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矿井调度通讯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7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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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836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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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矿井调度通讯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矿井调度通讯系统管理规定为规范昌恒煤焦有限公司矿井各信息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充分发挥矿井各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矿井行政通讯系统一、行政通讯系统管理由信息中心统筹负责,电话使用由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控制。各部门电话、传真的使用由该部门主管或指定人员负责,人为损坏电话的罚责任人200元/次。二、行政电话只作为内部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与外界客户之间的业务联系之用,严禁开通和拨打任何声讯服务电话,如有违反罚责2、任人200元/次。三、为发挥通讯系统的最大通讯效能,节省开支,打电话时,用语应简洁、明确,尽量减少通话时间,严禁电话聊天,如有违反罚责任人100元/次。四、新增的行政电话,必须有公司主要领导的审批手续方可办理。新增的行政电话如需开通长途,话费按公司主要领导审批的金额执行,公司主要领导未审批话费金额的按10元/月执行,并不开通长途。五、行政电话话费采用定额预存、额尽停机、超额自费的管理方式。六、信息中心负责每月与联通公司联系,结算昌恒公司当月实际产生的行政电话费用。七、行政电话定额话费由电话使用部门自己控制使用,超额停机后如要开通,由电话使用部门到联通公司续缴话费后开机,因超额停机影响工作的一切3、责任由电话使用部门承担。续缴话费由电话使用部门自行处理,信息中心不予处理。特殊情况下的超额话费,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另作处理。八、行政通讯系统的维修由信息中心负责。各部门电话的增减或改线,由信息中心维修人员负责施工。未经调度所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移机、拆机、串机,如有违反罚责任人100元/次。九、各部门装有电话的办公室搬挪时要对原有电话机进行交接,任何人不得挪用该电话机,如需挪移通知信息中心由维修人员负责按规定挪移。搬挪办公室电话未交接或丢失的罚交办公室方责任人100元/次。搬挪办公室电话交接后,电话被挪移或丢失的罚接办公室方责任人100元/次。矿井调度通讯系统一、信息中心负责调度通讯网络4、系统的管理工作,信息中心负责调度通讯网络系统的安装、回收、设备维护、故障处理、采掘工作面电话续线和大巷线路维护。安装、回收不及时或维护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人100元/次。二、信息中心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调度室质量标准化标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等规定配备安装井下和地面各部门的生产电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并结合昌恒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调度通讯网络系统的电话配置如下:(1)井下生产电话的配置: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爆炸品材料库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移动变电站、巷道分支处、溜煤眼处、掘工作面距迎头30米50米范围内、采5、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采区最高点、水平最高点、钻机施工点。(2)直通电话的配置:地面变电所、地面抽风机房、地面医院值班(急诊)室、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采掘工作面、爆炸品材料库、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3)地面生产电话的配置:副总以上公司领导办公室、各部门科(区)长办公室、各部门书记办公室、科(区)值班室、小车队、地面主运输皮带转载点、主副井绞车房、变电所、抽风机房、压风机房、水泵房、锅炉房等主要生产车间。三、公司各部门需要增设规定范围以外的生产电话,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信息中心组织人员施工安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强要、强撤6、强改通讯设备和缆线等,如有违反罚责任单位200元/次,罚责任人100元/次。四、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整理和保护所管辖范围内的通讯线缆、设备和设施。负责工作面电话和通讯线缆的挪移、整理、吊挂。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通讯线缆、设备和设施的管理、整理、吊挂。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300元/次,罚责任人100元/次。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井下通讯系统电话、接线盒、缆线等。如有损坏罚责任单位300元/次,罚责任人100元/次,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六、井下电话机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监护,使用单位必须按照井下电话机的使用要求使用,并确保使7、用电话保持完好状态、牌板完好无缺。对井下电话机管理保护不善造成人为损坏、进水受潮、喷上浆料或其他污染的,罚责任单位200元/次,罚责任人100元/次。电话牌板损坏或丢失的罚责任单位100元/次。七、通讯线路改动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信息中心根据通讯系统布线情况确定改动方案,并按方案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通讯线路,如有违反罚责任人300元/次。八、调度通讯网络系统出现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时,信息中心维修人员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并分析、查找故障原因。通讯网络系统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2小时,某一作业点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8小时,否则罚责任人100元/次。九、采煤工作面的通8、讯线缆及电话,由采煤区负责随工作面的推进及时回撤。回撤的通讯线缆盘放整齐,电话及牌板按规定吊挂整齐。严禁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通讯线缆,回撤缆线盘放过多时采煤区通知信息中心维修人员回收升井。随意裁断回撤线缆的罚责任单位500元/次;回撤线缆盘放不整齐的或电话及牌板吊挂不整齐的,罚责任单位300元/次,罚责任人100元/次。十、信息中心维修人员要经常对调度通讯系统线缆、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和标准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中心有权出具罚款单进行处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管理制度一、 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 1 名值班员值班,中心站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照煤矿安9、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AQ1029-2007)及山西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 、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设置好各检测点,并定义各监测点,定义好的监测点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 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所有设备应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 三、 中心站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四、 严禁中心站值班人员对机房服务器(计算机)进行与监控系统工作方面无关的操作,10、不得浏览网页,不得插接U盘等有可能感染计算机病毒的外部设备。五、 中心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邀请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参观,需进入机房的其他人员须经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被允许进入机房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六、 中心站和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按各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调度信息中心维修人员须对机房电源和 UPS 设备的工作情况做好记录。 七、 中心站值班员须随时观察监控中心站主机的运行状况,发现运行异常或数据报警时,立即按程序汇报,并要详细做好记录。中心站所获取的技术资料保存二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11、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八、 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必须对班中情况、系统情况、故障点、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交接清楚,对各系统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情况、系统设备供电情况作出全面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填写在相应的记录表格中,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九、 故障处理完毕后,对于故障时间、故障状态、解决办法、正常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必须作出详细记录,并根据规定把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十、 在监控系统的定期校验过程中,中心站值班员要随时与维修人员保持联系,了解井下设备的运行状况,验证中心站数据与现场数据是否相符,并且作好记录。十12、一、 中心站值班员应熟悉和掌握中心站所有设备的操作程序,出现任何问题应立即汇报。十二、 中心站所建立各种记录,中心站值班员应认真填写,并摆放整齐, 随时保证中心站的环境卫生清洁, 符合达标工作要求。 十三、 中心站值班员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实时监测,了解监测数据,能分析监测状况。 安全监控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一、 日常维护的主要工作:1、开机前检查机器运行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2、电源电压是否正常;3、机器设备的开关、插头、插座、接线、端子等是否正常,有无错位、松动;4、开机后检查设备的各指示和运行状况是否正常;5、做好设备清洁工作。二、 周13、维护的主要工作:1、清除设备表面灰尘,保持机内卫生;2、检查设备主要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通知维修部门解决;3、清理磁盘空间,清理删除过期文件。 