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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小型采石场安全生产组织保障风险等制度汇编99页
矿山小型采石场安全生产组织保障风险等制度汇编9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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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山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2832 2024-09-08 96页 375.79KB
1、矿山小型采石场安全生产组织保障风险等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目标与承诺11.1目标11.2承诺3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32.1需求识别与获取32.2融入5第三章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63.1. 安全生产责任制63.2 安全机构设置73.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3.4安全会议363.5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373.6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383.7系统管理评审403.8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443.9安全认可与奖励45第四章 风险管理464.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求464.2风险评价48第五2、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505.1需求识别与分析505.2培训要求51第六章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536.1设计要求536.2采矿工艺556.3生产保障系统55第七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577.1基本要求577.2设备设施维护59第八章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658.1作业环境658.2作业过程668.3劳动防护用品688.4职业卫生管理70第九章 安全投入与工伤保险719.1安全投入719.2工伤保险73第十章 检查、处理与应急7510.1安全检查7510.2隐患整改7710.3应急79第十一章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8011.1报告8011.2调查8311.3事故、事件回顾85第十二章 绩效测量与评3、价8512.1绩效测量8512.2系统评价87第一章 目标与承诺1.1目标1 总则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为实现厂(矿)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厂(矿)制定了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实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全体员工贯彻学习,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安全工作全员参与。2.职责2.1矿山最高管理者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目标2.2矿山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安全生产目标。2.3安全科负责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目标和分解方案,报矿山安委会审定,并对目标的落实、完成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每年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审。2.4各单位根据矿山下达的目标,制定本单位的目标,进行逐层分解,并制定4、和完成目标考核办法,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以确保矿山的顺利实现。3.控制要求3.1目标制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矿山的安全生产方针;各单位职能;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危险源;3.1.5生产技术方案;财务状况;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3.2目标的制定和审批矿山安全生产目标由安全科组织制定,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和安委会审定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由各单位根据矿山下达的目标制定,经安全职能部门审核、批准。3.3目标的实施矿山最高管理者对实施目标、管理方案提供资源保证;各单位通过严格控制其生产(工作)运行活动(严格执行导则文件和规章制度)、培训、监督检查、协商和沟5、通、制定并完成控制措施来确保目标的实现。3.4目标的检查安全科按安全绩效监测制度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每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汇总报告给管理者;各单位负责人按照安全绩效监测制度的规定,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完成情况汇总报告给安全科。3.5目标的评审修订和更新根据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结果和年度标准化评价情况,确定对目标是否进行修订。当出现以下特种情况时,必须对矿山目标进行修订;.1国家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2矿山的方针作出调整时;.3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4新项目投产时;.5最高管理者认为必要时;.6其它。当目标需要修订时,由安全科组织有关6、部门和单位对目标进行修订。安全科对目标进行修订后,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组织专门的评审,评审的方式可以为会议评审、会签评审等,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实施。评审时,应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审。3.6目标应形成文件,并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员工进行传达。4、相关文件4.1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4.2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评价制度4.3安全绩效监测制度1.2承诺为了提高我矿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保障本厂(矿)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安全、稳定,作为本厂(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此,向广大员工和社会郑重承诺:17、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2、建立健全本厂(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保障其受到严格执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3、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持续完善安全工艺、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本质安全。4、经常参加本矿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5、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8、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6、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8、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积极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9、落实安全奖惩,做好绩效考核,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安全先进典型,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2.1需求识别与获取1.目的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获取与更新矿山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适用的法律及其他要求,并传达给员工及其他相关方。2.范围:适用于矿山需求识别、获取、更新安全法律9、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适用性确认。3.术语其他要求:指生产、职业健康等安全方面的国际公约、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上级文件等。4.职责4.1管理者代表负责矿山法律、法规和其他适用性的审批。4.2安全科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本制度,负责整理、汇总安全体系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形成矿山适用的安全体系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及时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对矿山适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进行评审与更新。4.3安全科负责对安全管理范围内适用的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需求识别、获取、评价和融入,对矿山适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中没有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补充、10、识别、获取、评价和更新,制订本矿山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5.工作程序5.1各单位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5.2各单位对本专业安全管理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收集、识别、获取、更新、评价和保存,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融入和评价工作,形成本单位(科室)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5.3各单位对所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必须明确适用的岗位和条款。5.4安全科负责跟踪矿山安全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最新变化,并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评审清单,每半年对矿山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形成矿山11、适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在报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以有效文件清单的形式再发布。5.5安全科组织各单位及时收集矿山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文本,并将收集到的文本及时公布,供本单位使用。5.6各单位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对矿山的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进行融入、修订,确保管理文件符合要求。5.7各单位应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对过期作废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处理。5.8各单位要将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向相关人员传达,并将安全法律、法规作为一项培训内容。5.9涉及相关方面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达给相关方。6.相关文件6.1文件控制程序6.2安全生12、产教育培训制度6.3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制度7.相关记录7.1矿山适用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其他要求清单2.2融入1、当国家颁布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时,应及时识别和获取,当新的法律法规与没有废除的法律法规有矛盾或标准规定不一致时,应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咨询,明确应执行的有关条款。2、当本企业的工艺流程改变,引进新设备等变化发生时,安全生产委员会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修订或重新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作业规程,并组织评审,在企业贯彻执行。3、当本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时,也应组织修订和评审有关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4、当危险源、危险危害因素以及外部因素发生变化时,也应组织评审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13、作、作业规程,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重新修订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5、当变化发生时,应及时更新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清单。6、当变化发生时,应及时将更新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标准化系统。第三章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3.1.安全生产责任制1、目的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管理有效开展,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管理。3 、术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的各级人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4 、主要职责4.1、最高管理者负责批准安全生产责14、任制。4.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安全生产责任制。4.3、安全科负责组织我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考核。4.4、各单位要将安全责任制进行层层传达,组织学习掌握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并对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5 、工作程序5.1、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的依据、原则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各单位、部门的业务职能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应覆盖我矿各部门及所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应具体、简明、界定清晰并能考核5.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审批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科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编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最高15、管理者批准,汇编成册,下发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学习传达。5.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最高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提供资源保证。各单位、部门要将安全责任制进行层层传达,组织学习掌握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5.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与考核公司对我矿矿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进行考评,每年一次;我矿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评小组,根据考评细则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评,每年一次;安全科按照安徽省XXX矿安全、质量、卫生奖考核办法对全矿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岗位工人实施考评;5.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修订和更新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结果16、和年度评审情况,确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进行修订。当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必须对责任制进行修订。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我矿机构发生变化时。各单位、部门的业务职能发生变化时。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发生变化时。最高管理者认为必要时。当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修订时,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后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组织专门评审,评审方式可以为会议评审、会签评审等,我矿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实施。在管理评审时,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审。5.6、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文件并汇编成册,向所有职能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进行传达学习。3.2安全机构设置1.目的为加强本矿17、山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2.职责矿长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满足生产需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工作程序3.1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矿山最高管理者、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采矿车间主要领导、安全科长、专职安全员、员工代表组成。3.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科长和满足生产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3安全管理机构为安委会日常管理部门,并负责安全标准化的日常工作。3.4矿山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层其他人员以及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实践经验,并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3.5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18、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如需变更应经矿山研究,并重新任命。3.6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书面任命和被任命人员必须在任命书上签字。4.相关文件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产法3.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目的:为了使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达到规范作业,确保生产安全。2 、适用范围:适用于安徽省XXX矿安全生产活动。3、 职责:各相关部门是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的主体。4、 内容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矿山安全生产,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19、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所有部门、车间的安全检查。3.职责3.1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全矿山的例行检查;3.2矿山矿长负责组织综合性安全大检查;3.3安全及其他职能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对矿山的各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3.4生产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内的巡回检查并组织安全自查活动。4内容与要求4.1巡回检查检查内容:识别作业现场、工作场所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设施、防护装置的不安全状态,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检查范围:矿山所有工作场所,作业现场;检查频率:每周至少一次;检查人员:矿山专职安全员和生产单位安全员。4.2例行检查检查内容:标准化系统实施、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检查与整改措施执行20、应急响应准备或演练、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等;检查范围:矿山区域内;检查频率:每月开展一次;检查人员:矿山安全矿长、安全职能部门以及相关技术人员。