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资金保障应急救援等制度5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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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801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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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资金保障、应急救援等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公司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二、为预防、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特制订本制度。三、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承担责任。只有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各级2、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1.1.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地方及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精神并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2.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制定,推进安全发展战略实施。1.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并考核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接受地方、行业及主管单位的安全考核。1.4.加强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权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体系中,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1.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为提高公司安全生3、产保障能力提供组织保证。1.6.加强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的党政领导干部。1.7.定期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等关键性问题。2.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2.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总部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接受地方、行业及主管单位的安全考核。2.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督促4、检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规范有效运行。2.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2.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2.6.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2.7.建立、健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制与机制。2.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根据需要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分析和处理。2.9.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重要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2.10.决定对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和项目部有关人员的安全奖惩。3.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3.1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5、。3.2.协助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3.规范、完善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并确保持续有效运行。3.4.监督、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和人员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纠正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失职和违法违规行为。3.5.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的执行情况,指导、落实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3.6.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3.7.协助或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3.8.部署或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3.9.协助或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内部调查与善后处理,对各直属单位上报的6、一般及以上事故处理报告作出审查意见,并监督事故的处理情况。3.10.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审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计划,监督对各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并审批考核结果。4.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4.1.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公司安全技术工作落实,对生产技术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4.2.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订、实施和改进。4.3.组织开展技术评估与技术创新,及时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及时更新并推广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实际应用。4.4.监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批、交底及实施的执行7、情况。4.5.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科技创新工作。4.6.定期带队检查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4.7.参与或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分析和处理。5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5.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5.2.定期研究讨论施工中安全生产需要解决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5.3.支持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认真听取、采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5.4.随时掌握职工的安全思想动态,做到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8、5.5.经常对党员和群众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学习,参加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5.6.参与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审查,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定女工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6.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6.1.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6.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6.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7.其他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7.1.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9、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7.2.审查分管业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7.3.监督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7.4.部署和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7.5.参与或组织研究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分析和处理。8.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8.1.直属单位负责人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严格控制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兑现安全生产奖罚;并对项目部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分(承)包单位安全生产10、责任落实情况及时组织考核。8.2.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8.3.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8.4.按照有关规定对“五牌二图”进行公示,根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企业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简称“VIS”)的有关要求,搞好现场的各项基础设施,积极推进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应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11、。8.5.受责任单位委托,代表企业与具备劳务资质的企业签定劳务合同,并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8.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存在的或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或预防措施并予以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7.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8.8.组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不得允许不合格人员上岗。8.9.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12、谎报、瞒报。8.10.负责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修订、备案、实施。9.项目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9.1.代表项目责任单位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协助项目负责人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9.2.接受项目负责人领导,专职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力。9.3.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定期召开项目专题会议,协调各分部安全生产管理,负责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出和监督使用,及时组织项目安全教育培训、日常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抓好安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9.4.负责统一对外协调安全生产、外部各方关系,接受配合各级安全13、环保检查。9.5.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各类大小事故,包括未遂生产安全事故。9.6.定期向项目责任单位或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述职汇报工作情况。10.项目(书记)、技术负责人、主管经营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0.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岗位职务责任。10.2.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费用预算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需要。10.3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交底。