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及电气实验管理制度汇编1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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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832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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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及电气实验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以及三大规程中的相关条款。、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矿总工程师、有关行政副职、职能部门(安检、调度、技术办)及各生产区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如矿长不在,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在每年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规划,由矿长审订,安委会讨论通过。矿长、安全副矿长、工程师及有关负责人必须参加。、安全办公会议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对生2、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且将责任落实到人。、每月安全例会要认真分析全矿的安全形势,总结上月的安全情况,布置下月的安全任务,提出重点隐患及预防措施,并且将上月所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及效果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例就处理一例,决不姑息迁就。、会议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抓住重点,讲求实效,狠抓会议的落实情况,决不能搞形式主义。、如遇有突发事件须临时召开会议的,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参加。、每月必须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同时也必须不定期的召开各种办公会议,以讨论和解决实际生产中存在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安全隐患,便于问题能够迅速有效的解决。、每班入井前必须开班前会,认3、真向职工贯彻和宣传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三大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内容。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指对生产及安全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他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进行检查,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乌兰集团温家塔煤矿的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的制定纠正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矿安检部门必须定期对井下各大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以发现隐患及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安全员必须跟班作业,以便于在生产过程中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4、,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某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地点、作业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全程跟踪,采用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研究处理方案。、组织有技术特长的职工到各矿进行巡回检查,互相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将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必须对井下的采、掘、机、运、通等系统进行全面的、严格的、细致的检查。、必须对地面火工库、绞车房、风机房、配电室等要害场所进行全面的、严格的、细致的检查。、必须检查规章制度、三大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必须对工人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检查火工品的运输、储存、使用、领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严格对检查出的“三违”人员进行惩罚。、接受检查的部门,在检查5、后必须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情况及时向矿上汇报,由矿上进行复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矿长对本矿的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按事故隐患的难易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级。级:难度大,矿内解决不了,须报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级:难度大,区(队)解决不了,由矿解决的隐患。级:由区(队)自己解决的隐患。根据以上难易程度,自己能够解决了的隐患尽量自己解决,因受条件限制自己解决不了的,要逐层上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隐患6、未处理或未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之前,不得进行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矿长及其他部门分别负责隐患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的四落实原则。、煤矿矿长接到井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排除方案,然后组织人员进行事故的排除工作。、煤矿安全检查小组定期组织全矿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井上下供电系统、井巷的支护、工作面的顶帮、电气设备的防爆情况。检查中如发现隐患,现场组织人员排除。、矿内的安全检查部门应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不落实,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7、要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发现瓦斯超限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排放瓦斯,如瓦斯不能排除时,立即撤离瓦斯超限地点的工作人员,然后向矿内汇报,研究解决方案。、瓦检员应跟班作业,随时检查各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发现瓦斯超标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过断层及特殊构造带时,应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的规定,并随时观察顶板及围岩的稳定情况,一但发现异常要及时汇报。、井下的电器设备应符合规定,短路、漏电、三大保护完好有效,消灭“鸡抓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明火管理和放炮管理,坚持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加强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井下严禁吸烟;对井8、下干燥区域及时洒水;密闭采空区、废巷、盲巷,防止采空区浮煤自燃。、综合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了解井下水的补给来源和通道,以便做出正确的防治水的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防止发生透水事故;及时填沟补坑,以防止积水。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制度1、原则:坚持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不整改不落实不放过。2、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矿值班领导汇报,根据调度室、矿值班领导安排积极进行处理。3、发生工伤事故,要采取恰当的自救和现场抢救措施进行救治,并派人护送尽快升井救治。发生非人身事故,要立即组9、织人员进行抢修,争取尽快恢复正常生产。4、事故发生后,矿、基层单位两级值班人员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分析,不准过天。5、分析会由矿级值班人员主持,矿、基层单位领导、分管管理人员、跟班管理人员、事故有关人员参加。6、分析处理程序:由事故有关人员反映事故经过及存在问题。分管管理人员、基层单位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对照规程、措施及有关标准分析事故原因,分清主次原因。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基层单位有关制度,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7、分析处理要公平、公正、合理,让被处理的人心服口服。当天处理结果要通报全矿,以避免今后出现类似的情况。8、参加分析人员反映问题要真实,不得隐瞒、袒护责任人,否则以事故责任人论处。10、9、分析处理人员要严肃认真,不得流于形式、走过场。10、分析处理内容、结果要如实记入事故分析处理记录本中,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矿安监部门要认真记录。11、全矿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否则严格按矿纪矿规进行处罚。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创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特制定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负全面责任,要建立安全质量检查管理机构,并设立具体的管理部门及人员。三、公司对安全质量检11、查及跟踪处理,分季度静态验收,月动态检查验收,日常抽查三种形式进行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四、检查地点及内容井下采、掘、机、运、通等生产系统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设备完好等,地面火药库、锅炉房、主扇房、配电室等要害场所的文明生产、规章制度等,以及“三大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灾害预防计划、持证上岗情况等。 五、公司对所属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静态安全质量检查验收,检查提前通知,由公司领导带队,安全监察部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各专业人员参加,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考评、定级并汇总通报验收结果及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间,在整改过程中跟踪备案。六、公司对各生产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时间、12、不提前通知的安全质量动态检查验收。检查人员、内容、过程及处理办法同第五条。七、日常监督、检查由安全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在日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各项工作的同时,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安全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处理通报备案。八、煤矿除配合上级及公司各部门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外,平时还要由安检科牵头组织各职能科室对井下及地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向施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派专人进行跟踪处理通报备案。九、各专业检查组在静、动态检查中,要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检查,上尺上线,对不影响当日生产的设备开盖检验,且行走路线不准走“国际线路”,以各单位的死角死面为主,对于检查的安全质13、量问题没有及时整改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十、接受检查的单位,在检查后指派专人进行整改,整改后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检查单位上报,由检查单位安排时间进行复查。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使编制好的安全技术措施能够有效的落实,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煤矿编制出任何文字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施工方案,都必须由安委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由矿长签字后方可施行,一线人员必须全力贯彻落实。、参加会审的安委会成员必须了解现场实情,以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为准则,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要在会审栏中签署自己的名字,一旦形成统一的会审意见,任何人都要无条件的去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与会审意见不同14、的情况时,必须向矿长汇报,由矿长组织有关安全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形成统一的修改意见,由参加制定修改意见的全体人员签字后生效,并同时废除上次形成的会审意见。、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由煤矿技术科组织编写,由矿长及煤矿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施行。、接到井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矿长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编制简单易行的隐患排除措施,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行。、启封密闭巷道时,煤矿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的审批后方可施行。、贯通巷道或穿越地质构造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15、行。、排放瓦斯、密闭火区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行。、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行。、煤矿应编制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行。、煤矿应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行。、职业危害预防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必须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行。、改变通风系统必须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行。、防治水设计必须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行。、公路、铁路、桥梁、建筑、河床下采煤时,煤矿必须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采掘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及技术负16、责人的审批后方可施行。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每个矿井都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检身:()、严禁携带烟草及引火物(火柴、打火机)入井。()、严禁随身携带炸药、雷管入井(放炮员除外)。()、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危险物品(黑火药、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入井。()、严禁穿化纤衣物入井。()、严禁穿不符合规定的矿靴入井。()、入井必须戴安全帽,携带矿灯和自救器。()、严禁酒后或重病患者入井。()、严禁陌生人进入井下。()、严禁从井下偷盗电缆线、水管、干变、开关及其他设备。、人员清点:()、入井人员必须参加当班的班前会议,进行签名登记。()、所有人员应高度重视签到制度,严禁他人代签或17、漏签。()、在班前会上,由安全员清点当班入井人数并登记造册。()、升井人员应及时到值班室进行签退工作。()、职工有事或有病不能下井时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请假。()、职工应及时下班,不准独自一人在井下逗留。如有特殊情况时,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做伴。、井口检身员应做好以上两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事项:()、为保护其他职工的安全权利不受侵害,检身员对违章人员有处罚的权利。()、检身时不得侵犯职工的人身权利。