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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3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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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8366 2024-09-08 298页 2.10MB
1、煤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前 言5编制组名单6安全办公会议制度7安全目标管理制度7安全投入保障制度8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0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3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2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3安全技术审批制度34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35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36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1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46入井人员管理制度47安全生产举报制度50矿级领导、科级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及监督 管理制度55安全操作管理制度64安全管理奖惩制度67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70重大危2、险源预控管理制度73劳动组织用工管理制度76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9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98消防管理制度105科队、班组建设管理制度114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23民爆器材管理制度16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6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173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175“变招工为招生”制度179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181干部值班制度184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85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19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198规程、措施、计划、方案审批制度200安全费用提取及安全督检制度201设备定期检查制度203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205机电3、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208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08班组建设管理制度209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211全员安全管理制度212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13每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214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处置报告制度215安全生产信息监控制度217安全科岗位值班制度218安 全 检 查 制 度219事故及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220班前班后会制度222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制度223事故责任约谈制度224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225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226企业用工准入制度227安全工资核算制度228爆破作业“三人联锁”放炮制度229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评价、监控管理制度229重大危险源识别制度234、2现场“四位一体”开工检查验收制度233文件管理制度234安全科管理制度236安全员现场督查制度237临时工程开工安全管理制度238内部资料整理制度239职工安全档案保管制度240安全员汇报制度240转岗再培训制度241安全科奖惩制度242开工许可制度243单岗作业管理制度244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246停复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249“不放心人员”上岗排查制度250各级领导包保联保制度251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分析评估制度252每天一次安全碰头会议制度253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全矿井安全检查制度253氧气、乙炔安全管理制度254新工人安全管理办法255爆炸物品专项管理制度259单项工程施工管理5、规定263事故、隐患、分析处理制度265火工品贮存、收发、领退、销毁管理制度266重型、大型货载运输管理制度267XX煤业“安全红线”管理规定270关于XX煤业公司CH4及CO管理规定278雨季“三防”管理办法283三违人员强制性培训制度294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制度294关于建立技术保障体系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295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300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每月公司经理必须亲自组织召开一次由安委会成员、各科队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办公会议。二、会议主要是贯彻上级有关安全会议6、通知、通报、文件的精神,听取各科队当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查找管理上、环节上存在的不足,研究解决当前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并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三、会议要有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四、参加会议人员实行点名签到制度,无故缺席者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考核。五、会议有关决定和工作安排,调度室以安全会议纪要形式下发各科队遵照执行,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把我矿建设成质量标准化矿井,达到本质安全型矿井。确保全矿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我矿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科队、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各科队、班组实现年度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年度百万吨重7、伤率为零,轻伤率为1%,人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二、加强科队建设,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对井下实行24小时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严查 “三违”,消灭事故源头。三、每周进行一次全矿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处理(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四、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遵章守纪、无三违现象的人员和队组进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给予重罚。五、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安全工作的落实、兑现。六、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教育,每周各科队按自己规定时间进行专项培训,安全科监督,每月第一个周二,培训科组8、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安全目标顺利实现。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保障矿井安全资金投入,提高矿井安全基本条件和矿井抗风险能力,确保安全设备、设施的不断改造、更新和提高,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提取、专存、专用渠道。二、在开户银行专门建立本企业安全资金帐户。安全资金不进入企业流动资金周转。三、严格按吨煤30元计提安全投入资金,在煤炭销售款入帐时直接打入安全费用专设帐户。企业资金储备首先保障安全资金的投入。四、安全费用使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9、(1)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2)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放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3)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实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10、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施工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建设支出五、由安全矿长负责每年年初制定安全项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报矿长审批后备案。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临时性安全项目资金的使用报矿长特批。六、矿长必须保证安全资金用于安全项目上,安全资金提取必须由安全矿长签字。七、安全矿长有权决定安全资金的使用,但必须用于安全项目上,对安全资金的使用合理与否承担直接责任。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了对矿井生产施工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标准化系统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操作行为,落实每个员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职责,实现安11、全优质的生产施工,现制定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 组织机构成立以总经理XX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XX(总经理)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由生产技术科科长任主任,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科长任副主任。生产副矿长为矿质量管理代表,直接负责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矿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工作要点;对矿属各部门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二、 建立完善的质量标准化自检、互检、专检、定期检查、动态抽查、上级检查等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三、 工程质量自检:1、每一位员工在进行12、岗位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操作。2、每位员工进行完一道工序操作,均必须进行质量自检工作。只有本道工序质量合格,方可移交下一道工序操作。四、工程质量互检:1、员工进行下一道工序操作前,必须对上一道工序工程质量进行互检,上一道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上一道工序不返工,有权拒绝进入下一道工序操作。2、当班班长对当班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检查每位员工工序操作质量,协调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五、工程质量专检:每个采掘工作面 必须配备专职工程质量验收员,负责三班之间工程质量验收及采掘工作面质量管理工作。1、工程质量验收员在每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当班质量标准化工13、作进行验收,并向下一步交接。验收内容包括:(1)、当班工程进度;(2)、当班工程质量情况;(3)、当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4)、当班对上一班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2、验收员对每次交接班的验收结果,均必须有详细记录(每个采掘工作面均必须建立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作为矿检查和上级检查的基础资料。3、验收员根据工作面验收情况,每日填写采掘工作面质量千分考核验收报表,由队长负责人签字,于次日报值班矿长、生产科、调度室和安全科。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报表是单位工程验收和矿井投产验收的主要质量管理基础资料。4、队部技术员负责采掘工程平面图填图和隐蔽工程记录工作。采掘工程平面图要能反映出质量标准化管14、理的相关信息,隐蔽工程必须在矿进行验收后方可进行隐蔽。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5日前报生产科审查,隐蔽工程记录每月5日前报矿,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六、矿定期检查:矿对所有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月检查一次。1、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覆盖面100%。采掘工作面必须上尺上线,对锚杆锚索等进行拉拔实验,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2、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按照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每月定期检查不少于一次。七、矿动态抽查:1、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进行动态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方法与矿定期检查同。八、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根据矿定期检查和动态抽查结果对15、每个采掘工作面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编制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月报表报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签字,作为计算工程量的依据。只有工程质量合格,方可计算工程量,不合格工程和废巷不计算工程量。九、上级检查:上级煤炭工业部门对我矿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时,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并上报必备的技术资料和质量管理资料备查。对检查出的安全质量问题,按矿制定的整改三定表进行整改。矿按规定整改期限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报上级检查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16、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3、矿培训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支付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17、要的费用。二、主要负责人培训1、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矿长资格证。2、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技术、通防、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科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2、安全生产管理18、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3、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3、安全监察局规定的特殊工种培训范围:(1)原煤生产有关的地面工种19、(22种)电工作业(8种):发电操作工(备用发电机);变配电工;电气设备运行值班工;电器设备检修、试验工;水泵工;空压机司机;矿灯维修工;防爆电器设备维修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1种):金属焊接、切割工。起重作业(2种):安装与维修工;起重机司机。爆破作业(3种):爆破材料押运工;爆破材料管理工;发爆器维修工。通风作业(3种):主通风机司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系统维修工;便携仪、自救器维修工。提升运输作业(5种):主提升机司机;胶带输送机司机;窄轨电机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2)井下工种(29种)电工作业(7种):电钳工;变配电所值班电工;电机车司机;水泵工;综采机电维护工;移动压风机维修工;20、充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1种):金属焊接、切割工。爆破作业(3种):爆破材料押运工;爆破材料管理工;发爆器维修工。通风作业(4种):瓦斯抽放工;瓦斯检查工;测风工;测尘工。提升运输作业(6种):上、下山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胶带、链板输送机司机;电机车司机;人行车跟车信号工。采掘作业(5种):采煤机司机;掘岩机司机;装岩机司机;采掘机械检修工;液压泵站工。安全检查作业(2种):安全检查工;安全仪器监测工。矿山救护作业(1种):矿山救护工。监测监控(3种)监控维护工;监控员;人员定位(3)其它需要培训的工种。4、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本部门特殊工种培训,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各部门要对照安全监察局21、规定的特殊工种培训范围,及时把需要初训和复训人员名单和工种报培训科,对报送不及时者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并且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5、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五、岗前培训1、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在岗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2、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22、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岗位标准,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3、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六、全员培训1、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各部门应充23、分利用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日等时间,有计划、有目的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2、培训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训档案。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3、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每周部门进行一次专项培训,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培训,并要利用班前、班后专门组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1)培训24、内容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技术;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煤炭行业的规章、规范和标准;安全教育及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职业卫生培训:具体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职业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2)培训时间矿每年举行对各岗位工种进行轮训(全员培训)一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周一次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对各岗位工种进行培训;培训科要每月一次的集中培训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知识重点培训。(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矿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未经安全生产教25、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矿山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矿山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赋予矿山职工的权利和义务;(2)矿山安全规程及矿山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3)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4)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5)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6)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七、培训奖惩1、为更好地激励员工参加培训,提高对培训的重视程度。公司把培训结果与奖惩挂钩。由矿组织的外培或内培培训结束后,考试成绩作为岗位考核的重26、要依据,并与待遇挂钩,对接受培训并且受训学习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达不到培训要求者,罚款100元,并下岗自学10天,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安全培训工作抓的好,证件管理规范、上岗人员证件齐全、全面完成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3、对检查、抽查出的无证上岗操作人员,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罚款100元/人次,同时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人次。职工所持的操作资格证工作时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对丢失证件者罚款100元/人次,并交50元钱补办。八、其它规定1、培训档案管理(1)培训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2)培训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2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3)要及时对新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岗位技术知识培训等培训考核情况进行统计,并连同试卷填入个人培训档案。2、培训期间工资保证制度职工脱产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期间,公司应支付工资。3、培训经费提取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4、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28、程控制。(1)课堂效果评估制度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2)培训考评制度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科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3)培训质量跟踪制度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4)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29、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5)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人员为: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3)调查座谈内容: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4)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九、组织管理为加强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矿成立以矿领导为组长,其30、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形成安全培训责任制,明确职责,形成安全培训工作“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责任体系。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有效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XX煤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安全隐患含义、分类和确定1、安全隐患含义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是指井下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和标准化作业、地面所有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般隐31、患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专门规定的重大隐患。2、安全隐患分类根据煤炭行业生产特点,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采煤(CM)、掘进(JJ)、“一通三防”(TF)、机电及供电(JD)、运输(YS)、调度(DD)、监测监控(JK)、地测防治水(DC)、安全管理(AQ)、其它(QT);根据安全生产隐患级别解决的难易程度,安全隐患级别可分为A、B、C三级。A级隐患指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有关处室协调才能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指难度较大,须由公司协调32、才能处理的隐患;C级隐患指责任科队可以解决处理的隐患。根据安全生产隐患的危害性大小(对人身的危害程度)及隐患处理的轻重缓急分为五级。一级隐患:危害性大,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全面停工整改的隐患。二级隐患:危害性大,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整改,并造成局部停工的隐患。三级隐患:危害性较大,但不至于马上造成人身伤害的,须限期整改的隐患。四级隐患:危害性一般,造成人身伤害的可能较小的隐患。五级隐患:危害性较小,对人身基本不会造成伤害的隐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控制隐患发生,公司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特增加质量标准化问题(简称问题),主要包括质量标准化方面、文明卫生、计划安排等一般性工作任务33、。质量标准化问题不列入隐患综合治理台帐,但属于月考核工作中的单项;问题排查治理程序与隐患排查治理程序相同,处理程序与C级隐患处理程序一样,具有规范性、有效性。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组 长: 成 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栗中华任办公室主任,李星星具体负责运行和落实。联系电话: 三、排查治理责任分工及范围划分(一)责任分工1、矿长对全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各分管矿长对矿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3、各科队长负责本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4、各班组负责本班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班组长34、是本班组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5、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和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检查与考核工作;(二)范围划分1、矿级公司董事长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全面安排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负责组织人员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方面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物35、力的调节。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对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执行进行监督、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及整改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公司通风副总负责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公司机电副总负责对机电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2、科队各职能科队对职能范围内存在的隐患要做到发现及时、整改按时、质量达标。具体责任范围划分如下:安全科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对矿所有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存档,及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对安全隐患整改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等方36、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综采队负责回采工作面巷道支护、采煤机组、液压支架、乳化泵站、回柱绞车、防尘网、架间喷雾、供水、压风管路以及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综掘队负责掘进工作面巷道支护、掘进机、钻探水设施、火工品管理、防尘网、除尘风机、供水、压风管路以及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机电科负责矿井压风设备、矿井供、用电管理、供暖设施、主副井提升、主通风机、主排水泵、机电设备、井下皮带运输、防避雷装置、充灯房、其它特殊设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生产科负责矿井顶板管理、采掘布置、运输轨道铺设、巷道支护、辅助运输设施及辅助运输配套电气设备、大37、巷设施文明卫生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通风科负责矿井通风、瓦斯治理、综合防尘、防灭火、供水施救、压风自救及所有相关设备设施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调度室负责地面澡堂、井口安全、煤运队作业、“三超”防治、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审核及实施、响应等调度运行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培训科负责全矿职工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持证上岗、三个百分百及三个全覆盖等安全教育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总工办负责矿各类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灾害、采取设计、技术标准制定,矿井“三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计量以及环保项目和安全“三同时”等技术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地测科负责矿井地质构造、水害、自然38、灾害防治、探放水制度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材料科负责地面炸药库、民爆品运输、生产所需材料达标及劳动保护用品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劳资科负责劳动定员管理、职业病防治、“五险一金”、五个百分百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办公室负责矿工伤急救、后勤服务单位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销售科负责地面储、装、运系统及新锅炉房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整改;保卫科负责矿区治安、人员聚集场所等安保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四、隐患排查细则1、隐患排查方式定期检查:指由安全科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每旬为一周期。