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制度爆炸物品应急预案5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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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703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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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制度(爆炸物品应急预案)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九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xx高速公路建设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九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工作规范3、安全工作例会制度4、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5、安全监察检查制度6、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8、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办法9、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制度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切实搞好x2、x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全线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及性质,现就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如下:董事长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 四、定期不定期召集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部门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五、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对公司3、安全方面的重大投入做出决定。 六、检查督促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工作。 七、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指挥抢救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决议。 三、负责主持召集副总经理及安全生产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及薄弱环节,制定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措施,并保证措施的实现。 四、负责主持召开公司性的安全工作会议。 五、经常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和意见。支持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六、发生重大事故时4、,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分管副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内部的安全生产规定。 三、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贯彻情况,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负责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并监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预防事故发生,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负责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处理,过期不处理的、重大隐患要向总经理汇报,提请对有关5、部门、工队负责人的责任追究。 六、组织领导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和监督审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七、参加安全生产及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及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八、审查安全经费的支出和使用。安全生产部安全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部是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制定、落实和检查。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并依此对各部门、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经常检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采用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处理,对过期不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工队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四、监督检查全线的安6、全事故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 五、监督检查全线的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情况。 六、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室的安全工作。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令。 二、负责公司通信网络安全管理。 三、负责公司车辆安全和交通安全。 四、负责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和加强员工的安全法制意识。 五、负责督促、监督内保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六、负责本部室的安全工作。七、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完成公司有关安全工作。 八、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工程部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7、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指令。 二、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标准,组织审查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防汛措施,对安全、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负责本部室的安全工作。 四、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完成公司有关安全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技术部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指令。 二、负责施工技术方面的安全工作,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审查各单位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取的相关的技术措施,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三、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8、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四、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负责本部室的安全工作。 六、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完成公司有关安全工作。财务部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指令。 二、负责本部室的安全工作,特别是财务部的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要安全存放,必须具备有关防盗(三铁一器)设施,各种密码、印鉴必须妥善保管。 三、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完整无损。 四、负责财务会计信息的安全管理,防止闲散、无关人员挪用财务微机、非法进入财务数据库,要加强数据备份,谨防数据丢失。 五9、协助公司其它部门完成公司有关安全工作。业主代表处安全工作职责 一、代表公司履行对所管辖标段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指令。 三、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与劳务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条款,并对劳务人员及重要设备加入意外保险。 四、监督检查各单位对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五、对所辖危险地段、桥涵、隧道、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按程序上报审批。 六、负责本代表处的安全工作。 七、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协调公司10、有关部门完成公司有关安全工作。附件2安全工作规范 一、名称 1.1 标准总名称 xx高速公路建设系统安全工作规范 1.2 分标准名称 xx高速公路建设安全工作规范 二、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2.1 本规范规定了xx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2 本规范适用于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从事公路建设的施工单位。 三、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3 公路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3.4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3.5 其它有关法规、规定 四、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规范 4.1 组织建设 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11、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明确本单位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1.2 各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工作职能机构或明确分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1.3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1.4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2 基础工作 4.2.1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奖惩、事故处理责任追究责任制等。 4.2.2 12、各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2.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2.4 各单位应当安排用于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4.2.5 各单位应当健全档案资料,包括学习记录、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事故处理档案、事故统计报表等,并做到资料真实、完整。 4.3 安全责任 4.3.1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3、4.3.