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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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269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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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业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员工工作行为,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夯实企业管理基础,维护企业形象,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3职责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行为规范的制定、督导、检查与考核。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规范的日常检查和考核。3.3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济处罚的执行和违规记录的保存以及涉及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的处理。4规定4.1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不迟到、不早退和不旷工,违反规定的按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处罚2、。生产部门当班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短时(15分钟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告知班组长或主管后方予离开,未告知按轻度过失处罚。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工作岗位需要超过15分钟的必须告知主管批准。未经批准,超过15分钟的按重度过失处罚;超过30分钟的按严重过失处罚。上班时间严禁睡觉,对在岗位上打瞌睡的处以30元的罚款,并记轻度过失一次;对离开岗位睡觉的按严重过失进行处理。严禁非工作需要当班前喝酒。对非工作需要当班前喝酒的按重度过失处罚。为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故意调动设备参数或工艺的,按严重过失处罚。因个人原因,造成产品或设备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按照生产部门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超过1万元的(含1万元)按严重过失处罚3、,公司有权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公司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权力(即可将造成损失的事故案件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4.1.7弄虚作假、故意涂改操作记录或工作记录和故意损毁产品及设备,按严重过失处理。4.1.8不服从上级安排,谩骂或侮辱上级,按重度过失类处理。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过失处理。4.1.9不按要求,随意动用设备,造成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按重度过失处理。4.1.10泄露公司机密级商业秘密的,按重度过失类处罚;泄露公司绝密级商业秘密的,按严重过失处理。1由于工作关系收受的礼品,应一律上缴公司。未上缴者一经查实,1000元以下按轻度过失处理;1000504、00元按重度过失处理;5000元以上(含5000元)按严重过失处理。4.2着装管理考核规定4.2.1员工工作时间进入工作区(含轮班休息员工),必须按规定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并保持着装规范(公司配发的各类服装按要求穿着,不穿指定工作服以外的服装)。不得私自改动工作服外形。4.2.2员工进入工作区必须佩带“工作证”。4.2.3员工不得穿拖鞋进入工作区。拉晶工在操作设备期间必须穿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布鞋。长头发女员工作业必须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发套”。男员工头发整洁干净,不留长发(即发不过颈),不蓄长须,不染彩色头发。4.2.4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处以30元的罚款,并记轻度过失一次。对员工的直接上5、级(含班组长)按10元/人次罚款。4.3员工工作区吸烟管理考核规定生产员工严禁在生产场地、库房、合署办公室及办公室走廊等处吸烟。吸烟必须在设置的吸烟室(点)内。违反规定的员工处以30元的罚款,并记轻度过失一次。4.4办公管理考核规定4.4.1办公室不得闲聊和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4.4.2办公电脑内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和证券操作系统。4.4.3下班后必须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和锁实门窗。对违反规定的办公室,罚款50元/项,通用设备(如空调等)和门窗未关,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该办公室全体员工分担。4.4.6办公室允许开启空调的温度:夏季气温高于28度、冬季气温低于10度,由公司在办公区域设置的温度计6、为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度、冬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18度。对违反规定的办公室,罚款50元/台次,由在检查当时的本办公室员工分担(或部门指定的责任人承担),并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台次。4.4.7对违反4.5.1条规定的员工处以50元的罚款,并记轻度过失一次;违反4.5.2条规定的按重度过失处罚。4.5会议管理考核规定4.5.1会议不得迟到。4.5.2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缺席会议。4.5.3会议期间,手机必须设置为震动状态(以会议期间手机是否响动为准)。4.5.4会议期间,不准擅自离开会场吸烟和办理非工作事务。4.5.5对违反4.5.1、4.5.2、4.5.3条的员工处以50元的7、罚款,并记轻度过失一次;凡违反4.5.4条的,按轻度过失处罚。4.6餐厅就餐管理考核规定4.6.1禁止在就餐区域饮酒。4.6.2对违反4.6.1条规定的员工处以30元的罚款,并记轻度过失一次;。4.7公寓管理考核规定4.7.1不得在室外私自架设电视天线、晒衣和堆放杂物。4.7.2严禁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烤设备(包括取暖器),如需在房间内自费安装空调,须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经批准后方能实施。4.7.3严禁在公寓内做饭炒菜或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火锅等。4.7.4严禁在公寓内赌博、酗酒。4.7.5严禁在室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4.7.6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不得留宿他人。4.7.7对凡违法4.78、.1、4.7.2、条规定的员工处以50元的罚款,并记轻度过失一次处罚;凡违反4.7.3、4.7.4、4.7.5、4.7.6条规定的按重度过失处罚。4.8其他行为管理考核规定4.8.1工作时间内不得吃零食(含早餐)。4.8.2员工驾乘车辆进入工作区,应停靠在规定的区域。4.8.3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和其它杂物。4.8.4对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处以50元的罚款,并记轻度过失一次。4.8.5未经批准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车间,按重度过失处罚。4.8.6凡出现无故罢工或其他过激行为,对参与的员工按严重过失处理。4.9其他被认定的重度过失和严重过失行为,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4.10凡发生违反国家9、法律法规行为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4.11本制度所规范的各种行为均以一个工作年度为考核周期。跨年度,上年度违规记录清零。4.12本行为规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督导检查,由各部门负责日常检查。各部门日常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处罚不延伸到直接主管或部门负责人。4.13违规行为处罚程序:行为规范督导组或部门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填写违规记录表违规人签字执行处罚。如果违规人不履行签字,则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执行处罚。4.14凡涉及对员工进行重度过失类处理的,并判定上级应负管理责任的,对直接上级罚款2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凡涉及对员工进行严重过失类处理的,并判定上级应负管理责任的,对直接上级罚款3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主管领导罚款100元。5本规定所指轻度过失、重度过失和严重过失的处罚标准以及累积处罚办法,按奖惩制度执行。6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责解释、修改和补充。本规定与其他制度规定及员工手册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中的行为规范督导组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总务后勤部相关人员组成。本规定自xx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