专项检查:指各业务主管科队对各专业定期组织的检查,每10天为一周39、期。科队自查:指由各职能科队对管辖范围组织的检查,每周为一周期。跟班检查:指矿级领导每日跟班对沿途线路及区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的检查。日常检查:指安管人员、技术人员按规定入井进行的检查。现场排查:指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和作业时对责任范围内进行隐患排查。2、隐患排查、整改运行程序隐患排查整改必须坚持“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减少新隐患”原则,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不留漏洞。1、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请示公司领导后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及有关处室和分管领导。2、A级安全隐患,各单位上报安全40、科后,以安全科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专题研究,以“安全隐患上报单”形式及时提交公司矿委研究决定,并将安全隐患类别、地点、整改措施(方案)、需要资金等情况向集团公司安监局汇报,并按整改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责任科队必须制定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避免事故的发生。3、B级安全隐患,由检查单位书面报送安全科,按隐患专业分类后,以“安全隐患上报单”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由公司分管牵头,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安全科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治理实施,完成后将整改结果报安全科进行验收。4、C级安全隐患,危险度为一、二级的检查人要在现场,盯住进行整改。危险度为三、四、五级的由检查人向责任科队下41、达三定,责任科队按“三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及时整改,完成后将整改结果报安全科进行验收。5、质量标准化问题,由检查人根据所查问题所需的整改时间和问题性质,有针对性的对责任科队下达三定,一般性问题或整改时间较短的通知责任科队整改即可(无需下达三定)。责任科队按“三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安排责任人对被查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完成后将整改结果报安全科进行验收。6、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落实”原则,查处人与责任科队直接对口三定,核实清楚隐患内容,并按要求确定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简称三定),并一式三份,本人、科队、安全科各保留一份。7、安全科每日对所上报的隐患要及42、时列入A、B、C隐患治理台帐,进行跟踪落实并逐日进行通报;安全科依照各类隐患的整改时间,到期安排跟班或安全员进行现场验收,并在现场督查验收单上如实填写整改情况,将验收单及时交于安全科进行闭合销号;对验收不合格的由安全科责令责任科队进行二次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科队责任,直到符合整改要求后再闭合销号。3、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办法1、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责任单位必须按“三定”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出现无故不整改或到期不整改的分别处罚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人200元/条、100元/条,再次“三定”仍无故不整改加倍处罚,对没有整改而进行虚假上报销号的除再次整改处罚外,每条加100元处罚。2、对到整改期限不回43、执进行验收的处罚责任单位20元/条,对出现整改不合格的处罚整改责任人30元/条,再次整改不合格加倍处罚,屡次整改不到位或隐患整改滞后的科队进行电视大屏通报,并处罚责任科队一把手100元/条。3、年内同类安全隐患及问题在统一科队重复出现两次后,每再出现一次,按100元/条对责任单位进行追究,并对科队长、班组长分别处罚100元、200元。4、责任科队对被查出的隐患及问题,无故或理由不正当出现拒签“三定表”的,处罚相关科队长100元/条,出现态度恶劣的记责任科队警告一次,并处罚相关责任人200/条。5、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实行奖励机制,一级隐患1000500元/条,二级隐患50010044、元/条,三级隐患30元/条,四级隐患20元/条,五级隐患10元/条,质量标准化问题5元/条,逐月汇总进行兑现奖励(同一隐患及问题只奖励第一个发现的人员)。4、隐患排查治理要求1、各科队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隐患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规范,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台帐,并安排专人负责,对被查出的各类隐患根据程序进行运作,保证隐患治理及时,整改到位。2、各科队必须结合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细则,要责任明确,覆盖各个环节,将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3、各级安管人员、业务科室要认真检查、排查和督促整改,要严查细管,各类检查要注重实效,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安全隐患等级划分标准及收购标准级别标准说明45、考核收购价格(元)A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有关业务处室协调才能解决的隐患主要是对外的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不参与科队考核公司另行做出专项奖励B难度较大,需要公司协调才能处理的隐患C一级责任科队可以解决处理的隐患危险性大,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全面停工整改的隐患1、C级安全隐患根据对人身危害程度分六级管理;2、责任科队当月出现一级安全隐患扣除当月安全工资10%,二级扣除当月安全工资5%,三级扣除当月安全工资2%,四、五级扣除当月安全工资0.5%。3、一、二级隐患对应考核安全科。5001000元/条二级危险性大,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必须立即整改,并造成局部停工整改的隐患200500元/条46、三级危险性较大,但不致于马上造成人身伤害的,必须限期整改的隐患30元/条四级危险性一般,造成人身伤害可能性较小的隐患20元/条五级危险性较小,对人身基本不会造成伤害的隐患15元/条问题质量标准化问题质量标准化方面、文明生产、计划安排一般性工作,通知科队处理,不列入隐患治理台帐10元/条备注:级别按难易程度划分(A/B/C),等级是按危害程度划分(五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为了保障我矿安全,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安全科对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二、安全监督检查以预防47、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三、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全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日常入井,对生产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科队处理并跟踪复查。四、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公司井下所有生产环节和与生产有关的地面机房等,检查时按采、掘、机、运、通分专业进行检查。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领导跟班指挥生产及安全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48、知应会情况等。六、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公司领导、生产业务科室技术员以上的干部、工会负责安全的干部、培训科长、采、掘、机、运、通部门的队长、技术队长及技术员。七、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每天按问题反馈单下发各有关单位,各单位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八、安全监督检查由安全科负责组织,安全科负责安全问题、隐患的整理下发,业务科室人员负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九、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考核工作由安全科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所有采区准备、开拓布置、设备安装及其它各类工程必须有正式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作业规程、措施,否则不得施工。二、所有设计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区设计以矿井49、总体规划和设计为依据,工作面巷道布置的设计要以采区设计为依据。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以巷道设计和工作面设计为依据。三、设计规程的编制应提前通知技术科提供地质报告。 要求: 1、提前通知:采区地质报告一个月,采掘工作面地质报告五天,其它地质报告视情况提供。 2、设计和规程编制要有依据,要结合实际,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尽量做到技术先进、施工方便、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语言精炼、图纸清楚,其编制程序要按规定进行。 3、设计初稿完成后,必须召集相关单位,由总工或职能科室主持进行会审,定稿后按程序上报主管领导。4、正式设计的规定,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天提出正式文件,施工及有关单位应组织学习和讨论,50、并进行测验,凡未经测验或测验不合格人员,必须补课,否则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5、在施工中,如条件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设计或修改规程时,由施工或设计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有关单位审查,总工批准后方能变更。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钢丝绳必须厂家合格证、验收证等才能使用,保管超过一年的钢丝绳悬挂再检验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2、主要提升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测试一次。要有检查和测试报告。3、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4、负责电工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每周检查一次外部和悬挂情况。5、配电、继电保护装置每6个月检验一次。6、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51、时起每月6个月检验一次。7、提升装置各部分每天必须有机电科值班员检查一次,每月机电矿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8、每班由当班司机和机电科值班员检查一次钢丝绳断丝情况。9、检查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要填写维修与检修记录。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矿井五大灾害的发生,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保证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矿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强化抗灾救灾的组织领导,我矿特成立安全管理领导组,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成员首先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机构:52、组 长:XX(董事长) 副组长: 成 员: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安全科长、生产科长、通风科长、总工办二、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等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一系列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坚持矿级领导下井跟班制度和井上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4、对上级部门、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查出的安全隐患,值班矿长要及时安排安全科下达整改指令,进行整改。5、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挂钩制、安全工资挂钩制、安全效益挂钩制、安全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653、建立和实行干部包班组、班组长包职工、职工互联互包的安全监督网络体系。7、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杜绝三违现象,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来指导生产。8、培训科负责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并向职工讲解水灾、火灾、顶板、煤尘、瓦斯等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及避灾路线。三、瓦斯的预防管理制度1、继续抓好矿井设备的改造工作,提高矿井通风能力。井下通风设施应齐全、有效,保证构筑物使用质量。2、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瓦斯管理,宣传教育,强化职工瓦斯管理意识。3、认真编制、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断完善瓦斯管理装备,提高管理水平,所有采掘工作面要安装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提高瓦斯管理的科54、学化程度。4、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消灭不合理通风,凡出现串联通风,工作面必须制定安全措施。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全矿煤巷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执行“风电闭锁”,局扇要设专人看管,风筒设专人看护和风筒接口全部反压边,工作面备存10米、5米风筒各一节,确保风筒末端距工作面不超过规定,切实做到工作面无瓦斯积聚。6、全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停风停电审批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杜绝无计划停风。7、加强瓦斯管理,全矿井下执行专职瓦斯检查员现场交接班制度。8、严格瓦斯排放制度,认真编写、审批瓦斯排放措施,现场排放瓦斯人员必须严格按措施执行。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0、严格通风设施质量的验收工55、作,发现损坏立即处理。回风道中严禁堆放物料。11、巷道贯通要制定安全贯通措施,贯通调整风流时,要有矿领导现场统一指挥,消灭盲巷,并加强对有盲巷的管理。四、煤尘的控制管理制度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继续完善防尘洒水管路,改善防尘装备,防尘工作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达到制度化、规范化。2、落实防尘管理各项制度,各生产班组所管辖工作面,巷道和峒室要定期进行冲洗,各单位负责管好所辖范围所有防尘设施,集中运输大巷、井口、井底、车场定期清洗,刷白工作。3、严格测尘制度,做到侧点合理,数据准确,报表及时。4、主要进风巷道,回风巷都必须安设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保持喷雾良好,使用正常。5、推56、广综合防尘新工艺、新技术。在提高工艺水平的基础上,由瓦斯员、安全监督员检查放炮洒水,防尘情况。五、外因火灾的预防管理制度1、加强井口检身制度,严防易燃品入井。2、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严禁带电作业,杜绝明接头,使用好三大保护装置,坚持执行井下用电“十不准”。3、加强火工品管理,杜绝事故发生。六、顶板事故的预防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矿井各级顶板管理机构,加强以回采支护和采空区顶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顶板日常管理工作。强化巷道贯通管理,杜绝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2、采煤工作面初采、收尾工作,开掘巷道开口贯通工作,必须制订专门顶板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各级领导的现场指挥作用,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并对此实施安全监57、督。3、生产矿长和总工定期召开顶板管理经验研讨会,分析掌握顶板压力显现规律,进一步探索合理的顶板管理方式。4、开掘巷道支护迎山有力,背邦接顶严实,切实加强岔点(三通、四通口)的支护管理。5、严禁空顶作业,禁止使用腐朽等不合格坑木支护顶板,及时返修失修巷道,现场坚持敲邦问顶原则,及时处理伞檐、活石等不安全因素。6、加强巷道贯通,对贯通点的各巷道全面检查,加强支护,检查有害气体,确保安全贯通。七、运输事故的预防管理制度1、全矿所有的运输系统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运输设备设施,加强运输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完好,严禁带病作业,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运输环境。2、加强煤溜、皮带司机58、的技术培训工作,严禁扒、蹬、跳,杜绝违章行车现象,保证有一个良好的运输秩序。3、加强劳动纪律监督管理,严禁脱岗、串岗,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4、定期组织检查验收运输设施的安全质量,对不完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整改,加强机电设备和技术管理工作。5、加强井下各采区斜坡的运输管理,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强化运输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6、对井下的安全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维护,保证各种信号装置灵活可靠,准确发挥作用。7、所有大巷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地点按规定设置警戒信号。8、所有运输的煤溜皮带必须按规定操作,不得违章操作,违章作业59、。八、水害的预防管理制度1、依照煤炭工业部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在雨季到来之际,对由于采空区造成塌陷的地段要认真进行调查,并要组织人员进行充填夯实,防治大气降水从地面裂隙渗入井下采空区,增加矿井涌水量,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员、安全矿长掌握地表裂缝和充填的具体情况,为指挥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2、在洪水可能冲刷到的地方,不得堆放和倾倒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以免冲入涵洞,淤塞沟渠。3、进一步处理存在山体滑坡危险的地段对沟谷进行疏通。4、外围小煤窑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由安全矿长呈报上级有关领导及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加强排水设施管理和采掘巷道的日常排水工作,是我矿行之有效60、的措施。同时对井下各已停产的采区、与大巷有关的井下各类巷道的防水密闭重新检查、构筑和加固。6、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有水害威胁的地段,在巷道开掘之前,必须采用钻探手段进行疏放,并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矿长、技术员及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掘工作。7、结合我矿地质条件和生产实际情况,如果掘进过程中发现水压、水量较大,特别是在雨季,由于地表水的渗透,采空区积水量增大,则应先放水后掘进。8、对同一煤层开采后有积水的采空区,相邻地区必须留设隔离煤柱,在隔离煤柱内不得开洞或超挖,煤柱一般保留不少于30米。9、在采掘工作面发现有煤层发潮、煤壁挂汗、挂红、工作面温度下降、顶板来压、淋头61、水增大、水蒸气大及顶板鼓起、煤层中有水叫声、有害气体增加等征兆出现,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撤出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向地面值班领导汇报,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为确保在煤矿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抢救受灾人员,电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应急救援制度。本应急救援制度适用于XX煤业公司井下重大灾害事故时的应急管理。一、重大灾害事故的汇报救灾程序1、井下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要在安全地点利用电话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性质、原因和灾害程度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井下其它地点人员发现事故征兆后,也应及时汇报。2、调度员接到井下灾情汇报后,立即通知公司62、值班领导、集团公司调度室并做好记录,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调度台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范围,决定是否通知集团公司救护大队;是否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按XX煤业公司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规程中预定的撤退方式和避灾路线进行撤退。3、值班领导按电话程序通知公司总经理、总工、各副经理、相关业务副总以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到调度室待命。4、成立救灾指挥部,公司总经理是负责重大灾害事故处理的全权指挥者,在公司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各相关部门立即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5、救灾指挥部应迅速查明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通知其撤退;63、组织矿山救护队进一步探明灾害的地点、范围和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和进行救灾,防上海灾害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同时通知公司医院做好伤员抢救准备工作。救灾期间,无救灾指挥部指令,任何人不得进入灾区或受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及时切断灾区电源。6、根据已探明的灾区地点和范围,制定出具体的处灾方案并实施。7、矿井要健全救灾人员入井管理制度,救灾人员要有明显标识,救灾人员下井必须具有救灾人员入井证,入井证要包括以下内容:负责人,入井地点,入井路线,入井人数,携带物品,入井任务,矿灯编号,总指挥签字。救灾人员要佩戴救灾袖套。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的自救发生灾害时,在井下不论任何人发现灾情,应立即向现场负责64、人汇报,并迅速通知附近工作人员。队干、班组长、安全员要立即将现场人员组织起来,保持稳定的程序撤退,并在尽可能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及灾害程度、蔓延方向等情况的同时,迅速向公司调度室报告,请示救护队的援救并立即投入抢救。抢救时,应及时切断灾区的电源,并迅速通知或协助撤出受灾害影响区域内的人员。三、处理灾害事故各有关人员的职责总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公司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火灾事故的作战计划。公司总工程师:是总经理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火灾事故的作战计划。各有关副经理: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65、理火灾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的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并由指定的副经理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公司副总工程师:根据总经理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援助和事故处理,如有其它矿山救护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事故所在的公司的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行动。安全科: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66、效监督。通风科科长:按照总经理命令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救灾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辅助救护队队长:按指挥部统一安排集中待命,等待救援开始。生产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总经理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相关的队长、班长、安全员: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公司调度:生产调度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总经理、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调度室以及67、公司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指挥部的命令,通知并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根据指令组织井下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统计出入井人数并查清留在井下各地点的人员,对未持有经指定的副经理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任何人员,一律禁止入井。材料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救器材,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机电科科长:根据总经理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并保证正常运转,负责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地测科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定点医院: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总务科科长:保68、证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负责救灾人员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险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及井口至医院开辟绿色通道,保证车辆畅通。同时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监控室主任:接到公司调度室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通知,开动事故主信号,并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所规定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人员和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各单位的人员到矿值班室报到待命,协助公司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为了确实加强安全生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创造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安全氛围,管理上以69、安全为重心,以经济刺激人,以经济管理人为手段,减少工作失误,推动各项工作平稳向前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工资分配实行安全工资+生产工资的形式,安全工资根据岗位的不同,作业环境的差异,确定不同的工资数额,安全工资占总工资的40%-50%。二、职工培训与安全工资挂钩。每月培训科根据各科队的考试结果,对考试成绩优秀(或差)的个人或集体进行奖(或)罚。三、月考评与安全工资挂钩。每月根据考评细则,对优秀的和有进步的科队进行奖励,对存在问题多,管理有退步的科队和个人进行工资连带扣除。四、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失误隐患与本人安全工资挂钩。未按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除当月安全工资(特殊情况除外),超额完成任务的进70、行奖励,鼓励管理人员排隐患、查三违。五、季度、年度奖励与工资挂钩。奖金的核算除与出勤联系外,直接与个人、班组的三违、失误挂钩,奖优罚劣。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一、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1、入井:1、每个入井人员必须持入井证,按规定入井人数排队进入罐笼,不得超过罐笼限乘人数。2、入井时把口工负责提示监督入井人员进行入井登记。3、入井登记必须本人签字,带火工品人员必须登记火工品入井数量,把口工负责检查。4、入井完毕后把口工要对入井人数与调度室进行对照,发现不符及时查清原因,进行认定。5、每班入井人数,必须符合上级部门规定,不得超人员入井,把口工有权制止超人员入井。2、出井:1、班中如有人员出井,把口工71、必须查明原因进行登记。2、下班人员出井时把口工要进行检查,防止非法携带火工品者和有其他不良行为现象者出井,一经发现立即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3、出井人员按规定限乘人数乘罐,发现超人数出井把口工必须汇报安全科进行处理。4、携带火工品人员出井必须登记,把口工负责检查数量是否与登记相符,发现不符时必须进行汇报处理。5、按规定时间出井完成后把口工负责清点出井人数,如发现未按时出井人员超过二小时的,必须 及时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二、入井检身制度1、入井检身工作,由当班把口工负责,调度室进行监管。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并随身携带人员定位卡,把口工进行检查发现缺一项不得入井。3、72、入井时必须排队入井,并接受把口工检身,发现带烟草和引火物品、穿化纤衣物人员或未进行测酒仪验证,严禁入井。4、把口工在发现有病状或精神异常现象的人员严禁入井。5、领取火工品人员,不得同其他人员同罐入井。6、非入井作业人员和上级检查人员入井,没有本矿调度室指令和领导陪同不得入井,入井时必须进行检身。三、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1、外来检查参观人员必须由矿对口业务部门指派专人陪同下井。2、由矿长办公室制发来客下井审批单,凡到公司下井的上级机关以及外单位人员,下井前由我矿对口接待单位提前到矿长办公室办理来客下井审批单,认真填写来客单位、人数、带队人、陪同人、下井原因、下井时间、下井路线等。3、审批单经矿调73、度室、安全科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批准,矿长办公室开具来客下井通知单一式二联,陪同单位将矿长办公室开具的通知单送交澡堂、井口。4、本公司以外的人员下井前,必须征得安监部门同意,填写入井审批单,并掌握基本入井安全知识和自救器的使用办法,由本矿指派专人陪同方可入井。5、所有外来人员下井前,必须佩戴人员定位仪,打卡记录后方准下井。6、外来人员需在井下拍照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审批并贯彻学习后,方可进行。7、所有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本矿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听从陪同人员指挥,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等安全防护用品,在井下不准单独行动。8、下井时严禁带打火机、香烟、摄像机、照相机等74、可能危及矿井安全的物品。四、入井安全资格证管理制度1、资格证的办理执行关于下发煤矿安全工作资格证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2、资格证办理前,必须经相关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3、一般工种资格证的办理,必须有矿培训科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由培训科和安技科核实合格后方可办理安全工作资格证。4、安全工作资格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查出按无证上岗处理。5、安全工作资格证发放后,必须妥善保管,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由本科队出具证明进行补办,并扣除20元工本费。6、对长时间使用受损严重的资格证,要及时由科队出具证明进行更换,并把旧证交到培训科。7、对发生严重违章和存在事故行为的人员75、责任科队要收回其入井证,由培训科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严惩瞒报、迟报、谎报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的情况,加大监管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集团公司关于下发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修订)的通知(潞矿安字20106号)文件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举报的权利。