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量化考核及奖励加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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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358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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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学生会量化考核奖励加分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二、总 则第一条 组织名称学生会第二条 组织性质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全院青年学生的群众组织。学生会代表和维护大学生的权益。学生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暨省学生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第三条 组织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团结全院同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全院同学成长、成才服务,为把我院建设成有特色的教学应用型本科院校2、而奋斗。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的考核范围为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委员、干事)。第五条 考核思路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学生会量化考核条列进行分数加减。本量化考核制度考核小组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组成,主席团对各部部长进行考核,各部部长对各部的副部长、委员、干事进行考核,考核组对学生会负责。主席团每月初将上月的考评结果在学生会例会上公布。每月对所有成员考核分数进行通报,结果作为评优选先的依据。第六条 工作要求(1) 学生会每位成员都有相互监督的权利和义务。(2) 成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可向主席、指导老师提出,可以用口头和书3、面两种形式。(避免与老师、同学发生矛盾)。(3) 成员可以通过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向指导老师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4) 每位成员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严禁擅离工作岗位。(5) 各部门每周必须开例会,交流工作经验。(6) 每位成员要关心学生会工作,尽快熟悉工作环境。(7) 不得以各种理由逃避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8) 不允许越权管理,搞内部分裂。(行为恶劣者直接勒令退会)。(9) 每个部门的负责人都必须做好该部门工作记录,保留详细资料。每月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各部的工作记录进行检查。(10) 每位成员在上课时间执行任务时,应事先向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请假,(须用学生会专用请假条,一式两份)遇特殊情况,事后4、补假,不搞特殊化。(11) 严禁以工作为由,旷课、逃课。(如果出现逃课,一次扣十分并在学生会内部通报)。(12) 有工作任务期间不许迟到、早退。(13) 学生会成员不得私自以学生会名义组织外出活动,有关团体活动须报上级部门批准。(14) 学生会将每月组织一次成员进行思想教育活动。三、考核条例第一条 会议考核制度(一)部门会议考核制度(由各部负责统计分数)(1) 各部门例会以及临时会议要求部长、副部长、委员、干事全体到会,因故不能到会者,需向本部门部长上交书面请假条,每个部门每次例会请假人员不得超过三名,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二次,超过二次者一次扣3分。(2) 无故缺席部门例会及部门临时会议者扣35、分,累计三次者做自动离职处理。(3) 开会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扣2分。(4) 酒后参加会议者扣2分。(5) 会议中故意扰乱纪律、态度不端正者扣2分。(6) 会议中部门干部干事不进行会议记录的扣2分。(7) 每周例会未如期举行的部门部长扣3分。注:部门会议临时调整时间、地点需及时通知办公室,以便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二)干部会议考核制度(由主席团负责统计分数)(1) 干部例会以及主席团临时安排的干部会议要求全体部长、副部长到会,因故不能到会者需向主席团说明情况并上交书面请假条。若不能及时上交假条者需向主席团提前说明情况,在会后上交书面请假条至主席团,否则将做旷会处理。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二次,超过二次6、者一次扣3分。(2) 无故缺席干部例会者扣3分,三次无故缺席者将在干部例会上通报批评。(3) 干部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扣2分。(4) 酒后参加会议者扣2分。(5) 在会议中故意扰乱纪律、态度不端正者扣2分。(6) 在会议中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未能对本部门近期工作向主席团做出详细汇报者扣3分。(7) 在会议中故意扰乱会会场秩序,干扰会议进程者扣5分。(8) 在会议中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3分。(9) 会议精神未能传达到各部门或未落实者扣3分。(10) 各部每周召开部门例会,未如期举行的部门部长扣3分。(11) 部门例会通知学生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同时每月底将工作记录交7、于办公室查看。没有进行工作记录的每次扣除部门部长3分。第二条 活动考核制度(1) 以学生会的名义开展活动未向学生会以及主席团申请者部长扣5分,若在活动出现事故,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部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扣10分。(2) 活动做出重大调整,未向主席团汇报者扣3分。若调整后出现重大事故者扣8分。(3) 活动负责人,未能有效维持活动现场秩序扣3分。(4) 活动期间发生紧急情况未作妥善处理者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扣8分。(5) 在开展活动期间干部、干事无故迟到者扣2分;无故中途退场者扣2分。(6) 开展活动期间要求相关部门全体成员到场。若因故不能到场的干部需提前向主席团请假、并上交书面请假8、条。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每次扣3分。在活动中缺席者扣5分。(7) 现场活动结束后未能及时打扫现场者扣除干部、干事2分。(8) 开展活动前要先向主席团递交活动申请策划书,活动结束递交活动总结。未能上交活动申请策划书、活动总结与主席团存档者扣除3分(扣分对象为负责活动的部长、副部长)。(9) 开展大型活动和常规工作期间未佩戴工作证者扣2分。(10) 对品牌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为品牌活动的创新建言献策者加3分。(11) 活动期间工作积极、表现优异的部长、副部长、委员干事者加3分。第三条 值班考核制度(1) 干事在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服务站值班中缺席者,当天相应值班人员及本部门负责人(9、含部长、副部长)扣2分。按时值班者当天值班人员加2分。(2) 干部在在值班中旷到者扣3分。(3) 若因故不能值班的人员需在值班开始前向主席团递交请假条,并通知办公室轮换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值班、三日内未上交假条至组织部者视为旷到处理。(4) 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需将办公室进行打扫,若在组织部的检查中发现未完成,当日值班人员每人扣2分。第四条 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例会记录考核制度(1) 未能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例会记录的部门,该部门部长、副部长或相关干事扣3分。(2) 上交的工作计划、例会记录和工作总结不够认真、工作计划可行性差、工作总结未能有效说明问题的部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扣2分(此10、考核由主席团完成,考核过后交由办公室扣分存档)。(3) 工作计划得到院团总支、主席团的一致好评的部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加2分。(此考核由主席团完成,考核过后交由办公室扣分存档)第五条 奖励加分制度(1) 每学期末的平均学习成绩:90以上加10分,8090加5分,6070加3分,不及格的扣5分,重修的扣10分。(2) 在班级期末综合测评中排名前十者加3分。(3) 获国家级奖励者加10分,获省级奖励者加8分,市级奖励者加6分,院级奖励者加4分、系级奖励者加2分。(含奖学金、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4) 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者加2分。(5) 在期末考试中有挂科现象者扣5分,情节特别严重者主席团可劝其退出学生会。注:申请加分的人员需向主席团、各部门上交相关奖励或成绩证明后方可加分。四、附 则第一条 按照本量化考核制度加取学生会成员期末的量化分:90分及以上者加20分,8089分加15分,7079分加10分,6065分加5分,60分以下者不加分。最终将该量化分反馈到各系学生会。第二条 根据组织今后发展情况,为保证章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可提出对章程的修改,章程修改需经过工作站半数以上成员同意。第三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经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