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科技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0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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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745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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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科技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4页2公司安全生产禁令 5页3安全生产责任制6-30页4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管理制度 31-45页5灌装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46-49页6事故管理制度 50-60页7安全作业票证使用管理标准 61-95页8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96-98页9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99-109页10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10-145页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6-151页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2-158页13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2、159-163页14安全费用投入保障管理制度 164-167页15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68-175页16防尘防毒、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76-178页1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79-182页18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83-187页19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88-191页20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92-195页21安全生产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196-198页2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99-201页23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206页24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07-209页25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210-221页26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22-224页27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3、制度 225-226页28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管理制度 227-228页29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229-230页30夏季四防冬季四防管理制度 231-232页31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33-238页32今日安全我值班活动管理规定 239-243页33生产区规范佩戴安全帽管理制度 244-245页34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246-251页35变更管理规定 252-256页36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257-260页37消防泵站安全管理制度 261-262页38客车安全管理制度 263-268页39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69-272页40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273-277页41甲醇4、罐区充氮安全管理规定 278-279页42人体静电释放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80-282页43厂配自行车管理规定 283-286页44.久新生产区手机使用管理制度287-288页45.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89-291页46.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92-297页xx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强化安全基础追求卓越质量绿色能源 科技领先遵纪守法 持续发展年度安全环保目标:1、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包括工艺、设备、安全、交通、质量等事故)为零; 2、千人轻伤率4; 3、一般及一般以上环保事故为零。xx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禁令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防止和避免重大安5、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饮酒、酒后驾车,违者予以辞退。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辞退。三、严禁工作中无证上岗,违者予以辞退。四、严禁从事电气作业时,不使用实验合格的绝缘棒、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靴等安全工具,违者予以辞退。五、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压力容器操作和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违者予以辞退。六、严禁使用无漏电保护装置的移动式电动工具,违者予以辞退。七、严禁在易燃易爆区使用手机、穿化纤6、服装和穿带钉鞋,违者予以记过处分;造成后果的,予以辞退。八、严禁违规进行动火、登高、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吊装、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违者予以记过处分;造成后果的,予以辞退。九、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进行电气施工作业,违者予以记过处分;造成后果的,予以辞退。十、严禁动火、登高、进入受限空间的监护人员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人员擅离岗位,违者予以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违反上述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对违章指挥、违章指使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的管理人员,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违反上述禁令,构成犯罪的上交司7、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号:xx-01 1目的 为了明确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相关安全职责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从业人员。3基本原则3.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3.2公司其他各级领导人员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实行“一岗双责”,同时向上级领导负责。3.3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3.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8、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4主要机构安全生产职责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4.1.1负责研究、提出和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审查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4.1.2负责组织、解决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点突出问题。4.1.3负责公司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事故的上报工作,参与重大安全事故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4.1.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4.1.5负责对新产品设计审核、新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及竣工验收和试运转过程中安全卫生管理工作。4.1.6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检9、查和考核。4.1.7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4.1.8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对生产装置进行风险评价,评估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4.2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环保部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董事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4.2.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2.2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考核细则,并监督执行情况。4.2.3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4.2.4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10、业中毒,作好夏季、冬季“四防”工作。4.2.5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4.2.6在公司范围内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令其立即停工、停产。(1)明显处于危险状态的设备。(2)违章检修、违章指挥、违章动火作业等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作业。(3)尘毒危害严重的岗位。(4)严重危及周围生态环境的作业。4.2.7负责对公司危险化学品、放射源进行登记上报。4.2.8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4.2.9负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11、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对“三违”现象依据制度进行考核。4.2.10参与公司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4.2.11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请、入库验收、发放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申请批复(价值1000元以内的)管理工作。4.2.12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负责编制、修订公司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执行和演练情况。4.2.13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的计划提报、配置、维护抽查及台帐管理。4.2.14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理念,提高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水平。4.2.15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12、司级安全例会。4.3生产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4.3.1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和审核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4.3.2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开展或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监督、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经常性教育。4.3.3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4.3.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各类生产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与整改,每月不得少于2次。4.3.5负责调度生产系统安全生产和指标控制,合理调度公司蒸汽、水、电、气等公用系统。4.3.6负责公司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及安全13、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层层签订的监督落实。4.3.7检查监督各类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确保设备状况良好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验。4.3.8对各单位检修方案进行审查,并督促检查落实。4.3.9负责组织公司内重大安全及工艺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4.3.10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工艺事故,迅速、科学应对安全生产、工艺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工艺事故、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制订落实防范措施。4.4各生产部门(甲醇原料部、甲醇造气部、甲醇合成部、甲醚部、动力部)安全生产职责4.4.1在制定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环保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14、何理由削减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项目。4.4.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4.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依照制度进行处罚,并向领导报告。4.4.4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调度,由调度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应急处置,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4.4.5贯彻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4.15、4.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4.4.7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4.4.8负责微小工艺、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4.4.9组织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4.4.10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4.4.11负责组织工艺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4.4.12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装备。4.4.13参与生产装置的风险评价,对评价符合项进行整改落实和反馈。4.4.14组织编制年度大修、中修、小修项16、目的检修方案或计划,明确各项检维修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责任,严格考核。4.5各生产职能部门(设备、电气、仪控)安全生产职责4.5.1对公司设备、工艺管网、电气仪表、防爆仪器、自控监视设备等装置的安全状况负有全面责任,保证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4.5.2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进行安全管理。4.5.3负责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压力管道、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及附件的定期维护、检测、检验、校验及建档工作,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各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4.5.4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装置、表计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改造方案及组织编制年度大修、中修、小修项目的相关安全措施计划17、,并确保实施。4.5.5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工作。4.5.6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4.5.7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4.5.8负责对购入设备、表计进行入库质量验收工作,做到质量不合格不入库。4.5.9负责管理一般以上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参加其它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4.6行政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4.6.1负责生活区的生活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检修、现场卫生的管理。4.6.2负责员工公寓、招待所、餐厅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4.6.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值班床上用品的供应、发18、放工作。4.6.4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进行汇审、打印、下发。4.6.5负责公司办公车辆的安全管理,负责交通事故、物资丢失等治安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工作。4.7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4.7.1组织编制或审查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安全、环保、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4.7.2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4.7.3对外来工程施工人员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4.7.4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外来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本公司的安全19、生产管理制度。4.7.5按建设项目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设施“三同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4.7.6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管理,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其他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4.7.7负责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维护修缮工作。4.8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4.8.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确保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和安全技术教育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4.8.2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4.8.3要为安全费用设立专用资金帐户,做到专款专用。4.20、8.4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消防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4.9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4.9.1负责对在职员工、新工人、离职员工进行健康查体及建档工作,发现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及时按规定上报,调整工作岗位或辞退。4.9.2贯彻执行劳动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4.9.3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4.9.4负责组织各系统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及考核,建立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监督各单位安全培训效果。4.9.5各种员工职业培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4.9.6把安全21、工作业绩做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4.9.7在办理用工协议书(用工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4.9.8根据生产实际设置特种作业人员编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岗位作业人员的定期查体、建档管理工作,对查出有职业病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合理调配。4.9.9负责为公司员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和员工入厂前、从事作业中、离厂前的健康查体、建档等有关工作。4.9.10负责组织公司员工的工伤鉴定。4.9.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特种作业证)、建档工作。4.10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4.10.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积极贯彻集团各22、项规章制度、管理要求。4.10.2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化管理体系,对各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规程、预案等实施审核、监督执行。4.10.3负责贯彻落实集团企业文化管理要求,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检查和评估。4.11质检部安全生产职责4.11.1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4.11.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及全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4.11.3负责发生安全事故时现场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的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4.11.4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4.12保安部安全生产职责4.12.123、负责公司内的剧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的安全保卫工作。4.12.2负责协助开展公司员工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盗窃等事件的调查处理。4.12.3协调相关单位调查分析生活区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等工作。4.12.4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队员的技能训练,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员和义务抗洪防汛队员的业务培训和演练工作。参加公司其它部门组织的演练,做到有险必出、有险必救、有险会救。4.12.5负责进出公司车辆,人员的检查登记,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处理,做好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4.12.6负责公司外来人员(司机)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理。4.12.7负责剧毒化学品的保管,按照五双原则进行管理。4.124、2.8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印)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消防文件、资料。4.13营销部安全生产职责4.13.1负责对外出业务人员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工作。4.13.2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各危险化学品储运、保管工作,负责向客户提供所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4.13.3负责对危化品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杜绝与其存有业务来往。4.13.4协助事故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各类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4.14采购部安全生产职责4.14.1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生产所需设备、备品配件、各种材料,对其采购质量负责。4.14.2负责25、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工作,对所购置的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4.14.3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证明审定工作,严格控制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单位来公司施工。4.14.4对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及时向生产销售单位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4.14.5协助事故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各类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4.15仓储部安全生产职责4.15.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及物资出入库的严格管理控制工作。4.15.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4.15.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26、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4.15.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5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5.1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5.1.1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方针,对公司的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5.1.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要求(安监总办xx27号)。5.1.3根据xx省安监局xx安监发xx53号,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签名确认,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5.1.4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27、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5.1.5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5.1.6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5.1.7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5.1.8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5.1.9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5.1.10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28、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1.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5.1.12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5.1.13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5.1.14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1.15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5.1.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2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5.2.1总经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方针,对分管部门的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5.2.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要求(安监总办xx27号)。5.2.3根据xx省安监局29、xx安监发xx53号,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签名确认,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5.2.4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5.2.