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及劳动保护等管理制度汇编52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7780
2024-09-08
51页
122.06KB
1、煤业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及劳动保护等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6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7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0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2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3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4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6安全奖励28重大隐患汇报奖励规定29现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规定32现场动态检查处罚条例34安全标志管理制度40劳动保护管理制度4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2地面防火管理制度45反“三违”管理规定46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定期2、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是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的一种好办法,为了开好安全办公会,特制定以下几项规定:一、一般情况下矿每月15日(确定一天)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另定。二、矿安全办公例会由矿长主持(矿长有事委托他人代理),当月不召开安全办公会罚矿长500元。三、建立会议点名制度,矿安全办公会由矿办考勤,系统安全例会由调度室考勤,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单位300元,会议不作记录罚款30元,不向单位职工进行贯彻罚款200元。四、矿安全办公会议由矿办做记录、下纪要,系统安全例会由安全管理监察科做记录,上级检查记录不完善罚责任单位300元。五、为了提3、高安全办公会的效率和效果,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事先将要汇报的问题收集整理好,抓住重点集中汇报。1、通风负责汇报“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2、安全管理监察科汇报井下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3、后勤综合科汇报地面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4、总结近期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的安全工作。5、研究解决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6、安排安全工程项目及进度,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7、规划和安排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六、注重会议效果,凡安全办公会议决定安排的问题事项,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每次安全办公会上都要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安排问题落实执行情况,对落实不力或无动于衷的要查明4、原因进行问责。七、安全办公会议做出决定,由安全管理监察科进行跟踪落实,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有关领导。安全目标考核办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加大安全工作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形成责任明确,运作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考核激励机制,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制定本办法。一、安全控制指标1、锦程煤业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5以下,奋斗目标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2.8以下。2、地面单位杜绝重伤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0.5以下。二、安全目标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5、任制,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工作稳定发展,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定,提高安全工作执行力,加大奖罚力度,建立不低于工资总额30%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建立个人安全工资帐户,做到有安排、有落实,令行禁止、执行有力。安全监管落实到位,按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问题。2、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整改到位。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编制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为突发事件救援提供制度、措施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提高突发事故救援的领导组织保障6、;加强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预案宣传贯彻到位,全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学习,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对应急救援物质的管理,提高抗灾害应变能力。4、加强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教育活动,创新发展培训方法,要注重实效,要与井下现场紧密结合,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管什么、懂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会什么做什么”的培训原则,着重岗位实际操作技能,现场安全知识的实地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做到“培训一个,合格一个”。三、安全目标考核办法(一)成立考核领导组组长:成员:(二)考核范围:全矿各单位(三)考核内容:1、安全控制指标;2、安全管理落实;3、应急救援体系建设;4、安全隐患排查;5、安全培7、训。四、安全目标的签订矿与各单位签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单位要按照负责权利统一,分口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考核目标层层分解,细化量化。五、有关要求1、树立“安全第一”竟识,各生产单位都要把思想、行动、管理、制度统一到矿安全整体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矿的安全规划、目标和思路,研究部署和落实工作,实现与我矿安全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做到统一目标、统一标准,按要求严格开展。2、建立个人安全工资帐户,健全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各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量化、细化安全目标管理系统,把我矿下达的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层层分解道每位员工,把安全责8、任落实道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要严格的考核奖罚保障安全工作的贯彻落实。3、按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加强“一通三防”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抓住隐患治理的关键,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配齐基础装备,完善基础设施。