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煤业公司瓦斯报表审批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30页
煤业公司瓦斯报表审批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30页.doc
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
煤矿矿山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0512 2024-09-08 29页 143.49KB
1、煤业公司瓦斯报表审批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通三防”通风管理制度第一节 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 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第二条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矿井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风门必须严密不漏风。矿井有效风量必须达到85%以上。外部漏风率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2、时不得超过15%。第三条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第四条 采区内未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对于本条规定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第五条 矿井通风系统图,必3、须标明各用风地点的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每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图;各用风地点每月编制配风计划。(多煤层同时开采时,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必须真实、如发现上图不全、查出问题不处理等,按隐患处罚。各用风地点必须按用风计划配风,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准生产。第六条 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变电所或电厂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通风部备案。主扇风机停止运转时,由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必须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第七条 矿井4、主扇风机每月检查一次工作状况,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且6个月检查一次。第八条 主扇风机的运转必须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必须每小时将主扇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薄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调度室。第二节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第九条 局部通风机由机电科、通风科双重管理,通风科、机电科要建立局扇管理台账。第十条 局扇检修后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进行验收鉴定,通风、机电部门要建立局扇的鉴定台账。第十一条 深度超过6米而没有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巷道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第十二条 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科根据巷道开口通知书和施工巷道作业规程5、,编制“局部通风机安装设计”并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设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通风部门有权不接风筒,巷道不得开口施工。第十三条 井下运行的局扇每半年至少出井检修一次,通风科要建立局扇动态管理台账。第十四条 拆除或更换局扇时,使用单位必须办理停电停风审批手续。第十五条 一台局扇只准向一个作业地点供风。严禁使用三台以上(含三台)局扇同时向一个工作面供风。严禁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第十六条 井下局扇必须按“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要求进行局扇安装设计,局部通风机吸入口距回风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第十七条 矿井采掘必须供电分开、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实现风6、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第十八条 局部通风机的风筒吊挂必须平、直、稳、紧,做到环环必挂。拐弯要缓慢或设弯头,不准拐死弯,接头要严密无漏风,破口要及时粘补。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第十九条 风筒出口风量必须保证工作面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第二十条 使用局部通风机不得停风,凡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需停止局扇运转时,必须停止工作,将作业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瓦斯检查员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立即汇报调度室。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批准都不得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凡预先未提出停风申请或未经批准停风不论时间长短均属无计划停风。对每次无计划停风都要由7、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追查分析,通风部门参加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二条 恢复局部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经检查证实停风区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在局部通风机及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第二十三条 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专项措施,矿一翼串联风必须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安装瓦斯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其他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三节 贯通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 炮掘工作面距预透巷道20米,机掘巷道50米前,生产技术科必须制定预透措施、通风科(队)要提前安8、设好通风设施,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第二十五条 一般巷道在贯通前,炮掘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时,只准从一个掘进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作业。 