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活动中心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工作流程制度95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31864
2024-09-08
94页
525.12KB
1、青少年活动中心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工作流程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制度汇编前 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 4号)和xx市校外教育工作发展规划(2009-2020年)(试行)的精神,进一步发挥xx新区校外教育资源的聚合优势,全面推进xx校外教育的发展。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充分发挥2、活动、服务、交流三大功能,加强与学校教育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努力使中心成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服务、凝聚、教育广大青少年的活动平台;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为使中心的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中心的制度文化建设,现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在传承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制度予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特编印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制度汇编。由于时间仓促,在编印的过程中一定还存在许多疏漏,敬请批评指正。简 介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xx市xx新区教育局领导的政府全额拨款的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中心以xx青少年为服务主体,3、坚持公益性和普及性原则,充分发挥活动功能、服务功能、交流功能,广泛开展各类兴趣社团活动,精心策划、组织、实施国家、市、区各级各类群众性、综合性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组织开展跨地区、跨国界的青少年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群众体育、德育等交流活动,每年接待前来参观的中外来宾达百余批次。自2000年来,中心历经多次整合。2000年12月,xx市xx新区少年宫正式建立;2007年2月,原xx新区少年宫与原xx新区中小学科技指导站正式合并为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目前,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校外教育单位之一,总建筑面积为 5万多平方米,常年开设科技、艺术、体育等各类兴趣社团活动,每4、年有近8万人次的学员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类社团活动;此外,中心始终坚持公益性办学原则,每年有近50万人次的青少年参加由中心组织开展的“六一”儿童节、学生科技节、学生艺术节、暑期快乐营、阳光体育大联赛等各级各类教育实践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的内部管理,扩大教育覆盖面,方便全区青少年参加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内设教育管理部,下设五个分部及五个活动部,分别为:第一分部、艺术活动部、第二分部、科技活动部、第三分部、少先队活动部、第四分部、德育活动部、第五分部、体育活动部。目 录管理条例一、 精神文明创建条例二、 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三、 公务公开条例四、 教育教学活动管理条例五、 劳动考勤管理条例六、 奖惩考5、核条例七、 宣传、文发管理条例八、 安全卫生管理条例九、 财务管理条例十、 资产管理条例十一、 档案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一、师资队伍管理管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修订)行为规范、文明礼貌用语师资管理办法学习研修暂行规定二、教育教学管理办法教育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办法学籍管理办法教育教学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优秀学员评选办法帮困助学规定三、工作保障管理办法1. 人事管理聘用管理办法考核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绩效工资、国定节假日等各类奖金发放的暂行规定 奖惩考核办法 奖励实施细则 惩处实施细则2安全管理安全实施细则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安全责任书安全承诺书3资产管理采购办法入库办6、理领用手续保管办法维修办法借用手续调拨办法报废手续损坏、丢失、被盗处理4工作流程病事假报批、工作加班、外出活动外聘人员、组织活动、学籍管理收费报批、资金领用、物品采购物品领用、物品报废、物品借用物品维修、车辆借用、服装借用5相关表格外聘工作人员申请表外聘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病、事假申请表、加班(调休)申请表工作任务书外出活动(会议)申请表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比赛)申报表 师生参加活动(比赛)获奖情况统计表教职工提高学历进修申报表公开教育教学展示活动申请表兴趣社团优秀学员评选表兴趣社团学员学费减免申请表惩处通知书管理条例精神文明创建条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7、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遵循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二、主要任务和措施1培养“三种精神”(两个务必的精神:务必保持艰苦奋斗、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精神;开拓创新的精神;奋发有为的精神)提高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2为青年教师的成长创造条件、搭建舞台,有计划、分层次地选拔培养年轻教师,为中心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3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开展“五学”教育(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关心、学会发展),提倡“人要有点精神”、“人要有点感情”、“人要有点思想”、“人要有点作为”的观念,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8、益的活动,在活动中引导人、凝聚人、激励人、培养人。4以“奉献儿童、缔造未来”为宗旨,深入开展“今天怎样做教师”和师德标准大讨论等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巩固并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教师队伍。5发挥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党总支要继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学习活动,带领全体党员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干干净净为人民工作”。6重视和加强继续教育,在教职工中开展读书活动,提倡多读书、读好书,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营造和谐向上的教研氛围,使广大教师成为实践“终身学习”理念的楷9、模,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优秀人才。7增强教职工创建文明组室和争创文明中心的意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8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认真开展警民共建、军民共建、社区共建精神文明等活动,在社会实践中提高精神文明的水平。9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认真做好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行政、依法执教、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做自觉遵纪守法的文明市民,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10进一步加强对于困难教职工家庭的关心和帮助。努力倡导同事之间相互关心、互帮互助的和谐氛围,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工会的重要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每个教职工家庭的困难,切实从思想上、物质10、上给予关心和帮助,营造具有浓郁人文关怀精神的集体。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本条例结合中心实际,依据xx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修改而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心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公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中心主任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中心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公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是中心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 教代会应当坚持11、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和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校外教育。第四条 教代会在中心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心党总支应当把公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协调关系,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作用。第五条 教代会尊重和支持中心主任依法行使管理中心的职权。主任也应当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第二章 职 权第六条 教代会在本中心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一) 听取12、和讨论主任工作报告。审议中心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以及中心其他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 审议通过中心教职工聘用聘任方案、奖惩办法、重要规章制度、中心内收入分配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后,由主任颁布施行。 (三) 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中心正副主任、中心党总支正副书记,提出奖惩意见和建议。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中心领导干部人选的工作。第七条 教代会提案以及作出的决定,主任应当认真处理和落实。主任对教代会通过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应当及时交换意见,可以提请教代会复13、议并按照程序重新表决。复议后教代会和主任意见仍不统一时,可以提请中心党总支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八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可以当选为本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应当由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师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教职工担任。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以各分部(条线活动部)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可以采用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人数不低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中心正副主任、党总支负责人、工会主席一般应当是教14、代会代表,其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直接参加选举。 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应当张榜公布。选出的教职工代表组成若干代表组。代表组组长由所在组的代表选举产生。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 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 有权对教代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三) 有权对中心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有权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参加由工会组织的对中心有关工作的检查、巡视等活动。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一)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定期述职,提高履职能力15、。(二) 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三) 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四) 提高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中心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对中心教职工负责并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中心教职工有权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代表调离、退休、与中心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因故不能正常参加教代会各项活动时间累计达到代表任期一半以上的代表,中心可以提出撤免建议。对违法犯罪判处徒刑或者违法违纪受到留校察看以上严重处罚处分的代表,应由中心撤销其代表资格。第十五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16、邀请中心内有关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人数不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列席代表在教代会上不具有表决权和选举权。第四章 组织制度第十六条 本中心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十七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十八条 教代会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二次。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教代会应当按时换届,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九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要处理的重大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或者由中心党总支、中心行政和工会共同研究决定,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第二十条 教代会设立常任主席团。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大会期间负责主持会议和各项活动;听取并反馈代表组审议意见;17、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决议和决定草案等;讨论决定以及处理大会其他重要事项。主席团成员由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担任,由中心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和中心其他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当占主席团成员半数以上。主席团成员由中心工会提名,报请党总支同意后,在大会预备会上选举产生。第二十一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对教代会需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专门工作小组组长由教代会代表担任,成员由教代会大会表决通过。第二十二条 教代会建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教代会换届以及增补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向教代会18、报告审查结果。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由中心工会提名,在预备会议上确认。第二十三条 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方式。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第二十四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相应的决议。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向下一次大会报告。第二十五条 教代会可以在会议和闭会期间向代表征集提案,提案处理和落实等情况应当向教代会大会报告。接受代表和教职工的监督。第二十六条 教代会会议(临时代表会议除外)由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两部分组成。预备会议主要任务是选举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筹备情况,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19、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以及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正式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报告、组织审议、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等。在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中间应当安排一定时间开展代表讨论。第二十七条 教代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经费,由中心提供。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八条 中心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 具体负责教代会筹备,提出大会议题、程序方案及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中心党总支同意;主持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审查代表资格;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协助大会主席团做好会议期间有关会务工作。