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的作业区域坚决停采整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提高安全工作执行力。各级领导要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强化安全工作的执行力,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执行意识,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反应灵敏、动作迅速、贯彻坚决、执行有力、贯彻到位。5、强化安全技术培训,要高度重9、视员工素质的提高,把安全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树立培训不过关就是隐患的理念,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创新培训途径和培训内容以及培训方法。实现培训一个、合格一个、安全一个的工作目标。6、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开展考核工作。参加考核的单位和人员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全面准确的对安全工作进行客观评价,严肃认真的做好各项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促使现场安全状态始终处于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地阻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和10、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事故隐患分级第二条 事故隐患:本制度所称的事故隐患,指生产作业的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危害性因素。第三条 矿井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放顶和其他。第四条 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和经济分为三级:A级:危害严重,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者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隐患;C级:危害较轻,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隐患。A级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按其危害范围11、和对人身的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级:一级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或3人(含3人)以上重伤的事故隐患;二级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伤或3人(含3人)以上轻伤的事故隐患;三级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对人造成伤害,但伤害较轻不至于造成重伤或3人以下轻伤的事故隐患。第五条 隐患处理分类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需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区科解决不了的,需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区科、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成立事故隐患治理领导组组 长:副组长:兰金顺成 员:南玉明、杜同昌、张春彦、刘世清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第七条 事故隐患检查分工负责表分管矿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重12、点负责检查、排查项目矿 长矿办主任1.对B级隐患召开安全办公会议;2.审核上报A级隐患;3.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总工程师技术科长、地测科长通风科长1.技术管理;2.顶板;3.“一通三防”;4.水害;5.井下应急救援预案;6.地震及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矿长机电科长、运输科长1.大型设备;2.机电运输;3.装备设施;安全矿长安全科长1.放炮及其它隐患;2.收集整理上报B级以上安全隐患;3.组织平衡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做出的决定;4.突发公共事件所有应急救援预案;5.火工品;6.特种设备。第四章 事故隐患排查与认定第八条 常规检查:生产班组每班开工前由领班干部组织一次“四位一体”(跟班干部、13、班组长、安监工、瓦检工)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九条“四级”排查:每月一次矿排检;每周一次专业排查;每天一次区队排查;每班一次班组排查。矿级排查重点排查下月的事故隐患,由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区队排查主要排查当天存在的事故隐患,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班组排查当班主要排查当班的生产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由当天区队值班人员和班组长负责。第十条 定期检查:全矿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三次(10号、20号、30号)双休日顺延,上旬系统自检,中旬互检,下旬全矿总检,每次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100%。地面各类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由分管系统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第十一条 重点检查:对重点部位、区域、单位、岗位、工程、易发14、生事故的地点及安全办公和矿领导作出的安全指示、指令,由分管矿领导负责安排监督检查。第十二条 季节性检查:根据气候变化给作业场所条件可能带来的变化,为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由分管系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第十三条 特殊检查:巷道贯通、火区启封,井下电气焊、通风系统改变、新工作面搬家准备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由系统领导安排进行检查。第十四条 动态检查:由矿班领导、安全科“一通三防”小分队,每天不定时深入井下生产现场安全不放心的单位及人员,安全上没有把握的进行抽检。第十五条 循环检查:对安全不放心、管理较差、井下处理安全隐患,由生产副矿长安排不断线的循环监督检查,直至达到隐患消除。第十六条 按照“群防群15、治”管理格局,各类安全监督员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事故隐患排查中的作用。第十七条 按照我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的具体情况,各单位对本单位工作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以确保对危险源有效控制。第十八条 矿井存在下列情形的可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的10%;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5、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16、过规定人数的。