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行政办公管理制度汇编131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04395
2024-09-07
128页
545.25KB
1、建设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行政办公管理制度汇编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并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股权比例享有表决权;2.推荐和委派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质询。有权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4.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5.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6.按投入公司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2、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7.依法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享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合同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按期缴纳注册资本,并协助公司筹措建设资金;2.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3.保守公司秘密;4.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5.股东还承担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章 股东会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二十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3、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公司股权的质押;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审议批准公司的对外担保;13.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4.审议需股东会审议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会做出决议的事项。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时,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4、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内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予以讨论审议并做出决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与股东会例会决议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程由董事会制定并由董事长确认。会议通知、议程和议案应在会议前至少十五日送达股东。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由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参加。第5、二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的以下表决事项股东一致同意方可通过:1.本章程的修改;2.公司的终止、解散和清算等事项;3.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4.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分立或变更公司形式;5.公司股权的质押。股东会的其他表决事项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或专项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应在会议记录或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或决议应归6、档保存,专人保管,在公司合资经营期限内不得销毁、遗失。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会应依据有关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章 董事会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第三十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选派4人,乙方选派1人,丙方选派1人;公司成立后,经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甲方推荐;副董事长2人,由甲方推荐1人,乙方推荐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7、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二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8、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的职务。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委托1名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经股东协商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董事长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除无法达到法定人数原因,董事会应在收到召开临时会议提议后的十五日内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与董事会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召开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通知应载明会议议题及时间、地点。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9、应当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书中应注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无效。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表决的意见由委托董事承担责任。董事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视为对董事会决议弃权。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表决事项时,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本章程第三十一条第5、6、7、8款等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并做出决议由董事签字。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10、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依法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录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设兼职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董事会会议议题由董事会秘书征集,董事长确认;但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的议题,应作为董事会会议议题。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归档保存保管,在公司合资经营期限内不得销毁、遗失。第四十条 董事会应依据有关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制定董事会工作条例,明确董事会会议召集11、议事规则、会议记录及董事长、董事的权利、义务等具体事项,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第七章 监事会第四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选派1名,乙方选派1名,丙方选派1名;公司成立后,经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2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丙方推荐人选,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四十二条 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行使监督职12、权。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的职务。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6.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13、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四十五条 监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表决事项时,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通过决议,需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监事会应依据有关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制定监事会工作条例,明确监事会会议召集、议事规则、14、会议记录及监事会召集人、监事的权利、义务等事项,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第四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6人(含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理由甲方推荐人选,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含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四十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规章;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15、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十八条 公司总经理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第四十九条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按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具体设置方案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五十条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其分工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会指定的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第五十一条 公司应依据有关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制定总经理具体工作制度,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总经理工作制度中应明确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等事项。 第五十二条 经董事会聘任,董事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兼任人员比例不得超16、过三分之一。第五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聘任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第九章 铁路运输第五十四条 运输纳入全国铁路运输系统,遵守国家铁路管理有关规定,服从全国铁路运输统一指挥,执行全路列车运行图和列车编组计划及统计制度。第五十五条 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日常运输管理模式采取委托的方式。具体运输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五十六条 运价按合资铁路运价政策制定,由公司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第五十七条 公司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提供劳务和其他交易事项,应按照铁道部制定的铁路运输进款清算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相互清算;铁道部未有明确规定的17、,由公司与有关铁路运输企业按公平合理原则就具体事宜订立书面协议。第十章 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第五十八条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铁道部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并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合资铁路的税费优惠政策。第五十九条 公司定期编制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机关报告。公司按季向股东报送财务报表,建设期间按月向股东报送基建财务报表。第六十条 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第六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第六十二18、条 公司应在每年三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查验证的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公司应在每年三月底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第六十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前,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六十四条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六十五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经股东会决议,可分配利润如不在当年进行19、分配时,可留在公司并入下一年度的利润分配。第六十六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薄外,不得另立会计账薄。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后,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第六十七条 公司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20、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六十八条 公司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建立公司工资分配制度,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第六十九条 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第十二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第七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股东会做出决定。第七十一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本公司如与其他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21、,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七十二条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对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应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第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以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向公司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七十四条 公司减少或增加注册资本,应符合政府对项目注册资本变更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三22、章 解散和清算第七十五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经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第七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七十四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按相关法律、法规开始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七十23、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和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理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七十八条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第七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八十条 公司终止后,其各项账册及档案由股东24、商定的一方股东保存。其他股东有权在公司终止后的任何时候查阅公司的档案,保存档案的股东应提供方便并给予配合。第十四章 党及工会、共青团组织 第八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八十二条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职工大会制度,实行企业民主管理。 第八十三条 公司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建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并开展活动。第八十四条 公司党组织接受铁路和地方上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以铁路党组织领导为主。工会和共青团隶属随党组织关系。第十五章 章程的25、生效及其他第八十五条 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本章程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以示完全接受本章程之规定。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并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生效。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所有数字后的“以上”、“以下”、“内”、“后”等均含本数。在章程条文中列明不含本数的除外。第八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公司股东会。第八十九条 本章程正本一式8份,股东各执一份。副本可根据需要复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限责任公司章26、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9.公司股权的质押;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审议27、批准公司的对外担保;13.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4.审议需股东会审议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会做出决议的事项。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开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内召开。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书面请求时;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必要时;3.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第六条 临时股东会只对会议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予以讨论审议并做出决议。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与股东会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 股东会的议程由董事会28、制定并由董事长确认。会议通知、议程和议案应在会议前至少十五日送达股东。第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5.会务常设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姓名,电话号码。第十条 股东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29、,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会召开的时间。第十一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出资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出资证明书。第十二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代理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是否具有表决权;3.分别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4.对可能纳入股东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5.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6.30、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第十三条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并由董事会秘书签收,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31、号码、住所地址、享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第十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提出召集会议的股东或者董事、监事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两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股东或者董事、监事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32、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股东或者董事、监事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1.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2.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3.验证年度股东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4.股东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程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第四章 股东会提案的审议第十八条 股东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会讨论的事项所提出的33、具体议案,股东会应当对具体的提案做出决议。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会讨论的事项,并将董事会提出的所有提案的内容充分披露。需要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涉及的事项,提案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内容。列入“其他事项”但未明确具体内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第十九条 股东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会职责范围;2.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3.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第二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单独或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的10%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34、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依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会提案进行审查。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会提案列入会议议案的,应当在该次股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第二十三条 在定期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前次年度股东会以来股东会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的各事项的执行情况向股东会做出专项报告,由于特殊原因股东会决议事项不能执行,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第五章 股东会提案的表决第二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表的代理人)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票决,也可通过通信方式表决。第二十六条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所审议的提案可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35、对所审议的提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定期股东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做出决议第六章 股东会的决议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章程的修改;2.公司的终止、解散和清算等事项;3.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4.