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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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250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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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四、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五、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七、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八、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九、现场消防管理制度十、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十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职业安全卫生十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十三、车辆机械使用及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职工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1.1 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a) 通过职业安全卫生2、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教育,提高领导和各级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和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安全卫生方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b) 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1.2 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教育a) 生产技术知识公司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工艺流程;产品结构性能; 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 装配、包装、运输、贮存、检验等知识。b) 基本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 公司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有关电器设备基本安全知识; 有毒、有害作业防护; 消3、防规则;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伤亡事故的报告方法等。 c) 专业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 特殊作业员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具体应包括锅炉、压力熔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煤、防尘、防毒、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1.3 典型事故教育a) 结合公司或外部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b) 通过典型事故教育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c) 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2、 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2.1 对公司法人代表及领导层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应包括:a) 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制度;b) 4、工伤保险法律、法规;c)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d) 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e)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2.2 对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内容包括:a)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b) 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c) 典型事故案例;d) 系统安全工程知识;e) 基本安全技术知识。2.3 对行政管理干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a) 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b) 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c) 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2.4 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a) 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b)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卫5、生知识,安全文件;c) 工伤保险法律、法规;d) 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e) 有关事故条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2.5 对安技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应包括:a)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b) 安全技术;c) 职业安全与卫生知识、技能;d) 本公司、本项目的危险因素;e) 安全注意事项;f) 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g)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3、公司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3.1 三级教育a)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6、,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卫生和安全文化基本知识。本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纪律、有关事故案例;项目部一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主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状况,主要危险因素和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处理措施。班组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b) 进入施工生产现场的工程与劳务承包单位均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领取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3.2 特种作业教育a) 危险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7、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高空作业和其它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作业】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这种培训和教育要实行理论教学和操作技术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放在提高其安全操作技术和预防事故的能力上。特殊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和实际操作技术培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独立作业。b)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使用前,应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操作人员。3.3 经常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a) 坚持在生产全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不断;b) 可采用的教育方法包括:工前布置、工中检查、工后总结;c) 重点设备8、或装置大修,应进行停车前、检修前和开车前的专门安全教育;d) 对重大危险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e) 员工调离工作岗位或离开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坚持进行相应 的项目部及班组级的安全卫生教育。