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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公司煤矿安全专项管理制度162页
煤业公司煤矿安全专项管理制度16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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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山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1184 2024-09-08 158页 367.09KB
1、煤业公司煤矿安全专项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6安全目标管理制度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1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3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5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8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2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24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5入井人员管理制度28入井人员检身制度30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1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32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制度34安全管理奖惩制度35劳动用工管理制度36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45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50人员不安2、全行为管理制度55安全自检制度62矿井自保体系管理制度6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70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72群防群治制度76调度管理制度78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制度79安全信息管理制度80管理人员下井管理制度81管理人员地面安全巡查制度83“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5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抓“三违”制度86领导干部井下查岗制度87节假日及中夜班领导班干部井下查岗制度88安全生产告诫制度89安全费用提取制度9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94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95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106上班考勤制度10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108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110“变招工为招生”制3、度112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117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123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24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127隐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128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129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131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监控管理制度132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140联席会议制度141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142重大隐患报告制度145隐患治理台帐制度146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147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制度148重点和专项督查制度149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15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5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执行国家4、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落实集团公司“整章建制、完善标准、落实责任,从严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业务保安行为、岗位操作行为”安全管理基本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管理理念、工作标准,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基层区队安全生产职责,构建责任清晰、流程规范、标准先进、考核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和企业的长治久安,特作如下决定。一、组织领导组 长: 景进喜副组长: 于未杰 李兴军 郭郁夫 李军柱成 员: 各科室、队组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长担任。领导组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5、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指令、文件等。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规章制度、文件要求,制定矿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考核体系。3、根据集团公司安排制定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阶段性工作安排。4、负责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瓦斯治理、综合防尘、防治水、安全供电等方面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5、负责对科队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安全绩效考核。6、负责制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安全示范矿井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的措施和奖惩办法。二、安全生产主要职责1、项目部领导安全生产主要职责项目经理对全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第6、一责任;生产副经理对开掘进尺组织、井下井巷工程等安全生产负责;机电副经理对全项目工程机电、运输的安全生产负责;总工程师对全项目工程“一通三防”、防治水、作业规程、措施制定贯彻执行、巷道贯通、地质预报、巷道测量、环境保护等安全生产负责,对项目工程区域技术管理负分管领导责任;安全副经理对全项目工程井上下安全监督检查、纠察执法、职工培训工作负责;2、业务科室科长安全生产职责科室科长在项目部领导的安排下,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分工,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承担相应的业务保安责任。3、队长安全生产职责各施工队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4、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在项目部7、通安科的领导下,负责本班安全质量检查把关工作,对本班安全负安全监督责任。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在队长、当班专职安全员协调指导下,负责本班作业期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规程措施规定。6、职工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按岗位标准规范作业,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严格执行,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职工人数安全和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二、召开时间会议每月1日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具体时间据情况而定)。三、主持人由项目经理主持。四、召集单位通安科负责通知与召集参加人员。五、参加人员项目部“五大员”、各科室、各队组六、会议任务18、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等文件精神。2、各部门汇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落实执行情况。3、听取通安科关于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安全形势,安排本月安全生产工作。4、各部门汇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审查批准安全活动的方案计划。5、听取通安科对重大事故的追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报,分析典型案例,抓好生产。6、汇报本月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讨论制定解决的措施和方法。7、各部门汇报前期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8、汇报本月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七、注意事项1、各单位应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工作。2、通安科负责会议考勤和记录。3、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9、会议纪律,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八、考核1、凡被通知参加会议的单位及个人,必须按时参加,单位领导有事或不在时,要委派主要人员参加。2、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单位,年终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个人,罚款100元。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促进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安全工作奋斗目标,依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工作奋斗目标1、消灭死亡事故,安全零目标,实现安全生产;2、杜绝瓦斯、煤尘、透水、自然发火、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杜绝一级非伤亡事故;3、努力减少重伤、10、轻伤及各类人身事故;4、地面杜绝重伤和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5、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省一级标准。二、具体管理要求(一)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实施依法治安 1、项目部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充分认识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稳定之间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安,努力构建高效务实、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激励与约束相互协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项目部要坚持齐抓共管,围绕“安全生产零事故”这个愿景目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务院44611、号令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理念,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营造遵纪守法、按章操作的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3、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将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各个管理层面和角落,把安全工作的压力层层传递下去,落实到每一个队组、班组和职工。同时要加大考核处罚力度,对违章决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奖惩办法进行12、严肃处理。(二)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1、各级管理部门要坚持“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科学培训”和“安全是被聘用的条件”的理念,指定专人负责,以提高职工文化素质和岗位安全技能知识为重点,以一线职工为主要对象,采用电视教学和人工授课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同时要严把培训质量关,凡经培训并发放合格证的员工,经抽查核实实际水平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追究培训中心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要建立详实的学习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进行待岗培训,复训仍不及格者,一律清退。3、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13、(三)抓好“双基”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双基建设是指安全基础工作和基层队组班组建设。要在坚持“量化考核、定量跟踪、奖罚到每个人,落实到每个现场”的理念,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一是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到队组,促进队组安全管理自治;二是要把安全防线前移到班组,推进班组安全管理自主;三是要把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到个人,强化员工自主保安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技能,规范个人的安全行为,约束个人安全自律;四是要逐步建立矿井安全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完善和规范队组、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四)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1、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一是要认真落实“14、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严格执行“三先三后三落实”的瓦斯抽放原则,不断提高瓦斯抽出率,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瓦斯抽放计划。二是要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优化,降低通风阻力,保证系统完善、可靠、稳定,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消灭风速超标、瓦斯超限等一切形式的超通风能力冒险生产现象。三是要切实加强防尘、防火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确保系统和设施稳定可靠,对破坏瓦斯监测系统或设备、私自调整探头监测数值,要从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2、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技术科要根据我矿实际认真分析有可能对矿井安全生产产生威胁的水患地点等关键环节,提高地质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执行15、“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3、加强机电运输管理。机电科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对矿井主要提升、排水、压风、运输、通风等大型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同时要加强对高瓦斯头面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和斜坡轨道及“一坡三挡”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和检查,坚决杜绝机电运输事故发生。4、加强顶板管理。技术科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施工,重点抓好工作面过老巷、巷道贯通和巷修地点等关键环节的顶板管理。(五)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基础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对各个专业、工作面等进行评16、比工作,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矿井安全水平项目部将按照公司规定从工程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用于完善不符合国务院446号令要求内容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级文件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方面。各专业口要按照“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原则,拟定施工和设备更新计划,报公司批准后,各专业口负责组织实施,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七)强化隐患排查,抓好隐患整改1、坚持每月三次隐患排查、一次机电专项大检查工作,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牵头,其他科室、队组配合组成安全督查小组对井下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登记建档,按“四闭合”17、原则处理,集中精力搞好现场安全检查。2、采、掘、机、运、通、防治水各分管领导负责,每班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所查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四闭合”原则落实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隐患将按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给予处罚,如因隐患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科室人员要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领导干部跟班情况、特殊工种特证上岗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各类专项措施执行情况和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根据公司关于资金计划管理文件规定,为推动各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影响矿井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安全18、专项资金按期足额提取投放到位,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一、领导小组成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 景进喜副组长: 李兴军 于未杰 李军柱 郭郁夫成 员: 冯士龙 吴听干 董立峰 陈国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由于未杰任办公室主任。二、费用来源安全费用按工程预算安全费用计取全额专用。三、安全费用管理安全费用管理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四、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1、工程施工通风设备的递增和更新、瓦斯管理系统、防灭火系统、防治水系统、综合防尘系统、非防爆设备更新、机电设备和供配电系统,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必须配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构成固19、定资产的内容。2、安全投入中易损、易耗等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内容。主要指已有各类安全监测系统的补充、完善、扩容及正常更新补充;各类监测仪器、仪表(报警仪、断电仪、气体检定器等)的更新补充;各类小型安全防护装备(综合保护器、井下小绞车防跑车装置等)、30千瓦以下局部通风机的更新补充。3、各类安全防护设备修理及配件购置材料投入(风筒、隔爆水棚、黄土等),自救器的更新补充,各类非接续采区投入而属正常生产延接补充的管线,由当月的生产成本解决,不得挤占自留安全费用。五、工程管理及资金结算1、计划下达后,上报单位要及时和财务科、供应科沟通,督促尽快落实完成。2、安全投入下达后,由生产职能科室实践完成。3、安全20、费用的结算由财务负责办理。六、考核1、各单位必须在财务科规定的时间内将安全投入计划及时上报,迟报一天罚该部门100元。2、计划下达后,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及时按计划组织完成,并将完成情况报送财务科,不及时组织完成的罚款200元,不及时报送的罚款50元。3、安全投入截至12月底没有完成计划的,按没有完成工程量的一定比例处罚。4、安全投入年底全部计划完成的,奖励完成单位1000元。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为了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顺利验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经公司研究特制21、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竞赛活动,不断夯实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二、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形成职责明确、层层负责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三、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具体负责通知下发、检查人员组织、检查情况通报以及表彰奖励等。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XX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一级标准执行。五、井下建设现场由XX省分公司负责,各专业软件资料由各职能部室负责。各职能部室对本专业标准进行22、细化,制定各种制度及表格,下发项目部监督执行,并负责各种原始记录的存档保管。六、分公司每月必须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自检,检查记录存档,作为评级考核依据。七、分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必须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评级。 八、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组具体责任人必须按时参加检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把本专业业务安排妥善,同时需请示领导批准。九、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必须抽查各项目部的业务资料来核实评分结果。十、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质量标准化专题协调会议。十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人员要认真贯彻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严格检查矿井必备条件23、和各专业必备条件,规范检查方法,遵守工作纪律,公平、公正检查评比。十二、各级负责人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必须做到月初有计划月末有总结。十三、每月各专业评分完成后将原始记录检查表等交回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存档等。 十四、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分专业统一使用规范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质量。十五、严格执行检查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后48小时内被检查地点发生的非“三违”因素导致的事故,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连带责任。十六、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24、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做到奖惩兑现。 十七、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精神及上级其他安全培训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总 则1、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干部职工。3、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25、,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二、职 责1、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3、班前会十分钟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五大员”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4、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制订全项目部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5、项目26、部安全负责人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三、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1、项目部领导、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1)项目部“五大员”每年到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2)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3)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4)特种作业人员需在三级安全培训中心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27、训,时间不得少于60学时。(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2、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项目部、队组、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项目部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1)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2)队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工程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工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了解应急预案和发生瓦斯爆炸28、水害、火灾、顶板等灾害的自救互救、急救方法和避灾路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出入井手续、通风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和安全指示标志;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3)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四、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1、安全教育以班前十分钟教育和上级部署的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体,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活动。