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计划经费奖励实习人员管理制度2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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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993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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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科研计划、经费奖励、实习人员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科研计划管理工作流程12.科研奖励办法33.科研经费管理办法44.科研实施办法65.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86.发表论文奖励办法15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168.如何申请进修179.实习人员管理办法1810.外来进修人员管理办法2011.医学教育临床实施管理规定2112.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213.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23科研计划管理工作流程1、 科研项目申报管理流程科教科下达申报通知(科研人员获知申报信)申2、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填写填写申请书返回课题组修改医务科形式审查院学术委员会确定申报项目院长审批报送项目主管部门2、科研项目开展及年度评估管理流程主管部门下达立项通知通知院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签订计划项目合同医务科登记项目信息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合同组织项目实施财务科划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医务科审查院分管领导审核报送项目立项部门3.科研项目验收管理流程填写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鉴定)申请书(附全套提交鉴定技术资料)医务科审核院部审批盖章研究相关资料归档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组织验收(鉴定)单位审批领取验收(鉴定)许可证填写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证书)函审验收(鉴定)会议验收(鉴定)验收3、(鉴定)委员会形成验收(鉴定)意见验收(鉴定)(5-10份),报送组织验收(鉴定)单位审核盖章验收(鉴定)材料归档说明:验收(鉴定)材料按不同成果特点而定,一般需包括:计划任务书、技术研究总结、试制工作总结、检验报告、查新报告、已发表的主要论文、获得的专利等。科研奖励办法为适应我院发展需要,落实各级部门对院科研工作提出的任务要求,提升我院科研档次,激发科研工作的积极性,特对有关科研管理及奖励做如下规定:(一)立项奖(项目完成后与完成奖一并发放,从院科研基金中列支):卫生厅、教育厅、市科技局项目:2000元/项市卫生局级项目:1000元/项区级项目:500元/项(二)完成奖1、凡获得立项奖的科研4、项目,按原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均可获此奖励(从院科研基金中列支):卫生厅、教育厅项目:1000元/项市级项目:500元/项区级项目:300元/项2、对按计划任务完成科研项目,并有经费节余者,按以下比例奖励(从项目经费列支): 卫生厅、教育厅项目按节余经费的10%提成。 市科技局项目按节余经费的8%提成。 市卫生局项目按节余经费的5%提成。 区科技局项目按节余经费的3%提成。提成经费不得超过下达总经费的10%,提取以上各种节余经费后剩余部分的费用,项目负责人可到医务科办理转帐手续,用于启动经院学术委员会批准的新科研项目,否则由医务科收回纳入院科研基金。未能按时完成科研项目,但5、有经费结余者不得享受提成。(三)科研成果奖(从院科研基金中列支):1、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0万元/项;2、省科技进步二等、市科技进步一等奖5万元/项;3、省科技进步三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3万元/项;4、市科技进步三等奖1万元/项;5、其它科研获奖项目按市科技局、市卫生局或相关局相关文件予以奖励。注: 所有奖金一律发给项目第一负责人,由第一负责人根据项目组人员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所有奖金均扣除8%管理费,用于奖励有关人员。 省卫生厅、教育厅(市卫生局、教育局)、区科技局等奖项按上述额度相应降一级别奖励。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科研经费的管理,有效合理使用资金,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6、,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经费拨出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科研经费指在本院医务科登记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按一定程序下达到我院的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指来自社会上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用于课题研究的资助经费和协作经费。第三条 科研经费收入、转拨和结题决算由财务科和医务科共同负责。科研经费(含横向科研经费)必须进入本院财务科科研账户,该账户基数为本院上年度业务收入的0.6%。科研经费配套及奖励、论文发表、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等费用均从该账户中列支;如有节余,可列支部分书报费。横向科研经费进入该账户后,由财务科开具相应的收据。7、在本院科研经费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按以下比例配给:有上级拨款的,按最高级别配套:省、市级的课题(专科或项目)予1:1比例匹配,区级1:0.5;被列入厦门市重点学科的,经费资助1:1配套;无上级拨款的项目给予市级及以上1万元、区级5000元经费补助,其余经费自行解决。无下拨经费项目负责人可与有下拨经费项目负责人协商,在不影响课题完成的基础上,通过一定方式转拨经费,由医务科牵头,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资助协议。科研经费到位后扣除5%的课题管理费,划拨给医务科用于科研管理。财务科为有经费资助的立项课题提供经费本,交医务科统一管理。经费的使用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经课题负责人签字,医务科审核,有关人8、员即可持经费本到财务科按财务规定办理课题支出报销手续。经费本一式三联:第一联上交医务科;第二联上交财务科;第三联为存根由课题负责人保存。使用经费必须由课题负责人和单位分管科研有关领导签字有效:使用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医务科长审批;使用金额在200010000元的须得到分管院长签字同意,使用金额在10000元以上须经院部讨论、院长签字同意。第四条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及开支途径包括:(1)科研业务费。