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铁路项目危险物品特种设备安全制度109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2088
2024-09-08
106页
370.48KB
1、建设集团铁路项目危险物品、特种设备安全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和奖罚制度11第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4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6第五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第六章 保安保卫制度22第七章 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23第八章 卫生责任制度31第九章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32第十章 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35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36第十二章 安全考核制度38第十三章 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39第十四章 风险隐患工点督办2、制度42第十五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44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6第十七章 风险告知制度51第十八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2第十九章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54第二十章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70第二十一章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71第二十二章“三工”安全管理制度75第二十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76第二十三章 防粉尘、防噪音制度78第二十四章 一线员工管理制度79第二十五章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80第二十六章 安全保证资金使用管理制度83第二十七章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84第二十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85第二十九章 安全生产会议3、制度85第三十章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87第三十一章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95xx十一局xx铁路项目二工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为强化xx十一局xx铁路项目二工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经济效益,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管理条例、劳动保护法等国家及陕西省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管理文件精神,根据业主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20xx】012号关于开展学标对标及标准化管理达标复验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办法、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等文件,特制定xx十一局xx铁路项目二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强化xx铁路项目二工区安全4、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文件要求,结合本工区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十一局xx铁路项目二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在本工区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一节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职责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由本工区第一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 长: 卢国军副组长: 康玉成组 员:鲁 平、蒋玉恒、代 民、杨道桂、何晓东、朱建敏、周严、申志国、汪吉寅、王 林、万在江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5、安全生产的规定、措施,分析本工区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2、组织内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考核和评比,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管理和整改;对事故苗头进行及时处理;鼓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与个人。3、按“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组织是本工区内部专门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独立机构。本工区应急救援小组, 由本工区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其职责是:1、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及各层次人员职责。2、对本单6、位生产和作业场所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建档。3、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和熟悉应急救援组织的任务和职责,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常见故障处理和维护保养等知识。4、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后),应急救援组织应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二节 党支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督促检查本工区(架子队)行政领导、技术主管具体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情况; 2、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实践安全文化;3、做好员工的安全7、生产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思想保障。4、发生事故要协助组织抢险、保护现场、上报并参加调查处理。第三节 工会及共青团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一、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1、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动员员工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教育员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自觉遵章守纪,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2、参与安全检查,监督检查生产防护、劳动保护设备、设施落实预可靠性能,贯彻落实女工劳动保护措施,维护未成年人的特殊利益。要求纠正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解决现场存在违章指挥、强8、令冒险作业或者事故隐患的建议;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向单位提出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并限期解决的建议。3、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应急预案;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和整改建议。二、共青团的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行政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配合党委、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3、组织团员青年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术训练,提高其操作技能。第四节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一、工区经理职责1、责任人:工区经理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9、过程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组织对所管工区内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部。 4、组织本工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本工区全员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本工区内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7、负责制定本工区每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的具体工作中。二、工区书记安全职责 1、责任人: 工区书记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来,真正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规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把握“安全第一”的10、大方向。3、按照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原则,积极宣传党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4、教育党员干部和党员模范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带头作用以及纠正违章违纪的骨干作用,做到身边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5、参加年、季、月安全生产的讨论与分析会,遇到重大问题,要督促做出决定,并保证监督解决事项得以正确的贯彻执行,把落实情况作为考核依据。6、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党的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的一条重文标准,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党的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方面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改进工作。三、工区总工程师职责1、责任人:工区总工程师2、协11、助工区长搞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现场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3、具体负责本工区的施工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4、组织设计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保证措施。5、如果发现原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负责安全措施的变更设计工作。四、工程部安全职责1、责任人:工程主任2、负责施工技术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的指示,解决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随时提出改正意见。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的要求。4、负责编制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不良地质段的隧道、桥梁变换工序、变换施工方法和有关安全操作细则。5、参加安全生产会议12、和每周每月进行的安全大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问题要督促解决,消除隐患。6、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协助经理做好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特性,确保安全生产。7、每道工序开工之前,及时向工区作好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落实,以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8、严格执行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和水文情况,制定防止隧道坍塌、变形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9、加强对安全技术的领导,布置检查技术人员、工区主管、试验人员等专业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伤害事故。五、设备管理部的安全职责 责任人:设备部主任1、建立和落实本工区设备管理制度、特13、种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情况。2、建立和落实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制度。3、贯彻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细则,并发至操作人员手中。4、 经常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险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5、 加强对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在使用新设备之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以免造成事故和损失。6、组织监督大型设备的维修、拆卸、装配、调运和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7、 负责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健全机械设备维修、检修和使用制度,督促操作人员执行。8、 参加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14、。9、 机械工程师和物资主管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职责。六、物资部的安全职责1、责任人:物资主任2、建立或落实安全设施所需各类物质的采购、验收、保管的质量管理制度。3、认真检查各类材料库的安全情况,负责材料保管、装卸、运输等安全工作。4、在提运或接收各种有毒危险材料时,负责向厂家或销售商索取有关性能的说明书,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检验,确定使用范围后,方可运往工地使用。5、负责督促检查油库、料库、料场安全管理规定和守卫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七、合同部门的安全职责1、责任人:合同主任2、建立和落实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3、建立和落实对分包、供方资格管理制度和合同审核15、管理。八、测量队安全职责1、责任人:测量队长2、在密林、丛草间进行复测或施工测量时,必须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乱丢烟头,以防失火,并扎紧袖口和裤脚,以防蚊叮虫咬,戴好安全帽,防止有害动物、植物伤人。3、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在上桥墩测量前,应制定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检查上下梯子及安全网是否牢固可靠。4、在高压线附近测量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特别是金属塔尺伸长后不得接近高压线。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避免发生意外事故。5、测量钉桩时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钎和其他工具不得随意抛掷。6、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测量仪器的构造16、操作与使用,经常检查仪器箱的背带及挂扣是否牢固,徒步登山时应探明道路,以防摔伤人员,拌坏仪器。九、综合部安全职责 1、责任人:综合主任2、及时传达工区长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了解工区情况,并收集整理本工区安全生产资料,向工区经理提供会议材料。3、参加本单位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参与有关工作的贯彻执行。4、督促检查本工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教育工作。5、加强小车的安全管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他人乘车安全和司机的自身安全。十、安全部安全职责1、责任人:安全主任2、协助单位领导,认真监督执行上级和本工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3、参加生产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17、场有关操作、设施、机具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善意见。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架子队、工班安全操作情况,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三违”现象要严格制止。5、根据上级规定,负责确定本工区个人防护、防寒用品及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发放标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检查各工班与生产场合安全制度是否执行情况,及时向工区经理提供安全动态。7、配合有关人员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考核、考试合格的特殊工种人员,办理发证工作。8、参加对安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参与抢险、抢救工作计划的制订与实施。9、参加伤亡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协调处理,负责有关统计报告工作。十一、质检部18、的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标准;2、对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督促检查;3、督促工区落实质量控制中涉及工程安全的各项保证措施;4、参加由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1、责任人:专职安全员2、专职安全员对施工安全负直接监督检查把关责任。3、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方针、政策和保证安全的规章制度。4、参加工程开工前安全措施的制定及施工中的安全检查、考核、评比活动。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中有关安全措施。6、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对事故隐患提19、出整改意见。按规定向上级上报事故快报、电话月报、年统计报表和年终安全总结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有关内业资料。7、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各项安全达标活动,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8、对“三违”施工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和要求,遇有严重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处理。对各作业工序,下达安全技术交底书。9、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施工安全问题。10、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失职情况,要追究责任:(1)对危及安全的情况不加制止而酿成事故者;(2)不认真进行施工安全监督,事故隐患未得到及时清除而酿成事故者;(3)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如实报告或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进行袒20、护者。十三、架子队安全职责1、对本架子队施工段落内的施工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组织全面落实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中“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和上级有关文件。2、组织班组严格按操作规程、技术安全措施进行施工,主持工班、工种、工序交接检查。3、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正确处理安全、进度和效益之间的关系,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4、及时制止“三违”现象,发生事故时组织紧急救援和保护现场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落实整改措施。