3、安全活动必须由项目部安29、全负责人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主持。4、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须提前备课,有活动课案和授课计划,课案字迹工整。5、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一般为40分钟,出勤率要达到95%以上,补课率达到100%。6、安全活动实行实名考勤,对于因假、因休班未参加安全活动的,必须在下次安全活动日之前或上岗前进行补课,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参加补课的人员要签名备案。7、凡涉及基层单位安全教育的各项计划、总结等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送,严禁敷衍了事。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要进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8、相关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要适时予以督促、指导和帮助,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力度,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打人情分30、。五、安全培训的实施与管理1、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行登记制度。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没有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工,不得在工作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否则按“三违”论处。 2、基层各单位应根据矿的统一安排和培训计划,制订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时上报下年度需培训工种、人员计划并备案。3、参加教学计划编制、审定、试卷命题、监考、巡考、阅卷等相关人员,应在附表涉及的栏目内签名存档,发现问题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六、奖 惩1、安全活动时间不够或安全活动每少一次罚相关负责人各600元。如无特殊情况主管领导不主持会议的,每次罚款100元。2、补课率达不31、到要求者,每次给予相关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没有备课材料或备课不认真的罚负责人100元。3、相关职能科室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凡迟交或不交报表的每次罚单位责任人100元。4、凡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扣分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200元。5、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以相同的原因和问题被矿通报的,罚责任单位300元。6、每月将按照考核的要求对上月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排名前三名的基层单位奖励500元,项目部年底对安全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7、在项目部、集团公司举办的各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学习班中,各单位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安排参训人员,选派32、合格的学员参加培训,发现无故不参加人员者,将对其个人作出严肃处理。8、对考试不及格人员由安培中心公开通报并安排一次补考。9、泄漏试卷、试题秘密者,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并不准其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10、在抽查考试中对成绩不及格的职工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进行脱产培训。七、附 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全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地发展,根据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组织要求1、项目经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矿井全面安全大检查,33、对井上、下所有作业地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2、安全副经理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井下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3、生产副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对井下各施工地点的工程质量全面检查验收。4、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机关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日常入井,对生产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区队处理并跟踪复查。5、每月10、20、30日由安全副经理牵头组织各职能科室经行井上下全面排查工作。6、各分管副经理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对中、夜班现场的安全检查。7、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公司井下所有生产环节和与生产有关的地面机房等,检查时按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分专业进行检查34、。地面各单位生产岗点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自检。二、检查内容1、各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和矿安全生产要求情况。2、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各生产、辅助单位对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3、掘进头的动态及静态工程质量情况。4、采、掘、机、运、通、防治水各生产岗点的安全设施、检查器具的正常使用和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5、全项目工程井上、下各生产岗点、场点、工作区域的卫生面貌及文明生产情况。6、劳动纪律及正规操作情况。7、地面重要安全地点及人员聚集场所的防火情况。三、检查的方式、方法1、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三违”35、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2、采用静态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3、采用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检查地点的方法,对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领导、班组长、安检员四方签字落实具体责任。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的工作面、岗点必须停产整改,安全监督检查组按意见书形式下发各有关单位,各单位按“四闭合”原则落实整改。决不允许边生产边整改。4、整改落实情况由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复审验收。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明确我项目部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及各级技术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我项目部的技36、术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实行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会审意见及参加会审人员签名附在安全技术措施后面。(一)凡用于施工生产的图纸、技术要求通知、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不经审批的图纸资料,不准用于施工,无措施的及图纸资料不全的工程,严禁开工。(二)参加会审的安委会成员必须了解现场实情,以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为准则,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要在会审栏中签署自己的名字,一旦形成统一的会审意见,任何人都要无条件的去执行。 (三)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与会审意见不同的情况时,必须向37、项目经理汇报,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安全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形成统一的修改意见,由参加制定修改意见的全体人员签字后生效,并同时废除上次形成的会审意见。(四)经会审批准后的图纸、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7天送达各相关施工单位、业务科室(其他临时性安全措施开工前3天送达)。(五)经会审批准后的图纸、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贯彻,并有贯彻记录、考试记录。(六)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项目部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通安科、技术科、机电科。经以上人员会审通过后,由项目经理审核批准。(七)须会审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总38、工程师组织安排会审,审批(或会审)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方式严格遵守公司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八)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送到各级分管领导、科室及施工负责人,并且向相关科室报送学习签字情况。(九)作业规程、阶段性措施提前一星期由队组技术员组织贯彻学习并签名,作业规程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一般性措施提前两天贯彻学习并签名,技术员可委托能胜任的队组干部贯彻,特殊情况另定。(十)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技术措施可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集体讨论制订贯彻执行,并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充书面记录。(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原件由审批(会审)人员亲笔签名,不得打印,复写件可打印。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为39、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爆设备的合理调配和使用,最大限度提高机电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设备、器材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确保矿用设备、器材在计划、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中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2、矿用设备、器材遵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和谁负责”的原则。3、设备管理要做到安全规划、合理选型、正确使用、精心维护、标准检修、定期检测,适时改造,不断提高装备水平。4、设备、器材管理的范围为我矿所有准备购置和在用的设备、器材。设备、器材的管理业务部门为机电科。5、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设备、设施、器材管理档案和维修、保养、检修等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40、并做好台帐记录。6、井下设备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必须取得防爆合格证。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器材严禁使用。二、计划和选型1、计划和选型编制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做到统一领导、合理规划、科学选型、周密计划。2、计划的编制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由各部门提出需求申请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3、试验涉及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材、新材料必须经过论证,且经过有资质单位鉴定后,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领导审批后试用。三、设备的验收1、设备到货后,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部设备验收员、保管员要严格按照合同标准、质量要求和技术资料认真进行验收并检验有41、关安全标志、资料、说明书、记录并保存。需领取时,报机电科,由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发放。不符合规定的设备、器材不准入库,更不许发放。2、机电设备的购进由主管领导根据生产的需要,安排机电科做出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报供应科,购进质优价廉的产品,由设备验收员验收三证和产品质量,入库保管。四、设备、器材的使用1、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工作由机电科管理,负责设备器材日常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建立设备管理制度。2、严禁随意改变设备使用器材的用途,不得拆除甩开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加工改造原设备器材。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教育,特殊工种持证上岗。4、对维修好的机电产品由机电科入设备库保管。542、对生产中使用的机电设备由机电队进行维护保养,机电科每月对机电设备检查验收,并评定出设备完好率,完好率低于95%时,每低一个百分点罚款100元。6、对入井前的防爆矿用设备,由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防爆检查,合格后发放“入井合格证”方可入井。7、矿用通风设备,如检查监测仪器等一通三防矿用设备由通安科、进行使用、管理、维护和保养,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校验,确保安全可靠。8、对一通三防矿用设备由机电设备防爆员负责检查其防爆性能。9、对矿用器材中的电缆由机电科进行管理,按需要进行发放,不用的要及时回收。10、电缆的使用和维护由机运队进行现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吊挂,定期对电缆进行绝缘测定,发现问题43、及时处理。11、小型电器的管理是一项非常细致而艰辛的工作,既要严,且要细,对此工作机电科要严抓细管,由机电科发放,并对发出的小型电器进行追踪管理,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12、一通三防器材由通安科进行严格管理。如光学瓦斯检测仪及便携式瓦斯检定器,瓦斯探头等,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仪器,立即进行校验。五、设备的回收 1、各单位要根据生产情况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回收,清点设备或零部件,不论是否完好,都不得遗失。2、对回收设备,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要清点零部件数量,对数量不全者,要根据短缺情况,做出罚款处理。3、对回收设备,由机电队配合,各队、组负责将回收的设备卸至机电科指定地点,并44、分类码放整齐。4、非特殊情况,我矿遵循设备“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5、设备回收单位在设备回收的全过程中必须负责保护好设备。6、机电设备库人员负责开据回收设备验收单,注明设备回收的实际情况,验收单一式两份,设备库留一份,回收单位留一份。7、对回收出井的设备、配件必须及时实施移交入库。8、设备零件回收标准:地面设备零件回收率100%,按零件的原值考核。井下设备零件回收率100%,按零件的原值考核。9、由机电科牵头,组织对回收设备进行检修工作。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范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必须对工程施工地点主要事故灾害制订防范管理措施,加强对45、主要灾害的预防,特制定本制度。一、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二、每年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由技术科牵头,组织其他职能部门编制。每年的计划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编制完成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后下发执行。三、计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能达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的目的。四、计划的编制内容应包括:(1)可能发生各种灾害的自然条件、原因、地点和预兆(2)根据矿井瓦斯涌出情况及规律、煤尘爆炸的倾向性、积水区域、火灾可能性等因素,提出预防与处理瓦斯、煤尘、火灾、水灾、冒顶、爆破、机电运输事故的措46、施;(3)确定井下人员的避灾路线;(4)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以及为缩小事故范围迅速而安全地消除事故危害所必须的工程、设备、器材、工具的数量、使用地点、使用方法和管理办法;(5)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领导人的任务、职责、通知方法和顺序;(6)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五、计划下发后,由项目经理负责贯彻执行,并应立即向全体职工贯彻、组织学习,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六、计划下发后,相关单位必须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学习,并有专门的培训学习、考试、考核等计划和记录。七、计划下发后,安全负责人组织全项目部职工进行统一考试,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47、人员禁止入井作业,重新停工学习培训。八、计划的学习培训工作由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及考核。九、计划在每个季度开始前15天,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化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矿井生产系统有重大变化时,也应随时对计划进行及时修订补充。修订补充的内容,必须组织职工重新学习。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矿井发生事故就是灾难,如何在灾难中减少事故的扩大为主要目的,特制度以下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对事故进行安全、有效、迅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最大48、限度的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生产、生活秩序的安全、健康、文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二、工作原则A、以人为本 健全机制B、依靠科学 依法办事C、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D、加强协调配合 确保反应快速E、专兼结合 整合资源F、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三、应急救援的使用范围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四、组织机构和职责1、成立由项目部领导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救灾领导组: 总 指 挥: 景进喜 副总指挥: 郭郁夫 于未杰成 员: 李兴军 李军柱 吴听干 冯士龙 董立峰 韩振国 郭 会2、领导组职责(1)发布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49、指挥重大应急预案的实施;(3)随时掌握预案的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3、事故处理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项目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集团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建设方和监理方的协助下,确定抢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总工程师:是项目经理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为项目经理提供技术资料、技术设备以及技术服务,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抢险方案,协助项目经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采掘情况,确定重点防治区域,制定防治措施。安全副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预案和抢险中各项措施的监督、把关。生产副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现场50、事故评估,保证矿抢救人员各公众的应急行动的执行,控制紧急情况、现场应急行动和领导组协调。机电副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重点落实排水、供电、通讯等有关措施的落实;负责应急援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各指挥组之间的联络和联系工作。后勤负责人:负责组织与医院协调,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救护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用药品,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与相关部门联系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根据事故类别,及时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并根据总指挥命令迅速送到指定地点,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其它生产事宜,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通安科长:按51、照项目经理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关注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其他有关通防的安全措施。有关队干、班组长:负责将现场所见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的原因详细报告指挥部,并随时接受项目经理命令带领本区域及工作面所有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有组织的撤离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完成项目经理交给的有关抢险和灾害处理任务。值班调度指挥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报告矿山救护队,项目经理、总工程师、集团公司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项目经理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指挥部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的工作人员,考勤室负责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点的52、人数。机电科长:根据项目经理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井下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和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技术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资料,并根据项目经理命令完成测量等工作。五、通知程序和报警系统1、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就近用电话向调度室汇报(若就近无电话或电话遭到破坏时,要考虑其他方式通知,如声响等)事故的性质、发生的地点和遇难人员等情况。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电话或安全生产监测系统的报警信号后,要立即向救灾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并通知救灾领导组成员迅速到调度室集中,同时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通知矿山救护大队到现场,然后在救灾领导组的指挥下参与救53、灾工作。3、由矿调度室值班员通知矿医院及总医院做好伤员的急救准备工作。4、事故发生后向公众报警的信号规定为:井上广播站连续广播或播放警笛,井下各系统电铃声为乱铃。5、事故报警信号由救灾领导组组长负责,根据实际进行全矿性的演练,确保全体职工能够人人明白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为了保证井下出入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一、入井应具备的条件1、根据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所以从事井下劳动的必须是男性成年人。2、入井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54、经检查不适合井下工作的人员(如聋、瞎、哑、傻、癫、痫、精神分裂症、活动性肺结核等)不准从事井下工作。3、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种形式的用工),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4、入井人员必须了解本矿井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熟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及紧急求救联系电话。了解本矿井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二、入井前的准备1、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和胶靴(电钳工穿绝缘靴),携带矿灯、随身携带自救器。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者,不准下井。2、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引火物品,入井前严禁喝酒。3、矿井规定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从主斜井55、乘坐架空乘人装置出入。主斜井井口设井口工作站,每班设专人负责检身。主斜井井口,要悬挂包括乘坐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制度牌板。入井人员要听从架空乘人装置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按规定进行排队乘坐,不得拥挤、插队。4、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严格落实;各矿井要在井口值班室建立入井人员管理牌板,考勤人员要认真做好入井人员的考勤工作,并对每一个班次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按照单位、生产区域进行统计上报;入井人员要自觉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未经检身或拒绝检身的人员,一律不得入井。5、矿井对矿灯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矿灯管理制度,每台矿灯都要有标注矿灯编号和职工姓名的矿灯牌,做到专56、人专灯。6、严格按照批准的通风能力核定指标,根据年度矿井通风设计、供风标准核定当班井下作业人数上限,严禁超通风能力入井作业。三、入井后的注意事项1、井人员入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放在轨道上。2、入井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指挥,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3、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4、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和危险区。5、入井作业人员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6、遇到突57、然停电,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的地方。