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5.2.6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5.2.7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5.2.8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5.2.9保证安全生产投30、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5.2.10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2.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5.2.12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5.2.13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5.2.14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2.15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5.2.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生产副总/总助(或称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5.3.1生产副总/总助是生产系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生产系31、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5.3.2协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5.3.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要求(安监总办xx27号)。5.3.4根据xx省安监局xx安监发xx53号,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签名确认,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5.3.5定期组织公司各系统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5.3.6负责审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5.3.7采取措施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奖励表现优秀的安全管理人员。5.3.8负责组织对生产系统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通报的审核工作。532、.4分管项目的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或称分管项目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5.4.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要求(安监总办xx27号)。5.4.2根据xx省安监局xx安监发xx53号,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签名确认,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安全、环保、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5.4.3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查验,并督促施工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5.4.4对外来施工人员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安全交底情况监督检查。5.4.5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外来施工人员遵33、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4.6按建设项目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设施“三同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5.4.7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其他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5.4.8负责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维护监督管理工作。5.4.9负责分管部门的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一般及一般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5.5后勤总经理助理(或称分管后勤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5.5.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34、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要求(安监总办xx27号),监督人力资源部对新工人、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离岗前的健康查体及建档工作,发现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辞退。5.5.2负责公司内的剧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的安全保卫监督管理工作。5.5.3负责交通事故、治安事故和非生产性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5.5.4负责公司员工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盗窃等事件的调查处理。5.5.5协调相关单位调查分析生活区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等工作。5.5.6负责管理公司的消防综合监管工作,加强消防队员的技能训练,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员和义务抗洪防汛队员的业务培训和演练工作。5.5.7负责监管进出公司车辆,人员的检查登35、记,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处理,负责公司的治安保卫监督管理工作。5.5.8负责公司外来司机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理。5.5.9负责对剧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5.5.10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安排转(印)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消防文件、资料。5.6生产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6.1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审核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工艺作业指导书、安全管理制度。5.6.2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开展或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监督、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5.6.3负责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和生产系统安全会议,监督落实生产系统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536、.6.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参加公司级安全综合检查。5.6.5负责审定生产控制指标,全面管理公司蒸汽、水、电、气等公用系统。5.6.6负责公司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及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层层签订的监督落实。5.6.7对各单位生产检修方案进行审批,并督促检查落实。5.6.8负责组织公司内重大安全、质量及工艺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时上报安全生产、质量和工艺事故。5.7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7.1对公司各系统的安全、环保及生产系统的消防工作负有管理责任,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法律和工作任务。5.7.2直接领导安全环保部成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和组织制定各种安37、全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环保文件。明确各成员及各单位的安全职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5.7.3组织编制、审定生产系统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及开展各类安全活动计划,对各级干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5.7.4负责组织各系统安全、环保、消防综合检查,有权对查出的隐患及违规(纪)现象进行通报处理。5.7.5负责各系统的各类安全、环保、消防事故调查处理,并组织相关责任人员召开分析会。5.7.6有权对各系统严重违反安全、环保、消防规定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决议。5.7.7有权对入库前经检验不合格的劳保用品和消防及安全防护器材给予退货。5.7.8有38、权对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影响安全、环保时,提出修改意见及改进措施。5.7.9负责各系统重大安全隐患逐级上报及督促整改工作。5.7.10负责各系统安全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及综合考评工作。5.7.11负责本部门对外的一切接待和协调工作。5.8各生产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8.1部长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5.8.2拟定、修订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检修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5.8.3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工艺安全生产经验。5.8.4组织落实部门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39、教育。5.8.5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5.8.6参加部门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及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好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5.8.7对本部门发生的工艺、设备、质量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5.8.8建立健全部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部门和班组安全员工作。5.8.9负责本部门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层层签订与监督落实。5.9设备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9.1对公司设备、工艺管网等装置的安全状况负有全面责任,保证其处于良好运行状40、态。5.9.2负责对分管设备动力、装置的安全管理。5.9.3负责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压力管道、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及附件的定期维护、检测、检验、校验及建档工作,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关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5.9.4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装置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改造方案及组织编制年度设备大修、中修、小修项目的相关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5.9.5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工作。5.9.6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查验,并督促施工方到安全环保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5.9.7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41、整改计划。5.9.8负责对购入设备进行入库质量验收工作,做到质量不合格不入库。5.9.9负责微小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参与一般及一般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工作。5.10电气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10.1对公司电气设备设施等装置的安全状况负有全面责任,保证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5.10.2负责分管设备动力、装置的安全管理。5.10.3负责对电气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及附件的定期维护、检测、检验、校验及建档工作,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5.10.4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装置、表计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制造、改造方案,并组织编制年度大修、中修、小修项目的相关安全措施42、计划,确保实施。 5.10.5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工作。5.10.6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查验,并督促施工方到安全环保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5.10.7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隐患整改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实施。5.10.8负责对购入电气设备进行入库质量验收工作,做到质量不合格不入库。5.10.9负责本部门的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5.11仪控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11.1对公司仪表、自控设备设施等装置的安全状况负有全面责任,保证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5.11.2负责对分管设备43、动力、装置的安全管理。5.11.3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各类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5.11.4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装置、表计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制造、改造方案,并组织编制年度大修、中修、小修项目的相关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实施。5.11.5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工作。5.11.6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查验,并督促施工方到安全环保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5.11.7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隐患整改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实施。5.11.8负责对购入仪表、自控设备进行入库质量验收工作,做到质量不合格不入库。5.11.9负责本部门的事故调查、统计44、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5.12工程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12.1组织编制或审查工程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安全、环保、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5.12.2在签订工程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5.12.3对外来工程基建施工人员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5.12.4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外来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12.5按建设项目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设施“三同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45、收和投产使用。5.12.6负责对分管的基建工程进行质量事故管理,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其他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5.12.7负责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维护修缮工作。5.12.8负责本部门的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施工事故的调查处理。5.13营销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13.1负责对外出业务人员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工作。5.13.2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各危险化学品储运、保管工作,负责向客户提供所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5.13.3负责对危化品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及人员杜46、绝与其存有业务来往。5.13.4负责本部门内的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5.14采购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14.1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生产所需设备、备品配件、各种材料,对其采购质量负责。5.14.2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工作,对所购置的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5.14.3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证明审定工作,严格控制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单位来公司施工。5.14.4对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及时向生产销售单位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5.14.5负责配合事故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5.15财务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15.1认真47、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确保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和安全技术教育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5.15.2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5.15.3要为安全费用设立专用资金帐户,做到专款专用。5.15.4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消防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5.16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16.1负责对新工人、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离岗前的健康查体及建档工作,发现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及时按规定上报,调整工作岗位或辞退。5.16.2贯彻执行劳动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按规定发放加班费。5.16.3执行化工有毒有48、害工种工时制度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5.16.4负责组织各系统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及考核,建立公司级的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监督各单位安全培训效果。5.16.5各种员工职业培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5.16.6把安全工作业绩做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5.16.7在办理用工协议书(用工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5.16.8根据生产实际设置特种作业人员编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岗位作业人员的定期查体、建档管理工作,对查出有职业病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合理调配。5.149、6.9负责为公司员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和员工入职前、从事作业中、离职前的健康查体、建档等有关工作。5.16.10负责组织公司员工的工伤鉴定。5.16.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特种作业证)、建档工作。5.17行政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17.1负责生活区的生活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检修、现场卫生的管理。5.17.2负责员工公寓、招待所、餐厅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5.17.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值班床上用品的供应、发放工作。5.17.4协助企业领导贯彻上级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50、时进行汇审、打印、下发。5.17.5负责公司办公车辆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工作。5.18企业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18.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积极贯彻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要求。5.18.2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化管理体系,组织对各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规程、预案等实施审核、监督执行。5.18.3负责贯彻落实集团企业文化管理要求,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检查和评估。5.19保安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19.1负责保安部的全面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5.19.2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制定保安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5.19.3负责51、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定期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5.19.4主持部门例会,组织传达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指示。5.19.5负责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对公司发生的案件进行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5.18.6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各项制度及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保安业务培训及技能训练5.20仓储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20.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及物资出入库的严格管理控制工作。5.20.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5.20.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52、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5.20.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5.21质检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21.1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5.21.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及全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5.21.3负责发生安全事故时现场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的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5.21.4负责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5.22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22.1负责公司的环保综合管理工作。5.22.2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标53、准;编制公司环保制度、文件;对公司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5.22.3组织填写各类环境保护报表及环保上报材料;监督落实环保存在问题的整改;5.22.4组织进行环保日常性检查;协助完成公司的环境、安全评价工作;5.22.5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组织编制、协调执行三体系文件;5.22.6办理各种安全环保手续;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及对外有关问题的协调和办理。5.23各生产部门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工艺副部长(1)负责部门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2)拟订、修订部门工艺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工段安全技术措54、施计划和检修方案。(3)积极组织开展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4)组织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5)负责组织建立、完善执行各类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台帐。 (6)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7)副部长在部长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8)部长不在时,副部长代为行使部长的相关安全生产职责。设备副部长(1)设备副部长是部门设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部门设备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2)拟订、修订部门设备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5、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积极组织开展修旧利废活动,总结交流设备维护与保养安全生产经验。(4)组织落实部门月度及年度备品备件的提报计划。(5)定期组织保全工段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6)参加部门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7)对本部门发生的设备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8)副部长在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9)部长不在时,副部长代为行使相关安全生产职责。5.24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5.24.1负责现场综合性安全环56、保监督检查工作,监督隐患处理情况,监督检查各种票证是否按规定执行。5.24.2参加安全生产综合检查。5.24.3负责现场防尘、防毒综合监督检查。5.24.4参加新、改、扩建、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5.24.5参加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5.24.6日常巡检要有记录,对查出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5.24.7负责全公司防护器材的管理,定期校验;负责各防护器材的使用指导工作。5.24.8对严重违章作业(指挥)者,有权令其停止工作、停工安全教育,并按有关规定考核。5.24.9有权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提出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并做以处理。5.24.10负责辅助人力资源部对新进人员(包括57、新工人、转岗培训和实习人员、外来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5.24.11负责辅助车间进行日常安全培训,利用光蝶、授课、发资料自学等方式,对员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5.24.12建立、管理好各类安全教育方面的台帐。5.24.13做好公司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工作。5.25各生产部门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5.25.1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本单位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在业务工作上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部门反映问题,汇报工作。