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档案管理办法及应急救援预案12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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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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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档案管理办法及应急救援预案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安全生产奖惩规定28应急救援预案47汽车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5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6安全检查制度72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85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89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提取和使用规定9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93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9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07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责任津贴实施办法116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在各项生产经营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生产第一行政领导负责制。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按照奖励标准给予表彰奖励。在表彰、奖励部门及其负责人时,必须考核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实行安全一票否决。第四条 本制度适3、用于公司以及所属各部门。第二章 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第五条 总经理的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安全工作在生产经营中的首要地位;(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三)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按规定提取,按规定使用;(五)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定期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六)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并积极开展活动;主持召开重要的安4、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相应决策,并组织实施;(七)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彰、奖励和处分;(九)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十)督促、检查副职及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一)及时、如实报告并组织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第六条 党委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经常督促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二)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5、对公司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同的领导责任;(三)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六)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监督检查共产党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安全职责履行情况;(七)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及各级党组织的安全工作;(八)支持行政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九)发生事故后,做好稳定职工6、情绪的各种思想工作,对党员在事故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追究;(十)责成纪检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七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职的安全职责:(一)协助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二)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体系,分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四)对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五)协助总经理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六)每季度组织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检查,搞好复查和7、抽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七)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有效实施;(八)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认真贯彻三同时的原则,把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九)对公司物业管理范围内设备、建(构)筑物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十)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的要求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十一)定期或不定期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第八条 分管综合工作副职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公司职业卫生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计划的审批和实施;(二)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参加安全生产例8、会;(三)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四)依法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认定、处理;(五)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十条 总会计师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公司职业卫生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计划的审批和实施;(二)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参加安全生产例会;(三)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四)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的预算到位,不得挪用;(五)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要确保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六)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一条 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一)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二)对建设项目9、的安全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三)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的要求;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四)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六)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七)参与职工因工伤亡和职业病的10、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预防措施情况,协助单位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综合管理部门对员工的健康体检和女工的劳动保护情况。第十二条 纪委书记的安全职责(一)组织纪检部门定期对党员及领导干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组织纪检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三)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纪检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干部和调查人员不负责任或者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者要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团11、委(总支)书记的安全职责(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二)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加以整改,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三)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协助人事、安全部门做好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第十四条 安全保卫科长的安全职责(一)在分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工作;(二)负责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组织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并贯彻实施;(四)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各级安全组织的建立,完善安全网络体系;(五)负责公司所属部门和重大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12、对存在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七)负责组织对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五条 财务人员的安全职责(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做好本岗位工作;(二)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资金使用规划,并将所需费用纳入预算管理;(三)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保障上级拨付的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四)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经费的有效投入;(五)外出办理业务时妥善保管好证章、票据;存取较大数量现金时13、,应有专人陪同,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第十六条 审计人员的安全职责(一)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审计公司在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上所使用的资金是否合理有效。(三)监督检查公司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等是否合理使用,能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四)对公司经营责任制中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考核以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进行审计监督。第十七条 设备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一)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范围内(含服务处)设备运行的安全工作负责;(二)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把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工作列入14、工作日程,做到“五同时”;(三)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把安全的要求贯穿到设备运行、维修的各项工作中去,并形成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四)根据本单位物业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化、标准化基础管理文件;(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及时处理物业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与劳动卫生问题,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六)负责实现作业环境的安全和文明生产,负责组织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安全措施项目和设备运行安全目标任务;(七)确保具备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15、全生产条件;(八)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和新进人员进行部门与班组两级安全教育;(九)加强重点部位运行设备的日常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设备安全事故;做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每月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参加审查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设备竣工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十一)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支持和保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劳动保护和防护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安全部门反映安全作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十二)发生伤亡、设备以及火灾、爆炸等事故,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16、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部门,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清原因,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一)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对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责任;负责制定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二)负责组织开工安全检查,制定开工前项目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做好项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三)负责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置专(兼)职安全员;(四)负责对本项目中的施工方,机械设备各项安全性能和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证件的审核,负责项目部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五)本项目中内、外1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六)主持经常性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协调落实整改,;(七)定期召开安全施工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八)负责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与工程同步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九)搞好安全技术交底,严防事故发生;(十)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参与重伤事故,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十一)对施工方“三违”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十二)监督检查施工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九条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一)对本18、班组的安全操作负责。熟悉并熟练执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并严格执行;(三)负责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工人遵守操作规程;(四)负责本班组的文明生产;(五)开好班前会,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并负责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六)拒绝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立即停止作业并指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七)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八)向部门(项目部)建议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第二十条 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一)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协助贯19、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熟悉并熟练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负责组织对新员工(含转岗、借调等)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三)协助领导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每天的现场例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按时解决;(四)负责项目部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工作;(五)协助领导修订项目部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和制定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六)每天不少于一次检查职工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生命和健康的20、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七)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本单位伤亡事故和违规违章的统计上报;(八)按照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职责(一)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通过公安交警部门考试合格并获得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公车,驾驶执照必须随身携带;(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部门颁发的法令,并在出车前认真检查:汽车的状况是否良好,手、脚制动器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照明灯、雨刷器、仪表是否有效,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载重车的主机与拖车之间的连接机构是否牢固等;油、水及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行车过21、程中必须精神集中,防止疲劳驾驶,杜绝开斗气车,严禁酒后驾车,不得服用对中枢神经有抑制作用的药物。在遇道路、天气等条件恶劣的情况下,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不得盲目行驶;(四)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驾驶技能;(五)有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安全意识和热情的服务意识,关心乘车人的安全,禁止将车交给非驾驶员驾驶(六)开车前,驾驶员要检查乘车人是否坐好、货物是否捆扎牢固,不得超载;(七)拒绝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八)不准将车辆交给未经批准的非驾驶岗位人员驾驶。第二十二条 电工的安全职责(一)电工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二)电工必须认真学22、习和掌握电工安全操作知识,熟悉电工作业的各项国家和行业规范与标准,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参加各项安全活动,遵守职业道德,保证安全生产;(三)电工要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在生产施工现场与现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用电负全面责任,对各种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有权要求违章用电者停工整顿;(四)作业时要准确使用良好可靠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绝缘鞋、绝缘工具等),从事电气线路工作前,要检查是否带电,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作业时必须在开关处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严禁带电操作;(五)保障电器设备、仪表、元件、材料等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缆必23、须架设必须符合国标GB50194-93及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七)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制度,现场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八)所用电器设备外壳(配电箱、开关箱、电机、电焊机等)必须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九)雷雨、大风天气,严禁在高空、户外进行作业;在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十)临建工棚用电必须使用橡皮电缆,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十一)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发生用电事故时,必须及时如实汇报,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第二十三条 电焊工的安全职责(一)24、电焊工必须掌握电焊的基本技术知识,熟悉设备、器具的性能,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二)要定期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三)正确合理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四)电焊机必须置于干燥场所,并设棚遮蔽;需要多台设备同时工作时,宜按区域集中设置。