公司任何员工和家属发现公司所属生产、基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7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其他一切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时,都有权向本公司安全科或集团公司安监局进行举报。第二条 安全生产举报的范围。第一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轻重伤事故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493号)中规定的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总局机关生产安全较大以上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信息处置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09119号)规定的较大涉险事故。1、轻重伤事故,轻伤是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是指损失105个工作日至6000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2、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77、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6、较大涉险事故,是指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或者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或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的事故,或者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78、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以及其他较大涉险事故。第二类,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打非治违重点内容。是指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中规定的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中的打非治违重点内容。第三类,除一、二类以外,其它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包括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79、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024号)、XX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煤安发20101478号)以及XX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11个行业107条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建设矿井“十不准两严格”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的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六长每日必做工作、隔离开采、构建透明地质平台等有关制度等。第三条 安全生产举报的方式。(一)集团公司安监局、公司安全科负责举报专项接收、处理80、工作;(二)集团公司安监局和公司安全科,要公开多种举报方式。要公布举报电话,包括固定电话和手机号,固定电话要求是专用线路,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要开通安全生产举报邮箱,要在办公楼、井口等多处显著位置设置,安全生产举报箱,每天下午6:00开启。集团公司安监局电子邮箱:;集团公司安监局举报信箱:XX集团公司一楼大厅、XX环能股份公司一楼大厅。公司安全科举报电话:5940655、5940650公司安全科电子邮箱:公司安全科举报信箱:XX煤业公司办公大楼前、生产办公楼前、澡堂门口。第四条 安全生产举报的处置。(一)安全科应对每一个举报登记建档,并按照举报的内容进行分类处理。第一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81、,要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调查,如果属实,启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并按瞒报处理。第二类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要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如果属实,列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范围,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隐患主体部门相应处罚。第三类其它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举报,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调查,如果属实,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范围,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隐患主体部门相应处罚。(二)集团安监局及“五人安全监管小组”成员有随时开启安全举报信箱的权利。(三)单位对举报人姓名、电话、举报内容等要严格保密,对擅自泄露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举报人要求答复的,会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82、(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因为职工行使检举权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的现象,一经调查属实,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五)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必须积极配合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不得阻扰、拖延。第五条 安全生产举报的奖励。(一)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后,举报奖励月底兑现。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公司安全科统一发放。第一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对举报人员,其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给予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第二类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对举报人员,其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给予1000元以上、583、000元以下奖励。第三类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对举报人员,其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二)公司对于受理的第一个举报事件,应加大奖励力度,按照实际标准的两倍进行奖励。第六条 安全生产举报的处罚(一)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二)各部门要加大举报制度特别是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大屏、广播、简报、黑板报、专题会、班前会等方式,切实将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宣传到每一名职工和家庭,安全科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宣传不到位的部门给予2000元的罚款,并对责任单位通报84、批评。第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矿级领导、科级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及监督 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集团公司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防范重大事故,消除重大隐患,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带班管理规定:1、带班人员矿级领班成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兼安全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兼通风科科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2、带班下井次数:主要带班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0次;其余带班领导每月85、带班下井不得少于6次,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5次;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7次,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5次。3、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8:30、中班16:30、夜班00:30,分别在井口与当班入井员工一同乘罐入井。4、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通知调度室进行调整,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5、带班人员必须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详细说明本班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6、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将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到调度室进行登记,调度室负责整理。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安全生产86、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要深入现场,靠前指挥,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3、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或必须现场整改的要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对现场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升井后要立即将详细情况报调度室。由当日值班领导及时安排有关单位,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落实整改。4、要落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治理、督办、销号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产撤人,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治理,按87、程序进行挂牌督办。在整改后,要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5、严格执行XX集团“三必到、三走到”管理规定,狠抓地质条件变化、生产出现异常、非正规特殊作业、规程措施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控制以及关键岗位监督“六个重点”,确保走到、看到、问到、查到、落实到、考核到。6、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7、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8、认真检查各作业点工作人员是88、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科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9、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向调度室汇报。10、带班领导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调动现场人员进行隐患处理,对不执行命令人员有权停止作业和做出处理决定。11、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事项以及对下班的建议等,填写在交接班记录表中,要求真实、客观填写。“三必到,三走到”地点要在井口和矿调度室公示,带班领导必须到“三必到,三走到”地点进行带班作业。三、交接班管理制度: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89、,必须严格按照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XX煤业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表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2、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代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的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及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处理意见、其它注意事项等,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后,方可下班。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班交代清楚相关处理措施、目前进度、90、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表上。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论处。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6、带班领导要做好现场交接班的,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7、交接班记录表由接班人员带入井下,履行相关交接班程序后,由交班人带出井上交回调度室审查,审查后由调度室记录并保存原稿,进行整理存档,交班所查隐患、问题由调度室整理,并报安全科登记、安排处理,调度室要对其处理结果跟踪记录,并做好相应的处理结果归类存档。 四、每日汇报制度:1、每月25日前调度室必须提前编制下月矿副总以上领导逐日值班、带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91、批后,由调度室盖章进行公示,并在每月25 日18:00之前把下月带班计划表报集团公司总调和安监局。2、每日每班必须安排一名副总以上领导主要包括煤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等,按照本月带班计划轮流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上下井,升井后到调度室认真填写三走到,三必到记录。3、副总以上领导及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等临时因事变更带班的,当班调度值班人员及时(电话、传真、网络)汇报总调,并作好相关记录,并列入本月入井统计。4、调度室要责成专人负责,于每日下午18:00前将昨日矿级以上领导带班下井人员名单上传至集团公司CERP煤炭行业管理系统。若遇无网络情况,电话或传真汇报。5、每月25日由调度室当92、日必须把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矿副总以上领导统计数据按集团公司传真附表形式打出,并传真至总调进行核对。五、监督公示制度:1、每月25日之前由矿委做出统一安排,制定下月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下井计划(下井带班计划表)。2、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下井月计划要在调度室公示,明确每日每班带班矿领导的姓名和职务。3、在井口明显位置建立“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下井公示栏,将当月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下井计划)和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当天带班下井领导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4、当班带班矿领导入井时先到调度室领取记录卡,在井口信息站认真填写入井登记卡,信息员将下井矿领导的入井证放在公示栏上,接收员工监93、督。5、公司在每月5日前利用矿属广播电台、影视大屏、黑板报栏等宣传窗口将上月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下井情况进行公示,对未按照带班计划完成带班下井工作或履职不到位的领导,按照矿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六、档案管理制度:1、领导带班下井档案内容: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下井排班计划表)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矿领导每日汇报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矿领导每月带班情况统计表矿领导带班下井现场交接班记录表矿领导带班下井查隐患、问题记录台帐2、归档要求:遵循各种记录表格形成的规律特点,保持各种表格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整理、保管。归档的各种文件记录、台帐。不同月份94、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填写的记录最好使用碳素笔,字迹要工整、清晰。3、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对矿领导填写的各项记录要详细查看,方可入档。领导带班入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要详细了解清楚,对未处理的问题登记,并按“五定”形式下发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领导带班入井所查的隐患、问题分类进行登记,已便备查。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各种记录、文件按时归档。4、要求:各种记录、统计数据、信息反馈工作,专门由1名人员负责整理、存档。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管理要规范、记录要完善,以便查询。七、考核办法:1、领导带班及入井次数不够,处罚100元/次,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处罚200元/次;2、对当班出现95、的隐患、违章等安全生产环节问题,未及时汇报、处理,造成安全重大隐患等,记重大失误一次;3、带班人员擅离职守,罚款100元/次,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4、带班人员未与当班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当班造成事故的,按照(33号令)中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5、带班入井领导未执行现场交接,罚款100元/次。6、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7、档案管理负责人领导入井的各种记录登记、资料存档不完善、混乱或遗失,处罚档案管理人员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八、科级领导跟班管理制度为加强现场管理,进一步强化96、科级领导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科级领导管理制度:1、科级领导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跟班时必须按跟班表安排执行入井跟班,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时,必须提前两个班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进行协调,或者跟班科长和同级别领导进行协调,自行更换跟班,然后向调度室汇报,坚决不允许出现脱岗情况。2、科长跟班定为0点班和4点班,如果遇上当日值班和跟班发生冲突时,由科室自行调整,应保证科室有值班人员,下井前要到调度室了解安全生产工作布置及重点监管环节,并领取入井检查卡后方可入井。3、跟班期间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进行监管,要时刻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班中出现的安全生产环节问题要及时97、协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4、跟班期间要巡查到位,特别是对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重点检查,对失职、渎职及三违行为严肃处理,对班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现场处置的现场处置,不能现场处置的写在检查卡上,出井后报中心落实处理,对重大隐患或突发性事件,危及到职工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撤出人员上报调度室和值班领导进行处置。5、严格执行“开施工规定”及“四位一体”开施工标准,对不符合开施工条件的决不予开工,严把工程质量关及各项标准化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要强令停止作业,并追究相关责任。6、严格执行跟班时间,与当班工人同上同下,当班中出现影响安全生产问题得不到解决时,要将问题跟踪落实,问题98、处理完或者保证措施到位能够解决后方可出井。7、科级领导在跟班期间,对出现影响安全生产问题处置不及时,隐患、“三违”查处不力,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不严,别人查到而本人查不到或班中发生事故,安全指挥中心将按、级责任分别进行严肃追究处理。8、出井后要到调度室认真填写跟班记录,对班中出现存在问题进行落实上报,对本班查处的“三违”、隐患、事故、失职、渎职行为,按“四不放过”原则协同中心做出处理,对班中发现的好人好事,提出表扬和奖励。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充分发挥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突显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法”的地位,提高职工规范操作能力,依据现行99、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编制依据1、 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及煤业公司管理相关规定。2、 各类作业规程、工艺技术设计、工程设计、工艺纪律设计及标准等技术文件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3、 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纵有关的其它不安全因素。4、 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5、 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新的环境下作业、特殊作业时,必读由相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实物或模拟进行作业全过程推演,在次基础上完成操作规程的编制。第三条 编制内容1、 明确使用范围;2、 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100、般规定;3、 该工种的安全规定;4、 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5、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6、 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7、 正常的操作程序;8、 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9、 操作过程需要进行那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10、 才做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11、 操作工程中必须禁止的行为;12、 特殊过程中必须禁止的行为;13、 异常情况处理要求;14、 收尾工作;15、 其他要求,第四条 培训及学习1、 操作规程实行审批和发布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由相关101、技术部门(生产、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组织会审,分管领导批准后发布。2、 操作规程发布后,由相关队组主要领导,聘请专业工程技术员、经验丰富的队干、操作熟练工和专家进行讲课,对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后,相关人员方可上岗作业,考试资料封存在矿培训部门,保存限期为三年。3、 各系统必须对照行业、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第五条 检查及考试1、 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并按照安全奖罚条例规定进行处罚。2、 特种工种及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102、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要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 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第六条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1、 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尽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将违章人员纳入到安全奖惩考核范围,对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2、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不适用或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是一种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103、的行为。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是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3、 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A、 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殊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B、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进行严格检查,查证件有效期、真实性等。4、 检查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基础情况。第七条 检查方法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104、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公司常务总经理和安全副经理统一管理,用于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二、奖励1、实行安全目标奖励(年终奖)。2、单项奖(在某一工作完成上成绩比较突出)。3、月度考评奖(每月按考评分数排名奖励)。4、质量标准化奖(质量标准化任务完成评奖)。5、隐患、事故举报奖。6、培训学习进步奖。7、优秀班组奖。三、处罚1、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出现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按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处罚,并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主要责任者年终一切评先资格。2、对“三违”人员按安全责105、任追究考核细则进行处罚。3、对各类隐患按隐患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罚。四、安全奖发放必须制定方案公布名单,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安全罚款不准摊派,对职工、个人三违行为处罚由安全科进行处罚并建档。五、干部、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根据情况给予奖励:1、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领导、业务科室和有关人员按贡献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给予奖励。2、对查处、举报、制止三违的有功人员由安全科根据情况给予50元500元奖励。3、职工、干部有权利、有义务对井上、下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险情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安全科、调度室汇报,对能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程度的有功106、人员,由安全科根据情况给予200元5000元奖励。4、对公司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事故发生,对积极参与和处理重大事故有功人员,由公司安委会根据情况予以奖励或由安委会研究给予重奖。5、对在安全技术管理中有利于安全技术改进,革新以及在推广安全新技术中有突出成绩的人员,由公司安委会根据情况给予300元2000元的奖励。6、各科队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对在安全活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人员,按贡献大小由公司安委会给予一定奖励。7对安全培训组织到位、成绩优秀、或有进步的科队和个人进行50-2000元奖励。8班组建设搞的好的科队或优秀班组进行500-2000元奖励。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07、追究主要领导责任:1、不及时解决安全隐患或“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的。2、对安全管理不重视,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3、由于设备不齐全或有缺隙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4、由于地质报告或设计错误或存在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也不及时报告的。3、没有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揭发隐瞒事故的人员,进行谩骂、欧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1108、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 记录。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监控室,必须二十四小时不失控。2、监控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传感器移动更换记录、异常情况处理表、矢量图及各种图纸、监测日报表等。3、机房应专房专用,不准兼做仓库及其它办公等场所使用。监控室微机不准随意承揽与煤矿监控无关的业务。4、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主机、备机安装同一系统并备份,双机热备并与服务器之间通过双网卡连接;配备不少于2小时的不间断备用电源。要安装合格的防静电、防雷电装置。4、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仪表备用量不少于30%,并应配备足够的零部件和维修材料;设备下井前要注册登记,标明使用109、地点和编号;5、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仪表必须具有防爆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煤安标志;6、监测监控仪器仪表实行台帐式管理,专人负责。严格履行设备领取、收回手续,对设备器材每季度清查核对一次。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安装、使用和维护设备;7、设备老化和损坏,通过检修达不到防爆性能的或者无法修复的,需及时报仓库保管报废更换。8、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与县、市联网,必须有MA标志。必须保证网络24小时畅通,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它用;9、每天0点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早8点)打印监测日报表,并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10、每月对监测监控系统和设备至少调试、校正一次,甲烷传感110、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等每半年至少送县检定中心校验一次;11、每10天按调校规程送县调校中心对甲烷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并在调校中心稳定运行24小时,其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下井使用;12、每10天对所有安设的使用载体催化剂原理检测的甲烷传感器进行一次更换,并做好更换记录;13、每10天必须进行一次断电闭锁试验、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试验,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14、应每月对监测监控系统的后备电源进行放电维护,确保电网停电后,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工作不少于2小时;15、监测监控分站在井下连续运行6-12月后,必须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并做好记录;16、与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111、维护、拆除及改线时,必须经监测监控部门同意方可进行。17、发现系统运行故障时,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并由监控维修人员及时处理。监测监控分站和传感器等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下井处理;18、故障处理期间,严禁甩掉监测监控装置不用。如果确需停止系统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相关电气设备),必须报县局监控中心,并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19、当主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现场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予以更换。