(二)瓦斯超限作业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三)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小于3m3/min,用通风方式解决瓦斯问题比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下列规定而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1)大于或等于40m3/min;2)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3)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4)年产量0.4-0.6MT的矿井,17、大于20m3/min;5)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1、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2、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四)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4、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18、风安全需要;9、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五)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和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3、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4、擅自开采各种防水煤柱的;5、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作业人员的。(六)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1、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2、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七)自燃发火严19、重、未采取有效措施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为编制防止自燃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方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的;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燃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4、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5、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八)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1、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2、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20、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3、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4、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门发爆器的;5、采用不能保证2个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除外)的;6、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开采的。(九)其它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第十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制度,被认定为一级的,要悬挂红色警示牌;认定为二级的,要悬挂黄色警示牌;认定为三级的,要悬挂蓝色警示牌。警示牌要悬挂在事故隐患警戒处能够引起注意的地方。第五章 事故隐21、患整改与治理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落实”原则,每次定期检查,由牵头部门提前一天把检查安排分组表发到矿领导及各组长手中。第二十一条 组长接到检查分组表,召集检查人员,必须明确检查目的、美容,制定安排检查计划,学习掌握被检地点概况及有关规定,保证检查质量和效果。第二十二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在现场如实填写处理意见书及问题三定表,对于违章行为构成罚款,给予罚款处分,对于可能造成事故的安全隐患,必须由组长安排专人盯在现场处理,安全隐患不处理,不准生产。第二十三条 每次检查的问题及结果要及时交安全科,安全科汇总后,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类22、,上报有关领导,必要时立即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第二十四条 安全科对查出的问题实际监控,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处理情况。第二十五条 事故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我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办法制定相应的事故隐患控制措施,A管理方案;B运行控制;C监督检查;D培训教育;E应急预案。矿井A级隐患以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和监督检查的控制措施由安全科落实,需要培训科备案,由安全科跟踪落实处理情况。第二十七条 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23、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第二十八条 对于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A级隐患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B级隐患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C级隐患由区队技术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经过审批后实施。第二十九条 对安全隐患多、管理差的工作面,必须停产整顿,隐患处理合格后,由原检查组进行验收、签字认可,方可恢复生产。第三十条 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须由事故隐患确认单位组织验收,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第六章 事故隐患报告第三十一条 事故隐患实行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都要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24、的义务。第三十二条 现场作业人员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当班干部和安监工报告,对现场暂时无法处理的事故隐患,当班干部及安监工应分别立即向矿调度室和安监调度报告。第三十三条 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现场处理并向矿主要负责人报告。第三十四条 调度室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和相关专业部门报告,对于B级以上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向矿主要负责人报告。第三十五条 A级、B级事故隐患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和对口业务部门;C级事故隐患报矿安监站,由矿安监站小分队负责落实隐患整改处理情况。第三十六条 对于已经处25、理完毕的事故隐患,也要及时上报安监局和对口业务部门进行销号。第七章 监督和管理第三十七条 安全科时全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上、下安全监督检查,地面防洪、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井下盘区皮带巷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 通风科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及盘区专回,总回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 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协调全矿井,采煤、掘进、运输和生产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及盘区轨道巷日常安全技术监督检查。第四十条 机电科负责全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技措的业务技术管理及安全技术监督检查。