7、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四、其他规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公司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未按规定交人员定位考勤卡、领取矿灯或自救器的入井人员;(2)未经井口检身人员检查的入井人员;(3)井口检身人员未按规定对入井人员进行检查的;(4)矿灯和自救器发放人员以及考勤人员未按规定对入井人员进行登记,造成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有误的,或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造成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有误的。入井人员58、检身制度一、矿井规定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从主斜井乘坐架空乘人装置出入。二、主斜井井口设井口工作站,每班设专人负责检身。三、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主动出示上岗证。乘坐架空乘人装置入井的人员要在入井前接受检查。四、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严守职责,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严格检查。五、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抽烟或设明火装置。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1)未戴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和人员定位考勤卡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考勤卡不完好(过期)的;(3)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未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9、;(5)穿化纤衣服的;(6)酒后入井、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7)无入井安全资格证的;(8)无矿方职能部门或矿领导陪同的参观者、非本矿或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七、对需要入井的女性由工会女同志负责检身。八、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衣裤口袋及上身至灯带处有无违禁物品。九、发现出井人员盗窃公司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公司有关部门。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由井口工作站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入井签到、出井签退制度。三、出入井人员的清点工作由井口检身员负责。四、当矿井出现停电、撤人60、等情况时,负责将出井人员清点清楚,并向调度室准确汇报。五、井口检身工严把井口关,严禁其它闲杂人员入井或在进口附近逗留。六、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本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七、对升井人员发现携带属于矿井设施或材料必须扣留,并及时汇报。八、检查发现有偷盗矿井财产、设备现象,记录好姓名、工作单位,及时汇报调度。由调度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九、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清点出、入井人数,与井口接待站核对后,对当班井下人员总数统计准确,每班向调度汇报一次。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为强化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根据XX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建设矿井领带带班下井进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煤办基61、发20111514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搞好“双带班下井”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结合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实行矿和项目部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是指建设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项目部的领导,是指承揽井下建设工程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成员。二、矿领导对“双带班下井”制度负领导责任,并对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和项目部的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矿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带班下井领导协助项目经理对当班全矿安全工作负责。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本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负责,62、带班领导协助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矿带班领导对本施工区域的施工安全负责。三、矿和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在此之外,其他领导必须保证每班有领导跟班作业,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5次。矿和项目部必须认真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每月底之前要制定出下月的领导带班下井计划(下井排班计划表)并在调度室和井口明显位置挂牌公示,接受监督。四、矿和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时,要履行下列职责:(1)带班领导是当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建设状况,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巡查,做到“三必到、三走到”,即情况变化现场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到、问题最多管理差现场必到;新施工区域要走到,新工艺、新技术63、新设备、新材料的现场要走到,最远的作业地点要走到。(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起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工撤人命令,并按照矿井应急预案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五、矿和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要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六、“双带班下井”领导必须坚持“班交班、手交手,下一班领导不来、上一班领导不走”原则,确保井下24小时班班有领导,不得缺勤或擅自调整替班,未履行交接手续之前,交班领导不准离开64、现场或交接升井。七、矿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日汇报制度。带班领导要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三汇报”制度。八、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矿和项目部领导升井后,要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方式、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矿和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九、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领导在现场带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现场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现场不能解决的,带班领导升井后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调度室,当日值班人员(分管领导)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五落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65、)原则进行整改,相关人员要做好跟踪落实。十、要落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治理、督办、销号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在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工撤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治理,并进行挂牌督办。在整改结束后,矿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确保整改到位。十一、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井下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矿和项目部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十二、要加强领导带班下井的内部考核与奖惩管理。将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与经济收入等挂钩,并把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优、晋级、提拔的主要内容;建立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制度,对认66、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十三、带班领导能按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给予一定奖励。十四、带班领导擅离职守,未当班与员工同下同上的,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按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中相关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并深刻检讨,全矿通报批评。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的主体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省煤炭工业厅发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的规定精神,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下井带班交接班制度。一、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67、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这齐全,不得漏项。二、带班领导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固定地点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三、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带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交接班内容: (1)矿井各大系统运行情况; (2)事故处理、重大隐患排查等情况; (3)现场生产设备运行情况; (4)各工作面、巷道顶板管理情况;(5)领导指示、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 (6)交接班时井下职工人数及本班安68、全生产情况;(7)特殊工种履职情况(8)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事项。四、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带班记录簿上。五、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六、下井带班人员必须了解井下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各工种循环作业的操作情况和机械运转情况,研究解决井下存在的问题,提出可操作性建议、按照矿领导下井69、带班规定的表格作好带班记录,填写行走路线、当班发现的问题、交下班注意事项。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业务保安、自主保安、互助保安,维护安全法规,保证安全生产。二、本制度是安全生产奖惩的具体准则,适用于矿属各基层单位、机关科室,各单位都要根据本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三、奖励的基本原则是:论功奖赏,不搞平均分配70、,奖励的重点是对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干部和职工。四、安全奖励基金来源渠道:一是安全预算费用提取,二是上级部门安全奖励基金,三是安全罚款。五、安全奖励基金按矿的规定提留,安全罚款、“三违”罚款分别由安全科室等其他部门统计后转入财务科,由财务科单列账户按月入账,不得挪作他用。六、安全奖励有安全和工程质量负责人考核,报项目经理或有关会议批准后执行。七、安全奖惩工作:(1)通安科责执行奖惩的考核工作,同时提出奖惩方案和人员名单,报项目经理审批。(2)财务部门负责执行奖金支出和罚款收缴工作。劳动用工管理制度1、根据项目工程计划,生产任务,编制工程施工职工定编定员方案。方案的编制要本着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各项工71、作的需要,又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做到科学、先进、合理。2、定编定员方案的编制要以生产经营任务、作业条件、职工的技能水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职工的年龄及体质状况、劳动定额、职工出勤率等为依据,综合分析、核定。3、对招收录用的劳合工或录用的临时工,一律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进场后先到地方培训中心进行安全基础知识和岗位技术教育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8、对新招收(录用)的劳动力,实行试用期制度。自分配工作之日起三个月。9、新招收的工人在试用期间,如果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不听从指挥,劳动表现差,或体质差,综合评定为不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报材料到劳资科,劳资科即予以辞退。10、72、为加强全矿的劳动用工管理,禁止任何单位随意招收临时工、季节工,更不允许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公司将对本部门行政正职处以3000元的罚款,若在冒名顶替期间出现工伤及其它伤害,对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并承担50%的医疗费。11、无论招收或录用任何工种,均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由劳资科统一管理。12、职工除名其与矿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解除,劳资科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13、职工自行离矿或被辞退时,须到劳资科办理离矿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14、对一月内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是劳合工的,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公司直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15、职工受到国家刑事处理(制裁)的,其劳73、动合同自行解除。16、劳合工合同到期时,可根据本人技术水平、劳动表现、健康状况、年龄等方面的情况,劳资科考虑办理合同续签手续。17、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无故旷工,严格按各岗位的制度要求自己。四、考勤管理制度1、各单位根据生产情况每月必须安排职工至少休息或轮休四天。要按照矿上规定的工作时间,严格执行职工工作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工作。2、考勤表要逐人逐天填写,做到准确无误,书写工整,符号清楚。旷工、请假等情况都要用符号填写清楚,不得省略、空缺。3、考勤表禁止随意涂改。4、每月终结,要完善考勤表的各项内容。把职工的出勤情况逐人汇总出来,把请假条等审批手续按考勤表上职工姓名74、顺序附在考勤表背后,装订整齐。考勤员本人签字后经本单位行政正职审批签字后生效。5、每天依据考勤把工资表造好后,考勤表要随工资表一并送交劳资科备案。五、请假管理制度1、因故不能上班时必须请假。2、请假原则上本人在事前写请假条,经单位行政正职批准后方能按期享受假期。3、因某些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来不及或不能亲自履行请假手续时,可经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请假手续。4、请假的一般程序是:本人写请假条,经本单位有关领导审批,到劳资科换取请假证明,把请假证明交给本单位考勤员。5、请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的假,工人由本单位领导审批,单位副职由本单位正职审批后经主管项目经理签字,正职由项目经理审批,假期需三天以上时,75、按上述程序审批后,还需到劳资科办理请假手续。6、请假的事由或请假时间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准假。骗取假期者,一经发现或查出,原请假条予以作废,假期按旷工论处。7、请假未准而擅自离岗者,离岗期间按旷工论处。8、请假手续不全者,假期按旷工论处。9、实际享受假期超过批准假期的,超过部分(所超的天数)末续假者按旷工论处。10、请假的种类病假、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休假、计划生育假等。11、各种假的请法及假期规定(1)病假职工患病(负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时,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方可请病假。病情(或伤势)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时,须持定点医院的诊断书、住院建议书,方可请病假。病假假期无统一规定。76、(2)工伤假职工因工受伤需请工伤假时,必需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由本单位负责人填字并到安全监察部填写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加盖安全科公章后送劳资科。(3)事假假期无规定,但一次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连续请假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此规定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4)探亲假职工享受探亲假必须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因父母亲和配偶都不在一起居住,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团聚等三个条件。已婚职工虽同父母一地居住,但其配偶居住别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给探亲假。夫妇双方都是职工,且子女在一地居住,配偶在另一地居住,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六、工77、资管理制度1、矿上每年在年初计划中,对工资基数要测算准确,待指标确定后,确保矿上成本不突破的情况下又要保护和协调好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工资一经确定后,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更改其中的内容,不允许随意提高或降低工资承包基数。若某些内容或指标确实不适应生产经营的实际而需要修改或调整时,须由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3、无论是矿上进行总分配还是对下属单位或各单位内部分配,都要坚持向苦、脏、累、险、难及技术岗位倾斜的指导思想,坚持按劳分配、奖多罚少、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通过量化考核、合理分配,形成岗变薪变、薪随效变、薪随绩变的科学积78、极的分配机制。4、工资表的审核,要严格按照相应的工资分配方案、当月任务完成情况、考勤表、工资结算单等,对照核算、复查。5、有关工资的支付办法(1)工伤工资职工因公受伤后手续办理齐全按规定治疗者,应在治疗医院出具病假证明到安全监察部签字后享受工伤工资,在休息期间按月支付基本工资(工休假除外),否则不予支付。实行计件工资的职工的工伤工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职工工伤期间因伤情须要人员护理的,护理人员工资,岗位工资按当月日历天数做资,绩效工资按机关人员绩效工资,由劳资科统一做资。(2)探亲假工资职工在探亲假期间按制度工作日作资、当月有出勤并请探亲假的作资天数不得超过20天。6、效益工资管理:各队的效益79、必须严格实行计件考核,多劳多得,各队队长的效益工资不得超过全队职工平均数的180%,副队长不得超过全队职工平均数的160%,各各分管副项目经理效益工资按所辖各队行政队长的平均数计发,材料员按人均效益工资的70%控制,文书效益工资按机关平均数做资,质量验收员效益工资按生产科室的工作人员控制,各队的技术工不得超过本队职工平均数的120%,每年应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封顶工资标准。7、单项工程承包工资分配办法。(1)今后凡属矿上承包给各单位的单项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工资部分,必须由矿劳资审定后予以执行。(2)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后,将参加该工程人员名单送交劳资科,这部分人员不在享受正常工资和效益80、工资。(3)如工程本月完不成,按工程进度可予结当月安装人员的工资。(4)待工程完成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由主管矿领导签字后方可一次性结清承包费用。(5)工程工资分配方案,必须严格按照矿上制订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分配表做好后,劳资科审核签字并加盖“劳动工资专用章”后,财务科方可支付工资。(6)单项工程工资财务科不得以现金支付到承包单位,必须交由银行以工资形式代发。七、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劳资科按照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结合矿上的实际。根据工作环境、岗位、工种的不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劳保用品应本着安全、适用、合时的原则配发。2、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81、。3、劳保用品必须按配发标准的规定,购置合格产品。4、劳保用品发放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配发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不得任意提前或托延发放期限。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同意。5、个人劳保用品发放起始时间,按职工进矿参加工作劳资科签发调令之日计起,6、劳保用品领用(发放)时间的计算,以上次劳保用品领用(发放)之日算起,到规定期满,即为新一轮劳保用品领用(发放)时间。7、劳保用品的配发原则上应随岗位、工种的变动而做相应调整。具体办法是:职工矿内调动,若新岗位与原岗位劳保用品配发的品种、期限不同,原则上应到上次劳保用品的使用期满后再配发新岗位应配的劳保用品;确因新岗位工作所需、经本82、人申请,劳资科审批同意后,在本人调到新岗位后即可发给新岗位应配的劳保用品。8、职工一个月内请事假时间超过半月的,当月不发给劳保用品。9、职工非因公负伤休息治疗期间,不发给劳保卫生用品。10、职工旷工的,当月不发给劳保卫生用品。八、职称管理制度对全矿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专门造册登记。九、职工病伤残亡管理制度1、职工非因工负伤,属意外伤害的,病休时间原则上按病假对待:属打架斗殴致伤的,休息期限间接旷工论处。2、职工因工负伤,本人所在单位要及时从劳资科领取工伤事故认定表(一式四份),填写后送安全科、同时安全科要迅速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经项目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3、职工工83、伤医疗终结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十、保险管理制度1、保险的种类:五险一金。2、职工必需及时按规定填报各种报表,做到准确无误。3、认真如实收集劳动合同制职工收入台帐,本矿在册职工人数,做到与劳资报表一致。4、劳资科负责向职工解释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解释职工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疑惑。十一、特殊岗位工种的管理1、为了加强矿内特殊工种管理,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矿井安全和产,使我矿特殊岗位工种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特制定本办法。2、煤矿特殊工种指:电工、爆破工(火工产品、购、运、管)、瓦斯检查工、通风工、信号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水泵工、风机操作工(皮带、刮84、板)、绞车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工、采煤、掘进机司机、瓦斯抽放工、瓦斯抽放泵站司机、束管监测工。3、今后凡从事以上种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XX省煤炭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因工作需要新增加的人员逐步报培训中心培训)。4、凡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作人员,未经矿上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换工种。5、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检查发现未持证上岗者罚款500元。6、各队对培训后的持证人员要加强管理。督促其认真学习本工种的应知应会知识。凡培训持证上岗后对本工种业务生疏,基本常识欠缺者,要进行待岗培训(期间不发工资)。 十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制度1、为了认85、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凡在本矿从事生产和建设活动的职工必须遵守本制度。3、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对煤矿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矿属各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总责。4、在矿劳资科的领导下,矿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5、矿职工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安全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批准的安全培训计86、划必须保证完成。6、对直接从事煤矿工作,特别是从事井下作业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另外,下井参观学习的人员,也必须学习入井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程。7、培训对象具体指:(1)新进矿的工人;(2)特殊工种(瓦斯检查工、放炮工、火工产品管理员、通风工、测风工、信号把钩工、电工、变电工、金属焊接工、金属切割工、矿井水泵工、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皮带机司机、刮板机司机、电机车司机、安全检查工、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矿山救护工、凿岩机司机、空压机司机、矿内机动车辆驾驶员、井下钳工、高架工、瓦斯抽放工、瓦斯抽放泵司机、束管监测工)的工人;(3)普通工种(除特87、殊工种以外的其它工种)的工人;(4)班组长;(5)由于改进生产技术工艺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6)从事井下工作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复训的工人;(7)“三违”人员。8、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新进矿工人15天;(2)从事井下工作的工人每隔一年进行复训的时间不少于10天;每月复训时间不少于2天,并考试。(3)“三违”人员按安全监察部通报中的规定进行1-12个月不等的培训。9、新进矿工人学习本矿概况、新工人入井须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矿山救护、创伤急救基本知识、煤矿安全生产十禁令、三个规定有关劳动法规、有88、关劳动者权利与义务问题、矿纪矿规与职业道德。同时学习矿井基本概况,有关综采、综掘、开拓、运输、通灭、选装、爆破、瓦检、灾害防治、劳动力组织知识,学习机电设备(重点为皮带、刮板、绞车、采煤机、综掘机、通风机、)的操作、维护、管理等知识。10、特殊工种和普通工种及每隔两年进行复训的人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及有关规定,进行矿山安全法制教育。