20、出现瓦斯异常或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上报县局监控中心,不得延误。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将异常原因及处理结果及时报集团公司总调,保存好记录;21、建立瓦斯112、监测异常情况处理记录;当班安全员和瓦检员负责对出现瓦斯异常情况的地点及时进行人工瓦斯补检,要查清原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排除隐患。22、由值班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召集相关部门及时对出现的瓦斯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处理;23、如果不是监控系统故障,确为瓦斯超限时,要及时撤出附近作业的工人。无论什么原因都要对人为造成瓦斯超限者按规定进行严格处罚。24、分析异常后,由监测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填写瓦斯监测异常情况处理表,及时报矿长、总工程师、值班矿长审阅,并存档备案。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 为全面及时掌握本矿管辖范围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113、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我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矿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1、地面重大危险源主要有:提升坠落、锅炉、压力容器、爆炸材料等; 2、井下重大危险源主要有:瓦斯、煤尘、水患、顶板、爆炸材料等。 二、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领导,我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采煤队长、掘进队长、运输组长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114、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安全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工作。机电科、保卫科是地面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地面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通风科是井下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井下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 三、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要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标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并于每年三月底前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生产过程、工艺115、材料、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要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报送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五、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矿各相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经常性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确保安全生产116、。 七、矿井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八、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员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九、矿井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117、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十、矿通风科、安全科必须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分级建档管理,建立健全各类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电子板本及检测监控参数、技术图纸及治理整改措施资料。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十一、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的118、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 十二各单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备、设施,要按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安全色光通用规则(GB147781993)等要求,在其醒目、显著、安全位置标注安全标志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以警示人员重视重大危险源部位的安全生产。 十三、本制度从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如与上级重大危险源有关管理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劳动组织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119、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5条 公司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120、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第二章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6条 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第7条 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8条 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职工收取相应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第9条 公司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121、,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0条 公司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第11条 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第1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第13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第14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122、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第15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公司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16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123、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第17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第1124、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第19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125、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0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1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第21条 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第22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127、养老保险待遇的;(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第23条 公司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第24条 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128、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25条 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三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6条 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第27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第28条 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四节 工资福利第29条 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129、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第30条 公司实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第31条 安排职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第32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第33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0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第34条 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或130、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司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公司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5条 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公司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第3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13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37条 公司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第三章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第一节 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38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到;(3)因公外出、漏签、错签等特殊原因未能签到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字方能有效;(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132、手续;(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9)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第39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胸卡和穿着工作服;(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5)平133、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11)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第40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1)生产主管和班组长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134、,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班组长、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135、,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11)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第二节 奖励与惩罚第41条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第42条 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第43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136、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第44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第45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至20元:(1)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137、人签到的;(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6)擅带外人到公司逗留的;(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8)在禁烟区吸烟的;(9)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46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20至5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138、使公司利益受损的;(3)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4)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47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48139、条 职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49条 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第50条 职工对公司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部门主管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部门主管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140、本公司最终处理决定。第四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第51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第52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第5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第54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141、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第5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第5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第57条 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第58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142、悉公司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第59条 未经公司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第60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公司内任职,公司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公司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143、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第五章 附则第61条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62条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第63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第64条 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本公司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第65条 本制度自 2010年 1月 1日生效。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144、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矿安全管理制度。一、 不安全行为检查1 、安全管理办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矿、科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2 、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科室人员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3、 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145、,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4 、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5、 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6、 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和外委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搬家倒面、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7、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8 、对检146、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9 、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10、 带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全办进行处理。11、科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科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147、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12 、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13、 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14 、每周班组要在科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15、 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148、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16、 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17、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全管理办,由安全办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二、 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1 、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149、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2、 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3 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4 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5 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6 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7 通过征集和150、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三 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1 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2 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3 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职能科室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4 职能科室跟班人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带班队151、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科队。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矿生产办、设备办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5 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6 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7 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全办,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152、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四 员工不安全行为积分考核办法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扣分积分考核。1 扣分标准 员工基础安全分为10分。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考核,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5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4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3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2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1分。2 扣分方式按照扣分标准和不安全行为性质,对责任人进行累计扣分考核,动态监查。凡出现不安全153、行为,除罚款、待岗培训处理外,根据违章情况进行考核扣分。3 不同分值等级相应处罚标准(1)对于扣1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100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 ) 对于扣2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200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3) 对于扣3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300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200元。(4)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4分人员定为“一类不安全人员”,并处5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7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300元。(5)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5分人员定为“二类不安全人员”,154、并处8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15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0元。(6)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69分人员定为“三类不安全人员”,对责任人并处10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30天。(7)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超过10分,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给予不安全行为人员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4 不安全行为扣分考核方法(1) 全矿不安全行为积分管理由安全办统一负责。安全办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积分登记,每月公布一次扣分积分情况。(2) 计分情况同时记录在个人入井安全资格证的扣分记录内。对达到警戒线的个人立即进行强制培训。(3) 扣分结果与个人安全风险抵押挂钩,扣分达到155、3分、4分、5分的人员,在返还安全风险抵押时按10%、20%、30%的比例扣除,累计扣分在67分、89分区间的,在返还安全风险抵押时按50%、70%的比例扣除,如扣分累计超过10分(包括10分),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4) 连续一年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给予200元奖励,地面作业人员给予100元奖励;对于连续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增加一年奖励金额递增200元,地面作业人员递增100元。(5) 对于年度每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全年安全奖按30扣除兑现。(6)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考核计分周期为逐年连续考核记取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156、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实现化害为利,绩效持续改进,造福职工。第二条:环境保护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治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三条:管理方法概括:科学管理、遵章守法,全员参与,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第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属各单位负责贯彻执行,环保办负责协调和监督检查。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司总经理兼任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设常务副主任一名,由分管经理兼任;设副主任两名,由办公室主任、销售科长兼任,分别把关各个环境环节。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设主任一名,专职环保员一名,负责日常工作兼职环保员若干名配合环保工作。第六条:环保委员会职责1、认真贯彻执157、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决策、组织制定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协调实施。3、根据集团公司环委会下达的环境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各科、室、队,责任到人,全面落实。4、落实全公司环保资金,抓好污染治理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5、制定科学合理的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严格考核。6、确保全矿一切废水零排放。逐步削减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各种污染排放均严格执行高标准,不出现超标排放现象。7、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抓好项目立项,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等方面的技术研究,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8、推行实施清洁生产158、工艺、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综合效益,实现建设新型绿色XX的奋斗目标。9、组织开展土地复垦和废弃物综合再利用工作。第七条:环保部门及专(兼)职环保人员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组织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环保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2、将上级下达的目标责任任务,与本单位经济承包指标挂钩,进行指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3、积极推动治理环境污染,坚持专款专用,管好用好各项环保资金。4、编制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领导经批准后,进行督促实施。5、监督检查基建项目执行“三同时”和现有污染治理情况。参加设计任务书159、(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和投产项目验收。6、组织并联系委外环境监测工作,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搞好指标考核工作,对不达标项提出合理整改方案。7、组织培训环保一线工作人员,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遵章守法水准。8、总结推广环保工作经验,交流环保情报信息。第三章 环保设施管理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环保设施的各单位。第九条:环保设施是指用于治理废水(洗煤水、生活污水、锅炉冲灰水等)、废气(烟尘、二氧化硫),粉尘、噪声等设施和设备。第十条:环保办对全公司所有环保设施实行统一监督检查管理。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不得妨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第十一条:要把环保设施管理纳入环160、保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核。第十二条:新购或大修环保设施必须经由环保办专职人员审批审查后方可进行。第十三条:环保设施要保证正常运行,效率要达到规定处理能力,排放浓度要达到防止设施的设计要求。第十四条: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仪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设备完好率,运转率均必须达到95%以上。第十五条:作好设备运行记录,要做到清晰,不得涂改。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使环保设施设备闲置,拆除或挪作它用,确有必要闲置和拆除的必须首先向环保办写出申请报告,经环保办请示上级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停用或拆除。第十七条:需要报废更新的设备,必须按有关设161、备报废规定办理手续,方可更新或报废。第十八条:监测监督管理(委外监测)1、生活污水每季监测一次;2、粉尘、噪声、饮用水质每年监测一次,对监测报告作分析;第十九条:污染与事故报告制度1、环保设施发生事故或需停机检修,在一日以上,由单位向环保办报告,并提出维修方案,定时间,组织力量抢修。2、当污染物排放发生较大变化时,生产单位及时向环保办提出文字报告,环保办与生产单位共同查找原因,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了的,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集团公司环保处申报,防治污染事故扩大。3、如果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按国家环保局颁布的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办理。第四章 污染治理第二十条:制定污染规划,由污162、染单位和环保办共同协商制定,环保办论证,报环委领导审批,环保办组织实施。环委会在财力、物力、人力和技术方面给予安排支持。第二十一条:环境污染防治,主要依靠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开展技术革新,搞好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把污染物最大限度的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第二十二条:新上项目地面建设,要充分利用塌陷区。排土场和其他被破坏的土地,植树造林,维护生态平衡。第二十三条: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新装锅炉都必须安装消烟除尘脱硫装置,确保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一级标准之内,格林曼黑度小于1。