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员工服务奖励及惩处规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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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918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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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企业员工服务奖励及惩处规则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员工奖惩规定第一条: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奖励(一)奖励范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1)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2)对公司发展提出积极、有实效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实施的;(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2、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的;(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7)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望和荣誉的或其他特殊贡献,是为员工表率的;(8)在业务拓展方面有重大贡献者(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二)奖励项目及方式:(1)奖励项目: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和特别奖;(2)奖励方式:奖金、加薪、其他(由公司商定)。(三)奖励规则:1、嘉奖对象:(1)品德良好,工作努力,足以为同事表率,有具体事迹者;(2)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3)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4)拾金不昧(价值500元以上)者;(5)全年从未迟到、早退、请假而且工作勤奋者;3、(6)其它卓有功绩者;2、记功对象:(1)对于日常工作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2)节约物料或对物料的利用,卓有成效者;(3)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4)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5)执行临时紧急很重要任务,能依照完成者; (6)对有危害公司的事件能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4.授荣誉称号:对公司有突出的贡献者或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可授予荣誉称号。5.对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骄人者或其他对公司有重点贡献者,可给予特别奖。(四)奖励标准项目方式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200元400-600元1000元加薪半级工资一级工资其他注:1.“”代表固定奖励标准,“”代表4、机动奖励项目。 2.记功者,其是否加薪除考虑其受奖的缘由外,还须综合考虑其能力、经验、知识等来决定。 3.其它:由公司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再给予奖励者其它奖励的方式如加薪、假期培训、旅游机会等等。 4.获得奖励者,各主管在当年的考核方面可适当加分或提高评定档次。(五)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所在的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 2.行政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 3.获奖员工由公司发给奖金与证书,并张榜(或集团网站)公布; 4.获奖事宜记入员工档案。第三条 惩处(一) 惩罚种类及方式:1. 惩处项目:批评扣款,警告,记过,辞退;2. 惩处方式:罚金,减薪,辞退。(二) 惩处规则: 5、1.批评扣款:违反公司制度情节轻微或造成损失较轻者 2.警告对象(1)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或外出者。(2) 月份内发生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者;(3) 委托他人或受他人委托代打卡或签到者;(4)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5) 浪费公司财物或过失损坏集团财物轻微者;(6) 在公司内喧哗、酗酒闹事、口角生非或不服纠正者;(7) 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轻微者。3.记过对象(1) 受警告处分两次者;(2) 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出现差错,而导致公司损失者;(3) 教唆他人,造谣生事者;(4) 工作不力,多次督促没有实质性改进者;(5)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形6、象者;(6) 连续2次不参加公司重大活动者;(7) 连续旷工2天者;(8)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不良行为影响秩序者;(9)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者。 4.辞退(1) 受记过处分两次者;(2) 包庇员工舞弊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3) 因玩忽职守,粗心大意,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不负责任,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大的损失者;(4) 泄露公司机密者,致使公司受到经济或声誉影响者;(5) 品行不正,传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故意诬陷同事者,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者;(6) 损毁公司物品设施,损毁公司重要文件,造成公司大的损失者;(7) 浪费公司财物或能源造成大的损失者;(8) 月旷工累计达7、3天者;(9) 盗窃财物,挪用公款者;(10)营私舞弊,收受贿赂,谋取私利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者;(11)对员工及亲人暴力威胁、恐吓,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妨碍公司秩序者;(12)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13)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未经集团批准在外兼职造成工作影响者;(14)不服从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不服从工作正常调动的,屡次触犯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后未有明显改变者;(15)不能胜任公司安排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者;(16)违反国家任何形式的刑事法律、法规者,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给建议造成其它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三)惩罚标准:项目方式警8、告记过辞退罚金当月工资的10%当月工资的15%或议定解除劳动合同减薪减1级工资(四)惩罚秩序: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报行政部;2.行政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层决议后生效;3.惩处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第四条:奖惩转换法(一)员工奖励转换,本规定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在受奖惩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相互抵消;(二)员工在受惩处之日起若在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消处罚;删除受惩档案记录,但原则上不恢复原来的薪资;从撤消日起恢复享有加薪的权利;撤销警告处分的考察期至少为半年,记过处分至少为一年。第五条:附则(1)其他以本公司或员工有利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可申报奖励;(2)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予惩戒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