()、检身员应及时清点出入井人数是否一致,若有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培训必须遵循“强化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每日的18、班前会议由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员结合本矿实际对职工进行培训半小时,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日日抓。培训内容和要求:()、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教会职工怎样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使职工明白在拥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各种义务()、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井下灾害的发生规律及预防措施,达到能够制定本职范围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使其具有遇到险情时能采取应急措施的工作能力。()、学习矿山救护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使其具有抢救、自救、互救的能力。()、学习“三大规程”中的内容,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凡新入井的职工必须专门进行培19、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准上岗作业。、井下特殊工种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准上岗作业。、各部门组织对一般工种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五天。、未经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不得指挥井下的生产;未经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一般职工,不得从事井下生产工作。、下井参观、实习的人员,必须学习入井安全注意事项。、矿内应认真履行对职工的培训义务,不得违背劳动法的规定。安全目标管理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促进集团公司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管理制度。、严格贯彻20、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安委会每月下井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将检查出的问题记入检查记录,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以便于生产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安委会每年要与各班组及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包括:采煤组、炮工组、运输组、掘进组、矿长、副矿长、技术员、电工等,使其责任到组、责任到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学习,而且要坚持不懈的保持下去,形成制度,促进职工思想意识的提高,为安全目标管理奠定基础。此项工作由技术员全权负责。、严格执行各项奖惩制度,奖惩要有依据、并且有记录台帐。违章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使其能够从根本21、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犯此类错误。、受奖励者除了物质奖励外,还要树立典型,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模范、先进、入党、光荣称号等),从物质及精神两方面激励后进者。、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决不拖延。、杜绝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确保安全零事故、全员零三违。、给予矿井安全设备投入以倾斜政策,平均吨煤提取费用元以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安全副矿长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职工的防护条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上出现问题的,年度内不得评比先进。采掘安全管理制度、每个采掘工作面在开工前,必须编22、制作业规程。其审批程序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报旗县煤炭主管部门审批,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改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措施,施工前必须向单位干部、一线职工贯彻落实,未贯彻落实到位的干部、一线职工,不许参与、指挥施工,否则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工作面顶煤的留设厚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顶煤厚度根据地质条件、煤质硬度等确定,使其即不浪费资源,又支护有效。、巷柱式回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巷柱式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面积达到一定程度时(具体根据顶底岩性、采面压力等确定),必须留设隔离煤柱,煤柱尺寸不得小于25米。()、巷柱式采煤工作面,横穿不得对口布置,横穿相互重叠宽度不得超过123、米。()、煤柱的留设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煤柱宽度不得大于设计值1米,不得小于设计值0.4米。()、回采巷宽允许偏差:-100mm至+400mm;回采巷高允许偏差:-100mm 至+350mm。()、工作面超宽或见顶板必须及时进行支护。、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采区主任、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煤柱尺寸,严禁破坏各种保安煤柱。、采掘工作面过断层、顶底板松软破碎地带或其他地质变化带、及掘进工作面贯通前等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各煤矿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经常检查工作面以及相关巷道,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协24、助当班人员及时处理。、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必须严格追查,严肃处理,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作业规程中必须制定顶煤及片帮煤伤人的安全措施,并贯彻落实到职工当中。、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班前会制度上班前是人员比较集中的时候,在这段时间内为职工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三大规程以及矿内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所以特别制定了本制度,希望全体员工都能够认真执行。、每班入井前,必须由矿长、技术员或安全员主持召开班前会,学习上级文件、“三大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安排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强调安全防范重点。、所有入井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达班前会,不得无25、故迟到或缺席,有特殊情况者要事先请假。、职工在生产中遇到问题及困难时,可在班前会上提出,矿领导应尽量为职工排忧解难。、班前会上发现有饮酒或闹情绪的职工,严禁入井。、安全员应每天参加班前会,并对参加班前会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检身员必须每天参加班前会,并且可在班前会上执行检身制度和人员清点制度。、任何入井工作人员入井前都必须参加班前会,认真履行班前会制度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召开班前会的时间每次不得少于分钟。、在召开班前会的时间内,任何人员不得吸烟和扰乱班前会秩序,有上述情况者将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处罚。交接班制度、必须按时交接班,非特殊原因晚点不超过半小时;如因不按时交接班而出现遗留问题的,追究26、当事人责任。、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对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安全状态及其它事故隐患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因问题没有交代清楚而影响下一班生产的,追究交班人员责任。、交接班必须是在作业地点进行,各个工种应认真负责的进行交接班。、没有进行交接班前,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脱离自己的工作岗位。、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对出现的事故隐患应在下班前全部处理完毕。当班处理不完的,经接班人同意后可以下班,由接班人处理。、严禁交班人员向接班人隐瞒事故隐患的存在,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追究交班人责任。、交接班时应将交接情况详细的记录在案,然后签署交接双方代班人员的名字,以健全交接班制度。井下监控设备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监控设备的作用,有效的预27、防瓦斯积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的监控设备管理制度。1、安设在井下的瓦斯报警仪、风电闭锁、瓦电闭锁等装置要由专人来负责,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吊挂、开、关、检修。、生产中,负责人员要经常检查各地点的监控设备是否完好,并观察其数值的变化情况。、每天必须更换电量不足的仪器,同时做好备用仪器的充电工作,严禁欠压使用。、瓦斯报警仪的安设、吊挂地点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瓦斯报警仪工作前必须进行检查和校验灵敏度,严禁负责人弄虚作假,欺骗他人。、在使用中应防止断电仪受到猛烈摔打和碰撞。、对监控设备的维护、操作、检修要按照相关说明书进行,依照说明书检验使用。、根据实际情况,断电仪应每周校准一次,每隔半年28、要请上级有资质部门对井下仪器进行一次校验。、负责管理监控设备的人员要遵守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执行。、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严禁移动发电机无任何保护装置直接向井下设备供电。、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阻燃电缆,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矿井必29、须使用防爆开关、防爆插销、防爆接线盒等专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井下人员严禁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及运行应落实到人,实行责任人负责制。、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井下电气设备的“三大保护”必须合格。、井下淋水较大地点的电气设备必须盖有能防止水流进入的塑料布,以免设备失去防爆能力。、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应至少每周对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并且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工作30、人员必须爱护井下电气设备,煤电钻使用完后要放到指定的地点。、磁力启动器、馈电开关、干式变压器、局部通风机等机电设备必须放置在专用的钢架上面,严格遵守“电缆悬挂、开关上架”的原则。作业规程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现场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确保采掘工作面科学组织生产,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和安全生产,高质量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一步促进高产高效矿井的健康发展,特编制本制度。、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经矿长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违反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追究采掘(区)队长的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定期监督检查作业规程的执31、行情况。、有煤尘和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每个采掘工作面,都应根据煤层和临近采区的地质矿压资料,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都应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进度。采掘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和合理的劳动定额。作业图表应随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有矿长审查批准后实行。、编制好作业规程后必须及时向工人贯彻,并有贯彻记录。、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的执行作业规程中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一、实现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制内容规范化1、每一工种必须编制相应的工种操作规程32、。2、每一操作规程编制内容要贯穿整个施工作业过程,而且针对性要强,言简意赅,通俗易懂。3、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各工种情况,制定本单位各工种操作规程。二、实现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化1、由本单位管理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人员进行充分论证后,编制相应的各工种操作规程。2、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符合安全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要求。3、操作规程的审批由煤矿分管领导、煤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生效。4、操作规程的贯彻在岗位工种上岗作业前5天,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贯彻。5、参加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0小时,并签名登记。因其它原因没有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进行补课。按工种进行考试、考核合33、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操作规程的贯彻,各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7、安全检查人员要坚持每班在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操作规程的严格实施执行。8、操作规程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三、归档1、各工种操作规程由技术部门实行档案管理,全部存档。2、安全检查部门实行归档管理,各单位自己保存。3、煤矿生产趋于持续稳定,各工种也趋于稳定时,可对操作规程进行汇编成册保存和学习。四、标准化1、操作规程必须进行打印,格式统一。2、用纸统一使用8开白色文件纸打印一折二,形成16开帐面。3、操作规程封面用“1号”黑体字打印,封二用“3号”黑体字打印。内容用“4号”楷书体打印。4、要求文句通顺,内容齐全,字34、迹清晰,装订整齐,达到正规文件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坚持质量动态达标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标准化的关系。认真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新标准,检查区队不按标准施工的行为。2、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认真落实,推动扶贫煤矿管理的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进一步开展,行成持续改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长效机制。3、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施办法,做到年度规划,明确目标;总结经验,推广典范;跟踪管理,协调关系,共同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抓出成效。4、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根据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三定”整改措施,并按“三定”时间进行跟踪复查。5、认真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35、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6、围绕温家塔煤矿质量标准化总体目标,搞好标准化活动,努力提升企业形象。7、抓好基础性资料管理,经常深入区队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基础性资料完整齐全。8、按时、准确上报矿井安质量标准化报表。9、做好月度检查工作,检查问题条数,评分基础表,专业得分、等级汇总,检查通报材料和月度工作总结。