三、 月维护的主要工作:1、运行诊断程序或用仪表对设备进行全面、认真检查,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和指标;2、用吸尘器清理机内灰尘;3、对电源、空调系统,接地系统等运行环境系统进行检查。 四、年维护的主要工作:1、清理工作间地板下部和走槽的灰尘,检查电缆的完好性和隔离性,更换老化、变质和绝缘不好的电缆;2、检查机房的防火、防水、防盗等设备和安全报警装置;3、全面检查电源、空调、接地等系统并进行全面检修;4、对设备的软、硬件进行全面测试,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并14、按上级要求进行系统参数的调整; 5、校正各种设备仪表等。 安全监控系统主要信息报表制度一、 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各类主要信息报表的查询、打印, 当天的报表当天完成后签字并送值班领导审阅。 二、 安全监控系统应生成安全监控系统模拟量日报表及监控系统报警、断电月报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监控软件自动生成的报表)。 三、 对于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及重点数据,应生成相应报表及曲线并存档,数据保存周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四、 对于各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查询相应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数据后,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报表并及时打印。 安全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一、 为保障安全监控系统及井下通讯的正常运行,执行安全监控系统巡15、回检查制度,巡检人员应由培训合格后的人员担任。二、 巡检人员应保证每天对各种传感器、线路及设备巡检一遍,覆盖达 100%,每天巡检结果应及时填写在日巡检记录表中。三、 每位巡检人员应根据指定的各自巡检范围,认真对线路及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能处理的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四、 巡检人员应保证巡检后的监测设备完好率达 100%, 线路及设备卫生清洁,吊挂符合规定。五、 巡检过程中如发现使用单位人为损坏装置和线缆的现象,应立即向领导汇报,说明损坏程度和维修所需材料,以便维修处理。六、 巡检过程中必须以“三不伤害”为基本要求,加强自主保安意识,行走及检查16、时严禁违章。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AQ1029-2007)、山西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二、 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及时安装或回收安全监测设备及监测线缆。矿井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三、 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17、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安全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四、 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后,施工人员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认真调校,符合规定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五、 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填写有关记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六、 井下设备及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严禁将监测设备及传感器安装在有淋水或有腐蚀性的气体中。七、 监控设备的传感器只能与符合规定的配接设备连接并严格按施工设计安装。八、 安装或回收监测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施18、工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安装或回收工作。九、 施工人员在安装或回收时,必须与使用单位紧密配合,严禁相互推诿以至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十、 安装或回收的监测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野蛮操作, 应避免剧烈冲击、震动、损坏监测设备,并应专车运输。十一、 回收监控设备时,不得随意剪断监测线缆,造成材料浪费。十二、 在安装或回收的搬运过程中,应做好自主保安,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监测传感器调校制度一、 监测传感器的调校工作应由专业监测维修人员担任。二、 调校人员应了解、掌握设备性能和传感器的调校程序,在调校过程中按各传感器的调校步骤逐一进行调校。三、 监测传感器敏感元件在使用中其输出信号会逐渐衰减,致使测量精19、度下降,各种不同类型的传感器调校周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四、 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调校,应使用相应的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校,并佩带与其相适应的流量计等器具;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调校应使用相应器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校。 五、 调校前,调校人员应用毛刷将传感器探头进行清扫,保持传感器清洁,以免影响调校数据。六、 在调校过程中,调校值如超过允许误差,应使用万用表对电位器进行调校,合格后在通入标气进行二次调校合格为止,但不得改变电器元件的电器参数。七、 传感器调校失效时,应立即更换,并升井检修。八、 在调校过程中,应有使用单位的电工配合整个调校过程20、,调校合格后,调校人员通知有关人员后,使用单位的电工方可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复电。九、 调校前后应与地面中心站保持联系并校对中心站系统与现场的数据是否一致保证系统的传输数据的准确性。 十、 调校中应及时记录调校中有关数据,调校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记录表并签字。 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制度一、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测定器检定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安全测控仪器检修中心除应配备上述仪器装备外,须配备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风洞等。二、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调校,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整21、。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 三、检修人员应详尽了解监测传感器的结构、性能和工作理,在检修过程中不得改变电路中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和电器参数。 四、监测传感器在检修时,必须用毛刷清洁设备内部板件 和探头及壳体等,敏感元件外的过滤器被污物堵塞不能消除的,应及时更换。 五、安全测控仪器在井下连续运行 6-12 个月,必须升井检修。安全测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 24-48h 方能下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六、 在检修过程中,对传感器的敏感元件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及时更换,对更换后的敏感元件和电路板应集中放置,返回22、厂家维修。七、在更新传感器的敏感元件时,应用小螺丝刀拧掉传感器头上的小螺钉,在拧去传感器头罩,漏出敏感元件后,应轻 轻拔掉敏感元件,要注意不得损坏插孔,重新拧紧外罩,上好螺钉。更换元件后,要进行调校。八、在检修过程中,应避免剧烈冲击和震动。检修传感器时,应注意不得损坏板件上的小元件,如二进制地址、点号、编程器,各接线口等易损元件。九、检修好的传感器应保证设备完好,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必要的实验。检修好的传感器应放置在室温 0-35、相对湿 度不大于 85%的库房内保管。十、矿井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各类传感器,传感器装备率要达到 100%,备用量不小于20%。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须妥善存放,23、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十一、安全监测系统严禁超期服役或带病运转,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报废手续。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年限的老旧设备;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3、严重损坏,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无法恢复精度和性能的;4、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十二、维修中应及时记录有关数据,维修人员必须如实填 写记录表并签字。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矿长: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要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消息真实可靠;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24、别及解决办法。安全副矿长: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检查各部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安全监控制度贯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发生的弄虚作假、消息 不真实传输等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总工程师:根据本矿具体情况,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不真实消息上传处理方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经常浏览矿井人 员汇报的隐患情况。安监科: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本矿各种传感器、井下分站的校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掌握矿井风25、量和采掘面的瓦斯含量,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法,并组织实施。调度室: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监管系统正常运行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生产动态;对井下出现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隐患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处理。