也要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以及与本工种有关的规定,了解与本工种有关的事故注意事项,掌握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同时学习和掌握本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矿山救护、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能抢救、自救和互救;还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其它应知应会知识。11、管89、理人员和班组长除了学习第十条规定的全部知识外还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技术理论知识,井下灾害的发生征兆、预防措施与处理方法以及安全系统工程的管理知识。12、“三违”人员的培训除学习本制度有关规定的知识外,重点要进行矿纪矿规、职业道德及爱矿意识教育,同时要列举大量的与其违章事故相近或相似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培训办法及过程管理13、紧密贴近矿情,实现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规范化。要按照“强制培训、分级管理、考核发证、提高素质”的原则,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证书发放的要求进行培训。14、采用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搞好安全培训。组织安全培训,可聘请矿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授课,也可邀请设备厂家、科研院校90、的专家进行新型设备的专题培训,作新技术、新工艺的学术报告。各基层单位也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本岗位工种的应知应会知识。15、完善教学手段,改进培训方法。可采用课堂教学、实物教学、电化教学、现场实践教学或模拟现场教学、以师带徒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方法,以期收到良好的培训效果。16、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17、凡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要登记注册,并进行资格审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不能参加特殊工种培训。18、学员必须遵纪守规,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尊敬老师,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不准旷课,爱护教学设施和公共财产。上课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课间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喧哗91、吵闹,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睡觉,不准打手机,不准看报纸杂志,不准干其它与培训无关的事。文明礼貌,保持教室内外整洁卫生,讲究社会公德。19、学员必须按照培训的时间安排,按时按班次参加培训,职工培训中心负责考勤。20、专、兼职教师都必须按照培训时间提前准备教案,按时授课。培训教师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正确对待学员,从严要求自己,做到因才施教。21、职工培训中心要建立职工培训档案,每次培训结束,学员登记表、考勤表、考试卷一律整理备案,作为职工评选先进、年度考核及事故备查的依据。十三、奖惩1、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能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三天之内由培训中心主任批准92、,三天以上由学员原单位或劳资科审批,同时取消参加本期培训班资格,下期重新培训。学员因病请假,需持医院证明,否则按旷工论处。2、凡违反第三节第八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并每天罚款20-50元。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的人员罚款50-200元,并不准上岗。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按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下浮1-2岗次半年执行。新进矿的工人安全培训结束后考试不合格者延期10天再培训,考试仍不合格者直接予以辞退。3、新进矿人员和“三违”人员培训期间迟到或早退两次,旷课一次者,培训期限延长10天。4、矿属有关单位若不能经常组织和督促职工学习本岗位工种的应知应会知识,完不成矿上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的,检查93、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关单位岗位工应知应会能力欠缺的,对相应的单位或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罚。5、对职工培训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力度大,岗位工应知应会知识了解全面的单位或负责人要给予相应的奖励。6、培训期间表现极差的学员除给以经济处罚外还向全矿通报批评,如果是新工人、农协工、临时工或“三违”人员直接予以辞退。7、培训期间表现优秀的学员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向全矿通报表扬。如果是“三违”人员可以让提前1-10个月上班。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安全质量检查程序,加大安全监督和隐患排查整改的力度,努力实现矿井本质安94、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管理组织1、安全生产管理系统: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者,安全副项目经理为直接责任者,统管全矿安全生产;下设队、组,实行分级负责,层次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2、安全生产监察系统:矿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矿设安全科,设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监察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监察工作。3、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以矿委会为主体,矿设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发动职工及家属参加管理,参加监督。4、安全科,是矿和安委会的具体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指挥组织,指挥全体安监系统和检查全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95、5、每班安全员负责本班的安检工作,监督执行安全规程,检查不安全因素,组织全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事故发生。6、安全工作,要专人抓,要层层抓,全员都把关,全员都有责,全员都要抓,互相监督,共同抓好安全生产。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1、安全生产记录。队、班设安全生产记录,记录要记清,写明执行规程情况,有无事故因素,险情和事故,采取哪些安全措施方案,和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2、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科设安全检查记录,在日常检查中,分别抽查和集中大检查时,把检查项目,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写清。3、安全会议记录。包括安全办公会,安全专题分析会和事故调查处理会等。写明议题,意见和决议等内容。4、安全工作96、统计报表,安全工作情况,要按系统逐级统计上报。有日报表,月报表和统计图表。报表由统计资料管理系统人员负责登记,填报;图表设在队和安全科,由队和安全科统计、登记。各报表、图表都要如实的按矿规定填报项目,日期和格式填报。5、事故处理档案,工伤填“伤亡事故登记表”表式写明伤者情况,受伤部位,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或结果等。伤亡事故档案,要有事故调查报告,诊断证明,事故处理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等。事故处理档案由安全科搞好,并存档管理。6、安全工作文书档案。包括安全工作计划、决定、通报、总结和报告等,矿内形成的材料都要立案管理。过程由安全科管理,年末统一整理立卷,存档,上级有关文件,经由安全科管理。7、事故97、发生要加强思想组织工作,及时组织恢复生产,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尽量减少影响。三、安全管理实际工作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抓部署工作,检查工作,总结工作,都要把安全工作贯彻在一切工作之中,并坚持始终。2、贯彻安全法规,上好安全课,搞好安全教育,从懂得安全知识,个个都知道安全法规、制度、规程、条例,处处都做安全工作,尤其新工人不经安全教育不上岗。3、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专门检查安全工作,讲安全工作,研究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改变安全工作中的不足。4、安全工作立足于防,工作做在形成过程前,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必须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工作,工作要实,要求要严,发现98、隐患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不能拖延,处理不了的,立即报告,并负责催办,解决为止。5、认真执行“法规”、“规程”、“制度”执行要严,奖罚严明,发现问题,追究责任,该罚的处罚,以严纪保安全。6、不断完善安全制度,“规程”、“制度”要严格执行。还要发现问题,分析情况,研究政策,结合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予以防范,从而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使其更完善、适用。7、安全工作要问责,问题发生在哪里,就由哪里负责,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给予经济处罚或下岗。故意造成损失的追其刑事责任。四、安全事故跟踪处理1、发生事故,立即按系统登记,报告,各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必须认真处理不得拖延。2、搞好抢救工作。发生事故首99、先要救人,必须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护理和治疗,同时做好灾区治理防范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3、搞好事故调查,凡是发生事故,都要及时进行调查,必须把发生事故的情况,原因和责任查清。一定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准确、搞实、搞清,写出调查报告。4、搞好事故分析,进行安全教育,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凡发生事故,查明情况后,都要在一定范围内,搞事故分析,讲明事故情况,原因,找出防范措施,使大家都能从中得到教育,责任人得到处理,从而引起重视。5、搞好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现场的恢复。按批准权限进行,一经批准立即组织恢复生产,制定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及时恢复正常生产。无安全措施,不100、得生产。6、搞好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特别是对可预见事故 严惩责任人。7、事故处理,按轻重分级管理。按事故级别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为保障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安全器材发挥正常作用,按有关规定,特制定关于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一、设备、器材检查制度1、对安全设备、器材检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头把关,机电设备检查由机电科负责,安全器材检查由通风科负责。 2、新购、租赁、借用的设备、器材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方可使用。3、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101、须经过论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否则不得使用。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合格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使用。5、阻燃皮带必须有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标志准用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出厂检验合格证和每条阻燃皮带纵向每隔10米有一个字体高度不小于20毫米的永久标志,即“三证一标志”。阻燃电缆必须有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标志准用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中心颁发的阻燃电缆检验和出厂量合格证的方可下井使用。6、设备安装完毕,由安装、使用、安全监察、设备管理等单位102、的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7、 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机电科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技术管理规定,采取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月验收采掘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85%,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100%,高压供电设备完好率100%,采区供电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95%,电缆吊挂合格率95%,否则每降1%按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8、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否则由于检查不力致使设备停运,按每停运1小时600元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矿有关规定处罚。9、机电科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周期,认真编制年、季、月固定设备检修计划报103、矿批准,并纳入矿生产计划。由机电队或有关单位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由分管项目经理组织进行。10、根据“设备管理规程”的规定,每年应有1215天停产检修日编制,由机电科会同机修厂共同进行,报矿领导批准后由机电科组织实施。11、主要扇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实行轮换检修制,但必须保证备用风机完好状态,使用风机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风机检修由机修厂和机电科组织实施,由机电、通风、安全等有关单位组织验收。12、主排水泵、供电设备,除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外,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的解体检修、检查和测定试验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解决。13、大型机电设备(主副井提升设备、空压机、锅炉等)每班前由司机巡回检查,详细104、检查每个系统每个部位、每个零部件,然后开机运转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司机本身处理不了的交值班人员协助处理,完好后交司机使用。14、固定设备的检修必须按计划时间,保质保量。检修后,进行严格验收并试运转,对检修情况及更换零部件作详细记录,各种技术参数、绘制的图纸及各种技术资料要完整存档。 15、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井下井下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进行安全定期检查和更换,严禁超期使用,消防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 16、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二、设备、器材维修制度设备器材的维修、检修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105、证的人员进行。1、机电设备检修必须依据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除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处,还必须严格执行防爆标准。2、机电设备检修完毕时,必须零部件齐全,进行通电试运转,由矿机电主管领导同检修单位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检测,填写验收报告,机电科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后方可使用。3、各类防爆电器,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进行检查和性能测试,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4、高低压开关检修完毕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检验。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须对其过电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5、设备及各类电器在井下不准倒装使用,必须升井检修、检测、验收合106、格后方可下井使用。6、采、掘、运输等单位的设备严禁周转使用,必须实行有计划轮换检修制,轮换检修计划由各队组提出报机电科批准,由有关单位组织实施。7、设备的检修要按照“设备检修内容”和“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后的设备要严格验收,验收工作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实施。8、检修中所用的材料、零部件必须经过质量检查,合格者方可使用,检修情况及各种技术数据,要详细记录在册存档备查。9、工作面结束,其设备、小型电器、电缆等由专人清点验收,上井交机电科,丢失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10、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持下井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否则井口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下井。11、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107、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全格的不准使用,对有关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不定期检查。12、设备大修计划由机电科负责编制,要合理制订工时定额、停工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等,设备大修由机电科组织实施,并组织验收工作。13、计划外需要检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分管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14、在下达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下达设备大修及保养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工作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15、对设备、器材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定期检修、维修,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108、,防止和杜绝跑、冒、漏,造成设备停运。16、设备大修计划需要调整时,必须由机电科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三违”处罚实施细则。一、不安全行为检查(一)公司安全科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各职能科室、矿、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二)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109、上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安监员、跟班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三)定期检查每周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各组组长安排。(四)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全科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业务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五)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六)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110、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七)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回收、安装工作面、打眼放炮环节、大型设备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八)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按“三违”处罚实施细则执行,并及时通报全矿。(九)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十)各队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111、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十一)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公司安全科进行处理。(十二)各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队组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十三)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112、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十四) 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十五)每月班组要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十六)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十七)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113、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十八)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全科,由安全科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二、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一)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二)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三)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114、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四)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五)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六)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七)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一)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115、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二)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三)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安监员、跟班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四)安监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带班队干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班组。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公司生产技术科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五)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116、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六)采、掘、机、运、通、防治水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七)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全科,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四、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一)安全科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117、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二)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及安全科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三)每月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讨论,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四)安全科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五)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五、员工不安全行为考核办法执行XX煤炭运销集团XX煤业有限公司“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安全自检制度一、值班项目经理118、队长自检制度值班项目经理、队长必须在交接班点交接,交班时必须交清井下的安全隐患情况及处理意见。队长随时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处理,值班项目经理要巡回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向地面值班项目经理汇报,并对接班人员认真交代清楚,且规范填写交接班记录。二、定期检查制度1、煤矿每月要不定期的组织三次自检,自检范围为整个生产系统。2、参加自检人员:安全生产副项目经理、总工、项目经理助理、安检员、各队队长。3、自检内容:整个生产系统内的采掘安全、采掘质量、机电设备、运输安全、一通三防、职业健康、地测防治水、文明生产、三违现象等。对检查要做到六查:查上岗人员安全思想状况、查安全设施使用情况、查隐119、患、查劳动纪律、查工作面安全情况、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边整改边处罚,对事故隐患要停产整改。4、每次自检完毕后,由参加自检人员对自检情况进行评比,评出管理最好和最差的两个队组,管理最好的队组奖励300元,管理最差的单位处罚300元,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差的队组,撤换其主要领导。5、每次自检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限期内未将问题解决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其主要领导100300元。6、每次自检评比结果要对全矿进行通报曝光,激励先进,促动后进。矿井自保体系管理制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 “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遵循“培训为本,安全为天”的120、教学方针,以“提高员工自保、互保、联保”为目标,加强煤矿“五大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全面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自保体系管理制度,望相关科队认真贯彻遵照执行。一、成立自保体系管理组组 长:李文斌副组长:许彦堂 郑成梁 张世民 王培连 田应平成 员:杨雄超 王郑红 王景华 余瑞山 王建发 李烈火 祁伟纬 乔会斌 王宇翔 史万江 管理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许彦堂兼任。