5、督促检查业务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内业资料。十四、班组长和各班组专(兼)职安全员职责1、具体负责本班组的每天安全管理和每天安全检查工作。2、具体负责本班组的工人教育工作。3、具体负责落实本班组各21、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检查中暴露出来问题的安全整改工作。十五、操作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能力。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可越级或直接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十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1、特殊工种作业又称特种作业,它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22、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其中,国家标准明确指出了十种作业,即: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另外指出符合基本定义的其它作业。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在履行操作岗位人员职责的情况下,还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以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2、自觉接受专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提高安全技术,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持证上岗。3、了解熟悉本工种所操作的设备、器具、器材性能,并能熟练操作。4、正确使用和爱护防护用品、安全设23、施、工具及安全标志。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的环节及使用工具的性能,正确保养维护所使用的机具,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安全状态,做到文明生产。6、对操作岗位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合理化治理建议;抵制违章指挥。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和奖罚制度一、安全检查方式1、定期检查:工区每月不低于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每一次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按照“定人、定责、定措施”的原则,主持制定整改计划并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2、不定期检查: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检查。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针对生产、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检查。4、节假日检查:针对节假日24、期间职工思想活跃,安全生产意识易被淡化的问题,进行强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检查。5、专业性检查:组织专业性的技术力量对起重机械、各类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检查。二、安全检查分级管理1、工区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负责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结果由各部门在部门检查通报里进行体现。2、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由工区安全主任组织各专职安全员进行。3、日常安全检查,由架子队组织、专职安全员参加进行,对于大的风险源及时汇报工区安全部安排整改落实,一般性风险源在安全日志中进行记录,要求记录清楚风险点、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4、专业安全检查由各有关部25、门分别组织,由各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组成,负责专业安全检查。三、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2、各级安全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3、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4、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措施和管理情况。5、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6、各类安全防护装置、护拦、爬梯、平台等完好情况。7、特种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电焊、起重、起重机械、高空作业、车辆等安全作业及持证操作情况。8、工程安全施工和有隐患的施工点的危险及防范情况。9、防寒、防冻、防雷、防暑降温以及设备安全运行情况。10、对发生事故的处理、教育、预防措施的执行情26、况。11、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12、隐患整改情况。13、其他有关安全工作四、报告与反馈1、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下发通报或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2、检查中发现本工区解决不了的隐患及与相关单位有关联的,要及时报告工区安全主管部门备案,协调解决。在未解决之前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3、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报告书,报工区安全部,按事故隐患管理制度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联合确认评估、立项进行整改。解决不了的又无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随时威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可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五、考核1、每次检查后要下发通报或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整27、改不利的单位或责任人要纳入考核处罚。2、对检查出的问题不按要求积极整改而造成后果的,追究其责任,从重处罚。六、奖罚1、奖罚资金来源:工区将由安全经费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工区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罚的专项安全基金。2、奖励分为对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综合奖励和对施工队主要安全责任人员的奖励。3、综合评比优秀、良好和合格的施工队,对于优秀施工队工区将以书面形式表彰并上报项目部,授予“安全生产优胜单位”锦旗一面,并给予伍千元的奖励,对于良好单位给予叁千元的奖励,对于合格单位奖励壹千元。以上奖励中,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队专职安全员各提取奖金20%、15%、15%,其余奖金由各施工队自行分配。4、工28、区在平时不定期地对成绩突出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为100-2000元;对不负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给予处罚,处罚额度为100-2000元。5、对于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队,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5000-10000元,其中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队专职安全员各罚款施工罚款总额的20%、15%、15%、并将考核结果通报施工队。6、对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xx十一局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第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各级施工人员掌握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特制定本制度。一29、 安全技术交底的条件1、现场各种技术准备工作已经完成。2、经业主批准后的施工图纸已经到位。二、安全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做到心中有数,施工有据。三、工区安全技术交底应在工程开工前,由总工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工区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领工员、各架子队以及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地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在工作中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四、分项、工区工程施工前,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向30、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应结合承担的具体任务向班组成员交代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五、技术交底要求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以及现场施工情况等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验收标准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合理要求。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工区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需做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必须认真做技术交底。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复核人、接收人签字。31、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工区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六、安全技术交底的分类及内容1、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2、分项、工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4、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等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七、安全技术交底记录1、交底人进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和接受交底人员的签字。2、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交到工区专职安全员处,由安全员整理归档。3、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在施工生产过程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八、安全技术交底注意事项1、安全技术32、交底必须在该交底对应项目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足够的准备时间。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后补。2、安全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应及时归档。3、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过程的变化,及时补充新内容。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改变时也要及时进行重新交底。九、责任追踪1、未经总工程师或安全部负责人复核擅自交底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交底人负全部责任。2、由总工程师或安全部负责人复核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于现场没有认真执行而发生的安全问题,管现场的生产副经理和施工队负主要责任。3、由于复核过的安全技术交底造成现场施工的安全问题,总工程师或安全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33、,各施工队负连带责任。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知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及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制度中规定的学时,学习时间只能超过,不能低于该学时。工区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和安全培训考核,保证100%持证上岗。二、教育和培训时间1、 特殊工种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2、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3、待、转、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4、新工人在工区或34、工区、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三、教育培训形式1、常规安全教育培训(1)新工人先要进行新员工入场教育,进工地还要进行工区和架子队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必须包括如下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2)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岗位教育。(3)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教育。(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或调35、换工作岗位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管理人员:通过公司、工区聘请专家讲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学习笔记。(6)对新工人、特殊工种、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靠自学和单位管理人员讲课或请监理、咨询、设计部门讲课的形式进行。2、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3、特定情况下的教育(1)季节性,如冬季、雨季、夏季、汛台期施工。(2)36、重大节假日前后。(3)节假日加班或抢工期间。(4)工作对象改变。(5)工种变换。(6)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7)放假归队人员。四、教育培训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职能三个方面的教育。1、工区培训内容:(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3)检查、指导、监督、评比各单位的培训情况。(4)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5)企业安全37、规章制度。2、工区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4)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重大危险因素、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5)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3、架子队培训内容:(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所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及劳动纪律。(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保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要求。(5)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38、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4、班前安全活动:班组在上岗前进行班前讲话,并同班组成员充分交流,做好上岗教育和上岗记录。(1)岗前交底 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 主要工作内容和各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 检查劳保用品的佩戴情况; 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 与特殊工种及其他工种配合的安全事项。(2)上岗检查 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 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安全、牢固、有效; 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五、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1、施工现场出入口39、的安全纪律牌及有关安全警示牌;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防护展览;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标语口号;6、放映安全教育音像制品;7、组织家属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五、安全教育培训注意事项1、对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必须经省、市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并按规定每二年进行一次复审。2、对中小型机械操作工人(卷扬机工、搅拌机工等)应由工区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40、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第五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41、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为安全部,工区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项目驻地及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方位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检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通道设施管理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4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部负责,安全部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经常性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43、材由本工区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44、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复后才可以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全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第六章 保安保卫制度一、 总 则1、为了加强xx铁路工区二工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陕西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45、况,经工区研究,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xx十一局xx铁路工区二工区。3、治安责任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工区安全部具体负责本工区治安保卫工作,施工队具体负责本作业段的治安保卫工作。4、工区、施工队都必须设立专(兼)职治安保卫员,负责本管段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协调。二、职责分工1、工区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工区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2)负责本工区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3)协调解决施工现场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重大问题;(4)检查指导安全部治安保卫工作。