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度及董事会职责3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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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331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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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度及董事会职责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股东大会职责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 10、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职责1、负责召集股东大2、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公司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职责 1、检查公司的财务;2、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总经理和其3、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岗位职责1、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全面工作,积极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2、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3、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年度贷款业务经营目标,报请董事会审查批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以法人的身份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4、深入了解本行业动态,对小额贷款业务发展进行预测、评估,及时、准确把握4、市场发展趋势,打造高绩效的经营团队,构建有效的经营渠道,搭建和维护合作平台,保证贷款业务的持续平稳增长;5、负责组织机构和人事编制,决定各职能部门、职员的任免、报酬、奖惩。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为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6、健全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现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7、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搞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执行力强的员工队伍;8、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廉政建设,搞好5、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各种社团工作;9、掌握和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10、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信贷业务运行状况报告,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作出管理决策调整,报董事会审批;11、积极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副总经理岗位职责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综合管理部的全面工作,努力作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到全方位服务;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企业具体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作好经营服务各项管理并督促、检查落实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各类文件的分类呈送,请集团领导阅批并转有关部门处理; 5、协助6、总经理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供总经理决策; 6、做好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其他会议的组织工作和会议纪录。做好决议、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发布; 7、做好企业内外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工作;8、负责保管使用企业图章和介绍信;9、负责企业内外的公文办理,解决来信、来访事宜,及时处理、汇报; 10、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兄弟单位领导的接待、参观工作。 企业发展部职责1、组织对公司各部门、人员工作的检查、评价、考核;2、负责对公司整体形象的策划工作;3、组织拟订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方针;4、草拟并及时修改公司及各部门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5、协助搞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7、6、组织好公司参加各类洽谈会等活动;7、定期检查各部门落实公司计划、工作的情况;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公司业务部职责1、负责公司业务的市场分析,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客户战略、营销策略、业务创新及整体综合营销方案;2、负责与贷款企业相关行业、产业和产品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和反馈;3、负责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资料的整理、上报;4、做好企业贷款利息收回工作;5、负责对贷款资料及合同文本的归类保管工作;6、准确掌握贷款企业运营状况,定期提交信贷资金运营情况的分析报告;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风险控制部职责1、负责监督从事信贷业务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信贷政策、规章、制度,根据业务发展需8、要,完善信贷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信贷管理工作检查;2、根据贷款权限管理的要求,负责对贷款及票据业务进行审查,并办理贷款审批的相关手续;3、负责对已审查审批的信贷业务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4、协调各部门搞好信用评定工作;5、负责资金运营和资金调剂工作;6、负责贷款利率管理;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律事务部职责1、研究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重大经营决策活动的谈判,向公司领导提出法律意见,并负责公司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参与起草、审核公司及对外投资企业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3、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9、作;4、办理商标、商业秘密、专利保护等有关法律事务,对有关企业的资信进行调查;5、经有关单位授权,协助其办理股权转让、购并、改制、清算和注销等方面的法律手续;6、负责公司不良资产的登记、清理欠款工作;7、负责公司不良资产的债务重组、抵债资产的回收与处理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财务管理部职责1、主管公司日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贷款及资本运行工作;2、负责资产、负债和资本金的管理;3、负责财务收支和利润分配的管理;4、做好财务会计凭证、报表以及资料的整理和档案移交;5、做好财务分析和财务总结;6、监督资金的使用、财产的购建、维修和管理;7、负责与客户、银行的对账;8、负责草拟财务收支计10、划及费用开支的具体规定;9、负责贷款业务各项费用核算、收取;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审记员岗位责任1、核签、编制会计凭证,整理保管财务会计档案;2、负责贷款管理系统的发放,货币资金的登记、核算与管理;3、及时准确办理票据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行使追索权等事项;4、严格审核外单位交来的各种支票、汇票、承兑等银行票据,及时背书收到的承兑,准确无误填写各类票据并及时送交银行,做到当日票据当日送交银行;5、严格审核出纳提交的各类帐务登记,如有问题及时与出纳、会计取得联系核对;6、建立健全出纳各种账目,及时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及时核对各银行资金到帐情况,不得出现本公司11、帐户退支情况,否则将由其承担银行罚金;7、随时掌握备用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每日业务终了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账余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做到日清月结;9、定期核对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账款相符;10、严格审核付款凭证和审批手续,及时准确无误地批复各种应收、应付款项;11、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按规定签发空白支票,购买,保存,领用支票进行详细登记,支票遗失要即时办理挂失手续;12、认真编制记账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13、做好业务内会计资料的保管,配合会计主管做好整理与定期归档工作;14、完成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出纳岗位职责1、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2、根据记12、账凭证收付现金;3、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安全;4、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5、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有关的制单人员;6、负责代理记账单位出纳工作;7、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综合管理部职责1、负责上级来文的登记、分发、催办,本公司文件起草、誊印、分发工作;2、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类会议的通知、组织和记录;3、负责公司内部综合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4、负责公司财务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固定资产的维修及管理;5、负责因工作原因的上级及外单位来客的接待工作;6、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及后勤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3、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 