(二) 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组和专门工作组活动,召集临时代表会议,主持代表20、组长联席会议;组织代表活动,宣传大会精神,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以及提案的落实、处理情况。(三) 负责教职工代表管理和培训、教代会质量评估、文书档案管理以及处理教职工代表申诉等有关事项。(四) 工会参与中心改革方案、教职工规章制度等有关重大问题的调研、制定、实施监督与反馈。工会主席参加中心班子会议,参与讨论和决策中心重大事项。(五) 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二十九条 中心教代会工作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和检查。中心召开教代会,工会应当提前十天向上一级工会报告。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公务公开条例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进21、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中心的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从根本上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促进本中心的改革和发展,特制订本条例。一、组织领导1. 公务公开工作由中心党总支统一领导,行政主抓。党总支书记、主任是公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工会是负责公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2.中心建立由党、政负责人、工会、党总支纪检委员、教工代表组成的公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3.中心建立由教育管理部、人事、各分部和活动部部长组成的公务公开工作小组。二、公开内容中心领导要注重公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和公开办事22、结果;要把关系到中心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列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具体内容是:1.中心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中心重大改革方案、领导干部的年度述职报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2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大额经费支出;3大件物资、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情况;4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开支是否符合制度,手续是否完备等;5申报或评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情况;6重大福利、收益(包括奖金)分配方案;7中心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8教工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拨交情况;9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23、,按行风建设的要求、向服务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如培训费、夏令营、快乐营等活动费用等一次性收费使用情况;10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三、公开形式公务公开应根据实际内容可采取多种形式向领导班子、教代会、教职工、社会公开。公务公开的基本形式:1教代会是公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按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教代会,将需公开的有关内容作为教代会议题,由行政负责人向教代会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决定。2设立公务公开公告栏,把公告栏作为公务公开的重要形式,由公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定期公开有关事项。一般应每月集中公布一次,需即时公开的内容应按要求事先或事后即时公开。公务公开栏应设在能方便教工和社会群众了解公24、务公开事项的场所,如教工之家、中心门口等处。3建立公务情况通报制度,由行政负责人定期在党政联席会、行政会以及其他相关范围通报公务公开事项。4建立公务公开专题会议制度,凡有一定时效性的工作事项,属于公务公开内容的,应即时开会通报。四、公开原则公务公开应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及时全面、方便群众的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公务公开的重点:一是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二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教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三是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四是有关中心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不属于公开的内容。2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务公开要结合中心实际、注重实效,正25、确处理好维护教工合法权益与维护中心合法权益的关系,防止随意性和出现偏激。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3全面规范的原则。公务公开在内容上要全面、完整,程序上要规范操作。正确处理好实行公务公开制度与建立各项管理制度的关系,使公务公开逐步成为中心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4方便群众的原则。公务公开的目的是接受群众监督,在内容、方法和程序上应方便群众,简便易行。五、公开程序向教代会公开公务一般应按如下程序进行:1按公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教代会专门小组负责对报告的事项进行预审,审核情况经教代会主席团通过后向教代会报告。2教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行使表决,通过或作出决定的26、权利。3中心负责人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或作出的决议、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教代会报告改进的情况。4有关资料应整理归档,并向上级工会报告。六、监督检查中心建立由工会主席、党总支纪检委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公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上级和中心内部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有回复、有解决,并负责将教职工意见反馈给领导小组,监督落实。监督小组要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群众,经常听取教职工意见,改进工作。七、考核评估公务公开工作是中心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要把公务工作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列入议事日27、程。中心党、政、工均应将公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心每年要对公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公务公开工作进行测评。教育教学活动管理条例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青少年儿童兴趣爱好与个性发展的需求,创设和谐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环境,规范中心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本中心主办、承办的各项科技、艺术、体育、少先队、群众性教育活动的组织,提升教育教学、教育活动质量,特制定本条例。一、教育活动管理(一)组织教育活动的原则1面向全体青少年,发挥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坚持公益性和普及性原则,积极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服务方式,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技术普及、文艺体育培训、劳动技能锻炼等教28、育实践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2要针对学生的身心特点,精心设计和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校外活动;要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怡情益智的文体、科技等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在形式多样的校外活动中,培养兴趣爱好,发挥发展特长,得到锻炼和提高。3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就近就便的优势,与所在区域学校密切配合,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主题教育、文体娱乐和公益服务等活动,并组织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亲子活动等。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充实活动内容,丰富学生的校外生活。4要根据学校教育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29、项目,积极探索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活动方式,创新活动载体,使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二)组织教育活动的分工1.区青少年学生各类艺术、科技、体育、德育、少先队等活动分别由艺术活动部、科技活动部、体育活动部、德育活动部和少先队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与实施。2.根据活动的需要,各部门均有义务共同配合活动负责部门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三)组织教育活动的相关事项1凡本中心创办、主办、承办的各项教育活动必须先申报后实施。2每学期开学前由组织活动的教师制定活动计划报所属分部或活动部部长;经分部或活动部部长以及中心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实施。3组织活动需要收费的,需报分部或活动部部长任签批同意后30、,由教育管理部报物价处备案后实施。4组织活动需要使用经费的,需由组织者按照活动申报流程,制定经费使用计划,经中心行政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5社会民间团体组织的教育活动经中心行政会议讨论商定后有选择地参加。6为确保教育活动的质量及社会影响度,本中心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承揽各类活动。7各类教育活动过程中,相关实施部门和教师要注重收集详尽的活动资料,待活动结束后统一交教育管理部存档。8活动获奖申报按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惩考核条例执行。二、社团教学管理(一)招生各分部应按兴趣社团各类学制的设置要求,拟定部门年度招生方案报教育管理部备案,经分部部长审定后方可执行。招生项目和报名流程的宣传应通过各31、种方式和渠道在报名工作实施前予以告示,同时做好招生的接待、咨询等准备工作。招生工作实施时应严格按物价处审核的收费标准执行,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谨、有序。(二)教学活动任课教师须认真做好每次教育教学活动的准备工作,提前五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不得随意变换活动地点。教学活动前要及时点名,教学活动后有教学记录。为维护教学活动秩序,教师在实施教学活动期间应做到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吃零食、不接待来访、不无故离开教学场所、不私收学员或旁听生。离开活动场所前,应关闭所有电器开关和门窗。(三)教学展示为了让有关部门和家长更直观地了解中心的教育教学情况,每学期由各分部安排一次任课教师的公开教育教学展示活动、一次家长随32、堂听课活动。各分部凡要组织区级以上的公开教育教学展示的,由任课教师准备材料,经分部部长签批同意后,报教育管理部,经中心主任室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听课为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分部部长、教务管理应经常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指导教学工作;教师之间也应经常听课,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五)教学通告各分部所有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各类通告、通知等公文由各分部拟稿,经分部部长审核,报教育管理部备案、盖章后方可对外发布。劳动考勤管理条例为了规范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确立中心社会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规定,结合校外教育特点,特制定本条例。一、考勤制度1统一实行坐班33、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含午餐时间)。2工作时间: 周二至周六, 9:0017:00时。二、休假制度1按国家规定教职工享有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的法定节假日。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第四款“教师享有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规定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参照xx市校外教育单位的一般规定,中心的教职工每年享有寒暑假8周。期间,如遇市、区和本中心统一安排教职工培训、学习的,教职工必须参加。3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初婚,女满23周岁初婚)可以享受10天晚婚假期。婚假须提34、供相关证明复印件。4产假(1)根据教职工所提供的证明,依据相关规定执行。(2)女教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后,可以享受婴儿周岁内每天两次30分钟的授乳时间。(3)初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男职工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同时女方生育时须年满24周岁。5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假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须提供相关证明,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及待遇。6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丧亡时,给予3天的丧假。如需延续,按事假处理。7探亲假(1)教职工探亲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不再另行安排时间;(2)探亲假的享受必须经教职工本人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分部或活动部部长批准、报教育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享受;(335、)按照国家规定,探亲费只报火车票、船票及公交车票。(上述37项的各种假期天数计算包括公休日)8献血休假(1) 教职工按照公民义务献血法规定,应积极参加本中心安排的义务献血;(2) 本中心对参加献血的教职工给予10天公休假(自献血当日开始计算,不含公休日)。三、加班制度为保障教职工的正常休息,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加班。确因工作需要教职工加班的,应由所属部门部长填写任务交办通知书,经教职工本人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一)加班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36、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中心教职工完成岗位规定的劳动工作量(时间、内容、数量、质量的总称)以外的工作量为超工作量或加班。1依据劳动法规定,单位不得无限延长劳动者劳动时间。确因工作所需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或增加劳动量,必须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同时必须给予补休或按照标准发放劳动报酬。2中心加班费的发放标准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加班费的支出纳入各部门成本;专项活动的加班费从专项活动经费中支出,纳入专项活动成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日工资的150%的工资37、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国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二)值班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的,一般安排在自值班之日起一个月内调休,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当月结算加班费。四、请假制度 教职工离岗休假,或因事、因病等原因无法上班的,应事先按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先电话请假并在事后2天内及时补办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手续者视为旷工。1病假教职工因患病或受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须出具相关医疗机构证明,填好病、事假申请表,方可申请病假。其中,超过38、五天及以上的病假须经中心主任签批后方可申请病假。2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可请事假。(二)教职工办理病、事假手续:1本人填写病、事假申请表;2报领导核批;3经批准的病、事假申请表归教育管理部存档。(三)教职工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发放按照国家规定和本中心相关文件执行。教职工病、事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并返回工作岗位投入工作;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病假期满,须提交复工申请,待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工。 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惩考核条例(本条例经中心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营造39、“工作让生活更精彩”的文化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依据中心年度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心的奖惩,坚持以群体激励与个体激励、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达到激励和教育教职工的目的。