2、安全部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治安保卫工46、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队伍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2)指导、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防火、防盗抢、防爆炸等治安防范措施;(3)协调解决施工现场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问题;(4)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治安纠纷;(5)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监督检查工区相应的治安保卫组织形式;(6)建立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违法犯罪事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工区报告;第七章 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总 则1.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生产、环境事故,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11年9月1日修订版)规定要求,结合47、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应按规定立即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工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上报。3因施工发生铁路行车事故或影响正常运输秩序,工区须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并参与抢险抢修,同时报告公司。4及时开展调查与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并做好书面记录,现场重要痕迹应当拍照或录像,妥善保管好有关资料和物证。5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的等级划分、报告程序、处理程序等按建设部、铁道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行车事故的通报、调查、判定、处理、统计,按48、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的规定执行。6.本办法适用于xx十一局xx铁路二工区安全、环保事故的报告、处理和统计等工作。二、事故分类与等级1、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按本办法执行。(1)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事故。(2)发生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3)发生超过1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财产事故。(4)发生关系到安全生产、人员伤亡或企业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2、伤害程度(1)轻伤:指造成人员肢体、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致使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2)重伤:指造成人员肢体残缺或49、某些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致使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3)死亡。3、伤亡事故 根据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及其他的有关规定,按事故严重程度可分为:(1)轻伤事故:一次事故中只发生人员轻伤的事故(损失工作日小于105日)。(2)重伤事故: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105日,小于6000日)。(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损失工作日等于6000日)。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的损失,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50、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三、事故类别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事故类别共分为51、20类,其中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四、事故原因根据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1986)以及有关规定,事故原因可分为11种:1、技术和设计有缺陷。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4、生产场所环境不良。5、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7、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8、劳动组织不合理。9、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错误。10、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11、其它。五、受害人损失工作日按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52、(GB/T15499-1995)进行计算。六、直接经济损失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进行计算。七、环境事故1、环境事故分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破坏事故二类;(1)环境污染事故主要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因生产经营方式、工具、设备等,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粉尘、油污等的排放(或经治理后排放)未达到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致使周边环境受到污染。(2)环境破坏事故系指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环境受到破坏。2、发生下列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事故应及时报告。(1)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53、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2)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对环境造成危害。3、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 万元)。 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54、物。4、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人员中毒死亡。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八、事故报告与处置1、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工区长。工区长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工区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事故工区负责人应将抢救遇险人员及救援所采取的措施等实施情况,随时报告工区长,直至救援工作结束。3、事故工区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应填55、报xx十一局xx铁路二工区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交至项目安全部。4、事故工区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写出事故报告,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与预防事故措施一同报至项目安环部。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及症状、直接经济损失,肇事人员的情况、事故造成损害的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及结案情况等。6、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56、当及时补报。九、事故处理权限1、工区负责对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和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调查处理。2、各分工区负责对重伤以下事故和一般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但应报工区安全部备案。3、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客观发生的事故采取紧急救护、保护事故现场逐级上报现场取证调查鉴定处理报告。如为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品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识,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 十、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1、 事故调查必须遵守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57、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2、事故调查,按照事故处理的权限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的内容包括:事故的经过、事故的原因、事故的类别、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等。3、按照事故处理权限和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根据事故责任者的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4、工区负责对本工区成员的责任追究。对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5、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1)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58、分管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2)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对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有关负责人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3)未按国家和工区规定履行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对事故工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4)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接到安全生产监察机关的指令后逾期不改正,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工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5)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督促、整改不力,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59、给予事故工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6)已发现隐患或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较大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工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撤职处分。(7)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工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或撤职处分。(8)进行违章指挥或者对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不加制止的,给予事故工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或降级处分。(9)对及时报告事故信息、真实反映事故情况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给予事故工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60、及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符的,以国家规定为准。第八章 卫生责任制度为提高工区文明施工和现场卫生管理水平,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加大标准化管理力度,树立良好的形象,建立工地卫生责任制。1、环境卫生:工区通道至办公楼大门道路及办公楼门前道路、操场由专人负责每天进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垃圾禁止乱倒,应倒往建设单位指定地点,集中清理处运,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施工建筑物内卫生安排专人清扫、清理,建筑垃圾及时外运。办公场所卫生由工区负责,按值日表安排对办公区内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宿舍进行清扫,保持卫生清洁,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食堂卫生制度要悬挂上墙,炊事员负责食堂卫生,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帽),61、持健康证上岗,地面、墙面、灶台清洁,灶具摆放整齐,夏天要有防蝇措施,安装纱门,纱窗要经常洗刷,做到清洁卫生。厕所卫生、生活区专人进行打扫,每天清洗地面,墙面及便池,安装纱门纱窗,防止蚊蝇,保持空气畅通,无异味。2、宿舍卫生,实行划区负责制,每宿舍安排值日表,值日人员负责宿舍卫生,保持地面清洁,鞋子摆放整齐,被褥叠放整齐,空气无异味,没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工区每月2-3次卫生大检查,进行打分、奖罚。3、卫生防疫,要经常性进行宣传教育,利用黑板报,班组活动进行宣传,开展卫生防病工作,提高职工自我防病意识,采取具体预防措施,不让职工吃腐败变质食品,讲好个人卫生,把住病从口入关,防止疾病发生,确保职工62、健康。划分卫生管理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现场挂牌、注明责任内容、责任人,进行检查评比、奖罚、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第九章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为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本建筑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一、应急组织1、组织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工区长、书记为小组组长。现场抢救组:工区副经理为组长,其他现场人员组成现场抢救组63、成员。医疗救治组:物资主任为组长,后勤保障部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后勤服务组:综合主任为组长,综合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保安组: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抽调各部门安全意识较强的人员为保安组成员。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2、主要职责应急组织小组职责: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求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工64、区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求援组长。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疗抢救。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三、救援器材1、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等。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65、时不应跑长途。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2、现场急救步骤现场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个步骤:(1)当出现事故后,迅速将伤者脱离危险区,若是触电事故,必须先切断电源;若为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先停止机械设备运转。(2)初步检查伤员,判断其神志、呼吸是否有问题,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3)施救同时请人呼叫救护车,并继续施救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接替为止。(4)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护措施。四、应急知识培训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66、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五、通信联络工区必须将工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六、事故报告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工区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1、轻伤事故:应由工区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2、重伤事故:工区应在接到工区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3、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工区应在接到工区报告后4小时内报67、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4、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工区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疗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项目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第十章 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为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地顺利进行,尽可能减少伤亡事故发生,单靠有限地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员是不够地,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预防,共同治理,68、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为此,有必要地建立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1、每位职工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工区安全管理部门教育的同时,自己必须参与安全生产防患工作,多出安全防患建议,献计献策,要关心现场的作业环境隐患整改。2、及时组织施工人员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查隐患、揭险情、订措施、堵漏洞,坚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3、每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要多参与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问题,立即报告安全部,积极配合他们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4、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人人有责任,时时刻刻关注整个施工环节安全生产状况,不能只顾自己69、的工作,忽视周围环境、设施和设备等安全状况,免被他人及设备伤害。4、各工区、各班组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事故隐患分析和讲评安全状况。定期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群策群力,找事故苗子,查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5、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施工人员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停工解决的建议。6、积极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和操作的教育,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奖励,7、对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违章作业者进行教育,处罚,形成一个群防群治的良好环节。