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质量奖罚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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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737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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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质量奖罚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了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规范员工的质量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的成本管理、保证制造过程中的实物质量、降低和减少人为着人责任造成的质量 失和质量偏差,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结合XX20xx 2号文件特制订此规定。一 总则 员工必须按质量体系、作业指导书和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履行和遵守“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和“首检”、“抽检”、“未检”职能。突出了员工的“自检”和“互检”职能,目的是加强“事前检验”和“事中检验”,减少事2、后把关,降低检验风险和减少质量损失,使在公司内形成产品质量全员参与,全员检验的风尚。真正体现预防为主和减少偏差的QS9000精神。1、作业指导书,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进行100%自检的工序,对自检的不合格品经检验员确定后,按规定的考核标准减半处罚,对被下道工序或专职检验员检出的不合格品,按规定考核标准的双倍处罚。2、 对非100%自检工序,未按规定项目的频次进行自检,被下道工序或专职检验员检出的不合格品,按规定的考核标准处罚。3、 对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的工作缺陷(经检验员确认),对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时,罚上道工序责任者10-20元/次(元/只),造成损失的作相应的连带赔偿。对缺陷发现者3、按“发现必须性原则”(本工序能必然发现上道工序缺陷的,不予奖励,如工装等能必然发现的缺陷)。予以奖励(批准让步除外),奖励按10元/只10-50元/次(批量发现时)对价值较少(低于10元)的产品或零件,按0.1-2元/件奖励,对零件表面存在的影响焊接的包装物等缺陷,则按10元/只奖励。4、 对产品外观等表面质量如断裂、严重磕碰损坏等有明显的缺陷,每道工序、每位员工均有职责识别和及时报告,缺陷责任者按产品成本价的20%-50%处罚。上下道工序要互检确认,分清责任,在上、下道工序有争执时,由质检员确认,分清责任。如未发现缺陷而又流入下道工序,则视作该道工序为产生缺陷的责任者。5、 对未按规定要求进4、行首未件送检的,及未按频次进行自检的,罚责任者10元/次,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的30-60%赔偿处罚。6、在体系审核、产品审核、过程审核和工艺纪律检查中发现的每一个不合格项(未按作业指导书及相关规定要求操作),根据情节的轻重,罚责任者50-500元/次,公司直接处罚的按公司规定处罚。7、 由于错用零件造成产品报废的,原则上按成本价赔偿,造成返工的,按情节的轻重,处以10-50元/次罚款,对于比较大的质量事故,可以酌情减免20-50%,但处罚款不能少于200元。8、 对于制造过程中由于责任原因造成产品降级使用的,按报废考核标准的30%处罚。9、 由于人为因素重复出现类似不合格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加倍5、处罚。10、对新产品试制过程中,由于工艺技术不成成熟造成报废,可以不予处罚,但若工作不认真或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要求规定造成报废的,按原成本价的100%处罚。11、要求打工号的工序,未打工号流入下一道工序被发现按5-10元/只处罚,工号应清楚、完整,模糊不清的工号若查清责任者则按未打工号处理。12、凡是发现产品存在漏加工或漏装配的,奖发现者5元/只,罚责任者10元/只。