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5.公司股权的质押。上述以外其他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36、通过。第二十九条 股东会决议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股权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对股东提案做出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第三十条 股东决议通过通信方式表决的,书面决议发送股东方,且经股东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同意并达到有效表决时,可不召开股东会议,可视为该决议为股东会通过的有效决议。第三十一条 股东会各项决议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第三十二条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记录人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永37、久。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1.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权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3.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6.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7.股东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股东会的召开审议、表决程序以及决议内容应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本议事规则的要求。第三十四条 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所有数字后的“以上”、“以下”、“内”、“后”等均含38、本数,“以外”等不包括本数。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由股东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施行,本规则如与公司章程有抵触,以公司章程为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的职责与权限、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高效、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经营决策权,保障股东和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利益。第三条 董事会在行使其职权时,应当确保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第39、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选派4人,乙方选派1人, 丙方选派1人;公司成立后,经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甲方推荐;副董事长2人,由甲方推荐1人,乙方推荐1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9.决定聘任或40、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含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章 董事的职责、职权第六条 董事应履行下列职责:1.自觉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2.服从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对董事会决议的贯彻执行进行认真监督和检查;3.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应尽义务;4.按照分工,认真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决策研究和监督工作;5.对自己行使的决策表决权承担责任;如在表决时提出异议并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6.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7.保守公司秘密。第七条 董事行使以下职权:141、.对董事会所议事项拥有表决权;2.按规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3.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查阅有关报表和资料,发现问题,向公司总经理及有关人员提出质询;4.向董事会、股东会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出建议;5.受董事长委托,主持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第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享有公司股权。第九条 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第十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一条 董事任期届满前如遇工作变动等情况应予以更换,该董事的推荐方应在董事会例会前一个月提交更换董事的报告,经法定程序予以更换。42、继任者的任期至原任者任期届满为止。第十二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自动丧失董事资格,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其董事职务: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罚的;2.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3.本人申请辞职的。第四章 董事长职责、职权第十四条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五条 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第十六条 董事长任期届满前如需更换,按章程规定办理继任者的任期至原任者任期届满为止。第十七条 董事长离任,应依法进行离任审计。第十八条 董事长应履43、行下列职责:1.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代表董事会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3.组织研究公司经营目标、方针和发展战略;4.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5.自觉遵守公司董事会制度,协调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督促、检查总经理依法和依据公司章程正确行使职权;6.加强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监控,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防止资产流失;7.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8.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第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根据董事会决定,签发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44、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文件;4.根据董事会决定,签发董事会工作机构人员的任免文件;5.根据股东会决定,签署公司债券及重要合同;6.根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签署公司重要文件、董事会文件;7.根据经营及法律事务需要,向总经理和公司其他人员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8.审批使用董事会专项经费;9.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严重威胁铁路运输安全和危及公司重大利益等特别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和处置权,并事后向董事会报告。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和出席第二十条 董事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经股东协商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董事长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一45、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委托一名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出席,全体监事、总经理(非董事)列席。董事长可根据需要决定其他人员列席。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由召集人签发,应当于会议召开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举行会议的日期、会议地点和会议期限、会议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有会议资料的,应随同会议通知一并发至所有董事、监事。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46、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书中应明确注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无效。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表决的意见由委托董事承担。如董事届时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视为对董事会决议弃权。第二十六条 董事决议也可通过通信方式表决,书面决议发送全体董事,而签字同意或不同意的董事人数已达到做出该项表决所规定的人数,即可形成有效决议,可不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视为该决议为董事会通过的有效决议。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的议程与议案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的议程与议案由董事长确定。但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的议题,应作为董事会会议议题。除事先确定的47、议案以外,董事会可视具体情况在会议举行期间确定新的议案。董事会确定新的议案,应当保证提供充足的资料,包括相关背景资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第二十八条 董事如有议案或议题需交董事会会议讨论的,应预先书面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如决定不予列入议程的,应在会议上说明理由。如列入议程的,应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董事在董事会会议期间临时提出议案的,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加入会议议程,如决定不予加入议程的,无需说明任何理由。如决定列入议程的,应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第三十条 董事会对48、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其中,当表决的事项涉及到某个董事的个人利益时,该董事应予回避表决,其享有的投票数不计入表决票数范围。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特别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会议应当形成书面决议。决议由与会董事签署。第三十二条 就某议题表决,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会议主持人可以多行使一表决权(会议主持人可保留该议题,待下次董事会议表决)。第八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员须在记录上签字。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49、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依法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录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出席会议的董事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或代理人姓名;2.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3.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6.董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完整、真实。董事会秘书要认真组织记录和整理会议所议事项。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50、议记录作为公司重要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妥善保存,保存年限为十五年。第九章 董事会秘书职责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设兼职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董事会会议议题由董事会秘书征集,董事长确认。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准备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有关报告和文件;2.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并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3.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修正案的规定办理。如果本规则与公司章程以及修正案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以及修正案为准。第四十条 本规则所51、有数字后的“以上”、“以下”、“内”、“后”等均含本数,“以外”等不包括本数。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监事会是监督公司董事、经理行为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监督权,以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选派1名,乙方选派1名,丙方选派1名;公司成立后,52、经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2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丙方推荐人选,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四条 担任和兼任监事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五条 公司监事应由至少一名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第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53、。第七条 监事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为或有严重不适任的事由时,股东会或职工大会可以将其免职。监事有正当事由时,可以辞职。第三章 监事会职权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6.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5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1.组织和协调监事会工作;2.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3.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4.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5.签署监事会文件。第十条 监事会行使监督权时,董事与经理应服从监督。第十一条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第十二条 监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第十三条 监事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55、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以及发出通知的日期,必要参考材料随同会议通知一并送达。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召开。第十六条 监事应亲自出席监事会议,因故缺席的监事,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明确授权范围。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也未授权其他人参加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或职工大会应当予以撤换。代为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第十七条 监事会的议事内容主要包括:1.审定公56、司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生产经营情况报告、会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资料,审查核对结论性意见;2.审定监事会工作报告;3.提出并审定对董事会决议进行复议的建议;4.讨论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意见,并提出建议;5.讨论对公司内部的财务收支审计、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6.监事会认为需要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八条 监事会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票决。第十九条 监事会表决事项时,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第二十条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就某议题表决,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会议主持人可以多行使一表决权。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1.出席会议57、的监事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监事会的监事或代理人姓名;2.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3.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6.监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监事有权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签名,并作为公司重要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妥善保存,保存年限为十五年。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所有数字后的“以上”、“以下”、“内”、“后”等均含本数,“以外”等不包括本数。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第二十五条 如果本规则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58、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班子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营层的行为,确保公司总经理班子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常设执行机构即经营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重大决策,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第三条 总经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规定产生。总经理班子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执行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经营管理权,保障股东和公司及职工的利益。第四条 总经理班子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进行工作。第二章 总经理59、班子的聘用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6人(含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理由甲方推荐人选,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含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六条 经董事会聘任,董事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第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并经审计后离任。有认证的违法行为,董事会通过合法程序予以解除职务。第九条 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章 总经60、理的职权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规章;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章 总经理班子职责第十一条 总经理班子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出资人的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 总经理班子应当忠实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在行使职权时不61、得擅自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第十三条 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其分工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会指定的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第十四条 总经理班子在履行其职务时,应保证:1.不得挪用公司资金;2.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5.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6.不得有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总经理班子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十五条 总经理班子对公司承62、担竞业禁止义务,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兼任其他企业的任何职务,履行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和不竞争承诺。第十六条 总经理班子成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情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第十七条 总经理班子成员任职尚未结束,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研究讨论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63、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研究公司建设管理、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的会议。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采取集体研究、总经理决策的议事方式,不定期召开,由总经理确定会议时间和议题。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主持。出席人员为总经理班子成员。总经理和会议主持人可根据需要决定列席人员。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遵循下列程序:1.提报议案:总经理班子成员及职能部门认为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有关事项,应事先向总经理报告,提出议案请求。2.确定议案:总经理根据提报议案的轻重缓急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案。总经理办公会议的通知在会议召开一天前发出,涉及重要改64、革方案、经营举措、计划、规划等重大问题时,会议通知须在会议召开三天前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达与会人员。3.会前准备:会议议案的提案人或部门在提交议案前应充分论证调研,提出初步意见,供会议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可事先沟通,以便对问题深入认识,达成共识,沟通对象及方式由总经理确定。4.会议召开:与会人员应围绕议案集思广益,所议事项经过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做出决定,并形成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妥善保存,保管期限为15年。5.分工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形成决议后,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分工负责、逐级落实,并在下次总经理办公会议上报告执行情况,直至决定事项的完成。第二十65、二条 总经理应对办公会议决定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如发现会议决定在执行中存在需要完善和协调的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修改决定或予以协调。如发现实施过程中,有违反会议决定的问题,应责成执行部门予以纠正。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研究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之前,应征求公司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在研究公司职工福利待遇等重大问题之前,应征求公司工会、有关部门及职工代表的意见。第六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每年以工作报告方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一次,报告的内容包括当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建设、经营管理取得的主要业绩和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其解决措施,以及下期的重点工作计划。