4、安全培训考核4.1 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年由公司安全与法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4.2 项目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每年由公司安全与法务办公室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4.3 安全系统人员由公司安全与法务办公室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4.4 工程与劳务承包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由项目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安全生9、产检查的内容:1.1 查思想检查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1.2 查管理检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1.3 查隐患检查生产现场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1.4 查整改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5 查事故处理检查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2、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2.1 日常性检查a) 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b) 项目经理部每月由项目安全负责人组织,安技员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c) 安技员负责日常检查。2.2 专业性检查由安全与法务办公室组织实施的,针对10、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如电焊,气焊,起重设备,运输车辆,锅炉,易燃易爆场所等。2.3 季节性检查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如:在风大的季节着重防火防爆;夏季高温多雷电季节,着重防暑、降温、防风、防雷击、防触电、防泥石流;冬季着重防雾、防冻。2.4 节假日前后的检查节假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假日后进行遵法守纪的检查。2.5 不定期检查在装置、机器、设备开工和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机器、设备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的安全检查。3 、安全卫生检查的方法3. 1 建立检查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适当的检查人员,包括挑选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参加。3.2 作好检查前的策划,11、计划与准备工作包括编制安全检查表,即为系统地辨识和诊断某一系统的安全状况率先拟好的问题清单。具体是为了系统地发现公司、项目部、工艺过程、机械、设备、产品及各种操作、管理、组织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把检查对象加以分解,确定检查项目和要求,将检查项目编成清单,以避免漏检。3.3 明确检查的目的与要求,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力求实效。3.4 自查、互查相结合。3.5 查整结合。3.6 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数据、掌握基本安全卫生管理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危险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清除隐患提供数据,为后来的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奠定基础。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包括:a) 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调查分析,确定12、检查项目和内容: 全面、细致地了解系统的功能,结构、工艺条件等有关资料,包括系统或同类系统发生过的事故,事故原因和后果。 收集系统的说明书,布置图、结构图、环境条件等技术文件。 按系统的功能、结构或因素方法,逐一列出可能影响部件、零件及整机系统安全性的因素,并列出清单。 针对危险因素清单,从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安全文件中,逐一找出对应安全要求,应达到安全指标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形成一对应的检查表。 有关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检查,也可列入检查表中。b) 确定检查项目和要求;c) 确定检查时间;根据检查对象和范围的具体情况,确定检查间隔。d) 制定检查表。4 、隐患整改与违章行为处罚13、4.1 凡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责任实施整改并复查。重大隐患要在规定限期时间内百分之百的整改完毕;4.2 对查出或发现的重大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立即责令其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再恢复施工;4.3 检查出的违章、严重违章隐患及重大隐患,凡不按限期整改消项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此引发的事故,追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5、安全验收5.1 安全技术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 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5.1.2 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安技员组织验收;5.1.3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安技员组织验收;5.14、1.4 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5.1.5 项目安全负责人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5.2 安全设施与设备验收5.2.1 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专业工程师会同安技员共同验收;5.2.2 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5.2.3 项目内的单位工程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由安全负责人组织专业工程师、安技员进行验收;5.2.4 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都应参加验收,其验收资料分专业归档;5.2.5 如下高大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在自检自验基础上报请公司安全15、与法务办公室验收:a) 高大脚手架;b) 架桥机;c) 碎石站;d) 临电设施;e) 吊装吊索具等配套防护设施;f) 搅拌站;g) 其他大型防护设施。5.2.6 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高大防护设施重新进行验收。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 、安全技术管理方案1.1 安全技术管理方案编制的依据:a)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b) 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c) 在安全卫生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d) 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e) 施工生产需要所应采取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措施;f) 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办法和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g) 16、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1.2 安全技术管理方案编制原则a) 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施工特点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周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b) 安全技术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c) 阐明目标、指标、措施、责任单位、责任、支持条件(人、财、物)启动时间、完成时间。