确保矿山环境空气质量在良以上。同时排放量要逐步减少。第二十四条:废水治理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工业废水继续保持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163、污水除设施检修期间外一律不准外排,并且治理效果达到综合污水排放一级标准。即所有废水基本保持零排放,复用率在98%以上。第二十五条:绿化卫生工作继续按规划和卫生条例运作。第五章 实行“三同时”制度第二十六条:一切影响环境的新建项目,按大中小项目报告、审批程序进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该进行环评的项目进行环评。第二十七条:对于改、扩建和技改项目的污染问题,要统筹兼顾,同步安排,配套解决。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第二十八条:环保目标责任纳入各单位经济承包考核指标,环保工作占单位考核工资3%,各单位要将考核指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第二十九条:新上“三产”项目,特别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污染164、物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要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到环保办登记。第三十条:各单位专属环保设施要有专人管理,要认真维护、保养,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由责任者赔偿。第三十一条:各单位要认真主动搞好环保工作,凡出现以下之一者,对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分别给予罚款50200元,性质严重给矿造成不好影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1、有污染治理设施而不正常运行或擅自拆除设施;2、拒报、谎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3、行为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者;4、操作人员不按正常操作程序运行环保设施,造成设施不正常者;5、不认真填写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或记录不全者;6、阻挠环保检查人员检查工作165、和拒绝查证的,推拉、谩骂、报复环保检查人员的;7、不积极配合环保工作,扯皮、推诿者;第三十二条:环保设施要保证正常运行效率达到要求。达不到要求,要找出原因,属管理不善达不到要求,要追查单位领导责任,并进行处罚。第三十三条:环保办每月进行两次静态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对现场查出的“环保问题和隐患”必须采取用“三定表”形式进行三定,凡扯皮、推诿,不按要求三定的,对责任人给予罚款,每个问题罚款20200元。第三十四条:凡查出的环保问题和隐患,必须按时按质整改,凡暂整改不了的,必须有书面的“环保问题和隐患暂未整改前的防治措施”,并报环保办,否则,对责任人处罚50200元。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与166、其他安全生产规定部分不发生抵触时,同时执行,与公司有关奖罚抵触时,以公司规定为准,与其他业务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第三十六条:以上奖罚每月由矿环委会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有关考核部门执行。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属总工办。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矿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消防法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矿内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为167、加强全矿消防管理工作,矿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各单位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矿消防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实行分级负责的消防检查制度,每月在防火负责人的的领导下,以单位领导,消防监督员为主,对所在单位、车间、库房等处的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回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防范。(三)根据季节的特点,同其它安全结合起来。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逐条研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其心围绕“整改”狠下功夫,争取使检查达到每查一次,168、进步一次。(四)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五)组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的宣传和防火安全教育。(六)根据矿内消防工作动态情况,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消防安全措施,杜绝火灾事故。 各单位消防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消防管理监督部门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单位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报销防管理部门存档,重点部位的岗位防火责任制要上墙。(二)把消防安全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三)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及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四)经常组织本单位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对上级提出的意169、见要及时整改,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五)认真整改消防检查和消防部门查出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六)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第六条:矿安监科负责全矿消防监督管理。保卫科负责矿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设一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监督员,要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搞好全矿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的灭火演练和自我逃生方法培训。四、 地面消防 第七条: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安监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八条:会议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做到:(一)不准170、超过额定人数。(二)禁烟场所,严格遵守制度,违章行为及时停产警告和处罚。(三)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杂物。(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六)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强化检查制度,特别是散场后,要仔细检查火险隐患。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和设施,责成专人负责保养、维护和管理。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各单位对重点工种人员,171、必须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操作管理。 第十二条:供电、机电部门对防雷装置要建立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制度,每年五月前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要进行临时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各单位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的开关、线路必须符合条例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保证开关、线路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仓库必须按规定存放货物,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同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第四章 井下消防 第十五条:各井下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服务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其他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各172、工种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向本单位的职工宣传消防法规,参加矿里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消防灭火演习,会熟练使用器材和掌握救火的常识。 第十七条:井下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同时应采取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火势威胁到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离。 第十八条:调度室接到火警后,立即向矿长汇报,同时向矿区救护队报警,通知井下人员佩带自救器进行撤离。 第十九条:井下电器设备的各种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第二十条:井口和井口房附近20m内禁止烟火。 第二十一条:在井口房内、井下主要硐室和井下主要进风巷中进行电气焊工作,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方可作业。在使用气焊工作173、时,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放在焊接地点上风侧,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m,两瓶与明火间距大于10m。 第二十二条:所有井下焊接或其它维修需使用电氧气焊时必须报批措施,审批后,由安监人员监督、检查有害气体,备足防火用具和消防、地面洒水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二十三条:完善井上下管路系统,并配齐各种消防器材。井下各机电硐室、临时配电点、充电硐室、加油站、皮带机头等处必须设置灭火器材,每处至少配备台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沙箱内至少备有10个沙袋,存放灭火器的地点要悬挂灭火器标识牌。 第二十四条:井下硐室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等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第二十五条:胶带174、输送机巷每隔50m应设置一个三通支管及阀门,每隔200m接有一根20m的胶管。 第二十六条:及时清理皮带机道的浮煤和煤尘,皮带机的托辊运转良好,皮带不跑偏,以防摩擦起火。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七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集体,矿将按年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者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三)在消防工作及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八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矿按175、年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 (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四)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五)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六)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管理办法,不按消防监督人员要求整改的,消防监督人员有权给予责任单位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并给予单位责任人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火灾事故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地方司法机关处理,情节较重,造成176、火灾或火险的由矿安全委员会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开除、降级、降职、记过、警告)或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办法,有下列和为之一的,但未造成火灾或火险的,由矿安全委员会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二)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三)违反消防规定,在严禁动用明火作业的。 (四)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造成严重损失的。 (五)谎报火警,制造混乱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六)失火烧毁国家财产或他人财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于发现177、的火险隐患有能力及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因此发生火灾的造成损失的责任者。 (八)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井下消防处罚制度 (一)灭火器配备不齐,每缺一具罚单位责任人100元。 (二)消防设施损坏、丢失配备不及时处罚责任人200元。 (三)作业地点设备移动时消防设施未到位处罚责任人100元。 (四)区队责任区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后,丢失损坏补充的费用由区队工资总额中扣除。 (五)使用电氧气焊时无措施,未按规定配消防用具和材料或配备不齐,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六)通防科负责消防设施日常检查,并根据以上条款处罚,安监科监督执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消防处罚地面由保178、卫科负责,井下由通防科负责,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交被罚款单位或责任人一份,交财务一份,留存根一份,所罚款项于其它罚款合并使用。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提高全体员工对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工作意识,加强内部人员的管理教育,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深刻了解防火设施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 2、各部位的所有器材均实行挂牌管理,每组消防器材必须有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保养和管理,严禁乱用、乱借、乱放,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消防器材配备的消防锹、桶严禁在生产劳动中使用,如发现使用或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罚器材管理单位50200元。 4、所有消火栓不准用作浇地、冲179、洗地面和与消防无关方面。消防器材、设施不准损坏、丢失和擅自挪用,如有故意损坏者,当事人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款200500元,现任不明确或丢失,对器材管理单位罚款5001000元。 5、所有器材、设施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维修。 6、各单位的领导及器材管理工作人要对此项工作认真负责,对所管理的防火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汇报单位及主管单位,以便及时落实解决。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一、各部门的所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均实行挂牌管理,每组消防器材必须有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保养,严禁乱扔乱放,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二、消防设施配置的消防工具如:锹、桶、斧、钩严禁在非生产劳动180、中使用。如发现使用或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器材管理单位100200元。 三、单位、车间内所设的室内消火栓不准用作浇地、冲洗地面、洗车或与消防无关的方面。消防器材、设施不准损坏、丢失或擅自挪作它用。如有故意损坏,处罚当事人200500元,责任不明或丢失,对管理单位罚款5001000元。 四、所有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统一由矿保卫科负责维护保养。保卫科消防监督员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维修。 五、如单位需购置灭火器、消防工具,单位要递交购置灭火器审批单,批准后,送往矿保卫科统一购置。 六、室外地下消火栓,每年要在上冻前,进行维护保养,以防冬天冻裂管道,冬天过后,要在春季再进行一次维181、护保养,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维修。科队、班组建设管理制度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公司班组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班组管理,提高班组自主管理水平,落实班组长第一责任职能作用,使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消除隐患,减少“三违”,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理念,着力构建“以科队为核心、班组为根本、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管理体系,以落实“五项管理”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一线,充分调动发挥班组人员积极性,使生产安全均衡、有效进行,最终实现安全生产。二、工作目标1、坚决杜绝矿182、井重大灾害事故,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2、杜绝轻伤以上事故发生。3、三违、隐患比去年下降30%。4、三个百分之百及现场质量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5、最大限度降低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身心健康。三、组织机构公司成立班组建设领导组,以“职能评定、科队考核、班组自评”的方式,形成层次管理、齐抓共管的运作机制。班组建设领导组组 长: 成 员:各科队一把手和科队班组专管员下设班组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 四、责任分工1、组长:负责贯彻上级有关班组建设的指示精神、规定、要求,对本公司班组建设全面负责。2、副组长:协助组长对班组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和决策,定期组织召开班组长工作会议,总结经验183、,布置班组全年工作,并对班组管理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3、班组管理办公室:是班组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班组建设计划制定、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4、成员:负责制定本范围班组建设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定期对班组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考核。5、班组专管员:是科队分管班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各班组考核及管理工作,执行班组主管部门的指令精神,按旬、月向班组主管部门报送班组考评结果。6、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及现场管理全面负责,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务会,合理安排各岗位人员的具体工作,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负责现场隐患排查、处置工作;掌握班组人员思想动态,搞好内184、部工资合理分配,接受班组专管员及班组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落实各种运行台账,制定本班组管理制度并对本班组进行考核。五、班组建设管理要求1、各科队必须确立一名负责班组建设的专职管理员(班组专管员)。班组办公室设立一名负责班组运行台帐、信息收集、数据统计等综合管理员。2、各科队必须建立完善各种班组建设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责任制、均衡生产制度、岗位技术练兵制度、设备工具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考勤制度、经济核算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工作制度)。3、各班组必须实行班组长负责制,达20人的班组必须设正、副班组长和质量验收员各1名,达10人的班组必须设班组长1名,备用185、班组长1名,班组长不在的情况下,副班组长和备用班组长行使班组长权利。4、班组长必须对当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白国周班组六个三”做好本班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掌握本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负责本班组人员请、销假管理,保证每日的上班人数和特殊工种100%持证上岗,负责制定班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班组考核办法并实施。5、各科队必须建立完善班组考核台账及各种运行记录(生产运行台帐、工程质量、班前会记录、自查自纠、三违、培训学习、三项达标、三必谈、班务活动、工资分配记录、职工档案等)。6、班组管理员每日要对本科队班组运行进行管理、考核、逐项打分,每旬要上报本科队班组自评结果,每月28日前上报各班组自评总结186、,由安全科班组办公室作出终评。7、班组管理办公室与各班组长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班组长各持一份,每月28日前将自评结果上报班组办公室进行终评、排名,并将班组活动记录在责任书内便于考评。8、安全班组办公室建立全矿班组信息台账,根据各职能提供的信息,逐日将各级安管人员现场检查隐患、“三违”、岗标、千分考核汇总上帐,每旬分类进行一次评比,一月进行一次终评排名,优秀班组发放红旗并进行奖励,最差科队发放黄旗提出警告,并公布通报。9、班组管理办公室及安全科要定期、不定期对各班组劳动纪律、现场管理、运行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每月不得少于3次,并要将平时检查结果、旬检查问题以及安管人员查到的问题,作为对班组终187、评的依据,从而促进班组自我管理水平。10、班组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班务会(谈心会),班组科管理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班组长座谈会,对上月班组工作进行通报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布置下月班组工作,并利用座谈、沟通形式提高班组长工作积极性。六、具体考核办法(一)班组分类1、全矿井班组共分三类一类:采掘队组的班组;二类:井下辅助队组的班组;三类:地面辅助生产班组;2、班组达标分类一类达标分数为85分以上(含85分),优秀92分以上。二类达标分数为90分以上(含90分),优秀95分以上。三类达标分数为95分以上(含95分),优秀98分以上。(二)班组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班组管理人员配备、班组管理、文188、明建设、质量标准化、班组指标。(三)考评形式班组自评、科队初评、班组办公室终评,以100分逐条分解打分(详见附表)。(四)考评标准:1、班组领导配备(6分)(1)配齐正、副班组长,缺一人扣2分。(2)配齐验收员,缺一人扣2分。(3)配齐班组所必备的特殊工种,缺一人扣2分。2、班组管理(37分)(1)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三大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作业标准(措施)做好记录,考试一人不及格扣2分,无记录扣1分。(2)有安全责任书、参加风险抵押、互联保、新工人有师徒合同并严格执行,有一人不达到各项要求扣1分。(3)岗位标准、白国周六个三(现场手指口述应用)执行到位,发现一人不合格扣1分189、(科队培训、安全提供)。(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符合规定要求,发现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5)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现场管理制度以及规定要求的各项制度,缺一项扣2分。(6)班组长本人无违章,班组成员无违章,发现班组长一人次扣3分,成员发现一次扣2分(严重违章扣210分或否决考评)。(7)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发现一台设备无保护扣3分,用不好扣2分,甩保护开车一次扣5分。(8)班组长及特殊人员持证上岗,其它工种有安全资格证书,发现一人不持证上岗扣2分,未培训扣2分。(9)对各类事故及“三违”人员及时追查处理,并做好记录;班长责任书中无记录扣2分。(10)无隐患自查自纠台账或有台账不执行扣2分,190、无班务会记录扣2分,无班前会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3、工程质量(15分)(1)有健全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缺一项扣2分,不健全酌情扣1分。(2)坚持班组评估、班验收制度,查到一次不执行扣2分。(3)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及返工现象一次扣5分。(4)千分考评不达标准分扣2分。(5)及时追查整改工程质量事故,并做好记录,不及时追查扣2分(查记录)。(6)坚持文明生产、工作现场整洁卫生、物料堆放整齐,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4、劳动管理(7分)(1)有健全的班组劳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好酌情扣1分。(2)建立班组考勤记录,按规定出勤,坚持请、销假制度,无记录扣2分,旷勤、旷工一人扣1分。(调度提191、供)(3)班组成员严守劳动纪律,班中不脱岗、不干私活,班前不饮酒,违反劳动纪律一次扣3分。5、定额管理(5分)(1)有健全的经济考核制度,不健全、不执行酌情扣3分。(2)建立经济工资分配记录、记分、计算、奖罚,劳保用品分配公示合理,记录及时准确,无记录扣2分,不合理、不准确扣1分。(五)班组文明建设(10分)1、建立班组民主管理制度并开展活动,对班组长进行民主评议,监督维护职工权益,按时召开班务会(谈心会),管理不好、执行不到位酌情扣2分。2、开展“白国周六个三管理法”,未建立三必谈台账扣2分,无三必谈记录扣1分。3、建立班组学习制度,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未按时参加集体班前会或无故不参加集体培训192、和班前会一人扣2分,学习考试不及格一人次扣1分。4、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争先创优、典型引路(选树标兵班)、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双增双节、技术比武等活动,未开展活动酌情扣2分。(六)班组指标(20分)1、无轻伤以上事故,井下各班组小伤一人扣5分,地面班组小伤一人扣10分,轻伤以上事故或严重三违的班组取消考评。2、完成生产任务,完不成任务扣3分。3、物资材料消耗低,超消耗指标扣2分。(七)奖罚标准1、考核奖励(1)当月考核达优秀的一、二类班组,分别奖班组长200元、100元,三类奖50元。班组集体分别按分类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2)按分类最优秀的班组分别发放流动红旗,排名最差分193、别发放黄旗警告,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月考评。2、集中奖励按公司规定执行奖励。3、处罚(1)当月考核不达标的班组处罚班组长200元,最差的班组长处罚200500元。最差班组集体处罚1000元、800元、500元。(2)当月不按时考核,处罚专管员200元,班组长100元。(八)其它注意事项1、班长安全责任书由安全科班组办公室代表矿与班长签订,不签者不得担任班组长。2、班组长任免、变更、代替必须由科队专管员带领班组长到班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3、班组长考核时间为每月28日,班组长不在由班组管理员代考。4、各科队班组考核达标出现一个班组不达标,扣单位综合考评分5分,考核中弄虚作假罚款500元,遗失责任书者194、罚款300元。 (九)班组考评要求1、安全科每旬统计出各班组三违、事故情况;2、调度室每旬统计出各班组人员出勤、千分考核评分以及产量情况;3、班组科每旬统计出各班组抽查情况;4、培训科每旬统计出各班组三个百分百达标情况;5、各主管科队每旬上报各班组自查自纠、任务完成情况。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第一节 职业卫生责任制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 ;安全生产副矿长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劳资、培训、安全、生产、技术、通风、企管、材料、财务、工会、县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195、。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人事劳资科。二、管理职责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2、安全科: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196、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3、人力资源科、培训科: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对劳动者上岗前197、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制度。4、生产、技术、通风科:负责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5、企管科: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作业场所19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与健康投资计划,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做到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的投资计划、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标准化检查标准的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6、材料科: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等计划的实施。根据每年度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7、财务科: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对公司提出的职业卫199、生投入项目积极落实资金,确保职业卫生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做到职业卫生投入实行专款专用。负责制定职业卫生与健康的资金管理制度。8、工 会: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职业卫生、职业危害告知公告;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卫生保障的行为;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劳动者)反映的职业卫生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和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企业的发展。负责制定职业危害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告知制度。9、医 院:负责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和汇总报告、职业200、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管理(包括职业病人的治疗管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依据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资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等监测资料的结果,及时提出职业卫生工作意见或改进建议,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前的准备工作;建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的汇总报告。依法向上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事故。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援制度(预案)、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病病人住院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职业卫生201、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工作。