5.25.2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制订、修订、审查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作好58、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25.3负责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的组织工作,并作好安全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文件、资料、报刊逐级落实工作。5.25.4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二级和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工作。5.25.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要认真严肃按规定处理。5.25.6负责本单位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安全记录和安全台帐的管理。5.25.7大修项目或日常的抢修项目,要亲自作好安全教育、亲自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亲自指挥和亲自监督检查。5.25.8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设施、安全器材、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5.2559、.9参加本单位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5.25.10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安全先进技术和现代安全管理办法。5.26各生产部门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5.26.1工段长是本工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职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并积极支持各级安全工作。5.26.2负责本工段的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岗位间的工作协调及生产安全,组织生产时必须认真执行“五同时”原则。5.26.3经常组织本工段职工消除“跑、冒、滴、漏”现象,保证作业场所尘、毒含量在容许范围内。5.26.4组织本工段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订防范措施。5.26.5保证本工段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安全装置60、处于良好备用状态。5.26.6负责组织本工段员工开展或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5.26.7负责组织建立、执行各类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5.26.8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管理制度编号:xx-02 1目的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作用,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或减少防护用品流失,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系统及发放防护用品的所有单位。3职责3.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3.2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制度实施管理和落实。4规定内容4.1公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和使用。4.1.1附61、件1-7中劳保用品以外的指公用劳保,每月10日-15日使用单位持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公用劳保用品申请单报送安全环保部,经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提报采购计划,到货后方可开单据领取(价值达到或超过1000元的需经使用单位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领取);没有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的公用劳保用品申请单,安全环保部不予办理领取手续。4.1.2个人享受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皮手套、安全帽、工作服、洗衣粉等,日常检修不再发放,大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4.1.3公共劳动防护器具要定点存放,相关单位要指定负责人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部门安全员(无安全员的由统计员负责)做好防护用品更换记录台帐并上报安全环62、保部。安全环保部负责不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抽查。禁止故意损坏、私自占有、丢失、挪用公用防护用品等。4.1.4各相关单位要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部门安全员(无安全员的由统计员负责)负责做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记录,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部负责发放使用记录表格。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4.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4.2.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到期限者,无特殊情况在每月的20日前,由各生产部门安全员汇总后到安全环保部办理领取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办理;无安全员的部门领用劳保及福利用品时必须指定专人(或兼职)统一领取。4.2.2劳动防护用品单据开出后当天不领取者63、,安全环保部不予办理换单据手续。5保健用品的管理5.1各部门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发放,不得任意添加项目,提高标准以及重复发放。5.2同时兼做几种工作时,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发放保健品。5.3保健品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批准统一管理和发放(防署绿豆汤由招待所负责及时安排提供)。5.4对因工作需要确需领用的保健品,领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6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6.1安全环保部必须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时发放各类劳保用品。6.2凡生产系统各单位在岗员工均享有领用安全帽待遇(工艺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及保全维修人员每3年一顶)。6.3新报到人员凭新进人员报到手续办理通知单到安全环64、保部领用劳保,安全环保部对符合发放标准的人员首先发放两套秋装、两套夏装、一个安全帽(生产岗位人员有),待人员转正后根据季节发放棉大衣,以后每年根据劳保发放标准发放相关劳保用品。6.4个人劳保到期领用时因库存短缺或其它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发放的,再次发放时按原始时间领用,不再往后延时。6.5跨公司、跨部门调动的人员要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相关通知单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劳保手续。6.5.1部门间人员调动:持人力资源部开具的人事调整通知单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劳保领用手续。6.5.2公司间人员调动:调入人员需持人力资源部开具的人事调整通知单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劳保领用手续;调出人员需持离岗通知书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劳保退回手65、续。6.6离岗人员:辞职人员需持离岗通知书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劳保退回手续,并根据要求把劳保用品退至仓库(只退最近一年发放的新款工作服、棉衣、安全帽),由仓库劳保接收人员签字后,再到安全环保部办理签字手续;劳保用品退库不全者由人力资源部按劳保原价折扣工资处理。7考核7.1各单位各类人员在生产区内,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按生产区规范佩戴安全帽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进行处罚。7.2各类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各自的安全帽,严禁挪做他用,对责任者绩效考核扣1分/次。如出现丢失或损坏,本人持本单位证明和50元钱到财务部、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新的安全帽。7.3生产区内工作服的穿用必须规范,系扣要整齐,凡不系衣扣66、的,对责任者绩效考核扣1分/次、不穿工作服的考核扣5分/次;对于不参加绩效考核的人员,工作服穿戴不规范的,对责任者处罚20元/次。7.4劳保用品按规定领用,凡出现冒领、多领的,对责任者绩效考核扣2分/次,罚款200元,并连带考核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绩效扣1分/次。7.5特殊劳保用品专项使用,凡不按规定使用的,对责任者绩效考核扣1分/次。7.6有故意损坏、私自占有、挪用公用防护用品等现象的恶意行为罚款300500元,并按原价双倍赔偿;丢失的除对责任人进行照原价赔偿劳动防护用品所需金额的处罚外,对所在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扣1分/次。7.7未指定专人保管或领用公共劳动用品的对部门责任人绩效考核扣1分/处。67、未按规定对公共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记录的对责任人绩效考核扣1分/次。7.8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及福利用品,均由各部室安排专人统计好后与安全环保部的台帐核实进行领取,不允许个人领取,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考核扣5分/次;未按规定对劳保领用的对领取人考核扣1分/次。8相关文件和记录8.1劳动防护用品补充规定(招待所、保卫科劳保用品发放规定)8.2生产区规范佩戴安全帽管理制度8.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附件1-7)8.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附件8)8.5公用劳保申请单(附件9)8.6关于招待所劳保用品配发标准的请示附件1 生产管理部、电气部、仪控部、设备部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名 称岗 位工作服(月/身)68、工作帽(月/顶)绝缘鞋(月/双)毛巾(月/条)洗衣粉(月/袋)线手套(月/付)皮手套(月/付)水靴(年/双)安全帽(年/个)棉衣(年/件)生产管理部1231234仪控部1212311333电气部126311333设备部1231234学 员12313备 注统计员无劳保皮手套、线手套,工作服标准为24月/身。绝缘鞋首次发放时发两双。附件2 甲醇造气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名 称岗 位工作服(月/身)高温鞋(月/双)毛巾(月/条)洗衣粉(月/袋)皮手套(月/付)防护眼镜(年/付)水靴(年/双)电焊手套(月/付)色镜(月/付)安全帽(年/个)棉衣(年/件)办公室1231334工段长121831134安69、全员1231234锅 炉122431134造气二楼1218311133造气三楼121831133供 水1231234保 全121231133学 员123123备 注统计员无皮手套,工作服为24月/身;供水工段增加公用耐酸碱手套作为公用劳保(以办理“公用劳保申请单”为依据发放)。附件3 甲醇合成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名 称岗 位工作服(月/身)高温鞋(月/双)毛巾(月/条)洗衣粉(月/袋)皮手套(月/付)电焊手套(月/付)平光镜(年/付)棉马夹(年/件)水靴(年/双)色镜(月/付)安全帽(年/个)棉衣(年/件)办公室1231334工段长1231134安全员1231234保 全12123113370、电 焊81231113635气 焊81231113635调 度1231334分 析 123134脱 硫123122硫磺回收2硫磺回收34压 缩1231234净 化1231234合 成1231234精 馏1231234学 员123123备 注统计员及分析工无劳保皮手套、统计员工作服为24月/身;精馏工段增加公用耐酸碱手套(以办理“公用劳保申请单”为依据发放);附件4 甲醇原料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名 称岗 位工作服(月/身)电焊手套(月/付)雨衣(月/件)毛巾(月/条)洗衣粉(月/袋)皮手套(月/付)线手套(月/付)高温鞋(月/双)水靴(月/双)安全帽(年/个)棉衣(年/件)办公室12312371、4班 长1231234铲 车1231134煤 工122431112 (半筒)3挖灰工12243116 (半筒)3拉灰工12243116 (半筒)3拉渣工12243116 (半筒)3维修工(电焊工)121243111234学 员123123备 注统计员无劳保皮手套、工作服24月/身;增加公用劳保用品:防尘口罩、披肩帽(以办理“公用劳保申请单”为依据发放);附件5 动力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名 称岗 位工作服(月/身)高温鞋(月/双)毛巾(月/条)洗衣粉(月/袋)皮手套(月/付)绝缘鞋(月/双)线手套(月/付)电焊手套(月/付)水靴(月/双)安全帽(年/个)棉衣(年/件)办公室1231334工段72、长1231134安全员123132434锅炉运行(炉外脱硫)121831134汽机运行1231234发电运行12318134电气运行12318134保 全1212311133学 员123123备 注统计员无劳保皮手套;电焊手套为保全电焊工使用;锅炉运行工段炉外脱硫无高温鞋。绝缘鞋首次发放时发两双。 附件6 甲醚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名 称岗 位工作服(月/身)工作帽(月/顶)高温鞋(月/双)毛巾(月/条)洗衣粉(月/袋)耐酸手套(月/付)电焊手套(月/付)皮手套(月/付)安全帽(年/个)棉衣(年/件)办公室1231334工段长1231134安全员1231334生 产1231234灌 装12373、1134保 全1212311134学 员123123备 注甲醚部增加公用耐酸手套(以办理“公用劳保申请单”为依据发放)。甲醚部反应岗位发放明细为:夏装(长袖薄耐酸碱面料,不含衬里),秋装(长袖厚耐酸碱面料,加衬里)附件7-1 后勤办公室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名 称岗 位工作服(月/身)绝缘鞋(月/双)毛巾(月/条)洗衣粉(月/袋)劳保皮手套(月/付)水靴(月/双)棉袄(月/件)安全帽(年/个)棉衣(年/件)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63工程管理部246334基建工程队1231134甲醇三期项目部126334车务管理科634质检部24314物业科保洁员246324( 半筒)维修员2463374、4仓储保管员243134地磅记量员243134安全环保部123134备 注物业科保洁员每月所领用劳保用品的均为公用劳保,打扫卫生用,由行政管理部批准审核后安全环保部开具单据。大车队、保卫领用公用劳保:线手套,皮手套(以办理“公用劳保申请单”为依据发放)。 名 称岗 位工作服(月/身)绝缘鞋(月/双)毛巾(月/条)洗衣粉(月/袋)帆布手套(月/付)水靴(月/双)棉袄(月/件)安全帽(年/个)棉衣(年/件)行政管理部63企业管理部63保 安 部63人力资源部63采购部63营 销 部办公室63大车队24634财 务 部63备 注保安部志服发放详细标准,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补充规定(招待所75、保卫科劳保用品发放规定)内容执行。附件7-2 后勤办公室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附件7-3 后勤办公室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名 称岗 位自订服装(月/身)工作服(月/身)毛巾(月/条)洗衣粉(月/袋)围裙(月/条)白耐油水靴(月/双)乳胶手套(月/付)安全帽(年/个)棉衣(年/件)招待所厨 师夏季:6月/套秋季:6月/套21664服务员夏季:12月/套秋季:24月/套3261214备 注招待所劳保发放标准,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补充规定(招待所、保卫科劳保用品发放规定)内容执行。集团驻xx公司各部门执行相应的标准,为洗衣粉3月/袋,毛巾6月/条发放。编号:xx-16日期领用单位76、品名数量规格领用人发放人附件8附件9公 用 劳 保 用 品 申 请 单编号:xx-20序号申请品名规 格数 量单价总额备 注 申请原因: 申请人:近期发放情况: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公司安全环保部意见:分管副总意见:总经理意见:申请部门: 年 月 日备注:1、申请物品、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几栏必须准确填写,不可空缺; 2、“近期发放情况”一栏由安全环保部填写;3、所申请劳保用品超过1000元(包含1000元)的由使用单位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批准;灌装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编号:xx-03 1目的为了规范管理,确保产品灌装、贮存安全,针对甲醚、甲醇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根据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关77、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xx安监发200581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甲醚、甲醇灌装区及贮罐区的安全管理。3管理3.1营销部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五项资质和要求:3.1.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3.1.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3.1.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78、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1.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3.1.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3.2车辆装卸前,岗位操作人员要认真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卸。3.3装卸过程中,岗位操作人员、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79、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3.4装载完毕后,岗位人员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鹤位。3.5岗位人员要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详见附表),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装卸环节的安全。3.6储存设备、电气设施和采用的装卸料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水、防静电、防重压、防摔拖等方面采取可靠安全措施。3.7装卸区域要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80、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化学品主要品种的特性、危害防治、处置措施、当地报警电话等。3.8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岗位要针对装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制定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演练,提高事故施救能力。3.9进一步强化装卸环节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发货和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够自觉贯彻执行;熟悉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处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3.10甲醚、甲醇灌装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81、度的责任心,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持安全作业证上岗,无证者严禁上岗。3.11责任单位必须有适用于灌装、贮罐区的操作规程。所有操作人员则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12操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公司发放的各种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和带钉鞋靴进行灌装操作及进入贮罐区。灌装操作佩戴的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一旦发现面具失效,要及时更换滤毒盒或重新领用防毒面具。3.13责任单位必须每日定人定时对贮罐区、灌装设施、起吊及称重设备等进行安全巡检,并注意各设备设施的防雷接地或静电接地设施的完好情况,认真填写82、巡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限期整改,相关领导要及时做好整改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3.14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贮罐区及动用灌装设施。3.15贮罐区及灌装区,严禁带入火种和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进行动火作业时,要严格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认真做好动火分析工作。3.16各项安全警示牌必须保证完整、充足、清洁,如有损坏和缺失,要及时更换。3.17禁止随便乱动贮罐区应急及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沙等),并作为每日巡检项目,核对数量,明确灭火器的种类和使用范围,检查压力,确定良好可用,做好巡检记录。3.18甲醚、甲醇运输车辆进入厂门后,必须安装阻火器,未安装者不准进入生产区及贮83、罐区及灌装区。此项工作由保安部人员负责实施,但灌装人员在灌装之前,要将此项作为一项检查内容,对未安装阻火器车辆,不准给予灌装。3.19甲醚、甲醇运输槽罐车进入灌装位置后,发动机必须熄火,并定置不少于三分钟,同时灌装人员并于有效位置配接接地线,放好溜车木塞,按规定对罐体、阀门、机泵电机等部位,进行正确检查,判断符合情况,排除异常情况后,方能进行灌装。3.20如进行气瓶充装时,还要严格对气瓶进行符合性检查,对不符合气瓶充装要求的,一律不予充装;而且对气瓶内的残余气体要遵循先抽净后充装原则。3.21灌装操作人员工作时要精力集中,默契配合,不得脱岗、串岗,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谈,杜绝过充超重或溢出。如有溢84、出现象,立即停止充装,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干净,确保不会发生事故后,车辆方能驶出罐区。3.22如发生甲醇、甲醚大量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实施紧急救援。3.23营销部负责对外来货物运输车驾驶员、押车人员进行产品特性介绍及安全事项宣传,防止由于外来人员不明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4考核4.1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对责任人绩效考核扣1-5分,情节严重的对工段长、部门负责人同时连带绩效考核扣13分。4.2如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事故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5相关文件和记录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事故管理制度编号:xx-041目的:为规范事故管理,85、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和职工生命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能源集团事故管理规定(xx发【2012】9号,转发文号:能源办字【2012】18号)等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各部室的相关事故管理,各部室都应严格遵守。3职责:3.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发布并监督实施。3.2各相关单位遵照本制度要求实施事故管理工作。3.3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对辖区各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3.4各部门对所管辖区外来单位(含公司内其他单位)作业人员,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安全负责86、。工程管理部对其在建施工项目安全负责。4事故分类4.1生产工艺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三违”、操作责任心差、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减量、停车、工艺指标波动较大等,对生产造成一定损失的事故。4.2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运输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失或减量、停车等的事故。4.3火灾事故:由于吸烟、电气、动火作业等引起失去控制并造成财物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燃烧现象。4.4 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4.5伤亡事故:职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活或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造成食物中毒、人体生理87、机能部分或全部丧失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事故。4.6质量事故:生产原料、产品、半成品质量、基建工程质量、外购材料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4.7交通事故:厂内外违反交通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4.8环保事故:公司外排水、锅炉排放烟气、乱倒固废物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而造成的环境污染而被上级部门处罚的事故。4.9凡其他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性事故。5事故级别划分5.1生产工艺事故5.1.1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生产工艺事故。5.1.2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生产工艺事故。5.1.3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88、以下的生产工艺事故。5.1.4微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生产工艺事故。5.2设备事故5.2.1重大事故:设备损坏,维修费用5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5.2.2较大事故:设备损坏,维修费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5.2.3一般事故:设备损坏,维修费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5.2.4微小事故:设备损坏,维修费用5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5.3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伤亡、食物中毒等事故。5.3.1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均为重大事故。(1)发生死亡事故的(2)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5.3.2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均为较大事故。(1)造成2人以上重伤的(2)89、造成5人以上中毒的(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5.3.3一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均为一般事故。(1)造成1人重伤的(2)造成1-4人中毒的(3)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5.3.4微小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均为微小事故。(1)发生轻伤事故的(2)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的5.4质量事故5.4.1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被国家重要媒体报道、对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质量事故。5.4.2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或被省内媒体报道、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质量事故。5.4.3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5.4.490、微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5.5交通事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交通事故处理事故等级划分为依据,最终以当地交通部门判定的事故等级为准。5.6环保事故被环保部门处罚及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的污染事故,均视为较大事故。6事故管理6.1管理部门设置各类事故必须设置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事故责任部门负责协助调查处理,管理部门设置如下:6.1.1生产管理部主要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生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台账更新及报送安全环保部、集团生产管理中心等工作。6.1.2设备、电气、仪控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相关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台账更新及报送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等工作。6.1.3安91、全环保部主要负责火灾、爆炸、伤亡、员工交通安全、食品中毒及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台账更新及报送公司领导、集团生产管理中心等工作。6.1.4行政管理部负责车辆交通事故的管理及报送工作。6.1.5保安部负责物资丢失等治安事故的管理及报送工作。6.1.6其他事故责任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6.2 事故上报的时间要求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管理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事故报告单(格式见集团事故管理规定),报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后,报送至集团生产管理中心,不同级别事故报送时间如下:6.2.1重大事故或较大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要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逐级上报至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在24小时内口头92、报至总裁助理或生产管理中心总经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事故管理部门48小时内形成事故分析报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等主管部门审核,经董事长审核后7日内填写事故报告单报至生产管理中心。6.2.2一般事故或微小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事故管理部门24小时内形成事故分析报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等主管部门审核,经董事长审核后7日内填写事故报告单报至生产管理中心。