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公司商标应用管理制度附印制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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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217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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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装公司商标应用管理制度附印制登记表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商标应用管理工作的职责、商标的印制、商标使用规范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商标应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管理制度(QG/XHG 0220-003-20132、)3 相关概念、术语3.1 商标商标是指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服务同他人的商品服务区别开的显著特征的可视性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或文字图形相结合形成的一种标记。3.2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该商标所享有的专用的支配权。内容包括专用权、禁止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及注册商标的续展权,标示权。4 职责4.1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公司商标应用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实施;商标应用资料的收集存档;商标标识印制质量监管。4.2 营销部负责商标印制业务联系、审查、跟踪、登记及台账管理工作。4.3生产技术部负责商标样稿的设计、商标标识出入库、废次商标标识销毁管理工作。4.4 生产车间负责商标标识的印3、制工作,确保标识完整、不不变异。5 商标印制5.1 商标印制业务审查5.1.1 商标内容审查5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要求,公司不得承印包含以下内容的商标。(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7)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5 同一种或类似产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未注册商标不得印制。5.1.2委托方资质查验5.1.2.1如确定印制内容属印制商标的,应请委托人出具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文件,能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有以下三种:a营业执照副本;b事业单位的证明;c外国5、人或者外国企业的所属国或者地区的合法营业证明或身份证明;5.1.2.2如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还要求其出具证明其商标注册的文件,另行提供文件复印件一份。5.1.2.2.1如果委托人是商标注册人,即要求印制自己的商标时,其只要出具下列文件之一即可:a商标注册证;b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5.1.2.2.2如属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委托人需要印制商标的,则委托人除出具上述三种证件之一外,还应当出示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内容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委托人除出示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6、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5.2 商标承印5.2.1承印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要求委托人提供明确的授权书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文本中必须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该商标的内容;5.2.2委托人提供样稿的,营销部应将委托人要求印制的商标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样稿反复地、仔细地核对,若两者一致,方可承印,并严格按商标样稿上的原形印制;若不一致,不予承印。受委托人代为打样的,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设计,交委托人确认后承印。样稿由营销部统一保存。5.2.3 商标样稿应当标明公司的企业名称和地址,注册标记的使用符合国务院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5.2.4 若确定印制内容7、属未注册商标的,则不得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标记。商标申请期间可使用“TM”标注,以主张商标权利。5.2.5商标标识印制行为,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若承接商标印制业务时,因个人原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5.3 商标印制登记5.3.1 公司承印合法商标承制业务时,公司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以供营销部代承接商标印制业务专门使用。5.3.2对符合规定的商标印制业务,营销部承接时须仔细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登记时,要填清商标印制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济性质、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印制商8、标证明文件、印件名称、数量、印制时间、交货日期、经办人、登记人姓名等项目。表中的图样应当由公司商标主管部门加盖骑缝章。并将有关协议合同和证明文件复印后留底。5.4 商标标识出入库5.4.1印制完毕的商标标识经检测、生产首件确认后,须通过经手营销部直接查验一次,及时指出不足之处,加予纠正,方可交由下道工序或批量生产。5.4.2商标标识经清点后,分等次删选商标标识,将符合要求的商标标识包装好,将产品交入仓库,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5.4.3删选出的废次商标标识,应清点数目(标明是废次标识),并交给仓库统一堆放。5.5废次商标标识销毁管理5.5.1 检测人员对印制的商标标识成品进行检验时,必须要求生产9、部门将废次的商标标识收集并标记。5.5.2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公司进行不定期统一销毁。5.5.3委托人要求对印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次标识进行监督销毁的,公司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5.6营销部应当在商标标识印制完毕的15天内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委托方资质证明文件、商标样稿等一并造册存档备查,存查期为两年。5.7营销部负责填写商标印制管理登记表(见附表A),跟踪记录商标印制管理信息。6 商标使用6.1 集团公司注册商标使用6.1.1集团公司是“ ”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公司在使用前须遵循审批和许可原则。6.1.2 集团注册商标的使用要求:a)使用集10、团公司已经核准注册后的商标,应在商品包装上标明注册商标或标记“”。b)在使用集团公司的注册商标前,应确认其使用是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如需在未注册类的商品上使用,则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c)使用集团公司的注册商标时,应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不得随意改变。6.1.3 对外宣传品使用商标标识,须报请品牌发展部审核,按视觉识别管理制度执行。6.1.4需使用集团公司注册商标的,应签定使用许可合同并向国家商标局备案。6.1.5受集团公司委托交第三方印制商标标识的,应报集团公司品牌发展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由集团公司授权承印公司印刷,公司应对承接印制公司商标的供方进行过程监控,防止商标标识的变异11、外流等失控,严格把好采购物品质量、数量受控关。6.2公司自有商标“”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确需使用时以集团公司许可的方式在授权的期限与范围内使用。7.综合管理部负责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品牌发展部填报商标应用情况统计表(详见规范性附录B)。 附录A(规范性附录)表A.1 商标印制管理登记表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序号商标名称(图形)商标印制物品供应商制作数量采购开始时间停止采购时间多余、废、次品销毁情况商标制版、资料状态使用收回注:“商标制版、资料状态”使用中请打,收回请填写时间。附录B(规范性附录)表B.1 商标应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序号商标名称(图形)该商标使用的商品名称(多个请以逗号隔开)该商标使用的商品主要销售区域(包括海外)该商标使用商品在市场的年销售量该商标使用的商品是否进行过宣传(宣传方式及费用)说明:“该商标使用的商品”需要提供包装物照片,照片要求包装物上的商标清晰可见。销售量和宣传费用可取大致数。集团统一销售产品由事业部统计。_