二、工作职责1、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全员自保培训计划,建立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标准。2、培训中心做好新工上岗、员工转岗和各类技术工人及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签发合格证工作。4、有计划的培训较高层次的安121、全技术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5、按规定组织员工的全员安全培训和定期培训考试,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管理和操作能力。三、工作标准1、制定年、月培训计划,定期研究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拿出纠正措施。2、培训要有培训教材、授课教案等,并按要求进行考核考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合理齐全,包括培训组织、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教师、出勤考核、考试成绩等,保存好考试试卷和各种原始记录。3、编写培训教材,建立培训制度和奖惩办法。定期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安全培训基础材料和培训记录。4、做好特殊工种操作合格证的核实工作和基层单位新增岗位技术培训人员的培训和签证工作。四、自保体系1122、由培训中心负责对职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每月培训不少于1期,具体由安全科制定培训教案、考试试卷,并落实培训教师人选。2、每次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次,培训以矿井“五大自然灾害”及处理方法为主要内容,要具体明确,讲解透彻,让职工全面掌握各类事故征兆及预防措施,以及发生事故后撤离,自救、互救、避灾等有关知识。3、职工培训组织严密,有记录可查,对培训考试不及格职工进行处罚,并继续参加二次培训,三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员工培训进行教室时,要进行签名,未进行签名要进行再次培训。4、特殊工种一次不合格停班培训,二次考试不合格取消其特殊工种证,调换工作岗位。5、各队要做好职工的培训学习工作,并做好记录123、。五、员工考核管理制度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学员。2、各科、队要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派送培训员工,不准冒名顶替培训,查出者除取消个人培训资格外,还将对该科、队进行经济处罚。3、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4、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假期结束后,再次进行培训。六、员工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 考试与计分1、员工培训结束,按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组织考试。2、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安全科统一命题,监考、阅卷。3、考试实行百分制。 成绩考核1、考试以100分为基础,124、等于或大于6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2、员工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七、教室管理制度1、教室设立在矿文体活动中心,由专业人员对教室进行全面管理。2、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整齐。3、使用教室原则上应按自保培训计划表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与管理人员联系使用。4、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教室。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娱乐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关,挪动电器设备。5、员工按要求就坐,课程结束后,要有秩序的离开教室。八、员工管理制度1、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2、125、培训员工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3、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5、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6、全体员工都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1、培训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学员。2、凡参加培训员工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课,如返现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处理。3、员工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需126、经本单位(部门)同意及领导批准方向。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7、员工培训结束,按教学要求,组织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令其自学或继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十、考试纪律 1、员工自备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准备考试。2、员工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开考30分钟后进入考场的,不得再进入,并以自动弃考论处,场内考生30分钟内不准离开考场。3、员工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如已带入考场,必须交放于讲台,考完后带出。4、员工不得中途离场,一旦离场,则以交卷处理。5、员工在考试要尊重监考人员,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夹带、相互作弊,对有127、作弊行为的考生,监考教师可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者,有权宣布其试卷作废并在考场情况表中作出记录。如作弊考生不服管理,有辱骂行为的,监考教师应将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表,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6、员工在考场答卷,使用统一规定的工具圆珠笔或钢笔,不得在卷面作特殊标记,一经发现试卷作废。7、员工在考试答卷、检查无误后,将试卷整好,交给监考教师方可离开考场,学员一旦交卷,不准再次返回座位,更不得与未交卷的学员交头接耳,否则以作弊论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一、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部128、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二、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全科汇总,分管安全的副项目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三、安全生产实行以项目经理负责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四、矿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任。五、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井下值班领导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并取消井下值班129、领导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六、年度各队组如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扣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值班和带班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七、年终管理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经我矿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考核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消灭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比去年有所下降,实现我矿安全第130、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方针。2、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为重点,加大投入,提高全矿通风管理和水害防治管理水平。3、加大顶板、斜井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无重伤事故。4、坚持开展质量标准化管理,完善现场管理制度,对现场管理加大管理力度,使质量标准化稳步提高。5、完善安全设施补欠工作,使本矿安全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为安全生产奠定良好基础。6、抓好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使全员培训率达到100%,做到全员持证上岗。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我矿由安全科负责考核。 三、奖罚办法 安全风险抵押金奖金分季度兑现和年度兑现,季度奖励分别为交纳本金额的10、15、20、25,年度奖励为交纳本金额131、的35。 四、管理规定 1、实现季(年)度安全目标,享受季(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奖金,完不成季(年)度安全目标,不享受或部分享受季(年)度风险抵押金奖金。 2、职务调整人员需补交风险抵押金本金而未补交的,按原交纳金额享受奖励,按新调整职务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 3、季(年)度结束前,停薪留职人员、放长假人员、开除人员、撤职人员、辞职人员等提前退回抵押金本金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季(年)度奖励;内退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按出勤时间享受季(年)度奖励。因职务或岗位变动而对风险抵押金本金调整的人员,参照第2条规定分段享受奖励。 4内部借调人员按现单位交132、纳风险抵押金本金,享受奖励,承担风险。 5、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安全科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项目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否则按原交纳本金享受奖励,按现应交纳本金承担风险。当职务发生变动时,劳动用工管理中心必须及时通知矿安全科,安全科按规定调整抵押金本金数额。 6、季度或年度风险金奖罚依照本规定由安全科按考核职责分工进行计算,经分管副项目经理审查签字,报项目经理批准,转财务部门发放。 7、不超过安全控制指标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奖金不予扣除;超过安全控制指标的,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133、本金以个人交纳额为限。 8、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及行政责任追究按矿有关规定另行处理;凡是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分别扣除季度奖励的10%、15%、20%、25%、30%。 五、煤矿职工安全风险抵押金规定 1、煤矿一线职工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为每人100元。 2、安全科根据各单位职工1月份实际出勤人员,编制职工抵押金本金缴纳明细表,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在1月份工资中扣除,存入个人安全帐户,做为本年度年职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的本金。 3、职工风险抵押金实行月度台阶式递进,每月递增100元并存入个人安全帐户。矿实现安全年,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年终职工安全账户金额一次性134、奖励给个人。 (1)本人无工伤,非事故责任人; (2)未被停止工作办学习班; (3)采掘直接工年度一般“三违”不超过3次、严重“三违”不超过1次,采掘辅助工、辅助单位井下人员一般“三违”不超过1次。 4、本人出现工伤或事故责任人,扣除个人安全账户中所有金额,账户余额归零。其它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年终只退回本金。 5、新入矿人员从正式上岗月份起按规定扣职工风险抵押金本金,并从扣款月份起递增。 6、安全科按月调整职工风险抵押金本金,经安全项目经理签字后,由安全科在当月工资中予以加扣。 7、调整人员年终奖励分段考核,出勤不足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考核。 8、各单位月底将本单位职工出勤不足人员、岗位调整人员135、报安全科以便及时调整。 9、年底前停薪留职、放长假、开除、辞职等离矿人员个人安全账户有余额的一律不再奖励,只退回本金。借调外单位、内退等人员按实际出勤月份考核奖励。群防群治制度为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尽可能减少伤亡事故发生,单靠有限的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员是不够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预防,共同治理,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为此,有必要地建立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一、每位职工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员控制后的同时,自己必须参与安全生产防患工作,多出安全防患建议,献计献策,要关心现场的作业环境隐患整改。二、及时组织136、群众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查隐患、揭险情、订措施、堵漏洞,坚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三、每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要多参与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隐患问题,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安全监督员,积极配合他人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四、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人人有责任,时时刻刻整个环节安全生产状况,不能只顾自己的工作,忽视周围环境,设施和设备等安全状况,免被他人及设备伤害。五、项目部各班组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事故隐患分析和讲评安全状况。定期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群策群力,找事故苗子,查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六、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在137、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群众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停工解决的建议。七、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的教育,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和管理人员要进行奖励对不遵守安全生产记录违章作业者进行教育,处罚,形成一个群防群治的良好环节。调度管理制度一、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二、 交班调度员必须认真把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接班调度员交班,不能马虎了事。接班调度员要认真听取上一班的工作情况介绍,以便于开展本班的调度工作。三、对上级、矿领导布置的有关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要技术措施,要及时认真落实。四、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138、带作用,建立相关台帐,做好有关记录。五、认真填写本班日报表,数字和安全生产情况要准确清楚,及时汇表上报。六、及时掌握生产动态,组织均衡生产,解决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七、如有紧急情况或重大事故时,要立即按程序和内容向有关部门和矿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八、督促各队伍、特殊工种人员按时交接班,保满勤,搞好安全生产。九、各种图纸、文件、数据要妥善保管好,不得丢失,不经矿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制度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及安全工作意见和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指令,有组织地参加安全生产调度例会,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为项目经理定期召开,由矿办负责组织通知,调度139、做好传达工作。二、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由生产科负责考勤。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会议:矿领导、安全科领导、生产科全部领导及调度员、通风科全部领导、机电科领导、采掘工区的领导(除一人下井值班),财劳及矿办领导,各级管理负责人员等。三、各单位的人员因事不能参加安全调度会议的,必须事先向项目经理请假,并经批准后,方才有效,否则,按无故不参加会议处罚。四、各单位的正职领导收听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后,必须及时把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到员工中去。五、凡是规定要求参加安全调度会议的人员不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每次罚款50元。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一、井口调度为安全生产信息传递的枢纽,是领导、管理干部与井下一线安全信息联系的桥梁。二、井140、口调度必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对于接收到的安全生产上的信息,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传递。三、井下一线对于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汇报中层管理干部和矿领导解决的,可直接问领导者汇报,但必须在当班向调度汇报记录。四、领导向管理干部、井下一线布置工作时,接到工作布署的管理干部或其他职工必须在当班报调度做好记录。五、矿领导要在每次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前阅示信息记录,监督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六、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造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轻者取消当月奖金,重者取消当月工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管理人员下井管理制度为规范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行为,提高下井质量,认真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141、产职责,进一步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作风转变,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公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跟班下井,其下井次数、班次及抓“三违”次数必须符合规定,做为对管理人员安全绩效考核依据,达不到规定次数,按下井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下井班次及次数规定:(1)项目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5次;(2)安全生产系统副矿级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 (3)各专业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的正、副科长、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二、下井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薄弱区段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142、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三、作业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问题时,下井到现场检查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事故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四、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填写干部下井信息表,作为下井考勤及事故隐患排查“三定”的原始依据存档备查。五、矿调度室要建立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台帐,注明下井、出井时间及去往工作地点,准确掌握下井的管理人员人数,并向总调度室汇报科队级以上管理人员下井情况;六、矿安全信息站负责建立各级下井人员台帐,台帐要求使用统一附表格式,加封皮,注明台帐类别名称、单位名称及月份,负责收集干部下井143、隐患信息表,排查隐患;调度室负责对各级下井人员数量、班次一月一汇总,月未将矿科级以上各级管理人员当月下井情况报公司安全科并存档备查。七、考核办法1、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执行调度、安全二考勤,安全、调度部门负责监督考核。2、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数量和质量要与安全奖励挂钩考核,并作为考核干部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无故达不到应下井数的,因公出差、培训、事假除外,按规定进行处罚。3、各级管理人员没有按规定下井、下井考勤登记有弄虚作假、或到现场不履行责任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24小时内非三违因素引发),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建立领导干部下井公示和举报制度,接受职工群众的监144、督。凡发现弄虚作假,除扣除当班工外,并处300500元罚款,矿调度班前会做检查。管理人员地面安全巡查制度 一、 地面单位及矿井地面重点场所实行管理人员地面安全巡查制度。达到强化地面安全综合治理,促进地面专项整治,创建有序的地面安全生产、生活环境。 二、巡查人员范围:矿班子成员、业务保安科室及区域负责人。三、巡查次数规定。项目经理巡查不少于3次/月,分管地面生产和生活的领导巡查不少于6次/月,其它班子成员巡查不少于3次/月。地面隐患办每月组织生产科室参加不少于一次地面全面检查;地面单位负责人要对区域不定期进行巡查,每月不少于10次。四、巡查范围矿所辖地域和分管的范围,均为巡查的范围。重点巡查以下145、部位。火药库、材料库、矸石山、生产运输系统、高低压配电室、变电站、机修厂、输送线路、主风机房、压风机房、污水处理中心、锅楼房、生活后勤等。五、巡查人员职责。1、对地面巡查区域要不留死角,全面覆盖。2、对巡查范围内的安全负全责。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三定,限期整改、并填写巡查记录。3、对照巡查标准进行检查、隐患排查,督导地面安全管理制度在现场的落实,对上岗人员不规范操作等情形全面督导。4、对巡查责任区域内发生的事故负连带责任。六、巡检基本要求:1、各单位依据本单位特点,认真确定巡查线路、范围、检查项目,制定巡查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组织落实。2、对主要隐患要实行“三定”,涉及安全生产的隐患由146、隐患办跟踪督导整改。4、本次巡检必须对上次巡检隐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记录于巡检台账。6、矿隐患办为地面安全巡查的牵头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地面安全巡查工作。由矿隐患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不定期对地面安全巡检工作实行抽检,并对抽检结果予以通报。7、领导带班下井与地面安全巡查同时执行。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煤矿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我矿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147、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二、煤矿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三、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煤矿各单位、各层级的安全责任。四、煤矿及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五、煤矿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六、煤矿全体管理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的148、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煤矿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抓“三违”制度为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思想意识,杜绝“三违”现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确保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每一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下井制度(规定),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加强管理,狠抓“三违”。二、发现“三违”行为(现象)必须立即制止,纠正。三、对于属于帮教对象的“三违”人员,应适时给予帮教,并汇报安全科备案,并由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教育及考核。四、对于应受处罚的“三违”人员,必须按照“三违”处罚细则,填写罚款通知单,交由安全科执行罚款。五、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抓“三违”月149、指标规定:1、项目经理、书记、工会主席 2次2、总工、分管副项目经理 5次3、生产职能科室科长、副科长 7次4、安全员 10次六、对于规定有抓“三违”月指标的人员,抓“三违”超过指标的每次奖励20元;减少则每次罚款10元,如连续3个月不完成指标的,除年度安全抵押奖励外,取消其他安全奖励。七、对于没有规定 抓“三违”月指标的员工,应积极参与抓“三违”,每次奖励20元。八、以上奖罚,在矿安全奖励基金中进出,每月由安全科监督执行。领导干部井下查岗制度一、领导干部下井除完成当班下井工作任务外,还要对各岗位特别是特殊工种岗位进行查岗。严禁各岗位人员脱岗、离岗、睡岗,确保安全生产。二、查岗时,发现有脱岗,150、离岗、睡岗现象,要立即令该岗位人员回岗坚守岗位,找不到该岗位人员时,要立即通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调度派人顶岗。三、对于检查发现的脱岗、离岗、睡岗人员,领导干部上井后要立即填写 “三违”通知单,由安全科进行处理。四、领导干部井下查岗时,发现有脱岗、离岗、睡岗现象视而不见、姑息迁就、不教育、不提醒的,每次罚款该领导干部50元,如造成事故则另外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五、安全科要经常检查监督领导干部下井查岗工作的执行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节假日及中夜班领导班干部井下查岗制度为加强节假日及中夜班井下各岗位值岗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节假日及中夜班必须安排一151、名领导和班干部深入井下检查各岗位值岗情况。二、当班值班领导和班干部必须认真对各岗位进行查岗,发现脱岗、离岗、睡岗的,即时提醒或找人值岗,并按照“三违”处罚规定对其进行处理。三、当班下井查岗的领导和班干部必须认真负责对各岗位进行查岗,不得弄虚作假或对脱岗、离岗、睡岗的人员以姑息迁就,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四、当班下井查岗的领导和班干部因事不能下井的,必须事先通知调度安排人员顶班,在顶班人员不到位之前,不得漏勤,否则按旷工处理。五、当班下井查岗的领导班干部下井由井中值班矿领导进行检查考勤。安全生产告诫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152、告诫谈话的范围与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必须进行告诫谈话。