6.2.3交通事故或环保事故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经公司董事长审核,2日内填写事故报告单报至生产管理中心。6.3事故的责任处理要求6.3.1所有事故各主管部门需要作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后文简称“安委会93、”)审核,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商讨方案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处理通报。6.3.2 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下发的事故处理通报及时做好事故统计工作,并建立事故台账。6.4事故报告程序6.4.1生产工艺事故:各单位发生生产工艺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要在10分钟内上报生产调度员,由生产调度员立即上报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20分钟内上报公司董事长和安委会。6.4.2设备事故:各单位发生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要在10分钟内上报调度,由调度立即上报设备部、生产管理部,设备部20分钟内上公司董事长和安委会。6.4.3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伤亡事故):各单位发生火灾、爆炸、伤亡事故后94、,事故现场人员要在10分钟之内将事故情况口头上报调度室,调度立即上报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20分钟内报公司董事长和安委会。6.4.4质量事故:(1)产品、半成品以及外购材料质量事故各单位发生质量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要在10分钟内上报生产管理部,由生产管理部1小时内上报公司董事长和安委会。(2)基建、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要在10分钟内上报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1小时内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和安委会。6.4.5交通事故、破坏性事故:各单位发生交通或破坏性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要在10分钟内上报行政管理部或保安部,由行政管理部或保安部30分钟内上报公司董事长。6.4.6报告事95、故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报告的情况。6.4.7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安监局报告。7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 7.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7.2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96、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7.3发生生产工艺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根据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及时采取措施,根据情况可采取调整指标、减量、卸压、停机、系统停车等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启动各相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注意详实记录有关工艺变化。7.4发生设备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根据设备事故大小及时采取措施,根据情况可采取倒车、减量、卸压、停机、系统停车等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启动各相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注意保护现场。7.5发生安全事故,事97、故现场人员应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如切断危险源、紧急停车、撤离现场、紧急施救等措施。同时,启动各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各救援小组接到指令后应积极展开抢险救援。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要遵循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以便于事故原因调查。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着火、爆炸事故的,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受伤人员视情况及时联系120急救车救护。公司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拨打公司以外的事故报警电话,需要及时拨打公司内应急电话或向部门负责人汇报。7.6发生质量事故,要根据事故情况积极采取处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如退98、货、让步接受、停工停产、社会公告等措施。8事故调查与整改8.1由主管部门牵头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对事故经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调查,形成记录。8.2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8.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9事故责任落实9.1安全事故管理,实行董事长负责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拖拉未办或不执行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应情况,建议得不到支持和重视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99、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9.2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分管副总、部长、相关责任人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主管领导负责。9.3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造成事故,由设计者或审批者负责。9.4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事故,由施工单位或生产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订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9.5项目建设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可研设计人员和项目人员的责任。9.6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施工、制造,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100、的事故负责。9.7由于购进的管件、材料、阀门等部件质量问题,使用后发生的事故由供应人员、验收人员负主要责任。9.8持安全作业证作业者违章作业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9.9无安全作业证,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责。9.10学徒工在学徒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作业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作业发生事故,师傅负主要责任。9.11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的重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9.12由于不服从管理,违犯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101、。10事故的处罚10.1事故处罚明细表事故级别责任处罚事故类别微小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生产性火灾、爆炸、伤亡事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工段长罚款200元,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各罚款100元,部门分管副部长、当班调度各罚款100元。对所属部门绩效考核1分。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工段长罚款500元,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各罚款300元,部门分管副部长、当班调度各罚款20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分管副部长罚款200元,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安全员各罚款200元。对所属部门绩效考核5分。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工段长罚款1000元,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各罚款800元,部门分管副部长、当班调度罚款600元,102、生产管理部部长、分管副部长罚款500元,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安全员各罚款500元。对公司绩效考核50分。事故责任人情节严重的上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责任人罚款10000元,工段长罚款5000元,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各罚款3000元,部门分管副部长、当班调度罚款200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分管副部长罚款2000元,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安全员各罚款2000元。对公司绩效考核100分。事故责任人情节严重的上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生产工艺事故对责任人罚款50-300元,对其工段长罚款50元。对所属工段绩效考核1分。对责任人罚款300-500元,工段长罚款200元,分管副部长罚款200元,部门负103、责人罚款100元,当班调度罚款100元。对所属部门绩效考核2分。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工段长罚款300-500元,分管副部长罚款3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当班调度各罚款20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分管部长罚款200元。对所属部门绩效考核5分。对责任人罚款1000-3000元,工段长罚款1000元,分管部副部长罚款8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600元,当班调度罚款60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分管部长罚款500元。对所属部门绩效考核10分。设备事故对责任人罚款50-300元,工段长罚款50元。对所属工段绩效考核1分。对责任人罚款300-500元,工段长罚款200元,分管副部长罚款100元104、,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对所属部门绩效考核1分。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工段长罚款500元,对部门分管副部长罚款5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300-500元,设备部部长罚款20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分管部长罚款100元。对所属部门绩效考核5分。对责任人罚款1000-3000元,工段长罚款1000元,对部门分管副部长罚款8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600元,设备部部长罚款600元,对生产管理部部长、分管部长罚款300元。对所属部门绩效考核10分。质量事故、交通事故、非生产性火灾事故、破坏性事故和环保事故经公司分析研究后依照上述规定进行酌情处理。所有未遂事故、安全事件等不构成事故的由安全环保部、生105、产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分析研究后进行酌情处理。10.2事故处理分为直接处理和追罚处理两部分。10.2.1事故的直接处理是指发生事故后按当时事故造成损失或伤害程度进行暂时定性处理。10.2.2事故的追罚处理是指发生事故后,按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伤害定性进行追罚(如发生人身伤害后暂时定性为轻伤,待当事人伤愈上班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标准达到重伤规定的条件,则对该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按重伤追罚处理)。10.3其他处罚10.3.1违反本规定对发生事故不按程序及时上报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对瞒报、谎报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10.3.2未按时上交事故经过报告书的,每拖一天106、扣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2分。10.3.3事故主管部门未做好事故的统计、存档等工作的,对责任人考核-1分。10.3.4对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对责任人或单位罚款500元,情节严重交安委会处理。11 相关文件和记录11.1 xx能源集团事故管理规定(xx发20129号,转发文号:能源办字201218号)11.2安全事故台帐(附件1)11.3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附件1 年度安全事故台帐建账部门: 编号:xx-25序号单位(部门)发生日期事故责任人事故类别事故级别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事故简要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元)事故处理安全作业票证使用管理标准编号:xx-0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团107、各生产公司安全作业票证的适用范围、执行程序,使用和管理内容与要求,规范了票证标准格式和内容要求。适用于集团各生产公司生产系统检修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108、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3总则3.1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及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在生产系统进行的各项登高、动火、检维修、电109、气运行操作等工作时都必须使用安全作业票证,为规范对安全作业证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标准。3.2票证执行的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 “三个100%”(现场作业必须100%开票,票面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及执行过程必须100%落实,标准票的覆盖率要努力达到100%)的要求执行,做到作业票证的使用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3.3各生产公司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环保部建立标准安全作业票库,标准票覆盖率要努力达到100(正常方式下的作业都必须有标准的安全作业票证)。票证中带“”需要勾选。3.4实现标准化安全作业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克服工作过程中人员行为随意性的重要措施,使用标准作业票后,正确填写110、和使用仍然要作为员工培训的基本内容。3.5下列情况下,可以不使用安全作业票:(1)现场发生人员伤害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停电、停机进行解救的;(2)现场发生火灾等事故,需要立即隔离或扑救的;(3)设备、系统运行异常状态明显,如不立即进行处置,可能造成损坏的。上述三种情况虽不使用安全作业票,但实施前应明确并熟知必备的安全措施,穿戴必备的劳保用品,使用安全可靠的安全用具。4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1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4.1.2易燃易爆场所111、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1.3有毒有害场所指动火点周围及受限空间的有毒化学物质浓度高于GBZ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中最高容许浓度(MAC)的区域。4.1.4固定动火区指允许正常使用电焊、气焊(割)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可免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必须满足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4.1.5固定用火指生产工艺设置用火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常规作业,如化验室工作上使用的电炉、电加热器、酒精炉、液化气罐等火源。此类用火,可免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但用火单112、位必须明确防火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4.1.7特殊动火作业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一级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4.1.9二级动火作业指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113、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1.10爆炸极限指可燃的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的浓度。4.1.11防火 指防止火灾发生和(或)限制其影响的措施。4.1.12灭火 指熄灭或阻止物质燃烧的措施。4.1.13可燃的 指能够燃烧的。4.1.14易燃的 指容易发生有火焰燃烧的。4.1.15助燃物(氧化剂) 指与可燃物质相结合能导致燃烧的物质。4.1.16灼热燃烧 指物质处于固相没有火焰的燃烧,但是燃烧区域有发光现象。4.1.17阴燃指物质无可见光的缓慢燃烧,通常产生烟和温度升高的迹象。4.114、1.18闪燃 指在可燃液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遇明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4.1.19灭火剂 指能够有效地破坏燃烧条件,中止燃烧的物质。4.1.20灭火器 指由筒体、器头、喷嘴等部件组成,借助驱动压力可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灭火的器具。4.1.21消火栓 指与供水管路连接,由阀、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消防供水(或泡沫溶液)的装置。4.1.22动火分析指测定动火区内的可燃性气体浓度。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4.1.23动火间隔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115、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4.2高处作业4.2.1 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4.2.2 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4.2.3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4.2.4 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4.2.5 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116、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4.2.6 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2.7安全带指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或发生坠落后将作业人员安全悬挂的个体防护装备。安全带使用应遵循“高挂低用”原则。 4.2.8生命线为确保高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安装一系列的钢丝绳网格线在钢结构建筑的高空作业面上,这种临时安装的钢丝绳称为“生命线”。作业人117、员在高空施工时应将身上佩带的安全带扣在“生命线”上。4.2.9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4.2.10扣件式脚手架 指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承受荷载的由扣件和钢管等构成的脚手架与支撑架,包含各类脚手架与支撑架,统称脚手架。4.2.11扣件采用螺栓紧固的扣接连接件扣件:包括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4.2.12防滑扣件根据抗滑要求增设的非连接用途扣件。4.2.13底座设于立杆底部的垫座:包括固定底座、可调底座。4.2.14脚手架高度自立杆底座下皮至架顶栏杆上皮之间的垂直距离。4.2.15脚手架长度脚手架纵向两端立杆外皮间的水平距离。4.2.16脚手架宽度脚手架横向两118、端立杆外皮之间的水平距离,单排脚手架为立杆外皮至墙面的距离。4.2.17步距上下水平杆轴线间的距离。4.2.18立杆纵(跨)距脚手架纵向相邻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4.2.19立杆横距脚手架横向相邻立杆之间的距离,单排脚手架为外立杆轴线至墙面的距离。4.2.20主节点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4.3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4.3.3隔离是指采取加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或断开连接管线,彻底切断设备与设备间物料相互来119、往的方法。4.3.4三不进入是指未经批准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窒息人体的呼吸过程由于某种原因受阻或异常,所产生的全身各器官组织缺氧,二氧化碳潴留而引起的组织细胞代谢障碍、功能紊乱和形态结构损伤的病理状态称为窒息。中毒性窒息如一氧化碳中毒,大量的一氧化碳由呼吸道吸入肺,进入血液,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碳氧血红蛋白,阻碍了氧与血红蛋白的结合与解离,导致组织缺氧造成的窒息4.3.7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120、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4.3.8最高容许浓度,MAC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4.3.9置换通风是一种将新鲜空气以低速从空间下部直接送入工作区,利用空气的密度差,新鲜空气在空间内热源所产生的热气流的作用下产生类似于层流态的主导气流,然后由顶部排风口排出,这种通风方式就叫做置换通风。4.3.10通风就是把空间内的污浊空气直接或经净化后排至室外把新鲜空气补充进来,从而保持空间内的空气条件,以保持卫生标准和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我们把前者称为排风,后者称为送风。4.3.11清洗和置换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121、: (1)氧含量1821%;(2)有毒气体浓度符合规定;(3)可燃气体浓度符合规定。4.3.12富氧空气氧气的体积分数大于空气中的平均氧气体积分数的空气称为富氧空气。安全电压是指不致使人直接致死或致残的电压,一般环境条件下允许持续接触的“安全特低电压”是36V。4.3.14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一种呼吸器,自携贮存压缩空气的贮气瓶,呼吸时使用气瓶内的气体,不依赖外界环境气体,任一呼吸循环过程,面罩内压力均大于环境压力。4.4吊装作业吊装作业(1)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2)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122、大于 100t;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4.4.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4.3起重机是一种能在一定范围内垂直起升和水平移动物品的机械,动作间歇性和作业循环性是起重机工作特点。4.4.4起重量G被起升重物的质量。(1)有效起重量Gp起重机能吊起的重物或物料的净质量。对于幅度可变的起重机,根据幅度规定有效起重量。(2)额定起重量Gn起重机允许吊起的重物或物料,123、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质量的总和(对于流动式起重机,包括固定在起重机上的吊具)。对于幅度可变的起重机,根据幅度规定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3)总起重量Gt起重机能吊起的重物或物料,连同可分吊具上的吊具或属具(包括吊钩、滑轮组、起重钢丝绳,以及在臂架或起重小车以下的其它吊物)的质量总和。对于幅度可变的起重机,根据幅度规定总起重量。(4)最大起重量Gmax起重机正常工作条件下,允许吊起的最大额定起重量。4.4.5起重力矩M幅度L和相应起吊物品重力Q的乘积。4.4.6起重倾覆力矩MA起吊物品重力Q和从载荷中心线至倾覆线距离A的乘积。4.4.7起重机总质量Go包括压重、平衡重、燃料、油液、润滑剂和水等在124、内的起重机各部分质量的总和。4.4.8轮压P一个车轮传递到轨道或地面上的最大垂直载荷(按工况不同,分为工作轮压和非工作轮压)。4.4.9幅度L起重机置于水平场地时,空载吊具垂直中心线至回转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非回转浮式起重机为空载吊具垂直中心线至船艏护木的水平距离)。4.4.10最大幅度Lmax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倾角最小或小车在臂架最外极限位置时的幅度。4.4.11最小幅度Lmin臂架倾角最大或小车在臂架最内极限位置时的幅度。4.4.12悬臂有效伸缩距l离悬臂最近的起重机轨道中心线到位于悬臂端部吊具中心线之间的距离。4.4.13起升高度H起重机水平停车面至吊具允许最高位置的垂直距离。对吊钩和125、货叉,算至它们的支承表面;对其它吊具,算至它们的最低点(闭合状态)。对桥式起重机,应是空载置于水平场地上方,从地面开始测定其起升高度。4.4.14下降深度h吊具最低工作位置与起重机水平支承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对吊钩和货叉,从其支承面算起,对其它吊具,从其最低点算起(闭合状态)。桥式起重机从地平面起算下降深度。应是空载置于水平场地上方,测定其下降深度。4.4.15起升范围D吊具最高和最低工作位置之间的垂直距离(D=H+h)。4.4.16起重臂长度Lb起重臂根部销轴至顶端定滑轮轴线(小车变幅塔式起重机为至臂端形位线)在起重臂纵向中心线方向的。4.4.17投影距离起重机倾角在起升平面内,起重臂纵向中心126、线与水平线的夹角。4.4.18起升(下降)速度Vn稳定运动状态下,额定载荷的垂直位移速度。4.4.19微速下降速度Vm稳定运动状态下,安装或堆垛最大额定载荷时的最小下降速度。4.4.20回转速度稳定状态下,起重机转动部分的回转角速度。规定为在水平场地上,离地10m高度处,风速小于3ms时,起重机幅度最大,且带额定载荷时的转速。4.4.21起重机(大车)运行速度Vk稳定运动状态下,起重机运行的速度。规定为在水平路面(或水平轨面)上,离地10m高度处,风速小于3ms时的起重机带额定载荷时的运行速度。4.4.22小车运行速度Vt稳定运动状态下,小车运行的速度。规定为离地面10m高度处,风速小于3ms127、时,带领定载荷的小车在水平轨道上运行的速度。4.4.23变幅速度Vr稳定运动状态下,额定载荷在变幅平面内水平位移的平均速度。规定为离地10m高度处,风速小于3ms时,起重机在水平路面上,幅度从最大值至最小值的平均速度。4.4.24跨度S桥架型起重机支承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4.4.25关键性吊装作业当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条件时,应视为是关键性吊装作业:货物需要两台(含两台)以上起重机联合吊装的作业;臂架式起重机起吊重量在相应工况下最大载荷能力的75%以上(见吊车载荷曲线图);吊物在障碍物另一边时,起重机操作手仅靠两级(含两级以上)传递指挥信号的操作;吊物或吊臂接近架空管线电线、设备设施;支腿在管沟128、边缘、挡土墙边缘附近2米以内或支腿在不可避让的管沟上的吊装作业;气候异常:风(5级以上,含5级)、雨、雪、沙尘暴等;人员在吊物下方从事作业的;吊人(笼)作业。4.4.26常规性吊装作业有程序控制的,不涉及关键性吊装作业内容的吊装作业。4.4.27禁止吊装作业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禁止吊装作业:风力6级及以上;沙尘暴(能见度50米以内);雷电;大雨及以上(能见度50米以内);其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冰雹、泥石流、洪水、滑坡等。4.4.28吊具、索具吊装作业的专用附属工具:如钢丝绳、吊带、吊链、滑轮、索环、横担、专用吊钩、游绳、游钩等。4.4.29支腿用于增加起重机稳定性和负载能力,可伸缩且起129、支撑作用的腿。4.4.30作业半径吊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回转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4.4.31十不吊斜吊不吊;超载不吊;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物不吊;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4.4.32起重吊装作业指挥手势(1)“预备”(注意):手臂伸直,置于头上方,五指自然伸开,手心朝前保持不动。(2)“要主钩”:单手自然握拳,置于头上,轻触头顶。(3)“要副钩”:一只手握拳,小臂向上不动,另一只手伸出,手心轻触前只手的肘关节。(4)“吊钩上升”:小臂向侧上方伸直,五指自然伸开,高于肩130、部,以腕部为轴转动。(5)“吊钩下降”:手臂伸向侧前下方,与身体夹角约为30,五指自然伸开,以腕部为轴转动。(6)“吊钩水平移动”:小臂向侧上方伸直,五指并拢手心朝外,朝负载运行的方向,向下挥动到与肩相平的位置。(7)“吊钩微微上升”:小臂伸向侧前上方,手心朝上高于肩部,以腕部为轴,重复向上摆动手掌。(8)“吊钩微微下落”:手臂伸向侧前下方,与身体夹角约为30,手心朝下,以腕部为轴,重复向下摆动手掌。(9)“吊钩水平微微移动”:小臂向侧上方自然伸出,五指并拢手心朝外,朝负载应运行的方向,重复做缓慢的水平运动。(10)“微动范围”:双小臂曲起,伸向一侧,五指伸直,手心相对,其间距与负载所要移动的131、距离接近。(11)“指示降落方位”:五指伸直,指出负载应降落的位置。(12)“停止”: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水平挥向一侧。(13)“紧急停止”:两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同时水平挥向两侧。(14)“工作结束”:双手五指伸开,在额前交叉。4.4.33起重专用手势(汽车吊)(1)“升臂”:手臂向一侧水平伸直,拇指朝上,余指握拢,小臂向上摆动。(2)“降臂”:手臂向一侧水平伸直,拇指朝下,余指握拢,小臂向下摆动。(3)“转臂”:手臂水平伸直,指向应转臂的方向,拇指伸出,余指握拢,以腕部为轴转动。(4)“微微升臂”:一只小臂置于胸前一侧,五指伸直,手心朝下,保持不动。另一132、只手的拇指对着前手手心,余指握拢,做上下移动。(5)“微微降臂”:一只小臂置于胸前一侧,五指伸直,手心朝上,保持不动。另一只手的拇指对着前手手心,余指握拢,做上下移动。(6)“微微转臂”:一只手臂向前平伸,手心自然朝向内侧。另一只手的拇指指向前只手的手心,余指握拢做转动。(7)“伸臂”:两手分别握拳,拳心朝上,拇指分别指向两侧,做相斥运动。(8)“缩臂”:两手分别握拳,拳心朝下,拇指对指,做相向运动。(9)“起重机前进”:双手臂先向前伸,小臂曲起,五指并拢,手心对着自己做前后运动。(10)“起重机后退”:双小臂向上曲起,五指并拢,手心朝向起重机,做前后运动。4.5临时用电作业4.5.1非标准配133、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4.5.2低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及以下的电压。4.5.3高压交流额定电压在lkv以上的电压。