第三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第四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14、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第五条 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第六条 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董事会要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七条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第八条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15、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行发言或提出问题。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取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第九条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并出示其股东编号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 第十条 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五分钟。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一次回答问题的时间,同样不得超过十分钟。董事长也可委托其他人员回答问题。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对所有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16、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年度股东大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三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内容时,对涉及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的修改,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变更募集资金的投向,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等提案内容的,不得进行变更;任何变更都应视为另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17、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表决权不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出席股东大会,但没有表决权,除非前款所述情况发生时。负责清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投票的股东代表不应由关联股东的代表出任。 第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股东大会在合理18、的工作时间内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异常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或未能做出任何决议的,公司董事会所有股东说明原因并公告,公司董事会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 第十七条 会议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做出说明。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权益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19、人数、所持(代理)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权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对股东提案做出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第二十条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第二十一条 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20、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第二章 董事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1、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3、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胜任所任职务的组织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4、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第三条21、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公司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的权利1、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根据公司或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3、根据公司规定或董事会委托处理公司业务;4、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1)公司的22、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亲自行使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5)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六条 董事的义务1、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1)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2)除经公司规定或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23、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3)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5)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6)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正常贷款手续除外);(7)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公司财产;(8)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9)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10)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11)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24、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有要求;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要求。2、未经公司规定或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第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由董事长召集余任董事尽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25、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同期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公司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设立独立董事。有关独立董事的条款将根据中国银监会正式下发的规章制订。第三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26、东大会负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成员可由股东代表、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财务负责人、社会专家等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8。 第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8、批准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的事项符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款所列标准的行为;属需股东大会批准的项目提请股东大会27、审议批准;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1、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顾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3、制订公司的修改方案;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5、向股东大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7、拟定董事报酬和津贴标准;18、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28、司和股东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需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事项,应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章 董事长 第十六条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代表人。 