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安70、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一、根据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铁路工程为2.0%;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71、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 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三72、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三条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73、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费用以及承包单位挪用安全费用的,由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等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处罚。第三十七条各省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三、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与统计 74、1、项目财务部应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专户核算,并设置相应的辅助核算项目进行辅助核算。2、项目安全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生产固定资产台账和安全生产物品使用台账。安全部要同步收集其财务、设备和物资部门等建立的安全生产费用台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开支依法合规,经得起检查。3、工区每月24日前向项目安全部报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统计表和安全生产费用实物台账,由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报公司安质环保部。 4、安全生产投入的考核与监督 项目主管领导、项目总工程、项目安全总监和财务、合同、安全、工程、物资、设备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考核。第十二章 安全75、考核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推动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全体员工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必要事故和损失,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工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情况,结合整改落实效果、业主对安质人员的奖惩额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束及时兑现奖罚,奖金由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罚款由工资或计价款中直接扣除。为了促进本工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工区对所属施工单位实行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参评单位:二工区所属各施工队二、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76、有大风、雨雪、冰雹等特殊情况下进行专项检查(不纳入评比范围)。结合日常检查、业主安质人员奖罚文件,采用工区推荐、项目考核,在月度会议上进行现场奖惩。项目特殊时期、特别作业时段不再进行专门考评。三、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规章制度是否齐全,管理是否按章执行;2、现场是否配备安全员,安全员是否对现场的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到位;3、对施工人员是否进行“三工”教育(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讲评),有无记录在案;4、对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工作人员是否进行培训学习,有无记录在案;5、现场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等安全防护用具;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乱装闸77、刀的现象,配电箱是否按“三相五线”制来接线;7、施工现场标识标牌的安装及保护是否到位;8、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存放及使用是否按规定、要求来进行;9、现场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10、安全人员对机械设备接收、周检查有无填写检查表格并签字;机械设备及车辆是否由专职人员操作或驾驶,有无操作证或驾驶证;11、对检查出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到位。第十三章 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一、危险源(点)的确定与分级1、危险源(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潜伏着较大危险性的岗位、场所,这些地方事故频率高,会导致人身伤亡、火灾爆炸或设备机械损坏等事故,是安全生产重点控制管理部位。2、对危险源(点)要根据单78、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程度对危险源(点)分等级实施重点控制管理。 一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高,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二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较高或容易导致重伤、残废、多人伤害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三级危险源(点):不会导致重伤以上的事故、重大设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事故较常发生或有较大可能会发生事故的岗位、场所等。 四级危险源(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岗位、场所等。对危险源(点),各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工艺流程、设备状况,分别进行定级、设标、建档、控制,二、危险源(点)的管理1、危险79、源(点)的划定依据(1)有爆炸、发生火灾危险场所;(2)有灼烫危险场所;(3)有坍塌、压埋、坠落危险场所;(4)有触电伤害危险场所;(5)有腐蚀、放射、中毒、窒息危险场所;(6)有落物、崩溅伤人场所;(7)有被机具绞、碾、挂、割、压、刮、挤、撞等危险场所;(8)有被物体碰、夹场所;(9)有被绊倒危险场所;(10)其它容易致人受到伤害场所。 2、危险源(点)的控制要求(1)存在三级以上危险源(点)的工区应列出潜在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事故,制定预防对策措施。(2)危险源(点)具体责任人,是该点作业的操作者及班组长、班组安全员。(3)各级危险源(点)所属班组和责任人,应按管理标准要求,进行日常检查,80、保障安全生产。(4)各工区对一、二级危险源(点)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5)各级危险源(点),由规定的检查单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危险源(点)的申报危险源(点)由各有关工区确定分级、逐级落实管理。危险源(点)潜在危险程度增加或减轻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申报变更等级。同时由工区改变该危险源(点)的管理措施。由于工艺的改变,新增作业机械、设备、岗位,出现新的危险源(点),各单位应及时确定,按规定列入控制。 三、危险源(点)检查与控制1、一级危险源(点)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定期检查和评价。工区、工区、各施工队、班组要逐级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人。2、二81、级危险源(点)由工区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基层单位、班组要逐级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人。3、三级危险源(点)由危险源所在架子队主管领导及专(兼)职安全员组织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单位上级安全员进行抽查,班组要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人。4、四级危险源(点)以班组为核心,班组长负责控制检查。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应经常进行检查。班组要针对岗位上所有的危险源(点)每天每班进行岗位检查。四、危险源(点)整改与考核1、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危险源(点),可责令停产整改。2、对危险源(点)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利,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和考核。3、危险源(点)的检查与控制,各工区要根据82、实际情况制定措施。4、严格检查与考核,对不认真开展检查与控制的或未落实管理造成后果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给予从严处罚。第十四章 风险隐患工点督办制度一、评估和报告 1、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隐患。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2、事故隐患的评估 (1)重大事故隐患由工区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上报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2)一般事故隐患由工区组织工区进行评估。 3、工区一旦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应写出事故隐患报告书,立即报告项目安全环保部,并由其牵头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类别83、等级、影响程度、范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方案,并组织上报和反馈整改监控措施。 4、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隐患报告单位; (2)事故隐患的主要危害; (3)事故隐患现状; (4)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 (5)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佐证材料; (6)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7)现隐患监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组织管理 1、事故隐患按项目部、工区、架子队三级管理。存在事故隐患的项目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由项目主要领导直接负责。 2、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1)掌握本工区事故隐患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现场管理。 (284、)制定应急计划,采取监控措施,并报安全部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实行检测监控管理,并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档案,使隐患情况有据可查。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的良好有效。 3、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协助工区对事故隐患进行管理和整改。三、整改与防范工作 1、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在报告事故隐患的同时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并按检查评估后反馈的意见落实整改和防范工作。 2、对事故隐患,有关的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下达限期整改的指令书或指令停产整改。事故隐患单位在紧85、急时刻有权停产撤离现场。隐患整改完毕应报告安全部组织审查验收。3、对事故隐患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防范措施。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防范事故的第一责任者,要积极开展工作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第十五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各工区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预防和职责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职86、业病防治规划。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4、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优先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5、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6、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分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7、应依法组织本工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8、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87、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9、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程项目,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职业病预防措施,没有预防措施不得施工。10、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应进行必要的作业环境监测。三、监督管理1、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2、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3、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88、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各工区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报告。4、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5、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6、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四、报告和存档1、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89、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5、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婴儿有害的作业。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引用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6号);二90、总则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通用本工区各级领导、职能部门、下属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管理。2、定义(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较大事故隐患;是指不能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费用l万以上10万以下方能排除的隐患。(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91、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局部停产停业,且整改难度较大,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3、职责(1)工区长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总监负责隐患治理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2)安全部负责隐患排查的综合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工区排查和隐患治理督查、验收工作,负责工区隐患排除治理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分级、整改督查和组织整改完成的评估工作。(3)工程部、设备部负责组织工艺、仪表、特种设备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并每月一次报安全部。(4)工区负责组织施工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并每月一次报项目安全部。(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落实。(6)各部92、门、施工班组负责组织本工区门或专业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并每周一次上报安全部,对需要协调的事项及时报总部。三、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1、隐患排查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注意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等。(3)彻底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93、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工区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7)重要生产区域、原料和产品库区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8)工艺技术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94、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9)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10)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11)工区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能力。(12)岗位操作人员95、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2、隐患排查的频次(1)工区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排查,安全部自查每月20日前进行,项目组织在25日前进行,发生特殊事件或上级有专门部署,立即组织进行。(2)结合季节特点,突出检查重点。重大节日前,组织综合排查;3月、10月份组织防雷、防静电排查;4月、11月份组织防火排查;58月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重点组织排查;6月、7月组织防汛、防中暑、防中毒、劳保用品穿戴的排查;112月份组织“五防(防冻、防滑、防寒、防火、防中毒)的排查;4一10月份,组96、织转动机械、特种设备、电气、仪表、车辆等的排查。3、事故隐患的分析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建立等级台帐。 4.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部组织相关部室人员进行评估,确认重大事故隐患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确认后,报工区长核定。5、事故隐患的专家评估(1)专家组的组成。专家组由安全总监、项目总工任组长,安全主任任副组长,安全、质检、测量、实验、物资、设备等部门的人员组成。(2)对查出的较大、重大事故隐患,专家组及时组织评估认定分级;专家组对较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较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专家组及时进行治理情况评估,并出97、具评估报告。四、事故隐患的报告和奖励1、员工在日常生产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本工区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对可能存在较大、重大事故隐患直接报告安全部。2、接到事故隐患报告的部门应立即组织管理人员到现场核查确认,填报事故隐患报告,并立即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3、需要上级协调整改的事故隐患,将事故隐患报告送相关部门,并在安全部备案。4、对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发现2日内向项目安全部上报,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5、对发现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员工在月度奖金或安全奖中给予奖励。五、事故隐患的治理1、隐患的治理应落实整改部门、整改方案、整改时间、责任人、整改资金。2、部98、门自查的事故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帮助整改的事故隐患上报安全部,由安全部下达整改指令,督促整改。3、安全部组织专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全部下达整改指令,督促整改,相关部门整改后回执交安全部,安全部到现场核查确认。