4.3综合检查检查类型: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大检查、矿山生产区域内全面检查。检查内容:.1检查现场: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治理落实情况、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如设备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消防设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符合安全卫生规定。.2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3查管21、理、查制度:查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安全教育执行情况、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查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查安全标准化开展情况。.4查事故处理:查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检查频率:.1法定节假日的前一天或当天。.2按照主管部门布置的时间.3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人员:由矿山安委会组织,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相关领导和技术人员。4.4整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整理,建立隐患台帐,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负责隐患治理的验收、销案工作。5.相关文件5.1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制度5.22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销案制度6相关记录、台帐6.1隐患整改通知单6.2隐患排查整改销案台帐6.3安全检查记录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发生,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矿山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3.术语3.1三级安全教育:指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矿山、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3.2特种作业:指在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4.职责4.1矿山的职工安全教育由矿长全面负责,并按规定提取员工教育培23、训经费。4.2矿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年度职工培训计划。4.3安全科主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培训需求识别与分析。4.4安全科负责各级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定期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4.5安全科组织督促相关培训项目的实施,负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及复审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4.6各单位部门负责并组织做好本单位、本部门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4.7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实施情况,考核违反规定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换证工作,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5.工作程序5.1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5.1.1矿山2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5.2班组长培训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科组织轮训并考核。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轮训考核。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矿山安全标准化基础知识;劳动保护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安全管理技能、方法和手段;危险源辨识与评价、事故预防、现场急救知识等。5.3在岗员工教育培训在岗员工教育培训包括:日常安全教育;调换工种教育;复工教育。在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25、主要以班组安全活动日形式进行,必要时矿山可以采用全员安全考试、安全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员工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测评。调换工种(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转岗或复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培训。岗位作业标准的培训。劳动保护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岗位危险源识别及事故预防知识、事故案例。当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5.4新进员工入矿三级安全教育新入矿员工必须由矿山、车间和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26、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谁安排谁负责。矿山级安全教育由专职安全人员(或领导)讲课,教育主要内容: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岗位危险识别及事故预防知识、事故案例等。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安全员(或车间领导)讲课,教育主要内容:本车间主要生产工艺、主要设备概况、特点、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我种的安全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车间的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和事故预案及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置。安全设27、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及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等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讲解。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讲课,教育主要内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责任制和岗位作业标准。本岗位(工种)作业环境、危险区域、安全装置作用及危害方法。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作用和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5.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职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需变动,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安全科并跟踪管理,按规定及时安排培训28、。按规定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换证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矿山区域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由用工单位负责验证、考核后(外来施工单位由项目主管单位参照执行),方可从事特种作业。5.6培训的形式:内部培训、外出培训内部培训:凡列入矿山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在培训过程中,应根据培训过程管理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做好培训记录。培训过程管理的表格包括:培训项目申请表、课程表、考勤表、成绩单、培训项目评估表等。外出培训:培训人员接到培训通知后,填写职工外出培训审核表。5.7培训需求识别与分析安全科应确定专29、人负责培训需求识别与分析。每年定期进行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应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并考虑充分;.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2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3用工的连续性;.4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5技术发展的需要;.6风险评价结果。内部培训考核由安全科和实施部门共同负责,培训实施部门负责命题及评分。内部培训效果的考核由安全科组织,评估的途径可以通过学员反馈、绩效改善调查、管理层反馈、测试结果的分析、现场应用能力的跟踪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的形式了解评估培训的课程、内容、培训教师及培训总体效果,找出存在不足并持续改进。外出培训由安全或其他职能部门负30、责外出培训人员的学习成绩或相应的证书、证明的登记。安全科和实施部门要保存所有培训过程和结果的记录。6.相关文件6.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6.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6.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第70号。7.记录7.1年度培训计划表7.2培训效果评估表7.3培训登记表7.4职工外出培训审核表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31、所有生产作业场所。3.术语3.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3.2重大危险源的概念有三层次的含义:重大危险源是一类场所或者设施(合称单元);重大危险源是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的场所或设施。重大危险源是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和物料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或者设施。4.职责4.1矿山矿长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4.2安全科对全矿山危险安全监控管理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检32、查、检测、评估、分级、监控、登记、建立档案与备案;负责组织矿山级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演练。审核危险源管理单位编制的危险源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监督、协助各车间进行车间级应急预案的演练;督促、检查危险源管理单位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的培训教育情况。4.3生产技术部门对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的生产操作负监督指导责任;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有可能影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时及时安排处理。对全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备的计划检修、抢修工作;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校验;4.5重大危险源所在的车间对本车间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工作33、负直接管理责任;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并根据本车间危险源特点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记录,明确责任人及相应职责;制定本车间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并组织职工培训和演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5.管理程序与要求5.1制定对进行辨识、登记、申报、建档与备案规定。5.2制定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规定;5.3制定对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规定。5.4制定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的规定。5.5制定对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配备救援器材和定期演练的规定;5.6制定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安全防护技能及各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规定。5.7报告与记录重大危34、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档案(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及演练记录、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监控检查记录、重大危险源报表、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定期检查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有关重大危险源培训教育记录。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职责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规范隐患整改工作标准化,制定本管理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管辖范围内所有重大隐患的整改。3.术语重大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35、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4.相关规定4.1发现重大隐患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4.2重大隐患的整改重大隐患的整改必须遵循“四定”原则:即重大隐患整改要做到定整改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定应急措施。由矿山安委会对相关车间、部门下发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各车间、部门负责整改落实,安全科负责抓好督查。有关车间或部门在未接到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之前必须制定监36、控措施和应急措施。有关车间、部门接到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之后,分别由主要领导签收。签收后要立即按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的要求进行落实整改。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解决,要依法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负责跟踪督查,确保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在隐患排除之前,需要继续生产,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及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收到整改指令的车间或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督促整改的情况,作出书面记录,采用录像、照相等手段留下详实证据。对因为整改工程投资特别巨大工程特别重大和复杂而37、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有关车间或部门要向安委会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整改期限。4.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要组织矿山相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车间、部门按照要求将整改情况连同专家论证意见报矿山安委会。5.奖励与处罚5.1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5.2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的单位,应给予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责令上报。5.3对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整改或未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的单位,由安委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经济处罚或提请主管部门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5.4对重大隐患不38、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5对不按照整改指令进行整改的,由矿山安委会派出调查组,严肃查处,确保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得以整改。6.相关文件6.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2.相关记录7.1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五、危险物品和物料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对危险品和物料的管理。3.术语3.1危险物品和物料:指包括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的统称。3.2危险化学品:指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氧化剂、有机氧化物、油漆、乳39、化液、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燃物品、爆炸物品、腐蚀物品等化工产品。4.主要职责4.1安全职能部门是危险物品和物料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危险物品和物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4.2供销科负责全矿危险物品和物料采购计划的申报及部分废弃危险物品和物料的回收管理;负责危险物品和物料贮存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及管理工作。4.3各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品和物料的出入库及日常管理工作。4.4办公室负责民爆物品的防盗、防火防爆工作及部分废弃危险物品和物料的回收管理。5.工作程序5.1采购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申报危险物品和物料的年度需求计划,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由供销科负责40、办理有关手续后,统一采购。5.2运输1.2.1危险物品和物料在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向矿山汇报,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使用单位负责危险物品和物料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5.3储存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在危险物品和物料贮存场所设立防护措施和危险物品和物料标志牌,并划定安全防护区域,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的防护措施。仓库、储存室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和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泻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高温、防静电、报警等安全措施。危险物品和物料必须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管制度,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被41、盗、丢失和误用。发现危险物品和物料被盗、丢失和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安全职能部门报告,必要时向当地公安局报警。危险物品和物料入库储存时,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双方签字确认,库存危险物品和物料应当定期检查。危险物品和物料的存放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储存量不得超过核定量,特别是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和物料,不得在同一库房存放。专(兼)职仓库保管人员上岗前应接受法律、法规、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做好日常检查记录,确保帐、物相符。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对仓库、贮存室的督查考核工作。5.4领用危险物品和物料的领用必须经过审批后发放42、,并详细登记危险物品和物料的种类、数量,做到帐物与帐本相符。安全职能部门组织编制危险品和物料的安全使用规程,对使用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按规程操作。5.5使用危险物品和物料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进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对危险物品和物料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规定。对从事危险物品和物料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格健康检查,并接受危险物品和物料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在危险品和物料现场工作的人员要坚守岗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和物料的安全防护区域。