第十七条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第十八条 董事长任职资格:1、有丰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知识,能够正确分析、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发展趋势,有统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决策能力强,敢于负责;2、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心胸开阔,任人唯贤,善于团结同志;3、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善于协调董事会、经营班子、党委和工会之间的关系;4、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和了解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并能很好29、地掌握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5、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6、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的日常工作;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4、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5、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6、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根据经营需要,向总经理及公司其他人员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7、根据董事会授权,批准和签署一定额度的投资项目合同文件和款项,以及审批和签发一定额30、度的公司财务支出款项;8、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批准抵押融资和贷款担保款项的文件,以及批准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购置的款项;9、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10、董事会授予以及公司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8董事代行董事长职权。第五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可组织人员承办董事会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处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事务,管理公司股权、证券和有关法律文件档案,及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为了使董事会的决策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更加民31、主、科学,避免决策失误,董事会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议事规则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1、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2、协调和办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承办董事长交办的工作;3、起草董事会的报告、决议、纪要、通知等文件;4、负责公司股证事务的管理工作;5、筹备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32、由董事会组织的其他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6、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7、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8、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深交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时,应及时提出异议,避免给公司和投资人带来损失;9、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决策建议;10、筹备公司境内外推介的宣传活动;11、办理公司与董事、证券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各中介机构及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12、负责保管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33、印章;13、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务;14、银监会等管理部门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另外委任一名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具有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34、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第七章 董事会工作程序 第三十条 董事会决策程序1、投资决策程序: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对于需提交股东大会的重大经营事项,按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总经理组织实施。2、财务预、决算工作程序: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制定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3、人事任免程序:根据董事会、总经理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提出的人事任免提35、名,由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向董事会提出任免意见,报董事会审批。4、重大事项工作程序:董事长在审核签署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文件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经董事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意见,以减少决策失误。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检查工作程序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董事长(或委托有关部门和人员)可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程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决议的事项时,可要求和督促总经理予以纠正。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议事程序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议:(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2)三分之一以36、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3)监事会提议时;(4)总经理提议时。3、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为: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送达本人。4、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董事会会议主要议案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方式知会董事。 5、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3个工作日。 如有本条第2点中(2)、(3)、(4)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6、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37、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7、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多投一票的权力。董事会决议原稿应由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签名。8、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9、38、在董事会讨论事项与某位董事或其任职的公司可能有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讨论与表决,董事会也有权力要求其回避讨论与表决。10、董事会表决方式为:记名式表决,每名董事或授权董事均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非董事经营班子成员、监事以及与所议议题相关的人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12、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表决董事签字。有关议案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知会董事。13、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或授权代表应就会议议题和内39、容做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10年。