生产调度会议制度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及时处理全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平衡、协调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生活等,特制定生产调度会议制度如下:一、组织分工生产副矿长是煤矿生产的分管责任人,生产调度会议由生产副矿长组织主持每天定时召开。生产副矿长外出时由指定人员36、代行职责组织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议。生产调度会议纪要认真填写,作为矿井生产原始档案资料认真保存。二、生产调度会议工作职责1、及时传达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事故影响情况。2、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安全措施,及时整改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威胁员工生命财产和生活的日常问题。3、各基层单位要汇报本单位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对生产和安全造成影响的事故要提交追查分析处理报告。4、对于生产调度会议上有关人员及部门单位提出的重大问题,如限期解决有困难应及时向矿长汇报。三、生产调度会议工作制度1、按照安全生产要求,由生产副矿长每天定时召开生产调度会议,解决矿井各单位当天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各单位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37、无故缺席。生产调度会议实行严格的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履行请假手续。各单位要派主要负责人参加,以便于安排落实工作。3、对于生产调度会议安排的工作,要及时落实贯彻实施。工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严格各类工程技术设备档案材料的归档、保存与借阅管理,并有可靠的保密管理制度。2、矿设置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对各类工程技术设备档案材料实行统一管理,需要借阅时必须履行严格的借阅手续。3、建立完善的资料借阅手续。4、档案室管理要做到整洁、卫生,并有可靠的防潮、防蛀、防鼠、防火防盗措施。5、档案室系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严禁入内。6、各类档案资料交接验收统一保存,并及时建立台帐,作好借阅登记。7、一旦发生档38、案资料丢失、毁损必须及时上报,情况严重必须报警。测风制度测风是通风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井下良好的工作环境,冲淡排除有害气体,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达到有效通风的目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在主要进、回风巷建立测风站,并挂牌管理。、每班进行4、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定期对井下的气体成分进行分析。、按时对井下的测风站、测风点进行检测,每十天对井下进行一次全面测风。、认真进行风量计算及分配,保证各用风地点的风量满足要求。、测风的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建立测风台帐。、定期对测风仪表进行校验,保证检测出的数据准确无误。、要认真填写测风记录牌,按时上报测风报表。粉尘检测制度、煤矿企业必须加强职39、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总粉尘的检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次;地面每月测定次。()、粉尘分散度,每六个月测定次。、呼吸性粉尘检测:()、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三个月测定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六个月测定次。每个采样工种分个班次连续采样,个班次内至少采集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个。()、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次。、粉尘中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个。、当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40、超标时,测尘人员有权下令工人停止工作,撤离现场,待粉尘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测尘仪器必须定期到计量局进行校对和检修。、粉尘检测工作由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每次测完后都必须认真填写测尘记录。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火工品是一种危险品,所以在运输、存放、使用、领退和回收时必须履行严格的制度,为此要求有关人员特别是保管、领料人员和使用人员认真负责,不得有差错。第一、运输、地面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理。、运送雷管、炸药时,要派专人护送。、从火工库运送过程中,雷管、炸药必须分开运输,不得在同一车内运输,并且要远离人群。、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出发前必须要仔细检查。、爆炸材料要41、用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逗留。、严禁用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炸材料。、用车辆运输雷管、炸药时,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厢上缘100mm。、交接班时间及人流高峰期时不得运送爆炸材料。第二、存放、爆炸材料贮存在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中,材料库的各种防护措施及内外部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放置于两个具有一定安全距离的房间内,且雷管必须放在保险柜内,加密码、上锁。、房屋必须保持干燥,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火工库周围,必须设围墙和铁丝网,其高度不得低于m,围墙和铁丝网距库房42、的距离不得小于m。、火工库应安设防盗报警仪,并随时检查报警仪的可靠性。、火工库内放置的消防器材要保证绝对完好。、火工库内外绝不能有碎纸、杂草、废旧纤维和橡胶制品。、火工库院内必须要安避雷针,并保持其正常工作。第三、使用、所有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及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爆破工作(装药、联线、放炮、处理瞎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必须按照煤矿上编制的爆破说明书来进行使用火工品。、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爆破员必须把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43、,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并且远离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炸药在使用时,严禁用力挤压、撞击;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逐个进行检查,做全电阻实验,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转借和倒卖火工品,一经发现,必须移交派出所进行处理。第四、领退和回收、火工品由放炮员或班组长负责领取。、领取完火工品后必须认真填写雷管编号表和领料单。、当班剩余的电雷管必须及时退回火工库,并且在领退记录簿上填写退回数量。严禁将电雷管存放到井下或是带回住处。、瞎雷管和炸药必须退回火工库,并做好记录,月底统一退回公司,由公司处理,绝对不准爆破员私自进行处理。、在领取火工44、品时,闲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火工库。瓦斯检查制度、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次。、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次。、本班没有进行作业的所有工作面,至少检查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每次停风后、恢复通风前及放炮前后必须检查瓦斯。、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坚持“三规定”、“三对口”、“一炮三检”制度。“三规定”:按规定的区域(地点)、规定的路线、规定的时间检查瓦斯。“三对口”:瓦检员手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板和瓦斯报表的数据一致。 “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对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瓦斯检查员不准空检、漏检、45、假检,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超标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撤到安全地点。、煤矿负责人必须每日审阅瓦斯报表,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以下地点:所有工作面(采掘工作面进风流、回风流、上隅角、放炮地点及机电设备附近米处、顶板冒高处、煤壁一侧、切顶线一侧;沿回采工作面下出口至上出口至少检查个断面)。、高瓦斯地区配备瓦斯自动报警仪,井下火区附近要配备一氧化碳自动报警仪。排水管理制度、每一矿井必须有备用水泵和备用水管,工作水泵的能力应46、能在小时内排出小时的正常涌水量。、配电设备应与工作、备用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启动工作和备用水泵。、排水人员必须对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井底车场附近必须建立主水仓、备用水仓及排水设施。主水仓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临时水仓必须建立在巷道一侧的峒室内,主水仓的容量根据涌水量的大小来确定,一般主水仓的容量不超过立方米;临时水仓的容量不超过立方米。涌水量较大的路段应设排水沟,排入水仓内,带有煤泥等混浊的水要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水仓,沉淀池要定期清理,以免损坏水泵。、在井巷掘透老空或排除井筒、下山、老空积水前,为防止被水所封住的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突然涌出,必47、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排水人员要及时排出各水仓的积水,以免影响生产。排出地面的水必须妥善处理,以免返渗井下。、排水人员要掌握矿井的涌水情况,做好矿井水害分析预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提前做好排水设备及材料的计划工作,妥善管理排水设备与材料。 道路管理制度、井下要有专人维护运输道路,保证浮煤、淤泥及其它杂物应及时得到清理。、干燥的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避免煤尘飞扬,造成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增加,给身体健康带来影响。、运输道路要求平直、畅通、无阻碍、无积水。、对坡度大、有积水且底板不好的主要运输大巷如果确需硬化,应先向上级打报告,待报告审批后方可硬化。、运输道路的尺寸要符合要求,48、保证行车、会车的安全。对坑凹不平的路段要铲高垫低。、在有拐弯、坡度大、狭窄的路巷必须设置路标。、对运输巷道的顶板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道路安全。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入井的职工要熟悉掌握“三大规程”。、入井的职工要熟悉本矿行车路线和避灾路线。、及时清理主副大巷的浮煤淤泥,经常清理主副井两侧的水沟。、对井下硐室、车场、工作面上下出口经常进行清理,确保畅通无阻。、及时清理井下水仓内的淤泥,确保水仓正常使用。、经常对井下硐室及车场进行洒水降尘。、 定期对井下的永久巷道进行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处理。、井下各种备用设施应摆放整齐。、井下工人行路时不准用矿灯直射对方眼睛。、礼让三先,井下行车时不准49、无故抢道。、井下不准吵架更不准打架。、井下严禁吸烟;入井前严禁饮酒。矿灯使用管理制度一、每盏灯都要有编号、固定使用人员,凭灯牌领取。矿灯由煤矿集中统一管理或个人管理,专人专灯,矿井完好的矿灯数,至少比经常用灯总人数多。二、临时用灯必须领临时牌,或单位借条(条上有单位领导签字)方可领取。三、各用灯单位新增人员,需用灯要提前写出用等申请,然后发给灯。四、发灯时必须将灯盖盖好,灯锁锁好,发出的矿灯要完整,零部件全有,10小时以上发电能量,灯线长度不得低于1m。五、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1、电解液漏液;2、灯头锁灯盖锁不灵;3、充电时间不足;4、灯头圈松动;5、灯线破裂接触不良。六、收回矿灯有50、下列检查:1、灯锁、灯头、灯线、玻璃部件是否损坏;2、灯箱是否漏液、电液浓度是否合适,检查放电情况是否良好;七、如矿灯因公损坏,要写出经过,由单位领导、安全科和调度室证实,然后再补发矿灯,对下班二小时后未交回矿灯者,灯房应追查并向调度汇报。在井下严禁将灯盒打开、敲打、以免失爆发生事故。升井后及时关灯并充电。八、应认真做好矿灯考勤和填写各种记录。九、灯房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根据矿灯考勤,核实灯房内矿灯数量和发出矿灯数量,如因不负出现差错,交班者没走由交班者负责,交班者走后由接班者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入井车辆的制动、转向和其它装置等系统必须完好,定期检查其可靠性。、在有拐弯、坡度大、狭窄的路巷51、必须设置路标及限速标志,严禁超速行驶,车与车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冬春季节应及时清理井筒积雪和冻冰,并采取相应的供暖或防滑措施,保证车辆安全运输。、运煤车辆必须在装载机司机发出信号后,方可进入或驶出装车地点。、所有驾驶员必须在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机动车辆,行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开文明车。、实行专车专人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果确需更换,必须经过管理人员的批准。、驾驶员由于违反交通规则、车辆管理制度,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本人自负。、下班后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停放整齐,不影响其它车辆进出。巷道掘进管理制度、掘进工作面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巷道砌碹时,碹体与顶、帮之间52、必须用不燃物充满填实。、巷道掘进中,必须有防止顶、帮活矸冒落的安全措施。、采用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必须用光面爆破。、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订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巷道的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通风、运输、安装设备、检修和施工需要。、贯通巷道的掘进:当贯通的两掘进工作面相距米时,必须停止一头工作,并设警戒线,由另一头掘进。、单巷长距离掘进时,要认真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如有超标情况时,立即报告矿领导,并撤出人员。、掘进工作面必须装有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掘进工作面必须及时延伸风筒,以保证工作面的正常用风量。自燃发火的防治管理制度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53、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编制自燃发火的防治管理办法。、煤矿矿长对预防处理煤的自燃发火负全面领导责任,技术负责人负技术领导责任。煤矿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检查仪器仪表、矿井防火工程和措施所需费用和材料。安全设备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火灾或自燃预兆均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值班人员立即向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并根据火灾情况采取控制火势的紧急措施。、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现场的班组长按避灾路线将所有危险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灭火器材直接灭火。、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必须制定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工作面浮煤必54、须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用可燃性材料充填采空区,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及时封闭采空区。、井下火灾无法直接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每一火区都要按时间顺序予以编号,建立火区管理卡片和绘制火区位置图。火区管理卡片应包括火区的基本情况,防火墙及其观察记录,火区位置示意图。、火区位置关系图以通风系统图基础绘制,即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所有火区的边界、防火墙的位置、火源位置、漏风路线及灌浆系统布置。同时在图上注明火区编号、名称、发火时间。、井下火区必须采用永久性防火墙封闭,所有永久防火墙都统一编号,按规程要求加强管理。 通风管理制度、井工煤矿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并且有备用主扇,主扇和备用主扇的风量都必须满足55、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的通风要求,设有反风装置。