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计划运营管理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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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310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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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企业计划运营管理工作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集团计划运营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集团计划运营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计划编制、调整、审核、审批、执行与考核的管理机制,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确保集团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房地产和休闲农业北京事业部及运维平台各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可参照本制度,制订适合本单位的计划运营管理制度,报集团审批后执行。第三条 名词解释(一)集团各单位:包含本条所列的集团管理部门、事业部及其他类公司。(二)集团管理部门:指集团运营2、平台各职能部门。(三)事业部各单位:包含事业部所属各部门(中心)、各公司。(四)生产经营类公司:指新能源事业部和休闲农业事业部所属各公司。(五)地产类公司:指房地产事业部所属各公司。(六)其他类公司:指IT公司、商业公司、物业公司。第二章 计划运营管理的职责第四条 集团董事长(一)审定集团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二)审批地产类公司总体开发计划和生产经营类、其他类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三)审批集团各单位的年度目标及其调整。(四)审批集团年度资金计划。(五)对集团计划运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 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由集团执行总裁、副总裁、集团各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各事业部3、总经理组成,负责集团计划运营的综合协调与管理。日常事务协调处理的部门为总裁办公室。主要职责为:(一)拟制、完善XX集团计划运营管理工作制度。(二)拟制计划运营管理的考核标准、奖惩办法。(三)以集团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为依据,审核地产项目公司总体开发计划及生产经营类、其他类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四)审核集团各单位年度目标及其调整。(五)审批集团各单位的季度目标及其调整。(六)跟踪督导集团各单位的年度、季度目标的执行,对可能滞后的工作及时预警。(七)对集团各单位的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八)研究解决集团计划运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计划运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第六条 事业部计划运营领4、导小组职责事业部计划运营领导小组一般由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事业部所属各部门(中心)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为:(一)审核本事业部各单位的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及其调整。(二)审批本事业部各单位的月度工作计划及其调整,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三)审核本事业部各单位的资金计划。(四)研究解决事业部计划运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目标(计划)的顺利实施。第七条 公司计划运营领导小组职责公司计划运营领导小组一般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事务协调处理的部门为公司综合部。主要职责为:(一)拟制本公司总体开发计划或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拟制公司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和月度工作计划,报上级审批后组5、织实施。(二)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提出公司工作目标(计划)调整的意见,报上级审批。(三)拟制本单位的资金计划。(四)对本公司各单位工作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五)研究解决本公司计划运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目标(计划)的顺利实施。第三章 目标(计划)的编制、调整及审批第八条 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的编制与审批(一)项目总体开发计划(见附件1):是指地产类公司从拿地到项目结束全过程的工作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开发计划节点(见附件2)中所列明的一级节点。(二)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见附件1):是指生产经营和其他类公司三年、五年或更长期限内的生产、科研、经营等规划。(三)项目总体开发计6、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由公司总经理牵头拟制,事业部和集团两级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核,报董事长审批。第九条 年度工作目标的编制与审批年度工作目标(见附件3)编制的时间跨度从公历年的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一)集团的年度工作目标:依据集团发展规划,结合当前政府有关政策、社会经营环境和集团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由执行总裁组织拟定,报董事长审批。(二)集团管理部门、事业部、其他类公司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单位负责人依据集团年度工作目标组织拟制,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核,报集团董事长审批。(三)事业部各单位的年度目标:由事业部各单位负责人依据集团年度工作目标组织拟制,事业部和集团两级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核7、,报集团董事长审批。第十条 季度工作目标的编制与审批(一)集团管理部门、事业部、其他类公司的季度目标,由各单位负责人依据本单位年度目标组织编制,集团分管领导审核,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批。(二)事业部各单位的季度工作目标,由各单位负责人依据本单位的年度目标组织编制,事业部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核,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批。(三)公司各部门的季度工作目标,由各部门经理依据本部门的年度目标组织拟制,公司总经理审核,事业部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批。第十一条 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审批(一)集团管理部门、事业部、其他类公司的月度工作计划,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编制,集团分管领导审核,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批。(二)8、事业部各单位的月度工作计划,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编制,事业部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批,报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备案。(三)公司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由各部门经理组织拟制,公司总经理审批。第十二条 目标(计划)编制的要求(一)目标(计划)编制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语言准确、逻辑严密,具有明确的量化指标或可考核的标志。(二)目标(计划)编制要有明确的主责人、执行人和完成时间。各公司的年度、季度目标主责人为公司总经理,执行人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无分管副总经理的,执行人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集团管理平台的年度、季度目标主责人为分管副总裁、执行人为部门负责人;事业部各部门的年度、季度目标主责人为事业部总经理,执9、行人为部门负责人。(三)新能源事业部和休闲农业事业部有关工程建设类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招标采购、成本核算等工作由房地产事业部对口业务部门监督审核,相关工作列入地产事业部对口业务部门相应的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所涉单位要提前沟通,相互配合,确保工作衔接一致。其他单位与单位之间有需要配合的工作也要提前沟通,避免脱节。(四)计划权重分值设置原则:1、核心指标(包括签约、回款、费用支出经济指标和生产经营类、其他类公司的核心工作等)分值设置为30分,资金净流入目标分值设置为20分,其他收入和净利润目标分值设置为10分。