包括各种与科研活动有关的资料检索费、分析测试费、数据录入费、数据计算费、国内调研和各种学术会议费用(出差审批仍按本院规定程序进行)、图书资料费、印刷复印费、论著版面费和出版补偿费、鉴定或结题评审费等9、。(2)仪器设备购置费、实验材料费、劳动保护用品费、实验室改装费。涉及固定财产购置的,应在购置前及购置后向本院设备科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固定资产纳入本院固定资产管理范畴。(3)协作费。包括协作单位研究费用、邀请院外专家和合作研究人员的费用等。协作单位经费以签订的合同或联合申报的经费分配方案为依据,经医务科审批后转拨外单位。(4)课题实施的劳动费、人工费,一般不超过总额的10%。(5)少量接待费。1万元以下的项目,接待费不超过总额的5%,1万元至10万元的项目,不超过总额的3%,1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超过总额的1%。 (6)横向课题经费可以开支中介费,中介费按合同约定办理。财政拨款类课题中介费一般10、不超过5%。企业或民间资本赞助的课题中介费不超过赞助部分的10%。(7)未列入上述范围的其他必要开支须事先经医务科书面同意,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报销。(8)纵向科研经费若经费拨出单位另有规定,原则上优先执行经费拨出单位规定。第五条 企事业单位立项课题、协作课题、自拟课题经费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自筹,医院不予资助。第六条 未经医院书面同意申报的课题,医院不予资助。第七条 在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可使用资助经费一半额度,另一半额度须在课题获准结题后才能动用。资助经费使用期限至课题结题后3个月内为限。第八条 课题负责人应按计划认真组织课题实施,按要求做好课题的科研记录、年度进展报告或总结报告,按11、时完成结题鉴定和成果验收工作。对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而未取得研究进展的课题,或不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或总结报告的课题,或未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医务科可通知财务科暂时冻结或中止该课题经费的使用。对承担的政府课题为能按时完成,且未办理好延期等相关手续的课题负责人,科教科可通知财务科中止课题经费的使用,并追回已使用的课题经费(从课题负责人个人账户中扣除)。科研实施办法为确保我院医学科研发展并按计划顺利进行,出成果、出人才、出成效,更好地促进我院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为我市人民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特制定我院医学科研管理实施细则。一、申请、评审和审批1、申请立项的项目(或专科、课题)应主要12、立足于福建省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的技术关键问题,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难点,研究内容必须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业务和学科发展方向。项目申请者应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际主持所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为本系统在职人员。2、在正式提出立项申请前,应就研究内容中相关的依据和数据进行检索并提供查新检索报告。查新费用按标准查新资费予以报销,如为快速查新,超过标准资费的部分不予以报销。3、每季度末各科室将科研项目申请书和可进行性报告交医务科备案,并由科教科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课题的必要性、迫切性,预期目标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并从课题设计、研究方案的科学性,技术路线的13、合理性和可行性等进行评议,提出修改或完善设计意见,最后确定各级科研上报课题,并由医务科统一查新后上报。二、组织实施1、医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或明确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具体职能科室负责课题(专科或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2、课题(专科或项目)建设以两到三年为一周期。医务科每年12月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合同和计划进度对课题(专科或项目)进行考评。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实施的课题(专科或项目)将视不同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或撤消建设计划等措施。课题(专科或项目)结束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全面验收,并进行评审,如未能通过终期验收,院部将视情节追还拨款或调拨投资所购置的仪器设备。3、考核和验收的主要内14、容(1)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考核指标,达到预期目标的状况;(2)建设过程中承担的主要科研任务和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水平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和医教、科研工作的促进情况;(3)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和人才梯队形成的建设情况;(4)经费的投入、使用和配套条件的建设情况;(5)学术活动开展和学术地位的变化情况;(6)以社区服务为主的初级卫生特色项目考核和验收的重点是项目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对社区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事业的实际作用及示范和辐射作用;(7)存在问题和困难的解决办法及发展设想。三、成果鉴定1、课题(专科或项目)形成的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先进性是15、成果水平在同领城中应处于领先地位;创造性是技术上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和进展;实用性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实施,而且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2、鉴定范围:(1)国家、厅市级的科研计划。(2)厦门市、卫生局的科研计划。(3)少数计划外的重大项目。3、鉴定条件:申请鉴定的成果按以下要点进行审查:(1)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2)符合科技成果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要求。(3)技术资料齐全。(4)论文已公开发表。(5)不存在知识产权的权属争议。4、鉴定程序:(1)按任务来源或经费下达部门或行政隶属提出鉴定申请。(2)提交有关材料。(3)医务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重点项目、有获奖希望的项目由厦门市16、科委或区科委组织专家召开鉴定会。一般项目则进行函审。四、医院成立科研奖励专项基金,奖励基金设立科研管理成果奖、优秀学科奖、优秀学科带头人奖、优秀科研管理人员奖和优秀科研论文考评奖。获得奖励的课题或个人除荣誉证书外,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由院部临时讨论决定。