、必须制定反风制度和测风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有反风记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点设置测风站,经常检测风量、风速情况,做好记录。、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的安全措施。、掘井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及时打密闭设置调风设施,严禁发生风流短路的现象。、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井下空气成份及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等。、通风工作人员要管理好通风设备、设施等,提前做好通风材料的使用计划。并使设备56、不带病运行、通风设施不漏风。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煤矿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之规定,将伤亡事故上报煤矿安全监督部门和所在地的乡镇政府。2、发生事故不准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3、煤矿要认真填写煤矿事故处理及分析记录,内容除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责任人、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情况外,还要写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处理方法和防治措施及吸取的经验教训。4、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要在矿职工会议上进行学习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职工受到教育。“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结合我矿采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装药前、57、放炮前、放炮后瓦检员必须分别检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瓦斯浓度达到1% 时,严禁装药和放炮。、加强放炮管理,防止瓦斯积聚,严禁在瓦斯超限条件下放炮。、放炮前,放炮工必须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直到一切情况正常后,方可将“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接到“放炮命令牌”后,要认真检查瓦斯、煤尘含量,如有瓦斯或煤尘超标,要及时处理,待瓦斯、煤尘降到安全浓度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以下工作。、放炮工接到“放炮牌”时,要大喊三声“放炮啦”,至少再等5秒后,方可进行放炮。、放炮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要相互制约和监督,确58、保放炮安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4版)第一百条的规定。、各矿井必须以风定产,严禁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矿井的通风工作应由安全员、瓦检员统一管理,安全员、瓦检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及时、准确的记录在测风站的记录牌和记录薄上,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通风检测仪表、仪器,仪表、仪器必须由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测,严禁携带不合格的仪表、仪器入井检测。、矿井必须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原则上各采掘工作面要独立通风,不能达到独立通风的采掘工作面,59、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执行。、巷道贯通前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进、回风井之间的每个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密闭,不用的废巷及盲巷,必须及时设置栅栏或密闭,并挂警示标志。、风门、风桥、风墙、风帘等通风设施必须严密可靠,符合要求。、矿井应绘制通风系统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通风挂图,并按月补充修改。、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通风机严禁任意停开,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进风巷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60、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止主要通风机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矿长及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检查,认真填写记录,不得空检、漏检、假检。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做到记录、牌板、报表“三对口”。、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挂警示标志,禁止人员入内,停工时间较长时,应予以封闭。、重新开掘盲巷时,必须先进行通风,排放瓦斯,待瓦检员检查认为瓦斯降到允许值时,方可人员进入。、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61、及时处理。、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工作面及巷道中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必须定期冲刷井壁巷帮。、炮掘工作面应逐步实现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封孔。、从事井下采煤、掘进的工人应使用个体防尘用具。、井下各转载点、卸载点、皮带运输巷以及地面皮带走廊等地点必须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矿井每年必须制定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且切合实际,行之有效。、各矿井上、下及地面车间、厂房等重要场所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及制度,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从事此项工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执行,并制定安全措施。、井下使用的柴油、机油及变压器油等必须符合标62、准,且有专人负责。井下不得存放上述油类。有条件的部门,柴油、机油实行统一供给,严禁使用劣质油。、井下工作人员及各重要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器材存放地点。、地面煤场必须制定防灭火措施,并有专人负责24小时值班。、合理布置井下巷道,根据煤层自燃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煤柱,采空区浮煤必须及时清理干净。、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一、放炮员的规定、井下放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的63、性能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放炮员必须依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二、工作地点对炸药、雷管的管理规定、工作地点放炮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箱内并加锁。、炸药、雷管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炸药、雷管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三、放炮器、放炮母线的规定、放炮器:()、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放炮器,放炮器的把手或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内;放炮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严禁在一个工作面内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放炮母线:()、放炮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64、裸线和铝芯线。()、放炮母线必须随用随挂,以免发生误接放炮母线的事故。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结并且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放炮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30cm以上距离。()、只准使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道、水和大地等当做回路。()、放炮之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四、装配引药和装药时的有关规定、装配引药的规定()、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65、的数量为限。()、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推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装药时规定()、必须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连线时,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轨道、金属管线、电缆、机械、电气设备等导电体接触。五、放炮后发现瞎炮的处理规定处理瞎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66、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本班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在距瞎炮至少30cm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残眼(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气吹这些炮眼。、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拾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放炮后,必须坚持洒水降尘制度。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同时也为了贯彻“三并重”原67、则,确保安全生产,并且使安全生产有雄厚的资金作保障,特制定以下制度,煤矿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1、煤矿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足量提取安全专项资金。在实际生产中必须按需使用专项资金。2、矿内年初必须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使专项资金使用时能做到有章可循。3、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凡将此项资金挪用者,追究其法律责任。4、矿内各部门必须足量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资金。5、安全专项资金原则上允许超支,但严禁欠支。6、矿内设专人对此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并于年末将资金的使用进展情况上报。安全资金的监督者直接对安委会负责。7、如果安全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但矿井仍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时68、,应继续加大对安全资金的投入力度。8、本制度所讲的专项资金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设备的更新及维护费用; 安全设施的建设和整改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支出; 矿山救援费支出; 培训教育费支出; 对重大隐患进行整改所需费用; 各类仪器的购置和校验费用; 对各大系统例如:采掘工艺、通风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提升系统进行的整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的一部分列入专项费用中; 安全奖金不能作为专项费用提取内容。机电科管理制度为了满足矿山安全生产的需要,保证各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巩固质量标准化,完成机电各项任务,机电科特制定工作管理制度,望全科职工认真遵照执行。一、 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牢固树69、立矿兴我荣、矿衰我耻的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与公司、矿、科保持高度一致。二、 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矿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公司、矿举办的各种活动期间制定的各种制度,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三、 各车间正、副主任及科直属的班组,每天下班前向科长汇报一天的工作情况,以备第二天开调度会。休班必须向科长请假,否则出现一次罚款20元。四、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排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值班期间及时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执行矿要求的汇报制度及时向科汇报。五、 严格执行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六、 各车间、班组必须排好工休表报机电科。每月工休均为5天,每月保勤25天,每月剩余12天如70、休班则扣除当天工资。每月的工休按车间、班组排列的工休表休班,特殊情况应经车间主任批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给予调整后方可休班,否则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三天内科批准,三天以上经车间主任签字,科长、矿长签字方可生效。凡未按规定时间休班及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为旷工,一个班罚款100元,旷二个班以上者扣除全部月工资,并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连续旷班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理。七、 婚假、病假、丧假、事假、产假、计划生育护理假等假必须按程序办理手续,由车间主任、科长、矿长签字,在班前30分钟交本单位方可生效。婚假、丧假、产假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按每天5元执行。八、 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的岗位责任71、制度、安全规程等各项制度,工作时必须穿劳动工作服,不得穿裙子和拖鞋、不准带孩子上班,不准在工作场合会客、打闹,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不准打盹睡觉,有 “三违”行为的人员第一次罚款50元,当月出现第二次罚款100元,当月出现第三次即停班学习,凡停班者工资按实际出勤每天10元计取。每出现一人次“三违”人员罚车间正、副主任各50元、班长50元。九、 各车间及班组严禁干私活,否则罚当事人100-200元,车间主任30元。十、 对不服从科、车间主任或班组安排工作的、酗酒闹事、吵架、打架斗殴等行为的,科、车间或班组有权停班,无理取闹者移交矿处理。凡停班者工资按实际出勤每天10元计72、取。对停班检查后通知上班无故不上者,按旷班处理。十一、各岗位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清晰地填写各种记录,保持设备和室内外卫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否则每发现一次每人罚30元。各岗位记录出现乱画或少张,岗位当班人员没查出来的,罚岗位当班人员每人30元、班长20元。十二、各岗位人员要熟悉设备的性能原理,按规程操作,做到“会操作、会维修、能排除一般故障”,一旦发现故障及时汇报车间或维修工,对发现故障不及时汇报或不及时处理的,除按影响时间罚款外并加罚50元。导致事故扩大者,车间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对隐瞒事故者,必须根据情况严肃处理。十三、对于违章造成的工伤,导致矿对机电科实行经济处罚的,对本人处以3073、0元的罚款。十四、对于工作期间发生的破皮伤,视轻、重程度、造成原因,由科、车间共同商定处理。电气试验制度电气试验应由供电主任每年定期组织、督促、监督执行,否则因漏电或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及绝缘工具出现故障,应由供电主任承担一切责任。一、验时间应在每年五月份之前。二、具体试验项目如下:1、地面变电所的继保调试整定;2、油开关的检查调试;3、各盘、母线、开关补偿电容器的清扫检查调试;4、各操作机构的检查调整;5、各变压器、高压电缆的避雷器、接地线、接地板的检查调试;6、井上下各防雷、防绝缘下降、各接地极、各低压电缆大型电动机的遥测(50KW以上电机);7、高压电机、井下高压开关、启动柜的工频试验;8、74、各仪表的校验;9、春秋两季各接触部分的检查紧固情况。三、接地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制度1、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时)。其他电气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内,并向有关领导汇报。