅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安全认可证的单位,方可承接此业务。开工前,应持单位安全认可证和个人安装资格证到施工所在地的地(州)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 起重机械安装安全认可证不能覆盖起重机械修理安全认可证。第5条 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起重机械安装合格证。2、 施工单位与使用单位的有效安装合同书。3、 新装起重机械必须具有制造单位所在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签发的起重机械安全技105、术监验证书。4、 经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的起重机械大车轨道、电梯井道、土建结构等的合格证明书。5、 安装人员持有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签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格证。6、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第6条 施工单位应对安装的起重机械施工质量负责,在自检合格后,正式使用前,施工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持原备案登记手续到审批机械申请安排安全技术监督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向使用单位办理设备移交手续。第三章 起重机械的使用与管理第7条 安装起重机械的有关技术文件的施工质量资料,在竣工验收后,分别由施工单位,使用单位整理归档,妥善保管。第8条 对新安装的或已在用的起重机械,公司应明确106、归口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自检和维护保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就定期向设备所在地区的地(州)市劳动部门的检验机构中申请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对新装好的起重机械应持下列文件去设备所在地区的地(州)市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起重机械准用证”。具体文件如下:1、 起重机械经地市劳动部门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2、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经劳动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3、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9条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周期:电梯和载人升降机每年一次。其他起重机械每二年一次。第10条 起重机械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1、 司机守则;107、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第11条 起重机械使用部门或负责维护保养人员应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并作好每项检查的记录。一、 日检 每天作业前必须检查的项目:1、 各类极限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电梯厅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他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2、 轨道的安全状况。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二、 月检 每月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卷筒及轴承座等有无异常情况。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钢丝绳、滑轮绷108、 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3、 配电线中、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4、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述项目检查。三、 年检 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荷载试验可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检查,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第12条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严禁起重机械带病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第四章 罚 则第13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按严重违章对其责任人进行处罚:1、 不按本细则规定和要求对在用的起重机械定期进行检查的(无109、记录可查即认为该项工作未做)和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致使起重机械带病运行,危及安全生产的。2、 对新装起重机械检查工作不到位,记录数据不真实(即自检合格报告中数据与劳动部门检测数据相距甚远)。3、 违反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无证擅自对起重机械进行修理和无证操作起重机械的。第14条 凡属于下列原因构成事故的将根据具体情节按公司安全奖罚办法给予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以处罚。1、 不及时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作出处理,让机械带病运行而造成事故的。2、 无证操作起重机械、无证修理起重机械,导致事故发生的。3、 工作不负责任,不遵章守纪,不听指挥,盲目蛮干而造成事故的。4、 不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劝告和制止,我行我素而造成事故的。第五章 附 则第15条 本细则自发布起之日起实施。第16条 本细则解释权由技安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