1.3 安全技术管理方案的范围和内容:a) 安全技术管理方案的范围应包括: 改善劳动条件; 防止伤亡事故; 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b) 安全技术管理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土石方开挖方案;结构物施工防护方案; 结构施工17、临边、洞口、施工作业防护安全技术措施; 交叉作业防护方案;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方案; 高大、大型脚手架安全技术方案; 吊装安全技术方案; 大型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方案;起重机的使用安全管理;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冬、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临街防护,临近外架供电线路、地下供电、供气、管线,毗邻建筑物防护等安全技术方案; 炸药、雷管、油料、化学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处置管理/爆炸危险场所管理: 汽车驾驶安全; 地下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高边坡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皮带运输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混凝土浇筑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机修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压缩空气作18、业安全技术措施;焊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油漆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绑扎钢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有害气体控制措施;防气象灾害措施;信号及告警知识; 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现场辅助用室及设施管理(休息室、厕所等);职员安全卫生急救措施(教材、图书、资料、展览及训练班等)1.4 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批准a) 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运营部、安全与法务办公室备案。b) 重要工程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分报公司运营部、安全与法务办公室审批备案。c) 大型、特大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由项目经理部总19、工程师组织编制报公司运营部、安全与法务办公室审核,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1.5 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变更)a)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随着变更,否则不准施工。b) 施工过程中确实需要修改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并办理修改审批手续。2、安全技术交底2.1 项目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2 安全技术交底与工程技术交底一样须分级进行。a) 大型特大型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向项目经理部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工程概况、特征、施工难度、施工组织、采用的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等;b) 一般工20、程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会同项目安全负责人向项目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同前款;c) 项目安计员要对分包商进行工程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并对其向操作人员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与检查;d) 各级安全技术交底都应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查用。四、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面罩、护目镜、耳塞、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控制。3、引用文件及标准3.1 OHSAS180013.2 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21、标准和管理制度1984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等部委发:“劳人护(1984)27号 ”;3.3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996劳动部发。4 、职责资产财务部、安全与法务办公室负责向项目提供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要求的防护用品信息。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5、程序5.1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1)安全网:水平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2)安全带:常用安全带、防坠器3)安全帽4)漏电断路器5)电焊机防触电保护装置 重要防护用品采取定点厂家认定产品的管理,公司安全与法务办公室每年发布,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推荐信息。 采购由分包方按照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推荐信息进行22、购买。5.1.4项目经理部对分包方购买的重要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并登记。5.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范围:1)电焊护目镜和面罩;2)防酸工作服;3)防噪声护具;4)防尘口罩;5)绝缘皮鞋; 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分包商自行购买,购买特种防护用品,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1) 厂家的营业执照;(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 有效的检测报告;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参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家经贸委安全2000189号执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建立登记、发放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实施监督、检查。5.3 安全与法务办公室需要时对项目所23、采购的用品进行抽查、检查。发现不符合按不符合纠正预防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1.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1997196号)精神,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管生产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奖惩办法,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现由公司法人代表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2范围和考核对象范围:公司所属各分公司、24、各项目。考核对象:上述单位的负责人。1.3考核内容1.3.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3.1.1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行政正职或指定的行政主管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它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1.3.1.2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25、年度计划,并纳入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日,以有会议记录和活动日登记为准(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认真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1.3.1.3严格执行国家、省、厅、局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厅、局和我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标、决定和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1.3.1.4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26、责任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技员和工班安全员。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1.3.1.5加强事故预防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手续,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对所存在的威胁公众和职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的设施、特种设备、场所,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评估,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制定应急计划,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27、发生。