要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努力降低、减少各种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安全生产和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要求,正确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相互协作,主动配合,落实专兼人员,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二节 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一、目标: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二、目标分解:1、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各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和管理制度,将考核目202、标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2、各单位分别将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办公会讨论进行奖罚。 三、目标管理强调以目标为中心,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目标分解过程,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励的作用,实现企业职业卫生的良性循环和整体目标。 职业目标管理示意图第三节 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办公会议,及时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管理方针、政策。 二、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由分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副矿长长主持,副总以上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三、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讲究实效。203、四、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要研究分析当前本矿在职业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五、要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与健康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六、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追究该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七、每季度初召开由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各单位每月汇总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根据各基层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奖罚。八、每年初要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年度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职业卫生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根据其贡献给204、予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九、年度会议要在总结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在分解过程中,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对目标分解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分解计划。第四节 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205、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二、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三、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供应公司集中负责采购,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门负责。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第五节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纳入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二、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206、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2次。三、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急救互救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内容。四、职业卫生培训对象: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五、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后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黑板报、广播电视广泛宣传职业207、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第六节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二、术语和定义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208、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管理职责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209、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四、一般规定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4、矿应按国家有210、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7、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第七节 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二、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矿分管副矿长、总工程211、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实施本责任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到安监站,月底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反馈到安监站,并记录在隐患排查表内。三、矿井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系指在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1、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必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必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科队、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可以解决的隐患。2、事故隐患按种类分: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以及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高温等。四212、矿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定。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到隐患整改完成。五、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治理标准达到规程规定和有关标准要求。六、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七、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八、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213、,应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第八节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防止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控制矿井潜在的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二、事故汇报1、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医疗等部门。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两小时内,矿调度室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安监站必须向公司安监部汇报。3、事故报告214、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站,并在24小时内到安监站登记。超过期限的按照故意迟报、瞒报处理。三、应急救援1、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及遇险人员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灾害情况实施抢救措施或起动相应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2、在发生重215、大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矿长任总指挥;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选择安全地点设立基地,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基地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并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及器材。3、各职能部门和区队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4、应急救援的指导原则和措施:4.1灾害处理的指导原则和处理措施任何地点发现火灾、透水、沼气或煤尘爆炸、冒顶、提升运输等事故时,都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知附近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和引导灾区及受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清点人数,同时通知下列有关单位和领导:矿救护队、矿216、医院、矿长、总工、党委书记、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公司调度室、安监站、人力资源科、矿灯房、通防科(工区)、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运输工区、保卫科、供应科、工会等有关单位,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 对火灾、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员工自救除正确使用自救器外,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峒室或独头巷道作为避难场所,创造自救条件;避灾时,应在避难所前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抢救时发现,要保持冷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借以延长时间待救,并可间断地敲击铁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对小范围的片帮、冒顶、运输伤人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降低伤情。 发生各种大灾害事故的针对性处理措施基本要求217、如下:发生火灾时:应设法查明火灾性质、地点和范围。 发现火灾,应切断灾区电源,尽量采取措施直接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应设法切断灾区电源,然后迅速将其扑灭在初始状态,防止灾情扩大。若火势较大或老空区煤层自燃无法直接灭火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根据已控制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车场范围内,可考虑反风或使用风流短路等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一般要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必须有防止由火灾造成风流倒转的措施;有沼气涌出的采掘工作面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考虑调节风量。 无论是采用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以及停止主扇等都218、必须有利于防止灾害扩大、抑制火势,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防止爆炸发生。 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建立临时或永久密闭墙,如有瓦斯爆炸危险时,应先用沙土设置防爆墙(厚度不小于5米),然后封闭进风侧、建立永久密闭墙;待火区气体没有爆炸危险时,再密闭回风侧。 矿井主要大巷及采区皮带发生火灾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若主要进风巷道,则可以优先考虑全矿井性反风的方法,其次再考虑风流短路法。若火灾发生于进风巷,火源之后有与回风巷通道时,则应用短路法,直接将烟雾排到回风道,同时采取调压法控风。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下行通风巷道,如果发火点有通回风巷通道,则可219、以采用上风侧短路法;否则应控制火风压,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 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上行通风巷道,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与控制火风压相结合的方法控制风流。 若火灾发生于回风、且为平巷或上行通风巷道,则一方面防止其下风侧与进风相连的旁侧分支风流逆转而使烟流流入进风流中,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控制火风压。 若火灾发生于回风巷,应尽可能将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障碍物都清除,以保证畅通的排烟路线。 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 除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外,同时切断电源,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的地点和范围,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 对充满沼气巷道要引入回风道排出,受灾范围内及排放瓦斯路线区段采取停电和撤人措施。 220、处理事故时严禁使用灾区的电话和电气设备。 处于回风侧人员,应佩带好自救器,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 矿井发生透水、溃砂(浆)事故时: 要撤出灾区和下方受威胁的作业人员。 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堵截(阻),防止二次透水事故。 发生冒顶事故时: 积极恢复冒顶区域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可利用管路向被埋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处理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难,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掘巷救人。 4.2救护组织和有关人员职责 矿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首的救护指挥部。 有关人员职责如下: 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矿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公司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公司)矿山救护221、队队长协助矿长,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派出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各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保证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器材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专用的特别许可证。 矿副总工程师: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 矿山救护队队长:是指挥部成员,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营救和事故处理。 矿工会主席:在救灾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员工稳定思想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矿安全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理事222、故作战计划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工作。 通风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测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矿调度室主任:负责迅速召集人员,根据救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生产、技术(副)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提供灾区及救护所需要的生产技术资料,并执行生产技术方面有关措施和指定工作。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工程师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 有关采掘队长、班长:负责查明在本区域或工作面的人数,听从调度室的指令,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带领撤退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掌握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223、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任务。 矿值班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有关领导,及时向下传达作战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入井人数和井下各采掘区队人数。 人事劳资科和矿灯房负责人:根据下井考勤和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立即准备足够的矿灯供救灾人员使用,严格控制矿灯的发放,对不持有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 材料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指挥部命令迅速发运救灾地点。供应科必须备足处理各种灾害事故的物资,井下非常仓库器材按标准配备。 机电科科长:根据指挥部的224、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制度并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运料队长:按指挥部命令,迅速调集井下车辆,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保卫科负责突发事故时的秩序维护工作。 5、在消除了事故危害后,由救灾总指挥下令解除紧急状态,各单位按矿统一部署组织恢复生产工作。 四、培训、演习及记录管理 1、已审批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应向员工传达贯彻,并熟悉避灾路线。 2、特殊岗位人员(救护队员、危险品管理员等)应在学习后组织相应的训练。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员工重新学习。 4、在条件可行时应进行事故应急救援225、演习,演习后要进行适应性和可行性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紧急事件发生后的记录管理,调度室负责紧急事故发生后的指挥记录管理。第九节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考核奖罚制度 一、监督检查1、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2、每月矿安全大检查由矿领导组织,副总、有关科室和安全监察部门参加。每旬专业系统专项安全大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专业科室和安全监察部门参加。3、每次安全大检查、动态检查和巡回检查之前,都要按照“三大规程”、规章制度、有关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要盯住现场,抓住重点,检查226、内容要包括:检查执行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规程、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现场兑现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安技措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情况。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生产设备和设施、安全监测仪器仪表、个人劳动防护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现场安全环境、尘毒危害的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井下“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现场有威胁员工生命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二、奖惩制度1、各级干部下井、反“三违”、查隐患制度,按227、矿相关规定执行。2、下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定措施、定责任人,并做好跟踪复查工作。3、对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的,消除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要挂“黄牌”警告或“红牌”停头、停面进行停产整改整顿。5、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危及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安监站及调度室汇报。整改隐患时,安监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监护,盯住不放,直到危险排除,达到安全为止。6、对采掘工作面实行盯头包面跟班检查,及时检查隐患,228、盯住现场整改。7、安全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跟踪复查。并按有关部门“处罚细则”予以处罚。8、安全检查结果以安全信息书面的形式予以通报。全年实现职业卫生健康目标,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奖励。第十节 职业危害防尘管理制度一、理顺关系、完善各项防尘制度面对矿井范围大、产尘点多的问题,应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监督考核的管理模式,规定各作业场所及硐室防尘责任单位,制定综合防尘管理文件并严格执行,矿职能管理部门(生产科、安全科、通风科)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考核工作。二、健全综合防尘系统及设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所有矿井主要巷道229、应铺设防尘管路系统,防尘系统由地面的静压清水池、井下供水管路和各种喷雾、洒水装置、隔爆装置等组成,系统要健全、可靠,完善各种综合防尘设施并坚持正常使用,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确保各作业点无积尘。第十一节 作业场所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一、作业场所环境监测1、总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2、呼吸性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每月测定1次; 3、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230、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5、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6、有毒有害气体和高温作业场所空气温度的测定周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作业场所具体情况制定; 7、噪声、氡及其子体等其他职业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 二、作业场所监测评价1、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的规定。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机构。3、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员工公布、存档。第十二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煤炭工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煤炭工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二、禁止将劳231、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放,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第261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配戴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监察部门、工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三、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所有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统一纳入微机管理,建立劳防用品管理台帐和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实行规范化管理。2、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再次领用新劳动防护用品,详细请见人力资源部门发放情况表。 3、使用者在2周时间内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给予更换。 4、个别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生产单位开证明,由矿分管领导签字,在审批发放的时间上可以缩短。 5、对使用单位员工反映劳动防护用品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领导和物资部232、门反馈解决。6、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由单位办事员统一开票领用发放。四、对材料科内部的管理1、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和安鉴证,业务员根据矿生产情况及时向物资部门申报防护用品计划。2、业务员及时托运由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统一采购的防护用品,满足生产需要。3、保管员根据对防护用品实物数量、外观进行验收。4、保管员对防护用品保管,按仓库物资储存管理办法执行。5、审批人员根据防护用品领用的时间限制,来确定审发6、材料、企管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生产单位了解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向领导和物资部反馈使用信息。第十三节 员工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233、的领导,各单位要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二、健康监护的对象:1、所有在岗的粉尘作业员工(包括采煤、掘进、辅助单位的部分井下员工及地面接尘人员。);2、拟从事粉尘作业的新员工(新分配的员工必须参加上岗前检。);3、拟离岗的粉尘作业员工;4、尘肺病患者及观察对象;5、粉尘作业退休员工(定期或不定期随访);6、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三、健康监护的项目1、粉尘作业员工: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2、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B超234、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胸片、肺功能、血气分析*、心脏彩超*、CT胸片*(带*号的项目为选检项目)。3、有毒有害作业员工的检查项目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4、上述健康监护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四、监护地点接尘员工、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的监护,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委托有资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护。五、健康监护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六、要求1、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职业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人员造册登记并按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2、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参加职业卫生健康监护,确保健康监护率达到95%以上.对于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中工作不认真或监护率未达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处235、罚。3、为了保证体检质量,每天体检的总人数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具体人数各单位自定),上午和下午各占一半。各单位按照每天核定的人数组织体检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体检人数。4、根据疾控中心的反馈的健康监护结果,医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通知到员工接受近一步的治疗和监护。第十四节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一、目的意义。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二、培训告知:员工教育培训部门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236、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三、合同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四、重要场所告知:产生职业卫生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员工相关职业卫生危害的有关内容。五、宣传告知:矿宣传部门应当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增长员工职业卫生知识。六、体检告知:医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如实告知员工检查结果,促使员工做好职业卫生工作。七、监督检查:工会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行政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237、职业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第十五节 职业病管理制度一、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资料查阅、康复治疗和定期检查。二、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岗位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且妥善安置。三、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四、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各单位承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五、要依法进行职业病管理,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障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权益。六、在与劳动者签定合同时,238、告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做到不隐瞒不欺骗,并在合同中明确告知。第十六节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一、为了使职业卫生资料信息的收集、归类、存贮、分析、反馈等一系列过程实施规范化、档案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职业卫生档案的基本内容1、基本资料档案:包括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各级来往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2、工作场所测定、评价资料。