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3.3 各单位应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3.4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后,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各单位要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与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实现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14、应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处理。 4.4 安全措施 4.4.1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4.2 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应向从业人员全面交底。 4.4.3 在工作中应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各项工15、作的全过程。 4.4.4 各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4.5 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要组织必要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应采用明访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题)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一年不少于四次。 4.4.5.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4.4.5.2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法)行为应当给予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16、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请安全生产监督职能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4.5.3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4.5.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发现事故隐患应填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4.5.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监督检查17、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4.6 各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如隧道、桥梁工地)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 4.4.7 各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上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4.4.8 各单位发生事故后,在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的同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查不清事故原因18、不放过,肇事者和广大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在事故结案后60日内,对有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处理。 4.4.9 各单位应当为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或保证工作用车),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4.5 安全活动 4.5.1 各单位应按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等活动。 4.5.2 各单位开展安全活动要有部署、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 4.5.3 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各项安全活动的意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4.5.4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宣传工作的认识,每月向19、公司安全生产部投3-5篇安全工作中好人好事、先进安全施工经验、典型安全防范例案。制作安全宣传栏、违章违纪警示栏。 4.6 其他 4.6.1 消防安全 4.6.1.1 各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本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4.6.1.2 各单位应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3 消防设施、器材要配备齐全,定期检测、更换。检测、更换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4.6.2 防汛安全 4.6.2.1 各单位应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本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 4.6.2.2 各单位应设立专(兼)职防20、汛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4.6.2.3 各单位应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4.6.2.4 防汛设施、器材、材料要备齐备足,定期检查、更换。 4.6.3 车辆的安全管理 4.6.3.1 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6.3.2 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严禁酒后、疲劳和带病驾驶。 4.6.3.3 驾驶人员必须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消除行车事故隐患。 4.6.4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4.6.4.1 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锅炉、压力容器、油库、用电设施等)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21、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按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报告有关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6.4.2 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必须经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审批。 4.6.4.3 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公路建设安全规范 5.1 一般规定 5.1.1 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5.1.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必须编制针对性的具体的施工安全方案,并实行重点监控。 522、.1.3 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1.4 施工单位与劳务签订的劳务合同中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条款,并对劳务人员及重要设备加入意外保险。 5.1.5 施工期间与当地气象台建立联系,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 5.2 工程设计 5.2.1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设计任务。 5.2.2 设计单位应当就已经审查合格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做安全技术交底。 5.2.3 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公路建23、设项目概算。 5.2.4 工程项目发生设计变更等变化情况时,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活动必须及时作相应调整,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重新进行审批。 5.2.5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安全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3 工程招投标 5.3.1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5.3.2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发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招标合同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款,选择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5.3.3 存在合同内分包的工程项目,安全责任由总分包方对业主负责,分包方对总分包方负责。施工单位24、应从资质条件、劳务分包队伍工人持证情况、对分包方安全生产能力和业绩等方面对分包单位评价选择。 5.4 施工机械 5.4.1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操作与上岗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设备交给无上岗证的人员操作,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 5.4.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的规定,严格执行开机前的检查、操作中的观察及工作后的保养制度。开机前应检查: a 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b 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c 安全、操作机构是否正常可靠; d 指标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e 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操作中应观察: a 批示灯、仪表和操作机构有25、无异常; b 施工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a 操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b 例行保养; c 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d 填写好机械操作记录表。 5.4.3 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5.4.4 柴、汽油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之间;温度在40以下时不得带负荷工作;用手柄启动的机械应注意防止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内加油时应严禁烟火。 5.4.5 水冷却的机械,当气温低于0时,工作后应及时放水,或采取其他防冻措施,以防机体冻裂。 5.4.6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安全警示标志,并由26、专人现场指挥。 5.4.7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拉上驻车制动闸。坡道上停车时,应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5.4.8 放置电动机的地点必须保持干燥,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品。启动高压电开关及高压机时,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 5.5 工程施工 5.5.1 施工场地 5.5.1.1 切实做好工地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品仓库、材料堆放、以及电力线路和其他临时工程的安排,应符合安全要求。 5.5.1.2 施工场地应硬化平整,排水系统完善,临时道路坚实畅通,场地四周应设围栏或其它隔离27、设施保卫。 5.5.1.3 工地应有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安全事故统计牌、防火防电防汛安全告示牌,设置限违、限高等安全标志。 