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事故应急救援制度8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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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868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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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安全会议制度- 3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0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2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4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6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8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20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24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29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38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44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46 -安全奖惩制度- 49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2、度- 52 -安全举报制度- 54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56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60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62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5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抢救和分析处理制度- 6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71 -限员挂牌制度- 73 -安全生产情况记录簿、月安全确认制度- 75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目的为了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级领导、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安监处负责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2、调度室负责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协调解决不同岗位之间3、的矛盾。3、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各工种的职责和权限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四、内容及要求1、各级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各工种的职责和权限,详见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2、出现安全事故时,安监处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责任人,分清责任大小,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3、发生生产事故时,由调度室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4、工作任务涉及多个单位交叉作业、责任不明确时,由公司分管领导协调解决。5、不同岗位之间履行职责出现矛盾时,应当汇报调度室协调解决。6.岗位人员因故不能上岗时,应由单位领导指定具有同种资质的人员代替;管理人员要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单位安排其他人员代管,期4、间代管人负相应岗位责任。安全会议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安全会议召开,提高会议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健康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总经理主持安全办公会。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安全生产会。3、公司分管领导主持各专业周安全生产分析会。4、各区队(厂)负责人主持区队(厂)周安全生产调度会。5、各区队(厂)值班人员主持班前会。6、各相关业务部门分别负责会议签到和纪要整理工作。四、内容及要求(一)会议类别分为安全办公会、安全生产会、各专业周安全生产分析会、区队(厂)周安全生产调度会及班前会、临时性安全工作会议。(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1、会5、议召开时间(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召开时间以通知为准,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2)安全生产会召开时间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确定。(3)各专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具体时间由公司分管领导确定。(4)区队(厂)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会。(5)区队(厂)每班班前召开班前会。2、会议召开地点区队(厂)周安全生产调度会和班前会在各区队(厂)学习室召开;安全办公会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其他各类会议在调度会议室召开。如有变动,由会议组织人另行通知。3、参会人员(1)安全办公会参加人员为副总及以上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2)安全生产会参加人员为生产口副总及以上领导,各生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6、。(3)采煤、掘进专业周安全生产分析会参加人员为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处长,技术科及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4)机电专业周安全生产分析会参加人员为机电副总经理、相关专业副总,机电部及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5)“一通三防”、车辆运输专业周安全生产分析会参加人员为总工程师、相关专业副总,通运部及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6)防治水专业周安全生产分析会参加人员为总工程师、相关专业副总,地质测量科及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7)区队(厂)周安全生产调度会参加人员为区队(厂)班子成员、班组长及有关人员。(8)区队(厂)班前会参加人员为区队(厂)队(厂)长或支部书记、值班队(厂长)、跟班队(7、厂)长、当班班组长及职工。4、会议内容安全办公会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指令、规定要求、会议精神等。各专业口汇报有关安全情况,内容包括:a.上次会议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b.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情况;c.隐患排查治理情况;d.有关安全制度的考核奖罚情况;e.安全费用的使用完成情况;f.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打谱和建议;g.需要解决和协调的安全问题;h.其它需要汇报的安全事宜。讨论修改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办法、报告、奖惩意见等文件。讨论通过其它安全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及督办部门、督办人。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8、结,安排、协调有关工作,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安全生产会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指令、规定要求、会议精神等。通报生产完成情况及现场安全质量情况。各生产单位汇报有关安全生产情况,内容包括:a.上次会议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b.现场安全生产情况;c.需要解决和协调的安全生产问题;d.其它需要汇报的安全生产问题。各专业及部门强调安排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及督办部门、督办人。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安排、协调有关工作,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专业周安全生产分析会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9、策、法律法规、指示指令、规定要求、会议精神等。汇报本专业有关安全情况,内容包括:a.上次会议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b.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情况;c.隐患排查治理情况;d.有关安全制度的考核奖罚情况;e.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打谱和建议;f.需要解决和协调的安全生产问题;g.其它需要汇报的安全生产问题。讨论修改本专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办法、报告、奖惩意见等文件。讨论通过本专业其它安全生产问题。分析研究本专业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及督办部门、督办人。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安排、协调有关工作,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区队(厂)周安全生产调度10、会学习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指令、规定要求、会议精神等。汇报上周会议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提出下周的安全工作打谱和建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需要解决和协调的安全生产问题。讨论通过其它安全生产问题。分析研究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责任人、督办人。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安排、协调有关工作,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队(厂)班前会学习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指令、规定要求、会议精神等。学习提问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传达现场安全生产措施。排查安全薄弱人物。安排当班生产任务,并指定安全负责人。强调现场安11、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宣誓。临时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按会议通知要求组织召开好会议。(三)会议签到与纪要1、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办公会会议签到、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下发。2、调度室负责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记录、整理安全生产会议纪要。3、技术科负责采煤、掘进专业周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签到,总结汇报采煤、掘进工作,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和安排意见,记录、整理采煤、掘进会议纪要。4、通运部负责“一通三防”、车辆运输周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签到,总结汇报“一通三防”、车辆运输工作,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和安排意见,记录、整理会议纪要。