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66、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第二十六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总经理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报告;特殊情况时可由总经理班子成员直接向董事会报告:1.涉及刑事诉讼时;2.成为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民事诉讼被告时;3.被行政监察部门或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时。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有数字后的“以上”、“以下”、“内”、“后”等均含本数,“以外”等不包括本数。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在董事会。第三十条 本工作制度修改时,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出修改意见,经总经理提请董事会批准。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67、实行。 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制度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合理分配劳动报酬,依据沈阳铁路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一、人事管理(一)人事的选拔与任命1.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能力和业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程序办事和定编定岗、按岗配备的原则。2.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公司忠诚,勤奋敬业;具备所任职务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身体健康68、。3.选拔任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中层管理人员:新提拔任用(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职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担任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一般不应超过50周岁,女性一般不应超过45周岁;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不受学历及任职资历要求的限制。一般管理人员:聘任的一般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能力。4.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工作程序中层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也可在公司内组织民主推荐,经综合部考核后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并征求分管领导及纪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讨论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69、以上总经理班子成员参加。参加会议人员要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保留意见并实行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人员,应暂缓作出决定。对讨论通过的中层干部人选要向铁道部人事司、沈阳铁路局人事处报告,经人事司同意,由沈阳铁路局人事处按干部任用程序组织推荐、考核和公示,以推荐任职的方式下发任免通知。一般管理人员由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提名,公司综合部考核,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讨论通过的人选,公司综合部与沈阳铁路局人事处沟通后,由沈阳铁路局人事处以推荐任职的方式下发任免通知。中层和一般管理人员根据沈阳铁路局的任免通知由总经理聘任。管理人员任职前,应由公司主要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任职前的谈70、话,新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应由纪委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前的公示和试用期满考核由沈阳铁路局办理。公司和公司党总支协助沈阳铁路局进行中层、一般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5.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以及儿女姻亲关系(包括子女的配偶及父母)的,不得在同一公司或部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领导职务;公司领导的配偶不得在公司财务、劳资人事部门工作。中层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6.辞职、免职、诫勉实行中层管理人员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自愿辞职是指因个人71、原因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引咎辞职是指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不宜再担任现任职务,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责令辞职是指公司、公司党总支根据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表现,认定其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职。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中层管理人员提出辞职,需提交书面申请,公司、公司党总支审批。公司、公司党总支收到书面申请与沈阳铁路局沟通后予以答复。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应予以除名。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去(解聘)现任职务:民主测评中不称职得票数超过总票数25%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超过40%的;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连72、续两年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领导素质和能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实行中层管理人员诫勉制度。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诫勉: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超过30%的;在工作和生活中,对自己要求不严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缺乏创新进取意识,工作平淡,业绩不突出的。对诫勉的人员,由公司、公司党总支与沈阳铁路局沟通后提出书面诫勉通知,诫免人员接到通知一个月内,要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写出书面材料,报公司综合部。诫勉期限为3至6个月,诫勉期满后,本人写出总结,经公司与沈阳铁路局考察,表现好的解除诫勉,仍没有改进的免去现任职务。诫勉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73、,由综合部统一保管,以备查询。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及免职(解聘)的干部,在新的岗位上业绩突出的,可按程序重新任用(聘任)。7.管理人员解除聘任的条件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解除其现岗位聘任:因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撤职及以上处分的;因机构撤并,岗位编制取消的;给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违反劳动合同有关协议规定事项的;选任制管理人员在换届选举中落选的;诫免期限已满,问题仍未改正的;确因工作需要调离本岗位的;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在现岗位工作的。8.纪律、监督选拔任用(聘任)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认真做到“四不准”,即:不准74、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集体讨论情况;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凡违反规定的任免事项,不予审批;已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按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管理人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一般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被立案审查的,在审查期间不得提拔任用(聘任)。对选拔任用(聘任)中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对直接责任人要视情节轻重,作出严肃处理。(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按沈阳铁路局现行有关政策执行。(三)日常管理与考核1.公司日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综合部归口管理。2.对已任用的管理人员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评价。二、劳动工资管理(一)劳动工资75、分配1.制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工资支付标准和有限责任公司岗位风险抵押金兑现考核办法,办法中相关内容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综合部组织实施。2.工资的发放由综合部归口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签批制度。(二)劳动工资计划与统计1.分析工资总额,制定支出计划;上报统劳报表;修改公司内部工资分配办法;2.劳动工资计划与统计工作由综合部归口管理。(三)铁路乘车证(公免票)的管理按沈阳铁路局有关办法执行。(四)职工奖惩按沈阳铁路局运输安全管理问责追究办法(沈铁人发201016号)和沈阳铁路局职工奖惩实施办法(沈铁劳卫发2009177号)规定执行。三、劳动用工管理劳动用工管理按照沈阳铁路局劳动76、用工管理办法规定内容执行,由综合部归口管理。(一)劳动合同的管理、使用的文本格式按沈阳铁路局政策执行。(二)职工休假职工休假必须履行先请假后休假的制度。职工休假由部门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办理具体休假手续。(三)职工考勤按照沈阳铁路局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规定内容执行。日常月度由各部门按职工实际出勤日期,按规定划考勤,部门领导签字后于每月初3日前上报综合部,综合部审批后转计财部按规定支付工资。(四)档案管理1.职工档案由综合部专人负责,集中、统一管理;2.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借阅程序。(五)工作证管理按沈阳铁路局有关办法执行。三、社会保险管理1.建立养老保险数据77、库、企业年金数据库、医疗保险数据库、失业保险数据库和工伤保险档案。2.各项保险的日常处理由综合部归口管理。四、退休人员管理按沈阳铁路局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事项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推进职工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路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立足于服务建设,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全面提高职工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为公司建设提供思想组织保证、人才保证。第三条 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按需施教。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个人成长规律和个性化、78、差异化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保证质量。把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增强专业能力,作为检验教育培训工作成效的标准。3.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形势任务要求以及个人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使职工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确保教育培训成果有效转化。4.改革创新。适应公司建设需要,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充分发挥部局培训资源的作用,在培训方法、方式上不断创新。第四条 职工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 鼓励职工在职攻读学位,不断改善职工队伍知识结构。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六条 综合部是公司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政策和要求,制定公司教育培训79、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2.负责组织落实路局下达的培训办班计划。3.负责组织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4.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5.负责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建立培训经费使用台帐。第三章 培训时间要求第七条 教育培训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个人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处级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每5年脱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0学时;其他人员每5年脱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0学时。第八条 参加教育培训的学时,每天计算8学时。第九条 鼓励个人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综合部对考试合格人员及时登记、审核非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天计算6学时。第十条 80、个人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第四章 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结合岗位职责要求,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培训对象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1.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作风、党的纪律和形势任务教育,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2.政策法规培训。重点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提高职工依法办事能力。3.业务知识培训。主要是围绕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等,进行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知识的增新、补充和扩展培训。对管理人员主要进行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理论、市场经济法规和安全管理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和应急处理能81、力。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方式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培训效果。第五章 经费管理与使用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根据路局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按照“集中管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教育培训经费。第十五条 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1.铁道部、路局、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培训费。2.教育培训所需的文字、音像教材编印费,图书资料费,培训考试、租用教室费以及食宿补助费,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购置及维修等费用。3.聘请专家、教授的讲课酬金。第十六条 经费支付方法:1.列入公司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铁道部、路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由公司审批统一支付培训82、费。2.要严格按照预算支出培训费,未列入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的需提前与综合部协商沟通,经研究批准后,方可支付培训费。3.公司各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经公司领导批准聘请的教师的讲课费,视实际情况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支付。4.参加国家统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和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所需英语和计算机培训考试产生的费用,不在干部培训经费中列支。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党总支(支部)工作制度为加强党组织建设,使党总支(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三会一课”制度1党总支(83、支部)要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和新党员发展工作,听取各支部的工作汇报,小结上季度党建工作情况,部署下季度党建工作。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工作,研究本月工作。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达90%以上。二、发展党员制度1发展84、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落实与入党申请人定期谈话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必须参加入党前的培训学习,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3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4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1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召开党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2党总支85、(支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3各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狠抓落实。4各党支部每年要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对照党员标准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5党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四、党员学习制度1个人自学制度。每名党员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2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86、,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3利用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上党课等形式,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4坚持每年对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问题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根据沈阳铁路局关于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公司“三重一大”问题是指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管理人员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第三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87、决定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科学方法,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符合建设和谐铁路及公司和谐发展的要求。(二)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集中集体智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三)依法决策的原则。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第二章 决策内容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问题的具体内容包括:(一)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计划、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五)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88、方案。(六)修改公司章程。(七)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定员编制方案。(八)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公司内部各项管理体制改革。(九)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办法。(十)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部署,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十一)公司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及奖惩。(十二)工程项目管理、重要设计变更、工程招标、技术及装备引进工作实施中的重大决策问题;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初审意见,工程招标计划、招标文件,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合同以及其他大额合同审查与签署,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季度施工验工计价和其他大额验工计价、大额建设资金拨付,类变更设计的初审意见,使用降造费等资金建议意见等。89、(十三)动用单位计划外和预算外各项大额资金。(十四)变更贷款银行,资金筹措方案(包括债务性资金筹措),编报资金预算,超概算费用发生(包括资金拨付)。(十五)规定范围和权限内签订对外投资、银行借贷、担保、不动产转让、股权转让、涉外(涉港澳台的参照办理)及其它法律关系复杂、履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十六)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方案(工程及物资采购招投标,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十七)规定权限内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十八)其它重大问题。第三章 决策形式第五条公司“三重一大”问题按照职责和权限,分别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第六条以上决策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董事90、会、监事会审议决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其他“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固定组成人员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即经理层人员),出席会议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的,委托副总经理主持。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事项,分管该工作的公司领导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列席人员由总经理(或主持人)确定,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第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综合部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涉及保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91、行)。参加会议人员可查阅会议记录,对于记录有疑问时,可在记录上签署意见。研究特别重大问题,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提案、论证材料等作为附件与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一并立卷归档。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议案。公司班子成员有权提出议案动议。议案报告包括理由和建议,需要附带有关材料的一并提交。总经理在征求公司分管领导成员和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共同研究,作出是否确定为议案的决定;达不成一致意见,且有可能造成较大工作影响的,可向上级报告或暂缓提议。(二)调研论证。重大问题立案后,除第四条第(十一)款事项“公司92、中层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及奖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外,其它必须进行调研论证。调研论证由公司分管领导成员或动议人组织。