10.4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14、,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10.5.确保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条款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1.1.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参加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11.2.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安全网、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等进行验收,施工过程中应当适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作业环境要求。11.3.教育员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坚持班前安全交底,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无15、事故竞赛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11.4.遵章守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11.5.认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积极协助调查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11.6.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12.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12.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16、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12.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12.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12.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12.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17、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12.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13.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13.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13.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13.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跟踪、检查、监督、落实;13.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13.5.项18、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13.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1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13.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14.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4.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19、及相关规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2.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14.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14.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14.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15.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组织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5.1.组织本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按规定召开班前安全会议,认真接受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15.2.班前对作业环境和班组使用的设备、机具、防护用具必须进行安全检查。20、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整改。作业现场应当经常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15.3.协助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规范、完善。15.4.拒绝违章指挥,对班组成员的工作行为进行检查,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行为。15.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16.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1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件,并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别人伤害。16.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16.3.发扬21、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对使用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维护,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16.4.对存在各类安全风险的工作,要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16.5.发生各类事故,要在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主动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二)公司机构及职责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地方、行业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决定和部署,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1.2.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3.审22、定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评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宜性。1.4.监督总部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1.5.听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安全生产有关重大事项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专题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1.6.针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召开事故专题会议,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方案。1.7.审定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结果及有关奖惩方案。2.公司工会安全生产责任2.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23、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组织企业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2.2.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提出意见。2.3.协助和督促各项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教育企业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4.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5.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解决的建议。2.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主题活动。2.7.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当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24、,及时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2.8.参与企业内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并做好事故有关善后工作。3.安全环保部职责3.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管理。3.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时制定并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3.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与工作意见。3.4.及时了解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各类安全风险及时组织识别、更新和评估。3.5.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25、的行为,督促各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五到位”原则进行整改。3.6.组织推广先进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的应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3.7.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协助做好有关记录工作。3.8.监督所属单位安全投入的计划与执行情况,规范安全投入的使用与管理。3.9.建立健全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3.10.及时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研究、部署、总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11.定期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进行考核并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3.12.组织、协调、监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处理,做好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426、.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4.1.组织实施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科技项目,促进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4.2.开展技术评估与技术创新,及时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及时更新并推广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实际应用。4.3.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实施、改进等实施监督管理。4.4.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工程与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或决策支持。4.5.监督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的编制、审批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4.5.负责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质量与进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7、与考核。4.6.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生产安全事故内部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救援等有关工作。5.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5.1.及时处理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通知、报告等公文资料。5.2.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5.3.组织、协调、监督公司本部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5.4.负责公司本部司乘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5.5.负责信息系统硬件设施安装、运行、检修等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5.6.参与公司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5.7.