14、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持人姓名;(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3)会议议程;(4)董事发言要点;(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三十三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负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40、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及历届股东大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审计报告、股东名册等材料存放于公司以备查。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小额贷款公司员工劳动纪律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保持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成立劳动纪律检查组,负责对全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工作。组长:总经理,组员:。第三条劳动纪律1、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签到,不得迟到、早41、退、旷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者,须填写外勤工作单,提前告知主管领导,待批准后,方可外出。2、正式员工上班必须保持服装整洁,不准穿吊带装、拖鞋或其他奇装异服。3、员工上班期间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员工不得酒后带醉意上班。5、员工不得与业主及在工作岗位上遇到的其他人员吵架。6、员工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调班、调岗。7、员工在岗,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应先执行后讨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8、员工不得将公司和管区内的任何非本人的私有物品随意借出或带出。9、员工要爱护业主及公司财物,严禁偷盗、故意损坏。10、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11、员工及各部门42、各项目部除应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外,还应按公司要求配合、支持其他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绝、拖延损害公司整体利益。12、员工对外要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形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荣誉和形象的行为。13、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遵守公司的请假制度,履行批准手续,不得随意休假。第四条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事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先不能请假,须及时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经理说明情况,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所有员工请假需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主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主管经理批准,超过三天者(含三天),需经总经理批准。副43、总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第五条各部门考勤员每天按规定考勤,考勤表要清楚、完整、公开。请假必须有假条,月底随考勤表一同报。第六条违反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处罚措施1、迟到、早退、脱岗 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2、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3、每月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含10天),予以辞退。连续两个月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半年以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辞退。第七条管理规定1、新员工上岗后,首先学习公司各项制度,进行劳动纪律教育。2、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等违纪现象,部门负责人、主管经44、理可按本文件规定相应条款直接开具违纪处理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处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和金融企业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45、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第四条公司设立风险控制部,负责具体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建立涵盖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第五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制度,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和检讨,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司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第六条公司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账证、报表定期进行46、核对,对现金、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柜台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有效的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第七条公司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和各种资料的真实、完整。第八条公司的内部审计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实行全公司系统垂直管理。第二章授信的内部控制第九条公司授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健全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关联企业客户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关系人贷款和人情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使用。第十条公司根47、据风险大小,对不同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的授信确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审批权限采用量化风险指标。第十一公司应当建立统一的授信操作规范,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尽职要求:(一)贷前调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报告授信调查掌握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不因任何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调查结论。(二)贷时审查应当做到独立审贷,客观公正,充分、准确地揭示业务风险,提出降低风险的对策。(三)贷后检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记录,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或掩饰问题。第十二公司实施有条件授信时应当遵循“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的原则,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发生变更未重新决策的,不得48、实施授信。第十三条公司严格审查和监控贷款用途,防止借款人通过贷款、贴现、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套取信贷资金,改变借款用途。第十四条公司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合法性、融资背景以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借款合同的完备性,防止借款人骗取贷款,或以其他方式从事金融诈骗活动。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授信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一)调查人员应当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二)审查和审批人员应当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签署的意见负责。(三)贷后管理人员应当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四)放款操作人员应当对操作性风险负责。(五)高级管理层应当对重大贷款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六条公司49、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和集中掌握客户的资信水平、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非财务因素等信息,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对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授信禁入。第三章柜台业务的内部控制第十七条对每日营业终了的账务实施有效管理,当天的票据当天入账,对发现的错账和未提出的票据或退票,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登记手续。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印、押、证”三分管制度,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使用和管理密押、压数机的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或保管相关的印章和单证。