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技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88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2731
2024-09-08
84页
181KB
1、煤矿生产技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节 生产技术管理一、总则(一)为了切实加强我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二)矿长对生产技术管理进行全面领导,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三)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地质测量部、机电部、通风部、信息部、企管计划部为全矿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考核工作。(四)我矿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每月召开一次矿生产技术例会,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2、施,经矿长审批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生产副矿长组织实施。(五)各区队队长、洗煤厂厂长、机修车间主任、外协单位项目部经理对本单位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六)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制度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技术服务,不断提高全矿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二、设计管理(一)设计工作原则1.设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技术管理程序,提高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2.设计工作应结合矿井实际情况,正确处理近期与长期、新建与技术改造、安全质量与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关3、系。3.设计工作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工程的不同性质、不同要求,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选型、主体工程布局要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对非生产性的工程建设,应坚持安全、适用、经济、先进的设计原则。4.设计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节能政策。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应积极改进工艺,采用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并进行综合治理,使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5.在建、改扩建、新建项目的设计要选择最优的工艺流程、运输线路,合理组织、超前谋划,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二)设计工作要求1.设计工作应认真执行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炭工业技术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相关的各类技术规定,要认真收4、集各种原始资料,使设计达到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目的。2.设计图纸要合理安排图位,按照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要求画图、标注尺寸、标序号、制图例,要求数字清晰、准确,文字工整清楚,图面布置合理、美观,计量单位符合国家规定。3.树立“设计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意识,从源头上避免浪费。设计人员每次设计时必须提出至少三个方案,从安全、经济、科学合理等几个方面入手对比方案优缺点,确定最优设计方案,杜绝不必要的工程。所做的设计图纸、编制说明书要符合审批程序,一般设计必须经审核人、部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方可生效;重大工程及外委工程设计、盘区设计、盘区首采面设计及变更或补充设计必须5、上报公司审批,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4.设计人员接到设计任务后,要深入现场,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对地质情况、标高、坡度、电器设备硐室位置、尺寸等重要数据必须有相关部室提供书面材料作为设计依据,严禁生搬硬套。5.设计人员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参与技术交流工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和实际问题,并积极参与工程的日常检查和验收,如有特殊原因设计与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及时出具设计变更或补充设计,施工完工后应参与竣工验收工作。5.设计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业务水平必须符合设计员(助理工程师以上)要求,严守档案资料管理中的保密规定。6.所有设计图纸必须在施工前1个月审批完毕,6、设计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做好详细的技术交底,并有相关技术交底记录。三、采掘管理(一)矿井的生产接续,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经会议研究确定后由生产技术部报出,每月23日由生产副矿长组织召开下月生产计划会,对采掘生产任务具体安排部署。(二)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验,按照有关标准自验合格后,提前一天向生产技术部递交开工验收申请单,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室进行现场开工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生产调度室、安全监察部发出开工通知单;验收不合格或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不得开工,并对申请验收单位处罚2000元/次,主管队长承担17、0%,未按程序提交验收申请单的处罚1000元/次。(三)采煤工作必须按审批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组织正规循环作业。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校验、贯彻落实并装订成册存档并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备案。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贯彻落实工作,对相应人员进行处罚200元/次。作业规程要求在每月1015日报送相关部室及总工程师进行复审,逾期没有复审的对技术员处罚200元/次,复审人员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填写复审意见。(四)需要返工处理或维修的井巷工程必须办理返工处理或维修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室进行开工前的检查8、验收,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且持有开工通知单后方可进行返工或维护处理,程序及处罚标准同掘进工作面开工验收相同。(五)矿建工程完工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现场验收,工程验收后现场填写验收单,对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验收、提前做好验收所需仪器、量具的准备工作,安排好陪检人员;对重大工程需公司验收的,由生产技术部向公司打请验报告,施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做好现场和资料准备工作。(六)各类巷道验收都要按照成巷标准进行验收进尺、质量,且技术资料齐全,达不到标准的不予以报验。(七)要加强掘进贯通管理。按照施工工艺对贯通距离的要求(综掘50m,炮掘20m),贯通前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9、召开贯通会,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参加,对贯通所涉及的问题作出明确安排,并做好贯通会记录,贯通巷道要把好五关,以防止透水、有害气体超限、通风系统混乱、贯通伤人、冒顶等事故发生。(八)盘区和采面的接续要统筹安排,确保为回采接续、工作面安装留有余地,并尽可能地减少搬家倒面次数。(九)盘区和工作面移交必须有完善的通风、压风、供水、供电、运输、监控、信号、照明及排水系统。各设备必须经过试运转,在不影响安全生产、巷道畅通的情况下方可移交生产,移交时相关单位参加,并在移交单签字后由接管单位负责管理。(十)接续的采区及工作面安装完毕,由安全监察部组织生产技术部、通风部、机电部、生产调10、度室、信息部、地质测量部、企管计划部等有关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监察部向公司打报告申请进行回采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十一)各采掘队要加强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区队主管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具体主管质量工作,班组设定专职质量验收员,班班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生产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各队要查明原因,认真追查责任,并提出处理及防范措施;对严重的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室召开质量事故追查会。(十二)回采工作面在初采初放、周期来压、过断层破碎带或老窑、工作面闭采、回撤、安装等特殊时期,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11、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对于工作面回撤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还需经矿长审签批准。在回采过程中,凡遇到上述问题,必须由分管生产的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监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队长和技术员到现场指挥,直至处理完毕。(十三)盘区和回采工作面搬家准备工作由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调度室、安全监察部、机电部、生产技术部、通风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供应部及其他相关部室和区队召开专题会议,确定施工方案、施工要求、施工工期及施工安全管理等事项。施工单位必须按会议要求编制施工的作业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十四)对矿、矿业公司以及其他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各施工单位队长、技术主12、管及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做好陪检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整改,对无视检查、无陪检人员的按2000元/次处罚,区队主管承担10%。四、地质测量(一)地质测量部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二)地质测量部应能够及时为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提供所需的地质资料和测量数据。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应及时、准确、有指导生产价值。(三)地质测量部应对地质储量管理、资源回收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填绘储量计算图及损失量计算图等图件,资源储量台账齐全、真实,如实反映储量管理、资源回收等情况。(四)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地质测量部应定13、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水害情况分析和防治水技术措施意见,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等。(五)矿井在建设、生产的不同阶段,按规定应及时修编地质报告等地质资料,资料的整理、归档必须由专人负责,资料必须保持整洁和完整,并建立相应使用、借阅、保密制度。五、机电运输(一)机电部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选型、使用、检修、停用、闲置、报废等情况的全程管理,负责对机电设计、制造单位反馈信息过程的综合管理。(二)所有机电运输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应实行包机制,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制动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的状态,且动作灵敏可靠,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有计划的强制检修制度。(三)采、掘、机、运等移动14、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机电部提出设计方案,施工单位严格按机电部设计要求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经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违反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四)机电部要认真做好电力调度和供用电管理工作,并监督基层单位做好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工作。(五)机电部要加强配件材料管理,根据配件消耗定额、岗位精细化管理细则及使用设备的品种、台数确定合理的配件计划和储备量。(六)机电部要加强无轨胶轮车和多功能车辆管理,所有运输设备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车辆必须经相关部门周检、月检、季度检合格后方可入井,并实行挂牌、定置管理。运输设备管理必须严格按照一号煤矿无轨胶轮车管理办法执行。(七)机电15、部要加强胶带和刮板输送机管理,确保各项保护齐全、灵敏可靠。做到运输巷整洁、胶带不跑偏、刮板不飘链、输送机安装牢固,确保正常生产和运输安全。(八)机电部要加强绞车的使用管理,使用单位需严格执行“五人联签”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九)机电部负责机电运输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全生命周期履历及机环双检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要求资料齐全、完整有效。(十)机电部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外委检测、标校及效验工作。六、通风安全(一)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和月生产计划的同时,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相关安全措施。(二)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按规定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永久停风的工作区域必须在16、24小时内封闭,恢复停风区前必须预先制定出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矿通风部牵头负责瓦斯排放工作。(三)井下使用的局扇入井前必须检查完好,电气部分必须防爆,局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保持正常运转,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停开局扇。(四)放炮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五)矿井应保持通风系统稳定,风量分配合理,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根据采掘接续不断优化井下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正规的独立通风系统,严禁出现不合规程的串联、扩散及采空区通风。