移动电焊机必须切断电源;(五)电焊机必须有单独可靠、合乎规格的接地线;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必须装有空载降压保护;(六)电焊钳必须有可靠的绝缘保护,电焊导线不得从乙炔、氧气或易燃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七)工作完毕后,应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经常维25、护电焊机,清理卫生,搞好工作区安全文明生产;(八)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发生事故时,必须如实报告,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第二十四条 气焊工的安全职责(一)气焊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二)气焊工必须掌握基本的技术知识和安全技能,遵守和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三)气焊工要定期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四)工作前必须用正确方法检查焊枪、乙炔及氧气管道、接口是否漏气;焊机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焊工离开焊台时不得把点着的焊枪放在焊台上,露天使用乙炔、氧气瓶时必须有遮阳措施,设备冻26、结时不得用明火烤,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五)同时使用乙炔、氧气瓶的距离及其与明火和可燃气体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瓶体必须竖立牢固。乙炔、氧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和回火装置;(六)点燃焊炬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生事故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第二十五条 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熟悉并熟练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三)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四)爱护和正27、确使用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五)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六)发现事故隐患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第三章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第二十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一)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研究、部署和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的有关管理规定;(三)部署和组织安委会成员及所属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总局、山东局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 安全保卫部门的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28、律、法规和标准,在公司总经理,公司副经理和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二)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技术要求;(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五)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化作业等现代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应用先进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六)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环境保护,职29、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建议与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七)负责编制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八)负责组织对尘、毒、高温、噪音及其它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尘、防毒、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九)参加安全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与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档工作;(十)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中的安全工作;(十一)监督检查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第二十八条 综合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一)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做好单位30、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二)节假日期间协助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四)搞好所管辖部门的安全工作,参与伤亡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五)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六)在安排公司工作总结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第二十九条 党委办公室的安全职责(一)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二)党委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内容时,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三)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抓好各个时期的舆论宣传和对外宣传报道31、;(四)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五)协助公司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在评议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六)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七)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员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项思想工作;(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第三十条 财务部门的安全职责(一)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考32、核生产经营目标时,要同时考核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二)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并监督财务正常开支;(三)组织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时,应通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参加,并签署审查意见;计划中,应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计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技术部门的意见;(四)负责收缴和上交安全生产罚款;(五)保证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各项费用。对因挪用安全措施费用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的安全职责(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合理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检查,并33、责令其整改;(二)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三)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工人晋级的考核内容;(四)按照企业安全教育制度的要求对从业人员、实习、代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因未经安全培训上岗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及时调整不称职人员;(六)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手续;(七)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管理的内容。第三十二条 质量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对生产施工项目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制定、审查,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中有关安全的技术问题;(三)编制或修订技术34、规范、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方法,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条件要求;(四)在开展科技攻关、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意见;第三十四条 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一)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设备管理、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二)加强设备管理、维修、使用,使各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完善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三)负责组织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措施,组织贯彻执行;(四)新购设备必须考虑设备的安全性能;(五)加强设备35、安全检查维修(包括安全保护装置),保证其经常处于安全完好状态;(六)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和特种设备的专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七)在安装、改造、拆迁各种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安全卫生规定;(八)负责购置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和机电产品,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九)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认真查处设备事故,制定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部门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公司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二)向公司提交安全生36、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本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三)参与制定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四)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逐级上报;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五)协助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六)就本服务区域安全情况,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做出书面汇报。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综合科安全职责贯彻落实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前期物37、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资质、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等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房屋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规范房屋租赁行为。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城镇房屋安全和设备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城镇房屋安全及房屋设备使用的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抗震的管理;协调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参与危房整改的确认工作。第三十七条 工会组织的安全职责(一)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二)审查落实企业38、各种经营(经济)责任制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对没有安全责任考核内容的方案要及时提出完善的建议;(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提出建议,督促及时纠正;(四)支持员工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五)监督、协助行政部门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六)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检查;监督落实“三同时”原则;(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大力表彰。支持行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39、奖惩;(八)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和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先进经验。第三十六条 纪检部门的安全职责(一)定期对党员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和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检查各类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情况;(三)检查全体员工执行各项法规的情况;(四)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并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进行监督;监督审查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等负有领导责任的界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追究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有失职、渎职情形和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责任人的问题;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40、任或有意掩盖事故实事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第三十七条 团委(总支)的安全职责(一)配合党政部门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二)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励青年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掌握安全管理方法,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三)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设立“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青年志愿者安全监督员讨论、分析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成果和先进操作技术,促进青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的提高。第三十八条 宣传部门的安全职责(一)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种安全标准;(二)宣传本单41、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标准、安全工作重点和动态、安全检查情况、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三)对典型事故案例、“三违”现象进行剖析,解答热点问题;(四)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第三十九条 项目部的安全职责(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行业标准及公司编制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化、规范化等管理文件。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审查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工程施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编制工程施工设计时,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三)必须充分做好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技术交底(必须由被42、交底人签字),按照工程开工安全检查通知单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在安全检查人员同意后方可开工;(四)在需要雇佣临时工时,必须同本人签订符合安全生产法的安全协议;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五)工程施工项目需要再次发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应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工程施工项目部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六)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的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劳保用品,具备有效的安全防范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七)配合并积极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八)按照“四43、不放过”原则,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火灾等事故及时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第四章 附则第四十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集体财产安全,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以实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构建平安和谐山东正元物业”为指导,坚44、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整改隐患、严格落实奖惩,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在组织布署工作时的“五同时”原则;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技术改造挖潜和引进工程项目时的“三同时”原则,在调查处理事故时的“四不放过”原则;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年度考核、晋职晋级时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原则。第四条 根据我国“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公司安全工作实施分级管理,即公司、部门(项目45、部)和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第二章 安全管理目标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要逐级建立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形成自上而下逐级分解落实,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双轨制。第七条 公司及各部门安全管理目标(一)确保目标:1.四大事故为零(工亡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2.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3以内; 3.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内;4.无新增职业病患者;(二)管理目标:1.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2.危险源点控制率100%;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5.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100%。(三)46、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随时纠正处理“三违”现象,通过加强危险源点控制和物业现场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逐步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第八条 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与落实(一)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落实与考核实行分级管理;(二)公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每年度的安全目标,并于每年元月20日前发至各部门。(三)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将本部门具体要求落实至各班组,各班组安全对策应落实至各岗位,并于元47、月底前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第九条 公司安委会负责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查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施奖惩。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第十条 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所属各部门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每年不少二次)按公司安委会季度例会要求,研究、部署、检查、考核、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公司安委会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新技术,实行科学管理;负责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指导、监督各管理部门行使安全管理的职权;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重大安全48、事故及严重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负责组织公司内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的职责,并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其主要职责详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的职责。第十四条 各部门必须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班组可设专(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专(兼)职安全员有权在紧急危险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责令停工停产整顿的权利。49、各部门要按公司规定开展安全教育等活动并具有安全监管权力。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的职责。第十六条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由公司领导的、部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等组成的安全管理网络。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公司分管安全的副职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安全负具体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在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内容的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党、政、工、团、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业务中涉及安全内容的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第四章 安全综合管理第十八条 按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50、用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费全部用于改善安全作业条件,不得挪用。