每月必须坚持一次有效的安全检查,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坚持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1.3.1.6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在岗员工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达80%以上,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资格认证率必须合格,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1.3.1.7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按国家规定及时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健食品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严禁使用童工。1.3.1.8严格28、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死亡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必须在当天报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事故统计要求按时上报月报表,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事故,全年各类伤亡事故在职权范围内的结案率达100%。 1.4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凡发生死亡、重伤和重大设备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1.4.1职工千人死亡率为0;1.4.2职工千人重伤率为0;1.4.3百车事故死亡率0人;(含工程机械、负同等责任以上的);1.4.4每百辆车经济损失不超过16万元(含工程机械);单位机动车辆保险率必须达100%;发生安全事故一次经济损失不超过六万元。详见: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奖惩兑现表2.对违章人和事故责任者的处29、罚2.1 处罚范围2.1.1 违章指挥或经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及以上专职监督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令在整改限期内不予整改或不予纠正,致使作业人员仍处于不安全环境的;2.1.2 违章操作,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违反公司施工现场作业工人安全操作规定,其操作行为有可能导致如下后果的:a) 自身或他人受到伤害;b) 机械设备受到损坏、损失;c) 有可能诱发火警火灾压力容器爆炸;d) 引起化学中毒,窒息伤害的。2.1.3 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指令或作业指导书要求,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破坏现场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在劳动过程中酗酒等。2.2 处罚2.2.1 凡发生上述情况或对隐患整改不力及造成一30、般事故的,监督检查人员可视其情节给予教育、警告、通报或罚款,罚款金额暂定为20200元。2.2.2 重伤1人事故或机械设备损失2万元以下,火灾事故2万元以下,急性中毒3人以下:a) 对直接责任人罚款400元以上;b) 对直接管理责任者罚款300元以上;c) 对直接领导负责人罚款200元以上;2.2.3 发生死亡 1人事故或群伤或机械设备损失 5万元以下,火灾事故2万元以上,急性中毒9人以下:a) 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b) 对直接管理责任者罚款800元以上;c) 对直接领导责任人罚款800元以上;d) 对负全面领导责任者罚款500元以上;e) 对项目安全负责人(或相关专职人员)罚款631、00元以上;f) 对分包相应人员同等处罚。2.2.4 重复发生事故对直接管理责任者以上人员加倍罚款。2.3 罚款由财务收缴,专项立帐,专款专用。责任指标属分包自行承担的,其罚款可交其上级单位财务。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1、目的为满足公司施工生产需要,对本公司使用的化学危险物品进行有效控制,以防止发生爆炸、火灾和对环境的污染。严格按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程序。2、选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使用的各类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具体指: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稀料、油类、乙醇及各种酸液。3、职责3.1 物资贸易公司3.1.1 化学危险品采购、储存、发放过程的具体管理的32、控制。 负责对本程序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记录。每季度参加运营部组织体系运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运营部备案。3.2 项目经理部、试验室负责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以及使用后废弃容器的日常管理工作,需自行购入的化学危险物品,须严格按照“程序”中所要求内容执行。4、程序4.1 采购管理 各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需要,提出材料购置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交物资贸易公司进行采购。 采购应向经评定合格的供货方采购,采购时(前)应查询或向供货方索取所购物资的MSDS(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资料。并随材料的发放,逐级传达有关使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底,直至具体操作人员。4.2 运输管理运输管理由供货方全权33、负责安全运行,详见供货方管理程序。4.3 储存管理 各项目经理部仓库保管员对化学危险品储存建立台帐,填写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管理清单,对物品名称、数量、入库日期进行记录,定期清点,控制库存量。 实验室对各种酸液和少量乙醇单独分柜存放,专人专库管理,防止遗洒和泄漏。 各项目经理部施工方要对氧气、乙炔瓶分开用铁护栏存放,要有防砸、防雨、防火、防晒具体措施,加上危险品标识,保持安全距离。 各项目经理部施工方要严格控制油料、爆破物品库存量,专人专库管理并作好封闭和配备消防器材。4.4 发放管理 发放化学危险品由材料员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及日期进行登记。 控制数量。4.5 使34、用管理 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应有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防止遗洒和泄漏。 氧气瓶和乙炔瓶使用时,要距明火10米以上,搬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器上要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爆晒、倒置、平使,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 对化学危险品的弃物,应在现场规定位置存放,定期联系有回收资质的厂家对其回收或处理。4.5.5 对于爆破物品,实行当天用,当天领,严禁在库房以外的地方临时储存爆破器材。4.6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处置 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及数量,配备足够品种及数量的消防工具及清理、灭火器具,详见消防管理程序。 发生遗洒和泄漏,应立即清理干净,减少35、对环境的污染。 化学危险品贮存及使用过程中发生危险或重大影响,依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YG5/HS-E/B25-08)执行。4.7 监督检查4.7.1物资贸易公司负责对本程序运行过程监督检查并记录。每季度参加运营部组织的体系运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运营部备案。4.7.2 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执行。七、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1、 因工伤亡事故报告1.1 伤亡事故分类a) 按伤害程度分类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36、000日; 死亡: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b) 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c) 按事故类别分类: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触电; 淹溺; 灼烫: 火灾; 高处坠落; 坍塌; 放炮; 火药爆炸; 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 其他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他伤害。