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发电企业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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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222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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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阳能发电企业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职业健康防治责任制度1第二章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7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11第四章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3第五章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7第六章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9第七章 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25第八章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8第九章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31第十章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39第十一章 职业危害警示及告知管理制度42第十二章 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44第十三章 职业危害事2、故处置与报告制度46第一章 职业健康防治责任制度 (一)公司总经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环境、职3、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隐患。5.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6.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配备专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二)副总经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拟定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按规定拟定设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的部门4、。 4.参加管理评审,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出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5.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6.主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生产车间主任的职责 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车间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组织员工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经常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危险源。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5、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发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并参与和配合公司对事故的调查,组织召开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分析会,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四)班组长的职责 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员工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经常组织本班组员工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6、职业健康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新员工(包括调换工种的员工)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员工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支持、接受本单位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本单位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员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 发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并积极配合公司对事件的调查处理。 (五)生产员工的职责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7、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听从本单位管理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 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发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本单位管理人员;积极公司配合对事件的调查处理。二、 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责任 (一)安环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职业健康安全负检查8、监督的责任。 深入生产现场,指导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参加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新入厂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工作。9、协助公司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公司的劳动9、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10、编制、组织实施本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11、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12、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1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项目等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试运转工作。14、监督生产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状况,提出员工预防和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的措施。15、负责收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文件并及时组织传达和学习。(二)生产部职责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及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生产方案,加强现场管理。2、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危险源,积极配合安全部门进行评价并提出10、技术改进措施。3、对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职业健康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运行。4、编制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5、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6、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运行。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三)财务部职责及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四)综合办职责(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11、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2) 合理配置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人力资源,确保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有关人员意识和能力的需要。(3) 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的统筹安排,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工作的实施,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与评价。(4)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5) 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6) 贯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生产经营单位/部门的加班加点进行监控。 (7) 在招用各类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临工)时,不得招用未满18周岁12、的未成年工。 (8)负责签订劳动合同,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的工伤管理、劳动保险等劳资管理,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三、公司应履行的义务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具体体现。依据用人单位的义务,我公司做出以下要求内容:1、健康保障的义务:公司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3、保险13、义务:公司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4、报告义务:公司应当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5、卫生防护义务:公司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6、减少危害义务:公司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7、职业危害监测义务:公司应当按照安监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评价、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安监部门的资质认定。8、不转移危害义务:公司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14、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9、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公司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还应将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结果、政府监督监测、评价结果及时告知劳动者。