2、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检修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装置的完善情况。3、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送电。4、每年至少要将主接地极或局部接地极从水仓或水沟中提出,详细检查一次,如发现接触不良或锈蚀严重等缺陷,应立即处理。5、井下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的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至少75、一次,并将测定数据记入记录表内。6、在有瓦斯及煤尘爆炸危险的地方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采用安全火花型摇表,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报有部门审批。四、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1、对进行使用的检漏继电器,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维护、检修和制定。2、检漏继电器在入井前由供电班进行检查、试验,符合要求方可下井使用,试验内容:检查爆炸外壳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内部接线、元件是否正确完好;检验检漏的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规定;做交流耐压试验;做模拟网络补偿电容电流效果的测定。3、值班电钳工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并做记录。4、供电班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五、过流76、短路保护的校验和管理制度1、供电班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箱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2、新投产的采区有关电气工程设计,应按规定对保护装置进行选择、检验和整定。3、机电科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图板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及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4、采区新安装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应由机电科按照整定值进行调整,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护工按整定值进行调整。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供电班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由机电技术员或机电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6、为了便于检查运行中的保护装77、置的整定值,应在开关上挂一块牌子,牌子注明该点的短路电流值、开关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等。7、当高、低压开关在机修厂检修时,对其保护装置应同时进行校对,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能正确的调整。8、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修和调整。油脂管理制度一、机电设备所有油脂应由油脂管理人员按设备说明书所规定的油脂牌号和检验标准进行申报、验收、发放,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申报、验收和发放。二、油脂购置人员应严格把关,并在购置携带化验单,且检验牌号属实,将容器标明同等牌号。三、验收人员必须查清是否错装或不符合所规定牌号的可能,否则另其采购人员退货。四、若盛油容78、器混同杂质应责其采购员退货。五、领用人员应观其化验单、容器标注、油脂是否相符,否则不得领用。六、进货、入库、领用均需经过过滤至少不少于3次。设备管理暂行规定一、设备管理1、财务科设一名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员,管理全矿机电设备台帐、卡片。2、供应科设一名设备管理员,管理新到及库存设备,建立库存及设备到货入库登记。3、机电科设立专业机电设备管理小组,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并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台帐、卡片和牌板,做到帐、卡、物、牌板,档案齐全四项符合,负责办理设备入出手续。4、新设备到货后,由供应科设备管理员通知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员机电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如果到货不弃及不合格产品,不得办理入库手续。5、所有79、库存设备出库领用,必须由设备组办理正常领用手续,并由设备管理组调整入帐。6、全矿采、掘、运、机电各小组、车间均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设备地增减、修理,均由设备管理网员持本单位设备台帐,到机电设备管理组办理手续。二、设备档案管理1、财务科、机电科要按设备分类,对全矿机电设备建立台帐、纳入档案,一台设备一个档,台台设备有编号,做到数量清、状态明。2、矿井主要机电设备技术特征卡片,由机电科负责建立,包括矿井概况,井筒设备:主要提升、排水、压风、变压器地技术特征,并附提升、排水、压风系统图。3、主要机电设备履行历簿,记录主辅机地技术特征,各中配件、工具以及检修、运行事故等情况,履历簿地填写,由各设80、备分管技术员负责。4、全矿各种设备要分类统一编号,财务科、供应科每年要核对设备和卡片,各工区、车间、随时变更,随时调整帐、卡、和牌板,做到帐、卡、牌板相符。5、各采、掘、运工区、机电科各车间,小组建立设备保管帐簿。三、设备到货、保管、发放1、新设备到货后,由供应科通知质检科、物管科进行验收,检查新到设备的配套情况,技术性能和备品配件、图纸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由供应科负责查找,验收前任何人不准索取专用工具、配件图纸、资料,验收后的设备,由物管科妥善保管,图纸和技术资料由质检科验收人员交机电科技术资料报关员统一保管。2、物管科集中保管新到设备,避免设备的丢失和损坏。3、新设备出苦后,有设备组81、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同时财务科应纳入固定资产台帐、建卡。4、库存成套设备,严格保管、严禁拆套使用,特殊情况下,必须拆套时需经分管矿长,及机电总工批准,并限期将拆套配齐。5、新到设备出库安装时,由设备组办理出库手续,物管科仓库保管人员见手续后方可发放,不准无手续出库。6、各采掘工区,及机电科各车间、领用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网员填写设备领用单,到机电设备组办理各项手续方可使用。7、领用时如发现手续及实物编号、型号、不相符、仓库不准发放。领用单位不得使用。8、如急需领用设备来不及办理手续时,过后二天内必须补齐有关使用手续,否则出现问题由领用单位负责。四、设备的调拨和报废1、各工区、车间之间的设备调82、拨,根据矿井生产和其它情况需要,矿长的安排,由设备管理员会同有关单位的设备网员办理,交接手续,在调出单位的帐、卡、牌板中要及时变更,各工区、车间设备的使用调拨都必须由机电设备管理组同意负责办齐各种手续方可使用和调拨。2、设备超过了规定的使用年限并损坏严重,或遭受意外灾害,并修复费用超过设备总值的80以上,可以申请报废。但不易购置的设备虽然修复费用较大仍修复使用。3、设备报废时,必须由分管矿长、机电总工、机电科长、分管技术工程师,并吸收有经验的老工人和设备管理员、财务科长、固定资产管理员组成专门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按设备报废规定,填写报废申请书上报有关部门批准。4、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在设备台帐83、上注销,并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如整台报废时,其中某些部件可以继续使用时,应作为备用品登记、报废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未核报前应妥善保存,不准随处乱放。五、设备修理1、各单位井下使用完的设备要及时回收上井,做到零部件齐全,无损坏丢失,如有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现场查找配齐,由设备管理员检查验收,丢失及无故丢失的部件,要由使用单位按价赔偿。2、对井下闲置不用的设备,由设备组通知所属单位回收上井如发现不及时,应按具体情节给予罚款。3、设备的修复需安排到人,并填写检查登记表签名、详细记录、更换部件、技术资料、检修日期、检修人员等,检修后,由本单位设备管理员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合格字样连同84、设备一起入库、设备管理组留档。4、井下设备需要在井下异地安装时,要经领导批准,异地安装以后必须符合标准要求。5、凡使用的设备换修,由使用单位办理换修手续,才能换修,换下来设备限一天内交回,设备组有权拒绝发放新设备,并给予必要惩治。六、设备的外借、出门外修1、凡外借出的设备均由分管矿长签字,并由机电科统一办理出门手续,在出门证上盖有设备管理专章,经保卫科签字同意放行,否则门卫一律不准设备出门。2、机电设备外出修理,由分管矿长同意,机电科长具体安排,设备管理组办理手续负责检验送修设备,在外修复后,同样由设备管理组验收,办理验收合格手续,仓库或车间不见此合格手续必须拒收。3、外单位来矿修理设备,必须85、由分管矿长签字,机电科负责安排,到设备管理组办理手续,修复后由设备管理组验收办理结算。七、机电设备管理暂行处罚制度1、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减少设备不应有的损失,各单位要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在85以上,低于85的应对工区扣分,对维修人员罚款1020元,各单位要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检修,否则,造成以下设备非正常损坏,送交修理厂大修,必须付出修理费用的50(以下设备按此付钱)潜水泵2个月,干变1年,溜子电机6个月,电煤钻8个月,调度绞车电机2年,耙装机电机6个月,皮带电机1年,局扇6个月,翻罐笼电机6个月,喷浆机电机6个月。2、对所有使用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分工到人,如在检查中发86、现有失爆的电气设备,每台处罚使用单位100元。3、领用单位不按所规定的设备编号领取使用的,罚设备保管员30元。4、不经批准不办理领用手续而强占设备,按设备价值的10罚款。5、上井设备要当天送交修理车间,发现在上井口该存放地点以外,按每天20元罚款。6、设备送交修理厂后,要及时找设备组办理验收手续,否则,每拖一天罚款10元。7、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时,必须持防爆设备检查员签发的合格证,井口把钩工方准许入井使用,违者罚款10元。8、设备因使用不善或维修,搬运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则根据损坏程度,处以使用单位原价值的2040罚款,如设备丢失,除查明原因外应按设备价值的20100对使用单位罚款。9、在每月机87、电设备质量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通知整改而未按要求整改的,因零部件不齐全失爆,电缆不齐,对使用单位处以550罚款,对当场整改可以不罚。10、井下或上井维修的设备,自通知之日起,在两天内不回收上井的每延期一天,罚款使用单位10元,对井下闲置,而且已接同志的需移交或上井的设备,而3天后,仍没按要求办理的原单位应同上罚款。八、关于机电设备管理补充的规定1、设备组负责每月3号前,必须把上月设备完好情况统计好汇总上报。2、设备损坏,设备组负责查明损坏原因,损坏单位写出事故报告交设备组。九、机电设备出现事故,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将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者,损坏情况,报机电矿长,机电总工、机88、电科。1、直接损失价值200元以上者。2、影响生产一小时核产量损失50吨以上者。3、局部供电中断1小时以上者,全矿停电10分钟以上者。4、罐笼卡罐1小时以上者。5、主扇风机停风10分钟以上者。6、电动机损坏1.5KW以上者。(包括1.5KW)7、变压器损坏4千伏安以上者。(包括4千伏安)电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电缆的管理,矿决定成立电缆管理组,设在机电科,负责全矿6平方米包括6平方以上橡套电缆,安装电缆的统一管理工作,为管好、用好电缆作如下规定。一、电缆组负责电缆的发放,编号入帐,建卡及图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相符,电缆组还负责电缆的热补、干燥、试验电缆的绝缘。二、各单位应建立图册或图板管89、理,电缆组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一次使用,使用数量情况,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并且每月把全矿电缆在籍使用待修、库存损坏等情况报机电矿长。三、各使用单位需要电缆,必须经分管矿长批准,凭审批手续到电缆组办理领用手续,并负责电缆的现场安装,现场管理,维护和回收手续。四、各单位无故损坏电缆、违章使用、丢失、自行转让不办理移交手续的,由电缆组惩治和罚款。五、回收上来的电缆由及时修复,集中上镜的电缆要在五天内修完,平常修复的电缆不能超一根。六、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制度,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1、领用电缆要持审批手续,按计划领用,不得随意挑选电缆,改变电缆的规格型号,不按规定执行,随意改变电缆规格型号,随意发放者90、,每发一条电缆罚款100元,无理取闹强行领用除罚款100元外,还应写出检查。2、领用电缆按审批计划使用,闲置电缆应由原使用单位及时回收上井交道电缆组,各单位不准私自存放,如私自存放,接到通知24小时不交者,按每条电缆100元罚款。3、电缆发现损伤后,不得任意截断,不经批准任意截断电缆,每处罚款100元,电缆发放时要再距电缆头2m处压号(规格型号长度),无故削掉电缆压号罚款10元,撤换电缆时,应拆除,不准截断,如发现在喇叭口处截电缆者,按所截电缆长度原价加倍赔偿。4、使用电缆应按规定吊挂合格,查出悬吊不合格,接通知后在限期内没整改的每处罚款10元。5、采掘迎头不准使用易燃电缆,严禁安装在采掘工作91、面使用,否则罚款50元,并追究当事者的责任。6、电缆管理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电缆的使用情况,无压号的电缆以后不准入井使用,一头有号的电缆如在现场使用,电缆管理人员应及时补号或通知使用单位更换,否则查出一条无号电缆,电缆管理组和使用单位各罚10元。7、电缆组每季评比一次,对现场使用、维护、保养好的单位报矿给予表扬。以上规定从2009年1月1日执行。小型电器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管理,降低消耗,矿成立小型电气组,设在机电科,负责全矿小型防爆电气的统一管理工作。二、小型电气包括二通、三通、四通,按钮(单联、双联、三联)电铃、母线盒、插销等由小电组统一管理,负责编号、建帐、建卡、实行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92、板四相符。三、小型电气组负责各单位小型电气的领用、发放、回收、修理等工作新到货的小型电气由改组统一验收,不经验收不得入库,其他单位或班组不得直接到仓库领用。四、小型电气组每月与各使用单位核对一次领用情况,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地点清、并做出日报表,把在管、使用、库存、待修、报废、丢失等数据报机电科和机电矿长。五、小型电气的检修,维护必须达到防爆合格要求,否则不准发放下井使用,小型电气组要严把三关(修复关、检查关、使用关)。六、各单位或班组需要领用小型电气,必须到小型电气组办理领用手续,由本单位负责安装,现场管理、维修、保养、回收并及时交回小型电气组以旧换新。七、小电组根据小电的使用情况,每月向93、矿提出配件和进货计划。八、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小型电气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1、全矿的小型电气由小电组统一管理,使用单位经矿长批准到小电组领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发,违者罚款10元。2、新到货的小型电气由小电组统一验收,编号入帐,不经编号的小型电气不准入井使用,违者罚款10元。3、小型电气入井前要严格检查,达不到防爆要求一律不准入井使用,因不检查或检查不细而造成事故的罚款10元,使用中因维修、保养不好造成失爆的查出一台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违者加倍罚款丢失一台按原价50罚款。4、需要更换小电的以旧换新,旧的在新的领出后24小时交回小电组,否则按新价格罚款。5、供电系统拆除94、后小电要及时回收上井,交小电组清帐,不办理交接手续的仍由原单位维护保养,发现问题由原单位处理。6、新安装的各类电气必须组织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否则罚款1050元。7、井下使用小电要按其性能合理使用,不得超压、超限使用,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8、小电组要经常下井核对,检查小电使用情况,每季度评比一次,对小电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报矿给予奖励。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一、 为加强管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矿成立阻燃胶带专项管理小组,设在机电科,负责矿井用运输胶带管理工作。二、 阻燃胶带的发放与监督使用由胶带管理组统一管理,参与阻燃胶带的到货验收,组织阻燃胶带的检验。三、 手续不齐全的阻燃胶带不准验收入库,不95、经检验的阻燃胶带严禁下井使用。四、 阻燃胶带专项管理组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一次领用情况,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地点清、并做出日报表,把在管、使用、库存、报废等数据报机电科和机电矿长。五、 负责对阻燃胶带领用与发放工作,领用与发放时严格按照物资的领用手续办理。六、 使用单位要领用阻燃胶带,必须到阻燃胶带专项管理组办理领用手续,由本单位负责安装,现场管理、维修、保养、回收,由矿组织废旧阻燃胶带的再利用。七、 阻燃胶带管理组根据阻燃胶带的使用情况,每月向矿提出使用与购置计划。八、 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阻燃胶带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九、 全矿的阻燃胶带由阻燃胶带管理组统一管理,使用单位经矿长批准96、到小电组领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发,违者罚款10元。