1.2 伤亡事故报告a) 生产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制度,发生重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与法务办公室;b) 项目经37、理部领导接到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险情扩大;c) 项目经理部应指定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有关部门配合项目安全负责人接受调查人员的现场调查;d) 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2、 因工伤亡事故调查2.1 调查原则a) 调查目的是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保障安全的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b)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其它原因并深入分析产生这些原因的因素。c) 事故调查不但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发生有关的各种原因和产生因素,还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无关,但在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或38、者在调查中发现的,在其他情况下可能对施工生产安全造成威胁的所有其他问题。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b)事故类型、所涉及的活动、所涉及的机构;c) 事故简要经过;d) 伤、亡人数及设备、设施损坏程度;或财产损失的类型和数量;e)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f) 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2.2 事故调查中应做的工作a) 公司安全与法务部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项目经理部接受政府部门的现场调查与勘察。负伤人员因抢救无效死亡的还应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并接受其调查与勘察。b) 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事故相关资料,证件及相关证人,接受调查。 事件经过; 项目施工认可证或许可证; 分包39、资质证明; 分包合同和与其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受伤害者的个人资料(教育试卷、安全上岗证、注册名单、身份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安全技术交底及班组活动记录; 事故现场平面图:; 事故现场照片。c) 经调查组依据调查情况确定了事故责任方后,由责任方填写事故报告。d) 项目部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程序展开调查分析,在10日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直接原因、根本原因) 事故结论; 安全措施、建议; 各种必要的附件; 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e) 按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安全措施40、建议由项目部组织实施整改。3 、 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理3.1 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将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与法务办公室备案;3.2 重伤以上,项目经理部提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事故调查组,经公司安全与法务办公室报政府部门批复后,按批复文件进行处理。4、 纠正和预防措施4.1 纠正措施纠正措施是为了消除确认的不符合、事件或事故的根源,防止其再发生而采取的措施。在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时应考虑的要素包括:a) 纠正措施的确认和实施;b) 对危险辩识和危险评价结果的影响评价;c) 记录所有由纠正措施引起的程序需要进行的变动;d) 采取控制措施,或对现有危险控制措施的改进,确保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4.2 预防41、措施在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a) 使用适当的信息资源(记录、报告、分析、有关危险物质的信息、安全检查等方面的动态);b) 确定任何需要采取预防措施的问题;c) 实施预防措施并对其运行进行控制;d) 记录由于预防措施引起的程序的变动并提交批准。4.3 跟踪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应尽可能保持长久而有效。应对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未完成和延误过期的措施应尽早向总经理报告。八、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每周进行一小时的全员安全活动;2、转场教育(从A现场调整到B现场作业)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3、转换工种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4、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教育。由项目安技员负责对作业42、人员进行交叉作业安全操作技术教育。5、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需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的教育培训,在其完全掌握后方可全面展开。6、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进入雨季或冬季施工前,在项目安全负责人部署下,组织本项目内的专门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7、节假日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教育,预防事故的发生。九、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为预防火灾,及时消除火警隐患,保障工程、资源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中的消防管理工作。3、职责3.1 安全与法务办公室负责对本程序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记录,每月组织综合检查,并记43、录备案。3.2 安全与法务办公室对检查的消防防护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结果。3.3 各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消防员(专兼职)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消防工作负领导和直接责任。4、程序4.1各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15日内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报消防监督机构审批备案,并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 。4.2各项目经理部保卫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项目保卫方案和应急响应预案及各项规章制度。4.3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规模,建立消防组,配备消防人员。4.4各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要求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包括消防水龙带、灭火器44、保温材料、消防标牌等。4.5 消防设施和器材采购,由安全与法务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指定合格厂家并监督配备及维护。4.6落实各级防火责任:4.6.1 由安全与法务办公室代表公司同各项目签订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4.6.2 由各项目经理部和各分包施工单位签订治安、防火协议书,各施工单位逐级落实,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4.6.3 现场消防管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4.7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消防队,保证特殊工种的防火知识考试合格率必须达到100%。4.8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全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上岗证和动火证。4.9 每季度安全与法务办45、公室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自查每季度不少于三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依据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执行。4.10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依据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执行。