第三条 中心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践行先进教育理念,研究校外教育规律,努力开拓创新,推进校外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第四条 中心奖励经费来源于上级部门的拨款和中心的事业外收入。上级部门拨款部分,按照上级部门发放要求执行;中心年度事业外收入部分,由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经费。凡与中心法人40、签订聘用合同的在编在岗教职工,经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均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奖励。第二章 奖 励第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的精神。中心设置岗位绩效奖、年度考核奖、先进荣誉奖、教育成果奖、教育贡献奖、安全保障奖,具体奖项实施详见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励实施细则(附件1)。第六条 获得先进荣誉奖、教育成果指导奖、教育贡献等奖项者,由中心给予表彰、嘉奖。按国家、市、xx新区各级党、政领导单位关于评选表彰各类先进的文件、通知要求,中心积极向上级领导部门推荐给41、予表彰。中心教职工获得的各项奖励将记入获奖者本人档案并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七条 各类获奖人员,中心在给予精神鼓励的同时,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奖励的标准根据表彰等级发放奖金,如上级部门已给予奖励的,不再另发,若低于本条例标准的予以补足。第三章 惩 处 第八条 教职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部门依法予以惩处。按照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处分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50号“在国务院对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专门管理规定出台之前,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处分办法,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之规定,对于中心教职员工违纪42、行为参照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按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惩处实施细则实施(附件2)。 第九条 对教职工的单位内部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第十条 对中心教职工的行政处分,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取得证据材料,听取教职工本人申辩,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造成的后果和认识态度,结合一贯表现,提出处理建议,征得中心工会意见后,由中心法人代表批准执行。第十一条 对于当事人违反惩处条例涉及扣、罚或赔偿金额的,由中心在违规者的个人工资中扣除,扣43、除金额低于本市最低生活工资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补足。第十二条 审批教职工处分的期限,从证实教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教职工受到行政处分,如对处分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十日内,向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也可向上级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第十三条 对中心教职工的行政处分,中心应将处分决定书面通知违规者本人,记入本人档案,并在中心内公布或通报。以经济形式进行处罚的,办好财务手续,做到有账可查。第十四条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教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教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条例如与国家即时发布的各44、类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或上级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本条例于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一届四次教代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原于xx年1月18日,经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一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惩考核条例同时废止。第十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励实施细则2、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惩处实施细则3、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惩考核办法 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附件1 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励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45、七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一、岗位绩效奖岗位绩效奖是中心教职工年度结构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心教职工履行月度岗位职责,取得工作实绩的奖励。岗位绩效奖采用以岗定绩效的形式,凡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间、质量、数量完成岗位任务,均可获得预设的岗位结构工资。二、年度考核奖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年目标任务,为中心创造良好绩效的教职工,均可获得不等的年度考核奖。奖金总量根据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核定,本着“多做贡献、多创效益、多担责46、任多得奖 ”的原则实施分配。三、先进荣誉奖凡经评选,受各级党、政、工、青、妇等组织表彰的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均可获得相应不等的先进荣誉奖。 1.综合类:如文明单位、劳动模范集体等级 别集体人均奖金(元)个人奖金(元)国家级10002000市 级8001500区 级5001000局 级200500中心级1002002.单项类:如卫生先进集体、三八红旗手、园丁奖等奖 项集体人均奖金(元)个人奖金(元)国家级8001500市 级5001000区 级200500局 级100300中心级80100四、教育成果奖凡经中心法人代表签批同意的,在教育教学方面,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在籍学员在区、市、全47、国、国际级行政领导单位及专业协会组织的各项赛事中获奖的,可分别获得不等的教育成果指导奖。1.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职工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等)奖 项集体奖项人均奖金(元)个人奖项奖金(元)国际级8001200全国级5001000市 级300500区 级150250局 级100150中心级5080注: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奖金取一等奖奖金的80%,三等奖奖金取一等奖奖金的50%;参加各类专业协会组织的活动、竞赛获奖,参照“奖项”级别认定奖金。 2.团员参赛指导奖:(教师指导的本青少年活动中心在籍团员获奖)奖项 奖金一等奖(元)二等奖(元)三等奖(元)个人团队个人团队个人团队国际级800120050048、800300500全国级5001000300600200300市 级300500150350100200区 级1002008016050100局 级8010060804050中心级508040602540注:(1)凡经中心法人代表批准参加的各类竞赛均可申报奖励;参加各类专业协会组织的活动、竞赛获奖,参照“奖项”级别认定奖金。 (2)中心教师指导的在籍团员,在同一次比赛中按竞赛项目或组别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多个奖项时,选择最高等第奖申报团员参赛指导奖;(3)按照比赛规则设名次奖的,一般参照相应等第奖发放,第一、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五名为二等奖;第六、七、八名为三等奖。如奖项含金量特别高49、的,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颁奖单位的设奖规定审核认定计发奖励金额。(4)同一竞赛活动中,团队获奖与个人获奖可同时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团员参赛指导奖不重复奖励,以高计发;(5)教师多人合作指导参加同一竞赛活动获奖,只可申报一项教育教学成果奖,奖金由参与者共同分配;(6)竞赛组织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已给予奖励的,不再另发,若低于本条例标准的给予补足。五、教育贡献奖凡在教育创新、打造教育品牌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者,经评审可获得教育贡献奖。 1.中心教职工通过教育教学为各级专业院校(如音乐学院、戏剧学院、上师大、上体院、华师大等)、专业团队培养人才,输送50、中心在籍学员;各区域中心为市、区学生艺术团、科技俱乐部输送优秀学员。市级院校、团队每输送一人奖励300元;区级团队每输送一人奖励100元。2.教职工为中心事业的发展、教育品牌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部门,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教代会审议通过,获奖集体可获人均500元以上的奖励,获奖个人可获1000元以上的奖励。六、安全保障奖凡认真遵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卫生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意识强,安全管理工作台帐齐全,记录详实。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在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为确保一方平安做出贡献的区域中心和职能部门给予每年人均500元的奖51、励。七、其它奖项凡未列入上述奖项的其他获奖项目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专题商议决定。八、经费来源 根据xx新区教育局下拨的奖金和中心年度其他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作奖金发放。各类奖项奖励标准的核定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每学期核算一次,年度决算。九、本细则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新出台相关政策相抵时,以上级主管部门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宣传、文发管理条例为了规范本中心的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规范各类文本的流通和管理,提升中心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一、公文处理1.凡上级领导机构与外单位寄、送、发给本中心的文件、通知等公文,统一由教育管理部签收、登记。经中心主任审阅后,由教育管理部按52、要求分发和传递;中心领导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领取的文件、通知等,应交教育管理部办理收文登记;如需要,可复印或办理借阅手续。2.凡以中心名义发出的请示、报告、报表、通知等,由相关工作部门拟草文本,由教育管理部按统一的文本格式规范后,报中心主任签发。3.本中心与外单位需要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文本,需经中心法律顾问审核,并经中心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表签名、盖章后方为有效。 二、来信来访1.中心“主任信箱”由教育管理部收处,欢迎各界人士和教职工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2.社会人士及家长等的来访,各部门应热情接待,酌情解决,重要事项及时告知中心主任。3.上级部门转发的来信或家长投诉信,各部门应及时了解情况53、,商议解决办法,起草回复函,报本中心主任签批后及时回复。三、对外宣传1.本中心对外宣传由教育管理部统筹负责。各部门对外宣传的新闻统发稿、宣传文章、网络报道、广告条幅等须经部门部长签批、报教育管理部备案后,方可发布。2.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以中心的名义私自接受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出版、宣传单位记者的采访或发布本中心信息。 四、外事接待1.凡涉外的宣传接待工作由教育管理部按照国家外事接待法规执行。未经上级主管外事部门同意或通知的外事,本中心不予接待。2.凡直接与本中心发生的涉外工作,由本中心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教育管理部负责安排接待。3.国外团体邀请本中心参加考察、交流、表演等事项,接函件54、部门或人员需向教育管理部提供邀请方的邀请函、邀请方简介、邀请方全称、地址、电话、邮编、日程安排、被邀请方的基本情况、经费承担方等详实的材料。由教育管理部报中心主任核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程。4.外事工作中接收的礼品,必须报教育管理部备案,按照外事纪律的相关规定由教育管理部负责处置。本中心对外赠送礼品,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核批后执行五、文本印刷1.凡需外送印刷文本,应经部长同意后,填写工作需求申报表,由教育管理部或所需部门自行办理。印刷经费纳入需求中心成本。2.因教育教学活动等工作所需的文本复印、打印,需求人员须填写工作需求申报表,报部长签批后,由各部门自行解决。55、复印、打印经费纳入部门成本。3.任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因教学所需复印、打印资料,由任教老师依据教学需要,向任教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工作需求申报表,经相关分部部长审核同意后,由该部门自行复印、打印,经费纳入该部门成本。安全卫生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中心(包括各分部)办公区域、教学区域、活动区域及由中心主办或承办的各项在外教育活动期间所涉及的有关场所区域内的安全卫生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事故等措施,营造安全、卫生、优美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一、中心法人代表为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部长为所在部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教育教学活动组织者为教育教学活动现场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56、人。各分部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上报教育管理部备案。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均负有安全保卫、卫生管理工作的职责,应严格遵守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二、各分部日常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由各分部负责。已实施安全卫生物业化管理的分部,实施物业化24小时全天候保安值勤,其工作职责由中心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分部负责日常监管。三、中心设立兼职主管安全员一名,履行安全员职责。负责与公安部门、消防监督处及局保卫部门联系,接受指导;各分部均设立兼职安全助理员一名,协助主管安全员做好分部内的日常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并负责检查监督非办公区域内的安全与卫生。四、各教育教学活动场所必须具有良好的光照条件,保持空气流通。所有教育教学57、活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禁止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杜绝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未经批准,所有场所不得使用各类加热电器,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不得随意留宿。五、教职工应妥善保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维护各教育教学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场所的活动设施、器具的添置,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与卫生标准,确保人身安全。各分部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确需外借或外出使用,必须填写出门证,经部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六、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教学活动,活动组织者应及时检查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环境卫生状况,清点查验教育教学活动器具,确保活动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认真评估本项活动开展的安全等级、卫生状况,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58、上报,获准后方能开展活动。凡涉及为学生代办饮食、饮水等情况的,必须到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处直接购买,杜绝食品卫生集体事故的发生。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打扫活动场所的卫生环境,整理室内外活动器具和教育教学活动物资,并关闭照明设施、空调设施及其他电器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七、办公区域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不得自行布置有损本中心整体形象的个性装饰。所有室内外或区域内不准乱招贴、乱堆放、乱拖拉设施设备。各分部必须确保各消防安全器材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不得随意挪用、遮蔽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堵塞、占用、封闭消防通道。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上报,确保消防安全。八、重要59、职能部位、设施设备系统和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含物业部门)制订相应的专项制度,并由相关专职人员负责使用、养护、管理,其他非专职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使用,确保设备运行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九、所有对外租赁场所和对外合作项目有相关约定的场所的日常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在其所承租区域或合作区域内由承租方及合作方承担;各所在地由各分部统一协调、监督。所有工程类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相关部门事先办理相关开工手续、人员进出手续,施工现场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十、各分部或活动部门锁、钥匙由相关分部或活动部统一调配、登记、使用;重要部位门锁钥匙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统一登记,并由本岗位工作人员负责60、保管、使用。