第十九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重点做好新上岗、转岗、复岗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各部门应按公司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做好各工种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取证工作。第二十条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不得少于四次综合检查,非常时期及特殊季节随时进行检查或抽查。各项目要建立严格的开工安全检查制度,未办理开工安全检查手续的不得开工。安全检查要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及时纠正处理“三违”行为。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制度、51、要求并结合实际,制订操作规程,具体包括:(一)安全技术方面,包括重点要害部位设备操作规程、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二)职业卫生方面,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监测、职业病、职业中毒管理;(三)其它方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饮食安全、职工健康查体等。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即:每年年初由公司确定的部门、项目、车管、驾驶员签订当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交纳风险抵押金。第二十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计划发放和管理得到控制,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物业工作的特点,制定劳保护品的发放标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应认真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52、程的安全管理,在签订总包合同的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到如下几点:(一)严格审查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二)认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界定安全生产责任;(三)做到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并实施有效的监管检查,按有关规定予奖惩。(四)对总包以及分包在工程项目中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认真核实其安全性能和相关资质,要达到安全性能优良,资质符合要求方可使用。第二十五条 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严格按“汽车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驾驶人员招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驾驶员应定期检修、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第二十六条 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部53、署、协调、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第二十七条 公司坚持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各部门要根据公司要求定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第二十八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当年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及其主要责任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度任何先进评选。第二十九条 根据公司安排,各部门要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康杯”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第三十条 加强安全信息管理与安全管理台帐的建设,做好各种安全管理信息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汇总、登记、建档工作,逐步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第三十一条 公司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其所在部门、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办54、法,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确保人身、财产和工作安全。第五章 物业管理范围、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的物业管理区域,由各部门实施安全管理、检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履行监管检查职责。第三十三条 项目施工必须履行开工前安全检查和批准制度,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第三十四条 各施工项目开工前要由项目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组织机构、安全职责、制度、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第三十五条 项目开工前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逐级分解落实到岗位,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 广泛55、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参加者要逐人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和安全教育记录。第三十七条 各项目部要在开工前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完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第三十八条 对特种作业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合理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管理。第三十九条 做好危险源/点的辨识和危险源监控工作,项目部要注重对危险源/点的辨识和监控,在项目危险源/点的控制上,要做到制度无漏洞、检查无差错、设备无故障、人员无违章,逐步减少和消灭各种安全隐患。第四十条 安全防护工作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配齐配足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劳保用品的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第四十一条 项目施工现场,特56、别是临建的员工宿舍、房屋出租等人员密集的场所,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装栅栏门、要配足消防器材,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第四十二条 作业现场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电和特种设备、特殊环节、季节性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三条 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对班组建设的内容、活动方式、活动时间、活动效果都要有具体的措施要求。第四十四条 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辐射对作业环境、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要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第四十五条 加强文明生产,作业场所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安全生产标志牌、文明施工牌要齐全、醒目,充分营造出安全文明的氛围,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第57、四十六条 要开展定期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隐患整改实行回执制,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三违”现象,并对严重违章及屡教不改的“三违”人员进行严厉处罚。第七章 奖惩第四十七条 公司安委会每年对各部门、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实施奖惩。第四十八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失职、渎职,造成伤亡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项目部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58、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单位名称: 职工总数: 人 (固定工 人, 外聘 人) 年 月生产事故工亡 人(本企业职工 人)重伤 /人(本企业职工 人)轻伤 人千人负伤率 交通事故工亡 人(本企业职工 人)重伤 /人(本企业职工 人)轻伤 人经济损失 元1.事故类别生产概况:(主要填报正在进行的生产工作或施工项目) 2.事故原因3.事故经过4.处理情况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及失职行为,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国冶金地质总局59、山东局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的原则。第三条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以责论处,奖罚分明,惩教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部)第二章 考核第五条 各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于每年初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当年安全生产确保目标和管理目标。第六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为考核责任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年终根据确保目标考核结果和年度管理目标综合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意见,由公60、司安委会审核批准后兑现。第七条 安全生产确保目标为必须实现的目标,年终一次性考核(附表4),有一项未完成,即视为目标未完成。第八条管理目标考核方式按照分级原则,实行半年过程考核,年终综合考核。第九条 管理目标分级原则1.公司层面;2.部门(项目部)层面;3.班组层面;第十条 管理目标分级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详见附表1、附表2、附表3)。第十一条 公司属各部门(项目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得分(A)根据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得分平均值(Ai)及考核加分项目(B)、考核扣分项目(C)确定。第十二条 确保目标完成,管理目标综合考核90分以上,取得以下突出成绩的公司属部门(项目部),年度综合考核给予最61、高10分的加分。1.获得总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加3分;2.获得山东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加3分;3.获得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加2分;4.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中获奖,每有一项加2分;5.取得安全科技优秀成果;每有一项加2分。部门(项目)获得的安全考核加分取其最高分,不得重复计算。第十三条 对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出现以下情况的部门(项目)公司将在年度管理目标综合考核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最高20分的扣分;1.发生重伤事故(重伤率未超标),每有一次扣10分;2.发生负连带责任的工亡或重特大交通事故,每有一次扣10分;3.发生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大的轻伤或险肇事故,每有一次扣5分;4.在局安全检查时受到62、批评或处罚的部门(项目),每有一次扣5分;5.瞒报、迟报、漏报、谎报事故,事故处理未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每有一次扣510分;6.存在严重的“三非”、“三违”、“三超”现象,不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等,每有一次扣3分;7.在公司安全检查中安全管理目标得分低于80分的部门(项目) ,每有一项扣2分。第十四条 确保目标完成,管理目标综合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第十五条 确保目标完成,管理目标综合考核得分超过100分的部门(项目)在当年考核中给予同等分值(超出100分部分)的加分。确保目标完成,考核得分80分以上的部门(项目)全额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得分63、90分以上的部门(项目),同时追加50%奖励。确保目标未完成或管理目标综合考核不合格(80分以下)的部门(项目),在当年考核中扣减20分,同时取消年度安全责任制考核奖励,第一责任人当年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第三章 奖励第十六条 表彰奖励范围:1.当年实现安全确保目标,安全管理目标综合考核合格的部门(项目)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考核奖励金额按标准数(见附表五)乘以实际考核得分百分数。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部门(项目)和个人;3.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项目);4.在避免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险肇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5.积极举报未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违章行64、为的。第十七条 奖励标准(见附表五)第十八条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评选。第十九条 安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安全先进集体,必须是完成安全确保目标、管理目标综合考核为优良的部门(项目)第二十条 安全先进部门(个人)评选条件(一)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部门;(二)积极参加公司专项安全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三)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及在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险肇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第二十一条 奖励标准见附表五。第二十二条 公司奖给各部门的奖金,应发放给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第一责任人在获奖后不再享受奖给单位的奖金;奖金不65、得平均分配和挪作它用。第四章 处罚第二十三条 处罚范围:(一)发生工亡事故;(二)发生重伤事故;(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等责任以上、死亡一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四)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五)千人负伤率超标;(六)有新增职业病患者;(七)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八)不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九)安全检查考核得分低于80分;(十)作业现场存在严重“三违”现象。第二十四条 处罚标准(见附表9)。第二十五条 对于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当年发生1人以上工亡事故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除依本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应追究行政责任。第二十六条 对于干扰事故66、调查,阻扰对事故责任者调查、处理的部门、项目和个人,除依据本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应追究行政责任;对于打击、报复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行为,一经查实,除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并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3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 受罚部门(项目)和个人,罚款通知下达后十日内必须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部,逾期不交或拒交的,每超过10天缴滞纳金10,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八条 事故中有两人以上或既有死亡又有重伤的,对部门、项目责任人的处罚合并计算。第二十九条 对个人的罚款,单位不得报销。不得以公款垫付,否则加倍追加罚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条 凡在公司物业67、管理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工作并具有劳务关系的员工发生伤亡事故的,均属事故统计范围。第三十一条 安全罚款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先进、安全培训教育。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表:1.物业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标准2.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标准3.食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标准4.安全生产确保目标考核表5.安全生产奖励标准6.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申报表7.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8.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9.安全生产处罚标准附表1:物业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标准被检查部门: 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1安全管理20分未建立安全领导小组,扣5分未设立专(兼)职安全员,扣3分未建68、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进行演练,各扣3分未进行安全自查,自查无记录,各扣2分公司进行的安全检查无自查书面材料,扣2分经复查,未按规定整改安全隐患,每项扣2班组活动无记录,扣3分2消防安全管理20分未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扣3分未组建义务消防队、未定期进行演练,各扣3分未配备消防安全员,扣2分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不善丢失、损坏,每项扣2分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扣2分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通畅,扣2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扣2分消防设备运行不正常,控制室值班制度未落实,扣2分消防水泵的启动、压力状况不正常,扣2分消防照明、疏散标志设置不到位,扣2分369、治安保卫10分值班存在违规现象,扣2分对外来人员的控制、登记不齐全,扣2分秩序维护员的巡逻记录、车辆进出登记不齐全,各扣2分车辆停放无序,扣2分监控、红外报警运行不正常,扣2分4重点要害部位设备管理20分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扣5分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扣3分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带病运转,各扣3分未设立警示标志,明确责任人,扣2分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不齐全,扣2分避雷装置未按规定检测,扣5分5安全用电管理20分配电室未设立警示标志,责任人不明确,扣2分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符合要求,扣2分各级漏电保护器试验无效,扣3分施工作业未设警示标志,扣3分未及时提出配电及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扣5分总配电箱各70、类仪表性能工作不正常,扣2分配电室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不符合要求,扣2分用电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扣2分电动工具安全防护不合格 无漏电保护,扣2分电器开关不符合要求,扣2分6房屋管理10分出租房屋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行为,扣5分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扣2分未及时上报危房及生活区重大隐患,扣3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扣3分得分总分100分检查负责人: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注:每项考核扣分最高不超过其单项目的总分数。总分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良;89分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附表2: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标准被检查部门: 年月日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1基础资料安71、全管理20分未建立安全领导小组,扣5分未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制度未上墙,扣3分未设立专(兼)职安全员,扣5分未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进行演练,各扣3分未按时召开项目安全例会,无会议记录,扣3分安全台账记录不齐全,归档不符合分类标准,扣3分2安全目标责任管理10分目标责任不落实,考核不及时,扣2分未与总包(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扣5分不制定项目临时用电安全组织设计、审核,扣3分有三违(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现象,各扣2分安全监管不到位,扣2分3安全教育10分安全教育台帐不健全,扣3分未及时实施项目安全教育,无记录,受教育人不签字的,各扣2分未建立项目部人员及特种作72、业人员教育台帐,扣3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上岗证过期,扣3分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不完备,扣2分4安全检查10分未组织开工安全检查,检查无记录,扣3分未组织开展安全巡检,检查无记录、总结及通报,扣3分未复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整改责任,扣2分未按规定整改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扣2分无安检处罚的记录,扣2分5安全活动8分未落实上级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扣2分未根据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扣2分活动过程记录不规范、及时、认真,扣2分班组活动开展情况不及时、无针对性,扣2分6消防安全5分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扣3分节日期间应急值班未落实,扣2分7项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873、分现场未制作五牌一图或其他宣传牌,扣2分 现场未悬挂宣传条幅、安全标志牌、安全警示牌 ,扣2分 现场围挡不符合施工要求,扣2分材料堆放不符合要求,易燃物品存放不符合安全规定,扣2分存在野蛮施工行为,扣2分施工场地不整洁,扣2分施工现场未封闭管理,扣2分8安全防护9分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帽、安全带佩戴不符合要求,安全网保护不规范,各扣3分施工设备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要求 ,扣2分 高处作业平台、基坑边、深池边未设护栏,扣2分交叉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扣2分机械设备传动与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扣2分9用电安全10分未实行三级配电、不达到二级保护,扣2分未达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扣2分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符合74、要求 (末级30mA/0.1s),扣2分各级漏电保护器试验不灵敏,扣2分配电箱安放不固定,未有防雨措施,未设警示标志,扣2分总配电箱各类仪表性能不良好,扣2分配电箱未配PE、N接线端子,扣2分重复接地电阻不符合10要求,扣2分10安全保证10分脚手架搭设无方案,不符合安全要求,扣2分吊篮架子搭设无方案,不符合安全要求,扣2分坑槽边坡防护不符合防护要求,扣2分临边防护不合格,无安全网支搭,扣2分电梯口等孔洞防护未设护栏、警示标志,扣2分垂直运输机械未经审核、资质,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扣2分料具存放存在不安全因素,扣2分未开展不同时期的危险源辨识,扣2分塔吊等特种设备未通过安监站审核,无验收资质,75、扣2分塔吊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扣2分塔吊等设备有变形、螺丝脱落现象,扣2分得分总分100分检查负责人: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每项考核扣分最高不超过其单项目的总分数。