3、健康检查资料:建立从事接尘人员及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性健康监护个人档案,(记录包括: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从业期间定期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状况,以及鉴定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或在有毒有害场所239、工作的过程中及离岗前是否造成职业危害和职业病情况)形成完整的员工健康档案。4、职业病防治资料: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统计、职业病调查表、以及检测报表、监护报表等。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设专人负责。2、资料的收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的各项内容进行收集,收集应按一定的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3、资料的甄定:对所有需要收集的资料进行甄定,确定资料的可靠真实程度。4、资料的分类归档: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应分门别类,应预先根据资料的性质、来源,设计一种较为合理的分类方法,然后进行组卷归档。四、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考核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质量考核制度,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第十七节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240、统计报告制度一、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矿人力资源及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矿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种类、分布、强度和危害等,并上报公司。二、认真做好矿区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安全监察局。三、根据矿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组织检测和组织职业病诊断。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职业病诊断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五、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统计数据应当准确、真实并及时上报。六、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必须设有专兼人员负责。七、对于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统计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制度。第十八节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241、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1、生产科、通风科、安全科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以及监督、指导实施等工作。2、其他专业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范围内的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3、公司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4、材料科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242、的防护设施产品。5、安全科检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督促相关部门组织检修。6、安全科应每月进行一次以上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7、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教管理责任人,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8、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9、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第十九节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一、目的为了如实申报职业危害243、因素,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三、职责(一)公司人事劳资科负责向上级政府部门申报公司职业危害各项工作,并对公司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二)公司其他科室负责向人事劳资科申报本科室的职业危害各项工作。四、管理内容及要求(一)各科室应对本部门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进行申报,申报的结果在公司人事劳资科备案。(二)公司人事劳资科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后,每年及时、如实将职业危害因素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集团公司卫生处进行申报,接受其监督检查。(三)申报时应当提交职244、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 1、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5、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五、本规定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十五日首次发布并实施。附录A职业病目录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245、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l、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246、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247、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248、铬鼻病3、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第二十节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规定一、目的 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岗位职工的体检。三、职责(一)行政科是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选择有资质的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医疗单位,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职业性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对各单位职业性健康体检工作的监督检249、查,并做好职业性健康体检群体评价工作。(二)工会负责对公司职业性健康体检工作进行监督,保障职工的权益。(三)人事科负责对在职业性健康体检中查出的有职业禁忌症和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的调岗、安置工作。(四)医务室负责职业性健康体检结果的分析和归档保存。(五)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岗位职工职业性健康体检的组织工作。四、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一)管理内容1、职业性健康体检,系指对从事有职业危害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所进行的医学检查。2、职业性健康体检分类(1)就业前健康体检 新员工应进行就业前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2)定期健康体检对下列人员要进行定期职业性健康250、检查: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从事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职工;曾从事过粉尘作业的离岗者或退休员工。(3)离岗前健康体检对曾从事过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在离岗或退休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4)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3、职业性健康体检的项目、周期以及职业禁忌症范围,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确定。(二)工作程序1、各单位将本单位体检人员名单于每年2月底前报行政科,行政科根据各单位体检人员名单,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职业性健康体检计划。2、各单位根据公司年度职业性健康体检计划和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本单位的体检计划。3、员工接受职业性健康体检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251、理。4、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单位根据公司体检计划安排体检工作,应于体检结束日一个月内将体检结果反馈至被检查单位。5、医务室负责职业性健康体检的档案管理,将原始资料及时存档,做好健康资料整理分析。6、各单位负责建立职工上岗前、离岗前和定期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本人,并协助做好体检前期准备和后处理工作。7、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性体检的组织工作,确保本单位的职业性体检率达100。8、对于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各单位要及时报人事劳资科,由人事劳资科组织健康体检和医学观察。(三)体检后的处理1、在体检中如发现与职业相关疾病者,由医务室负责联系省(市)职业病鉴定部门对疾252、患者进行评价,出具鉴定报告,医务室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人事劳资科。2、人事劳资科负责会同人事科、工会等部门,依据职业病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对医务室处理意见进行讨论后,做出治疗、疗养、临时脱岗或调换工作等处理。3、对已发现受到职业性损害的人员,各单位应依据处理决定及时安排治疗或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4、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各单位要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并报人事劳资科。5、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处理,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怀疑为职业病人员的处理,要在两个月内提请具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诊断并处理。6、对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人事科不得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工作,253、并填写职业禁忌登记表报人事劳资科;在岗人员若已诊断出职业病,应在两个月内安排脱离原有害作业岗位。五、本规定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十五日首次发布并实施。第二十一节 职业病患者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职业病的管理,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的职业病患者的有关管理。 职业病系指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具体见职业病目录(见附录A)。三、职责(一)人事劳资科是职业病患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工作。(二)工会负责对公司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工作进行监督,保障职工的权益。(三)人事劳资科负责患职业病职254、工的调岗、安置工作,负责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四)各科室及医务所负责协助做好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工作。四、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一)职业病的诊断1、职业病的诊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单位和职工本人均可以向诊断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的请求,职工可以选择本地区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本规定所称居住地是指职工的经常居住地。2、公司要为职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供职工职业病诊断的相关资料。3、职工在进行职业病诊断及鉴定时应事先征得本公司主管部门的同意,且不得同时向二家以上(含二家)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4、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病诊断时所占用的生255、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职业病诊断机构认为需要住院做进一步检查时,职工在征得本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5、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要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到人事劳资科登记备案。6、发现职业病病人,人事劳资科要按职业病报告办法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治中心报告。7、单位和个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8、职工按规定进行职业病诊断256、鉴定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二)职业病病人的处理1、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职业病患者待遇严格遵照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87)卫防字第60号文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办理。2、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要根据人事劳资科、人事科、工会的处理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3、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需进行伤残医疗检查及劳动能力鉴定者,由人事科向有257、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鉴定后按等级享受相应伤残等级待遇。4、公司要将职工患职业病的情况详细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5、患职业病职工的调动岗位,须报人事劳资科,经人事劳资科汇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6、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岗位,其享有的职业病待遇不变。7、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其职业病待遇由最后的单位承担,如最后的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单位承担。8、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在岗期间诊断为职业病,或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与雇用单位工作有关时,享受与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其职业病待遇由雇用单位负责。9、本规定实施前处理的职业病258、,不论是否已列入本规定的范围,职业病患者待遇不变。五、本规定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十五日首次发布并实施。民爆器材管理制度1、必须有专职爆破员领取,严格按规定的数量领取并注帐签字。2、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火工品时,安全员、班组长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要求从事爆破工作。3、在现场由安全员、带班长对当班的实际消耗炸药、雷管予以清点,认真与爆破员填写民爆物品使用消耗数字,要如实反应,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4、在现场作业时,雷管、炸药必须分箱存放,并加锁,不得随地乱放,如发现乱扔乱放要处罚爆破员和安全员。5、爆破员在下班后,要严格执行清点,对于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回火药库,严禁私自存放。6、保管259、员对清退回火药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相互执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7、对于徇私舞弊和严重违反规定的个人和班组,要严肃处理,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8、发爆器要使用购置具有煤安标志和合格证的正规产品,发爆器要定期检查维修,对于严重失修的要及时更换。9、火药库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安装监控系统,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260、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二、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者2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三、事故报告1、报261、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262、)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四、事故的救援(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五、事故调查处理263、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环保科、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4、调查组职264、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5、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1)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3)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4)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责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六、事故损失的计算(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设备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2)产265、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3)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4)计算方法:停产时间(小时)乘每时计划产量(吨),为产量损失。(5)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乘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为产量损失金额。(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七、处罚(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部门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科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并且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科,违反此规定处相266、关责任人200元罚款。(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违反此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降职或离职处理。(3)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处500元罚款并作降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离职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1、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标时间:到2012年底,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执业资267、格65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3年底,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70以上; 到2014年底,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80以上; 到2015年底,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90以上;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0以上; 到2016年底,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00以上,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0以上, 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0以上。达标途径:全市属地监管煤矿“十二五”末“六长”和副总工共计855人。高级工程师:“十二五”末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0以上268、,应达标171人。目前已有73人具备高级职称,差距98人。全市监管120万吨及以上矿井37座,其它矿井58座,在现有基础上,要求120万吨及以上矿井再引进或培养2名、其它矿井引进或培养1名高级工程师,共可以完成132人。连同原有73人,可达标205人,可以保证完成23.98的目标任务。工程师:“十二五”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达到100,除去应达高级工程师171人,目前已达标346人,差距为509人。按照现有矿井95座,每矿再引进或培养6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可增加570人,可以完成107.13的目标任务。2、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269、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达标时间:到2012年底,全市煤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70达到准入标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到2013年底,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80以上; 到2014年底,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90以上; 到2015年底,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00以上,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5以上; 到2016年底,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达标途径:全市属地监管煤矿“十二五”末预计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有2346人。工程师:“十二五”末工程270、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应达标704人。目前已有139人具备中级职称,差距565人。按照现有矿井,每座煤矿引进或培养6名工程师,共可以完成570人。连同原有139人,可达标709人,可以保证完成30.22的目标任务。初级工程师:2015年底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达到100,除去目前已达标的120人,差距为2226人。煤矿再引进或培养24名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可增加2280 人,可以完成102.3的目标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我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根据晋煤劳发【2011】1166号、晋煤培发【2011】1271、224号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矿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一、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1、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准入标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防爆作业、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瓦斯抽采作业、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等10个类别需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标时间:(1)专业学历:2013年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具达到准入标准60%以上,272、2015年底全部达到准入标准。(2)职业资格:2012年底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2013年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以上;到“十二五”末, 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5%以上。(2)职业资格:2013年底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 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35%以上。2、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准入标准:(1)学历: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经过中等职业(含绩效)273、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2)职业资格:必须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标时间:(1)学历:到2013年底,本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到60%以上;到2015年本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全部达到准入标准。(2) 职业资格:2012年底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奋斗目标:(1)学历:到“十二五”末,本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中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2) 职业资格:中级工:到2013年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40%以上;到“十二五”末,全矿全矿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274、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45%以上。高级工:到2013年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以上;到“十二五”末,全矿全矿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5%以上。技师:到2013年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技师技能(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以上;到“十二五”末,全矿全矿特有工种取得技师技能(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以上。高级技师:到2013年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师技能(一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以上;到“十二五”末,全矿全矿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师技能(一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5%以上。二、保证措施:1、专科、中专275、(高中、技校)学历:按照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分专业、分层次、分批次,对照各类人员标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标,严格培养方向,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3、职业资格:按照两级公司的年度安排部署,及时选送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初级到高级职业资格人员到集团公司职业技校参加培训学习,矿培训科、劳资科配合集团公司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职业资格考试、考评、考核工作,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4、矿负责特有工种初级到高级职业资格的培训工作,配合集团公司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职业资格考试、考评、考核工作,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5、对现有特种作业人276、员和班组长的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和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科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三、相关规定要求1、按标准配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后,3年内不得调整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调整岗位时,必须提前个1月提出“岗位调整计划”报职教中心审查,经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劳资部门方可办理岗位调整或调动手续。2、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煤炭作业特种作业人员,集团公司管特殊工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到培训部门会签,没有培训部门的会签,劳资部门不得给予调动,本人所在单位不得开出调令,凡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调动者,对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办事员各罚200元277、。3、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定编定岗设置的相对稳定和有效管理,凡调动时未经培训部门会签的人员,调动后一律不准再进入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岗位。4、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一律强制实行规范化的台帐式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具体要求是:培训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分别建立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体制台帐,两本台帐要相一致,基层单位私自增加减少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集团公司规定加倍处罚。5、基层单位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由各单位技术员负责管理(没有技术员的单位由一名行正副职负责管理),每个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必须同培训部门进行核对,核对由培训主管签字,基层单位行政正职签字,技278、术员签字,不按规定进行核对者和核对时出现差错者对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和技术员各罚款100元。6、劳资科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7、劳资科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变招工为招生”政策,力争“十二五”末全矿职工达到准入标准。“变招工为招生”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煤炭工业厅要求,全面提升我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晋煤培发【2011】1224号文件关于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专业学历提升及“变招工为招生”特制定本制度。 1、对于现有管理人员和科室人员通过函授、自考等途径,提高从业人员煤炭相关专业学历水平。 