2、年度工作目标及集团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分值设置为10分。3、季度工作目10、标分值设置为8分。4、月度工作计划中所列的除上述1、2、3项所包含的工作事项以外的工作计划内容分值设置为5分。5、配合性工作分值设置为2分。6、不纳入考核的工作分值设置为0分。第十三条 目标(计划)的调整与审批(一)严格控制目标(计划)的调整。目标(计划)确定后,应成为指导单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一般不再进行调整。如确因政策变化、集团经营策略调整或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必须调整的,方可申请。(二)目标(计划)调整的审批权限与目标(计划)编制的审批权限相同。(三)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或涉及其他单位时,申请单位应协调涉及到的单位同时对相关计划指标进行调整,以保证计划的11、协调一致。(四)目标(计划)调整的时间需按以下要求执行:1、年度工作目标调整应至少在原目标完成时间的20天前提出调整申请。2、季度工作目标调整应至少在原目标完成时间的15天前提出调整申请。3、月度工作计划调整应至少在原计划完成时间的10天前提出调整申请。4、因不可抗力、行业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造成目标(计划)必须调整的,可不受以上时间限制,随时申请调整。(五)目标(计划)调整以OA审批为准,在未完成OA审批以前,仍按原目标(计划)考核。(六)因计划不科学、预见性不强、考虑不周密或工作推进不力等自身原因造成目标(计划)调整的,要纳入调整率统计,并在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考核中予以扣分,扣12、分标准如下:调整率目标(计划)考核扣分标准控制在10%以内不扣分10%调整率20%扣除相应考核期间考核得分2分20%调整率25%扣除相应考核期间考核得分5分25%调整率40%扣除相应考核期间考核得分8分调整率40%扣除相应考核期间考核得分全部分值说明:1、因不可抗力、行业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工作目标(计划)必须调整,以及集团经营策略调整,经集团董事长、执行总裁办公会、集团月度例会研究决定或集团董事长明确要求调整的,以及前提条件不具备或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均不纳入调整率统计。2、目标(计划)调整率计算公式:调整率=调整工作事项数/计划工作事项数。其中:经济指标、内部管理目标及不13、考核工作项均不纳入上述计算公式中的分子分母统计。第五章 计划运营考核第十四条 各层级计划运营管理考核工作分别由集团、各事业部和各公司计划运营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召开一次计划运营工作会议(可与月度例会合并),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第十五条 考核对象集团各单位。第十六条 计划运营考核程序(一)自评1、集团管理部门及事业部所属部门(中心)的目标(计划)完成情况,由本单位负责人自我评分。2、各公司的目标(计划)完成情况,由本公司计划运营领导小组自我评分。(二)审核与审批1、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的审核与审批(1)事业部各单位的月度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在本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事业部计划运营领导小组14、审核、审批,审批结果报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备案、复核。(2)集团管理部门、其他类公司的月度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在本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核,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批。2、年度、季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审核与审批(1)事业部各单位的年度、季度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在本单位自评、事业部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核的基础上,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批。(2)集团管理部门、其他类公司的年度、季度目标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在本单位自评、分管领导审核的基础上,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审批。第十七条 考核评分标准及考核得分计算方法(一)逐项目标(计划)实际完成情况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7)。(二)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对单位考15、核的计算公式1、月度考核得分 = 2、季度考核得分=季度得分70%+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值30%3、年度考核得分=年度得分80%+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20%其中,年度季度得分=)第六章 计划运营工作会议制度第十八条 周例会公司每周应召开一次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副总经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为:(一)传达贯彻集团领导、事业部领导的重要指示及集团、事业部近期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二)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部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三)研究、商讨本公司当前计划运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四)公司总经理决定研究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 月中例会(一)集团及事业16、部每半月应召开一次月中例会。(二)参会人员1、集团的月中例会由集团执行总裁主持,集团副总裁、集团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2、事业部的月中例会由事业部总经理主持,事业部副总经理、各部门(中心)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参加。(三)月中例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集团领导的重要指示及集团近期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2、所属各单位负责人汇报本单位上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月工作安排;3、研究、商讨本单位当前计划运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4、集团执行总裁或事业部总经理决定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月度工作例会(一)集团月度工作例会由集团董事长主持,集团董事会成员、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长办公室主17、任、集团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各事业部总经理参加,其他类公司总经理列席,一般在每月5日召开,具体时间由集团董事长确定,会议内容为:1、各单位以简报形式汇报上月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本月重要工作安排,以及当前工作中存在并需要集团协调解决的问题。2、董事长、执行总裁对各单位上月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本月重要工作安排进行点评或作出部署,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3、审核集团上月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和本月资金需求,审定本月资金使用计划。4、研究集团当前或近阶段计划运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就有关问题作出相应的决策或处理意见。5、集团董事长决定研究的其他事项。(二)事业部月度例会由事业部总经理主持,事业部副总经理、各18、单位负责人参加,集团可派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的时间为每月3日前,会议内容为:1、审核事业部各单位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2、审核事业部各单位上月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和本月资金需求,拟定本月资金使用计划报集团审批。3、研究事业部当前或近阶段计划运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4、事业部总经理决定研究的其他事项。(三)公司月度例会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事业部可派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的时间为每月26日前,会议内容为:1、审核公司各部门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2、拟定下月资金使用计划。3、研究公司当前计划运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4、公司总经理决定研究的其他事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