4、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部上报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整改完成后,安全部填写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上报项目安全部。并附整改情况评估报告书。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建档1、隐患排查治理99、的建档按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等级分别进行。对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及相关工作资料。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一患一档”。2、部门自查的事故隐患,由本工区门建立。七、奖罚因整改不力、或未整改、没有制定防范措施造成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据安全考核制度进行处罚。第十七章 风险告知制度由于本项目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的特点及要求。立足于安全管理本质化,施工过程安全化、安全教育常态化、安全检查日常化。为了切实有效的预防由于已存在风险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风险告知。特制定如下制度:1、风险告知应严格按照100、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2由工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告知的统筹安排,对风险告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进行指导。3、工区安全部负责风险告知工作的落实,进行具体的风险告知工作,其工作对工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4、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项目,进行风险告知,告知应有书面记录和其他记录。5、风险告知应有具体的告知时间、地点、人物及告知的内容,告知后应有被告知人和告知人的亲笔签字。6、根据工程施工的进度和新开工的项目,及时针对新的风险进行告知,对已有的风险告知进行及时更新。7、风险告知应以书面和口头宣讲的形势进行,告知时被告知人要认真阅读被告知的内容,对101、告知内容无疑问方可签字。8、被告知的内容必须是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的,并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具体的风险控制点和风险项目,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措施。9、施工中存在风险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风险告知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拒绝风险告知的人员应予以清退和处罚。10、各工区及施工班组应积极配合好风险告知工作,不得借故推诿和逃避告知,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11、风险告知的各项材料应该由安全劳资部留底保存,以备将来查询。12、风险告知必须说明风险危害及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对于告知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加以规范和加强。13、风险告知人员应对告知工作认真负责,风险告知要落到实处,不得102、走形式和过场,风险告知人要对告知负责。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要有关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14、风险告知要进行仔细的研究论证,分析清楚风险的原因及告知的必要性,重大危险源告知内容及要求需经项目总工的审核。第十八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施工现场,特编制了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 一、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 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区、外来务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三、职责范103、围 1、设备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施工场所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设备部、安全部同意,方可变动。 3、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 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4) 司炉工作业 (5)登高作业 四、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104、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3、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电、动火审批程序。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5、 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105、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 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7、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8、 各施工现场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9、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106、和处理的权利。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1、施工队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设备部、安全部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安全部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2、 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施工队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3、 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工区向安全部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部,证件发放由安全部负责。4、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5、 外来务工人员在我部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107、应当遵守本规定,设备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第十九章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安全制度1、特种设备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定要求,具有完好、齐全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3、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4、各项目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108、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验,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6、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整装置、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109、,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8、各项目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做到按期复审。无证不得上岗。10、各项目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11、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13、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110、相应的措施。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 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3 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4 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5 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6 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111、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附:一、特种设备岗位职责: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职责。(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2)全面负责现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3)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维修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6112、)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4)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8)操作人员113、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超载不吊。 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114、。 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5)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115、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2、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操作证,了解起重机的工作原理,熟悉起重机的构造、安全装置的功能及其调整方法,掌握操作方法及维护保养技术,方能操作吊机。(2)作业前,吊车司机必须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及安全装置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3)禁止起重机在不打支脚或支脚未打好之前就操作起重机。(4)起重作业前,应对被起吊的物体的重量、形状、起吊位置、使用的吊具及捆绑情况进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特殊吊装时必须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5)吊车司机在起重作业前,必须观察周围的地面及空间环境,防止在作业时碰撞架空电线、电缆、116、光缆。在高压电力线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或起重物体应与高压电力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同时须有专人监护。(6)起重机在工作时的风力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数值。(7)吊车司机在起重作业时,应服从现场专职指挥员的指挥。(8)当重物处于悬挂状态时,吊车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9)起重机在停止作业或吊车司机休息时,严禁将被起重的物体停放在半空中。3、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各连接件无松动 轮117、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发动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启动后,应怠速运转,观察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 时,方可开始作业。 (5)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的情况下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方可进行调整。 (7)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118、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伸出起重臂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臂杆的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进行作业。 (9)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壁全部伸出后,变幅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0)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1)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的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是用低速挡。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119、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纸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15)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7)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8)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防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120、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锁住起重机操纵室门。 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19)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0)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 品。4、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2)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动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121、向另一个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3)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顶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4)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在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5)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中午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6)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7)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8)122、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9)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10)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11)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笔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12)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13)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14)任何人员上塔帽123、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5、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电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发动后应注意各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2)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运转时先接上主离合器再按顺序扳动各机构的操纵杆,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检修。(3)作业前应注意在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4)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5)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124、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6)起吊最大或接近额定重量时,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和不平时应采取措施。起吊时的一切动作应以缓慢的速度进行,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7)吊物行走时,地面应坚实平坦,起重臂应在履带正前方,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0.5米,回转机构、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起重机禁止作运输机械使用。(8)空车行走转向时不得过快过急。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9)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10)起重机行走时。避免在松软或不能承受重压的管、沟、地面上行驶,以防翻倒或压坏管、沟。如果必须通过,应在地面上铺上结实的木板。(11)起125、重机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垫平。(12)工作完毕后,应关闭发动机,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各制动器刹死。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尽。并将驾驶室门窗锁住。(13)履带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程。6、移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移动式起重机含: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等。(1)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2)移动式起重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3)履带式起重机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126、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4)移动式起重机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6)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7)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8)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127、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7、压力容器(1)压力容器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压力容器房做好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 交班者应提前做好准备,保持压力容器以及其他方面均正常并做好清洁工作。 交接班工作应在压力容器现场进行,对交接压力容器运行情况及发现的缺陷,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情况,阀门开关及供气情况,工具设备等,交班人员应引导接班人员对各项共同检查,如果当班发生事故 ,且尚未处理完毕,交班人员应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去。 在交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28、 “四交”和“四不交” 四交是:(1)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灵敏可靠。(2)压力容器附件和设备无异常。