第二十六条 掘进工作面预透盲巷、旧巷20米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巷道探查应由专职人员检查瓦斯和积水等情况。只有当被贯通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贯通。否则不准贯通,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按规定排放瓦斯,并保持正常通风后方可贯通。 第二十七条 巷道贯通全过程必须按施工单位预透措施执行。贯通前,通风科(队)要及时掌握每班进度和贯通距离,贯通时,必须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9、所有设施,并由区队领导现场指挥。贯通后,停止一切作业,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避免风流短路或某点因贯通出现风量不足和瓦斯积聚,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作业。第四节 测风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 矿井必须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即:每月7日、17日、27日),每月10、20、30日前将测风报表报通风部备案,有特殊情况可随时测风并报告通风部。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通风科根据测风结果和本地点的配风方案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每进行一次风量调节都必须进行全面测风,并把测风结果及时报技术部。第二十九条 测风员下井前要准备好使用风表、秒表、温度10、计、尺子和记录表格。详细检查风表叶轮及开关是否转动灵活、秒表启停是否正常。第三十条 测风应在专门测风站进行,在无固定测风站地点测风时要选择断面规整、无空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无拐弯巷道内进行。第三十一条 风表移动路线采用六线法、四线法,采用折线法测风时,移动速度要均匀,不能时快时慢。第三十二条 测风时,风表与风流垂直、特别是在倾斜巷道中更要注意。风表与风流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0度。第三十三条 风表由测风员保管、专人专用。使用必须小心、严禁碰撞不得丢失。使用中的风表,必须每6个月校正一次,经过修理的风表,也必须校正,并制出校正曲线随表使用。第三十四条 掘进通风风量应由迎头退回20米,用风表11、测定巷道风量。局扇的吸入风量,可测局扇前后10米的风量差值,Q总Q分得出局扇的吸入风量。回采工作面应在进风巷和回风巷中测定进、回风量。测回采面回风量时应在回风口向前大于20米无风流分支、支架完好的回风巷内测的风量为依据,掘进工作面以风筒出风口的风量为依据,硐室以风窗口风量为依据。第三十五条 测风员按规定对井下所有用风地点进行测风,各用风地点将测得的数据记录在原始记录表内,并将结果填入测风点牌板上,升井后重新核算,将测风报表报矿总工程师和有关领导备案留底备查(测风工作完成后在两天内必须及时上报)。有效风量达不到85%以上的要对煤矿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要查明原因提高有效风量,连续每月有效风量达不到12、85%以上的,加倍连续扣分。测风报表有弄虚作假,不真实的罚责任人300500元。第五节 矿井反风制度第三十六条 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由矿长负责组织机电科、通风科及其他相关人员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正常情况下,矿井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第三十七条 每个主要通风机房都应挂反风操作规程、规程中要详细规定反风方法、操作顺序及注意事项。 第三十八条 反风演习前,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由公司批准、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其内容包括:1、13、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规定火灾发生的假设地点;2、确定反风演习开始时间和持续时间;3、明确反风设备的操作顺序;4、确定反风演习的观测项目及方法;5、预计反风演习的通风网络、风量和瓦斯情况;6、制定反风演习的安全措施;7、明确恢复正常通风的操作顺序和制订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8、规定参加反风演习的人员的分工和培训工作。第三十九条 矿井反风演习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担任,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等其他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第四十条 反风演习前应切断井下电源,反风演习结束,在风流恢复正常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恢复送电。反风演习持续时间内,在反风后出风井口14、附近20M的范围内,以及与反风后出风井口相联通的井口房等建筑物内,都必须切断电源,禁止一切火源存在。第四十一条 反风演习持续时间不应少于从矿井最远地点撤人到地面所需的时间。 第四十二条 反风演习后,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总结,并填写反风演习报告书,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并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对反风演习中发现的设备、操作以及其它问题必须限期解决。第六节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四十三条 井下密闭,风门、测风站、调节风门等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应符合通风质量要求,设施必须有说明牌,标明地点、规格、施工日期及施工负责人,验收人。第四十四条 有水巷道要留反水沟或U形放水管并加设阀门,既要保持水流畅通,又不能15、漏风。密闭充填黄土厚度不小于0.5m,用砖、料石砌墙时不准重茬重缝,墙面保持平整。密闭墙砌实后要抹面,墙四周要抹裙边,其宽度不少于0.1m。第四十五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砌反水池。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要预留孔口孔位。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钉挡风帘,确保严密不漏风;管线孔应用黄泥封堵严实。风门要安设闭锁装置。第四十六条 通风队要设立本年度通风设施台帐,要有专门的通风设施检查记录本,每天必须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检修。检查记录本应认真记录损坏检修内容。第四十七条 密闭前必须设检查牌板,按规定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第四十八条 损坏通风设施、同时打开两道风门16、者由矿安监科负责追查处理。