对关系公司发展、稳定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投资、银行借贷、担保、资产处置、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非正常程序范围内的经济活动议案,要组成专门调研组,除对市场前景、法律政策环境进行调研外,应当进行经济风险和效益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需动用资金的应说明资金来源,需动用资产的应说明资产来源,并附财务及法律部门的审查意见。根据需要,上述事项在调研论证时可向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咨询。必要时,可举行专家论证会进行调研论证,调研论证后形成调研报93、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的建议原则上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比选方案,并明确推荐方案。调研报告应当署名,其中不同意见的说明理由。(三)确定议题。主办部门将调研论证情况向公司分管领导成员汇报,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将议案及调研论证报告送达其他公司领导成员或有关部门进行酝酿和沟通。酝酿沟通后,主办部门可根据酝酿情况修改议案,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列入议题。议题确定后,主办部门应在会前足够时间内将议题、调研论证报告等材料通知和送达公司领导成员。(四)会议讨论。决策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公司领导集体讨论,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讨论和表决。应在听取调研论证汇报后再进行讨论,未经讨论不得直接表决。会94、议主持人在听取出席会议人员和列席人员发言后,再发表结论性意见。(五)会议表决。本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款事项“公司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及奖惩”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人员经充分讨论,对拟任免人选在同意、不同意、缓议中选择一种意见。投票后,由列席会议的综合部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计票,并在计票结果统计表上签字后报会议主持人,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同意票超过应出席会议人员三分之二的为通过。对其他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表决同意、不同意、弃权,并记录在案。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应当暂缓表决。未通过事项,经会议主持人决定,可进一步调研95、论证或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复议。(六)签署意见。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大额资金使用、投资、银行借贷、担保、资产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物资招投标等事项,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明确签署同意、不同意、弃权的一种意见。(七)复议变更。重大问题决策后或实施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做重大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复议,未经复议不得变更。(八)支付大额资金时,应由总经理、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同意。联签单为大额资金支付依据,联签手续不全,计划财务部不得办理支付手续。计划财务部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要进行动态报告。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发现可能发生重大问题,应当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上级96、主管部门报告。第五章 决策监督第十二条公司领导成员执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制度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集体决策制度的,任何人有权提出意见或向上级反映。第十三条公司领导成员对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自查,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股东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执行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公司全体职工会议领导述职述廉和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报告。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均负有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第六章 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责任:(一)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97、问题的。(二)违反程序决策重大问题的。(三)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故意规避制度规定的。(四)擅自改变重大问题集体决定的。(五)决策执行负责人不作为的。第十七条违反“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应负主要责任。第十八条对违反“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者,按照路局相关文件精神处理。第七章 附 则第十九条本细则中涉及数额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宣传报道和涉外工作规定第一条 为做好公司的对外宣传报道,规范涉外工作,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综合部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要指定98、专人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第三条 宣传报道的主要工作内容为:1.负责建设项目重大活动、建设管理经验、先进典型人物等宣传报道,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2.加强与路内外新闻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负责建设项目重大活动中新闻单位人员的邀请、接待和通稿撰写。3.负责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第四条 宣传报道的主要规定为:1.媒体采访实行归口管理,在上级宣传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综合部统一安排。2.对外提供的新闻稿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发稿前统一由综合部把关,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寄出。第五条 宣传工作纪律为:1.严守宣传纪律,凡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向媒体提供。2.未经领导审核同意和99、加盖公章的新闻稿件,不得发往任何新闻单位。3.发生突发事件时,公司应及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做好新闻发布和新闻单位接待工作。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宣传报道和建设信息的统计。对重要信息报道疏漏或违反本制度中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罚。第七条 涉外工作规定:1.密件、密品携运出境应持单位证明,分别到省或市级保密部门办理出境许可证,并按规定由外交信使或国家保密局核准的单位和人员携运。2.国外或驻华机构以委托、资助或其它形式进行的社会调查活动,事先要报有关部门审批,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内容、方式进行,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形成的资料、成果需向外方提供的,应经社会调查批准部门的同级100、保密部门审批。3.对外提供资料,首先要根据合作需要,确定提供资料的范围;其次对拟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属于国家秘密的,须在满足合作项目需要的前提下作适当的技术处理,并以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4.利用外资和由境外公司进行咨询的项目,公司在接待外宾时,接待方案和提供的内容需报上级外事主管部门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体要求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要建立惩防体系,真正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综合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第101、三条 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第四条 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第二章 责任分工第五条 党政组织责任1.党总支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2.公司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102、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第六条 各部门责任1.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责任制的落实。2.按照沈阳铁路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业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廉政规定和管理办法。3.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党总支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4.定期向党总支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第七条 各级干部责任 1.公司党总支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2. 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103、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3.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4.各级干部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他们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责任。第三章 制度约束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1.会议形式及参加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协调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公司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2.会议时间及内容由党总支书记主持的定期会议,原则上在每年的7月和12月份召开。主要内容:听取前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10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不定期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分管部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检查督导落实。3.会议程序及管理会前,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公司党总支审阅,经批准后向应参加会议的成员下发通知,明示会议内容,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会中,各部门将涉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计划安排,以及有关规定办法等,提交协调会议讨论。会后,按照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整理好会议纪要发至有关领导和部门。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1.组织领导公司党总支负责对公司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检105、查考核的对象是各部门,重点是公司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检查考核工作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公司班子成员以及公司各部门组成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2.考核内容是否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是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检查督导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是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3.具体要求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查与上级考核相结合。公司每半年要组织一次自查,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沈阳铁路局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106、的重要依据。第十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评制度1.讲评范围主要是对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讲评。 2.讲评内容 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情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情况。 党政一把手管全局、抓大事、负总责、做表率的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情况。(5)针对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3.讲评形式在每年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由公司党总支书记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讲评。在领导班子每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由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上107、级领导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讲评。(3)每年在公司全体干部会议上对全公司干部廉政建设进行讲评。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十一条 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发生问题,造成影响的,要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干部责任,并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处理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第十二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的处理。1.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范围不清楚,责任内容不明确,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的;2.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没有党风廉政建设108、工作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或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3.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防范不力再次发生同类问题的。第十三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资格(或有关荣誉称号)的处理。1.不认真、不及时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致使群众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2.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或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严,以致发生不廉洁问题的;3.受到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第十四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109、的处理。1.对群众反映公司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认真解决,严重影响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的;2.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3.在干部、资金、物资、管理等方面因工作失误,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使集体资财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4.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纪律责任又不宜担任领导职务的;5.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第十五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110、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2.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人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4.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111、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5.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6.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和本部门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造成火灾、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第十六条 追究对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根据职责范围分清集体责任与112、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对负有集体责任的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十八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与当事人本身违纪相区别,防止以处理违纪本人代替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以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倾向。第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的工作程序1.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要由公司党总支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凡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公司对其进行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综合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3.凡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公司按照沈阳铁路局纪委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组织程序,并在有关会议上宣读处分决定。 第二十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113、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追究的原则。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及时报公司党总支。公司党总支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运作、督查督办和日常管理。第二十二条 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区分:1.直接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2.重要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114、干部。3.同一地区、部门的不同事务分属两个领导干部管理的,具体事项的责任由实际经管该事项的领导干部负责。第二十三条 本责任制中所指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标准:1.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到5万元;死亡1人或重伤2人至5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2.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巨大损失(本款所列数额不含本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公司各部门和各级干部。第二十五条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党风廉政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15、,根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党总支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各参建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有关规定第三条 公司组织的各项招标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招标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标、评标、决标的工作程序和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凡在招标工作中泄露机密、徇私舞弊,给招标工作造成损失和引起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四条 公司在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工程(作)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廉政协议书。具体内容及要求按照铁道部关于推荐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范本)的通知(监铁函116、2006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甲方)在与各参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乙方)交往中,必须做到“八不准”,即:1.不准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贿赂;2.不准向乙方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3.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4.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康、娱乐等活动; 5.不准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6.不准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7.不准向乙方违规推荐分包单位、施工队伍和工程材料、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等;8.不准接受乙方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交通工具、通信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117、。第六条 各参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乙方)在与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甲方)交往中,应自觉做到: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贿赂;2.不接受甲方授意或自行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3.不准给甲方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4.不准为甲方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康、娱乐等活动; 5.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6.不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7.不接受甲方违规推荐分包单位、施工队伍和工程材料、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等;8.不向甲方无偿提供劳务、交通工具、通信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 第七条 严格合同和资金管理。在商签合同、工程验收、价款结算及合同变更中,坚持实事求是118、,保持公正廉洁。实行大额资金联签和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杜绝违规使用资金。第八条 在设备、物资、办公用品的采购业务中,要加强计划和调查,货比三家,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中渔利。第九条 公司在组织公务活动中,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注重实效,倡导简朴,防止讲排场,比阔气;接待要按标准执行,不得奢侈浪费。第十条 严禁用公费巧立名目出国(境)旅游。对于确需出国(境)执行公务的,要做到目的明确,任务突出,人员结构合理并符合条件,费用节省,时间安排紧凑,遵守外事纪律。第十一条 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的贵重礼品,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或处理;对方赠送礼金或有价证券时,应予以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或有价119、证券须交综合部登记造册后上缴公司。