总分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良;89分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附表3:食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标准被检查部门: 年月日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1安全管理40分未建立安全领导小组,扣5分未设立专(兼)职安全员,扣3分管理制度不齐全,制度未上墙,扣5分未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演练,扣5分未进行安全自查,安全自查无记录,扣3分公司安全检查无自查书面材料,扣3分班组活动无记录,扣3分新76、进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扣5分厨师、服务员未办理健康证,扣5分厨师、服务员未进行定期查体,扣3分2设备安全用电20分燃气使用未设立警示标志,责任人不明确,扣5分和面机、馒头机等设备未建立操作规程,扣5分电器开关不符合要求,扣5分电气线路不符合要求,扣5分3食品安全管理40分食品供应商无相应食品资质,扣5分进货记录不齐全,扣5分食品保存不符合要求,扣5分库存食品、调味品超期使用,扣5分生、熟食品未按规定存放,扣5分燃气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扣5分粗加工不彻底、卫生,扣3分卫生管理不符合要求,扣3分餐具清洗未清洁、消毒处理不符合要求,扣3分未进行蚊蝇消杀,扣3分得分总分100分检查负责人: 被检77、查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注:每项考核扣分最高不超过其单项目的总分数。总分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良;89分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附表4:安全生产确保目标考核表单位: 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结果1工亡事故(包括初步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伤事故)无2对等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或财产损失5-10万元)无3重大生产性火灾、爆炸事故(一次财产损失5-50万元)无4重大设备事故(一次财产损失3-10万元)无5千人重伤率0.3以内6千人负伤率3以内7新增职业病患者无8粉尘合格率95%以上考核意见单位负责人: 考核人: 年 月 日 附表5:安78、全生产奖励标准 金 额 时 间 (元)项 目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及三年以上)年度责任制考核评优安全第一责任人30人以上单位30004000500030人以下单位200030004000安全管理人员30人以上单位(含30人)3000元/年30人以下单位2000元/年先进集体30人部门3000班组200030人部门1500班组1000先进工作者(每年评一次)1000注:本年度不受奖单位至次年为起始第一年。单位人数按在册正式职工计算。附表6: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申报表申报部门目标完成情 况确保目标在职人数管理目标先进事迹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单位意见 安委会主任: 年 月 日附表7:79、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年 月 日 姓 名性 别年 龄工作岗位职 务职 称先进事迹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单位意见 安委会主任: 年 月 日附表8: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部门: 序号考核项目自考扣分原因公司考核扣分原因扣分得分扣分得分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目标管理4安全教育、培训5安全管理制度、标准6安全检查7事故管理8安全生产活动合计部门负责人: 自考人: 公司考核人: 年 月 日附表9:安全生产处罚标准处罚原因事故部门事故部门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工 亡每工亡1人罚款20000元每工亡1人罚款2000元每工亡1人罚款500元重 伤每重伤1人罚款5080、00元每重伤1人罚款1000元每重伤1人罚款200元重大交通事故每起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0每起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每起罚直接经济损失的0.5重大生产性火灾、爆炸事故每起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0每起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每起罚直接经济损失的0.5千人负伤率每超标110000元1000元200元隐瞒重大事故或隐瞒事故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包庇责任任者10000元2000元300元有新增职业病患者10000元2000元300元不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200-300元作业现场三违现象严重50-100元/项(人次)管理目标考核低于80分5000元1000元应急救援预案为有效预防和加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损81、失,提高救援反应能力,根据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的规定,结合物业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火灾事故;2.触电事故; 3.设备事故;4.高空坠落;5.中署;6.食物中毒;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1.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相救相结合”的原则,成立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公司总经理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分管综合业务的副总经理成 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全体人员应急救援队队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成 员: 安全保卫部门全体成员2.总指挥职82、责:(1)指挥、协调应急事故救援行动;(2)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3)与相关应急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4)保证现场和外部人员安全;(5)确保安全经费有效投入。3.副总指挥职责:(1)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事故救援活动;(2)向总指挥提出事故救援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和建议;(3)保持和现场指挥之间的直接联络;(4)协调、组织事故救援所需的其他物资、设备以及支援现场的救援工作。(5)总指挥未到岗时,代行总指挥职权。4.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设在安全保卫部门): (1)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采取相应的抢险救援措施;(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83、适时实施人员疏散和物资转移工作;(4)协助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局安全管理部;(7)在公司内适时通报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5.应急救援队职责:(1)迅速在事故区域设置警戒线;(2)负责营救事故被困人员,并组织撤离;(3)迅速控制危险源,配合社会应急组织进行事故抢险;(4)做好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6.相关部门的职责:(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抢险救援人员调配和伤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2)综合办公室负责车辆、物资的调度、调运工作;(3)财务部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工84、作;(4)纪委、法律部门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5)发生事故的物业区域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向指挥部报告,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抢救工作。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伤亡者亲属的接待和善后工作。三、工作程序1.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2.公司其他非遇险部门必须服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加或配合抢险救灾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3.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部门要积极寻求公安、消防、急救、交通等方面的援援,并在最短时间内向有关部门发出求援信息。四、应急救援资源1.交通工具:帕萨特轿车,车号:鲁A-885、78T1;2.通讯工具:固定电话:0531-66770775 手机: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必须做到:1.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急救、公安、消防、交通等报警电话;(1)急救中心电话:120(2)紧急报警电话:110(3)火警电话:119(4)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5)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0531667707992.根据事故状态,确定上报级别,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的同时,立即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或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3.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严格保护事故现场。(1)重、特大事故,所在部门、服务处、项目部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86、快报,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或应急救援办公室。(2)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服务处、项目部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和后勤保障工作。(3)因抢救人员、疏散交通,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识,必要时拍照或采取其他有效标识;要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事故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部门的详细名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简要经过、造成的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的报告部门、签发人和报告时间87、。5.应急启动和响应(1)事故抢险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报警程序通讯程序疏散程序交通管制程序恢复程序。(2)各个部门接到报警后的响应:1)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立即进入应急程序,及时向总指挥汇报,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救援、抢险工作;2)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应立即停止各类会议或活动,立即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程序,按照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保障措施,争取营救时间,防止事态扩大;4)有关领导和部门要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现场应急救援所需人员和物资。6.重、特大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服务处、项目部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应88、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7.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服务处、项目负责人员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8.在结束应急救援以前,要对事故现场的环境隐患和有害有毒物质,进行及时整治和清理处理,经评估后,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发出结束应急行动指令,进入恢复程序。六、抢险救援责任部门、服务处、项目部应急行动1.抢险救援行动的优先原则:(1)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2)防止事故扩展优先;(3)保护环境优先。2.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服务处、项目部应根据事故状态按预案处置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89、应急救援工作:(1)指挥非相关人员按安全的方向迅速撤离;(2)物业管理综合部门负责将撤离人员引导到安全区域;(3)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核对与事故有关被认为是在现场的人员名单;(4)授权指挥中心副总指挥作为向外界披露信息的唯一发言人。3.紧急状态结束后,在恢复过程中,应对现场进行清理防止留有隐患;4.应急预案必须定期组织实施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全员应急能力,评价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为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提供依据。5.经辨识公司可能的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包括: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食物中毒、发生机械伤害等。七、对几种特殊情况发生时的应对措施1.触电抢救应急预案(1)先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立即关90、闭电源或用木棍和其它带绝缘手柄的工具,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2)把触电者移到平整的地方,清除伤者口、鼻、喉内异物,确定触电者的受伤程度,以及心跳和呼吸状况,及时与当地医疗部门联系,请求救援,并注意伤者保暖。(3)如果触电者已昏迷或心跳微弱,应立即进行现场急救,等待医护人员的到来。(4)现场急救应本着坚持不懈的态度进行救护。(5)低压触电脱离方法:1)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刀闸、保险盒、插头等,必要时,可用胶钳或木柄斧头切断电线;2)站在干木板、干橡胶板、干塑料板等绝缘物上,用一只手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6)高压触电脱离方法:1)立即通知电工切断电源;2)抢救人先穿好绝缘鞋,戴绝缘手套,91、用符合该装置电压等级的绝缘钳子,拉开开关;3)触电者如在高处,在切断电源前,应先采取紧急防止坠落摔伤的措施。2.机械事故的应急措施:(1)急救原则:先救命,后治伤;急救步骤:止血、包扎、固定、救运。(2)包扎:伤口包扎绷带必须清洁,伤口不要用水清洗。如伤口有大量出血,要用折叠多层的绷带盖住,并用手帕或毛巾(必要时可撕下衣服)扎紧,直到血流减少或停止。(3)碰伤:轻微碰伤,可将冷湿布敷在伤处。(4)较重碰伤:应小心把受伤员工安置于担架上,等待医生处理。(5)骨折:手骨或腿骨折断,应将受伤员工,平放在担架或地上,用长度超过上下两个关节、宽度不小于10-15厘米的木板或竹片绑敷在肢体外侧,夹住骨折处92、,并扎紧,以减轻其痛苦和伤势。(6)碎屑入目:当眼睛为碎屑所伤,要立即去医院治疗,不要用手、手帕、毛巾及其他东西擦眼睛。3.高空坠落事故应急措施:(1)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2)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3)创伤局部妥善包扎,但对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患者切忌作填塞,以免导致颅内感染。(4)颌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撤除假牙,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血凝块、口腔分泌物等,同时松解伤员的颈、胸部钮扣。若舌已后坠或口腔内异物无法清除时,可用12号粗针穿刺环甲膜,维持呼吸、尽可能早作气管切开。(5)复合93、伤要求平仰卧位,保持呼吸道畅通,解开衣领扣。(6)周围血管伤,压迫伤部以上动脉干至骨骼。直接在伤口上放置厚敷料,绷带加压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响肢体血循环为宜。当上述方法无效时可慎用止血带,原则上尽量缩短使用时间,一般以不超过1小时为宜,做好标记,注明止血带使用时间。(7)有条件时迅速给予静脉补液,补充血容量。(8)快速平稳地送医院救治。4.火灾应急措施(1)发生火灾时:首先要将伤员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进行急救,并采取以下三项措施:灭火、报警、逃生。1)灭火:最重要灭火时效为火源初萌时,应立即予以扑灭。可利用就近灭火器、消防栓箱的水,从事灭火,如无法迅速取得这些灭火器具,则可利用棉被、窗帘等潮湿物来94、灭火,如着火有蔓延倾向,则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场所。2)报警: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电话119),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值班室,并大声呼喊提醒他人,迅速逃离火灾现场,报警时要说明火灾发生的地址、住处建(构)筑物状况、联系电话等,以利迅速扑救。3)逃生:当火灾发生后,掌握时机,迅速判断,按消防疏散标示的逃生方向迅速逃离以保全性命,逃生时务必保持镇定。(2)火灾逃生1)熟悉逃生路线,可参照张贴于有可能发生事故的区域的逃生路线图;2)确定逃生方向:在建(构)筑物中突遇火灾,首先要判明着火点,迅速向浓烟烈火蔓延的反方向和楼下撤离,如果烈火浓烟扑面而来,应关上防火门或退回房间用浸湿的棉被、毛毯堵住房门,挡住烟气、95、火焰;与此同时可以利用窗户和阳台向外发出求救信号,白天采用敲击响器和抛扔物品的方法,黑夜采用手电筒或蜡烛画圈的方法等待救援;3)措施果断理智:建(构)筑物内突遇火灾,如果求救无效,可采用两种果断理智的逃生措施。一种措施用湿毛巾捂鼻,头部和身体披盖湿毛毯,猫腰低姿冲出火区。另一措施,住二层可以考虑跳落,落地点要尽量平坦松软,可裹棉被等软物向下跳,落地时双膝弯曲、两手护头。三层或三层以上在通道已封情况下,可用结实绳索或代用品,一端系牢房内固定物,一端捆扎身体,从窗户或沿落水管道慢慢悬到无火的楼层或地面上。5.对紧急情况发生后出现的伤者,应有专人给予帮助,视伤情对症进行急救及护理下立即安排车辆、联系96、有关部门,及时送转医院治疗。6.其他紧急情况(1)中暑抢救处理1)发现自己和其他人有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表现时,首先要做到的是迅速撤离引起中暑的高温环境,选择阴凉通风处休息,可用电风扇吹。2)尽快冷却体温,降至38度以下。具体做法有用凉湿毛巾冷敷头部、腋下以及腹股沟等处;用温水或酒精擦拭全身;冷水浸浴15至30分钟。3)意识清醒的病人或经过降温清醒的病人可饮服绿豆汤、淡盐水等解暑。并多饮用一些含盐分的清凉饮料。还可以在额部、颞部涂抹清凉油、风油精或服用一些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中药。4)重症中暑病人,如果出现血压降低、虚脱等症状,应立即平卧,并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求助医务人员紧急救治97、,及时上医院静脉输液,同时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救治。(2)食物中毒时:1)餐厅管理员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立即向急救中心120呼救,说清楚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2)怀疑投毒则向公安机关报告。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并进行清洗消毒;3)对微生物性食品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储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汽车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确保安全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局“汽车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98、车辆的安全管理。第二章 汽车运输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第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汽车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调度和汽车驾驶员的工作安排。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汽车安全行车实行监督管理。各部门主要安全职责如下:(一)安全生产管理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山东局有关规定;2.组织对公司所属公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检查;3.协助综合管理办公室做好对驾驶员聘用的审查、审核工作;4.负责对违章肇事事故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5.开展有关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培训和安全竞赛活动,负责对安全行车达到30万公里驾驶员表彰奖励材料的审查,经安委会批准后实施表彰奖励;负责对安全行车达99、到50万公里和80万公里驾驶员表彰材料的审查和上报工作。(二)综合管理办公室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山东局有关规定;2.认真贯彻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完善操作规程、保养制度;3.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情况。对违章驾驶,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处罚,并予以制止;4.做好驾驶员的各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每月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5.做好招聘驾驶员资格认定和审查审核工作;6.负责对驾驶人员的考核、评比、处罚和表彰奖励工作;7.负责对安全行车达到30万公里驾驶员表彰奖励的推荐工作;负责对安全行车达到50万公里和80万公里驾驶100、员表彰材料的推荐工作。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四条 车辆管理负责人,是本单位车辆交通运输的安全责任人。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每季度对其安全活动进行一次检查。第六条 车管人员做到对车辆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安排保养和维修,按公安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车辆。车辆不得拖保,不得带病上路。第七条 驾驶员必须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八条 完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三卡”(驾驶员安全行车记录卡、汽车技术档案卡、违章肇事记录卡)、安全活动记录、车辆检查记录等台帐。每年12月底将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为推荐安全行驶表彰奖励提供依据。