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保安基本要求职责紧急事件处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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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697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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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保安基本要求职责、紧急事件处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x 有限公司保安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1.1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和员工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特点和经营情况特拟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望全体保安人员严格执行。第二章 基本要求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2.1 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制服、佩戴胸卡上岗,并保持仪容严整、衣冠整齐。2.2 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管、冬夏装混穿、制服外套便服。2.3 保安人员在岗位时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精神饱满、不准留长发、长须、染发2、。2.4 保安人员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准戴有色眼镜,不准将手插在衣袋、裤袋内。2.5 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2.6 保安人员请假应按请假程序,一天以内报保安经理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报行政副总审批,三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准假后方可离开公司,并将请假单报行政部备案。第三章 基本职责3.1 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3.2 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3.3 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3.4 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3、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3.5 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有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行为。3.6 应熟记办公区域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设施、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立即建议相关部门处理。3.7 应管制进入公司人、物、车辆,对不交待来访部门和人员者,或拒不交待来历者,一概不准进入公司,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3.8 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公司各处。3.9 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事项进行登记,有关资料逐日保存并报行政副总以备核阅。 3.10 每位上岗保安人员,每4、日的白天、夜班固定岗或流动巡视岗,每周应提前上报物业部,行政部以备查岗。第四章 来宾引导4.1 凡来公司会客者,保安人员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指引客人到会见地点。4.2 外来推销人员,如没有与公司相关人员预约,一般不予接待,如是公司急需用品,可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 4.3 为保持公司卫生清洁,严禁施工工人进入公司厕所,但应礼貌告知公司规定。4.4 值班人员应严禁精神病患者及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并严防不法分子、图谋报复者混入公司。4.5 严禁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l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l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l 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与公司相关人员预约5、者除外)。l 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l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4.6 严禁进公司的公司员工:l 携带违禁物品者。l 边吃东西边走者。l 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l 衣帽不整者。4.7 晚上19:00以后来司会客者恕不接待。第五章 车辆进出5.1 应熟记公司领导及经常来访宾客的车辆,并引导至停车位。5.2 如不是会见公司相关部门的车辆,不许入内。5.3 所有车辆入公司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第六章 物品进出6.1 厂商来公司交货,应先通知收货人接洽。6.2 报纸、信函、文件等由保安代收,及时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6.3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6、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第七章 安全巡逻7.1 保安人员应不定时对公司办公区域进行巡逻检查,以保证公司及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域、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第八章 紧急事件之处理 8.1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保安部经理处理。8.2 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故发生时应保持镇静,并以 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8.3 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8.4 事故无法消除,应急速通7、报有关单位。8.5 灾害速报有关主管领导,夜间灾害速报主管领导并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第九章 奖惩条例9.1 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l 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l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它员工楷模者。l 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9.2 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或发放奖金:l 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l 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l 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l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9.3 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l 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8、玩忽职守者。l 当班酗酒或睡觉者。l 监守自盗者。l 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1000元以上者。l 对来宾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l 暴行犯上,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者。9.4 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或罚款50元。l 值班时看小说杂志,写私人信件者。l 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l 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l 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l 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9.5 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或罚款20元。l 不穿制服,不戴工作证或仪容不整者。l 满口污言秽语者。l 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l 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l 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l 不执行本管理制度者。第十章 公司行政部对本制度负最终解释权,本制度自2008年9月26日起执行。 xxx有限公司行 政 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