在落实公司战略计划时,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计划。5.8.与安全环保部共同制定对所属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并参与安全生产绩28、效考核。5.9.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提供咨询或决策支持。5.10.负责对新成立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合法合规性审查。6.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纪检监查)部安全生产职责6.1.审查、配备公司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以公司资质承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合规性管理负责。6.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会同安全环保部进行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办理。6.3.负责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继续教育及薪酬管理。6.4.负责员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管理。6.5.负责员工因工伤残与职29、业病鉴定管理。6.6.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应急救援的善后处理。6.7.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6.8.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观的普及。6.9.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形象识别系统建设。6.10.配合安全生产各种竞赛活动,及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6.11.负责安全生产有关重大信息的发布工作。6.12.积极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重大决定,监督全体党员和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13.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违法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6.14.参与对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630、.1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7.市场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7.1.负责公司承包生产经营行为与企业资质、技术资质等符合性审查。7.2.负责新承接项目的安全准入管理。必要时,组织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等业务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条款进行合同评审。8.财务审计部安全生产职责8.1.审核安全环保部编制的年度费用预算,在资金上优先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投入费用。8.2.监督检查公司本部和各直属单位安全投入费用的支出情况。8.3.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启动时的资金落实,保障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实施。8.4.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风险纳入公司法律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会31、同安全环保部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8.5.对各单位和重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进行审计管理。8.6.负责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投入情况进行审计。8.7.负责对内部招投标中涉及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的监管。8.8.会同安全环保部、党群工作部等部门对安全生产绩效进行效能监察与责任追究。8.9.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工作。8.10.推动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作为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规划的重要内容。8.11.参与实施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9.采购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9.1.负责将材料、设备、作业队伍等分(承)包单位的情况告知安32、全环保部,并会同安全环保部将分(承)包单位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9.2.监督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分(承)包合同有关安全生产条款的签定与履约情况。9.3.负责对材料、设备、作业队伍等分(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合法合规行审查和安全绩效结果应用管理。9.4负责公司分(承)包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控制。10.成本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10.1.严格控制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单独投标报价,确保其报价不低于国家关于安全投入的最低要求并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需要。10.2.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建设,对项目安全投入使用情况进行运行监控。10.3.负责对公司3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成本核算与实施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一、考核办法:1、由公司安全环保部依据安全职责划分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发布。2、公司组建安全责任制考核小组,由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对公司直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3、考核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二、考核标准详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定表三、奖惩措施:1、公34、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中所制定的安全目标凡有一项未达到的,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中的规定执行,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2、经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扣除本季度的绩效兑现,并处罚金2000元;3、考核评分在6070分的,将本季度绩效兑现暂扣,视下季度考核情况补发。如下季度得分在60分以下,则直接扣除两个季度的绩效兑现;如下季度得分在6070分,则扣除一个季度的绩效兑现;如得分在7085分,则按50%补发上一季度的绩效兑现;如果得分在85分以上,则按100%补发。4、一年中有两个季度在60分以下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5、经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的,奖励1000元35、。四、执行:1、处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执行;2、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奖惩专项资金,并落实奖惩制度,处罚款项直接纳入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从专项资金中支出。3、奖励由各直属单位申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由总经理签字后,财务部在工资中发放。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直属单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和治理安全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奖励规定1.公司直属单位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单位奖励1万元。2.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评为优秀的直属单位,单位奖励5千元。3.获得国家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各类荣誉称36、号的,单位奖励4万元,个人奖励1万元。4.获得省部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各类荣誉称号的,单位奖励2万元,个人奖励6千元。5.获得中国五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各类荣誉称号的,单位奖励1万元,个人奖励4千元。6.获得市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各类荣誉称号的,单位奖励6千元,个人奖励2千元。7.举报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隐患的,经查实并属于首次举报,根据隐患情况,一次性奖励2百元至1千元。奖励资金由隐患所属单位(项目部)支付。8.举报瞒报事故(件)经查实并属于首次举报的,一次性奖励1千元至2千元。奖励资金由事故(件)责任单位支付。9.项目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各类创优工作的奖励依据公37、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以上奖励规定执行公司HSE管理分册(第二版)相关条款,单位奖励按公司占30%,直属单位占70%予以发放;个人奖励按规定发放至个人。二、处罚规定1.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环境责任事件的,依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关于事故(事件)的调查报告和批复的处理建议,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除前款规定的责任追究外,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责任事件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环境责任事件的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撤职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对负有主要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和罚款6千元的处罚,对班子(班组)成员按38、照岗位职责,分别给予记过、警告、诫勉谈话和罚款2千元至4千元的处罚。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环境责任事件的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和罚款6千元的处罚,对负有主要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和罚款4千元的处罚,对班子(班组)成员按照岗位职责,分别给予警告、诫勉谈话和罚款2千元至4千元的处罚。对事故瞒报者,在本款规定的处罚基础上,加倍进行处罚。2.对发生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不良记录“黑名单”事件的责任单位给予2万元至5万元,责任个人给予5千元至1万元罚款。3.对发生轻伤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1千元至3千元罚款。4.对发生重伤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39、和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2千元至5千元罚款。5.对存在“三违”现象的人员应立即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5百元至1千元罚款;造成事故(事件)的,依据事故(事件)等级给予相应处罚。6.对存在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一般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责任单位和人员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按每条隐患给予1千元至2千元罚款;造成事故(事件)的,依据事故(事件)等级给予相应处罚。7.对存在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责任单位和人员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按每条隐患给予5千元至1万元罚款;造成事故(事件)的,依据事故(事件)等级给予相应处40、罚。8.各直属单位未完成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创建工作的,处以5000元罚款。三、执行部门及职责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督导。2.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规定涉及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奖励或处罚。3.