(3)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齐全无损坏。(4)压力容器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四不交是:(1)不交给喝醉酒或有重病不宜操作的容器人员。(2)在事故中不进行交接。(3)接班人员未到时,不交给其他无证的非正式容器人员。(4)压力容器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有关运行等方面的通知和指令告知接班人员。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应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交接班完成后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处理。(2)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要点 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容器安全操作129、规程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a、容器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 b、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c、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d、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e、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3)压力容器的检验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130、,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进行处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三、安全装置的调整和检修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证人员参加。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3、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检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131、,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4、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5、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类: (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压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2)压力容器开工申报单;(3)压力132、容器安装施工记录;(4)竣工验收报告;(5)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压力容器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8)事故及故障记录;(9)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记录;2、使用登记资料。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参照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五、压力容器维修保养规定1、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保证其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2、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在规定工艺参数下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经常检查压力容器外观,容器外观无鼓包、不变形、133、不泄漏、无裂纹迹象,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按管、紧固件、密封件部位等无损坏、泄漏现象。3、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应齐全,安装正确,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适时对蒸汽、空气安全阀进行手提排气卸压试验,防止安全阀声修、粘连、堵塞等。4、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和“三不放过”,即确定原因,制定整改内容和时间,指定落实整改人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完成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5、压力容器的操作、检修应经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6、压力容器应定期检验合格,方可使用。7、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一旦超过许用值,但采取措施仍得不到有效控制时,应紧急停止运行。六、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134、点 压力容器的安全与容器使用关系极大。在容器运行过程中,从使用条件、环境条件和维修条件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证容器的安全运行。1、压力容器操作规程(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要熟悉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压力容器使用记录。(3)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宜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加热或冷却都应缓慢进行,尽量避免操作中压力的频繁和大幅度波动,避免运行中容器温度的突然变化。(4)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5)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6)持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操作中或设135、备上出现的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或消除。检查内容应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及安全装置等方面。2、处理紧急状况。(1)开机前检查及操作 检查压缩机润滑油是否加满到曲轴箱加油孔螺塞油尺刻度的位置。用手拨动压缩机皮带几圈,应无异常。 手动排放空气压缩机、油气水分离器及储气罐的冷凝水。并旋紧所有螺塞。 检查空气压缩系统上管路阀门是否打开。并移走机器上的所有杂物。(2)开机运行 当两台压缩机主机需同时运转时,分别接通电源,各自起动的时间应相差30秒,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电网波动。 当两台压缩机主机不同时启动时,第二台主机启动应在第一台主机在卸荷状态下启动。 检查压缩机的级间压力和中体压力,级间压136、力应为0.1750.25Mpa,中体压力为0.070.21Mpa,如压力不在此范围之内应更换配件。 待无热再生干燥器的空气压力至0.40.6Mpa后,接通无热再生干燥电源进行干燥处理。 关机:把空气压缩机电源切断后,再切断无热再生干燥电源。(3)维护保养 压缩机润滑油应根据油质变化进行检查更换。 空压机每运转200小时后,应打开消声滤清器上盖取出滤芯,清除污物,进行保养,每1000小时更换一次滤芯。 油气水分离器每班至少排放上、下罐分离水2次。 当油、气、水分离器以及精密过滤的压差表指示位置,进入淡红区时,应及时清洗或更换滤芯。7、注意事项1、在设备运转过程中,如出现异常声音,应立即切断电源,137、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才能重新开机。2、压缩机系统在工作或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拆卸及修理。第二十章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一、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6、机械工作机构无138、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7、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4、电器设备,特别是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第二十一章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为加强我部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我部139、运输、使用的压缩气体和易燃液体等。 三、凡我部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工区门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五、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2、设备部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公路准运证,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办证工作,拟定危险物品运输工具的维护保养计划,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140、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监督实施。 3、物资部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购买证、准购证以及购买、运输、储存,负责本工区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油库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危险物品的运输押运工作,负责营救危险物品事故受害者,指挥、疏散、撤离危害区域人员。 4、综合部门:负责对危险物品事故受害者进行医疗救护,对本工区门使用的医用氧气、有毒、剧毒药品和试剂的进行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六、储存、使用1、危险物品的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141、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2、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储存剧毒物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他危险142、物品的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由设备、安全部门牵头进行,并备案上报有关管理部门。4、 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剧毒物品须注明用途。5、 危险物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正常运行。严防被盗、丢失、误用。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6、 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7、 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143、家有关规定执行。七、 运 输 1、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遵守国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定的规定。2、 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县(市)级以上道路运证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3、 运输危险物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144、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四、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驾驶员、提货员及押运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立即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八、危险物品运输时必须做到: 1、必须对运货单的提供的资料予于查对核实,必要时到货物现场和运输线路进行实地勘察。 2、运输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及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使用受压容器罐(槽)运输烈性危险品,以及危险货物月运输量超过100吨,均应于起运前十天,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报送危险货物145、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 3、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4、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 5、运输结束时,必须清扫车辆,消除污染。 九、 监督检查与事故应急救援1、安全部门按照本制度对公司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设备部门对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单位的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物资部门对危险物品储存、运输中的安全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规定及时整改。2、任何146、单位、部门发生危险物品事故时,必须按工区事故报告制度执行。当事人或知情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逐级上报至项目安全部,报告要说明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初步原因推断和报告人等内容。若抢救伤者须移动现场的,必须做好自我保护并做好明显标记。报警电话:3、项目安全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安全领导(节假日及时报工区值班领导)。由工区值班领导或主管安全的安全总监按预案的规定,迅速组成危险物品道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疏散引导小组、安全防护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和救援物资调配小组等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147、当地公安、运政和危险物品综合管理部门。安全部必须做好记录。4、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同时报项目安全部。第二十二章“三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工前安全讲话制度1、每日上班前,施工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全体施工人员,针对当天施工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结合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施工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并跟踪落实。2、采用新技术148、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作业前,施工队(班组)负责人必须详细、全面认真地依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讲解安全要点,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技术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二、工中安全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施工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检查作业场所安全状况,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下班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认机电是否拉闸断电,用火是否熄灭等事项,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准离开现场。三、工后讲评安全制度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对一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研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表彰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行为。第二十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149、和管理制度为了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一、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 1、发放范围 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其他需要个人劳150、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2、发放原则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二、发放使用标准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151、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3、管理人员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5、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时以旧换新。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1、安全部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152、审批。2、物资部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3、财务部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第二十三章 防粉尘、防噪音制度1、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扬尘、噪声和污染,把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2、施工现153、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4、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5、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地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6、凡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音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音措施,报经环保部门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方可施工。7、对人为的施工噪音应有降噪音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8、154、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播放电视、音乐时音量不能过大。第二十四章 一线员工管理制度为了保证一线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各施工队在生产要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施工生产无事故,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此,对我工区所属施工队所有一线员工制定以下制度:1、所有进场一线员工在入场三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施工队负责人组织到工区安全部进行注册登记,否则后果自负。2、一线员工进场后由各施工队负责人组织进行体检,工区安全部负责监督,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入场,有传染病者严禁入场。3、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入155、场施工人员年龄必须在18周岁到55周岁之间且身体健康。4、农民工进场后,必须服从工区安全部的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工区有权进行处理。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5、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各种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对其本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6、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之余,不准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场,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7、施工作业现场,要严格遵循安全法规,严禁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正式施工前由工区安全部对每一个一线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8、各施工队负责人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156、,在农民工进行日常施工前,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9、施工现场要做好文明施工和环保工作,各施工队驻地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弃。