1、工作态度不端正,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工作有抵触情绪者; 2、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不坚决或消极抵触者; 3、谎报成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隐瞒事故隐患者;4、缺乏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不努力,工作出现较大失误者;5、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者; 6、没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者; 二、告诫的方法 1、被确定为告诫谈话对象按照干部管理原则进行,副项目经理以上干部由项目经理负责进行谈话;科长、队长以上干部,由副项目经理负责谈话;其他干部由矿分管领导负责谈话。 2、告诫谈话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谈话主要是结合年度考核的结果153、反馈工作,安排在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进行;不定期谈话主要是根据平时对存在问题的掌握情况,及时作出安排。 3、告诫谈话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由安全科建立档案统一存放,作为干部考核考评、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 三、告诫谈话的程序和要求 1、确定告诫谈话对象,要报经有关领导审批。 2、需要告诫谈话的内容,根据年度考核、安全监察、群众来信来访等途径所掌握的情况确定,并填写告诫谈话登记卡。 3、根据谈话情况,由谈话领导填写干部告诫谈话登记卡中的“告诫意见”,对被告诫者提出整改期限,交安全科留存。 4、跟踪了解被告诫者在整改期间的的落实情况,在告诫期满时填写“告诫结果”,对能按告诫意见如期改正的,解154、除其告诫;对在告诫期内实际行动没有明显改进或又出现其他问题的,则实行第二次告诫谈话;经第二次告诫仍无悔改表现的,调整工作,降职使用或按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理。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为建立我公司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维护企业、职工及社会公共利益,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1、本办法所称安全费用,是指我公司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我公司安全设施投入的资金。2、根据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的通知财企【2012】16号文件要求,我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30元/吨。3、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变动的,经报主管税155、务机关、集团公司及乡宁县煤炭局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新的提取标准。4、安全费用由安全总经理负责,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5、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三)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四)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五)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六)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七)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八)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九)其他与我公司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6、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156、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7、有关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8、切实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应制定年度使用计划,并纳入公司全面预算。年度终了,有财务科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地方财务机关、集团公司及乡宁县煤炭局备案,接受监督。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一、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审核领证,方可上岗和业,持证上岗。二、每一特种作业人员,属于哪一级培训部门培训的,所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送培。三、培训部门因其它原因暂时不安排培训的,可委托下一级培训部门代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临时证可以上岗作业。157、但以后有培训安排时必须及时送培。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进行全脱产培训。五、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刚上岗的一段时期内,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种人员带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后方可继续上岗。七、矿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档案,妥善保存。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伤亡事故等级分类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158、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非伤亡事故等级分类(一)一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16h以上或采掘工作面及生产系统停工3昼夜以上的;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的;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t(含159、50t)的;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的;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的;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的;7、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60min及以上的;8、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m (含10m)、冒顶高度1m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冒顶高度1m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超过10m(含10m)、冒顶高度1m以上的;9、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10、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含10万元)的;11、其它认定为性质恶劣的,情节特别严重的非伤亡事故。(二)二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160、1、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4h以上但不足16h或使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16h以上,但不足3昼夜;2、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t(含10t);4、按高瓦斯区域管理的地点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1060min(含10min)的;5、因水灾使采区停产的;6、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的;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冒顶高度1m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冒顶高度1m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冒顶高度1m以上的;8、提升设备断绳、墩罐、坠罐;主井、副井提升绞车全速过卷超过0.5m以上的;9、161、大型物件坠入井筒的;10、井下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的;11、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的;12、直接经济损失在1050万元(含50万元)的;13、小型压力容器、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的;14、有毒、有害气体容器及管路泄露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15、35kv以上供电系统误停、误送电的;16、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含1万元)的;17、矿区内积水较多,主平硐、35kv变电所存在进水可能的;18、其它认定性质达到二级非伤亡事故的。(三)三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1、凡所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14h或使采煤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416h的;2、通风不良或162、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的;3、局部瓦斯超限作业或防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粉尘浓度超标作业,不采取措施处理的;4、按高瓦斯区域管理地点通风无计划停风10min以内的;5、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在10t以下的;6、因水灾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的;7、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含10万元)的;8、提升设备的断股、卡罐、起吊设备断绳,副井提升绞车全速过卷0.5m以内的;9、副斜井跑车的;10、锅炉缺水,压风机风缸捣毁,压力容器安全阀失效;11、溜子拉翻机头或机尾,拉翻绞车;12、井下透水影响正常作业的;13、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冒顶高度1m以上的;掘进163、工作面冒顶长度3m以下、冒顶高度1m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5m以下、冒顶高度1m以上的;14、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元的;15、其它认定为性质达到三级非伤亡事故的。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三、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汇报当日值班项目经理、调度室主任,并按事故报告程序通知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3、矿调度室接到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书记,由项目经理、书记汇报集团公司总调度,然后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队组、时164、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4、同时要迅速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四、事故调查分析(一)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2、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3、没有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不放过;4、责任者本身及周围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二)人身事故调查分析1、轻伤、重伤事故,由矿安全处组织,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报告书每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工伤人员的工伤申报表由安全科负责填报,经集团公司安监部审批,加盖工伤审核专用章,备案。2、重伤以上事故报集团公司进行165、分析调查。(三)非伤亡事故调查分析1、一、二级非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由安全科牵头、相关业务保安科室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结果每旬报集团公司安监部。2、三级非伤亡事故及一般生产事故由调度室牵头组织,相关业务保安科室参加,隐患办监督考核。(四)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五)事故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2、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调阅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166、个人不得阻碍、拒绝、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五、事故分析(一)事故调查分析的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原则。2、依法办事、规范处罚原则。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4、科学分析、超前防范原则。(二)事故调查分析步骤: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2、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1)受伤部位;(2)受伤性质;(3)起因物;(4)致害物;(5)伤害方式;(6)不安全状态;(7)不安全行为。(三)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指直接引发事故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误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状态,如:机械、物质、环境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等。一般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167、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时间、空间上瞬间交叉造成的。(四)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间接原因是指管理上出现纰漏,或没有有效预防事故,或在一定程序上促进了事故发生,或造成事故后果扩大的因素,包括:1、设计、技术、管理机制或制度上的缺陷;2、劳动组织不合理;3、未经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4、没有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不健全、不完善;5、对现场工作缺乏应有的检查、指导或指导错误;6、对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7、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8、其它。(五)事故责任分析。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直接责任:凡是168、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现场班组长、监护人员、队组管理人员、科室业务管理人员、矿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六、事故追究处理1、一级非伤亡事故、重伤以上事故严格执行焦煤、集团公司处理规定。2、一类人身事故(伤残程度鉴定1-4级、根据伤169、残程度,调查组认定为重伤的)(1)事故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降级或辞退;(2)事故间接责任者罚款1000元;(3)事故单位三职队干正职各罚款2000元,事故分析认定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者免职,当班带班长、安全员、跟班队干根据事故分析认定结果给予降级处分;(4)业务科室负责人行政处分或罚款2000元;(5)分管领导否决当月安全绩效和风险抵押金,重新交纳;(6)事故单位其它管理人员、系统单位管理人员否决安全绩效和风险抵押金,重新交纳;事故单位职工技能账户全部清零;系统单位职工当月账户不注入。(7)矿井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否决当月安全绩效。(8)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罚款10000元,取消事故单位当年度评先评优170、资格,对事故单位黄牌警告。(9)业务科室负责人在项目经理安全办公会议上做检查;(10)由主要领导对事故单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3、二类人身事故(伤残程度5-8级或其它认为伤害严重者)(1)事故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1000元;(2)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罚款300500元;(3)队干否决当月安全绩效和风险抵押金,重新交纳。当班带班长、安全员、跟班队干罚款1000元;(4)事故单位职工技能账户不注入;(5)相关业务科室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6)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罚款5000元;取消事故单位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分管领导对事故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7)事故单位负责人在矿早班前会上做171、检查。4、其它事故(1)事故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罚款300500元;(2)事故间接责任者罚款100300元;(3)事故单位负责人罚款300500元,当班带班长、专职安全员、跟班队干各罚款300500元。5、二级非伤亡事故处罚分别比照一类人身事故标准执行;三级非伤亡事故处罚分别比照二类人身事故标准执行。七、事故分析要求及规定1、事故发生后,矿调度值班长必须组织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科长、专业技术人员和事故单位负责人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分析。2、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必须高度重视事故分析。事故发生后三天之内必须组织分析,凡不组织、不分析、不处理的一次对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科长各处罚500元。3、172、各事故单位负责人、事故现场当事人必须按要求参加事故分析,否则停止工作,待事故分析处理结束后方可上岗。4、凡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破坏事故现场者,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扰乱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及提供虚假情况者,一律按直接责任者从重追究处理。5、因业务职能部门责任造成的各类事故,将业务部门作为事故的责任主体严格进行追究处罚。6、事故分析追究和安全绩效管理制度的考核发生重复时,按重的一方考核为准。7、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果,属于科室主持分析的报分管领导审核;属于分管领导主持分析的报项目经理审核。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一、各重要库房、机电峒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173、岗,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二、井口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职工必须持入井证或安全科证明方可入井。严禁外人入井,如必须入井必须征得安全部门同意,防止外人搞破坏。三、工业广场看守员必须加强巡察。四、无专职值班员看守的重要设备设施,矿保卫科必须加强巡察。五、在值班和巡察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保卫科或矿领导。六、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必须高度负责,如因不负责任造成设备设施丢失或遭破坏,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上班考勤制度为严明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防止上岗人员迟到、早退、脱岗、离岗,影响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并严格执行。一、每班的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查岗。二、各部门、科室、队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队174、组员工进行查岗考勤。三、安全科对各部门、科室、队组负责人进行查岗考勤。四、对于下井人员,管理干部下井由调度员考勤,其他人员下井由井口检查员考勤。五、考勤时,对于迟到、早退在半小时、1小时内,按半班考勤,超过1小时的当缺勤考勤。六、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的都当作缺勤考勤,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七、当月出勤天数达不到应出勤天数80%的,扣除其当月工资的50%,达不到应出勤天数50%,扣除其当月工资的70%。特殊工种和特殊岗位当班不上班又无人顶班的,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因公出差、学习人员,该出差、学习天数累入出勤天数。)八、每月底各考勤负责人将考勤表交总工175、综合审核,由劳资部门执行,如果考勤负责人不负责任乱考勤,多考漏考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500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为切实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晋政办发201061号)、(晋煤劳发20111166号)和临汾市煤炭工业局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煤矿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促进我公司的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准入制度。一、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176、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标时间:到2014年底,公司 “六长”和副总工程师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我公司“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0%以上。二、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准入标准:我公司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我公司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三、其他要求从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我公司新从业的安全生177、产管理人员必须达到准入标准,此前已从业的人员,要对照准入标准和达标时间,制定培训培养计划,限期达不到者必须进行调整或淘汰。要在涉及准入的学历培养、技能鉴定、职称评聘、从业人员年检及各类验收、考核工作中落实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标准,确保不走过场、不人为放宽,严格准入控制。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为切实提高我公司特殊工种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公司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晋政办发201061号)、(晋煤劳发20111166号)和临汾市煤炭工业局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煤矿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促进我公司的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178、,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准入制度。一、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准入标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标时间:到2012年底,我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30%以上。二、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准入标准:我公司特有工种必须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标时间:到2012年底,我公司所有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179、格证书达到40%以上。三、其他要求从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我公司新从业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达到准入标准,此前已从业的人员,要对照准入标准和达标时间,制定培训培养计划,限期达不到者必须进行调整或淘汰。要在涉及准入的学历培养、技能鉴定、职称评聘、从业人员年检及各类验收、考核工作中落实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标准,确保不走过场、不人为放宽,严格准入控制。 “变招工为招生”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我公司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省厅晋煤培发20111224号文、临汾市煤炭工业局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临煤工发2011404号文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180、度。一、公司从业人员现状近年来,从上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作,主要领导多次过问煤矿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下发了一系列文件。2010年以来,公司通过严把职业准入关,同时对在职人员实施煤炭主体专业大、中专函授教育、煤炭主体专业大专层次专业证书班等一系列提升学历措施,公司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二、工作方案目标、差距与达标途径根据临汾市煤炭工业局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乡焦集发2011551号有关规定的学历和从业职业资格达标时间、奋斗目标和推进措施执行我公司的目标任务,鼓励所有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及煤矿从业人员积极提升专业学历。三、变181、招工为招生从2012年起,强力推行“变招工为招生”,我公司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职业教育,采取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对口单招等多种方式,积极同大中专煤炭职业院校和煤炭专业技工学校合作办学。到2015年,全省煤矿新工人全部实现“变招工为招生”,煤矿劳动用工要做到新招入的工人必须是煤炭相关专业中专、技校以上的毕业生。“变招工为招生”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制定工作计划,优选基础管理好的大型煤矿,联合本地、本省煤炭类院校(技校),逐年推行“变招工为招生”。 2011至2015年,每年新招从业人员直接招生的比例要分别占到25%、35%、55%、75%、100%,每年逐年增加182、招生数量,减少招工数量,到“十二五”末全部实现“变招工为招生”。对现有老员工,制定计划,加强安全培训。要结合煤矿特有工种学历提升要求,对文化基础好的年轻员工,要有组织地进行继续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升煤炭专业学历;对文化基础差且年龄较大的员工随新工人的上岗逐步调整出生产一线岗位,到“十二五”末全部调整出井下一线岗位,井下员工全部实现中专或技校学历。不再从社会上招用从业人员,从源头上把好从业人员第一关口。四、推进措施(一)落实用人主体责任,严格用人管理企业是从业人员学历提升和“变招工为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能否实现煤矿全员素质提升的根本和关键。公司管理人员的任命或聘任,各种岗位人员的183、聘用,都是公司的重要职责。公司的职责是创造环境、搭建平台、服务企业。