其他部门人员不得随意配制门锁钥匙或将钥匙借于外单位人员。教职工应妥善保管印章、重要文件、教育教学资料及钱款等个人贵重物品,负责个人使用的办公桌及文件柜的日常安全卫生清理工作。十一、厕所、洗澡间、更衣室、库房、设备机房、闲置房、消防器材、移动备用物资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财务管理条例为了健全中心的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加强中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一、管理体制 xx新区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对中心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61、管理体制,在中心主任领导下,由教育管理部具体负责。二、预算管理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经中心党政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充分听取各部门的年度预算要求,由教育管理部收集汇总各部门预算。中心主任根据“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好中心的年度预算,经党政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预算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教育管理部按照预算内容严格执行。三、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本中心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包括:1.财政拨款收入:中心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2.事业外收入:中心开展各类教育教学62、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兴趣社团活动收入、组织活动收入和社会捐赠、合作项目收入、利息收入等。3.专项收入: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及申报程序申请教育内涵发展项目、活动专项, 同意批准后所取得的教育内涵发展项目经费、活动专项经费收入。中心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新区物价处备案的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中心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四、支出管理支出是指中心为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耗。支出包括:1.事业支出:即中心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改扩建教育教学场馆和改善教育教学设施及其辅助活动发生63、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2.专项经费支出: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实施项目过程中定期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汇报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中心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备案。 中心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和预算数代替。五、结余及分配 中心结余是指中心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中心的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按规64、定比例提取教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六、专用基金管理 专用基金是指中心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专门用途的资金。中心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修购基金是按照事业收入和其它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维修费中列支,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和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中心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七、负债管理 负债是指中心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中心的负债包括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帐款等。中心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结清,保证各项负债65、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八、财务清算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本中心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中心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中心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九、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心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中心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和管理权限定期向各有关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66、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中心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心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中心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十、财务监督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中心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中心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67、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中心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财务人员须按国家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中心教职工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资产管理条例为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教学活动和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条例:一、管理原则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中心资产管理工作在中心主任统一领导下,由教育管理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各分部或活动部协助管理。二、管理职责1资产管理实行中心总部、各分部二级管理。各分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责68、任人。相关资产管理责任人对所管的资产负有全部责任。2教育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各类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3教育管理部负责资产帐、卡的建立和管理,定期进行帐、物、卡的清查核对工作。4教育管理部和各分部或活动部负责组织和实施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编号、建卡和领用等工作。5. 每学年,教育管理部应向中心领导班子汇报一次中心资产使用及管理情况。三、管理要求(一)固定资产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固定资产(1)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和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2)单价不足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殊69、物资。 (3)土地、房屋、建筑物、树木和文物等。(4)自制、捐赠或调拨的财产,符合上述所列的,必须计价列入固定资产。2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其他用房等各种建筑及附属设施。(2)大型设备及专用设备,包括各种车辆、仪器、仪表和办公机械设备(如发电机、复印机、电传机、计算机、电视机、录像机、电冰箱等),各种业务专用设备及贵重物品等。(3)一般设备,包括办公与事务用家具设备、一般文体设备等。(4) 图书,包括资料室藏书及重要科学技术资料。(5)文物及陈列品。(6)其他固定资产。3处置固定资产的借用、调拨、报损、报废应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1)借用资产应办理相关手续。中心内部借用,须登记70、备查;对外借用,须经分部部长同意签批,借用单位交纳租借费后方可借用。(2)资产内部调动,应及时办理帐、物、卡的调拨手续。报废、拆除和闲置固定资产调拨处理后,应按规定办理下帐、撤卡、销号手续。资产报废、拆除和处理必须经分部部长同意后报教育管理部办理。(3)资产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意外事故须立即查明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按规定处理。未经教育管理部审定,自行拆卸、改装、调拨和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按违反财务纪律处理。 (二)物品保管1物品特指中心所有固定资产类物品、各类面值的耐用物品和易耗物品(含办公用品和教育教学活动用品)、办理过领用保管手续正在使用的各类物品。2物品的申购、领用、移交、维修、报71、损,应按相关流程办理手续;所有物品的保管地均在中心区域内。3使用者应以高度的责任心正确使用所用物品,妥善保管,不得将自己负责使用保管的各类物品擅自委托他人保管;未经使用保管者同意,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动用已经投入使用的物品。因人为因素造成物品受损或遗失,使用者应及时按流程上报,并按价赔偿。 4低值易耗品为领用即耗物品。领用者应合理使用,节约为本,严禁私用。5领用物品应根据中心相关制度规定,计入各部门成本;已采购但未正式启用的物品或只需临时借用的物品由教育管理部统一入库保管,启用或借用时办理相关手续。四、购置计划1资产的添置应根据中心发展需求及对外服务需要进行全面规划。应本着勤俭办公的方针,从实际需72、要出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精打细算,区分缓急,逐步解决,充分发挥资产增值的综合效益。2资产添置的经费应在中心年度经费预算范围内使用,一般不得超支使用,如确因教育教学工作急需,增加经费指标须由中心行政会议讨论决定。3预算经费用于购置资产,每年在经费下达后一次性制订计划,教育管理部财务主管根据物资采购规定进行审核、论证,报中心主任批准,待经费下达后方可采购。4.资产采购按照中心物资设备采购工作规定进行,通过严格申报程序、周密组织论证、增加采购透明度和组织招标等措施,规范物资采购工作,确保物资设备购置质量,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教育教学物资及时供应和规范管理,防止物资的浪费与流失。五、资产验73、收1资产购置后,须经教育管理部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领用。 2验收人员应严格把关,对所验资产的数量、单价、质量、附件、资料等认真检查,登记备案。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组织专门技术小组负责验收,逐项清点主、附件和资料,逐项检验技术指标。验收的原始记录和图片资料应随验收报告一起存入档案。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应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六、 资产帐务1教育管理部的财务人员应对资产的购置和财务活动实行监督,并按资产的类别和经费性质建立资产科目,定期核对资产帐与财务帐,并确保两帐一致。2资产购置后应办理编号、建帐、建卡手续,教育管理中心在审核认定发票和有关财务凭据及入库手续的有效凭证后,方可签字报销有关经费。374、教育管理部财务应严格按照各类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监督,保证购入的资产帐、物、卡及编号无缺漏,保证资产帐与财务帐一致。七、管理奖惩对在加强资产管理、发挥资产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由中心行政予以适当奖励;对管理混乱,造成严重损失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处置。 档案管理条例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心公文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质量,依据国家事业单位文档要求,制定本条例。一、组织机制中心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档案管理员负责中心档案业务,包括指导监督、立卷归档、开发利用、集中管理等工作。各分部、活动部部长、教务管理负责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保管、送缴工作。各分部或活动部部长对本部门的档案工75、作负督办责任。二、管理目标收集齐全、分类合理、立卷科学、保管安全、使用方便。三、归档范围各分部或活动部在工作中形成的对今后工作具有查考、利用及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四、材料要求 纸型:A4;页边距上2.54厘米、下2.54厘米、左3.17厘米、右3.17厘米; 稿面: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印章清晰、签署完备,无不相关的符号、图标或文字,禁用圆珠笔、铅笔、彩笔及复写纸书写; 资料:整洁、准确、完好、齐全。五、归档时间文书档案:次年三月份(重大活动结束后二周内)全面移交档案室,档案室在暑假前归档完毕;基建档案:项目竣工验收后二周内移交档案室,档案室二个月内归档完毕;会计档案:次年三月份立卷完毕,存放一76、年后移交档案室归档。设备、声像、实物档案:开箱使用或启封展示后二周内移交档案室,档案室二个月内归档完毕;教师业务档案:按有关规定整理、签署完备后在暑假前由所在部门统一移交档案室。六、借阅手续查(借)阅档案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按期归还并交档案室验收;不得擅自转借、折叠、剪贴或抽页、拆封所借档案,严禁在档案上钩画、涂抹、添加文字。管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77、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78、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教职工行为规范一、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服从政令,服从组织,服从领导。二、严格遵守履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做到诲人不倦,一视同仁。 四、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说话态度和蔼,声调平和,不恶语伤人,不讽刺挖苦学生。五、衣着整洁、得体、大方,举止文雅端庄,坐态典雅端正,站态自然稳重 。 六、待人热情诚恳,胸怀坦荡,宽宏大量,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谦虚好学,以礼相敬,善于以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八、思想端正,作风正79、派。不背后议论或散布不满情绪,不散布流言蜚语,污染舆论,蛊惑人心。 九、尊重、理解学生家长,密切与学生家长联系,严禁与学生家长发生争执,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礼品。 十、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事。十一、关心爱护中心的公共财产,注重节约用水用电。十二、保持教育环境的整洁,做到摆放有序。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序情 景规 范 用 语1接待访客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请问您是否事先有约?您贵姓?您好,欢迎参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接听电话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您好,请讲。请稍等,我替您转接。3布置工作拜托您务必在*时间前协助做好*事。我相信您一定愿意帮我完成*事80、!4接受工作好!我争取在*时间前向您报告。请放心,我会努力完成的。5内部工作协助跟您商量*事,您能给予协助吗?谢谢您的关照。请别客气,应该的。6接受投诉电话对不起。可能是我们的疏忽。请问您希望我们如何改善我会转达您的意见,并努力解决。7代接电话您好!*中心,请讲对不起,他不在座位上,是否需要留言?8提醒道谢对不起,请您别对不起,请原谅,我马上改正。谢谢您的及时提醒。师资队伍管理办法依据中心目前教师队伍现状,就中心专、兼职教师师资管理作如下规定:一、专职教师(一)专职教师教学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团结协作。2. 严格遵守中81、心有关教育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中心的社会形象。3. 依据中心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按个人年度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核定教学工作量,并按教学安排做好相关工作。4. 教学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过程、有成果;讲究科学性、操作性、创新性、普及性;确保教育教学活动质量。5. 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更应积极努力,起到引领、指导、示范作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二)专职教师考核按中心奖惩考核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二、兼职教师(一)兼职教师要求1.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团结协作。2. 严格遵守中心各项教育教学的规章制82、度,自觉维护中心的社会形象,对中心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参与中心社团建设。3. 中心兼职教师应对本人任教的科目科学制定教学活动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认真撰写活动方案,确保教育教学活动质量。每学期由各部门安排实施2次及以上的公开教学展示等活动。中心兼职教师应提前做好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提前5分钟进入教学活动场所,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擅自调课、停课。执教时间内不随便离岗、会客或打电话、抽烟、吃零食等。4. 中心兼职教师因病或有事请假的,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教学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并负责及时通知相关团员;假期结束后,须电话通知教务人员销假,以便教务人员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二)兼职教师考核183、. 