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装、拆卸操作程序。禁止随身携带或乱摆乱放,防止丢失。定期组织43、危险物品和物料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整改。5.6回收与废弃处置对废弃的危险物品和物料,使用部门应设置暂存场所,场所应有防火、防雨淋、防渗漏等控制措施,以防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对废弃的危险物品和物料由使用单位负责回收,然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6、相关文件6.1应急管理制度7.记录7.1危险物品和物料台帐7.2危险物品和物料检查记录表六、职业危害控制制度1.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3.术语解释3.1职业病危害因素: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44、影响劳动能力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等因素的总称。3.2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监测是指用人单位通过运用一定的方法或手段对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影响劳动者健康及其动态变化予以测定;检测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进行的测定,并出具职业危害检测报告,作为行政执法的事实依据。3.3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主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3.4职业病:是指员工在生产劳动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3.5有害作业岗位:是指在员工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产生职业45、病危害因素的岗位。4.职责4.1安全科负责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粉尘、噪声、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严重的作业场所及岗位治理方案的制定和治理工作。组织并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及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员工救援等工作。4.2各生产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5.工作程序5.1健康监护业前体检.1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就业禁忌症患者,明确能否从事该项作业或安排其他适当的工作;.2获得基础健康状况资料,为定期体检和动态观察提供自身对比资料。定期检查.1对有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职业危46、害因素对健康的早期影响和可疑征象,以便做出诊断处理,防止病情的发展和恶化;.2检出高危人群,作为重点监护对象。职业病普查5.1.3.1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群进行普遍健康检查,发现该人群中职业病患者或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安全职能部门设专人负责管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并保存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5.2职业危害控制防尘措施.1坚持湿式作业。.2坚持个体防护接尘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止口罩的防尘率应达到I级标准要求(粒径不大于5微米的粉尘,阻尘率大于99%)。5.3防振(噪)措施消除或降低声源噪声。逐步淘汰噪声、振动超标的工艺设备;严格控制47、安装质量,防止振动;加强润滑,降低摩擦噪声;降低传递途径中的噪声。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如建隔音操作室,将噪声源密闭,采用吸声材料等;加强个体防护。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作业。应佩戴防声耳塞、耳罩和防声帽盔等防护用品。5.4防有毒有害物质。5.5职业危害监测每月对产尘点进行一次粉尘浓度监测。噪声、有毒有害及其他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一次。6.相关文件6.1应急管理制度6.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3职业危害的控制和监测制度七、特种作业管理审批制度为加强特种作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订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上岗,须经上48、级安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证书,持证上岗。2、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了解作业的对象,制订作业方案,及相关的应急预案。并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好相应纪录。3、特种作业人员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等),做好安全保护设施(如接地,防水,安全栅栏等),设置好警示标志。4、不同特殊工种相互协同作业或与其他工种平行作业时,应相互间进行交流沟通,说清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订好作业方案。5、作业结束后,须清理好作业场所,拆除临时接地,安全栅栏等安全保护措施。并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合格。设备设施使用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开。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由专业管理人员,直接调度指挥,严禁违章指挥49、,杜绝违章作业。对发生安全事故及未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7、作业人员各种记录档案,应清晰完整,并及时整理建档,以便随时调阅。八、特殊工种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特殊工种管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涉及特种作业的岗位和特殊工种。3.术语3.1特种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3.2特种作业包括:电工(运行、维修)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压50、力容器操作;3.2.6安全检查员;爆破作业通风作业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作业。3.3特殊工种:是指经过培训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直接从事特种作业岗位。4.主要职责4.1安全科负责特殊工种的初审和复审管理,建立特殊工种明细台账和档案,对各单位及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4.2生产部门负责本单位特殊工种的管理工作;配合安全科做好本单位特殊工种的复审工作。把好作业现场持证操作关,且操作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对无证操作人员应进行处罚。保持在岗特殊工种的相对稳定,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确需人员变更应及时报安全科备案。5.工作程序5.1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按安监部门要求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安全科按行政职能机关51、的安排,结合矿山实际统一送外培训;复审合格的,登记建档,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安排再复审一次,再复审仍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证失效。5.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有关规定对特殊工种所在单位和本人进行处罚。5.3特殊工种岗位员工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5.4特殊工种作业时必须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防护用品用具。5.5特殊工种岗位员工在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52、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用电、动火审批程序。5.6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7特殊工种岗位员工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5.8特殊工种岗位员工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5.9加强安全标准化管理,对特殊工种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53、,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5.10外来人员在矿山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矿山安全职能部门予以监督检查。6、相关文件6.1安全生产法6.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易委员会第13 号。6.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0号。九、事故和事件安全管理制1.目的为加强事故、事件的管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适用于矿山各类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管理。3.术语3.1事故:因发生火灾或机械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员工死亡、疾病、伤害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3.2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54、情况。4主要职责4.1安全科负责对事故调查分析、事故的报告处理、事故统计及事故档案的管理;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对事故、事件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验证。4.2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生产、设备、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4.3工会负责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4.4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事故、事件的现场保护和报告,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落实纠正或预防措施。5.工作程序5.1事故的报告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职能部门的报告,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重大事故就立即向矿山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相关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55、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发生二次人员伤亡,在进行抢救工作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清理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物件要做标识。5.2事故的调查职工伤亡事故执行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各类事故的主管部门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并明确组内成员的任务和分工。事故调查组立即勘察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前和发生时的有关情况,并做好记录。询问有关当事人并做好证词笔录,同时调阅有关资料。如需要可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会要遵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四不放过”和“公平、公正、56、公开”的原则执行,具体分析内容包括:.1查明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事件的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4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并评价其风险;.5实施纠正或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7事故调查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上报并做好资料归档。5.3事故处理与结案各类事故按严重程度分级与结案。事故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的防范措施落实整改。各类事故的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进行监督,对整改情况组织复查。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矿长签署意见后,上报政府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安全科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长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57、部门处理,报安全科备案。对事故单位的处理具体按矿山经济责任制考核及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责任人按事故处理意见执行。5.4事故的分类事故分类.1生产事故: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2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3质量事故: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可成品顺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4火灾事故: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5爆炸事故: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6交通事故: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58、亡;.7工伤事故: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或死亡;事故等级5.1.2.1职工的伤亡事故等级划分执行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火灾事故等其他类别的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和相关行政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轻伤事故和其他类别的一般事故由生产车间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和处理,重伤事故和其他类别的重大事故由分管领导牵头,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死亡及以上事故由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调查、处理。5.5事件的分类及管理重大事件由矿山主管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重59、大事件由分管领导牵头,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轻微事件由车间组织调查、处理。6、相关文件6.1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保障制度6.2安全奖惩制度6.3安全绩效监测制度7、记录7.1事故台账、报表7.2事故调查、取证材料7.3事故的调查报告7.4事故的处理材料附: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流程事故、事件上报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结案事故责任单位考核施工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质量事故设备事故人生伤害事故采取措施预防措施情况是否发生变化行政管理机关安全职能部门是否十、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活动,提高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保证设备设施安全经济运行,促进矿山生产经营60、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所属设备设施的规划、购置、安装(建设)、验收、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处置等安全管理工作。3.术语设备设施: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与生活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固定资产。4.主要职责4.1职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必服务。4.2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负责核准设备设施的申购、报废、大修,负责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对设备设施专项检查。4.3各生产车间落实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本单位设备设施的安61、全管理。5.工作程序5.1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保障设施,必须与世隔绝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而且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5.2设备的能耗,应符合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的原则,达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节能标准,并根据国家有关淘汰设备目录,对严重危及安全、严重污染环境、噪声超标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5.3设备设施管理员要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5.4组织开展操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和设施的性能、操作方法、操作规程、日常维护知识。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5.5操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62、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和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和设施处于安全状态。5.6设备设施运行前,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查包括线路、开关、仪表、机械等内容,停止运行后要对设备进行清污、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7添置新的设备和设施由职能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报矿山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设备和设施购进后要按规定严格验收,(包括随设备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验收),安装、调试,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原始技术资料、安装、调试的相关数据资料等均归档保存。5.8设备和设施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职能部门主管、技术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共同进行现场鉴定。报请矿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废,然后进行帐务63、处理。5.9设备设施的大、中、小修必须要有计划进行,检修计划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编报,职能部门审核并平衡,并结合生产计划综合审定,报矿长批准后下达。要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和检修定额,保质、保量、保进度、保安全。5.10设备设施发生事故,均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职能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事故报告以及事故统计全过程管理。6、相关文件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产法6.3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法6.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要条例十一、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64、工作全过程及状况,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范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3.职责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4.内容和要求4.1安全生产档案内容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情况记录。专职及兼职安全员名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危险源管理清单。监测资料。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记录。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岗位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经费及使用情况。6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4.2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4.3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式标准化、规范化。