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执行董事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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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580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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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执行董事工作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决策能力及效果,增强董事会专业性,根据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执行董事”的概念不同于公司法中所称的执行董事,是指那些除履行董事职责以外,还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在各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副主席、领导委员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的全职董事第三条 除董事长与总裁外,公司另有3名董事为执行董事第二章 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2、任执行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二)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三) 了解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熟悉建设业务运作模式(四) 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会、管理或者其他履行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兼任执行董事第三章 执行董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公司执行董事除履行一般董事职责外,还须具有如下权利与职责:(一) 参加董事会及所属委员会会议,参与决策制定(二) 通过定期巡视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经营层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必要时给予提示(三) 向经营层索取相关材料,了解公3、司运营情况(四)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提前通知执行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执行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执行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五) 在董事会会议中,向董事会提供可用于决策的公司信息(六) 履行所属专业委员会副主席职权,协助委员会主席组织和领导委员会日常工作(七) 如发现经营管理存在问题或执行董事认为必要时,可向所属委员会主席提议,并由主席组织召开委员会临时会议,就相关议题进行讨论,执行董事可向委员会成员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第七条 公司执行董事的义务:(一) 公司执4、行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二) 执行董事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所规定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三) 执行董事应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职责第八条 公司应提供执行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执行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第九条 执行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第四章 执行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第十条 公司应当依法、规范地进行执行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执行董事候选人,或由提名委员会代为选择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5、举决定(二) 执行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执行董事的资格发表意见(三) 在选举执行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四) 公司执行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五) 公司执行董事免职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六) 公司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执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第五章 执行董事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 除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外,其他3名执行董事分别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副主席,主要工作流程如下:第十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席主要工作流程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副主席主要工作流程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流程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长及总裁的职责及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相同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