因此,公司要担负起全员素质提升的重任,要有统一规划,一方面把住各种岗位的用人关,对新任“六长”、副总工程师、其它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不予任命或聘用;对现有的人员,届时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调整。另一方面,要敞开有学历人才进矿和提升学历人员进校的大门,不拘一格引进和培养人才,实现“十二五”末全员素质提升目标。(二)提高“六长”、关键岗位和重要工种人员准入标准对于公司“六长”、副总工程师、其它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公司要建立限期达标准入门槛制度,未按规定时间、目标完成学历提升的,省、市、集团(公司)资格证书考核管184、理部门不予培训和发证:1、公司在选送煤矿“六长”、副总工程师和B类安管人员培训时,要认真审查该煤矿整体学历达标情况,对不能按要求期限达标的,不予选送培训。2、从2016年起,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达到中专以上学历的,不予发证;班组长未达到中专以上学历的,不予发证。(三)将从业人员素质作为生产和建设的前置条件公司要认真对所属的煤矿“六长”、副总工程师、其它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以及特有工种等员工进行摸底,建立从业人员档案,每年进行年审。对所属煤矿达到学历要求的数量、比例情况,每年3月和9月进行重新登记,掌握基本情况。公司要对照各类煤矿的达标要求,加强监管,把人员素质是否达标作为矿井投产185、复工复产和日常安全生产的前置条件,对不达标煤矿,不得批准生产和建设。五、其他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规划,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核心工作,装备到位后,关键靠管理,而管理能否到位,起决定性因素的是人员素质。要实现管理精细化,实现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本要求是实现队伍专业化。从业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工作量巨大,任务繁重,决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需要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行动。要和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及教学院校紧密合作,充分利用各类涉煤院校的教学资源,利用国家认可的现代远程网络教育等所有可以利用的教育资源,为煤炭企业提升人员专业学历服务。公司要加强对煤矿各级管理人员职业教育的组织领导,186、精心组织,在本单位“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进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省厅和市局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本单位学历提升和“变招工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逐年达标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划分职责,落实责任,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完成。(二)加强宣传,营造全员学知识、提素质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进行会议动员,张贴公告,利用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分层次组织传达学习省、市、县政府政策精神,让每个岗位人员都清楚自己岗位应该达到的标准要求,充分调动起每位员工的学习积极性,使其认识到不学习、不提升学历就要面临被淘汰的可能,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同时,要让每一位有志进187、步的员工看到进步的方向和途径。要创造一切有利于员工学习的条件,应充分体现岗位、学历、素质在用人机制和经济待遇上应有的差别,以准入政策和制度推动全员素质的大幅提升。(三)优选院校,加强监管,精心组织,搞好教学对各层人员的学历提升教育,要分类指导。要充分利用省原煤炭部所属专业院校的教育资源。对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要以中国矿业大学为龙头的十多所原矿业学院为主体院校,结合公司多年来与这些院校合作的经验,优选教学管理好、教师队伍强、教学质量好的院校,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院校选择要相对集中,便于监督教学情况。对大、中专学历教育,主要依托以太原理工大学为龙头的省内煤炭类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进行培养。188、各煤矿企业要选择信誉度高、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好的院校和技工学校,按照准入标准和准入时间,分层次进行选送学习,按时提升学历,限期达标。公司要加强日常教学监督,经常深入委托院校(或教学点)跟踪监督检查教学管理和人员到课情况,配合院校共同做好学员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为切实提高我公司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晋政办发201061号)、(晋煤劳发20111166号)和临汾市煤炭工业局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煤矿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促进我公司的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189、本管理制度。一、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目标1、高级技师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师技能(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达到0.27%以上。2、技师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技师技能(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2%以上。3、高级工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15%以上。4、中级工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40%以上。二、加大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加快市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站工作,根据鉴定许可范围,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鉴定工190、作。煤矿企业新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初级(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方能独立上岗。煤矿企业要将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所需经费足额到位。三、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要积极做好调入、引进煤炭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要注重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工作,对已取得煤炭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煤矿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促进煤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要建立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四、创新煤炭人才工作机制坚持“191、人才强煤”和“人力资源优先发展”战略,加大煤炭人才工作力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形成吸引、培养、使用、稳定人才的良性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煤矿企业作为人才工作的主体,要深化企业用人制度改革,为各类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人才,着眼发展和需要,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知识更新和岗位历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坚持遵循人才发展规律,把人才素质能力与岗位要求结合起来,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展所长,做到因才适用。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以煤炭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制定引进规划,拓宽引进渠道,提供发展平台,落实各项待遇,加快引进192、步伐。五、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是激励从业人员岗位成才、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本安全”的重要环节。制定全市煤炭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建立表彰激励机制。要以全市煤炭行业职工技能大赛为牵引,形成覆盖全市煤炭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营造“百个工种大比武,万名职工争状元”的浓厚氛围。煤矿企业要利用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这个活动载体,广泛开展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岗位练兵为手段的竞赛活动,选拔、打造企业的“首席技师”、“技能状元”和“技能大师”,促进和带动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调动我公司职工的积极性。六、强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要按照张德江193、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上提出的“五个落实”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班组现场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班组建设和管理水平,通过班组人人平安实现企业个个安全。要重视和发挥班组在员工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结对子、师带徒等活动,使班组所有成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应技术,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要加大对班组长、特聘群监员等班组关键岗位人员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推广班组成建制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自觉抵制“三违”、业务保安、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等“五种能力”,使班194、组成员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努力实现人本安全。七、加强对素质提升工程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素质提升工程的监督管理。要将人员素质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把人员是否达到准入标准和是否符合煤矿用工规定作为新矿井投产、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加强管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把素质提升工程的落实和推进情况、准入标准的执行情况作为各类安全检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后,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煤矿企业是素质提升工程的主体,要切实把素质提升工程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通过严把煤矿用工和用人关口,促进安全生产和行业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八、完善以安全为中心和体现执业(职业195、)能力的分配办法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推行以安全为中心、充分体现执业(职业)能力的个人安全技能帐户和安全结构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鉴定(评价)、待遇成系列,安全、技能、业绩、收入相结合的成才激励机制,对具备执业(职业)资格人员,要落实相应的津贴补贴。要不断提高各类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重奖各类发明创造、职业竞赛和评比表彰获奖人员。可以采取破格申报和晋升高一级执业(职业)资格;在提拔任用、工作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农民合同工转为城镇合同工等方式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学文化、学技能、岗位成才的积极196、性。九、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一、项目经理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生产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二、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每月组织隐患办、质标办、生产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科等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矿井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等级确认,将分类事故隐患按规定填写排查隐患统计表。三、各分管领导,各业务部门197、和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抓好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并做到每周排查一次,并将排查情况报送隐患排查办。四、各采掘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和地面生产单位,必须根据当天的施工现场,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或者接到职能部门的整改通知书,按照限定的整改日期,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事故隐患,直至事故隐患消除。五、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以及环境条件中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问题。(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矿或有关科室协调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队组解决不了,须由矿协调解决的隐患。C级:由队组、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2)按事故198、隐患的种类分:水害、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和其它。六、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我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10天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按级别和类别每月逐级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毕。七、事故隐患的治理。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分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治理,各施工单位做好现场隐患的治理,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八、事故隐患的管理:矿成立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下设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五个专业组。隐患199、治理办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纳入正规化管理。九、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或隐患未处理不得生产。十、因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漏排或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按照事故追究制度,确认事故的责任者,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一、矿对日常及定期自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汇总、整改落实,每旬最后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县煤炭局上报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县煤炭局上报上一月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每季度第一月5日前将上季度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煤炭200、局备案。二、矿应对每次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跟踪落实整改,每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煤炭局上报上一月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三、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汇总,形成报告,全过程登记备案。四、矿每旬填XX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自查自改表,要求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存档并报告县煤炭局备案。五、矿每月末将本月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本月XX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煤炭局备案。六、矿每季度末要将本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XX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煤炭局备案。七、矿要把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填报XX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快报表报送县201、煤炭局备案。八、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要把报送的资料建档、专人负责。九、对于上级单位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矿隐患排查办公室要对隐患的整改情况在限定时间内填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表报送县煤炭局。隐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一、公告、公示的对象矿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出的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二、公告、公示的主要内容(1)存在隐患的煤矿名称、法定代表人。(2)一般隐患应公示隐患检查时间、隐患内容、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是否整改完毕及整改目标落实等。(3)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内容外,还需公示是否停产、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自行组织验收及县局是否验收。三、公告、公示的时限自隐患202、查出之日起至整改完成全过程进行公示。隐患整改完成并验收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天。四、反馈意见的受理隐患派查治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告、公示的反馈意见进行受理。对隐患派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五、公告、公示的组合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公示工作由隐患派查治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受理由反馈意见。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一、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二、每旬开展一次有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带队、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全面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确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和期限,并组织实施。三、对排查203、出的重大隐患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具体的隐患要确定专门的挂牌督办人,并进行登记建档。四、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矿自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汇总,在安全碰头会上通报上一日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经碰头会讨论研究决定,责成相关工作人员对其整改过程进行挂牌督办。五、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全过程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重大隐患检查时间、内容、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资金、整改范围、整改时限、整改督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整改目标落实情况是否整改完毕等。六、挂牌督办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跟踪落实整改,要坚持“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验收,恢复生产验收责任制。七、整改完成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办人应及时以书204、面形式向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汇报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由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在每日安全碰头会上予以通报。八、督办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一、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全矿安全生产。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过程中的重要情况未做书面报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检查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和各人,一经发现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四、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落实人员承担一定责任。 五、205、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及领号督办人未按整改目标及时限完成整改督办任务的,要严格追究整改责任人及整改督办人责任。六、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继续生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七、对重大安全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八、隐患排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矿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程序及各项制度开展工作,确保全矿安全生产,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有制度不执行的人员,一律严格追究其责任。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监控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206、理,有效遏制和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促进全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煤矿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范围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我矿重大危险源申报等级类型有: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二、重大危险源等级分类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207、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三、重大危险源评估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报告及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煤炭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及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核销。安全208、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做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5、重大危险源等级;6、监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计划;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8、评估结论与对策建议等。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预警制度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209、指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危险物品有关参数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并组织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巡查、登记和上报等。(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210、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煤矿企业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辩识与评价;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保障措施与程序;9、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10、培训与演练。五、重大隐患监控预警制度1、项目经理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各分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生产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2、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每月组织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211、调度室、机电科等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矿井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等级确认,并将分类事故隐患按规定填写排查隐患统计表,并上报。3、各分管领导,各业务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抓好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并做到每周排查一次,并将排查情况报送矿调度室和安全科。4、各采掘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和地面生产单位,必须根据当天的施工现场,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或者接到职能部门的整改通知书,按照界定整改日期,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事故隐患,直至事故隐患消除。