4.4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4.5主要领导要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完善化、科学化。5、相关文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档案法十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及外来施工单位。3.工作程序3.1安全奖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功绩大小给予适当奖励;.1全面66、完成矿山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2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3安全生产管理台帐齐全,记录完整、准确的。.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特别突出的。.5一年中未发生安全事故或轻伤率未超过安全生产责任状中考核指标的单位。.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1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反馈或反馈不及时的。.2安全隐患整改率低于考核标准的。.3出现重复性隐患改项的。.4违章作业67、和违章指挥的。.5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6发生设备整事故的。.7持证上岗率达不到100%的。.8上岗员工安全达不到100%或未经安全教育即上岗的。.9安全管理台帐不健全的。.10出现各类事故未按时间上报或故意隐满不报的。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薪、降职或撤职、开除等处分。.1工作消极,不负责任,经常违反规章制度,在经济上造成严重损失者。.2由于忽视安全工作或违章作业,使人身遭受伤害或企业财产遭受重大事故者。.3一贯忽视安全生产或安全教育工作,多次发生事故的。.4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5无故损坏安全防范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3.2安全奖惩标准安全职68、能部门结合矿山年度安全目标提出的安全考核办法,提出奖惩标准意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3.3在呈请奖励时,安全职能部门应将先进材料报矿长审查,批准后执行。3.4属于事故责任的处分,安全职能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提出书面的处理建议并报矿长批准后执行。3.5属于责任事故的,对其责任人,依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4、相关文件4.1安全责任追究制4.2安全绩效监测制度十三、安全认可奖励制度1.目的认可员工安全表现,鼓励积极的行为减少抱怨,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所有员工及其安全活动。3、职责3.1安全职能部门负责评价部门、生产车间执行安69、全标准化的绩效。3.2安全职能部门负责评价、认可、员工安全表现,并给以奖励。3.3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安全认可信息公告牌的设置和信息的更新。3.4生产车间负责对安全生产表现好的员工的认可和上报。4.工作程序4.1生产车间应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认可安全生产做好有员工。生不中能坚持正确佩戴劳防用品。生产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没有“三违”行为;能自觉做到“三不伤害”,主动纠正他人违章行为。4.2安全职能部门应对各部门、生产车间执行安全标准化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评价和认可。4.3生产车间对安全生产中表现好并进行工区级认可的员工,及时上报安全职能部门。4.4安全职能部门每月对上报的材料和安全标准化执行绩效好的部门70、和生产车间进行评价,报安全副矿长审批。4.5安全职能部门对当月安全生产表现好的员工和执行安全标准化绩效显著的部门生产车间在公告牌进行公告、书面表彰和奖励。4.6奖励标准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5、相关文件5.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十四、安全台账和记录管理制度1.目的为强化矿山安全管理,发挥安全台帐和记录再现安全管理过程、提供符合规定要求运行证据的作用,更好的总结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标准化的绩效监测和内部评价,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内所有相关台账和记录3.术语台账和记录:指有关安全标准化系统内的所有要求建立的台账和记录。4.职责4.1相关职能部71、门负责本部门安全标准化的相关台帐记录、职业健康安全有关台账记录的保存和管理。4.2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相关台账、记录的保存和管理。4.3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定期检查安全台账和记录5.工作程序5.1确立台账、记录需求记录包括.1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2安全标准化要求的记录.3手册导则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要求的记录。.4确立记录种类、样式的原则为:能够反映实际情况。适合管理和控制的需要。便于数据统计和分析。方便填写。.5记录类型与安全生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有关的各类记录、表格。如安全会议记录本、安全隐患登记、整改记录本、安全检查记录本等。各类安全管理台帐。.1特种设备台帐。72、.2安全教育台帐。.3外来人员、单位管理台帐。.4防暑降温台帐。.5“三违”管理台帐。.6职业卫生管理台帐。.7安全例会台帐。.8隐患记录台帐。5.1.2.9事故管理台帐。.10重大危险源监控台帐。.11安全标准化系统所要求建立的其他台帐。5.2记录形式:纸质记录、电子记录。5.3台账、记录的建立与评审安全控制过程中的记录表格由使用部门编制;安全运行控制台帐如特种设备台帐等由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制订。各类安全管理台帐由安全职能部门编制,部门负责人审核。文字类记录按格式要求,由安全职能部门统一建立。5.4台帐、记录填写填写要及时、真实、逐项填写,未发生栏应划杠标示或按规定予以空项。填写除特种要求,一73、律使用钢笔、中性圆珠笔或者签字笔,字迹应清晰,能够准确识别,签名须签全称。所填写的内容一律不允许更改,如因笔误等原因需要更正时,应用单杠划去原内容,在适宜的地方更正内容,并签上更正人的姓名或印章及日期。电子台账记录应由专人填写,并至少保存一份纸质台账记录。5.5台账、记录的储存安全运行过程中的记录按月收集由使用单位保管。各类安全管理用台帐、文字类记录由使用部门保管。记录均应保持干燥、整洁,防止记录损坏或缺失,按类别、时间(月、年)整理,保存。5.6记录的保护电子类记录应及时备份,防止丢失。记录的借阅应采取登记等措施,防止泄密、丢失,借阅重要的安全记录,须经主管领导批准。5.7记录的检索安全生产74、职业健康安全运行过程中的记录应建立记录(表格)清单,便于检索。各类安全管理台帐、报表以表格名称及日期检索,也可建立记录清单。各使用部门和安全记录管理部门均应建立记录(表格)清单,便于记录的查找。记录(表格)清单应包括记录的编号、名称、保存地点和保存期限等。5.7.4对于须归档的记录,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移交矿档案室。5.8保存期限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运行过程中的记录,按记录的重要程度确定保存期限,如交接班本记录,保存期限一年;安全控制记录保存期限三年至五年。安全管理台帐保存期为二至三年,各类年度报表由档案室长期保存。文字类记录保存期一般为一年,如月度记录;重要的记录保存期为三年或移交档案室长75、期保存,如重大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由保管部门负责处理。6、相关文件6.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6.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3.4安全会议1.目的为了搞好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各单位安全工作行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稳步、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内部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3术语安全生产会议:是指矿山安委会、安全科、生产部门、安全领导小组、班组等各部门召开的会议。4、主要职责4.1所有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有记录,参会人员必须签到。矿山安委会必须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各单位。4.2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76、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会议由安委会主任赖晓鸣主持。4.3生产部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委会副主任兼矿长刘岳甫主持。4.4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活动),由班长主持召开,会议应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5.工作程序5.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拟定矿山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管理制度;听取有关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确定责任人;5.1.4对矿山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员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检查总结上个月安77、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总结分析近期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矿山级安全例会,主要学习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文件、安全法律法规,总结当月矿山生产过程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和隐患,布置下阶段重点。生产部门安全会议主要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科工作要求,了解班组安全生产动态,通报检查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提出目前安全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班组安全会议(活动)学习内容应根据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月计划进行,总结上星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出(批评)生产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缺席者必须78、补课。6.责任6.1所有安全生产会议都要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否则将根据矿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考核。7.相关记录7.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7.2安委会会议纪要7.3矿山级生产例会会议记录7.4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7.5班组安全会议记录 3.5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1.目的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范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3.职责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4.内容和要求4.1安全生产79、档案内容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情况记录。4.1.2专职及兼职安全员名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危险源管理清单。监测资料。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记录。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岗位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经费及使用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4.2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4.3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式标准化、规范化。4.4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4.5主要领导要检查档案管理80、情况,使之完善化、科学化。5、相关文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档案法3.6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1.目的为使矿山内、外部安全信息交流与沟通活动规范化,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方面的安全信息,同时做好安全信息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矿山内部、与相关方所进行的协商和沟通及相关安全信息传递和处理活动。3.职责3.1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矿山安全、职业健康等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和实现情况的信息传递、交流和沟通。3.2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联络和结外安全信息交流、发布,并对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价。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外部安全信息的收集、交流和定期上报工作。4工作内容和程81、序4.1外部联系安全职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配合安监部门、卫生部门、监测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专业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对矿山进行的安全检查或监测等工作,并将收集的安全方面信息迅速传递到矿山各相关部门,当监测或检查结果出现不符合时,按照相关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处理。安全职能部门按照其管理范围将收到的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以及其他部门直接从外部获取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安全管理方面信息进行汇总,对其做出识别、确认,及时融入到矿山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中。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对矿山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检查、参观、访问原则上由职能部门负责安排。外部新闻媒体对矿山安全管理体系内的采访、宣传报道,由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提供82、矿山允许对外公布的有关信息。对可能影响周边居民安全健康及相关方的重大安全事项,以文件形式向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方报告。当相关方面提出有关安全的意见或者申诉时,需要作出解决或答复时,由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矿山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将处理结果向相关方反馈。外部联系形式:.1面谈、会议、书面文字沟通;.2通讯、报纸、网络沟通。4.2内部沟通安全职能部门通过各种会议或其他形式向全体员工宣传解释矿山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管理方案等信息。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将矿山安全、职业健康目标与指标、管理方案、监视与监视结果、运行控制绩效方面的信息及时传递到矿山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通报安全、职业健康管理方面83、的重要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安全职能部门汇同有关部门对职代会上通过的有关劳动保护措施方案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矿山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工会。所有员工发现异常的危险因素时,可直接向安全职能部门反馈,也可向据单位反映,由所在单位及时传递给安全职能部门,由安全职能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处理。紧急信息由发现单位采用电话、直接汇报等方式迅速传递给安全职能部门,由安全职能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参见应急管理制度和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回顾制度。沟通方式.1情感沟通,企业文化沟通:.2信息沟通,制度沟通,战略决策沟通。5、相关文件5.1获取与融入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制度5.2应急管理制度584、.3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回顾制度6、相关记录6.1信息交流记录3.7系统管理评审1.目的为评审矿山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实施情况,识别不足和需要改进的事项,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安全标准化系统的管理工作。3.职责3.1矿长负责批准安全标准化评审计划和安全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评审报告,主持安全标准化评审会议。3.2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安全管理评审计划和安全管理评审报告,并负责向矿长汇报矿山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运行绩效。3.3各单位负责准备、提供与本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关的评审资料,对本单位负责实施的安全标准化评审决议,制定实施工作计划予以落85、实和实施,并向安全职能部门报告实施情况。4工作程序4.1评审策划矿山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两次评审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安全管理评审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一般在年度内部审核之后、第三方审核之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安全职能部门确定,并报经矿长同意。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安全职能部门提出,矿长批准,在年度任意时间增加评审活动:.1矿山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分配发生重大变化;.2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重大调整,矿山体系发生重大变化;.3矿山出现生产和安全职业健康方面的重大事故;.4其他有关方有严重抽投诉或投诉连续发生。安全职能部门根据矿长确定的评审时间,在评审会议前15个工作日编制好评审计划86、,并经矿长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发给各单位有关人员。内容包括:管理评审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评审主要内容、需准备的评审材料等。4.2评审准备各单位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审计划的要求,准备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审输入资料,在评审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形式送安全职能部门。.1各单位准备的评审输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监测与检测记录;前次评审的跟踪结果;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有效性;事故统计分析;员工和指标完成情况;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标准化系统覆盖范围的充分性;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保障情况(人、财、技术);现场人员职责的合理性。安全职能部门需准备的主要评审材料为:.87、1矿山安全生产方针执行情况及总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法律法规识别的充分性及合规性评价情况;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安全标准化评审改进决议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建议等;.2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评审改进方案实施情况;完全、职业健康运行控制情况;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过程;安全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改进建议等。安全职能部门根据各单位评审输入资料,编制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报告,报送管理者代表,报告要包括以下内容:.1内部审核情况;.2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实施情况;.3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4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绩效,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评价和改进意见。4.3安全标准化评审会议88、安全管理评审会议由矿长主持,安全职能部门组织。