机电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该系统供电线路运行正常;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系统的瓦斯电闭锁是否正常,传输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等情况;协调该系统检修与供电之间的关系,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生产部门:根据矿井26、生产接续情况,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在开工前 10 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由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监测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督促测绘员及时做好系统的采掘跟踪和图纸填绘工作,杜绝越层越界和“三下”采煤,杜绝不真实消息上传。 安全员: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系统正常运行工27、作,专职管理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通讯电缆及局扇的“三专两闭锁”等装置。如有损坏,须及时向安监科汇报处理。发现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弄虚作假、不真实消息传输、瓦斯超限、无数据、无信号等重大隐患的,有权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处理,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必须定期对瓦斯报表中记录的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测数据与甲烷传感器的数据进行对照。 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一、 机房值班人员应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二、 机房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安全监控系统正确的操作程序和机房有关管理规定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三、 及时掌握井下各作业点、机房硐室及其有关设备的动态变化。井下工作28、面有接替,应对监控系统各监测点作出相应修改,确保监控系统各监测点与井下实际情况相符。四、 定期检查机房内消防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五、 定期清洁机房及设备,保持机房整洁卫生,设备摆放 整齐有序。六、 及时对监控的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安全生产决 策提供可靠依据。七、 机房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中发现采掘值班面瓦斯超 限、或局扇停机、风机房主扇停机时,应及时通知调度室值班人员,报告当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安全监控系统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八、 机房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中发现水泵房水位异常升高,应及时通知调度室值班人员,报告当班领导和29、分管领导, 及时开启水泵加大排不量,通知受威胁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按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规定采取措施,确保矿井安全。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一、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系统和设备的技术结构、主要功能、主要性能和指标及使用方法,严格遵守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规程,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电工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煤矿安全知识。二、各类设备在开机前必须检查环境条件,电源电压和连接线缆等,符合要求后方可开机。开机必须按规定顺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并待设备稳定后方能进行工作。三、所有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长期不用的库存设备必须定期通电检查。四、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h 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30、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 5min 内投入工作,使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进行,确保矿井现场安全生产。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 2h 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 1h 时,应及时更换。五、安全监控系统设置的瓦斯报警浓度数值和CO 报警浓度数值超限后,自动通过屏幕显示及音箱报警。六、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 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3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3 年。 七、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 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31、应记录备案。值班人员对于无法处理的故障问题,应保护故障现场,并请专职维修人员检修。八、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向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九、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一氧化碳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AQ2032-2011的要求,认真执行。二、管理系统主机严禁挪作它用或不用,严格实行小时开机制。三、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密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四、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32、理,在处理井下故障时应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记录,故障设备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 五、对人员定位跟踪系统考勤室井口的设备,LED大屏和电脑主机,要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人为损坏后,一经发现报与安监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五、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六、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做到内外通讯畅通。七、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八、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33、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县中心、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34、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县中心站。三、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四、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人员定位系统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二、值班人员必须按调度时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35、讯方式交接班。三、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五、交接班主要内容1、检查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运行终端是否正常;2、检查网络通讯传输、反馈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3、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4、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填写准确;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六、接班主要内容1、交接人员共36、同检查上述1至5条必须正常,清楚。2、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项。3、设备检修、运行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4、各种记录、报表、图纸及有关工具保存齐全、完整。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调度值班制度1、负责公司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2、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3、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4、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5、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6、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运行情况记录表。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7、认37、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8、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9、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一、安装、使用与维护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38、使用。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6、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9、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10、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11、安全监测39、工应24小时值班,应每天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12、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更换。