第九条 装运易燃、易爆、剧毒、腐101、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时,应严格执行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第十条 管业范围内的地上、地下停车场、必须设置专用消防器具,并定期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第四章 驶驾员管理和安全行车要求第十一条 驾驶员的配备与管理(一)机动车驾驶员应选择身体健康、工作积极肯干、安全意识强,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驶执照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二)招聘驾驶员时,必须经公司车辆管理、安全管理共同对其资格证书、履历、安全驾驶里程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认可,方准驾车;(三)驾驶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驾驶员必须立即调离或清退;(四)驾驶小型客车须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并102、安全行车五万公里以上(需提供有效证明)。第十二条 驾驶员必须服从车管部门的管理和调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因违章而受到有关部门经济处罚的,由当事人承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必须调离驾驶员岗位。(一)发生负对等责任及其以上重、特大事故者;(二)一年内发生三起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事故者;(三)酒后驾车者;(四)发现有不适合驾驶员岗位疾病、生理缺陷的;(五)工作不主动,安全意识差,经常违章,屡教不改者。第十三条 非驾驶岗位人员驾驶公车安全管理规定。(一)非驾驶岗位人员驾驶公车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应定期参加驾驶员安全活动。否则,不得单独驾驶公车;(二)非驾驶岗位人员驾驶公车长途行驶,103、载客人数不得超过3人;(三)非驾驶岗位人员驾驶公车实行内部准驾证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驾驶核准驾驶车型以外的其他公车;(四)未取得内部准驾证的其他非驾驶岗位人员不得驾驶公车。第十四条 驾驶员守则(一)驾车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二)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和行驶证;(三)安全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准继续驾驶车辆;(四)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五)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开车;(六)下陡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七)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械失灵或已报废车辆;(八)不准将车辆交给未经批准的非驾驶岗位人员驾驶;(九)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十)连104、续行车达到4小时,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十一)不准在行车时发生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十二)不准穿拖鞋和高跟鞋等影响安全行车的服饰驾驶车辆;(十三)高速路上行车时应注意车速(60120Km/小时),不准超速、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十四)车辆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必须停车查清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十五)出车途中遇大雾、大雨、大雪、五米内视线不清时,不准继续行车。如遇执行紧急任务、护送伤病员等情况,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准予行车;第十五条 实行违章“举报制度”,对违章驾车的人员经安全管理部门查实,按奖惩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保密。 第十六条 乘车人员安全要求(一)105、乘坐前排座位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二)乘车时必须听从指挥,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跳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准从车左侧上下车。中途不准强行拦车、扒车;(三)车辆行驶时,不准站立、干扰驾驶、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四)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第十七条 因乘车人员违章,妨碍驾驶员安全操作而造成的事故,乘车人与驾驶员负同等责任。第五章 交通事故管理第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损失折款、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费用,其统计范围按国标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执行。第十九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报警、求救、向保险部门报案,同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106、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并设法做好现场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第二十条 凡发生重大及其以上交通事故,1小时内必须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在公安、交通部门裁决后, 15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安委会。第二十一条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一)全部责任:事故由当事人引起的,没有其它任何客观原因或他人过失;(二)主要责任:事故主要由当事人引起,但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或他人过失;(三)同等责任:事故由当事人与他人共同造成,在事故作用中基本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四)次要责任:事故由当事人与他人共同造成的,但以客观原因或他人的过失为主。第二十二条 交通事故的处理,依107、据公安、交通部门裁决,并结合本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违章责任事故应严肃查处,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六章 奖励办法第二十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和本制度,安全行车30万公里有公司给给予1000元奖励;安全行车50万和80万公里,工作态度好、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由公司推荐参加局安全表彰奖励。对在安全行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驾驶员,可视情况,给予特殊嘉奖。第二十四条 奖励申报程序:由驾驶员申报,并填写驾驶员安全行车奖励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车管部门审查,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委会批准后,于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第二十五条 安全行车50万和80万公里108、的受奖励驾驶员,必须报局安委会批准,安全行车30万公里的受奖奖励驾驶员由公司奖励并报山东局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安全行车标准(一)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二)每发生一次违章行为,扣除一万公里安全行车里程;每发生一次负次要责任的轻微事故,扣除二万公里安全行车里程;每发生一次负次要责任的一般事故,扣除三万公里安全行车里程;(三)发生下列交通事故之一者,取消事故发生前全部安全行车里程;1.负对等及其以上责任的一般事故;2.负次要及其以上责任的重大、特大事故;3.肇事逃逸的。第七章 处罚规定第二十七条 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发生交通事故的,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外,109、公司还要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调离驾驶员岗位。第二十八条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见附表一交通事故罚款标准。第二十九条 对领导违章派车,驾驶员未加拒绝开车而造成事故的,领导要与驾驶员负事故同等责任;对领导强令驾驶员违章开车而发生的事故,领导负主要责任,对负有事故责任的领导,参照表1“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标准对领导进行处罚,按次要责任处罚标准对驾驶员进行处罚;驾驶员有权拒绝强令违章驾驶。第三十条 因车辆机110、械故障造成交通事故,根据车辆管理部门、车检维修人员和驾驶员应负责任的大小,参照表1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未经批准的非驾驶岗位人员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与肇事者负同等责任,并共同赔偿事故的实际经济损失。(实际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保险赔偿-其他赔偿)第三十二条 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标准见“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接到管理部门罚款文件或通知单后10日内,必须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部门,逾期不缴纳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并加罚10%的滞纳金。第三十四条 不按规定报告事故,弄虚作假,逃避罚款,骗取奖金、荣誉者,一经查出,除了取消荣誉、追回111、奖金、加倍罚款外,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交通事故处罚标准2.驾驶员安全行车奖励申报表3.驾驶员上岗认定、审批表4.内部准驾证5.交通肇事记录台帐6.汽车安全技术档案卡7.汽车维修保养记录表8.驾驶员安全行车记录卡附表1:交通事故处罚标准 事故类别 责任者轻 微事 故一 般事 故重 大事 故特 大事 故直接责任者次要责任-20010002000对等责任20050030005000主要责任30080050008000全部责任5001000800010000事故责任部门及负责人部门-直接经济损失的10%112、直接经济损失的20%主管、部门、负责人对等以上-2008001500对等以下1005001000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等以上-1005001000对等以下100300600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等以上-8001500对等以下5001000安全管理负人对等以上-1006001200对等以下100400800备注:发生对等及其以上责任交通事故出现我方人员伤亡的,对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处罚,由山东局研究决定。附表2:驾驶员安全行车奖励申报表申请部门: 姓名出生年月取证日期安全行车时间(年)安全行车里程(公里)主管部门意 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公司安全部门意见 安全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公司意见 安113、委会主任: 年 月 日局 意 见 安委会主任: 年 月 日注:申报时须附驾驶员安全行车简历。附表3:驾驶员上岗认定、审批表部门: 姓 名年 龄性别文 化程 度参加工作时间初次领证时间健康状况安全行驶里程籍 贯准驾车型身份证号认 定 审 批部 门审 批 意 见车管部门意见盖 章年 月 日人事部门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安全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公司意见盖 章年 月 日附表4: 内部准驾证部门: 姓 名性 别年 龄文 化程 度职 务初次领证时间安全行车里程籍 贯健康状况身 份证 号准驾车型牌照号码行驶区域准驾车型牌照号码行驶区域准驾车型牌照号码行驶区域准驾车型牌照号码行驶区域认 定 审 批部 114、门审 批 意 见车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安全部门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公司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局2006年3号令)和山东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企业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接受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兼115、)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章 生产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第七条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部门(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项目116、部)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九条 三级安全教育程序:分配、招聘的新进员工在向人事部门报到后,首先由人事部门安排到安全部门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经考试(核)合格后,携带教育卡去接受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携带教育卡再去接受班组长或安全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向公司安全部门交回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安全部门出具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明交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方可发放工资等职工待遇。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安全部门存档。第十条 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综合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117、律、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级安全教育时间在新进人员报到2日内进行。第十一条 二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员进行教育,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对二级安全教育负责。二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部门(项目部)工程概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主要危险源、环境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二级安全教育时间在一级安全教育后2日内进行。第十二条 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对三级安全教育负责。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知识,岗118、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与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本岗位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措施。三级安全教育时间在二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2日内进行。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实行安全教育卡制度。新职工经过一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安全教育卡”,本人携卡到所分配的部门(项目部)接受二级安全教育;经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部门(项目部)填写“安全教育卡,再到班组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填写“安全教育卡”,不合格者重新教育;教育合格后,安全教育卡在2日内交回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出具教育合格证明119、通知人事部门。第十四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五条 新接物业项目在新设备投入使用,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六条 对重点要害部位设备设施维修作业前,部门(项目部)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上岗作业。第三章 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第十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依照其安全培训大纲实施教育,经安全资格120、培训考核合格,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第十八条 其它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本部门(项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文化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第十九条 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基本知识、技能、安全文化知识;本部门、项目和本班组主要危险源点,环境危121、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操作规程、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和应急措施。第四章 组织管理第二十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综合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第二十一条 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保证。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活动;班组按规定积极开展安全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安全教育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汇总;部门(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收集汇总各班组安全教育卡,由安全部门负责检查。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等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项目)和个人给122、予表彰和奖励。第五章 罚 则第二十四条 凡未按本制度进行安全教育的部门(项目部)由综合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凡未按本制度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从严处罚。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职工教育培训计划2.全员教育培训登记表3.三级安全教育卡4.职工安全教育记录表附表1: 年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序号培 训 内 容人 数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培训时间(季度)培训天数培训机构是否取证备注12345678910培训计划填写的每项内容要具体、准确。附表2: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登记123、表 序号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内容培训人有效性评价备注编制部门: 编制人: 年 月 日 附表3:正元物业公司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职 务 班 组 进职日期 科室(部门) 负责人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内 容教 育 人受 教 育 人公司教育签 名:签 名:学时: 年 月 日管理部门教育签 名:签 名:学时: 年 月 日班组教育签名:签名: 学时: 年 月 日变 换 工 种 安 全 教 育 内 容教 育 人受 教 育 人原工种 新工种 签名:签名: 年 月 日附表4:安全教育复训(培训)记录表序号时间教 育 内 容受教育人签字教育人签字备注附表5:职工安全教育记录124、表序号姓 名时间教育内容成绩受教育签字备注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物业管理范围内各种安全隐患,减少工伤事故,防止职业危害,根据国家和山东局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结合物业服务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部门(项目部)要开展经常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第三条 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成立由公司领导负责,综合办、安全管理部门、物业管理、设备运行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检查组。第四条 安全检查是全体员工的共同任务,必须依靠群众,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第五条 各级行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领导和检查的双重责任。125、第六条 安全检查要贯彻查出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公司安全委员会以及安全管理部门履行安全检查的组织、管理、督促、整改的职能。第八条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公司每年安全综合检查不少于四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部门(项目部)每周开展一次;班组天天自查。第九条 安全检查的程序:(一)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责任人;(二)根据物业管理范围的实际情况,确定受检项目,编制安全检查表;(三)确定安全检查表中各项目的评分方法和评分标准;(四)对照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五)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六)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126、验收和效果评价;(七)安全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认真总结经验,写出安全检查通报。第十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定期、不定期、日常、安全技术专业检查。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查思想。检查各级领导和从业员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二)查领导。查各级领导是否认真履行了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规定的职责;(三)查组织。检查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技术人员的配备是否达到了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标准,安全人员的素质能否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组织体系是否达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四)查制度及落实。主要制度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应急127、救援预案;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8.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9.汽车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0.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程序;13.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4.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15.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策划制度;16.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7.重点要害部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五)查教育培训。查新进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六)查措施。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事故预防措施是否到位等;(七)查隐患。查管业环境、安全设施、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128、准的要求;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得到有效利用;“三违”等现象是否及时查处和制止;(八)查事故和隐患整改。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上报,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措施;(九)查记录。