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公司通风队及各岗位责任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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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926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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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公司通风队及各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总则为了加强本部门人员管理,规范工作秩序,增强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使“一通三防”的各项工作能得到落实,杜绝“一通三防”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情况,结合目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请销假制度1、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请假须按公司请销假制度写假条逐级批假,经批准备案后方可离矿,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罚款50元/日,旷工三天以上的部门将作退交人力资源部处理。2、请假人员必须自己办理请假手续,不得请人代办或电话请假,请假后2、须按时返矿,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3、归矿后,必须及时销假,否刚按未归矿处理。(二)值班制度1、值班时间为24小时,交接班时间为每日上午7:30,交接班时必须在值班记录本上进行签字,并交接当天值班的主要事项。2、值班当天如有重要事情未处理结束的,交班人员必须协助接班人员进行处理,直至将事情彻底处理为止。否则罚款50元/次,造成后果的追究交班人员的责任。3、值班当天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参与矿上组织的事故追查。4、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开办公室,不得擅自离开矿区,否则,一旦发现,按照矿上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5、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及含有酒精成份的饮料3、,违者,罚款50元/次。因酗酒造成恶劣影响及事故的,按矿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6、严格抓好人员的出勤和劳动纪律,对出现的迟到、旷工、早升井及不交接班等“三违”现象作好记录,并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罚。(三)交接班制度1、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进行现场交接班。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3、对于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或上一班没有处理完的事情要及时向部门领导进行汇报,听侯安排并协助接班人员将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下班。4、物品、设备交接时要认真检查、核对设备的数量及使用状态,做好记录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接班。5、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给接班人员认真交待本班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6、交接班时必4、须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严禁私自进行涂改和撕页。违者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7、严禁未经交接班就私自离岗,违者,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四)班前会制度1、会议内容(1)、坚持每班由部门领导、值班人员、班长组织当班成员参加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安全指令、通报、规定,介绍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布置当班工作生产任务,交待当班安全注意事项强调安全重点,并做好记录。(2)、总结上一班的工作情况,对违规违纪现象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出相应处理;对表现良好的个人提出表扬,鼓励倡导大家进行学习。(3)、检查即将上岗的人员精神状况,是否有身体不适或酒后上班的现象。以便及时作出相应的安排。5、2、会议要求:(1)、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在(早班7:30中班15:00夜班23:00)前到办公室集合,不得迟到。迟到者罚款20元/次,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2)、与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扰乱会场秩序。(3)、会议一般15-20分钟为宜,特殊情况除外。3、建立班前会议记录,每班对班前会议的组织者、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作详细记录备查。(五)劳动纪律1、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半小时内的罚款20元/次,迟到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早退按迟到处理。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每班在(早班7:30、中班15:00、夜班23:00点)到办公室集合开班前会,下班后须及时到办公室汇报当班工作情况。否则一律按迟6、到、早退或旷工进行处理。2、各岗位要严格遵守自已工作岗位责任制,如有违反或未履行自己工作职责以及执行工作职责不力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3、拒不执行上级领导交办任务或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办事项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4、要爱护公司物品,不得损坏或丢失办公用品、设备、测量仪器等。若有人为因素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并追究其责任。5、严禁人员酒后闹事,对酗酒闹事者,除交矿处理外,部室将给予矿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并做出书面检查。6、凡被领导或相关部门查出处罚的“三违”人员,部室给予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凡被公7、司给予在工作中有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的,部室按奖励的金额100%进行二次奖励。7、对不服从本部门管理,多次违反本管理制度或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本部门将作退交人力资源部处理。细则一、瓦斯检查员岗位责制1、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脱岗、睡岗,违者扣5分/次;2、手册与牌板及班报不对口,扣2分/次,假检、漏检扣5分/次,牌板填写不清晰、不规范扣2分/次;3、未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的扣5分/次,情节严重者交上级部门处理。4、认真管理所辖区域内的通风安全设施,如出现损坏或故障不及时要及时汇报,隐瞒不报的一次罚款30元。5、中夜班瓦斯检查员负责临时风筒的吊挂,不得出现风筒末端出8、口超距,否则一次罚款50元。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7、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设施工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设施及不文明生产的,一处罚款50元/人次。2、建筑设施要选前后5m支护完好的地点,否则对班长罚款50元,特殊情况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方可。3、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墙时,必须保持水流畅通,且不能漏风,否则一次罚款20元。三、通风工岗位责任制1、风筒吊挂不平直,接头不严密及未压边、花接,破口大于0.2m,未做到逢环必吊,一处罚款10元,特殊情况除外。2、风筒末端出口大于5m,一处罚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3、风筒尽量靠帮吊挂,两台风机风筒必须走一9、帮吊挂,不能吊挂的必须向本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否则罚款20元,特殊情况除外。4、对井下的破旧不能使用的风筒及时回收地面,否则一处罚款20元。四、放炮员岗位责任制1、所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装箱上锁,剩余炸药必须交回炸药库,否则一次罚款50元。2、认真执行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查出一次罚款50元。3、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查出一次罚款200元,放炮器与钥匙必须分开存放,发现一次罚款20元。4、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严禁使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做炮泥,否则一次罚款100元。5、放炮母线必须吊挂在巷道中部距顶板0.2m,严禁有明接头,否则一次罚款50元。6、处理残炮、瞎炮时10、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交安监部按“三违”处理。7、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好本班事项。若未交接或交接不清的罚款30元/次。五、测风员岗位责任制1、每旬定期对井下通风系统进行调查,风量测定,并及时上报报表,迟报一天罚款50元。2、对测定风量不准,弄虚作假,通风系统情况不了解、不清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3、报表数据不准确,一处罚款10元。七、瓦斯校检员岗位责任制1、防突钻孔未施工到设计深度,小于1m以上,每次每孔罚款2050元,小于2m,按“三违”管理交安监部追查处理。2、防突钻孔间距大于0.3m及其以上,每次罚款20元,大于0.7m,按“三违”管理交安监部追查处11、理。3、防突钻孔未按设计偏角或后视点(允许误差2,或后视点0.3m),每次罚款20元。4、K1值h2值指标未按要求进行收集、测定,造成数据失真,罚款50元/次。5、K1值h2值指标终孔报告单与原始记录不符,错一处罚款5元。6、工作面出现断层、软分层增厚等未执行消突措施,每次罚款50元。7、防突钻孔测试所需的仪器仪表不全,造成影响生产进度的,罚款100元。8、防突标记不准确,误差0.3m以上,0.5m及其以上罚款20元,未按地测标记做基点,罚款10元。9、工作面素描收集不全或与现场不符,每次罚款20元。10、防突报告单未审批下发,差一份罚款20元。(特殊情况除外)11、记录本无上循环进尺或与上循环进尺不符,每次罚款20元。附则一、本制度若有与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公司相关规定为准。二、本制度从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