5、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以及环境条件中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问题。(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A212、级:难度大,坑口解决不了,须由矿或有关科室协调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队组解决不了,须由矿协调解决的隐患。C级:由队组、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水害、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和其它。6、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10天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按级别和类别每月逐级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毕。7、事故隐患的治理。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分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治理,各施工单位做好现场隐患的治理,做到项目213、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8、事故隐患的管理:矿成立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下设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五个专业组。隐患治理办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纳入正规化管理。9、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或隐患未处理不得生产。10、因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漏排或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按照事故追究制度,确认事故的责任者,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11、一般隐患应公示隐患检查时间、隐患内容、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是否整改214、完毕及整改目标落实等。1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内容外,还需公示是否停产、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自行组织验收及县局是否验收。13、重大隐患派查治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告、公示的反馈意见进行受理。对重大隐患派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上级报告。14、矿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15、矿每旬开展一次有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带队、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全面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确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和期限,并组织实施。16、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具体的隐患要确定专门的挂牌督办人,并进行登215、记建档。17、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矿自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汇总,在安全碰头会上通报上一日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经碰头会讨论研究决定,责成相关工作人员对其整改过程进行挂牌督办。18、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全过程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重大隐患检查时间、内容、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资金、整改范围、整改时限、整改督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整改目标落实情况是否整改完毕等。19、挂牌督办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跟踪落实整改,要坚持“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验收,恢复生产验收责任制。20、整改完成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办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汇报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由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216、在每日安全碰头会上予以通报。21、督办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2、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过程中的重要情况未做书面报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3、检查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和各人,一经发现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24、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落实人员承担一定责任。25、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继续生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6、对重大安全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217、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一、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二、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隐患经信息管理员汇总统计,按一般隐患、重大隐患进行分类汇总编号报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经每日安全碰头会研究,制定隐患整改目标、整改人员、整改资金、整改范围、整改时限,责成一名矿级管理人员领号督促落实,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队组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产申请,验收合格并经上级主管部门218、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整改完成公示后,报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予以验收销号,全过程登记建档,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报县局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三、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明确登记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所检查出的问题、检查人员签字等内容,汇总分类编号,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要求和整改督办人,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公示后,进行销号,全过程登记建档。四、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全矿各级各科室、队组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坚持谁领号、谁督办、谁负责。联席会议制度一、为确保全面完成省、市、县政府明确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及时协219、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落实责任和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二、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成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向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并委托相应人员参加。其他参会人员由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指定。三、联席会议议题由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需要确定。主要议题:讨论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和应对措施;需要协商解决的重要事项。四、各科室、队组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或事项,应当事先书面报领导组办公室,经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审定,提交领导组成员联席会议审议。五、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由领导组组长或副组220、长主持召开。遇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可由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临时决定召开。六、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应当报经矿主要负责人签发,以会议纪要或文件的形式印发各科室、队组贯彻实施。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办。七、联席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议题等由领导组办公室通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为了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促进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效地防范煤矿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煤矿事故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继续发动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加大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我矿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矿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举报受理范围(一)存在以下重大隐患之一擅自221、组织生产的: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8、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10、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1、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2、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222、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13、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4、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发2005100号文件规定内容);15、省政府晋政办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存在“十整顿”问题擅自组织生产的。(二)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慌报的。二、举报鼓励群众(公民、职工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举报人)对各类煤矿隐患和事故进行举报。三、受理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223、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要提供姓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情况,举报人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电话:0357-6355800。四、核查对于群众举报案件,要按程序及时处理,应当立案的要组织人员及时依法立案查处,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排查机制,注重线索筛选的准确性和可查性,确保案件线索及时有效,提高案件线索处理实效,缩短运转周期。属于本级或本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举报案件登记表,查处案件一般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要交下一级部门处理的,在5个工作日内交下一级部门立案查处,并要求下一级部224、门15日内上报调查核实情况;举报案件在受理后的6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征得受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办结时限可延长为90日。五、奖励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且举报事实尚没有他人举报、有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未发现的,对举报人酌情给予1000元-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重大举报贡献突出的可给予1-5万元奖励。举报人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要设立举报奖励资金专户,查处的罚没收入也列入财政专户。重大隐患报告制度一、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上报和隐患月报工作必须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摸清,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对重大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隐患排225、查治理办公室,并迅速落实人员对重大隐患进行监控。二、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挂牌上墙,主要领导是重大隐患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重大隐患的详细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必须心中有数,采取的防范措施必须过硬有效。三、报表必须及时、真实、准确。无论是重大安全隐患上报还是一般安全隐患月报,都必须及时上报县局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上报的隐患必须全面、真实、准确,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报表格式进行上报,分管领导要严格审核签字,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签字。杜绝上报不及时、内容不完善、隐患不清楚的现象发生。 隐患治理台帐制度一、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应建立隐226、患治理台帐。二、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要把发现隐患的队组、地点、时间和可能发生事故情况进行如实登记。三、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每月应将工作台账进行存档。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把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主要内容,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等工作。隐患排查领导组每旬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二、隐患排查领导组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有关科室、队组、人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对隐患和整改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发现重大隐患,矿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三、重大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包括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措施、经费、物227、资、人员、时限和应急预案等内容,要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四、一般隐患由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负责人,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五、整改隐患的队组在进行隐患整改时,应采取严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制度一、严格按照隐患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隐患报告。发现A级隐患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备案。发现B级隐患、C级隐患每月1、11、21号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备案。二、各科室、队组上报的安全生产隐患在未整改完毕前,必须每旬上报,直至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完毕、销号。三、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隐患。重点和专项督查228、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08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安监总煤调2008162号“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结合我矿实际,制定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和专项督查制度。一、督查组织形式重点和专项督查由隐患排查办公室牵头,公司机关各分管副总经理、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抽调业务懂专业、懂技术、懂管理的人员,外聘熟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业务人员和专家。原则上由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带队,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重点或专项督查。二、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内容重点督查229、内容: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跟班下井情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和维简费提取使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情况;企业与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2、安全基础管理情况。落实国家七部委局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和安监总煤调200795号)的情况;推行个人安全技能帐户、分类监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3.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生产矿井证照齐全有效情况;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情况;煤矿劳动用工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员工健康建档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是否达到“五个100%”情况等。4、通风瓦斯管理情况。矿井具备完整230、可靠独立的通风系统,保证风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情况;瓦斯监测仪器、仪表、传感器定期维护校验,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达到抽放效果,保证抽、掘、采平衡情况;落实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情况;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情况等。5、煤尘管理情况。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建立及运行情况;开展作业场所粉尘检测工作等情况。6、火灾防治管理情况。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建立防灭火系统,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等情况。7、防治水管理情况。将“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提升为“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落实情况;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231、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情况;小煤矿查清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情况等。8、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按有关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等情况。9、机电运输管理情况。井上井下双回路供电情况;供电系统“三大保护”情况;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情况;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情况;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情况等。10、火工品使用和管理情况。煤矿是否存在购买、使用非法火工品情况;火工品购买、运输、贮存、领退、使用等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井下是否存在超量贮存超量火工品;是否发生火工品被盗或丢失情况等。232、1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需要督查的其他重大隐患。12、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发200860号文件,关于“十关闭”、“十整顿”煤矿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十整顿”的矿井。专项督查内容:针对重点督查内容中的某一项内容进行专项督查。三、督查要求1、督查组要深入现场,全面督查。对所督查区域的安全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督查指导有效。2、对督查中发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移交有关职能科室查处,对涉及多部门的安全生产问题,召开安全联席会议研究,组织有关部门整改落实。3、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由矿领导汇总后,及时向集团公司及煤炭局主要领导汇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233、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煤矿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组织约谈。二、约谈对象(一)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法人、副总、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班组负责人、职工。(三)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三、约谈内容约谈要听取被约谈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的陈述,包括安全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安全投入、隐患排查234、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基本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主要听取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重点是采取的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等方面的汇报。同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被约谈对象应当准备书面材料。四、约谈分级约谈由省、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分级组织实施。(一)省级约谈下列情形由省煤炭局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主持约谈:1、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一季度内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3、半年内发生三起一般事故的。4、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二)市、县级约谈市、县级约谈由市、县两级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三)矿级约235、谈以上两级约谈以外的其他情形。五、约谈时限约谈原则上在煤矿事故发生后,事故等级、性质确定后7日内组织进行。六、约谈程序(一)约谈前,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二)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三)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七、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36、。一、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2、坚持分工明确、责权统一的原则。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1、研究、拟定全矿煤炭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指令。3、听取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4、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检查总结前次例会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1、安全工作例会由安全科召集和主持。2、237、安全工作例会的参加人员:公司领导,公司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煤矿六长、区队长、班组长、工会、信息调度中心等直属单位负责人。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四、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公司领导确定,各相关部门可提前向公司领导或通过办公室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全科召集各部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3、公司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公司领导裁定。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负责部门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五、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召开通报会或以其它方式通报贯彻落实情况。3、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4、安全工作例会参加人员原则上必须到会,特殊情况需向公司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将进行严厉批评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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