严格遵守中心兼职教师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外聘兼职教师岗位聘用书各项条款,对教育教学取得一定成果的兼职教师按照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惩条例、外聘兼职教师奖惩实施细则,经教师本人申报,各部门考核,中心领导审核后予以奖励。2. 对在中心参与教育教学工作年满3年以上,且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得到家长、学生一致好评的兼职教师,经任教部门申报,中心领导审核,根据贡献大小予以2002000元的一次性实物奖励。3. 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经部门教务抽查有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内容的,由各部门对相关兼职教师予以教育提醒。4. 兼职教师未按规定履职,违反教育教学要求,引发家长投诉或造成活动中心名誉受损,经查属实的,中84、心有权对违规教师予以2002000元的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协议。学习研修暂行规定为了提升本中心教职工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文化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就中心教职工学习、进修工作,依据xx新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一、教职工应准时出席本中心和各分部或活动部、教研组等组织开展的各类政治、业务学习与工作会议,并作好学习笔记,积极参与讨论。二、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每年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或实验报告。三、教师应按时参加本市、区、中心规定的校外教育专业进修活动。凡经中心批准参加市、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的人员,应该在安排好中心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培训。经培训单位(新区教发院、市师85、资培训中心、校外教育培训等)考核合格者,培训经费由中心全额负担;不合格者,经费自理。四、根据xx新区教育局有关xx新区中小学教师任教学历资格的规定:“xx新区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教育,原则上不占用工作时间,并自行承担差旅费,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者所学专业可以在新区各教育单位培训的,应在新区范围内完成”的精神。本中心教职工参加专业对口的高一层次学历进修,若不占用工作时间的(包括学习时间和考试时间),报教育管理部备案;若需占用一定工作时间的,须向中心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参加。五、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专业进修,需凭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有效函件,经中心主任签批同意后方可参加。未经同意,86、擅自外出活动的,作事假处理。六、为鼓励教职工提升自身素养,经中心主任签批同意后参加专业对口的高一层次学历进修者,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准予每周占用半天工作时间,其他均应安排在业余时间。超过就读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未完成学业者,本中心不再准予其占用工作时间学习,擅自外出学习的,作事假处理。七、教师参加上级业务对口单位组织的本学科教师考察活动,须凭对方有效函件,并经中心主任签批同意后方可参加,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外的费用自理。八、凡充分运用业余时间,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注重实际应用,为校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由中心按有关规定酌情给予奖励。教育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兴趣87、社团教学活动管理,进一步提升教学活动质量,形成中心校外教育特色,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兴趣社团教学活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教学活动准备1. 教学活动方案的撰写是教师进行兴趣社团教学活动指导的必要准备,教学活动方案的撰写既要注重教学材料的选择和编写,又要充分立足于团员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发展特征。2. 中心所有任教教师都应加强学习,不断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特别是校外教育领域的教育理念和有效教育经验。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激发团员的求知欲望和创新能力,积极为团员搭建舞台参加教学成果评比和汇报展演等活动,做好学期总结,不断提高质量。应对任教科目根据中心教学总体88、要求或活动纲要制定教学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认真准备好每一次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3. 每学期根据教学活动进度,认真填写兴趣社团教学活动手册相关内容,并按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各部门核查。4. 教学活动开始前必须撰写好教学活动方案,没有方案不能进教学活动场所。活动方案要求:每课时的教学活动目的要切实;教学活动重点要准确,教学内容充实,有所创新;教学过程要清晰、明了。5. 专职教师要完成年度教学计划和学期教学进度、每月一篇教学详案和教学反思,其他要求按各学期发布的教育教学通知执行。二、教学活动实施1. 教学活动实施前应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既要准备与教学活动实施有关的一切用品,又要做好心理准备,提前89、5分钟进入教学活动场所。2. 教学活动实施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教师要充分体现校外教育特点,以学生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以普及为重点,以兴趣培养为目标,以素质提高为宗旨,认真、有效地实施好每一次教学活动。3. 教学活动实施过程中,教师教态要亲切、自然;教学语言要规范、精炼;教学示范要准确、到位;板书要合理、清楚;正确使用各类教学器材,充分发挥其教学示范作用。4.教学活动实施时,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准随意离开教学活动场所。发生偶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正确地处置。三、教学活动公开展示1. 为了让有关部门和家长更直观地了解中心的教学活动情况,每学期由各部门安排一次专、兼职教师公开教学展示活动,具体方案90、报教育管理部备案。2. 各教学活动场所正常开展活动时,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或家长的参与。如确需家长陪读的项目(如:亲子活动组),应预先办理相关陪读手续。 四、教学活动检查1. 中心领导以及各部门负责人、教务管理人员将通过巡查等途径,检查教师的兴趣社团教学活动手册,指导教研、随堂听课、组织听课、评课等,对中心教学活动的质量进行系列检查。2. 每学期结束,教师应将兴趣社团教学活动手册及相关教学资料交所在部门教务管理人员,以备进行系统的教学检查和资料汇总。五、教学活动实施的调整和暂停1. 为确保教学活动的延续性,原则上不同意中心教师在双休日调整或暂停教学活动的实施。如确因有事需要调整或暂停教学活动的91、实施,应办理相关手续。2. 教师因公需调整或暂停教学活动的实施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协调,教务管理人员负责协助通知,安排善后事宜;若因病需调整或暂停教学活动实施的,教师本人须出示相关病历证明,按相关流程申报,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教务管理人员负责该课程调整或暂停的通知、协调、善后。六、教学活动通告1.各部门的教学活动应在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下展开,除规定须统一的通告、通知等公文外,其它与教学活动有关的各类通告、通知等公文均由各部门拟稿,经各部门负责人核准,报中心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同时相关资料报教育管理部备案。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发布教学活动通告、通知。 2.各类通告、通知的张贴和92、移除必须注意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美观性。七、教学活动课时及学期安排1. 根据校外教育特点,中心所组织开设的各项兴趣社团活动每学年36周,其中学年度第一学期18周(秋季)、学年度第二学期18周(春季)。2. 中心所组织开设的各项兴趣社团活动的课时安排为:集体课程,每次活动时间130分钟(含3课时,每课时40分钟;及10分钟休息时间);一对一课程,每次活动时间30分钟(启蒙课程)、40分钟(初级以上课程)。3. 每学期兴趣社团活动的学历安排,由中心教育管理部统一制订。学籍管理办法为了满足广大青少年儿童兴趣爱好与个性发展的需求,创设和谐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环境,规范中心教育教学活动管理,特制定本管93、理办法。一、建档入库为加强活动中心兴趣社团团员的学籍管理,以团员在中心参加社团活动年限为学制衔接标准,结合对不同级别团员的逐年考核,予以颁发不同级别的等级证书,并将考核成绩记入团员成长资料库。二、学制设置以团员接受兴趣社团活动课程高低程度为学制界定,分为:启蒙级:启蒙课程(2个学期);初 级:初级课程(2个学期);中 级:中级课程(2个学期);高 级:高级课程(不设定学期数)。三、招生工作1.各部门应按兴趣社团各类学制的设置要求,拟定本部门年度新老团员招生、注册计划报教育管理部统筹、备案,经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同意后方可执行。对有兴趣报名参加兴趣社团的新团员,按活动中心新团员报名工作要求,统一办理94、相关手续存入教务信息档案。2.各部门招生、注册、报名流程如下:领取并填写兴趣社团活动须知、团员报名登记表办理缴费、注册编入兴趣社团组参加活动。3.招生项目和报名流程的宣传应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在报名工作实施前由各部门统一予以告示,并做好招生的接待、咨询、注册等准备工作。4.招生工作实施时应严格按物价处审核的收费标准收费,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严谨、有序。四、团员转团1.为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团员注册后原则上不办理转团手续。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出转团,应由家长填写转团登记单,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团。 2.教学活动指导教师不得擅自为团员办理转调手续。团员如需转调到其他分部或其他兴趣社团小组学95、习的,应由团员或家长至教务处填写转团登记单,由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根据团员具体情况和学习层次进行转调,各部门教务人员将团员转团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社团活动指导教师。3.各兴趣社团活动指导教师不得擅自为团员办理注册、转调手续,擅自注册、转调将视作非注册团员处理,相关指导教师按违纪处理。五、团员插班在各部门规定缴费注册时间以外提出插班的,须得到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办理,并按物价处备案的中心兴趣社团活动收费标准全额收费。六、团员评优为了激励团员不断进取,每学年各兴趣社团项目按10%15%的比例评选优秀团员,由教育管理部统一制作奖证发至各部门,并在各部门组织的年度教育教学展示活96、动中对优秀团员予以表彰和奖励。教学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为了加强中心各部门安全卫生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事故等措施,营造安全、卫生、优美的工作环境,按照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卫生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一、各教育教学活动组织者为教学活动现场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均负有安全保卫、卫生管理工作的职责,应严格遵守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二、各教学活动场所必须具有良好的光照条件,保持空气流通。所有教学活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禁止使用、储存易燃、易暴及有毒有害物品,杜绝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未经批准,所有场所不得使用各类加热电器,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不得随意留宿。三、维护各教学活动97、场所的环境卫生。所有教学活动场所的活动设施、器具的添置,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与卫生标准,确保人身安全。各部门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确需外借或外出使用,必须填写出门证,经相关部门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四、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教学活动,活动组织者应及时检查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环境卫生状况,清点查验教育教学活动器具,确保活动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认真评估本项活动开展的安全等级、卫生状况,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上报,获准后方能开展活动。凡涉及为学生代办饮食、饮水等情况的,必须到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处直接购买,杜绝食品卫生集体事故的发生。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打扫活动场所的卫生环境,整理室内外活动器具和教育教学活动物资,并98、关闭照明设施、空调设施及其他电器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优秀团员评选办法为充分贯彻中心“开发全脑、挖掘潜能、培养兴趣、发展个性、锻炼能力、激励创新”的教育理念,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鼓励勤奋、认可成绩、弘扬优秀,特制定活动中心兴趣社团优秀团员评选办法。具体规定如下:一、评选范围中心所有注册在籍兴趣社团团员。二、评选标准1.积极要求上进,在中心参加兴趣社团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2.认真完成兴趣社团交办的各项演出任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活动出勤率高;3.刻苦认真、积极进取,在各类竞技、展示、展演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素养提升较快;4.自99、觉遵守活动纪律,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在活动中能起示范带头作用;5.健康、诚信,能获得大多数团员的肯定,并能积极参加团员本人所在学校的各项活动,成为推动学校艺术、科技、体育等教育活动的骨干。三、评选比例1.以兴趣社团教学活动小组为评选单位;2.每单位核定团员数在20人(含20人)以上的,按团员数的10%为评选比例;3.每单位核定团员数在8人(含8人)以上,18人(含18人)以下的,按团员数的15%为评选比例;4.一对一授课的,按(执教教师)其所有兴趣社团团员数为评选单位,评选比例参照上述规定。四、评选时间1.兴趣社团优秀团员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时进行表彰;2.优秀团员的名单于每学100、年第二学期结束前3周交教育管理部备案,由教育管理部统一制作证书发至各部门。五、评选方法1.评选工作由中心统一部署,教育管理部统筹、各部门负责具体落实;2.各部门依据评选标准经团员民主推荐,指导教师综合考核,各部门审核后填写兴趣社团优秀团员评选表,并于第一学期结束前3周将优秀团员名单汇总至教育管理部备案;3.各部门应在醒目位置公示该部门优秀团员名单以示激励;4.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好中选优,总量控制,上下结合,民主集中的审定办法。六、评选要求1.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团员评优工作,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兴趣社团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评选活动,努力形成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学习气氛101、,推进兴趣社团的组织建设;2.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团员意见,要按照条件、坚持标准、不搞照顾、不凑数字,体现先进性。七、奖励标准1.精神奖励,颁发奖状;2.实物奖励,3-5元/人的一次性实物奖励。帮困助学暂行规定为了贯彻落实校外教育公益性原则,体现教育者的责任和关爱,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满足困难家庭孩子的求知欲望,帮助他们更好地挖掘潜能,发展个性,锻炼能力。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对在本区公立学校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低保家庭、特殊家庭学生实施免费参加兴趣社团活动的政策,特制订本规定。一、免费对象(一)在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公立学校就读、具有本区户籍、经报名被接纳为本活动中心兴趣社团团102、员、经民政部门审定的低保家庭青少年儿童。(二)在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公立学校就读、具有本区户籍、经报名被接纳为本活动中心兴趣社团团员、经民政部门审定的特殊家庭青少年儿童。具体包括:1.为国牺牲,被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的子女(青少年儿童);2.父母双亡,且指定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少年儿童;3.父母一方患大病、重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少年儿童;4.父母一方为重度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少年儿童;5.经济困难的丧偶单亲家庭青少年儿童;6.自身有残疾尚能符合兴趣社团培训要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少年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150%以下。(三)在本区义务103、教育阶段各类公立学校就读、经报名被接纳为本活动中心兴趣社团团员、具有本区户籍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青少年儿童。二、免费内容凡按相关流程申报,经审核签批同意后,可享受一项集体兴趣社团活动,享受免费时间为一学期。续学者按流程继续申报,经审核签批同意后方可继续享受免费学习。三、实施办法1.申请免费的团员(或监护人),应于报名时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过期视作自动放弃。2.申请免费的团员需填写帮困助学申请表,并备齐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交部门教务管理人员核查;部门教务人员应暂时保留该团员的入学名额,作登记处理,不收取学费、不承诺接纳,并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3.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同意后,即可落实学费104、免费,及时办理团员注册手续;并将相关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教育管理部备案(若审核未能通过,各部门需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4.