查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第十二条 对检查中发现忽视安全管理,部门、项目安全管理混乱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经检查组研究,可以将相关部门责任人调到现场参与整改,并通报全公司。第三章 隐患整改第十三条 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按“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工作完成后,将“整改回执单”及时反馈到安全129、管理部门。整改验收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对于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第十四条 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点,分别做出处理:(一)对“三违”行为,当场制止,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二)对管业场所、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原材物料等,危及职工健康时,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三)对随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运行设备、以及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检查组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并对责任部门做出处理;第十五条 隐患整改责任人对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者,导致发生事故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第十六条 依130、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标准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部门,对所在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员,分别处以300元、100元罚款。得分低于70分的部门除按上述标准处罚外,同时按公司季度经济责任考核扣部门、(项目部)1分。第十七条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年度安全检查平均得分低于90分的,取消其本年度所有的评先选优资格。第五章 处罚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检查,要切实负起责任,若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九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所管辖的工作、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及环境卫生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项对131、责任人罚款50元。重大危险源不采取控制措施的,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第二十条 在项目部等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现象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一)每发现一次“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因“三违”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二)对已配发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按规定使用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三)作业现场不符合文明施工规定的,每发现一项对部门负责任人罚款100元;(四)对不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食堂卫生不符合要求的有关责任人,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五)安全用电每有一项不符合规定132、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有如下现象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1)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2)安装维修或拆除电器设备时未停电。(六)对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弄虚作假者,每项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七)班组没有安全活动记录、没有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的,对安全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100元。(八)对安全检查下发的整改指令未按期整改的每项罚款100元。(九)对隐瞒事故真相、对抗检查、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处以20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十)安全管理部门不履行职责,由公司安委会进行检查并处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每缺少一次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50133、元;有检查无通报每次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50元;安全检查存在失误每次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第六章 罚款的管理第二十一条 罚款的管理(一)现场罚款,现场缴纳。由安全检查组对责任者(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开出罚款通知单,受处罚者必须当场交纳。受处罚者当场拒绝交纳的除追缴罚款外,每次扣所在部门、项目部1分;(二)安全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罚款和罚款存根交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三)安全罚款主要用于安全奖励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得挪用。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部门(含各服务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评分标准2.项目安全管理基础工134、作检查评分标准3.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评分标准4.整改通知书5.整改回执单附表1:物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评分标准被检查部门: 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扣分得分1安全管理20分未建立安全领导小组,扣5分未设立专(兼)职安全员,扣3分未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进行演练,各扣3分未进行安全自查,自查无记录,各扣2分公司进行的安全检查无自查书面材料,扣2分经复查,未按规定整改安全隐患,每项扣2班组活动无记录,扣3分2消防安全管理20分未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扣3分未组建义务消防队、未定期进行演练,各扣3分未配备消防安全员,扣2分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不善丢失、损坏,每项扣2分未定135、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扣2分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通畅,扣2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扣2分消防设备运行不正常,控制室值班制度未落实,扣2分消防水泵的启动、压力状况不正常,扣2分消防照明、疏散标志设置不到位,扣2分 3治安保卫10分值班存在违规现象,扣2分对外来人员的控制、登记不齐全,扣2分秩序维护员的巡逻记录、车辆进出登记不齐全,各扣2分车辆停放无序,扣2分监控、红外报警运行不正常,扣2分4重点要害部位设备管理20分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扣5分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扣3分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带病运转,各扣3分未设立警示标志,明确责任人,扣2分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不齐全136、,扣2分避雷装置未按规定检测,扣5分5安全用电管理20分配电室未设立警示标志,责任人不明确,扣2分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符合要求,扣2分各级漏电保护器试验无效,扣3分施工作业未设警示标志,扣3分未及时提出配电及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扣5分总配电箱各类仪表性能工作不正常,扣2分配电室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不符合要求,扣2分用电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扣2分电动工具安全防护不合格 无漏电保护,扣2分电器开关不符合要求,扣2分6房屋管理10分出租房屋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行为,扣5分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扣2分未及时上报危房及生活区重大隐患,扣3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扣3分得分总分100137、分被检查部门: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注:每项考核扣分最高不超过其单项目的总分数。总分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良;89分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附表2:项目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评分标准被检查部门: 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扣分得分1基础资料安全管理20分未建立安全领导小组,扣5分未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制度未上墙,扣3分未设立专(兼)职安全员,扣5分未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进行演练,各扣3分未按时召开项目安全例会,无会议记录,扣3分安全台账记录不齐全,归档不符合分类标准,扣3分2安全目标责任管理10分目标责任不落实,考核不及时,扣2分未与总包(分包)队伍签订138、安全生产协议,扣5分不制定项目临时用电安全组织设计、审核,扣3分有三违(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现象,各扣2分安全监管不到位,扣2分3安全教育10分安全教育台帐不健全,扣3分未及时实施项目安全教育,无记录,受教育人不签字的,各扣2分未建立项目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台帐,扣3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上岗证过期,扣3分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不完备,扣2分4安全检查10分未组织开工安全检查,检查无记录,扣3分未组织开展安全巡检,检查无记录、总结及通报,扣3分未复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整改责任,扣2分未按规定整改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扣2分无安检处罚的记录,扣2分5安全活动8分未139、落实上级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扣2分未根据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扣2分活动过程记录不规范、及时、认真,扣2分班组活动开展情况不及时、无针对性,扣2分6消防安全5分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扣3分节日期间应急值班未落实,扣2分7项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8分现场未制作五牌一图或其他宣传牌,扣2分 现场未悬挂宣传条幅、安全标志牌、安全警示牌 ,扣2分 现场围挡不符合施工要求,扣2分材料堆放不符要求,易燃物品存放不符合安全规定,扣2分存在野蛮施工行为,扣2分施工场地不整洁,扣2分施工现场未封闭管理,扣2分8安全防护9分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帽、安全带佩戴不符合要求,安全网保护不规范,各扣3140、分施工设备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要求 ,扣2分 高处作业平台、基坑边、深池边未设护栏,扣2分交叉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扣2分机械设备传动与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扣2分9用电安全10分未实行三级配电、不达到二级保护,扣2分未达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扣2分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符合要求 (末级30mA/0.1s),扣2分各级漏电保护器试验不灵敏,扣2分配电箱安放不固定,未有防雨措施,未设警示标志,扣2分总配电箱各类仪表性能不良好,扣2分配电箱未配PE、N接线端子,扣2分重复接地电阻不符合10要求,扣2分10安全保证10分脚手架搭设无方案,不符合安全要求,扣2分吊篮架子搭设无方案,不符合安全要求,扣2分坑槽边141、坡防护不符合防护要求,扣2分临边防护不合格,无安全网支搭,扣2分电梯口等孔洞防护未设护栏、警示标志,扣2分垂直运输机械未经审核、资质,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扣2分料具存放存在不安全因素,扣2分未开展不同时期的危险源辨识,扣2分塔吊等特种设备未通过安监站审核,无验收资质,扣2分塔吊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扣2分塔吊等设备有变形、螺丝脱落现象,扣2 分得分总分100分检查负责人: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注:每项考核扣分最高不超过其单项目的总分数。总分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良;89分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附表3: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评分标准被检查单位:142、 车管部门: 年 月 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扣分得分1车辆安全管理30分未设立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扣5分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员,扣5分未制定车辆运输安全奖罚标准,扣3分未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细则,扣3分车辆手续不健全、未购买车辆保险,每有一辆扣2分未建立汽车安全技术档案卡,每有一辆扣2分车辆维修保养无记录,每有一次扣2分车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报废,每有一辆扣5分转出、转入车辆未变更登记,每有一辆扣5分擅自改装、外借、出租车辆,每有一辆扣5分2驾驶员安全管理30分未按规定报批驾驶员,每有一人扣5分使用不符合公司规定条件的驾驶员,每有一人扣5分未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每有一人扣2143、分驾驶员未做健康体检,每有一人扣1分未组织驾驶员季度安全学习,扣5分没有安全教育教材,扣5分;内容不全,每少一项扣2分没有安全教育试卷和考试成绩登记表,扣5分3安全检查20分未进行季度交通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5分安全检查无记录,扣5分;记录不规范,扣3分未如期整改隐患,每项扣5分4安全活动10分安全领导小组未按规定开展活动或没有记录,每次扣2分未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或没有记录,每次扣2分5交通事故管理10分未及时上报交通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未建立交通肇事记录台账,扣2分对肇事责任人未按规定严肃处理,扣2分合计得分15项 100分检查组负责人: 被检单位负责人: 注:考评不满80分的,对车管部144、门负责人罚款600元。并在季度公司对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次扣所在部门1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山东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杜绝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物业服务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145、的缺陷。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属各责任部门(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好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五条 各责任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各责任部门(项目部)为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申请,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后专项拨付,用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得挪作他用。第七条 公司定期(每年不少于二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物业服务区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第八条 相关部门(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146、制度,鼓励、发动员工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第九条各有关部门(项目部)在项目施工、房屋租赁中,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或个人)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第十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公司物业服务区域的生活、办公场所、租赁房屋等。第十一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象主要包括: 1.物业服务区域的运行设备、各种配套设施; 2.交通车辆、驾乘人员等; 3.办公区、服务区域内的外租场所、学校、宾馆、饭147、店等人员密集场所;4.配电、供热、制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电气焊等特种设备设施;5.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物业服务区域内工作、生活、项目等场所。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内容包括:公司物业服务区域的工作、生活、项目等场所、基础设施、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要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上的缺陷四方面存在的问题入手,分类、分级、排序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具体如下: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148、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情况; 4.物业服务区域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防护、危险源点的防护、尘毒治理,以及对全部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和监督检查等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开展情况;6.特种设备的完好状态和维保检测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汽车的完好状况及维护保养情况; 7.对变电室和危房等相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进行风险辨识、建立监控预警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 8.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9.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149、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 10.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2.交通安全设施使用维护等情况; 13.物业服务、作业区域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第十三条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方式采取自查、互查、联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活动,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做到隐患排150、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第四章 事故隐患管理第十四条 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排查,集中上报,分级治理。第十五条 事故隐患分类类 物的不安全状态:排查治理运行的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工器具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类 人的不安全行为:从反“三违”入手,查找员工行为上、操作上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类 环境的不安全条件:排查治理自然环境和作业现场危险源点存在的隐患,突出各类高、低压输电线路和地下管线、管道井等危险源点的检查评价;类 管理上的缺陷:从制度完善、贯彻落实、安全费用管理、体系运行、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第十六条 事故隐患分级151、一级 重大隐患: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有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系统报废的隐患,需停产治理;二级 较大隐患: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有可能造成人员严重受伤、患严重职业病或系统严重损坏的隐患;三级 一般隐患:显著危险,需要整改,有可能造成人员受轻伤、轻度职业病或系统轻度损坏的隐患。第十七条 隐患管理隐患治理及监管实施分级、动态管理。1.分级管理三级 (一般隐患):由隐患存在的部门(项目部)负责整改,部门(项目部)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二级 (较大隐患):由公司负责组织隐患存在的部门(项目部)实施整改,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152、监督检查较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一级 (重大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组织整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物业服务区域一、二级隐患排查治理均由公司负责组织。2.动态管理隐患分级发生变化的,隐患整改及监督管理职责相应发生变更,但变更时必须报上级批准。3.各部门(项目部)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按季度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 公司属部门(项目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委会。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153、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抵押金管理,根据山东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抵押金)是指5000平方以上的建设项目,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预先交纳,用于上级对其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进行处罚的抵押费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处、车管人员、和专职驾驶员。第二章 抵押金的交纳第四条 抵押金的交纳以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确定。公司按上级规定实行抵押金制度的建设项目、物业服务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车管人员和专职驾驶员,每年年初在154、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同时,向公司财务交纳本年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第五条 抵押金的交纳标准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难度等确定抵押金的交纳;抵押金数额以公司下发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数额为标准,一般不低于1000元;第六条 抵押金的交纳1.