4.5.4外电线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4.5.5有静电的施工现场 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4.5.6强电磁波源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4.5.7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4.5.8工作接地为了电路或设备达134、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4.5.9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4.5.10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人工接地体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4.5.12自然接地体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4.5.13接地线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4.5.14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4.5.15接地电阻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135、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4.5.16工频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4.5.17冲击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4.5.18电气连接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近于零)。4.5.19带电部分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4.5.20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4.5.21触电(电击)136、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4.5.22直接接触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4.5.23间接接触 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4.5.24配电箱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4.5.25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4.5.26隔离变压器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4.5.27安全隔离变压器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137、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4.6动土作业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4.6.2三通一平指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准备的前期工作。三通:水通、电通、路通。一平:场地平整。4.6.3竖向布置图指采用挖填土方格网施工后,地面高度已基本平整。4.6.4平整场地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的就地挖填找平。一般分人工平整场地和机械平整场地两种。4.6.5人工挖孔桩指采用人工挖掘方法进行成孔,然后安装钢筋笼,浇筑138、混凝土成为支撑上部结构的桩。4.6.6夯击能量指地基重锤夯实,重锤夯实主要设备为夯锤和起重机械(包括钢索、吊钩等),夯锤重量一般为1.53t,锤底直径一般为1.131.5m,锤重和底面积关系应符合,锤重在底面上的单位静压力为0.150.2kg/cm2(1520kPa)。4.6.7夯击能由夯锤和落距决定,设夯锤重量为G,落距为H,则每一击的夯击能为GH,一般为5003000kj。4.6.8坡度指斜坡起止点的高差与水平距离的比值。如:起止点的高差3m,水平距离100m,其坡度就是3%。4.6.9沟槽指凡图示沟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4.6.10人工挖土方指用人工挖地槽,凡图示沟槽139、沟底宽大于3m,且柱基、地坑底面大于20m2,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的挖土。4.6.11地坑指柱基、坑底凡图示面积在20m2以内(包括20m2,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挖土石方。4.6.12摊座指在爆破后的基底上,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标高。4.6.13原土打夯指按设计要求,在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施工时对原状土进行夯实的工作。主要适用于槽底、坑底、楼(地)面垫层下要求打夯的项目。4.6.14松填土指不经任何压实的填土。4.6.15夯填土指回填后,经人工或机械方法增加回填土密实度的方法。4.6.16基础回填土指当基础施工完毕后,将基础周围用土填至设计室外地坪的回填土。4.6.17房心回140、填土又称室内回填土,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室内地面垫层底标高之间的回填土。4.6.18工作面根据基础施工的需要,挖土时按基础垫层的双向尺寸向周边放出一定范围的操作面积,作为工人施工时的操作空间,这个单边放出宽度,就是工作面。4.6.19放坡在挖土施工中,为防止土壁坍塌、稳定边壁而做出的边坡。4.6.20地下水位根据地质勘察勘测确定的地下水的上表面位置。4.6.21常水位一般指某地区常年地下水的位置。4.6.22基础垫层指传递基础荷重至地基上的构造层,一般分为素混凝土、灰土和钢筋混凝土垫层。4.6.23挖方区重心指挖方区各部分因受重力而产生的合力,这个合力的作用点叫做挖方区重心。4.6.24填方区141、重心指填方区各部分因受重力而产生的合力,这个合力的作用点叫做填方区重心。4.6.25场地原土碾压指场地不经挖填而进行的压实。4.6.26转向距离指机械转向时,除直线距离外,增加的距离。4.6.27井点降水指在基坑内采用井管方法,利用抽水机,将基坑内的地下水位降低,保证深坑基础的施工。4.6.28轻型井点由井点管总管和抽水设备组成。井点管是用直径3855mm的钢管,长57m,管下端配有滤管和管尖,总管常用直径100127mm的钢管分节连接,每节长4m,一般每隔0.81.6m设一个连接井点管的接头。抽水设备通常由真空泵、离心泵和气水分离器组成。4.6.29预裂爆破指为降低爆震波对周围已有建筑物或构142、筑物的影响,按照设计的开挖边线,钻一排预裂炮眼,炮眼均需按设计规定药量装炸药,在开挖区爆破前,预先炸裂一条缝,在开挖炮爆时,这条缝能够反射、阻隔爆震波。4.6.30减振孔与预裂爆破起相同作用,在设计开挖边线加密炮眼,缩小排间距离,不装炸药,起反射阻隔爆震波的作用。4.6.31光面爆破指按照设计要求,某一坡面(多为垂直面)需要实施光面爆破,在这个坡面设计开挖边线,加密炮眼和缩小排间距离,控制药量,达到爆破后该面比较规整的要求。4.7断路作业4.7.1 断路作业 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4.7.2 断路申请单位 143、需要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级单位。4.7.3 断路作业单位 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4.7.4 道路作业警示灯 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4.7.5 作业区 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厂内道路指的是厂矿围墙(厂矿区)范围内的道路(露天矿山道路除外),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道、车间引道和人行道。主干道全厂性的主要道路或连接144、厂区主要出入口道路。次干道厂内车间、仓库、码头等之间交通运输较繁忙的道路。支道车辆和行人通行都较少的道路及消防道路等。车间引道车间、仓库等出入口与主、次干道或支道相衔接的道路。人行道指的是道路中用路缘石或护栏及其他类似设施加以分隔的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4.8盲板抽堵作业4.8.1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4.8.2管子一般为长度远大于直径的圆筒体,是管道的主要组成部分。4.8.3管道(管路)由管子、管件、阀门等连接成的,输送流体或传递流体压力的通道口。4.8.4管道145、系统(管系)单独一组设计条件相互联系的管道。4.8.5管道组成件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阀门、支撑件以及补偿器等。4.8.6工艺管道输送原料、中间物料、成品、催化剂、添加剂等工艺介质的管道。4.8.7公用工程管道工艺管道以外的辅助性管道,包括水、蒸汽、压缩空气、惰性气体等的管道。4.8.8低压管道管内介质表压力为0至1.57MPa的管道。4.8.9中压管道管内介质表压力大于1.57至10.0MPa的管道。4.8.10高压管道管内介质表压力大于10.0MPa的管道。4.8.11真空管道管内绝对压力低于大气压力的管道。4.8.12盲板插在一对法兰中间,将管道隔开的圆板。4146、.8.13 8字盲板形似8字的隔板,8字一半为实心板用于隔断管道,一半为空心在不隔断时使用。4.8.14法兰用于连接管子、设备等的带螺栓孔的突缘形元件。(1)平焊法兰(平面板式法兰)须将管子插入法兰内圈焊接的法兰。(2)对焊法兰带颈的、有圆滑过渡段的、与管子为对焊连接的法兰。(3)承插焊法兰带有承口的、与管子为承插焊连接的法兰。(4)异径法兰(大小法兰)与标准法兰连接,但接管公称直径小于该标准法兰接管公称直径的法兰。(5)全平面法兰密封面与整个法兰面为同一平面的法兰。(6)凸台面法兰密封面略高出整个法兰面的法兰。(7)凹凸面法兰一对法兰,其密封面,一呈凹型,一呈凸型。(8)法兰盖(盲法兰)与管147、道端法兰连接,将管道封闭的、带螺栓孔的圆板。4.9设备检修作业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4.9.1小修故障性修理,主要是清洗、更换和修复少量容易磨损、松动、锈蚀的零部件或部位,检查疏通润滑油系统,更换密封填料。其目的是清除设备在使用中突然发生的故障性损坏和临时故障的修理。4.9.2中修包括小修全部内容;对设备主要部件及设备主件进行检查和局部修理,并更换那些不能使用到下一个检修周期的零部件。4.9.3项修根据设备的结构和使用特点及技术状态,对其达不到工艺要求的少数或个别总成进行针对性修理,使其满足设备的正常使用。4.9.4大修设备恢复性修理,包括148、小、中修全部内容;大修后的设备要全面恢复其性能达到出厂标准(或合同要求),保证使用到下次大修。4.9.5计划检修通过设备点检的实施,掌握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设备的检修周期、实际运行周期、生产安排,所编制的设备检修计划。4.9.6非计划检修指因事先对设备故障现象不掌握或生产负荷较重而使设备在运转中突然发生故障而进行的停机检修。4.9.7停电挂牌安装、维修、调校、检查、清扫电器设备设施和线路时,设备先断开电源,再在开关柜操作手柄上或用电设备机身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设备停电、在此工作”标示牌表明正在作业,任何人不得操作该回路的电源开关。动设备指有驱动机带动的转动设备(亦即有能源消耗的149、设备),如泵、压缩机、风机等,其能源可以是电动力、气动力、蒸汽动力等。静设备是指没有驱动机带动的非转动或移动的设备。静设备主要指炉类、塔类、反应设备类、储罐类、换热设备类等。其中,比较特殊的有空冷器等,空冷风机需要按动设备管理,空冷管束按静设备管理。4.9.10静平衡在转子一个校正面上进行校正平衡,校正后的剩余不平衡量,以保证转子在静态时是在许用不平衡量的规定范围内,为静平衡又称单面平衡。4.9.11动平衡在转子两个校正面上同时进行校正平衡,校正后的剩余不平衡量,以保证转子在动态时是在许用不平衡量的规定范围内,为动平衡又称双面平衡。4.9.12转子平衡的选择与确定如何选择转子的平衡方式,是一个150、关键问题。其选择有这样一个原则:只要满足于转子平衡后用途需要的前提下,能做静平衡的,则不要做动平衡,能做动平衡的,则不要做静动平衡。原因很简单,静平衡要比动平衡容易做,省时、省力、省费用。压力试验压力试验的目的是检验压力容器承压部件的强度和严密性。在试验过程中,通过观察承压部件有无明显变形或破裂,来验证压力容器是否具有设计压力下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承压能力。同时,通过观察焊缝、法兰等连接处有无渗漏,检验压力容器的严密性。 由于压力试验的试验压力要比最高工作压力高,所以应该考虑到压力容器在压力试验时有破裂的可能性。由于相同体积、相同压力的气体爆炸时所释放出的能量要比液体大得多,为减轻锅炉、压力容器在151、耐压试验时破裂所造成的危害,所以通常情况下试验介质选用液体。因为水的来源和使用都比较方便,又具有作耐压试验所需的各种性能,所以常用水作为耐压试验的介质,故耐压试验也常称为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主要是检验容器的各联接部位是否有泄漏现象。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 4.10电气作业4.10.1操作指令值班调度员对其管辖的设备进行变更电气接线方式和事故处理而发布的立即操作的指令(分为逐项操作指令、单项操作指令和综合操作指令)。4.10.2许可操作指值班调度员对下级值班调度或厂、站值班员提出的操作申请予以许可,操作后应反馈。4.10.3操作任务指152、对该设备的操作目的或设备状态改变。4.10.4操作要求该设备在操作前提出的要求。4.10.5调整性操作负荷增减、不涉及人为就地启停或切换设备(系统),或在计算机上实现顺序控制的操作。4.10.6合上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接通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4.10.7断开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断开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4.10.8合环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合的操作。4.10.9解还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断开的操作。4.10.10并列将发电机(或两个系统)经用同期表检查同期后并列运行。4.10.11解列将发电机(或一个系统)与全系统解除并列运行。4.10.12自同期并列将发电机用自同期法153、与系统并列运行。4.10.13非同期并列将发电机(或两个系统)不经同期检查即并列运行。4.10.14强送设备故障跳闸后未经详细检查或试验即送电。4.10.15强送成功设备故障后,未经详细检查或试验,用断路器对其送电成功。4.10.16试送设备检修后或故障跳闸后,经初步检查再送电。4.10.17冲击合闸新设备在投入运行时,连续操作合闸,正常后拉开再合闸。一般线路三次,主变五次,母线一次。4.10.18跳闸设备(如:开关等)自动从接通位置变为断开位置。4.10.19零起升压设备电压从零升至预定电压值或额定电压值。4.10.20装设(拆除)接地线(或合上,拉开接地隔离开关)用临时接地线或接地隔离开关154、将设备与大地接通(或断开)。4.10.21带电拆接在设备带电状态下拆断或接通短接线。4.10.22限电限制用户用电。4.10.23检查观察设备的状态如何,如进行正常定期检查和事故检查。4.10.24清扫消除设备上的灰尘、脏物。4.10.25测量测量电气设备绝缘、电压、温度等。4.10.26装上或取下熔断器将熔断器装上或取下。4.10.27保护投入将继电保护投入运行,指投跳闸位置。4.10.28保护停用将继电保护停止(或退出)运行。4.10.29投入或停用压板将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压板投入(用上)或停用(解除)。4.10.30复归信号继电保护动作的信号牌恢复原位。4.10.31开启把阀门转动至155、开启位置。4.10.32关闭把阀门转动至关闭位置。4.10.33运行状态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合入位置,设备带电运行,相应保护投入运行。4.10.34热备用状态设备的刀闸在合入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相应保护投入运行。4.10.35冷备用状态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断开位置,相应保护退出运行(属省调、地调所辖的调度范围内保护,按省调、地调令执行)。4.10.36检修状态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断开位置,在有可能来电端挂好接地线,挂好安全标示牌,相应保护退出运行(属省调、地调所辖的调度范围内保护,按省调、地调令执行)。4.10.37工作位置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工作”位置,一次插件(动、156、静插头)已插好。4.10.38试验位置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试验”位置,一次插件(动、静插头)在断开位置。4.10.39检修位置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外。4.10.40设备双重编号双重名称系指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简称:双重编号)。及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4.10.41验电用校验工具验明设备是否带电。4.10.42放电设备停电后,用工具将静电放去。4.10.43充电不带电设备与电源接通,但设备没有供电(不带负荷)。4.10.44核相用校验工具核对带电设备的两端相位。4.10.45试相序用校验工具核对电源的相序。4.10.46短接(或跨线)用临时导线将开关或刀闸等设157、备跨越旁路。4.10.47拆(接)引线将设备引线或架空线的跨越线(弓子线)拆断(或接通)。4.10.48倒母线指双母线互相倒换。4.10.49校验对自动装置、继电保护装置进行预先测试检验是否良好。4.10.50冷倒开关在热备用状态,先断开母线刀闸,再合上(另一组)母线刀闸。4.10.51开机将发电机开动。4.10.51停机将发电机停下。4.10.52上锁重要机构用锁锁住。4.10.53除锁将锁取下不用。4.10.54挂上标示牌设备上挂上标示牌(警告牌)。4.10.55摘除标示牌设备上摘除标示牌(警告牌)。4.10.56装设(拆除)堵板法兰装设(拆除)堵板。4.10.57数字称谓“零、一、二、三158、四、五、六、七、八、九”在设备名称或编号中的统一称谓分别为“洞、幺、两、三、四、五、六、拐、八、九”。4.10.59电气类操作术语操作术语应用设备规范描述合上/断开开关、刀闸合上开关(刀闸)断开开关(刀闸)按下/放开按钮按下按钮放开按钮检查开关检查开关在“合闸”位检查开关在“分闸”位刀闸检查刀闸合闸到位检查刀闸分闸到位指示灯、表计、把手、保护压板、保险等检查开关合闸“红灯”亮检查开关分闸“绿灯”亮检查表计指示正常检查把手在“”位检查保护压板已投入(已退出)检查保险已装好(已取下)拉出/推入拉出式手车开关抽出式手车开关拉出手车开关至“”位推入手车开关至“”位摇出/摇入摇出式手车开关摇出手车开关159、至“”位摇入手车开关至“”位拔下/插上开关二次插头拔下开关二次插头插上开关二次插头装上/取下熔断器(保险)装上熔断器(保险)取下熔断器(保险)装设/拆除接地线在处装设接地线(号)拆除处接地线(号)绝缘板在刀闸口处装设绝缘板拆除刀闸口处绝缘板放上/取下绝缘垫在刀闸口处放上绝缘垫取下刀闸口处绝缘垫切切换把手切把手至“”位投入/退出保护压板投入保护压板退出保护压板测量测量设备的电气量测量对地绝缘电阻为兆欧测量相间电压为伏测量电流为安验电对电气设备验电验明处无电压挂上/摘下安全标示牌在处挂上“”标示牌摘下处“”标示牌4.11危害分析4.11.1生产过程劳动者在生产领域从事生产活动的全过程。4.11.2160、危险和有害因素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4.11.3人员因素 与生产各环节有关的,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4.11.4物料介质 原料、中间产物、材料、产品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4.11.5设备因素机械、设备、设施、材质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4.11.6环境因素 生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4.11.7操作维修 设备设施操作、维修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4.11.8风险评价十大范围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常规和非常规活动;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作业场所的设161、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人为因素;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后期服务活动。4.11.9三种时态过去;现在;未来。4.11.10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4.11.11安全措施指针对此风险或隐患所采取的控制预案以及消除、预防或降低、减弱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5作业证中人员与职责描述5.1动火作业证人员人员分类角色主要职责描述动火作业负责人维修工段长落实安全措施,组织残火清理。动火人作业人负责动火作业执行,需持证上岗。监火人操作工监督措施,坚守岗位,检查违章,落实残火。动火部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动火分析人分析工持有公司162、核发的岗位工作证,对分析结果负责。动火措施责任人工艺工段长编制、落实安全措施。动火初审人安全员办理动火作业证,审核安全措施。审批人部门负责人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作业安全负责。注:二级动火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级动火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特殊动火由分管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5.2高处作业证人员人员分类角色主要职责描述申请人作业负责人作业活动负责人,提出申请及相关作业标准要求。作业人作业人负责登高作业活动,劳保齐全,措施得当,架设人员需持证。监护人操作工监督措施,坚守岗位,检查违章,清理现场。作业现场负责人工段长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作业单位负责人队长或部长对作业过程安全和施工质量163、负责,对违章现象监督考核。审核人安全员办理作业证,审核安全措施。审批人部门负责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作业安全负责。注:二级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三级以上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5.3受限空间作业证人员人员分类角色主要职责描述作业负责人作业活动负责人落实安全措施,监督作业,负责检修人员安全教育。作业监护人操作工实时监督空间内作业人员安全状况,异常时实施应急救援。作业人参与作业活动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查安全措施,对作业人员安全负责。隔绝措施确认人所在部门工段长落实隔绝、置换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分析人采样分析人对采样分析方法和分析164、结果负责。审核人安全员审核安全措施,监督作业安全。审批人区域部门负责人所在单位安全员负责办理票证审核措施,部门负责人审批。注:作业单位和空间所在单位相同时可重复签字。5.4吊装作业证人员人员分类角色主要职责描述吊装人员机械操作人机具检查,服从指挥,安全吊装。安全监护人操作工实时监督吊装现场安全状况,异常时提前预警。吊装指挥具有吊装资质人员安全措施机具的检查,吊装过程安全指挥。项目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协助作业单位安全员落实安全措施对机具和吊装人员安全负责。项目单位负责人技术员以上对作业负全面责任,并联系作业单位派人协助指导吊装作业。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负责办理作业证,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发布开165、始作业指令。作业单位负责人工段长以上协助项目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吊装主管部门负责人设备部长负责吊装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审批,对吊装质量和安全总负责。注:项目单位负责人可以同时担任吊装指挥。5.5临时用电作业证人员人员分类角色主要职责描述电气专业人员电气操作人检查落实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状况,一人监护一人作业。用电单位申请人工段长以上负责提供安全可靠的用电设备,根据要求做好安全用电工作。配送电单位批准人电气部长负责审批、关闭用电申请,对配送电安全负责。票证办理人员电气安全员办理作业证,编制落实安全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人用电申请人提出拆除临时用电申请、确认关闭。批准人配送电批准人批166、准许可证关闭申请、电气专业人员确认关闭。注:临时用电结束后, 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电气部按照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5.6动土作业证人员人员分类角色主要职责描述申请人工段长以上负责提出作业申请,提供作业标准要求并验收。项目负责人工程主管人员负责编辑施工图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作业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负责动土作业安全,带领作业人员进行动土作业。地段负责人区域工段长负责施工区域安全警示、措施落实、作业监督管理。水、汽主管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现场水、汽管路等地下设施安全并确认。电、自、仪主管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现场电缆、光缆、信号线等地下设施安全并确认。工艺、技术、原料主管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现场工艺管167、路、原料输送管道等地下设施安全并确认。设备、消防、安全主管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现场设备、消防管网等地下设施安全并确认。票证办理人员工程部安全员办理作业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跟踪会签进度。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工程部门负责人负责受理作业申请,联系施工单位,审批作业证。注:会签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签署“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并签字。5.7断路作业证人员人员分类角色主要职责描述断路申请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负责管理作业现场,组织交通管制。断路作业单位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根据作业申请,编制方案组织施工,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票证办理人员申请单位安全员办理作业证,落实各项安全措168、施。审批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受理申请下发作业通知单,联系施工单位,审批作业证。注: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5.8盲板抽堵作业证人员人员分类角色主要职责描述作业负责人作业活动负责人确认安全措施,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作业监护人岗位操作工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作业人负责抽堵的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盲板抽堵作业。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业部门负责人确认作业安全措施,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票证办理人工艺技术员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措施,监督安全作业。盲板图编制人所在部门工段长落实隔绝、置换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异常情况中止作业。审核人所在部门安全员审核安全措施169、,监督作业安全。审批人生产部门负责人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审批作业证。注:作业单位和区域所在单位相同时可重复签字。5.9设备检修作业证人员人员分类角色主要职责描述申请人工段长及以上提出作业申请,提出检修质量要求。工艺负责人工段长及以上对工艺安全负责,编制检修方案,落实隔离、置换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参与作业的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检修作业。检修负责人本次检修负责人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安排检修人员,对安全、进度、质量负责。监护人岗位操作人员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票证办理人设备技术员或工段长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措施,监督安全作业。审核人部门安全员审核安全措施,监督作业安全。作业170、单位审批人作业部门负责人审批检修作业安全措施,指派检修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责。所在单位审批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检修方案,审核工艺安全措施,审批检修作业票。安全管理审批人安全部长当设备大、中修时,审查安全检修措施。设备主管审批人设备部长当设备大、中修时,审查设备检修技术方案。注: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相同时可重复签字。5.10电气工作票人员人员分类角色主要职责描述工作票签发人电气部安全员熟悉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审查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防范措施;对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填写、执行方面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考核。工作负责人电气部工段长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171、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在工作票签发人签字前,工作负责人是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责任人;负责检查工作所需工器具是否完备和良好。工作许可人副值班员及以上熟练掌握所辖运行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运行情况,正确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并对所做的安全措施负责;对检修设备试运工作结束后试运状况评价的真实性负责。点检签发人电气操作人审查检修工作内容是否正确;审查工作票所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审查计划检修工期是否合理;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并签名。工作票接收人电气操作人对工作票签发人(点检签发人)是否正确按照工作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查;将工作票移交值长审核。值班负责人电气值班领导对工作票的许可至终结程172、序执行负责;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正确执行负责;对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措施拆除与保留情况的准确填写和执行情况负责。工作班成员当班电气人员参加本作业班组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和设备安全;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控制措施的实施。值长当班值长负责审查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批准检修工期,对审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负全部责任。注:三种人员必须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知识; 三种人员必须经部门进行的专业知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具备相关资格;三种人员的考试、考核每年应173、进行一次,经部门申报,公司审批后,每年以文件方式予以正式公布。三种人员的资格认定、审查一般每年只进行一次。5.1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人员人员分类角色主要职责描述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负责人组织安全检修。分析人员工段长及以上落实安全措施,提出补充意见。检查落实人员检修部门安全员根据检修实际情况,辨识危害、制定安全措施。抽查人员安环部安全员抽查危害分析控制措施,监督安全作业。注:以安全信息化平台作业危害控制生成表格为主。6作业证的使用和管理6.1动火作业证(附件1)(1)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审批权限进行办理。