管理者代表作矿山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各单位根据准备的评审输入资料就单位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职能履行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并提出本单位的改进建议。矿长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作出结论性评价。评审会对以下内容作出决议:.1矿山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的符合性的判定。.2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过程和要素运行控制有效性改进方面的决定和措施。.3相关方和内部员工要求有关的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改进决定与措施。.4其他方面的问题和纠正(预防)措施。安全职能部门根据评审会议记录,在会议结束5个工作日内,编好89、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内容包括评审时间、参加人员、评审内容、评审结论、改进决议等。对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以矿山文件的形式发给各单位。4.5管理评审措施的实施和验证对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报告提出的改进决议,各责任单位制定改进实施计划,计划明确实施方案、完成时间节点等内容。安全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制定的实施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给相关单位。有关单位按照审批的计划予以实施,安全职能部门按照计划的完成时间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并将验证情况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输入内容进行汇报。4.6管理评审引起的文件更改执行变化管理制度。4.7安全标准化系90、统评审形成的记录由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保管并归档。5、相关文件5.1变化管理制度5.2安全记录控制程序6.相关记录6.1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计划6.2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会议签到表6.3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会议记录6.4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护报告6.5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决议实施计划6.6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跟踪验证记录3.8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1.目的为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防止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扩建、技改、检修、拆卸等工程项目。3、职责3.1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各种安全作业证的审核;对承包商的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根91、据本矿山安全规定,对承包商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包括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定期进行公布。3.2矿山工程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跟踪检查。在项目完工后,矿山工程职能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表现做出评价,将承包商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并抄送矿山安全职能部门备案。3.3承包商项目部负责人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负责。4.工作程序4.1承包商的确认承包商应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应将本单位的施工、安装资质报矿山职能部门审核,取得该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承包商应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92、 、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应进行“安全、环境与健康”审核并具有有效审核和评审报告,并提交以下书面资料:.1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2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施工安全要求5.1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矿山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接受矿山的安全监督。5.2承包商应接受矿山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状况评审。5.3未经许可承包商不得使用矿山的设备设施。如因施工必须使用的,93、承包商经申请并获批准后,其操作人员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使用和操作。5.4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定双方现场管理的联络人员;5.5承包商应根据施工图向矿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矿山工程主管部门对施工方案中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进行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5.6矿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承包商方面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矿山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94、安全施工条件。5.7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建筑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消防器材配备齐全,道路畅通。5.8双方人员确认作业现场已具备安全作业条件。6、相关文件6.1设计管理及安全技术交底和“三同时”管理制度6.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9安全认可与奖励1.目的认可员工安全表现,鼓励积极的行为减少抱怨,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所有员工及其安全活动。3、职责3.1安全职能部门负责评价部门、生产车间执行安全标准化的绩效。3.2安全职能部门负责评价、认可、员工安全表现,并给以奖励。3.3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安全认可信息公告牌的设置和信息的更新。3.4生产车间负责对安95、全生产表现好的员工的认可和上报。4.工作程序4.1生产车间应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认可安全生产做好有员工。生不中能坚持正确佩戴劳防用品。生产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没有“三违”行为;能自觉做到“三不伤害”,主动纠正他人违章行为。4.2安全职能部门应对各部门、生产车间执行安全标准化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评价和认可。4.3生产车间对安全生产中表现好并进行工区级认可的员工,及时上报安全职能部门。4.4安全职能部门每月对上报的材料和安全标准化执行绩效好的部门和生产车间进行评价,报安全副矿长审批。4.5安全职能部门对当月安全生产表现好的员工和执行安全标准化绩效显著的部门生产车间在公告牌进行公告、书面表彰和奖励。4.96、6奖励标准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5、相关文件5.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四章 风险管理4.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求1.目的为了预防或减少生产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事故或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达到最佳状态,对矿山生产经营建设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和所有管理活动过程中所涉及范围内的活动。3、术语非常规活动:指执行抢险救灾、设备抢修和应急、临时性工作任务。4.主要职责4.1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和建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督促、指导各有关生产单位(部97、门)做好危险源辨识与适时更新工作。负责按照危险源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和控制。负责牵头组织对矿山重大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4.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管理活动中有关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管理工作。4.3各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5、工作程序5.1危险源辨识划分作业活动.1危险源辨识针对作业活动进行,首先要进行作业活动划分。.2划分作业活动方法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划分;按地理区域划分;按装置划分;按作业任务划分;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危险源辨识范围.1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3所有作业场所内98、的设施。危险涛辨识内容:.1物和为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3作业环境的缺陷;.4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要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危险源辨识采用基本分析法和工作安全分析法(具体内容见附录2)在调整和补充工作后,要进行危害辨识充分性的确认,即保证。.1覆盖已发生事故的原因;.2覆盖法律法规的要求。4.2风险评价风险评价采用直接评价法、MES法和MS法(MES法和MS法和风险程度的具体内容见附录3)。.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直接评价法判定为重大风险(或不可承受风险);所有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或属于组织性行为且涉99、及的范围较大、后果较为严重的其它违规(轻微的违章行为除外);近三年发生过重伤、死亡、重大财产损失(30万以上)一资,成轻伤、非重大财产损失(30万以下)三次以上,至今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仍有可能发生事故。.2人身伤害事故采用MES法,单纯财产损失事故采用MS法。.3风险分级三级以上(含三级)风险(即一、二、三级风险)属矿山级风险源;三级以下风险(即四、五级风险)属工区(车间)级风险源;矿山安全及其他职能部门跟踪检查矿山级危险源,各生产单位负责监控管理危险源,跟踪检查四、五级危险源。.4辨识出的危险源和危险源风险评价级别填写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对矿山级危险源填写重大风险控制计划表,其中控100、制计划为“制定目标管理方案”的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表,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清单。1.3汇总和调整工作1.3.1确保全员参与、辨识充分。采取三级辨识二级评价的方法。(三级辨识:班组、车间、矿山;二级辨识;车间、矿山)1.3.2各职能部门、车间对所属各班组上报的危险源辨识评价表或文本进行汇总上报。汇总过程中对所列出的同类危险源可合并,但要指出危险源所涉及的各种作业活动,同时进行评价。1.3.3安全职能部门对上级的危险源辨识评价表、文本进行汇总、评价,对所列出的同类危险源可合并,但须指出危险源所涉及的各种作业活动。1.4风险控制策划1.4.1风险控制措施选择的优先顺序:1.4.1.1考虑消除风险(如101、技术、工艺改造);1.4.1.2考虑消除风险(如增设安全监控、报警、连锁装置或隔离措施);1.4.1.3考虑采用个体防护装置。1.4.2风险控制措施:1.1.2.1三级以上(含三级)风险,由矿山安全职能部门制定下达重大风险控制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控制计划,危险源所在生产工区负责监控,安全职能部门负责跟踪检查。1.4.2.2四、五级风险由部门(车间)制定控制风险计划,班组监控,部门(车间)负责跟踪检查。1.5危险源的更新1.5.1每年按本制度规定对危险源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安全科。1.5.2建设项目,在施工前,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以便对施工单位提出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102、的具体要求(按5.1至的具体条款执行)。1.5.3当情发生变化时,各职能部门、车间和班组应及时辨识危险源,更新(或补充)危险源辨识的相应表格。1.5.3.1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1.5.3.2工艺、技术、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或更新;2、相关文件2.1安全记录控制制度3.记录3.1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3.2重大风险控制计划表3.3重大危险源清单第五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5.1需求识别与分析1.目的为保证矿山能为员工识别与提升安全意识提供充足的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特制订本制度2.适应范围:本制度适应高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活动3.安全意识的识别3.1103、识别的内容矿山的安全生产方针、操作规程、应急程序;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岗位职责、特定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管理层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岗位职责适应情况;新员工接受安全意识培训内容的比例。3.2意识的收集的途径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单位骨干人员普通员工3.3识别的形式调查问卷:由矿山安全科制定,统一发放。访谈:由安全科人员对各级领导、骨干进行访谈,掌握管理层及员工安全意识情况。座谈:由安全科领导组织各级领导、骨干以座谈形式讨论现阶段管理层和员工的安全意识情况。安全科派专人负责对安全意识调查问卷的下发与统计、访104、谈和座谈情况汇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3.4安全意识识别评价安全科专人对访谈、座谈、安全意识调查问卷的汇总情况进行分析,并写出评价报告。3.5评价结果的处理根据安全意识的结果,和管理层及员工的安全意识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意识提升计划。4.安全意识的提升4.1严格落实安全意识提升计划的安排,做好管理层及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工作。4.2安全意识的培训由矿山安全科统一组织安排。4.3矿山安全科统一管理各种资源(如安全书籍、宣传画的张贴、安全简报、广播等),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5.培训后,再通过意识识别对安全意识提升效果进行评价。6.相关文件6.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2获取与融入法律法规及105、其他要求制度5.2培训要求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发生,减轻职业危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安徽省XXXX矿全体员工。3、办公室负责识别培训需求,并对需求进行统计分析;依据统计分析结果制订培训要求与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大纲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材考核方式4、培训需求识别要考虑以下内容:员工的需求领导的需求变化的需求生产过程的回顾记录的回顾学员反馈意见事故、事件信息风险评价结果5、办公室负责按不同层次、岗位的人员编制培训内容和确定培训时间。5.1、管理层(1)培训内容包括:106、事故调查分析技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沟通技巧检查、审核技术法律依从性管理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变化管理(2)培训时间:矿长不少于40学时职能部门不少于40小时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20小时5.2、对安全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1)培训内容:工作中潜在的风险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操作程序、工作说明(2)培训时间:不少于32小时。5.3、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国家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6、办公室负责组织评估培训效果,保留培训记录。每年回顾并适当更新培训需求。7、相关文件/记录7.1培训需求识别与分析记录7.2年度培训计107、划7.3全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7.4培训适宜性评估记录第六章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6.1设计要求1.目的为规范矿山设计的管理,提高设计质量,保证设计满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工程。3职责3.1、矿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选择确定建设项目设计单位,确保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负责设计全过程与设计单位、中介机构沟通;3.2、生产期矿山地质探矿、采矿单体设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3.3、生产期矿山地质探矿、采矿单体设计的安全保障措施由安全科审核;3.4、矿山地质技术人员对设计范围内矿体圈定的合理性负责;3.108、5、矿山测量人员对底图提交的精度负责;3.6、技术负责人对生产期各类设计总体技术方案把关,负责对参与设计、审核的人员资质进行认可;3.7、分管生产矿长负责批准生产期矿山各类设计。4.工作程序4.1、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前成立矿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审核、选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4.2、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要与设计单位、中介机构充分沟通,确保设计满足法律法规和项目建设可行性的要求,同时对工艺流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价。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4.3、生产期设计与设计变更要充分考虑风险评价结果,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提出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4.4、生产期按设计、制图109、审核、地质、测量、安全环保科、总工程师、批准(生产矿长)的顺序会签审批。需增加会签单位的,由总工程师确定,增加会签栏。4.5、生产期设计批准后,生产技术科要及时与生产部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交底。4.6、生产期设计变更涉及到部分工艺变更的,由生产技术科变更设计,按第4条会签审批;局部参数变更由采矿专业组现场确定,及时技术交底。4.7、矿山妥善保存设计文件和图纸,包括地形地质图、总平面布置图、坑内外对照图、供电系统图。对设计文本及全套图件应及时送办公室存档。 4.8、生产期设计文件与图纸生产技术科、安全科、生产技术科各保存一份5.相关文件5.1变化管理制度5.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6.2采110、矿工艺1、采矿工艺的选择,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审批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主要生产工艺。2、矿山自行编制的生产期设计,要遵循初步设计确定的相关原则和要求。3、采用的采矿方法及结构参数要适合揭露的矿体地质条件,并考虑特殊灾害的影响。4、设备设施之间、各工序之间要相互匹配,满足矿山生产的要求。5、按照批准设计的要求,进行探矿、开拓、采准、回采等各项工作。6、矿体开采条件变化时,及时调整采矿工艺。7、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内开采。8、采矿工艺过程检查,由生产技术科依据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发现不符合项,填入,督促整改。并由生产技术科科长负责采矿工艺管理111、负责人。9、每年底根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统计工艺执行达标率,工艺执行达标率必须达到100%,否则,生产技术科以专题会议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6.3生产保障系统6.3.1运输系统管理制度1、矿山道路应设安全路标,在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路的长、大坡道上,应设缓坡区段、安全挡墙。2、采场、排土场、运输干线和上下工作平盘的联络道路应修筑安全挡墙。3、矿山运输道路修筑的安全挡墙,沿固定道路或端帮半固定道路修筑的安全挡墙高度大车道路不得低于2m,小车道路不得低于1.2m,安全挡墙底部宽度不得小于3m。4、 运输平盘、干道道路宽度为20m;排土场道路宽度为20m;最小转弯半径为35m;斜坡道最大坡度为8112、。5、 同向行驶时,正常情况下卡车与卡车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0m。6、 严禁超速、超载行驶。在转弯、陡坡、危险地段须减速行驶。7、 雾和烟尘等影响视线时,应开亮雾灯或前大灯,并靠边减速行使,前后车距不得小于50m。能见度不足50m时应停驶。8、冬季应及时清除路面上的冰雪,并采取防滑措施,当行驶路面不良时,车辆应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50m,行车时不得急转弯、急刹车,不得拖挂其它车辆。