第二十五章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 一、现场用电管理岗位责任制 1、工区长 (1)对本工区全体人员安全用电和保证临时用电工程符合国家标准负直接领导责任。 (2)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合格电工,提出项目用电的一般及特殊要求。 (3)负责提供给电工、电焊工及用电人员必须的基本安全用具及电气装置的检查工具。 (4)指定专人定期试验漏电保护装置,指定专人负责生活照明用电,指定专人监控用电设备。 (5)参与对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教育、交底工作。 2、电工 (1)根157、据施工现场的用电实际情况,向工区物资部提出具体要求,在施工中应合理及时的进行调整。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标准、规程及制度,保证临时用电工程处于良好状态。对安全用电负直接操作和监护责任。 (3)负责日常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与检测,在下过雨后必须认真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谨防事故发生。 (4)负责维护保养现场电气设备、设施;在雨雪天气施工时必须仔细检查各用电设施及负载线路、漏电保护装置;因天气原因须停工时,必须坚持原则,以“安全第一”为基本原则。 (5)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3、用电人员 (1)掌握安全158、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电气设备的性能,对施工中用电负有直接安全操作责任。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在工作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确保设备不带“病”作业。 (4)下班后应将设备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对电气设备的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应妥善保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7)经常汇报电气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二、电气维修制度 1、电气维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停电作业。 2、维修作业中必须有设备操作人员参与。 3、严禁私自维修不了解内部原理的设159、备及装置,不准私自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准私自超越指定范围进行维修作业;不准私自从事超越自身技术水平且无指导人员在场的电气维修作业。 4、不准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线路及设备上作业。 5、不准酒后或有过激行为之后进行维修作业。 三、工作监护制度 1、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2、在狭窄及潮湿场所从事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3、登高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4、监护人员应时刻注意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督促其正确使用工具,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发现违反安全规程的作法应及时纠正。 5、监护人员的安全知识及操作技术水平不得低于操作人。 6、监护人员在执行监护工作时,应根据被监护160、工作情况携带或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四、电工及用电人员操作制度 1、严禁使用或安装木质配电箱、开关箱、移动箱;电动施工机械必须实行“一闸一机一漏一箱一锁”。 2、严禁以取下(给上)熔断器方式对线路停(送)电;严禁维修时送电,严禁以三相电源插头(或闸刀开关)代替负荷开关启动(停止)电动机运行;严禁使用220电压行灯。 3、严禁频繁按动漏电保护器和私自拆装漏电保护器。 4、严禁电气设备长时间超额定负荷运行。 5、配电系统中用电设备必须做保护接地。 6、严禁直接使用胶壳闸刀闸开关。 7、严禁在线路上使用熔断器。 8、严禁在单一线路上直接挂接负荷线等其它荷载。 五、 电器161、及电气料具使用制度 1、对于施工现场的高、低压基本安全用具,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使用与保管;严禁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从事非电工工作;严禁使用专业工具从事其它作业。 2、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碘钨灯必须由专人保管,由电工进行检修;使用完后必须交回。 3、现场备用的低压电器及保护装置必须装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存放、着尘受潮。 4、严禁使用未经安全鉴定的各种漏电保护装置;购买与使用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及各类导线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且需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 第二十六章 安全保证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162、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保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一、财务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二、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专项资金在使用时由安全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区长批准后实施。三、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2)、“四口”163、,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等。(4)、内外脚手架。(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新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按地方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的条例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它安全防护费用。(4)、应急预164、案措施费、演练费。四、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五、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必须经工区长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第二十七章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项目管辖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按业主、监理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165、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的指导施工。4、针对被确定为专项、重大施工方案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附安全验算资料,对于采用大型机械设备及特种作业设备的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细则。上述资料经公司组织安全评审并确认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后方可实施。5、高墩、跨高速公路、特殊结构、大跨桥梁等工程由工区组织专家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论证、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6、充分尊重和考虑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关于重难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意见,并在方案中予以体现。7、专项和重大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工作,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经工区长审核后,报监理、业主审查审查批准,签名盖公章后方可实166、施。8、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第二十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项目安全部负责制订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2、工区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具体落实工作,并配合工区做好监督工作。3、每个工程开工后(不超过一个星期)工区安全部根据施工特点、作业 环境等因素制订针对该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区各工区根据计划具体及时落实。4、施工过程中,遇到有一定难度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分应及时制订计划,指导工程顺利进行。5、工区安全部不定期对各工区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167、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工区,并督促其及时整改。6、工程完工后,工区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反馈给工区,以便以后改正。第二十九章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根据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参会人员1、安全生产例会由工区长、总工、安全总监负责主持。2、参会人员为:工区经理、总工、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各施工队队长及专职、兼职安全员。二、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例会168、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25至28日期间召开,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业主安全工作重点要求,提前召开。主要职责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业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工区贯彻落实意见。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本工区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措施。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5、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169、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6、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安全施工。7、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现场,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四、会议程序1、会议准备(1)工区要将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点是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项目安全部。(2)工区要将本月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个月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报项目安全部。2、会议程序(1)工区长、总工、安全总监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电报;(2)安全部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检170、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季度安全生产重点与安排;(3)安全部汇报;一是本月围绕重点类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作及完成数量、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思路;(4)工区经理、总工听取发言后,主持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5)每次会后,安全部根据安全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第三十章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171、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是指本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及工区安全生产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区所有的施工作业及日常生活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工作是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安全生产、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依法管理、保护、使用的义务和权利。任何个人不得将安全生产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第二节 管理体制与职责第五条加强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保证安172、全生产档案工作所需必要条件。第六条设置专用安全生产档案室,配备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专业知识的专(兼)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并对下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第七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职责:1、凡是生产及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各生产部门负责本工区门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工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工区安全生产档案分级管理作出规定。3、综合部负责收集领导在安全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4、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本工区各职173、能部门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第三节 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第八条安全生产档案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组织方面的内容。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2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证书。3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资格证书。4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5安全管理网络体系。6其他与安全组织方面有关的内容。二、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计划、总结方面的内容。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3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检查制度。5隐患整改制度。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安全奖惩制度。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生产安全174、事故管理制度。10设备管理制度。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2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1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4各工种、岗位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5各类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实施、修订及作废的文件。16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及执行情况汇报、记录。17工区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18其他与安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三、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内容。1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停产整顿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2落实执行各类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及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及记录。3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四、175、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1日常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2月度、季度及年度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3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4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5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6其他与安全检查相关的材料。五、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1安全培训计划。2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记录。3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5换岗教育培训记录。6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7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六、安全投入方面的内容。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2安全、宣传、教育培176、训投入的情况记录。3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4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6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安全代理方面的投入。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七、工伤保险方面的内容。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2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3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八 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内容。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4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5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177、疗记录。6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九 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内容。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2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3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4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十 “三同时”管理方面的内容。