5、机电部负责机电专业周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签到,总结汇报机电工作,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和安排意12、见,记录、整理机电专业会议纪要。6、地质测量科负责防治水专业周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签到,总结汇报防治水工作,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和安排意见,记录、整理防治水专业会议纪要。6、各区队(厂)周安全生产调度会,总结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和安排意见,记录、整理会议纪要。7、各区队(厂)班前会,总结上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当班安全生产措施和工作重点,明确安全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激发全体员工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的信心和决心,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安监处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管理目标13、。2、技术科负责组织制定采煤、掘进专业安全管理目标。3、机电部负责组织制定机电专业安全管理目标。4、通运部负责制定“一通三防”及车辆运输专业安全管理目标。5、地质测量科负责组织制定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管理目标。6、各单位、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组织制定本单位、部门安全管理目标。四、内容及要求1、安监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和发展规划,组织技术科、机电部、地质测量科、通运部、各生产及辅助单位制定公司长期和中短期本质安全目标,报公司审批后,拟文下发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1)监督指导考核各单位制定的本质安全目标。(2)将年度、月度目标指标分解量化到各单位部门,每月进行考核并通报。每月3日14、前,出具各单位上月本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资料报财劳科。(3)根据生产状况的变化和调整,及时对可能造成目标发生变化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完善和修改建议,报公司研究同意后执行。2、技术科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和发展规划,组织制定采煤、掘进本质安全管理目标,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制定具体措施上报公司。3、机电部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和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机电本质安全管理目标,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对机电设备及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进行分析,对淘汰产品、老化产品进行登记,将目标执行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及措施书面上报公司。4、通运部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和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一通三防15、”、车辆运输本质安全管理目标,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制定具体措施上报公司。5、地质测量科结合现场采掘推进进度可能造成的地质变化,组织制定地测防治水本质安全管理目标,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当月采掘推进进度及地质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上报公司。6、各生产及辅助单位结合公司下达的目标,制定本单位(部门)的本质安全管理目标,并将目标量化分解到班组,与班组效益挂钩,并将目标和措施传达到每名员工。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本质安全管理、系统、装备、培训有稳定合理的资金来源,建立正常的安全投入保障资金渠道,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16、(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财务科负责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2、技术科负责制定采掘业务范围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3、机电部负责制定机电业务范围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4、通运部负责制定“一通三防”、车辆运输业务范围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5、地质测量科负责制定地测防治水业务范围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6、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定计划。7、计划科负责汇总和上报全公司安全费用使用计划。8、安监处监督安全费用使用完成情况。四、内容及要求1、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从吨煤费用中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财务科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科目,专款专用,按使用范围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进行明细核算。17、2、计划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汇总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报集团公司,经集团公司审批后,下发至各部门执行。3、每月底,由各使用部门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编制下月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计划科,由计划科汇总整理报总经理审批。4、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应符合政策要求,各使用项目的分配比例正确。计划科在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安全、车辆运输安全、其他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中进行正确分配。5、每月末,财务科、计划科根据月度实际列支情况,核对无误后,分别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财务台账和煤炭生产安全生产费用资金完成情况报表。6、资金使用应得当、科学、合理、及时,否则,因没有实施而导致事故的,应追18、究相关人员责任。7、安监处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现以质量促安全、以质量保安全,提高矿井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安监处处长负责组织采掘质量标准化验收,分管采掘领导、安监处、技术科有关人员、采掘区队队长或技术员等人员参加。2、机电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机电质量标准化验收,机电副总、机电部部长、机电部、安监处分管人员、各井下单位机电副队长、维修班班长参加。3、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运质量标准化验收,安监处、通运部、技术科、机电部有关人员参加。四、内容及要求1.实行安全(工程19、)质量评估制度采掘安全(工程)质量实行班评估,由跟班安监员负责。机电、通运安全(工程)质量实行日评估,由安全监察处分管人员负责。2.实行安全(工程)质量区队周验收、公司旬检查月验收制度区队周验收由各区队依据公司规定制定验收考核奖惩制度(报公司备案)并严格考核,促进班组之间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推进质量标准化上台阶,每周的考核情况存档备查。旬检查必须由队长或技术员参加,参加人员必须参加检查验收前安排会和结束后的反馈会,否则每次罚款50元。采掘安全(工程)质量验收(每月分三旬进行)实行不定时间、不定班次、不定人员动态验收,由生产口领导组织,生产科室参加。验收表由安全监察处处长签字把关。机电、通运的安20、全(工程)质量验收,由分管领导组织,机电部、安全监察处、技术科、通运部分别参加,每旬一次,验收表由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目的为规范职工培训管理,提高培训工作质量,有效地矫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职责1、安监处负责人员培训及其相关管理工作。2、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安监处做好本部门的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四、内容及要求1、安监处负责制定年度人员培训工作计划,每年的12月15日前报公司办公室,经公司领导审查通过后,于12月31日前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2、各单位(部门)必须于每年12月5日前向安监处提出本单位下年度21、的培训需求。参加培训的工种、人数上报后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要提前一周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参加培训。需要临时对员工进行培训的,其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安监处提出培训需求。3、各单位(部门)根据岗位人员情况,将参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名单报送向安监处。安监处负责对岗位人员核实确定,联系外委安全培训机构,并做好外委培训相关事项。4、培训教材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及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并紧密结合矿井及现场实际,确保培训效果。5、加强班前、班后会安全教育,并适时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6、为提高培训效果,安监处应该按照工种建立试题22、库,考前由培训考核领导小组随机抽取考试试题进行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并与奖金和工资挂钩。7、安监处负责建立全员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每一位员工培训信息,并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8、安监处负责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做好各类证书的保管和备案统计,及时发放证书复印件,保证培训人员及时持证上岗,按时组织复训。9、安监处每月应对公司员工的持证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持证有效期满人员的单位负责人,并督促证书到期人员按时参加相关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证书过期的人员,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上岗作业或指挥生产。10、公司领导必须经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从事安全生产的其他管理人员,必须经二级煤矿安23、全培训机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从业人员必须经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初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井下新工人培训合格后,必须在老师带领下实习四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程序,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总经理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2、分管领导负责每周组织一次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3、各单位负责每天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班组每班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各岗位随时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分24、别抓好落实。