五、医院成立科研奖励专项基金评审小组,负责奖项的评定和本年度奖励金额。六、奖励参照医院规章制度科研奖励办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医学教育是一个完整的连续统一体,包括三个性质完全不同又互相联接的阶段:医学院校基本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由住院医师培训和研究生教育两部分组成。临床住院医师阶段,是17、临床医学人才在知识、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都得到进一步锻炼和培养,并逐步趋于成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临床医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医学生尽管在学校教育中已经过了临床教学阶段,但实际医疗工作能力仍很缺乏,毕业后必须经过系统的临床实践,把学校获得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临床医生。根据卫生部1993年2月下发的卫教发(1993)第1号文件“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以及厦门市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光亮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光亮医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以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医学科学水平。轮转方案如下:第一阶段18、:为各学科基础培训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2年):内科3个月、普外科3个月、麻醉科2个月、脊柱外科4个月、关节外科4个月、创伤外科4个月、ICU1个月、影像科1个月、特检科1个月、医务科1个月。各专业本科毕业(2年):麻醉专业:影像科1个月、特检科1个月、内科2个月、普外科2个月、骨科4个月、ICU1个月、急诊科1个月、麻醉科12个月。医学影像:内科4个月、普外科4个月、骨科4个月、影像科12个月。临床研究生毕业(1年):内科专业:麻醉科2个月、ICU 1个月、急诊科1个月、影像科1个月、骨科1个月、外科1个月、特检科1个月、内科4个月。外科专业:麻醉科2个月、ICU 1个月、 急诊科1个月、影19、像科1个月、特检科1个月、内科2个月、普外科(脊柱外科、关节外科、创伤外科)4个月。麻醉专业:影像科1个月、特检科1个月、内科1个月、普外科1个月、ICU 1个月、急诊科1个月、麻醉科6个月。医学影像:内科3个月、普外科3个月、影像科6个月。专科毕业(3年):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内科6个月、普外科6个月、麻醉科3个月、脊柱外科4个月、关节外科4个月、创伤外科4个月、ICU 3个月、影像科2个月、特检科2个月、急诊科2个月。各专业专科毕业:麻醉专业:影像科3个月、特检科3个月、内科3个月、普外科3个月、骨科3个月、ICU 2个月、急诊科1个月、麻醉科18个月。医学影像:内科4个月、普外科4个月20、骨科4个月、影像科24个月。各轮转科室具体要求如下:1、内科:(1)正确询问病史,全面规范体检,正确书写内科完整病史(30份)、入院录,病程录及出院录,正确地向上级医师汇报病史、病程演变和初步诊疗意见;(2)初步熟悉内科常见病诊治与鉴别诊断、治疗与处理原则,能独立诊断和处理内科门诊的常见病;(3)遵守科室值班制度,深入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及时处理;(4)逐步掌握常用的诊疗技术如胸穿、腰穿、腹穿、骨穿、淋巴结穿刺、EKG检查等技术操作及禁忌症、适应症;(5)能逐步熟悉内科系统常见病及下列内科急症疾病的诊治及抢救。如消化道出血、咯血、昏迷、休克、心衰、肝衰、呼衰、肾衰、脑水肿、急性中毒及DIC等21、;(6)能逐步掌握下列疾病的诊断和救诊原则:哮喘持续状态、大咯血、急性肺水肿、自发性气胸、呼吸衰竭、心肌梗塞、高血压危象、常见各种心律失常(室上速、室速、快室率房颤、室扑、室颤、二度型以上房室传导阻滞等)、上消化道出血、肝、肾功能衰竭、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甲状腺危象、脑血管意外、癫痫持续状态、常见中毒、常见水、电解质失衡和休克(心源性、低血容量性、感染性、过敏性休克等)急诊;(7)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分析、文献综述和学术论文等。2、普外科:(1)熟悉外科基础知识及理论;(2)熟悉外科常见病的诊断、处理,能正确询问、收集和书写外科病史(30份),能诊治、处理外科门、急诊的常见病;(3)熟悉外科常22、用诊断操作技术,如换药、导尿、静脉切开、中心静脉压测量,以及某些特殊诊断方法与技术,如血管造影P、T、C检查,rIPN支持治疗。了解常用临床检验、X线、心电图、超声波、心肺功能及本科特殊造影等检查的指征和临床意义;(4)熟练掌握切开、缝合、结扎、止血等外科手术基本技能,并担任单纯的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的主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施行肠吻合、胃肠吻合、植皮术等。掌握本科常用诊疗技术、无菌技术、胸部创伤急救、心肺复苏等;(5)通读实用外科学。3、麻醉科:(1)了解麻醉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基本理论;(2)初步领会或熟悉蛛网膜下腔阻滞、硬膜外阻滞、颈丛、臂丛、气管内插管、手法人工通气、静脉复合麻醉23、等技术及各项麻醉常规;(3)初步了解各种麻醉方法和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及并发症的防治,熟悉麻醉前用药及麻醉方法的选择;(4)对手术病人能初步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估,并正确地作好麻醉记录和麻醉后随防及总结;(5)初步熟悉术中输液、输血的管理;(6)结合临床麻醉实践,阅读现代实用麻醉学及有关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等与专业相关的书刊。4、骨科:(1)熟悉骨科基础知识与理论;(2)熟悉骨科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能正确询问、采集及书写骨科病史(30份),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处理骨科门、急诊及住院病人;(3)初步学会一类手术切口严格的无菌观念,骨科基本操作。掌握骨科常用诊疗技术,如常见骨折和关节脱位整复、石膏或小夹24、板固定,皮肤或骨牵引及骨科手术前后处理及随访中的重要注意事项;(4)通读实用骨科学。5、ICU:(1)熟悉内科重症病人生理功能的改变,包括呼吸、循环及肝肾功能的改变,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等;(2)初步掌握常用监测技术的适应症、操作技能及其临床应用;(3)初步掌握呼吸治疗(包括氧治疗、机械通气等)和循环支持治疗的适应症、基本方法以及常用急救药品的应用;(4)参加管理重症病人5-8例,并按时完成病历书写记录。6、影像科:(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2)熟悉常见的放射检查方法和申请单的正确填写及放射检查顺序;(3)熟悉常见病的X线表现,并能结合临床表现和其他检查正确综合分析;(4)正确书写常25、见X线报告30份;7、特检科;(1)心电图:能掌握心电图机的操作,初步掌握心电图知识,能识别常见心律失常、房室肥大、低血钾、洋地黄中毒、心肌梗死等常见心电图形。