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人员的聘用、提拔、解聘等,要认真履行程序,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做到任人唯贤,公平、公开、公正,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第十三条 公司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执行好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视其情节予以处理。第三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领导干部作风预警监督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路局党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公司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特制定领导干部作风预警监督实施办法。一、预警120、监督的对象和内容预警监督的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预警监督的内容:1.遵守党的章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情况;2.贯彻执行路局党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3.遵守党纪政纪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使权力情况;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5.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情况;6.在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干部人事重点领域执行有关规定情况;7.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情况;8.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二、预警监督项点和权重设置对领导干部落实作风建设有关制度不严格、不到位产生的从业不廉洁、工作不作为、政令不畅通、情趣不健康等121、方面表现,尚未构成违纪的问题,确定预警监督项点。(一)预警监督项点从业不廉洁: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投资入股,或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3.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4.接受可能影响公司正常交往的礼物馈赠,或将公司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5.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6.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7.违规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小汽车;8.利用公款支付或到业务有关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9.以出差、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借机用公款旅游;10.违122、规举办庆典活动,借庆典活动之机向领导干部发放或领导干部收取礼金、贵重物品;11.其他从业不廉洁行为。工作不作为:1.对分管部门发生管理上的问题失职、失责、失察、失控;2.遇到问题绕道走,不敢抓、不敢管,工作拖拉,相互推诿,工作效率低下;3.工作不深入,制定的工作方案和管理行为脱离实际,不解决实际问题,影响工作质量;4.工作作风不实,搞花架子,热衷形式主义,造成不良影响;5.不想事,不干事,干不成事;6.其他工作不作为问题。政令不畅通:1.以强调客观为由,不能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路局、公司的工作部署、规定和要求,工作措施不力,打折扣,落实不到位;2.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动议决定干部123、任免;3.违反公司财务和劳动用工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工资、补贴、津贴和奖金;4.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5.其他政令不畅通问题。 情趣不健康:1.利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2.利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3.任何时间打麻将、打扑克动输赢;4.以任何形式搞封建迷信和参与低级趣味等不健康活动;5.交友不慎,“生活圈”、“社会圈”不净化,志趣庸俗;6.其他情趣不健康问题。否决项点:凡发现领导干部存在以下问题的,纳入“红色”预警范围,并向局纪委、局监察处报告:1.发生违反党纪政纪问题;2.个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问题;3.违反财经纪律,私设“124、小金库”;4.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5.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失职、失责、失察,或单位和部门发生严重路风事件的,需要责任追究的问题;6.其他严重损害领导干部形象问题。(二)权重设置领导干部作风预警监督按积分结果随时对领导干部实施预警监督。1.属于不良反映和一般性问题的积2分;2.属于问题较轻,有一定影响的积5分;3.属于问题较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积10分;4.积分达到10-19分,实行“黄色”预警;5.积分达到20-29分,实行“橙色”预警;6.积分达到30分以上,实行“红色”预警。三、预警监督的信息收集和掌握围绕领导干部作风预警监督的内容和项点,本着问题管理的原则,畅通预警监督的信息渠道,及125、时发现和掌握领导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搞好预警监督。1.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在易发、多发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的重点时期,适时开展监督、举报活动,发现领导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2.通过廉政监督员每月反馈信息,及时收集职工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作风问题。3.设立监督专线电话,直接收集职工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监督电话:0411-62832070。4.通过对上级组织交办、局党政主要领导批示和直接受理职工群众信访举报信件的调查核实,及时掌握领导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四、预警监督的实施和结果运用预警监督的实施和结果运用是:1.“黄色”预警下发领导干部作风“黄色”预警通知书。采取函询的方式,责成本人实事126、求是地就需要向公司党总支明示的问题作出说明。2.“橙色”预警下发领导干部作风“橙色”预警通知书。责成本人将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原因和整改措施报公司党总支。3.“红色”预警下发领导干部作风“红色”预警通知书。建议取消本人当年评先资格,对责任者原则上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4对于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严重,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作风监督长效机制。公司要不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搞好自查,并做好记录;要把被预警的领导干部和预警的问题纳入述廉评廉考廉内容和本人年度述职报告。凡被预警的领127、导干部,预警通知书及有关处理文书存入本人廉政考核档案,作为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6领导干部作风预警监督工作在党总支书记领导下进行,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五、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公司会议制度为使有限责任公司各种会议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会议质量,制定本制度。一、年度工作会议1.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设计方、建设方、监理方有关人员及其它需要参加的人员。2.时间:本年末或下年初。3.内容:总结公司全年工作,部署下一年工作任务;兑现年初签订的施工建设责任状,签订下一年施工建设责任状。4.年度工作会议由综合部负责筹备。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1.主持人:总经理。总128、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主持。2.时间:不定期。3.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部部长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有关人员列席会议。4.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公司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综合部整理,总经理签发。三、党群工作会议党总支委员会议、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议、纪检监察组织会议、工会组织会议等,按党章、党的组织、工会组织工作有关规定召开。会议由党总支书记、纪检组组长、工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四、月度工作会议(一)主持人:总经理。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主持。(二)时间129、:每月一次,月末28日至下月初3日召开。具体召开日期和时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综合部负责通知与会人员会议召开的地点和时间。(三)参加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指定人员参加。需要召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前由总经理确定。(四)内容:总结上月施工生产、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研究有关施工生产、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议题;部署下月重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五)有关要求:1.各部门、指挥部,要于每月25日前向综合部提报本部门、本指挥部当月工作总结(包括重点工作开展130、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月工作计划和建议。综合部汇总形成公司工作总结和计划,每月27日前报送公司总经理。2.有关人员工作汇报和报告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3.会后,公司班子成员要按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分管部门(指挥部)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认真落实。4.各部门(指挥部)要按照会议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推进计划,落实责任。5.会议由综合部负责记录,并于会后3日内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后,发至公司领导、各部门和指挥部以及有关单位。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由综合部归档保存。二、周交班会议1.主持人:总经理。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主持。2.时间:每周一上午9时召开。131、3.参加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指挥部负责人。4.内容:各部门、指挥部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周主要工作计划;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研究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一周重点工作。5.记录:会议由综合部记录并保存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外事接待管理办法一、公司综合部归口管理对外接待,全面负责对外接待的组织、审核、协调和实施。二、凡有关正式来访的传真、电话记录、信函等,一律送综合部作收文处理,按照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凡直接到公司且需要领导出面接待的来宾,各部门应提前报综合部;来访宾客的用餐、住宿、交通车辆等原则上由综合部统一安排。三、大型和重要的接待任务(含外宾来访),132、事前要拟定接待方案,确定接待规格、活动安排、迎送、宴请标准、会见人员名单、会谈内容、外地访问、交通工具、住宿、用车计划以及日程安排等,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四、在日常接待工作中,各部门应密切协作,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统一宣传口径,不得泄露工程建设和其他有关公司机密。五、凡司局级以上领导或重要来宾来访及重要新闻机构记者的来访,公司领导原则上出席或委托有关部门领导出面接待。其他规格的团组、兄弟单位、人士来访一般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出面,实行业务对口接待,尽量减少接待开支。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为加强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节能降耗,特制定本办法。一、133、车辆管理1.公司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维护保养和费用核算,以及对司机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2.综合部统筹安排车辆,保证公司领导用车,协调各部门工作用车、上级部门指导工作用车和外事接待用车。3.部门用车需填写“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出车超过50公里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提前一天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统筹安排。4.司机实行定人定车,不准私自交换使用车辆或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待命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车辆回大连后,必须回公司入库。二、司机管理1.严格遵守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文明驾驶,礼貌行车。2.服务热情周到,提高素质修养。对于涉及公司内部工作的134、事项要做到“三不”(不问、不说、不传)。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综合部组织车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内容包括:安全行车、维护保养、服务质量、油料节超、出勤率等。每月根据考评成绩,结合领导和群众满意度,进行奖优罚劣。4.值班司机在值班期间不准私自离岗,手机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三、维修保养1.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由本车司机负责,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清洁,实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查制度,时刻保持车辆处于整洁、安全的良好状态。2.定期维护项目,应提前一天报告综合部统一安排。 3.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或正常保养需要发生费用时,由司机提出申请,车队长核实,经综合部135、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或保养。四、费用1.实行单车消耗考核,车队应建立单车油耗、维修、保养费用支出台账,由车队长负责登记、管理。综合部定期检查,对消耗明显过大的车辆要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2.市内实行加油卡制,途中(外地)加油由随行人员签证,经综合部审核后报销。3.通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派车单的指令,经综合部审核后报销。4.租赁车辆的相关费用(油材料费、通行费、维修保养费等)由车属单位承担。五、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专职司机,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采暖费报销管理规定为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根据沈阳铁路局有关文件和电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 取暖费补贴原则。依据职工职级136、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实行“统一享受补贴面积标准,统一执行属地热价标准,统一补贴比例,按人补贴,按月发放”的原则。二、 住房面积(建筑面积)标准(一)党群及行政干部。正部级230平方米,副部级200平方米,正局级150平方米,副局级140平方米,正处级115平方米,副处级110平方米,正副科级90平方米,其他人员85平方米。(二)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150平方米,副高级职称110平方米,中级职称90平方米,初级职称85平方米。(三)工人。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含25年)工龄的普通工人8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和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85平方米,技师9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137、的高级技师110平方米。职工职级以现职人事令为准,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不作为享受面积标准的依据。职工有兼聘职务的按享受面积最高的职级为准。三、热价标准热价标准按职工居住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一)按使用面积核收取暖费的地区,按地方政府规定系数折算建筑面积计算热价标准。(二)易地调动职工工作地有住房的,按工作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价格标准。易地调动职工工作地无住房的,以及其他无房户职工,执行居住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价格标准。(三)当地政府未规定标准的,按所属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四 、取暖费补贴比例在职职工75%;五、取暖费补贴发放计138、算方法月补贴额(元)住房面积标准(平方米)热价标准(元/平方米)补贴比例12(向上取整至元)六、 取暖费补贴管理取暖费补贴由单位综合部逐人审核职务(级别)及享受的面积标准、家庭居住地,由财务部门计算补贴额,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填制取暖费补贴发放审批表(附件1)和取暖费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2),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按月随职工工资发放。七、职工职级发生变化,从下达人事令的次月起调整取暖费补贴额;居住地发生变化,从次月调整取暖费补贴额;新录用人员从下达人事令的当月起发放取暖费补贴额;死亡人员从去世的次月停发取暖费补贴额。八、 取暖费补贴按职工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取暖费补贴标准发放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139、超过标准部分,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职工按标准取得的取暖费补贴,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也不作为计提住房公积金基数。九、其它规定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职工交通费补助标准为规范职工交通费补助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补助标准如下:一、适用范围公司全部职工。二、补助标准1.居住地及工作地在大连市区内的,按通勤乘车单线每人每月50元,双线及以上每人每月90元标准补助。2.居住地或工作地在异地的,单位安排宿舍或报销交通费的职工每人每月补助50元。三、支付方式1.公司根据职工情况核定个人补助标准后,每月由计财部随工资支付交通补助。2.职工通勤方式发生变化时,应140、及时通知综合部,调整交通补助标准 。三、其它规定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关于铁路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实施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秘密、便利工作”的指导思想。保密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修订的程序依照保密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第二章 保密机构第三条 公司设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密委)和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保密委在路局党委和路局141、保密委员会领导下,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保密办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保密委主任由公司党总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报路局保密组织备案;保密办设在综合部,负责保密日常事务,保密办主任由综合部部长兼任。第四条 公司应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检查落实保密措施,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并经常性地开展自查。第五条 公司保密委成员及保密办成员调整时,应经公司党总支批准,报路局保密组织备案。第三章 密级范围和定密规定第六条 公司保密委接受路局机关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依照路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保密范围和密级,任何部门、个人未经保密委142、员会批准无权扩大、缩小、更改密级范围。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资料。(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143、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八条 公司秘密的确定:(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二)公司的规则、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三)接待国外代表团(组)来项目参观、访问、交流的请示及重要谈话记录;涉及秘密级事项的党政发的文、电及领导讲话、信息专报、会议记录和报表;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和检举、揭发人的姓名、地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涉密内容和尚未公布的干部录用计划和任免决定;尚未公布的重大改革方案;尚未公布的铁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涉及国家高新技术的铁路工程项目的研究涉及资144、料;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铁路科研成果、技术诀窍和工艺;与国(境)外合作交往等经济活动的内部方案、策略、报价、标底及统一对外措施;铁路工程建设中工程施工、监理、设备、物资等招投标项目中的涉密内容;铁路枢纽、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的图纸、资料;铁路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程序及代码;涉及秘密级事项的计算机存储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涉及中心桩黄海高程、GPS座标等有关地理信息资料;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第九条 公司保密委根据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确定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145、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第四章 保密措施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综合部(保密办)或主管领导委托专人执行。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146、施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事先经领导批准。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三)依据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第十六条 使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必须遵守以下保密管理规定:(一)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本部门计算机147、严格管理,制定相应措施。(二)各部门要按照涉密计算机不得上网的规定,严格单机管理;联网计算机要加强上网人员管理,严格控制上网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四)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秘密的内容,不得使用接入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五)存贮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介质(软盘、硬盘、光盘、磁带等)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同时建立借阅、使用、存档和销毁制度。绝密级信息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六)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须经公司保密办审查后,报公司领导批准。上网内容批准以后不得私自变更,内容确需变动的须按原程序重新审批。(七)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部门要采148、取必要安全措施,防止“黑客”的攻击,堵塞隐患漏洞。