二、制造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一)、铝中冷器1.滚翅、冲翅、开料:1.1误用不同型号,规格的材料,造成损失的按成本价的30-60%或8元/Kg考核,未造成损失的罚10元/次。1.2未严格隔离各种型号、规格或不合格零件,造成损失6、的按成本价的30-60%或8元/Kg处罚,未造成损失的罚10元/次。对各种型号、规格和不合格零件没有及时标识,或标识不清,罚责任者10元/次。1.3对冲翅机要求上油的部位而未上油的造成损失的罚50-100元/次,未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以5-10元/次考核。1.4未按作业指导书操作,按总则1处理,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的20-50%考核。2、零件清洗、烘干:2.1未清洗干净的零件流入下一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或巡检员发现,未造成损失的罚5-10元/次,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20%考核。2.2未严格隔离并标识清洗前后零件、各种规格、型号零件或误发零件未造成损失的按:主板、挡板1元/块,散热带(翅片)0.07、5元/根,冷却管0.5元/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30-60%考核。2.3发现明显不合格零件,按总则3予以奖励(批准让步除外),主板、档板、奖励1元/块,散热带、冷却管奖励0.05元/根。2.4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操作或碰伤零件的造成损失的按零件成本价的50%考核。3、装夹:3.1将明显不合格(碰伤、划伤、不清洁等)零件装配,未造成损失的扣5元/次,造成损失的按成本介的30%处罚。3.2在工位上由于零件未标识或标识不清,罚责任者10/次。3.3在工作时由于责任者缘故造成损失的或由于主板与管子配合比较紧而乱碰管子与零件造成报废的,则责任者按零件成本价的50%处理,故意损失的按成本价的双倍处罚。3.48、点焊挡板时在物流过程中,要求搬运数量为10只/ (6BTAA等),超过此规定未造成损失的按1元/只考核,造成损失的按成本价的20%处理。3.5出现由于装配上夹具时夹紧螺母没有到位,造成中冷器散热带、芯子夹凹等脱落的,扣装配工10元/只,累计大量出现的加倍处罚。3.6点焊挡板位置错误扣10元/次;位置不合格的扣5元/次。3.7上焊模后散热带不平整或不均匀,端面不整齐、管子端面不整齐、对角线严重超差、管子与主板未接触或接触不好的被下一道工序或巡检员发现,未造成损失的扣10元/次,造成损失的按成本价的30%处理。4钎焊:4.1责任原因造成散热带熔蚀、焊合率差、散热带不平整、不均匀、变形、对角线严重超9、差(15mm)造成产品报废的按成本价的30-60%处理(或10元/KG),造成让步、返工的按10元/只考核。4.2未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操作而造成产品焊合率差要求返工、让步的按成本价的20%考核。4.3由于装夹错误、清洗不干净或有明显缺陷等原因未被发现,造成钎焊后产品报废、应负连带责任,按零件成本价的20%处理, 造成让步、返工的,按10元/只考核。5氩弧焊:5.1将明显不合格的气室或芯子装配的,按10元/只处罚;把未清洗干净的气室装配的,按15元/ 只考核。5.2错焊或零件漏装的,按10元/只考核,造成报废的按成本价的30%处理。5.3氩弧焊焊缝质量不合格,焊后零件表面(散热带、冷却管等)有严10、重划伤、压伤、碰伤的,被下一道工序或巡检员发现,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30%处理,未造成损失的除返工修复外扣5元/只。5.4未严格按焊接工艺焊接,按20元/次考核,造成报废或返修的,视情节严重与否,按成本价的30-60%处理。5.5对于中冷器芯子左右挡板点焊不规范造成钎焊时中冷器挡板脱落、错位,造成中冷器芯子要求返工,扣点焊工10元/只。6.试气压、补漏:6.1未进行100%检验、漏检的按50元/只处罚,出厂后造成产品在顾客处发现质量问题的按200-500元/只处罚;公司直接处罚的按公司规定处罚。6.2未按作业指导书操作,试压时间或压力未达到规定要求,除追回可疑产品重试外,再按50元/ 次处理。611、.3未按补漏工艺操作或补漏后产品表面严重不合格,被下一道工序或检验员发现,按10元/次处理。6.4补漏后未重新试压,试压后未烘干被下一道工序或检验员发现,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20%处理;未造成损失的除修复外,再扣5-10元/只。