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打出30-50份心电图诊断报告;(2)超声室:初步了解对肝、胆、胰、肾等常见病的B超诊断,了解心脏常见病的B形超声诊断;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书写30-50份的报告;阅读超声专业书籍及有关文献;8、医务科(1)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医务科的职责;(2)熟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掌握病历复印审核程序,患者更名办理程序;(3)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了解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首次及变更注册);(4)熟悉医疗事故处理条26、例,掌握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来信来仿的接待工作;(5)参与院内事物处理及其他临时安排的工作。第二阶段:为专业培训阶段本科生毕业(3)年、研究生毕业(1)年、专科毕业(4)年。各轮转科室具体要求如下:一、内科各专业学科临床实践要求如下;1、神经内科(1)掌握神经内科基础知识及理论;(2)掌握神经内科常见病的诊断和处理原则,能独立诊断和处理神经内科门诊、急诊常见病;(3)了解神经内科的新进展;(4)能正确掌握神经内科检查方法及腰穿,掌握神经内科常用的临床检验、X光片、CT、脑电图、脑血管造影等特殊检查的临床意义;(5)参加神经内科的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带教工作;(27、6)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分析、文献综述和学术论文等。2、心内科(1)掌握心内科基础知识及理论;(2)掌握心内科常见病的诊断和处理原则,能独立诊断和处理心内科门诊、急诊常见病;(3)了解心内科的新进展;(4)能正确掌握食管电生理检查、心包穿刺术、电复律、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测定、心电图运动试验的基本技能;(5)参加一定的教学工作,如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带教工作;(6)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分析、文献综述和学术论文等。3、消化内科(1)掌握消化内科基础知识与理论;(2)掌握消化内科常见病的诊断和处理原则,能独立诊断和处理消化内科门诊、急诊常见病;(3)了解消化内科的新进展;(4)能28、正确掌握上消化道出血的其他原因,引起黄疸的常见疾病,消化道溃疡的特殊临床表现,肝硬化的多种并发症及消化器官肿瘤的诊断及鉴别诊断,能正确掌握胃镜检查方法;(5)参加消化内科的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带教工作;(6)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分析、文献综述和学术论文等。4、内分泌专业(1)掌握内分泌专业的基础知识及理论;(2)掌握内分泌专业常见病的诊断和处理原则,能独立诊断和处理内分泌专业门诊、急诊常见病;(3)了解内分泌专业的新进展;(4)正确掌握尿崩症、皮质醇增多症、泌乳素瘤、自主性高功能甲状腺结节及腺瘤、成人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亚急性甲状腺炎,阿狄森氏病的诊断及鉴别诊断;(5)参加内分29、泌专业的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带教工作;(6)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分析、文献综述和学术论文等。5、急诊内科专业(1)掌握急诊内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及理论;(2)掌握急诊内科专业常见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能独立诊断和处理急诊内科常见病;(3)了解急诊内科的新进展;(4)掌握常见危重综合症(休克、DIC、各种急性脏器功能衰竭等)的发病机理、处理;掌握常见临床危重病症的发病机理、处理原则。掌握电击除颤术、心电及有关监护、气管插管、动静脉穿刺插管术的基本技能;(5)参加急诊内科的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带教工作;(6)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分析、文献综述和学术论文等。6、普内科专业(30、1)掌握内科基础知识及理论;(2)掌握内科常见病诊治与鉴别诊断、治疗与处理原则,能独立诊断和处理内科门急诊的常见病;(3)了解近代内科的各项新进展;(4)能正确掌握内科各重症病人的抢救原则;(5)参加内科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指导; (6)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分析、文献综述和学术论文等。 二、外科 各专业学科临床实践要求如下:1、普外科(1)掌握普外科基础知识及理论;(2)掌握普外科常见病诊治与鉴别诊断、治疗与处理原则,能独立诊断和处理外科门诊的常见病;(3)了解近代普外科的各项新进展;(4)能正确掌握甲状腺、胃、乳房、胆囊等病的手术适应症和手术操作,并能及时诊治与处理各种手术的31、并发症;(5)参加一定教学工作,如对实习医师的带教,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指导;(6)培养科研能力,能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分析报告、文献综述和学术论文等。2、神经外科:(1)掌握神经外科基础知识及基础理论;(2)掌握神经外科常见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能独立诊断和处理神经外科门诊、急诊常见病;(3)了解神经外科的新进展;(4)能独立进行颅脑损伤的外科治疗,及在上级医师的指导或协助下进行较单纯的其他神经外科疾病的外科治疗;(5)参加神经外科的实习医生、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教学工作;(6)培养科研能力,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分析、文献综述或学术论文等。3、胸外科(1)掌握胸外科基础知识和理论;(32、2)掌握本科常见病的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原则,能独立处理门、急诊常见病;(3)了解近代胸外科新进展;(4)正确掌握肺叶切除、下段食道癌手术、二尖瓣分离、动脉导管结扎及急诊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担任体外循环的手术第一助手、第二助手,熟悉心脏手术插管步骤,逐步掌握房缺、室缺、肺动脉狭窄等手术;(5)参加一定的教学工作,如对实习医师的带教及进修医师、低年住院医师指导;(6)培养科研能力,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分析报告、文献综述、学术论文等。4、骨科(1)掌握骨科基础知识及理论;(2)掌握骨科常见疾病的诊断、鉴别及处理原则,能独立诊断与处理骨科门诊、急诊病例;(3)了解骨科各方面的新进展;(4)能独33、立施行一般骨折与关节脱位的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较单纯的骨科疾病的外科治疗;(5)参加骨科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教学工作;(6)结合临床实践进行科学研究,撰写文献综述、病例报告和学术论文。