(2)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174、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3)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4)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5)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动火人,一份交监火人,一份交安全员留存,保存期一年;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部门负责人、动火人和安全环保部各持一份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为一年。(6)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分管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7)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安全环保部审批。(8)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9)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生产装置区175、内的动火作业期限(固定动火区除外)均视为一级动火作业期限,有效期不超过8h。(10)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11)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6.2登高作业证(附件2)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部门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临近有排176、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部门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监护人,一份交安全员留存,177、保存期一年。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6.3受限空间作业证(附件3)(1)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2)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3)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4)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5)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监护人,一份交安全员留存,保存期一年。6.4吊装作业证(附件4)(1)吊装质178、量大于1t的(化工生产现场大于1吨、制造业大于10吨)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设备管理部或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管理。(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设备管理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批准。(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179、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6)应按作业的内容填报作业证。(7)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8)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9)作业前,应对照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安全措施”和企业补充的安全措施,在相应方框内画“”。(10)作业证一式三份,审批后一份交吊装指挥、一份交项目单位、一份交设备部,保存一年。6.5临时用电作业证(附件5)(1)由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人持有效电工作业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180、电单位提出申请,配送电单位负责人组织电气专业人员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对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和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后,配送电单位负责人批准。(2)临时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到电气主管部门审批,配送电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作业有效期、接引地点、送电时间及用电作业风险评价,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生效。(3)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配送电单位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线路拆除后,配送电单位应指派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和关闭临时安全作业证。配送电单位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封票保存,保存期为一年。(4)临时用电安全作181、业证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用电时间超过15天应重新办理。(5)作业证一式三份,审批后一份交电气操作人员、一份交用电单位、一份交配送电单位。6.6动土作业证(1)作业证由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管理。(2)动土申请单位在动土作业主管部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3)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6)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7)作业证 182、一式三份,审批后一份交现场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申请单位、一份交作业审批单位。(8)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9)作业证保存期限为一年。6.7断路作业证(1)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2)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的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作业证格式。(3)断路申请单位在工程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4)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5)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后,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批。(6)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183、(附件8),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7)办理好的作业证一式三份,审批后一份交现场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申请单位、一份交作业审批单位。(8)作业证保存期限为一年。6.8盲板抽堵作业证(1)作业证由各生产部办理。(2)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3)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4)作业证由各生产部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单位生产主管部门审批。(5)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现场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单位、一份交审批单位,作业证保存期限为一年。6.9设备检修作业证(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检修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184、。(2)设备检修申请人员到设备管理人员处领取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检修负责人。(3)检修负责人接到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后,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交部门工艺负责人,由工艺负责人召集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安全等部门征集意见后审批。(4)设备检修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5)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现场作业人员,一份交所在单位,一份交设备主管部门,保存期限至少为一年。(6)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对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185、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6.10电气工作票(1)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一式两份,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不得任意涂改。(2)工作票由工作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3)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4)工作票的生成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5)工作票的签发当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时,应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186、作票签发人应对票面内容进行审核。 (6)工作票的送达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交给运行值班人员,对于临时工作及特殊情况下的工作,不能提前一天交票给运行值班人员的,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运行值班人员;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开工当天提前交给运行值班人员;对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运行值班人员在做完工作票中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后,工作许可人要在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各栏内,对应填写己做的各项安全措施,不准简化,不得漏项,禁止填写“同左”或“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己做”等。(7)工作票的接收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写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汇报值班负责人签名接收;对填写不合格及安全措187、施不完善的工作票,运行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要求检修人员重新填写、签发。(8)安全措施的布置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由值长(值班负责人)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工作许可开工后,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9)工作许可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履行如下手续,方可许可工作: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逐项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持有,一份收存在运行人员处。(10)工作延期工作票188、的有效期,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工作票的有效时间,应以批准的检修(临检)期为限。若不能如期完成的,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小时向值长(值班负责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延期作业时,不能增加工作票中没有列入的工作内容;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并注明原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到期未完工者,不得延期使用;因等备品配件的时间预计会超过十天而使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则工作票不能延期,应办理终结手续,在“备注”栏内注明设备未修好。 (11)工作票终结值班人员拆除临时围栏,取下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汇报值长(值班负责人)。对未恢复的安189、全措施,汇报值长(值班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对于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终结应履行检查、交待、确认、双方签字手续后,运行人员应将所做安措拆除情况详细填写在“接地线(接地刀闸)共 组,已拆除(拉开) 组,未拆除(拉开)组,未拆除接地线的编号”栏,值班负责人确认后签字,在工作票右上角用红色印泥盖“已执行”章,工作方告终结。6.11危害分析控制表(附件13)(1)进行作业前,部门安全员需编制危害分析控制表(有安全信息化平台的需登录系统进行编制)。(2)安全员持危害分析控制表交由区域工段长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签字。(3)部门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需再次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4)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对公司190、所有作业活动的危害分析控制表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管理。7注释7.1各公司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与本标准要求不相符的,需要编制授权说明书,界定标准中所列责任部门、相关人员角色项对应的实际部门或角色,并将授权说明书交生产管理中心备案。7.2各公司可根据实际管理要求制定本公司的使用细则,在国家标准要求之内可以加强管理,任何情况都不允许超出标准最低要求。7.3本标准仅用作规范集团安全作业票证的格式和使用要求,具体的安全作业规范要求需参照国家相应标准规范执行。7.4国家标准规范如有更新,本标准将根据国家标准变更情况和当地安监部门相关意见进行适时修订。7.5安监等地方政府部门对各类作业票证格式有强制要求的,应执行191、其要求的标准格式。7.6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公司自行印制使用,由集团生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附件1动火内容动火人动火地点动火方式 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风镐砂轮切割机打磨机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锤击取暖照明其他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止 共 时动火作业负责人 监火人残火确认有,已清理 无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年 月 日 时 分年 月 日 时 分采样地点 分析数据 分析人 危害识别 危害控制表(附后)有无补充项安全措施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或采取防火措施,配备消防器材指派专人监护192、,并监守岗位 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将危化品设备设施与应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清洗、置换合格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地面、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并清理或封盖有害物有效空间隔离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查明介质及走向,制订防火措施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采取防火隔绝措施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保证安全可193、靠气焊(割)作业时,燃气瓶应直立放置;气瓶间距大于5 m,与动火点大于10 m,防曝晒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在高处作业时要做好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动火作业完毕,现场人员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较大设备内动火作业,上、中、下取样 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 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否则应重新取样分析 特殊动火作业期间随时进行监测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等设备进行分析时,确保检测设备标定合格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应制定194、安全施工方案,落实防火措施,必要时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前,落实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其他补充措施: 动火措施责任人 动火部位负责人 动火初审人 动火审批人 特殊动火会签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或工段长验票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完工验收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动火安全作业证(特殊一级二级)编号: 单位(部门): (: )注:签字人应对其职责负责。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动火人,一份交监火人,一份交安全员留存,保存期一年。附件2高处安全作业证(特级三级二级一级) 编号: 单位195、(部门): (: )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地点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内容作业高度距作业基准面 米作业天气风力 6级以下6级以上雨雪雾特大大中小无作业单位作业人危害识别危害控制表(附后)有无补充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 B.空气呼吸器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设专人监护,熟知监护职责并坚守岗位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承重板符合安全规定梯子、绳子196、符合安全规定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采光不足、夜间作业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作业上下联系得当,严禁向下抛物,大件物品传递要栓牢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 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作业中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雨天和雪天197、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其他补充措施: 监护人职责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全落实到位并做好监护,应坚守岗位。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审核人意见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审批人意见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完工验收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注:签字人应对其职责负责。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监护人,一份交安全员留存,保存期一年。附件3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198、编号: 单位(部门): (: )所在单位项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受限空间名称检修作业内容受限空间主要介质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隔绝安全措施插入盲板 # - # 共 块拆除管道 孔洞封堵 断电挂牌隔绝措施确认人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单位项作业人作业负责人 作业监护人 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作业单位负责人年 月 日 时 分采样分析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取样时间取样部位分析人分析标准 符合GBZ 2小于0.2%18%21%分析数据危害识别危害控制表(附后)有无补充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着装符合要求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199、孔、洞应进行安全封堵运转设备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作业前,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氧含量、有害物浓度、可燃物浓度应达到安全要求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作业前30 min内,应对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大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200、作业,撤离人员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强制通风在缺氧或有毒环境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拴带救生绳在易燃易爆空间,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在腐蚀性空间,应穿戴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在产生噪声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照明电压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应小于等于12V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保证接地可靠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规定架设和拆除应设有专人监护,不得脱离岗位,统一联系信号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保持联络监护人员201、,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不得抛掷物品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其他补充措施: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完工验收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注:签字人应对其职责负责。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负责202、人,一份交监护人,一份交安全员留存,保存期一年。附件4吊装安全作业证(三级二级一级)编号: 单位(部门): (: )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吊装人员特殊工种作业证号安全监护人吊装指挥(负责人)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起吊重物质量(t)作业天气风力 6级以下6级以上雨雪雾特大大中小无吊装内容危害识别危害控制表(附后)有无补充项安全措施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是否已查看公用工程图并落实现场措施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或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203、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管理部门审查核算并批准 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需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准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 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204、定的有效的证件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暗渠、地下管道等上部盖板或路面作为起重支撑面时需确认是否符合承重要求。 起吊物的质量(t)需经确认,不得超出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需做好防护措施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阻火器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A:36V、24V、12V防水型灯 B.:36V、24V、12V防爆型灯 其他补充措施: 项目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作业单205、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吊装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设备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注:签字人应对其职责负责。作业证一式三份,审批后一份交吊装指挥,一份交项目单位,一份交设备部,保存期一年。附件5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编号: 单位(部门): (: )临时用电单位临时用电用途用电地点用电期限年 月 日 时 至 年月 日 时临时用电单位填写配送电单位确认、填写用电设备清单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电气专业人员设备名称负荷(kW)用电线路:符合“”不符合“”用电设备:符合“”不符合“”接引点确认上锁点确认电源接线状态焊接设备电缆规格及走向接地电缆及设备外观 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负荷确认电206、气绝缘状况临时照明防爆区域线路架空设备防护罩符合防爆要求线路标志穿越保护测量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电源插头配电盘、箱开关一机一闸设备外壳绝缘1M负荷合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其他 其他 安全措施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应有防雨设施临时用电设施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207、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其他安全措施 危害控制表(附后)有无本人已对临时用电相关资料、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用电设备进行了检查,确认该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已落实。用电单位申请人:年 月 日 时本人在工作开始前,已经对照上述检查内容进行了检查,符合临时用电相关标准,我对本次检查的结果负责。电气专业人员:年 月 日 时本人已同申请单位、电气专业人员讨论了安全工作方案,确认该工作许可 证的安全措施已落实,电气专业人员 已进行了检查,我对本工作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配送电单位批准人:年 月 日 时许可证 关闭已经按照临时用电组织设 计中的拆除方案安全地拆 除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和设 备,许可证可以关208、闭。电气专业人员:年 月 日 时用电单位申请人:年 月 日 时配送电单位批准人:年 月 日 时许可证 取消因以下原因,此许可证取消:提出人:批准人:年 月 日 时受影响相关方共同签署: 本人确认收到有关许可证取消的信息,了解工作对本部门的影响,将安排人员对此项工作给与关注,并和相关各方保持联系。用电单位: 确认人:配送单位: 确认人:注:签字人应对其职责负责。作业证一式三份,审批后一份交电气操作人员,一份交用电单位,一份交配送电单位,保存期一年。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编号:xx-06 1目的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209、危险源辨识(GB182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等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公司现有重大危险源有: 20万吨/年甲醚生产系统(含储存区)。3管理规定3.1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分级并设置告知牌。对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公司组织具有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安全评估人员或委托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评对重大危险源应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出具安全评估报告。3.2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3.3 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3.4在重大危险210、源现场及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3.5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3.6根据季节变化对甲醇储罐采取适当的充氮气安全防护;并对甲醇储罐内的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雷雨季节加大检测频次。3.7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要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公司级承包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环保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所在部室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人员做好日常定时巡检工作,填写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依据“四定”原则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211、加强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3.8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并及时进行预案的评审和修订工作。