使用和保管密押的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好交接和登记手续。人员离岗,“印、押、证”应当落锁入柜,妥善保管。50、第十九条对现金收付、资金划转、账户资料变更、密码更改、挂失、解挂等柜台业务,建立复核制度,确保交易的记录完整和可追溯。柜台人员的名章、操作密码、身份识别卡等应当实行个人负责制,妥善保管,按章使用。第二十条对现金、贵金属、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实行严格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入库、登记、领用的手续,定期盘点查库,正确、及时处理损益。第二十一条建立会计、储蓄事后监督制度,配置专人负责事后监督,实现业务与监督在空间与人员上的分离。第二十二条注意审查客户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高对可疑交易的鉴别能力,如发现可疑交易,应当逐级上报,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营业机构重要岗位的请假、轮51、岗制度和离岗审计制度。第四章会计的内部控制第二十四条公司会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会计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信息。第二十五条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订并实施本公司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公司确保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本公司的会计规范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暗示、指示、强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违法或违规办理会计业务。对违法或违规的会计业务,会计部门、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52、直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第二十七条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第二十八条公司明确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各级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事,凡超越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第二十九条公司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实行监督,会计账务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和内外账的六相符。凡账务核对不一致的,按照权限进行纠正或报上一级处理。第三十条公司对会计主管、会计负责人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建立会计人员档案。会计主管、会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具有与其岗位、职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或技能。第三十一条公司下级机构会53、计主管的变动经上级机构会计部门同意。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严格执行交接程序。第三十二条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强制休假制度,记帐、出纳、计算机资料管理等重要会计岗位人员和会计主管还定期轮换,落实离岗(任)内部审计制度。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会计差错责任人追究制度,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舞弊或案件,除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外,机构负责人和分管会计的负责人也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四条公司做到会计记录、账务处理的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严禁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严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五条公司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54、息,满足股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其信息的需求。第三十六条公司完善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查阅手续,防止会计档案被替换、更改、毁损、散失和泄密。第五章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第三十七条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重点是严格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部门、管理部门与应用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防范的制度,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数据、系统运行和系统环境的安全。第三十八条公司明确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各岗位之间不得相互兼任。第三十九条公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开发、验收、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有效管理,开发环境与生产环境严格分离55、。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系统的整体安全。第四十条公司购买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在使用前进行试用性安全测试,明确产品供应商对产品在使用期间承担的责任,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维护。第四十一条公司建立和健全网络管理系统,有效地管理网络的安全、故障、性能、配置等,并对接入国际互联网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公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有效的用户管理和密码(口令)管理,对用户的创建、变更、删除、用户口令的长度、时效等均有严格的控制。员工之间严禁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用户名或权限卡,员工离岗后及时更换密码和密码信息。第四十三条公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接入建立适56、当的授权程序,并对接入后的操作进行安全控制。输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核对无误,数据的修改经过批准并建立日志。第四十四条公司及时更新系统安全设置、病毒代码库、攻击特征码、软件补丁程序等,通过认证、加密、内容过滤、入侵监测等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第四十五条公司的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程序等均设置必要的日志。日志能够满足各类内部和外部审计的需要。第四十六条公司严格管理各类数据信息,数据的操作、数据备份介质的存放、转移和销毁等均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条公司运用计算机处理业务,具有可复核性和可追溯性,并为有关的审计或检查留有接口。第四十八条公司尽可能57、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设定,防范各种操作风险和违法犯罪行为。第四十九条公司建立计算机安全应急系统,制定详细的应急方案,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演练。数据备份做到机内、机外双备份,异地存放,建立异地计算机灾难备份中心。严禁操作、管理管理人员私自随身携带备份数据。第六章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第五十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第五十一条建立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管理层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落实。第五十二条当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58、:(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未执行审计方案、程序和方法导致重大问题未能被发现,对审计发现隐瞒不报或者未如实反映,审计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对审计发现问题查处整改工作跟踪不力等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三)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四)高级管理层应当对违反内部控制的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和予以处分,并承担处理不力的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会负责解释。第五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管理及其操59、作规程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推进贷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AA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是本公司建立信贷业务内部管理相互制约机制、实现对信贷业务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第三条 本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应严格执行AA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安全性、流动60、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以小额、流动、分散为信贷原则,准确、高效、安全地运作信贷资金。第四条 本公司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监督和制约。