13、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二、中心站1、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2、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3、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4、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5、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6、中心站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40、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及值班领导,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三、技术资料1、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1)设备、仪表台账;2)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2、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四、管理机构1、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2、人员41、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3、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五、报废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2、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4、失爆不能修复的;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一、系统登陆:1、在人员定位系统监控主机上双击桌面上的浏览器图标,输入人员定位系统网址,进入登录界面;或者是进入公司内网,点击进入自动化系统,再点击进入人员定位系统,进入登录界面。242、在人员定位系统监控主机上通过远程桌面连接可进入服务器,输入该服务器的网络IP地址,进入登录界面,再输入完后,系统连接数据库成功。二、开启前(接班后)检查准备1、班前准备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正常。2、交接班监控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三、班中要求1、文明作业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43、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3、检查UPS运行情况手动断开网络电源,启动备用电源,使备用电源连续运行15分钟。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不能连续供电现象,立即启动网络电源,并更换UPS。4、基站和区域的设置1)基站设置基站设置是指将井下安装的基站根据每个基站的HID号写入软件中,点击“基本资料”下拉菜单中的“基站设置”项,2)增加基站输入基站HID号、基站编号、基站名称、选择所属区域和基站的类型,增加完基站信息后点击“保存”,将弹出增加成功界面,提示用户已增加了一个基站信息。3)修改基站在基站列表栏中,选定要修改的基站,点击“修改”,用户可以将该基站信息44、进行修改。4)删除基站在基站列表栏中,选定要删除的基站,点击“删除”用户可以将该基站从列表栏中删除。5、区域设置点击“基本资料”下拉菜单中的“区域设置”项,打开区域的管理界面。1)增加区域输入区域编号、区域名称和人数上限,增加完区域信息后点击“保存”,将弹出增加成功界面,提示用户已增加了一个区域信息。2)修改区域在区域列表栏中,选定要修改的区域,点击“修改”,用户可以将该区域信息进行修改。3)删除区域在区域列表栏中,选定要删除的区域,点击“删除”用户可以将该区域从列表栏中删除。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日常机房的主机故障,并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2)必须45、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3)雷雨天气,防止雷击设备,打雷较严重时,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停电,熟悉停送电秩序,停电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4)进入机房要穿工作服,不得将带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设备无尘、干净。5)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6)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调度室处理。五、做好汇报1、处理故障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2、当天工作任务完成46、情况向调度汇报。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一、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二、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传的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三、值班领导: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四、信息中心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具47、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五、生产经理:经常浏览人员定位系统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积极配合人员定位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五、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操作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及地方局关于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和运行系统48、。2、对当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3、负责人员定位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4、负责对县中心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5、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6、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7、及时向矿调度反馈当(日)班人员出入井信息。8、严禁脱岗、睡觉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9、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通信联络系统在49、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满足我矿安全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管理范围信息中心: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撤除、增加、转移,并在平衡安全生产和通信联络系统布局的情况下确定。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经常性对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解决;负责系统设施、材料的登记造册、发放、回收和设备的维修、调校工作;负责采煤工作面、机电硐室的通信联络系统安装工作,并随工程一起交给使用单位;负责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和分线盒的安装、撤除及维护工作;负责地面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撤除和维护工作;负责交换机房的管理、维护、线路安装维护、维修以及电话的调号工作。二、管理规定1、设备的安装和撤除、新50、安装采煤工作面、新设计施工掘进巷道的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需加强调度通讯时,按调度所要求由信息中心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和拆除、各区队申请安装设备时,必须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信息中心根据现场情况,给出接线位置和电话号码,并完成调号和接线盒的压线以及电缆、接线盒和设备的发放工作。设备和电缆的维护及撤除工作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信联络系统的撤除工作。对有时间要求而未按时完成安、撤任务的,每拖延一天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安装质量不达标的,出现一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重复出现加倍处罚。、各使用单位在施工结束撤除电话后,必须到信息中心进51、行消账,将设备、电话电缆、接线盒等如数交回信息中心,如未消账,发生丢失的,按原价赔偿。、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当班汇报调度所。2、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各责任单位按职责范围负责通讯设施的维护工作。通讯故障时,责任单位必须安排当班人员进行排除,属设备故障的及时更换设备,线路故障的应及时提前排查,特殊情况信息中心按调度所指令协助,每拖延一班罚款50元,并由调度所监督执行。、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到信息中心领取设备更换,信息中心负责维修和发放,维修配件由信息中心提报,发生丢失,使用单位按折价赔偿。、生产过程中需要变动设备位置时,必须经调度所、信息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改动通信联络系统、并接设备。未52、经许可并接设备的,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处理。、各单位在变更工作地点时,该地点范围内的所有通讯设施与矿组织的交接一并进行。原施工单位要该工作地点范围内的通讯设施完好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随即履行通讯设施的安撤、使用、维护和管理的职责。交接双方应在交接完毕后到信息中心办理转、消账,如未办理,发生损坏、丢失等现象,将追究原登记在案单位的责任。三、设备检修:1)检修后的通讯设备应保持原有的防爆性能。在维修本质安全型设备时其本安电路的电气参数应保持在产品说明书标定的范围内,其保护性能应满足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若需更换本质安全电路及其关联电路的电气组件时,应选用规格、型号相同的电气组件,不得擅自更改。53、3)在进行通讯设备检修前,应根据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认真分析故障现象,迅速查找和修理。在查找故障时,一般遵循从系统到具体设备,先排除设备自身故障再查找线路故障。4)对于故障组件的检修,一般在井上通讯设备维修室进行。在维修前,应了解该组件的工作原理、工作电压、各点波形和频率,根据电路原理图和印制线路板图维修。5)通讯设备维修室一般应配备万用表、电工组合工具、校验平台等。5.1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零部件齐全、外壳应无损伤。5.2各部位螺钉、弹簧垫、垫圈等应齐全完整。5.3拧卸凹窝内的螺钉时,应使用专用工具。5.4按线路图校对设备接线,接线应正确,连接应良好,元件、导线应齐全无损。6)以上各款54、达不到要求,每次罚款100-300元,由信息中心主任监督执行,矿总工抽查。四、安全管理:1、任何单位不得破坏、私自扣留、存放设备、线缆、接线盒等通讯材料和设施,一经发现,除按原价罚款。(采煤、掘进各备用1部电话及接线盒)2、使用单位在安撤调度通讯线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严禁拉、乱、扯。处理线路故障时,必须对接头部分补处理,严禁出现明头和绝缘胶布包扎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5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五、日常安装维护、检修要求:第1条 隔爆设备的日常维修。1、设备应尽量避免安装在有潮气、淋水、积水的工作地点。