10、培训教育义务:公司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11、健康监护义务: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12、事故处理义务: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应15、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13、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4、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的义务: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公司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15、职业病病人调离和妥善安置的义务: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人,公司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16、依照民事法律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16、14-第二章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全面提升安全健康管理水平,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降低和控制员工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临时工以及劳务工和临时工。 3 职责 3.1 安全环境管理部是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归口部门;3.2各部门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主体,负责建立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4.1.1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组织体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各项管理制度。 4.1.2落实各级人员17、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责任制。 4.1.3 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认证工作。 4.2 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培训 4.2.1 对从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2.2 对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的岗位要求进行确认 ,并进行安全、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4.3 开展职业安全健康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4.3.1 组织员工结合本岗位开展风险评估(管理风险、行为风险、环境风险),共同参与查找危险点,形成风险清单。 4.3.2 分析实际情况和鉴别风险危害程度,确定控制目标。 4.3.3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落实项目、人员、资金、时间等,措施计划经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纳入年度安、反措18、计划。4.3.4 实施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措施计划。按照制定的管理程序和标准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按照风险控制措施计划进行整改。4.3.5 评估和完善管理体系。组织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作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修订和完善管理文件。4.4安全健康防护 4.4.1 新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的内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评价,项目竣工验收时,应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4.4.2 在安全、职业健康和卫生危害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4.4.3提供个人使用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的功能和质量要19、符合有关要求。4.4.4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自动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压、泄流区。 4.4.5女员工禁忌劳动范围4.4.5.1 高处作业。4.4.5.2 脚手架组装和拆除。4.4.5.3 使用风钻等伴有强烈震动的作业。4.4.5.4 高温、压力容器的检修作业。4.4.6 对安全、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或更新,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4.4.7组织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4.4.8 建立监测台帐,专人负责对作业场所的高噪音、高温、化学有毒品等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20、的监测和定期检测,确保其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4.4.9 各部门应建立人员安全健康档案,并加强高危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根据体检情况,将不适合高危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调离。4.4.10 各部门应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应急处置预案。 4.5 信息报送 4.5.1 每年12月份,各部门应将职业安全健康评估及措施报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4.5.2 发生职业安全健康危害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报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安全环境管理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指令,发出预警,启动应急预案。 5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5.1 主要风险 5.1.1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辩识不清,采取的措施不力。5.2 关键21、控制 5.2.1 组织专业人员对作业场所安全、环境状况进行认真分析,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部门对工作现场开展检查、评估、认证。5.2.2 采取针对措施,降低安全与职业健康的风险。 6 专业术语及缩略语 6.1 职业安全健康:为公司从业者在从事生产、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免受安全、环境带来的健康威胁而进行技术、设备、教育、组织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6.2 职业卫生:是研究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作业环境中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规律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措施。 7 引用标准 、支持性文件7.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22、会议于年月日通过) 7.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7号令)。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公司职业病危害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外来施工单位。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制度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本制度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23、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4. 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县(市)级安全监管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5. 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6. 施工工艺发生变更或新产品投产,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申报其工艺流程和技术,并提供使用相关原材料及化学成24、分。7.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统一格式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填报。 第四章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公司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外来施工单位。二 、各部门职责1.综合办会同安全环境管理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25、护用品。 2. 综合办会同安全环境管理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公司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安全环境管理部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三、职业健康宣传 1 .公司利用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2 .生产部要利用班前班后会、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经安监部门认定的26、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入厂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员工、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综合办通知安全环境管理部,并由安全环境管理部组织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1)公司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党和政府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关于职业病危害的方针、政策、法令。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综合安全知识,公司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27、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2)生产部安全教育由生产部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本部门生产工艺流程职业危害。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3)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尊师爱徒。必需在有经验的老员工带领工作28、6个月,待员工经过公司综办组织的转正考试合格后,才能单独作业。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公司安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按XXXX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制度执行。