第四十一条 地测科负责井田生产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的安26、全生产技术管理,具体负责井下采空区积水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条 安全科对事故隐患应登记建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信息库,实行档案化管理,并负责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促使现场安全状态始终处于良性循环,更大限度的阻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检查制度。一、检查项目分工1、安全科是全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矿井上、下安全监督检查,地面防洪、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井下盘区皮带巷日常安全监督检查。2、通风科负27、责通风科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及盘区专回,总回日常安全监督检查。3、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协调全矿井,采煤、掘进、运输和生产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及盘区轨道巷日常安全技术监督检查。4、机电科负责全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技措的业务技术管理及安全技术监督检查。5、地测科负责井田生产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具体负责井下采空区积水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6、派出所负责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具体负责井上、下火工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地面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7、小窑科负责对井田内小煤窑和井田外对大矿有威胁的小煤窑进行监控。8、后勤综合科对地面医院、28、托儿所、矸石山、公共娱乐场所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二、检查方法1、定期检查:全矿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三次(10号、20号、30号)双休日顺延,上旬系统自检,中旬互检,下旬全矿总检,每次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100%。地面各类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由分管系统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参加。2、重点检查:对重点部位、区域、单位、岗位、工程、易发生事故的地点及安全办公和矿领导作出的安全指示、指令,由分管矿领导负责安排监督检查。3、季节性检查:根据气候变化给作业场所条件可能带来的变化,为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由分管系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4、特殊检查:巷道贯通、火区启封,井下电气焊、通风系统改变、新工作面搬家准备等可29、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由系统领导安排进行检查。、5、动态检查:由矿班领导、安全科“一通三防”小分队,每天不定时深入井下生产现场安全不放心的单位及人员,安全上没有把握的进行抽检。6、循环检查:对安全不放心、管理较差、井下处理安全隐患,由生产副矿长安排不断线的循环监督检查,直至达到隐患消除。三、安全检查具体规定1、安全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落实”原则,每次定期检查,由牵头部门提前一天把检查安排分组表发到矿领导及各组长手中。2、组长接到检查分组表,召集检查人员,必须明确检查目的、美容,制定安排检查计划,学习掌握被检地点概况及有关规定,保证检查质量和效果。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30、章行为、安全隐患,在现场如实填写处理意见书及问题三定表,对于违章行为构成罚款,给予罚款处分,对于可能造成事故的安全隐患,必须由组长安排专人盯在现场处理,安全隐患不处理,不准生产。4、每次检查的问题及结果要及时交安全科,安全科汇总后,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类,上报有关领导,必要时立即召开安全办公会议。5、安全科对查出的问题实际监控,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处理情况。6、对安全隐患多、管理差的工作面,必须停产整顿,隐患处理合格后,由原检查组进行验收、签字认可,方可恢复生产。7、对违反检查规定的人员按矿安全奖罚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一条 作业规程时现场施工组织和指导生产的依据,是实现安全生产31、和正规循环作业的保证,是贯彻落实国家技术政策的具体体现,根据本锦程矿矿井生产实际兼顾上级要求,为严格作业规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每个采掘工作面在开工前根据本规定程序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技措本工程科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若工作面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进行生产,否则要追究领导责任。第三条 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相关设计要求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作业规程与原设计不符时,必须征得总工程师批准。第四条 作业规程的修改和补充,先由区队提出修改意见,经技术、地质、通风、安全等部门审查后报矿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批准32、。第五条 采掘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和技术主管负责编写,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本区队干部和工人意见,在开工前20天编写完毕,经区队长和技术负责人签署后,报生产技术科,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会同分管副矿长组织生产、地质、安全、物供、机电、通风、煤质、工资及科室和采掘区队进行会审,会审意见要纳入规程,审批签字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生产,严禁以“传阅”方式审批作业规程。第六条 编制规程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1、经过审批的采取设计和工作面设计;2、地测部门供给经过审批的有关地质和小窑资料;3、通风部门供给的有关通风、瓦斯、煤尘、洒水等资料;4、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配备资料;5、工33、资和计划部门提供的经济指标资料;6、各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及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巷道维修制、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瓦斯煤尘管理制及有关安全制度;7、同煤层邻近采区或工作面矿压观测资料。第七条 规程必须在开工前十五天编制审批完毕,打印装订在七日内完成,报送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同时向安监人员和其它有关管理人员贯彻,开工前一周由施工单位区队长组织本区队所有人员贯彻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第八条 在初次贯彻学习后,日常还应针对实际情况经常组织学习,每月两次,每次学习贯彻要建立登记簿,由学习者本人签字,作为保安考核的一项内容建档备查,修改和补充内容审批后,必须及进向全体人员贯彻,学34、习方式同正式规程相同。第九条 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和格式必须按同煤生字(1987)第449号和同煤生字(1990)第1048号文执行。第十条:本条文规定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了预防矿井发生事故,必须对矿井水、火、瓦斯、顶板、煤尘等主要灾害采取预防措施,同时为了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序的进行处理,以保障国家财产与人民群众生命损失减少到最低,特制定本办法。