(六)矿井应保持抽放系统稳定可靠,抽采能力符合生产要求。采掘工作面钻孔布置合理,瓦斯抽采率达标,杜绝工作面瓦斯超限。(七)17、矿井应建立洒水灭尘系统,综采、综掘设备内外喷雾系统、二次除尘系统、风水联动降尘系统;掘进工作面应按规定使用好除尘风机、转载点喷雾及风水联动喷雾,生产时喷雾系统必须按要求开启,以降低采掘工作面的粉尘浓度,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八)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综合防治措施,措施中应包括开拓方式、巷道布置、开采方法、回采工艺、通风方式和通风系统等内容。工作面回采前通风部应做好防灭火设计工作,回采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永久封闭。(九)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预防瓦斯超限的综合防治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第二节 技术例会一、各技术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和分管专业人员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生产技术部、安全18、监察部、地质测量部、机电部、通风部、信息部、生产调度室是全矿主要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专业生产技术例会,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方面的难题。二、生产技术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生产技术例会分别由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部室技术管理人员和区队技术员(技术负责人)参加。三、生产技术例会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应深入现场和基层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并正确、合理地集中大多数人的意见和建议。四、职能部室应制定本专业生产技术例会制度,明确例会相关规定,每次例会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议题,重点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比较紧迫的技术难题。五、每次例会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对重大问题的研究方案,要以书面形式19、报相关领导审批,一旦确定应严格执行。第三节 顶板管理为了切实加强我矿的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矿 长副组长:生产副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成 员: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地质测量部、生产调度室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区队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二、顶板管理小组的任务是布置全矿顶板管理工作,定期组织顶板巡查、召开顶板管理分析会议,交流顶板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和奖罚措施,提高全矿的顶板管理水平。三、顶板管理小组分工(一)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全面领导,负责组织健全机构和配备人员,听取副组长及业务部门的汇报,对顶板管理工20、作进行决策和指导。(二)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配备技术力量,健全岗位责任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制定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年度顶板管理措施及资金计划。(三)生产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落实和领导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改进顶板管理工作。(四)安全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安全监督责任,负责督促安监人员对井下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察,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及顶板管理制度的执行。四、加强顶板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管理,生产技术部设立顶板管理小组,地质测量部要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变化,做好预报工作,生产技术部在采掘面设计时要以地质资料为依21、据,使巷道的布置方位、支护形式等有利于顶板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五、各区队应成立本区队顶板管理小组,区队主管为第一责任人,技术员为技术负责人,做好分管区域的顶板巡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台账记录,对重大顶板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部室、矿领导。六、各区队要按规范悬挂巷道失修巡查牌板,认真填写,落实责任人,做好记录,对填写不规范、谎填的按每处100元处罚责任人。第四节 矿压观测工作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矿压观测工作,促进顶板管理,保证井下安全生产,为矿井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安排如下:一、矿压观测工作管理机构矿压观测工作由矿总22、工程师全面负责,具体业务由生产技术部、信息部负责,矿成立矿压观测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技术部部长 信息部部长成 员:生产技术部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部专业技术人员和采掘区队技术负责人。二、业务划分 (一)生产技术部成立矿压观测小组,成员由生产技术部采煤、掘进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组长,负责矿压观测日常管理工作,具体管理井下采掘工作面矿压观测孔的施工,矿压观测数据的整理、分析,报表制作,定期提交矿压观测报告。(二)信息部成立矿压观测系统实施管理小组,信息部部长任组长,具体负责井下矿压观测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矿压系统正常运转,矿压数据能够及时传输至生产23、技术部矿压观测主机系统。(三)各采掘区队负责施工区域内的顶板离层仪、矿压分机安装和维护日常管理工作。三、具体规定(一)掘进工作面矿压观测规定根据我矿实际,在回采巷道的掘进工作面安设顶板离层仪,用于监测顶板离层变化情况。1.顶板离层仪主站、电源安装由信息部负责,顶板离层仪安装、安装孔施工、巷道加装电源均由所掘巷道的掘进队负责安装。2.掘进队每隔100m施工一对(备用一个)顶板离层仪安装孔,孔直径28mm、深度6m,与顶板垂直,位于巷道中间。局部顶板破碎、顶板压力大的区域,增加顶板离层仪安装孔。3.准备队负责安装工作面液压支架上的压力分机安装工作,每个工作面安装510台压力分机,压力分机之间利用专24、用线缆连接,压力分机与液压支架之间采用10mm的高压油管按顺序与支架立柱高的前、后(左、右)立柱、平衡千斤顶、前探梁连接,连接必须正确,信息传输正常。4.采掘区队应保护好所在区域顶板离层与矿压监测系统设备和缆线,当顶板离层仪出现问题应及时与信息部联系。5.采掘队应保持顶板离层监测系统分站电源正常供电,必须保证分站供给电源的设备不断电(检修需停电除外),检修完毕要立即送电,供电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处理。6.顶板离层仪作为巷道顶板监测设施,信息部应对全矿井下压力分站、巷道离层仪统一编号,规定挂牌的规格、内容和位置。大巷通讯主缆由信息部悬挂,进入顺槽口由区队悬挂,信息部负责日常检查管理工作。7.生25、产技术部负责制定矿压监测数据收集及日常检查、数据分析制度,报表审批工作,对特殊区域顶板矿压变化要做好分析、总结规律工作。8.奖罚规定(1)顶板离层仪由采掘队采取措施进行有效保护,工程竣工后按要求移交使用单位。凡人为损坏顶板监测设施的,按破坏安全设施处理,按照设备价值加倍处罚,所有处罚由队干承担20%。具体规定:一个电子式顶板离层仪2000元,通讯线每损坏一处200元,断线一处500元,一个监测分站28000元。(2)采掘区队通讯分站供电电源检修完毕不立即送电的、无故停电的以及供电设备出现故障不及时处理的,每次处罚100元。(3)掘进队不按时施工顶板离层仪安装孔或不按规定位置施工顶板离层仪安装孔26、的,每次处罚100元;造成顶板离层仪安装不到位而影响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对技术副队长进行相应处罚。(4)分站、顶板离层仪严格按要求进行挂牌管理,凡未按要求挂牌或损坏未及时补挂的,每处罚款50元。(二)综采工作面矿压观测规定根据我矿实际,在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安装压力分机。综采工作面矿压观测包括区队日常动态支护质量监测和计算机矿压监测系统监测两部分。1.日常支护质量监测工作由综采队承担,区队长是第一责任者,技术员负责技术指导,每小班由专职验收员按照要求进行支护质量监测,并按规定填表。支护质量情况应及时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和漏填漏报。所有日常支护质量监测资料由区队技术员统一收集整理保存,工作面回采完27、毕统一交生产技术部存档。生产技术部每月月底对日常支护质量监测资料进行一次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2.综采面液压支架的压力分机由准备队负责安装,待工作面移交综采队后,综采队负责日常维护,信息部负责技术指导。3.压力分机调试完毕后由综采队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日常维护范围包括进、回风顺槽口至工作面的信号线路、主机电源、各分机及压力线路等,出现故障后综采队应立即进行处理。综采队应制订有关内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监测系统,发现人为损坏或丢失现象应要求按事故进行追查,照价赔偿。4.综采面计算机矿压监测系统从地面主机到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口由信息部进行日常维修和维护。5.生产技术部矿压组每周将矿压28、监测数据和分析曲线打印呈报至主管矿领导审签,并及时进行工作面矿压预测预报,以加强改善工作面支护状况,指导安全生产。6.区队应安排专人对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测系统完好状况进行检查,要求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资料由区队技术员保管。检查人员发现顶板离层超限、巷道变形严重、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应立即向区队汇报,区队队长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措施报生产技术部审批。7.奖罚规定(1)凡日常支护质量监测不进行的,罚区队1000元。(2)月底日常支护质量监测资料检查不合格的,罚区队长、技术员各300500元。(3)综采面矿压监测系统出现故障,不及时配合信息部处理的,每次罚区队5001000元。(429、)综采面矿压监测分站、分机等矿压仪器仪表由于野蛮操作、不正确使用等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区队500元,其中队长、技术员各100元,当班班长、验收员各50元,另外维修费用由区队承担。发生丢失的,按照矿压仪器仪表原价值由区队赔偿,其中队长、技术员各200元,当班班长、验收员各100元。(5)验收员每班必须对矿压仪器仪表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调查原因和落实责任人,并上报队值班人员,区队必须在12小时内报信息部,并建立巡查记录,如隐瞒不报,记录不全,每次罚区队队长、技术员各100元。四、矿压观测设备及线缆的领用规定(一)各相关区队及时领取所需设备及缆线,凡不及时领取30、而延误矿压观测系统安装,处300-500元罚款。(二)综采队要及时回收矿压观测设备及缆线,经验收后交回信息部库管人员,凡缆线盘放不整齐,设备脏、缺、坏等,按规定给予处罚。(三)采掘区队人为损坏设备的,由区队直接在供应部领取,费用由区队承担,拒不领用的由信息部领取,除费用由区队承担外,并处5001000元罚款。五、其他规定(一)信息部对观测仪器仪表进行登记造册建账,实行出入库管理制度。(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巷道顶板离层和综采面液压支架工作阻力监测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应及时对实时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具体支护要求,要求在初采、末采收尾、过构造带及异常带等特殊情况下每天报送一次,其他情况每周一次31、。(三)生产技术部每月出矿压观测报表,并对矿压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由部长、总工程师签字审核。(四)对于矿压观测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生产技术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奖励,个人奖励100300元、单位30005000元。第五节 采煤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一、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有总工程师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作业规程要求组织正规循环作业,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员负责校验、贯彻执行、并装订成册,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备案。二、工作面安装完毕,配套的安全设施装备到位后,由生产副矿长组织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部、生产调度室、信息部、地质32、测量部、企管计划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监察部向公司申请回采前验收,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三、采煤队要加强工作面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技术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队、班、组设定专职质量验收员,班班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要彻底处理。对生产中出现的质量事故,采煤队要认真追查分析,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要进行处罚。四、回采工作面在初采初放、周期来压、过断层破碎带或老窑,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在回采过程中,凡遇到上述问题,必须由分管生产的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监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队长和技术员到现场指挥,直至处理完毕。五、回采工作面33、搬家准备工作由生产矿长组织机电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生产调度室及其他相关部室参加会议,确定施工方案、施工要求、施工工期及施工安全管理等事项,施工单位按会议要求编制施工的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六、对矿、公司以及其他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综采队队长、技术主管及相关业务部门必须陪检,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落实整改,责任到人,对重大问题要进行处罚。综采队技术负责人要提前安排做好检查所需的仪器、仪表准备工作,保证检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对现场准备不到位的,处罚技术负责人200元/次。七、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定期对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奖优罚劣,每个采煤工作面必34、须有符合本工作面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作业。经会审和批准后的作业规程由技术员向全体职工贯彻学习,如遇地质条件变化等应根据变化管理要求及时补充措施。