帮困助学对象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和兑换现金。聘用管理办法一、聘用合同1教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必须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xx市xx校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制度汇编将作为合同附件,成为聘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实际,聘用合同一学年一签。3聘用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二、岗位职责1中心内每一个岗位都有一份岗位工作职责,其中概述了该岗位的内容及岗位职责。2中心保留随时修改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教职工完成除岗位职责中具体规定外的工作权利。三105、聘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1聘用合同期满前,只要双方经协商一致,按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均可提出解除聘用关系。2聘用合同期满前,教职工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中心协商一致的,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3聘用关系的解除具体条款参照聘用合同。4聘用关系的终止参照聘用合同。5不管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该教职工必须归还所有的中心财产。四、离职1教职工离职时,中心保留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任何拖欠中心款项的权利,如:拖欠预支款、培训费用、因教职工原因导致的对中心财产造成的破坏或损失的费用。2聘用关系结束前,教职工必须移交中心的财物,才能办理相关的手续。3不能归还中心财物的,将从个人薪金中扣除。考106、核管理办法一、 在年度工作要点的目标基础上,年中和年末,教职工应该进行自我小结。年末由部门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一次客观的工作表现评估及综合考核。二、 教职工年末的自我工作小结及部门部长的综合考核,将经过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的核定,经个人签名确认后,将以书面形式记录存档。三、 若教职工对综合考核及核定有异议,可向分管领导递交书面陈述意见。四、 每年年终考核的结果都须经中心考核领导小组核定,并成为教职工加薪、职称评审、晋升及培训的直接依据。考勤管理办法为了规范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确立中心的社会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沪人9446号文、沪人947号文、沪人9431号文、1996年第3107、4号令等文件规定,结合中心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统一实行坐班制。二、教职工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三、工作时间: 周二至周六 ,9:0017:00时。四、教职工离岗休假,或因事、因病等原因无法上班,应事先按劳动考勤条例流程办理请、休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在事后两天内及时补办。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者视为旷工。五、日常考勤由各分部或活动部部长负责。岗位绩效工资、国定节假日等各类奖金发放的暂行规定岗位绩效工资、国定节假日等各类奖金的发放是中心教职工全年绩效奖金的组成部分,是体现中心对教职工各阶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实绩的一种奖励,是对教职工各工作阶段辛勤耕耘、奉献儿童崇高108、精神的慰问与激励,是执行中心奖惩考核条例的一种补充,也是教职工全年人均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发放情况如下:一、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与中心法人代表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发放办法:根据教代会通过的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劳动工资分配办法和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惩考核条例,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间、内容、质量、数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均可获得中心规定的岗位绩效工资。二、国定节假日奖金 国定节假日为: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发放对象:与中心法人代表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发放办法:按照教职工考勤情况,以每阶段奖金的25%为一个阶梯109、,0%100%发放:具体办法如下:国定节假日前一个月(从国定节假日起往前推算)工作日累计满15天及以上的(含15天),发放100%的奖金;工作日累计满10天不满15天的(含10天),发放75%的奖金;工作日累计满5天不满10天的(含5天),发放50%的奖金;工作日累计不满5天的,发放25%;整月休假的,发放0%的奖金。 三、教师节节日费发放对象:1与中心法人代表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2虽与中心法人代表签订聘用合同,但当年病、休假时间符合上级部门规定的长病假的,不予发放;3单位长病假人员,不予发放。四、经费来源 岗位绩效工资、国定节假日奖金、教师节节日费经费来源于单位事业外的收入,110、是列入全年单位收支预算的一个部分,发放的额度,视单位年度事业外预算执行情况,由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商议后作上下浮动。五、其余奖金发放对象:均为与中心法人代表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发放办法:1财政拨款发放的奖金,按照上级部门发放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国定节假日奖金发放办法发放。2单位自筹发放的其它奖金,参照国定节假日奖金发放办法发放。奖惩考核办法根据中心年度工作要求,依据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惩考核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领导机构1.中心奖惩考核工作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党、政、工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2.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111、小组,依据中心奖惩考核条例要求,负责考核审定中心各分部及各岗位申报的各项奖励;审核并决定对违规、违纪、违法事件的处理意见;考核审定中心各岗位年度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各分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提出中心各项奖惩意见。考核评审材料将汇编专题留档备查。二、工作原则中心奖惩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维护中心的整体利益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三、申报程序(一)奖励1.由教职工本人填写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获奖申报表递交给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奖励。2.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流程及中心奖励实施细则规定,进行逐项审核商定,并将审核商定结果报中心112、法人代表签批意见后实施。3.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心经济收支情况商定各项奖励金额,并通知获奖人,由中心财务室在下月工资内发放。(二)惩处1.由任职部门部长填写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惩处报告书递交给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处罚。2.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流程及中心惩处实施细则规定,进行逐项审核商定,并将审核商定结果报中心法人代表签批意见后实施。3.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心惩处实施细则规定决定罚金,并通知被处罚人,由中心财务室在下月工资内扣除。四、申述中心教职工对考核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奖惩结果如有疑义,可向中心工会或党总支纪检委员申述。五、其他1.本办法由教113、育管理部按照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办理并负责发放奖金或代扣罚金。2.本办法解释权归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奖励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一、岗位绩效奖岗位绩效奖是中心教职工年度结构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心教职工履行月度岗位职责,取得工作实绩的奖励。岗位绩效奖采用以岗定绩效工资的方式,凡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间、质量、数量完成岗位任务,均可获得预设的岗位绩效奖。二、年度考114、核奖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年目标任务,为中心创造良好绩效的教职工,均可获得不等的年度考核奖。奖金总量根据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核定,本着“多做贡献、多创效益、多担责任多得奖 ”的原则实施分配。三、先进荣誉奖凡经评选,受各级党、政、工、青、妇等组织表彰的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均可获得相应不等的先进荣誉奖。 1.综合类:如文明单位、劳动模范集体等级 别集体人均奖金(元)个人奖金(元)国家级10002000市 级8001500区 级5001000局 级200500中心级1002002.单项类:如卫生先进集体、三八红旗手、园丁奖等奖 项集体人均奖金(元)个人奖金(元)国家级8115、001500市 级5001000区 级200500局 级100300中心级80100四、教育成果奖凡经中心法人代表签批同意的,在教育教学方面,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在籍学员在区、市、全国、国际级行政领导单位及专业协会组织的各项赛事中获奖的,可分别获得不等的教育成果指导奖。1.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职工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等)奖 项集体奖项人均奖金(元)个人奖项奖金(元)国际级8001200全国级5001000市 级300500区 级150250局 级100150中心级5080注: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奖金取一等奖奖金的80%,三等奖奖金取一等奖奖金的50%;参加各类专业协会组织的活动、竞赛获奖,参照“奖116、项”级别认定奖金。 2.团员参赛指导奖:(教师指导的本青少年活动中心在籍团员获奖)奖项 奖金一等奖(元)二等奖(元)三等奖(元)个人团队个人团队个人团队国际级8001200500800300500全国级5001000300600200300市 级300500150350100200区 级1002008016050100局 级8010060804050中心级508040602540注:(1)凡经中心法人代表批准参加的各类竞赛均可申报奖励;参加各类专业协会组织的活动、竞赛获奖,参照“奖项”级别认定奖金。 (2)中心教师指导的在籍团员,在同一次比赛中按竞赛项目或组别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多个奖项117、时,选择最高等第奖申报团员参赛指导奖;(3)按照比赛规则设名次奖的,一般参照相应等第奖发放,第一、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五名为二等奖;第六、七、八名为三等奖。如奖项含金量特别高的,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颁奖单位的设奖规定审核认定计发奖励金额。(4)同一竞赛活动中,团队获奖与个人获奖可同时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团员参赛指导奖不重复奖励,以高计发;(5)教师多人合作指导参加同一竞赛活动获奖,只可申报一项教育教学成果奖,奖金由参与者共同分配;(6)竞赛组织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已给予奖励的,不再另发,若低于本条例标准的给予补足。五、教育贡献奖凡在教育创新、打造教育品牌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为118、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者,经评审可获得教育贡献奖。 1. 中心教职工通过教育教学为各级专业院校(如音乐学院、戏剧学院、上师大、上体院、华师大等)、专业团队培养人才,输送中心在籍学员;各分部为市、区学生艺术团、科技俱乐部输送优秀学员。市级院校、团队每输送一人奖励300元;区级团队每输送一人奖励100元。2. 教职工为中心事业的发展、教育品牌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部门,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教代会审议通过,获奖集体可获人均500元以上的奖励,获奖个人可获1000元以上的奖励。六、安全保障奖凡认真遵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卫生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安全119、岗位责任制,安全意识强,安全管理工作台帐齐全,记录详实。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在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为确保一方平安做出贡献的部门给予每年人均500元的奖励。七、其它奖项凡未列入上述奖项的其他获奖项目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专题商议决定。八、经费来源 根据xx新区教育局下拨的奖金和中心年度其他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作奖金发放。各类奖项奖励标准的核定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每学期核算一次,年度决算。九、本奖励实施细则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新出台相关政策相抵时,以上级主管部门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惩处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中心规章120、制度的教职工,中心将予以相应的惩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违反各项规章制度(一)违反日常规章制度1.违反中心教职工劳动工作量规定的,缺少3个课时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200元。2.违反中心劳动作息时间,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每周累计两次,每次30分钟以内),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100元;每周累计迟到、早退2小时,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200元。3.中心工作时间禁止喝酒。违反规定一次,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100元;酒后上班产生事故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200元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给予经济惩处外,同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终止聘用合同。4.中心统一活动(学习、教研等)无故缺121、席一次,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100元。5.中心公车擅自私用一次,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200元。6.有不文明行为产生恶劣影响(打架、骂人、诽谤、造谣等)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200元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给予经济惩处外,同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终止聘用合同。7.违反中心日常规章制度,一个月累计违纪四次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部岗位绩效工资。(二)违反中心教育教学规章制度1.未经领导签批同意擅自换课一次,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100元。无故旷课一次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400元,并按旷工处理。2.未经中心同意擅自以中心名义组织活动、办班,收取学生活动费用、代办费;在中心教学场所122、内私自进行有偿家教的或私自将中心兴趣社团团员转到他处学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经调查属实,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1000元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给予经济惩处外,同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终止聘用合同。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体罚学生,侮辱学生,品行不良,经教育不改的,扣除当月全部岗位绩效工资。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终止聘用合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止聘用合同。(三)违反资金资产管理制度1.由于工作大意而丢失或损坏设备、软件、精密工具等,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调研裁定,酌情要求当事123、人作出物品原价10%100%的经济赔偿。2.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有关规定:“收受教育商业贿赂者,除依法没收相应的资金及物品外,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罚和处分”。(四)违反安全管理制度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000元2000元。造成严重伤害、安全事故并产生严重后果的,除了给予经济惩处外,同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终止聘用合同。后果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国家司法部门处置,并终止聘用合同。2.根据中小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八124、章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在责令期限内拒不改正的教职工,应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止聘用合同。3.