5、泌尿外科(1)掌握泌尿外科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2)掌握泌尿外科的诊断、内窥镜知识及各种检查方法,如膀胱镜检查输尿管插管,各种造影方法,对泌尿外科疾病作出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原则,并能独立处理门、急诊病例;(3)了解泌尿外科新进展;(4)掌握膀胱切开术、膀胱部分切除、尿道会师术、输尿管切开取石术、肾盂切开取石、肾切除等手术的操作技能及适应症、并发症、术前后处理等;(5)参加泌尿科实习医师、34、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教学工作;(6)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报告、文献综术、学术论文等。三、麻醉科(1)掌握麻醉科基础知识及理论;AP的监测,心肺复苏、各专业麻醉处理,危重病及疑难病例麻醉,低温、低压的实施等技能和知识,参与麻醉科的院内会诊;(3)了解麻醉科的新进展;(4)参加麻醉科的教学工作,如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指导工作;(5)结合临床实践,撰写病案报告、文献综述及学术论文。四、影像科:1.掌握超声诊断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理论;2.掌握常规各部分超声检查方法、常用超声切面及探查顺序;3.了解超声诊断专业的新进展;4.正确掌握各科疾病超声检查的适应症及临床常见疾病的超声表现;5.35、参加超声诊断科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及低年住院医师的带教;6.结合工作实践,撰写病案报告、文献综述及学术论文。发表论文奖励方法为鼓励医务人员撰写本专业有关的论文,凡我院各科医务人员以厦门光亮医院的名义发表的文章,文章具有国家统一刊号,参加福建省卫生厅人事晋升期刊最新目录,给予报销版面费:中华系列全额报销,其他杂志论著1000元以下,其他论文600元以下。并奖励第一名作者,具体奖励金额如下:刊物级别论著综述经验交流其他SCI收录5000元篇3000元篇2000元篇1000元篇国家一级1000元篇500元篇300元篇200元篇国家二级500元篇300元篇200元篇100元篇省级一律50元篇注:1、SC36、I收录的论文,影响因子低于等于0.5的按以上金额奖励,影响因子每增加0.1奖励金额增加1000元,以此类推;2、2500字以下的论著降一级别奖励;3、无中英文摘要的临床研究、基础研究参照经验交流奖励;4、参考文献为15篇以下的综述参照经验交流奖励;5、个案报道参照经验交流奖励;凡参加著书者,第一主编,国家级出版社奖励10000元,省级出版社奖励6000元;第二名以后主编及副主编,国家级出版社奖励4000元,省级出版社奖励3000元;参编人员视字数多少给予1000元以下的奖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管理在院教学(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并37、接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市继续医学教育分中心在业务上的领导和指导。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实施与管理二、培训对象新毕业来院从事临床医疗专业的临床住院医师,包括内科、外科、骨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等临床学科,功能检查科、急诊科的住院医师根据专业需要,选择相应的学科。三、培训时间每一周期培训的时间为:本科毕业五年,专科毕业七年,临床研究生毕业二年,从毕业参加工作的当年7月1日开始。四、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实践与理论学习两大部分,以临床轮转和课程学习的形式进行学分登记。1、临床实践及学分要求:(1)临床轮转: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本科毕业2年,专科毕业3年,临床研究生毕业1年),为二级学科基础培训,培38、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打好各学科临床工作基础;第二阶段(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4年,临床研究生毕业1年),为专业培训阶段,在进一步巩固第一阶段轮转的基础上,侧重专科培训。由医务科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排出轮转表,各科住院医师按计划轮转,不得擅自改变轮转计划,如需变动轮转计划须经院教学(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审核批准。(2)实践学分要求:五年内应达到120学分,平均每月2学分,每年24学分。如脱离临床工作(脱产学习或病、事假、哺乳假等)每月累计在15天以上者,按月扣减2学分(法定假除外,如探亲假、年休假、产假、婚假等)所缺学分必须补上,因为违纪扣分者,必须补足,缺0.11分补一个39、月,1.12分补二个月,依次类推,满120学分后方可晋升中级职称。2、理论课及学分要求:(1)理论课程包括专业必修,公共必修和选修,总分要求达50学分。其中五年学分要求专业必修课达15学分,公共必修课达20学分,选修课达15学分。(2)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选修课课程内容和教材,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制定。五、培训方式坚持以实践为主,技能为主,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培训原则。六、考核、考试制度1、临床实践的考核:(1)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和业务能力考核。(2)考核方式:a.平时考核:由所在科室科主任负责。b.阶段考核:在第一阶段轮转结束时进行,具体的考核内容由院教学(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40、组制定,由医务科组织安排,统一考核、定科,并进行第二阶段的临床实践培训。2、理论考试:从本科毕业第三年,专科毕业第四年,临床研究生毕业第二年开始,临床住院医师可申请参加每年一次的理论课考试(包括:专业理论、公共必修课、选修课、专业外语),考试时间及内容由福建省临床医师继续教育厦门市分中心统一组织安排,报名时间为每年34月。各课程成绩由医务科逐门登记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重考。七、证书管理经上述两阶段培训,并获得规定学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主治医师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八、经费报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报销90%的理论课考务费和(41、必修课)培训费。如何申请进修一、进修教育形式进修时间一般为3个月至1年,特殊情况另作安排。二、申请进修条件1、选送单位等级:主要接受市、县、镇级医药卫生单位的专科进修人员,适当接受少量个体医疗卫生单位符合录取条件的医务人员,以确保进修质量。2、资格:医师系列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医技系列(放射、心超)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三、录取方法1、个人填写进修申请表,选送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报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附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寄送本院。2、申请表由本院科教登记审核后通知。3、进修员按通知要求42、准时报到。四、进修申请表可在内网“表格下载”中下载样表,打印后可用。