1、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全、技术、通风、机电、地测等部门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2、安全科具体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工作。3、编制好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首先要由总工程师组织各分管副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35、进行审核,然后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组织有关处室有关人员进行会审。4、总工程师要安排各部门按会审意见进行修改。5、安全科要根据各部门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规的书面材料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全矿各单位贯彻学习,使全矿职工都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与处理有一个全面了解。6、安全科要定期组织各部门对井下各主要灾害预防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问题要进行“三定”限时处理。7、安全科要及时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修订,修订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要报到总工程师及集团公司安监局审查,同意后再贯彻执行。8、发生事故后,要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抢救。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36、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及发生事故后能够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特制定本制度。1、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召集各副总以上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2、由安全副矿长具体负责组织各业务部门制定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3、安全科收集汇总后,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副总以上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集团公司安监局组织会审。4、安全科要组织各业务部门按会审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下发全矿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5、安全科要定期对应急物资及医药用品进行检查,做到应急物资及医药用品专库专人保管,不得挪作他用。6、安全科要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通讯37、线路进行检查,做到通讯线路畅通无阻。7、安全科要会同金马派出所选出相对安全的场所,作为应急避难所用。8、安全科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及时修订,要做到预案能够符合快速、可操作性强。9、利用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各类事故的预防与救援进行宣传报道。10、发生事故后要严格按照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职工人身安全,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以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法为依据结合我矿管理考核办法,特别制定大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大型设备的正职时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者,是搞好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现场指挥定期检修事故抢修,并对施工过38、程中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二、大型设备科的正职熟悉和掌握全科设备安全运行状况,严格按照班日自检计划和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维护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反映,减少一般机电事故,消灭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发生,保证设备安全运转,确保设备台台完好。三、各行政副职、技术人员对本职分管范围的安全负责,所有干部都应掌握安全运行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根据分管口安全隐患情况,及时处理和向科里反映,提出解决措施,四、各班组长对所管辖设备设施安全负直接责任,下属工人对本岗人员自己的人身安全及承包设备负责。五、为确保安全运转、大型设备科安全活动日每周四、早、二班全面深入分析当前设备实施安全状况。六、所有安全活动必须39、有专门记录,记录要全面真实清楚。七、技术人员认真编制各类安全措施,操作规程及检修规程,定期对职工进行作业和安全培训。八、每个职工有权监督施工的合理性,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指挥操作,在不安全情况下有权停止工作。九、职工应按劳动法调配工作,严禁疲劳作业,对安全不放心的人根据情况有权停止工作。十、全科安全管理要与一体化考核办法挂钩,奖优劣罚,利害分明。十一、严格执行大型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检查制度保证其动作灵活可靠,否则停车解决。十二、严格执行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要害部位任何人员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处理隐患,做好处理记录,管理好本部位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保持完好,班班向科里汇报当前机房设备设施状40、况。1、主扇、副井绞车,夏季特别注重防洪,发现防洪隐患及时汇报并积极处理。2、压风机房重点注意防火防盗。十三、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图表要求,当班作业人员认真检查、维护、试验,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各类保护零活可靠,各类仪表准确灵敏。十四、充分落实包机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十五、严格交接班制度严禁私下换班、连班,确保八小时工作制,杜绝疲劳作业,特别是副井绞车司机、主扇司机及主水泵司机、压风机司机因交通不便暂不强调。十六、以矿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为依据,奖罚落实到具体作业者,同时连带处罚奖励相关人员。十七、严禁隐瞒事故及设备不安全隐患,一经查出按造成事故处罚包机人或隐瞒人。41、十八、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三违”发生。十九、科干部认真到各机房上岗、杳岗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二十、按机电设备标准化要求搞好标准化工作。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了保障矿井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十六条的要求,特制定我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入井检身制度1、凡因工作需要入井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井口检身后方可入井,任何人不经检身都不得入井。2、矿专门配备井口负责检身人员,每班两名,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并安排有关具体事宜。3、负责检身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一定的业务水平和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坚持小时工作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工42、作岗位。4、负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必须进行检身,如发现不带自救器、不戴安全帽及矿灯、穿化纤衣服的人员,应立即制止其入井并进行登记报安全科。