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告知岗位员工,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从事电气作业、机动车驾驶、起重起吊、金属焊接、压力容器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工种的安全生29、产教育培训。1)由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根据证件的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每年公司要对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1)由公司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公司每年必须对在职员工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3)一般“三违”人员由本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重“三违”人员由公司安全环境管30、理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安全环境管理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49-第五章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是降低职业病有害因素浓度的关键设备,对保护员工的健康,免受职业有害因素侵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行特建立以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各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台帐。2、安全环境管理部应会同生产部等部门按照公司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3、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31、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设备完好。4、运行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运行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防护检查,启运后妥善处理,运行中做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期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3)运行人员对使用的设备,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培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32、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4)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5)设备计划运行,定期切换,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期试转,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6)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以及操作日志。7)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并做好交接记录。5、维护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1)设备维护人员对所保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运行人员搞好安全生产。2)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3)认真执行机组设备检修的有33、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公司安全员应经常检查监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六章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保证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来施工。2.劳动防护用品是34、公司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3.安全环境管理部会同综合办统计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财务部门根据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落实资金,物资供应部根据计划进行采购。4.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是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应对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确认。其职责是:1)负责审核各部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配置申请。2)负责监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佩戴使用、5.各部门负责按照公司发放标准配备本部门员工所需特种防护用品,并记录35、台账,同时监督本部门员工按标准进行佩戴。6.各部门作业员工应按要求佩戴并保管好相关防护用品7.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需领当月所需劳保用品时,报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审查签字确认后,从物资供应部领取。8.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防护用品。及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上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对员工的伤害。9.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在安全环境管理部出具证明后到物资供应部办手续。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到安全环境管理部申请是否可以补领,并应当按36、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对应经失效的防护用品应向安全环境管理部申请报废,安全环境管理部出具证明后由物资供应部进行采购。10.物资供应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各单位劳保领用单分发个人防护用品,并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登记入账,对非易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采取以旧换新的办法。11.因工作需要改变工种的人员,应及时按新工种发放职业病保护用品。新旧工种职业病防护用品相同部分,期限合并计算,新工种没有的已发放的职业病防护用应予收回。1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本公司时,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时间尚不到规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价处理。13.防护用品的使用范围和岗位 1)护目镜、面罩的使用37、规定: 电(氧)焊割、打磨抛光、切削(割)岗位操作时必须带护目镜或面罩;锅炉运行岗位在就地看火时必须戴护目镜。 2)劳动防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电气运行岗位在操作电气设备时、电气维护岗位带电维护作业时、电焊(割)带电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机械装配、装卸、吊装岗位必须佩戴棉布手套,操作、装卸或搬动有毒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戴橡胶手套。 3)安全帽的使用规定:所有进入生产现场的员工、外协单位、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4)工作服、防护服的使用规定:所有生产、维护检修的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所有生产、维护检修的第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电38、气运行、维护检修的员工在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高空安装、检修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防护鞋。 6)安全绳、安全带的使用规定:高空安装、检修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绳、安全带;公司汽车驾驶员开车时必须系安全带。 7)防护耳塞的使用规定:在产生强噪声的作业环境下工作时必须佩带防护耳塞。 8)自吸式呼吸器的使用规定:在火灾中逃生和消防救援时使用。 9)口罩和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在作业环境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下佩戴口罩、在操作一定毒性的化学品的作业时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14.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由安全环境管理部统一安排使用防护用品。 1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39、发现核实,由安全环境管理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2)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3)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4)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5)个人私自购买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 6)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17.公司配备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1)电厂生产一线运行人员、现场施工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劳保用品名称配置标准备注工作服(春秋装)3套/人/2年厚工作服:2套,薄工作服:1套棉大衣1套/人/3年安全帽2顶/人/3年适合夏季、冬季安全帽各一顶棉皮靴1双/人/3年劳保鞋1双/年绝缘、防滑、防穿刺、防砸帆布或棉40、纱手套1双/人/月热力主操、启动锅炉主操、燃气过热器操作、汽机主操配发帆布手套,电气、化学水配发棉纱手套(猪、牛皮手套,按价核算或一年两双)口罩7副/人/年根据当地冬季供暖7个月配发防护镜1副/人/年(2) 长期露天作业人员配备标准:劳保用品名称配置标准备注工作服3套/人/2年厚工作服:2套,薄工作服:1套棉大衣1套/人/3年安全帽2顶/人/3年适合夏季、冬季安全帽各一顶棉皮靴1双/人/2年劳保鞋1双/年绝缘、防滑、防穿刺、防砸帆布或棉纱手套1双/人/月夏天配帆布手套,冬季配棉纱手套,每月发放或以旧换新口罩7副/人/年根据当地冬季供暖7个月配发护膝1副/人/年仅限于镜场工作人员墨镜200元/人41、/2年仅限于镜场工作人员与露天施工(安全)管理人员 (3)设备维护人员配备标准:劳保用品名称配置标准备注工作服(春秋装)3套/人/2年厚工作服:2套,薄工作服:1套棉大衣1套/人/3年安全帽2顶/人/3年适合夏季、冬季棉安全帽各一顶棉皮靴1双/人/3年劳保鞋1双/年绝缘、防滑、防穿刺、防砸帆布手套1双/人/月每月发放或以旧换新口罩7副/人/年根据当地冬季供暖7个月配发防护镜1副/人/年皮手套1双/人/季度每季度发放或以旧换新焊工手套1双/人/季度每季度发放或以旧换新(4)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劳保用品名称配置标准备注工作服(春秋装)3套/人/2年厚工作服:2套,薄工作服:1套棉大衣1套/人/542、年安全帽2顶/人/3年适合夏季、冬季安全帽各一顶棉皮靴1双/人/3年劳保鞋1双/年绝缘、防滑、防穿刺、防砸棉纱手套1双/人/月或猪、牛皮手套,按价核算或一年两双(5)其他人员配备标准:劳保用品名称配置标准备注工作服(春秋装)3套/人/2年厚工作服:2套,薄工作服:1套司机需穿戴西装,与工作服差额自付棉大衣1套/人/5年安全帽2顶/人/3年适合夏季、冬季安全帽各一顶棉皮靴1双/人/3年劳保鞋1双/年绝缘、防滑、防穿刺、防砸棉纱手套1双/人/月仅限于后勤管理、司机管理岗位口罩7副/人/年根据当地冬季供暖7个月配发墨镜200元/人/2年仅限于司机岗位第七章 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为做好公司职业危43、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 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监督职业危害管理工作的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2.