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本规定涉及的奖励或处罚资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实施细则一、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健康发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二、公司在年初依据公司年度管理工作目标、在建项目、从业人员人数及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以下简称:安41、全投入)投入计划,项目部应在工程合同签订的同时依据工程建安工作量、施工人数、工种、作业特点及有关要求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三、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科目,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单独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下属单位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四、安全投入计提以工程造价为依据,计提比例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定标准如下:矿山工程为2.5%;房屋建筑工程为2.0;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为1.5。五、安全投入使42、用包括以下范围:1.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2.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地铁站台边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3.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4.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5.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6.施工机具;7.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8.安全教育培训;9.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10.43、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11.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12.消防器材设施;13.应急救援器材;14.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15.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六、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或安全投入不足额的项目部或分包单位,公司将给予处分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核定,并将未足额部位资金和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一、公司直属单位健全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44、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二、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对“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四、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与实施1.安全教育培训类别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45、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新员工三级(入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注册安全工程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参加由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确认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继续教育培训。3.公司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其参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及时向发证部门申请复审,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作业人员(含46、相关方的作业人员)由作业现场所在责任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用人单位必须坚持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进入新的岗位、转岗或待岗后再上岗的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重新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7.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由作业现场所在责任单位和学校共同组织,按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要求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8.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9.公司所属各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47、培训。五、三级安全培训内容1.公司级安全培训内容1.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1.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1.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1.4.有关事故案例。1.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2.项目部级安全培训内容:2.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2.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2.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2.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2.6.项目部或车间(采区)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2.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48、事项。2.8.有关事故案例。2.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3.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3.3.有关事故案例。3.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六、培训时间要求6.1.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继续教育累计时间不应少于48学时。6.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年。6.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年。6.4.其他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49、少于8学时/年。6.5.建筑企业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小时,矿山企业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公司下属非高危企业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七、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环保部对直属单位的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其工作给予建议、表彰、批评和处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办法一、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各直属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目标责任状,纳入对各直属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二、各直属单位对所属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50、理工作进行督促和监督,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部责任。三、各直属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实施细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并建立档案。四、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状等。五、各直属单位或项目部应组织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按照“五到位”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51、督检查。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排查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公司每个季度对重点在建项目和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抽查;各直属单位每月对本单位所有在建项目要组织一次全面排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每周对自身工作区域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治理,并建立分级信息档案,按照“五到位”的原则进行整改和治理。七、公司对安全隐患实行逐级督办治理,一般安全隐患由直属单位进行督办治理;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环部督办治理;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由公司主管领导督办治理。八、各直属单位针对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隐患治理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52、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九、各直属单位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经费,应根据行业和项目特点,适时进行项目现状安全评价,并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效果进行专项评价和评估,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取得成效,通过评估收集好的安全隐患治理措施和工作经验。十、各直属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十一、各直属单位应当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用人单位职业病危53、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件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管理和告知。十二、预测预警。隐患排查治理要逐步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安全生产动态预警指数系统。十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范围及相关要求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应包括:高处作业、临电设施、动火作业、职业健康、脚手架、施工机具、文明施工等。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司系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举报。3.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和传真。电话:,传真:。公司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工作制度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集团54、HSE管理分册规定要求,为认真落实公司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工作,督促规范项目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二、公司主要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并接受上级有关单位、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与考核。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并接受上级有关单位、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与考核。三、领导带班检查安全工作,应遵循下列要求:1.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明查暗访,深入调查了解直属单55、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安全检查要按“六有”,即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检查过程中必须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和闭环,过程必须保留记录。3.