4、安监处、分管部门负责隐患排查的管理、监督、统计和上报。四、内容及要求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级A级: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要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本单位限期解决的;C级:对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由区队(车间)、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2、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确认工作小组。每月末,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本单位事故隐患分析排查一次,并形成例会制度。根据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对B、C级安全隐患直接确认,A级隐患提出确认意见,报集团公司确认。3、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级负责制,自下而上25、层层排查治理。区队(车间)由技术人员或分管人员负责,区队(车间)管理人员参加,每天排查一次本区队(车间)的事故隐患,C级事故隐患在生产过程中要立即解决,B级事故隐患要上报安监处。由总经理主持,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有关业务部门参加,认真分析和审查区队(车间)上报的B级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B级事故隐患要制定措施,指定单位及负责人进行落实。对排查出的A、B级事故隐患要上报集团公司。4、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落实”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由总工程师或分管领导负责制定治理措施,总经理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整改要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六落实。5、建立事故隐患库并实行26、档案化管理。对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复查情况要输入计算机,并进行分类编号,采用计算机化管理。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每月8日前,A、B级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报送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6、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要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协调并督促整改。7、凡工作、生产现场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时,必须下达停产通知书进行整改。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目的为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安全监督检查程序,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一)相关人员职27、责1、顶板管理专项检查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实施。2、机电、“雨季三防”、冬季“防冻防寒”专项检查由机电副总经理组织实施。3、“一通三防”、车辆运输、地测防治水专项检查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4、全面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地面专项检查和临时性安全检查由安监处处长负责组织实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1、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现场落实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各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检查;组织实施应由本部门负责的其它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2、技术科负责对顶板管理情况、巷道状况、采掘各单位的规程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由28、本部门负责的其它监督检查工作。3、机电部负责对供电、排水、供风、胶带运输等系统的安全防护及设施、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仪器仪表的使用及校验情况、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由本部门负责的其它监督检查工作。4、通运部负责对全公司“一通三防”设施设备使用情况、通风系统稳定情况及瓦斯治理、综合防尘、防灭火、车辆运输等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由本部门负责的其它监督检查工作。5、地质测量科负责对井田范围周边煤矿、各井口及工业场区的排水泄洪、地质构造、防治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由本部门负责的其它监督检查工作。6、后勤保卫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29、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地面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由本部门负责的其它监督检查工作。7、党群部门负责对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职情况、安全教育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内容及要求(一)专项安全监督检查1、顶板专项检查:每月10日、20日、30日进行,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实施,生产口副总及以上领导、各生产单位、部门有关人员参加。2、机电、“一通三防”、车辆运输专项检查:每月5日、15日、25日进行,分别由机电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口相关专业副总以上领导、各生产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3、地面专项检查:每旬组织一次地面专项检查,由安监处处30、长组织实施,安监处、机电部、后勤保卫部门、洗煤厂等有关人员参加。 (二)季节性安全监督检查1、“雨季三防”由机电部负责在每年3月份制定方案,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专业副总、相关单位、部门有关人员参加。2、冬季“防冻防寒” 由机电部负责在每年9月份制定方案,机电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专业副总、相关单位、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三)全面安全监督检查每月10日、20日、30日进行,由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实施,生产口副总及以上领导、各生产单位、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四)临时性安全监督检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组织实施各种监督检查工作,临时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安监处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31、实施。(五)监督检查程序要求1、监督检查一般应由负责组织的部门或领导发出通知,明确监督检查内容、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及人员,必要时制定并提供监督检查实施计划或方案。2、参加单位、部门应按时、按要求派人参加。3、监督检查出的问题能在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安排处理;不能现场安排处理的,检查人员填写问题通知单,由问题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处理。4、问题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应该及时向监督检查组织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目的为规范规程措施的审批程序,加强技术指导,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各单位、部门负责编制业务范围内的规程措施。2、32、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重要安全技术规程措施会审。3、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重大安全技术规程措施会审。4、总经理负责审批重大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四、内容及要求(一)规程措施编制1、规程的编制由技术科根据生产需要,提前以设计设计、规程、措施编制任务书的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区队和相关部门,施工区队和相关部门必须在接到通知单后按规定时间提前报公司。地质测量科提供地质说明书,机电部提供供电设计方案措施,通运部提供通风设计方案措施、局扇安装通风设计、风量计算依据。2、施工区队负责编制规程的全部内容,并负责编制采煤、掘进、开门口、贯通、巷修、机电、车辆运输等措施。3、规程措施编制要求(1)规程的内容必须按矿山安33、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和集团公司生产矿井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办法执行说明等国家和上级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要求编制。(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包括以下内容:简介工程状况,说明原因、用途。施工方法、工艺、作业方式、质量要求。安全技术措施。(二)规程措施审批1、在设计、规程和措施的审批方面,以下几种情况必须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三下”开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三下”开采在试采结束后的试采总结报告。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的结果。矿井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变动相邻矿井分界处的防水煤柱。提高开采上限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2、以下几种情34、况的设计、规程和措施,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1)矿井改扩建工程设计。(2)矿井延深工程设计。(3)采区开拓方案设计。(4)初次应用综采或综放工艺的工作面方案设计。(5)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6)立井、斜井、矿井总回风道、井下火药库(发放硐室)及使用上级专项资金的其它井巷工程设计。(7)立井井筒大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安全措施。(8)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通风系统的设计及技术安全措施。(9)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引入生产水平进风巷时的技术安全措施。(10)采用专用排瓦斯巷排放瓦斯的技术安全措施。(11)开采水淹区域下废弃的防水煤柱时的技术安全措施。(12)“带水压开采”时的技35、术安全措施。(13)矿井延深新水平或开拓新采区的“一通三防”设计(可以包含在延深设计或采区设计中)。(1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的“一通三防”设计(可以包含在采区方案设计中)。(15)在已注销的火区内及火区周围进行采掘工作时的“一通三防”设计(可以包含在开采设计中)。(16)两个矿井合并成联合通风系统的设计。(17)在井下安装辅助风机的设计。(18)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及技术安全措施。(19)新建或更换矿井安全监控、监测装备的设计。(20)“一通三防”的重大安全技改工程。(21)新建瓦斯抽放系统。(22)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技术安全措施。(23)处理煤层自然发火、井下火区管理、启封已熄灭的火36、区及注销火区。(24)大型机电设备的改造设计。(25)矿井防水隔离煤柱的留设和变动设计。(26)在水淹区域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无法排除积水时的设计和技术安全措施。 (27)开采水淹区域下防水隔离煤柱时的设计和技术安全措施。