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批发公司起重设备安装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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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322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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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产品批发公司起重设备安装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适用范围本篇适用于手(电)动梁式起重机、手(电)动梁式悬挂起重机、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与装卸桥、壁上式起重机和柱式悬臂起重机的安装工程。二、开工条件起重设备施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施工方案(或吊装方案)已批准;施工用机具、设备(包括测量工具)符合要求;起重机轨道基础、吊车梁、柱及安装预埋件等均已验收合格,并办理交接证书;设备开箱检验符合要求;已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安装。三、施工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主要施工流程起重设备2、施工一般主要按下列流程进行:设备开箱检验钢轨检查轨道吊装与调整主梁检查制动器安装与调整电器安装试车吊装主梁小车安装基础测量及轨道定位(二)关键控制环节以下环节,工程部有关人员必须参加,对施工承包方所做的工作进行确认并签署检查记录或检查报告:设备开箱检验;检验、测量工具和校验仪器有效使用期的检查;轨道基础的交接验收;轨道安装的几何尺寸(标高、直线度、水平度、平行度等)和可靠性的检查;主梁上拱度及跨度的复核;起重设备的动静负荷试验。四、质量标准及检验(一)质量标准GB 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5905/T -2011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T 10183.1-20103、 起重机、车轮及大车和小车轨道公差;SH/T 3503-2007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 3543-2007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SH/T 3536-2011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GB 50278-2010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二)检验1、设备开箱检验 由业主或委托项目监理单位组织,安装单位、供货商有关人员参加进行现场设备开箱检验,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主要有如下几点: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应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机、电设备4、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节、裂咀和松散的现象。对钢轨、吊钩等受力元件进行较为仔细的外观检查,应无破损、裂纹和变形的现象。在以上检查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供货部门反映。2、轨道基础的交验轨道基础的交验属于B级共检点,工程部必须参加。其内容主要有:轨道基础的砼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轨道基础、吊车梁的安装预埋件的标高、跨度和表面平整度等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3、钢轨的检验钢轨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4、轨道安装基准线的校核(1)轨道吊装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一般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2)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5、时应校核起重机与建筑物间的最小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规定。5、轨道安装的校验(1)轨道的中心线与安装基准线及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偏差; (2)轨道的标高偏差和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3)轨道的跨度和纵向倾斜度;(4)轨道接缝的检查(接缝位置、间隙、错边量、垫板尺寸、紧固程度或焊缝质量等);(5)用水平导向轮导向的起重机,其轨道沿长度方向在水平面内的弯曲。6、梁式起重机在吊装前,应对其跨度、跨度相对差、主梁上拱度、主梁侧弯度、大车车轮水平偏斜、同一截面小车轨道的高低差及其对角线相对差进行复验。7、桥式起重机在组装桥架时应对其主梁上拱度、侧弯度、对角线相对差及小车轨距、同6、一截面小车轨道的高低差进行检查;在组装大车运行机构时应对起重机跨度、跨度相对差、大车车轮的水平偏斜角(tg)以及同端大车车轮同位差进行检查。8、通用门式起重机的安装应按设备技术文件和出厂装配标记进行,其复查项目同桥式起重机复查项目,但要增加悬臂端上翘度一项。9、壁上起重机(起重量为0.55t)和柱式悬臂起重机(起重量为15t)在安装大车轨道时,除了按4.2.5轨道安装的校验项目外还应对下列项目进行复核:(1)下水平轮轨道顶面至大车车轮轨道中心线距离;(2)下水平轮轨道中心线至大车车轮轨道顶面间距离;(3)上水平轮轨道中心线至大车车轮轨道顶面间距离;(4)上、下水平轮轨道顶面间距离。10、壁上起7、重机在组装起重机臂架时应对其小车轨距、悬臂端翘度以及上、下水平轮间距进行检查。11、柱式悬臂起重机在安装时应校验其立柱对地面的铅垂度(当空载小车位于悬臂上最小幅度时)以及悬臂端的翘度。