五、联系地址地址:厦门光亮骨科医院 医务科(厦门市塘边兴隆路453号 )邮编:361003电话:0592-2616666实习人员管理办法为规范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的管理,保护患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医学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一、医学院校实习生来我院实习,必须提前1-2个月来人联系,告知实习时间、人数和要求;医务科和护理部接到通知后按实习手册要求,会同有关科室做出安排并将计划分发至有关科室执行。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实习生。实习期间有关科室要协助学校做好实习生的实习管43、理工作。二、实习生来我院,凭学校介绍信和学生证到医务科、护理部报到,由医务科(护理部)统一安排实习。三、实习生按规定到财务科缴纳实习费60元/月/人,住宿自理。四、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医院的规章制度。五、实习生进入有关科室实习时,必须及时做好接班工作,尽快地熟悉自己经管的病房和病员情况及医疗仪器的使用等,在结束离开时做好交班工作。六、实习生必须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科规定的业务学习(包括小讲课),无特殊情况未获得科室领导或组长同意,不得迟到或缺席。七、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无重要原因一概不准请假。如因事因病请假在2天以内者,须经实习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在2天以上1周以内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并附44、证件,由实习小组及科室提出意见,经科教科批准;请假在1周以上者,须经学校系领导批准。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如有特殊原因延长假期者,必须持有关证件续假。八、临床实习生管理:1、实习生在上级医师指导和护士协助下,负责一定数量的病床(5-8张),接到病人入院通知后,应即询问详细病史,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体格检查和各科所规定的常规检查,提出初步诊断与治疗意见。上述各项工作应于次晨主治医师查房前完成(急诊病人应及时完成)。2、实习生在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带领下查房,应提前半小时进入病房。在查房前必须完成常规检查项目及其它准备工作,查房时应向上级医师详细汇报自己经管的新病人的病史、体格检查、化验结果、45、诊断和治疗计划,扼要报告老病人的病情经过和变化,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3、每次查房结束后,实习生应把上级医师的检查发现、讨论意见和指示及时记录在病历上,按照上级医师的意见或开出的医嘱,进行治疗工作。每日应检查各项医嘱的执行情况。4、实习生要重视病史质量,书写病历及各项记录必须完整、详细明了、文理通顺、字迹清楚、格式整齐。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书写,上级医师修改三处以上的,应予以重新抄写。5、实习生必须关心病人,密切注意病情变化,了解病人心理状况和思想动态,耐心对待病人,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遇有病情变化或接到病房护士通知时,应立即前往监视,对病情严重的要立即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实习生应协助护士做46、好病人的护理工作和病房清洁工作。6、实习生在手术室工作时,应服从手术医师的分配,并按照手术常规进行工作。未经上级医师许可,不得单独进行任何手术。手术前应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手术后负责填写手术登记,并注意手术前后病人病情的变化。7、实习生在门诊工作时应以初诊病人的病史记录及做体格检查为主,并在门诊医师指导下给予诊断和处理,门诊处方须经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交病人。九、实习生要爱护医院的器械及国家一切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医院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或处理。重要仪器、医疗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外来进修人员管理办法一、凡来我院进修的医务人员由医务科统一接收和安排,并由专人负责47、管理。其它各部门、临床医技科室不得私自接收进修人员。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首先到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持医务科通知单向所进修科室报到,落实具体带教老师,服从科室统一安排。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报到者,须事先与我院医务科联系,否则取消进修资格。进修培养计划一经制定,按原定计划进行,中途不予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动,由我院根据情况决定。如需同时进修两个科室的,需于报到时说明,进修完一个科室后到科教科办理好转科手续方可到另一科室报到。二、进修人员报到时,进修费用一次交齐,进修费400元/月/人。无论何种原因中途退学者,进修费一律不退。须随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148、寸彩照2张、2寸彩照1张。我院均不安排住宿,住宿费自理。三、进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我院有关的医疗管理规定,服从临床及医技科室的管理。遇到不清楚问题主动请示上级医师,不得自行处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病人拉关系、收受钱物等,如被发现立即终止进修,并退回原单位处理。四、进修期间,一律不安排探亲假,不准事假。如确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我院酌情批假。如有病假(除急诊外),需要我院科室相关医疗证明,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视无效。逾期不归也未补假手续或假期累计一个月者,劝其中止进修,不发结业证书,不退还进修实习费用。无故旷工者,酌情通报原单位或学校,直至终止进49、修。五、进修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医院安排,接受所在科室的领导,认真参加业务学习和政治活动,党团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如在三个月内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科室可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同意,报院领导批准,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六、进修医生进修期间无处方权,不得单独值班、单独手术、参加会诊,所有医疗文书须带教老师签字方有效。进修人员未经科室领导准许,不得收藏、携走我院病历、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各种资料和标本,如有违纪者则终止进修。七、进修期满前一周写好进修表,由带教老师和进修所在科室进行鉴定,科教科签署意见并发给结业证书。进修人员可在离院前三天办妥离院手续,所借公物书50、籍必须全部归还;丢失或损坏仪器设备,要按价或折价赔偿。八、如有下列情况存在者,离院时不发结业证书:进修期限不满3个月;病假、事假超过两周;进修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违纪违规违法;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违反医院规定、提前离开医院。