(28)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相差很大的主要下山排水能力的确定。(29)注浆堵水工程设计。 (30)水文勘探工程设计。(31)水闸门和水闸墙的工程设计。(32)疏水降压或注浆加固底板工程设计。(33)矿井、水平和有底板突水可能采区的水仓、泵房设计。(34)矿井开拓延深、采区地质说明书和煤层底板突水系数超过0.1Mpa/m的采煤工作面地质说明书。(35)贯通导线长37、度超过3000m的测量设计或矿井定向测量、矿井联系测量设计。 (36)重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37)井下照相或录像。(38)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证2个安全出口时,必须编制技术安全措施。3、以下规程、措施,根据技术科的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进行编制,经职能部门审查后,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总工程师批准:(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2)“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3)一般安全工程设计、措施;(4)巷道贯通措施;(5)巷道开门口措施;(6)涉及到“一通三防”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4、一般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施工单位编制,经职能部门审批后,报总工程师审38、批:(1)采、掘、修、通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2)机电、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4)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通知书。5、井下电气焊措施审批程序如下:井下电气焊措施审批程序:施工单位编制-通运部审批-安监处审批-总工程师审批-总经理批准。(三)具有规程措施编制审批权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副总及以上领导,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区队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队长、技术人员。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矿用设备、器材的合理分配、使用,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煤矿使用标准,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39、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机电部负责全公司设备、器材的到货验收、签发、区队设备交接,对各单位设备器材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管理、监督检查。2、供应站负责设备、器材的发放,并配合机电部做好到货的验收工作。3、各单位负责所用设备、器材的合理使用,定期进行维修维护。四、内容及要求(一)设备操作管理制度(1)各单位新员工上岗必须签定至少四个月的师徒合同,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后并能熟练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要领,方能独立操作。(2)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按章操作,做到“三不伤害”。(3)员工共同作业时有相互监护安全的责任。(4)各单位每套生产设备,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5)引进的新型设备在使用前,本单位必须对员工进40、行培训(需公司组织培训的由安监处负责组织),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6)同台设备需要多人共同操作时应明确专人负责。(7)操作人员不得甩掉任何保护装置,否则严肃追究责任。(8)机电设备存在不完好、技术指标不达标,操作人员有权提出改造的要求,有安全隐患时有权拒绝使用。(9)设备吊装、拆卸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志。(10)设备出现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处理、汇报。(11)机械设备在维护、检修时,检修人员应悬挂醒目的标识牌板。(12)设备观察窗和计量仪器附近均应有充足照明。(二)设备管理制度(1)机电部为设备主管机构,其职责是:按照上级对设备管理和维41、修工作的要求,落实企业经营方针目标,对全公司设备管理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负责设备选型、使用、维护、大修、计划制定、调拨、报废,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工作,并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负责一般机电设备事故的追查;负责增置设备的计划编制,并报集团公司审批;按时编报设备报表。(2)设备使用单位要设立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资料、图纸、台帐齐全,管理到位,在业务上接受机电部领导。(3)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包机人对设备全面负责。(4)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定期对固定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测定、探伤及仪42、器、仪表的校验。(5)各单位在实施设备更新、大修理计划时,应按规定程序到机电部办理手续,切实做好专款专用。(6)各单位必须做好备用、闲置设备、特殊备件的储备和管理,严禁设备露天存放和拆套,对闲置设备要积极调剂使用。(三)配件管理制度(1)机电副总负责设备配件的全面管理工作。机电部、供应站有一名副职分管配件管理工作。供应站要搞好物资超市。(2)机电部负责设立配件管理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配件管理的具体业务工作;配件管理人员要懂业务,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和配件用途。(3)综采、综掘设备配件实行专职管理,机电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综机配件的具体业务工作。(4)各配件使用单位要有专职或兼职配件管理人员,负责本43、单位配件计划的编制、领取、使用、管理工作。(5)标准配件计划由机电部、供应站共同编制。非标准配件、综机配件由机电部负责编制。(6)标准配件的购进及自制加工由供应站负责,非标准件的外委加工由机电部负责。(7)配件到货后要认真检查数量、质量,大型配件和关键配件应由机电部、供应站共同验收。不合格配件不准入库。(8)配件仓库保管人员要熟悉业务,掌握配件用途。配件按机型分类摆放,定量包装,精心保管,防止锈蚀,保持库房清洁整齐。配件标签要填写齐全,帐目清、数量准、帐、卡、物一致。(9)配件的使用要建帐、建卡,机电部有专人负责配件领用审批。配件的领用要以旧换新。其中,综机配件机电部应设专门库房和专人负责收、44、发,单独建帐、建卡管理。(10)机电部会同供应站每月组织一次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配件平衡会议,对配件的库存、消耗要及时分析平衡,有效控制配件的合理使用。(11)各单位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旧件的修复利用工作,努力提高旧件的修复质量,节约配件资金。(12)各单位配件的报废要经机电部、供应站、机厂、财劳科、计划预算科共同鉴定。(四)材料保管制度(1)按照材料的不同性能,各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所有库存材料。保证不锈蚀,不霉烂,不失效变质。库存金属材料及配件要定期除锈涂油。(2)各单位必须保持本单位材料库内整洁卫生,每月一次清扫库内卫生,做到货物、货架、地面、门窗、墙壁干净。库内无灰尘,无虫鼠害,45、无蜘蛛网,无污垢。(3)本单位材料库内货架要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整洁,与货架沿线保持同等距离。(4)根据物资收发频繁的特点,供应站对收发的物资要做到收发一次,清点一次。并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盘点,做好盘点记录,始终达到账、卡、物相符。(5)机电部负责对设备配件、安全生产材料等所有配件的装箱单、质保书以及技术资料、拉力试验单等的妥善保管。(6)供应站在物资存放期间,原有包装要保持完好,包装物品不准拆做他用。(五)材料发放制度(1)各单位领料单要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并注明领料用途和使用地点。领料员负责到计划预算科加盖“公司成本费用专用章”“公司安全费用专用章”。主要生产材料、安全生产材料的领料单必须有46、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劳保用品、工具仪表由有关部门审批签字。(2)仓库保管员要认真审核材料领料单,根据计划预算科加盖的“公司成本费用专用章”“公司安全费用专用章”发放材料,没有盖章的领料单一律无效。主要生产材料、安全生产材料的发放必须有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劳保用品、工具仪表由有关部门审批签字。凡手续不全的领料单仓库不予受理。(3)仓库保管员不准将材料借用,不准白条发料,凡无任何手续而出库的材料,按其情节追究经办人责任。(4)仓库保管员必须按领料单如实发放材料,不准私自涂改领料数量。一切领料单当月有效,过月作废。(5)仓库保管员发放物资时,要严格计量。(6)供应站严格执行交旧换新制度,没有旧料交回的,47、一律停发新料。(7)仓库保管员填写领料单的数量、单价、金额,并将各领料单位的领料单五天一汇总报微机员,以便汇总材料消耗报表。(六)物资验收制度(1)供应站负责对入库设备进行检查,杜绝“三无”产品入库,保证所有入库物资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证件齐全。(2)物资到货后必须由计划员、采购员、保管员、使用单位等有关单位人员根据计划对到货物资进行验收。(3)物资单价在一万元以上的,机电部负责技术协议的签署。(4)凡论斤计量的物资由供应站负责过磅,论尺、成箱的物资要检尺和拆箱验收。(5)物资验收合格入库后,由保管员给供货单位签发“物资收到条”。(6)待验收的物资,由供应站负责单独存放在“物资待验区”,存放48、时间不能超过三天。(七)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定期检修制度的具体内容按照标准和固定的周期,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规定部位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检查范围:矿井整个生产系统。(3)检修内容各种紧固螺丝;各设备的油质、油位;各种机电保护;各种设备磨损情况;各类管线、阀件;各种机电事故隐患;(4)检查的方式和周期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日常检查,每班进行。本单位专业维护员进行定期检查,每日一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精密检查,每10天一次。(5)检查记录要求按照检查周期建立本单位检查记录,包括设备、部件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故障及处理结果、缺陷和隐患情况等。(6)本单位维护员的责任根据检查内容标准,49、对运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按设备维护、保养流程图及润滑图表,检查生产班组对设备维护、保养执行情况;做好检查记录,根据检查记录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和配件需求计划;每旬提交检查报告,总结设备检查情况,评价设备状念和维护保养水平,提出检修、维护、保养重点和检查重点。(八)巡回检查制度(1)巡回检查由包机人员和值班人员按巡回检查表进行。(2)在设备运行中值班员、包机人必须不断地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每l小时进行一次。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共同按巡回路线、图表、部位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的情况作好记录。(3)值班员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设备运行是否稳定,各种仪器、仪表、安50、全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4)值班人员填写记录时要详细填写检查情况,有数据的应如实记录有关数据。(5)值班员、包机人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填写记录,并汇报处理,有隐患的应立即停止运行,待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运行。(6)值班员、包机人在检查中发现设备不完好,计量仪表不准确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应及时向维护人员汇报,监督更换处理,并向领导汇报。(7)值班员、包机人在巡回检查图表和路线中所示检查部位,必须逐项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不得漏检或未检查填记录。