(八)综合部(保密办)负责对上网内容进行审查,检查监督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部;综合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处理。第五章 领导管理责任第十八条 公司领导干部应自觉遵守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保障各类秘密安全,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守则,确保自身和本单位不发生失泄密事件。第十九条 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公司党总支书记对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149、作负领导责任。第六章 检查和惩处工作第二十条 公司干部职工应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规定,自觉接受上级保密部门检查。第二十一条 对检查发现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由保密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第二十二条 保密委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泄密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涉密计算机及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路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涉密计算机,是指专门用于处理或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台式计算机;涉150、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专门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第三条 为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公司各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第四条 公司保密办负责公司内部的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其日常保密管理、监督职责如下:(一)审查、选定专人分别作为涉密计算机信息及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密钥口令管理员,要求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二)定期对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三)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完善各项保密防范措施。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人员是涉密计151、算机安全保密的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监督职责如下:(一)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二)设置开机口令,长度在8个字符以上,并定期更换,防止他人盗用和破译;(三)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四)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五)未安装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单机,管理人员应拆除网卡,严禁涉密计算机上网;已安装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应严格按照正确方法使用,严禁他人在外网上处理(即打开、查看、拷贝、传递涉密文件)和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严禁他人在外网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六)定期做好涉密计算机的病毒查杀、防治和系统升级工作,及时进行数据备152、份,防止涉密信息的意外丢失。第六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人员由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密钥口令管理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一)系统管理员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登录权限分配、访问控制和日常维护及修理,保证系统和单机的正常运行。定期开展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的损坏或意外造成的数据丢失。(二)安全保密管理员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病毒防治、安全审计等工作,并负责对系统的运行进行安全保密监视。(三)密钥口令管理员负责定期更换并管理系统登录口令、开机密码及部分重要程序和文件的密钥,保证口令和密钥的安全。对集中产生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口令,应定期分发并更改,不得由用户自153、行产生。处理秘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口令更换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口令更改周期不得超过一周。口令必须加密存储,口令在网络中必须加密传输,口令的存放载体必须保证物理安全。第七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同步建设,严格审批,注重防范,规范管理”的保密管理原则。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器,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第九条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连接,必须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并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第十条 涉密计算154、机按所存储和处理的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标识;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服务器,应按本系统所存储和处理的涉密信息的最高级别进行标识。第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应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对图形、程序等首页无法标注的,应标注在文件名后。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资料,应按相应的密级文件进行管理。第十二条 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或销毁一般应由公司人员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并应确保秘密信息在维修、销毁过程中不被泄露。公司不具备自行维修、销毁条件的,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委托保密部门认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维修或销毁。销毁涉密存储介质,应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有关人员,应155、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泄密的,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法规进行查处,追究有关人员泄密责任。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沈阳铁路局公文处理办法(沈铁办发200155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156、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与效率。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第六条 公司综合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和执行机构,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七条 公司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机关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二)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三)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四)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内部规章,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机关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157、,任免和聘用人员。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八)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第八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158、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一)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和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未标明保密期限的按绝密级事项30年、机密级事项20年、秘密级事项10年认定。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二)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三)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应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应排列在前。(四)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重要的铁路电报应编发电字号,编制方法是在发文字号的机关代159、字后加“电”字。(五)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在附注处注明能对该公文的咨询做出答复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六)标题: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的种类,一般应标明发文机关。印有发文机关红头的文件,在标题中可以省略发文机关名称。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七)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除“公告”、“通告”外,公文均应标明主送机关。(八)附件:是公文的组成部分(包括文字、表格、示意图等)。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只发部分机关时应予注明。(九)成文日期:以公司负责人签发的160、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的主办机构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成文日期应完整标明年、月、日。(十)印章:是公文生效及公文制发机关对公文负责的标志。公文除“会议纪要”外,都应当加盖印章。铁路电报可加盖电报专用章。用印应端正、清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十二)主题词:公文除电报外应标注主题词。上报的公文按照上级机关主题词表标注主题词,公司统一使用铁道部公文主题词表。标注时应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最多不超过5个词。(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在主题161、词下一行标注“抄送”字样后,按先外后内、自上而下依次列出抄送机关名称。(十四)印发机关:印发机关应为发文机关的办公室,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 (十五)会议纪要应当在标题之下注明通过日期,通过日期以会议结束的日期为准。(十六)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第九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和公文缮印要求,参照有限责任公司公文格式(附件2)执行。第十条 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通告、公告)用纸大小,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四章 行文规则第十一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应逐级行文,不得越级行文。上162、行文如需越级,应抄送越过的上级机关。 第十二条 公司的部门除综合部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正式行文”是指以公司文件形式向其他机关制发公文。“以函的形式”行文是指以信函式公文的格式行文。信函式公文除以“函”的文种外,还可以选择与行文方向一致、与公文内容相符的其他文种,但不得使用下行文种,答复审批事项用“复函”。第十三条 公司下发的公文一般发给下属机关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等机关。第十四条 “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可用抄送,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意见”用于上行文时,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用于下行文时,163、一样体现出强制性和约束力,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用于平行文时,所提意见供对方参考。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公司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第十五条 收到参建机关的“请示”或“意见”,公司必须做出处理或答复。领导阅示后,综合部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限期反馈,并负责答复来文机关,无承办部门的,由综合部负责答复,反馈意见一般不超过10天。 第十六条 公文要精简,注重效用。(一)凡可一次行文的,不分别行文;可不行文的,不行文。下列情况不再行文:1.会议已印发的材料和领导讲话材料。2.通过当面协商、电话联系等方式能解决的事务性问题。(二)转发的公文法规性、指令性较强164、的,可原文照转;需部分贯彻执行的,可摘要转发有关部分;需结合实际细化贯彻的,应根据原文精神另行拟文,原文不再转发。被转发的公文不要抄送原发文机关。(三)压缩文件篇幅1.公文内容要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3000字,电报一般不超过500字。 2.控制发文范围,除发给直接办理公文及其他有关机关外,无关机关一律不抄送。第五章 发文办理第十七条 公司发文办理指以公司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一般包括:拟稿、审稿、会签、核稿、签发、登记、复核、校对、用印、装订、封发等程序。 第十八条 以公司名义行文的种类及内容划分如下:(一)有限责任公司文件1.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重要工作。2.转发上级机关文件。3.部署全局性的165、重要工作。4.发布公司管理办法。5.发布重要奖惩事项。 6.其他需发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的事项。 (二)公司信函式公文(有限责任公司)1.公司与上级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2.公司与路局、省、市政府各部门(包括地方铁路),以及有工作关联的区、县(包括县级市)、镇、乡政府及其部门,其他人民团体、企事业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三)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公司领导主持或委托召开的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第十九条 电报和传真是公文的一种形式,可使用网络电子公文形式,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 草拟公文要按规定的发文稿纸格式逐项标明。草拟公文要做到:(一166、)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二)事由清楚,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简洁明了。(三)公文的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体现紧急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发文机关名称、标题,后引发文字号。使用非规范简称时,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引用外文或国际组织缩写形式时,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含义或规范的中文全称。日期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六)公文出现结构为两个层次时,序数顺序为“一”、“1”;结构为多层次时,序数顺序为“一”、“(一)”、“1”、167、“( 1 )”。(七)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八)根据来文拟办的文稿,来文应附在文稿后,以便审核、归档。(九)公文中的数字,除规章条目、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词、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书写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十)受文机关要写全称或规范的统称、简称;机关名称不能表明所在地时,要在拟稿纸上注明地址以便及时投送。(十一)拟写、修改、签发、批示公文应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禁用纯蓝墨水和圆珠笔、铅笔;可使用计算机打印设备拟写文稿。第二十一条 会签:会签公文,主办部门应先签署意见,然后交协办部门依次签署意见。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主办部门必168、须与之协商、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协办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协调。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并附协办、主办部门的书面意见,报上级机关或主管领导审定。第二十二条 审稿、核稿:对文稿质量要层层负责把关。公司发公文必须先由拟稿部门负责人认真审稿、把关,然后送综合部核稿,由拟稿部门送公司领导审核签发。涉及有关法律事务的公文,必要时须经法律顾问核稿。上行公文和重要公文,须经综合部部长复核后送公司领导审核签发;文稿改动较大,应由拟稿部门清稿。审核、核稿人确认公文无误后,应签名并注明日期(实行网络电子公文后,按照电子公文管理流程办理)。审稿、核稿的重169、点是:是否需要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要求,公文格式是否规范;文稿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处理意见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与其他有关文件精神有无矛盾、重复;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是否已经协商一致;发送范围是否恰当;主题词标引是否准确。第二十三条 签发:以公司名义制发的上行文或涉及面广的公文,由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公司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按发文内容由主管负责人或受委托的其他负责人签发;涉及其他负责人分管工作的,应经有关负责人审阅同意后签发。签发人要署明姓名和日期,并对公文全面负责。经负责人签发的文稿不得擅自改动,如必须改动,应报经签发人同意。第二十四170、条 缮印:公司发公文由综合部统一编号。缮印要符合公文规定格式,字迹清楚,整洁美观,印数准确。发文中如有非打印设备能绘制的图表线条等,由拟稿部门自行绘制。第二十五条 校对:校对工作是保证公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应认真、细致、准确、及时。公司发公文由拟稿部门校对,每件公文至少全面校对两遍,改正较多时,应按程序复校,在确认无误后方可付印,校对人应在文稿上签名。综合部在付印前,对文件及格式要全面检查,如对文稿内容有疑问,应与核稿人联系,不得随意处理。第二十六条 翻印:上级机关公文除绝密或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经公司领导或综合部部长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复制件作为正式公171、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证明章或公章,视同正式公文妥善保管。第二十七条 用印:盖章时,应检查原稿是否经过公司领导签发,打印是否清晰,印数是否准确,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不予盖章。第二十八条 装订:装订前应对缮印的公文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密级、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标题、主送抄送机关、附件、印制版记是否正确。装订时要毛天齐地,毛左齐右,切忌多页、少页、倒页,订钉位置要按规定办理,做到整齐美观。第二十九条 封发:综合部应建立发文登记制度,电报还应同时登记电报受理部门编排的流水号。公文封发时要对公文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缮印是否清晰,有无多页、少页、倒页等差错,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纠正。第三十172、条 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公文周转速度和公文处理的效率。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有关保密规定,加强秘密公文的管理。秘密公文在运转过程中,均应办理交接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保证公文安全。阅办机要电报,应按保密规定按时收回,由综合部保存。转发秘密公文或密码电报时,必须贯彻“密来密去”的原则,严禁密电明复或密明混用。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其他秘密公文传输时,必须采用加密装置。第六章 收文办理第三十二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第三十三条 收文:公司综合部应建立173、收文登记制度,指定专职文档人员统一签收、拆封、分类、编号、登记、电子备份。对收到需要办理的公文应进行审核,然后加贴公文处理单。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等。对秘密公文要逐页查点,如有差错应立即查询。对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综合部要对收到的文件(密级除外)扫描备份,对电子文件和纸版文件仔细校对,建立电子档案目录,并定期把电子档案备份到稳定的存储介质上,以保障文件安全。 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或从其他渠道收到的公文,应交综合部登记后办理。收到上报的公文如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后,可退回发文机关并说明理由。第三十四条 174、批办:公文批办过程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综合部审核收到或下载的公文后,送公司领导批示后再送主办部门办理。 第三十五条 承办: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按照公文事由或领导的要求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一般公文应在3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内容紧急的公文应明确办理时限。凡需超过办理时限的,主办部门应预先说明理由。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或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或与交办部门联系,并退回原件。最后一个承办部门阅处后应将公文移送主办部门。第三十六条 传阅:传阅公文要建立签阅(退)制度,严格登记手续。公文每发生一次阅办部门或阅办者的转移,均要经综合部登记,不得直接传递和横传,以随时掌握公文去175、向,避免漏传或延误,保证办理或查询及时方便。 第三十七条 审批公文:主批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并写全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需注明时间),应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八条 督办:督办工作是保证公文时效、促进各项工作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由综合部负责。 第七章 公文归档与管理第三十九条 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以及公文原稿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归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由产生公文以及公文原稿和有关材料的部门负责,公司综合部负责指导和检查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立卷、归档应做到:(一)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176、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二)正确反映本机关(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情况,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三)立卷范围应按公司有关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归档范围执行,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保管期限。(四)应归档的公文要收集齐全,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公文排列系统,编号清楚;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语言通顺;装订要整齐、结实,卷皮字迹要工整。(五)实行公文无纸化传递后,在电子档案未推行前,仍按原办法立卷、归档。第四十条 销毁: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本机关(部门)有关人员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在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销毁。一般公文,在收发文簿上加盖“销毁”戳或清册销毁,秘密及以上公文要填写销毁清单,并177、有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公司公文处理有关簿册式样由综合部统一规定。