1有关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十一 安全防护设备(含劳动卫生设备,下同)方面的内容。1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3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178、养情况记录。4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5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十二 用电管理方面的内容。1用电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2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3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4配电箱等用电设施运行状况记录。十三 特种设备方面的内容。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十四 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内容。1发生事故情179、况经过介绍。2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名单及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3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4事故分析会记录。5关于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防护措施的相关决定文件。6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7月度事故报表。8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材料。 十五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第九条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1、归档材料须是工区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2、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工区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3、归档材料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4、用纸、用笔标准(不用铅笔、圆珠180、笔),字迹清晰。5、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第十条归档时间1、基础建设、物料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联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2、项目及工区各部门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或活动归档。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生产档案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和检查记录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接收电子安全生产档案时,应在相应设备、环境上检查其真实有效性,并确定其与内容相同的纸质安全生产档案的一致性,然后办理交接手181、续。第四节 档案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类目。安全生产档案类目设置要层次分明,概念明确,案卷排列应反映本工区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体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安全生产档案按档案的范围宜设置以下类别:1、安全组织。2、安全规章制度。3、监督执法检查。4、安全检查。5、教育培训。6、安全投入。 7、工伤保险。8、职业病防治。9、劳动防护用品。10、“三同时”管理。11、安全防护设备管理。12、安全用电管理。13、特种设备管理。14、事故管理。第十四条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等)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第十五条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要遵照有关182、照片、声像、电子档案的标准,按其载体形式分别保存,并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的互见号。第十六条配置保存安全生产档案的专用柜屉和保护设备,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安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第十八条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生产档案应进行鉴定。鉴定工作由项目负责人、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档案鉴定小组对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报主管负责人审批。销毁安全生产档案时183、必须履行严格的签字手续,由两人以上监销,销毁清册应长期保存。第十九条工区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统计工作制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第五节 档案利用 第二十一条项目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的借阅制度。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规定办理。第三十一章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标准化第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制度1.依法接受国家、地方政府、铁道部、业主单位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2.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行使以下职权:184、 进入施工现场调阅有关资料,检查施工过程,查看人员资质,检查设备设施,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违章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暂时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检查审核同意,方可恢复施工生产和使用。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三停一清”,即:对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就开工作业的,停工整改;对发生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业,停工整改;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带病运行的设施185、设备,停封整改;对没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而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清退出场。3.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出示有效的监督检查证件,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和施工生产。工区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4.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举报。对员工群众的举报,各受理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透露举报人和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5. 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监理、工区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186、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对性质严重的举报内容要报告业主。第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项目进场前,积极联系工区,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带到项目备查。1. 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2. 参加现场施工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 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不准进场施工。3.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求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检查,凡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将无证单位清退出场。4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进入施工现场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劳务分包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指令187、并督促落实,对整改仍未达标的,按照程序清退出场。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实施责任追究,加强责任考核。第四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针对参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是项目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项目及工区均需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和特殊工种人员台帐。未经安全生产教育188、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1.根据工程建设和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实施。安全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2.在施工开始前,应对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开工后应针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难点和重点,及时组织专题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4. 项目及工区应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本着“精而有用,注重实效”和“干什么知什么、会什么、精什么“的原则,开展以“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5在培训教育上,应做到“四个必须”,即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在新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189、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做到持证上岗。6 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应建立培训台帐和培训档案,完成培训计划后,将培训名单、培训内容、课程安排、考试结果等有关台帐资料,存入培训档案。第五条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应全面准确、针对性强,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安全技术交底后,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工(队)长等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制止违章作190、业现象,并做好记录。第六条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工区应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检查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情况。第七条 “三同时”制度项目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八条 营业线施工相关制度1. 坚持“点前开会、点内控制、点后总结”制度。较大型的要点施工,公司提前三天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项目所在路局有关处室及站段召开施工点前预备会议,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措施。点内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点后召集参建各方进行总结。2. 坚持列车放行会签制度。既有线上施工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191、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路局有关既有线上施工的有关安全规定。施工达到列车放行条件时,施工、监理、运营接管单位共同签字,放行列车。3. 坚持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方案上报审批制度。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方案的制定和报审工作,凡影响铁路运营线行车设备使用的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和运营设备状况提出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防护设计。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上报业主,业主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审查通过后签章,并由工区报工程项目所在路局,路局组织有关业务处协调会签后,由运输部门审批,并纳入月度施工方案。第九条 汛期防洪工作的制度加强汛期汛192、情的掌握,做好防洪工作。每年汛期前项目及工区要成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天气预报,做好气象记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其防洪安排报告公司,并保持信息沟通,特别是施工单位对重点区域的防洪要制定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人员、物资、机具等防洪资源。第十条 现场危险源管理制度1. 工区成立危险源辨识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因素进行辨识。2对施工现场辨识出的危险源应分别根据危险源的根源和状态、部位、可能造成的事故,分别按照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对各类危险源进行评价,并采取科学先进的方法确定危险程度,为有效的控制危险源193、提供科学依据。3在辨识和评价的基础上,应加强危险源的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4. 应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对涉及范围较广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报当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跨越或连接铁路营业线的施工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道部铁办2008190号)的要求进行,并按相关铁路局的规定程序办理。在西安局管内施工,按照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铁安20091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194、0号)及西安铁路局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进行施工。2.加强施工组织领导,工区应明确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3.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掌握施工进度,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施工结束后,主持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4.按规定上报月度既有线施工计划,经监理审查后报公司审核,上报铁路局审批。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195、内容。5.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未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下必须施工时,由工区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路局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其它要求1.铁路跨越公路的施工按照公路交通部门管理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过。2.锅炉、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执行。3.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须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执行。4. 项目及工区在工程建设中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196、工作方针;制定和落实消防工作逐级负责制及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和演练,确保工程建设中的消防安全。5.项目及工区要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经常教育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应经常对司乘人员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二、人员管理标准化第一条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1.根据公司文件要求,结合招标文件,项目设置安全部、质检部对项目安全质量进行管理,工区设置安全部、质检部门,部门分开设置,专职负责工区安全质量管理。架子队设置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负责架子队安全质量管理。2.197、项目设安全总监一名专职负责项目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设安全主任、质检主任各一名,安全部设安全工程师两名,质检部设质量工程师两名。3.工区安全质量部门分开设置,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业主文件规定设置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若干名。4.各架子队、拌合站、钢筋场设置一名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项目经理 安全总监项目质检部项目安全部工区工区质检部工区安全部架子队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第二条 部门职责1负责项目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制定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并监督检查各工区、架子队贯彻实落实。3负198、责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配合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4负责监督单位工作质量的检查监督与管理考核。5负责组织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定期研究部署安全质量工作,及时通报和处理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6负责对安全、质量工作考核,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样板示范工程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7建立安全质量信息平台,健全安全质量档案。参与审核招标文件、标书和相关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条款落实情况。8牵头组织参加信用评价工作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9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10参与安全质量岗前培训、工程原材料质量的控制与管理工作。11. 建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2. 参与工程验工计价中已完工程质量验收的签认工作。13负责组织对设备使用状态、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监督。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现场管理标准化第一条 结合公司现场管理标准化体系文件,严格落实项目现场管理标准化手册要求。四、过程控制标准化第一条 结合公司过程控制标准化体系文件,严格落实项目过程控制标准化手册要求。五、其他要求第一条 本制度结合公司及项目管理体系文件进行编制,不足之处参照公司及项目相关“管理体系文件执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