第七节 矿井配风制度第四十九条 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每个回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和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1、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按气象条件或瓦斯涌出量(用瓦斯涌出量计算,采用高瓦斯计算公式,确定需要风量,其计算公式为:Q采 = Q基本 K采高 K采面长 K温(m3/min)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Q基本不同采煤方式工作面检查所需的基本风量,m3/minQ基本 = 60工作面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 70%适宜风速(不少于1.0m/s)K采高 回采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见17、表一)K采面长 回采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见表二)K温 回采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见表三)相关附表:(表一):K采高回采工作面采高调系数采高(m)2.0 2.5-5.0及放顶煤面系数(K采高)1.0 1.11.5(表二):K采面长回采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回采工作面长度(m)80-150150-200200长度调整系数(K采面长)1(表三):K温回采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回采工作面空气温度采煤工作面风速(m/s)配风调整系数(K温)2011.00 22-2323-2626-2828-302、高瓦斯矿井按照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按回采工作面风流中瓦斯(二氧化18、碳)的浓度不超过1%的要求计算 :Q采 = 100 q采 K CH4 m3/min式中:Q 采 回采工作面实际所需要的风量,m3/minq采 回采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m3/minK CH4 采面瓦斯渗出不均衡通风系数(正常生产时连续观测1个月,日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和月平均日瓦斯绝对涌出量的比值)。3、工作面布置有专用排瓦斯巷的回采工作面风量计算:Q采 = Q采回 Q采尾 m3/min其中:Q采 = 100 q采 K CH4 m3/minQ采尾 =qCH4尾2.5%K CH4 m3/min4、按工作面温度选择适宜的风速进行计算,(见表三)Q采 = 60V采 S采 m3/min 式中19、V采 采煤工作面风速, m3/min ;S采 采煤工作面的平均断面积, m25、按回采工作面同时作业人员和炸药量计算需要风量:每人供风量4m3/min ;Q采 4N m3/min ;每千克炸药供风25m3/min(硝酸铵炸药): Q采 25A m3/min ;式中:N 工作面最多人数,人;(i) A- 一次爆破炸药最大用量,kg6、按风速进行验算600.25SQ采604S m3/min ;式中:S 工作面平均断面积m27、备用工作面亦应满足瓦斯、二氧化碳、气温等规定计算的风量,且最少不得低于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50%。Q备 Q采第五十条 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每个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20、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和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以及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一、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Q掘 = 100q掘 K掘通i m3/min式中: Q掘 单个掘进工作面实际所需要的风量,m3/minq掘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绝对涌出量,m3/minK掘通 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通风系数,(正常生产时连续观测1个月,日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和月平均日瓦斯绝对涌出量的比值)。二、按二氧化碳的涌出量计算需要风量,可参照瓦斯涌量计算方法进行。按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计算需要风量:岩巷掘进: Q掘 = Q扇Ii + 600.21、15S m3/min煤巷掘进: Q掘 = Q扇Ii + 600.25S m3/min式中:Q扇 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m3/min。安设局部通风机的巷道中的风量,除了满足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外,还应保证局部通风机吸入口至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之间的风速岩巷不小于0.15m/s,煤巷和半煤巷不小于0.25m/s,以防止局部通风机吸收入循环风和这段距离内风流停滞,造成瓦斯积聚。 Ii 掘进工作面同时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台数。按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和炸药量计算需要风量:每人供风量4m3/min ;Q采 4N m3/min ;每千克炸药供风25m3/min(硝酸铵炸药):Q采 25A m3/min ;式中:N 22、工作面最多人数,人;A 一次爆破炸药最大用量,kg4、按风速进行验算岩巷掘进最低风量:Q岩掘600.15S掘 m3/min煤巷掘进最低风量:Q煤掘600.25S掘 m3/min岩煤巷道最高风量Q掘604.0S掘 m3/min式中:S掘 掘进工作面的断面积,m2第二章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第一节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第五十一条 瓦斯检查规定:、1、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队长、通风科(队)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2、所有采掘工作面、23、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第五十二条 瓦斯检查设置地点要求如下:1、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回风巷、回风流中的所有硐室和机电硐室。2、矿井总进风巷、采区进风巷、工作面进风巷中的所有峒室和机电峒室。3、采煤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需在割煤机附近、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回风流设置瓦斯检查点。(2)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须在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流中加设瓦斯检查点。(3)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高冒处、采空切顶线等其它地点,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4、掘进工作面:(1)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距煤壁一米范围内上中部。(2)高冒处,局部通风24、机十米范围内,掘进巷道回风口范围内。(3)串联通风时,被串局扇吸风口外20m范围内进风流中。5、其它地点:井下有人作业的地点(如排水巷、巷道维修巷、有人能通过的络巷其它巷道等)、临时停风地点、密闭墙处、栅栏处等都应纳入检查范围,重点地点设置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月度瓦斯检查设点计划执行。第五十三条 瓦斯检查点的测定要求:1、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均应在测风站内测定。2、测定瓦斯浓度应在巷道风流的上部,测定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巷道风流的下部。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与二氧化碳浓度,在巷道内的测定部位和巷道风流的划定:巷道风流划定为:有支架的巷道、距支架和25、巷底各为50mm的巷道空间内的风流,无支架或用锚喷、砌碹支护的巷道距巷道顶、帮、底各为200mm的巷道空间内的风流。