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而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中心将给予肇事人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终止聘用合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终止聘用合同。4.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未按相关的教育法规实施教学而造成教育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经中心事故处理小组会同相关司法机构鉴定事故等级,按安全事故等级(浦青少发200715号文)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经济处罚外,同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终125、止聘用合同。(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违反岗位聘用合同相关条款的,按照岗位聘用合同的约定惩处。2.违反国家发布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通知精神等,使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及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等处理。 二、行政处分 (一)对教职工的内部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1.违纪情节较重的,给中心造成一定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受警告处分的教职工,停发六个月的岗位绩效工资。2.违纪情节严重的,给中心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停发十二个月的岗位绩效工资和本年度考核奖。3. 违纪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中心和群众利益造成特别重126、大的损失或造成非常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停发十八个月的岗位绩效工资和本年度考核奖。4. 受聘人员被公安局拘留、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及以上的,中心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二)教职工因触犯刑律被司法部门依法逮捕或拘留者,中心待司法部门作出正式结论后再予以处分,在此期间的待遇按国家规定办理。凡被国家司法部门判处徒刑或劳动教养的,即予以开除,同时终止聘用合同。(三)对教职工的行政处分,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取得证据材料,听取教职工本人申辩,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造成后果和认识态度,结合一贯表现,提出处理建议,征得中心工会意见后,由中心法人代表批127、准执行。(四)审批教职工处分的日期,从证实教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教职工受到行政处分,如对处分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十日内,向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也可向上级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三、惩处办法1.对中心教职工的行政处分,中心应将处分决定书面通知违规者本人,记入本人档案,并在中心内公布或通报。以经济形式进行处罚的,办好财务手续,做到有账可查。2.对于当事人违反惩处条例涉及扣、罚或赔偿金额的,由中心在违规者的个人工资中扣除,扣除金额低于本市最低生活工资标准的,应按最低标准补足。四、其它按照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128、纪律处分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50号“在国务院对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专门管理规定出台之前,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处分办法,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之规定,对于中心教职员工违纪行为参照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凡未列入上述惩处的其他惩处项目由中心奖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专题商议惩处决定。本惩处实施细则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新出台相关政策相抵时,以上级主管部门新出台的政策为准。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心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 普及教职工安全知识、增强教职工安全意识,保障广大青少年和教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129、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xx新区青少年中心安全卫生管理条例和xx新区青少年中心奖惩考核条例,作如下补充规定:一、管理机构和职责1建立二级安全工作领导管理网络:中心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一级管理机构,中心法定代表人为本中心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分部为二级管理机构,分部部长为中心二级安全责任人,也是分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教育教学活动组织者为教育教学活动现场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中心安全领导小组教育管理部第一分部、艺术活动部第四分部、德育活动部第三分部、少先队活动部第二分部、科技活动部第五分部体育活动部2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安全管130、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1)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法人担任,是中心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对各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评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协调等工作,协助各分部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 (2)各分部部长是中心二级安全责任人,也是该分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所在部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将安全意识融入分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台帐。认真执行安全责任书相关条款,定期组131、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重大问题;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各分部安全工作并制订所在部门的应急疏散与消防安全预案;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部门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中心一级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二、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各分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中心法人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中心法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遇火灾,应当立即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2各分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肇事事故或治安事件后,所在分132、部部长应当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立即报告中心法人。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已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抢救措施;事故可能造成进一步危害的估计以及帮助解决的问题。书面报告可事后2天内补报。3发生重大事故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提供事故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查明事故责任。未经主持调查的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事故现场。发生事故的部门,呈报事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4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性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133、故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5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群众和干部没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6事故结案后,应当向安全领导小组报送结案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教训总结。三、奖励和惩处(一)奖励 安全保障奖:凡认真遵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xx新区青少年中心安全卫生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意识强,安全管理工作台帐齐全,记录详实 。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在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为确保一方平安而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给予每年人均500元的奖励。(134、二)惩处1根据中小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在责令期限内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行为的之一的教职工,应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而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肇事人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未按相关的教育法规实施教学而造成教育事故,使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损失的,经中心事故处理小组讨论鉴定事故等级,按安全事故等级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经济处罚外,同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2安全责任事故等级划分安全责任事故分为重大事135、故、严重事故、一般事故和轻微事故。重大责任事故: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伤;医药费在30000元/人次以上或中心声誉受损(国内见报);财产损失在50万元以上(由专业机构鉴定); 严重责任事故:一次事故导致1至2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1人以上轻伤;20人以上食物中毒(由专业机构鉴定);医药费在1000030000元/人次(含)或中心声誉受损(市内见报);财产损失在1549万元(火灾、爆炸事故);一般责任事故:一次事故造成1至2人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1019人(含)以下食物中毒(由专业机构鉴定);医药费在2000元10000元/人次或中心声誉受损136、(区、局系统内);财产损失在5000元14万元的(火灾、失窃等); 轻微责任事故:一次事故造成1至2人轻伤;医药费在3002000元/人次(含);财产损失在5005000元(含)。3安全事故认定安全事故等级认定:重大、严重责任事故由专业职能机构鉴定;一般、轻微责任事故由xx市xx新区青少年中心事故处理小组讨论认定。4处罚标准重大责任事故:(1)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处罚:主要责任人扣罚款10000元,给予除名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次要责任人扣罚款8000元,留中心察看一年处分;责任部门部长扣款7000元,行政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 责任部门安全员扣款5000元,行政警告处分;责任部137、门人均扣款2000元;(2)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人员处罚:中心党政正、副职按xx市xx新区社会发展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分,并扣款7000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心中层干部、专职安全员(责任部门除外)人均扣款5000元; 其他在编在岗教职工(责任部门除外)人均扣款1000元;严重责任事故:(1)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处罚:主要责任人扣款8000元,给予除名处分;次要责任人扣款5000元,留中心察看一年处分;责任部门部长扣款5000元,行政撤职、行政记过处分;责任部门安全员扣款3000元,行政警告处分;责任部门人均扣款1500元;(2)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人员处罚:中心138、党政正、副职按xx市xx新区社会发展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分,并扣款5000元;中心中层干部、专职安全员(责任部门除外)人均扣款3000元;其他在编在岗教职工人均扣款700元。一般责任事故:(1)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处罚:主要责任人酌情扣款5002000元,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次要责任人酌情扣款3001000元;责任部门部长职酌情扣款200500元;责任部门安全员酌情扣款100300元;其他在编在岗教职工人均扣款50100元;(2)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人员处罚:对中心党政正、副职按xx市xx新区社会发展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分,并酌情扣款100500元;轻微责任事故:直接责139、任人和责任部门处罚:主要责任人酌情扣款100500元;次要责任人酌情扣款50300元;责任部门部长酌情扣款50500元;5事故隐患处罚(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的扣款、行政记过、警告处罚: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中心安全领导小组报告,谎报、隐瞒不报的。使用未通过质量安全资质审查的外包施工队伍的。使用的临时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无正当手续的;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对检查出的问题,所在部门有能力整改而未按规定要求整改的。对事故责任者或其他有关人员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肇事逃逸者、发生事故“私了”处理者、有意制造事故或伤害他人者、强迫他人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140、不听从劝阻者、明知故犯、屡教不改者、不吸取教训,一年内重复发生事故的,应视其情节加重处罚,直至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的罚款: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明火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对造成事故的按有关条款给予处罚)。(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50300元的罚款: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等)未按规定进行运输、保管、使用的。私接乱拉电力线路和违反规定使用电炉的,没收电炉并按规定罚款。酒后上岗或在禁烟场所吸烟者,提出警告不听劝阻的。虽经批准,但明火作业无人监管、未采取严格的消防措施的。教学事故认定及141、处理规定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心教学活动管理工作,形成良好教学氛围,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结合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中心奖惩考核条例,特制订关于严重教学活动事故、一般教学活动事故的划分及处理规定。所有任教教师皆应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加强修养,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所有任教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皆应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杜绝教学活动事故的发生,以保证正常的教学活动工作。教学活动事故和差错是指由人为因素所引起的,使教学活动实施、教学活动效果受到严重影响或不同程度损失的情况。一、严重教学活动事故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定为严重教学活动事故。1. 教师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宣扬与国家宪法、国家安全、民族团142、结、正确世界观相违背的言论,以及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传播邪教、教唆团员犯罪等,造成极坏影响的;2. 体罚学生致使伤残;在教学活动中猥亵、胁迫团员,恶意辱骂、侮辱团员人格的;严重违反上述1、2条规定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 未办理手续,无故不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带领团员外出活动擅自离开团员群体的,造成严重后果的;4. 未经申报擅自带领团员外出参加各类民间竞赛、比赛,商业性质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5. 其他违反中心教学管理方面规定,经调查研究核实,确实对教育教学活动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损失的情况。二、一般教学活动事故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定为一般教学活动事故。1. 教学活动实施过程中,经常擅自离开143、教学活动场所,或者接待私人访客、接听私人电话,造成教学活动中断的;2. 教学活动迟到或提前?超过10分钟,造成无法挽回影响的;3. 未经批准擅自委托他人代课或调课、停课的;4. 课程编排出现明显差错以致教学活动秩序紊乱造成不良影响的;5. 教学常规管理、学籍管理等出现原则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6. 各种教学统计数字出现原则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7. 各专用教学场所及专用设备设施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故障、损坏,以致无法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8. 