八、严格执行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采掘(精品工作面)检查验收标准中对采煤专业的要求,落实好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及顶板管理制度。九、建立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顶板巡查台账和顶板事故追查档案,严格执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十、制订完善的顶板管理制度,加强矿压监测预报工作,全面掌握采煤工作面顶板活动规律,为顶板管理提供理论指导。十一、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工作面上、下出口35、要做好特殊支护工作、煤机检修时必须使用有效临时支护。十二、采煤工作面按要求做好退锚及强放顶孔施工工作,确保落山角顶板及时垮落,对因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落山角悬顶的,每次处罚1000元。十三、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和顶板管理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顶板管理水平和顶板管理安全意识。第六节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全员质量管理意识,以规范我矿的井巷工程管理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现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搞好工程质量是全矿每个职工的职责,全矿每个职工有责任共同关心支持质量管理工作,使全矿形成“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习惯。矿属各单位应36、各负其责,严把工程质量关,从原材料出入库、现场施工到交付使用、维修等方面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本管理制度根据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发布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原能源部发布的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奖罚条例及新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及采掘(精品工作面)检查验收标准,并结合我矿具体实际情况而制定。二、成立井巷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生产副矿长成 员:生产部室部长、掘进队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外委队伍项目部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生产技术部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37、,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三、质量保证体系(一)全矿自上而下建立严密的质量责任制,实现纵向至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质量零缺陷。各级管理人员对所管工程的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及技术人员对施工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负责。(二)全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主管业务部门为生产技术部,专门负责技术交底和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井巷工程质量的周、月验收及工程质量的认证和工程质量事故追查等工作。(三)各施工单位要建立以队长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制定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健全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验收38、制度,把工程质量同班组、个人利益挂钩,使抓质量、保质量成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为。(四)对于外委队伍要严格审查其资质等级,必须保证证照齐全、质保体系健全并发挥作用,否则不准承担工程。若发现其实际技术水平与资质证书不符的,应予辞退。(五)施工单位各施工点必须每班配备一名专职质量验收员,专职质量验收员必须由熟悉验收质量标准、并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验收员直接管理,并对日常技术要求、变更等进行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工程质量负责。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月度不予以验收成巷。四、质量检查和验收(一)按照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39、分方法、采掘(精品工作面)检查验收标准的检查项目及要求,矿每周对井巷工程进行静态和动态质量检查,每周二由组长牵头,小组成员参加,随机抽查几个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动态检查以上级检查、部室专业人员、安检员现场检查作为矿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考核依据。1.巷道外形尺寸检查方法(1)回采巷道有中线和腰线巷道现场挂线尺量,每30m设一组点,对照标准取最差一点做为检查值:A矩形巷道:按巷道中心线尺量巷道左右两帮宽度,每帮分上中下3点;在巷道中按左中右取3点尺量巷道高度。B拱形巷道:取拱基线、墙中、墙脚3点,从中线向两帮尺量宽度;半圆拱由腰线(或拱基线)向上(至正顶及两拱肩)选3点尺量拱高,圆弧拱由腰线(或拱基40、线)向上(至正顶)选1点尺量拱高,直墙高均由腰线(或拱基线)向下(垂直到底板)选1点尺量。无中线和腰线巷道观感巷道质量(主要看巷道两帮是否平直,巷道顶、底板是否平整和按设计施工),每30m设一组点,巷道中按上中下取3点测全宽;按左中右取3点测全高,对照标准取最差1点作为检查值。(2)开拓及准备巷道有中线和腰线巷道现场挂线尺量,每20m设一组点,对照标准取最差一点做为检查值:取拱基线、墙中、墙脚3点,从中线向两帮尺量宽度;由腰线(或拱基线)向上(至正顶及两拱肩)选3点尺量拱高,由腰线(或拱基线)向下(垂直到底板)选1点尺量直墙高。无中线和腰线巷道观感巷道质量(主要看巷道两帮是否平直,巷道顶、底板41、是否平整和按设计施工),每20m设一组点,在巷道中取拱基线、墙中、墙脚3点尺量巷道宽度;从拱基线向上选1点尺量最大拱高,向下选1点尺量直墙高度,对照标准取最差1点作为检查值。2.支护质量检查方法(1)锚杆间排距及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锚杆间排距质量标准锚杆间排距严格按设计要求,必须挂线施工,做好线性管理,允许偏差-5050mm,间排距超过允许偏差最大值,必须在相邻两根锚杆间加打一根锚杆,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锚杆安装质量标准安装牢固,托板密贴壁面,不松动,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锚杆外露长度(螺母以外锚杆丝扣)2030mm。检查方法:班组逐排检查,抽查时每5m顶锚杆抽查一排,两帮抽查1m范围内的所有42、锚杆,采用尺量、人手扳动、目察、敲击等检查手段。锚杆安装角度标准锚杆角度应与井巷轮廓线的角度或与层理面、节理面裂隙垂直,有特殊要求的按设计执行。(2)锚杆预应力及抗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锚杆预应力标准锚杆机搅拌树脂锚固后必须采用扭矩扳手(或加力扳手)进行二次紧固,紧固时扭矩扳手指针刻度达到100Nm或加力扳手(加力板手的加力杆长度不小于600mm)不能扭动为合格。锚杆抗拔力标准锚杆设计抗拔力为15T,拉拔试验所测最低值必须不小于设计值。检查方法:每200根锚杆或200根以下,取样不得少于1组;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1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分别在巷道两帮、顶板各取一根锚杆)。检查方法采用锚杆拉力计现43、场做抗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和抽查试验记录。(3)锚索(梁)支护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锚索间排距质量标准锚索(梁)间排距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5050mm,间排距超过允许最大偏差值,必须在两根锚索间加打一根锚索,否则视为不合格锚索。锚索安装质量标准安装牢固,托板密贴壁面,不松动,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锚索外露长度(露出锁具外)200+250mm。检查方法:班组逐排逐根检验,抽查时每10排锚索或锚索梁抽查一排,采用挂线尺量、目察、敲击等检查手段。锚索安装角度标准锚索角度应与井巷轮廓线的角度或与层理面、节理面裂隙垂直,有特殊要求的按设计执行。(4)锚索锁定后预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锚索锁定后的设计张44、拉力为23T,张拉试验所测最低值必须不小于设计值。检查方法:施工中逐根检查,用千斤顶主动出力的方法反复试验三次,取平均值,张拉设备上的压力仪表读数经过换算为锚索张拉力,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和抽查记录。(5)锚杆、锚索拉力试验必须严格执行锚杆、锚索拉力试验规范。(6)钢筋网的网格必须焊接牢固,在使用前清除锈污。钢筋网四周搭接长度100mm,采用14#双股铁丝绑扎,绑扎牢固,绑扎点间距为200mm,对角绑扎。塑钢网的网格节点处必须焊接牢固,塑钢网搭接长度200mm,采用尼龙绳双向绑扎牢固,绑扎点间距为200mm。(6)喷层厚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值。检查方法:每20m巷道打一组观测孔,每45、组观测孔至少打5个,(顶部1个孔,两拱肩部各1个孔,两帮各1个孔),现场用尺量,并做好检查记录。(7)喷射混凝土的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应符合的规定表面平整度(限值):允许偏差50mm,无明显裂缝、孔洞、蜂窝、露筋现象。基础深度: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方法:每10m选1处,用1m靠尺和塞尺量检查点1平方米范围内的最大值。每5m选1处,2个测点,尺量检查点两墙基础深度。(二)现场工程质量检查存在的问题,生产技术部以书面的形式下达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必须在期限内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处理完毕,否则不予验收。(三)矿各施工单位的上报进度及上报工程质量等级以每月底矿业公司组织的验收为准。单位工程的竣工由46、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报请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组织矿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待验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再由生产技术部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对该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以此作为该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每个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完工后,矿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应请上级有关部门参加。矿周、月质量检查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需作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四)按中腰线施工的井巷工程必须悬挂中腰线,采用激光指向的井巷工程在移激光前,施工单位每隔20m延伸中线位置,无(中)腰线的井巷工程不予验收。(五)施工单位检查验收前现场必须配备锚索拉力计、锚杆拉力计、钢卷尺、靠尺、线锤、线绳、扭矩扳手、半圆仪、塔尺47、等所需工具,工具不齐全的不予验收。(六)喷浆厚度必须按要求在检查前按每20m一组(5孔,顶部一个,拱肩各一个、左帮、右帮各一个孔)打好检查孔,并在检查验收区域准备好可以正常使用的打孔设备,否则不予验收。(七)开拓巷道验收前必须画好拱基线,采用白色漆一次画成,里程点用红漆标写,大小不得超过150mm,拉底工程必须按设计施工,若有坡度要求,必须在巷道两帮用白色漆画出腰线,并每隔20m标定巷道所处位置。(八)施工单位必须在矿检查前填写好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准备好各类质量保证资料。(九)质量检查组的成员由本工程专业管理人员、测量工作人员、负责材料供应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检查完毕其原始数48、据必须经各方签字认可。(十)施工单位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实行“三检制”,即做到自检、抽检和专检相结合。施工单位各工作面每生产班必须配备专职验收员一名。施工区队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和监督工作,并对本队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工程质量不能验收合格。(十一)施工单位质量验收员必须由经过新标准培训的人员担任,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对不负责任、谎报数据,涂改原始记录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并追究技术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责任,不合格部分由施工单位限期返工处理,并处以5000元罚款。(十二)全矿性的质量大检查或日常抽检过程中,检查人员49、发现有危及安全和质量问题时必须现场安排施工单位处理,施工单位不处理,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工,对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检查人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把好质量关;下井未发现或发现了未提出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而造成事故的,责任由检查人员自负。(十三)施工单位必须坚持使用临时支护,临时支护材料数量不够、使用不规范或未坚持使用临时支护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取消当天进尺5倍的临时支护取费。日常检查或抽查中每发现空顶作业一处,罚款5000元,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施工现场锚杆、锚索检查仪器仪表必须齐全、完好,如每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时,锚杆、锚索检查仪器仪表不能正常使用或仪器仪表不全,50、每台罚施工单位1000元,且该次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工程质量得分为零;缺失锚杆、预应力不够或锚杆抗拔力不够的视为不合格锚杆,罚款200元/根,失效锚杆采用重新补打合格,其补打率应在2以内,材料消耗由施工单位承担;缺失锚索或锚索张拉力不够,罚款1000元/根;缺失网片或搭接不合格的,罚款50元/处。对锚杆、锚索长度随意截断,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支护质量的,发现后每次处罚100000元,并对涉及区域全部做拉力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全部重新补打,材料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特别严重的按质量施工追查。(十五)开拓巷道帮锚支护滞后不得超过12m,锚索支护滞后不得超过15m,并在四点班生产前支护到位,由安监员负责监督,51、若未支护到位,安检员可要求停止掘进;回采巷道帮锚紧跟工作面,锚索支护滞后不得超过超前临时支护15m,并在四点班生产前支护到位,由安监员负责监督,若未支护到位,安检员可要求停止掘进。锚杆、锚索滞后距离超过规定的,每次罚款1000元。(十六)开拓巷道喷浆对坑洼处充填杂物(如:板皮、道木、纸袋等)一处罚款50000元,责令返工处理,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十七)对于每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结果,合格率低于100,本月度该工程不报进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处理,处理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按矿有关政策及合同规定验收结算,复检仍不合格工程,停产整改,停产期间每天处罚2000元,并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五52、支护材料(一)井下各种支护材料质量由物资供应公司、机电部、供应部、生产技术部和施工单位共同把关,绝不允许以劣充优、以次充好、以小充大,坚决杜绝私自外购不合格材料下井。