3、采区回风流中的瓦斯与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该采区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回风流中测定。4、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10m以外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测定,取其最大值。5、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地点,在风筒口至进入全风压回风流间进行,并取其最大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6、 硐室内的瓦斯测定应在回风口及高冒处进行,取最大值。第五十四条 瓦斯检查方式规定1、通风科要建立瓦斯巡回检查路线,瓦斯检查员按指定路线、地点和时间进行检查26、,不得空班漏检或弄虚作假。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间隔时间不少于两小时,不大于三小时,瓦斯异常区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间隔时间不少于二小时,不大于三小时。2、瓦检员对所负责地点的瓦检结果要填写瓦斯牌板、瓦斯检查原始记录和瓦斯班报,并做到“三对口”。填写时要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严禁涂改。每班瓦斯结果要通知施工地点负责人,并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签字。3、严格落实“三位一体”(瓦检员、报警仪、传感器)瓦斯管理,当三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允许误差:01%,0.1%;1%2%,0.2%;2%4%,0.3%)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设备调校完毕。 第五十五条27、 瓦检员必须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是指对本片范围内瓦斯及其他通风情况进行往复性的多次检查,不得在同一地点连续检查第二次作为下一次的结果,对瓦斯检查规定次数只是瓦斯检查的最低标准,并不能仅限于按规定次数检查了就算完成任务;如果分片范围内出现瓦斯异常超限或通风不正常等问题,瓦检员却没有发现和汇报,要追究瓦检员的责任。瓦检员要把检查结果记录到检查牌版上,且保存一个班。第五十六条 瓦检员使用的瓦检仪器要合格,检查操作规范认真、数据正确、记录清楚。第五十七条 井下瓦检员禁止睡岗,不得在某一地点长时间停留休息。第五十八条 所有放炮地点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检查地点:炮眼及放炮28、地点20米范围风流中。同一地点每次放炮前后都要进行瓦斯检查,并同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立即报告调度室。第五十九条 瓦斯异常区及其他重点地点须设置专职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检员交接班制度。瓦检员距施工地点不超过100米,对作业地点实行连续检查。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断层带及回风巷高冒区要重点检查。第二节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第六十条 瓦检员必须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检查地点、时间、CH4浓度、CO2浓度、通风设施情况等,瓦检员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交接班记录必须保存一个季度以上。 第六十一条 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第六十二条 交接班人员除认真填写29、交接班记录外,还应向接班人员交代本班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注意的问题及沿途通防设施使用情况等,做到交班清楚,接班明白。第三节 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第六十三条 瓦检员职责1、负责检查本区域范围内瓦斯浓度、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风门、密闭、风桥、调节风窗等)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2、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浓度的规定,对瓦斯异常点、可疑地点要重点检查。瓦斯异常要及时汇报通风科和调度室。第六十四条 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表。第六十五条 每班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第六十六30、条 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第六十七条 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瓦斯检查要做到井下有记录牌、瓦斯检查原始记录、瓦斯班报“三对口”。第六十八条 瓦检员在自己检查范围内除检查瓦斯和气温外,还必须检查通风设施、综合防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时,及时向矿调度室领导汇报。第六十九条 因停电造成停风或其他原因造成停风的工作地点,负责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第七十条 严格遵守规程规定,做好本职工作。第四节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第七十一条 瓦斯班报表必须有通风科值班干部审阅。严禁涂改和弄虚作假现象。瓦斯日报表要填写当日三班每个检查点的最高31、瓦斯含量,瓦斯日报要逐级审查签字,通风科负责人审查签字后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瓦斯异常要报公司各级领导、通风部备案,通风科要有一份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的瓦斯日报,以便备查。第七十二条 瓦斯检查员升井后,按记录手册填写瓦斯报表,做到原始记录、牌板、瓦斯班报表、“三对口”。第七十三条 瓦斯异常时,要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分别报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及公司有关领导和通风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五节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第七十四条 矿井每年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第七十五条 瓦斯鉴定在当月矿井生产场所和各采区回风流、矿井总回风流设定瓦斯鉴定点,在鉴定月每旬5日、15日、25日每天32、三班由测风员、瓦检员进行鉴定,取鉴定日的平均值和最高值为鉴定结果,由通风科计算整理结果,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后上报。瓦斯鉴定结果作为指导安全生产的依据。第七十六条 瓦斯检测人员必须按瓦斯鉴定计划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操作,所需一切数据必须准确,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严肃处理。第七十七条 所使用仪器、仪表必须提前校正合格,确保准确无误。第七十八条 瓦斯鉴定结果必须及时上报有关单位。第六节 盲巷管理制度第七十九条 井下所有不通风或风速低于规定的巷道,均应按盲巷处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盲巷在停风当班必须撤出所有设备管线,在巷道口设33、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在24小时内予以临时密闭。