其他违反中心教学管理方面规定,经中心调查研究核实,确实对教育教学活动造成一定影响或一定损失的情况。三、教学活动事故处理办法1. 发生一般教学活动144、事故的,在确认事实后由责任者、教务管理在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填写教学活动事故登记表、教学活动事故处理报告后,报分部部长和中心分管领导认定;发生严重教学活动事故的,报中心安全领导小组认定2. 教学活动事故登记表、教学活动事故处理报告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由人事部门存档。3. 对于出现严重教学活动事故的(除第一条中1、2外),视对错误认识程度,酌情扣款500元至2000元,并给予中心行政处分。4. 对于出现一般教学活动事故的,酌情扣款200元至1000元。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中心车辆是国家财产,由教育管理部部长或车辆所在部门部长负责管理调度,非专职驾驶员一律不得私自驾驶中心车辆。一、使用各分部或活动145、部(人员)如需公务用车应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须提前三天及以上填写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需求签批单,经部门部长签批同意,并进行内部结算。二、调度车辆保管部门部长根据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需求签批单统一调度车辆,并出具出车通知。驾驶员要严格按照派车通知要求,准时、安全出车。三、管理用车部门(人员)用车前后须确认好行车公里数,配合做好驾驶记录,并在车辆运行凭证上签字。用车中心(人员)不得要求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行驶、超载、停靠和违章作业。驾驶员须持证上岗,按照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不得私自出车或虽经批准出车但中途私自绕道办私事。驾驶员若违反交通规则所发生的违章自行解决。违章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146、,除按照公安机关处理外,同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终止聘用合同。四、结算每月底,教育管理部进行交通费用的内部结算。内部结算范围包括燃油费、停车费、路桥费等,并纳入相关分部的成本核算。 内部结算标准(以下费用不含燃油费、停车费、路桥费等)车型单价(元)元/半天5人座车辆2.50/公里100元7人座车辆3.50/公里200元7人座以上车辆4.50/公里250元说明:1、用车不足半天的,按实际公里数核算经费 2、用车半天的,按照半天核算经费 3、一天或一天以上的,按照实际天数核算经费 4、上述核算方法按照实际情况,仅采用其中一种方法计算,不交叉计算。安全责任书一、工作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xx市x147、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卫生管理条例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二、安全责任1中心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一级安全责任人,各分部部长、教务管理为本中心二级安全责任人,也是部门安全工作第一安全责任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原则,对上向法人负责,对下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安全保障工作;2做好本中心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力度,定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卫生管理条例和补充规定的相关条款;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并结合所在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和事故安全的应148、急预案4各分部、职能部门做到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对教育教学场所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台帐齐全,记录详实,要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5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所在区域的安全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中心一级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三、奖惩 按照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惩考核条例和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实施。本安全责任书有效期限止于下一轮责任书签订日。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壹份。委托方: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受托方: 法人代表(签名): 责任人(签名):日期:安全承诺149、书1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确保人生安全,避免中心财务损失。2自觉把安全工作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之中,自觉承担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严格履行安全职责。3工作中,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一级安全管理机构。4工作期间,因工作疏忽导致发生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本人已详阅本承诺书的各项内容,并切实遵守相关规定。所属部门安全管理机构:中心担任的岗位:承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诺人(签名)采购办法购买固定资产(含单价5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须按照相关规定,由教育管理部采购人员会同部门统150、一采购;单价500元以下的低值易消耗品,按中心物品采购流程执行。入库办理固定资产先入库后领用。入库须凭分部或活动部部长签批单、有效发票、详细清单,由分部资产管理员记入分部固定资产帐,教育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凭分部的资产领用单统一记入中心固定资产帐。领用手续领用人员凭分部或活动部部长签批的需求单,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字后方可领用。采购人员凭签批单、有效发票、详细清单、入库单、领用单至财务处报销 ,报销经费由财务人员计入各中心成本。保管办法教育管理部于当年6月20日、12月20日核对各分部固定资产领用情况,各分部于当年的6月30日、12月30日将清单核查的情况签字确认,并记入分部固定资产帐。各项固定资151、产采用“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落实到人,进行保管。各分部部长为固定资产的第一责任人。 维修办法在使用固定资产过程中,如发生故障需要维修,请填写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需求签批单,经各分部部长签字确认后,及时与教育管理部联系,教育管理部将积极配合,协助联系维修人员,做好相关维修工作。各中心资产保管员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卡维修记录,维修经费计入各分部成本。借用手续借用固定资产应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青少年活动中心内部借用,须登记备案;对外借用,须填写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需求签批单,经分部部长批同意后,由教育管理部统筹协调,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借用。调拨办法需求人员须填写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需求签批单,报分部部长152、签批同意后,由教育管理部资产管理员统筹中心资产后做好资产调拨工作并及时办理转帐、销号手续。 报废手续资产使用保管人须填写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需求签批单,报分部部长签批同意,由分部资产保管员报教育管理部核查 ,经同意后由教育管理部按教育局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损坏、丢失、被盗处理资产损坏、丢失、被盗等意外事故,须及时报告分部部长,查明情况并附书面报告上报中心主任,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未经中心主任审定,自行拆卸、改装、调拨和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按违反相关规定处理。部门部长于每月底将考勤情况交至教育管理部人事主管核算、存档。病、事假报批请假人需填病、事假申请单,向部门部长报批;遇全中心的会议、活动,需直接153、向主任请假。请假人完成后向部门部长报到销假,病假需递交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病情证明及病假单。请假人凭准假签批同意书,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工作加班加班者,应及时安排自加班之日起一个月内补休,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相关规定在加班之日起一个月内结算加班费。工作任务书于每月10日交教育管理部人事主管存档。教职工凭部门部长签发的工作任务书加班。外出活动教职工外出学习、开会、活动等,均需凭有效通知并填写教职工外出活动申报表报部门部长签批;遇全中心的会议、活动的,须直接向主任请假。外出活动人员接到准假签批同意书后方可参加活动,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外出活动人员返回及时向部长报到销假。外聘人员需外聘工作154、人员或兼职教师的部门填写外聘工作人员申请表,向中心主任报批。人事主管收到签批同意的外聘工作人员申请表后,公示招聘信息,实施招聘工作并对外聘人员、兼职教师资质审核。兼职老师由部门部长对兼职教师进行面试合格后,办理试聘手续。外聘人员和兼职教师聘用到期前一个月,由外聘人员和兼职教师使用部门提出解聘或续聘申请,报中心主任批示。外聘人员由人事主管会同部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复试合格后,报中心主任审批。人事主管接中心主任批准通知后,办理外聘人员聘用手续,有关文本归档。在试聘期间部门部长对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部门部长接人事主管通知后,安排其工作并实施岗位试用及考核。组织活动教育活动结束,执行人及时将155、活动总结向部门部长汇报,并接有关资料交教育管理部档案员存档。教育活动结束,执行人应及时结算活动经费收支。执行人必须按中心领导批复意见实施各类教育活动。学期初,活动组织者应将拟订活动计划向部门部长报批。不涉及中心协调、经费的200人以下活动,且在部门内举行的各类教育活动,由部门部长签批。200人以上的教育活动及需中心协调、经费的教育活动,需报分管领导、主任签批。学籍管理各分部教务管理人员、教育报帐员负责学籍注册收费并领发学员入学通知。教育管理部统一发布招生告示,全面部署集中招生工作。中心集中招收学员,由教育管理部统筹,报中心领导审批。各分部部长、教学管理员、教务报帐员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学员156、在中心内转移学习科目或中途退学,由学员提出申请,经分部部长审核,教务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收费报批中心各类教育教学活动项目收费标准由教育管理部负责审核向区物价局申报。教育管理部报账会计及时汇总各分部的收费情况向中心主任汇报。分部报帐员及时汇总收费情况报告分部部长。各分部收费人员严格按照新区物价局核准的价格进行收费、开票、入账。资金领用至教育管理部财务室办理支票领用手续。使用人凭主任审批的工作需求申报单、有效发票(批准人、经手人、验收人均需签名),由分部报账员统一至教育管理部报账员处报销。各部门日常工作所需使用支票,先由使用人填写工作需求申报单,经部长或分管领导签批同意。每周四下午为主任签批日。157、各部门部长可至中心主任处签批。物品采购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易耗品),物品需求人填写工作需求申报单。部门采购人员采购、资产管理员入库后,由需求人领用。由部门部长审核后,报主任签批同意。购置固定资产,先申报,教育管理部接请购批准单后,核查中心备用物品,能够调剂的先 调剂。如不能调剂,教育管理部查阅中心年度预算中事业滚动项目的内容,会同物品请购部门按照新区政府采购流程实施采购。物品采购后由教育管理部会同物品请购分部负责物品验收、入库。采购人员凭签批单、有效发票、详细清单、入库单、领用单至财务室报销,报销经费由报账员计入各分部成本。物品领用工作所需领用物品,领用人需领填工作需求申报单向部门部长报批。领用158、人凭部门部长签批的需求单,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字后方可领用。各部门资产保管员凭领用人的固定资产领用单计入本中心资产账和个人资产账。物品报废物品使用保管的分部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教育管理部。教育管理部负责物品报废审核手续。教育管理部审核后,向中心主任报批。教育管理部负责办理资产报废手续。物品借用教职工借用物品需领填工作需求申报单,报部门部长签批。外单位借用本中心物品,向资产管理员填写工作需求申报表,报物品分部部长签批。外单位借用本中心物品,按中心相关规定结算物品租金,贵重物品需交押金。外单位物品借用完毕,及时归还,收回,并向教育管理部结算物品租金。如有损坏,借用单位照价赔偿。凭签批同意的工作需求159、申报单,向资产管理员借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如有损坏,借用人照价赔偿。物品维修教育管理部负责结算修理费。日常维修费计入相应部门成本。报批后,一般物品所在分部自行维修,专用设施设备报教育管理部核查并负责安排修理。修理后由报修部门申报人负责验收。教育教学、活动场馆设施设备损坏修理,需填写工作需求申报表向分部部长报批。车辆借用各部门借用中心公车需提前三天填写工作需求申报表。个人用车,向中心主任报批。教育管理部出具出车通知,中心驾驶员按出车通知要求,准时、安全出车。并做好出车记录。用车返回后,教育管理部按中心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结算交通费。部门部长报批后,报教育管理部统筹安排。服装借用借用中心演出服装需160、填写工作需求申报表中心内向相应部门部长报批。外单位借用服装,向服装监管中心报批。凭签批同意的工作需求申报表到服装管理员领用。借用单位凭签批单先到财务室支付借用服装费,再向服装管理员借用。演出完成,及时向服装管理员归还服装,如有遗失、损坏,按规定赔偿。外聘工作人员申请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申请部门拟聘岗位申请目的申请要求部长意见人事材料审 核中心主任签 批备注外聘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拟聘任期家庭电话手机家庭地址特长爱好聘任期间工作内容工作鉴定结果鉴定人签名备注病、事假申请表部门申请人病事假时 间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病事假天 数申请理161、由(病假须附有效病假单)部长签名销假日期人事存档日 期填表日期加班(调休)申请表 部门申请人申请内容加 班调 休加班时间调休时间申请理由 部长签字 人事存档填表日期工作任务书(部门留存)姓名加班时间 年 月 日 上午 下午工作任务折算方式支付加班费 申请调休 其他部长签名备注 工作任务书(人事留存)姓名加班时间 年 月 日 上午 下午工作任务折算方式支付加班费 申请调休 其他部长签名备注 工作任务书(个人留存)姓名加班时间 年 月 日 上午 下午工作任务折算方式支付加班费 申请调休 其他部长签名备注外出活动(会议)申请表部门申请人外出时间外出地点主办单位主要内容(附活动、会议通知书)部长审批中162、心主任签 批备 注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比赛)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申 报 人所属部门活动全称主办单位活动日期带队老师参赛人数经费预算参加形式教师个人 学员个人 学员团体参赛级别全国级 市级 区级 其他 部长意见同意参赛级别为: 签名: 年 月 日中心分管领导意见复核参赛级别为:签名: 年 月 日备 注附 件1、 上级活动方案(通知)2、 申请参赛报告、实施方案、参赛学员学籍确认师生参加活动(比赛)获奖情况统计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申 报 人所属部门活动名称参赛日期主办(颁奖)单位序号参赛者姓名所在班级获奖等第指导老师教务学籍确认附:1、获奖证书复印件2、参加活动申报表教职工高一层次学历163、进修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申报人出生年月所属部门工作时学历已有学历申报进修学历进修学校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剩余进修学年本学期进修安排(附学校教务处盖章课程表)部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中心主任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教育管理部存档 年 月 日备 注1、 本表适用于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需占用工作时间的教职工填写。2、 此表应于开学前,申报人填好后交所属部门部长,由部长签批同意后报中心领导签批。3、 申报时附学历进修学校入学通知书、课程安排表等有效证明。4、 中心主任签批同意后,交教育管理部存档。附件:_张公开教育教学展示活动申请表编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 请 人所属部门申请公开164、课 题 目申请教学公开级别中心级 区级 市级 拟开设教学公开课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拟开设教学公开课时间 上午 : : 下午 : :拟开设教学公开课地点拟需其他部门协助配合事项部长意见 部长签字: 年 月 日中心教学分管领导意 见同意 老师于 年 月 日时 分在 开设 级教学公开课。请教育管理部作好相应准备。签名: 年 月 日备 注备注: 1、本申请表需附教案。如需使用经费的,应另附经费预算;2、市级、区级活动需由中心教学主管领导签批意见。 兴趣社团优秀团员评选表团员姓名指导教师参评学年年所在部门所属社团现有级别参选理由(团员自评):指导教师评价: 指导教师:(签字)教务管理审核意见: 教165、务管理:(签字)部长评定意见: 部长:(签字)备注:注:“现有级别”一栏内,请选择填写:启蒙、初级、中级、高级。兴趣社团团员学费减免申请表(特困、特殊学生专用)团员姓名年龄性别就读学校班级家庭地址家庭电话家长姓名(父)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家长姓名(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家庭收入情况父母月收入总和 元申请减免项 目申请减免理由:(附相关有效证明) 申请(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家长)签字: 年 月 日分部部长审核意见: 分部部长签字: 年 月 日分部实施情况:根据审核意见,已将该学员安排进入兴趣社团组参加活动,活动时间: ,减免学费 元。 实施人签字: 年 月 日备注:惩处通知书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受惩者所属部门受惩缘由(注明发生时间、地点、事情经过)惩处结果所属部门部长签批意 见中心领导签批意见备 注说 明1.以上文本的解释权归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室。2.部分文本自2011年11月28日经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届二次教代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原于xx年 1月18日由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一届三次教代会通过的部分文本同时废止。确 认 书编号:我于 年 月 日收到了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制度汇编,我将认真阅读并按照xx市xx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制度汇编所列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确 认 人: 收到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