必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9、卡车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照明系统和防火系统必须齐全有效,否则严禁使用。6.3.2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1、电气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操作、检修、维护、试验以及安全113、防护等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易燃易爆场所的照明和电力装置,必须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3、必须有完整的地面和采场供电系统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及时修改。4、供电系统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移动式高压供电设备供电的变压器采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方式;当采用中性点限流电阻接地方式供电时,必须将变压器接地和移动设备外壳用接地线连接起来。向固定设备供电的变压器一般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固定设备的外壳必须直接重复接地。5、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附近,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6、有蒸气、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7、临时供电,必须向矿主管部门114、申请并说明使用期限,经矿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机电科负责施工,到期拆除。8、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维修、调整或故障处理,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施工。9、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发给电工操作证,并经过触电急救训练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方可上岗独立工作。10、供电作业必须至少两人一组,一人作业,一人监护。6.3.3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为使沟内水自流,沟底坡度应不小于3%。横过道路涵管截面积应不小于侧沟截面积的1.2倍。在路堑边坡高度大于40M时,应在路堑边坡坡顶线内侧修筑天沟截水。路堑边坡跌水槽应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道路上积水时应将内侧挡墙打开缺口,将水放出。雨季到来前,应清理好侧沟,雨季期间,115、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流水不畅或破坏,应及时清理或修补,确保排水通畅。雨季过后,可以将侧沟掩埋。禁止将其他水流(如矿坑排水)引入侧沟。6.3.4防灭火系统管理制度1、建筑物、排土场、仓库、爆破材料库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采掘、运输、排土等主要设备必须有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更换。3、灭火器材必须有专门地点存放,摆放整齐,便于拿取,并有专人负责日常检查、报损、补充等工作。4、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第七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7.1基本要求1.目的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综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生产采矿要求,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管理制度。116、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3.职责3.1最高管理者对防排水系统管理负全责;3.2矿长兼管理者代表对防排水系统负主要责任;3.3机电设备科负责对防排水系统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等;3.4安全科对防排水系统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4.工作程序4.1新增设备的管理新设备进厂后,由矿长、机电设备科负责人、有关设备专长人员、仓库负责人对供货商协同验收,并保存归档图纸、证书等相关技术资料。新设备安装后,经调试验证合格、运行正常后,填写设备安装验收单,并存档。4.2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采矿要求,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矿长批准,移装后进行调试合格后,方可运行,并作相应档案登记。4.3设117、备的报废规定: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腐蚀过甚,绝缘老化,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者。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矿山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设备的使用管理.1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教育,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在师傅的指导下,学习实际操作技术,熟悉使用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规范。.2操作工人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118、性能、掌握设备的使用要求,妥善保管和精心维护。.3所有操作工人必须遵守设备的“三大规程”,合理润滑,合理使用设备,搞好“三级保养”,做到“三好四会”,生产中不允许精机粗用,大机小用。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范使用,不准在无通风设施巷道中检修设备,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装置及零部件。4.4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设备的日常维护: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认真检查擦拭设备各个部位和加油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班中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设备的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为辅,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规定的部位。设备的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为辅,对设备部分解体检查维修,更换修复磨损零119、件,润滑系统清洗换油,电气系统检查修理,使设备技术状况全面达到设备完好.每年春节期间进行大修工作,由矿山统一安排,机电车间制订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4.5档案管理:设备的登记和纪录是反映企业设备的动态变化。它的意义就是为了确保矿山财产完整,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必须准确掌握设备动态状况,使之得到合理的使用、维护、保养,制订了相关表格、巡查记录、各种设备月安全检查记录及设备操作记录等。7.2设备设施维护7.2.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保证本矿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属特种设备的控制和管理。3、术语和定义特种设备:是指120、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车辆等。4、职责4.1、机电设备科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其职责:(1)编制和完善特种设备管理规章制度。(2)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3)制定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4)编制定检计划并落实报检工作。 (5)对检查不合格项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及时销案。4.2、安全科(1)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2)制订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组织紧急救援演习。5工作程序5.1、前期管理(1)特种设备选购必须是有生产许可资质的企业,特种设备出厂时,应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121、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2)特种设备安装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聘请有相应的安装资质的安装单位安装。(3)特种设备安装后,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5.2、操作人员管理(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动火证书,方可操作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故障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车间相关负责人报告。5.3、检验与注册(1)特种122、设备在投入使用后,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2)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出厂技术文件、安装及验收记录、注册登记表、定期检验记录和监测报告、使用维护记录、故障事故记录,以及特种设备分类登记表、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等。(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检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4)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定期校验。(5)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6)特种设备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停用一年以上应办理报停手续。(7)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123、患,无改用、修复价值,或性能指标达不到现行技术标准,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5.4、运行与考核(1)车间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并做好各项运行记录。 (2)定期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3)特种设备管理员每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生产技术科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按设备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5)机电设备科每年对特种设备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7.2.2设备设施维护制度1.目的为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下运124、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所属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安全管理工作。3.术语设备设施:是指在生产、运营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运输、破碎、电气、照明、防雷等机器、设施。4.主要职责4.1职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4.2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负责核准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的落实开展。4.3各生产部门落实设备设施维护制度,负责对本单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维护检修计划,并开展维修。5.工作程序5.1设备设施维护实行三级管理制:职能部门、车间、班组。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并要相对稳定。设备设施岗位125、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特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并检验合格,做到管理、使用、维护相结合,形成全面设备设施管理网。5.2维修人员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全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好:.1管好(技术管理好)。设备设施专人负责维护、定人定机、定职责。规章制度健全,认真贯彻执行。图纸、资料、技术档案、运转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润滑记录完整齐全。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定期计划予修各种消耗正常,如备件、润滑油、动力等。.2用好(维护使用好)。爱护设备设施、保持整洁、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不拚设备设施。认真维护、良好润滑,电气绝缘正常。坚持日常维护,杜绝跑、冒、滴126、漏现象。零部件磨损和腐蚀在技术标准规范范围内。计器仪表和安全装置维护保养良好,准确可靠。发现一般缺陷,及时准确排除故障。修好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完好。5.2.2四会:5.2.2.1会使用。熟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掌握技术性能。准确熟练地按级作规程进行作业。正确判断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紧急状态下能正确处理事故。准确掌握设备设施运行中的各个主要参数,如:电流、电压、流量、速度、振幅、效率、温度等。5.2.2.2会维护。掌握设备设施的主要维护点和正确维护方法,做到及时准确地维护。设备设施各部调整紧团及时、正常。执行润滑制度,准确做到定点、定时、定质、定量。按规定要求做好设备设施防腐工作。设备设施本127、身和周围清洁、整齐。.3.3会检查。了解设备设施经常检查的部位和点。通过看、听、摸、嗅,从声音振动、温度、气味、压力、电流等方面,掌握一般的检查和判断故障方法。掌握正确的检查方法和正确使用仪器和检查工具。能正确判断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故障状态。5.2.2.3会排除故障。能正确判断故障部位和故障状态。能基本上分析出故障原因。掌握设备设施技术性能,能区别零件磨耗程度。能进行一般故障排除,并能保证质量,符合要求。能进行小型零件的更换。5.3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应建立完整的原始资料,如运行记录。点检记录。润滑记录,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并认真填写与保存,分别记入设备设施档案。5.4设备设施使用操作要做到128、“五不准”:不准超温。不准超载。不准违章作业。不准随意取消或调整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卸、割、焊,改变设备设施结构。6.相关文件6.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7.记录7.1设备台账7.2设备维护保养更换记录7.2.3设备异常情况报告制度1.目的为切实保护从业人员作业时的安全,保护矿山设备安全,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所有在用设备。3.术语设备异常:是指设备在出现故障的预兆,主要表现在异常声响、气味等。4.职责 4.1矿长兼管理者代表为设备异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2机电设备科科长为设备异常接受报告的受理责任人和单位; 4.3各设备使用或操作人员为设备异常报告129、责任人5.工作程序5.1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巡查人员、维护维修人员,在进行设备操作、检查、维护维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有异响、异味、电火花,剧烈振动,金属结构明显变形,冒烟等情况,须立即分断电源开关,停止设备、设施的使用,向相关负责人,逐级向上汇报。5.2下列设备有异常情之一,须立即向上汇报5.2.1 10m空压机气压超过0.88MPa 安全阀不动作;5.2.2 10 m空压机在运行中,缸头有明显的金属敲击,油温超过70C。5.3车间主任负责对各班组反映上来的设备异常问题,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制定维修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解决。5.4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须及时向矿长汇报。第八章 作130、业现场安全管理8.1作业环境一、总则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环境安全的保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从业人员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信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有关安全的规定绘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三)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四)施工现场的坑、沟、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131、专人指挥交通。(五)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六)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七)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八)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九)工地上较高的建(132、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电(变)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壁雷装置。(十)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十一)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照明设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三、路基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土石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石质、地下水的情况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以及文物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并加标记,设置防护栏杆。(二)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三)在沟槽(坑)边缘1m以内不准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距沟槽(坑)边缘35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停置车辆133、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4m;小翻斗车往沟槽内卸料时,要设专道,并在距沟槽(坑)边缘1m处设限制器。(四)开挖前,要检查山体的自然情况,有无裂缝;如发现山体开裂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五)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六)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七)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陷。(八)沟槽(坑)回填时,必须在构筑物两侧对称回填夯实。(九)边134、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注意脚手架必须落地,严禁采用支挑悬空脚手架。(十)砌石作业必须自下而上进行。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十一)石方爆破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见爆破工程技术措施。8.2作业过程基于风险评价结合我矿工艺特点,目前已识别的主要施工有爆破等,总的原则一是:工程的施工必须进行组织设计,基建期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图纸进行施工;生产期由矿山企业自行编制,报矿长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应按照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作业,保证工程的规格质量。三是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135、。四是:对所有施工作业,在作业前必须检查工作面,确认安全后方可组织施工作业,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下面分述其作业过程的管理:8.2.1凿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凿岩前首先处理好浮石。严禁在危岩下不稳定的岩石上作业,严禁在作业面休息或随意走动。2、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选择炮球处理或选择合理的行人路线避开不稳固区。3、有地压异常活动时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上报采矿车间,采矿车间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科。4、必须能熟练使用凿眼机具,并负责经常性保养和维修。作业前应检查凿岩设备及风、水管连接情况。5、炮眼布置合理符合要求,严禁打残眼。合理安排工作面,正确选择炮孔位置,提高炮眼利用率,降低炸药消耗136、。6、严格按照凿岩作业指导书和凿岩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7、凿岩应使用湿式作业,严禁干打眼,并适时洒水降尘。8、凿岩时严禁操作人员骑在气腿上打眼。9、严禁边打眼边装药和在残孔上打眼。10、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业时间。