5、负责检身人员检身时,如发现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或酒后入井的人员,立即制止其入井,没收所带禁物,通知其单位负责人,汇报安全科和金马派出所,查明原因进行重处。6、检身人员必须遵于职守,不徇私情,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给予50100元的处罚。7、入井人员必须遵守规定,接受检身,违反规定强制入井者给予300500元的处罚。带烟火下井者给予降级或除名的处罚,并追究其单位正职的责任。8、外来人员入井时也应接受检身。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全矿凡有下井工作任务的单位,必须建43、立逐日班次出勤人员的考勤制度,并将入井人数汇报矿调度室。2、各单位的上岗干部或班科长及班组长,必须确切掌握当班实际出勤人数和入井人数,下井前到井口信息站清点登记,出井前应再次清点本班人数,升井后到井口信息站登记。3、各单位在换班后因工作需要未能按时出井的人员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单位负责人到井口信息站登记。4、井口信息站对于因工作需要未能按时出井的人员要认真清点,在预定时间超过两小时尚未出井的,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5、井口信息站每班派两人负责矿出入井人员的清点工作,并将每班情况报安全科。6、劳动人事科应根据井下考勤机的显示统计门板出入井人数,如发现有长时间没有出井显示的人员,应立44、即通知本人单位和矿调度室,落实情况,查明原因。安全奖励一、安全奖励分为季度奖和年度奖。二、奖励范围:安全奖主要奖励和表彰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三、奖励来源:1、集团公司及宏大公司对矿安全奖励;2、矿对机体及个人罚款;3、不足部分从矿吨煤成本中列支。四、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取得的经济效益和避免的损失,给予奖励。1、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2、瞒报事故,掩盖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严重违章行为进行举报的;3、在抢险救灾中对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出突出贡献的。五、受奖前提条件:1、无重伤,季度轻伤不超1人;45、2、受奖期间无停产整顿或重大安全隐患及未遂事故的;3、完成矿下达的安全重点工程的;4、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六、减支奖规定:1、累计轻伤超控1人减支50%;2、上级各级安全检查有罚款的单位不受奖;3、矿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没按“三定”时间处理或处理不合格,有一条减支10%,累加计算;4、有严重“三违”人员的不受奖。重大隐患汇报奖励规定一、重大隐患举报奖励规定:1、水灾隐患:(1)在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中,发现有透水预兆及时汇报,撤出人员,避免事故发生的奖励10003000元;(2)地面防洪、泄洪设施严重损坏,疏洪道堵塞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及时汇报或抢险者奖励300100元;(3)巷道积水超过巷道断面246、/3,影响风流不畅通,及时汇报者奖励100元。2、火灾隐患:(1)制止入井人员携带烟火者奖励5001000元;(2)地面要害部位发现火情,及时汇报和抢救有功者奖励1000元;(3)发现井下煤层自燃、瓦斯大燃烧及其它火情、火灾隐患,及时汇报和抢救者奖励1000元。3、“一通三防”隐患:(1)对井下个盘区采掘工作面,巷道及死角部位,有害气体瓦斯浓度超限危及矿井安全,及时发现汇报者奖励500元;(2)通风设施严重破坏造成风流紊乱,或发现人为有意破坏通风设施,或打开风门不及时关闭,造成风流短路,制止和汇报者奖励500元;(3)采掘工作面出现无风,风量不足或局扇拉循环风,制止和汇报者奖励1000元;(447、)无计划贯通的,汇报者奖励100元;(5)煤尘严重超标,及时发现汇报者奖励100元。4、顶板隐患:(1)采掘工作面及所有巷道有垮顶、冒顶预兆,及时汇报者奖励500元;(2)在无支护空顶下作业,制止和汇报者奖励100元。5、机电隐患:(1)大型主要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的,及时停止运转(主扇除外)避免事故发生者奖励100500元;(2)机电设备接线出现老鼠洞,明接头或明火操作,及时发现排除和汇报者奖励100元;(3)私自甩掉供电安全保护装置,带电作业,随意拉闸断电,对制止和汇报者奖励100元。(4)巷道局扇不执行“三专两闭锁”,汇报者奖励100元。6、管理方面:(1)无措施施工的,制止和汇报者奖励48、100元;(2)制止和汇报“三违”者奖励100元;(3)对重大隐患制止和汇报的人员奖励10003000元。二、其它规定:1、对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举报者,矿给予重奖;2、因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对负责人根据情节给予10003000元罚款,并沉淀当月安全抵押金,导致事故发生的给予开除;3、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工作岗位发现举报或避免重大隐患,可按上述规定标准50%奖励;4、每月由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机体研究确定立功人员奖励标准;5、奖励资金从 列支;6、在本规定未涉及道的其它重大隐患,可依照本规定情节给予奖励。现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规49、定人的不安全行为不仅削弱安全管理,妨碍安全工作健康发展,更是造成各种施工的根源,为加强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特作如下特别处罚规定。一、发生死亡事故,执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二、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一起2人以上的轻伤事故,事故单位的负责人追究行政责任,当班班长免职,责任者按事故追查处理,并调离岗位。三、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迟报,未酿成事故,当班班长免职,调离岗位,如酿成严重后果,责任者开除留用。四、发生一起轻伤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05000元,沉淀当月全部安全抵押金,当班班长罚款5001000元,沉淀当月50%安全抵押50、金,集体罚工资总额15%。五、班长及以上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就地免职。六、安全隐患不处理,不听管理人员制止的,当班班长停工培训学习,学习时间不低于一周。七、矿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书”没按“三定”时间组织处理或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停产整顿,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八、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发生事故后不听从事故组决定,事故追查中隐瞒事故真相,态度强硬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01000元,当事人罚款300500元,并各沉淀当月50%安全抵押金。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系统分管领导沉淀安全抵押,责任单位及管理部门负责人罚款300500元,工人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1、无正规设计或未按正规51、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区域,继续作业的;2、在通风设施不完善,质量低劣的区域干其它工作的;3、工作面上隅角、特殊区域、巷道贯通、盲巷管理有害气体措施落实不到位的;4、发现有电气失爆的;5、在防尘设施不完善,使用不正常,粉尘超标的区域内继续作业的;6、因端头、超前、支护数量不足、质量差造成漏顶的;7、有害气体超限不及时撤人,无风作业的;8、由于“三违”造成重大未遂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9、局扇未上“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动作不可靠的;10、监测监控系统不能规范动作的;11、不执行“先探后掘”的。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者开除。1、瓦检工检查瓦斯不认真、有假检、空班漏检的;2、由于“三52、违”造成重伤的;3、偷盗破坏支护及安全设施的;4、井下趴、蹬、跳矿车、皮带的。