第八十条 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致使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时,应及时断电、撤人、设栅栏、设警戒,严禁人员进入。第八十一条 临时停风的独头巷道,瓦斯检查员每班在栅栏处至少检查一次瓦斯浓度。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进行处理。第八十二条 井下要杜绝敞口盲巷,与生产无关的报废巷道或旧巷,必须及时充填或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封闭。第七节 密闭管理制度第八十三条 综采工作面停采回撤后,最晚不能超过45天进行永久密闭。密闭墙必须建立台帐、进行编号、注明施工日期、施工材料、施工负责人等。第八十四条 瓦检员要对密闭墙每天检查一次,所有密闭墙必须34、设置检查牌板和施工记录,检查密闭墙外CH4、CO2、CO、温度等情况,并对密闭质量等进行检查,发现漏风等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录检查牌板和台帐。第八节 启封密闭恢复盲巷制度第八十五条 启封密闭恢复盲巷前,事先由通风科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通风科下达启封密闭通知单,通知单必须写清启封密闭时间、地点,成立由专职通风员、瓦检员、通风工程工、电工组成的启封密闭小组,通风科长任小组负责人现场指挥。启封密闭墙前按措施在距盲巷回风口10米以外的进风巷中安设局扇,接好并备足风筒至密闭前,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密闭墙前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启封密闭工作。第八十六条 先在密闭35、墙的上方打开小口,再通过小口检查密闭墙内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在1%以下,CO在0.0024%以下可扩大墙口。扩大墙口过程中,随时检查瓦斯等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启封工作,按排放瓦斯措施处理。在启封密闭过程中,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密闭巷道,打开密闭后,要及时检查瓦斯情况。第八十七条 启封密闭(或临时密闭)必须由通风科按措施执行。其他单位不准私自启封。第九节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第八十八条 局扇排放巷道瓦斯按照瓦斯积存程度要分级管理。临时性停风,经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由现场瓦斯检查员直接启动风机进行瓦斯排放。临时性停风,经检查证实停风区域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在1%-3%时,由通36、风队干部和现场瓦检员按照瓦斯排放措施的要求进行瓦斯排放,安全员、电工进行协助。停风区域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在3%5%时,通风区要制定专项的瓦斯排放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科安排专人根据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并由矿级领导现场跟班,具体组织指挥瓦斯排放工作。当通风区域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5%时,必须由通风科制定具体的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由矿级领导现场跟班,具体组织指挥瓦斯排放工作。第八十九条 瓦斯排放措施中应明确排放瓦斯路线,风流方向,风量控制设施位置,警戒设置位置,断电范围,各种电器设备、通讯电话、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内容,做到图文齐全。第九十条 37、瓦斯排放要明确停电撤人的范围,凡受排放瓦斯影响巷道、硐室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与排放瓦斯相连通的巷道口应设专人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第九十一条 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控制瓦斯排出量,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排放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第九十二条 排放串联通风巷道瓦斯时,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所负担的区域瓦斯排放结束后,第二台局扇才能按照有关规定送电排放瓦斯,排出瓦斯所流经的区段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第九十三条 所有排放瓦斯人员不准进入风筒出口3m以外的区域。风筒出口处3m以内风流中瓦斯或二氧38、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第九十四条 排放瓦斯的风筒不得有死弯,不得受挤压,风筒必须接牢,杜绝风筒断开事故。第九十五条 排放瓦斯过程中,应使用光学瓦斯检查仪检查瓦斯浓度,在风筒出风口新鲜风流中读取数据。第九十六条 排放瓦斯时,局扇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第九十七条 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巷道内瓦斯浓度稳定在1%以下。二氧化碳浓度稳定在1.5%以下。氧气浓度不低于20%时,无局部瓦斯积聚且稳定30min,方可人工复电,排放瓦斯工作方可结束。第九十八条 排放瓦斯结束后,排放负责人应及时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第十节 39、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第九十九条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第一百条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第一百一条 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第一百二条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40、瓦斯浓度。第一百三条 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第十一节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第一百四条 矿井瓦斯涌出量较大的低瓦斯矿井,设临时瓦斯抽放系统时,矿生产技术科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后,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及总工程师批准。第一百五条 瓦斯抽放泵站的管理1、加强抽放站设备管理,及时检修维护,保证抽放泵持续稳定运转,因泵站设备运转不正常影响矿井瓦斯抽放造成瓦斯超限,要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2、抽放泵站每小时观测一次设备运转和瓦斯抽放情况,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发现抽放负压水柱严重跳动、抽放负压突然大幅度上升或下降时,要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查明原因41、,及时处理。3、抽放瓦斯泵有计划的停运,要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如因停电等原因造成瓦斯泵临时停止运转要立即通知矿当日值班矿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停止和启运瓦斯泵,都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瓦斯泵的启动,要经值班矿长批准,并报矿调度室。瓦斯检查工或泵站司机不得私自决定启动瓦斯泵。