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对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并作为事故问责依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倒查责任。4.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项目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工作执行情况,纳入直属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5.公司党政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进行安全检查;公司班子副职每两个月进行带队检查;项目经理每月进行带队检查;项目班子56、副职每半月带队进行安全检查。6.公司安全环保部对所属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应结合公司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7.带班检查的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公司安全环保部的严厉追查和经济处罚。附: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工作内容1.本单位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许可等证照情况。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开展情况,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的建立及相关记录更新情况。5.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6.安全生产责57、任制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7.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保证金或责任险执行情况。8.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人证相符、持证上岗情况。9.项目开工施工许可、特种设备报验备案等证照办理情况,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执行情况,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持证履职情况等。10.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预控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系统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以及重大危险源整治、监控情况。11.对深基坑、高处作业、脚手架安拆、起重吊装、现场临时用电、动火作业、施工机具、轨行区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检查是否有合58、理、有效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督促实施到位;对现场作业分区、责任分工、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巡查,确保作业环境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到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监察工作管理规定一、公司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对全系统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行使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职能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监察主管部门,各级安全专(兼)职人员是企业内部的监督监察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国家、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行使59、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职能。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3.及时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或要求限期改正;4.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现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排除;对重大安全隐患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5.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现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整改的或整改后未闭环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相应处罚。6.检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60、申报、监测、检测情况;7.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情况;8.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四、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监察机构和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合并,原则上应上下对口;调换人员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的同意,以保证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安全监督连续有效。五、公司对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监督监察情况,纳入公司对直属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和安全生产绩效综合评价范畴,具有一票否决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发生事故后,必须遵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集团公司HSE管理分册的规定办理,事61、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二、公司直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需要转移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摄相,对有关证据应当妥善保管。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执行如下程序:1.生产安全事故或涉险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第一见证人第一时间报告直属单位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环保部和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报告,并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除依照前款报告规定的62、同时,报告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除依照上述报告规定的同时,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2.发生重伤事故,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3.发生轻伤事故,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当于次月的5日之前,以月报表的形式报告集团公司。4.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公司负责人)汇报,由应急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通知相关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同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报警。四、事故单位上报事故的形式包括书面报告和电话快报。1.生产安全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情63、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2.生产安全事故电话快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4.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五、事故调查履行以下程序:(一)事故调查组由以下成员组成:1.发生轻伤事故,由直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64、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公司及责任单位应当配合进行事故调查。(二)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三)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1.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责任事故、技术事故、自然事故确定事故性质。2.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依据事故发生的原因65、,按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进行事故责任划分。3.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中层副职以上人员由公司处理,中层副职以下人员由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其处理结果应当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4.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党纪处分和经济处罚。5.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批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6.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3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事故处理结果应予公示,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66、7.涉及到刑事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的3个月内,将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书面报(抄)送组织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管理(以下称:应急管理)应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应急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三、应急管理分级如下:1.公司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2.公司及直属单位应设置各自的应急管理67、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3.公司及直属单位应建立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4.分包单位的应急管理应纳入直属单位应急管理体系。5.项目部应当根据本单位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程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障应急救援的需要,并定期组织演练。也可以委托就近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服务。6.公司及直属单位、项目部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68、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四、应急管理内容(一)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2.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9.本单位的其他相关规定。(二69、)应急预案的分类1.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1.1.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1.2.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1.3.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2.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3.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70、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司及直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评审人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资格要求,与所评审的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四)应急预案的备案。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抄送湖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五)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及直属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71、。