现场动态检查处罚条例为了使各类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有章可循,掌握检查尺度,按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方面规定了处罚。(一)采煤1、综采工作面发现一个支架接顶不严或有背矸现象罚款20元;2、工作面出现一个支架被压死罚500元;3、工作面支架断面距有一架超规定,罚款20元;4、根据现压现测,有一个支架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80%罚款30元,连续3架达不到要求,罚100500元;5、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达到要求的高度和人行道宽度,否则发现一处不合格罚100元;6、超前支护、端头支护每缺一根罚款200元;7、泵站压力53、达不到规定值罚款100元;8、工作面造成空顶,罚班长及责任者各300元;漏顶事故,影响生产24小时以下的,罚班长及责任者各500元,队负责人300元;影响生产24小时以上的,按事故追查处理;9、乳化液配比达不到要求罚款30元;10、液压系统出现一次跑、冒、漏液不及时处理罚款50元;11、发现一次喷雾洒水开机不开水,停机不行人罚款30元;12、提前回撤超前支护的,有一架罚款50元;13、跨越运行中转载机、溜子及皮带的,没发现一次罚款100元;14、打大块时,必须停止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否则罚责任人300元;15、端头管理:无片帮、零皮、马棚等,端头道煤帮距离符合规程要求,发现一处不合格的罚款1054、0元;16、绞车运输:绞车完好,档绳板、钩头等齐全,运送物料期间,绞车运输段内严禁行人,钢丝绳不准挽疙瘩,发现一处未做到罚100元。(二)掘进1、锚杆支护发现一架不合格,罚款20元;2、超空顶作业,不使用临时支护的,罚班长100500元,沉淀当月50%安全抵押金,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沉淀30%安全抵押金,情节严重的按事故追查处理;3、火工品无箱或有箱不上锁或火药、雷管公用一个箱的乱扔乱放的,发现一侧罚款10003000元;4、火药、雷管同一人运道的,没有专用工具的,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同时沉淀50%安全抵押金;5、不使用或无证领用火工品的,库管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予发放的,发现一次55、发责任者200500元,同时沉淀50%的安全抵押金;6、放炮不设警戒的罚款500元;7、瞎炮不按规定处理或交班的罚款200元;8、10米范围内连续3架锚栓不合格的罚款200元;9、打眼、装药平行作业的罚款200元;10、炮眼不装炮土或不用水炮泥,不进行湿式打眼的罚款100元;11、浮煤矸超过巷道高度1/3而继续打进度的罚款100元;12、不按规定进行锚栓拉力试验,发现一次罚款200元;13、顶板管理:无片帮、马棚、零皮、伞檐,锚栓支护接顶良好,打眼时不准外工作人员进入该区域,发现一项未执行(一次不合格)的罚50元。(三)运输1、不按规定超挂车辆的罚款200元;2、不按规定使用阻车装置的罚款1056、0元;3、矿车、平板车使用不标准连接装置的罚款100元,大型设备入井,捆绑不合格发生事故的对责任者罚款300500元,沉淀当月50%安全抵押金;4、趴、蹬、跳矿车、料车的罚款100元;5、绞车及皮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发现一次无证操作罚款100元;6、班中水叫,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追查处理;7、无信号或信号不清开车,罚司机50元;8、转载点灭火器、牌板、砂箱、铁锹等消防器材缺一项罚款30元。(四)火工品管理及放炮1、火工品不按规定运输、存放、使用、保管、清退者罚款200500元;2、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罚责任者100元;3、不封炮泥和未装水炮泥罚责任者50元57、;4、放炮工钥匙挂在放炮器上,罚责任者100元。(五)一通三防1、不经审批同意私自贯通巷道或虽然审批同意,不跟通风部门联系提前贯通巷道的罚款1000元;2、两道风门同时敞开的罚责任者1000元;3、不经通风部门同意封堵调节门的罚500元;4、不经通风部门同意损坏通风设施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罚款500元;5、私自封堵峒室回风口的罚款100元;6、掘进40米没有形成正规系统的罚款1000元;7、未经批准拆除、乱移局扇者罚款1000元;8、掘进开口超过6米未设局扇者罚款1000元;9、无计划停风罚款1000元;10、掘进工作面停风后,必须立即撤人,不及时撤人仍继续作业的,罚班长100元,瓦检工50元;58、11、无风机管理牌板,无消音器,罚款100元;12、凡风筒有一个3cm以下破口。阀困远;310cm罚款50元;10cm以上罚款100元,接头有一处漏风罚款50元;13、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罚款100元;14、发现一处煤尘超限罚责任单位200元;15、入井员工不带自救器或出井后不交自救器罚款50元;16、必须按要求吊挂风筒和移动瓦斯探头,发现一次超规定对单位罚款500元,责任者100元;17、盲巷不设栅栏和警戒牌,发现一次罚款200元;18、瓦检工发现一次空班漏检的罚款200元;19、瓦斯牌板填写必须清楚、及时,发现一次没做到罚20元;20、作业点瓦斯超限还有人工作,罚瓦斯员100元,罚59、班长200元;21、瓦斯员不入井,任何人不得入井,井下有人工作而无瓦斯员时,罚单位责任人50元,罚瓦检员100元;22、瓦斯监控发生异常情况(瓦斯超限等)应及时上传下达,并做好记录,否则失误一次,罚责任人50元。(六)机电1、坚决消灭井下失爆;2、杜绝井下明火操作,带电检修违章操作;3、杜绝井下电缆出现明接头、羊尾巴、鸡爪子;如发现以上三项安全隐患,工作面停产处理,罚责任者200元,集体罚款1000元;4、电气设备的各种综合保护,使用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有一台罚款100元;5、凡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装设局部接地极的必须装设齐全,有一处未装罚款100元;6、漏电保护应装而不装甩掉不用60、的罚款100元;7、用气筒、铝、铅丝代替焙丝的罚款50元;8、峒室值班人员不能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试验和填写的、脱岗的罚款50元;9、超长距离供电罚款500元;10、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100%,发现一台不完好罚款500元,并立即检修;11、皮带运输机的综合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可靠,达不到的有一项罚款50元;12、采煤机与运输机必须实现电气闭锁,否则罚款200元;13、采掘工作面必须装设电话,并保证良好的通讯质量,采煤工作面应装在装载机头处,掘进工作面电话应装在距工作面大于100米处,并及时移动跟进,电话不通、有故障处理不及时,达不到要求罚款50元;14、各类司机无证上岗的,发现一人61、罚100元;15、使用工作面停、送点制度并签字,有一次不执行罚款50元;16、峒室绝缘用具齐全,缺一项罚20元。(七)地测防治水1、井下所有工作面要求有探必掘,必须明确探眼深度及角,否则罚款200元;2、工作面必须有探放水牌板,填写及时准确,否则有一项罚款50元。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第一条 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制定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目的时督促生产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规行为,时矿用产品满足标准及安全生产要求。第三条 井下必须按要求使用取得煤安标志的矿用产品,未按规定取得煤安标志或超出有效期的矿用产品,一律不得使用。第四条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62、识,需加施在产品外体明显的位置上或产品铭牌上。第五条 有关单位必须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进行检查,防爆电气、安全仪器仪表、通讯监控设备、矿灯、爆破器材、非金属制品、防爆柴油机械等产品,在安全标志有效期内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矿用产品,一律不得使用。第六条 要建立安全标志标识的使用和管理台帐,对安全标志标识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第七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同煤经劳字2004709号文件的精神,特对我矿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重新规范,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一、不同工种的实际劳动条件与生产环境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依据。二、井上、井下的不同工种按照集团公司200463、709号文件执行。