(二)井巷工程所需的钢材、锚杆、网片(包括金属网和塑钢网)、锚固剂、水泥、速凝剂、防水剂,各施工单位每月必须有材料申报计划(合同规定可自行采购的除外),由供应部负责办理。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杜绝假冒伪劣支护材料入井,砖、石、砂子等必须有合格证和材质实验报告。(三)各种支护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方可入井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支护材料,违者罚款1000050000元/次,并无条件对53、不合格的工程返工处理。(四)质量验收所需资料分批钢材、管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钢带、锚杆、网片出厂合格证、钢材出厂合格证及其复试报告或代用材料试验报告。砂浆试块和砼试块。以上资料必须向生产技术部提供原件一份,以归入工程档案。(五)施工单位擅自使用未经许可的自购支护材料,一经查出,罚款5万元/次,并返工处理,并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按有关政策进行追查处理;对于施工单位在工程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屡教不改的必须停工整顿,罚1000050000元/次,并不予结算,直至中止合同。六、砌块、砂浆、砼试块管理(一)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制作砌54、块、砼、砂浆试块并由专人及时送有关部门。(二)各种试块制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井巷支护施工中预留混凝土试块的数量:1.井筒、煤仓:每浇筑2030m或20m以下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3块)。2.主要大巷每浇筑3050m或50m以下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3.硐室每浇筑1000m3以上不少于5组,5001000m3不少于3组,500 m3以下不少于2组。4.设备基础、地坪、道床、水沟、台阶每浇筑100 m3或100 m3以下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3块)。喷射砼(砂浆)试块的数量:井筒、煤仓:喷厚在100mm以上时,每2030m不少于1组(3块)。喷厚在100mm以下时,每50m不少于1组(3块)。主要大巷喷55、厚在100mm以上时,每3050m不少于1组(3块)。喷厚在100mm以下时,每70m不少于1组(3块)。硐室1000 m3以上不少于5组,5001000 m3不少于3组,500 m3以下不少于2组。其他独立工程50100 m3不少于1组(3块)。(三)骨料和级配变更时另行取样。(四)制作的试块上必须标明工程名称、部位、施工单位和制作日期,并由技术负责人落实专人在现场养护28天,试块制作现场由生产技术部人员现场监督取样,不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罚施工单位10002000元/组,技术负责人200元/组。对不按要求制作试块的,技术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止施工,可对对应工程质量视为不合格工程。56、(五)试块制作规格砼试块为骨料最大粒径30mm,选用100mm的立方体; 骨料最大粒径40mm,选用150mm的立方体;骨料最大粒径60mm,选用200mm的立方体。砂浆试块为70.770.770.7mm,制作好的砼、砂浆试块24小时后脱模,并在现场养护28天,养护好的试块从现场取回后妥善保管,由生产技术部人员监督护送质检站进行试压,并将试压报告报生产技术部,作为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没有试块试验报告的,不予进行等级评定。(六)砌、砼、砂浆试块数量必须与施工工程相一致,若数量不够,每少一组罚施工单位5001000元,造成质量事故的按事故追查处理。七、隐蔽工程管理施工单位和检查部门必须严肃认真对待57、隐蔽工程管理工作。矿建隐蔽工程管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施工单位的隐蔽工程现场管理由其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员负责。隐蔽工程的项目和内容:1.砌碹巷道:基础深度、砌厚、灰浆饱满程度、超欠开挖量、冒顶片帮、毛巷尺寸、一次支护质量、壁后充填及材质等。2.锚喷巷道:巷道尺寸、钢带、锚索锚杆规格、数量、锚固力、扭矩、间排距、安装角度、外露长度、钢梁分布及规格、数量、网片铺设(包括规格、数量、绑扎数量)及支护材料的材质等。3.其他被视为隐蔽工程的工程被视为隐蔽工程的内容必须由施工单位填写隐蔽工程记录表,砌碹巷道每10m填写一张,锚喷巷道每20m填写一张,其他工程根据施工条件,施工进度及施工需要自行决定。一般58、性工程隐蔽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天发出隐蔽通知单,通知业务主管部门并同时提交隐蔽工程记录表共同验收。重大隐蔽工程由矿提前三天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措施中明确说明。生产技术部接到施工单位发出的隐蔽通知后,24小时内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搞好隐蔽检查工作。矿检查人员应对照隐蔽项目逐项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后符合规定后方可隐蔽。隐蔽过程中矿检查人员要现场监督,按规定施工完后方可予以签证。施工单位发隐蔽通知前,必须认真进行自检。隐蔽工程记录表的隐蔽项目和内容必须与工程施工段相对应,标明施工位置,并附图说明以59、便检查。对于锚喷巷道,当掘进、支护作业与喷浆作业或砼底板等属不同施工单位时,则施工单位各自填写各自的隐蔽工程记录表,在隐蔽前一天通知业务管理部门进行隐蔽检查,业务管理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作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4.喷浆作业中出现下列问题,按以下办法处罚。(1)喷浆前不检查锚杆的紧固程度或明知锚杆未紧而喷浆者,罚喷浆施工队500元/m,喷浆前100m外不受此处罚。(2)巷道喷砼前必须先冲洗岩(煤)面,不冲洗岩(煤)面每次罚款1000元,可视为质量不合格,要求其返工。喷砼时未按要求挂线或挂线数量不够的(按要求喷浆至少挂7道线),60、每少一根线罚款500元。(3)喷浆出现蜂窝、麻面或漏喷,每平方米巷道罚款200元,穿裙赤脚每米罚100元。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予验收。(4)喷浆回弹清理不净,除限期处理外,巷道每米罚款100元,设备、管路、缆线不掩盖,不清理的每台处罚5001000元,电缆管路拆下不恢复,则每米罚款50元。(5)喷浆前不对顶帮以及要求处理的突出物,不处理干净就喷浆的罚500元/处。(6)喷浆打锚杆用的空压机用于冷却后的热水,不按要求处理(循环利用或用泵排出)视情节轻重每班罚1000元。(7)喷浆厚度每发现一个检查点不合格罚款1000元,并责成补喷至达标要求,不符合要求,该月不予验收。(8)未向生产技术部报验进行隐61、蔽工程验收或未经生产技术部允许而擅自进行隐蔽,罚施工队1000元/m。5.砼底板作业中出现下述问题时按以下办法处罚。(1)浇筑砼底板前,底板淤泥,积水未清净就打砼底板罚款100500元/m。强度、宽度、厚度检查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予验收,必须限期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2)支模中模板高度小于设计要求高度,罚款50元/m。支模出现不支撑,每米罚款50元。(3)模板采用矸石等杂物支撑,打砼时未取出,每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4)不采用风动振动棒震动,除责令停工整顿外,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严重者对已施工段返工处理。(5)伸缩缝未达到要求的,每处罚50元。(6)表面出现麻面、蜂窝、脚印及凹凸不62、平,每米罚300元。(7)不按中腰线施工,每米罚200元。(8)砼厚度达不到要求每平方米罚款500元。(9)砼底板工程在达不到规定养护期就出现车辆通过情形的每次处罚2000元,引起质量事故的按其严重程度给予赔偿处理。6.三合土作业中出现下述问题时按以下办法处罚。(1)铺设三合土前,底板淤泥、积水、杂物未清净铺设三合土的罚款100500元/m。强度、宽度、厚度检查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予验收,必须限期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2)不按中腰线施工,每米罚200元。(3)铺设厚度、配比达不到要求,每平方米罚款100元。(4)铺设后平整度达不到要求,不按时洒水养护的,每米罚款100元。各分项工程中,如保证项目63、达不到相应质量要求,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施工单位责任,将给予罚款、不验进尺、返工处理,有“三违”现象作业将按照安全处罚条例执行,并追究质量责任。施工单位不积极配合矿检查人员工作,不按检查人员意见处理,消极对抗或发泄不满情绪、谩骂、殴打检查人员的,视情节轻重按安全处罚条例处理。凡属于隐蔽工程的工程,施工单位无隐蔽检查记录和质检员签字认可的一律不予上报验收进度。八、激光、中腰线地测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尽职尽责,确保中腰线、导线、水准测量,内部控制网点的标定,精度符合国家规程、规范要求。井巷工程施工中,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测量规范给点放线,腰线点两帮对称设置,中心线点(含偏中心)设于巷道顶板,点位牢固,编号64、管理;中腰线点必须打孔设木桩固定,本桩上钉钉子系线绳,中腰线点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对于重点工程或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测点视施工需要适当加密,保证施工质量的可靠性。毛巷施测的中腰线点,成巷时必须保留。中、腰线与施工断面尺寸关系在施测完后测量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生产技术部和施工单位下发测量通知单,让其明白施工要素,以便检查和施工。未下发通知罚测量人员100元/次,造成不合格工程按质量事故追查处理。中腰线点距工作面不超过100m,100m以内工作面中心线延伸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内部区队测量工作由地质测量部负责。外委工程根据施工合同要求,负责本单位测量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保护好中心、腰线、导线、水准控65、制点。如有意破坏测点,造成巷道无法验收的或无中腰线者罚责任者10002000元,且要求对不合格工程进行处理,处罚按规定执行。如属测量失误造成不合格,工程将按质量事故追查处理,如属特殊原因如冒顶、片帮等测点丢失,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测量人员应及时补充。巷道均应安设激光,并保证每150m内延伸一次(距离根据光斑清晰情况而定)。激光必须按设计方位和坡度安设,一旦激光设定,施工单位必须按测量人员提供的定位尺寸施工,不得变更。施工单位各班组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要检查激光的准确性,激光光束是否穿过既定中心线和坡度点,若没有可由带班队长(技术员)或工长调整光束穿过标定的中线和坡度点,如属沿顶板掘进,顶板变化大66、,当班队干无法调整至规定的要求,应立即通知测量人员调整,无中、腰线指示的井巷不准施工。各班组在施工中要随时检查激光光束的准确性,因碰撞、震动、顶板下沉等或其他原因导致光斑移位立即通知地质测量部测量组及时处理。对于此类事故责任单位每次罚款1002000元。中心桩子必须外露在巷道轮廓的支护厚度以外。出现激光光班变大,光束分叉、光束不亮等问题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与测量人员联系并及时修理或更换。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激光损坏,由责任区队负责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沿煤层掘进的巷道,巷道只标定中线,但巷道高度必须在设计的允许范围内,且巷道坡度不能大于设计要求。内部队伍腰线标定由地质测量部负责,每30m在巷道两帮67、对称设置,桩孔由施工单位打眼;外委队伍自行标定腰线,矿地质测量部负责监督管理。每次移动激光前,内部单位提前一天通知地质测量部,地质测量部移动激光后,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下发激光定位尺寸通知书。地质测量部对外委队伍只负责导线点的移交和导线点的复测、校验。九、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是矿井质量达标的内容之一,也是提高工程质量的有力措施之一。各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根据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化的内容进行作业。质量的内容既包含井巷工程质量,也包含文明生产质量,文明生产的好坏必须同经济效益密切挂钩。巷道文明生产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严格按照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68、分办法中关于巷道文明生产标准执行。文明施工内容:1.各施工单位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图文清晰、审批、贯彻手续完备。要求所有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有对文明生产管理的具体要求。2.作业场所必须实行综合防尘,各转载点必须装设喷雾降尘用的喷头,回风巷和串联风的回风巷必须设置防尘水幕。3.局部通风合理,风筒口出风量必须保证工作面的最低风速要求,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迎头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迎头距离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距离。4.临时轨道铺设,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不少于5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不大于5mm。轨枕间距不大于1000mm,69、均匀铺设,编号齐全,构件齐全,紧固有效,刮板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构件齐全,机头、机尾固定可靠,胶带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不跑偏、托辊齐全有效。5.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综掘和炮掘施工时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3m,深度不超过0.2m,对超过规定时每次处罚1000元,浮矸(煤)清理干净,巷道内不许有大于30mm的矸石块,对于杂物、饮料瓶等每处罚款50元。6.作业场所设有施工牌板(施工平断面图、截割工艺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巷道支护图、正规循环图表、供电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等),悬挂在醒目位置。施工断面图中必须标明临时风筒、运输皮带、临时轨道、瓦斯抽放管、供排水管路、压风管路、电缆钩70、等吊挂位置。7.上下山(斜巷)掘进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间隙和躲避硐位置符合规程规定。8.掘进工作面机电设备按维修制度定期检查维修,达到设备完好、保护齐全,电器设备消灭失爆,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9.永久支护到工作面迎头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帮锚杆滞后工作面迎头距离,以及喷浆滞后迎头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说明。严禁空顶作业,采用架棚支护的巷道必须使用拉杆式撑木,炮掘工作面在距迎头510m内还必须有防倒装置,无论何种掘进方式均需在作业规程中对临时支护加以说明,并严格执行。10.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引药制作,火药、雷管存放,放炮距离和警戒符合规程要求。11.各单位要负责本施工区域71、及矿指定的文明区域的定期打扫和清理工作。文明施工中本矿单位达不到以上规定,按结构工资合并处罚,外委队伍文明施工达不到规定要求,每个施工点一次罚款10002000元(每周检查一次)。属于三违作业的可重复执行,安全监察部按安全处理条例进行处罚。