(九)机电设备包机制度(1)公司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有包机人负责,包机人变更时须经机电部同意。(2)三班运转时实行24小时包机,做到小班分片,责任到人51、。集中控制的设备,应配专职维修工,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3)包机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公司上的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安全使用,正确操作。(4)包机人员应认真维护保养所负责的设备,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5)包机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按日检、周检、月捡、半年检、年检制度进行。(6)由于包机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由安监处负责给予相应的处罚。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全面及时掌握井下、地面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52、现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安监处是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负有综合监管责任。2、生产技术、地测管理部门是顶板、水患、矸石山、地质灾害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顶板、水患、矸石山及地质灾害等重大危险源负有专门监管责任。3、通运部是瓦斯、煤尘及煤炭自然发火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部门,对瓦斯、煤尘及煤炭自燃发火等重大危险源负有专门监管责任。4、机电管理部门53、是电气火灾、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提升坠落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部门,对电气火灾、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提升坠落等重大危险源负有专门监管责任。5、保卫部门是地面火灾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负有专门监管责任。6、物资供应和后勤管理部门是油脂储库及其它易燃物资储库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部门,对油脂储库及其它易燃物资储库等重大危险源负有专门监管责任。四、内容及要求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的规定,各单位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监控管理54、的范围如下: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井下。 2、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技术、生产、安全、保卫、供应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生产、安全、机电、通风、洗煤厂、保卫、物资供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监管领导小组;并成立重大危险源综合监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工作。 3、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各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部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要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55、标准,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并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安监处,由安监处负责审查、汇总报送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 4、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5、重大危险源涉及生产过程、工艺、材料、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各单位要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估,每次的安全评估报告要报送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 6、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56、明确专门管理人员管理、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7、每季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8、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9、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57、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10、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11、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分级建档管理,建立健全各类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电子板本及检测监控参数、技术图纸及治理整改措施资料。 12、各单位、各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58、”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13、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治理、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治理整改时限、责任和质量要求,并将治理整改方案措施备案,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验收治理、整改质量;对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由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治理、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治理、整改时限、责任和质量要求,并负责督促检查、验收治理整改质量,将治理、整改结果报安监处备案。 14、重大危险源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治理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或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59、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15、重大危险源监管部门,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16、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加强职工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及重大危险源申报与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17、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60、行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 18、各单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备、设施,要按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安全色光通用规则(GB147781993)等要求,在其醒目、显著、安全位置标注安全标志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以警示人员重视重大危险源部位的安全生产。 19、各单位要加强在重大危险源环境、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要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置齐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对特殊用途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试验61、,经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0、对地面存在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单位、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危险源管辖单位,要加强与重大危险源毗邻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告知他们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应急安全措施。 21、加强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控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凡可采用远程视屏监控系统的重大危险源均要制定规划,逐步建立远程视屏预警监控系统,实现动态、实时监控;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起作业班组区队(车间)生产经营单位公司直线式的、快捷畅通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班组、区队(车间)、单位和公司均要明确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信息的定时采集、整理归档、逐级报告6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一、目的为有效预防煤矿重大灾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促进我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安全发展,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安监等有关部门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2、通运部具体负责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机电部、地质测量科、技术科等部门配合。四、内容及要求1、根据矿井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每年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安监等有关部门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63、须结合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2、在每个季度末,根据矿井开采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化情况,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安监等有关部门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3、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主要责任人。4、业务职能部门对分管专业的灾害预防负技术管理和监督责任。5、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全文传达贯彻到每一名下井职工,使每一名下井职工都能学习了解计划内容,熟悉避灾路线和灾害处理方法,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及格的职工,不准下井。6、公司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岗位、各工种的风险进行辩识,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目的为加强64、对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的处置矿井的重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内容及要求1、每年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监、调度、卫生所、通运部、机电部、地测科、信息中心等有关单位编制矿井年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完毕后必须由总经理签发执行。