2、定期清除设备灰尘、油污和潮气,擦拭、调整各个触点:螺钉应紧固,触点接触55、应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应良好,铃声应响亮。3、更换设备、话盒、听盒、接线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其他修理工作应在井上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调度值班员,待更换完毕修复后,再通知调度值班员恢复正常使用。4、为使设备保持完好通话状态,维修人员要经常巡查维护,每天不少于1次,并填写好检修记录。第2条 矿用防爆接线盒的使用维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做到:1、防爆接线盒要吊挂,不准利用电缆支持重量。2、定期处理盒内的灰尘和潮气,检查进线压紧装置的胶垫是否老化或损坏,并测试其接线端子排的绝缘状况。3、在运行中不用的进出线孔应用挡板密封。第3条 井下电(光)缆的敷设与连接维护(包括无线56、通讯系统)。1.井下应使用允许用于井下的电(光)缆,井巷内放电缆因长度所限、必须有中间接头时,可将接线盒放在水平位置固定好,不应使接头承力。2.电(光)缆必须吊挂整齐,不得吊挂在水管或风管上。如果电缆与水管、风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电缆必须吊挂在管子上方,并离开0.3m以上的距离。3.电缆不能与动力电缆交叉混挂,它们之间至少要有0.1-0.2m以上的距离。4.电(光)缆敷设不得过紧,应略有弛度,盘线圆圈应吊挂在躲避硐内。5.要定期巡查电(光)缆,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有无撞伤或挤压、掉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光缆连接应使用连接盒及光纤套管,连接盒及光纤套管应密封良好,抗外力挤压。7.井下使57、用或光纤熔接机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第4条 地面电话、电缆维修。1.节假日前对重要部门电话实测一次,调度、安监、医院等用电话每月实测一次。如需要检修时,应装备用机。2.每月按区段沿线路徒步巡查一次,检查以下内容并填写巡查记录:线杆有无歪斜,拉线撑铁是否有效,垂度是否合适,挂钩是否松动,树木、房屋是否与电缆摩擦,塌陷地段是否积水,电力线是否威胁安全,各处分线箱有无变化。3.线务维修必须遵守各项外线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登杆必须带好防护用品,一人蹬杆,一人杆下监护,工具材料严禁扔上、投下,严禁违章作业。4.用喷灯封合热缩管时,加热火焰要在热缩管表面来回反复移动,不要停留在某一点上58、不动,以免烤伤或使包管变质。5.每月查对一次用户名称、电话号码,配线号和电缆序号应一致。第5条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的维修。1.机房温度、环境湿度、供电电源、接地电阻一定要符合 说明书要求。2.软件故障可按复位键消除。3.不可带电插拔插件。4.两次开机时间间隔在3min以上。5.若有硬件故障,可换正常的备用板,故障板可寄回厂家维修。六、通讯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讯维修工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负责全矿通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养维修、更换、撤除和安装工作。一、 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上级的有关规定和59、指示,及煤矿“三大规程”,负责井上、下所有通讯设备的安装、维护、撤除及动态质量检查,对本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第2条 使全矿井的通讯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持通讯系统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系统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排查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第3条 熟悉干、支、分线所有线路,掌握线路施工、维护质量标准及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标准。第4条 严格按照施工作业规程和措施规定的安装标准和规定进行安装,杜绝无措施施工。第5条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通讯系统的相关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或作业。第6条 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做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第7条 参加通讯系统的专业培训,积极开展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交流活60、动,协助中心搞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不断改善矿井通讯状况。第8条 努力学习通讯系统的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做好业务保安。第9条 遵章守纪,服从分工,积极完成中心和领导分配的其它各项任务。第10条 及时回收和敷设通讯线路。第1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讯维修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3条 煤61、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讯维修工调岗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4条 维修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5条 未及时发现主信号不通,造成安全隐患,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6条 不认真检查线路导致信息堵塞,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7条 发生严重故障或通讯阻断时,未及时上报,维修工应负重62、要责任。第18条 不能保证分管范围内的设备正常运行,出现质量问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负直接责任。第19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七、值班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负责当班通讯记录、接听上级领导安排并提供与值班领导,熟悉避灾路线。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指示,及煤矿“三大规程”,负责通讯记录和传达所有通讯设备的安装、维护、撤除时的操作,对本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第2条 确保使全矿井的通讯设备63、处于完好状态、,保持地面通讯系统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系统发生故障后,要及时通知通讯维修工进行排查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第3条 熟悉干、支、分线所有线路。第4条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措施规定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电话号码更换后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对上级安排的事情及时上报。第5条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通讯系统的相关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或作业。第6条 熟悉井下避灾路线,电话号码和安装位置,使用情况。第7条 参加通讯系统的专业培训,积极开展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交流活动,协助中心搞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不断改善矿井通讯状况。第8条 努力学习通讯系统的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做好业64、务保安。第9条 遵章守纪,服从分工,积极完成中心和领导分配的其它各项任务。第10条 及时对更换后的电话表进行修改。第1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值班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的,而影响生产的,(二)对井下人员汇报问题不及时反馈的,不及时上报的;重大问题记录不全或无记录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3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值班员调岗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6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4条 值班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值班员应负直接责任。第15条 未及时发现机台主信号不通,造成安全隐患,值班员应负直接责任。第16条 不按规定操作导致信息遗漏,值班员应负直接责任。第17条 发生严重故障或通讯阻断时,未及时上报,值班员工应负重要责任。第18条 不能保证分管范围内的设备正常运行,出现质量问题达不到规定要求66、的,应负直接责任。第19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八、交接班制度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本班没有完成的各项任务得到接班人员的处理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一)接班员须知1、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2、正在检修的设备情况;3、设备故障的处理经过和结果;4、重大隐患或上级领导安排的问题记录是否详细、字体是否清晰、记录应记录全面。(二)交接班程序1、按规定时间由交班员工主持交接班。2、交班员工宣读本班工作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结果和经过。3、交接班双方会齐共同对主要巡视内容进行巡检,67、接班检查,交班随从巡查。4、报告检查结果。5、正常:接班人员签字,交接班结束6、不正常: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配合;一时难以完成的,转由接班人员进行。7、交接班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双方签字认可。(三)交接班暂停凡有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必要时立即通知主管到现场处理。1、巡视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时。2、交接班人不在场时。3、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良,包括倦怠、醉酒和伤病等时。4、设备有故障在抢修中,而又必须交接双方共同处理时。5、设备运行有异常而又找不出原因或运行情况不明时。九、设备机房防火制度加强我矿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讯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确保防火安全68、措施的落实,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矿总工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准备好灭火器;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能离开。