第三章 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百六条 必须建立健全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管路进风、回风巷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井下防尘管路可兼做消防管路,管路规格符合要求。(主管路不小于4寸)第一百七条 井下及井口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烟火下井。第一百八条 井下和井口房42、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道内进行电气焊和喷灯焊接时要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签字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检查。要求现场必须作到:1、必须有两台灭火器,焊接地点下方有不燃性材料隔离火星。前后两端口末的巷道内应是不燃性支护并有消防管路。2、有瓦斯检查员现场盯班,并且瓦斯浓度不大于0.5%,电焊地点与接地线距离不超过0.5米。3、焊接完毕,有专人进行防火处理,并停留一小时以上观察,现场确认无发火异状方可离开。 第一百九条 严禁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转,不准带电检修设备,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防爆,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电煤钻综合保护,坚43、持使用阻燃皮带,烟雾报警装置及自动灭火喷雾装置。杜绝一切失爆设备。第一百一十条 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倒掉药卷、炮眼深度不够或最小抵抗线不符合规定等。第一百一十一条 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进行定期称重和气密性检查,及时更换失效的自救器。第一百一十二条 井下所有机电硐室,火药发放室等必须设置和储存足够的消防材料和工具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其规格,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符合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并每季进行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及器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一百一十四条 井下所使用的油类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44、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屑,也必须放到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至井上,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第一百一十五条 每个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井上下消防管道系统,消防器材库和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一百一十六条 内因火灾预防,加强密闭质量管理,杜绝漏风现象,采空区浮煤必须清理干净。每旬检查密闭内气体成份CO、CO2、CH4,利用密闭观察孔发现密闭内有CO气体时,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及总工程师、矿长,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第一百一十七条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封闭。第一百一十八条 所有防火检查、分析结果,都必须记录台帐,并报总45、工程师审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四章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一节 综合防尘管理第一百一十九条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铺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阀门。第一百二十条 综合防尘措施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有防尘章节,对防尘系统及防尘设施做出具体要求。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完善的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2030米内设防尘水幕,采煤工作面进风运输巷巷入口设防尘水幕、距工作面20米内设防尘46、水幕。掘进回风流距工作面3050米巷道内设防尘水幕,各转载点设喷头喷雾,矿井总入风流距井口20100米巷道内设防尘水幕,分区和采区入风流距风流分叉口支流里侧2050米巷道内设防尘水幕,防尘水幕雾化效果要复盖全断面。3、主要大巷防尘管路不得小于4英寸,采区巷道防尘管路不得小于3英寸, 工作面顺槽掘进巷道防尘管路不得小于4英寸,按标准安设三通和阀门,各装车点、转载点、煤仓、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上山与下山,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以及地面筛选系统,破碎车间、胶带过廊转载点等地点,安设支管,阀门和喷雾装置,并保证水压、水量满足,使用正常。4、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漏水的煤仓47、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5、坚持湿式凿岩和煤电钻湿式打眼,井下所有地点严禁干打眼,特殊情况不能使用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6、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炮前炮后必须洒水灭尘,开启水幕,掘进工作面安设爆破自动喷雾、并喷达迎头,距迎头50米范围内安设净化水雾,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爆破开启水幕并用高压软管安设爆破喷雾至爆破点。7、锚喷作业要实行潮料喷浆,坚持使用锚喷防尘和个体防尘保护。8、所有防尘设施必须安设牢固,不漏水,吊挂平整,安装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安装细则。9、井下管路必须刷防锈漆,其中防尘供水管路刷红防锈漆,压风管路刷黄防锈漆,排水管路刷绿漆。第二节 粉尘冲刷清48、扫制度第一百二十一条 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第一百二十二条 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第一百二十三条 主要进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皮带机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每2天全面冲刷清扫一次,个别煤尘大地段班班冲刷,并有记录可查。第一百二十四条 采掘工作面放炮地点30米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冲刷岩(煤)帮。第一百二十五条 井下易积尘点,如运输机巷、转载点等地点,要及时冲刷清扫煤尘,并设置洒水、喷雾装置坚持使用。第三节 粉尘检测制度第49、一百二十六条 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要及时对煤层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备案,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第一百二十七条 每半月对采掘工作面和主要场所全面进行一次粉尘测定。第一百二十八条 每半年进行一次游离二氧化硅和粉尘分散度的化验分析,并有记录备查。 