九、离院前必须归还胸牌、饭卡、图书卡等,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的管理,保护患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医学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名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各级各类院校的医学生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第51、三条 本规定所称医学教育临床实践包括医学生的临床见习、临床实习等临床教学实践活动。医学生是指具有注册学籍的在校医学类专业学生。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实践活动在临床教学基地进行,在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下参与临床诊疗活动,实现学习目的。第四条 临床教学基地是指院校的附属医院以及与举办医学教育的院校建立教学合作关系、承担教学任务的医疗机构。第五条 临床教学基地负责组织医学生临床教学实践活动,为实施临床教学实践活动和完成教学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维护临床教学实践过程中相关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临床带教教师是指经临床教学基地和相关院校核准,承担临床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的执业医师。第七条 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负责52、指导医学生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确定从事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具体内容,审签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书写的医疗文件。第八条 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应牢固确立教学意识,增强医患沟通观念,积极说服相关患者配合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在安排和指导临床实践活动之前,应尽到告知义务并得到相关患者的同意。在教学实践中要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第九条 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讲座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医学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53、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文字材料必须经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审核签名后才能作为正式医疗文件。第十条 医学生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鉴定,属于医方原因造成的,由临床教学基地和相关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因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承担相应责任。医学生未经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同意,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一、研究生委培5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和医院发展的实际需要,我院每年将选送优秀中青年人才赴重点学校、科研院所攻读硕士学位。有关选送条件和办法规定如下:1、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我院的全面发展贡献自己的一切。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或管理能力,有培养前途。(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3)攻读硕士学位者为大学本科毕业,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选送及录取办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由医务科和人事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实施。二、选送优秀人才赴外院进修医院每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派各专业的优秀人才赴外地或本55、地的各大医院进修学习。1、要求选派的人才素质高、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专业基础扎实,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2、各科室每年十二月份前将下一年度的进修计划上报医务科,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进修项目。除院部因工作需要临时提出的进修人员外,其他无特殊情况或逾期未上报的,不再作进修安排。3、进修人选采用公开报名,择优录取方法产生。考核办法由医务科和各科主任共同确定。4、进修人员在进修学习前必须同医院签定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5、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奖金发放,按人事科奖金分配方案执行。6、进修人员在进修学习结束后可报销一定路费:6个月以内报销2次;6-12个月报销4次,如进修期间因院部事务招回等特殊情况56、,经院部讨论可酌情增加报销次数。三、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培训参加各种学术交流会的医务人员凭大会邀请函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审批备案,才能报销经费,经费可以逐年累积使用。外出交流经费实行个人包干制,超出部分自负。具体规定如下:正高职称:每年1-2次,共4000元;副高职称:每年1-2次,共3000元(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以论文第二、三作者身份参加的30%自理,无文章的50%自理;超过3000元的,超过部分个人自理;中级职称:每年1次,共2000元(论文第一作者);以论文第二、三作者身份参加的30%自理,无文章的50%自理;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初级职称:每年1次,共500元,超过557、00元的部分个人自理;限于参加市内会议。上述包干经费包括:会务费、差旅费及资料费等。有科研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参加学术交流,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在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可从项目经费中支出。各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外出学习和交流,报院部审批后,可适当增加经费。