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公司油库环保工作规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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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287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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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化公司油库环保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油库环保管理制度一般规定第一条石油库系指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废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设施。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 GB 50183 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 C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规定。 第二条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第三条石2、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持证上岗。第二章平安管理设置平安工程师 ( 平安岗位 ) 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四条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第五条平安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加强班组建设,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考核规范和奖惩办法等,2 制定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管理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平安措施。定期检查、考核;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3 对重点防火部位。并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5 按平安台账管理规定建立平安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制定联防公约,3、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加强联系,定期活动。第六条平安工程师 ( 平安岗位 ) 主要职责对班组平安员进行业务指导; 1 负责安全技术工作。2 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平安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3 负责安排、检查班组平安活动;制止 “ 三违 ” 作业; 4 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落实用火安全措施; 5 负责用火申请。6 完善各种平安管理基础资料。应急救灾和善后处理。 7 按事故管理规定参与调查。第七条班组兼职平安员主要职责做好本班组的平安工作; 1 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 ( 组 ) 长或副班 ( 组 ) 长兼任。负责平安活动记录; 2 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制止违章行为;4、 3 负责班组的岗位平安教育。4 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第八条平安教育、平安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平安教育管理规定平安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内容为: 第九条石油库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平安须知及门卫管理制度。1 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库;2 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入库应佩戴临时出入证; 3 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由库内有关人员陪同; 4 外来人员因公人库应办理入库手续。应履行检查、登记; 5 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6 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5、等爆炸危险区域。严格遵守人身平安十大禁令 第十条石油库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第十一条入库车辆管理1 入库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应符合安全规定,2 铁路机车入库。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平安措施;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库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罐区; 3 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4 油罐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符合接地要求。第十二条巡回检查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1 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 2 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6、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3 应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达到职工听力维护规定要求。 4 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第十三条劳动维护1 劳动保护应执行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严禁进入车、船内作业。清罐作业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平安管理规定执行; 2 清扫车、船的甲、乙类油品余油时。应佩戴专用的劳动维护用品。高空作业依照高处作业平安管理规定执行; 3 石油库焊工、电工等工种作业时。烟尘排放应达到国家规范;发生噪音的设备或场所应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4 石油库锅炉烟囱应有消烟除尘装置。噪声不大于国家标准。第三章防火防爆第十四条石油库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第十五条罐区、装卸作业7、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平安标志和警示牌。平安标志的使用应符合 GB 2894 平安标志和 CB 16179 平安标志使用导则要求。落实平安措施。 第十六条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料理作业许可证。其设置数量应符合 SH 3063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要求,第十七条贮存、收发甲、乙、丙 A 类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储罐区、泵房、装卸作业等作业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防止山火侵袭。每年秋季应对防火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一次清除。 第十八条靠山修建的石油库、覆土隐蔽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并应承8、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渗漏,第十九条防火堤容积符合要求。堤内不得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得有超过 0.15m 高的草坪;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不得种植树木,覆土罐顶部附件周围 5m 内不得有枯草。液化烃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水泥地坪。间歇作业的室内油蒸气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 4 ;连续作业 8 小时以上的应低于爆炸下限的 1 。半地下式油泵房应设机械通风并定期排气。吸人口应接至半地下泵房地面不大于 0.2m 处,第二十条甲、乙类油品泵房应加强通风。排出口应高于油泵房屋顶 1.5m 管口应装阻火器。付油亭下部设有阀室或泵房的应做到敞口通风,不得设置围墙。第四章设备管理实行 “ 定人员、定设备、定9、责任、定目标 ” 管理,第二十一条石油库应根据 “ 谁使用、谁维护 ” 原则。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平安运行。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演讲、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完善设备平安技术档案。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级以上石油库和有条件的石油库应配置测厚仪、试压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检测设备。 第二十三条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第二十四条储罐及附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1 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应采用浮顶或内浮顶油罐。新建浮顶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2 储存甲、乙 A 类油品的地上油10、罐。装置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3 油罐应按规范要求。用储罐应视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4 按规定进行储罐检查和钢板测厚。无渗漏。罐体铅锤的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高度的 1 ( 最大限度不超过 9cm 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 50cm 高度应进行防腐处理。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5 罐体无严重变形。漆层完好;排污阀畅通,6 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平安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入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11、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疏通。储罐根部阀不能常开,7 液化烃类储罐脱水应采用二次脱水装置。脱水系统应有拌热线;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志或显示,8 储罐进出物料时。防止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平安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应到现场检查确认,9 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第二十五条液化石油气球罐工艺上应严格执行腐蚀介质的控制浓度,1 球罐的选材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采用低合金高强钢应标明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不得超浓度使用;垫片应选用带有金属保护圈的缠绕垫片,2 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应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法兰应选用对焊法兰;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平安阀应设手动切断阀,3 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一致,并保持全开状态,加设铅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