十、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总要求1.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准则,防止由于工程项目施工造成施工区及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1.2 为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明确与理解运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要求(包括行业规范;和政府机构的协议;其他指南,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一览表)1.3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文明施工管理规则,并明确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管理目标、指标。1.4 项目必须建立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 明确46、专业责任分工和主管部门。项目经理挂帅,由工程、技术、安全、保卫、物资、生活卫生、机械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施工领导小组,开展并推进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1.5 项目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由文明施工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由各部门下达整改指令,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做好记录,每月月末按评分表(见附表)评定。并将评定情况由牵头部门汇总上报现场经理。1.6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内容与归口管理、评定部门。1.6.1 公司安全与法务办公室是公司文明施工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文明安全施工大检查,检查内容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环卫卫生等8个方面。1.6.2 47、每月由各归口管理与评定部门将对各项目检查后的评分表于当月末交安全与法务办公室,由安全与法务办公室汇总公布。序号专 业分值归口管理与评定部门1安全防护15分安全与法务办公室23临时用电10分安全与法务办公室3机械安全10分安全与法务办公室、物资贸易公司4保卫消防15分安全与法务办公室5现场管理15分运营部6料具管理15分物资贸易公司7环境保护10分运营部8环卫卫生10分人力资源与行政部1.6.3 由各专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各专业的评分和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1.6.4 由专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按规定标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和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消项。1.7 项目文明施工管48、理的要点是:1.7.1 必须有先进的技术保证措施和管理手段。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业性施工方案)应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卫、消防、环境保护、环卫卫生、材料节约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1.7.2 工地的临时设施、大门、标牌等要保持整洁、完好、美观。1.7.3 现场内机具及各种施工用材料须堆码整齐,帐物相符,做到及时清理,工完场清。1.7.4 有材料进料计划,有材料进出场查验制度和必要的手续。设施工垃圾场,及时回收和清运。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合理使用材料和节约能源。1.7.5 防止大气污染1.7.5.1 有符合环保标准的防止扬尘和控制黑烟的措施和节约能源49、。1.7.5.2 在易产生灰尘的设备上安装除尘(降尘)装置(如安装喷淋装置)。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人库或严密遮盖,尽量减少扬尘。1.7.6 防止水污染:必要时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出。1.7.7 防止施工噪声污染1.7.7.1 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界声限值(GB12590)制定降噪制度,对人为的施工噪声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1.7.7.2 监测方法:按国家标准GB12590规定进行。1.7.8 现场消防施工现场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1.7.9 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并设标志牌。运输道路平整坚实畅通,现场排水通畅。1.7.10 生活卫生1.750、.10.1 职工食堂要按照食堂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执行。炊事人员经公司职工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1.7.10.2工地职工临时宿舍不得漏雨雪1.7.10.3办公室、生活区无污水污物。2、安全文明内业资料管理安全内业资料由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文明施工管理资料由项目的牵头部门负责管理。十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职业安全卫生1、女职工职业安全卫生1.1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1.1.1 深基础开挖作业;1.1.2 高空作业;1.1.3 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1.2 女职工在月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1.2.1 高空作业; 指凡在坠落高51、度基准面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空作业)女职工在月经期禁忌从事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二级(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以上的作业。1.2.2 低温冷水作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C的作业。1.2.3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1.3 女职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1.3.1 禁忌从事铅、苯、贡、铜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的标准中第三、四级的作业;1.3.2 禁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以外延长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对于难以完成原工作任务的,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1.3.3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要禁忌从事以下劳动a)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化52、合物,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b) 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c) 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d)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e) 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压路机、振动泵的操作;f) 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g) 高空作业分级规定的高空作业。1.3.4 对于怀孕7个月的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时间的休息。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应当计算在劳动时间内。1.3.5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哺乳期满。1.4 女职工哺53、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1.4.1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期(婴儿未满一周岁)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1.4.2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a) 作业场所中铅及其他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等有机磷化合物和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b) 全身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1.5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1.5.1 女职工经期保护女职工月经期间,不安排其参加禁忌从事的劳动。