5.5.1.4 生活、办公用房(含食堂)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生活、办公用房内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具,必须确保生活水源卫生无毒。 工地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厕所、垃圾堆等)应有30米以上的安全卫生距离,食堂内外做到每天清洁打扫,保持环境整洁,加工器具要定期消毒。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 5.5.1.5 材料、构件、料具堆放及机械设备停放要整齐,料堆应设置标牌,标牌注明材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构件必须在坚硬平整的场地存放,28、存放不宜超过三层。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单独存放,其存放库房与生活、办公区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5.5.1.6 热沥青拌合场中,沥青拌合设备或发电机组与燃油罐、沥青储存罐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小于30米。 5.5.2 施工用电 5.5.2.1 施工用电应有专职电工负责。 5.5.2.2 重要用电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用电设施的安装位置与其它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5.2.3 施工场地用电线路应做专门规划设计,电线(缆)不得破损或裸露,严禁私拉乱接;雨前雨后必须进行线路检修。 5.5.3 施工便道(桥) 5.5.3.1 施工便道应坚实畅通,坡度符合规范要求;必要时应设置标志、护栏及其29、它安全设施;便道应及时养护,保证其全天候通行能力。 5.5.3.2 施工便道与公路交叉处,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公路交通量较大时,应设临时指挥人员疏导交通。 5.5.3.3 施工便桥处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5.4 路基工程 5.5.4.1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5.5.4.2 路基工程施工时应对高陡边坡、挖方路段、石方爆破等危险作业进行重点安全监控,并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a 各施工现场应划定安全警戒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b 施工现场至少应配30、备一名持有上岗证的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手续,并做好安全记录。 c 防护网、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设施必须配套齐全,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d 施工中应随时观察边坡的稳定性及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纠正措施后方可复工。 e 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经检查处理后,清理人员方可进入现场。 5.5.5 路面工程 5.5.5.1 施工路段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施工现场至少应配备一名持有上岗证的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手续,并做好安全记录。 5.5.5.231、 拌合料运输车辆应在摊铺机前一定距离处调转方向,由专人指挥,减速倒行卸料。 5.5.5.3 沥青操作人员必须着工作服进行沥青作业,并配备其它安全防护用品。 5.5.5.4 洒布车(机)工作地段应有专人警戒。施工现场的障碍物应清除干净,洒油时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5.5.5.5 搅拌机运行中,不得使用工具深入滚桶内掏挖或清理。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如需人员进入搅拌鼓内工作时,鼓外要有人监护。 5.5.6 桥涵工程 5.5.6.1 桥涵工程施工必须对基坑、人工挖孔桩、高空作业、预应力张拉等危险作业进行重点安全监控,并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5.6.2 施工现场必须划定安32、全警戒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5.6.3 施工现场至少应配备一名持有上岗证的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检查监督,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手续,并做安全记录。 5.5.6.4 脚手架、安全网等安全设施配备齐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中,安全员必须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测与检查,并做好安全记录。 5.5.6.5 桥涵基坑作业: a 基坑开挖时周围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围栏。 b 机械开挖基坑时,严禁人员在基坑内作业。 c 基坑土不得柱放在基坑边缘,非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基坑。 d 挖基工程所用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装、浇筑混凝土、砌石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33、不得在支撑上旋转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员安全时应立即停工,撤出施工作业人员,待维修加固后方可复工。 e 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时,应经常检查基坑有无塌方现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5.5.6.7 挖孔桩作业 a 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或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b 孔内挖土人员的顶部需设置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筑砼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34、并撤出井孔。 c 人工挖孔时,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 d 挖孔桩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的用量。 5.5.6.8 高空作业 a 墩台浇筑应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墩高在10米以上时,应加设安全网。 b 高桥墩(台)、塔墩、索塔等高层结构,采用滑升模板或爬模施工时,应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c 斜拉桥和悬索桥施工,应根据结构、高度主施工工艺进行桥梁支架、脚手架等安全设施的制作与拼装。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预压等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d 对高度在20米以上的索塔,或高度不足20米的索塔但在郊区(平原区)施工或附近无高大建筑工地物提供防雷保护时,应35、加设安全网并设置避雷器。 e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运输过道处,均需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 5.5.6.9 预应力钢束(钢丝束)张拉作业 a 预应力钢束(钢丝束)张拉时,应严格按张拉程序张拉。 b 必须划定张拉作业警戒区,张拉端应设置隔离墙或隔离网,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时后面严禁站人。 c 拼装或悬浇箱梁张拉作业平台应加设护栏。 5.5.6.10 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 a 大型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应有专人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分工要明确。 b 运输超高、超宽、超长构件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并要指定路线上行驶。 c 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超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d 36、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e 遇到天气突然变化,影响作业安全或卷扬机、电机过热或其他机械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应停止吊装作业。 5.5.7 隧道工程 5.5.7.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渣、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渣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完成。 5.5.7.2 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做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5.5.7.3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5.7.4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37、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5.5.7.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 5.5.7.6 隧道的开挖、凿孔、爆破、衬砌工作进行前,应有专人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通风是否良好、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否则应及时加固、支护和通风。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监控。 5.5.8 改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5.5.8.1 改建工程应实行封闭交通施工,封闭交通确有困难需边通车、边施工时,应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5.5.8.2 需挖除旧38、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应设立警告及绕行标志(牌)。标志应鲜明、醒目。 5.5.8.3 拓宽路点,如需在原有道路上运输,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划出部分路宽,供手推车专用。 5.5.8.4 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 5.5.8.5 通车路段的路面应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压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 5.5.8.6 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调车指向和慢行标志。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示灯。施工区与行车道间需设置隔离设施。半幅施工的39、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米为宜。 5.5.8.7 在单车道维持通车的施工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宜在该路段的适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配备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疏导交通。 5.5.8.8 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护栏及搭设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警示灯。 5.5.8.9 在旧桥原址拆除重建桥涵时,应先建好便桥(涵)或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设置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 5.5.9 季节性施工 5.5.9.1 由于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公路施工应40、编制季节性的施工安全措施。 