第一百二十九条 应按规定进行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第一百三十条 采集的个体呼吸性粉尘,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样品,要按规定时间送检。第一百三十一条 粉尘测定仪和个体呼吸性测定仪应按周检规定进行检定。第五章 其它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百三十二条 与矿井井筒相连的主要进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道,煤层之间进50、回风石门都要安设主要隔爆设施。水量应满足400L/m2,水棚的间距为12m,棚区长不小于30m。第一百三十三条 采煤面进、回风巷道、煤巷、半煤巷掘进面,掘进面与其煤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独立通风的巷道都要安设辅助隔爆设施。水棚距工作面60200m,分散安装时不小于40m,间距为1.5m,水量应满足200L/m2。第一百三十四条 隔爆设施吊挂,每排中水袋间隙与水袋至两帮间隙总和及水袋底到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米。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装设施要规范,挂架选用812mm的圆钢制作,挂钩角度为60-65度,弯钩长25mm,挂钩时正相布置,钩尖对钩尖。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将挂架固定在巷道上部。水袋要撑开51、挂平,水量充满,禁止将水袋安装在支柱和其他设施后面,严禁将水袋直接固定在架子上,水袋安设要平直均匀、效果要覆盖全断面。第一百三十六条 所有的隔爆设施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有失效、损坏、水量不足要及时处理。第一百三十七条 隔爆设施由通风科负责安设和管理,或由矿指定其它单位管理。第二节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监控设施的调校制度第一百三十八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瓦斯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效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52、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等。第一百三十九条 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瓦斯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检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01%,0.1%;1%2%,0.2%;2%4%,0.3%),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措施,由通风部门对超过允许误差的监测设备负责在8h之内调效完毕。使用中的监测装置断电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采掘工作面、井巷等地点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工作。第一百四十条 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第三节 安全仪器、仪表检验制53、度第一百四十一条 专职瓦斯报警仪管理员负责发放、回收、充电工作,并建立仪器发放校验管理台帐,按期报送瓦斯报警仪进行校验,对不合格仪器及时送交维修工维修,并做好记录备查。第一百四十二条 安全仪器维修工对仪器管理员所报送仪器进行检验,并按规定进行维修,修复后的仪器报送有关部门进行计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做好检验、维修、台帐、记录、备查。第一百四十三条 安全仪器调效,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达到强检或更换有关部件时,必须报送计量检验部门进行强检,每对口仪器都必须建立管理台帐、校验、维修、记录。第一百四十四条 安全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及时送有资质单位强检。(风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便携式瓦54、斯报警仪,瓦斯断电仪,瓦斯传感器等)。第一百四十五条 风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每半年强检校验一次,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每月必须强检校验一次。第一百四十六条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风表由矿报公司校验。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由煤矿负责校验。第一百四十七条 通风科要严格按照计量检验标准的周期检定计划按时上报送检,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的仪器仪表,对检定证书由通风科统一管理保存。第一百四十八条 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的大、中修和鉴定工作由矿指定专业厂家校正和维修,矿维修人员负责小修,不得将仪器仪表送交其它单位和个人维修,以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能。第一百四十九条 新购通防安全仪器、仪表,必须经计量站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井下使55、用,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四节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规定第一百五十条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制度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配备及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2、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范围之内。3、使用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人员,发放仪器,不得借故不发,按牌发放仪器进行登记,发完后将仪器牌挂到相应位置。5、交回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时,发放人员应将其仪器牌还给使用人。6、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人要妥善保存好仪器牌,丢失补牌者罚款10元。7、对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进行表56、面清洁,除去粘有的煤尘杂物,并进行充电。8、严禁私自拆开修理、查看。对私拆乱卸的罚款 100 元,丢失一块按原价赔偿。9、对当班使用未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对使用人罚款 10 元。10、做好交接班工作,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台帐要清楚。(附: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总工程师郑秦峰通风科长:郭卫东监控室主任:张峰亮通风技术员通风队30人防尘队30人瓦检员15人维检员3人监控员4人说明:1、我矿“一通三防”由总工程师负总责,由通风科及监控室具体负责。2、具体分工:通风科负责管理通风队、防尘队、瓦检员及通风技术员、测风员,(测风员由通风技术员担任)。通风队负责通风设施的施工与维护,防尘队负责防尘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以及消防材料的管理。3、瓦检员负责瓦斯检查与监测,同时监督通风队、防尘队的工作。4、监控室负责瓦斯监控及风量监控方面的具体工作。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500万份文档