十、 新到货的阻燃胶带由阻燃胶带管理组协助质检科验收,入帐管理。十一、 不符合各项标准的阻燃胶带严禁下井使用,因不检查或检查不细而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使用中因维修、保养不好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十二、 撤换的阻燃胶带要统一、集中保管,以备再使用。十三、 阻燃胶带管理组要经常下井检查阻燃胶带的使用情况,协助使用单位做好阻燃胶带的管理工作。机电记录管理制度机电各种记录是我们分析事故、排除故障不可缺少的技术资料,认真填写机电记录,充分发挥机电记录的作用,不仅是机电达标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重要手段,为避97、免各类记录的丢失、损坏、漏记等,充分发挥机电记录作用,特制定机电记录的管理制度。一、 各机台必须拥有的记录1 主、副井提升装置: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登记簿、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登记簿、钢丝绳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2 泵房: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3 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事故记录本、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4 矿灯房:矿灯考勤簿、维修及红灯记录、矿灯领用报废记录、材料备件消耗记录。5 锅炉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检修记录、耗煤记录、外来人员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记录。6 压风机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要害98、场所登记簿。7 地面变电所:交接班记录、停送电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干部上岗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操作票、设备运行日志、定期检修记录、定期记录。8 采区变电所:要害场所出入登记、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运行日志、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绝缘用具试验记录。二、 记录的抄绘:1 设备运行日志由值班员按规定时间、指定位置仔细观察,如实填写。2 各类记录,应严格按要求定点到位,如实抄绘。3 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及巡回路线,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问题,如实填写,并及时报值班领导。4 各类检查记录,对口人员按所列项目逐条查对,如实填写,并将不正常状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汇报。5 干部上岗记录,由各99、级领导干部上岗时填写,要害场所记录由除干部之外的其他外来人员填写,值班员监督办理。三、 记录的保存几更换:1 记录一律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箱内,无箱者可齐整地悬挂在墙壁上。2 爱护记录,不可随意涂改、撕页、丢失等,并注意搞好记录卫生。3 及时领取新记录,上缴填写完好的记录。4 上交后的记录,由科统一保存到有效期结束,以备查用。5 每三个月为一个阶段,由技术员负责对各机台记录进行整理、总结,上报总工和机电矿长。四、 记录管理惩罚条例:1 由科组织技术人员每月一次分析讨论各机台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依据机台记录。2 由科、车间主要技术负责人对记录进行讨论评定,记录的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3 100、凡不按要求记录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5元,凡出现少页、损坏、丢失者,视其情况,予以10100元罚款。4 凡记录出现不合格的机台值班人员、维修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矿、科、车间的先进活动评选。连续二次出现不合格记录者,对负责人罚款外,实行停班检查听候处理。5 对记录填写多次获得优秀者,结合其平时工作成绩、态度等,可向矿技术协会申报本年度辛勤工作奖,科、车间同时也予以奖励。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井下人身安全,预防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供电系统,必须坚持使用漏电、接地、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及掘进工作面的风电闭锁装置。目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作以下规定:101、一、 检漏继电器的使用1 井下各变电所660伏、380伏电源馈电总开关必须安装使用检漏继电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停用,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矿长批准。2 检漏继电器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煤矿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输、维护与检修细则。3 检漏继电器在地面应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井使用。4 采区变电所值班员,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并作记录。5 机电科井下维修工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漏继电器进行远方试验,并作记录。二、 电煤钻综合保护的使用1 井下必须安装综合保护装置,并坚持使用。2 使用单位必须正确安装使用,如发现一处不安装或安装使用不合格罚款100元。102、3 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综合保护装置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不得强行送电。4 综合保护上交修理时必须保持元件齐全,如无故丢失损坏元件,按原值2倍罚款。5 对综合保护的性能每班应进行一次试验,各项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方棵投入使用。6 如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综合保护装置损坏,按原值罚款。三、 保护接地装置1 井下必须建立完善和保护接地网络并符合矿井保护接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2 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橡胶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高压电缆中间接线盒等均需接地。3 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4 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103、必须和总接地网连接。5 接地极的装置井下中央泵房的水仓设置主接地极;每个采区变电所,每个低压配电点(至少有三台开关),采煤工作面的溜子道,回风巷,每个掘进巷道、皮带机巷,连接铠装电缆接线盒,都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6职责分工主接地极、主接地母线、采区变电所的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由机电科负责安装、检修;各低压配电点,各巷道的局部接地极,属哪个工区使用管理的范围,由哪个工区安装、管理、维修;各单位要对自己范围内的接地装置定期检查,发现接触不良或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机电科定期安排专人对井下接地网进行一次全面测定,接地网的任何地方,接地电阻都不得超过2欧姆,将测定数据填表存入档案。7.检查中发现井下104、接地网一处达不到接地装置细则罚款30元,并限期整改。四、 过流短路保护装置1. 馈出线的电源均需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并按三大保护细则计算定值,使用馈电开关时,采用过流继电器,使用磁力启动器时,采用限流热继电器或熔断器。2. 检查对不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或电流整定、熔丝选用不合格的一处罚款30元,并限期整改安装合格。3. 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支线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4. 新安装的供电系统机电科要有整体设计和计算资料。5. 各工区井下新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报机电科设备组,申请中注明所需设备型号负荷及控制距离,由设备组根据所提供的数据,验算出105、过流继电器的整定值或熔断器容体的容量,写出书面整定值一式二份,由使用单位持本整定值到电修组进行电流继电器的整定、熔体更换、电缆的选用,设备组根据申请的实际情况为使用单位选择电缆截面及长度,否则一次罚款100元。6. 机电科应及时绘制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该图应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规格、长度及短路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7. 各使用单位应在开关上挂牌子,或放在开关内,注明该点的短路电缆,开关整定值、整定日期、整定人以便检查其保护装置整定值。8. 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和调整。9. 以上规定缺项、不按规定执行的每处罚款30元。五、 风电闭锁装置1.106、 每个掘进工作面的供电和局扇都必须安装风电闭锁装置。2. 风电闭锁装置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要求,检查副发现一处不安装或不坚持使用,罚款200元。3. 风电闭锁装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停用,否则除进行罚款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二、 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登记出入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交接完毕后认真填写记录,并登记。三、 做好“四防”,限制非工作人员随便出入,防止坏人破坏,禁止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四、 若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领导汇报。五、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事故,一事107、一分析,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六、 值班人员应具备一般的防火知识,掌握各防火用具的使用方法。七、 违反本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性质恶劣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设备包机制度一、 设备有车间指定的机工、电工、司机三部分人员组成负责设备维修质量及安全运转。二、 包机人员应掌握所属设备的性能,定时检查设备运转状态,提前找出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三、 机房内应放置一定数量的常用备品配件。四、 运转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五、 无论维修和司机都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和各种记录,并根据本设备的具体情况如实地向车间、科反映情况及提合理化建议,以达到设备的经济运转。六、 必须经常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无论上108、级或科组织检查,设备达不到完好要求和除包机人员及车间三大员的当月奖金的10%,并及时按标准整改。设备定期润滑制度一、 所有设备需加润滑油的部位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加油或换油。二、 润滑规定制度内容1 减速器和主轴轴承,每6个月换油一次;2 活动卷筒支轮,每月加油一次;3 蜗轮每月加油一次;4 齿轮联轴器每6个月换油一次;5 关节接头每7天加油一次;6 弹簧联轴器每6个月换油一次;7 深度指示器轴承每7天加油一次;8 深度指示器传动装置轴承每3个月完全更换一次;9 深度指示器传动装置伞齿轮对每7天加油一次;10 深度指示器正齿轮对每3天加油一次;11 深度指示器箱内齿轮每6个月换油一次;12 制109、动器轴承,每10天加油一次;13 液压蓄压器每6个月换油一次;14 深度指示器的丝杠和螺母,每3天加油一次;15 XKT型提升液压站每6个月换油一次。地面变电所停送电制度一、 值班人员在停送电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二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转移终结制)。二、 变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停送电计划或通知后,必须认真填写好停送电操作票。三、 值班人员将操作票填写好后要认真检查核对与停送电开关负荷情况,同时还应在模拟图版上做模拟操作。四、 停送电时只允许值班人员对变配电盘进行操作,操作时要精力集中,要掌握操作技术,熟记操作系统和运行方式。五、 停送电在专人联系下,操作人员要明确任务110、停送电影响范围,对配电设备检查无问题时,方可进行送电操作,停送电后对开关的分合位置、指示灯分合标志进行详细检查是否正确,确定是否停送。六、 停送电操作应按顺序进行,送电是要先送电源后送负荷,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先送隔离开关后送油开关。停电时,先停负荷后停电源,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停油开关后停隔离开关。七、 值班人员在高压停送电操作前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操作中必须一人操作一人根据操作规程、操作顺序及模拟程序进行监护复诵制,按顺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不准一人单独操作,严禁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八、 停电前穿戴好绝缘用品检查试电笔是否完好,停111、电后首先验电、放电、接地,如果对线路或设备检修时必须挂牌(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九、 检修后或新投入的线路,在送电前必须找好相位摇测绝缘,经技术元验收合格,检查接地线确已拆除及没有遗物无问题后方可送电。十、 改变进线电源或进线电源停电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对要求停电工作的人,应谁联系停电谁联系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制。锅炉定期检修制度一、 外部检查、检修在日常巡回检查中,能处理的缺陷应及时处理,对日常不能处理的记入设备缺陷记录中,停炉内、外部检查每运行三个月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安排在检修期间进行。二、 水压试验无特殊情况下,每6年进行一次。三、 水压及锅炉小修按实际情况随时安排112、。四、 中修每年一次,包括清除受热面水侧的水垢、受热面着火侧的烟火,清扫炉膛、烟道内灰渣及修安全附件、疏通压力表、水位表等汽水管系统,修理附属设备及电气设备,检修和校对各控制仪表等工作。五、 大修的期限应根据运行情况、维修保养定期检验等状况决定。扇风机巡回检查制度一、 扇风机司机每班都要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按规定巡回路线定时进行巡视检查等。二、 检查内容包括温度、音响、振动、电流值、电压值、水柱压差值、机械联接件、轴承润滑附属设备、反风系统的闸门及其它异常情况等。三、 检查时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必要时要向调度室及机电科及时汇报,请求安排时间检修。四、 每次检查要认真细致,并做好记录工作。扇风机113、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一、 配置专门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工作,司机要按时按巡回路线对设备进行检查。二、 要保持设备达到“五不漏”标准。三、 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四、 要保证备用风机在规定时间内启动,保证各台风机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五、 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六、 出现事故及时处理,并汇报机电科及调度室。七、 设备维修工作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主排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一、 值班司机应按巡视路线逐项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二、 运行中的设备每四小时全面检查一次,二小时做一次运行记录。三、 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下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四、 应按下列部位巡回检查:114、各部位螺丝、联轴器、润滑油、阀们、盘车试运转、电源电压、起动开关、接地线、放气阀、出水闸阀、真空表、压力表、安全用具。主排水泵定期检修制度一、 每年汛期以前,按两年、一年周期分别对排水泵、电气设备大修一次。二、 每两年一次对排水管路、水泵等防腐刷漆一次。三、 每运转一星期检查调整一次平衡,保证水泵轴承的串量符合完好的标准。四、 每二个月更换一次水泵电机轴承的润滑油。五、 坚持日检,保证水泵和电气处于完好状态。每年对水泵技术测定。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为了保证入井安装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所有入井的防爆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矿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如下:一、 零部件是否齐全115、完整。