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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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659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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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技术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总则一、 目的: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特制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二、 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方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三、 制定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2、安全管理规定等。四、 适用范围:本企业所有职工。五、 修订: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的完善与修订,适时调整其内容,保持其持续改进。第2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入厂安全告知一、 非本厂员工禁止进入企业生产车间。二、 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车间须经企业领导同意,并在企业人员陪同下进行。三、 进入厂区不得乱动机器、不要靠近和接触转动危险部位。四、 全体员工严禁携带小孩、家属进入车间及其它生产场所进行玩耍或观看,违者后果自负。五、 员工上班其间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六、 厂区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3、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2、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3、综合检查由企业领导、安全管理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企业级(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班组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4、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管理员、车间领4、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厂房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5、季节性检查分别由企业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防火、防爆、防职业危害、防烫伤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6、日常检查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7、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8、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10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11、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厂,厂不推给主管局,主管局不推给上一级。12、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员汇总并存档。 安全生产检查表检查时间组织者检查人员检查部门检查情况整改要求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复查情况复6、查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3、其7、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2)、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8、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金属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9、,方可上岗作业。5、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的更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奖惩分明、职责到位。为此,特制定本制度。1、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监督考核,实施奖惩。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承担领导责任,企业经理承担主要领导责任。2、凡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及时发现、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成绩突出者;一贯忠于职守,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者;检举、10、揭发、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或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者。3、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发现下列行为者给予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重点要害部门发现不安全隐患,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而不整改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在禁火区内吸烟或将烟头扔在禁火区内的;未经批准,在禁火区内违章明火作业者;损坏、挪用消防栓、消防器材,在消防通道上堆放物品、经通知不及时改正的;所在企业发生火险、火灾或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职工违法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治安裁决的;参与赌博者;知情不报,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对发生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工伤事故11、管理制度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地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类事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1、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守科学的原则。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4、事故报告规定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2)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3)发生火灾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12、人和打电话119报警,同时采取急救措施。4)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火灾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调查处理人员没到现场前,企业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确因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6、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13、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按以下要求进行:1) 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调查处理。2) 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调查处理,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 死亡事故根据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4) 对已经结束的事故处理结果,应组织学习吸取教训,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5)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14、故的,按照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对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工伤认定及上报事故企业填报伤亡事故报告单后,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填写材料上报企业领导,由企业领导上报审批。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车间负责人为车间设备管理员,全面负责车间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2、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培训、指导从业人员正确操作、维修设备。3、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4、设备的使用原则上定人定机,无关人员不得开机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设备不得带病作业。5、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进入有毒、15、有害设备内维修时,应先经过解毒,置换处理,在确认安全后,方可入内维修作业,并要有人员在场监护。7、设备检修、保养结束后,应清点整理检修工具,清理零件、杂物,对传动设备用手动先试车,在确认正常后,再送上电源试车,试车运转正常后方可交付给车间操作人员生产作业。8、对于贵重设备、技术性强设备,必须由专人或供货企业来人保养、修理。需自己修理时,必须要有把握,经技术人员反复论证后,方可动工修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禁火区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16、火。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17、不准作业。二、操作工的六严格1、严格进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18、护,并坚守岗位。8、必须有抢救后背措施。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4、严禁带病行车。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火区。六、检修、安装的十一个必须1、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起重设备、吊具、索具、锚点等符合要求,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2、检修、安装的外协企业必须有相关的资质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3、检修前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置换、吹扫、降温和泄压,不得违章拆卸和超标排放。4、临时电源线,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范架设,沟、坑、井、容器内及潮湿地方,必须使用安全电压。5、检修、安装中的“五口”(楼梯口、吊装口、坑口、井口、护栏口)必须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告标志,检修结束后要及时恢复。6、检修、安装结束后,必须清点人数、工具、材料等。7、电力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及电力检修工作票制度。8、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9、占路施工,必须办理占道证。 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