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和上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后的一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规定全额交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并到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2.公司规定的项目部、物业服务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车管人员、驾驶员,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7日内,将抵押金上交公司财务部门,并到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不得借用公款和以任何形式报155、销,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员工摊派抵押金;3.未及时交纳抵押金的,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责令交纳;拒不交纳和逾期交纳的,不享受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未完成,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规定加倍处罚。第三章 考核及奖惩第七条 抵押金实行年度奖惩制度。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抵押金的扣罚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予以返还兑现。第八条 抵押金的奖惩1.确保目标完成,年度管理目标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项目部、物业服务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车管人员、驾驶员抵押金全额返还,并156、追加抵押金总额50%的奖励;2.确保目标完成,年度管理目标考核分数在80-89分的项目部、物业服务处、车管人员、专职驾驶员以90分为基点,每减少一分,扣减抵押金的10%;直至扣完为止;3.确保目标未完成或管理目标考核低于80分的,扣罚全额抵押金。第四章 抵押金的管理第九条 抵押金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统一专户储存管理。第十条 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项目部、物业服务处、车管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更换时,公司对其任职期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并按第八条规定进行奖惩兑现;公司新任职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与规定的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按照本办法中第五、六条的规定交纳抵押157、金。第十一条 抵押金所扣罚费用可以用于下列项目支出;1.在事故抢险救灾中,对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予的奖励;2.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人员的奖励;3.事故调查、技术鉴定以及保障事故调查所必需的安全投入等费用;4.其它安全生产投入项目。第十二条 纪委、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抵押金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资金正确使用。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提取和使用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工作,依照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的规定,结合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158、本规定适用于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 安全管理费的管理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由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按时足额提取,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第四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提取支付手续。严格按规定比例按时提取,未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不得支付。第五条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比例为:不低于物业收入总额的1.5%。第三章 安全管理费列支范围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一)服务区域内公共部位老化供电线路的架设、改造;(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三)建筑物避雷电阻测试仪器的购置;(四)供热、制冷、配电、消防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各种有爆炸危险设备的保险装置(如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五)电气设备159、安装防护性接地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六)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危险处所设置的标志和防护设施;(七)在维修工作中员工可能到达的检查井、管道井、化粪池、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八)在高空作业时,为避免物品坠落伤人而设置防护网及安全带等;(九)绿化工作中喷洒农药为防中毒配置的防护器材;(十)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工具、物资等;(十一)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所需费用;(十二)应急、消防演练所需费用;(十三)义务消防队配置的消防服装和防护器材;(十四)增加或合理安装服务区内公共通道及院落的人工照明;第八条 宣传教育费用:(一)购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劳动保护的书籍、刊物、宣传画以及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用。(二160、)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三)安全操作方法、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及座谈会等。(四)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健康而配发的劳动保护用品。(五)安全检查费用。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随意削减、克扣或拖延发放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公司按规定提供的必需物品。第161、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项目部)。第二章 管理部门工作职责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企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审定和批准,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实施。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配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负责计划、采购和发放登记工作,建立发放登记表。第八条 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劳保护品购置经费;监督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开支情况,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第九条 工会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162、督促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教育员工正确配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十条 纪委、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制度及标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审计,违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第十一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要与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相适应,不得随意削减、克扣或拖延发放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现金或其他生活福利用品代替。第十二条 凡是维修、保洁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都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穿戴工装。第十三条 工作前各部门(项目)负责人要检查管理人员的工装穿戴情况;班组长要检查本班组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班163、组安全活动要学习劳动防护用品知识,并强调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十四条 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与个人,一经查出,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第四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十五条 要建立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详细登记护品的领用时间、规格、数量。第十六条 员工调换工种(岗位),应视原工种护品发放使用情况按新工种标准补发必需的护品。第十七条 安全帽、安全带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采购“三证”齐全,合格的产品。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劳动保护品品种及发放标准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164、台帐附表1: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劳保护品发放记录姓名:发放时间线手套(副)布手套(副)毛巾肥皂洗衣粉防护眼镜雨伞雨衣雨鞋棉衣工作服长袖工作服短袖绝缘胶鞋绝缘手套防水手套口罩草帽签 字附表2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劳保护品年发放标准部门岗位线手套4元/副布手套5元/副毛巾8元/条肥皂2元/条洗衣粉5元/袋防护眼镜50元/副雨伞40元/把雨衣50元/件雨鞋30元/双棉衣90元/件工作服(长袖)工作服(短袖)80元/套绝缘胶鞋50元/双绝缘手套20元/副防水手套5元/副口罩3元/个草帽5元/个经理室经理、副经理、书记会计师42421/4综合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42421/4驾驶员64621/165、21/21/4管理科室科长、副科长、科员42421/4物业服务处主任、副主任、科员42421/4门卫42421/41/21/2维修工6441241/41/21/41/21/221电工641241/41/21/41/21/2111保洁绿化工6441241/41/21/41/21/21221卫生室主任、医务人员42421/212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做好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认真吸取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166、调查和处理工作,实行“逐级上报、分级调查处理”的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项目部)。第二章 伤亡事故分类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分为三类:(一)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二)重伤事故:只有重伤而无死亡的事故;(三)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第五条 伤亡事故类别划分。按照国标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综合考虑起因物、致害物、引起事故发生的诱导性原因、伤害方式等,将伤亡事故划分为以下几167、类:(一)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二)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撞、倾覆等(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发生的事故);(三)机械伤害:包括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发的事故);(四)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或在起重操作过程中引起的伤害;(五)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六)淹溺、灼烫、火灾;(七)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上及平地上坠入坑内等(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八)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倒塌、土石塌方等;(九)冒顶片帮、透水、放炮;(十)火药、瓦斯(包括煤尘)168、锅炉、容器及其他爆炸;(十一)中毒与窒息(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等中毒);(十二)其他伤害。第三章 事故报告第六条 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立即逐级上报,并按规定积极进行伤员抢救和事故处理:(一)轻伤事故,应逐级上报,并在12小时内报告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二)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一次伤亡三人以上的事故,要立即直接报告本部门(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部门(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话,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管理部门;(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死亡事故、一次伤亡三人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山东局安全管理部门。第169、七条 发生事故后,任何部门(项目)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第八条 事故报告内容:(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部门(项目)名称;(二)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初步估计;(三)事故简要经过;(四)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五)采取的措施和应急救援情况等。第九条 发生伤亡事故的部门(项目),除用电话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外,还须在24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报送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第十条 伤亡事故的上报范围是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发生的事故。对总包方且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所发生的伤亡事故170、,项目部应将其法人资格证书、相应资质和所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一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第四章 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第十一条 基本任务:(一)对本单位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分析与管理;(二)对事故现场和事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填写事故报告书;做好事故结案和材料归档工作;(三)收集和整理事故原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四)从抓安全技术措施入手,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同类事故或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应用安全系统工程,进行事故预测预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要对事故现场进行保171、护,事故现场处理应做到:(一)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救护受伤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二)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三)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四)保护事故现场,不要破坏,除非危险仍然存在,但必须绘制草图和拍照、录像,保留准确的现场资料。第十三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按事故严重程度,组织有关人员分级调查,调查程序如下:(一)发生轻伤事故,由各部门(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设备、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并且在24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二)发生重伤事故,在24小时内由公司安全172、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技术、设备、安全、纪检、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时间不得超过事故结案后3天;(三)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发生虽无死亡人员,但性质比较严重、影响较大、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责任事故,由各部门(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技术、工会等有关部门,配合公司事故调查组会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报送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送时间不得超过事故结案后5天;(四)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技术、纪检、人事部门和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并及时173、向局请示汇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报送公司安委会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五)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项目)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报告或故意拖延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职工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第十五条 事故调查取证要求:(一)及时进行与事故有关的物证、事实材料、证人材料的搜集,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影、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二)发生事故的部门(项目174、),要积极配合调查组进行调查,保护现场。事故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三)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项目)、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任何部门(项目)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四)事故调查中,要对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专门调查,逐项核实,将统计结果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事故报表并及时上报。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确定事故的性质、事故的责任者;(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四)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七175、条 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一)事故原因分析步骤:查看现场、整理和查阅调查材料、分析伤害方式、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二)事故直接原因分析:凡由机械、物质、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属事故直接原因;(三)事故间接原因分析: 凡由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劳动组织不力、安全教育不够、缺乏安全检查指导、无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不力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属事故间接原因。第五章 事故处理第十八条 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查清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事故从性质上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一)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176、二)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未知领域的技术问题而发生的事故,包括自然事故和技术事故。第十九条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造成事故的原因及事故性质,进行事故责任分析,确定事故责任者:(一)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二)主要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三)领导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第二十条 根据事故后果(损失大小和性质)及责任者的认识态度(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对调查事故的态度和表现等),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和发生事故部门(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根据国家和公司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177、;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一)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二)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三)发生事故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四)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技术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五)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第二十二条 结案后应将“事故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归入安全管理部门档案,并填写目录,以备核考。事故档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永久保存。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报告的组成:(一)事故部门(项目)基本情况;(二)事178、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三)事故发生时基本情况;(四)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五)事故类型;(六)事故性质;(七)事故原因;(八)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九)事故防范措施;(十)事故调查组成员组成名单。