1、采掘一线职工工作服、水靴按9个月一次发放。2、井下二线职工工作服、水靴按18个月一次发放。3、一二线职工绒衣裤、棉上衣按24个月一次发放。4、从事井下作业的干部职工只享受井下劳保待遇,不享受地面劳保待遇。三、机关科室人员(包括科室领导)和机关室内工种工人只发劳动用品袖套、其它劳保用品概不发放。四、按集团公司2004709号文件发放标准执行。五、根据我矿地处集团公司偏远矿区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发放冬季劳动保护的规定。1、运输队:电车司机和跟车工,发皮袄3年1次,皮裤2年1条,皮棉鞋2年1双。其它工种不发放冬季劳保。2、外运皮带队:大巷皮带司机发皮64、袄3年1件,其它工种不发冬季劳动保护。3、盘区皮带队:皮带司机皮袄3年1件。4、电气队:井上外线电工发冬季劳保用品,5年1次,其它工种不发冬季劳保用品。5、机电科:设备组、配件组、库工、验收发冬季劳动保护5年1次。其它工种不发冬季劳保用品。6、物供站:采购、库工、验收、电锯房、火药库、油库、看场工、料厂,发冬季劳动保护为5年1次。其它工种不发冬季劳动保护。7、汽运队:长期工可发冬季劳动保护为5年1次。8、小车队:吉普车、面包车司机可发冬季劳保5年1次。9、通讯队井上电话修理可发冬季劳保5年1次,井下工按井下待遇。10、供电队:外线电工发冬季劳保为5年1次,其它工种不发冬季劳动保护用品。六、井下65、一二线临时工、劳务工和长期工待遇一样。七、如有我矿各科室单位的特殊工作需要作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经过经营矿长或生产矿长批示后方可领取冬季或其它劳保用品,集体保管为5年1次。八、发放劳保用品,时依据以工资科确定工种后开出的调令或工种变更函为依据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了加强我矿特种设备的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组组 长:副组长:张春彦成 员:南玉明、杜同昌、兰金顺、刘世清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二、领导组职责1、领导组组长对本矿特种设备的安全66、全面负责。2、副组长对本矿特殊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3、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管理规定。4、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5、及时了解和指导特种设备办公室的工作。三、办公室职责1、认真按照领导组的安排,具体负责本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2、负责本矿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上报,并联系上级有关部门对本矿特种设备检查检验。3、负责对本矿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4、配合好上级检查检验部门对本矿特种设备的检查检验工作。5、负责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职责1、各使用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67、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15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管理办公室注册登记,由办公室再向上级部门上报。4、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报办公室。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做好安全基础工作,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及时档案,记录备案全有关的内容,包括:设备类别、名称、技术参数、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68、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6、使用单位应当将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的有关技术资料一起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7、使用单位应当进行在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自行检查,同时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对本矿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安装操作规程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特种设备正常运行,五、奖罚规定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至此那个本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办公室的工作。2、凡是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必须按时完成。3、外部检查检验机构来本部69、门检查检验,必须实现通知特种设备办公室,不能自作主张。4、使用单位每月月底必须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特种设备办公室。5、当发生事故时要严格安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进行处理。6、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比照本矿安全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地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消防法等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执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防止地面火灾事故的发生。2、矿安全科负责地面防火的安全管理工作。3、根据地面分布情况划分区域,确定责任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4、管理人员要熟悉责任区的平面布置、70、道路交通、建筑构造、生产设备储存物资及火灾危险性和水源的分布情况。5、掌握责任区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责任人。6、矿安全科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监、后勤调度、房地产管理站对全矿进行安全检查。7、每季度召开一次防火专题会议,并在会议前夕对全矿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处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会上进行平衡落实。8、建立健全防火档案,组织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进行消防致使培训。9、强化义务消防人员的管理,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水平。10、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反“三违”管理规定一、各级管理人员71、反“三违”指标1、副总以上矿级领导每月1人次(主要抓干部违章指挥);2、安全管理监察科干部每月3人次(其中重大“三违”1人次);3、机电、通风、企管、技术、调度正副科技每月2人次,技术员每月1人次;4、井下各单位安全副科长每月2人次;5、井下一、二线正副职每月1人次;6、安全科各小分科科员每人3人次(主要抓瓦斯工、安监工的“三违”)。二、具体说明1、所抓“三违”人员必须是在施工现场有直接“三违”行为的人,隐患只作罚款,不作为“三违”指标统计;2、当天所抓的“三违”必须当场登记,过后不予受理;3、凡抓“三违”者必须当场与被抓“三违”者讲清违章事实,提出正规操作方法,达到现场教育的目的,同时分清责72、任,不得随意施加于跟班干部身上,要如实填写,严禁避重就轻;4、任何人呢不得向区科索要“三违”,不得委托干部落实“三违”责任者;5、凡有抓“三违”指标管理人员,每月底去安全管理监察科核对,避免因所抓“三违”质量及扯皮问题造成无效“三违”指标,并由安全管理监察科及时把无效指标反馈给抓“三违”者。三、“三违”奖罚规定1、完成规定指标不奖不罚,多抓1人次奖50元,少抓1人次罚50元;2、一月内连续二次被抓“三违”,临时工开除,其它区安全管理监察科办理安全培训教育手续,培训一个月,培训期间只付基本生活费;3、一月内被抓三次“三违”的人员,有安全管理监察科出据书面材料报生产矿主审批,回劳务市场,6个月以后另行安排工作;4、重大安全隐患及情节严重“三违”责任者除罚款后可参照上述2、3条规定执行;5、干部违章指挥,除罚款外,根据情节轻重电视曝光或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