6.5由于责任原因造成产品碰伤、压伤等不合格品,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50%处理,未造成损失的除修复好之外,另扣10元/只。7.返工、返修:7.1未按规定要求返工、返修的按5元/次处理,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30%处理。7.2责任原因造成不合格品或损失时,按损失的30%处理。7.3散热带修补好后,被下一道工序或检验员发现表面严重不合格的,按10元/次处理。8.终检:8.1未按检验12、卡规定频次检验或未按检验卡规定检验项目要求进行检验的,出现产品漏检,除追回可凝产品重检外另扣20元/只;出厂后顾客反馈的按50-200元/只处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8.2未按要求进行100%检验,漏检的按50元/只处理;出厂后顾客反馈的按公司的处罚金处理。8.3最终审核发现未按检验卡规定进行检验的(批准的除外),按20元/次(项)处理。9.整形、喷漆:9.1在下一道工序或检验员发现有散热带未整形扣5-10元/次。9.2被下一道工序或检验员发现,责任原因造成喷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元/次。9.3责任原因造成产品磕碰,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30%处理,未造成损失的除修复好之外,按10元/只处理13、。9.4发现终检有漏检产品的按5元/只奖励。10.打包:10.1在打包过程中,产品审核中发现打包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操作,如产品规格、合格证、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打包工艺等不符合要求的扣10元/次。10.2对于表面质量等明显不合格的产品未剔除,在产品审核或出厂后顾客反馈的,扣50-200元/只。(二)、管翅式冷却器1外管冲孔、扩口、护口、氩弧焊工序允许试模1根种。2退火工序:21内管退火、外管退火工序在退火过程中造成管子表面明显磕碰造成报废按50元/次处罚。3外管冲孔拉伸工序造成报废按表1处罚。4清洗工序:4.1在清洗过程中,未按工艺要求及作业指导书操作发现一次扣罚20元,碰伤零件造成损失的按14、成本价的50%处罚。4.2未清洗干净的零件或产品流入下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或巡检员发现,未造成损失的按表1处罚,造成损失的按成本价的50%处罚。5滚齿工序的翅片允废为1,造成批量报废按成本价处罚。6法兰焊接工序允废为0.9,超标部分按表1处罚,未超标部分按表1的50奖。发现由于冲孔原因造成报废的奖1元根,发现法兰错发奖20元次,法兰错发责任人罚20元/次,造成报废的按成本价的50%处罚。法兰错焊除焊按正常处罚外扣20元次(只)。7回螺纹过程中报废的零件允废0.2,超标部分按表1处罚。发现法兰错焊奖10元次。8在酸洗过程中,未按工艺要求操作发现一次罚50元,造成产品或零件报废的按8元/只处罚。9装15、管过程中,未按工艺要求及作业指导书操作造成的报废按表1处罚。10扩口、胀管、平口、护口、氩弧焊等工序内管扩口端应100自检,若内管明显开裂流到下一道工序造成报废则按表1处罚(扩口、胀管、平口、护口、氩弧焊分别按2:1:1:1:1比例分配),微裂允废指标:扩口0.3、胀管、平头、护口、氩弧焊分别为0.15,超标部分按表1的50处罚。11氩弧焊报废允废为2.5,超标部分按表1处罚,未超标部分按表1的50奖。氩弧焊一次返工率允废为2.5,如返工部分超标,则需支付超标部分的返工工资。12在总成退火过程中,未按工艺操作按50元次处罚。管子表面未擦干净也按50元次处罚。(管子干净与否以封样件作比较)13密16、封性工序:13.1在密封性试验过程中若发现法兰焊缝开裂,焊缝明显不饱满,则法兰焊接工序按10元根处罚。13.2在密封性试验过程中若检验员发现冷却器有漏试现象,未进行100%检验、漏检的按50元根处罚,未严格隔离不合格品,导致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 按100元/只处罚。13.3未按作业指导书操作,试压时间或压力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除追回可疑产品重试外,按50元/次处罚。出厂后造成产品在顾客处发现质量问题的按200500元/只处罚。14终检工序:14.1在终检过程中若检验员发现冷却器有漏检现象或在码头审核过程中发现管子有明显缺陷(属终检责任),对终检工序按50元根处罚。14.2在码头审核过程中发现零17、件错、漏装,则对相关人员按50元次处罚,如果已造成损失,则责任者应承担损失额的60%。15对于流到每一道工序的磕碰原则上应全部检出,如未检出流到下一道工序,则对上一道工序作责废处罚,具体见表1。