4、部门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教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5、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7、机房内的69、灭火器、备用灯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人员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10、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11、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由电工按操作规程安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安装。12、临时用电,须经信息中心同意。13、严禁擅自乱拉接电线和违章使用电气设备。14、严禁用铜、铝、铁制品代替保险丝安装。15、不准在电线上搭挂物品和超负荷用电。16、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调度所、保卫科,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70、面上报公司领导。十、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内通讯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值班员工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2、值班员工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3、值班员工必须服从主任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主任的工作指令。4、值班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5、值班员工外出时必须有人替班,保持联系。6、值班员工必须71、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7、值班员工必须做好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汇报上级及时处理。8、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十一、运行记录管理制度加强运行记录的日常管理,运行现场不断创新完善,规范其标准,制定本制度1、巡视值班记录表每天记录一次,电气设备运行记录、每天记录一次,由主任检查后每月月底将表格汇总存档。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由维修人员填好后交科室,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审查后签名,每月月底将记录表格汇总存档。3、巡检记录表每日均由当班值班员巡查设备后签名,由主任抽查监督,月底汇总后存档。4、巡视值班记录表每日由当值员工填写。5、值72、班表每天有值班员进行填写,主任审阅后存档。6、设备检查必须认真、仔细,记录须填写认真、字迹清晰。7、所有记录必须按时完成,不准弄虚作假。十二、设施设备巡检规定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通讯组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1、巡视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巡视检查管辖下的设备。2、巡视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时与部门保持联系。3、巡视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巡查记录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和结果记录。4、巡视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5、发现设备仪表、电压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73、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通知维修人员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使用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6、当班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7、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十三、周期维护实验制度为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达到最好状态,经常对设备设施、线路进行维护保养,调试,特制定本制度:1、设备的维护保养分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由技术员按维修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订保养计划,交各班组实施。2、各班组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主管填写保养记录并存74、档。3、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由技术员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交班组执行。4、如检修保养中发现有可能导致严重故障的缺陷事项,必须立即填入维修保养记录表,上报整改。5、每次检修保养后必须填写相应的表格,副主任负责监督执行。6、设备应尽量避免安装在有潮气、淋水、积水的工作地点。7、定期清除设备灰尘、油污和潮气,擦拭、调整各个触点:螺钉应紧固,触点接触应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应良好,铃声应响亮。8、更换设备、话盒、听盒、接线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其他修理工作应在井上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调度值班员,待更换完毕修复后,再通知调度值班员恢复正常使用。9、为使设备保持完好75、通话状态,维修人员要经常巡查维护,每月不少于2次,并填写好检修记录。10、要定期巡查电(光)缆,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有无撞伤或挤压、掉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节假日前对重要部门电话实测一次,调度、安监、医院等用电话每月实测一次。如需要检修时,应装备用机。12、每月按区段沿线路徒步巡查一次,检查以下内容并填写巡查记录:线杆有无歪斜,拉线撑铁是否有效,垂度是否合适,挂钩是否松动,树木、房屋是否与电缆摩擦,塌陷地段是否积水,电力线是否威胁安全,各处分线箱有无变化。13、每月查对一次用户名称、电话号码,配线号和电缆序号应一致。十四、机房卫生管理规定为做好机房内外和设备的清洁工作,保证设备的最佳76、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卫生制度。1、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2、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3、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4、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落尘。5、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6、维修人员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7、各专业管理员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发现严重卫生问题,立刻组织整改,并追究设备责任人的责任。十五、设备安全操作规(一)计划停、送电1、供电局停、送电,运转工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调度所、信息中心。2、因施工需要停电,须至少提前8小时将停电计划书上报调度所。3、77、信息中心接到停、送电通知书后,立即安排人员对交换机和备用电源进行检查。(二)事故停、送电1、矿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调度所须立即向领导报告,通讯系统有正常供电自动转变为蓄电池供电。2、因调度楼内部事故引起停电,机厂人员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3、停电超过2小时,应提前在公司网站发布声明。、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1、每天定期巡查通讯系统设备,并填写巡检记录。2、发现通讯系统有显著变化或其他设备异常,应马上查找原因,并处理。3、严格执行机房管理规定和交接班、值班规定。、检修操作规程1、插电源前必须检查仪器的各开关是否关闭,否则,不能接通通讯设备、仪器的电源。2、测量各种通讯板电路时,注意不要短路,78、以免损坏电路板及设施。3、更换用户板、主板等应关闭机柜电源。4、在进行通讯设备检修前,应根据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认真分析故障现象,迅速查找和修理。在查找故障时,一般遵循从系统到具体设备,先排除设备自身故障再查找线路故障。5、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零部件齐全、无锈蚀,外壳应无损伤。6、各部位螺钉、弹簧垫、垫圈等应齐全完整。7、拧卸凹窝内的螺钉时,应使用专用工具。8、按线路图校对设备接线,接线应正确,连接应良好,兀件、导线应齐全无损。9、更换设备、话盒、听盒、接线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其他修理工作应在井上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调度值班员,待更换完毕修复后,再通知调度值班员恢复正常使用79、。无线通讯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信息中心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的无线通讯系统并能正确使用。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否则,给予200元的罚款。6、若遇无线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无线通讯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80、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8、监控室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信息中心主任和值班矿长。9、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无线通讯系统设备管理制度井下无线通讯网络现已形成, 该系统信号已覆盖地面矿区内,井下南北大巷、皮带道、轨道下山及采煤运顺及掘进面,信号已经基本覆盖。为更好的让广大干部职工使用好本系统,让本系统完全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1、使用本安型手机前请仔细阅读手机使用说明书,以确保正确的使用。本系统使用的本安型手机,丢失后按价赔偿( 2300 元/部)。2、井下严禁打开后盖, 严禁在井下插拔电池,若发现则使用者按严重三违处81、理。手机只能使用指定与手机相配套的电池和充电器。使用人必须按照说明书上的要求正规操作使用本安型手机,请勿将手机和充电器存放在高湿、高温或灰尘多的地点,以免造成故障。3、下井时必须携带本安型手机,在下井前应确保手机的电量在两格以上。严禁井下关机。请勿强烈碰撞、振动或抛掷手机或电池。4、请勿擅自拆开手机和充电器或更改其内部结构。若人为不当操作造成损坏,或丢失现象由使用人自己承担其相关费用(按市场价计算)。5、手机、电池和充电器是不防水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水。本系统本安型手机具有考勤、定位等功能,在本安型手机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人为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6、请勿在井下随意拨打电话,禁止闲聊。若发现82、打电话闲聊的罚款50元,挂罚单位负责人100元。蓄意拨打与工作无关的骚扰性电话移交保卫科处理。7、本安型手机可以直接拨打公司办公电话,办公电话可以直接拨打本安型。8、本安型手机为我们矿自己单独组网形成的通讯系统,与外界不能直接联系,不能作为网通公司的本安型使用。本系统内使用的本安型手机具备煤矿安全使用许可证。非本单位发的本安型不能在我矿无线通讯系统内使用,由安监处井口检身人员负责监督,严禁下井。