司法、外事文书等特殊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二条 公文被撤消,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四十三条 公司文件主办部门简称及代字综合部-综合工程管理部-工管计划财务部-计财安全质量部-安质物资设备部-物设第四十四条 公司发文字号以公司文件行文,其发文字号为:“快铁XX(主办部门代字) 20 X XX X X号”。以公司行文,其发文字号为:“快铁XX(主办部门代字)函 20 X XX X X号”。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附件:1178、. 有限责任公司公文发送管理办法2. 有限责任公司公文格式附件1:有限责任公司公文发送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公文投递管理,确保公文及时、准确地上报或下发,现制定本办法。1.公文的正常发送由综合部负责。2.向铁道部发文时,要填记“铁路公文物品运送单”;向省、市政府发文时,要填记“机要文件交寄单”;向其它单位发文时,要填记“公文发送登记表”。所有发送公文,综合部要做好分类登记,登记公文名称、发文日期、收文单位、收文者、发文者等信息。3.发送公文主要采取平信、挂号、快件三种方式。普通文件应以平信形式发出;重要但不为急件,可以挂号形式发出;急件可以快件形式发出。4.发往各参建单位的公文,先将电子版文件迅速179、下发,再发纸质文件。5.特殊情况下需要派人送达收文单位的公文,本着谁主办谁送达的原则,由主办部门自行安排人员送达,必要时由综合部安排交通工具。6.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作为公文处理办法的附件同时印发实施。附件2:有限责任公司公文格式1.依据参照铁道部的铁道部机关公文格式(办文200032号)制定本格式。2.范围本格式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公文。3.定义本格式采用下列定义。3.1 字本格式标识公文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以3号字为基准字。3.2 行本格式标识公文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以3号字为基准字,行距为3号字的78,每行约占10mm。3.3 字号本格式不注明字号的均为3号字。3.4 字体本格式不180、注明字体的均为仿宋体。3.5 颜色本格式不注明颜色的均为黑色。3.6 页、面页:指公文的纸页。面:指公文纸页的一面。4.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公文用纸一般采用纸张定量为60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5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5.1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5.2 公文页边和版心尺寸上白边(天头):37mmlmm下白边(地脚):35mmlmm左白边(订口):28mm1mm右白边(切口):26mm1mm版心:156mm225mm(不含页码)6.排版印刷装订要求6.1 排版规格每面181、22行,每行28个字。6.2 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lmm。6.3 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mm。黑色油墨达到色谱所标BLl00,红色油墨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6.4 装订要求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的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处,允许误差4mm。平订订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l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7182、.公文各组成部分标识规则本格式将公文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大组成部分。公文首面红色反线(含)以上部分统称眉首;红色反线以下至主题词(不含)的部分统称主体;主题词以下部分统称版记。7.1 眉首眉首由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部分组成。 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至少应编两位。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秘密等级两字相连不空格,保密期限年月数用阿拉伯数码。183、 紧急程度用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紧急程度移至第2行。 发文机关标识用红色小标宋体或黑体字居中排布,以庄重美观为原则;字号不大于22mm15mm;后加“文件”2字;联合发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文件”2字在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上行文的公文(即上行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80mm,即增加60mm的空白供领导批示用。 发文字号在发文机关标识之下放一条与版心同宽(156mm)的红色反线,与发文机关标识下边缘之间的距离为30mm(3行)。发文字号标识在第3行,居中排布,与红色反线距离4mm。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184、码;年份用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起;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签发人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标识;“签发人”3字后标全符冒号,签发人姓名用楷体字标识。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排布不下可下移红色反线,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与发文字号同处一行。7.2 主体主体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等部分组成。 标题在红色反线之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1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应保持词意185、完整,排列对称美观。 主送机关标题之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注,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后标全符冒号。如主送机关过多而使公文首面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机关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之下一行,左空2字开始,回行顶格。以下每起一自然段均左空2字。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附件说明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最后另起一段标识“附件”,后标全符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不加标点符号。 成文日期用汉字书写,“零”写为“”;成文日期具体位置横向为右空4字,纵向为与正文的距离依印章大小而定,标准为加盖印章后使印章上缘186、距正文有1行空白。成文日期与印章的相对位置见。 印章印章是公文生效的标志,用红色。.1 单独发文印章印章压在成文日期上,端正、居中;印章上弧距正文2mm4mm,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印章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印章下弧有文字,采用中套方式加盖,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2 联合行文印章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个字;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章之间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加盖3个以上印章,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标注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印章压在发文机关名称之上;印章每排3个,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不足3个均居中;最后一排印章之下标注成文日期,右空187、2个字。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印章排列在前,只能采取一种印章加盖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3 特殊情况说明当正文之后的空白容不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或字距的办法,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注“此页无正文”的办法解决。 附注公文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左空2个字标识在成文日期之下的适当位置,用圆括号括起。 附件公文的附件(实物)应与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实物)的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二字并加全符冒号,如有序号在序号后加全符冒号。附件(实物)的序号和名称应与“附件说明”中的附件序号、名称保持一致。如附件(实物)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就在附件首面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188、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7.3 版记版记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主题词“主题词”3字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加全符冒号;词目用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个字。 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1行;左空1字标识“抄送”二字,后标全符冒号;回行时与上一行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抄送机关之下占一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部分之下均画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版记的位置版记应置于公文的最后一面,版记的最后一个部分置于最后一行。8.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数码左189、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如公文出现空白面,空白面和空白面以后的面不标页码。9.公文中表格横排A4型表格,页码置于表格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10.特定公文的格式10.1 信函式公文(见式样3)用于平行文或下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不加“文件”二字,用红色,居中排布。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30mm,用小标宋体字,字号酌定。发文机关名称之下放一条红色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放一条红色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均与版心同宽即156mm。份数序190、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置于武文线下第1行左侧顶格;发文字号置于武文线下第1行右侧顶格。公文标题自武文线下第4行排布。其余要求均同本格式相应要求。10.2 会议纪要格式(见式样4)标识由公司全称加“会议纪要”组成。居中排1行,用黑体字或小标宋体字,字号酌定,可用黑色或红色。标识上边缘距上页边30mm。标识下空1行标会议纪要序号,用黑体标注“第期”,居中排布。会议纪要序号下空1行标识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印发机关左侧顶格;印发日期右侧顶格,用汉字书写。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下放一条反线,与版心同宽,与标识同色。反线下空1行标识正文。版记部分用“发至”,标识方法同“式样1”“抄送”。10.3 “情况通报”191、格式(见式样5)用于印发领导讲话或通报情况。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居中排布,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酌定。标识下空1行标期号,期号用黑体阿拉伯数码,标为“第期”,居中排布。期号下空1行标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机关左侧顶格;印发日期右侧顶格,用汉字书写。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下放一条红色反线,与版心同宽。反线下空1行排布标题。讲话标题下标讲话日期,用阿拉伯数码,楷体,圆括号括起,居中排布。日期下标讲话人姓名,用黑体,居中排布。如有按语,在反线之下空1行左空2字标识,用楷体。正文可根据篇幅长短选用3号或4号字。版记用“发至”,标识方法同“式样1”“抄送”。10.4“部门(指挥部)会议纪要”格192、式(见式样6)用于印发各部门会议纪要。版面第3行为标识,标识为“部(指挥部)会议纪要”,居中排布,用红色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号酌定。标识下空一行标序号“第期”,用黑体阿拉伯数码,居中排布。期号下空一行放一条红色反线,与版心同宽。正文在反线之下空1行,可选用3号或4号字。版记部分标记“主送、抄报”。其他要求同本格式相关要求。10.5“督办通知”格式(见式样7)用于综合部印发领导督办任务。标识为“督办通知”,位于版面第3行,居中排布,字体字号酌定,以美观大方为主。标识下空一行标期号,期号用黑体阿拉伯数码,标为“第期”,居中排布。期号下空一行标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机关左侧顶格;印发日期右侧顶格,193、用汉字书写。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下放一条红色反线,与版心同宽。反线下空1行排布标题。在反线之下空一行标示正文,可选用3号或4号字。11. 发文稿纸格式(见式样8)颜色用红色,标识上边缘距上页边30mm,装订线距左页边20mm。版心不变,即156mm225mm(不含标识)。“文件核稿”中“部(室)核稿”栏用于主办部门负责人签署姓名。12.附则本格式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的附件同时印发实施。附件:公文格式式样18式样100001 机密5年特急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快铁2号关于通知主送机关:正文。附件:1.二年月日(附注)主题词: 抄送:, 。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2xxx年xx月194、xx日印发 式样2:00001 机密3个月急件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快铁20号 签发人: 关于请示:附件:1. 二年月日 主题词: 抄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2xxx年xx月xx日印发 式样3有限责任公司秘密6个月 快铁函20号急件关于通知:。二年月日主题词: 抄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2009年x月x日印发式样4:机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纪要第 期公司综合部 二年月日2009年月日,主持召开会议。公司班子成员,各部门及指挥部负责人以及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是研究 ,并。一、二、三、发至:公司班子成员,各部门、指挥部。式样5:情 况 通 报第 期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二年月日按:现将,。在讲话(20年月日)195、 。发至:、 式样6:部(指挥部)会议纪要第 期2009年月日,主持,在召开会议,针对,研究了等工作。、参加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1.2.3. 公司部(指挥部) 20年月日主送:xxxxxxxxxxxxxx(建设、监理等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抄报:公司班子成员,xxxx部有限责任公司xx部(指挥部) 2xxx年x月x日印发式样7:督 办 通 知第xx号公司综合部 二年月日部(指挥部):按照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在月日会议上提出的要求,请部(指挥部)加快工作。将进展情况反馈到综合部(邮箱:;电话:)。督办要求1. 2.3.式样8: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稿纸 (日期 )缓急 密级签发:会签:主送196、抄送(报)拟稿单位:拟稿人:电 话:部(室)核稿综合部核稿打 字校 对份 数附 件:主题词:标 题: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和铁道部关于印章的规定(铁办1994140号),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部门和指挥部的印章管理。第二章 印章的分类及刻制第三条 印章管理工作由综合部长负责,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综合部负责公司印章的归口管理,并对各部门印章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第四条 印章的种类1.公章是指公司和部门的正式印章,具有法定的规格,确定的外形,尺度和样式,刊有单位和部门的法定名称197、,正式代表一个机关或单位合法存在的职权和象征物。2.专用印章是指机关内部部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而刻制的一种专门性图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证件专用章等。3.手章是指以领导机构的主要领导人名义刻制的用于公务的印章,如:人事任免、颁发证书、银行取款等需要用领导手章。4.名章是指因工作需要刻制的有关人员印章,加盖后表示对某项工作负责。5.戳记是指用于标识名称、性质、作用、注意事项等的印章,其作用是以印代写,正规清楚。第五条 印章的刻制印章不准私自刻制。刻制印章须事先绘制式样,送公司综合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在公安局办理登记手续,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单位印章一般由上198、级单位颁发。对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应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第三章 印章管理使用第六条 印章的启用公司公章、总经理手章要按规定在启用前,将印模报路局办公室备案;部门(指挥部)公章、专用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证件专用章)启用前,须将印模报公司综合部备案,并将启用时间通知综合部。第七条 印章的保管公司公章应由综合部指定专人保管。公司领导手章由个人保管,总经理印章如因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授权可由总会计师保管。各部门(指挥部)公章和专用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的存放要采取防盗措施。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用代管,用完印章后要及时锁好,凡因违章使用产生后果,部门领导和印章管199、理人员应负其责。第八条 印章的使用1.印章的使用,要坚持原则,严密手续,实行审批登记制度。2.使用公司公章,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使用领导手章必须经该领导批准,方可用印。总经理手章经总经理授权可由总会计师在授权范围内批准后使用。3.公司印发公文用印,应凭公司领导批准的发文稿纸到综合部盖章。4.部门专用印章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用印。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路局有关规定。5.部门(指挥部)对外办理有关事务需要加盖部门(指挥部)印章,必须经部门(指挥部)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用印。6.各部门(指挥部)必须建立用印登记本,每次用印必须在用印登记本上认真200、登记,以备核查。7.印章一般不得借用,也不准携带出办公室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但要严格规定使用范围及使用时间、地点,并由所借机构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用完及时送到综合部。印章携带外出使用,如有特殊情况,要人不离章。如发现印章丢失或被盗,要及时上报。8.印章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破损,单位不得自行更换,须报批准单位重新换发。第四章 印章的停用及销毁第九条 印章的停用部门撤销或改变名称,该印章即行停用。停用的印章应缴还综合部封存或销毁。第十条 印章的存档和销毁收回旧印章后要进行登记销账。对于具有保存价值的印章要妥善保存;对于保存价值不大的印章,应集中进行定期销毁,对销毁的废旧印章要201、留下印模保存,以备日后查考。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搜集信息的主要内容第二条 上级领导检查情况。包括铁道部领导、有关省市领导视察或检查铁路建设工作时的情况及讲话、指示等。第三条 贯彻落实铁道部决策情况。包括贯彻落实铁道部重大决策、有关会议精神、铁路建设重要部署和部领导指示等。第四条 工程建设重要进展情况。一是重要工程、设施的开工、建设、完成情况。二是外部协调重要进展情况,如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各种协议取得重要突破情况等。第五条 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如施工202、安全质量事故、公共卫生安全、劳务纠纷、自然灾害等各种突发或群体性事件及处理结果。第六条 公司有关重点工作动态。一是年终工作总结和年初工作打算;二是建设管理、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谋求的新思路、新观点,采取的新举措、新动作,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三是质量安全整治、检查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四是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调整及实施效果;五是公司领导重要外事活动情况;六是公司领导到现场检查工作情况;七是重要会议召开情况等。第七条 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动态。第三章 信息的报送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指挥部,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都要定期向综合部报203、送信息。公司计财、工管、安质、物资等部门,各指挥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每周报送一次信息。突发和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做到重大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第四章 信息的编发第九条 对报送上来的信息,由综合部负责筛选整理,编辑信息简报,报送有关领导,分发各参建单位和公司各部门、指挥部。重要信息由综合部向路局及所在地地方政府报送。第五章 信息工作要求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指挥部和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要指定一名人员兼任信息员。第十一条 信息员要积极主动搜集、整理资料,认真编写、及时报送信息。第十二条 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有关部门应在当天报送有关信息情况;重要情况应随时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204、性。第十三条 信息简报为内部资料,应注意保密,妥善保管,不准向外散发传递,不准在个人手中保留。要严格控制信息简报阅读范围,不准把简报带离单位。第六章 考核奖励第十四条 公司将对依据各部门、指挥部,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第七章 附 则第十五条 信息考核工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介绍信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介绍信的管理,规范介绍信的使用,严格审批程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介绍信是公司因对外联系工作、商洽事务而派出人员所持有的凭证。介绍信管理是公司综合管理部的一项重要事务工作。介绍信205、由综合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第二章 介绍信的管理使用第三条 介绍信有信文和存根两部分。信文交持有人携带,存根留本公司存查。第四条 介绍信开出后没有使用的,应及时交回公司介绍信专管人员,粘贴在存根上备查。第五条 介绍信的内容要明确具体,一定要填写有效日期。第六条 介绍信管理人员要对开出的介绍信负责。若由别人填写的介绍信,专管人员要核对内容是否一致。第七条 严格控制使用空白介绍信。第三章 介绍信的审批程序第八条 申请使用介绍信要经公司领导批准。第九条 对于不涉及重要事务的一般性事务,由综合部负责人批准或授权介绍信管理人员掌握使用。第十条 介绍信管理人员在开介绍信的同时,必须在存根上注明批准人姓名206、批准日期、简捷内容等。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需使用空白介绍信时,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铁道部、路局有关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对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国家和公司所有,应按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和管理。第三条 档案工作应纳入公司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纳入各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第四条 公司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公司形成的各类档案和指挥部移交的档案207、,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第二章 档案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公司综合部设立档案室负责指导文件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公司各部门、指挥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公司综合部负责制定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工作计划的实施。所属指挥部应明确档案管理机构或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竣工档案的编制,工程验交后负责办理竣工档案的移交。