5.5.9.2 夏季施工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应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高空(高处)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在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通风和防暑降温措施。 5.5.9.3 雨季施工要做好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防洪汛的工作。 a 防触电。电源不得使用裸导线和塑料电线,不得沿地面敷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元件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使用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灯,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伏,电气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 b 防雷击。高出建筑物的龙门吊架、贝雷架、脚手41、架等应安装符合规范的避雷装置。野外作业人员要注意做好避雷工作。 c 防坍塌。坑、槽、沟两边按规定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另加支撑,搞好排水工作,防止坍塌、沉陷。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施工。 d 防洪汛。保证工程重点地段、河沟狭窄处、桥涵施工处的排水道畅通,清理河道,做好料场、驻地排水防漏工作,做好挖孔等项目的围堰、遮雨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滑坡、塌方、沉陷路段,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在可能发洪水、泥石流、塌方处加设工房和施工设施。严禁将施工石渣弃入河道。附件3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监督、组织、领导。强化施工现场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公司决定每月定期召开安42、全工作例会。安全例会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持,安全生产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各项目代表处、监理部负责人,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生产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安全指令;听取各施工单位月安全情况汇报;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对下月安全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施工单位互相推广安全管理的新经验、好办法。 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每月23日前,将本月的安全工作总结及下个月安全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 两份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三违”及事故隐患排察情况,各级检查“三定表”内容的落实情况。 二、本月安全质量的自检情43、况。 三、火工品管理使用、施工高危作业、交通运输、防汛、防火消防等各个环节对照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存在哪些问题,采取了何种办法和措施,做了那几方面具体工作。 四、对上级要求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内容要具体汇报。 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要重点汇报。 六、结合本公司实际提出安全方面好的建议和方法。 七、制定下个月安全工作目标,主要完成哪几项工作。 各施工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标段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并严格实施,其执行情况将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范围。附件4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单位领导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44、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搞好对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教育,订出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经常督促检查爆炸物品情况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实施情况。 三、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安排无漏洞,保证爆炸物品不私购、私借或转送、转借、转卖、不丢失、被盗、外流。 四、发生事故或案件要及时报告,保证不隐瞒。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安全爆破。 三、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爆破。 四、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清退。严防丢45、失、被盗,严禁乱存乱放,赠送他人。五、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三、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四、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46、时,要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经常保持库外,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性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员爆破器材,做好防盗、防潮、防爆、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二、对本管辖区内的爆炸物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失管,并能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安全。 四、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47、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五、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六、对领取的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七、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看库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不准在库内饮酒、会客和留宿他人,对因公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填写入库登记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三、坚持昼夜值班,白天注意观察周围动向,晚上不准睡觉。在库内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做好检查、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敢48、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坚决制止在库房周围动用明火,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进入库区的送货车辆进行警戒,直至车辆出库,库区严禁烟火。 五、值班时不准擅离职守,做到安全设施齐备,性能有效,如有损坏失修,及时报告解决。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二、购运爆破器材,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不准在市内繁华街道、人员密集和主要建筑附近停留,严防丢失和发生意外。 三、押运爆炸物品时,要跟车押运,严禁携带火种和动用明火。 四、押运爆炸物品时,装车要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49、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同时,不准载运人员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运回入库时,保管员要严格清点数量,杜绝丢失事故的发生。 六、装卸民爆器材要轻拿轻放,并在白天进行,运输时不准在阴雨天进行。汽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交通规则,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二、拉运爆炸物品时保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酗酒。 三、拉运爆炸物品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时间、线路安全拉运。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车辆必须安装灭火器材,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同载,途中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五、不准使用拖拉机、柴油机车、电瓶车、翻斗车和畜力车拉运爆炸物品。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50、六严禁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51、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52、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附件5安全监察检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形式以三联单的形式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最后报53、财务部执行。 四、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互检,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目的在于互相监督,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防患于未然,届时由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五、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到位的,按重大事故隐患处理。 六、安全生产部随时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档案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现场管理。 七、安全生产部每月要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 八、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质量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54、,发现类似现象要严肃处理。 九、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出本标段内部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并上报公司,按要求严格实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范畴之内。附件6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xx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xx高速公路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高速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站在对党55、和国家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线筑路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把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不可有任何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司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本预案用于在xx高速公路施工范围之内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2、交通车辆、机械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4、消防、防汛安全事故; 5、重大危险源(锅炉56、压力容器、油库、特种设备)安全事故;6、其他安全事故。 