第六章 事故统计与分析第二十四条 事故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如实反映单位的安全状况和伤亡情况。在统计工作中,要逐步做到安全信息化管理。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项目)必须按月填写“伤亡事故月(年)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报表填写要认真、准确、内容齐全,经领导审核签字。第七章 事故防范措施第二十六条 在物业管理(含前期介入)方案以及对内、外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安179、全要求、明确安全责任,并且保证落实执行。对于项目出现工程变更等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对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必须落实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明确安全责任。由项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七条 要认真查明作业环境的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恰当地评价其危害程度,从工程技术、教育和管理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在防范措施中,要把安全作业条件放在首位,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第二十八条 事故发生后制定的防范措施,必须确定实施措施要点、负责人、完成期限,并记入“事故调查报告书”中。事故防范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安全等部门有关人员要组织验收,并记入事故档案180、。第八章 工伤认定第二十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181、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三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第三十二条 工伤认定的其它事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省颁布的实施细则执行。第三十三条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鉴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及省、行业文件规定执行。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职182、工伤亡事故月报表2.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伤亡事故登记表附表1: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单位名称: 职工人数: 人(其中:固定工: 人:外聘: 人) 年 月份生产事故工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千人负伤率 交通事故工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经济损失 元事故类别备注事故原因事故经过处理情况报送时间:每月28日之前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送。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伤亡事故登记表单位工程名称: 发生事故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受伤害人姓名伤亡情况 (死、重伤、轻伤)工种及级别性别年龄本工种工龄(年)受过何种 安全教育歇工总日183、数经济损失(万元)附注直接间接事故经过和原因: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部门(项目)负责人制表人日期 年 月 日注:事故经过和原因、措施栏,如填写不下可另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生产安全档案资料,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是指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纸质资料、图片、音像资料等载体。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项目部。第二章 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分级分类第四条 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主要有公司、部门(项目部)、班组三级。(一)公司级归档资料主要有以下184、类别:1.安全组织机构与网络资料(安委会成员名单、安全网络图);2.安全目标责任书(包括局与公司、公司与部门、(项目部)特殊工种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3.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资源台帐、应急演练记录); 4.安全奖罚登记表;5.安全教育资料包括:公司级安全需求培训计划、职工安全教育登记表、签到表、试卷、成绩登记表等);6.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表格(包括项目开工安全检查表、整改指令书、整改回执单);7.安全活动计划及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计划、安全检查通报、“安全生产月”活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夏(冬)季“四防”活动等);8.安全专项技术交底记录;9.安全生产协议(包括房屋租赁、项目安全协议书185、等);10.安全例会记录(包括会议记录、签到表等);11.安全宣传图片、照片、光盘等;12.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资料(包括伤亡事故月(年)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13.健康查体资料;14.护品发放登记表;15.安全工作总结。(二)部门(项目)级归档资料主要有以下类别:1.部门、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2.部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部门、项目与员工签订的目标责任书);3.部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应急资源台帐、演练记录);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设备维修方案、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安全例会记录(包括会议记录、签到表等);6.部门、项目安全奖186、罚登记表;7.部门、项目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三级”安全教育台帐、签到表、试卷、成绩登记表等);8.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登记表格(包括工程开工安全检查表、局和公司安全检查记录、自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整改回执单);9.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生产月”活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夏(冬)季“四防”活动等);10.安全技术交底记录;11.安全生产协议(包括项目、房屋租赁等);12.安全宣传图片、照片、光盘等;13.安全工作总结。第三章 载体材料与填写要求第五条 载体资料要求(一)纸质资料:安全资料用纸尺寸规格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对大于A4纸型规格的报表、图样等材料,应按照A4纸型的尺寸加以折叠;(二187、)软盘、光盘资料:软盘资料必须外包装完好便于读写,标识清楚;光盘资料表面无划痕无破损,便于读写、识别;(三)照片、图片资料:图片清晰便于识别。第六条 填写要求(一)填写要求:安全资料内容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参与人等标识清楚;(二)必须个人亲自签字,不许他人代签,不准打印。第四章 归档要求第七条 安全资料归档:(一)公司(部门)安全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下年度1月份,平时应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二)项目部安全资料应随工程进展及时整理,并在工程结束前对所有安全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做好资料归档准备工作。第八条 整理要求:安全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填写目录。 第九条 保存期限:一般安全资料必须188、保存3年以上;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必须长期保存。第五章 附则第十条 在安全检查时随时对各部门、项目安全资料完整性、有效性和归档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本制度要求管理的部门、项目,要限期责令其整改,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单位归档安全资料卷宗目录2.项目归档安全资料卷宗目录附表1:公司归档安全资料卷宗目录安全资料册数标号: 第 册, 共 册单位名称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归档卷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册内资料目录序号资料名称附表2:项目归档安全资料卷宗目录安全资料册数标号: 第 册, 共 册项目名称工程编号:项目经理安全员189、时 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册内资料目录序号资料名称份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管业范围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预防设备安全事故,保障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冶金地质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第二章 任务与范围第三条 设备的安全管理要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设备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第五条 各级领190、导要重视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做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全员参加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第六条 凡列入冶金地质固定资产目录以及单价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能独立完成一定功能的生产用机械、电器、仪表、装置均列入设备管理范围。第三章 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第七条 购置生产设备要遵循先进、适用的原则,对所要购置设备的性能、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设备的本质安全性能要进行详细了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要进行可行性调研、论证。第八条 所购置设备的生产厂家要具备相应资质和生产许可证,能191、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有进行人员培训和设备安装的能力。第九条 所购设备各种参数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性能符合本质安全的要求,具备出厂合格证及相应的技术资料。第十条 设备的安装要严格按照安装要求进行。要执行“一机一闸一漏”制度。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是在设备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物的产生情况等。第十一条 设备安装的环境要符合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大、精设备对厂房、192、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应严格按标准执行.第四章 设备的使用第十二条 设备的使用必须做到安全。要制止设备使用中的蛮干、滥用、超负荷、超性能、超范围使用,造成设备过度磨损、寿命降低、导致事故发生。第十三条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懂性能、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要实行操作证制度。操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第十五条 设备使用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多人操作的设备要实行机长负责制。设备使用维护的各项工作要作为岗位责任193、制的组成部分,在岗位责任制中得到落实,从而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第十六条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坚持班组前检查,项目每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查明和消除设备隐患,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第五章 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第十七条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维护保养规定,熟记保养作业要求。第十八条 轮班使用的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检查、维护保养、润滑等工作。第十九条 强化保养工作,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进行保养。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动力、起重、运输、仪器仪表、压力容器及配件、变电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和保养,并按规定进行负荷和预防性试验。第二十一条 任何设备194、在停用期间,禁止拆卸、挪用零部件。第六章 设备库存管理第二十二条 设备入库前要进行设备安全性能的检查,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第二十三条 在库露天存放的设备,必须上盖下垫;精密仪器,应按要求在室内保管。第二十四条 在库精密设备、仪器做到“四无”,即无锈蚀、无缺陷、无变形、无拆换。第二十五条 库存设备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查“三防”,即防潮、防锈、防霉;(二)对内燃机应进行一次试运转;(三)对电子设备应进行一次通电试运转;(四)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五)查库内有无污染及虫类危害等。第七章 设备的修理、报废第二十六条 认真执行大修计划,要根据生产特点和设备性能采用多195、种维修方式。对于流水作业,不能停机的连续作业以及无备机替换的在生产中起主要作用的关键设备等,可结合状态监测采用预防维修方式,利用空隙时间安排维护和检修。对生产影响不大的一般设备,可采用事后维修的方式。坚决杜绝只用不修、拼设备的现象。第二十七条 各类修理工作应按修理规范进行,尽量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确保修理质量;修理工作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并记入设备档案;设备大修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人员组织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及操作工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质量鉴定和验收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模拟试验法进行检验;承修部门必须对修理质量负责,实行保修制,保修期一般规定为三个月。第二十八条 对于安全性能达不到196、标准,又无修复价值或到达报废程度的设备要予以报废,已批准报废的设备要妥善保管。严禁使用报废设备进行生产。第八章 设备事故管理第二十九条 设备事故的分级:(一)一般事故:零部件损坏,所需修复工作及直接经济损失相当于小修理程度者;(二)重大事故:设备损坏程度必须经大修才能恢复性能,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大修程度者;(三)特大事故:导致高、精、尖大型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者。第三十条 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一)一般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及设备管理部门报告,查找事故原因并查清责任;(二)重大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向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各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组织设备197、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出防范措施;(三)特大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向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公司报告,并立即组织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的事故处理小组,赴现场调查处理;(四)重、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书面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五)对各类事故的责任者,应按事故的性质、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 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的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责任津贴实施办法第一章 198、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工作责、权、利关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稳定骨干队伍和吸引热爱安全工作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注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的思想及技术业务的进步,确保专职安全员的职级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职级待遇;专、兼职安全员享受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以下简称“津贴”)。第三条 津贴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贡献大小挂钩。建立岗位激励机制,营造人才成长和发展的政策环境,以利于安全管理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第四本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199、(以下简称公司)所属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项目部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人员。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津贴实施对象第五条 公司依据山东局规定和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建设项目规模明确专(兼)职安全员的岗位设置(详见附表1),公司安全部门设专(兼)职安全员,公司建设项目按规定设专(兼)职安全员。第六条 津贴实施对象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项目部、车辆安全管理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政府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2.安全工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从事本单位主业生产经营活动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兼职安全员应经200、过培训,具备与物业服务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第八条 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原则上按照专职安全员岗位设置确定;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可按照兼职安全员岗位设置确定。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1.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应保持相对独立性,实行责、权、利相统一。2.公司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其所需技术装备及活动经费。3.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和继续再教育。每年应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脱产业务培训或业务交流学习。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5.每年年底,公司进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并201、对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玩忽职守、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人员进行处罚。第三章 考核与津贴发放标准第十条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依据月津贴标准,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第十一条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与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及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的考核奖惩结果挂钩。第十二条 各岗位安全员职责履行情况由公司安委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津贴是否全额发放。所需资金由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第十三条 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确保目标未完成或管理目标不合格,全部扣除分管领导及其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当年津贴。第十四条 发生不合格202、项目,每有一处,扣除项目、车辆安全管理专(兼)安全员的全部岗位津贴,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津贴30%;扣公司分管领导安全管理岗位津贴20%。第十五条 发生轻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下火灾、交通、设备事故及职业危害、环境破坏等,全部扣除直接责任部门的专、兼职安全员当季岗位津贴。同时扣除分管领导及专、兼职安全员当月岗位风险津贴。第十六条 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火灾、交通、设备事故及职业危害、环境破坏等情况时,全部扣除直接责任部门的专、兼职安全员半年岗位津贴。同时扣除分管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当季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第十七条 确保目标未完成,203、全部扣除直接责任部门及公司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第十八条 脱产学习不超过一月的,照发当月津贴,超过一个月的扣发当月津贴。事假不超过一周及正常公休、带薪休假的照发津贴;事假超过一周的停发当月津贴。第十九条 因岗位调整不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停发安全生产岗位津贴,停发时间自岗位调整之日起。第二十条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300元;2.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150元。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表: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表 2.安全员年度岗位津贴发放考核表 附表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表序号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要求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最少人数备注专职兼职山东正元物业公司部门(项目部)安全保卫科12车辆安全管理1项目部(5万m2以上)1建筑面积项目部(25万m2以下)1建筑面积附表2:安全员年度岗位津贴发放考核表部门: 姓名部门(项目)考核结果个人履职情况出勤情况发放标准备注确保目标管理目标考核意见 安委会主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年 月 日 制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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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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