8.2.2爆破作业过程的管理制度依据危险物料风险评价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2、严格按照爆炸器材储存管理制度采购、运输、保管、领用火工材料。3、爆破员、安全员(民管物品)、保管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方准从事相应的涉爆工作。4、制定完善的爆破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地137、带爆破的安全防范措施。5、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对爆破的各项规定。6、进行爆破时与爆破区相距30米以内的所有区域的人员必须撤离,并在相应的各通道口设岗,悬挂警示牌,方可起爆。7、炮响后以最后一炮,一般15分钟,爆破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爆破作业现场,如果有盲炮必须30分钟后,爆破员检查爆破现场,并用正确的方法及时处理盲炮,当班不能排除的,现场与接班的爆破员交待清楚,继续处理,在处理盲炮等问题时,警戒不能撤除。8、两处爆破互有影响时,只准一方爆破,贯通爆破时相向工作面剩下十五米时应错开爆破,七米时需停止一方作业,爆破时双方均应警戒,相互通知。9、当班安全员为本班爆破作业的指挥人。10、认真如实填写138、爆破记录。8.2.3爆破物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2、进行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离安全地点后,开始准备放炮。爆破后,在通风良好情况下,至少15分钟后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3、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4、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严禁私拿、私藏、转借爆破器材。8.2.4爆破器材的领取和清退制度1、每班爆破作业领取爆破器材时,必须按当班作业需用量领取。2、爆破员在领取爆破器材时,必须进行逐项登记,并签字139、负责。3、当班使用不完的爆破器材应及时退还库房,并在登记账上注明退还数目并签字。4、每班的台帐要做到“三对口”(领取数目、使用数目、退还数目相符)。5、爆破器材保管员应认真负责,严格按照领取、清退制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8.3劳动防护用品1、目的:规范矿山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2、范围:2.1、矿山生产单位、部门的在岗员工。2.2、外来检查、参观、学习、考察等人员。3、职责:3.1、安全科依据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的调查分析,制定矿山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对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及签发登记管理工作。3.2、供应部门负责按批140、准的标准要求,采购符合规范(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3.3、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劳保品发放标准,安委会负责批准实施。4、工作程序及要求:4.1、矿山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尘口罩、面屏、焊接眼(面)防护具、防静电工作服、雨衣、绝缘鞋(靴)、防砸劳保鞋、安全带等。(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一般工作服、纱质口罩、纱(布)手套等。4.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1)供应部门依据“采购控制程序”,每月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并编制下月采购计划。(2)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3)采购到货的每批次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141、科负责组织验收。对检验不合格的物品安全科责令供应部门按采购控制相关程序进行退换货处理,查明原因并记入供方档案。4.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按矿山规定执行。4.4、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存:劳保用品应按不同产品、型号进行分区、分架、分层储存摆放,标识清晰:保证各种用品帐、卡、物相符。保管员应每月底对库内用品发放结余情况汇总上报。4.5、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保养:(1)各单位(部门)应督促劳保品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要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2)各单位(部门)应不定期抽查所属员工的劳保用品品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确保穿戴安全。(3)安全科应不定期抽查劳保用品库存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142、时处理。对超出保管期限的用品要及时收回,杜绝过期用品流入使用现场。(4)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各用品库存情况,防止部分用品发霉、生虫和腐烂。4.6、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检测:(1)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劳保用品使用要求正确穿戴,同时进行不定期日常检查。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的,不得上岗作业。(2)员工应接受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教育,必要时进行培训并考核。(3)劳保用品应严格按使用期限、规定领用,不允许推后。对于过期未领用的原则上不再补领。(4)对特种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安全科对相关物品可送检。到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对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应立即报废以确保安全使用。4.7、劳动防护用143、品的评估:(1)劳动防护用品要进行定期评估,一般为一年一次。(2)劳动防护用品评估应包括下列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车间(部门)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等。(3)每年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进行修订。(4)当作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对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进行评估或修订6.相关文件6.1职业危害的控制和监测制度6.2变化管理制度7.记录7.1劳动防护用品领料单7.2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证8.4职业卫生管理1.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3.术语3.1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144、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闪、在岗期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4.工作程序4.1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2安全职能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定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卫生工作。4.3开展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4.4选择和确定有资质的职业卫生防治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抽查测定。4.5按国家的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车间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作业场所噪音等进行监测。经常检查防尘设施,145、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防尘设施正常运转。4.6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接触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鉴定患有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及时调离。4.7建立健全员工的职业健康档案,对员工进行上岗前、换岗退休前以及定期特定体检,把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和体检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职业健康档案专人负责,并做好分类、登记、查阅、保管工作。4.8根据职业卫生监测的结果和要求,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4.9做好职业卫生相关药物的派发和按标准使用的控制与检查,及时处理过期的药物。4.10更衣室、厕所等公共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卫生。5.相关文件5.1职业危害预防146、制度5.2专业危害的控制和监测制度5.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章 安全投入与工伤保险9.1安全投入1、目的: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费用的正常提取及合理使用,提高安全装备的技术水平,不断地改善矿山生产的安全环境,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现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与法规,结合矿山实际制定本制度:2、费用提取2.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以下简称安全费用)。2.2、矿山依照暂行办法规定,按每吨矿石8元提取安全费用。2.3、安全费用由矿山自行按月提取,设立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2147、.4、安全费用提取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2.5、财务科负责年初将上一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清单报矿长审阅和安全科备案。3、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等。安全设备设施包括:防尘、防灭火、防治水、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3.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3.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3.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3.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费用148、。3.7、安全科技创新、安全奖励所需费用。3.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3.9、安全费用的使用应严格执行使用计划,超出计划的项目如需动用安全费用,需经安全科审核报矿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用安全费用。3.10、对违反本制度,将按矿山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4、费用投入4.1、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及标识、安全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工伤保险、应急设备设施及事故预防等方面。4.2、矿山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应直接计入生产成本,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4.3、必须将安全费用用于落实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标准所需支出,以及安全149、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方案所需。4.4、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正确使用。4.5、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职工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教育光盘等。4.6、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矿山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5、监督管理5.1、安全科会同工会、计财科对矿山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5.2、安全费用由计财科按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5.3、安全费用年度结余额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实施安全技术措150、施实际发生的费用超出按规定计提的安全费用额度,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计财科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5.4、矿山在每年底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编制下年度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并报矿山主管领导审批和纳入全面预算。 5.5、安全费用使用的管理部门为安全科,职责为:编制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及监督管理。6、相关文件/记录6.1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9.2工伤保险1.目的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员工的工伤(职业病)认定、医疗和补偿等管理工作。3、职责3.1安151、全职能部门负责工伤的认定、伤残等级的鉴定管理。3.2工会负责维护员工的权利和权益,监督行政执行本制度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3.3承包商项目部负责人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负责。4.工作程序4.1矿山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的征缴规定执行。4.2工伤保险要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4.3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应当得到及时救治。4.4工伤范围及其认定在工作时间152、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153、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酗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4.5各生产车间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向矿山安全科、矿办公室报告,安全科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4.6安全科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4.7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办公室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8职工因工154、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原工资福利、护理费等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5、相关文件5.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5.2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5.3事故管理制度5.4职业危害预防制度5.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第十章 检查、处理与应急10.1安全检查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矿山安全生产,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所有部门、车间的155、安全检查。3.职责3.1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全矿山的例行检查;3.2矿山矿长负责组织综合性安全大检查;3.3安全及其他职能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对矿山的各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3.4生产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内的巡回检查并组织安全自查活动。4内容与要求4.1巡回检查检查内容:识别作业现场、工作场所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设施、防护装置的不安全状态,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检查范围:矿山所有工作场所,作业现场;检查频率:每周至少一次;检查人员:矿山专职安全员和生产单位安全员。4.2例行检查检查内容:标准化系统实施、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检查与整改措施执行、应急响应准备或演练、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等156、;检查范围:矿山区域内;检查频率:每月开展一次;检查人员:矿山安全矿长、安全职能部门以及相关技术人员。4.3综合检查检查类型: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大检查、矿山生产区域内全面检查。检查内容:.1检查现场: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治理落实情况、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如设备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消防设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符合安全卫生规定。.2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3查管理、查制度:查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安全教育157、执行情况、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查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查安全标准化开展情况。.4查事故处理:查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检查频率:.1法定节假日的前一天或当天。.2按照主管部门布置的时间.3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人员:由矿山安委会组织,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相关领导和技术人员。4.4整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整理,建立隐患台帐,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负责隐患治理的验收、销案工作。5.相关文件5.1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制度5.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销案制度6相关记录、台帐158、6.1隐患整改通知单6.2隐患排查整改销案台帐6.3安全检查记录10.2隐患整改1.目的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岗位与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和所有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所涉及范围内的一切活动。3.术语安全隐患:指在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技术,管理、装备,设备上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4.职责4.1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4.2各分管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等对矿长负责,并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4.3安159、全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协调分管副矿长抓好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工作,并督促隐患的及时整改与销案。负责建立各类隐患管理台帐,保存原始记录。4.4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销案,并接受矿山及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5.工作程序5.1按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指矿日常生产检查中发现的能及时整改的5.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粉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他。5.3每季度由矿长负责组织,各分管副矿长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性排查,并制定隐160、患排查报告表,及时下达整改措施。5.4每月月底由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各分管副矿长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对生产系统一次全面排查。5.5安全职能部门采取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或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及时汇报并备案处理。5.6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由跟班安全员和带班领导负责进行,对查出隐患及时安排整改落实到位,对于重大隐患或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汇报并备案处理。