事权划分 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如实报告业主代表处和公司安全生产部,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挥和组织实施,同时公司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具体方案 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公司成立了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 组长:张三宏 副组长:赵树森 李富根 马 远 马春平(常务) 成员:田 冬 赵永贵 金新年 茹忠庆 朱爱生 常新香 田树国 冯银富 张亮亮 程广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赵永贵 金新年57、 联系电话:6990810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协助各施工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办公室同时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实施本预案,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 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业主代表处、项目经理、监理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一名领导具体分工负责,同时成立应急抢险队(不少于20人、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洒水车、发电机各二台件)(名单附后)。 2、各代表处、监理部主要职责 指导协调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5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 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指导有关施工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和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3、各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根据灾害情况,了解周边人员、物资及时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 协助公司各代表处搞好善后各项工作。 协助公司、代表处准确统计人员伤亡和情况。 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各单位59、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值班电话:69908256990810(白天) 6990801(夜间)安全、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给项目代表处和有关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通过拍照、绘60、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 应急抢险措施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代表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同时上报各级安全生产部门。 2、现场指挥由公司领导组有关领导负责,协调安排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事故的专业抢险、通讯联络、医疗救护、维护交通秩序等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险和处理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预案适应于安全事故发生61、后总的应急救援,具体各类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办法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制定,并报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在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62、与奖励。 万一发生事故,公司救援领导组有事统一调动各单位抢险队、抢险车辆、物资全力以赴进行抢险救援。附件7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保障筑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部主任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火灾、特大火灾事故; 交通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63、备安全事故;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本施工区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本施工地段范围内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人要迅速妥善处理。 第五条 各标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标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及业主代表处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施工地段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 64、业主代表处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施工地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代表处签署后,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第八条 业主代表处、各标段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施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强行组织施工,造成严重安全生产65、事故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对本制度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代表处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工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报公司领导,组织查处。 第十一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援救,有关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十二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调查部门对事故进行66、调查。为因组织配合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法律按责任权限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安全生产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8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高速的所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是指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否决期内,取消其参加劳动竞赛评选资67、格,以及年度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工、优秀总监、优秀总监代表的评选资格。 第四条 本办法确定的否决期为施工每阶段检查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的。 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消极对待、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严重扩大或导致上访,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严重破坏工程施工质量的。 使用报废或存在隐患的机械、车辆、施工设备,未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各项安全制度、办法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对本施工范围内存在68、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第六条 考核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按签订的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同时结合日常每次检查的实际情况,拿出被一票否决的施工、监理单位名单。 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研究决定下达一票否决书。 第八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附件9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制度 为切实搞好xx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本着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xx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时间要求公司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各标段必须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69、 二、培训方式 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内容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培训期间的师资采取内派与外聘相结合的途径解决。培训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功底和授课经验,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业务技能知识。 三、培训经费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经费,要单项提取专款专用,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费用需要。 四、培训工作任务负责一般工种及新职工的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等; 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馆,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 讲授安全技术知识,演示安全设施的实际操作;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负责停工整改期间的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到70、期换发; 负责各种培训记录、台帐的管理和培训建档工作。 五、其它要求 各单位首先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季度培训计划,每季初报到公司安全生产部。 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各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业务领导,并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要求实施教学,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目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培训结束后,要统一安排考试考核,考核情况要存档备查。 六、考评与奖罚 公司安全生产部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培训进行检查,并纳入劳动竞赛方案进行考核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