第六条 档案部门应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档案的保管利用提供便捷的服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来改善保管形式和检索条件,逐步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第三章 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指挥部208、应按规定对需归档文件材料进行系统、科学地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并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及时向档案人员办理归档文件材料的交接。文书档案类归档文件材料由公司各业务部门收集齐全后移交档案室整理、编目;基本建设档案、科学研究档案、设备仪器档案、会计档案、招投标档案等由相关业务部门设专人负责整理、归档。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指挥部主要归档内容综合部:收文、发文、会议文件、公司领导讲话、简报、会议记录、声像资料、照片(底片)、专题报告、总结、大事记等文件材料;计划财务部:会计档案及验工计价、各种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管理部:预可行性研究、可209、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可研报告、环境评价材料、施工图、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竣工文件、环境保护、三电迁改、地下管线、文物迁改、林地手续、初验、竣工等文件材料;安全质量部:试验检测报告、咨询监理及招标文件、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物资设备部:部管甲供物资及设备招标的文件材料;指挥部文件材料的归档可参考以上归档内容。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照片、实物、声像材料等)的文件材料由专人负责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组成管理单位、编目(含电子版)后,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归档指挥部形成的文件材料向本单位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进行归档,机构撤销后向公司移交。第十条 各类档案文件材料的归档210、范围、分类、保管期限的划分、整理与编目,应符合国家、铁道部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归档文件的书写及书写材料和载体材料应规范,法律手续完备。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并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电子文件应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材料应与中译文一并归档。第十一条 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文书档案按铁路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办档200314号)、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执行;基本建设档案、科学研究档案、设备仪器档案、招投标档案按铁路科学技术档案分类与代码(TB/T211、1588-2005)、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00)、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执行;会计档案按铁路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办档199822号)及铁路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办档199922号)执行;声像档案按铁路声像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办档199314号执行;照片档案按照片档案整理(GB/T11821-2002)执行。第十二条 归档时间 文书档案:当年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基本建设档案:业务部门形成的按年度归档,施工单位形成的在其工程项目竣工验交后三个月内归档或分阶段、单项归212、档。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保管一年后(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向档案室移交。招投标档案:应在每个项目招标结束后归档。科学研究档案:应在每项科研课题完成或停止后归档。设备仪器档案:应在每个设备仪器安装调试或使用后归档。电子文件、照片及底片、声像材料、实物等载体的文件材料可随时归档或与纸质文件的归档时间一致。第四章 档案管理第十三条 归档后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按不同类别、年度、保管期限等进行系统的排列。文书档案按年度-保管期限-类别排列;基本建设档案按线路名称-阶段-专业-里程排列;会计档案按类别-年度-保管期限排列;招投标档案按类别-项目排列;设备仪器档案按类别-设备顺213、序号排列;科学研究档案按项目-专业排列。第十四条 对有破损或字迹模糊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以延长档案的寿命。第十五条 档案库房要安全坚固,保持适当的温度和相对的温度,按照“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尘、防光、防湿、防有害气体)要求,配备和添置必要的设备设施,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和清点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长期保存。第十六条 建立档案登记和统计制度。对档案的入库、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和统计。第五章 档案利用第十七条 编制多种检索工具采用不同的查询方式满足利用者需要,建立科学、快捷的计算机检索系统。第十八条 制定档案借阅、摘抄、复制制度,严格履行借阅手续。严格214、遵守保密制度,查阅密级档案或外借工程建设档案资料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第十九条 党务类档案和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只限于档案形成部门的人员查阅。第二十条 携带档案外出应派专人专车,不得将档案带至公共场所。第六章 档案移交与销毁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结束后各类档案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待机构撤销或合并后向接管单位移交;设计文件及招投标档案待工程验交后向接管单位移交;竣工文件的编制移交按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和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第二十二条 当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公司有关部门鉴定和分管领导人批准,在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销毁。215、在收发文簿上加盖“销毁”戳,编制销毁清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并有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对已过保管期限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适时提出销毁建议,经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按销毁办法实施。第七章 考核、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档案工作人员予以奖励:(一)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二)举报、制止档案违法行为,查处档案违法案件表现突出的。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部门提出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损毁、丢失属于公司所有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公司所有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216、的;(四)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公司所有档案的;(五)不按规定归档或移交档案的;(六)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附件:1.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2.档案借阅制度3.档案保密制度4.库房管理制度附件1: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文书、基建、招投标、科研、设备仪器档案)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年限的说明1、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上级机关普发的不需本公司办理的;任免、奖惩非本公司人员的;供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本公司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校对稿;公司内部互相抄送的非217、公式文件。本公司领导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公司工作无关的文件材料。同级机关的不需贯彻执行和办理的文件材料。下属单位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2、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30年以上;长期,10年以上至30年以下(含30年);短期,10年(含10年)以下。一、文书档案序号归档范围保管期限1党务类1.1党委工作党委工作总结、大事记、决定、决议、重要的通知、调研报告及专题总结永久年度工作计划、一般性的通知和报告、工作制度和办法等长期党务工作的简报、通报短期上级机关对公司重大问题的指示、批示文件永久上级机关对公司一般性、普发性的文件材料短期对下属单位党务工作的批218、复长期1.2组织工作对党员、党员干部考察、考核、任免、政审决议、决定等永久党员入党、转正、延期、退党、取消预备期资格的决议、决定及党员名册;党组织、党员的统计报表永久公司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决议、决定及通知;组织工作的规章制度;党费收支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长期1.3宣传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简报、编辑出版物的样本与定稿永久公司宣传工作的报告、会议记录、调研材料等长期1.4纪检监察纪检与监察工作的决定、通知、统计报表、会议记录与纪要、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重大案件的立案报告、调查依据、审查结论、处理意见等材料永久一般案件的调查处理材料;纪检与监察工作的规定、通报长期2工会类工会工作219、计划、总结、决定、通知、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公司民主管理、劳动竞赛、表彰先进、劳保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材料长期工会制发的规章制度;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短期3行政管理类3.1行政事务公司办公会、行政办公会、联席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上级领导和机关视察的题词、指示、讲话材料;公司工作总结、重要的报告永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构成及变更及股东大会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上级机关颁发的本公司应执行的有关文件长期机构设立、撤并、变更、更名及编制;机构组织简则、启用与废止印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局级及以下)永久机构设立、变更、更名;启用与废止印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局级以下)长期工商220、行政管理方面的材料 重要的(营业执照等)永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材料 一般的长期文秘、机要、保密、信访等方面的文件材料长期政法工作方面的文件 需执行的长期政法工作方面的文件 参考性的短期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方面的文件 法规性文件长期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方面的文件 一般的短期其他行政事务方面形成的材料 重要的长期其他行政事务方面形成的材料 一般的短期3.2安全保卫法律及公证事务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重要的永久法律及公证事务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般的长期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请示与批复、决定、办法、通知、报表等重要文件材料长期上级机关颁发的本公司应执行的安全保卫方面的文件长期安全保卫工作的一般文221、件材料短期3.3审计工作审计机关批准的审计任务书;专项审计的重要通知、报告、决定、评价书(结论)、调查与证明等材料永久审计工作会议记录与纪要、计划、报告、总结、决定、办法、请示与批复等长期上级机关颁发的本公司应贯彻执行的有关审计工作文件长期下属单位报送的审计工作文件短期3.4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永久3.4劳动人事干部职工的任免与招聘、奖惩、考察、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司职工名册、劳动人事统计报表永久公司干部、人事、工资、劳动保护、保险政策性文件;工作总结长期公司干部职工调动介绍信及存根、工资转移证等长期上级机关颁发的本企业应贯彻执行的有关文件长期干部职工进修培训222、的文件材料 凭证性的长期干部职工进修培训的文件材料 一般的短期3.5外事外事工作的请示与批复、通知;谈判记录、会谈纪要、出国考察报告等永久外事接待文件材料、来往函电、出国考察参考性资料短期4计划统计类铁路建设与发展规划;下达本公司的铁路计划永久公司工程建设、施工及管理方面的统计报表永久铁路有关业务专项规划;工程项目的建设、投资、进度、物资、工程量的建议计划、实施计划和调整计划长期5财务资产类5.1财务管理公司财务核算、决算永久公司有关税务、资金管理、会计管理的文件材料 重要的长期公司有关税务、资金管理、会计管理的文件材料 一般的短期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通知;上级机关颁发的需执行的政策性文223、件长期固定资产新增、调拨、报废的文件材料 重要的长期固定资产新增、调拨、报废的文件材料 一般的短期5.2资产管理房地产的权属证明永久房地产的租赁、使用方面材料长期产权变动的请示及批复、协议、合同等;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方案及归属;因产权变动所致职工身份变化的材料永久股权及股权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6工程技术类工程概算、预算管理、差价管理文件长期工程索赔等涉及法律事务的文件长期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文件长期招标文件审查、技术设计审查、技术协议的文件长期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监理方面的文件长期有关合同管理工作和法规方面的文件材料长期科学技术及科学研究方面的文件 224、重要的长期科学技术及科学研究方面的文件 一般的短期节能、环保方面的文件 重要的长期节能、环保方面的文件 一般的长期7物资装备类重要物资和设备采购合同、协议永久物资和设备采购、报废、调拨计划及管理方面的文件长期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系统、信息系统的研发和审定文件长/短二、基建档案说明:施工单位基建档案的归档范围及对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铁道部办档20028号和铁建设200823号文件,并参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序号归档范围保管期限1综合1.1铁路建设发展规划、计划、报告、会议记录、纪要永久1.2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办法、规定等长期2工程立项与设计225、2.1工程立项工程项目建设书及报批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报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报批文件;有关工程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与视察文件;专家建议文件永久项目评估(包括借贷承诺评估)、论证文件永久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及其报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永久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永久调研及考察资料长期2.2建设用地征用土地申请报告、批准文件;红线图、坐标图、行政区域图永久征地移民拆迁、安置、补偿批准文件、协议书永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永久2.3施工准备劳动安全、卫生、消防、人防的规划、批复等文件永久水、暖、电、煤气、通信、排水等配套协议文件长期原材料、燃料供226、应等来源协议文件长期2.4工程设计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报批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永久施工图设计及其说明长期对工程设计的评价、鉴定及审批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永久关键技术、技术专利的有关文件永久3施工管理开工申报、批复文件及图纸、许可证、审查表;施工执照、许可证永久有关开工方面的其他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长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批文件,施工计划、施工技术及安全措施,施工工艺文件长期4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总结、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总结、质量评审文件、会议文件、验收证书及验收委员会名册、签字、验收备案等文件材料永久工程审计、决算报告等文件材料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档案等227、验收审批文件永久有关工程建设的照片和底片、录音、录像、电子档案永久5监理文件5.1施工监理、物资设备采购监理协议、大纲、规划、细则、专题总结、批复;监理通知;有关质量控制的文件材料长期5.2合同谈判纪要、审查文件;合同书、合同变更文件;合同争议及处理文件永久6涉外文件谈判协议、会议纪要、议定书永久谈判记录、谈判过程中外商提交的材料长期出国考察及收集来的有关材料;询价、报价、投标文件短期三、招投标档案序号归档范围保管期限1招标书、招标修改文件、招标补遗及答疑文件长期2开标议程,开标大会签字表,报价表,评标纪律,评标人员签字表,评标记录、报告长期3中标通知书永久4未中标文件短期四、科研档案序号归档228、范围保管期限1开题报告、任务书、批准书、会议记录、重要的来往文函;考察报告、重要课题研究报告永久2协议书、委托书、合同永久3研究、试验方案、技术规程、调查研究报告永久4阶段报告、科研报告、技术鉴定永久5成果申报、鉴定、审批及成果推广应用材料永久6科研计划及计划调整、课题说明书、科研课题及经费申请报告及批件长期五、设备仪器档案序号归档范围保 管期 限1设备仪器购置、管理办法、规定等长期2设备仪器购置调研、考察材料及合同、协议、问题处理文件材料 重要的长期设备仪器购置调研、考察材料及合同、协议、问题处理文件材料 一般的短期3公司设备仪器随机文件及安装、调试文件材料 重要的长期公司设备仪器随机文件及229、安装、调试文件材料 一般的短期4公司设备仪器质量问题处理、报废鉴定及处理材料 重要的长期公司设备仪器质量问题处理、报废鉴定及处理材料 一般的短期附件2:档案借阅制度一、借阅档案须按档案使用的权限借阅,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二、借阅档案时必须遵守档案借阅制度,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由借阅者和档案人员认真填写借阅单。三、档案人员应熟悉馆藏,尽量提高检索档案的查全率、查准率及检索、调阅档案的工作效率。四、档案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借阅者,认真检索档案信息或为借阅者提供查找档案的线索,对每一位借阅者和每一卷调阅的档案负责。查阅档案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并为借阅者提供电话查询和复印服务。五、对借阅出库的档案,档230、案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接和签字手续,借阅者和经办者当面仔细核对档案的卷号、数量和卷内文件,如有问题应在借阅单上注明。六、借出档案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天,如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档案人员应及时催还过期档案。七、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应与借阅者当面认真核对所还档案的卷号、数量和卷内文件,查看文件中有无破损、丢页等情况,并注意收集、积累利用效果实例。八、借阅者在调离工作岗位时,须将所借档案、资料全部归还,由档案部门确认无误后,在人事调出会签单上签字或签章。九、外单位利用公司的档案资料时,只能在阅览室查阅,不得外借。如必须借出,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外借。十、档案管理人员借阅档案,也必须严格履行档案借阅制231、度,认真办理有关手续。十一、档案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保护档案的防范意识,防止人为丢失、破坏档案的情况发生。十二、未能及时查阅的档案、当天未阅完的档案必须入柜、入库保管。十三、借阅的档案必须保持案卷的完整与安全,不得损毁、丢失、抽换及任意涂改、批注、勾划及转借、携带至公共场所。 文书档案的借阅1.文书档案借阅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无须批准;2.借阅其他部门形成的档案须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3.外单位借阅本单位的档案须按审批权限向单位分管领导报批;4.党委会以及公司领导层的会议记录只限形成部门借阅;5.无特殊需要文书档案不借出原件。科技档案(基本建设档案、科学研究档案、设备仪器232、档案、招投标档案等)的借阅1.借阅科技档案时,应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各部门原则上只能借阅本部门形成的科技档案,借阅其他部门形成的科技档案,须经该部门领导批准;2.外单位借阅本单位科技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证件,经综合部主任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3.借阅具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须经获得专利单位和专利权人批准;4.借阅房地产档案的原始房产证时,须经房产部门同意和单位领导批准;5.归档的图纸,不准借出档案室。会计档案的借阅1.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借阅、复制登记制度。会计档案除公司财务部门有权查阅外,其他部门查阅须经财务部门领导同意;2.外单位查阅须持介绍信,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233、或财务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在财务人员的带领下查阅;3.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借出,须经财务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4.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涂画、拆封、抽换或涂改。声像档案(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缩微胶片、电影胶片、微机软盘、航测底片、唱片、幻灯片、光盘等)的借阅应严格履行声像档案的借阅制度,重要的声像档案,特别是原版、原件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批准。对利用频繁的录音、录像带等声像制品,应提供复制件,尽量延长原件使用寿命。附件3:档案保密制度一、档案工作人员应增强档案保密意识,树立正确的保密观念23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认真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保密原则,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共同保守档案秘密;对档案管理工作情况不准外传,不允许将档案私自带出,或未办理手续借给他人。三、提供利用档案时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中有关保密和借阅权限的规定,禁止无关和无权限人员接触和翻阅档案。四、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翻看、不打听、不谈论、不泄露档案中的机密。不得私自摘抄、复印、翻拍、下载、转录涉密文件到任何载体上,如确需下载涉密文件,用完后应及时删除或销毁,复制的纸质材料应一并销毁或交档案室。五、涉密及在特殊载体上的密级档案应使用专柜单独保管,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借235、阅。六、使用完和归还的档案要严格检查,及时入库、入柜,不得随意堆放。七、下班前应将未用完的档案和未整理完的文件材料入库、入柜,不得随意放置。八、报废的复印、复制材料不得散失,按文件销毁办法办理,属机要性质的要及时销毁。九、做好库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防止失窃。十、非档案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特殊情况需办理登记手续。十一、对在保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泄密的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附件4:库房管理制度一、档案人员应增强保护档案的防范意识,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库房和档案阅览区。档案人员离开办公室和库房时必须关好236、门窗、下班时关闭用电设备、切断电源。二、档案库房要认真贯彻“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湿、防蛀、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定期投放防虫、防鼠药品,确保所保管的档案万无一失。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三、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实行个人负责制。周五清扫库房,每半年进行一次大扫除。四、库房内档案、资料的排列应有序、整齐,并绘制有关的示意图表,以利查找。五、从档案柜中提出档案时应放置标志牌,档案入库时仔细核对卷号准确入位,如发现档案排序错误等问题应及时更正。六、档案库内的档案、资料每年进行一次清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清点。七、接收、移交档案或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点,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八、档案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应在固定位置放置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器材。档案人员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