第五条 本公司信贷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和本公司的信贷管理制度,自觉遵循金融职业道德规范,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理信贷业务应严格遵守本办法,严禁违规操作。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第六条 贷款对象应当是本公司服务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户或本公司服务辖区内具6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三)必须是独立经济法人,经济实体或自然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需由法人授权。(四)非自然人须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并经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颁发并经过年检的税务登记证。第八条 信贷限制对象(一)自然人贷款中一户家庭(单独立户的除外)只允许有一个借款人,不得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借款62、人出面借款。(二)非自然人在本公司有贷款,其个人股东及其他自然人不得以个人名义贷款并用于该企业。(三)年龄已超六十周岁或未满十八周岁,身患重症或绝症者不得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四)在本公司有超过十五天逾期记录的,但因特殊原因并经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同意的除外,不得再借。第九条 禁止贷款对象(一)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三)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四)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特殊行业未取得有权部门颁发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的。(五)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63、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不得向有过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借款人发放贷款(黑名单)。(六)不得向无生产经营场地、冒名移用、无固定居住场所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七)不得向有意利用新老身份证在不同机构取得贷款的借款人发放新贷款。(八)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 信贷业务种类第十条 贷款按期限长短分为周转贷款和短期贷款;贷款按性质分为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按贷款对象分为企业贷款和自然人贷款。周转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三个月以下(含3个月)的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是指对中、小、微型企业64、(除农业企业)发放的各项贷款。“三农”贷款是指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对农业企业和农户发放的贷款。企业贷款是指本公司服务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贷款是指本公司服务辖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十一条 信用贷款发放需符合规定条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信用等级限额为准。对企业法人发放信用贷款一律报本公司风险控制部审查。第十二条 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65、本公司发放的保证贷款都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第十三条 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状况及其还款记录进行审查。第十四条 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下列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一)国家机关。(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第十五条 自然人保证资格及代偿能力可根据信用等级评定数据确定。签订合同时保证人必须当面签字并盖章或签字并按手印(右手食指上一节),并提供有效证件(非自然人为营业执照、自然人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四章 贷款期限和利率第66、十六条 信贷人员根据客户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能力,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期限,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半年,以短期、流动为主。实行按月结息。第十七条 为真实反映资产形态,一般不办理贷款延期手续。如个别贷户贷款到期归还确有困难,且有正当理由的,必须在贷款到期日前申请要求办理展期,一笔贷款展期只准办理一次,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贷款展期的审批权限与原贷款审批权限相同。第十八条 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AA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及本公司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贷款利率。第五章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第十九条 为确保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办理信贷业务要按权限、按程序运作。第二十条 67、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流程:借款申请和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审查(核)、贷款审批和发放、贷后检查、贷款收回。第二十一条 借款申请和受理:凡向本公司申请借款,应由借款人向开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填明借款金额、币种、期限、用途、贷款方式等基本情况。对同意接受的,信贷员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借款申请书原则上应由借款人自行填写。借款人应向贷款方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自然人)贷款,凭有效身份证办理,验证后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二)借款人(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有效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和复印件,经信贷员核对、验证。复印件留贷款方存档。如担保贷款68、还需提供保证人的有效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和复印件,经信贷员核对、验证,复印件存档。第二十二条 贷款调查主要调查以下内容:(一)对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进行调查核实。1、查验客户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自然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查验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客户填制的申请书内容是否齐全、完整。(二)调查客户信用状况及有关人员品行状况1、查询人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了解客户目前借款、其他负债和提供担保情况,查验贷款证反映的信贷金额与财务报表的是否一致,是否有不良69、信用记录;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2、调查了解客户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股东及财务、销售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个人不良记录等。(三)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信贷需求和还款方案。1、信贷员应深入客户进行现场调查,注意收集非财务信息和软信息;调查客户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是否超规定经营范围;借款用途是否违反法律、政策,是否超越经营范围。2、对企业客户及其担保人单位,应查阅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帐表,对客户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分析,并进行“账账、账表、账实”等核对。重点匡70、算企业的净资产及盈利能力。3、查验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分析商品交易的必要性。4、调查分析还款来源和还款时间。注重落实贷款第一还款来源,调查分析信贷需求的原因及信贷用途的合法性。加大对个人贷款使用用途的审查,严格控制贷款金额与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禁止发放无明确用途贷款。(四)保证人调查1、保证人的合法性。如果提供担保的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调查其年检情况和执照的有效性。2、保证人的代偿能力状况。由企业单位作保证担保的,应考察其资产负债率、经营效益及发展前景等情况。第二十三条 贷款审查(核):信贷人员调查完成后将所有规定资料提交本公司贷款审核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核)。审核人员根据信贷员上报的贷71、款,重点对贷款凭证要素,借款人、担保人的资格,借款人关联情况,贷款抵质押情况,贷款的合规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核)。(一)贷款凭证要素重点审查(核):1、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全称是否与签字和印章相符。2、借款日期是否填写正确、有否涂改。3、借款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4、借款用途书写与调查结论是否一致。5、借款期限是否涂改,是否与生产、经营的周期相匹配,是否与所执行的贷款利率相匹配,贷款利率执行是否正确。