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举报方式奖励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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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835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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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举报方式、奖励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集团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修订)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 督、舆论监督的作用,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严惩 瞒报、迟报、谎报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及时、广泛地掌握各 单位安全生产的情况,加大监管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第一条安全生产举报的权利。集团公司任何员工和家属发现集团公司所属生产、基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2、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其他一切 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时,都有权向本单位安监部门或集团公司 安监局进行举报。第二条安全生产举报的范围。第一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493号)中规定的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以及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总局机关生产安全较大以上事故和较 大涉险事故信息处置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 2009 119号)规定的较大涉险事故。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 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3、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 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5、较大涉险事故,是指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或者造 成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或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 以上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的事故,或者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 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 水库、湖泊等)的事故,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 站、重要水利4、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 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以及其他较大涉险事 故。第二类,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 矿字2005H33号)中规定的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第三类,其它一切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包括违反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11个行业107条安全生产的 若干规定、晋煤办明电201041号、建设矿井“十不准两严 格”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集团公司 的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六长每日必做工作、以矿带矿、隔离 开采、构5、建透明地质平台等有关制度等。第三条 安全生产举报的方式。(一)集团公司安监局、各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举报事项 的接收、处理工作。(二)集团公司安监局和各单位安监部门要公开多种举 报方式。要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包括固定电话和手机号, 固定电话要求是专用线路,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要开 通安全生产举报电子邮箱;要在办公楼、井口等多处设立安 全生产举报信箱。举报邮箱和信箱应由本单位安监部门专人 管理,每天下午6: 00开启。集团公司安监局举报电话: 集团公司安监局电子邮箱:集团公司安监局举报信箱:(一)安监部门应对每一个举报登记建档,并按照举报 的内容进行分类处理。第一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要在36、个工作日内组织开 展调查,如果属实,启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并按 瞒报处理。第二类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要在5个工 作日内开展调查,如果属实,列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范 围,并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隐患单位相应处罚。第三类其它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举报,要在5个工作日 内组织开展调查,如果属实,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范围, 并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隐患单位相应处罚。(二)集团安监局及“五人安全监管小组”成员有随时 开启所监管各单位安全举报信箱的权利。(三)各单位对举报人姓名、电话、举报内容等要严格 保密,对擅自泄露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举报人要求答复 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结7、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因为职工行使检举权 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的现象,一经 调查属实,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五)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必须积极配合调查人员进行调 查,不得阻扰、拖延。第五条安全生产举报的奖励。(一)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后,举报奖励月底兑现。多 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 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安监部门统一 发放。第一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对举报人员,其举报情况 经核查属实的,给予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第二类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对举报人 员,其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 下奖励。第三类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对举报人员,其举报 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二)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 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