1.5.2 女职工孕期保护a) 自怀孕之日起、应建立孕产妇保健卡,除不得接触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剂量,当量限值的X射线、Y射线,接触工业毒物和急性中毒危险作业外,怀孕女职工不得加54、班加点;b) 怀孕7个月后,不能上夜班,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劳动的,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调换岗位安排适宜的劳动;c)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应设工间休息室;d) 允许在预产期前休息两周;e) 怀孕女职工产前检查,应当算做劳动时间。1.5.3 女职工产期保护a) 女职工享受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b)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30天产假:c) 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d)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1.5.4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a) 对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作期间应给予二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产的,每多哺乳一55、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b)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做劳动时间;c) 有哺乳婴儿5名以上的女职工的地方,应建立哺乳室,室内应有洗手设备,保持空气新鲜,干湿适宜,xxx充足。2、 未成年的劳动保护2.1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岁,未满18岁)从事深基础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空作业: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爆破危险作业)。2.2 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夜间工作。2.3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4 用人单位在招未成年56、工时,要对其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采用。十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职业安全卫生目标管理1.1 目标管理的目的通过目标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从而确保实现公司总目标。1.2 目标管理的方法a) 让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参与制定目标,并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b) 以公司总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目标为基础,逐级向下分解,使各级安全目标明确、具体、各方面关系协调、融洽、把公司全体员工科学组织在目标体系之内,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目标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每个人的努力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目标。1.3 目标管理的核心强调工作成果,重视成果评价,提倡个人能力的自我提高。1.4 目标管57、理的内容1. 4.1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1. 4.1 .1 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凡发生死亡、重伤和重大设备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职工千人死亡率为0;职工千人重伤率为0;百车事故死亡率0人(含工程机械、负同等责任以上的);百辆车经济损失不超过16万元(含工程机械);单位机动车辆保险率必须达100%;发生安全事故一次经济损失不超过六万元。1.5开展安全目标管理1. 5.1 实施目标a) 根据目标展开情况,相应对负责实施目标的人员授权,使他们明确在实现目标中自己的责任、作用,行使这些权力,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去实现自己的目标;b) 加强领导和管理,加强内部沟通、交流和必要的指导;c) 严格按实施计划58、表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在整个目标实施阶段,使每一个岗位的工作都能有条不紊地,忙而不乱地开展工作,从而保证完成预期的各项目标值。d) 评价成果在达到预定期限或目标完成后,上下级一起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经验教训,确定奖惩。并为设立新的目标,开始新的循环做准备。十三、车辆机械使用及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及驾驶操作人员行为,落实车辆机械使用管理规定,杜绝和遏制车辆交通肇事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二、细则第一部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二条、作业人员需持有国家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59、机动车驾驶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方可从事与证件规定相符的作业。第三条、在执行任务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禁止饮酒。严禁酒后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条、公司车辆机械驾驶操作实行定机定员。驾驶人员所驾车辆机械一经确定后,非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应保持长期相对稳定,使驾驶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车辆机械的技术状况,以确保安全行驶。第五条、禁止将车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第六条、禁止私拉乱跑。第七条、禁止穿拖鞋驾驶。第八条、禁止任何人向他人或单位借用车辆机械使用。因工作任务紧或迎接上级检查而可能出现车辆机械紧缺的情况时,该单位领导要及时向公司安全与法务办公室和公司主要领60、导反映临时调派,不得擅自借用。第九条、车辆机械钥匙由驾驶人员负责保管,禁止随意将钥匙交给他人。第十条、安排到我公司实习的汽车机械驾驶人员,接收单位要对实习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排有资格的师傅带教。第二部分 车辆防盗第十一条、公司车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必须配置车辆防盗报警装置、方向锁及加固后车窗玻璃锁:1、凡原购买价值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小型车辆;2、 其他经安全与法务办公室批准的特殊车辆。第三部分 车辆机械行驶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驾驶人员出车前必须带齐相关证件,并对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机油、水箱水位等部位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在车辆机械运行过程中必须做到:61、1、严格按照车辆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好职责。3、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开霸王车、赌气车,在行驶过程中“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真正做到安全行车,礼貌行车。4、雨季驾驶车辆机械时,必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若遇到较窄路段或坍塌路段,驾驶员必须停车对路况进行检查后,在确保可以安全通过时方可通行,否则禁止通行。5、车辆机械在行驶过程中,驾驶操作人员要随时留意水温、油温(机械)、充电仪表等各项监督仪表工作情况及异响、异味的产生,若有异常要及时停车排查,待各62、部件修复后方可继续行驶。6、机械在夜间作业或行驶时,必须保证足够的灯光照明,并设专人观察指挥,否则禁止作业和行驶。第四部分 停车要求第十四条、车辆机械停车时必须做到:1、车辆停入停车场内;2、驾驶员必须提醒同乘人员随身携带贵重物品;3、锁好车门、车窗、方向盘,并启动防盗报警装置;4、临时停车(如吃饭)时,尽可能选择有停车场的地方;若无停车场,必须选择视线好,在防盗报警装置报警有效范围内的地方停车。5、工地临时停放车辆机械时,必须选择质地坚硬,两端视线良好,能保证车辆机械停放安全的地方;禁止将车辆机械长时间停放在坡道上,若需要短时间停放在坡道上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机械下滑的可靠措施。