3.9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3.10电气部每月对重大危险源区域防静电、防雷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并将检测数据报安全环保部备案。4考核4.1班组、部门、公司应对重大危险源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违者每人绩效考核扣1分。4.2 甲醇、甲醚储罐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对所在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扣2分/次。4.3雷雨季节时未提前对甲醇储罐内的危险物质浓度进行检测的,对责任人绩效考核扣1分/212、次。4.4电气部未能及时检测防静电、防雷设施的,对责任人绩效考核扣2分/次。4.5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视情况对责任人绩效考核扣1-5分/次。5相关文件和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附件1)附件1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符合项()不符合项()不符合项记录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压力是否符合正常操作范围温度是否符合正常范围液位是否符合正常操作范围电流是否符合正常操作范围仪表参数是否符合正常操作范围流量是否符合正常操作范围成份含量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其他工艺指标是否正常各项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不符合项整改要求:各种设备运行声音是否正常各种设备运行温度是否正常设备的安全附件是否正常各类设备的防213、爆等级是否达到标准各类压力容器是否年检各种设备润滑是否正常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齐全、灵敏、完好灭火器是否正常安全防护是否齐全消防喷淋水是否符合要求避雷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岗位防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防护用品是否规范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静电防护装置是否跨接各种应急处理设施是否正常仪表及其他仪表是否完好电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联锁自控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备注:岗位人员操作是否规范人员的应急救援是否熟知人员上岗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编号:xx-37装置部位名称: 检 查 人: 检查日期: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编号:xx-07 1目的为了使公司员工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素质逐步提高,转变员工“要214、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观念,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室及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活动等工作。2.2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新入厂员工、转岗人员、复工人员、外来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的安全教育。3职责3.1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为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培训部门,各生产部室、职能部室负责本部门级别的安全培训。3.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安全环保部负责协助制定。人力资源部按计划负责组织安全培训并建215、立保管好员工安全教育总台账,所有安全培训记录必须有员工本人签字确认。3.3公司级安全教育的相关台账记录(培训需求调查表、教材或课件、试卷、培训记录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保管;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台账(培训需求调查表、教材或课件、试卷、培训记录表)由各单位安全员(或班长、段长)负责建立保管。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份负责监督检查全部安全教育台账的建立情况。3.4人力资源部与安全环保部共同对下一级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5属公司级别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效果评价,属生产部室、职能部门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评价。4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管理人216、员安全教育、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安全再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其他人员安全教育。4.1管理人员安全教育4.1.1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环保部负责培训,每年对各级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的不同,分层次组织一次内部安全教育,针对部门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教材,考试采用不同的试卷,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教育台帐由人力资源部整理保管。4.1.2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外部培训)必须每年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证复审教育,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217、工作。4.2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4.2.1 凡新入厂员工均需经过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少于24,车间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少于24,班组安全教育学时不少于24,总时间不少于72学时。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安全环保部发放的安全作业证上岗作业。4.2.2入厂“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实行补考制,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经再培训后可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予以辞退。4.2.3三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级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培训,车间级教育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培训,班组级教育由工段长负责培训。4.2.4三级安全教育教材内容要符合要求,经218、安全环保部审批方可有效,具体如下:(1)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公司特点(包括产品种类、性能、危险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一般电气、机械、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方面的安全职业卫生知识;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等五方面。 (2)车间级安全教育教材内容为:本部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艺、机械、电器等特性及注意事项;本车间安全规程与制度;本车间有哪些危险场所、危险特性及预防办法;本车间曾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各种消防器具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五方面。 (3)班组级安全教育教材的内容为:岗位安全技术219、规程、操作规定、安全职责、工艺流程;岗位的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设备性能、物料特性、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三方面。4.3 从业人员安全再教育4.3.1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必须再进行一次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3.2全体员工每年的安全再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环保部负责授课。4.3.3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对从事电、气、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和一年一次的复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4.3.4各部室如有220、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必须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4其他人员培训教育4.4.1变换工种的转岗教育(1)职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在从事新的工作前,必须进行车间(部门)、班组的两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从事新的工作。 (2)教育由车间主管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负责车间级培训,班组(工段长)实施班组级教育。 (3)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4)变换工种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教育内容、成绩应填写在安全作业证上,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批。4.4.2复工安全教育 (1)职工因停工、休假、离岗三个月以上,或工伤痊愈后需复工的,或221、因违纪违规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独立上岗操作。 (2)复工安全教育由车间的领导和安全员具体负责,车间、班组组织实施。具体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相同。 (3)复工安全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在安全作业证上做好记录,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批。4.4.3外来人员安全教育(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交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档案并发放临时工作证。(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前先到安全环保部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工作联系单。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安全员负责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222、全培训教育,并建立相应培训记录。(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和外来短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内)进入生产区必须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安全注意事项卡”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记录台帐。4.5 日常安全教育4.5.1 班组安全活动(1)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各系统年度及月度班组安全活动计划,明确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求、频次和形式,对生产系统各单位的班组安全活动进行总体规划,并对各单位的班组安全活动不定期抽查。(2)各班组(工段)每月编制班组安全活动计划上报部室负责人审批,并按照计划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班组安全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活动要有负责人、有时间、有记录、有内容、有组织形式。(3)各部室安全员(或负责223、人)负责于每月28日前将各工段下月的班组安全活动计划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4)各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要至少2次/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5)公司负责人至少1人次/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6)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在活动记录上签字。安全环保部负责抽查记录监督。4.5.2管理部门安全活动(1)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管理部门年度安全活动计划,并对管理部门的月度安全活动(每月至少1次)抽查。(2)公司各管理部门每月依据年度安全活动计划,制定自己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并按照活动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班组安全活动,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少于2学时。(3)公司各管理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224、前将下月的班组安全活动计划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4)活动要有负责人、有时间、有记录、有内容、有组织形式。4.6安全培训教材管理4.6.1安全环保部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培训教材,各单位要对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建立发放台帐。4.6.2凡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个人必须妥善保管,认真学习,熟知内容,不得出现丢失、损坏、缺页、乱涂乱画等现象。4.6.3凡离职人员、辞职人员必须将公司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交安全环保部。5考核5.1各单位没有建立安全培训教材,无培训教材和培训记录的,对有关责任人绩效考核扣1分/项。5.2对安全环保部组织的活动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对责任人绩效考核扣1分/项。5.3各单位的班组的安全活动、管225、理部门月度安全活动未按规定组织,每少一次对责任人绩效考核扣2分,没有签到记录和活动记录的,对责任人绩效考核扣1分/次。5.4各类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即上岗和转岗未换证的,对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绩效考核各扣1分/人次。5.5 各单位传达上级或公司安全文件、会议内容等有关精神,必须在4个工作日内传达到班组员工,否则经查出不了解者,对该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扣1分/人次。5.6不按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的,对其所在单位安全员绩效考核扣1分/次。5.7各单位安全员对安全环保部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未建立发放台帐的,对安全员绩效考核扣1分/次。5.8凡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出现丢失、损坏、缺页、乱涂乱画226、等现象的或对安全培训教材内容不熟知的,责任人绩效考核扣1分。5.9凡离职人员、辞职人员必须将公司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交安全环保部,凡出现损坏或丢失的,对责任者处罚20元/本。5.10各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未按规定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对其个人绩效考核扣1分/次。5.11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扣13分。6相关文件和记录6.1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6.2外来施工单位工作联系单6.3安全注意事项卡6.4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附件1)6.5安全培训记录(附件2)6.6班组安全活动记录(附件3)6.7安全作业证6.8安全活动计划(附件4)附件1xx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员227、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编号:xx-80姓名性别入职日期文化程度年龄入职部门所在岗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三级教育记录培训内容成绩签名公司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公司概况;生产性质及特点;各岗位危险因素告知;安全生产制度与规定;厂内外事故教训;安全基础知识;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使用讲授。车间级本车间的概况;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操作规程、车间流程、车间危险因素情况和注意事项,危险操作及以往典型事故教训。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中毒症状、预防措施及急救方法、等。班组级工段生产特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以往事故案例;预防事故措施;安全装置、安全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员工每年安全教育再228、培训记录卡序号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成绩签字附件2 安全培训记录编号:xx-40培训时间:培训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签到出席考核情况:抽检人签字:培训内容:附件3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编号:xx-41班组名称:()年第()周()月活动时间:活动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签到出席考核情况:抽检人签字:安全活动内容:附件4安全活动计划编号:xx-79单位/班组: 序号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组织人活动要求备注1234部门负责人签字: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编号:xx-08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229、司各部室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3安全检查的形式3.1综合性安全检查3.1.1节假日安全检查即:五一、十一、元旦及春节前的安全检查,由董事长或分管副总组织,参加人员为公司有关部室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3.1.2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周一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每周四上午9点30分(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在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人员为安全环保部人员、设备部人员、电气部人员、仪控人员、部室安全员等。3.1.3部室级安全检查:每周一次,由各生产部室的部长组织检查。3.2专业检查由电气、仪控、设备、生产、保安等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本专业系统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有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检查、区230、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检查、工艺隐患检查、设备隐患检查、电气系统隐患检查、仪表隐患检查、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检查、储运系统隐患检查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消防系统隐患检查等,检查表及检查频次详见附件4。3.3季节性检查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安全检查,由分管副总或安全环保部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为:公司各生产部室、职能部室及安全管理人员。3.4其他要求以上各类安全检查由组织部门建立安全检查台帐,检查记录电子版内容于检查后2日内报安全环保部备案。3.5日常安全检查3.5.1安全环保部安全员至少每天检查一次,部室安全员和职能部门人员至少每天检查两次,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当天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3.5.2岗位人231、员每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检。4安全检查内容4.1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储运系统、公用工程、消防系统等。4.2各安全设施是否灵敏可靠,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员工劳保穿戴是否规范。4.3现场环境、卫生、物品定置是否符合要求。4.4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4.5安全警示牌(板)卫生是否打扫清洁。4.6劳动纪律是否得以遵守,有无违纪违规现象。4.7关系生产安全的重点工艺指标是否合格,如甲醇生产系统原料气体中O2含量0.2%;型煤烘干炉用混合气温度90(3个点)等。4.8防护用品是否有效、可靠,存放是否符合要求。4.9现场检修票证是否齐全232、规范,监护人是否坚守岗位,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4.10生产装置是否存在隐患,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4.1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是否良好。4.12培训教育建档情况。4.13外来施工人员管理情况。4.14其他不符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的情况等。5隐患整改排查5.1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照“三不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将隐患记入安全隐患整改台帐。5.2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可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定资金来源),隐患所在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反馈。下达隐患整改233、通知书的部门负责对相关隐患进行整改后的验收。5.3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完成。5.4各级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建立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对重大隐患进行汇总存档,负责落实整改情况。5.5公司应加强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管理,对于整改不了的重大隐患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5.6事故隐患范围:5.6.1危及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不安全因素;5.6.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5.6.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6考核6.1参加检查人员须按时参加,迟到一次扣234、个人绩效1分,不参加的扣个人绩效2分,有事须提前请假,但要安排合适人员代替,否则按不参加处理。6.2安全环保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否则扣个人绩效2分/次。6.3部室级安全检查每少1次,扣责任人绩效1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没有记录的扣责任人绩效1分。 6.4未按期完成整改和反馈的,且未进行整改说明的,扣部门负责人1分/项。6.5综合检查前,各相关部门须将上次检查项的整改情况在OA系统安全信息化平台上进行反馈,安全环保部进行备案,否则对责任人绩效考核扣1分/次。6.6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反馈时注明已采取的235、安全措施和预计整改完成的时间。凡能整改而未及时整改的、不能整改而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预计整改完成时间的,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考核绩效2分。6.7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工艺指标不合格者,对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1分/次。7相关文件和记录7.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1)7.2安全隐患整改台帐(附件2)7.3综合安全检查表(附件3)7.4各专业隐患排查表(附件4)附件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年 号 编号:xx-42 第一联安全环保部存根检查单位检查组负责人被检查单位或部位检查时间隐患整改对象隐患原因分析隐患整改要求领导审批意见签字:时间:隐患整改接收人限期整改时间 盖章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年 号 编号:xx-236、42 第二联隐患单位存根检查单位检查组负责人被检查单位或部位检查时间隐患整改对象隐患原因分析隐患整改要求领导审批意见签字:时间:隐患整改接收人限期整改时间附件2安全隐患整改台帐编号:xx-78序号安全隐患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检查时间整改时间落实人完成情况风险评价防范措施附件3综合安全检查表编号:xx-65组织单位:安全环保部 年 月 日检查人被检查单位检查内容考核 备 注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所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对因客观原因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以上问题的整改情况及考核项责任人按要求及时反馈安全环保部,违者扣责任单位绩效1分/项。 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时 间:附件4各专业隐患237、排查表说明:1.表中排查频次为最小频次,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频次不能少于表中规定频次。2.表中排查内容可以根据实际增加相关内容,但不能减少。3.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公司内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及时进行隐患排查。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依据排查频次一、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1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法第 21 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第 12 条1 次/年2建238、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的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4 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第 13 条3企业应设置安委会,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1 次/月5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239、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9.变更管理制度;10.应急管理制度;11.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1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承包商240、管理制度;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安全生产法第 18 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第 14 条1 次/半年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241、分,按照 0.2%提取。安全生产法第20 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第 17 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 8 条1 次/年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生产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242、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 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第 20 条三、安全培训教育管理1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安全生产法第25 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 4 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43、第 4 条1 次/半年2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法第 26 条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16 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章4企业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244、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章5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安全生产法第 27 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6企业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 23 条、245、第 24 条7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1次/月四、风险评价与隐患控制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方面: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并定期进行更新。