按职业病防治计划和防治方案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危害监测单位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监测。3. 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4. 对作业场所所有作业浓度、强度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方法、监测周期的规定。粉尘、毒物的监测要求按照GBZ159-2044、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进行。5.监测结果要填报并定期上报相关部门。6. 安全环境管理部要协助取得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工作。定期监测工作应根据国家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监测周期的规定每1年进行一次,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7. 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公示地点为检测点及人员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如食堂),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价等。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8. 安全环境管理部应建立好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管。监测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防止丢失。9.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45、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由生产部制订规划、提出改进方案。同时要将监测对象、监测地点、检测结果、检测方法等记录并上报相关领导。10. 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1. 安全环境管理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应将检测费用列入职业病防治经费专项开支,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第八章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开展46、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公司全体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本公司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 职责1. 综合办负责本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2.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员工进行健康体检。3. 要与依法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47、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二、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1)员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2)员工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资料;2、职业病诊断档案三、档案的借阅1、各有关部门、单位到综合办查阅档案资料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征得综合办主任的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对所查内容、利用目的作详细登记。 2、综合办为所需借、调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复印材料。3、档案原始材料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4、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一般情况下,外借期限不48、超过一周。5、对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标记、涂改或撕页、拆卷等。归还时档案人员要进行检查,保证档案完整无损。 四、档案的保管1、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2、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导致火灾的危险品。3、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务。5、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6、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第九章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为保障员工的安49、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一、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外委单位。二、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 1)噪声 产生原因: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主要有引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空压机、给水泵等。 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50、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2)高温 产生原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的部位有:锅炉、汽机蒸汽管道等。 危害程度: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8.5以上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3)氨水产生原因:给加氨设备添加过程中,发生氨水泄漏;氨水存储、输送设备故障、产生氨水泄漏等。危害程度:氨的溶解度极高,所以主要对动物或人体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常被吸附在皮肤粘膜和眼结膜上,从而产生刺激和51、炎症。若吸入的氨气过多,导致血液中氨浓度过高,就会通过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的停搏和呼吸停止,危及生命。长期接触氨气,部分人可能会出现皮肤色素沉积或手指溃疡等症状。 4)盐酸产生原因:化学制水系统和酸洗设备过程中采用。 危害程度:急性影响,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等。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5)氢氧化钠产生原因:化学制水系统中采用。危害程度: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或烟雾会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与其直接接触会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52、休克。三、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接触噪声岗位操作规程1)适应的工种: 引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空压机、给水泵等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 2)接触噪声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岗位工作的环境及可能造成职业健康危害的因素。各值班室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 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3)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 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 3.接触高温岗位操作规程 1)适应的工种:熔盐主副操、锅炉运行人员;维护锅炉、53、汽机班组检修人员。 2)接触高温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岗位工作的环境及可能造成职业健康危害的因素。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现场配备防高温烫伤、防中暑药品。 作业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应佩戴防高温手套,必要时需穿隔热服。 如接触环境温度较高的工作现场时,应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加装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3)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 当有先兆或轻度中暑时,应将患者迅速离开高热环境,移至荫凉通风处休息,解开衣领,并给予清凉饮料、浓茶、淡盐水和人丹、解暑片或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54、。 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立即移到荫凉处,让其平卧(或抬高下肢),根据不同的病情,分别作如下处理: a.中暑痉挛时,牵伸痉挛肌肉使之缓解,并服用含盐清凉饮料; b.中暑衰竭时,服用含糖、盐饮料,并在四肢作重推摩、擦摩; c.日射病时,头部用冰袋或冷水湿敷;身体高热时,应迅速降温,如用冷水或冰水擦身(擦至皮肤发红),或在额、颈、腋下和腹股沟等处放置冰袋,也可用50酒精擦浴。 症状重或昏迷患者,可针刺人中、涌泉、中冲等穴,并应迅速送医院进行抢救。 4.接触氨水岗位操作规程1)适应的工种:化水车间、维护人员2)接触氨水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55、。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岗位工作的环境及可能造成职业健康危害的因素。必须了解氨的性状,毒性作用,中毒症状,掌握防治要点。卸氨水操作时必须站在上风位置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服、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毒面具、手套、胶鞋,如感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离开现场。 严禁工作人员穿钉子鞋、化纤服、带火种和带热源进行现场作业 。禁止使用汽油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3)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 凡从事氨水作业人员均应进行就业前体检,有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肝或肾脏疾病、心血管疾病者应禁忌从事氨水作业。 患者只是单纯接触氨气,并且没有皮肤和眼的刺激症状,则不需要清除污染。 如果眼睛接触或眼睛有刺激感,应56、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20min以上。如在冲洗时发生眼睑痉挛,应慢慢滴入12滴0.4%奥布卡因,继续充分冲洗。如患者戴有隐形眼镜,又容易取下并且不会损伤眼睛的话,应取下隐形眼镜。 