二、 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三、 隔爆外壳、接线箱子、底座等是否变形、走样,轻微凸凹不能超过部颁发完好标准。四、 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五、 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压圈和镀锌挡板。放置顺序是:最里面为橡胶密封圈、中间放镀锌挡板、最外是金属压圈,线嘴应上紧。六、 隔爆结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应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痕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七、 隔爆结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气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经过检查,符116、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记录,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井口把钩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查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入井许可证”应贴置于该设备(电气)的合适位置。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一、 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每天必须做到对设备全面检查。二、 要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每月对设备进行吹灰一次。三、 设备保证安全正常运转,各设备必须按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检修及保养,并分级进行质量检查。四、 配备专门维修人员,并认真负责。五、 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六、 认真填写各种记录。117、七、 维护设备要遵循“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四项要求,并做到“三好”、“四会”工作。井下电气设备定期实验制度井下所有供电设备应按规定及实验标准,由供电组负责定期试验,并作好记录。一、 压器、高压电缆,每年春季、汛期来临之前进行负责定期试验,并摇测绝缘。二、 高防开关继保整定每年试验一次,负荷变化时,应随时整定。三、 进行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电机、电缆、开关柜等)每年5月份必须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四、 检漏继电器定期试验:1. 检漏继电器每班必须进行人工漏电试验一次;2. 对网络电容电流的补偿,每周进行1-3次试验;3. 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五、 低防开关随负荷变化随时118、整定。煤安标志管理制度一、 为使我矿的进矿产品各种手续更加完善、标准、规范,符合矿用产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 所有进矿产品(属于国家煤矿安全标志目录所规定者)必须提供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的煤安标志证书和正规的合格证明及产品说明书。三、 产品外观上要有明显的“MA”标志,无此标志者不给办理入库手续。四、 对于产品上有“MA”标志而没有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证明书的要及时催要证明书,对于不能提供者,一律给办理退货处理手续。五、 所有产品(属于国家煤矿安全标志目录所规定者)的“MA”标志认证书、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一律交给机电科统一管理。安全活动制度1、 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119、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决议和规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2、 每月一号上午9:00,由主管矿长主持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全矿生产系统班长以上干部参加。通报各单位存在隐患问题、“三违”、工伤、管理干部下井、工程质量、安全评估、机电考核、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完成情况,参会矿长分析上月度各专业安全生产完成情况,布置下月度的工作,指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3、 每次活动,各单位必须按时到达会场,由调度室值班人员会前点名。有事向分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矿有关规定处罚。对于会议中体出问题,各有关单位必须依照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否则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考核。120、4、 定期对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培训,并须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许上岗操作。5、 每月9号、19号、29号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日,上午8:30,检查人员入井检查。对出现事故进行积极抢救的有功人员,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对于积极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隐瞒事故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50100元的奖励,并保密。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业绩的,给予200元的奖励。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奖励10005000元。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达到90%以上。二、井下供电系统做到121、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严禁使用失爆设备。三、井下防爆电器入井前,必须悬挂防爆电气设备合格证及设备责任牌,否则不得入井使用。四、井下裸露的电气设备及井上、下机器外露的传动和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或遮拦物。五、装有电气设备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都应装设局部接地极。六、煤电钻及信号装置应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如果使干变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七、矿井的主要扇风机房及变电站(所)要24小时有人值班。八、井下电缆要悬挂整齐,符合标准,机电设备要上架且摆放整齐。九、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工作必须严格制定施工安全措施,高压停送电必须根据安全措施由专职电工执行。十、122、各井口主扇或总回风扇风机及采区以上变电系统需要进行处理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十一、矿井必须达到双回路供电,达不到时需配备柴油发电机做为备用电源。十二、井下停电检修、搬迁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十三、严格执行“一坡三挡”、“有坡必挡”的规定,斜井绞车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十四、绞车工、把钩工、信号工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十五、运行中的矿车,各种输送机、柴油机车严禁任何人“扒、蹬、跳”,严禁任何人乘坐各种运输设备,柴油机车(包括装载机、翻斗车、四轮车等)只限司机一人乘坐,其他人不得乘坐。十六、井下使用柴油机车做为运输工具的,严格按柴油机车司机岗位责任制123、执行。十七、运输提升信号规定为:一停、二上、三下车。十八、矿车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规程第四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一、井上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二、在井下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分别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分别装备消防列车。三、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四、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及各采掘面的巷道中,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确定。五、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124、点。六、每季度必须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煤矿卫生管理制度一、全矿每月开展四次卫生大扫除,节假日突击进行做到经常与突击相结合。二、分区片包干负责环境卫生,包干区由矿工会监督检查。三、环境卫生要求;1、办公区应有专人每天清扫,保持院落整洁,垃圾、灰渣应倒在垃圾场内。2、宿舍区由矿办公室将各舍门前分别承包给该宿舍成员,保证经常整洁,垃圾灰渣倒在指定地点,运输车辆油筒要按矿内指定地点存放。3、家属区应每户认真每天清扫门前至前排屋后的卫生,保持院落的整洁,烧炭及油筒应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4、大小便要入厕、入池厕所要专人125、负责清扫,经常喷洒消毒药。5、食堂、澡堂、饮水锅炉要在安检日一同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条件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四、室内卫生要求:办公室、宿舍、家属区的房间要包干给个人,要保持窗门干净,无蝇、无鼠,清理整洁干净,每年要将房屋粉刷一次。五、有条件的空隙地方,大搞绿化美化,植树造林。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1、职工每月上够27天班为满出勤,可享受本月的全部工资及奖金。2、职工每月上班不足27天者,按日工资扣除本人的工资及奖金。3、职工每旷工一天,罚款50元。4、超假没有续假者,无特殊情况按旷工处理,如确有无法抗拒的原因造成无法续假者,每超假一天罚款10元。(二)请假制度1、本矿职工请假10126、天以内,由矿领导批准,十天以上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一个月以上必须报总经理批准。矿领导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分管经理报总经理批准。2、本矿职工凭请假条请假,经矿领导批准后送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3、本矿各车间内的生产人员请假必须由车间负责人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安全奖惩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减少国家资源和财产的损失,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权益不受侵犯,不得强迫职工冒险作业,严禁违章指挥127、.班组长对当班安全工作负责,工人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第3条 严格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矿安全办公会议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一次,由矿长或主管安全的副矿长主持,矿领导及各单位安生产第一责任者参加,安检科负责组织,并编写会议纪要上报下发贯彻落实。第4条 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当以上关系发生矛盾时,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第5条 安全奖惩,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达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目的。第6条 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坚持依法治矿,从严治矿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煤矿128、工人安全生产十项权利落到实处,杜绝“三违”,保证安全生产。第二章 奖 励第7条 单位完成矿下达的月度、季度、年度作业计划任务、质量、效益目标、安全考核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的。第8条 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制止违章,避免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有功者。第9条 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向上级报告,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第10条 无论在井上下,捡到火工产品及时交到安监部门的。第11条 在抢救事故和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第12条 在安全生产方面,主动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对安全工作有明显效果的。129、有发明创造,技术上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单位及职工有以上第七条至第十二条之一的,可根据贡献大小,由安检科推荐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表彰奖励。同时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单位、个人的依据。第13条 凡举报“三违”行为或者人为损坏设备、供电、通讯、监测、通风设施等行为,以及举报损害企业安全生产权益的其它行为,经查属实,根据举报人对企业的贡献大小和难易程度,一次奖举报人50至1000元。第三章 处罚和奖励一、事故管理第14条 对轻伤事故处罚1、轻伤超过矿下达控制指标1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在当月工资总额中一次处罚(事故单位班子成员承担30%,职工承担70%)。对发生事故130、的班组长、事故责任者人、带班队长、单位班子中的责任者均按事故调查结果,按事故责任大小进行处罚。第15条 对重伤事故处罚1、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罚款20000元,在当月工资总额中一次处罚(事故单位班子成员承担30%,职工承担70%)。对发生事故的班组长、事故责任者人、带班队长、单位班子中的责任者、部门负责人、矿级领导均按事故调查结果,按事故责任大小进行处罚。第16条 死亡事故的处罚1、当月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矿职工当月安全奖。2、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罚款50000元,在当月工资总额中一次处罚(事故单位班子成员承担30%,职工承担70%)。对发生事故的班组长、事故责任者人、带班队长、单位班子中的责任者、按131、事故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及给予行政处分。3、对主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和专业主管,视其情节及责任大小每人罚款500元至1000元。事故与当班安监人员.群监员、青年岗员失职有关时,每人罚款200元。4、在以上规定处罚的基础上,要严格结合年初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各类安全生产活动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第17条 非伤亡事故的处罚对发生事故的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0%赔偿,在当月工资总额中一次处罚。对发生事故的班组长、事故责任者人、带班队长、单位班子中的责任者均按事故调查结果,按事故责任大小进行处罚。第18条 人身事故由安检部门牵头组织调查,生产事故由生产科牵头组织调查,机电运132、输事故由机电科组织调查。其他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牵头调查部门写出书面材料,并明确事故性质,事故经济损失、事故责任和承担相应的罚款金额,报请矿安全管理小组审查批准后,由事故调查牵头部门执行。第19条 对事故单位的罚款,从本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二、综合管理第20条 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管理人员,不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情况,结合实际,盲目蛮干,强令工人违章作业者,罚款100-500元。第21条 各生产部门、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自觉按时参加每周安全办公会议。特殊情况,可向矿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请假,但必须指派专人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给部门、单位第一责任者罚款100元。第22条 凡矿安公办公会133、议决定需要落实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各部门、单位都要按期指定专人进行落实整攻。每出现一条问题不整改,给部门、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罚款100元。