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246、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1 次/年2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并满足以下要求: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2.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 接受的程度。3.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 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 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4.企业应定期247、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5.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3)技术改造项目;(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1次/ 季度 或根 据实 际情 况随 时检 查3在隐患治理方面,应满足: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248、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6)备案文件。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外,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1 次/季度五、事故管理、变更管理与承包商管理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安全生产法第 49 条1 次/半年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249、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法第 80 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 9 条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安全生产法第 83条4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250、(AQ3013-2008)5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并满足:1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1)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2)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 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 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 关人员。2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1 次/ 季度 或 根据 情况251、 随时 检查6在承包商管理方面,企业应满足:1.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2.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1 次/季度六、作业管理1企业应根据接触毒物的种类、浓度和作业性质、劳动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252、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生产法第 42 条、第 44条1 次/天或根据现场作业情况随时检查2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企业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 16 条、第 19 条3企业应在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253、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4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5企业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活动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6企业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7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 续;并严格按照相关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254、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厂级、车间级分级管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各级应255、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的职责。安全生产法第 79 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1 次/半年2企业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安全生产法第 18 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 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3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是否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后,是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256、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 号)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安全生产法第 79 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1 次/月5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企业是否制定了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是否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 号)1 次/半年6企业制定的应急257、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1.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 的;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 号)1 次/ 年 或根 据情 况随 时检 查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依据排查频次一、区域位置1危险化学品生258、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0 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259、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 12 条1次/年2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中表 2.0.1 确定,表中未列出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 15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设置居住性建筑物,并宜绿化。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SH3093-19993严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恶臭、粉尘、噪声且目前尚无有 效控制技术的工业企业,不得在居住区、学校、医院和其他人口密集的被保护区域内建设。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02第条4危险化学品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是260、否满足 GB50016、GB50160、GB50074、GB50183 等相关规范的要求。5邻近江河、湖、海岸布置的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罐区,是否采取防止泄漏的危险化学品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进入水域的措施。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第 4.1.5 条6当区域排洪沟通过厂区时:1.不宜通过生产区;2.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流入区域排洪沟的措施。GB 50160-2008第 条7危险化学品企业对下列自然灾害因素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抗震、抗洪、抗地质灾害等设计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破坏性地震;2.洪汛灾害(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风暴潮灾害);3.气261、象灾害(强热带风暴、飓风、暴雨、冰雪、海啸、海 冰等);4.由于地震、洪汛、气象灾害而引发的其他灾害。1 次/半年二、总图布置1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GB 50160-2008第 条1 次/半年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下列场所防火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控制室;2.变配电室;3.点火源(包括火炬);4.办公楼;5.厂房;6.消防站及消防泵房;7.空分空压站;8.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9.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4空分站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宜位于散发乙炔及其他 可燃气体、粉尘262、等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GB 50160-2008第 4.2.5 条5汽车装卸设施、液化烃灌装站及各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辆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并宜设围墙独立成区。GB 50160-2008第 条6下列设施应满足:1.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不应穿越生产区;2.地区输油(输气)管道不应穿越厂区;3.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GB 50160-2008第 4.1.6 条、第 条、第 条7在布置产生剧毒物质、高温以及强放射性装置的车间时,同时考虑相应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和设备的配套并留有应急通道。GBZ 1-2002第 4.2.1.6 条1 次263、/半年8严禁将泡沫站设置在防火堤内、围堰内、泡沫灭火系统保护区或其他火灾及爆炸危险区内;当泡沫站靠近防火堤设置时,其与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罐壁之间的间距应大于 20m,且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当泡沫站设置在室内时,其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三、道路、建构筑物1装置区、罐区、仓库区、可燃物料装卸区四周是否有环形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净空高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GB 50160-2008GB 50016-20061 次/半年2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与生产设施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GB 50160-2008GB 50016-20063石油化工企业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位于不同方位;石油库通向264、公路的车辆出入口(公路装卸区的单独出入口除外),一、二、三级石油库不宜少于 2 处;其他厂 区面积大于 5 万 m2 的化工企业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人流和货运应明确分开,大宗危险货物运输须有单独路线,不与人流及其他货流混行或平交。4当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建筑物区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小于20000m2 时,在设备、建筑物区四周应设环形 道路,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设备、建筑物区的宽度不应大于120m,相邻两设备、建筑物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GB50160-2008第 条5两条或两条以上的工厂主要出入口的道路,应避免与同一条铁路平交;若必须平交时,其中至少有两条道路的间距 不265、应小于所通过的最长列车的长度;若小于所通过的最长 列车的长度,应另设消防车道。GB 50160-2008第 条6建、构筑物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安全通道;2.安全出口;3.耐火等级。GB50016-20067建、构筑物抗震设计是否满足等规范要求8建、构筑物防雷(感应雷、直击雷)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9大型机组(压缩机、泵等)、散发油气的生产设备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厂房。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泄压设施是否满足规定GB50016-200610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且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266、生产法第 34 条1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应满足:1.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甲、乙类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2.仓库内容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GB50016-2006第 条、3.3.15 条四、安全警示标志1企业应按照 GB 16179 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 GB2894 规定的安全标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第 条1 次/季度2企业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AQ3013-2008第 条3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AQ3013-200267、8第 条4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AQ3013-2008第 条根据现 场 情 况 随 时 检查5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AQ3013-2008第 条1 次/季度6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设置风向标AQ3013-2008第 条3 工艺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依据排查频次一、工艺的安全管理1企业应进行工艺安全信息管理,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应纳入企业文件控268、制系统予以管理,保持最新版本。工艺安全信息包括:1.危险品危害信息;2.工艺技术信息;3.工艺设备信息;4.工艺安全安全信息。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3034/T-2010第4.1条1 次/半年2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危害辨识、风险分析工作。应定期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企业应在工艺装置建设期间进行一次工艺危害分析,识别、评估和控制工艺系统相关的危害,所选择的方法要与工艺系统的复杂性相适应。企业应每三年对以前完成的工艺危害分析重新进行确认和更新,涉及剧毒化学品的工艺可结合法规对现役装置评价要求频次进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269、AQ3034/T-2010第条3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要进行HAZOP分析。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安监总管三2010186 号4企业应编制并实施书面的操作规程,规程应与工艺安全信息保持一致。企业应鼓励员工参与操作规程的编制,并组织进行相关培训。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初始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紧急停车等各个操作阶段的操作步骤;2正常工况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纠正或防止偏离正常工况的步骤;3安全、健康和环境相关的事项。如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危害、 防止暴露的必要措施、发生身体接触或暴露后的处理措270、施、安全系统及其功能(联锁、监测和抑制系统)等。AQ3034/T-2010第 条5操作规程的审查、发布等应满足:1企业应根据需要经常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确保反映当前的操作状况,包括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和设施的变更。企业应每年 确认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2企业应确保操作人员可以获得书面的操作规程。通过培训,帮 助他们掌握如何正确使用操作规程,并且使他们意识到操作规程AQ3034/T-2010第 条6工艺的安全培训应包括:1应建立并实施工艺安全培训管理程序。根据岗位特点和应具备的技能,明确制订各个岗位的具体培训要求,编制落实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定期对培训计划进行审查和演练。2培训管理程序应包含培271、训反馈评估方法和再培训规定。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员、教师的表现以及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作为改进和优化培训方案的依据;再培训至少每三年举办一次,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频次。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需要按照变更管理程序的要求,就变更的内容和要求告知或培训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3应保存好员工的培训记录。包括员工的姓名、培训时间和培训 效果等都要以记录形式保存。AQ3034/T-2010第 4.4条1 次/季度二、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安全生产法第35条1 次/半年2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应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272、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3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4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AQ3013-2008第 5.5.2.2 条5在非正常条件下,下列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是否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1.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等于0273、.1MPa 的压力容器;2.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 0.03MPa 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 提塔顶蒸汽通入另一蒸馏塔者除外);3.往复式压缩机各段出口或电动往复泵、齿轮泵、螺杆泵等容积 式泵的出口(设备本身已有安全阀者除外);4.凡与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 蒸汽往复泵的出口;、1.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顶部最高 操作压力为 0.030.1MPa 的设备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2.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 、乙A类液体管道。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GB5016274、0-2008第条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2004第 条6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应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GB50160-2008第 5.5.13 条1次/半年7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的设置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如:1.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如设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爆破片或爆破片和导爆管,导爆管口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必要时应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2.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他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措施;3.较高浓275、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GB50160-2008 第 5.5.9 条、第 条8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主要包括:1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应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2对液化烃或可燃液体设备紧急排放时,液化烃或可燃液体应排放至安全地点,剩余的液化烃应排入火炬;3对可燃气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4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放空。GB50160-2008 第 条 、第 条9无法排入火炬或装置处理排放系统的可燃气体,当通过排气筒、 放空管直接向大气排放时,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应满足 GB50276、160、GB50183 等规范的要求。GB50160-2008第 条、GB50183第 条 10火炬系统的安全性是否满足以下要求:1火炬系统的能力是否满足装置事故状态下的安全泄放:2火炬系统是否设置了足够的长明灯,并有可靠的点火系统及燃料气源;3火炬系统是否设置了可靠的防回火设施;4火炬气的分液、排凝是否符合要求。GB50160-2008SH3009-2001三、现场工艺安全1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艺卡片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1.操作室要有工艺卡片,并定期修订;2.现场装置的工艺指标应按工艺卡片严格控制;3.工艺卡片变更必须按规定履行变更审批手续。1次/月2企业应建立联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符合以277、下要求:1.现场联锁装置必须投用,完好;2.摘除联锁有审批手续,有安全措施。3.恢复联锁按规定程序进行。3企业应建立操作记录和交接班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1岗位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岗位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工艺卡片参数平稳操作,巡回检查有检查标志。2定时进行巡回检查,要有操作记录;操作记录真实、及时、齐 全,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日志内容完整、真实。4剧毒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检维修加强监护,有监护制度,并符合GB/T3723-1999的要求。工业用化学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3723-19994 设备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依据排查频次一、设备管理制度及管278、理体系1按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和及时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 度。1次/半年2依据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检查和考评办法,定期召开设 备工作例会,按要求执行并追踪落实整改结果。3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备齐全。4生产及检维修单位巡回检查制度健全,巡检时间、路 线、内容、标识、记录准确、规范,设备缺陷及隐患及时上报处理。5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管 理台帐。AQ3013-2008第 条6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 维护保养。AQ3013-2008第 条7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 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 的,检279、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AQ3013-2008第条8企业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 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 维护活动的记录。AQ3013-2008第条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 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安全生产法第35 条二、大型机组、机泵的管理和运行状况1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大型机组的管理体系及制度并严格 执行。1次/半年2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应正常投用,变更、解除时要 办理相关手续,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1次/季度3大型机组润滑油应定期分析,其机组油质按要求定期 分析,有分析指标,分析不合格有措施并得到落实。4大型机组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280、求:1机组运行参数应符合工艺规程要求;2机组轴(承)振动、温度、转子轴位移小于报警值;3机组轴封系统参数、泄漏等在规定范围内;4机组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系统工艺参数等正常;5机组辅机(件)齐全完好;6机组现场整洁、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完好标准1次/每班5机泵的运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1机泵运行参数应符合工艺操作规程;2有联锁、报警装置的机泵,报警和联锁系统应投入 使用,完好;3机泵运行平稳,振动、温度、泄漏等符合要求;4机泵现场整洁、规范;5机泵辅件要求完好;6建立备用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并得到落实,备用机泵 完好;7重要机泵检修要有针对性的检修规程(方案)要求, 机泵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要求281、。石油化工企业设 备完好标准6机泵电器接线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有接地线。1次/半年7易燃介质的泵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设计的规定值。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8转动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符合有关标准要 求。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9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不得使用皮带 传动;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其他传动设备若必须使 用皮带传动时,应采用防静电皮带。GB 50160-2008 第条10可燃气体压缩机的吸入管道应有防止产生负压的设 施。GB 50160-2008 第 条11离心式可燃气体压缩机和可燃液体泵应在其出口管道 上安装止回282、阀。GB 50160-2008 第 条12单个安全阀的起跳压力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当 一台设备安装多个安全阀时,其中一个安全阀的起跳 压力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其他安全阀的起跳压 力可以提高,但不应大于设备设计压力的1.05倍。GB 50160-2008 第 条13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应连接至适宜 的设施或系统。GB50160-2008 第 条三、加热炉/工业炉的管理与运行状况1企业应制定加热炉/工业炉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加热炉/工业炉基础档案资料和运行记录,并照国家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指标定期对加热炉的烟气排放进行环保监测。1次/半年2加热炉/工业炉现场运行管理,应满足283、:1加热炉/工业炉应在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运行,严禁超温、 超压、超负荷运行;2加热炉膛内燃烧状况良好,不存在火焰偏烧、燃烧 器结焦等;3燃料油(气)线无泄漏,燃烧器无堵塞、漏油、漏 气、结焦,长明灯正常点燃,油枪、瓦斯枪定期清洗、保养和及时更换,备用的燃烧器已将风门、汽门关闭;4灭火蒸汽系统处于完好备用状态;5炉体及附件的隔热、密封状况,检查看火窗、看火 孔、点火孔、防爆门、人孔门、弯头箱门是否严密, 有无漏风;炉体钢架和炉体钢板是否完好严密;6辐射炉管有无局部超温、结焦、过热、鼓包、弯曲 等异常现象;7炉内壁衬无脱落,炉内构件无异常;8有吹灰器的加热炉,吹灰器应正常投用;9加热炉的炉用控制仪表以及检测仪表应正常投用,无故障。并定期对所有氧含量分析仪进行校验。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完好标准企业标准1次/每班3加热炉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露筋、疏松等缺陷。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通则SH3011-2000第条4钢结构安装立柱不得向同一方向倾斜。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