对接触的皮肤和头发用大量清水冲洗15min以上。冲洗皮肤和头发时要注意。 如病人昏迷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出污染区,至空气新鲜处,对病人进行复苏三步法。气道:保证气道不被舌头或异物阻塞。呼吸:检查病人是否呼吸,如无呼吸可用袖珍面罩等提供通气检查脉搏,如没有脉搏应施行心肺复苏。同时紧急联系120.如果接触浓度500ppm,并出现眼刺激、肺水肿的症状,则采取以下措拖:先喷5次地塞米松(用定量吸入器),然后每5分钟喷两次,直至57、到达医院急症室为止如皮肤接触氨水,会引起化学烧伤,可按热烧伤处理:适当补液,给止痛剂,维持体温,用消毒垫或清洁床单覆盖伤面。误服者给饮牛奶,有腐蚀症状时忌洗胃。 4接触盐酸岗位操作规程 1)适应的工种:化学运行、化学维护、化学采样、制样、化验人员。 2)接触盐酸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岗位工作的环境及可能造成职业健康危害的因素。必须了解盐酸的性状,毒性作用,掌握防治要点。在进行接触盐酸的作业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戴化学安全防护面罩、穿耐酸碱橡胶靴、穿防腐材料制作的工作服、待耐酸碱橡胶手套,避免吸入酸雾,与碱58、性物质接触。工作现场严禁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后要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3)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可涂抹弱碱性物质,如肥皂水等。就医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 用水漱口,就医。 5.接触氢氧化钠岗位操作规程 1)适应的工种:脱盐水化学运行、化学维护、化验人员。 2)接触氢氧化钠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后方可59、上岗。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岗位工作的环境及可能造成职业健康危害的因素。必须了解氢氧化钠的性状,毒性作用,掌握防治要点。在进行接触氢氧化钠的作业时,应佩戴化学安全防护面罩、穿耐酸碱橡胶靴、穿防腐材料制作的工作服、待耐酸碱橡胶手套等劳保用品。工作现场严禁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后要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3)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用3%硼酸溶液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口服稀释的醋或柠檬汁,就医。第十60、章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目的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员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公司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5.职责 5.1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 公司安全生产61、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 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5.4 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 各单位负责配合安全环境管理部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 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5.7 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62、故。 7.主要目标及危害因素 汽机车间噪声 化水车间氨水熔盐换热车间高温 8.工作要求8.1 培训 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员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8.2 应急救援 8.2.1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8.2.2 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8.2.3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在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禁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8.3 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8.3.1 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单位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8.3.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63、8.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8.4 应急物资管理 8.4.1在各单位应配备急救药箱、耐酸防护服、耐酸手套、耐酸靴、安全帽等应急物资。8.4.2 装置区和罐区设有有毒气体检测仪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9.监督与处罚 9.1 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2 安全环境管理部监督各单位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3 安全环境管理部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64、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 职业危害警示及告知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1.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2)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 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 3)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 警示标识。 4)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 5)高温工作场所设65、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 2. 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3. 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化学品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4. 有毒、有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备上警示说明书的内容包括:该设备的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5.中文警示说明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编写,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6. 66、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场所,应当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7.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 8. 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9.要求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的厂家,同时提供中文说明书,并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10. 警示标识要制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每月应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和更换。11. 警示说明不得随意更换位置、不得丢弃、不得涂改。12.如发现警示标识丢失、涂改、损坏等,要立即报安全环境管理部,并及时更换,以免误导员工。13.故意损坏、涂改警示标识者,视情节轻重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7、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第十二章 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 “三同时”制度是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2. 各部门职责 1)生产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 2)安全环境管理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3)财务部所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68、。 4)各单位是职业卫生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3. 公司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均应有职能部门委托依法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安监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向安监行政部门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报告审核同意。工程方可开工。4. 在初设阶段,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环境管理部、物资供应部、综合办、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参与项目职业卫生的审核,同时将审核意见向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汇报。5. 在施工阶段,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进展进行现69、场监督。6.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机构承担。7.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8. 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原评价备案安监行政部门。9. 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监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70、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10.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职业病设施应当同步进行卫生验收。 11. 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安监验收合格,并取得安监行政许可批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12.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整理资料并归档。第十三章 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规71、章,尚未发布。待发布后,以国家总局规章为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二、 管理分工1、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72、。三、事故处置、报告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2)分析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