第五部分 事63、故上报时限要求第十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如下要求准确及时上报事故情况:1、凡发生重伤或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性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事故救援情况报公司安全与法务办公室,并按照一事一表的要求或采用电话方式在1小时内报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各类重特大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事故救援情况报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司安全与法务办公室,并及时续报事故抢救和人员伤亡情况,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3、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64、门,并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车辆损失及事故救援等情况向事故当事人单位领导和公司安全与法务办公室报告。4、隐瞒不报和拖延上报导致事态扩大或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三、奖励第十六条、公司决定从今年起将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优秀安全驾驶员”评选活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服从调派、爱护车辆、定期保养,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全年无违纪违法行为和大小行车事故者,方可参加评选。评选以项目为单位,每年年底评选一次,每个项目按10%的比例推荐,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报安全与法务办公室审查。评为“优秀安全驾驶员”者,公司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四、处罚第65、十七条、无证人员擅自从事特种作业,处予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领导指派无证人员上岗,对领导处予500元罚款;受指派人可拒绝上岗,不拒绝上岗造成事故的,由指派人和被指派人共同赔偿全部经济责任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经济损失赔偿比例为:指派人赔偿60%,受指派人赔偿40%;若受指派人拒绝上岗,指派人坚持要求上岗造成事故的,由指派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停止其从事的特种作业:1、不服从安排,私自开车或机械办私事;2、一年内发生两起责任事故,并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含)及其以上责任的车辆机械驾驶员;3、从事特66、种作业的人员发生责任事故,且一次性损失十万元以上的;4、将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交给无证或与所持驾驶证、操作证允许操作工种不相符的人员;5、酒后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6、有“六害”(a、制作、贩卖、吸食毒品;b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c卖淫嫖娼;d、拐卖、绑架妇女,儿童;e、赌博;f、利用封建迷信违法犯罪)行为的;第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喝酒或因喝酒误事的,作待岗处理;驾驶公司车辆机械的人员被发现有吸毒行为的,立即取消该驾驶员在公司驾驶车辆机械的资格,听候公司的最后处理决定。在等候公司的最后处理期间作待岗处理。第二十条、不得随意更换车辆机械驾驶员,违者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指67、派更换驾驶员的人员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总额的30%,其余损失由项目承担。肇事驾驶员停止驾驶工作并按本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一条、若酒后驾驶公司车辆机械,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处罚。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将车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对驾驶员处予500元罚款并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三条、违反规定私拉乱跑的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全部燃油费及过路费等,对驾驶员处予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违反规定穿拖鞋驾驶车辆机械的,待岗一个月;68、造成事故的,按本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罚款数额的2倍加重处罚。第二十五条、当驾驶员请假影响出车时,其领导未向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主要领导及时反映临时调派驾驶员,擅自指派驾驶员造成事故的,由指派人和肇事驾驶员共同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指派人赔偿60%,肇事驾驶员赔偿40%。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向他人或单位借用车辆机械使用,一经发现,处予1000元罚款。该单位领导不制上该行为的处予1000元罚款,安全员不制止该行为的处予500元罚款。向他人或单位借用车辆机械使用造成事故的,由借用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当借车人与使用人非同一人时,经济损失由借车人赔偿40%,使用人69、赔偿60%。因工作任务紧或迎接上级检查出现车辆机械紧缺而单位领导未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和公司主要领导反映临时调派,擅自借用他人车辆机械,对单位领导处予5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该单位领导与借车人、使用人共同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经济损失赔偿例为:单位领导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30%,借车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30%,使用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40%。第二十七条、驾驶人员违反规定将车辆机械钥匙交给他人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及接受车辆机械钥匙的人员共同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赔偿比例为:驾驶员赔偿60%,接受车辆机械钥匙的人员赔偿40%;第二十八条、违反规定安排实习学生驾驶公司车辆机械70、的,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安排人员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70%,实习学生承担30%。第二十九条、凡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不装设车辆防盗报警装置、方向锁及加固后车窗玻璃锁的车辆,发生车辆被盗案件,由拒绝安装人员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的,责令驾驶人员限期整改;造成事故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按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排列,驾驶国产车(或机械)分别处予直接经济损失总额的10%、15%、20%、25%的罚款;驾驶进口车(或机械)分别处予直接经济损失总额5%、10%、15%、20%的罚款。第三十一条、周围有停车场而不将车辆停入停车场内的,发生车辆或71、车内物品被盗案件,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不按规定先购停车票,后停车的,发生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案件而停车场不予负责的,按本规定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二条、驾驶员停车后(包括临时停车),启用了车辆防盗报警装置、方向锁及后车窗玻璃锁,未提醒同乘人员随身携带贵重物品,造成车内物品被盗的,损失由驾驶员赔偿30%,失主承担70%;驾驶员停车后,未启动车辆防盗报警等装置,未提醒同乘人员随身携带贵重物品,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按本规定之第二十九条进行处罚。第三十三条、工地临时停放车辆机械时,由于停车位置选择不当,因土体坍塌造成车辆机械严重受损毁的,对驾驶员的处罚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中72、全部责任之规定执行,并取消该驾驶员在公司驾驶车辆机械的资格,作待岗处理;造成车辆机械被落石损伤的,按本规定第三十条中全部责任之规定进行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发生事故,事故单位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由于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导致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附则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各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对事故责任人的查处工作由安全与法务办公室提出处理建议,安委会讨论通过后作出处理。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