9、本系统内井下KT160-F3矿用基站已安装完毕,出现异常情况由信息中心维护。人为造成损坏的由其责任管理单位照价赔偿。10、KT160-F3矿用基站通讯线路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维护,其中:各个采掘工作面83、的基站由各采掘单位负责安装、回收,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各采掘队回收的基站与通讯话缆通知信息中心,并且及时升井。造成基站人为损坏的,由基站所在的单位负责照价赔偿;若有人故意破坏通讯设施,将交给保卫科处理。11、KT160-F3矿用基站及到控制器的线路由信息中心通讯班负责安装、维护、回收。12、矿副总以上领导的本安型手机由行政科客浴负责管理(收、发、充电);矿副科级及副科级干部的手机充电是由本人负责,首次充电必须达到12个小时;运输区的本安型手机的充电由该区队负责管理(队干由本人负责管理),电瓶车司机及跟班人员建立交接班使用本安型手机记录;各区队井下工人用的简易型手机由基层单位的总务员负责管理(84、收、发、充电)。无线通讯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建立建全通讯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2、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3、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5、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离矿。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无线通讯系统值班制度1、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85、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人交人、手交手,你不来我不来的交接班原则。2、值班记录必须清楚,对通讯系统发生故障出现的时间、地点、汇报人及维修人员姓名都要详细记录,若因失职要严肃追究责任。3、各种记录要填写规范、字迹清楚、摆放整齐、保存完好。4、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必须共同检查通讯系统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双方签字。5、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打扫室内卫生,保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6、交班前应进行通讯试验,如有故障不通时,值班人员应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尽早恢复正常。无线通讯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人员每天都要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86、问题及时处理,并将结果报监控中心。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3、每3个月对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井上、井下无线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并做好检修记录。4、每天维修人员应对井下各通讯地点的无线基站、无线信号覆盖范围等都要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功能、特点等,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6、检修设备的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违反规程致使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7、设备应做好定期检查外还需随时进行巡查,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8、定期清除无线基站灰尘、油污和潮气,保证无线基站正常运行,无线信号覆盖范围良好。无线通讯系统运行管理87、制度1、系统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2、掌握有关无线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和记录报表,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机操作。3、监控室应24小时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使用和使用记录,由有关负责人审批签字。4、若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5、系统的历史数据应妥善保存,备份数据和图纸、技术资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6、设备运行管理员每天都要对运行情况作好详细记录,若失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无线通讯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发现故88、障及时查明原因立即向信息中心汇报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填写故障登记表。2、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作好详细记录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3、无线通讯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所需的材料由供应科长落实,立即进行修复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通话。4、随时掌握系统的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间,应大于一个月,否则,应向矿相关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5、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整改。6、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讯息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7、维护人员发现系统异常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进行核实。8、设备使用前,应按要求调试,并在地面通电89、运行不小于24小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向信息中心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无线通讯系统报警、求救通讯信息上报制度 1、无线通讯系统中心站每天必须有24小时轮流值班,一旦接收到系统报警、求救通讯信息时,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2、矿值班领导接到报警求救通讯信息后,立即查明原因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逐做上报。3、若遇系统报警,求救信息时,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抢救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工作,听候安排。4、在抢救过程中、监控室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矿领导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联系。5、若属系统出现故障时,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外,应及时采取措施,尽快在短时间90、内恢复投入运行。6、凡出现系统报警、求救通讯信息时,值班人员未能及时上报,将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无线通讯系统管理制度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中心进行申请。信息中心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三、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信息中心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四、各使用单位不得强安、91、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需新增手持机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信息中心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安设方案,不得以破坏系统总体性能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五、任何单位不得未经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更换手机号码,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六、使用单位的井下移动电话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不得更改手机设备参数,维护好手机皮套、天线、电池及充电器,达到完好状态,手机电池按规定进行使用,充电时必须关机,充电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长期处于过充及过放电状态。不得拆卸手机天线。信息中心有权检查手机及配92、套设备的使用情况。七、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移动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单位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缆线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井下移动电话机和通讯分线盒、放大器、缆线。凡丢失和损坏的,对责任单位给予500元每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每次的处罚,并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八、移动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到信息中心更换。通讯设备统一由信息中心修理、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按照设备、材料赔偿价格从使用单位材料93、费中扣除。九、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通讯缆线及相关设备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回撤盘放整齐,坚决不允许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否则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回撤缆线盘放过多的,可以从缆线接头处断开并及时升井上交。十、信息中心电话班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监督移动手机和通讯相关设备、缆线的使用情况。对不按标准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权出具罚款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广播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信息中心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94、生产。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的广播系统并能正确使用。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否则,给予200元的罚款。6、若遇广播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广播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8、监控室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信息中心主任和值班矿长。