第22条 矿每月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各专业组检查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并参与质量等级评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必须向专业组长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0元。第24条 凡矿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时,查出的问题和安全信息反馈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监部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定人、定时间组织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及主管矿领导汇报,并提出防范措施,否则,对出现一条问题不能整改,罚部门.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100元,对能整改的134、安全隐患问题,而未及时整改造成事故,要追究部门、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并罚款200至1000元。第25条 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特殊情况下,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专人顶班或向调度室当班调度人员请假。否则,按脱岗处罚100元,并取消当班工资。影响生产时,罚款200元,并取消当班工资。第26条 井上下各岗位工种(机关工作人员),严禁脱岗、串岗、顶岗、上班睡觉、干私活。一经查出,处以100元罚款,并取消当班工资。影响正常生产时,处以200元的罚款,并取消当班工资,对单位值班队长(或主要负责人)罚款50元。第27条 凡矿规定的重要岗位,实行双岗的岗位必须执行双岗制度,即一人操作,一人监护135、,杜绝出现单岗现象,一经查出单岗时,按一人脱岗论处,并罚脱岗人员100元,扣除当班工资。第28条 地面单岗工作岗位。查岗时,工作人员不在岗位,检查人员可等10分钟,仍不见工作人员到岗时.按脱岗论处,并罚脱岗人员100元,取消当班工资。第29条 矿组织的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各专业得分有低于90分的,扣除影响该专业得分单位管理人员当月安全奖。第3O条 由于施工现场管理差,造成施工区域或单位所辖范围工业卫生差,每查出一次罚单位100-500元。第31条 主副井口及压风机房20米范围内和井下严禁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将烟火带入井下者,一经发现,合同工降136、工资级别一级,农协工解除劳动合同。第32条 盗窃井上下公共财物,一经发现.合同工降工资级别一级.农协工解除劳动合同。第33条 特殊岗位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检查时,不带特殊岗位作业证人员,视为无证上岗,一次罚款50元。非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顶替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上岗时,罚款100元。造成经济损失时,赔偿经济损失的50%。第34条 酒后上岗或不按要求规范着装、不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入井者,处以100元罚款。有酒后入井者,给井口检身人员罚款50元。三、矿井通风第35条 瓦检员严禁空班、漏捡,并做到瓦斯牌板、瓦检手册、三对口。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36条 井下任何人员途径风门后,必须随手关137、闭风门。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将两组风门同时打开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37条 损坏风门的门扇、门框、门墙者,根据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责任明确,当事人清楚者,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责任不明确,查不出当事人者,对当班风门兼管人员进行处罚。第38条 瓦检员不按规定检查通风设施,填写检查记录,不向主管部门汇报通风设施完好情况者。每次罚款50元。不认真检查乱填虚报者,每次罚款50元。第39条 发现人为故意损坏隔爆水袋者,除按隔爆水袋原价值赔偿外,再罚款100元。严禁在隔爆水袋内隐藏工具,一经查出,除收缴工具外,再罚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50元。第40条 对盲巷未能及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发现138、一条育巷,对通灭队队长及书记罚款100元,对有关副队长罚款50元,并对通灭队罚款500元。第41条 井上下不定期清扫煤尘,遣成一处煤尘堆积厚度超过规定,对有关单位罚款200元。第42条 局扇未按设计支装,发现一台罚安装使用单位1000元。第43条 局扇无风电闭锁装置或风电闭锁使用不正常,每发现一台,罚使用单位500元,若不按期整改者,再加倍处罚,直至问题整改。第44条 风筒距茬面距离超过规定,每超1米,罚款20元。第45条 严禁随意停开局扇,严禁无计划停风。每发生一次局扇随意停开,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并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第46条 风机未按规定管理,造成微风或无风作业,每发现一次对139、局扇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第47条 损坏井下供水闸阀,撞坏管接头及三通,造成管路漏水,给直接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给事故责任者所在单位第一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通灭队处理不及时,给通灭队当日值班队干罚款50元;常规维护不到位,造成漏水影响生产时,给通灭队第一责任者及支书各罚款50元。第48条 井下任何人员,严禁私自打开栅栏进入盲巷, 一经发现,合同工降工资级别一级,农协工解除劳动合同。四、机电运输第49条 井下所有机电设备进行检修时,都要做到专人停送电,并闭锁、悬挂警示牌。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50条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发现一处失爆罚款200元。电气设备的外亮不按技术要求进140、行接地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第50条 井下禁止带电检修或搬移电气设备,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52条 井上下各机房、硐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除对进入人员按有关条款处罚外,并给当班值班人员罚款50元。第53条 井下严禁私自拆卸矿灯,一经发现,罚款200元。第54条 严禁井下任何人员在井下移动变电站和井下中央变电站上睡觉,一经查出,罚款100元,并取消当班工资。中央变电所检漏继电器必须投用,否则,对当班值班电工罚款100元。第55条 严禁任何人员乘座刮板运输机、皮带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56条 井下主要运输设备与各水平溜子或卸煤点处的水沟,要经常清理畅通,严防堵塞水沟。否则,发现一141、次堵塞一处,罚款100元。第58条 主井皮带沿线工作人员,每班在提升前应对皮带各种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汇报处理。否则,发现一次不检查或无记录,对当班工作人员罚款100元。第63条 严禁违章扒车、登车,一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同时对上述违章现象的人员,是合同工降工资级别一级,农协工解除劳动合同。五、井下放炮第68条 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并持证上岗。严禁其他人员顶替放炮员放炮,一经查出罚款100元。第69条 放炮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存放在专用的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雷管未存放在专用的箱内,并加锁者,一次给放炮员罚款100元。142、每发现丢失一发雷管或一码炸药罚款50元。丢失的火工产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追究刑事责任。第70条 装配引药后,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未端扭结成短路。否则,发现一个炮头未扭结脚线,罚款50元,依次累加。第71条 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发现一欢.罚款200元。第72条 炮眼必须用炮泥封填,发现有用煤沫或其他可燃材料封填炮眼时,一次罚款50元。第73条 严禁用矿灯,电源电缆等放炮,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第74条 放炮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75条 处理瞎炮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15条规定。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76条 严禁在作业地点放明炮或放糊炮。否则,143、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77条 放炮器钥匙未随身携带,放炮时未按规定发出放炮信号,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第78条 严格雷管的编号、涂漆制度。凡发现应编号而未编号、涂漆发放的,每发罚库管员50元,领走应编号而未编号涂漆雷管的每发罚放炮员10元。六、掘进第79条 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不使用临时超前支护的,每发现一次罚班组长200元。第80条 掘进机更换截齿,检修、支护及交接班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控制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并断开隔离开关,否则,罚掘进司机100元。第81条 严格按中腰线施工,造成巷道误差,每米误差0.1米,罚款100元。第82条 巷道贯通误差超过0.2144、米。每超0.1米罚款50元。第83条 巷道未按设计开口,每错开口一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第84条 未按规定数量安设锚杆或安设不合格,发现一处罚款50元。第85条 支架支设不符合要求:1、柱窝深度不够一处罚款50元。2、背帮背顶不齐全,每缺一块背板罚20元。3、支架间距(中中)一处不合格罚50元。七 其他第86条 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及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辱骂、殴打或借故报复的罚款100元。第87条 发现事故征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汇报的罚款200元。第88条 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姑息迁就,包庇或弄虚作假的,甚至嫁祸于人的罚145、款200元。第89条 在查处“三违”时,当检查人员无法直接找到责任人时,应由有关单位领导提供情况,各单位领导有责任积极查找“三违”责任者上报安监部,否则,罚有关单位100元,主要领导50元。第90条 因“三违”受罚的人员,同时扣除当月安全奖。第91条 以上未提到的其他“三违”行为,每查出1人次,罚款50-200元。第92条 以上罚款在当月工资中一次扣清,安全奖在发放安全奖时扣除。第93条 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若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或对重大隐患及“三违”人员没有及时制止或遇到问题需有关干部下井处理而未下井处理,以致发生事故的,应严肃追究责146、任,并给予行政将级处理。第四章 附 则一、在办法颁布后,凡在温家塔煤矿从事各种劳务的个人或进行各项单项工程施工的其他单位,均适应本办法。由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及时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贯彻。二、凡在温家塔煤矿煤矿从事各种劳务的个人或进行单项工程施工的其他单位和全矿职工有权力和义务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举报,对于发现有本办法所列行为,有权向安检部门汇报,由安检部门落实处理。三、“三违”人员除按规定进行罚款外,情节严重者必须在安监部办“三违”学习班。“三违”人员接到安检科下发的“三违”学习班通知后,各单位必须令其停工,督促其按时参加“三违”学习班。单位不停工者,罚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100元147、。学习期间只支付8.00元/天的生活费,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安检科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单位,方可安排工作。四、凡本办法中提到的如“安全第一责任者和支部书记”等兼职人员被处罚时,只作单职处罚,不重复处罚。五、安检科必须建立个人、单位奖罚台帐,开具罚款和奖励通知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财务科在安全奖励基金中设立专门台帐,并对奖罚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作为财务科和各单位结算依据。六、矿对举报“三违”人员,实行保密制度。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安检科,本办法出安检科监督落实,在试行过程中,安检科应及时收集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本办法自2008年1148、月1日起执行。安全奖惩制度补充实施细则一、采煤机、掘进机司机1、采煤机、掘进机司机必须由专职人员担任并且持证上岗,无证上岗发现一次罚200元。2、掘进机司机必须在保护架里操作,不得离开操作台,发现一次罚200元。3、不得破顶、破底,发现一次罚300元。4、严禁人机带病作业,发现一次罚200元。二、电工、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现象,发现一次罚100元。、电缆悬挂不整齐、设备摆放凌乱发现一次罚50元。、没有按规定定期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发现一次罚50元。、设备损坏不及时修理或修理不彻底而影响生产的发现一次罚50元。、设备无接地保护发现一次罚50元。、设备严重失爆不及时进行更换的发现一次149、罚50元。、供电线路发生故障而不及时进行排除造成事故的发现一次罚50元。三、安检员、班组长、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或未及时处理片帮、伞檐、离层者发现一次罚100元。、因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的发现一次罚100元。、每日组织召开班前会违者发现一次罚50元。、未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者发现一次罚50元。、未跟班作业者发现一次罚50元。、擅自脱岗者发现一次罚50元。、发现事故隐患不进行处理而造成事故的发现一次罚50元。、对违章作业者采取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态度的发现一次罚50元四、技术员、没有及时根据作业条件的变更而编制作业规程的发现一次罚100元。、技术员应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没有按图纸进行施工的发现一次罚100150、元。、没有按月填绘图纸发现一次罚50元。、作业规程没有向全体职工进行贯彻的发现一次罚50元。五、瓦检员、未跟班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一次罚50元。、有“空检、漏检、假检”现象的发现一次罚50元。、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发现一次罚50元。、未全面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查的发现一次罚50元。六、水泵工、水管悬挂不整齐发现一次罚50元。、水管漏水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者发现一次罚50元。、擅自脱岗者发现一次罚50元。、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积水蔓延到道路上发现一次罚50元。、因水泵空转而造成水泵烧毁发现一次罚50元。七、爆破员、装配引药时,必须在顶板完好地点进行,违者发现一次罚100元。、雷管与炸药混放或未远离电器设备151、发现一次罚100元。、雷管脚线与放炮母线未按规定扭结短路发现一次罚100元。、同一工作面必须一次装药一次起爆,违者一次罚100元。5、未按规定处理瞎炮发现一次罚100元。6、放炮后未及时处理顶板发现一次罚100元。、未按规定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发现一次罚50元。、爆破前未接到瓦检员放炮牌就擅自放炮的发现一次罚50元。、放炮母线长度(直巷100m、一次拐弯70m)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次罚50元。10、未使用水炮泥封孔发现一次罚50元。11、放炮器钥匙未由爆破员随身携带发现一次罚50元。12、必须由爆破员亲自拧动放炮器的钥匙进行放炮违者发现一次罚50元。13、私自倒卖雷管炸药者发现一次罚50元,情节152、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14、炸药、雷管箱未上锁发现一次罚50元。15、装盖药或者装垫药者发现一次罚50元。16、放炮不设警戒发现一次罚50元。17、没有合理留设煤柱者发现一次罚50元。八、火工品管理员、没有认真填写雷管炸药领退登记表发现一次罚50元。、未执行电雷管编号制度发现一次罚50元。、雷管保险柜不上锁发现一次罚50元。、火工库内不得堆放杂物违者发现一次罚30元。、未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九、公共部分、井下吸烟发现一次罚500元。、井下吵架打架者发现一次罚50元。、故意损坏公共财产者发现一次罚50元。、酒后入井者发现一次罚30元。、带烟火入井发现一次罚30元。、随意进入采空区穿梭行走发现一次罚30元。、随意带陌生人入井发现一次罚30元。、随意扳动与已无关的开关设备发现一次罚30元。、不戴自救器入井发现一次罚30元。10、作业场所卫生条件差发现一次罚30元。11、未开班前会者发现一次罚20元。12、随意旷工者发现一次罚20元。13、未进行签到与签退者发现一次罚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