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六)应急救援演练。公司及直属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七)应急预案修订。公司及直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符合下72、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及时修订:1.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五、应急管理程序1.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遇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2.应及时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73、核。3.应及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志,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4.应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力。5.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应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6.每年应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六、应急处置和救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公司及直属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74、害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的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存在次生事故隐患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主要指挥人员可以决定暂停或者终止抢险救援。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办法一、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是维护公司生产安全权益、保障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责、规避企业和个人生产安全责任缺陷的重要证明资料。二、凡是在生产活动中形成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生产关联性文件都应按规定收集齐,整理归档。(一)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证照证明类1.1.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1.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命书1.75、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1.4.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1.5.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产品合格证及检测合格证明2.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类2.1.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及文件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2.3.安全生产考核记录等2.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2.5.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记录及考核合格证明2.6.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3.事故预防及管理类3.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76、案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组织、器材、设备配置情况说明和救援组织人员名单3.3.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3.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及处理决定等4.安全会议及传文类4.1.内部相关政策性文件、组织变更、年报等文件,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公司部门、公司所发的重要文件,上级及政府主管部门所发重要文件4.2.有关安全生产会议、专题调度会等会议纪要5.职业病防治类5.1.企业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5.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5.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5.4.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77、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5.5.企业内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5.6.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6.“三同时”管理类6.1.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6.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6.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6.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二)直属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基本保障资料类1.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1.2.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危险评价与风险控制1.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图1.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考核落实情况1.5.项目各工种安78、全操作规程1.6.施工用电、消防、场地运输、安全标志等布置图2.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收集3.项目运营管理任务书4.人力资源配置4.1.关键岗位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4.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人货电梯操作员)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5.1.环境因素清单5.2.重要环境因素清单5.3.危险源清单5.4.重大危险源清单5.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6.目标管理6.1.安全管理目标6.2.安全责任分解6.3.责任目标考核规定6.4.考核情况登记7.安全技术管理779、.1.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7.2.技术交底与实施验收记录7.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需专家论证)8.分、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9.安全教育培训9.1.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登记卡9.2.农民工学校开展情况9.3.班前安全活动记录10.安全检查(按JGJ59-2011检查标准进行自检自评)10.1.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记录10.2.安全、文明施工隐患整改通知单10.3.安全、文明施工隐患整改反馈单1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12.安全生产会议资料13.公司安全文件和资料14.项目部专项活动记录15.劳保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含产品合格证等)80、16.施工用电16.1.临时用电方案16.2.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16.3.电工巡检记录17.机械设备管理17.1.机械设备台账17.2.机械设备验收资料17.3.机械设施运行日常检查资料18.安全投入情况18.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实际使用情况记录18.2.工伤保险及安责险等购买情况19.事故管理台帐20.专职安全员施工日志三、安全资料归集的基本要求1.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目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建议以静态资料与动态资料进行颜色纸区分隔离。2.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或影像资料,就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3.安全生产档案81、和台帐的移交由公司及其子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对本公司的文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编造移交清册。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好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4.安全生产档案归档时间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当天装入相应文件夹内,部门材料应在次年1月底前归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应将项目安全生产档案移交子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归档。5.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3-5)年、短期(3年以下)三种。5.1.红头文件按照文件归档规定进行。5.2.安全隐患台帐保留期可根据隐患大小长期保存。5.3.事故档案、统计数据永久。5.4.会议,82、培训记录长期。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6.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6.2.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6.3.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四、安全生产档案的使用和监督检查1.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83、规办理。2.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其工作给予建议、表彰、批评和处罚。检查内容包括:3.1.安全生产档案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3.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及持续改进管理规定 一、公司在年初与直属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作为直属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评价的依据。各直属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分包84、单位安全生产考评的依据。安全生产综合评价纳入公司业绩考核范围,与各直属单位的薪酬挂钩。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流程:1.安全生产综合评价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参照标准:公司自评价依据JGJ/T 772010标准实施;直属单位自评价依据JGJ592011标准实施。公司对直属单位的评价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综合考评表实施。2.公司在每年6月15日前和12月5日前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直属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自评价,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考评。 3.公司对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评价,通过听取主要工作汇报、查阅基础管理资料等形式,结合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督查检查及其他形式,从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对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3.3.安全生产综合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逐项扣分方法。评价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70-89分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单位;7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以季度安全生产综合考评的平均值计。3.4.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为先进单位的各直属单位,公司应予以表彰奖励。3.5.公司和直属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综合评价结果,对评价中存在的扣分项进行整改闭环,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