9、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广播系统设备管理制度1、广播系统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它的性能、特点,发现故障及时处理95、并填写故障登记表。2、广播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调度监控中心机房,打扰值班人员工作,损坏系统设备。4、使用的广播系统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无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入井。5、广播系统设备、设施应做到定期检查,保证状态良好。6、广播系统设备设施应置于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以免损坏设备设施。7、井下各地点放炮时,必须制定保护广播系统设备、设施的措施,防止破坏设施、设备,否则,将给予当事人500元的罚款。8、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严禁通信线路利用大地作回路。9、广播系统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防雷和接96、地保护措施。10、广播系统的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废管理制度。广播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建立建全通讯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2、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3、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5、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离矿。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97、广播系统值班制度1、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人交人、手交手,你不来我不来的交接班原则。2、值班记录必须清楚,对通讯系统发生故障出现的时间、地点、汇报人及维修人员姓名都要详细记录,若因失职要严肃追究责任。3、各种记录要填写规范、字迹清楚、摆放整齐、保存完好。4、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必须共同检查通讯系统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双方签字。5、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打扫室内卫生,保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6、交班前应进行通讯试验,如有故障不通时,值班人员应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尽早恢复正常。广播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设备设98、施维护检修人员每天都要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结果报监控中心。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3、每3个月对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井上、井下广播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并做好检修记录。4、每天维修人员应对井下各通讯地点的广播音箱,广播电话,等都要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功能、特点等,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6、检修设备的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违反规程致使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7、设备应做好定期检查外还需随时进行巡查,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8、定期清除广播音箱与电话的灰尘、油污和潮气,保证广播系统正常运行99、,音质良好。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系统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2、掌握有关广播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和记录报表,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机操作。3、监控室应24小时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使用和使用记录,由有关负责人审批签字。4、若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5、系统的历史数据应妥善保存,备份数据和图纸、技术资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6、设备运行管理员每天都要对运行情况作好详细记录,若失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广播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设备维护管理人100、员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立即向信息中心汇报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填写故障登记表。2、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作好详细记录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3、广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所需的材料由供应科长落实,立即进行修复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通话。4、随时掌握系统的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间,应大于一个月,否则,应向矿相关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5、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整改。6、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讯息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7、维护人员发现系统异常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进行核实。8、设备使用前,应按要求调101、试,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小于24小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向信息中心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 广播系统报警、求救通讯信息上报制度 1、广播系统中心站每天必须有24小时轮流值班,一旦接收到系统报警、求救通讯信息时,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2、矿值班领导接到报警求救通讯信息后,立即查明原因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逐做上报。3、若遇系统报警,求救信息时,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抢救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工作,听候安排。4、在抢救过程中、监控室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矿领导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联系。5、若属系统出现故障时,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外,应及时采取措施,尽102、快在短时间内恢复投入运行。6、凡出现系统报警、求救通讯信息时,值班人员未能及时上报,将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广播系统管理制度根据山西省煤矿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文件要求,在井下安装广播系统,方便调度与井下职工联系,在发生特殊情况时,为矿井抢险救灾提供一定的保障,根据系统特点和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井下广播系统的作用是从矿调度室及时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重要场所、人员作业地点、避灾线路进行广播各种信息。还可在紧急时刻以扩音喊话的方式作为调度系统的备用通信工具,对现场进行疏散和疏导,指挥现场人员迅速、有序、安全撤离危险区域,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救援过程中的次生影响,对10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其中(包括扩音电话、移动电话等)建立联系,不受被叫摘机、占线等限制(必须具备“强插”、 “强拆”等调度功能),并可以随时与上级调度建立互联。二、在主副井口、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移动变电站、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必须安设广播音箱。三、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安设广播系统;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分别安设广播系统;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安设广播系统。四、广播系统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104、可使用。 五、广播系统中任何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能及时更换故障设备,确保广播系统的正常工作。六、维护人员对设备及线缆应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报信息中心。七、井下广播系统发生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应停止作业;矿井某一作业点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立即停止该作业点的一切作业。八、调度交换机、广播主机必须做到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主板、话筒等关键设备应有备份。当工作主设备发生故障时,备份设备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九、调度中心站应24小时有专业维护人员值守,应认真记录通信系统的使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护。十、调度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8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十一、监控中心站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十二、如音箱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保证电通信畅通。十三、连队人员要爱护广播系统设备,做到轻拿轻放,要经常清理音箱灰尘。十四、定期巡检通讯线路,跟进工作面延伸广播系统线路,确保线路无故障,为安全生产提供通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