5.7对查出的隐患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登记到隐患排查销案台帐中。一般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负责人,限期整改,并验收,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督促。重大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整改负责人,制定整改期限,安全161、职能部门部门负责检查,督促,验尸,销案,并按规定进行上报。5.8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排查中存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整改、验收、销案,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对相关负责人给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5.9安全职能部门应加强隐患排查销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销案台帐。6相关文件6.1安全生产检查6.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制度6.3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6.4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保障制度7.记录7.1安全检查记录7.2纠正与预防措施通知书7.3隐患排查、整改、销案台帐10.3应急为了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做好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162、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1、紧急事件认定安委会负责认定紧急事件,充分考虑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并依据潜在风险的评估结果,确定本矿紧急事件有以下类型: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突然停电2、应急预案编制要求2.1、应急预案编制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2.2、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与紧急公告、应急资源、通讯、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员疏散、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搜索与救援、泄漏物控制、恢复。2.3、当设备、设施或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回顾与更新。2.4、及时识别应急求援人员培训需163、求,进行必要的培训与沟通。2.5、编制完成的应急预案,必须经安委会评审,通过后经矿长签发。3、紧急事件的组织准备3.1、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以矿长为主要负责人的应急指挥中心,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设置的机构和任命的总指挥。指挥中心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负责应急管理工作。3.2、成立应急救援队伍从各车间、科室等抽调人员成立应急救援队伍。4、应急设备及器材配备矿山要为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及器材,并明确其种类和数量。5、紧急事件演练5.1、安委会组织演习策划,确定演习的目的、时间、地点等演习内容。5.2、安全科编制演习方案,针对假想事故及其变化而产生的事故情景,演习人员对此做出反应。5.3、安全科164、制定演习现场规则,为了确保演习安全而制定的注意事项或规定、要求。5.4、安委会组织对演习进行评价。6、支援与协调6.1矿山与皖南区域救护大队签订矿山救护协议,并相互协调和支援。第十一章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11.1报告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我矿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管理,确保事故报告渠道畅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得到妥善处理,保护矿山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安徽省XXXX矿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3、事故、事件的定义:3.1、凡是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引起人身伤害,导致生产中断或财产损失的所有事件,统称事故。3165、.2、凡是在矿山范围内发生影响到正常生产或生活的大事情,统称事件。4、事故、事件的类别4.1、按生产事故分类(1)人身事故、事件。(2)职业病。(3)设备事故、事件。(4)火灾。(5)交通事故、事件。(6)相关方投诉。(7)未遂、违章。4.3、按事故程度分类(1)轻微事故:指职工受伤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未构成重伤,或生产中断或财产损失水小于50万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重大事166、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事故、事件报告要求5.1、事故、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5.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6、事故、事件报告程序6.1、发生轻伤事故后167、,应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情况立即报告当班的带班负责人,带班负责人立即报告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由该单位/部门领导在当日(或当班)下班前分别报告矿领导、安全科。6.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将情况报告带班负责人,由带班负责人立即用快速办法直接或逐级报告矿长,矿长和有关部门应在1小时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6.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7、事故、事件报告流程图安全科当 班安全员值班领导分管领导矿长县安监局受伤害者或现场作业者8、安全科负责全矿事故、事件的168、登记管理。9、当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时,启动应急救援工作程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事故单位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安委会救援指挥部县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市级矿山救援指挥部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10、相关文件/记录10.1事故、事件报告表10.2设备事故报告表10.3事故、事件记录10.4年度安全事故、事件登记表10.5安徽省XXXX矿事故、事件报告流程图11.2调查1、调查组组成1.1、事件调查,根据情节可由矿部组成的调查组或政府相关部门调查;1.2、轻伤、重伤事故调查,由矿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调查,进行事故调查;1.3、死亡事故调查,由市安监部门会同169、公安部门、工会、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还可以邀请专家参加调查。1.4、对于发生的重伤及死亡事故,严重的设备、火灾、未遂事故,必须要有相应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参与调查。2、调查组职责2.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2、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2.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2.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2.5、提交事故报告.3、调查员任命3.1、矿山负责人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任命事故、事件调查员;3.2、所任命的调查员应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3.3、所任命的调查员应具备与所参与的事故调查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170、洞察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3.4、事故调查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访谈技巧、证据收集和保留的方式、事故、事件原因分析技术、报送和保存记录,编写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书等知识和技巧。4、调查组装备事故调查组应配备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如照相机,摄像机,记录用的笔、纸,测量用的卷尺,硬盘等。5、事故事件调查5.1、现场调查(1)进行现场处置,保护好事故现场;(2)现场摄影,绘制事故图;(3)搜集事故事实的材料,以及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4)证人材料搜集,要尽快找被调查者搜集材料,调查与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5)对当事人的问询和谈话笔录,了解当时工作状态、事故发生的经过。(6)如有人员死亡应对尸体171、进行检查,了解遇难者的死因;(7)收集分析救护报告;(8)对矿山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5.2、提交结案报告(1)轻伤、重伤事故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60日内提交事故报告;(2)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述;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的性质;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6、证据资料收集整理归类存档资料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6.1、工伤事故登记表;6.2、调查报告书及批复;6.3、调查记录、图纸、照片;6.4、技术鉴定报告;6.5、事故人证材料;6.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6.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172、6.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6.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6.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6.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6.12、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7、信息沟通发生事故后,矿部必须将适时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具体情况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汇报和社会媒体公布。8、相关文件/记录8.1事故调查报告11.3事故、事件回顾1、安全科应在每年或每次事故后,安排对事故进行回顾;2、事故回顾主要以班组为主,由班组长牵头,必要时可由安全管理人员协助。3、安全科为员工进行事故回顾提供适当的环境和时间;4、员工要给予积极的配合,积极参加事故回顾,回顾的事故要深刻173、,以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5、回顾的事故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的处理过程和采取的防范措施等.6、回顾的方式可以是讲座、公告栏和文件的形式;7、对事故回顾进行记录和存档。8、相关文件/记录8.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8.2事故管理制度9.1事故事件调查记录9.2事故事件教育回顾记录第十二章 绩效测量与评价12.1绩效测量1、目的:为观察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结果与方针和目标相符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从系统失败案例中吸取教训,用于改进系统管理和运行状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过程中所有关键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活动174、。3、监测组的组成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担任副组长,各个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组成监测小组,负责矿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绩效监测。4、监测人员能力4.1、具有较高政治思想水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能够坚持原则;4.2、熟悉安全法规、标准、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知识;5、安全科负责编制绩效监测计划,并每年更新一次。6、监测计划内容的要求监测计划必须有监测频率、监测范围位置、监测标准、监测秩序、监测设备、监测方法与技术等内容。监测过程6.1、安全科(1)每年检查各单位安全、健康目标贯彻实施情况。(2)每半年对各单位安全、健康检查完成率进行监督检查。(3)每年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175、检查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控。(4)每月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6)每季度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依从程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我矿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并保留有关检查记录和评价记录。(7)每季度对不符合项或不良现象所采取的纠正与预防行动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进行监督。(8)每季度对变化管理回顾情况进行监督。(9)定期对劳动纪律、员工和劳务人员安全意识、培训执行情况进行监视与测量。(10)每年底负责对全矿安全、健康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情况进行总结。(11)每年底负责对全矿事故、事件调查完成情况进行统计。6.2、安委会(1)每季度对各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和健176、康许可依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安委会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保留有关检查及会议记录。(2)每季度对安全、健康投入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每年底对持续改进标准化系统效力的情况进行测评。(4)每年对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情况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3、生产技术科每季度负责监督各单位安全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完成情况。6.4、安全管理者代表每季度对安全(健康)委员会会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5、各单位定期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和危险源及风险的监测、监控与监督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保留有关检查记录。7、监测结果7.1、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析,利用分析结果说明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及系177、统的持续改进情况;7.2、将分析的结果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7.3、分类编目整理监测记录,并归档、贮存和保管。8、沟通与回顾8.1、安全科每年对各项监测结果进行回顾,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采取措施,持续改进我矿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效力。8.2、经常与外单位进行信息交流,吸收优秀的管理模式及方法,及时改进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不足。9、相关文件/记录9.1变化管理制度9.2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制度9.3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制度9.4安全绩效监测与评价记录12.2系统评价1、目的:为确保我矿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安全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178、。3、评价机构由矿长任命评价组长,评价组长负责主持评审会议,矿长、安全(生产)矿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内审员参加评审。3.1、矿长职责(1)负责任命评价组长。(2)负责批准年度评价计划和评价报告。3.2、评价组长职责(1)负责领导评价组按评价计划实施评价并主持评价会议。(2)负责编制、审核评价计划,编制评价报告。3.3、安全科职责(1)负责下发经批准的评价计划、评价报告和存在问题报告;(2)负责保存评价形成的记录。3.4、评价人员职责(1)负责按计划评价并向评价组长汇报评价结果。(2)负责编写不符合报告,指导各单位、部门针对评价问题制定纠正措施,并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4、评审程序4.179、1、策划(1)我矿内部评价分定期评价和临时评价。(2)评价组长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评价计划,报矿长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3)定期评价由安全科负责组织,一般一年一次。(4)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评价组长根据需要可及时组织临时内部评价:我矿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发生重大事故时连续发生一般事故时相关方抱怨增多或发生重大投诉时在系统即将进行外部评价时4.2、评价准备(1)每次评价前,矿长任命评价组长,评价组长确定评价人员。(2)评价组长制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的目的、范围和人员分工,评价时间、首次及末次会议时间等,经矿长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安全科保留一份计划原件。(3)评价人员根据评价计划和180、时间安排,在评价前,对照评定标准编制评价检查表,并经评价组长审核。(4)受评价单位/部门应确定陪同人员,并收集整理好需要的资料和记录。4.3、现场评价(1)由评价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就评价的目的、范围、依据、方法、时间安排等事项在会上说明,受评价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参加首次会议。(2)评价人员根据受评价单位/部门执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要求,通过与受评价人员的交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现场观察等检查安全标准化系统的符合性,并做好评价记录。(3)评价人员完成评价后,由评价组长召开评价组会议,各评价人员汇报评价结果,评价组长根据评价人员的汇报情况确定存在问题。(4)评价结束后,评价组长主持召开181、末次会议,会议重申评价的目的、范围、依据、方法和评价的局限性,报告评价结果,指出存在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纠正措施,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在会议上讲话。4.4、评价组长负责编写评价报告,经矿长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安全科保留一份报告原件。4.5、纠正措施实施(1)责任单位接到问题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2)评价组长对所有存在问题的纠正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汇总,并向矿长汇报。(3)内部评价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由安全科负责收集与保存。5、评审的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182、评价人员能力1)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2)接受过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3)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4)具备操作内部评价过程的能力。5)具备辨别危险和评估风险的能力。6)具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7、评审方法内部评价的方法主要使用问询、记录回顾和现场检查等。8、评审的内容8.1、安全生产方针的适宜性,目标和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8.2、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8.3、安全标准系统的运行情况。8.4、上一次评审会议的落实情况等。9、评审结果分析处理9.1、评审结果分析内容应包括:系统运作的效率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统计技术在标准化系统中使用的效力和效率信息技术在标准化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纠正行动与相关方的关系9.2、标准化系统评审的结果形成内部报告,报矿长指示,并对目标指标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10、相关文件/记录10.1年度内部审核计划10.2内部审核计划10.3内部审核检查表10.4不符合项分布表10.5内部评价记录表10.6内部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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