十、质量保证资料在矿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整理完善各项质量保证资料,保证资料包括:外委队伍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质保体系;质量自检原始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级配报告,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试块试压报告;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图,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质量事故报告;周检、月检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等级72、证书。以上资料施工单位和生产技术部各保留一份。上述保证资料施工单位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月底验收工程质量时必须同时检查上述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等级书外的所有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并以此作为质量定级的主要依据之一,若无资料或虽有资料但不完整、不真实、除不予定级外,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5002000元。工程施工结束后,在竣工验收前,上述保证资料完整无缺交至生产技术部。资料不完整或没有不予竣工验收和认证,也不得进行结算。十一、质量事故的追查和奖罚(一)工程质量事故则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事故,质量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部门和业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共同追查处理。(二)一般质量事故73、1.矿建工程返工,补救处理损失金额一次达5000元以下(含5000元)。2.影响设备及其应用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或虽未造成永久性缺陷但返工处理在48小时以上者。3.一贯违反施工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造成分项工程返工两次以上或返工累计损失达5000元及其以上者4.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事故单位报生产技术部,由矿报矿区质检站,生产技术部负责对事故进行追查处理。(三)生产技术部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勘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在两天内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追查,拿出处理意见,事故单位及时将事故报告生产技术部。(四)一般事故追查处理中,如属非人为因素引起可免于追究责任,如属工人74、技术操作水平所限,根据情节轻重处事故单位10005000元罚款,罚责任者5001000元,如属“三违”引起罚事故单位500010000元,罚责任者10002000元并给于通报批评,甚至降级处分,如属有意破坏者加重处罚。(五)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而被检查出来,加倍处罚。(六)对于日常检查或重大检查中出现的事故隐患,生产技术部建立登记台帐,若同一问题连续三次落实不下去,也按质量事故进行追查,对责任者处200010000元罚款。(七)重大质量事故按矿有关规定追查处理。十二、工程结算(一)外委队伍施工的工程结算必须有质量定级表(包括复查定级表),工程质量合格方能结算工程价款,奖罚按合同要求执行。(二)内75、部队伍施工的工程每月由生产技术部开具工程质量情况表,对于质量奖罚按矿有关规定执行。(三)矿设立质量标准化专用帐户,罚款统一建账,由业务部门用于奖励质量标准化工作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个人奖励部分不应超过罚款额的20)。第七节 交错式超前临时支护装置使用规范为加强回采巷道交错式超前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范人员操作,使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性能更加稳定可靠,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控顶作用,彻底解决掘进头人员空顶作业问题,为回采巷道的快速掘进及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特制定本规范。一、设备性能该装置整体为框架式结构,总长约7.46m左右,宽度4.4/4.1m,实现掘进无支护临时超前支护永久性支护的衔接过渡,可76、以保证掘进机机身和司机完全掩护在该装置下且不受破碎顶板的威胁;锚杆等永久性支护作业时,作业人员始终处于超前支护顶梁下方,作业空间大且安全程度高;该装置移架步距大(推移步距1m),为整体排式,强度好,性能可靠,可及时支护因片帮暴露的顶板或掘进机掘进后新暴露处顶板。立柱初撑力为:2471KN,p=15Mpa;工作阻力:2880KN,p=28Mpa;泵站压力:15Mpa;调压阀:15Mpa,可以缓解顶板的下沉,对顶板管理有利。二、操作流程在掘进时顶板平整且相对稳定(无掉矸或有少量掉矸)的情况下,一个循环(5m/循环)结束后前移支架,移动前人员须先将顶网连接好,以便支架前移过程中实现自动铺网,待支架移77、动到位后开始永久支护,永久支护到位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三、基本要求(一)一个循环结束后,须先将支架移到位,支架前端横梁距工作面煤壁不得超过800mm,严禁超循环作业。(二)移架前,操作工应先对该装置高压胶管的连接紧固情况进行检查,查看连接销是否有脱落、松动现象,如有松动、缺失立即处理(连接销必须使用标配件,严禁用铁丝及他物代替),待处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三)移架时先由泵站工开启泵站,移架工须待泵站压力达到规定值15MPa后,方可开始控制操作阀进行移架:开启乳化泵站控制总阀打开升2、4#立柱收回转梁降1、3#立柱伸出推移油缸,前移1、3#顺梁升1、3#立柱接顶伸出回转梁降2、4#立柱回收推78、移油缸,前移2、4#顺梁升2、4#立柱接顶控制总阀关闭停止乳化泵站,移架结束。泵站压力未达到规定值前严禁移动支架。(四)人员联网、支护时必须在临时支架控顶范围内,严禁在超出支架支护范围外空顶作业。(五)支架移动时,需提前将立柱前移路线的浮煤清理干净,确保立柱支撑在实底上,同时由跟班队长进行统一指挥,4名移架工协同作业,尽可能保证支架立柱落地垂直、不歪斜。立柱顺向倾斜度不得超过10,侧向倾斜严禁出现“倒八字”。(六)支架每移动一个步距,在确保一组顺梁接顶严实的情况下,方可操作另一组顺梁。(七)支架在前移时,操作及辅助人员应关注支架的行走路线,在不破坏两帮锚杆支护的前提下尽可能保证支架沿直线前移(79、若有锚杆被破坏失效,支架移过后须及时补打)。(八)为了避免支架在前移过程中支架顶梁撞击破坏顶锚杆的,造成锚杆失效,要求在支架前梁上端绑扎木托板垫层,避免支架前移时破坏顶锚杆。(九)支架支护好后,在确认支架支撑力达到初撑力,顺梁接顶严实后,移架工方可将各操作手把回到零位,同时泵站司机在确认支架支护完好后关闭泵站,待下一循环移架时再重新开启。检修工每天须做好泵站及支架的检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设备存在故障或隐患,严禁强行开机作业,否则按照一号煤矿机电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十)永久支护顶锚杆、帮锚杆须紧跟工作面,锚索梁支护滞后临时支架尾部不得大于15m。四、遇地质构造(一)若掘进中遇到断层等地质80、构造,造成顶板破碎、易掉矸的情况,工作面须短掘短支,循环进尺应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调整。一个循环结束后,由专人进行敲帮问顶(人员必须在支架可控范围内进行),将两帮及顶部的片帮煤、活矸处理干净,随后挂网、将支架前移。(二)在构造带内,因局部顶板破碎、掉矸等原因造成顶板不平整,支架顺梁着力点较少迈步前移较为困难的情况,可采取:1.适当减小移动步距(步距为01m范围可调),使顺梁能够有较多接触着力点,必要时可在顺梁与顶板之间垫加枕木给予顺梁更多的着力点,从而使支架支设有力、平稳,使支架支撑稳定并能稳步前移。2.加快移架速度,尽快完成铺网,从而及时有效的进行永久支护。(三)支架移动一个循环步距后,迅速进81、行永久支护,顶锚杆、帮锚杆必须紧跟工作面,锚索梁支护紧跟支架尾部,顶板破碎时须加强顶板支护,缩小锚杆、锚索梁间排距,确保支架移过后顶板支护安全。第八节 井巷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一、掘进巷道施工至设计位置后,施工单位首先应对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处理,确认合格后方可申请生产技术部进行竣工验收。二、生产技术部接到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后,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积极组织矿有关单位对巷道进行竣工预验收。三、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生产技术部、机电部、生产调度室、通风部、信息部、安全监察部、企管计划部、党群部、施工单位及接管单位,矿有关单位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四82、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按时参加巷道竣工验收工作,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通知生产技术部。五、参加竣工验收的各单位要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具体分工如下:生产技术部负责巷道、硐室、水仓等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工作;机电部负责巷道内供电、供排水、压风、机电设备以及水管、压风管、电缆数量的验收工作;安全监察部负责巷道内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通风部负责通风设施的验收工作;信息部负责通讯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缆线和设备保护的验收工作;生产调度室负责对各生产系统的验收工作;企管计划部对施工工程量进行核实;党群部对验收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六、竣工验收后,验收合格的工程,由参加验收的各部门会签,同时办83、理竣工移交手续。对于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工程由验收部门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后另行组织验收;对于基本合格但存在零星小问题的工程,由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竣工移交。七、工程竣工后,工程日常检查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整理、装订并将竣工验收资料按照档案管理报送相关单位。八、施工单位、接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验收小组的决定执行,不得强行移交或拒绝接收。第九节 通风设施管理一、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必须按照新质量标准化要求中通风设施建筑标准的规格进行建筑。二、矿井各类通风设施位置、结构的选择由通风部提出方案,材料计划经审批后由通风队按质量标准施工,施工后由通风部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必须返工,材料费84、用自行承担,并按材料管理制度处罚。三、凡因生产需要拆除或构筑通风设施时,施工单位必须先与通风部联系,得到允许后由通风队进行拆除或构筑,其他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构筑,否则按规定给予处罚。四、盘区进、回风巷之间的横川,必须构筑两道永久防爆密闭墙,在砌筑永久密闭时必须先喷砼封闭煤层和岩面;顺槽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密闭,长期不用的废旧巷道及盲巷都必须永久密闭。五、所有调节风窗都必须按标准规定砌筑,并按要求实现插板调节。六、通风队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编号,每周对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台帐。发现损坏的通风设施,立即修复。七、任何单位不得在通风设施前后5m内堆放杂物及设备,一经发现,由通85、风部按通风设施管理规定给予罚款。八、通风部对井下通风设施的增减必须在48小时内反映在通风系统图上。九、通风队必须对井下通风设施设置的位置、构筑结构、外形几何尺寸、砌筑时间和性质等在通风系统图中明确标记,并建立台账保存。十、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实行挂牌编号管理,地面建立相对应的资料台账,要求一一对应,方便检查及日常管理。第十节 局部通风管理一、掘进巷道或硐室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规程中须有专门章节对局部通风系统进行说明,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二、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保证正常运转,不得发生循环风。内部掘进队的风机安装、风筒铺设及回收由通风队负86、责;外委队伍风机、风筒、开关的领取、运送、安装及回收由区队自己负责,通风部负责日常监管。三、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瓦斯电闭锁装置、风电闭锁装置,确保动作灵敏可靠,现场必须有切换试验记录台账。四、局部通风机要设专人看管,风机停、送电由专人负责,实行统一挂牌管理。五、内部掘进队(迎头临时风筒除外)风筒延伸与维护由通风队负责,保证风筒无脱节,无大于10mm的破口,无擦痕、无挤压、接头翻边严密,逢环必挂,拐弯设弯头,严禁拐死弯,故意或未采取措施而使风筒、风机和消音器破坏的,按原价赔偿。外委队伍风筒延伸与维护由区队自己负责。六、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提前申请,经调87、度会议研究决定,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及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因其他原因停电停风时,必须由当班班长和瓦检员向生产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掘进头停电、停风时,必须按照要求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打好栅栏、设置警戒,同时向调度室汇报。送电送风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停风区瓦斯情况,严格按瓦斯排放规定处理。凡无计划停电停风,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责任人罚款1000元。七、局扇在井下累计运转达10个月时,必须升井检修。八、通风队对井下所有局部工作面必须每10日测定一次风量,测定内容包括:风机吸风量、出口风量、漏风率等,并按要求制作报表上报通风部、矿总工程师。第十一节 综合防尘管理一、88、综合防尘工作列入每月质量标准化考核内容,通风队定期测定各测点的粉尘浓度,并及时上报管理部门,通风部负责对各单位的防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煤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按规定给以处罚。二、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洒水消防管路系统,按规定设置足够的三通阀门,采区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巷道均要设置防尘管路和喷雾装置,按照规定设置三通阀门。所有皮带巷与轨道巷之间的横川要安设防尘网。三、主要进、回风大巷及采区进、回风巷都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掘进头及井下煤尘易产生地点,如装车点、转载点都要安设喷雾洒水装置。四、矿井必须实行综合防尘措施,综采工作面两顺槽距工作面3050m内安设净89、化水幕,采煤机和掘进机必须安设有效的内外喷雾和二次除尘设施,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湿式钻眼、冲刷井壁、巷帮、装岩洒水、使用水炮泥、除尘风机等综合防尘措施。五、矿井永久大巷应设置主要隔爆水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及掘进中的煤巷、半煤岩巷均应设置辅助隔爆水棚,主隔爆水棚按400升/m2、辅助隔爆水棚按200升/m2计算水量,隔爆水棚必须覆盖巷道全断面,设置和施工由相关单位负责,随工作面推进而移设,水棚距工作面保持在60200m之间,并对水棚定期检查,发现损坏的立即更换,水量不够的要及时补充。六、通风队定期对井下各测点进行一次粉尘浓度测定,测定内容包括总尘和呼吸性粉尘,并做测尘报表90、,送矿总工程师、通风部各一份。第十二节 防灭火管理一、矿井在编制年灾害预防计划时,必须有专门的篇章制定矿井防灭火措施,经批准后实施。二、矿井要配置自然发火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由通风队负责对矿井的温度及CO、CO2、H2S、CH4、烃烷等气体进行连续监测、人工检查,对火灾征兆作出分析和预报。 三、严格控制易燃物品入井,井下废弃的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出井,采掘工作面要及时清扫浮煤,严禁浮煤堆积。