2、结合煤矿特有工种学279、历提升要求,对现有班组长50岁以下人员集中举办中专班培训,提升煤炭专业学历,对文化基础差且年龄较大的职工随新工人的上岗逐步调整,到“十二五”末井下职工全部实现中专或技校以上学历。3、采取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对口单招等形式,积极同煤炭职业大中专院校和煤炭专业技工学校合作办学。要充分利用省内外原煤炭部所属专业院校的教育资源。对本科生教育,要以中国矿业大学为龙头的十多所原矿业学院为主体院校,结合各单位多年来与这些院校合作的经验,优选教学管理好、教师队伍强、教学质量好的院校,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院校选择要相对集中,便于监督教学情况。对大、中专学历教育,主要依托以太原理工大学为龙头的煤炭类大、中专280、院校和技工学校进行培养。4、严格控制新招入煤炭相关专业中专、技校以上的毕业生比例,每年逐年增加招生数量,减少招工数量,到“十二五”末,全省所有煤矿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直接从院校合格毕业生中招用,不再从社会上招用,煤矿从业人员队伍基本实现专业化,从而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5、强力推行“变招工为招生”,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职业教育,采取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对口单招等形式,积极同煤炭职业大中专院校和煤炭专业技工学校合作办学。“变招工为招生”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现有老职工,制订计划,加强安全培训。结合煤矿特有工种学历提升要求,对年轻职工有组织地进行继续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281、,提升煤炭专业学历,对文化基础差且年龄较大的职工随新工人的上岗逐步调整,到“十二五”末井下职工全部实现中专或技校以上学历。2012至2015年,我矿每年新招从业人员直接招生的比例要分别占到35%、55%、75%、100%,每年逐年增加招生数量,减少招工数量,到“十二五”末全部实现“变招工为招生”。对现有老员工,制定计划,加强安全培训。要结合煤矿特有工种学历提升要求,对文化基础好的年轻员工,要有组织地进行继续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升煤炭专业学历;对文化基础差且年龄较大的员工随新工人的上岗逐步调整出生产一线岗位,到“十二五”末全部调整出井下一线岗位,井下员工全部实现中专或技校学历。技能人282、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随着我矿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设备的更新,各种工艺的改进,科技含量一直增加,无论是地面管理还是井下现场的操作,对矿工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操作能力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不断提高的机械化水平,必须对全矿职工进行人才培养和业务知识培训,来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特制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一、人才培养方面的奖惩1、首先是职业技能鉴定。各部门要在力配合培训科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配合的方面,首先在职工作室传到位,其次是为职工提供条件报名,再者是千方百计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科在职业技能鉴定前的集中培训。2、每个部门的领导宣传工作如作不到位,由培训科收集报矿安监处,每有一人次不到283、扣0.5分,有一个干部宣传通知不到,扣2分。全部门工种的报名率必须达到100%,每个降1%扣1分,每增加1%加1分。人员报名不低于95%,每下降1%扣1分,增加1%加1分。报名人数参加培训率不低于90%,每下降1%扣部门领导1分,每增加1%加1分。(以上扣分总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的总分中扣除)3、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在参加考试期间,由劳人科培训科报工。4、对年轻的生产骨干,要在力提但是支员参加与期实际工作相关的各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个部门每年参加成人高自学考试的不得少于3%,若每降1%,处罚队长、书记、矿长任命的副队长100元,若增加1%,奖以上三人每人100元。二、职工培训方面的奖惩1284、当培训科通知参加必须有及时按要求提供学员,及时通知部门本人,让其准时参加,若因不准时按培训科要求确定人员及时通知本人延误外培计划的,有一人次处罚队组领导200元。2、参加外培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举办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若因旷课和不认真学习,受到学校的批评时,将按旷工论处,若能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取得好的成绩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学习结束后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和补考人员,一切费用自理。3、接到矿上培训职工的通知时,队组应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人员,将确定的人员名单报培训科,有一次不及时报回名单,罚队领导每人50元,若不按时派员参加培训的,有1人次处罚队领导200元,有一人次迟到,处罚队领导50元。4285、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班主任老师制定的每一项规定,若有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罚,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吸烟、喧哗者,按“三违”论处,由培训科交安监处进行调查处罚。5、每次培训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的优劣不同给予奖罚,具体办法如下:凡考试得到第一、二、三名者,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考试不及格的倒数一、二、三名,分别处以300、200、100元的罚款。集体均分第一名奖队领导100元。对于只学习,不考试人员处以200元的罚款。三、技能人才待遇(一)、对于大中专院校分配来的学生,由劳人科根据需要、专业和本身能力分给有关科室或部门。工程技术类和政工类的由矿上归口统一管理,按从事的岗位给予待286、遇。(二)、对已取得的成人毕业、结业人员,各科室根据所设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使用,本人也可以向劳人科提出申请,请求到与自己专业相符合的管理岗位,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以从工人岗转调到管理岗位,按岗位标准给予待遇。(三)、对于现已取得高级技师及技师的人员,必须从事与自己聘任时所定专业的工作,矿上即按原有的聘用文件为依据,给予高级技师及技师职务津贴,津贴标准如下:1、高级技师每出勤一天给予12元;2、技师每出勤一天给予8元。(四)、对于已聘任的高级技师及技师,原则是不充许调动,但因特殊情况调离原岗位,新调入的部门与与原聘任专业相符合时,可以申请另外聘用,仍享受技师待遇,新调入的部门与原聘任时的287、专业不符时,属自行解聘,取消其高级技师及技师待遇。(五)、对于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拿到资格证书的人员(高级工、中级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享受矿统一规定的待遇。从享受待遇之时起,必须从事其资格相符的工作工种,若工种有变时,待遇自动取消。1、高级工每出勤一天给予5元;2、中级工每出勤一天给予3元。干部值班制度一、矿、科领导必须严格按调度值班表值班,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特殊情况实行请假制度。二、值班领导代表矿长全权处理当日发生的一切事故,一般事故要求当日及时处理。三、值班领导必须保证每天有一人深入井下一线,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次日调度会进行通报。四、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如发现288、有关机、停机、不接电话现象,罚款100元/次。造成事故处理延误者,另追究责任。五、如果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并命令矿救灾指挥部成员火速到位,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六、领导值班地点:除下井外在办公室或调度值班室。每日早上交接班,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七、发生事故时,值班领导接到调度电话后必须在5分钟内赶到调度室;其他不在矿领导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八、安全科要对各级领导值班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并严格考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 1、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严格我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强化学习贯彻和执行,规范现289、场技术管理,真正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落实到位,为我矿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分作业规程管理、操作规程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三大部分。作业规程包括:采煤、掘进、开拓、安装、回撤工作面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包括:机电设备、特殊工种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环节施工作业时安全技术措施。 3、采煤、掘进、开拓、安装、回撤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4、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290、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编制。 5、作业规程必须按照下发编制通知单、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辨识、编制、审批、学习、考试、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十二个环节进行操作。 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九个环节进行实施。 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进行管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291、六个环节进行实施。 6、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主持,专业副总工程师、有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等参加。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业务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并确定参加会审的部门和人员,主管业务科室组织有关专业科室的技术负责人及施工队组的技术员一起会审,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分管副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预防重大事故或预防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一通三防”、“处灾计划”、“应急预案”、“矿井治水”、“主提升运输”等,总工程师亲自组织审批。 729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具体,措施严密,条理分明,语言精练,齐全详实,字体标点符号符合要求。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 8、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连同会审时作业规程的会审记录交总工办保存。打印件经审批人员盖章无误后,下发矿有关科队、相关的专业副总和矿领导。 9、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负责本队全体干部及所在队的全体作业人员的学习贯彻;安监处负责向安监人员进行学习贯彻。每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六小时,学习时要建立签293、名登记簿,记录学习的内容、时间、人员和地点,凡因轮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学习、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补学、考试合格后再下井作业,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作业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对实施中的作业规程每月至少学习一遍直至工程结束。工作面停产十天以上,复产前必须对相关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重新组织学习。 10、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发放后的发放登记表原件及时交回总工办。学习、考试都要做好详细记录,考试成绩必须登记造册。 11、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各施工单位贯彻后,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规程和措施中和各项规定,各职能科室负责监督实施,作业时违反规294、程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违章作业者将按漳村矿安全生产惩罚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12、责任划分与责任处罚原则 各专业科室及相关专业副总在审批规程、措施时必须责任明确,实行“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在出现技术责任事故时,按事故原因和专业性质追究责任,是哪个专业出现问题,就由哪个专业来承担,不相关的科室不负牵连责任。二、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 1、作业规程编制范围: (1)回采工作面; (2)掘进(开拓)工作面; (3)安装工作面; (4)回撤工作面; (5)其它非正规采煤工作面; (6)其它采煤方法或较大工程施工; 2、所有正规作业面都必须按照“正规循295、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制。回收三角煤及煤柱等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可按“正规作业”组织编制。 3、生产科根据矿井采掘衔接或生产作业计划,提前1530天向施工队下达“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并附作业规程编制现场调研报告,同时地质部门应于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的一个月负责提供该工作面的“地质报告书”并交生产科和施工队。地质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有:1:1000的平面图、剖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顶底板岩性柱状描述,煤层要素说明,地质构造、水文、瓦斯、煤尘、开采范围和储量情况,以及邻近区、上下层之间关系等。由生产部门提供本采区或相邻区矿压观测及矿区地质资料,由通风部门提供相关的通风资料,如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自燃倾296、向性等资料,机电和电力部门提供相关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施工队技术员应根据以上所提供的资料为依据尽快编制作业规程。 4、作业规程一般应具备下列图纸。 (1)巷道布置平面图。 (2)地层综合柱状图。 (3)巷道交叉点图。 (4)巷道支护断面图。 (5)临时支护平面图、剖面图。 (6)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7)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示意图。 (8)炮眼布置下视图、侧视图、俯视图等。 (9)通风系统示意图。 (10)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压风系统示意图。 (11)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表布置示意图。、 (12)避灾路线示意图。 作业规程编制内容执行“潞矿总字2006197号和55297、8号文件”采、掘(开)、安装、回撤作业规程编制标准相关内容。 5、作业规程编制前,生产科负责组织通风、机电、电力、地测、运输、调度、自动化、安监等相关业务科室的主任工程师(或专业主管技术员)、队长、队技术员进行现场调研,并填写作业规程现场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中要明确技术要求、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和现场调研的组织情况等。施工队组依据调研资料,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由队长、技术员以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共同制定可行性方案及生产工艺,由队组主管技术员整理调研报告,并编制作业规程。 6、作业规程的初稿由队长初审签字、生产科主任工程师(或专业主管技术员)审核签字后交总工办,由总工办查阅内容齐全无误后,对规程进298、行分类、编号登记,登记时间必须在距施工时间提前20天完成,登记后,由施工队组技术员将编制的作业规程逐个向专业科室审批人员传阅预审,预审时必须在预审表上有相关专业科室审批人员签字记录。预审完成后由生产科及时组织会审,会审由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会审人员有:专业副总工程师以及通风、地测、总工办、安监、生产、运输、调度、监控室、机电等科室具有主任工程师以上职务的人员(指定由正职参加的,正职必须参加)、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会审时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队技术员及时填写审纪录,会审结束时全体会审人员在会审纪录上签字,会审定稿后与会人员方可在文本上签字,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批准后的作业规程必须加盖印章,做299、到装订整齐,图文清晰。禁止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7、所有采、掘(开)工作面在回采和掘进作业过程中,遇地质情况变化,如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以及遇采空区和老塘水等特殊地段都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补充修订作业规程,经牵头专业副总确定的有关部门审查,报矿总工师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8、作业规程必须在投产(或开工)至少提前20天编写完成,于投产(或开工)前7天审批完毕并将批准的作业规程下发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9、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与工作面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之处时,施工队组应及时向调度室和相关业务部门汇报,专业科室应及时会同施工队进行现场调研,由施工队提出修改补充措施,并履行与作300、业规程相同的审批手续。批准后的修改补充措施应向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后再执行。修改补充措施应与原作业规程一并装订成册。严禁边报批边施工。 10、洒水灭尘(包括老塘洒水)应作为一道工序纳入作业规程,综采放顶煤的放煤口灭尘方法,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 11、综采放顶煤,其放煤步距、放煤顺序、放煤方式、端头管理办法、计量手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提出。 12、 开拓、掘进使用锚杆支护技术的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详细说明检测手段和检测技术要求。 13、采掘(开)工作面应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新技术,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经验,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努力提高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 1301、4、 三下采煤及其它新的采煤方法的试验;开拓掘进新上的机械化施工方案及采用新的支护材料与工艺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的方案设计编制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签字批准实施,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15、生产科根据现场实际负责组织对作业规程的复查,每月至少一次。 16、采掘(开)工作面结束后,作业规程即行作废,新开工的采掘(开)工作面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规程。三、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 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 (1)处理采掘(开)工作面的冒顶事故; (2)处理井下煤仓膨仓、溜煤眼堵塞及巷道贯通施工作业; (3)巷道维修和加固,以及支护材料的回收工作; (4)采掘工作面处理302、瓦斯积聚及瓦斯排放; (5)采掘工作面卧底、刷帮、挑顶作业及工作面临时增加放炮作业时; (6)综采工作面处理倒架、压架以及更换拆修支架顶梁、立柱和机组摇臂等大件作业时; (7)采掘工作面因放假检修、停风等造成停产后,需要复产时; (8)采掘(开)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遇地质条件变化,如断层、褶曲、陷落柱等,或遇采空区、空巷、穿越应力集中区、冲刷带以及特殊情况下上分层留顶煤,下分层留底煤作业时; (9)综采工作面进行放炮作业时; (10)矿井反风演习、抢险救灾演习; (11)掘进工作面长时间停风和井下变电所停电恢复生产时; (12)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时303、; (13)必须带电搬迁机电设备,井下更换整体大型设备作业时; (14)在井下大型、重型设备解体运输及安装调试作业,处理运输过程中大型、重型设备落道作业时; (15)瓦斯积聚区、老塘积水和被淹井巷排水处理等作业; (16)“一通三防”工程的施工,井下瓦斯抽放系统的作业; (17)矿井主要扇风机因检修、停电及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 (18)在井上下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科学实验工作时; (19)主副井钢丝绳、天轮的更换等; (20)地面生产系统进行改造的作业,如重物的起吊、运输、安装、储装系统的工程及设施施工; (21)其它根据矿井生产情况,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需要制定的。 2、安全技术措施分304、为重大项目的和一般性的,采用分类管理。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特定场所作业的,而且频繁发生、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项措施,以及技术要求高、危险程度高、施工难度大的针对性措施。如矿井局部无计划停风、停电,运输大型设备,更换易损坏设备,瓦斯排放作业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是指除重大项目以外的其它所有安全技术措施。 3、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主管业务部门应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相关施工队组进行现场调研充分交换意见后,确定有关要求。施工队组主管技术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初稿由队长初审签字、业务主管科室主任工程师(或专业主管技术员)审核签字后交总工办,由总工办查阅内容齐全无误后,对措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定305、级后,由主管科室及时组织会审,会审由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会审的人员有:有关矿领导、专业副总工程师以及有关业务部门具有主任工程师以上职务的人员(指定由正职参加的,正职必须参加)、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会审时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队技术员及时填写会审纪录,会审定稿后与会人员方可在文本上签字,由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批准后的措施必须加盖印章,做到装订整齐,图文清晰。禁止以“传阅”的方式审批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4、 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业务科室提前7天向施工队下达“安全措施编制通知书”,编制前必须由主管业务科室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施工队长、技术员、有经验的工人进行现场调查研究,提出施工方案,技术员306、依据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初稿经队长初审签字和主管业务科室主管技术员审核后交总工办,总工办对措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定级,登记时间必须在距施工时间提前5天完成,主管科室及时组织会审,会审由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会审的人员有:有关业务部门具有主任工程师以上职务的人员、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会审时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施工队技术员及时填写会审记录,会审定稿后与会人员方可在文本上签字,由相关副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应急性、突发性的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另行通知。 5、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根据专业分工,由主管业务科室提供施工工艺设计资料。地测部门提供施工点附近的地质资料,包括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307、及水文地质等内容。通风部门做好施工点的正常通风工作,保证施工点附近不积聚瓦斯。如巷道贯通措施,通风部门必须做好调风措施,并编入贯通措施内,并在贯通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6、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可参照相关非正规作业措施编制标准有关章节规定进行编写。 7、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签字审批后执行。 8、 旧采区复采、矿井停产和复产,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查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总工办、安监部门,会同业务处室会审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9、临时施工、修巷、突发性故障处理、支护变更、工艺变更、新技术应用等项目,必须由各专业科室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308、施。 10、已了解和探明的特殊地质构造地段,如断层、岩溶、陷落柱、采空区、老塘积水等情况,在采掘过程中,生产科必须及时掌握进度,提前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没有探明的地质构造在施工前必须探明,严禁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就施工作业。 1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可由执行人员研究后提出临时整改意见,报总工程(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四、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 1、操作规程编制范围 (1)井上下所有生产在用机电设备; (2)井上下特殊工种(机电设备司机除外); 2、 全矿各种机电操作规程由机电科统一负责编制,操作规程应根309、据矿整体设计要求和机电设备配置计划及工作计划提前一个月编制完成,由机电科牵头组织会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编制的依据为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技术性能说明书及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4、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由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编制,应根据现场作业工种的技术要求高低、操作难易程度、工序复杂与否、职工整体素质和操作熟练程度等进行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的编制。 5、编制好的操作规程,主管业务科室主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交总工办,总工办对操作规程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后,由主管科室及时组织会审,会审由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会审的人员有:有关矿领导、专业副总工程师以及有关业务部门具有主任工程师以上职务的310、人员、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会审时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队技术员及时填写会审记录,会审定稿后与会人员方可在文本上签字,由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批准后的操作规程必须打印盖章,做到装订整齐,图文清晰。禁止以“传阅”的方式审批操作规程。 6、操作规程的内容应明确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引用标准,技术要求,操作程序及要领,说明作业要点,制定安全措施等。 7、对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具体情况而需要补充修改时,施工队提出意见,主管业务科室审核,专业副总把关,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8、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除打印发放贯彻外,还应在机房硐室悬挂张贴。 9、操作规程应每隔三至六个月定期向操作人员贯彻311、学习,建立培训制度。若设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换代、施工工艺改变,必须重新制定操作规程。 10、机电科负责组织对生产在用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复查,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专业对特殊工种的操作规程复查,每年至少一次。五、监督检查 1、有关领导、有关业务部门和施工队组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要各负其责。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要对编制质量、贯彻学习负责;业务科室要对编制、审批、贯彻学习、复查制度执行情况负管理责任;各业务参审人员要对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齐全、技术先进、现场操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等方面负责;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对组织编制、审批、以及复查领导责任;业务分管矿长对312、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和现场执行负领导责任。 2、每季度对全矿的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1、严格按照XX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进行检查验收。2、质量标准采掘工程质量不低于行业级。机电专业不低于乙级,其他专业不低于行业级。3、月初根据作业计划和标准化建设实施情况及时安排质量标准化达标项目,月末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4、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检查与静态检查相结合方式,每月组织一次全矿质量标准化检查,月末依据检查结果进行等级评定和考核。5、每周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工程验收,每日专人对质量标准313、化工程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班由安全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验收、打分,做为月考评依据。6、对月计划未完成的项目或不达标的工程要进行“三定”责成专人落实、专人验收,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工程,要及时跟踪处理整改。7、包队人员(包项目人员)要对所包队组的工程质量进行日常管理在工程质量项目不达标时,要及时同队组制定方案和处理意见,要与工程责任人签定质量安全协议并根据情况进行考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为进一步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引深,落到实处,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一、隐患排查:1、矿长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2、安全矿长每周六、每月30日前、每季度第一个周六组织一次周、季、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由各科队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3、对查出的问题下“三定”表,对老问题不整改要加重处罚,对重大安全隐患,按照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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