12、起重机试运转的条件检查:(1)电气系统、安全联锁装置、制动器、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等安装应符合要求,其动作应灵敏和准确;(2)钢丝绳端的固定及其在吊钩、取物装置、滑轮组和卷筒上的缠绕应正确、可靠;(3)各润滑点和减速器所加的油、脂的性能、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4)盘动各运动机构的制动轮,均应使转动系统中最后一根轴(车轮轴、卷筒轴、立柱方轴、加料杆等)旋转一周不应有阻滞现象;(5)已通知政府8、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员监察。13、空负荷试运转应进行下列检查(一般由施工承包方进行):(1)各机构运转方向应与操纵机构的操作方向一致;(2)各机构电机运转是否正常,大车和小车运行时是否卡轨,各制动器、限位开关及安全装置动作是否准确、可靠;(3)当吊钩下到最低位时,卷筒上钢丝绳的圈数不少于2圈;(4)用电缆导电时放缆和收缆的速度与相应机构的速度是否协调,并能满足工作极限位置的要求;(5)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的夹轨器、制动器、防风抗滑装置的锚定装置和大车防偏斜运行装置的动作是否准确可靠;(6)起重机防碰撞装置、缓冲器等装置是否可靠的工作。14、起重机的静负荷试验应作如下检查:(1)空载试运转无异常现9、象且不少于三次;(2)将小车停在起重机的跨中或最大有效悬臂处,逐渐的加负荷做起升试运转,直至加到额定负荷后小车在桥架或悬臂全行程往返运行数次,检查各部分有无异常现象,卸去负荷后桥架结构有无异常现象;(3)将小车停在起重机的跨中或最大有效悬臂处,无冲击地起吊1.25倍额定负荷,在离地高度1020cm处,停留10分钟以上检查有无失稳现象;卸载后检查桥架结构有无裂纹、焊缝开裂油漆脱落以及其他损坏现象;(4)第(3)项试验不得超过三次,第三次应无永久变形。测量主梁实际上拱度或悬臂的上翘度;(5)检查起重机静刚度(主梁或悬臂下挠度)。将小车停在起重的跨中或最大有效悬臂处,起升额定负荷至离地高度20cm静10、止后,测出上拱值或上翘值,此值与主梁的实际上拱度或悬臂的上翘度的差即为起重机的静刚度;(6)起重机的静刚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或规范规定(见附表)。15、起重机的动负荷试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转应分别进行,当有联合动作试运转要求时应按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2)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转应在全程上进行。起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倍,累计起动及运行时间,对于电动的起重机不少1小时;(3)对于手动的不少于10分钟。各机构的动作应灵敏、平稳,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限位开关的动作应准确、可靠;(4)通用门式起重机大车运行时载荷应在跨中;(5)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11、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16、检验、检测设备的检查属于检测用的设备、仪器,如水准仪、水平仪、千分卡、百分表等,按照工程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Q/YPEC 00 CX-20:1998 )施工承包方应填写检测设备、仪器清单报项目组。项目组要进行核实并重点控制有效检定周期,对于有效期满而未进行复验的,项目组应及时责令其停止使用。五、质量通病及预防(一)质量通病1、钢轨本身弯曲变形较大,又未经校直调整就直接安装;2、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未错开;3、钢轨接缝错边量、间隙或钢轨伸缩缝超差,影响起重机运行;4、12、两条钢轨的横向或纵向倾斜度超差;5、在固定螺栓拧紧前,钢轨与下面的弹性垫板有间隙未加垫,待螺栓拧紧后又不易发现;6、钢轨(小车)与吊车梁顶面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200mm时,未加垫板或者加设的垫板不合要求;7、轨道固定螺栓常有松动现象;8、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超差。(二)防治措施1、设备安装前要求施工方编写好施工方案,并认真审查方案;2、加强对钢轨外观质量检查力度;3、轨道安装前提示施工人员轨道安装注意事项,安装过程中加强检查; 4、在检查施工记录的同时加强过程检查;5、在轨道安装后应认真仔细地进行全面的检查。六、质量记录及标识管理(一)质量记录管理1、工程交工技术文件一般按13、照SH3503-20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选用,如按通用设备安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选用则更为确切一些。其中主要包括安装记录、隐蔽记录、共检报告等,施工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按要求填写,并由工程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后,在记录上签署意见。2、施工记录施工承包方应按有关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必要的记录,项目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抽查和核实。3、工程部日常检查记录工程部检查人员,在日常现场检查工作中,应及时、准确地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要符合贯标要求。(二)标识管理1、对已检验合格的钢轨或其他起重机部件应分类摆放,并要有标识牌,注明名称、材质、规格、制造厂,并标示已检合格;2、对已安装但未经检验的轨道或未经试验的起重机应挂上“待检”、“待试车”等标牌;3、对已安装好并经验收合格的起重设备应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准用标识。附表起重机静刚度允许值起 重 机 类 别测量部位允许值(mm)通用桥式起重机A1A3主梁跨中S/700A4A6主梁跨中S/800A7A9主梁跨中S/1000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主梁跨中S/1000悬臂端部L0/350电动葫芦单、双梁起重机主梁跨中S/800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主梁跨中S/700手动单、双梁起重机主梁跨中S/400壁上起重机和悬臂起重机悬臂端部L0/350五、附则(一)本规定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