皮带、风筒、电缆必须采用阻燃型,主皮带机必须要装烟雾报警装置。四、加强对明火管理,不准在井口20m范围内有明火或吸烟;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炮泥、水泡泥;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非防爆设备入井。五、91、按规定健全消防管理系统。井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各硐室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材料和消防器材。六、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在45天内全部封闭。七、对火区、采空区密闭每周检查一次,并作记录。启封时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八、通风队每周使用束管监测系统对井下所有采空区进行一次采样分析化验,化验结果与人工检查相互印证,并报矿总工程师及通风部。第十三节 瓦斯抽放管理一、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瓦斯抽放工作,由通风部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瓦斯抽放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瓦斯抽放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和区域预抽工作的严格落实,矿长应对瓦斯抽放工作所92、投入的“人、财、物”全面负责。二、打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长对钻孔施工安全及质量负最终责任,钻场开工前通风部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情况编制施工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设计要求的参数进行钻孔施工及封孔,严禁擅自改动钻孔参数,施工时必须填写钻孔施工记录,包括加减钻杆及过煤岩层的特征记录,并对钻孔实行编码挂牌管理。三、瓦斯抽放设施的安装和使用以及井下钻孔的施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一号煤矿瓦斯抽采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保证正常运转,不得发生管路漏气、脱节和钻孔封堵不及时、连管不及时等现象。四、矿井地面固定泵站的抽采量采取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抽采流量必须换算成标准状态93、下流量。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安设在直管段,装置进气侧直线段不少于安设处管径的10倍距离,出气侧直线段不少于安设处管径的6倍距离;井下移动泵站通过孔板流量计人工计算进行计量,每小时至少测量一次并填写记录,抽采计量必须做到测量值可靠、计算准确、记录认真。抽采台帐必须由抽采班(队)长审签;抽采日报由抽采区(队)长、通风矿长审签;抽采月报由总工程师、矿长审签。抽采报表必须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抽采数据一致。系统漏气增加流量不超过5%。五、抽放泵站必须通风良好,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抽放泵站内必须安设甲烷、噪声及其他有害气体的监控报警装置。水环式真空杯必须装有瓦斯超限及停水断电装置,确保灵活可靠,现场必须有泵站运94、行记录台账。六、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必须由抽放队设专人值班,抽放泵停、送电由抽放队负责,严格管理,严禁无故停运抽放泵站。当抽采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生产调度室报告并启动备用泵。抽采泵站计划停泵、倒换泵以及抽采系统调整,必须提前编制措施,提出申请,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七、移动泵站抽放系统的瓦斯排至回风巷时,回风巷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在抽放管路出口处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栅栏设置的位置,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5m,上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m。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移动抽放泵站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其浓度必须在30m以内被混合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限度以内。95、栅栏处必须设警示牌和瓦斯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瓦斯抽放、进行处理。监测传感器的位置设在栅栏外1m以内。八、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第十四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为了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确保运行,充分发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水平,规范矿井正确使用和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仪器检测,有效预防和避免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时准确地提供安全生产信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要求,特制定本规定。一、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管理机构安96、全监测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部、信息部负责,矿成立安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总工程师副组长:机电副矿长 成 员:各部室、区队负责人。二、管理规定(一)掘进区队根据新开巷道或延伸开面时,及时与信息部联系领取和安装(延长缆线,加设传感器、监测分站、KDW16A电源)监测设备,并对所装设备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整理、维护、日常管理。(二)在大巷开拓和顺槽掘进施工前必须提前安装好监测设备,且瓦斯电、风电闭锁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在顺槽掘进到100m时必须加装其他安全监测设备(一氧化碳、温度、粉尘等传感器):顺槽掘进超过1000m时及必须在巷道中部加装瓦斯传感器。(三)掘进中如有水仓或移97、变硐室等机电硐室的,必须在机电硐室内的机电设备使用前加装好瓦斯传感器。(四)监测缆线使用4芯通信电缆,内部为红、白、蓝、绿四色,其中红、白作为电源、蓝和绿作为信号;主传全部使用蓝、绿连接,严禁使用红、白连接监测主传输或4芯线缆交叉使用。(五)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在调整时,牵连的相关区队必须根据调整计划,相互配合对监测系统进行相应的调整。(六)外委施工单位必须配有专职监测维护人员,负责本队区域内的监测缆线和监测设备安装、维护、管理与回收工作,出现故障能及时处理。(七)各区队在安装监测分站时必须提前以书面文件的形式通知信息部,并根据信息部给予的回应文件安装设置,严禁私自设置或改动监测分站地址。(八98、)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相关规定1.信息部负责每月5日、15日、25日对全矿进行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试验。2.风电闭锁实验时由风机看护工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信息部人员进行监督。3.出现瓦斯电闭锁误动作时,必须先由瓦检员检查瓦斯,如属非瓦斯异常引起的误动作,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且信息部牵头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恢复闭锁。如属瓦斯异常引起闭锁的,所在区域的采掘区队必须立即查明原因,瓦检员检查工作面瓦斯情况,并汇报生产调度室,待瓦斯正常后,按程序恢复送电。4.采掘区队对监测设备故障处理完后,及时汇报生产调度室。调度室通知信息部值班员恢复瓦斯电闭锁功能。(九)监测系统出现传感器误差大、远动开关误动作、99、主干线路损伤,造成非瓦斯超限的故障瓦斯电闭锁由信息部负责,且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善,恢复监测系统系统。(十)各使用单位的传感器悬挂标准依照相关文件,安监员负责监督传感器的悬挂。三、奖罚规定(一)故意破坏监测系统设备、传输线路的人员,按照矿业公司二十条红线进行处罚。(二)传感器作为巷道环境安全监测保护设施,各采掘区队要爱护和保护,定期进行更换并建立更换台账。监测设备因非自然灾害损坏监测设备的,全部由使用单位负责,按照设备价值加倍处罚。因维护不到位导致监测缆线损伤、断线每次罚款1000元,传感器损坏罚款5000元、KDW16A型电源损坏罚款10000元,监测分站损坏罚款15000元;另外队长和机电100、队长各罚款100-500元。(三)凡经查实因使用单位对监测线缆、设备维护和使用不当造成瓦斯电闭锁误动作的,每次区队罚款1000元,队长、机电队长、技术员各罚款100-300元;造成瓦斯误超限的每次罚款区队2000元,队长、机电队长各罚款100-500元。(四)各掘进区队必须及时安装监测设备,按规定位置悬挂传感器,要保证缆线铺设、设备维护到位。因线缆悬挂不整齐、设备安装维护不到位,每次区队罚款1000元、机电队长、技术员各罚款100-500元。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自负。(五)综采工作面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监测设备,并及时回收监测设备。线缆损伤一处罚1000元。设备损坏、丢失按原价赔偿,并罚款50101、00元。(六)综采队在回采时没有及时回收机电硐室或水仓监测设备,每次罚款1000元。(七)通风队瓦检员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悬挂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每次罚款2000元。(八)掘进巷道开始掘进前没有提前安装好监测设备或监测设备安装不达标而造成开工验收不合格责任自负,并对所在区队罚款2000元,队长、机电队长、技术员各罚款100-500元。(九)掘进好水仓(有机电设备的)、移变等机电硐室在没有安装好监测设备而投入使用的,每次罚款区队1000元,队长、机电队长、技术员各罚款100-500元。(十)各使用单位的监测系统出现故障时,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罚区队1000元、当班维护电工罚款200元。(十102、一)凡经查证属于对设备巡检不到位造成监测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由生产调度室统计信息部的影响时间。(十二)信息部每月对各区队监测设备管理进行考评打分,月底评出最高分,给以区队负责人奖励。第十五节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一、炮掘巷道在贯通相距20m前或综掘巷道在相距50m前,地质测量部必须向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通风部、通风队、生产调度室、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和贯通的相关施工单位,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贯通会,总工程师参加,对重大贯通、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参加,施工单位提前准备好贯通措施,并每天在调度会通报贯通剩余距离。二、通风部接到贯通通知后,立即制定贯通前后通风设施的施工方案103、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通风队负责施工设施,并做好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三、施工单位接到书面贯通通知书后,应立即编制贯通施工措施,待贯通施工措施批准后方可施工。四、贯通时,施工单位必须派一名副队长现场指挥生产,通风队必须派一名副队长到现场指挥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整,对于重大贯通,相关部室技术人员必须跟班到现场。五、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六、长期停工或报废的巷道,要及时进行永久密闭,并经常检查密闭完好情况,盲巷的封闭、检查、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由通风队负责。七、恢复已封闭的盲巷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通风队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先排除其中的瓦斯和有害气体,当瓦104、斯含量低于0.6以下时,方可进入或施工。八、通风队建立健全盲巷登记卡和盲巷管理台账,并按要求认真登记和填写。第十六节 矿井储量管理一、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由地质测量部安排专人分管矿井储量工作。二、做好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编制储量管理图件,建立储量管理台帐,编制储量管理报表,编制储量变动申请报告,开展矿井丢煤预报。三、提出采煤方法的合理化建议,严格执行回采率指标。四、建立健全储量管理责任制度。五、加强业务监督,严格执行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的审批制度。六、及时掌握储量动态变化,定期对“三量”及其可采期进行统计分析。七、加强矿井储量技术管理,丢煤通知制度完善,储量变动的各项批文、报告完整105、,定期进行矿井回收率分析和总结。第十七节 地质资料分析、保管和提供一、按照技术资料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进行地质技术资料管理。二、各类资料分门别类保管,要求有索引、有目录、查找方便。三、地质资料必须装订成册装入资料盒,存放在资料柜中集中管理,并符合防火和保密要求。四、地质资料必须做到帐、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五、上级下达及本部门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有专门资料柜和保管手段,信息传递和反馈要及时准确。六、对外提供地质资料时,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提供。七、定期分析、及时总结所获得的各种地质及水文资料,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提供。八、由于地质资料提供、出借,出现地质事故,造成重大损106、失者,应追查,并处罚责任者。第十八节 测量成果整理及图纸绘制一、测量外业完成后,要求每个参加测量的人员对所做资料做一次计算。对外提供的资料为各组技术人员核算后的资料。资料的整理、归档由专人负责,资料必须整洁、完整、准确无误。二、图纸绘制由地质测量部安排人统一进行。对外提供的图纸资料必须经矿领导同意后方可,否则将严肃处理。三、地质测量部必须安排专人每月按期填绘交换图。四、地质资料、测量资料要有专人管理,建立使用、借阅、登记、保密制度。第十九节 采煤质量标准化管理一、矿各部室应切实认真做好每周的工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对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按采煤质量标准化评定办法,进行填表得分,评定等107、级并在每周安全例会上予以通报。二、对检查出的问题以通知的形式下发给区队,令其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和复查,若没有按期整改给予区队10002000元的罚款处理。三、对一月内出现两次及两次以上的相同问题(非人为因素除外),除在每周例会上通报批评外,给予区队5001000元的罚款。四、采煤队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必须狠抓质量标准化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于每周检查,区队领导不参加的,给予区队第一责任者200元的罚款元处理。五、生产技术部采煤专业管理人员、综采队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收集工作面工程质量资料、矿压资料及地质资料,并进行总结分析,掌握井下各种自然条件所呈现的规律,查找影响工程质量的108、非人为因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改善井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第二十节 掘进质量标准化管理一、各掘进区队要根据矿井质量标准化进度要求,制订本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进度计划。二、各单位成立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本单位职工的质量意识教育。