3、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下发后,安监处必须下发学习配档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对预案内容进行考试,全面提高全体职工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对没有学习或者考试不及格,且不熟悉避灾路线和预案内容的相关人员65、,不准下井作业。4、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演练前必须编制演练方案,应急演练结束后应编写评估报告,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立即纠正。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每半年由总工程师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一次修改、补充和完善。6、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安监处。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伤亡事故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集团公司调度室及安监局。7、66、公司值班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卫生所和救护队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以上人员接通知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8、接到事故救援通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必须全力以赴参加事故抢险工作,不得推委扯皮、影响和拖延事故的抢救,否则将严肃追究其责任。9、事故发生后,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重大事故有关的物品、残骸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并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10、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要划分应急救援小组,并明确职责。1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救援小组必须及时根据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67、人员分布,确定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并积极调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配合救护人员进行抢救。12、应急救援必须按照制定的预案程序执行,同时要根据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13、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安排专人到井口做好上下井人数的统计工作,准确核对井下作业人数。14、事故应急抢救期间,保卫部门必须全面维护公司正常秩序,在井口和公司内设置警戒线,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公司,保障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15、事故救援期间,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同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安全奖惩制度一、目的为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68、,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安全质量工作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职责1、安监处负责提供安全奖惩考核情况。2、财劳科负责安全奖惩兑现落实。四、内容及要求为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到位、现场管理到位、业务保安到位、监督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按照责任、风险、利益共担的原则,根据考核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一)奖励规定1、一月一考核一兑现,月度实现安全奋斗目标,考核人员完成各项考核指标,月度兑现奖励。季度实行滚动递进制,即一季度月度实现安全工作目标按月度基础标准进行奖励,二季度月度奖励按一季度月度奖励额的50%滚动递进69、奖励,三季度、四季度依此类推。2、公司年度实现安全生产,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进行奖励。凡年度出现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人员,取消其年度抵押金奖励部分。3、其他奖励按照公司制定的活动意见或签定的合同书进行奖励。(二)责任追究及处罚规定1、月度内井下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或一级非人身事故,全公司取消当月安全奖,对事故区队队长、书记和跟班队长各罚款20000元;对其他副队长、技术员(班子成员)各罚款10000元;对事故当班班长罚款8000元;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罚款5000元;对当班盯头(面)安监员罚款10000元;对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室安全职责管理责任范围内的有关人员罚款5000元。2、70、井下单位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二级非人身事故,事故区队取消月度安全奖励,对事故区队队长、书记和跟班队长各罚款5000元;对其他副队长、技术员(班子成员)各罚款3000元;对事故当班班长罚款3000元;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罚款2000元;对当班盯头(面)安监员罚款3000元;对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室安全职责管理责任范围内的有关人员罚款1000元。3、井下区队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或三级非人身事故,对事故区队队长、书记和跟班队长各罚款2000元;对其他副队长、技术员(班子成员)各罚款1000元;对事故当班班长罚款1000元;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罚款500元;对当班盯头(面)安监员罚款800元;对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71、室安全职责管理责任范围内的有关人员罚款300元。4、地面单位每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一至三级非人身事故的,按照以上同等标准加倍处罚。5、月度内完不成下井及罚款指标,取消责任人的安全奖励。季度平衡后达到下井考核指标的,增补本季度被取消的月度安全奖励;罚款指标不作季度平衡。6、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者,必须一次考试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当月月度安全奖励。7、班子成员奖惩考核标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办法执行。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目的为准确掌握出入井人员情况,规范出入井管理,确保上下井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安监处负责井口72、出入人员的管理,凡出入副井的人员由井口检身工负责检身、清点、记录。2、调度室负责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核对。四、内容及要求1、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2、各单位当班入井人数表由单位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值班队长签字确认后,上报安监处和调度室。3、井口检身工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按章作业,并严格现场交接班,同时确保井口周围20米范围保持清洁卫生,无垃圾杂物。井口信息站签到人员要认真清点上下井人数,并及时填写统计表。人员上下井结束后把上下井人数报调度室。4、各单位必须建立上下井人员上下井记录,每班班后核对人员。5、井口信息站签到人73、员和队长、班组长必须确切掌握当班实际出勤人数,每次换班后两小时,有人尚未升井,井口信息站签到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安监处。6、调度室负责根据各单位的汇报,统计、核对全公司当班出入井人员情况,作好记录,并做到相互统一无误。7、安监处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罚,同时连带追究单位负责人。安全举报制度一、目的为切实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纪委负责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责成相关部门落实处理,负责奖罚的监督落实。四、内容及要求1、举报内74、容(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破坏或伪造现场的、隐瞒不报的、不如实报告的或不积极组织抢救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2)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的。(3)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的。(4)井上下出现的“三违”行为。(5)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及安全宣传设施的。(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尽职行为。(7)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8)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9) 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10)其它危害安全生产需要举报的内容。2、举报方式(1)电话举报。受理部门:纪委、行政办公室75、安监处、调度室。(2)信件举报。设置举报信箱,举报人可向信箱直接投放举报信件,纪委负责每天开箱收集整理。(3)直接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向受理部门及有关领导举报。3、举报要求(1)举报内容必需真实、客观,不得虚报谎报,如发现诬告行为,严肃处理;(2)举报可以匿名举报,也可实名举报;(3)举报必须说明事实、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4、举报处理(1)受理部门要建立专门记录,举报材料一经收阅,必须对署名举报人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依法保护。(2)接到举报人举报后,纪委责成相关部门在7日内调查核实完毕,经核实无误后形成调查处理报告呈报有关领导。(3)经查实的有效举报,根据所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适当76、奖励,并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进行通报表扬。(4)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布举报人姓名。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一、目的为强化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公司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简称带班领导)负责矿井带班作业,现场协调指挥矿井安全生产。2、各区队管理人员负责区队跟班作业,现场协调指挥本区队管辖区域安全生产。3、其他管理人员完成下井指标,并抓好所到区域安全管理。四、内容及要求(一)矿井带班作业制度1、总经理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每班必须77、有领导带班下井。带班领导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带班领导要认真落实带班下井职责:认真分析排查当班安全管理重点,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瓦斯排放、采掘工作面安装撤出、过断层、掘进巷道开门口、贯通、新设备使用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遇到险情时,有权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带班领导利用带班时间,应尽可能覆盖检查所有采掘头、面及其它重要地点。