表1序 号名 称处罚额(元件)1内、外管责废3.002法兰和外管责废6.003各种冷却器总成10.0016各道工序因操作工责任原因造成批量报废的,按成本价赔偿。(三)、盖板车间质量奖罚规定1、铣、钻、攻、锪等机加工过程中出现零件报废扣款按10元/kg计(样品除外)。2、密封性试验:2.1盖板第二次试压过程中出现油道渗漏,月累计5张以内(包括5张)按5元/张扣罚责任人, 5张以上全数按10元/张扣罚,产品18、审核或抽查中发现检后产品渗漏,所有试压工序的产品按50元/张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作调离岗位等相应的行政处罚。2.2未进行100%检验,漏检的按50元/只处理,出厂后造成产品在顾客处发现质量问题的按200-500元/只处理;公司直接处理的按公司规定处理。3、喷砂、粗洗、修毛刺出现问题。在后道工序发现盖板毛刺未去干净,粗洗后发现有砂粒堆积,罚25元/项次。4、盖板清洗。盖板第二次清洗,必须清洁,无粘粒、铝屑等杂质,若发现清洗不干净则责任人罚10元/张。5、喷漆、运输、包装等过程中造成磕碰等原因的报废按损失成本价的50%处罚。包装时发现错装、漏装,每次按50元/人考核。6、装配:6.1一次装配合格19、率。用石棉垫密封的装配件,一次装配合格率为94%,用橡胶圈密封的装配件,一次装配合格率为95%,超标部分按2元/件实奖实罚。6.2漏装螺 、阀体、0形 、纸垫等零件,流入下道工序的,视重要程度罚10-50元/只,奖发现者5元/只,连续出现漏装的加倍处罚。装配扭力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自检,未进行自检造成批次不合格的,按50-100元/批扣罚,装配后应擦干净铸件表面的胶水,未按要求操作罚10元/次。6.3在阀体装配中由于没有装配到位而造成损失的按成本价的30%处罚,未造成损失的按10元/只处罚。6.4清洗工序、装配工序发现气眼、砂眼或其他外观缺陷的,奖2元/只,流入下道工序的罚上道工序10元/只20、。7、对制造过程中由于责任原因造成让步的,按1元/件扣罚。8、检验工序。检验人员错漏检一经发现按20元/件处罚,若发现批量漏检,除了按规定扣罚检验人员外,同时对该部门领导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9、检验记录要求齐全、整齐、清晰、正确,未按规定做好专检、自检等检验记录罚10元/次。10、对于上道工序未加工完成的产品,进入下道工序,造成工作缺陷的,罚每道工序20元/次。三、现场管理1、现场标识必须正确、完整。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应严格隔离。未按规范要求做好产品的放置和隔离的罚10元/次。2、量具使用维护不妥,超过有效期而继续使用或标签脱落而未及时到计量室核对,罚10元/次。3、物品未按规定摆放,发现物21、品混放、乱放、超高、超重等罚10元/次。4、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应挂现场,丢失或未挂现场的罚10元/次。 四、对违反制造工艺纪律和检验纪律的处罚1.在过程质量审核中发现违反工艺纪律未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者处以50元/次处罚。2.因违反工艺纪律导致产品报废的应由责任者全额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者除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受到公司的行政处罚,该部门领导处以100元以上罚金。3.检验人员的错漏检一经发现,按50元/件处罚,,如出现批量漏检,除了按规定扣罚检验人员外,同时对该部门领导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4.操作工人要求自检,首未件送检,对检验员检出或下一道工序发现的次/废品作加倍处罚。 五、在主机厂或顾客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罚1 产品顾客方入库验收时,确因批量质量问题出现拒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分厂直接责任者及出厂检验员承担。2 产品在主机厂装机,由于装配尺寸不符或因质量问题无法装机时,经查实罚责任者50元/人或不少于200元/只,出现批量时按上条规定处罚。3 第二方(顾客)或第三方(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实物质量监督抽查时,每出现一个主要不合格项,罚责任者50元。4 由于错、漏装引起顾客投诉的,责任者应不少于100元/次处罚。质保部 二分厂20xx-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