三、掘进巷道作业规程制订必须周密细致,既便于操作执行又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四、严把支护材料关,不合格的材料决不准入井。五、建立质量验收制度,每班设专职验收员,验收员严格按工程质量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工程应及时处理。六、矿生产技术部门每周对各掘进巷道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检查,检查结果汇入月底总分中。七、每周检查存在的问题,由生产技术部门以书面形式下发至施工单位109、,施工单位应积极组织整改,下周检查仍未整改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至月底仍未整改的,除加倍处罚外,本月工程不予结算。第二十一节 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一、通风部负责每周对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在每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二、通风队要有一套完整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各工种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三、通风队各工种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专人保管、维修、保养并形成制度,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好。四、各种报表上报及时准确,数据齐全。五、各种图纸、台帐、记录齐全,并与现场实际相符,新增添或拆除的通风设施必须及时反110、映在图纸上并有记录和台账。六、严格执行一号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实现本年度通风质量标准化目标。第二十二节 专用基金工程施工管理为了管理好基本建设工程,使用好专用基金,使专用基金的使用、监督、管理、专用基金计划的编制、汇报等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一、一号煤矿承担的专用基金工程,必须由矿业公司下达计划,一号煤矿接到计划后,由矿分管专用基金的副矿长组织工程主管业务部室、企管计划部等其他部室根据矿业公司规定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设计,企管计划部编制工程预算说明书,报矿业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并签定施工合同,对无计划施工合同及审批预算的工程一律不得安排施工。二、单位工程开工前,工程主管部门上报11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待矿业公司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三、对符合开工条件的工程项目,由工程主管部门向一号煤矿各部(室)发出准许开工的通知单,落实施工、配备施工设备及供电方案,发放材料,施工区队开始做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否则不予办理有关业务。四、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矿有关规定核算,计列施工区队工程费用。五、施工专用基金工程的区队,按管理程序,做好原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提前两日由施工单位通知矿工程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重大的隐蔽工程由工程主管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验收合格后,施工区队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六、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施工,由于地质情况等变化需变更设计时,112、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一号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矿业公司业务处室审核,没有批准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更改设计方案。七、每月底,由矿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进行工程中间验收,负责工程的签证。企管计划部根据已签证资料和上级有关部门结算。八、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向矿工程主管部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矿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矿其他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矿业务部门验收合格后,向上级主管业务部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工程竣工交接验收证书”作为办理单位工程决算和结算价款的依据。九、其他规定参照相关管理制度。第二十三节 外委队伍生产技术管理一、总则为113、切实加强外委队伍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技术政策和矿及矿业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目前外委施工单位中生产技术管理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一)生产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矿井基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越来越高,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外委队伍存在人员素质低、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与五精管理样板矿井建设的要求极不相适应。因此,强化外委队伍生产技术管理显得十分迫切。矿各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必须将外委队伍的生产技术管理抓紧抓实,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二)为加强对外委队伍生产技术工作的领导,必须明114、确外委队伍项目经理对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技术负责人对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随时接受矿方的监督检查,生产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的施工单位,矿方不同意开工,对已开工的单位将勒令停工。(三)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和质量管理证书,并按规定进行检验。(四)外委队伍的资质审查必须按照矿区质监部门的规定定期进行,资质与实际不符的,矿将如实上报上级部门,并停止其工程施工。(五)矿支持外委队伍技术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并要求法人代表为技术负责人提供方便和支持,保证生产技术措施得以顺利贯彻执行。(六)外委队伍对于所施工工程各主要环节必115、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施工,并严格检验,必须建立相应的质量检验制度,配备专职验收员,无检查验收制度,无质量保证体系,无专职验收员的施工单位不得开工生产。(七)矿各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外委队伍的监督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应积极主动,不得对外委队伍进行无理的刁难。二、现场管理(一)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规程,并经矿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风部、地测部、调度部、信息部等部门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贯彻执行。巷道维修、设备安装等其他较为重要或特殊的工程要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本单位审批完毕后转交相应业务管理部门、安监等部门审批,最后由总工程师审批。(二)编制施工组116、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规程必须严格按照矿作业规程编制要求进行编制,对于作业规程质量低劣或脱离现场实际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重新编制。2.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根据矿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严格编制,矿各业务部门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编制的操作规程项目要齐全,内容要真实。矿各单位严格把关,不按规定要求编制的作业规程矿不审批,施工单位不得强行开工。3.不按矿要求审批的作业规程而强制施工的,将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按矿方井巷质量管理办法、安全奖罚条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处罚。4.外委队伍必须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标准化要求进行施工,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按矿方规定进行。施工单位117、要认真组织职工日常学技术、学文化,要严格树立“安全为天、质量为本”的意识。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应知应会的要求,经考试合格持合格证上岗。矿方业务管理部门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应知应会知识和技术的抽查考核,不合格的可组织学习班并由施工单位支付学习费用。6.外委队伍必须实行正规循环作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合理的劳动定额,作业规程、图表、内容应随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完善,并报矿业务部门审批,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7.爆破作业必须按照光爆要求编制作业规程,并严格执行原煤炭部统一制定的爆破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三)各施工工程必须执行每班验收制度,并填写质量验收表及施工原始记录,118、矿实行周检、日检与不定期质量抽检制度。凡质量不合格的坚决要返工处理,且处理费用自理,达不到质量标准化要求,矿周检罚款10002000元,月检罚款2000300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未落实的加倍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停产整顿。矿业公司检查分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按照矿业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单项安全质量罚款单列。另外凡矿业公司检查出的问题开具罚款单时,矿将加倍处罚。(四)矿有关管理人员、矿领导针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有权作出停工决定,停工必须按程序签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及业务部门。复工前,必须经矿有关业务部门对停工所存在的问题检查验收,认为合格后,由签发停工单人员主签复工通知单,经各单位管理人员、生119、产矿长及总工签批后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可复工。(五)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和认真贯彻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发生事故后,各级干部要参加矿上组织的追查,做到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明确、防范措施切实具体,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各施工单位领导必须经常深入一线,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及“三违”现象和不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七)矿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协调解决施工现场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开竣工及施工管理(一)外委队伍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工、竣工,否则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若施工中因矿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应及时120、写出书面报告,由矿有关人员认证后工期可相应后延。(二)外委队伍必须按照矿建程序办事,各种资料、措施齐全。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竣工报告,矿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预验,合格后由矿牵头,矿业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要签署竣工验收证书,绘制竣工图,且技术资料整理齐全准确。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矿负责办理认证工作,未经认证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三)基建工程应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1.永久性水准点坐标位置,建筑物、构筑物测量定位记录。2.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3.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4.施工地质写实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工程质量评定及质量事故处理资料。6.121、设备和管线的调试、调压、试运转记录。7.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件的试件、试块、焊接、材料试验等检查记录。8.其他按有关规定归档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四)外委队伍必须于矿周、月检查前一天将检查资料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五)巷道贯通要有矿审批的措施。当两个炮掘进工作面相距20m或两个综掘工作面相距50m时,必须停止一个头,实行单头施工,并向有关施工单位、业务部门、总工下达贯通通知单及安全技术措施。外委队伍在贯通过程中必须有项目部副经理以上干部负责现场指挥,提前排出预透巷道的瓦斯,矿通风部门根据批准的措施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六)外委队伍在施工机头硐室地坪、浇筑风桥等重要工程时,必须提前报生产部进行隐蔽验收,122、且现场必须有项目部副经理以上干部负责跟班指挥。如施工单位执行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四、零星工程(一)外委队伍所承担的零星工程必须有施工简图、矿业务部门审核或矿方下达的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必须有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同前)及施工协议。(二)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由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全监察部对开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报矿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领导同意方可开工。(三)零星工程工程量大小由矿业公司有关部门及企管计划部共同初核,经矿分管领导审核。工程质量经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由企管计划部或矿业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工程签证单办理结算。