上井前要对当班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情况进行分析,凡78、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必须明确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责任人,确保安全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交班后要对本班升井人员进行调度、确认,并督促调度人员做好全面核实。3、带班领导必须完成月度规定的下井带班个数。4、带班领导实行轮流带班下井,严禁空班。由公司安监处编排月度领导带班下井明细表。在每月25日前,安监处将下月度领导带班下井明细表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并送达每位带班领导,同时安监处按要求及时报送上级部门。5、带班领导要严格按照排定的月度下井明细表带班下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带班下井时,应与其他带班人员互换班次,安排好替班人员,不得空班。6、领导带班要严格执行上下井时间和交接班制度,具体时间为夜班00:0079、, 早班8:00,中班16:00,必须与工人同时上、下井;必须在规定的交接班地点进行交接班,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交班领导向接班领导详细交待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目前采取的措施、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升井,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超过交接班时间,若接班人员不到,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并追究接班人员不到的责任。若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7、安监处要及时将领导带班情况通过井口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领导带班资料,并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带班档案严格保管。安监处长负责监督检查,每天通报领导带班情80、况。8、凡无领导带班下井的,职工有权拒绝下井作业。公司不得因此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或者与其解除签订的劳动合同。9、公司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有关举报。凡接到各类举报,按照提供的有关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区队跟班作业制度1、实行区队管理人员跟班下井制度,区队负责制定管理人员跟班排序表,任何情况下不得空班。2、跟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监处的大班前会及区队班前会,不参加班前会,当班人员不准下井。3、跟班人员必须与职工同上同下,严禁早上晚下、无故脱岗。4、跟班人员在井下实行现场交接班,交班人员要向接班81、人员详细说明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及落实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双方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5、跟班人员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安全生产情况。6、跟班人员在跟班过程中,发现作业现场存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或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解决,当时无法解决处理的要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断电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安监处、区队汇报。7、跟班人员下井及跟班次数按公司年度安全奖惩考核办法执行。(三)监督检查安监处、纪委随时对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减少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防止人为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82、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安监处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2、各区队负责建立内部员工学习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日常学习培训。3、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审定和修改。四、内容及要求1、新招收的员工、易岗、转岗和重新上岗的职工,安监处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准许其上岗。2、各区队制定内部员工学习培训制度,报安监处汇总。各区队每半年组织员工全面学习一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在推广应用前,相关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推广应83、用。4、各区队组织职工学习作业规程时,必须同时组织职工学习相关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考试。5、员工在上岗操作前,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现场操作如果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必要时撤离现场并向调度室汇报。6、区队在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时,对执行和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并报分管业务部门。7、每年1月份由总工程师组织副总工程师、相关业务部室、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审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和正确使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按照上级有关劳动防护用品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84、。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财劳科负责按照上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2、供应站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工作。3、安监处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内容及要求1、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按照岗位、工种作业要求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2、凡从事多种作业或多种劳动环境作业的人员,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若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确实不能适用的,要重新配备所需的其他劳动护品。3、对生产85、管理、调度、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4、变电站、配电室、中央泵房等重要场所必须配备固定的符合等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靴等劳动护品,操作时必须按规定正常佩戴使用,并设专人管理。5、采购选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功能要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规定的防护条件。6、对配备和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具、防尘口罩、安全鞋(靴)、安全手套、煤矿用自救器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7、工作服面料必须选用纯棉制作,对有屏蔽、防射线、防静电、耐腐蚀、阻燃等特殊性能要求86、的防护服装面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防护服标准。8、供应站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制度;要严把进货关、入库关,按规定要求妥善存放保管,确保配备、发放质量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9、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定期更换、检验报废等管理,安监处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行业规定监督执行。10、财劳科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上级有关标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账,实行一人一卡,按工种岗位要求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种类。11、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要登记好时间、领取数量和领取人,以区队为单位集体按时领取;根据现场条件变化,生产急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及时87、领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可根据使用情况随时领取。12、职工长期休病假或脱离生产岗位时,应根据时间长短和不同情况暂时停发劳动防护用品或顺延使用时间。13、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要求穿戴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调离本单位的职工要交回该回收的劳动防护用品;内部调动工作或岗位工种变动的职工,要及时转移或更改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卡片,按新工种的标准重新配备和发放。14、各级管理人员到车间、下井检查工作时,对职工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要作为一项检查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现以质量促安全、以质量保安全,提高矿井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88、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安监处处长负责组织采掘质量标准化验收,分管采掘领导、安监处、生产技术科有关人员、采掘区队队长或技术员等人员参加。2、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机电质量标准化验收,机电副总、机电部长、安监处分管人员、各井下单位机电副队长、维修班班长参加。3、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质量标准化验收,安监处、生产技术科、机电部有关人员、通防部等人员参加。4、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运输质量标准化验收,机电部、生产技术科、安监处分管人员、运输队队长或技术员等人员参加。5、安监处处长负责组织地面质量标准化验收,机电部、安监处、劳动人事科、运输队、后勤保卫科、选煤厂、机厂等人员参加。四、内容及要89、求1.实行安全(工程)质量评估制度采掘安全(工程)质量实行班评估,由跟班安监员负责;机电、运输、通防安全(工程)质量实行日评估,分别由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科、机电部分管人员负责。2.实行安全(工程)质量区队周验收、矿旬检查月验收制度。区队周验收由各区队依据矿规定制定验收考核奖惩制度(报矿备案)并严格考核,促进班组之间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推进质量标准化上台阶,每周的考核情况存档备查。旬检查必须由队长或技术员参加,特殊情况经组织者同意可由党支部书记参加,参加人员必须参加检查验收前安排会和结束后的反馈会,否则每次罚款100元。采掘安全(工程)质量验收(每月分三旬进行,)实行不定时间、不定班次、不定人90、员动态验收,由生产口领导组织,生产科室参加。验收表由安监处处长签字把关。机、运、通的安全(工程)质量验收,由分管领导组织,机电部、安监处、生产技术科、运输队、通防部分别参加,每旬一次,验收表由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实行月解剖式检查验收制度。每月由生产副矿长组织一次,生产口有关领导、生产技术科、机电部、通防部、安监处及井下所有单位队长(技术员)参加,同时对采、掘、机、运、通分别进行验收评分,验收表经生产副矿长签字认可后有效。3.实行安全(工程)质量树优评差制度。月度由生产副矿长组织技术科、安监处、机电部、通防部、各区队队长对工程质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月度安全质量考核。4.实行安全(工程)质量正向91、激励制度。对迎接上级组织的各类检查、验收、大型推介活动及大型会议等,所去头、面无“三违”、无隐患(含矿内部认定的),对施工区队工资总额、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给予一定奖励。