6、其他合规性审查。(二)借款人、担保人的资格审查(核):1、除自然人外,是否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许可证年检手续。特殊行业是否有有权机关颁72、发的经营许可证。2、除自然人外,是否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并经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3、是否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4、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5、审查企业单位提供所从事项目的资料,包括法人代码证、报表资料、资质证、规划书等。6、自然人借款户身份证件是否过期或是否年龄偏大。7、自然人客户所借款项与实际承受能力是否匹配,除自然人外的客户是否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或规定比例的资产负债率。8、与借款人、保证人电话核对(自然人贷款),主要核对借款用途是否与合同上或信贷员调查报告中所写出的相符。9、其他合规性审查(核)73、。(三)借款人关联情况审查(核)1、对自然人关联情况审查(核)(1)借款人是否在本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有借款。(2)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另一方在本公司或其他公司金融机构是否有借款。(3)借款人家庭成员是否在本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有借款。(4)合伙企业以自然人出面贷款的,必须审查合伙协议中的自然人贷款及亲属贷款情况,企业合伙人出面贷款总额是否超出贷款规范化操作的有关规定。(5)其他合规性审查(核)。2、对企业单位关联情况的审查(核)(1)借款人是否在本公司及其它金融机构借款。(2)借款人所投资的企业或控股的企业,是否在本公司有借款。(3)借款人的股东及管理人员或事实经营者是否有借款。所借款项是否用于企业74、。(4)其他合规性审查(核)。第二十四条 贷款审批:应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审批管理制度。本公司公司业务部负责贷款的受理、调查和贷后检查,综合管理部负责贷款的审查(核),总经理负责贷款的审批,财务管理部负责贷款的发放。第二十五条 贷款发放:本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经总经理签字的同意发放贷款的审批书发放贷款。借贷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生效,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发放的贷款必须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全额转入借款人的账户内。本公司发放的每一笔贷款必须逐笔经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查(核),总经理审批,不得发放未经审查(核)、审批的贷75、款,未经审查(核)、审批而发放的贷款以违规贷款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按规定使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要正确使用。签订合同要保证合同文本之间的法律衔接,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主合同从合同、借款借据中的贷款时间、借款人姓名或名称、合同名称及合同号、贷款金额及大写金额、还款时间、借款用途等必须一致。借款合同要素不得涂改。第二十七条 贷后管理:指信贷业务发生后对贷款的管理。(一)贷款发放的当日,按照业务系统要求录入信贷信息和担保信息资料。(二)信贷业务发生后,信贷员还要按有关要求对贷款进行日常的跟踪管理。要对客户执行借款合同、经营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经常性跟踪检76、查和定期检查,要对客户财务和非财务等因素包括管理人员、合作关系、债权债务关系、财务状况等进行监控,企业贷款按季写出贷后检查报告。当发现风险预警可能危及信贷资产安全时,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报告,在信贷事实风险形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信贷人员必须加强贷后管理,密切注意借款人的一些不利于贷款安全的预警信号,及时报告,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处置措施,保护债权,防范风险:(1)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停止发放新贷款。(3)提前收回借款人部分或全部贷款。(4)按规定罚息。(5)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6)依法申请借款人破产还债。(7)其他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第二十八条 贷款收回:贷款要按照借贷双77、方约定的贷款期限收回,贷款到期前,信贷员应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还贷,借款人偿还贷款应打印还贷凭证。第二十九条 经公司同意,客户可以提前归还贷款。第三十条 借款人到期未还,又未办理展期手续的,信贷员要发出贷款催收通知。第六章 贷款审批权限第三十一条 本公司对信贷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总经理负责贷款业务的审批,如总经理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贷款审批权限的将对部门经理进行临时授权,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可进行临时审批,不得超权限审批。第三十二条 本公司下设风险控制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及贷后检查、监督。第三十三条 非自然人贷款审批权限(一)非自78、然人贷款实行贷款授信管理,授信额度内贷款发放由总经理审批,但对年度新增授信的贷款须报公司风险控制部审批。贷款一经发生不良或结欠利息一个季度以上的自动取消授信额度,贷款发放逐笔报公司风险控制部审批。(二)由公司审议、评价、认定的控制、退出和清收转化类贷款,取消授信额度。(三)通过非现场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较大潜在风险,通过审议、评价、认定并发出预警风险提示的贷款,取消授信额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信贷档案管理,重要档案做到妥善归卷、资料完整,调阅方便,查找快捷,每笔贷款都能有据可查,使信贷档案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从档案管理上完全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79、办法。一、工作职责1、负责公司种类档案的整理、编号、保管。2、归档范围:1)公司业务经营资料、财务、信贷资料;2)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3)科学技术、财务审计资料;4)劳动工资、人事档案;5)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 3、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4、管理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5、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风险管理部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二、文本档案资料管理80、(一)移交对象1、信贷业务相关人员、档案管理员(可由信贷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担任,也可由其他部门相关人员担任)。2、信贷业务相关人员负责按时移交信贷档案,并对所移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3、流程 (1)业务发生后或贷后监测检查完成后,信贷业务有关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整理好业务原始资料,登记信贷管理系统,编织信贷员档案移交清单,列清楚所有信贷资料。如确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收集齐全的,要在清单中注明情况。(2)档案管理员按照清单所列内容与信贷资料逐一进行核对,审查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对内容不全的,应督促信贷业务有关人员补齐资料或在移交清单上注明情况。(3)交接双方在信贷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后81、,信贷业务有关人员将全部资料移交给档案管理员。信贷业务有关人员可对业务资料复印保存。(二)立卷和保管档案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贷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工作;定期对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监督、指导信贷业务相关人员及时更新、调查信贷业务立卷资料,确保档案内容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三)归档档案管理员按规定将信贷业务档案归档。3、流程(1)凭会计部门的收回贷款本息通知单或其他能够表明信贷业务终结的证明,将已结清债权债务的合同文本及该笔业务的其他档案盒中抽出,相应修改抽出档案卷内的文件目录和档案盒封面,加盖收回印戳,将档案转入该客户的归档区保管。(2)填写档案皮的归档号,将档82、案装入归档区对应年度的档案盒中,填制档案盒封面,建立已归档档案保管清册。(四)销毁1、人员档案管理员、监销人(一般由信贷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担任)、总经理。2、职责(1)档案管理员负责编制信贷业务档案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意见并实施销毁。(2)监销人负责清点核对需销毁的信贷业务档案,销毁后在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报告总经理。(3)总经理负责对档案管理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了解档案销毁情况。3、流程(1)对规定保管期满后可销毁的信贷业务档案,档案管理员应编制信贷业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提出销毁意见,总经理。(2)总经理在信贷业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3)对同意销毁的,由档案管理部门和信贷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信贷业务档案前,按照销毁清册上所列内容清点核对。(4)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