(四)零星工程质量未123、达到规定的指标要求的,不得进行签证结算,并按施工协议的有关条款及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处罚。五、机电管理外委队伍必须设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井下机电技术负责人负责井下具体的业务管理。(一)机电设备的操作司机和维修人员,在上岗前都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合格证上岗。(二)外委队伍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必须齐全,并贯彻落实到相应的岗位工上。(三)下井的设备要有入井合格证,经矿机电部门检查合格并张贴入井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井下在用的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四)由矿内租赁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交接检查验收,接收后的设备必须保证完好。若设备损坏或现场检查发现设备不符合相关规124、定要求,不得入井,并按矿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外委队伍用电必须由用电单位机电负责人根据其用电负荷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并到机电部办理相关用电手续,由机电部指定人员对其用电设备检查合格后方可送电。(六)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中途停电,应根据矿上供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七)外委队伍必须随时接受矿方的机电完好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内必须完成整改,并按矿机电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三次同一隐患的区域责令其停产整顿,并按照机电管理办法加倍处罚。(八)地面高低压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的规定。六、通风与安全(一)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风机型号、规格、风筒吊挂位置、风筒口至工125、作面的距离必须与作业规程规定相符。(二)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按规定检查瓦斯,永久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三)井下使用的局部通风机入井前部件必须完好,电气部分必须防爆,消音罩必须设置。局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持经常运转。任何人不准擅自停开局扇。(四)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水炮泥、防尘水幕、除尘风机等为主的综合防尘措施。(五)所有人员入井必须携带自救器并穿戴整齐,严格执行矿灾防计划。入井人员要爱护通风设施,不得随意毁坏。(六)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井下爆破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未列条目按矿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节 矿井地质、水文地质报告及资料编126、制和审批一、矿井在不同的建设、生产阶段,必须具备相应的各种地质报告及资料。二、在采区正式设计前三个月由地质测量部提出采区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审阅,报上一级部门批准。三、以采区地质说明书为基础,按设计及时编写掘进地质说明书,经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交掘进单位使用。四、工作面形成以后,应在十五天内按有关要求提交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生产单位使用。五、工作面、采区开采结束后,按规定时间提出采后总结,报总工程师审定后,作为正式资料长期保存。六、矿井地质报告必须每5年修编一次,并报上级有关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七、矿井进入收尾阶段,必须按有关要求提交矿井收尾阶段地质总结报告,由矿总工127、程师审批后,逐级上报。第二十五节 作业规程编写、审批及贯彻一、编写规程的工程范围采掘作业规程以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一条巷道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编写,无论巷道长短、工作面大小都视为一个单位工程,一个单位工程必须编写一份完整的作业规程,一份作业规程只能用于一个工作面,不能用于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作面。除巷道掘进、工作面回采之外,其他机电安装工程、巷道维修工程、综采工作面拆除安装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机电设备操作等必须以一个单位工程或一个独立设备为单位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操作规程。二、资料提供及技术交底要求每个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每条巷道在开口前30天,地质测量部必须将经过总工、部长审批签字的地质说明书、巷128、道预想剖面图提供给施工单位;生产技术部必须将回采工作面设计图、巷道设计图提供给施工单位,并进行技术交底;机电部必须将经过总工程师、机电部长审批签字的供电设计图、设备配置图提供给施工单位,并进行技术交底,对于部室基础资料提交不及时的处罚200元/次。三、审批规定(一)承担采掘任务的采掘队根据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通风部、机电部、信息部提供的各项资料编写出作业规程,要求采煤工作面必须提前25日、掘进工作面必须提前20日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写工作。 (二)作业规程编写好后首先由区队主管组织本队技术副队长、生产副队长、安全副队、技术员等队干进行内部会审,并做好会审记录,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在作业规程上签名129、。(三)区队内部会审结束后,区队技术负责人及时将作业规程报送至各相关业务部门,各部门必须派专人审阅作业规程,并将审阅结果及时反馈区队,区队技术负责人根据反馈结果对作业规程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交给各部门进行审阅。(四)各部室审阅无误后,由业务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召集生产技术部、机电部、生产调度室、通风部、信息部、安全监察部的相关技术人员和施工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以及作业规程编制人对作业规程进行会审,会审完毕后,写出会审意见并做好会审记录,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作业规程上签名。(五)完成作业规程会审修改后,部门必须由部长审批、矿上必须有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批准后方130、可执行,对回撤作业规程还必须经矿长审批。四、规程贯彻要求开工前一周,技术员必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对作业规程进行学习和贯彻,学习贯彻完毕后组织考试,考试合格方后可下井作业,不及格的人员必须重新学习贯彻、重新考试直到及格,否则不能下井作业。各队要对每位职工的试卷及成绩妥善保存,以备检查,学习贯彻完毕后参加学习的全体人员在作业规程后边签名。五、其他要求(一)技术员在编写作业规程前应广泛征求有经验的老工人、队长及班组长的意见,使作业规程能适应安全高效矿井的要求。(二)作业规程应以图表为主,简明清晰,科学合理,能够体现出技术先进,并注意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三)作业规程在采掘生产的执行过程中,遇到地131、质构造和变化、施工工艺的变化,应及时对作业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写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要每月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意见进行修改。(四)作业工程必须在工作面施工前15天会审完毕,并及时组织职工贯彻学习,措施必须及时制定及时审批,并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六、为了提高生产技术人员编写作业规程的技术水平,适应我矿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要求,一号煤矿决定对每年的作业规程进行一次评比,评为优秀的作业规程给予适当的奖励,被评为最差的作业规程要给予重罚。七、作业规程编写内容要求(一)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写内容1.概况(1)工作面位置与相邻的关系;(2)工作面与地面的相对位置以及与地面建筑物的情况;(3)工作132、面的平面图及剖面图。2.地质情况(1)工作面地质储量,可采储量,保护煤柱长度;(2)煤层的赋存条件;(3)煤层顶、底板岩性,煤层柱状图;(4)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情况;(5)开采技术条件、瓦斯、煤尘、自燃等情况。3.采煤方法(1)回采巷道布置,巷道的几何参数及支护形式;(2)采煤方法;(3)回采工艺:采煤工艺流程;各工艺说明及要求;割、进入方式,装煤、移架、推后等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4)顶板管理:顶板管理包括工作面支护及采空区处理:支架选型和校核,支架型号,工作面支护、端头支护、超前支护;初采初放顶板管理措施,周期来压、老顶来压顶板管理措施;回采过空巷、断层、破碎带等结构地段的顶板管理措施;煤133、炭回收及煤质管理;工作面技术参数一览表(包括:工作面长度、采高、循环进度,落煤方式、支架规格等)。4.工作面设备配备及管理(1)工作面设备配备图、表;(2)主要设备的技术参数;(3)设备管理办法、标准及要求。5.循环作业图表和劳动组织(1)正规循环作业安排:作业方式、循环方式、循环进度、正规循环作业图表;(2)劳动组织形式:人数、工数、劳动组织出勤表;(3)组织正规循环作业的技术安全措施。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此部分以图表形式,内容包括:工作面长度、采高、煤层倾角、循环进度、循环产量、班循环个数、班产量、日产量、月产量、班推进度、日推进度、月推进度、可采期、工效、月工作天数、回采率;坑木、油脂、134、乳化液、截齿等材料消耗指标;吨煤直接成本。7.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1)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要求;(2)保证质量的管理办法。8.工作面的生产系统(1)运输系统;(运煤、运设备及材料);(2)通风系统:风量配备及验算;(3)供排水、洒水、灭尘系统、供水施救系统;(4)供电系统;(5)通讯与照明系统;(6)监测监控系统;(7)压风自救系统;(8)应急避险系统。9.安全技术措施(1)一般安全技术措施;(2)预防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灾害的技术安全措施;(3)避灾路线图;(4)其他安全技术措施。(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写内容:1.概况(1)巷道名称;(2)巷道位置(井下位置、井上位置);(3)巷道开口135、位置;(4)巷道断面及支护形成;(5)巷道设计平面图及相邻关系。2.地质情况(1)巷道的围岩情况;(2)地质构造;(3)煤层钻孔柱状图;(4)水文情况;(5)瓦斯情况;(6)矿山压力情况,顶、底板岩石分类等级;(7)周围的开采情况。3.施工方法(1)支护形式及支护材料(支护材料的规格及质量标准);(2)巷道断面特征及其支护尺寸(图);(3)施工方法,选择施工方法的依据,施工工艺过程及各工艺过程的说明;(4)特殊地段的支护(过构造带、破碎带),临时支护,开口支护;(5)运输:运煤、运材料、运设备;(6)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表;(7)每米巷道材料消耗表;(8)巷道的直接成本;(9)防、排水及供水。4.136、“一通三防”情况(1)通风:通风系统图、通风方式、通风设施、风量需求计算,日常通风管理办法;(2)瓦斯检查:瓦斯检查及监控的规定及标准职责;(3)防治瓦斯措施;(4)防尘措施;(5)防止内因及外因火灾的措施。5.动力供应及通讯(1)供电:供电系统图、所需电量、配电点、电缆敷设、供电的标准等;(2)压风:压风机的位置、压风系统、维修及质量标准等;(3)通讯、照明。6.紧急救生系统(1)紧急救生舱:救生舱设置的位置、型号、使用方法;(2)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管路位置、管径;(3)供水施救系统:管路位置、管径。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的设置,并绘制系统图。7.循环作业图表和劳动组织(1137、)正规循环作业安排:作业方式、循环方式、循环进尺、正规循环作业图表、最大最小控顶距;(2)劳动组织形式:人数、工效、劳动组织出勤表;(3)组织正规循环作业的技术安全措施;(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8.安全技术措施(1)安全制度: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煤尘瓦斯管理制度;(2)施工的巷道质量标准及工艺环节的质量标准;(3)保证施工安全的安全措施;(4)避灾路线图。9.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规定(1)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规定凡承担机电设备安装(大、中、小型设备)的单位,在接受安装任务后,所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首先阅读设备安装138、使用说明书和设计规范,充分了解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环境条件要求,并对设备安装位置的环境进行实地查看,确定起吊方式及运输方式,并编写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概况、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设备验收、施工方案及施工设计程序、设备安装、劳动组织及安排、二期安排及保证二期的措施、质量标准及保证质量的措施、安全措施、施工设备、工器具、材料明细等内容。设备安装所需的临时供电和动力用,电焊、喷灯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措施审批程序: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完成,由编写人签字,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风部、地质测量部、安全139、监察部、生产调度室、信息部等相关部室审批后,报请矿总工程师审批。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完成后,组织工程参与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学习必须有相关学习记录及参与人员签字,审批手续不全或贯彻不到位不得施工。(2)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编制、审批规定各单位维护使用的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由本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各单位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编制前,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设备性能和有关注意事项。操作规程编制内容A、设备使用前的安全确认;B、操作顺序(启、停机);C、运行中注意事项;D、出现故障时的应急措施。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经编制人员签字后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操作规程审批程序:机电部、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通风部、生产调度室、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机电矿长。操作规程贯彻学习:由技术员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贯彻学习和讲解,贯彻学习必须有详细记录,并有参加学习人员的签名记录。未经贯彻学习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设备。八、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及专项整治期间对应罚款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