对有关单位通过医院邀请本院相关人员外出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者,须报医务科备案,报分管院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参加,经费自理。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厦门市重点学科建设的相关管理要求,确保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市级医学重点学科是由厦门市卫生局根据全市科学技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58、,在已有学科中,根据专家评议、择优审定、统一布点建设的学科。第三条 市级医学重点学科是我市学科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争取入选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保证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是促进整个学科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都要给予高度重视。第二章 建设目标第四条 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是使这些学科成为培养高质量高层次人才、出高水平科研成果、解决我市、我省乃至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科技和社会重大课题的基地。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要争取成为省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要争取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点,以期形成以硕士点和博士点学科专业为主体的、阵容整齐、结构布局合理学科群体,加速人才培养和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第三章 管59、理模式和职责第五条 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管理实际市卫生局、医院和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三个层次的目标管理。第六条 为加强我院对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管理工作,我院成立市级医学重点学科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有关政策,组织和协调与医学重点学科相关的工作。第七条 医学重点学科是实现建设目标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医学重点学科所在医院要成立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由该小组负责督促本院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以及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医学重点学科按项目管理,实行学术带头人负责制,全面负责该项目的目标确立、学术方向、人员配备、资源配置及资金使用等工作的实施。第八条 医院与医学重点学科要签订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由学科60、负责实施,医院给予支持并监督实施。第四章 学术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第九条 医院在教学、科研人员编制、专业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学术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应优先引进。医学重点学科的学术骨干在校内评聘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第十条 学科建设的关键是要有高水平的学术队伍,要把那些科研实力强、学风端正、学术水平高的中青年教师选拔为学术带头人,要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和职称合理的学术队伍。第十一条 优先安排医学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指导硕士研究生,按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待遇给予一定的津贴。第十二条 积极鼓励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申报国家、市级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鼓励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承担横向项目以及进行学61、研、产的尝试。第五章 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使用第十三条 医院根据学科建设的发展需要,确定每个医学重点学科在一个建设周期内投资经费按上级拨款1:2配套。根据厦门市关于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的要求和规定,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3年。第十四条 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经费按厦门市关于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的要求和市财政局的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使用,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重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购置。2.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选派合适的人员到国内外著名高校进修学习。3.学术队伍的稳定和加强,给予学术带头人适当的津贴。4.信息网络的建立和运行,调研及相关的学术活动。5.重要学术62、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6.资助学术著作的出版及论文发表。7.改善培养研究生的教学、实验及科研条件。第十五条 学科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学科建设日常经费的使用由学科带头人提出意见,医务科按财务规定审核报销。第十六条 医学重点学科购置大型的、贵重的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应由学科带头人提出立项意见,报医务科审核,由医院有关部门审计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或进行招标采购。第六章 评估与奖惩第十七条 按照卫生局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实际办法,医院定期对医学重点学科进行检查。市卫生局将定期对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绩效进行评估。经市卫生局评估成绩优秀的,除市卫生局给予的资金奖励外,医院同时追加奖励,评估成绩不合格的,提交整改报告并限期进行整改,半年后重新接受评估。第七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实际细则从xx年5月1日起执行。第十九条 本实际细则由院医学重点学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