500万份文档 免费下载
10万资源包
10万资源包 一键下载
4万份资料
4万份资料 打包下载
24小时客服
24小时客服 会员专属
开通 VIP
升级会员
  • 周热门排行

  • 月热门排行

  • 季热门排行

  1.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2.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3. 陕西化学工业公司招聘管理与职业发展管理手册30页.doc
  4. 动火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5. 高处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6. 广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表格(24页).pdf
  7. 建筑工程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25页).doc
  8. 2020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3.0(143页).pdf
  9.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10.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1.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2. 工程变形测量之基坑监测培训课件(155页).ppt
  13. 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操作指引方案.pdf
  14. 新规下的户型增值秘籍.ppt(22页)
  15. 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操指南(5页).pdf
  16.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3页).doc
  17. 规划兰园西路道路工程环境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89页).pdf
  18. 屋面圆弧形穹顶结构高支模施工方案(40米)(47页).doc
  19.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20. 重庆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报告(64页).doc
  21. 厂区至矿区管网蒸汽管道系统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5页).doc
  22. 超高纯氦气厂建设项目办公楼、变电站、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门卫、厂房、仓库、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40页).doc
  1.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2. 2024大楼室内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393页).docx
  3. 苏州水秀天地商业项目购物中心100%室内设计方案(158页).pptx
  4.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5.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6.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7.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8.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9.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0.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
  11. 川主寺城镇风貌整治景观规划设计方案(60页).pdf
  12. 建筑工程三级安全教育内容(24页).doc
  13. 新疆风电十三间房二期工程49.5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239页).pdf
  14.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5. 四川凉山攀西灵山国际度假区小镇活力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建议书(33页).pdf
  16.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7. 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漆施工方案(45页).doc
  18.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9. 地铁深基坑及钢筋笼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98页】.doc
  20. 住宅定价策略及价格表制定培训课件.ppt
  21. 西安名京九合院商业项目招商手册(28页).pdf
  22. 2010-2030年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32页).doc
  1.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8页).doc
  2. 赣州无动力亲子乐园景观设计方案(111页).pdf
  3. 2016泰安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示范案例(165页).pdf
  4.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5. 龙山县里耶文化生态景区里耶古城片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2015奇创.pdf
  6.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图集(78页).pdf
  7. 850亩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4页).doc
  8.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9. 城市更新项目地价公式测算表.xlsx
  10. 房地产项目规划前期投资收益测算模板带公式.xls
  11. 存储器基地项目及配套设施建筑工程临时用水施工方案(40页).docx
  12. 铁路客运枢纽项目站前框构中桥工程路基注浆加固专项施工方案(19页).doc
  13.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14. 装配式结构工业厂房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及装饰工程施工方案(83页).doc
  15.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16.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17.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8. 新建贵广铁路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监理实施细则(126页).doc
  19. 消防火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12页).doc
  20.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21. 崖城站悬臂式挡墙施工方案(92页).doc
  2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