5.实行安全(工程)质量与“四三三”工资挂钩制度,由劳动人事科负责按有关实施办法落实。6.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和验收责任追究制度掘进施工的巷道在巷道门口必须设置固定的工程质量终身制牌板。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工程规程措施落实兑现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各单位施工工程检查记录;安监处负责对采掘工程质量班评估表、验收表存档;机电部负责机电安装工程(包括风水管路安装)的监督、验收、记录、存档。凡是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92、则,由原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原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依据具体情况分析确定)。验收人员在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插尺验收,现场查出的问题必须经被验收区队的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签字认可,上井后再查规程措施学习贯彻等有关技术资料,然后对照标准进行评分,严禁打人情分,验收表必须经参加验收人员亲笔签名备查。验收分数被上一级领导查出评分不实的,由验收人员全额赔负矿支付区队的奖励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抢救和分析处理制度一、目的为认真做好煤矿事故的统计报告、抢救和分析处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职责1、各单位负责及时将事93、故情况汇报调度室和安监处。2、调度室负责事故情况记录和事故汇报矿主要领导,矿主要领导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单位和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工作,分管领导组织追查分析安全生产事故。4、安监处负责事故的统计工作,组织追查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四、内容及要求(一)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抢救1、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安监处,调度值班人员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按照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立即停产撤人。主要领导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94、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矿值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抢救、调查和初步分析。2、事故报告要将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报告清楚。3、事故上报必须真实准确,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上报事故承担领导责任。4、事故统计报表必须按规定的时限及时上报。表内各项数字清楚齐全,准确无误。5、必须建立事故档案,规范各类事故统计资料,为企业各级领导决策安全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处理95、1、非人身伤亡事故的追查分析(1)一级非人身伤亡事故,由矿长组织追查分析,分管矿领导、安监处、涉及的业务部门、事故单位党政领导、事故责任者及与事故相关人员参加,在事故发生10日内追查分析完毕,并形成追查分析报告,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报矿长审核。(2)二级非人身伤亡事故,由分管领导组织追查分析,安监处、涉及的业务部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及与事故相关人员参加,在事故发生5日内追查分析完毕,并形成追查分析报告,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报矿长审核。(3)三级非人身伤亡事故,由安监处组织追查分析,分管领导、涉及的业务部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及与事故相关人员参加,在事故发生3日内追查分析完96、毕,并形成追查分析报告,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报矿长审核。2、人身伤亡事故的追查分析(1)生产过程中发生轻伤,由安监处组织追查分析,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跟班队长、当班班长、跟班安监员、与事故有关的人员参加,在事故发生3日内追查分析完毕,并形成追查分析报告,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报矿长审核。(2)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伤,由安监处组织追查分析,矿分管领导、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跟班队长、当班班长、跟班安监员、与事故有关人员参加,在事故发生5日内追查分析完毕,并形成追查分析报告,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报矿长审核。(3)发生工亡事故,由上级组织追查分析,矿相关领导、部门、事故单位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五、其他规定197、安监处负责整理和保存各类事故的事故追查分析记录、事故调查报告等材料,并将最终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公布。2、事故单位应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安监处。3、安监处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事故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充分发挥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消除和减少安全风险,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安培中心(安监处)负责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培训和复训。2、安监处、有关职能部门及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四98、内容及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后,方可上岗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每3年培训复审一次,逾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4、地面及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随时接受检查。5、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虚心接受安全检查、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导。6、培训中心必须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数据库,随时掌握其培训情况,及时督促到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7、各单99、位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明确记录其个人信息,并提前安排送出培训。8、安监处做好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情况记录,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9、参加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考试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经补考仍不合格,吊销安全操作证,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限员挂牌制度一、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矿井限员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有效监控,实现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定。二、适用范围井下各单位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矿井及100、采区核定作业人数由劳动人事科负责核定,核定后向调度室及有关单位通报。3、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牌板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采煤工作面的实际作业人数由跟班队长填写,掘进工作面的实际作业人数由班长填写。四、内容及要求1、严格按劳动定员标准限制当班下井人数,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2、对下井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及时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和入井人员所在的工作区域,做好入井人员考勤记录;在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挂牌真实标明井下当班最多作业人数和实际入井人数。3、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根据我矿实际,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当班每个采煤面最多作业人数不超过19人,当班每个掘进迎头最多作业人数不超过9人,当班每个采区不超101、过100人。4、限员管理牌板一次不填写或不按规定填写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5、凡采区的实际作业人数超过核定作业人数的,一次对队长、书记、跟班队长、班长及安监员各罚款200元。安全生产情况记录簿、月安全确认制度一、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集团公司有关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跟班规定及安全确认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突出过程控制,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班子成员、副总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三、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矿井安全生产情况记录簿由安监处处长负责审核,安监处处长不在单位时,由矿级值班领导负责;矿安全确认表由矿班子成员签字确认后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四、内容102、及要求1、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原则,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2、严格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跟班责任落实,值班领导是当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班领导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追究责任人员的同时,一并追究值班及带班人员责任。3、安全生产情况记录簿是矿井日常安全生产情况的真实记录,必须如实填写、记录及时、准确清楚,严禁伪造、私自涂改。4、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总局第21号令)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程序、内容逐级汇报,严禁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5、安全生产情况记录簿由值班、带班领导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撕毁、缺页,保存完整。无故不填写或记录页数不符,对值班领导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6、根据国务院446号、493号令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安监处每月如实填写一次,在次月3日前将原件报集团公司安监局。7、对于发生的轻伤及以上事故,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规定的程序、时限及时上报,在安全确认表中详细填写,并附有事故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